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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使我们自“死之必至”之念逃开,各种打算,把“死之必至”掩盖住了。

    我们前已说过,人在公众生活中,人只觉他是众人中之一份子。人之看见他人死,通常只是把他当作外在的现象看。某人死,不过由动至不动,由眼开至眼闭。这现象本身,无对人之威胁性。而人如果把他自己亦只视如他人,则人亦觉其死亦不过如此,而不觉死之可怖。人对将死者常安慰对方说,你不会死。此安慰对方同时亦在掩蔽死。我们在日常公众生活中,把我自己视作众人之时,我并不真知我这个体人生之将负担死于其自身。我说我要死,我亦只是把我当一般人之一来看,我说我要死,等于说一个人要死。只是一个人要死,并不可怕,此亦尽可见只视作外在的呈现之现象看;于是对我之要死,亦若可以平淡遇之。然而如此之不怕死,只是人之“陷落”,而失其个体性自我之自觉之结果。只是从其真实的“必要死之可能”逃开,而将其掩蔽了之结果。这莫有什么可贵。这只使人生更虚伪外在化,而与其最内在深处之可能离开。这种不怕死,不是真实的不怕死。由此,不能孕育真实的人生生活。海氏此段之分析,乃一深入之论。读者不要滑过。

    人之能掩蔽死,尚有一理由,即人纵确知其必死,而人之何时死,却不能确定。此死期之为“何时”之不能定,则模糊人之必死。而使人暂安于其还莫有死,于是死,被掩盖了。

    海氏的大慧,在指出人要有真实的人生,必赖于人对其死有一真实的态度。只是怕死固然不应该。然而人在日常生活中是将死掩盖,觉不见死,而似不怕死,却并非真不怕死。他只是把死掩盖,而无死可怕。然而掩盖死,即掩盖人生的真相。人生的真相,即在他一定要走向死。人生有必死之可能。人生之全程,以死为终结,以死为界划。掩盖死,即掩盖人生之为一有始终全程,为一有界划之全体。死是人生最后之可能。在此最后之可能之前所实现者,是人生之其他一切可能。掩盖死,即掩盖人生最后之可能,同时掩盖了“人对人生之其他一切可能”之真实的认识;而使人不能有“真实求实现其可能”之一全体性的人生。所以海氏主张:要将人对死之掩盖揭开,而要人真实的面对人之必死的真理。

    人把对于死之掩盖揭开,知其必将死,而人在思想中,乃可把死真实的接受下来。死是将来的事,然我在现在真知我将来必死,我即在思想中跑到将来(Running forward in thought),而人生即跑到将来的死之前。我把将来的死,在现在加以把握,我即把人生之最后的可能与人生之全体性,加以把握。我真把死把握,我即可真不怕死,而自死解脱,自“死”自由,而可使我有真实的全体性的人生。

    我真知我必死而把握死,何以可以使我们自“死”自由,而有真实的全体性的人生?此可分五层来说:(a)即人在真知死为其最内在的可能,而属于其个体时,人即自“世俗的日常生活之意识”中拔出,而知其自己不只是一类似众人的一人,而注视其内在的可能,于是他即自我们前面所说的向外陷落而虚为化之几中拔出。(b)人在真知死为个体人生之一不可逃而绝对的最后可能时,此个体人生之死之绝对性,即将其个体性单独的举出来(Single out)。死是我的死,他人不能代,即显出我是唯一而具个体性的我。(c)我真知“我之死之可能,是不能征服的”,又知我死时,我之一切与世界之交涉,即不可能;于是我知我之人生在未死之前,所能实现之其他可能,是有限而非无限。此“有限之可能之全”,以死为背景,而显出而展露。我知我能实现之可能,是有限而非无限;我即可不受诱惑于一些泛泛的可能,或一些偶然机遇的可能(Chance-Possibilities),而要求一真正的可实现的可能。我们通常的人生之大病,正在被诱惑,而摇摆于一些不真可能。而似乎可能之泛泛的可能、机遇的可能上。我们知什么是我真正可实现的可能,我们才不至误解我们自己,而有真实的人生。同时我们亦才不至抹杀他人的可能,而误解他人的可能。因我知我之真正的可能是有限,我知我只是一个体性的我,我即限制了自己,而知去求真正了解他人之可能————一切尊重他人之个体之德性,亦正由此而出。(d)我们真知死之确定性时,我们知此确定性,依于我们内在的死之可能,我们即现实的呈露此可能。此“可能”范围住“我们之人生之一切有限的可能之全”。故我们知此死之确定性,我们亦即确定了我们之可能之全,而确定了我们人生之全。(e)至于我们之死虽无一确定的时间,然而我们既知我们确定的要死,则此死之“何时”不能定,正使我们知我之任一时之可以死者。我真知我之任一时皆可以死,如我可能下一秒钟即死,则使死之威胁恒常的在旁。死之威胁恒常的在旁,则可使我们之人生常常为死所警策。人在觉得他随时可死时,必会随时觉到其可能者,皆可因死而不可能。由此而人生之一切,皆面对死亡,亦即面对一“虚无”。然此虚无,即将人生之真实的可能反衬出来,如无尽的大虚之举起天上的白云。故人恒面对死亡,便能充量的展露其可能,而有一真实的人生。按释迦所谓人命在呼吸间,与中国儒家所谓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虽命意尤有深于此者,然此海氏之言,亦可为之作一注解。

    九 良知罪业感与发决心

    以上说,人面对死亡乃见人生之全,乃有真实的人生。于是我们可进而论人生之真实性(Authenticity)。人生之真实性,如何而见?必由人生之自身之存在(Self-Being)而见。此人生自身真实存在之可能之证据,则兼在良知、罪业感、与发决心依从良知。于是海氏对此三者之性相,作一分析:

