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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the Natural History of the Man-like Apes·

    自从巴特尔对珀切斯讲述他的“大怪物”和“小怪物”故事以来,至今已经历了两个半世纪,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最终才取得了确切的成果,即类人猿(An-thropoids)共有四个不同的类型:在东亚有长臂猿和猩猩,而在西非有黑猩猩和大猩猩。

    1931年10月美国杂志Popular Science上的一篇文章,讨论类人猿如何进化成人类。

    如果应用现代严密的科学研究方法来验证古代的传说,它们大都会像梦境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令人惊奇的却是,这种梦境一样的传说,常常处于半清醒的状态,从而成为现实的预兆。奥维德(Ovid)就曾预示过地质学家的种种发现:诸如阿特兰蒂斯(Atlantis)(大西洲)原是一个想象中的地名[原为一假想的远古大陆,后经地壳运动而下陷,沉没于大西洋底————译者注],哥伦布竟然从中发现了新大陆。尽管奇形怪状的半人半马的怪物和半人半羊的形象,原来只不过是出现于艺术领域的一些作品,可是,现在竟有一种与人类相似的动物,尽管它们仍然像神话中半羊半马的混合物那样,兽性十足,但在其主要构造上却更接近于人类。它们在今天不但为人所知,而且已家喻户晓。

    在1598年出版的皮加费塔(Filippo Pigafetta, 1533——1604)著的《刚果王国见闻记》[1]中,在一位名叫埃杜瓦多·洛佩斯(Eduardo Lopez)的葡萄牙水手的笔记中摘录了有关类人猿[2]的记载,除此之外我还从未见到任何其他有关类人猿的更早的报道。该书第十章,标题为“这个地区内的动物”,包括一段有关猿的印象的简要描述:“在松岗(Songgan)地区的泽雷河(Zaire)两岸,猿类成群,他们模仿人的姿势而引起贵人们极大的欢心。”这种记载几乎对于任何猿类都适合。倘若仅有这些记载,而没有德·布里(De Bry)兄弟俩为该书配的木刻插图,倒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在第十一章“论证”中,画了两只“使贵人们欢心的猿”。图版中所包含的这些猿在木刻画中被忠实地摹绘下来(图1)。从图上可以看到,它们都是无尾、长臂和大耳,其大小与黑猩猩大致相当。这些猿的形象很可能与雕刻在同一图版上的那个具有两个翼、两条腿、头似鳄鱼的怪兽一样,都是那两位很有创意的兄弟所想象出来的虚构作品;要不然,它就很可能是艺术家们根据对大猩猩或黑猩猩的某些实际可靠的描述来进行创作的。反正,不管哪一种情况,这些画极其值得人们浏览一下,而对这一类动物最古老和最可靠的明确记载见于17世纪,由一位英国人所写。

    图1 使贵人们开心的猿[德·布里,1598]

    那一本最引人兴趣的古书《珀切斯巡游记》(Purchas his Pilgrimage)的第一版,是在1613年出版的。这本书里引用了珀切斯称为“安德鲁·巴特尔”(Andrew Battel)的那个人的许多谈话。据珀切斯说:“巴特尔[他是我的近邻,住在埃塞克斯郡(Essex)一个叫利佛(Leigh)的地方]在圣保罗城(Saint Paul)西班牙国王手下的总督马纽埃尔·锡尔弗拉·佩雷拉(Manuel Silvera Perera)那里当兵,他和总督一起到安哥拉(Angola)内地旅行。”他又提到:“我的朋友安德鲁·巴特尔在刚果王国住了好多年,因为他和住在一起的葡萄牙兵发生口角(他是该队的一个军曹),于是,便跑到树林里住了八九个月。”珀切斯从这位饱经风霜的老兵嘴里惊讶地听到:“有一种‘大猿’,如果我们可这样称呼的话,它们的身高与人一样,但它们的四肢要比人的四肢大一倍,身体相当强壮,全身长毛,总之,在其他方面,它们的整体形态与男人和女人的身材都很相似。[3]它们靠森林里树上长的野果充饥,夜间则住在树上。”

