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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言杨朱墨翟之徒盈天下,而《吕氏春秋·尊师篇》亦言“孔墨之徒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则墨子之学其于战国之际,盖曾与杨朱共夺儒家之席。及杨氏学衰,亦尝与儒家中分天下,其盛盖可知矣。及秦焚书坑儒,而墨与诸子百家亦同受其厄。然汉兴,仲尼之言遂县诸日月,而诸子之籍亦渐见重于后世。老庄之徒,其盛万万不及墨子!然自汉以降,为老庄之学者亦几并孔孟。独墨子之书则传之者绝少,几有灭绝之忧,何哉?岂以其非乐节用,以“自苦为极,而其行难为”二语见《庄子·天下篇》。 欤?抑亦老子所谓“柔弱胜刚强,强梁者不得其死”,故墨衰而老盛欤?韩非子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儒者之文,于秦则为乱法,故痛绝之;自汉以后,则一变而为“随时抑扬,哗众取宠”,二语见《汉书·艺文志》。 故世主特尊宠之;岂真能尊孔子之道哉?至于墨者之学,则侠也;陈灃云:墨子之学,以死为能事,战国侠烈之风盖出于此。详《东塾读书记》。 其自苦既为学者所难能,而以武犯禁,又为法纲所甚恶;且其名理异同之辩,已为学术统一后所不需;器械攻守之具,尤为国家统一以后所大忌;则其学虽欲不微,其可得乎?

    《墨子·公输篇》,墨子说楚王曰:“臣之弟子禽滑釐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此盖墨子之高弟,常随侍左右者;犹孔子之有七十子,非墨子之弟子止于三百也。其后淮南王书亦称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其弟子姓氏可考者,据孙氏诒让所考有十有六人:一禽滑釐,二高石子,三高何,四县子硕,五公尚过,六耕柱子,七魏越,八随巢子,九胡非子,十管黔敖,十一高孙子,十二冶徒娱,十三跌鼻,十四曹公子,十五胜绰,十六彭轻生子。再传弟子三人:一许犯,二索卢参,皆学于禽滑釐;三屈将子,学于胡非子。三传弟子一人:田系,学于许犯。此二十人皆传授可考者也。而此二十人中,魏越原非人名,详见拙著《墨子间诂补正》。 则可考者十九人而已。其余墨学名家,有田俅子,相里子,相夫氏,邓陵子,苦获,己齿,五侯子,我子,缠子之徒,墨家巨子有孟胜,田襄子,腹 。其墨学杂家,又有夷之谢子,唐姑果之属。皆见孙氏《墨语》。就中惟随巢子著书六篇,胡非子著书三篇,田俅子著书三篇,我子著书一篇,见于《汉书·艺文志》;相里子著七篇,邓陵子亦有著书,见于《姓纂》引韩子语;缠子有著书,见于《意林》。其余皆未闻有著述。即此诸家所著述,其书亦皆已不传。今墨子书五十三篇,在宋为六十三篇,在汉为七十一篇,则其亡者亦多矣。今墨子书盖皆不尽墨子作;或者墨子弟子之作,亦有所附益欤?古之著书,非同后世之为名也。故为某家之学者,其所为文,即往往附于本师。故管子之书非尽管子之作,为管子之学者均有焉。

    庄子之书亦非尽庄子之作,为庄子之学者均有焉。此非古人之伪增也,其风尚体例盖如此也。周秦之书,盖大抵类是。其学可为一家之学,其文多非一手之文,故居今日而读古书,以谓某书必为某人一手之作者非也;见其偶有牴牾,则遂斥以为后人之伪者亦非也。故吾于墨子之书,其醇粹者固可定为墨子之语;而年代偶有差误,言语或有驳杂者,亦可知其为后之为墨学者之所增益;后之为墨学者之书虽不传,然亦可由是而睹其一斑矣。

    古之为学者,有自鸣其一家之文;无为其师说作章句之书。故荀孟不闻为孔子书作注疏。孔子之于《易传》,亦止明大义而已。韩非子有《解老》、《喻老》,墨子书有《经说》,皆说大义,非章句之学也。故墨子一传再传诸弟子之书虽不传,然其必无章句之书则可知也。

    章句之学,始于汉儒。然无为墨子作注者。至晋鲁胜始为《墨辩》作注。《墨辩》者,墨子书之一部分,即今之《经》上下及《经说》上下四篇也。兹录其叙云:

    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政化之准绳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事不成。”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别孙星衍校改刑。 名显于世。孟子非墨子,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荀卿庄周等皆非毁名家,而不能易其论也。名必有形,察形莫如别色,原“必”上无“名”字,“察”下无“形”字,从孙诒让校增。 故有坚白之辩。名必有分明,分明莫如有无,故有无序之辩。是有不是,可有不可,是名两可。同而有异,异而有同,是之谓辩同异。至同无不同,至异无不异,是谓辩同辩异。同异生是非,是非生吉凶;取辩于一物,而原极天下之污隆,名之至也。自邓析至秦时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颇难知,后学莫复传习;于今五百余岁,遂亡绝。《墨辩》有上下《经》,《经》各有《说》,凡四篇,与其书众篇连第,故独存。今引《说》就《经》,各附其章,疑者阙之。又采诸众杂集为《刑名》二篇,孙诒让云:“刑”当作“形”。略解指归,以俟君子。其或兴微继绝者,亦有乐乎此也!《晋书·隐逸传》。