    海氏分析良知Conscience之性相,他称良知为一呼唤(Call)。此呼唤是一内在的言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只是听他人言说。此时我之人生,是以“众人中之一”之资格出现。然当我们觉到良知之呼唤时,我们此时即不复只是众人中之一。我们这时,只是自己呈露于自己之前。我们这时开始真正的回到自己。良知之呼唤,是自己之内在的言说,亦是自己去默默的听。此时自己对自己平日之所虑所行,皆有一具体了解,自己很亲切而清楚的对自己说给自己听。此说,此呼唤,一方看是一无内容的呼唤。它初只是指示一我当如何的方向。它只是启示我之内在具备的、更高的人生之可能。此呼唤本身,亦只是诉之于我之内在的可能。良知之呼唤,并无声音。呼唤之主体是谁,我们初亦不知道。其他派的哲学,或说此呼唤者,是上帝或自我。但海氏以为此都是解释,而非直就现象描述。直就现象描述,此呼唤者,应即是人生自己。海氏暗示:人之良知呼唤之所以出现,与人生之为被抛掷者之概念,不可分开理解。良知之呼唤出现时,是显为一不安,觉原来之生活不对了,要不得。人原来之生活,恒是依自然的抛掷而形成的。此不安,是要把已抛掷出之原来的生活收回去。人原来的生活之形成,亦是由人生之可能,转化为人生之现实者。良知之呼唤所显之不安,则是要将原来已成之现实生活召回去,再沉入之于人生之最内在的可能,另求启现一人生之更高之可能。故良知与我们前说之对人在世界之怖栗同一根原。良知之呼唤,是警醒人不要忘掉他最深之内在的自己。故作良知之呼唤者,即怖栗被抛掷的生活,而要求还归其家(Homes coming)之人生自己。

    我们了解良知之呼唤所自来,是我们对于依自然的抛掷,而形成之生活之不安,其所往则是启现人生之更高的最内在之可能;使知良心之呼唤,同时即带来人对于其原来生活之罪业感。当我们自觉有罪业时,我不只是觉某一事做错了,犯了某一过失。此错与过失,是依于我们整个人生一“缺漏”一“空虚”。罪业感是觉我们之整个人生是一残缺的,是觉此整个人生中有罪业。在罪业感中,我是先把由“自然之抛掷,而形成的如是如是之我之人生”接受下来,以与良知之呼唤所展示者,互相对照,以照见其内在的缺漏空虚(按此与康德之道德哲学及王阳明之良知之教相通,但于阳明之良知为一正面之昭灵明觉之天理之义,尚未达一间)。我们这时即要将我们原来之自己之现实,加以超化,说此是我“不要的人生”。但此“不要之人生”,尚在我之手上,故我觉我有罪业。然亦正由此罪业感,我们才开始要求另一自己建立之人生,我们才不复只是众人中之一,才有真正的自作主宰的选择我未来之人生之事。我之人生之真实的可能是什么,亦才在我之面前开朗。而我亦才有一要发决心的意志,由此我亦才有真正的负责的人生。

    其次我们再论发决心。什么是发决心?发决心之性相如何?发决心即发心要求真有此良知,并依此良知以存在于世界(按此与儒家立志之始几相通)。当我们发决心之际,我们是投射一理想自己于前,而望其现实化,以存在于世界。然此“理想自己”,只是一“可能”。故此语更抽象的说,即投射自己于一“‘存在于世界’之‘现实的可能’”中(Project oneself into an actual potentiality of being in the world),人亦只在如是发决心之际,而存在于如此之可能中,人生才成为直接被了解或自觉的人生。

    人在发决心之际,他是要建立一人生之“自己存在”(Self-being of Dasein),他是怖栗他原来之有罪的人生。但人在发决心之际,他不只是单纯的怖栗,他是依良知之不安而怖栗,他是为承担良知之指示而怖栗。他是自行投入一“良知之怖栗”(Readiness for dread of conscience)。唯由此怖栗,他之再建立一真实的自己存在之人生乃可能(能循此义,而能正面的见到良知之本体时,便可与儒家修养道德时所谓戒慎恐惧,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义相通)。

    人在发决心建立其人生之自己存在时,人是建立其“人生存在”于其所在之世界中。一个人一定在一世界之“那里”,这我们前已说过。故人之建立其人生存在,亦必在一具体之情境中建立。人亦只有在发决心建立其人生存在时,他才真注意到其在世界之“那里”,及其所遭遇之具体情境,真是是些什么?故人只有在发决心建立其人生存在时,其所在之具体情境,以及其所在之世界,才真展露在他面前。而什么是他所真可能做的,与非真可能做的,他亦才能真实的了解。人在此乃不为一些虚伪的可能、机遇的可能所摇惑。

    十 人生之时间性

    上文述了海氏之合生死,以见人生之全体,与就良知、罪业感及发决心,以见自己存在之人生之真实性(Authenticity)之二义。对此二者的讨论,在海氏皆所以为论人生之时间性、历史性,及哲学上之时间与存在之问题之准备。唯此后者,才是海氏之存在与时间一书费大力,而最有创辟的见解之所在。但是其所以费大力,乃由于其与哲学史上之问题相纠缠。此下只简单介绍其大旨。

    我们以上说我们必合生死乃见人生之全。人生即一向死之历程,人可以在思想中跑到“未来”,以至真实的把握“人之必死”。我们说在真实的人生,人可以发决心而投射一将建立的人生存在于前面。我们又说,人生即是一求实现其目的,实现其可能之历程。这一切都是表示人生之本质,即是一“虑”。他虑的是他的前途,他的未来。人生其他一切存在性相,亦都环绕此“虑”,而属于一统一的构造。于是我们的问题,最后问到此“虑”之整个的构造之“统一性”,依于何处?在此,传统的理想主义哲学,是提出“自我”(Ego,self),“主体”(I,Subject)作为人生之统一性之所依。但是海氏不走此路。他在此批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之超越自我之说,说此自我,最后为一孤立之主体,不能构成人生之统一性(但海氏忽略了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所谓实践理性主体)。他认为整个欧洲形上学之传统,都只是着重说明呈现的自然物之范畴,而未能真把握人生自己之存在性相。如真把握人生自己之存在性相,则可见人生之“虑”并不须以“自我”、“主体”为基础。人之提出自我、主体之概念,只是要指出人生之独立性。但在人生之堕落沉没中,人即依赖他人而失去自己,莫有独立性。人只有在发决心求真实的人生时,才有自我之独立性。故要求一般的人生之统一性或“虑”之整个构造之统一性,不必求之于“自我”、“主体”之概念。然则求之于何处?海氏于此不肯承认一不自觉的主体自我,而另提出一新概念,他称为时间性(Temporality)。人只有在具有真实的时间性时,人便有真实的人生与所谓自我、主体之独立性。

