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最新章节!

是永远存在的,而且是持续的。这等动物总是随时发出危险的信号,保卫群体;并且按照它们的习性对其同伴提供援助;它们不论何时对其同伴都感到某种程度的爱和同情,而无须任何特殊的激情或欲望;它们如果长期和其同伴分离就会不愉快,如果和其同伴重聚就会高兴。而我们自己亦复如此。甚至当我们十分孤独的时候,我们还常常想到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想象中的他们对自己的褒贬;所有这一切都来自同情,而同情乃是社会本能的基本要素。连这等本能一点痕迹都没有的人大概是一个反常的怪物。另一方面,满足饥饿的欲望,或者像报复那样的任何激情,在其性质上都是暂时的,所以能够暂时地得到充分满足。完全逼真地唤起像饥饿那样的感觉是不容易的,也许几乎是不可能的;正如常常提到的,任何痛苦的感觉确实都是如此。除非在有危险的情况下,不会感到自我保存的本能;许多懦夫非面逢仇敌不会感到自己的勇气。占有别人产业的希图也许是可以举出的最固执的一种欲望;即使在这一场合中,实际占有得到满足后的感情一般也比占有的欲望为弱:许多贼,如果不是惯贼,在偷窃既遂之后,也不免对他为什么要偷东西感到惊讶。⑴

    一个人无法阻止过去的印象重新通过他的头脑;这样,他就要把过去的饥饿、报复,牺牲别人以避免危险等印象与几乎永远存在的同情的本能加以比较,而且还要与他对他人所给予的褒贬的早期认识加以比较。这种认识无法从他的头脑中排除,并且由于本能的同情,它还要受到高度的评价。于是在遵从现在的本能或习性时,他将会感到好像畏缩不前,这对所有动物来说,都会引起不满足甚至痛苦。

    上述有关燕子的例子虽然具有相反的性质,但它阐明了一个暂时的,但眼下是强烈固执的本能征服了平时凌驾一切之上的另一种本能。到了适当季节,这等鸟似乎终日为迁徙的欲望所迫;它们的习性改变了;它们变得惶惶不安,喧噪而群集于一处,当母鸟饲喂它的雏鸟或孵卵时,母性本能大概大于迁徙本能;但是,更为固执的本能获得了胜利,最后,当她看不见群雏的那一刹那,便马上起飞而遗弃了它们。当到达她的长途旅程终点并且迁徙本能停止活动时,如果她赋有巨大的心理活动力,而无法阻止有关她的幼雏在凄凉的北方死于饥寒交迫之中的意象不断地通过她的头脑,那么她将会感到由悔恨而引起多么强烈的痛苦。

    在人类有所行为的当时,无疑他将易于遵从较强的冲动;这种冲动虽然有时会促使他取得最高尚的业绩,但更加普通的是引导他牺牲别人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不过,他的欲望一经得到满足之后,如果过去的和较弱的印象受到永恒的社会本能的评判并且还要受到敬重同伴们善良公意的评判,那么内心的惩罚肯定将会来临。这时他将感到后悔、遗憾或羞耻;然而羞耻这种感情几乎完全与别人的评判有关。结果他将有多大程度地决定将来不再有这种行为了;这就是良心;因为良心鉴于既往而指导将来。

