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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赫胥黎教授 著

    关于人类和猿类脑部构造的差异性质和差异程度,早在15年前已发生了争论,直到现在还没有停止,虽然现在所争论的主要问题同以往已经完全不同了。最初有人一再异常顽固地断言,一切猿类的脑,甚至最高等猿类的脑,都和人类的脑有所不同,因其缺少诸如大脑半球的后叶以及这等后叶中所包含的侧室后角和小海马体(hippocampus minor)等那样的显著构造,而这些构造在人类中都是非常明显存在的。

    问题中的这三种构造在猿脑中发育之良好,同人类无异,或者说甚至更好;而且具有良好发育的这三部分乃是一切灵长类的特征(如果狐猴类除外),这一真实情况的基础之稳固有如比较解剖学中的任何命题。再者,一长系列的解剖学家,凡是近年来特别注意到人类和高等猿类大脑半球表面上复杂的脑沟(sulci)和脑回(gyri)的排列者,无不承认它们在人类和猿类中的配置形式都是完全一样的。黑猩猩脑的每一个主要脑沟和脑回都明显地代表着人脑的这等部分,所以应用于人脑的专门术语完全可以应用于猿脑。关于这一点,已没有任何不同的意见了。数年前比肖夫教授曾就人类和猿类的脑旋圈发表过一篇论文;⑴我的这位博学同事的目的肯定不在于降低猿类和人类关于这方面的差异价值,所以我愿引述该文如下:

    “猿类尤其是猩猩、黑猩猩和大猩猩在其体制上同人类很接近,比同任何其他动物都更加接近得多,这是众所熟知的一个事实,已无所争论。单以体制的观点来看事物,大概没有人再对林奈(Linnaeus)的观点进行争论,即,人类仅仅作为一个特殊的物种,也应被置于哺乳动物以及猿类之首。人类和猿类的一切器官表明了它们的亲缘关系如此之近,以致为了证实它们之间确有差异存在,还需要进行极精确的解剖研究。对于脑部也要如此。人类、猩猩、黑猩猩以及大猩猩的脑尽管有非常重要的差异,但彼此还很接近”(原著101页)。

    至于猿脑和人脑在基本性状上的相似已无争论余地了;甚至黑猩猩、猩猩和人类的大脑半球上脑沟和脑回的排列细节也表现了惊人的密切相似性,对此亦无任何争论的余地。高等猿类的脑和人脑之间在差异性质和差异程度上也不存在任何严重的问题。众所周知,人类的大脑半球绝对的和相对的大于猩猩和黑猩猩的这一部分;其前叶由于眶脊向上隆起,因而凹入较少;人类的脑回和脑沟的配置通常都对称较差,并且呈现了较大数量的次级褶。而且,众所共认,人类的颞颥后头裂(temporo-occipital)、即“外垂直”裂通常不甚显著,而这是猿脑的一个强烈显著的特征。但这等差异显然并不构成人脑和猿脑之间的明确界限。关于葛拉条雷所谓的外垂直裂,例如人脑的,特纳教授有如下记述⑴:

    “在一些人脑中,它简单地表现为大脑半球边缘的一种齿痕,但在另外一些人脑中,它却伸长到一定距离,多少横向外出。我曾见到,它在一只女脑右半球上向外逾出二英寸以上;在另一个标本上,也是右半球,它向外逾出十分之四英寸,然后向下延伸,直达半球外表面的较低边缘。在大多数四手类动物中,这种脑裂沟是有显著特征的,相比之下,大部人脑的这种裂沟就不那样完全明确了,其所以如此,乃是由于人脑具有某种表面的、十分显著的次级旋圈,以沟通诸裂沟,并把颅顶叶(parietal lobe)和后头叶(occipital lobe)连接在一起了。这等第一级的起沟通作用的脑回位置同纵向沟裂愈近,则颅顶后头的外在沟裂就愈短”(原著12页)。

    因此,葛拉条雷所谓的外垂直裂的消失,并不是人脑的一种固定特性。另一方面,它的充分发育也不是高等猿类脑的一种固定特性。因为,在黑猩猩脑的这一侧或那一侧外垂直脑回由于起沟通作用的脑旋圈而或多或少强烈消失的情况,已由罗尔斯顿(Rolleston)教授、马歇尔先生、布罗卡以及特纳教授一再予以记载。特纳教授在一篇有关这个问题的专门论文中写道:⑵

    “葛拉条雷曾试图形成一种概念,把第一级起连接作用的脑旋圈的完全缺如以及次级脑旋圈的隐蔽作为黑猩猩脑的基本特征,但刚才描述的这种动物脑的三个标本证明了这一概念决不能普遍应用。只有一个标本的脑在这等特点上符合葛拉条雷所表明的法则。关于起沟通作用的上部脑旋圈,我以为它是存在于一个脑半球之上的,至少迄今为人所绘出的或所描述的多数黑猩猩脑是如此。起沟通作用次级脑旋圈的表面位置显然较不常见,我相信,到目前为止只见于这份报告中所记载的A脑。两个脑半球上的旋圈排列是不对称的,以往的观察家们对此已有所描述,在这些标本中也得到了清楚的图示。”(8,9页)

    颞颥后头脑沟或外垂直脑沟的存在,即便说是高等猿类和人类之间的一个区别标志,但阔鼻猴类脑的构造使这种作为区别的性状的价值很可怀疑了。事实上,尽管颞颥后头脑沟为狭鼻猴类、即旧世界猴类的最固定的一种性状,但在新世界猴类中,它的发育从来不很强烈;在较小的阔鼻猴类中根本没有这种性状;在僧面猴(Pithecia)中它的发育是残迹的;⑶在蛛猴(Ateles)中它已经被起沟通作用的脑旋圈或多或少地所消除。

    在单独一个类群范围内如此容易变异的一种性状不会有任何重大的分类价值。

    已经进一步证实,人脑两侧旋圈的不对称程度有很大个体变异;而且在经过检查的布什门(Bushman)族的那些个体中,其两半球上的脑回和脑沟远不如欧洲人的复杂,但比他们的对称,然而,在黑猩猩的一些个体中,脑回和脑沟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却是值得注意的。布罗卡所绘制的一只幼小雄猩猩的脑,其情况尤其如此(《灵长目》,L'ordre des Primates,165页,图11)。

    再者,就脑的绝对体积问题来说,已经证明最大的和最小的健康人脑之间的差异,比最小的健康人脑同最大的黑猩猩脑或猩猩脑之间的差异为大。

    还有一种情况使猩猩脑和黑猩猩脑同人脑相类似,而同低等猿类的脑有所区别,这就是前者具有两个ru头体(corpora candicantia)————而犬猿这一类(Cynomorpha)只有一个。

    鉴于这等事实,在这1874年我毫不踌躇地重复并坚持1863年我提出的主张:⑴

    “就脑部构造来说,显然,人类同黑猩猩或猩猩之间的差异,甚至小于后者同猴类之间的差异,而且,黑猩猩脑同人脑之间的差异,如黑猩猩脑同狐猴脑之间的差异相比,就几乎微不足道了。”

    在我以前引用的那篇论文里,比肖夫教授并不否认这一叙述的第二部分,但第一,他文不对题地说,如果一个猩猩脑和一个狐猴脑很不相同,那是毫不足怪的;第二,他继续断言,“如果我们连续地以人脑同猩猩脑相比较,以猩猩脑同黑猩猩脑相比较,以黑猩猩脑同大猩猩脑相比较,以次及于长臂猿(Hylobates)、天狗猴(Semnopithecus)、鼯猴(Cynocephalus)、长尾猴(Cercopithecus)、猕猴(Macacus)、卷尾猴(Cebus)、绢毛猴(Callithrix)、狐猴(Lemur)、懒猴(Stenops)和狨(Hapale),我们在脑旋圈发育程度上所看到的间隙并不比人脑同猩猩脑或黑猩猩脑之间的间隙更大,甚至相等。”