    但是,在同一作者于1625年出版的另一本《珀切斯巡游记》的第二部分第三章的一节描述,虽比以上描写要更详细和清楚些,而且常被人引用,但并不总是那么确切。这一章的标题为“安德鲁·巴特尔在埃塞克斯的利佛地方奇异探险记:巴特尔作为葡萄牙人的俘虏,被流放到安哥拉,并在那里和附近的地方住了将近18年。”这一章第六节的标题为“关于邦戈(Bongo)、卡隆戈(Calongo)、马永贝(Mayombe)、马尼克索克(Manikesocke),莫廷巴斯(Motimbas)等省;关于怪猿庞戈及其狩猎;偶像崇拜;以及其他种种的观察”。

    卡隆戈省东邻邦戈省,北接马永贝省,沿海岸马永贝省与隆戈省相距19里格(leagues)[4]。

    马永贝省境内,林木繁茂,郁郁葱葱,一望无际,因此人在树荫下行走20天都见不到阳光,也感觉不到炎热。在这片土地上不长五谷杂粮,当地居民只好以香蕉、各种味道不错的草木根和坚果充饥。此外,也没有任何的家畜和家禽。

    但是他们把大量的大象肉当作珍品储藏着,还贮藏了各种各样的野兽肉和丰富的鱼类。在距离内格罗角[5](Cape Negro)以北2里格处,有一个很大的沙质海湾,这就是马永贝港。有时,葡萄牙人就从这个大沙湾运走原木,这里有一条叫班纳河(Banna)的大河,一到冬天就到处泛滥,因为季风使海水倒灌。但当太阳向南偏斜时,小船就可以驶进河面,因为此时恰逢雨季,风平浪静。这条河很大,其中有很多岛屿,人们就定居在岛上。在那浓密的森林里,到处可见到狒狒、猴、猿和鹦鹉等。因此只身前往那里旅游的人,都会感到毛骨悚然。在这里还有两种怪兽,它们经常在林中出没,显得异常危险。

    在这两种怪兽中,当地土话将大的那种叫庞戈,小的则叫恩济科(Engeco)。庞戈在身体比例上和人相似,不过从体形看,它更像个巨人而不像普通人。因为他身材高大,面貌如人、眼窝深凹,头上的长毛披到额头。除了脸、耳朵和手上不长毛之外,遍体长毛,但并不稠密,呈暗褐色。

    除腿部没有小腿肚外,和人并无差别。它总是靠两腿走路,在地上行走时,两手抱着颈背。它们栖居在树上,为防雨水,还搭起了窝棚。它们在森林中到处寻觅果实和坚果,借以充饥,因为它们并不吃任何肉类。它们不会说话,和其他野兽一样不具智力。当地居民在林中旅行时,就在夜间就寝的地方,燃起篝火。次日清晨,当旅游者离去后,许多庞戈就来到那里,围着篝火席地而坐,一直到篝火熄灭为止。可见它们并不懂得添柴加薪。庞戈来往成群结队,并杀死很多在森林中旅行的黑人。他们不知有多少次,袭击那些前来它们栖息地附近觅食的大象,并抢起像棍棒一样的拳头和木棒痛打大象,最后大象只好咆哮而逃。那些庞戈非常强悍,十个人也不可能捉住一只庞戈,所以从来也不可能将它们活捉;但是当地人仍可用毒箭射杀后,将庞戈的许多幼仔抓获。

    庞戈幼仔常用双手紧紧地抱住母亲的肚子,以致只要当地人杀死任一只雌性庞戈,就可以生擒仍死死吊在母亲肚子下的幼仔。

    当庞戈死亡时,它的同类就用在森林中经常能找到的大量树枝和木头将死者掩盖起来。[6]

    想要确定巴特尔所叙述的确切地区,好像并不困难。隆戈(Longo)肯定是现今地图上通常拼读为“刚果”的卢安戈(Loango)。马永贝现今仍位于卢安戈以北沿海岸19里格的地方;而地理学家现仍能指出基隆戈(Cilongo)或基隆加(Kilonga),马尼克索克(Mani-kesocke)及莫廷巴斯(Motimbas)等地名的位置。但是巴特尔提到的内格罗角,并非是现今南纬16度的内格罗角,因为卢安戈本身是在南纬四度。另一方面,这个“称为班那的大河”,正好相当于现代地理学家所称的“卡马”(Camma)河和费尔南德瓦斯河(Fernand Vas)。这两条河在非洲海岸这一地段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三角洲。