    一提到时间,这是西洋哲学中最麻烦的问题。按奥古斯丁曾说:“对于时间,你不问我,我知道。你一问我,我却不知道”。亚里士多德在其物理学中说,时间由物之运动之先后而见。牛顿以时间如一根无尽长的线,无声无息而齐一的流行。康德以时间为内在知觉之形式,以容纳次第生起之知觉印象,而使之成为可以加以次第综合之可能条件。黑格尔以时间为存在者不断的“自己外化,自己否定,而再自己置定”之一存在形式。而此形式毕竟不能离主体之意识而有的。至于一般的想法,则是时间为许多片断的时间,一刻一刻积集成的。一个现在去了,再一个现在,……如此下去,即成一时间为原始之时间之线先后次第之序,亦与上列诸说皆相通。但是海氏所最反对的,即是以许多“现在”积集成之时间,为原始之时间之说。而自亚氏以降,如上述诸人之时间论,他都以为这只是人用以观人以外之世界自然物之时间观念,而非人生自己之时间性。人生自己之时间性,才是一切世界时间之观念之本。

    所谓人生自己之时间性,从何而见?通常分时间为将来、现在与过去。此三者中,人所最关切者,实是其将来。人生所虑者,都在其将来之存在状态之如何。但海氏所注重者,在使人生有其真实的将来。人生存在如何有所谓真实的将来?这乃系于人之真发决心,以建立其新人生。人真发决心建立其新人生,人即有一内在而实际上真可能的人生,要求实现,而投射出一人生之远景。我们所谓将来,其最初之实指处,亦即只在此所投射之远景中。人生要如此去投射一远景,既依于人生之原有此内在之可能;故人之投映此远景,而求其实现,亦只是人生之求展露其内在之可能。此亦可说为人生之向其内在之可能运动。或更扭捏的说:人生在此是“自己在他自己的人生可能中,向自己而运动,并在此中,忍耐的担负着此人生的可能,以为其人生的可能”(Dasein can move toward itself in its own potentiality and endure the potentiality as potentiality in itself moving toward itself)。我们须知,人在投射此远景而展露一将来时,他即求真实的同一于此将来,此将来不在其外。因他之同一于将来,原只是他之在他自己之内在的人生之可能中,向自己运动而已。

    人在发决心时,人一方投射一将来的远景,人是在其人生之可能向自己而运动。但人在向其将来之远景看,以有此运动,而向前看时;同时即向后看,而觉其原来的人生要不得或是有罪的,空虚的、或是自然抛掷之所成的。人之所以能向前看而开辟新生,正因他能先接受其旧生,并知其要不得或有罪等。人之发决心,依于良知。故良知乃一面指向将来之建立,一面指向过去而悔之。他呼召未来而收卷过去。于是过去与将来,都同时在人生之内部。此与康德黑格尔之以时间属于主体之义虽不同,然其不将时间外在化客观化则一。

    人生发决心时,他要建立他将来的人生。此将来的人生,是一现实的人生。现实的人生,在现实的环境中建立,他愈要建立他将来的人生,在其人生的可能中,向自己运动;他即愈要去注意他所在的“那里”,他所处之环境。此所注意之环境,即他所真遭遇之环境,对他为现在之环境。但我何以要注意所遭遇之环境?正因我要建立我之将来。唯因我之可能的人生,须透过对此环境之遭遇、注意、或对之作反应,而后实现;所以此环境才为我所注意,成了我之“现在所对”。故此环境之为现在,乃由将来所使之成者。海氏称之为将来引发的现在(Engendered by future)或造成的现在。

    我们上所论之将来、过去与现在,皆统于一人生发决心之中,亦即统于人生之虑中。虑是虑将来。有将来之虑即包含过去之悔,亦即有对现在环境之真遭遇。故将来是时间之本。将来是时间之本,因其乃依于人生之向其自己之可能而运动。此运动,即人生存在之超迈自己而前进(Being in advance of itself)。简言之,即人生之迈进。此迈进,是向其最内在的自己之可能迈进,亦即向其将来迈进。故我们亦可说人生之迈进之根据在将来。至于人生之过去,则是指已存在之人生与世界。我们亦可说过去是已存在于世界的人生存在之根据,过去是世界中之“已有”(Already-being in the world)。

    至于正被注意关心之世界事物,则是属于现在的。然其现在乃由我们之注意关心,才使之成为现在的(此即谓如一事物不正被我注意关心,则对我而言,便非在现在者,或可谓为在将来或过去者)。此“使之成为现在的现在”,并非真现在。海氏谓只有在一事物,真成实现我们人生之愿望者,与此愿望相投契而不可分时,我们才感有一“真现在”。海氏之分真现在与造成的现在,其意甚深。二者之分,似在于:真现在中是心境一如的,而造成的现在中,是心境相对的。而以此“现在”系属于所对之境的。海氏又谓只有一造成的现在,亦可引人至一不真实的人生,今亦不多论。唯此造成的现在之根据,乃在“人生之要求迈进而向将来”与“人生之在于世界而生根于过去”之中。则读者必须由前文,以亲切把握之。

    我们如果真了解人生自己之将来、过去、与所遭遇之环境之现在之不可分;便知人生之时间性,即人生之统一性之基础。我们只要真通过人生之在其内在之可能中而自己运动,以了解“将来”、“过去”、“现在”之相依与相通,便知将来不真在将来,过去亦并未过去。环境之为现在者,亦不在人生之将来与过去之外。人生之将来、过去与现在,只是人生之时间性之三相。此三相,是相超越,以忘掉他自己,而贯通于其他二者的。他称此为时间性之三个自超自忘之性相(Three Ecstasies of Temporality)。然而在通常一般的时间性之概念中,只以时间为次第的一瞬一瞬之集合,则把人生之时间性之本性,全加以掩蔽,把异质而又自超自忘之去、来、今三相,铺成一平面的时间相去了。