    名学为一切学术之基本,故孔孟老庄荀墨之徒,莫不讨论其学。盖以非此则其学说无由而成立。此西人所以谓名学为科学之科学也。见王国维译英国随文《辨学》。 然至于汉儒已不为所重,故诸子名学之书皆不显。唯晋鲁胜独能致意及此。墨子之书,世儒之所轻也;而《墨经》上下,《经说》上下四篇,则轻中之尤轻者也;彼鲁胜者,独能为之于举世不为之日,怀兴微继绝之志,岂非人杰之士乎?然推求其因,或亦受释老之影响,与夫当日清谈之风气使然欤?陈灃《东塾读书记》于“坚白异同之说”条注云:后世谈元谈禅者,皆有类于此。 然鲁胜书据其序则当甚可观,而其书亦已不传,岂非以世儒学重浮华,崇文而弃质故邪?故晋人所注之《老》、《庄》至今完好,而《墨辩》之注阙焉。

    虽然,鲁胜之书,止墨子书之四篇而已。其为全书作注者则概乎其未之有间。至宋郑樵《通志·艺文略》始言有《乐台注》,其书已亡,无由论述。迄清乾隆间,硕学辈出,考证之学大兴;学者始以治经之余,校注子籍;注《墨》之书,毕沅实为之导其先路。其《自序》云:

    先是仁和卢学士文弨,阳湖孙明经星衍,互校此书,略有端绪;沅始集其成,因遍览唐宋《类书》古今传注所引,正其讹谬;又以知闻疏通其惑。

    此毕书之大略也。孙星衍序之云:

    弇山先生于此书,悉能引据传注类书,匡正其失;又其古字古言,通以声音训故之原,豁然解释。是当与高诱注《吕氏春秋》,司马彪注《庄子》,许君注《淮南子》,张湛注《列子》,并传于世。其与杨倞卢辩空疏浅略,则倜然过之。时则有仁和卢学士抱经,大兴翁洗马覃谿,及星衍三人者,不谋同时为其学,皆折衷于先生。

    足以见此书当时之价值矣。然疏失之处,亦正不少。

    一,好以儒言傅会。如:《亲士篇》,“君子进不败其志,内究其情。”毕云:“旧脱‘不’字,据上增;疚究同,犹云‘内省不疚。’”而不知古文“退”字作“ ”,从“内”声,“内”即“ ”之省假。俞樾谓‘内’当作‘ ’,其说是也,其改字非也。 “进不败其志,而退究其情”,正足见墨子进退勇于为道之决心;非内省不疚之消极主义也。又《亲士篇》云:“虽杂庸民,终无怨心。”毕注云:“言遗佚不怨。”而不知此谓志在救世,虽穷而在野,与庸民杂居,亦无怨也。凡此皆傅会儒言之失。

    二,引据类书尚多漏略。如:《法仪篇》云:“昔之圣王禹汤文武兼爱天下之百姓。”毕注云:“旧脱‘爱’字,以意增。”而不知《群书治要》所引正有“爱”字也。刘师培说。 《七患篇》,“大臣不足以事之。”毕注云:“旧脱以字,一本有。”而不知《群书治要》所引正有以字也。见孙氏《间诂》。

    三,征引尚多未备。古字古言,通以声音训故之原,为毕书得意之作。如《耕柱篇》云:“古者周公非关叔。”毕注云:“‘关’即‘管’字假音;一本改作‘管’,非是。《左传》云‘掌其北门之管’,即关也。”毕说是也。然,《说文·木部》:“棺,关也,从木,官声。”管亦从官声,则从官声有关义可知。此“关”“管”相通之最要义证,而毕氏未之及焉。

    此外疏漏尚多。读孙氏《间诂》,自能知之。兹不复一一。至其对于墨子之评论,则尤为非是。其《自叙》云:

    非儒则由墨氏弟子尊其师之过,其称孔子讳及诸讳词,是非翟之言也。案他篇亦称孔子,亦称仲尼,又以为孔子言亦当而不可易,是翟未尝非孔子;孔子之言多见《论语》、《家语》及他纬书传注,亦无斥墨之词。

    据毕说则墨子殆不道孔子讳,必事孔子如师也,有是理乎?孙星衍承其说而为之叙其书,竟引《淮南子·要略训》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久’字旧脱,据王念孙校增。 故背周道而用夏政”,以为墨出于儒之证。而不知淮南之所谓“受”与“学”者,盖犹今之所谓“读”;读其书而知其是非,非必师事之也。

    孙星衍,卢文弨二家之注已见毕书中。毕书集其成,而其简略尚如前之所云,则卢孙之简略,更不足论矣。

    同时又有汪中,亦治墨学。其书今不传。惟见其序于《述学》耳。然就其叙言之,其书必大有可观者。其序略云:

    《墨子》七十一篇,亡十八篇,今存五十三篇。明陆稳所叙刻,视他本为完,其书多误字,文义昧晦,不可读。今以意粗为是正,阙所不知;又采古书之涉于墨子者,别为表微一卷。

    今定其书为内外篇;又以其徒之所附著为杂篇;仿刘向校《晏子春秋》例,辄于篇末述其所以进退之意,览者详之。

    则汪书之内容,与诸家之不同,盖可知矣。至其持论亦比毕孙为精通。

    墨子之学,其自言者曰:“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喜音沉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陵,则语之兼爱非攻。”此其救世亦多术矣。《备城门》以下,临敌应变,纤悉周密,斯其所以为才士与?传曰:“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惟儒墨则亦然,儒之绌墨子者孟氏荀氏;自注:《艺文志》董无心一卷,非墨子,今亡。孔丛诘墨伪书不数之。 荀之《礼论》、《乐论》,为王者治定功成盛德之事;而墨之《节葬》、《非乐》所以救衰世之敝;其意相反,而相成也。若夫兼爱特墨之一端;然其所谓兼者,欲国家慎其封守而无虐其邻之人民畜产也。虽昔先王制为聘问吊恤之礼,以睦诸侯之邦交者,岂有异哉?彼且以兼爱教天下之人子者,使以孝其亲,谓之无父,斯已枉矣。后之君子,日习孟子之说,而未睹墨子之本书,其以耳食,无足怪也。世莫不以其诬孔子为墨子罪。虽然,自今言之,孔子之尊,固生民以来所未有矣;自当日言之,则孔子鲁之大夫也,而墨子宋之大夫也,其位相埒,其年又相近,其操术不同,而立言务以求胜,虽欲平情核实,其可得乎?是故墨子之诬孔子,犹孟子之诬墨子也,归于不相为谋而已矣。吾读其书,惟以三年之丧为败男女之交,有悖于道;至其述尧舜,陈仁义,禁攻暴,止淫用;感王者之不作,而哀生民之长勤;百世之下,如见其心焉。《诗》所谓“凡民有丧,匍匐救之”之仁人也。其在九流之中,惟儒足与之相抗;其余诸子,皆非其比。历观周汉之书,凡百余条,并“孔墨”“儒墨”对举;杨朱之书,惟贵放逸,当时亦莫之宗,跻之于墨,诚非其伦。自墨子没,其学离而为三,徒属充满天下;吕不韦再称巨子;自注:《去私篇》、《尚德篇》。 韩非谓之显学;至楚汉之际而微。《淮南子·汜论训》。 孝武之世,犹有传者见于司马谈所述,于后遂无闻焉,惜夫!以彼勤生薄死,而务急国家之事,后之从政者,固宜假正议以恶之哉?

    其谓墨子之诬孔子,犹孟子之诬墨子,虽似太过;然当时诸子尚未定于一尊,则互相非距,不免流于偏激,亦势所必然者。故墨子之不尊孔子,本不宜为墨子讳;汪氏之见,盖卓于毕孙远矣。

    汪氏持论虽精于毕孙,然其注今不传,未知其果能胜毕书否?自毕以后,则有王念孙,其书成于道光间。王氏为逊清考证学巨子,故其成就尤远在诸家之上。今节录其《墨子杂志叙》如下:

    是书错简甚多,卢氏所已改者,唯《辞过篇》一条。其《尚贤下篇》,《尚同中篇》,《兼爱中篇》,《非乐上篇》,《非命中篇》及《备城门》,《备穴》二篇,皆有错简;自十余字至三百四十余字不等。其他脱至数十字,误字,衍字,颠倒,及后人妄改者,尚多;皆一一辨正之,以复其旧。此外脱误不可读者尚复不少。

    盖其书有四大特色:(一)改正错简。如自叙所举诸篇是也。(二)发明古义。如《非儒篇》云:“曩与女为苟生,今与女为苟义。”毕氏读为苟且之“苟”,而王氏以《说文》训“自急敕之笱”正之,是也。(三)因传写之讹以考见古字。如《尚贤中篇》,“贱傲万民”。“贱傲”二字,义不可通。王氏以“贱”为“贼”之讹;“杀”字古文作“ ”,与“敖”相似,知“ ”讹作“敖”,又讹作“傲”是也。(四)阐明同声通假之字。如《尚贤中篇》:“故不察尚贤为政之本也。”王氏引《管子·侈靡篇》,“公将有行,故不送公”,以明“故”“胡”通用,是也。有此四者,故墨书至王氏而大略可读矣。然其误解者亦时或有之。兹举一二例如下:

    一,《天志中篇》,“雷降雪霜雨露。”王注云:“‘雷降雪霜雨露’,义不可通。‘雷’盖‘霣’字之讹,‘霣’与‘陨’同,《春秋经》庄七年‘星陨如雨’,《公羊》‘陨’作‘霣’。”按王氏改“雷”为“霣”,非也。考《说文·雨部》,霣下云:“齐人谓雷为霣,从雨,员声。”“雷”,《说文》作“靁”,籀文作“ ”云:靁间有回,靁声也。盖“回”“员”双声,故“雷”“霣”同字;假“霣”为“陨”,为同声之假;假“雷”为“陨”为双声之假;其理同也。王氏必以“雷”为“霣”之误,此于古音考之未审之过也。

    二,《非攻下篇》,“以诤诸侯之毙。”王云:“‘诤’涉下文诸字从言而误,今改。”按王氏改“诤”为“争”,非是。《说文·言部》,“诤,止也。”《攴部》,“救,止也。”然则“诤,救”同义。“以诤诸侯之毙”,犹云,“以救诸侯之毙”,义自可通;何劳改字?此于古义考之未审之过也。