    被我们称为遗憾、羞耻、后悔或悔恨的那些感情,其性质和力量不仅决定于受到侵犯的本能的力量,而且局部地决定于诱惑的力量,往往还要更多地决定于我们同伴们的评判。每个人对别人的称赞重视到什么程度,决定于其内在的或后天获得的同情感;而且还决定于对其行为的遥远后果的理解能力。另一个要素虽不是必然的,却极重要,即每个人对其所信仰的神或鬼的崇敬或畏惧:在悔恨的场合中尤其如此。有几位评论家持有反对意见,他们认为,有些轻微的遗憾或后悔虽然可以用本章所提出的观点来解释,但这样去解释那种震动灵魂的悔恨感情却是不可能的。但我看不出这种反对意见有多大力量。这些评论家们并没有对他们所谓的悔恨下过什么定义,我以为最合适的定义就是,悔恨乃为占有压倒之势的后悔感。悔恨同后悔的关系恰如狂怒同怒或者极度痛苦同痛苦的关系一样。一种非常强烈而且非常受到普遍称赞的本能,如母爱,如果没有被遵从的话,那么引起这种未被遵从的过去印象一旦有所减弱,就会引起最深刻的悲痛,这一点也不奇怪。甚至一种行为同任何特殊本能并不相反,仅仅由于知道朋友们和地位相等的人们鄙视自己,也足可以招致巨大的悲痛。由于恐惧而拒绝决斗曾使许多人感到羞耻的极度痛苦,谁还能对此有所怀疑呢?据说,许多印度教徒由于吃了不洁净的食物,其灵魂深处都要激动起来。这里还有另外一个事例,我以为一定可以称为悔恨。兰多尔(Landor)博士曾是澳大利亚西部的地方行政官,说道,在他的农庄内,“有一个土著居民,其众妻之一因病死去之后,他来说,他将到一个远方部落用矛刺杀一个妇人,以满足对他妻子的义务感。我告诉他说,如果他这样干,我就要把他送去终身监禁。他在农庄又待了几个月之后,显得异常消瘦,并且抱怨说,他无法睡眠,也不能吃东西,他的妻子的幽灵总是缠绕着他,因为他没有为亡妻取来一条生命之故。我坚决不为他所动,并且使他确信,如果他这样干,什么也不能挽救他”。⑴尽管如此,这个人还是失踪了一年多,然后意气昂扬地回来了;他的另一个妻子告诉兰多尔博士说,她的丈夫从一个远方部落取来了一个妇人的生命;但是关于他的行为不可能得到法律的证据。可见一个部落所视为神圣的准则如被违反,就会引起极深刻的感情————而这种感情同社会本能完全无关,除非这种准则是以同群的评判为基础的。全世界许多奇异迷信是怎样起源的,我们还不知道,我们也无法说出最低等的未开化人为什么憎恶某些真正的重大罪恶,如乱伦(然而这并不十分普遍)。甚至可以怀疑,有些部落是否认为乱伦比同姓的,但没有亲属关系的男女结婚更可嫌忌。“澳洲人认为违犯这一法律就是罪恶,他们最憎恶这种罪恶;北美的某些部落也完全如此。无论在上述任何一个地方问道,杀死一个远方部落的妇女和娶一个本族的女子这两件事,哪一件更坏,他们将会给予正和我们相反的答复”。⑴因此,我们可以否定某些作者最近坚持的那种信念,即认为对乱伦的憎恶乃是由于我们具有一种特殊的、由上帝植入的良心。总之,一个人被教导去相信作为一种赎罪应该自行投案要求审判,可以理解导致他有这样行为的乃是由于他受到了如此强有力的一种思想感情,如悔恨所推动,虽然悔恨有上述那样的起因。

    受到良心驱使的人通过长期的习性将获得完全的自制,这样,他的欲望和情欲最终就会不经斗争而直接屈服于他的社会同情心和社会本能,其中也包括他对同伴评判的感觉。依然饥饿的或依然充满仇恨的人将不会想到偷窃食物或实行报复。就像我们以后将看到的那样,自制的习性正如其他习性,可能、甚至很可能是遗传的。这样,通过后天获得的以及也许遗传的习性,人类最终会感到,对他来说最好是遵从他的比较固执的冲动。“应该”这个专横的词似乎仅仅是针对意识到行为准则的存在而言,不论这种意识是如何发生的。以前一定常常热烈地主张,一位有身份的人如果受到侮辱,就应该进行决斗。我们甚至说,向导猎狗应该用头指向猎物,拾物猎狗应该衔回被击中的猎物。如果它们没有这样做,那就是它们没有尽到义务,而且行为失误。

    如果导致违犯他人利益的任何欲望或本能仍然出现,而且当在头脑中回忆及此时,其强烈程度同社会本能相等,或者还要超过后者,那么这个人对于曾经遵从这种欲望或本能就不会感到深刻的遗憾;但他会意识到,如果他的行为被他的同伴们知道,就要受到谴责;倘发生这种情形而不感到不安,像这样缺乏同情心的人还是很少。如果他没有这种同情心,导致这种坏行为的欲望很强,而且当回忆时也没有被社会本能以及他人的评判所克服,那么他本质上就是一个坏人⑵;剩下来的唯一抑制的动机就是对惩罚的畏惧;以及深信为了自私的利益从长远看与其注重自己的利益莫如注重他人的利益。