    这一种平面的时间观念之所以形成。海氏有详细的分析。海氏首先分析,我们对于人生之时间性之了解,有真实的(Authentic)方式,亦有不真实的(Unauthentic)方式。真实的方式即如上所说,乃依于一真实的人生。有真人而后真知时间之去来今之贯通,其将来与过去皆在其人生之中,而贯通于现在。但通常人恒非完全的真人,故亦罕能对时间有真知。通常人想将来,只是一单纯的未实现或“尚莫有”。通常人亦希望或预期一将来,对将来可能有之事,人可对之有一想象,视之在将来。但是此希望与预期,是否我们真对人生负责时,应当有的?或真可能有的?这通常人是不问的(此乃事实,大家可自反省)。同时,人对于将来必有之事,亦恒不能真知其为我之人生必将承担之命运,为我之人生之真可能之所在。于是人在日常生活中,恒只是受诱惑于一些泛泛的可能、机遇的可能,以弛散其心意。又恒以众人中之一之资格,去袭取流俗通行的意见,以任意悬拟我这个人之所可能,而希望之、预期之;实则多是一些不可能。人又恒将真正必至的将来,加以掩盖,如前所说的人对死之掩盖。这便使人莫有真正可能的将来,而只是有一些悬空的将来之图景,摆在外面而已————此便是不真实的将来。

    人无真实的将来,亦无真实的过去。人只有真担负其过去的存在时,才有真实的过去。人担负过去的存在,对过去存在之善或不善,其内容之空虚与实在,都为他所真正的自觉,而后有所谓悔。由此人亦才能真正将其过去之有价值之人生存在,融摄于当下与将来,而使之刻刻翻新(Renewal)。然而常人于其过去,恒只有许多记忆的影像,存于心中。此影像,实只是我们过去之人生存在所留下之虚影。而所谓现在者,则是指我们所遭遇之情境中,所正注意关心之人物。然此恒非真现在,而只是造成的现在,如前所论。

    此通常人之“希望想象的将来”与“回忆的过去印象”及“造成的现在中之当前事物”三者,我们恒排列之于一直线上。由此而有直线式之时间观念。此外人关于世界在时间中之一切观念,亦依人生之时间性而生,此在下节再论之。

    十一 世界与时间

    所谓世界在时间中,通常是说世界之一切物在时间中。所谓世界之物在时间中,海氏意,初当是指世界中之人造用具在时间中,其次才是自然物在时间中。其意是说,人造用具是摆在人前直接可用的。直接可用的亦即是我们所希望之某一事,直接得由之以成可能者。我知其为直接可用的,亦即我们记得过去他曾直接使我有某一其他印象观念的。这便使我们首觉人造用具在时间中。至于一切在面前之其他自然物,则恒是间接可用,而间接使我们希望由之使某一现象可能,或能使我对之有某一记忆之印象观念者。故其次才是人之觉自然物在时间中。此二者皆在时间中,整个世界之物,即都被觉识为在时间之中者了。

    在此海氏附论及人生日常生活与物相遇,诚必透过物之用以识物,然在纯粹之科学家之态度,则略有不同。譬如,一物理学家于一铁锤,说他是有重量的。这时他即把此铁锤对人生活之一切可能的用处,暂时全然撇开。他并将此铁锤与我这个人之地位远近等关系,亦撇开。在科学家心目中,此铁锤之地位,只在一客观时空之某一处,而不说其是在某一人之环境中之某一处。它便成一纯粹的呈现的自然物,而只在呈现的世界之某一界域中。科学家以其纯理智的态度,将不同的自然物,放在不同之界域,依不同之方法加以研究,成为所谓客观对象。他此时是使自然物,自其与一般人生活动之关系中,解放出来,以观察各种自然物。由此可发现自然物,具有对人生之用以外之无定限的其他各种可能。发现此各种可能,亦即发现关于自然物之真理。然海氏在论人生哲学的阶段,却仍不承认,此科学的世界之独立的存在意义。因为科学家所发现之客观真理,虽是客观的;然科学家之所以能发现此真理,仍由科学家之人生曾发决心,要投射他自己于真理世界中之“可能”之“存有”(此可能即存有)。唯如此,科学家将一切事物“论题化”(Thematization)(即作为研究之对象之意)之事,才成为可能。而且科学家自己之人生,如果不超冒于各客观之存有之上,他即不能论题化此诸存有,以发现真理。科学家之人生,既超冒于所作为研究题目之存有的事物之上,而科学家之注意纯呈现的自然物,初仍依于其对人生环境之注意,与其关心“物之可用性”之态度。此态度,仍立于其纯理论的态度之后,而为其根。由此二者,即见科学家的世界,仍不能离科学家之人生,亦不能离人生之时间性。

    依海氏说,人生之时间性,即“世界之存在于时间”之基础。他曾说一极难解的话“世界之可能存在于时间的条件,即由有‘自超自忘之统一性(Ecstasical unity)的时间’之去来今三相,各有一水平线的圆式(Horizontal scheme)”。这个话的意思是说:我们之所以觉到世界存在于时间中,其知识论的最后基础,在我们人生之时间性。此时间中之去来今,由其能自超自忘,而有一统一性。人发现他之抛掷于一已成世界之前,人即划一过去的水平线图式。人欲由所遭遇之世界事物,以作什么(In order to),人即划出一现在的水平线图式。人要向其内在的可能运动,人即划出一将来之水平线图式。此时间性之三个水平线的图式,即决定一实存的人生之展露为如何如何的人生,同时亦决定一世界之展露于人生之前,而在一时间中。故莫有人生的时间性,即无所谓在时间中之世界。

    何以无人生的时间性,即无所谓世界在时间中?因海氏分析所谓世界时(World Time),(即世界物所在之客观时间)见其初皆原于人生所注意之时间。而人生所注意之时间,乃依于人生之时间性,亦皆对人生之活动而言者。誉如人注意时间,恒只是注意在什么时,什么已作了,而尚留在心,什么正在作,甚么预备作,什么可希望作。通常所谓“现在”、“那时”“届时”(Now,then,at that time),都是指一时期date。时期即期望某一事在一时将要有之时。又通常所谓“在晚上”、“在夏天”,此所指之时间,皆是一段有久延的时间。一段久延的时间,正是依人生之时间性,通过去现在未来而贯之为一来说的。故整个晚上,是一今晚上;而整个夏天,可说为那一夏天;一个世纪,可说为现代之一世纪。如人无一通贯去来今的时间性,如前文所说;则一晚上或一夏天,便只当分为无数瞬刻来说。其次,我们又说花了时间,失掉了时间,浪费了时间,这都是指我们之有无我们当有之人生活动而言。