    墨子书虽至王氏而略已可读,然《经》上下及《经说》上下四篇,函义既奥博,讹脱尤众;毕王之书,尚未能得其十之一二也。武进张惠言则有《墨子经说解》,以专释此四篇。其书据其后叙,成于乾隆五十七年。然其书未尝刊布,至光绪丁未,孙诒让始得校写本,以其说入于《间诂》;乙酉岁,国学保存会,始有景印本。其书先列《经上》旁行为一篇,而后以《经说》上附《经上》为一篇,为上卷;《经下》旁行为一篇,又以《经说下》附于《经下》为一篇,为下卷。其注均用单行小字。其书之得失,孙诒让论之甚允。孙氏云:

    余前补定《经下篇》句读,颇自矜为创获,不意张先生已先我得之;其解善谈名理;虽校雠未审,不无望文生义之失;然顾有精论,足补余书之阙误者。

    至其后序立论尤多精辟。今节录如下:

    当孟子时,百家之说众矣。而孟子独距杨墨。今观墨子之书,《经说》、大小《取》尽同异坚白之术;盖纵横名法家惠施公孙龙申韩之属皆出焉。然则当时诸子之说,杨墨为统宗。孟子以为杨墨息而百家之学将销歇而不足售也。独有告子者与墨为难而自谓胜为仁,故孟子之书亦辩斥之。呜呼!孰知其后复有烈于是者哉!墨子之言,悖于理而逆于人心者,莫如非命非乐节葬;此三言者偶识之士可以立折,而孟子不及者,非墨之本也。墨之本在兼爱;而兼爱者,墨之所以自固而不可破。兼爱之言曰:“爱人者,人亦爱之,利人者,人亦利之;仁君使天下聪明耳目,相为视听;股肱毕强,相为动宰。”此其与圣人所以治天下者复何以异。故凡墨氏之所以自托于尧禹者兼爱也。尊天,明鬼,尚同,节用者,其支流也。非命,非乐,薄葬,激而不得不然者也。天下之人惟惑其兼爱之说;故虽悖于理不安于心,皆从而和之,不以为疑;孟子不攻其流而攻其本,不诛其说而诛其心,断然被之以无父之罪,而其说始无以自立。

    其论孟子辟墨不辟其他说,而独辟兼爱,可谓得擒贼先擒王之旨者矣。张氏之外,治经说四篇者,尚有丁小山,定本《墨子间诂》作“小疋”;聚珍本作“小山”。柱按:据孙志祖《读书脞录》作“小山”,则定本误也。 许周生二家之书,见孙志祖《读书脞录》。小山名杰,周生名宗彦,并德清人,孙诒让云:然其书今皆未流布,不知尚存否也。

    继毕王而为全书校释者,有苏时学,著有《墨子刊误》。其书刊于同治丁卯。孙诒让与梁启超书,见《籀高述林》,原题“梁卓如”。 称其书为专门之学。陈灃为之跋云:

    苏爻山以所著《墨子刊误》见示,正讹字,改错简,涣然冰释,怡然理解;而《备城门》以下尤详。墨子以善守称,《备城门》诸篇,乃其法也。此又兵书之最古者。墨子之书害道;而爻山乃能取其长,探其奥,真善读古书者。

    观陈苏两家所称道,则其书之足重可知。然以余观之,亦有巨失。

    一,笃信《伪尚书》,故往往据《伪尚书》而误解《墨子》。如《非命中篇》,“《仲虺之诰》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恶,用阙师。”苏氏云:“此与上下二篇所引,略见孔书,而其词稍异;所引《太誓》亦然;真古文也。而□(此处原文为“□”)必以古文为伪,何欤?岂作书者不能雷同以征信,反加点窜以致疑欤?抑孔书不足信,而墨子亦不足信欤?”此说孙氏《间诂》未载入。 其笃信古文如此。故于《非命下篇》,“为鉴不远,在彼殷王”,苏云:“殷”宜作“夏。”《泰誓》曰:“厥鉴惟不远,在彼夏王。”引《伪书》欲改“殷”为“夏。”而不知作书者剿袭墨子。墨子所引之《泰誓》,乃伐纣后告戒之辞,此简朝亮说,见《尚书集注述疏》卷末伪古文。 而作伪者,乃以为伐纣时之言,故改“殷”为“夏”也。

    二,小学非其所长,故所说时或不免于陋。如《亲士篇》云:“谿陕者速涸”。苏《注》云,“陕与狭通”,此说孙氏《间诂》不录。 而不引《说文· 部》“陕隘也”为释,以明狭为陕之俗。《尚贤篇》,“是在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苏《注》云:“事当为使,二字形近而讹。”而不知古“事”“使”同为一字,见于金文也。见吴大澂《说文古籀补》。

    至其本书校勘之疏,尤为他书所罕见。如“则子西易牙竖刁之徒是也”,乃《所染篇》之文,而录入《法仪篇》。《修身篇》“虽劳不图”,而注竟以“啚”为“图”,皆未改正。刊书草率,未免太甚。馀详余所著《墨子刊误刊误》。兹不赘。

    苏书,孙氏《间诂》,采取甚众。然亦间有不录者,如上所举二例之类是也。然苏书行世甚少,世之得见其书者盖亦寡矣。

    与苏氏同时而治墨学者,有邹伯奇,陈灃,孙诒让与梁启超书称其学云:

    《经》上下、《经说》上下及大小《取》六篇,文义既苦奥衍,章句又复裭贸。昔贤率以不可读置之。爻山即苏时学。 刊误,致力甚勤;而于此六篇竟不著一字;专门之学,尚复如是,何论其他?唯贵乡先达兰甫陈灃。 特夫邹伯奇。 两先生,始用天算光重诸学发其旨。惜所论不多,又两君未遘精校之本,故不无望文生训之失。