    对此我回答如下:第一,不论这一主张的真伪如何,都同《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一书所提出的主张毫无关系,该书所讨论的并非仅仅是脑旋圈的发育,而是脑的整个构造。如果比肖夫教授不厌其烦地阅读一下他所批评的该书第96页,实际上他将会看到下文:“值得注意的一个情况是,就我们现有知识所能达到的来说,在猿猴类脑的一系列类型中存在着一种真正的构造上的间隙,而这种间隙并不存在于人类和类人猿之间,而是存在于较低等的和最低等的猿猴类之间,换句话说,即存在于旧世界的和新世界的猿类、猴类和狐猴类之间。每一种已经被检查过的狐猴的小脑实际上都是可以部分地从上面看得见的;它的后叶及其所包含的后角(posterior cornu)和小海马体或多或少都是残迹的。相反,每一种狨、美洲猴、旧世界猴、狒狒或类人猿的小脑在其后方为大脑叶所遮蔽,都是完全隐匿不露的,并且有一个大型后角以及一个十分发育的小海马体。”

    这一叙述是根据当时已知的严格准确的有关记载作出的;而且在我看来,此后虽然发现合趾猿(siamang)和吼猴(howling monkey)的小脑后叶相对地不甚发育,但这一叙述显然并未因此而减弱其力量。尽管这两个物种的小脑后叶例外地短小,还没有任何人会以此为借口说,它们的脑以最轻微的程度接近狐猴类的脑。如果不把狨类置于它的自然位置之外,像比肖夫教授最令人不解地所做的那样,则可把他所选用的那些动物系列排写如下:人类,猩猩,大猩猩,长臂猿,天狗猴,鼯猴,长尾猴,猕猴,卷尾猴,绢毛猴,狨,狐猴,懒猴,我敢再次重申,在这一系列中,狨和狐猴之间的间隙最大,这一间隙比这一系列中任何其他二类之间的间隙都大得多。比肖夫教授忽视了在他撰写该文很久以前葛拉条雷就提出的一个事实,即,完全根据大脑的性状就可以把狐猴类分出于灵长目之外;弗劳尔教授在描述爪哇懒猴的过程中曾做过如下观察: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猴类、即阔鼻猴类群的较低成员,普通被认为在后叶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同大脑半球态短的狐猴类相接近,就后叶的发育来说,其中没有一种猴类是同狐猴类接近的。”

    过去十多年来如此众多的研究者所做的研究大大地增进了我们的知识,就成熟的脑的构造而言,这些知识充分证明了我在1863年所做的叙述。据说,即使承认人类和猿类的成熟的脑是彼此相似的,但其实它们之间的差异还是重大的,这是因为它们在发育方式上表现了根本的差异。如果这等发育的根本差异确实存在的话,恐怕我比任何人都乐意承认这一论点的力量。但我否认确有这等根本差异存在。相反,人类和猿类的脑在发育上却是根本一致的。

    引起葛拉条雷作出有关人类和猿类的脑在发育上存在根本差异的论述;在于他认为:在猿类中,脑沟最先出现在大脑半球的后区,而在人类胎儿中,脑沟最初出现在脑的前叶⑵。

    这一论述总的是以两种观察为基础的,其一,有一只快要生产的长臂猿,其后部脑回十分发达,而前叶的脑回则“几乎看不见”⑶(原著,39页);其二,有一个怀孕22个或23个星期的人类胎儿,它的脑岛还没有被覆盖起来,尽管如此,“脑前叶仍有齿痕,一种不很深的裂沟显示着脑后叶的分离,其沟甚浅,与其发育期相应。而脑之其余表面则处于完全平滑状态”。

    该书第二图版的1、2、3图只示明了这个大脑半球的上面、侧面和下面,而未示明其内面。值得注意的是,该图决不能证明葛拉条雷的描述,因为大脑半球后半部表面上的裂沟(前颞)比前半部所模糊显示的任何裂沟都更显著。如果该图是正确的话,则决不能证明葛拉条雷的结论是正确的。他的结论是:“在美发猴和长臂猿的脑同人类胎儿的脑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即人类的颞颥脑沟未出现之前,额部脑沟久已存在。”

    然而,自从葛拉条雷时代以来,关于脑回和脑沟的发育,已由施密特(Schmidt)、比肖夫、潘施(Pansch)⑴等人重新进行了研究,尤其埃克尔的研究⑵不仅是最近完成的,而且是迄今最完善的。

    他们研究的最后结果可总结如下:

    1.人类胎儿的西耳维厄斯氏裂(Sylvian fissure)是在怀孕的第三个月内形成的。在第三个月和第四个月,大脑半球平滑而圆(西耳维厄斯氏凹除外),远远向后突出于小脑之外。

    2.所谓真正的脑沟是在胎儿的第四个月末到第六个月初这段时间内才开始出现,但埃克尔慎重地指出,不仅它们的出现时期,而且它们的出现次序都有相当的个体变异。然而,无论额部脑沟或颞颥脑沟都不是最早出现的。

    事实上最早出现的是在大脑半球的内面(无疑,葛拉条雷似乎没有检查过胎儿的内面,所以忽略了这一点),无论内垂直脑沟(即顶枕脑沟)或小海马脑沟都是这样,此二者密切接近,终于合二而一。通常顶枕脑沟(occipito-parietal)在二者之中较先出现。

    3.在上述期间较晚阶段,另一种脑沟,即“顶后脑沟”(posterio-parietal)或罗兰德氏裂(Fissure of Rolando)发育了,继此,至胎儿的六个月期间内,其他额叶、颅顶叶、颞颥叶和枕叶的重要脑沟发育了。然而,还没有明显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中某一种脑沟永远出现在另一种脑沟之前;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埃克尔所描述的和绘制的这一时期的脑(见原著212——213页,第二图版,1、2、3、4图)示明,作为猿脑的显著特征的前颞颥脑沟(平行裂Scissure parallèle),其发育如果不比罗兰德氏裂更好,至少也是一样的,前颞颥脑沟比正常的额部脑沟要显著得多。

    根据现今已知的事实,我以为人类胎儿的脑沟和脑回的出现次序,同进化的一般原理以及人类是从某种与猿相似的类型进化而来的观点完全符合;虽然那种与猿相似的类型在许多方面同现今生存的灵长类任何成员都不相同。

    50年前,冯·贝尔教导我们说,亲缘关系相近的诸动物在其发育过程中最初带有它们所属的那较大类群的性状,以后逐渐地呈现它们那一科、属和种所专有的那些性状;同时他也证明了,一种高等动物的任何发育阶段都不会同任何低等动物的成熟状态确切相似。可以十分正确地说,一只蛙曾经通过一条鱼的状态,因为在其生命的某一时期,蝌蚪具有一条鱼的所有性状,如果它不再进一步发育,势必要被列入鱼类之中。但同等正确的是,一个蝌蚪同任何已知的鱼都很不相同。

    同样地,五个月人类胎儿的脑可以被正确地说成不仅是一种猿的脑,而且可以说成是一种钩爪类(Arctopithecine)*的或一种同狨相似的猿的脑;这是因为它的大脑半球具有大的后叶,而且除了西耳维厄斯氏脑沟和小海马脑沟外,并无其他任何脑沟,这种特性只有在灵长目的钩爪类中才能找到。但同等正确的是,正如葛拉条雷所说的,在其宽阔的西耳维厄斯氏裂方面,它同任何真正的狨都不相同。毫无疑问,它同一只狨的令期较大的胎儿的脑就要相似得多。但我们对狨类脑的发育情况却一无所知。关于阔鼻猴类(Platyrhini),我所知道的唯一观察是由潘施做的,他发现一只卷尾猴(Cebus apella)胎儿的脑除了西耳维厄斯氏裂和深的小海马裂之外,仅有一个很浅的前颞颥裂(即葛拉条雷所谓的“平行裂”)。