    如果一个人的欲望并没有侵犯他的社会本能,这就是说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显然他可以问心无愧地满足他的欲望;但是,为了完全不受自责,至少不受忧虑不安的影响,那么避免同胞们的谴责————不论合理与否,对他来说几乎还是必要的。他还一定不会打破他的生活习惯,特别是这等生活习惯合乎情理时,尤其如此;因为,他如果这样做了,肯定要感到不满足。按照他的知识或迷信,可能信仰一个上帝或多神,因此他还一定要避免上帝或多神的摒弃,不过在这种场合中,对神罚的恐惧常常伴随发生。

    最初受到重视的仅为严格的社会美德

    上述关于道德观念————它告诉我们应该做的是什么————的起源及其性质的观点,以及关于良心————如果我们违背它就要受到谴责————的起源及其性质的观点,同我们看到的人类这种官能的早期不发达状态很一致。原始人类的美德至少是普遍实行的,所以他们才能联成一体,那些美德至今仍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但是,这些美德几乎专门施于同一部落的人,而与此相反行为如果施于其他部落的人则不视为罪恶。如果凶杀、抢劫、叛变等盛行,任何部落都无法团结一致,因而这等罪恶在同一部落的范围内就要“被打上千古臭名的烙印”;⑴但超出这等范围之外,就不会激起这种思想感情了。北美印第安人如能剥取其他部落一个人的头皮,自己就会感到十分高兴,而且还会得到别人的尊敬;达雅克人(Dyak)*割掉一个无辜人的头,并把它晾干作为战利品。杀婴以极大规模通行于全世界,⑵并没有受到谴责;杀婴、特别杀女婴曾被认为对部落有好处,至少没有害处。自杀在以往时代里并没有被普遍视为一种罪恶⑶,且由于显示了勇气,反被视为一种光荣的行为;有些半开化民族以及未开化民族至今仍然实行自杀而不受到谴责,显然这种行为同部落的其他人并无利害关系。曾经记载,印第安的萨哥人(Thug)对于他自己抢劫和勒死过往行人没有能够像以前他父亲干的那样多,从良心上感到遗憾。在原始的文明状态下,抢劫陌生人诚然被视为光荣。

    奴隶制度在古代虽然有某些方面的益处,⑷却是一种大罪恶;然而在最近以前并不这样认为,甚至最文明的民族也是如此。由于奴隶一般属于和其主人不相同的种族,情况就尤其是那样了。因为野蛮人不重视妇女的意见,所以普遍对待妻子就像对待奴隶一样。大多数未开化人对于陌生人所遭受的痛苦完全漠不关心,甚至以目睹此事为乐。众所熟知,北美印第安人的妇女和儿童在对敌人施行严刑拷打时,也从旁相助。有些未开化人以虐待动物作为消遣⑸,这种行为令人发指,但对他们来说,人性还是一种未知的美德。尽管如此,除了家族的感情之外,同一部落诸成员之间的友好行为还是普遍的,尤其在有人患病期间更加如此,这种友好行为有时会扩展到这等范围以外。芒戈·帕克(Mungo Park)关于非洲腹地黑人妇女对其友好行为的动人记载,是众所熟知的。未开化人彼此高尚地忠诚相待,但对陌生人并不如此,关于这一点可以举出许多事例;普通经验证实了西班牙人的一句格言:“万万不可信任印第安人。”无诚实则无忠诚;诚实这一基本美德在同一部落诸成员之间并非罕见。例如,芒戈·帕克曾听到黑人妇女教育她们的孩子们要热爱诚实。再者,这是头脑中如此根深蒂固的美德之一,以致未开化人有时甚至不惜重大代价而施此美德于陌生人;但是,向敌人说谎却很少被认为是一种罪过,近代外交史非常明显地展示了这一点。部落一旦有了一个公认的领袖,不服从就会成为一种罪恶,而且,甚至卑鄙的屈服也被视为神圣的美德。