    至于此外所谓公共的世界时间,如天文学上的时间,日历上的时间,则其初主要仍是指自然物或人造物之被遭遇的(Encountered)时间。我们通常想什么时月落,什么时日出,什么时房子造成,什么时路修好,好像他们都各有其自己所占之一定的时间;而一切人亦同样承认其所占之一定之时间。但是海氏认为我们细加分析,便知此客观事物所占之客观时间之形成,仍不离人生之活动。

    人何以首以日纪时?海氏说,这正因人与环境事物相接触,先须要有光,使事物展露于视觉。人作为一被抛掷,而非自始能主宰他自己之自然存在看;他的活动总是随日出、日中、日落与夜间而异。日光除把人用之用具展露于人之前,使人对之工作以外,复照耀自然。自然是一切人们公共的环境,而日光即展露此一切人们之公共的自然环境。此即以日纪时之起源。日纪时,乃依于日之出没运行,使人预期其将如何活动。如人在日出时将如何,日中时、日落时将如何,春日来时将如何,秋日来时将如何。并使人预期有什么公共的自然事物,在日之出没运行时要发生;由此而可预期什么公共的人生活动要发生。

    海氏说,我们之所了解于一日期之意义者,全在我们之预期在那一日期,将有些什么会发生,我们会做些什么事。故日期之意义,只对我们之各种期望目的而有,亦即只对我们人生之要实现其要求实现其可能而有。然我们每人之目的、要求、可能与所作,莫不与他人相关。故一公共的日期,使人与人之目的等之配合本身成可能,使公共的行为活动成可能,亦即使一公共的世界真成为可能。公共的日期即展露一公共的世界,而成为一世界事物之一世界时间。世界事物之所以有世界时间,追源究本,仍依于人生之公共活动而生。

    由日期的时间之精密化,而成钟表的时间(此可兼指一切类似钟表之计时器,如中国之铜壶滴漏等)。钟表的时间,是以一指针在空间中依一定速度的运动,来指示时间。此指针之运动到那里,固可指示什么自然事物之发生。然钟表指什么自然事物之发生,即指人将可遭遇什么东西了,什么事当作了。钟表指针之所在,主要之作用,仍纯在指示人生所当有之活动,如该赴会了,该吃饭了,该睡觉了,或当去准备什么了。钟表之指针,无论在那里,亦都会告诉人之现在之所实作。钟表之指针,总指示一现在。然此现在,乃属于海氏所谓造成的现在(见前)。此现在之为现在,乃依于我们之觉要在最近的将来作某一事而有的,这不是孤零零的现在,而是根于人生之时间性的现在。然我们在此少了一对人生之时间性之反省,便会以此现在为一孤零零的现在。我们观钟表之指针之运行,并由之以观时间之流行,于是便会以为时间,即一串现在(Nows)。现在,过去了;又现在,又过去了……,由此而有一客观外在的似可无尽拉长,而旋生旋灭之时间观,以安排客观事物于其中。此时间观亦有其应用之范围。然人如因而以人生之时间性之本身,亦是由一刻一刻或一瞬一瞬的现在的积集成,如客观的摆在此时间之线上,却是一大颠倒大幻觉。

    我们通常之由一串现在积集成之时间观,海氏分析其乃原于钟表式之时间观。依此时间观,一方刻刻瞬瞬皆现在,一方亦刻刻瞬瞬,向过去沉入,时间之流是一永不回头的流。时间之线是永远向下坠落,将一切现在事物沉入一无底的过去之壑者。莫有任何已逝的东西,会从此无底之壑升起。然此义唯在此时间观中可说,而如此之时间观,其植根实仍在人生之时间性之自身。而人生之时间性,在真实的人生中,其过去、现在、将来、是相通贯为一体的。人生在向其内在之可能运动时,而有将来之图式。人在发现其被抛掷于已成之世界成如此如此之人生时,即有一过去之图式。人有所遭遇之环境事物,并求一目的之实现时,即有现在与将来之图式。在真实的人生,此三者原是通贯为一的。钟表式之时间依上所论,乃日光时间之精密化,其本根只在人生之此时间性。故我们亦只有返本至人生之时间性之了解,乃真知钟表式之时间观所自生。然而人们恒只依钟表式的时间所指示之现在,过其世俗的日常生活,遂不能反本至人生自身之时间性之认识;乃反而把我们之人生,投入此钟表式的时间观之中,以为人生亦如在一永远向着过去消逝之一线上,此即成大幻觉。依海氏看,西方大哲,由亚里士多德至康德之时间观,皆未能逃脱钟表式之时间观,皆未能揭破此幻觉,以反本至人生之时间性之真了解。海氏似在暗示,人只有对人生之时间性有真了解,知人生过去现在将来之通贯为一体,才能真了解人生之存在、宇宙之其他存有,才能真透入形上学之门。故他谓,人知去来今之为一体,人便知过去的不只是沉入无底之壑,而“将再升起”。而在形而上之存有境界中,时间要停住。罗素曾说,了解时间之虚幻,乃入智慧之门。此语亦可谓为西方古典的哲学之精神。在近代西方哲学家,多重视发展进化之概念,而重视时间之变化性。美哲吴尔本(Urben)在其“可理解的世界”中曾说,重视时间变化性为西方哲学之近代主义。西方古今无数哲学,均可分别入此二派中。而海氏的理想,则似在由人生时间性之认识,以达于超时间的存有。这是回到中世的永恒?或柏拉图、帕门尼德斯之不动的太一与理念?这我们都不知道。因为海氏之书以下之部分,至今未出版。然而由时间性以透入超时间之存有,由流行以见真常,以成悠久,正是中国哲学之一大慧之所存。

    十二 人生之历史性

    现在再不论时间停住与否之问题。海氏顺人生之时间性而讨论之又一问题,乃人生之历史性(Histori city)。海氏之重人生之历史性,他自言受狄尔泰、尼采之影响。海氏以为人生根木即为具历史性的。而自然物或人造物如一地、一战场、一书,则不能说真有历史性(见真理之本质)。对人生之历史性而言,这些东西而可称为历史的或历史的土壤。通常所谓历史之涵义有四:一为指过去之如此如此。二为指现在所原之过去。三指时间中事物之变化,或专指人类与其社会文化文明之变化与命运。四指传统之交到现在者。故历史之意义中涵过去、现在、及其间之关系与发生之变化。只有能具时间性而能通现在、过去、将来之人生,能有真历史性。