    像松鼠猴(Saimiri)那样的阔鼻猴类具有前颞颥脑沟,它们仅在大脑半球的外部前一半表现有脑沟的残迹,或根本全无,这一情况以及上述事实毫无疑问为葛拉条雷的假说提供了良好的证据,即,他认为阔鼻猴类的后脑沟出现在前脑沟之前。但是,决不能因此就把适用于阔鼻猴类的规律扩充到狭鼻猴类。关于犬猿类的脑,我们还没有掌握任何材料;关于类人猿,除了上述有关即以诞生的长臂猿的脑以外,并无其他记载。现在,没有一点证据可以阐明黑猩猩的或猩猩的脑沟的出现次序和人类的不同。

    葛拉条雷以如下格言开始了他的序文:“在科学上急于下结论,极为危险。”我恐怕他在其著作中讨论人类和猿类的差异时一定忘记了这一正确的格言。毫无疑问,这位优秀的作家对于正确理解哺乳动物的脑还是作出了前所未有的最卓越贡献,如果他活到今天,从这方面研究的进展得到益处,他大概会首先承认他的研究数据是不够充分的。不幸的是,他的结论被那些不懂得其基本原则的人们用来作为支持愚昧主义的论据了⑴。

    但重要的是应该指出,葛拉条雷在其关于颞颥脑沟或额部脑沟相对出现次序的假说中无论是对还是错,事实仍然是存在的,即,在颞颥脑沟或额部脑沟出现之前,人类胎儿的脑所呈现的性状只有在灵长目的最低等类群中(狐猴类除外)才能找到;如果人类从某一类型逐渐变化而成,而这一祖先类型同其他灵长类所来自的类型正好相同,那恰恰是我们所期待的确应如此的情况。

    * * *

    ⑴《人类大脑的裂纹》(Grosshirnwindungen des Menschen),1868年,96页。这位作者以及格拉条雷(Gratiolet)和艾比(Aeby)的关于脑的结论,均经赫胥黎教授讨论过,见本版序言中提及的那篇附录。

    ⑵《生理学讲义》(Lec.sur la Phys),1866年,890页,达利(M.Dally)在《灵长目与进化论》(L'Ordre des Primates et le Transformisme,1868年,29页)中加以引用。

    *即狂犬病。————译者注

    ⑶林赛(W.L.Lindsay)博士在《心理学杂志》(Journal of Mental Science),1871年7月;以及《爱丁堡兽医评论》(Edinburgh Veterinary.Review),1858年7月,相当详细地讨论了这个问题。

    ⑷一位评论家非常激烈而轻蔑地批评了我在这里所说的[《不列颠每季评论》(British Quarterly Review),1871年10月1日,472页],但我并没有用“相等”这个字眼,我看不出我有多大错误。在我看来,两种不同动物因感染同样疾病而产生同样的或密切相似的结果,与对两种不同液体用同样化学试剂所进行的测定,是非常近似的。

    ⑸《巴拉圭哺乳动物志》(Naturgeschichteder Sugethiere von Paraguay),1830年,50页。

    ⑹有些在等级上低得多的动物也有同样的嗜好。尼科尔斯(A.Nicols)先生告诉我说,他在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养了三只灰色袋兔(Phaseolarctus cinereus),一点也没有教过它们,就对朗姆酒和吸烟有强烈的嗜好。

    ⑺布雷姆,《动物生活》(Thierleben),第1卷,1864年,75,86页。关于美洲蛛猴(Ateles),参阅105页。关于其他相似记载,见25,107页。

    ⑴林赛博士,《爱丁堡兽医评论》,1858年7月,13页。

    ⑵关于昆虫,参阅莱科克(Laycock)博士的《生命周期性的一般法则》,原载《不列颠学会会报》,1842年。麦卡洛克(Macculloeh)曾见到一只狗患间日疟,见《西利曼北美科学杂志》(Silliman's North American Journal of Science),第17卷,305页。以后我还要重谈这个问题。

    ⑶关于这一点,我曾在我著的《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Variation of Animals and Plants under Domestication)第2卷,15页举出过证据,此外还可补充更多的证据。

    ⑷许多种类的雄性猿猴确能分别人类的男女,最初凭嗅觉,其次凭外貌。尤雅特(Youatt)先生在伦敦动物园长期从事兽医工作,是最细心、最敏锐的观察家,他曾为我证实此事,动物园的其他饲养员和管理员的说法也相同。安德鲁·史密斯和布雷姆说,狒狒也能如此。权威人士居维叶也多次谈过此事。我以为人类和猿类所共有的现象,其恶劣程度莫有过于此者。有人说,狒狒见到妇女就发狂,但并非见到所有妇女都如此,它能从众人中识别年幼的妇女,以奇特的声音和容态召唤之。

    ⑸这是小圣·伊莱尔(Isidore Geoffroy St.Hilaire)和弗·居维叶(F.Cuvier)对犬面狒狒(鼯猴)和类人猿所做的论述,见《哺乳动物志》(Hist.Nat.des Mammifères),第1卷,1824年。

    ⑹赫胥黎,《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Man's Place in Nature),1863年,34页。

    ⑴《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1863年,67页。

    ⑵人的胚胎图(图1)采自埃克(Ecker)的《生理图解》(Icones Phys.),1851——1859年,表ⅩⅩⅩ,图2。这个胚胎的长度为0.833英寸,所以绘图时放大很多。狗的胚胎图采自比肖夫的《狗卵发育史》(Entwicklungsgeschichte des Hunde-Eies),1845年,表Ⅺ,图42B。这幅图放大五倍,胎龄25天。两幅图中内脏皆略去,子宫附属物亦从略。我所以刊登这两幅图,是受赫胥黎教授的《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一书所启发。赫克尔在他的《自然创造史》中也登过相似的图。

    ⑴怀曼(Wyman)教授,《美国科学院院报》(Proc.of American Acad.of Science),第4卷,1860年,17页。

    ⑵欧文(Owen),《脊椎动物解剖学》(Anatomy of Vertebrates),第1卷,533页。

    ⑶《关于人类的大部分脑旋图》(DieGrosshirnwindungen des Menschen),1868年,95页。

    ⑷《脊椎动物解剖学》,第2卷,553页。

    ⑸《博物学会会刊》(Proc.Soc.Nat.Hist.),波士顿,第9卷,1863年,185页。

    ⑹《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65页。

    ⑺当我读到卡内斯垂尼(Canestrini)的一篇有价值的论文————《原始人类的残迹器官的特征》(Caratteri rudimentali in ordine all'origine dell'uomo),原载《摩德纳自然科学协会年报》(Annuario della Soc.d.Nat.,Modena),1867年,81页————之前,我已经写完了这一章的草稿;我从此文中受益颇多。赫克尔在《普通形态学》和《自然创造史》两书中以“无目的论”(Dysteleology)的标题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可称赞的全面讨论。

    ⑴莫利(Murie)和米伐特(Mivart)两位先生对这个问题做过一些很好的评论,见《动物学会学报》(Transact.Zoolog.Soc.),第7卷,1869年,92页。

    ⑵《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317,397页;《物种起源》,第五版,535页。

    ⑶例如,理查德(M.Richard)描述和图示他称为“手上足肌”(muscle pédieux de la main)的残迹状态,他说它有时是“非常微细”的。叫做“后胫肌”(1e tibial postérieur)的肌肉一般在手中完全缺无,但它却时时以或多或少的残迹状态出现。

    ⑷特纳教授,《爱丁堡皇家学会会刊》(Proc.RoyalSoc.Edinburgh),1866——1867年,65页。

    ⑴参阅《人类和动物的表情》(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1872年,144页。

    ⑵卡内斯垂尼引用海塔尔(Hyrtl)的材料,表明有同样情况,见《摩德纳自然科学协会会报》,1867年,97页。

    ⑶皇家学会会员托因比,《耳病》(The Diseases oftheEar),1860年,12页;卓越的生理学家普瑞尔(Preyer)教授告诉我说,他最近对外耳的机能作了试验,得出与此相似的结论。