    在原始时代,一个人如果缺少勇气就不会有益于或忠实于他的部落,所以这一品质普遍被列入最高的等级;在文明国度里,一个善良而怯懦的人可能远比一个勇敢的人对群体更为有益,但我们还是禁不住本能地尊敬后者,不管懦夫多么乐善好施都是一样。另一方面,同他人福利无关的慎重,虽为一种很有益的美德,却从来没有受到高度的尊重。如果不能自我牺牲、不能自制以及没有忍耐力,就无法实行为部落福利所必需的那些美德,所以对于这等品质无论何时都高度地而且公正地给予了评价。美洲未开化人甘受最可怕的酷刑而不发一点呻吟,以证明和增强他的毅力和勇气;我们对他不得不加以称赞,甚至对印第安的法基尔人(Indian Fakir),由于一种宗教动机而把铁钩插入肉中悬空摆动,我们也要加以称赞。

    另一种所谓自重的美德,对部落福利的影响虽不明显,但确实存在,未开化人从来不尊重这种美德,而现今却受到文明民族的高度欣赏。未开化人并不谴责最无节制的放纵生活。极度的淫荡生活以及鸡奸流行之广,已达到使人震惊的程度。⑴然而,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的婚姻一旦普及之后,嫉妒就会导致妇女美德的反复灌输,这种美德受到尊重后,就倾向于扩大到未婚妇女。而它扩大到男性却非常缓慢,我们在今天还可以看到这种情形。贞洁显著地需要自制;所以在文明人的道德史中,自古以来它就受到了尊重。其结果便是,毫无意义的独身生活自古以来就被列为一种美德。⑵对下流猥亵的憎恶,在我们看来是如此自然,以致被认为是天生的,它对贞洁是一种多么可贵的帮助,这是一种近代的美德,正如斯汤顿(G.Staunton)爵士⑶所指出的,它专属于文明生活。这从各个不同民族的古代宗教仪式,从庞贝(Pompeii)古都的壁画,以及从许多未开化人的习俗,都可以得到阐明。

    于是我们可以知道,未开化人认为,很可能原始人类也认为,行为是好或是坏,显然仅仅看它们对部落福利的影响如何,并不考虑它们对种族以及对部落的个体成员有何影响。这一结论同以下的信念十分符合,即,所谓道德观念原本发生于社会本能,因为二者在最初都只与群体有关。

    如果按照我们的标准去衡量,未开化人道德低下的主要原因为:第一,同情仅限于同一部落。第二,其推理能力不足,不能认识许多美德、特别是自重美德同部落一般福利的关系。例如,未开化人无从探知大量罪恶是由缺少节制、贞洁等所引起的。第三,自制力薄弱;因为这种能力没有通过长期连续的,也许是遗传的习性,更没有通过教育和宗教而被加强。

    我之所以对未开化人的不道德⑷进行如上的详细讨论,是因为有些作者最近高度估量了他们的道德本性,或者把他们的大部分罪恶归因于仁慈的误用。⑴这些作者的结论似乎是依据未开化人所具有的那些美德对家族和部落的生存都是有益的,甚至是必需的————无疑他们确有这等品质,而且往往达到高度水平。

    结  语

    有一个学派认为道德是派生的(derivative school of morals),这一学派的哲学家们以前假定,道德的基础系建筑在利己之上的;但最近“最大幸福原则”(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被突出地提出来了。⑵然而,把后一原则作为行为的标准,而不是作为行为的动机,是比较正确的说法。不过,我查阅过一些著作,所有这些作者们,除去少数例外,⑶皆谓每一种行为一定都有一个特殊的动机,而且这个动机一定都同某种愉快或不愉快相关联。但是,人类的行为似乎常常出于冲动,这就是说,出于本能或长期的习性,却没有感到愉快的任何意识,其方式很可能恰如一只蜜蜂或一只蚁盲目地遵从其本能时所做的那样。在像火灾那样极端危险的情况下,当一个人毫无片刻踌躇、竭力去救他的同伙时,他简直不能感到什么愉快;而且他更没有时间去考虑如果他不这样干,以后可能会感到不满足。如果此后他回想起自己的行为,他大概会感到有一种冲动的力量存在于他自身之中,而这种力量同追求愉快或幸福大不相同;这似乎就是根深蒂固的社会本能。

    在低于人类的动物场合中,把它们社会本能的发展说成是为了物种的一般幸福,莫如说是为了物种的一般利益更加恰当得多。我们可以给一般利益这个术语下这样一个定义,即:在它们所隶属的外界条件下,把最大数量的个体养育得充满活力和十分健壮,而且使其一切能力均臻完善。由于无论人类的或低于人类的动物的社会本能;都是以差不多一样的步骤发展的,所以在这两种场合中,采用同一个定义,并且以群体的一般利益或福利、而不以一般幸福作为道德的标准,如果行得通,还是适当的;但是,由于政治的伦理学的关系,对这个定义也许需要某种限制。