    海氏论人之历史性,乃根于人之有真实的时间性。人之有历史性,系于人之承担历史性之命运?什么是人生之历史性的命运?这原于人生下来即是被抛掷于已成世界之“那里”,他得负担着在他“那里”之一切,他有各种负担着之目的与可能要实现。由此而他即有在其环境中所遭遇之历史性的命运。人之环境中,包括自然物、人造工具物与他人。故人所在之人群、民族、国家、时代,皆其环境。人须在其环境中,获得其自己之命运。人亦同时与环境中之人物、人群、民族、国家、时代等共其历史性之命运。然人真担负此历史性之命运,则是极不易的。因一切吉凶得失成败,同得要担负。人如何能担负其历史性命运?海氏以为这全系于人将“死”、“罪业感”、“良知”、“发决心”、“自由”与“人生之有限性”,同聚集于其“人生之虑”中,聚集于其人生存在中。亦即系于人之有真实的时间性之自觉。人必须在思想中,真知其有限的人生之终必归死亡,而面对死亡,以自死亡之怖中解脱自由;而再回到现实世界之“那里”;即我在此已成世界之那里,将已成世界交付于我或遗传于我之真可能,接受下来,求其实现,再生活于真实的现在,以属于我所在之环境与时代;然后才能担负其历史性的命运,而表现一有历史性的人生。故人生之表现历史性,亦可说是系于人之不只把他之过去当过去,已成的世界当作已成;不把环境当作外在,而要在已成者中、过去者中,认识其真实的可能性。此可能性属于人生之将来,亦即人现在所实使之实现于环境者。故人生之历史性,亦可说即系于他之对过去之可能反应,而时求重复过去于将来,以使之更新。历史性系于去来今之贯通。海氏之论历史性由个体人生论,此与黑格尔之论历史由客观精神论者全然不同。然康德之道德理性之实践,如要真实具体化,则必归于此一历史性之人生。中国儒家之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亦即形成此一历史之人生。然海氏之哲学之良知中,无此一天理或道德理性之概念,则尚不足以语此。

    海氏在此复附论什么是真正的历史学家。他以为真历史学家,必须先有真实的人生,而真对过去所蕴藏之可能性,作选择的反应。选择的反应,是为人生之将来,文化之将来。此选择似为依于主观之标准,以剪裁历史。然他以唯由选择的反应,乃有真正客观性的历史。因为只有了解接触真正的实在,才有客观性。而我们只有凭选择的反应,以与过去世界所包含之真可能性相遇,乃了解接触客观的过去的实在。除了包含选择的反应之历史外,单纯纪录过去或考古性的历史,都非真正有历史性的历史。海氏似意谓,单纯纪录之历史,是将现在者留下于未来。考古性之历史,乃由现在以反求过去之真相。然而人生之历史性之本质,则在去来今之真实的相通。过去之存在性须投射于将来,将来本只为过去所涵之可能性,而现在即在此可能性实现而存在之际。故只有对过去之可能性,作选择的反应之历史,乃真实的历史。这都是由海氏对人生之时间性的讨论,必然归宿到的结论。

    十三 海氏形上学之方向

    海氏之时间与存有一书,我们前说本是一形上学的书。此书乃其计划之三分之一,只论及人生之存在性相。内容略如上述。海氏自己后来在一论人文主义之书信中说,在其以后计划中,他将把其论人生存在性相之方式,翻转过来,以透入形上学。其书未出,今无由知其如何论法。但由布洛克所译“真理之本质”、“何谓形上学”、“诗人之回忆”与“霍德林与诗之本质”四文中论人生性相处,亦可略知其形上学之思想方向。

    真理之本质与何谓形上学二文之思想,极深细沉潜。论诗与霍德林二篇,则深沉而有幽远之致。他以诗人之贵,在为人与神通消息。诗人之责,在指点神圣的东西(Name what that is holy)。他对霍德林之诗,推许备至。霍德林乃与哥德同时之诗人,其价值乃经狄尔泰等(Dilthey)之讨论,乃日为人所注意者。海氏则更以人类未来之时代,即霍德林之时代。于此文海氏又谓此时代为一上帝隐退(Withdrawal of God)的时代。尼采所谓上帝死了一语,即表示一上帝之隐退,而新上帝尚未产生。海氏以为,在我们这一历史之时代,亦不能即出现上帝。此时代只能有对神圣致怀慕之诗人如霍德林者,可引人之精神与神灵遥契。然而上帝在隐退中,故此诗人在对神圣致其怀慕时,不能无一忧愁。此忧愁中,亦包含一人生之求“还归其所自生之本之思家情”(Homes coming return to the proximity of origin)。然霍氏表此忧愁,又与一愉悦的宁静相结合。霍氏之诗中,有一遥远的上帝。此上帝乃庄严、愉悦而宁静。此即是霍德林诗之意境,为人所不及处。但海氏以为哲学家的责任,则在思索存有。当此上帝隐退的时代,我们不能随便造一上帝。我们要忍受此上帝之隐退,我们只须重新去展露存有之世界。存有之世界中,可能有上帝。但存有之概念,更富涵盖性。上帝亦只可视如存有之一。故海氏之形上学,只用心于存有,而不如西方中世形上学之只证明上帝之存在。他之人生存在之性相论,虽说人生之世界观念与其时间观念,皆依人生之存在性相而成立;然而他亦不以人为其哲学之中心。人不过是世间之一存在。而且人与人生二字之义亦不同。是人者不必有真正的人生。人生亦只是全体存有之一。故他之形上学,是要反一切神本主义与近代之唯心论或人本主义之传统。而他所谓存有,我可确知其非只如近代之自然主义、唯物主义者,所谓在时空中之存在或物质。亦非如新实在论者,所谓共相潜在,桑他耶那所谓不存在的本质之类。但我们如透过柏拉图之所谓永恒,与巴门尼德斯及希腊之早期其他哲学家所谓存有去了解,却比较能接近。所以我们要说海氏之哲学精神比较属于希腊式的,当不会大错。

    海氏之真理之本质及何谓形上学,虽是二短文,然而我们亦不能详细介绍。因其思想有过多的曲折,其趣味乃在其曲折处。然真透过其曲折,以看其思想内容,亦可说很简单。只要读者对西方哲学之传统知识论形上学真用过心,亦不难了解。今略述于次。