    ⑷麦卡利斯特(A.Macalister)教授,《博物学年刊杂志》(Annals and Mag.of Nat.History),第7卷,1871年,342页。

    ⑸米伐特,《基础解剖学》(Elementary Anatomy),1873年,396页。

    ⑴参阅莫利和米伐特两位先生的优秀论文,其中附有狐猴亚目(Lemuroidea)的耳的绘图,见《动物学会会报》,第7卷,1869年,6,90页。

    ⑵《关于达尔文所论的尖耳》(Ueber das Darwin'sche Spitzohr),见《解剖学和生理学文献集》(Archiv für Path.Anat.und Phys.),1871年,485页。

    ⑶《人类和动物的表情》,136页。

    ⑴参阅米勒(Müller)的《生理学原理》(Elements of Physiology),英译本,第2卷,1842年,1117页。欧文(Owen),《脊椎动物解剖学》,第3卷,260页。关于海象,《动物学会会报》,1854年11月8日。再参阅诺克斯(Knox)的《伟大的艺术家和解剖学家》(Great Artists and Anatomists),106页。这一残迹物在黑人和大洋洲人中比在欧洲人中显然多少大一点,参阅卡尔·沃格特的《人类讲义》(Lectures on Man),英译本,129页。

    ⑵洪堡(Humboldt)关于南美土人所具有的嗅觉能力的记载是众所周知的,而且已被其他人士所证实。乌泽(M.Houzeau)断言,黑人和印第安人能在黑暗中根据气味来认人,见《心理能力的研究》(Etudessur les FacultésMentales),第1卷,1872年,91页。奥格尔(W.Ogle)博士就嗅觉与嗅区(Olfactory region)黏膜的以及皮肤的色素物质之间的关系作了一些奇妙的观察,据此我才谈到黑色人种的嗅觉优于白色人种,参阅他的论文,《外科学学报》(Medico Chirurgical Transactions),伦敦,第53卷,1870年,276页。

    ⑴《心理的生理学和病理学》(The Physiology and Pathology of Mind),第2版,1868年,134页。

    ⑵埃舍里希特(Eschricht),《论人类身体的无毛》(Ueber die Richtung der Haare am menschlichen Krper),见米勒的《解剖学和生理学文献集》(Miiller's Archiv für Anat.und Phys.),1837年,47页。以后我将常常引用这篇非常奇妙的论文。

    ⑶佩吉特,《外科病理学讲义》(Lectures on Surgical Pathology),第1卷,1853年,71页。

    ⑷同⑵,40,47页。

    ⑸参阅《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327页。勃兰特教授最近寄给我另一件事例:有一父及其子,生于俄国,具有这等特性。我从巴黎收到这两个人的画像。

    ⑴韦布(Webb)博士,《人类和类人猿的齿》(Teeth in Man and the Anthropoid Apes),卡特·布莱克(Carter Blake)博士曾予引用,见《人类学评论》(Anthro pological Review),1867年7月,299页。

    ⑵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3卷,320,321,325页。

    ⑶《关于头骨的原始形态》(On the Primitive Form of the Skull),英译本,见《人类学评论》,1868年10月,426页。

    ⑷蒙特加沙(Montegazza)从佛罗伦萨写信告诉我,他最近对不同人类种族的最后一个臼齿进行了研究,他得出同本书一样的结论,即,在高等的或文明的诸种族中,这个臼齿正走向萎缩和消灭的途中。

    *树袋熊为一种貌似小熊的无尾动物,即Phascolarctos cinereus,栖于树上,澳大利亚产。————译者注

    ⑸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3卷,416,434,441页。

    ⑹《摩德纳自然科学协会年报》,1867年,94页。

    ⑺马丁斯(M.C.Martins),《论生物界的一致性》(Del'Unité Organique),见《两个世界评论》(Revue des Deux Mondes),1862年6月15日,16页。赫克尔,《普通形态学》,第2卷,278页,他们二人都曾谈到这一残迹物有时会引起死亡的奇特事实。

    ⑴关于它的遗传性,参阅斯特拉瑟斯博士的论文,见Lancet医学杂志,1873年2月15日,以及另一篇重要论文,见同杂志,1863年1月24日,83页。我听说诺克斯博士是注意人类这一特殊构造的第一位解剖学者,参阅他的《伟大的艺术家和解剖学家》,63页。再参阅格鲁勃(Gruber)博士的有关这一骨突的重要论文,见《圣彼得堡皇家学会会刊》(Bullelinde l'Acad.Imp.de St.Pétersbourg),第12卷,1867年,448页。

    ⑵米伐特先生,《科学协会会报》(Transact.Phil.Soc.),1867年,310页。

    ⑶《关于直布罗陀的洞穴》(On the Caves of Gibraltar),见《史前考古学国际会议报告书》(Transact.Internat.Congress of Prehist.Arch.),第三届会议,1869年,159页。怀曼最近阐明,来自美国西部和佛罗里达古代坟墩中的人类遗骸具有此孔的,占31%。黑人常具此孔。

    *古石器时代的后半。————译者注

    ⑷考垂费什(Quatrefages)最近搜集了有关这个问题的证据,见《科学报告评论》(Revue des Cours Scientifiques),1867——1868年,625页。弗莱施曼(Fleischmann)在1840年曾展出过一个人类婴儿的标本,具有一条包含一些椎体的尾,这种情形并不多见;这条尾曾被出席埃尔兰根(Erlangen)自然科学者大会的许多解剖学者们严密地检查过,见马歇尔(Marshall),《荷兰的动物学文献》(Niederlndischen Archiv für Zoologie),1871年12月。

    ⑸欧文,《关于四肢的性质》(On the Nature of Limbs),1849年,114页。

    ⑴洛伊卡特,见托德编的《解剖学全书》(Todd's Cyclop.ofAnat.)。男人的这一器官只有三至六赖因(1ines,十二赖因为一英寸)长,但像如此众多的其他残迹部分那样,它在发育上以及其他性状上都是容易变异的。

    ⑵关于这个问题,参阅欧文的著作,《脊椎动物解剖学》,第3卷,675,676,706页。

    ⑶比昂科尼(Bianconi)在最近发表的一部附有精美雕版图的著作[《达尔文学说与生物独立创造论》(La Théorie Darwinienne et la création dite indépendante),1874年]中,力图阐明上述诸例以及其他各例中的同源构造可以依据与其用途相一致的机械原理得到充分的解释。他对这等构造如何美妙地适应其终极目的所做的阐明,实为他人所莫及;但我相信,这种适应性可以通过自然选择得到解释。在讨论蝙蝠的翼时,我以为他所提出的仅仅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原理(借用奥古斯特·孔德的用语),即“保全此动物的哺乳性质”。他只在少数几个事例中讨论过残迹器官,而所说的仅是那些不完全呈残迹状态的部分,如猪和牛的小蹄,而这与实质性问题根本无关,他明确指出这等残迹器官对动物还有作用。不幸的是,他没有考虑过以下事例,如牛的永不穿出牙龈的小牙,雄四足动物的乳房,存在于密闭翅盖之下的某些甲虫的翅,各式各样花的雄蕊和雌蕊的痕迹,以及其他许许多多这等事例。虽然我十分赞扬比昂科尼教授的著作,但大多数自然科学者今天所持的信念,在我看来,是不可动摇的,即,仅仅根据适应原理,残迹构造是不能得到解释的。

    ⑴古尔德(B.A.Gould)著,《关于美国士兵的军事学和人类学的统计之研究》(Investigations in Military and Anthropolog.Statistics of American Soldiers),1869年,256页。

    ⑵关于美洲土著居民的头颅类型,参阅艾特肯·梅格斯(Aitken Meigs)的文章,见《费城科学院院报》(Proc.Acad.Nat.Sci.,Philadelphia),1868年5月。关于澳洲人,参阅赫胥黎的叙述,见莱伊尔的《人类的古远性》,1863年,87页。关于桑威奇群岛(即夏威夷群岛。————译者注)的居民,参阅怀曼(Wyman)教授的《头颅观察》(Observations on Crania),波士顿,1868年,18页。