    当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同伙的生命时,我们说他的这种行为是为了人类的幸福,莫如说是为了人类的利益,似乎也是更为正确的。毫无疑问,个人的利益和个人的幸福通常是一致的;一个满足的、幸福的部落将比一个不满足的、不幸福的部落繁荣兴旺。我们已经知道,甚至在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群体的明确愿望将会自然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每一个成员的行为;因为所有成员都希望幸福,所以,“最大幸福原则”便成为最重要的第二位的指针和目的了;然而,社会本能以及同情心(它引导我们重视他人的褒贬)则为第一位的冲动和指针。这样,对于把我们本性最高尚的部分建筑在利己原理的基础之上所进行的指责就会被消除;诚然,除非每一种动物当遵从其固有本能时所感到的满足,以及当这种本能受到制止时所感到的不满足被称为利己,那就另当别论了。

    同群诸成员最初由口头,其后由文字表示出来的愿望和意见,或者单独形成我们行为的指针,或者大大加强社会本能;然而,这等意见不时有直接反对社会本能的倾向。“荣誉律”(Law of Honour)对后述这一事实提供了很好的例证,这就是由地位相同的人的意见、而非由所有同胞们的意见形成的一项律条。违反这一律条,甚至当知道这种违反是同真实道德严格符合时,也会致使许多人感到比真正犯罪时更大的极度痛苦。我们在下述那样的感觉中可以辨认出同样的影响,即:如果偶然地违反了一种细小的,但是确定的礼节,当我们回忆及此时,即使事隔多年,大多数人还会有一种炽烈的羞愧感。从长远观点看,对所有成员来说什么是最好的,群体对此所做的评判一般要受到某种幼稚经验支配;但是,由于愚昧无知以及推理方的薄弱,这种评判陷于错误者并不罕见。因此,同人类的真正利益和幸福完全相反的最奇怪的风俗和迷信在全世界便成为威力无穷的了。在打破其社会等级的印度教徒所感到的恐怖以及许多其他这样的事例中,我们看到了上述这种情形。一个印度教徒被诱惑吃了不洁净的食物后所感到的悔恨同他犯了偷窃后所感到的悔恨有何不同,是难以区别的;不过前者很可能要更剧烈些。

    我们不知道,如此众多的荒谬行为准则以及如此众多的荒谬宗教信仰是怎样发生的,我们也不知道,它们在世界各地怎么会如此深入人心;但值得一提的是,一种信仰如果在生命早期当脑筋易受影响时受到不断反复的灌输,那么这种信仰似乎就会获得一种差不多本能的性质;一种本能的本质就在于它的被遵从并不依靠理性。我们无法说,为什么某些可称赞的美德,如热爱诚实,在某些部落远比在另外一些部落受到更高的欣赏⑴;我们也无法说,甚至在文明民族之间也普遍有同样的差别。既然知道许多奇怪的风俗和迷信已经多么稳固地固定下来,那么我们对下面的情况就不必感到惊奇了,即受到理性支持的自重美德,虽然在人类早期状态下没有得到重视,但现今在我们看来它是如此自然,以致被认为是天生的。

    尽管有许多疑惑根源,我们还是能够一般地而且容易地区别高级的和低级的道德准则。高级道德准则是建筑在社会本能之上的,而且同别人的福利有关。它们受到我们同伙称赞的以理性的支持。有些低级道德准则当含有自我牺牲的意思时,虽然不应称其为低级的,但它们主要同自我有关,而且系由舆论所引起,并由经验和教养使其成熟;因为野蛮部落不实行之。