    盖以泰西科学释《墨经》,实始于邹陈二君矣。邹说多载于陈氏《东塾读书记》,孙氏《间诂》采之,多题为陈说;此学者所当知者也。陈氏对于墨子,亦有极精辟之言。兹节录其三则如下:

    诸子之学,皆欲以治天下。而杨朱之计最疏,墨翟之计最密。杨朱欲人不贪,然人贪则无如之何;老子欲人愚,然人诈则无如之何;商鞅韩非皆欲人畏惧而自祸其身;墨翟兼爱非攻,人来攻则我坚守;何以为守?蕃其人民,积其货财,精其器械;而又志在必死,则可以守矣,此墨翟之所长也。

    孟子谓墨子无父,尝疑其太甚;读墨子书而知其实然也。墨子书云:公孟子曰:“三年之丧,学吾子之慕父母。”子墨子曰:“夫婴儿子之知,独慕父母而已。父母不得也,然号而不止,此其故何也?即愚之至也。然则儒者之志,岂有贤于婴儿子哉?”自注:《公孟篇》。 此之谓无父。

    韩非子云:“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自注:《显学篇》。 韩非犹以墨子为戾,孟子谓之无父,不亦宜乎?盖专欲富国强兵,遂至于戾而无父而不顾。是则墨子之学矣。”

    其论墨学之得失,可谓深得要领矣。继苏氏之后而为全书之考证者,有俞樾,著有《墨子平议》,刊布于同治庚午。其书精博与王念孙书等;且后出于王书,故足补王书之所未备者甚众。然疏失之处,亦时或不免。姑举一二如下:

    一,《兼爱中篇》云:“虽然,天下之难物于故也。”“于”旧本作“於”。俞云:“‘于故’二字疑衍。”而不知“於”道藏本作“于”;“于”有大义,故从“于”之字,均有大义。《说文·大部》:“夸,奢也,从大,亏声。”段玉裁注云:“奢,张也。”是“于”有张大之义。《艸部》,“芌,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芌也;从艸,亏声。”段《注》云:“《口部》,‘吁,惊也’,《毛传》曰‘ ,大也’,凡于声多训大。”然则“于故”犹言“大故”也。《吕氏春秋·节丧篇》,“不以便死为故”,《注》云:“故,事也。”“大故”犹“大事”也,“难物”“大事”,正相对为文,岂得谓之衍字乎?此俞氏于古人语根未及深求之过也。

    二,《节用上篇》云:“冬加温,夏加凊者,芉 不加者去之。“芉 ”二字,学者多不得其解。俞云:“‘芉 ’疑当作‘鲜且’。‘鲜且’者,鲜 也。《说文》:‘《黹部》, ,合五采鲜色;从黹,虘声。’鲜色谓 ;故合而言鲜 。”而不知《中篇》皆作“则止”。“鲜 ”或可误为“芉 ”。而断无可误为“则止”之理。予以谓俞氏以“芉 ”为“鲜且”,其字则是,其义则非也。“鲜”“斯”双声,古多通用。《易·系辞》“君子之道鲜矣”,《诗》“鲜民之生”,“鲜”均当为“斯”之转。《说文·且部》,“且所以荐也;从冂,足有二横,一其地下也。且古文且字,又以为几字。”几者人之所止,故且有止义。如阻沮等均有止义。然则此文之鲜“且”,其义犹云“斯止”也。详拙著《墨子间诂补正》。 若俞氏之说,则未免深求之过矣。

    自毕氏至俞氏八九十年间,墨学已日臻完备。然自毕书外,汪书不传,其余均不列入《墨子》原文。故著者虽众,散见各家之书,未便学者研诵;其于墨学犹未为大功也。后俞书二十五年,乃有孙诒让之书,取许叔重题注淮南王书曰《鸿烈间诂》之义,名其书为《墨子间诂》;博采诸家之说,录入《墨子》本文之下。俞樾序其书云:

    唐以来,韩昌黎外无一人能知墨子者;传诵既少,注释亦稀;乐台旧本,久绝流传;阙文错简,无可校正;古言古字,更不可晓;而墨学尘薶终古矣。国朝指逊清。 镇洋毕氏始为之注;嗣是以来,诸儒益加雠校,涂径既辟,奥窔粗窥;墨子之书,稍稍可读。于是瑞安孙诒让仲容,乃集诸书之大成,著《墨子间诂》;凡诸家之说,是者从之,非者正之,阙略者补之;至《经说》及《备城门》以下诸篇,尤不易读;整纷剔蠹,脉摘无遗,旁行之文,尽还旧观;讹夺之处,咸秩无紊。盖自有《墨子》以来,未有是书也。

    俞氏之说,诚非溢美之谈。然孙氏书实有两种。一为聚珍本,于光绪乙未在苏州毛上珍印行;二为定本,即今通行之本,镂版于光绪丁未。两者各有长短,孙氏自书定本云:

    余续勘得剩义百余事,有误读误释,覆勘始觉之者,咸随时迻录别册存之。此书最难读者莫如《经》、《经说》四篇。余前以未见皋文先生《经说解》为憾。一日,得如皋冒鹤亭孝廉广生书云:“武进金溎生运判武祥,藏有先生手稿本。”急属鹤亭驰书求假录。金君得书,则自写一本寄赠,得之惊喜累日。既又从姻戚张文伯孝廉之纲许假得阳湖杨君保彝《经说校注》,亦间有可取。因张解并删简补录入册。

    是定本所网罗殆富于聚珍本矣。然就版本之校勘而论,则聚珍本之错误少于定本。兹略举一二如下:

    一,本文之脱误。如《尚同中篇》,“以求兴天下之害。”“兴”下脱“天下之利除”五字。本作“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各本均同。聚珍本不脱,而此独脱。

    二,注文之脱误。如《尚贤上篇》:“文王举闳夭泰颠于罝罔之中。”《注》引毕云,“或以《诗·兔罝》有公侯腹心之诗而为之说”云云。“之”字下“诗”字,毕本原作“语”;此误为“诗”,而聚珍本则不误。

    此则聚珍本比定本为优者矣。然亦有聚珍本误而定本不误者,要在少数而已。兹略不举焉。

    孙书内容共四种。一间诂十五卷,二目录一卷,三附录一卷,四后语二卷,共十有九卷。于墨学之故训及学说等,可谓甚备。盖不独孙氏之学力使然,亦时势所使然也。盖治《墨子》者日多,其说亦日备,故孙氏得以集其大成之功耳。

    孙书所采,则前此治《墨》者尚有洪颐煊及戴望;其说无多,今不论焉。

    至孙氏之对于墨子学说,亦颇有持平之论。其自序云:

    身丁战国之初,感悕于犷暴淫侈之政。故其言谆复深切,务陈古以剀今,亦喜称道诗书,及孔子所不修《百国春秋》;唯于礼则右夏左周,欲变文而反之质;乐则竟屏绝之;此其与儒家四术六艺必不合者耳。至其接世务为和同,而自处绝艰苦;持之太过,或流于偏激,而非儒尤为乖盭,然周季道术分裂,诸子舛驰;荀卿为齐鲁大师,而其书《非十二子篇》,于游夏孟子诸大贤,皆深相排笮。洙泗龂龂,儒家已然;儒墨异方,跬武千里,其相非宁足异乎?综览厥书,释其纰驳,甄其纯实可取者,盖十之六七;其用心笃厚,勇于振世救敝,殆非韩吕诸子之伦比也。

    稍后于孙氏而研究墨学者,有章炳麟,梁启超。章氏精训诂及佛乘,故所言多独到之处。惟无专书,略见于《国故论衡》、《原名篇》而已。如云:

    《墨经》曰:“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说》曰:“智者若疟病之之于疟也,自注:上之字训者。 智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惟以五路知,久,不当以目见,若以火。”此谓疟不自知,病疟者知之;火不自见,用火者见之;是受想之始也。受想不能无五路,及其形谢,识笼其象,而思能造作。见无待于天官,天官之用亦若火矣。五路者若浮屠所谓九缘:一曰空缘,二曰明缘,三曰根缘,四曰境缘,五曰作意缘,六曰分别缘,七曰染净依,八曰根本依,九曰种子依。自作意而下,诸夏之学者不亟辩,泛号曰智。目之见,必有空明根境与智;耳不资明;鼻身不资空;独目为具五路。既见物已,虽越百旬,其像在;于是取之,谓之独影。独影者知声不缘耳,知形不缘目,故曰不当。不当者不直也。是故赖名。曩令所受者逝,其想亦逝,即无所仰于名矣。此名所以存也。

    其解说颇精,大抵类此。

    然自毕氏以来,为墨学者或整理全书,或书中之一部分;虽各有精审之处,然大抵皆训故章句之学;而于墨子之学说,评论者不过寥寥千百言之叙文,略见己意而已,言墨子之非者,固自有其卓识;而言墨子之是者,亦多游移于孟墨之间;未有大声疾呼,提倡墨子学说者也。有之,自梁启超始。其于清末撰《新民丛报》时,曾作《墨学微》。其发端叙论云:

    新民子曰:今举中国皆杨也。有儒其言而杨其行者;有杨其言而杨其行者;甚有墨其言而杨其行者;亦有不知儒,不知杨,不知墨,而杨其行于无意识之间者。鸣呼!杨学遂亡中国!杨学遂亡中国!今欲救之,厥惟学墨;惟无学别墨,而学真墨;作《子墨子学说》。

    以墨学为救国之学说,虽似言 人所未言,然俞樾于序孙氏《间诂》云:

    嗟乎!今天下一大战国也!以孟子反本一言为主;而以墨子之书辅之,倘亦足以安内而攘外乎?