    十四 真理之本质

    海氏在真理之本质中,从通常所谓真理,是“命题或言说与对象相符合”一点,开始讨论。他问:言说或命题,与对象根本是异类的,则此符合如何可能?于是说到此符合,实只是指表象与对象之符合之说。他再问:表象与对象之符合,又如何可能?“正确的”、“真的”表象,又如何可能?他由此以提出一开朗之概念(Overtness)。他说,只在我与对象相互开朗之关系中,方有所谓正确的或真的表象之可能。在此开朗关系中,我自一“封闭”解脱,而有一自由。依此自由,而后真理之启现为可能。故自由乃真理之本质。(按此义在海氏存有与时间第四十四节亦讨论。而该节论符合说之根原,尤具胜义。)

    然海氏此处所谓自由,又不能视之为人之精神之一属性。因此所谓自由,并非如常识所谓“人要如何即能如何”之自由,亦非康德所谓道德意志之自由。此所谓自由,乃使在开朗中之事物之真理,启现于我之自由。此自由,不仅不在人之要如何便如何上见;而在人之让事物之是其所是上见。他于是提出一(Iet it be)即“让他是”,为自由之根本性质。人依此自由,而让自己以外之事物,是其所是,以展露于人前而如得其自由,同时人自己之存在,亦与之合拍,(Tuned with)而宛存在于他自己以外。海氏据字源学,以说明存在一字(Existent)即含在于外或外在(Ex-sistent)之义,以说明此点。而实则此让物之是其所是,与菲希特黑格尔所谓自我之自己否定,而外在化,以置定外物之存在,是对同一真理之互相补足之二说。

    海氏论真理之本质在自由,自由在此之表现,即让事物之是其所是,而人生自己亦宛在于自己之外。故此自由,即人生之一“投入全体存有之外在的暴露”(原文Ex-sistent exposition into what is in totality,今之译法乃依字原译),而“参与于全体中之存有之启现”。

    海氏此文所论,溢出其存有与时间之外者,要则在其指出:人依其自己,以参与全体实有之启现时,其日常生活中之实用的动机,却常使人只把握其所注意之事物,而把世界之全体掩蔽了。人一方依其自由而让事物之是其所是时,一方即恒不免连带一“世界之全体之掩蔽”。海氏由此再去分析此掩蔽之可能,说其亦不全依于我们之主观方面,而亦是依于真理之一种性质。所谓真理有一泯失本质性(Dis-essence of Truth),而此泯失本质性,亦是真理之一本质。其义盖谓真理之本质中,即包含一真理自具之一被掩蔽之可能性。他又称此为一神秘(Mystery)。一切真理与存有,皆可说有其内在之可掩蔽之可能性或泯失本质性,而裹于此神秘之中。而人在实用的日常生活中,只在其所熟习的事物中活动,于是忽略此神秘之存在————亦即忽略“真理之有此泯失本质性,而常在掩蔽之中”。在一般科学家之求知识,亦恒以此掩蔽或神秘,只是事物尚未被知之谓。此事物之未知性与掩蔽或神秘,乃在一待克服一阶段中的,将被超越的,而非实有者,遂加以忽略。人常忘却此掩蔽与神秘,乃即依于真理之一本质————即泯失其本质之本质。然人之忘却此神秘之忘却本身,即一掩蔽,即一掩蔽自身之呈露,亦即此神秘之呈露。真理本有掩蔽而裹在神秘中,人在此乃加以忘却。此忘却,即掩蔽“真理本有之掩蔽或裹在神秘”之事实而将此事实裹于神秘中,故此忘却,即一掩蔽或神秘之呈露也。此真理之泯失本质性,或神秘掩蔽等,海氏称为真理之性相或真理上之存有(Being of Truth)。他又说我们要求关于存有之真理(Yruth of Being),必须先知关于真理之存有,此即上之所论。

    按海氏此处所说之掩蔽、神秘、真理之泯失本质性等,正近乎印度佛家与婆罗门哲学等所谓“无明”(Avidya)或虚妄(Maya)。在此等印度哲学中,此无明或说是内在的主观的,亦或说是外在的客观的。依此印度哲学,我们可说“无明”恒与其所谓“明”相俱。人明此而凝注其明于此,以成一念之逐取;即同时掩蔽世界之全体而有无明。人在日常生活中,不知此无明之存在,此正是人生最大之无明也。

    海氏在此亦说人不知此掩蔽神秘————即无明————之存在,于是人恒执其实用的日常生活中所熟习所知之事物,为量度世界之标准。人在此乃执着其外之所知,而沉入其中,成为执内的外在者,或滞内的外在者(In-sist ex-sistent)。此名由英文之字源学上了解,可更为亲切。然读者必须先真了解以前二段所说,乃可真体会其义。海氏谓人生之犯无数的错误,由普通误解、忽略、误算、与一切人生行为之错误,都可溯原于此。而普通所谓命题、判断、知觉之误不过其最浅的而已。实际上,则人在其“为执内的外在者”时,人已在错误之中。在此处海氏所说,我认为全是对的。

    海氏又说人犯错误,人亦同时由错误以得教训,如受苦受难等。人唯由受苦难,乃得知其有错误。而又照见真理之有掩蔽性相,神秘性相————亦即知无明之存有————知真理之有泯失本质性与真理之不可分,而属于真理之本质中。人亦只有面对此真理之有泯失本质性,此真理之掩蔽神秘之性相,乃能如实地知真理之性相之真,亦才能真去了解全体存有之真理。此即谓人必知此无明之有,乃明此无明之始,而后能打破无明。人若掩蔽无明,则是无明上再加无明,而永不能破无明矣。

    十五 存有与无

    海氏在真理之本质中,指出真理之有泯失本质性,此泯失本质性之本身,属于真理之本质,而使真理掩蔽包裹于神秘中者。在何谓形上学一文,海氏则指出存有之恒为“无”所覆盖,而此“无”亦即存有之一本质或一形式。我看此处,海氏是由帕门尼德斯之“存有”无“无”,与黑格尔之有无合一之旨,再进一步而使“无”成为存有之一内在的规定者。我以前亦曾有此想法。我觉是可以说的。