    当人类文明有所进步,并且小部落联合成较大的群体时,最简单的理性将告诉每一个人,他应该把他的社会本能和同情扩大到同一民族的一切成员,虽然在个人方面他们并不相识。这一点一旦达到之后,阻止其同情扩大于所有民族和所有种族的人,就只有一种人为的障碍了。诚然,如果这等人们由于容貌和习惯的巨大差异而被区分开,经验不幸地向我们阐明,在我们把他们视为同胞之前,不知要经过多么悠久的岁月。超越人类范围以外的同情,即对低于人类的动物施以人道,似乎还是最近获得的道德之一。未开化人除了对其玩赏动物外,显然没有这种感觉。古罗马人可恶的人兽格斗表演,阐明了他们对人道所懂得的是何等之少。就我所能看到的来说,潘帕大草原(Pampa)*上的大多数高卓人(Gauchos)**还不知道真正的人道概念。这是人类被赋予的最高尚美德之一,它似乎是我们的同情变得愈益亲切而且愈益广施的附产物,直到把同情扩大到一切有知觉的生物。这种美德一旦受到少数人的尊重并实行之,它就会通过教育和榜样传播于青年之间,最终便成为舆论的一部分。

    道德修养的可能的最高阶段是,我们认识到应该控制自己的思想,“甚至在内心深处的思想中也不再去想过去使我们感到非常快活的那些罪恶”。⑴无论什么坏行为,只要为心理所熟悉,就容易实行得多。正如罗马皇帝奥瑞利亚斯说过的:“汝之习以为常之思想为何,汝之心理特性亦为何,盖灵魂被思想之色所染也。”⑵

    英国大哲学家斯宾塞最近说明了他对道德观念的观点。他说:“我相信,通过人类种族一切过去世代所组织起来并且巩固下来的功利经验,已产生了相应的变异,这等变异由于连续的遗传和积累便成为我们道德直觉的一定能力————道德直觉乃是对正确行为和错误行为反应的一定情绪,而这等行为在个人功利经验方面,并没有明显的基础。”⑶美德的倾向或多或少都是遗传的,在我看来,这并无固有的不可能性。因为,且不谈许多我们的家养动物将其各种性情和习性传递给后代,我曾听到一些可靠的事例表明,偷窃的欲望和说谎的倾向看来在一些上层家庭中也有所蔓延,因为偷窃在富有阶级中是一种罕见的犯罪,所以如果同一家庭的两三个成员都有这种倾向,简直就不能用偶然的巧合来加以解释了。如果坏倾向是遗传的,那么好倾向很可能也同样是遗传的。身体状态由于可以影响脑部,所以对道德倾向也会发生重大影响,大多数患有慢性胃病和肝病的人都明白这一点。“道德观念的堕落或毁灭往往是精神错乱的最早症状之一”,⑷这也阐明了同样的事实,疯狂常常被遗传,乃是众所周知的。除非根据道德倾向的遗传原理,我们就无法理解据信存在于人类各个种族之间的这方面差异。

    美德的倾向即使部分地遗传,也会对直接或间接来自社会本能的第一位冲动给予莫大帮助。只要承认美德倾向是遗传的话,那么似乎很可能是,至少在像贞洁、自我克制、对动物施行人道等那样的场合中,美德倾向通过在同一家族中连续若干代的习性、教育和榜样而最初印记在精神机构中;并且通过具有这等美德而在生存斗争中获得最大成功的个体,而最初印记在精神机构中,不过后者的程度是十分次要的,或者根本没有作用。关于任何这样的遗传,我的主要疑问是,无感觉的风俗、迷信和嗜好,如印度教徒对不洁净食物的恐惧,是否应该按照同一原理而传递下去。我还没有遇到过任何证据可以支持迷信的风俗和无感觉的习性之遗传,虽然实质上这比下述情况的可能性不见得更小,即:动物可以获得对某些食物种类的遗传的嗜好或对某些敌对者的遗传的恐惧。

    总之,人类无疑就像低于人类的动物那样,为了群体利益而获得的社会本能,从最初起就会使他有某种帮助同伴的愿望,某种同情感;以及强迫他重视同伴们的褒与贬。这等冲动在很早时期就作为他的原始的是非准则。但是,由于人类智力逐渐进步,并且能够探知其行为的比较遥远的后果;由于他获得了充分的知识以抵制有害的风俗和迷信;由于他不仅重视其同胞们的利益,而且日益重视其幸福;由于有遵从有益的经验、教育和榜样的习性,他的同情变得愈益亲切而且广施于人,以至扩大到一切种族的人、低能儿、残废人以及社会上其他无用的人,最终扩大到低于人类的动物————所以他的道德标准步步升高。派生学派的道德学者们以及直观学派的学者们都承认,自从人类早期历史以来道德标准就升高了。⑴