    则俞氏早已见及此。唯俞氏之说,似偏于战守之具,而梁氏则大倡其学说耳。梁氏书第一章《墨子宗教思想》,第二章《墨子之实利主义》,第三章《墨子兼爱主义》,言论颇为清晰。胡适谓其能引起多数人对于墨学之新兴趣,其言良是。梁氏至民国十年,复刊行其《墨子学案》,盖为清华学校演讲而作者。其书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墨子之根本观念》,第三章《墨子之实利主义及其经济学说》,第四章《墨子之宗教思想》,第五章《墨子之新社会组织法》,第六章《实行的墨家》,第七章《墨家之论理学及其他科学》,第八章《结论》,并附有《墨者及墨学别派》,《墨子年代考》。梁氏自序谓与《墨学微》,全异其内容云。

    梁氏又别有《墨经校释》,刊布于民国十一年。其书一《自序》,二《凡例》,三《余记》,四《正文》,五《旁行原本》,六《经上之上经说上之上》,七《经上之下经说上之下》,八《经下之上经说下之上》,九《经下之下经说下之下》,十《胡序》。此为张惠言后专释《墨经》之巨著。盖梁氏前二书为提倡墨子学说之论述;后一书为校释《墨子》一部分之著作。前者近于义理之学;后者近于考据之学也。兹将梁书分别论之。先略举《墨学微》及《墨子学案》之一二例如下:

    一梁氏于《墨学微》论墨子之政术,及《墨子学案》论墨子之新社会组织法,均引墨子《尚同上篇》选立天子之说,以为与卢梭《民约》绝相类;谓选立为人民选择而立。其《墨学微》云:

    其谓明乎天下之乱生于无正长。故选择贤圣立为天子,要从事乎一同。谁明之?民明之。谁选择之?民选择之。谁立之?谁使之?民立之,民使之也。然则墨子谓国家为民意所公建,其论甚明。中国前此学者言国家所以成立,多数主张神权起源说,家族起源说;惟墨子以为纯由公民意所造成,此其根本的理想与百家说最违异者也。

    其《墨子学案》且举墨子建立巨子之法,以为例证;而不知此乃大谬特谬。孟胜之传巨子,全为个人之传授;不足以明其为民选,适足证其为独断也。余以谓墨子之所谓选立者,乃言天之选立,非谓由人民选立也。举证如下:

    甲,《墨子·尚同上篇》云:“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母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相劳,腐 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既已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此段诸“选立”字,且置其选立天子之说而不论;而论其他之选立三公,立诸侯国君,选立正长;果为谁之选立乎?其云:“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云:“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又云“诸侯国君既以立,以其力为未足”云云;此诸所谓“以为”者,天子三公以为也,诸侯国君以为也。其文义甚明。然则下文接言“选立”,乃天子选立三公;天子三公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选立正长;甚明。此皆由尊立卑,则墨子之意,以选立天子归之于天,可知。

    乙,《墨子·天志上篇》云:“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正之;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将军大夫政之;将军大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为政,有三公诸侯政之;三公诸侯竭力听治,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政之;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为政于天子,天下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此文云:“有天政之”,云“天之为政于天子”,是明以天为天子之上司。而此文所云,亦皆为以尊政卑,与《尚同上篇》所云以尊选卑者,文同一例。则彼虽不明言天选立天子;而以此文例之,则墨子之意,固以天选立天子,甚明也。

    丙,《尚同下篇》云:“此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贤者立为天子。”孙诒让云:上“天下”二字,疑当作“天”。柱按:孙说是也。 然则,此岂非墨子以选立归之天之确证乎?又《尚贤中篇》云:“然则富贵为贤以得其赏者谁也?曰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是也。所以得其赏何也?曰:其为政乎天下也,兼而爱之,从而利之;又率天下之万民,以尚尊天事鬼,爱利万民;是故天鬼赏之,立为天子,以为民父母。”此则明明言天鬼立天子矣。尚可谓之民选邪?尚可谓为无神权说邪?

    丁,《尚同上篇》既云“一人一义,二人二义,十人十义”,倘选立者为人民,则一人选一人,二人选二人,十人选十人,安能选出一人,立以为天子者乎?

    要之,墨子此论,假令以为民选天子,则亦决非初民政治所能,有违事实;如以为天选,亦远不及柳子厚封建论为有合于理;梁氏于此等处,均未阐发,不免多阿所好之言。

    一,梁氏《墨子学案》第三章论墨子之实利主义,及其经济学说有一段云:

    我想现在俄国劳农政府治下的经济组织,很有几分实行墨子的理想。内中最可注意的两件事:第一件,他们的衣食住,都由政府干涉:任凭你很多钱,要奢侈也奢不来;墨子的节用主义,真做到彻底了。第二件,强迫劳作,丝毫不肯放松;很合墨子“财不足则反诸时”的道理。虽然不必“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但比诸从前工党专想减少工作时刻,却是强多了。墨子说:“安有善而不可用者。”看劳农政府居然能够实现,益可信墨子不是幻想家了。

    依梁氏此说,则墨子直二千年以前劳农政府之先达矣。然梁氏谓“墨子的节用主义,真做到彻底了”语,考墨子之《节用中篇》所言“圣王制为节用之法”云云,下文皆继之曰“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此皆与民对言,则其法为专对在位者而言可知。且云,“圣王弗为”,而不云圣王禁民不为;所称者亦为古圣王,则古圣固未有绝对干涉人民衣食住之事者,则墨子此言,亦必非如梁氏所说,都由政府干涉可知。然墨子“尚同一义”,则节用之义,亦必欲强天下之同;是梁氏之言,似亦未为大过;唯言墨子之于衣食住,尽主由政府干涉,则终属臆测,而无显证耳。

    至梁氏又谓“遍查《墨子》书中并没有一个字说君位要世袭”云云,尤为不然。考《天志上篇》云:“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柱按之通知。 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以业万世子孙为善,非赞成君主世袭而何?梁氏于是乎疏矣。

    要之,近人之学,颇似商贾趋时,好以外国学说,皮傅古书;往时人喜谈卢梭,故以卢梭说傅会之;今人喜谈劳农政府等,故又以劳农政府等傅会之。此乃近世学者之长技也。其学术之能耸动听闻者在此,其短处亦正在于此。