    ⑶奎因(R.Quain)著,《动脉解剖学》(Anatomy of the Arteries),前言,第1卷,1844年。

    ⑷《爱丁堡皇家学会会报》(Transact.RoyalSoc.Edinburgh),第24卷,175,189页。

    ⑸《皇家学会会报》(Proc.RoyalSoc.),1867年,544页;1868年,483,524页,以及以前的文章,1866年,229页。

    ⑴《爱尔兰皇家科学院院报》(Proc.R.Irish.Academy),第10卷,1868年,141页。

    ⑵《圣彼得堡科学院院报》(Act.Acad.St.Petersburg),第二部分,1778年,217页。

    *指美洲大陆。————译者注

    ⑶布雷姆,《动物生活》(Thierleben),第1卷,58,87页。伦格尔,《巴拉圭的哺乳动物》(Sugethiere von Paraguay),57页。

    ⑷《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第十二章。

    ⑸《遗传的天才:关于它的法则及其推论结果的探究》(Hereditary Genius:an Inquiry into its Laws and Consequences),1869年。

    ⑴贝茨(Bates)先生说[《亚马孙河上的博物学者》(The Naturalist on the Amazons),第2卷,1863年,159页],关于同一个南美部落的印第安人,“其头部形状,没有两个人是完全一样的;其中一人面形椭圆,相貌美好,而另一人则完全是蒙古人的样子,面颊宽阔而突起,鼻孔掀张,两眼斜视”。

    ⑵布鲁曼巴哈(Blumenbach),《关于人类学的论文》(Treatises on Antropolog.),英译本,1865年,205页。

    ⑶米特福德(Mitford)的《希腊史》(History of Greece),第1卷,282页。色诺芬(Xenophon,希腊哲学家、历史学家,公元前434?一前355。————译者注)所著的《回忆录》(Memorabilia)第2卷第四章中有一段也谈到,男人择妻应以孩子们的健壮和精力旺盛为目的,这是希腊人所公认的原则(赫尔牧师使我注意到这一段)。希腊诗人色奥格尼斯(Theognis)生活于公元前550年,他明显地看出选择如被谨慎地应用,对人类的改进是何等重要。他还看出财富往往会抑制性选择的适当作用,因而乃作诗如下:

    克氏(Kurnus)养马牛,凡事依规则,

    选种贵血统,避免劣与弱,

    为了增收益,成本所不恤。

    吾人婚配中,钱却为一切,

    为了金钱故,男人娶其妻;

    复为金钱故,女人嫁其夫,

    恶棍与流氓,亦愿随君去;

    财源大茂盛,子女择配时,

    门当须户对,夸富其门族,

    万事皆混杂,贵贱已无殊!

    外貌与精神,退化斑驳多,

    劝君莫惊异,起因至明白!

    后果徒悲叹,吾种已低劣。

    ⑴戈德隆,《论物种》(De l'Espèce),第2卷,第3册,1859年。夸垂费什,《人种的一致性》(Unité de l'Espèce Humaine),1861年。他的有关人类学的讲义,载于《科学报告评论》,1866——1868年。

    ⑵《畸形组织志及其分类》(Hist.Gén.et Part.des Anomalies de l'Organisation),三卷本,第1卷,1832年。

    ⑶在我的《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第二十二章、二十三章中,对这些法则曾进行过充分讨论。杜兰德(M.J.P.Durand)最近(1868年)发表过一篇有价值的论文,《论环境的影响》(De l'In fluence des Milieux)。关于植物,他非常强调土壤的性质。

    ⑷古尔德,同前书,1869年,93,107,126,131,134页。

    ⑴关于波利尼西亚人,参阅普里查德(Prichard)的《人类体格史》(Physical Hist.of Mankind),第5卷,1847年,145,283页。再参阅戈德隆的《论物种》,第2卷,289页。居住在上恒河(Upper Ganges)和孟加拉(Bengal)的印度人在外貌上也有显著差异;参阅埃尔芬斯通(Elphinstone)的《印度史》,第1卷,324页。

    ⑵《人类学会纪要》(Memoirs,Anthropolog.Soc.),第3卷,1867——1869年,561,565,567页。

    ⑶布雷肯里奇(Brakenridge)博士,《特异素质理论》(Theory of Diathesis),见《医学时报》(Medical Times),1869年6月19日,7月17日。

    ⑷在我的《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297——300页中,为某些陈述给以根据;耶格尔(Jaeger)博士,《论骨的伸长生长》(Ueber das Lngenwachshthum der Knochen),《耶拿学报》(Jenaischen Zeitschrift),B.V,Heft.i。

    ⑸古尔德,同前书,1869年,288页。

    ⑴ 《巴拉圭的哺乳动物》(Sugethiere von Paraguay),1830年;4页。

    ⑵ 《格陵兰史》(History of Greenland),英译本,第1卷,1767年,230页。

    ⑶ 《近族通婚》(Intermarriage),亚历山大·沃克著(Alex.Walker),1838年,377页。

    ⑷ 《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1卷,173页。

    ⑸ 《生物学原理》(Principles of Biology),第1卷,455页。

    ⑹ 佩吉特,《外科病理学讲义》,第2卷,1853年,209页。

    ⑺ 海军士兵的视力不及陆军士军,是一个奇特而料想不到的事实。古尔德博士证明确系如此,《美国南北战争中的公共卫生报告》(Sanitary Memoirs of the War of the Rebellion,1869年,530页);他以海军士兵的视野“受到船身长度和桅杆高度的限制”来解释这种情形。

    ⑻ 《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1卷,8页。

    ⑼ 《巴拉圭的哺乳动物》,8,10页。我曾有良好的机会观察火地人的异常视力。再参阅劳伦斯(Lawrence)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见《生理学讲义》,1822年,404页。吉拉德-托伊仑(M.Giraud-Teulon)最近搜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证据来证明近视的原因是由于眼睛的过度疲劳。

    ⑽ 普里查德,《人类体格史》,布鲁曼巴哈之说见该书第1卷,1851年,311页;帕拉斯的述说见该书第4卷,1844年,407页。

    ⑾ 普里查德引用,见上书,第5卷,463页。

    ⑴ 福布斯先生的有价值的论文现发表于《伦敦人种学会杂志》(Journal of the Ethnological Soc.of London),新辑,第2卷,1870年,193页。

    ⑵ 维尔肯斯(Wilckens)博士最近发表一篇有趣味的论文,阐明生活于山岳地区的家养动物如何在其骨架上发生变异,见《农学周报》(Landwirthschaft.Wochenblatt),第十期,1869年。

    ⑶ 《关于畸形小头的研究报告》(Mémoire sur les Microcéphales),1867年,50,125,169,171,184——198页。

    ⑴ 莱科克博士总结了畜生般的白痴的特性,称他们为“野兽般的白痴”(theroid),见《心理科学杂志》(Journal of Mental Science),1863年7月。斯科特(Scott)博士常常观察到低能儿嗅闻食物,见《聋与哑》(The Deaf and Dumb)第2版,1870年,10页。关于这个问题以及白痴的多毛性,参阅莫兹利博士的《躯体和精神》(Body and Mind),1870年,46——51页。关于白痴的多毛性,皮内尔(Pine1)也曾举出过一个显著事例。