    现在,这一“卡马”地区位于赤道以南约一度半的地方;加蓬(Gaboon)位于赤道以北数英里处,而莫尼河(Money)位于赤道以北约一度处。现代的博物学家,都知道在这两个地区曾活捉过最大的类人猿。可是,如今住在这些地区的土著们,把栖息在那里的两种大型猿中较小的一种,称之为恩济科或努希戈(N'schego)。因此,我们不能毫无理由地怀疑安德鲁·巴特尔所提到的那些他亲自了解到的事实,或者至少是根据西部非洲土著们直接的报告而得知的,尽管巴特尔“忘记提起”的另一种怪物恩济科的本性;可是人们对名为“庞戈”的动物的特征和习性已作了充分和仔细的描述。庞戈可能已经灭绝,至少已经失去了它的原始形态和最初意义。的确,这就证明了不但当年巴特尔时代,而且一直到最近,对“庞戈”一词的使用和当年巴特尔使用它时,在意义上是截然不同的。

    例如,我现在引用的珀切斯著作的第二章,包括“几内亚黄金王国的描述和历史性宣言等等,由荷兰文翻译并用拉丁文进行对照”,他在其中提到:

    加蓬河位于安哥拉河(Rio de Angra)以北约15英里处,距洛佩·贡萨尔维斯角(Cape de Lope Gonsalvez),即洛佩斯角(Cape Lopez)以北8英里,距圣托马斯(St.Thomas)约15英里,正好位于赤道线之下。这是一大片很易为人知晓的土地。加蓬河河口在水深3或4英寻[7]处有一沙洲,从河口流入海中的河水,强烈地冲刷沙洲的上部。河流的入口处至少4英里宽;但当你到了一个称为庞戈岛的地方时,河宽就不超过2英里……河的两岸,矗立了许多树木……在庞戈岛上有一座奇异的高山。

    法国海军的士官也在书信中用和上文类似的说法,记载了加蓬河的宽度,树木顺岸排列一直延伸至水边,那里还有奔腾的河水自河口流出等。这些书信附在已故的M.伊西多·杰弗里·圣·希莱尔(M. Isidore Geoff. Saint Hilarire)关于大猩猩[8]的杰出论文的后面。士官们描述了河口有两个岛:低的叫做佩罗奎岛(Perroquet),高的叫科尼奎岛(Coniquet),岛上有三座圆锥状的山。据士官当中一个名叫M.弗郎凯(M. Franquet)的所说:科尼奎岛的酋长以前叫孟尼——庞戈(Meni-Pongo),因此它的含义是庞戈的领主;而努庞杰人(N'Pongues)就把加蓬河口叫做努庞戈(N'Pongo)[这与萨维奇(Savage)博士看法一致,他证实了当地土著自称为努庞杰人]。

    在与野蛮人打交道时,一方面,最易误解他们对事物所使用的词汇,致使我们怀疑巴特尔一开始就把这一地区和许多仍栖息在这一地区的“大怪物”本身的名字互相混淆。但是它对于其他事情的看法(包括“小怪物”的名称在内)却是那样的正确,以致人们不愿再怀疑过去的旅行家有错;另一方面,我们将发现在一百年后的一位航海者会提及“博戈”(Boggoe)的名字。这一名字是非洲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区,即塞拉利昂(Sierra Leone)的居民们对一种大型猿的称呼。

    但是,我必须把这一问题,留给语言学家和旅行家去解决;如果不是“庞戈”这个词在类人猿后期的历史上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我们肯定不会对它做如此详细的讨论。

    巴特尔的后辈们才有幸看到被运到欧洲的第一个类人猿,也就是说,它的来访无论如何已经载入史册。在1641年出版的托尔披乌斯(Tulpuis)所著的《医学观察》第三卷,第56章(或节)里,作者热衷于描述他称之为印度半羊人(Satyrus indicus)的动物,“它被东印度群岛人(Indians)[9]称之为奥兰乌旦(Orang-autang)或森林人(Man-of-the-Wood),而非洲人则称为瑰奥斯·莫罗(Quoias Morrou)”。他提供了一幅非常好的插图,这幅图显然是根据这一动物活的标本绘制而成,即献给奥林奇(Orange)亲王弗雷德里克·亨利(Frederick Henry)的“从安哥拉送来的宝贝”。据托尔披乌斯说,它像三岁小孩那样大,却像六岁小孩那样强壮,它的背上长满了黑毛,显然是一个年幼的黑猩猩[10]。