    至于《墨经校释》,长在文字明晰,能引人入胜;依鲁胜之例,引说入经,各附其章;又以校与释分而为二;均极便学者研究。至其疏失,亦可得而言。

    一、拘守《经说》必牒举经文首一字以为标题之说。故多妄加妄减。而不知《经》说固多牒经文首字为题,而亦有牒举两字者,有首句《说》与《经》文有同字而遂不举者;不必拘守一律,以削趾就履也。此条胡适已论之。

    二、本前人之说而不出前人之名。如《经》上云:“勇志之所以敢也。”《经说》云:“勇以其敢于是也命之;不以其不敢于是也害之。”张惠言云:“人有敢亦有不敢;就其敢于此者,则命之‘勇’矣。”孙诒让云:“‘名’犹‘命’也,言因敢得‘勇’名。”而梁氏则云:“‘命’犹‘名’也。言因敢得‘勇’名。人有敢,亦有不敢;就其敢于此即命曰‘勇’;虽不敢于彼,仍不害其为‘勇’也。”其说全本张孙。又句下校释之语,亦多此类。如《经说下》云‘极胜重也’,孙注云:“《说文·木部》云:‘极栋也。’屋栋为横木,引申之凡横木通谓极。”《梁》注云:“《说文》云:‘极栋也。’屋栋为横木,引申之凡横木通谓之极。”梁氏此注亦全本孙氏。如是之类,未免有攘美之讥。

    三、援引多讹。如《经说上》云:“不若金声玉服。”梁云:“‘不若’之‘不’,孙云疑衍。”然今考孙书本云“不”疑当作“必”,而无“疑衍”之文。如《经上》云:“ 间虚也。”梁本改“ ”作“栌”,云:“‘栌’字从孙校。”然考此条孙注引王引之云:“‘ ’乃‘栌’之借字。”是当云从王校而不当云从孙校也。又梁氏引张惠言云:“但就虚处则谓之栌。”今考张原本作从糸之“ ”,不作从木之“栌”;而梁氏既改经文“ ”为“栌”,并改张注之“ ”为“栌”,误矣。凡此皆著书不小心,或削趾就履之过。

    四、改字太多之病。如《经上》云:“同异而俱于之一也。”说云:“侗二人而俱见是楹也,若事君。”梁校云:“侗”疑当作“同”。“楹”字当为“相盈”二字分写之讹。“人字”涉上“人”旁而衍。“见”字涉上文“是”字形近而衍。“事君”二字不可解。是《说》文十二字,而梁氏疑改者几过半数。如此解释古书,其意虽美,恐非古人之意也。不知此文本无一误。“侗”与“同”同,犹“侒”与“安”同。墨子之意,谓当立一以为法仪。“于”依也。“之”此也。谓人人虽异而俱依此一以为法仪也。《说》云“二人而俱见是楹”,则譬此“一”为“楹”;以此“楹”为标准,虽二人之不同,而“俱见是楹”,以是“楹”为标准则同。“若事君”者,谓若万民之事君,而志无不同也。举“二人”为言,即仁从二人之意,多数之称也。此即《法仪》、《尚同》、《天志》之旨,不须改字而本文自通。

    五、文字之学本疏。故于古音义,无所证明。如《经下》云:“谓而固是也。”《说》云:“未有文名也。”梁氏以牒经文首字标题之例,改“未”为“谓”,其义是也。然而不知“未”即“谓”之音转。桓二年《公羊传》云:“若楚王之妻媦。”《解诂》云:“媦,妹也。”按“媦”从胃声;“妹”从未声。“媦”“妹”声近义同。则“谓”从胃声,故转而为“未”。此《经》作“谓”而《说》乃作“未”之证也。盖梁氏之于小学,似非所长,故其书除删改文字外,于古音义,无所阐发也。

    虽然,梁氏提倡墨子前后著书三种,其功可谓勤矣,可谓墨子之功臣矣。

    自梁氏提倡墨子之后,有胡适,章士钊,皆喜以名理说墨子。胡氏著有《墨辩新诂》;然刊布者只《小取》一篇,其书甚有条理。此外于《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有《墨子》及《别墨》两篇,几占全书之大部分。然惟别墨之论,与梁氏不同,其余则梁氏之《墨学微》,实已开涂径。胡氏据《庄子·天下篇》“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之语;以《经》上下、《经说》上下及《大取》、《小取》六篇,为别墨之书,或为公孙龙惠施之徒所作。而不知庄子所谓“倍谲不同”者“相谓别墨”;则谓虽诵《墨经》而背于《墨经》者,乃谓之别墨;是别墨乃背于《墨经》之称,安得反谓《墨经》为别墨之书乎?“别”之古文为“八”。《说文·八部》,“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重之则为“ 。”《说文·八部》云:“ ,分也。从重八。《孝经》曰:故上下有别。”虞翻说《尚书》“分北三苗”,“北”古别字。盖“北”篆文作“ ”,亦象二人分别相背之形。则“北,八, ,别”四字,古音义相近相同。则“别墨”犹云“背墨”。相谓“别墨”乃彼此互相诽斥之词;故下文接云“以坚白异同之辩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辞相应”,言其彼此相非难也。《韩非子·显学篇》云:“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韩云“取舍相反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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