    ⑵ 在《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57页)中,我把并非很罕见的妇女额外乳房的事例归因于返祖。由于这等附加的乳房一般都对称地位于胸部,乃使我认为这大概是一个正确的结论;特别是使我有此想法的还有一个事例,即,一个单独的有效乳房发生在一位妇女的腹股沟区(inguinal region),她是另一位具有多余乳房的妇女的女儿。但是,现在我还发现在其他部位发生的异位乳房(mammae erraticae)(参阅普瑞尔教授的《论生存斗争》,Prof.Preyer,Der Kampf um des Dasein,1869年,45页),如在背上、腋下和股上的这等乳房分泌的乳汁如此之多,以致可以把小孩养育起来。这样,附加乳房是由于返祖的可能性就大大削弱了;尽管如此,我依然认为这大概是正确的,因为两对乳房常常对称地位于胸部;关于这一点,我曾收到过几个事例的报告。众所周知,狐猴类正常有两对乳房位于胸部。关于男人生有一对以上的乳房(当然是痕迹的),曾经记载过五个事例;参阅《解剖学和生理杂志》(Journal of Anat,and Physiology),1872年,56页,其中有汉迪赛德(Handyside)博士举出的一个事例说,有两兄弟显示了这种特性;再参阅巴特尔斯(Bartels)博士的一篇论文,载于《里卡兹和鲍依斯-雷蒙的文献集》(Reichert'sand du Bois-Reymond,s Archiv.),1872年,304页。巴特尔斯博士所提的事例之一:一个男人生有5个乳房,其中一个居中,正好位于脐眼之上;梅克尔·冯·黑姆斯巴哈(Meckel von Hemsbach)以为上述事例可以由某些翼手类(Cheiroptera)的居中乳房得到阐明。总之,如果人类的早期祖先不具有一对以上的乳房,则人类男女决不会有附加的乳房发育起来;倘不如此,我们就要发生重大的疑问了。

    在《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12页)中,经过很大踌躇我还把人类和各种动物常见的多趾畸形(polydactylism)归因于返祖。导致我有此想法的,部分是由于欧文教授叙述某些鱼鳍类(Ichthyopterygia)具有5个以上的趾,所以我设想它们保持了原始状态;不过格根鲍尔(Gegenbaur)对欧文的结论表示怀疑,《耶拿学报》(Jenaischen Zeischrift,第5卷,第3册,341页)。另一方面,按照冈瑟(Günther)博士晚近提出的意见:角齿鱼(Ceratodus)的鳍有一列骨为中轴,在其两侧生有分节的骨质鳍刺,通过返祖,一侧或两侧可能会重现6个或更多的趾,承认这一点似乎不致有很大困难。祖特文(Zouteveen)博士告诉我说,曾经记载过这样一个事例:一个男人生有24个手指和24个足趾!导致我作出“多余指的出现是由于返祖”的结论,主要是根据如下的事实:多余指不仅是强烈遗传的,而且如我那时所相信的,在截断后还有再生的能力,就像低等脊椎动物的正常趾在截断后的情形一样。但我在《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版)那部书中曾经说明,为什么我对记载下来的这等事例很少信赖。尽管如此,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受到抑制的发育同返祖是两种关系极为密切的过程,所以处于胚胎状态或受到抑制状态的各种构造————如裂口盖、双叉子宫等,往往伴随着多指畸形。梅克尔和小圣·伊莱尔都曾极力主张这一点。但现今最安全的方针还是完全放弃以下的概念,即多余指的发育同返归人类某一低等构造的祖先有任何关系。

    ⑴ 参阅法尔博士在《解剖学和生理学全书》(Cyclopaedia of Anatomy and Physiology),第5卷,1859年,642页。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3卷,1868年,687页。特纳教授,《爱丁堡医学杂志》(Edinburgh Medical Journal),1865年2月。

    ⑵ 《摩德纳自然科学协会年报》,1867年,83页。卡内斯垂尼关于这个问题曾摘录了各种权威著作。劳里拉德(Lauri11ard)说,因为他发现两片颧骨的形状、比例以及它们的接合,在几具人类尸体和某些猿类中完全相似,所以他不能把这等部分的这种安排视为偶然的。关于这同样的畸形,沙威奥提(Saviotti)博士发表过另一篇论文,载于《临床学通报》(Gazzetta delle Cliniche),都灵(Turin),1871年,他说,在成年人头骨上发现有分离痕迹的约为百分之二;他还说,突颚的头骨(并非雅利安种族的)较其他头骨更常发生这种情形。再参阅德勒伦则(G.Delorenzi)关于同一问题的著作,《颧骨畸形的三个新例》(Tre nuovi casi d'anomalia dell'osso malare,Torino)(都灵),1872年。还有,莫索利(E.Morselli)的《关于颧骨的罕见畸形》(Sopra una rara anomalia dell'osso malare,Modena)(摩德纳),1872年。关于这块骨的分离,格鲁勃最近写了一本小册子。我之所以举出这些参考书目,是因为有一位评论家没有任何根据毫无顾忌地对我的叙述表示了怀疑。

    ⑴ 小圣·伊莱尔在他的《畸形志》(Hist.des Anomalies),第3卷,437页中举出了一系列的事例。一位评论家对我大加责备,说我没有讨论过见于记载的有关各种部分发育受到抑制的大量事例[《解剖学和生理学杂志》(Jour.of Anat.and Physio.),1871年,366页]。他说,按照我的理论,“一个器官在其发育中的每一个瞬变状态,不仅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其本身也曾一度是一种目的”。在我看来,这种说法不一定对。为什么在发育早期发生的变异同返祖没有关系?而这等变异如果有任何一点用处,如缩短和简化发育过程,大概都会被保存下来并得到积累。还有,为什么有害的畸形,例如同以往生存状况没有任何关系的萎缩的或过度肥大的诸部分,不在早期以及成熟期发生?

    ⑵ 《脊椎动物解剖学》(Anatomy of Vertebr),第3卷,1868年,323页。

    ⑶ 《普通形态学》,1866年,第2卷,160页。

    ⑷ 卡尔·福格特(Carl Vogt),《人类讲义》,英译本,1864年,151页。

    ⑸ 卡特·布莱克(C.Carter Blake),《关于脑雷特人的一只颚》,见《人类学评论》,1867年,295页。沙夫豪森(Schaaffhausen),同前杂志,1868年,426页。

    ⑴ 《表情解剖学》(The Anatomy of Expression),1844年,110,131页。

    ⑵ 卡内斯垂尼教授引用,见《摩德纳自然科学协会年报》,1867年,90页。

    ⑶ 任何人要是想知道人类的肌肉为何常常发生变异,而且终于变得同四手类动物的肌肉相似,都应该读一读这些论文。下列参考文献同我的著作中少数几点有关:《皇家学会会报》,第14卷,1865年,379——384页;第15卷,1866年,241,242页;第15卷,1867年,544页;第16卷,1868年,524页。我在这里可以补充一点,穆里博士(Dr.Murie)和米伐特先生在他们有关狐猴类的研究报告中曾阐明,这等动物————四手类的最低层成员————的某些肌肉非常容易变异。在狐猴类中,有一些肌肉渐次变得与等级更低的动物的构造相似。

    ⑷ 再参阅麦卡利斯特教授的文章,见《爱尔兰皇家学会会报》(Proc.R.Irish Academy),第10卷,1868年,124页。

    ⑸ 钱普尼斯(Champneys)先生,《解剖学和生理学杂志》(Jourhal of Anat.and Phys.),1871年11月,178页。

    ⑹ 《解剖学和生理学杂志》,1872年5月,421页。

    ⑺ 麦卡利斯特教授,《爱尔兰皇家学会会报》,121页。他曾把他的观察材料制成表,发现最常出现肌肉畸形的是在前臂,其次在面部,再次在足部,等等。

    ⑴ 霍顿(Haughton)牧师举出一个有关人类拇指长屈肌(flexor pollicis longus)的显著事例之后,接着说道(《爱尔兰皇家学会会报》,1864年6月27日,715页):“这个显著的例子阐明,人类拇指以及其他手指的腱(tendon)的排列有时具有猕猴的特性,但这样一个事例究应被视为猕猴向上变为人,人向下变为猕猴,或者是一种先天的反常现象,我还不能说。”这位富有才华的解剖学者和进化论的强硬反对者竟会承认他的任何一个最初命题的可能性,听到这一点已经可以使人满足了。麦卡利斯特教授也曾描述过拇指屈肌以它们同四手类的同样肌肉的关系而引人注意(《爱尔兰皇家学会会报》,第10卷,1864年,138页)。