    由于不时可以看到在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各种本能之间进行着一种斗争,所以在人类的社会本能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美德和他的低级的、虽然暂时比较强烈的冲动和欲望之间也应该有一种斗争,就不足为奇了。正如高尔顿先生⑵所说的,人类是在相当近的时期内才脱离野蛮状态的,所以上述就愈益不足为奇了。当屈服于某种诱惑之后,我们就要感到不满足、羞愧、后悔或悔恨,这同其他强有力的本能或欲望没有得到满足或受到压抑时所引起的那种感觉是相似的。我们把对过去受到诱惑的薄弱印象同永久存在的社会本能进行比较,或者同幼年时期获得的而在一生中增强的、直到差不多像本能那样强烈的习性进行比较。如果在我们面前依然有这种诱惑,而我们不为所动,那是因为社会本能或某种风俗习惯当时占有优势,要不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懂得社会本能或某种风俗习惯今后如与对受到诱惑的薄弱印象相比较,前者似乎更加强烈,而且违背它,就要招来痛苦。展望未来诸代,没有理由惧怕社会本能将会变弱,我们可以预料美德的习性将会变强,也许通过遗传而固定下来。在这种场合中,在我们高级冲动和低级冲动之间所进行的斗争将比较不剧烈,而且美德终将胜利。

    以上两章提要

    毫无疑问,最低等动物和最高等动物之间的心理差异是巨大的。一个类人猿如果能够不带偏见地观察他自己的情形,他大概会承认,虽然他能作出狡诈的计划去抢掠一个田园,虽然他能用石头去打仗或者砸开坚果,但把石头制成一种工具的思想却完全在其范围之外。他大概会承认,关于进行一系列形而上学的推理,或者解答一个数学题,或者对上帝的思考,或者对庄严的自然景色的赞美,他所能做的就更少了。然而,有些猿类很可能宣称,他们能够赞美而且的确赞美过其对象在结婚期间所表现的皮毛颜色之美。他们大概还会承认,虽然他们能用叫声使其他猿理解其某些知觉和比较简单的需要,但用一定声音去表达一定意思的概念,决不会通过他们的头脑。他们大概要坚决主张,他们乐于以许多方式去帮助同群的伙伴,为了伙伴不惜冒生命的危险,并且对孤儿给予照顾;但他们将被迫承认;对所有生物的无私之爱————人类的最高尚品质,却完全超出其理解力之外。

    尽管人类和高等动物之间的心理差异是巨大的,然而这种差异只是程度上的,并非种类上的。我们已经看到,人类所自夸的感觉和直觉,各种情感和心理能力,如爱、记忆、注意、好奇、模仿、推理等等,在低于人类的动物中都处于一种萌芽状态,有时甚至处于一种十分发达的状态。这等情感和心理能力像我们在家狗和狼或豺的比较中所看到的那样,也能通过遗传而有某种进步。如果能够证明一般概念的形成,自我意识等那样的某些高等心理能力绝对为人类所特有(这似乎是极其可疑的),那么,这等属性很可能仅仅是其他高度进步的智能的附带结果,而智能的高度进步主要是一种完善语言连续使用的结果。新生的婴儿到什么年龄才会有抽象的能力或自我意识并且可以考虑到其本身的存在?我们还无法作出回答;关于上升到怎样的生物等级才能有上述心理能力,我们也同样无法作出回答。语言的半人为、半本能的状况仍然带有其逐渐进化的标志。那种对上帝的崇高信仰,并非人类普遍具有的;而对精灵作用的信仰都是其他心理能力所自然产生的结果。道德观念在人类和低于人类的动物之间,也许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和最高级的界限;但是关于这个问题,我不必多说什么,因为晚近我曾力图阐明社会本能————人类道德构成的首要原则⑴————在活跃的智力以及习性的效果帮助下,自然会引出一项金科玉律:“汝等所欲人之施于己者,即应以此施于人”;而这正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之上的。

    在下一章中我将略述人类的几种心理官能和道德官能逐渐进化所经过的可能步骤的方式。这种进化至少是可能的,无可否认的,因为我们日常在每一个婴儿身上都可以看到这等官能的发展;而且我们还可以从比低于人类的动物的心理官能还要低的完全白痴,到一个像牛顿那样的伟人追踪出一系列完整的心理等级。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