    海氏在何谓形上学中,先从科学之性质讨论起。他把科学之性质一一说了,再说“除此以外,莫有了”。于是突然转问:所谓“除此以外莫有了”(Nothing more)之“莫有”(即无)是什么东西?然而科学对于“莫有”对于“无”,却不求有所知。他对于“无”,不求知,而对“无”无知(Know nothing about nothing)。于是“无”成科学以外之一课题。科学只及于“有”之世界,科学只讨论研究有的对象,而不能及“无”。于是“无”只能是超科学或形而上学的论题。由此亦可确定有超科学的的形上问题之存在。

    “无”是什么?“无”是否可只自逻辑上之“否定”(Logical negation)引出来,或从一事物不是其他之“不是”(Not)引出来?有人认为可以。但海氏以为“逻辑上之否定”与“不是”,皆不能为“无”之根据。逻辑上之“否定”,其形而上学或知识论的根据,正在事物之不是其他,而此事物之有所不是,乃根据于有所无。故“无”不是由“否定”或“不是”引出的。他复指出逻辑上之否定,从形上学的观点上看,不过各种否定形态之一。如人之一切“冲突”、“违反”、“拒绝”,皆各为一种否定之形态。而此一切否定形态中,皆有“无”在发生作用。因而“无”不是莫有存在意义的。他同时从我们前所谓怖栗之经验中,指出“无”之可直接给与人之前,而为人所怖栗,以使此问题之讨论,不只是一些纯粹的思辨。

    但是所谓“无”在发生作用,或“无”之直接给与于人之怖栗经验,亦非说“无”是一实在的东西。“无”当然不是一实在的东西。如此说,便成自相矛盾。但是“无”虽不是实在的东西,亦不能说莫有这个“无”。因说莫有“无”即无“无”,“无无”还是“无”。且“无”亦不能离开“存有”,“存有”亦不能离开“无”。因任何存有必有所有,亦必同时有所无,如黄色有黄而无红蓝。若然,则“无”成“有”之一规定。此意,斯宾诺莎黑格尔皆言及。但海氏从怖栗之经验所展示之“无”对人之压迫,则可再进一层说:“无”之有实作用。“无”之实作用,是对于“有”之一覆盖。其对人之压迫,乃由其有其所覆盖之“有”在内面与俱(参考前文论怖栗感处)。故“无”当说为存有之一覆盖性相。因而属于“存有”,而为存有之本质之一部。海氏在此,复说明“无”不能是上帝之本质之一部,不能用“无”说上帝,因上帝是纯有,完全无缺,即无“无”。只一般的说存有,乃可以“无”为其覆盖性相,为其本质之一部。故存有之概念,外延大于上帝之概念,而存有当为第一概念。

    我们知“存有”恒为“无”所覆盖,而相挟与俱,便知人真要认识存有之真理,人生即须投射(Project)其自身,以入于“无”中。在怖栗之经验中,“无”对人生压迫,则人生退却。现在人生先投射其自身于“无”中,则“无”不复对人生压迫,而其自身退却;“无”之覆盖即被揭开,不复可怖,而“存有”乃对人开朗。真正之“存有”,非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接之一个一个之现实事物。人在注意此现实事物时,人之目的在利用之;而人之心,亦即沉溺其中,而加以执取。由此而使存有之全体被掩蔽覆盖,此正足增加“无”的作用,而使人更成“无”的俘虏。人只有自日常生活中所接之“事物”之存有中超拔,而投射其自身以入于“无”中(如道家所谓虚无恬淡寂寞之境),而与“无”觌面相遇,乃能自充实于“无”,透过存有之掩蔽覆盖,而无“无”,以展露一一存有之在一“存有之全体”中,而各以新妍朗澈之面目,呈于吾人之前。而真正的对宇宙的惊赞(Wonder)及真正科学的研究,亦才有可能。

    海氏在何谓形上学及真理之本质中,说形上学之本质即问什么是全体之实有?(What is all that is)。人在问“那些有的是什么”(What is that is),问“什么是全体的存有”时;人乃真开始了人的历史,表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人性,与人之投射其自身入于存有之世界。尤其是人在问“什么是全体的存有”时,人即当下自“日常生活中所注意关心之存有”一念超拔,而投射其自身以入于全体存有中,而开始揭开了“无”之掩蔽覆盖,开始超越了日常生活中对事物之执着等。此时,人是免不掉要问“什么是全体之实有的”之形上学问题的。故形上学在人生之学问之中,人生亦在形上学中。形上学要亲切的了解存有,这是一严谨的(Strict)学问。但不同于物理学、数学之为精确的(Exact)学问。精确不一定严谨。精确只依于计算。计算事物是一个加一个,跨过一一之事物,而综合其数,数固精确。然其跨还一一事物而综合之,乃得数。则非真将事物之实有性相,严谨分明的展露于吾人之前。而唯形上学之以展露实有之性相为事者,乃可称为严谨之学。

    海氏又论形上学之以展露存有为事,他只求忠于实有。故他须绝对牺牲自己之主观,而让存有之是其所是,以启现“存有之真理”。以真理之得启现,人遂在其牺牲中,复包含一对存有之感谢,感谢存有之展露于人生之前。人生在此,乃对存有之无声之声,作一回响(Echo),如庄子天下篇论关尹所谓“其应若响”。故存有亦不在人生之外,人亦永不能将存有真客观化,为一外在之对象。因存有之展露于人生,原即是透过人生之存在性相而展露也。人之沉潜的伟大,即在一切存有,皆可透过人生之存在,以展露其自身。此如为庄子天下篇论关尹所谓“在己无居,形物自著”。由此而人可称为一切存有之守卫者(Guaranidan)。我们前说,海氏是要由人生之时间性,以透入超时间性之存有,而使时间停住,则其所谓人生为存有之守卫者,亦即人生为永恒或悠久之存有之守卫者之谓。于是我们可说海氏之哲学,最后仍须承认人生之在宇宙间,有其动而常贞或永恒悠久之价值,以静居于一宇宙中心的地位。故海氏之思想仍自称为一种人文主义。不过此乃原自人生之精神向内收进,以护持存有之阴柔静穆的人文主义,而非人之由其精神之凸出,而创造存在事物之刚健动进的人文主义。故其思想近道佛而远于儒。亦与西方之理想主义之重理想之实现者异趣。然覆手为凹,翻手则为凸,一刚一柔,互为其根,二型之思想固有可会通之道也。

    四十一年新思潮十七、十八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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