    ⑵ 在本书第一版问世以后,伍德先生发表过一篇专题报告[《科学学报》(Phil.Transactions),1870年,83页],阐明人类的颈、肩、胸的肌肉变异。他在这里指出,这些肌肉是何等容易变异,而且这些肌肉又何等常常而密切地同低类动物的正常肌肉相似。他总结说:“如果我成功地阐明了人类尸体中所发生的比较重要的变异类型,以充分显著的方式显示了它们可以作为达尔文的返祖原理或遗传法则在解剖科学中的证据和例子,那就是达到我的目的了。”

    ⑶ 这几段叙述的根据,见我的《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320——335页。

    ⑴ 在我的《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第23章中对这整个问题进行了讨论。

    ⑵ 参阅永远值得纪念的《人口论》(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马尔萨斯牧师著,第1卷,1826年,6,517页。

    ⑶ 《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111——113,163页。

    ⑷ 塞奇威克(Sedgwick),《英国及国外外科学评论》(British and Foreign Medico-Chirurg Review),1863年7月,170页。

    ⑴ 亨特著,《孟加拉农村年报》(The Annals of Rural Bengel),1868年,259页。

    ⑵ 《原始婚姻》(Primitive Marriage),1865年。

    ⑶ 一位作者在《旁观者》(Spectator,1871年3月21日,320页)对这一段进行了如下的批评:“达尔文先生被迫再倡导人类堕落的新学说。他阐明高等动物的本性远比未开化人种的习惯更为高尚,所以他所再倡导的学说实质上乃是一种正教类型的,对此他似乎并未觉察;作为一种科学假说,他提出这样的学说,即,暂时的,但长期延续的道德败坏的原因,乃是由于人类获得知识,未开化部落的腐败风俗,特别是婚姻表明了这一点。有一种犹太传说,谓人类的道德堕落是由于夺得知识,这是他的最高本性所禁止的,其说有过于此否?”

    ⑴ 关于这种效果,参阅斯坦利·杰文斯(W.Stanley Jevons)的优秀记载,《根据达尔文学说的推论》(A Deduction from Darwin's“Theory”),载于《自然》(Nature),1869年,231页。

    ⑵ 拉瑟姆(Latham),《人类及其迁徙》(Man and his Migrations),1851年,135页。

    ⑶ 莫利和米伐特二位先生在其《狐猴类的解剖》(《动物学会会报》,第7卷,1869年,96——98页)一文中说道:“有些肌肉在分布上是如此不规则,以致无法恰当地把它们归入上述任何类群中。”这等肌肉甚至在同一个体的相对两侧也互不相同。

    ⑷ 《自然选择的范围》(Limits of Natural Selection),见《北美评论》(North American Review),1870年10月,295页。

    ⑴ 《每季评论》(Quarterly Review),1869年4月,392页。这个问题在华莱士先生的《对自然选择学说的贡献》(Contributions to the Theory of Natural Selection,1870年)中进行了更充分的讨论,本书所引用的一切论点均在该书重予发表。《人类随笔》(The Essay on Man)曾受到欧洲最著名的动物学者克拉帕雷德(Claparède)教授的巧妙批评,见《一般书目提要》(Bibliothèque Universelle),1870年6月。本书所引用的华莱士的话,将使每一个读过他的《从自然选择学说推论人种的起源》(The Origin of Human Races deduced from the Theory of Natural Selection)那篇著名论文的人感到惊异,该文最初发表于《人类学评论》(1864年5月,158页)。关于这篇论文,我不能不在这里引用卢伯克(Lubbock)爵士的最公正的评论[《史前时代》(Prehistoric Times),1865年,479页],他说,华莱士先生“以特有的无私精神把自然选择的概念无保留地归功于达尔文先生,虽然,众所周知,他独立地发现了这一概念,而且同时予以发表,即使他叙述得不如达尔文详尽”。

    ⑵ 劳森·泰特(Lawson Tait)在他的《自然选择法则》(Law of Natural Selection)一文中引用,见《都柏林医学季刊》(Dublin Quarterly Journal of Medical Science),1869年2月。凯勒(Keller)也引述过同样的效果。

    * “四手类”系一种旧的动物分类,除去人类以外的灵长类动物均包括在内;而两手类(Bimana)只包括人类。————译者注

    ⑴ 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3卷,71页。

    ⑵ 《每季评论》,1869年4月,392页。

    ⑶ 合趾长臂猿(Hylobates syndactylus),如这个名字所表示的,它的两个足趾固定地结合在一起;布赖茨(Blyth)先生告诉我说,敏捷长臂猿(H.agilis)、白手长臂猿(H.lar)、银灰长臂猿(H.leuciscus)的足趾有时也是如此。疣猴是严格树栖的,而且异常活泼(布雷姆,《动物生活》,第1卷,50页),但它是否比近缘属的物种更善于攀登,我还不知道。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上树栖性最强的动物————树懒(sloths)的脚与钩异常相似。

    ⑷ 布雷姆《动物生活》,第1卷,86页。

    ⑸ 《人手》(The Hand),见《布里奇沃特论文集》(Bridgewater Treatise),1833年,38页。

    ⑴ 赫克尔(Hckel)关于人类变为二足动物的步骤进行了精彩的讨论[《自然创造史》(Natiirliche Schpfungsgeschichte),1868年,507页]。比希纳博士关于人把脚用为把握器官举出了一些好例子[《达尔文学说讨论集》(Conférences sur la Theórie Darwinienne),1869年,135页];他还写过高等猿类的行进方式,我在下一节将提到;关于这个问题,再参阅欧文的《脊椎动物解剖学》,第3卷,71页。

    ⑵ 布罗卡(Broca)教授,《尾椎的构造》(La Constitution des Vertèbres caudales),见《人类学评论》(La Revue d'Anthropologie),1872年,26页(单行本)。

    ⑶ 《论头骨的原始形态》(On the Primitive Form of the Skull),译文见《人类学评论》(Anthropological Review),1868年10月,428页。欧文论高等猿类的ru头状突起,《脊椎动物解剖学》,第2卷,1866年,551页。

    ⑴ 《动物界的边际;用达尔文学说进行的观察》(Die Grenzen der Thierwelt,eine Betrachtung zu Darwin's Lehre),1868年,51页。

    ⑵ 迪雅尔丹(Dujardin),《自然科学年刊》(Annales des Sc.Nat.),第14卷,第3辑,动物部分,1850年,203页。再参阅洛恩(Lowne)先生的《一种蝇(Musca vomitoria)的解剖及其生理》,1870年,14页。我的儿子F.达尔文为我解剖了红褐林蚁(Formica rufa)的脑神经节。

    ⑶ 《科学学报》(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1869年,513页。

    ⑷ 《关于选择》(Les Sélections),布罗卡,见《人类学评论》,1873年;再参阅沃格特的《人类讲义》(Lectures on Man),英译本,1864年,88,90页。普里查德,《人类体格史》(Phys.Hiot.of Mankind),第1卷,1838年,305页。

    * 更新世晚期,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古人”,分布在欧洲、北非、西亚一带。————译者注

    ⑸ 在刚才提到的那篇有趣的文章中,布罗卡教授很好地谈论了:在文明民族中由于保存了相当数量的身心皆弱的个人,其头骨的平均体积一定要降低,这些人如在未开化状态下,将会立刻被淘汰。另一方面,在未开化人中这个平均数仅包括那些在极其艰苦生活条件下能够生存的富有才能的个人。于是布罗卡说明了一个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说明的事实,即洛泽尔(Lozère)的史前穴居人的头骨平均容积为什么要比近代法国人的为大。

    ⑹ 《法兰西科学报告》(Comptes-rendus des Sciences),1868年6月1日。

    ⑴ 《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1卷,124——129页。

    ⑵ 沙夫豪森所举的有关痉挛和疤痕的例子,系根据布鲁曼巴哈(Blumenbach)和布施(Busch)的材料,见《人类学评论》,1868年10月,420页。贾洛得(Jarrod)博士所举的有关头骨由于头的部位不正而发生变异的例子,系根据坎波尔(Camper)和他自己的观察,见《人类学》(Anthropologia),1808年,115,116页。他相信某些行业的人,如鞋匠,由于头部经常向前倾,前额变得较圆而且凸出。

    ⑶ 《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1卷,117页,论述头骨的变长;119页,论述一只垂耳的效果。

    ⑷ 沙夫豪森引用,见《人类学评论》,1868年10月,419页。

    ⑴ 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3卷,619页。

    ⑵ 小圣·伊莱尔谈到人类的头部被有长发[《自然史通论》(Hist.Nat.Générale),第2卷,215——217页],还谈到猴类和其他哺乳动物的朝上表面比朝下表面具有较厚的毛。不同的作者同样也观察到这一点。然而热尔韦兹(P.Gervais)教授却说,大猩猩的背部却比朝下部分的毛稀,这部分是由于被摩擦掉了。

    ⑶ 《博物学家在尼加拉瓜》(Naturalist in Nicaragua),1874年,209页。我引用的下述丹尼生(W.Denison)爵士所写的一节,是同贝尔特先生的观点一致的,“据说澳洲人有一种习惯:当蚤虱来找麻烦的时候,就用微火灼烧自己”。

    ⑷ 圣乔治·米伐特先生,《动物学会会报》,1865年,562,583页。格雷(J.E.Gray)博士,《大英博物馆目录:骨骼部分》(Cat.Brit.Mus.)。欧文,《脊椎动物解剖学》,第2卷,517页。小圣·伊莱尔,《自然史通论》,第2卷,244页。

    ⑸ 《人类学评论》,1872年;《尾椎的构造》(La Constitution des Vertèbres caudales)。

    ⑴ 《动物学会会报》,1872年,2l0页。

    * 1“赖因”为1/12英寸。————译者注

    ⑵ 《动物学会会报》,1872年,786页。

    ⑶ 我所指的是布朗-西奎(Brown-Séquard)对豚鼠在施行手术后所发生的癫痫症的遗传效果以及最近对切断颈部交感神经的相似效果所进行的观察。今后我还有机会提到沙尔文(Salvin)先生所举的有趣事例,即摩摩鸟(motmots)自己咬去其尾羽的遗传效果。关于这个问题的一般论述,参阅《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22——24页。

    ⑴ 《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2卷,280,282页。

    ⑴ 《原始人类》(Primeval Man),1869年,66页。

    * 南非卡拉哈里沙漠地区一个游牧部族。————译者注

    **加里曼丹(Kalimantan)的旧称,为亚洲一大岛。————译者注

    ⑴ 关于这几方面的证据,参阅卢伯克的《史前时代》,354页等。

    * Henry Howard,英国诗人,1517?——1547。Thomas Clarkson,英国人,奴隶废除主义者,1760——1846。————译者注

    Isaac Newton,英国自然科学家,1642——1727。William Shakspeare,英国诗人,戏剧家,1564——1616。————译者注

    ⑴ 《关于昆虫的本能》(L'Instinct chez les Insectes),见《两个世界评论》(Revue des Deux Mondes),1870年2月,690页。

    ⑵ 《美洲河狸及其行为》(The American Beaver and His Works),1868年。

    ⑶ 《心理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第2版,1870年,418——443页。

    ⑴ 《对自然选择理论的贡献》(Contributions to the Theory of Natural Selection),1870年,212页。

    * 河狸巧于筑巢,常在巢外筑堤为堰贮水,以防敌袭。筑巢所用的材料主要为木枝、黏土和砾石,入林采取木枝及搬运方法亦非常巧妙。————译者注

    ⑵ 关于这个问题的证据,参阅摩格芮芝(Moggridges)先生的有趣著作,《农蚁和螲蟷》(Harvesting Ants and Trap-door Spiders),1873年,126,128页。

    ⑶ 《蚁类习性的研究》(Recherches sur les Maeurs des Fourmis),1810年,173页。

    ⑴ 所有以下根据这两位博物学家所做的叙述,均引自伦格尔的《巴拉圭哺乳动物志》(Naturgesch.der Sugethiere von Paraguay),1830年,41——57页;以及布雷姆的《动物生活》,第1卷,10——87页。

    ⑵ 林赛博士(Dr.L.Lindsay)在他的《低于人类的动物精神生理学》(Physiology of Mind in the Lower Animals)一文中引用,见《心理学杂志》(Jour.of Mental Science),1871年4月,38页。

    ⑶ 《布里奇沃特论文集》(Bridgewater Treatise),263页。

    ⑷ 一位批评者毫无根据地对布雷姆所描述的这种行为的可能性提出质疑[《每季评论》(Quarterly Review),1871年7月,72页],这不过是为了攻击我的书而已。所以我自行试验,发现我能够容易地用我的牙把一只将近五周的小猫的小利爪咬住。

    ⑴ 在我的《人类和动物的表情》(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第43页简短谈到这种情形。

    ⑴ 马丁(W.C.L.Martin),《哺乳动物志》(Nat.Hist.of Mammalia),1841年,405页。

    ⑵ 贝特曼(Bateman)博士,《关于失语症》(On Aphasia),1870年,110页。

    ⑶ 沃格特引用,《关于畸形小头的研究报告》,1867年,168页。

    ⑷ 《动物和植物在家养下的变异》,第1卷,27页。

    ⑸ 《自然科学年刊》(Annales des Sc.Nat.),第22卷,第1辑,397页。

    ⑴ 《蚁类习性的研究》(LesMaeurs des Fourmis),1810年,150页。

    ⑵ 莫兹利博士在其《精神的生理学和病理学》(Physiology and Pathology of Mind)一书中引用,1868年,19,220页。

    ⑶ 杰尔登(Jerdon)博士,《印度鸟类》(Birds of India),第1卷,1862年,21页。乌泽说,他养的长尾小鹦鹉(parokeets)和金丝雀(canary-bird)会做梦:《动物的心理官能》(Facultés Mentales des Animaux),第2卷,136页。

    ⑷ 《动物的心理官能》,第2卷,1872年,181页。

    ⑸ 莫尔根先生的《美洲河狸》(The American Beaver)一书为这一叙述提供了一个良好例证。然而我不得不认为他过于低估了本能的能力。

    ⑴ 《关于兽类的动作》(Die Bewegungen der Thiere),1873年,11页。

    ⑵ 《动物的心理官能》,第2卷,1872年,265页。

    ⑴ 赫胥黎非常清晰地分析了一个人和一只狗的心理等级,他作出的结论和我在本书中所提出的看法相似。参阅他的文章《批评达尔文先生的人们》(Mr.Darwin's Critics),见《当代评论》(Contemporary Review),1871年11月,462页,并见《评论及短论》(Critiques and Essays),1873年,279页。

    ⑵ 贝尔特先生在他那部最有趣的著作《自然学者在尼加拉瓜》中同样也描述了一只驯服的卷尾猴的各种行为,我以为这明显地阐明了这种动物具有某种推理力。

    ⑶ 《沼和湖》(The Moor and the Loch),45页。哈钦森上校,《狗的训练》(Dog Breaking),1850年,46页。

    ⑴ 《个人记事》(Personal Narrative),英译本,第3卷,106页。

    ⑵ 我高兴地看到像莱斯利·斯蒂芬(Leslie Stephen)先生那样敏锐的思想家当谈到人类和低等动物的心理之间那道假定的不可逾越的障壁时说道[见《达尔文主义和神学,自由思想论文集》(Darwinism and Divinity,Essays on Free-thinking),1873年,80页]:“诚然,划出这种区别所依据的根据在我们看来,并不比其他大量的形而上学的区别所依据的根据更好一点,这就如同说,因为你能给两种东西起不同的名字,所以它们一定有不同的性质。难于理解凡是曾经养过一只狗或者见过一头象的人,怎么还会怀疑动物实质上有可以完成推理过程的能力。”

    ⑶ 参阅林赛博士的《动物的疯狂》(Madness in Animals),见《心理学杂志》,1871年7月。

    ⑷ 莱伊尔(C.Lyell)爵士引用,《人类的源远流长》(Antiquity of Man),497页。

    ⑴ 关于更多的详细证据,参阅乌泽的《论心理官能》(Les Facu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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