    在这期间,人们已经知道其他亚洲产的类人猿,不过一开始,这些动物总给人们以一种非常神秘的色彩。正如蓬提乌斯(Bontius, 1658)对于他称之为“奥兰乌旦”的一种动物所作的记载和插图,全是那么荒唐和可笑;尽管他曾说过:“这个肖像是根据我亲自看到的实物画的。”但是他所说的肖像[11]不过是一个体披密毛、容貌非常漂亮的妇女,其身体的比例和双脚的大小完全和人一样。那位具有真才实学的英国解剖学家————泰森(Tyson)对蓬提乌斯的描述的评论:“我承认我完全不相信他的所有描述”,是有充分根据的。

    图2 托尔披乌斯的“猩猩”(1641年)

    我们就是从上面提到的作者泰森和他的助手考珀(Cowper)那里,才得到了这篇有关类人猿的第一篇具有科学精确性和完整性的报告,那是一篇标题为“奥兰乌旦,森林人(Orang-outang, sive Homo Sylvestris),或矮人与猴、猿和人解剖学比较”的论文,该论文于1699年由皇家学会出版,它的确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论著,而且在某些方面可作为后继研究者的一个典范。泰森告诉我们,这个“矮人”是“从非洲安哥拉运来的;但最初是由这一国家的腹地得到的”。它的毛“呈炭黑色而且是笔直的”,“当它行走时,就像四足兽一样四肢着地,行动笨拙;它并没把手掌平展在地面上,而是用拳头的指关节着地行走,我观察到当它步行时显得软弱无力,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支持身体。”————“从头顶到脚跟的直线高度为26英寸”。

    即使泰森没有附上这么好的图(见图3、图4),我们也可按他描述的这些特征,证明他描述的“矮人”就是一只年幼的黑猩猩。可是后来,我非常意外地得到了考查泰森所解剖的那个重要动物的骨骼的机会,使我有可能独立地证明它的确是一个年龄很幼小的黑猩猩(Troglodtes niger)[12]。虽然,泰森充分地认识到他的“矮人”和人的相似性,但他绝没有忽略这两者之间的差别。为了总结这篇专著,他首先统计了“奥兰乌旦或矮人比猿猴更像人的地方”,共达47处。然后又用了同样简短的34段文字,表明“奥兰乌旦或矮人与人不同,和更像猿、猴的地方”。

    泰森仔细地阅读了当年这一课题的文献之后,便得出了以下的结论,他认为所指的“矮人”和托尔披乌斯及蓬提乌斯的森林人不同;但也不是达珀(Dapper)[或者说得更恰当是托尔披乌斯]的魁阿斯·莫罗、达科斯(d'Arcos)所指的巴里斯(Barris);又不是巴特尔所指的庞戈;但它可能是古人称为矮人的一种猿类;而且泰森还说过,尽管“这些动物在很多方面要比任一种类人猿,或者据我所知世上各种兽类,更加像人。但我不能把它视为是人和兽的杂种,而应当是一种兽类的后代,类人猿中一个特殊的种”。

    “黑猩猩”这个名称好像在18世纪前半叶便开始用来称呼现在非洲的一种著名猿类。但是,威廉·史密斯(William Smith, 1769——1839)于1744年所著的《一次新的几内亚航海记》是当时唯一能使我们了解非洲类人猿知识的一个重要的补充读物。作者,这样描述塞拉利昂地区的这类动物:

    图3、图4 依据泰森第一图和第二图缩小的“矮人”(Pygmie)(1699年)

    下面,我将描述被当地白种人称为曼特立儿(Mandrill,亦称山魈)[13]的一种奇异动物,但我并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称呼它,我以前也从未听到这一名字。就是那些也同样叫它们为曼特立的人,也仅知道这些动物完全不像猿,但它们与人类还有近似的地方。当它们的身体全部发育时其身材大小与我们中等身材的人一样,即它们的双腿要短得多,而双脚却较大;其手臂和手比例相称;它们的头大得畸形,面孔宽大扁平,除眉毛外脸上无毛;鼻子很小,嘴大唇薄。脸上覆盖了一层白色的皮肤显得非常丑陋,脸皮上长满了皱纹,活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牙齿又宽又黄,手和脸一样无毛,但也具有白肤,尽管身体的其他部位像熊一样长了又长又黑的体毛。它们从来不像猿那样用四肢行走,但当它们发急生气或被逗恼时,便像小孩那样大声呼喊或号叫……

    当我在舍尔布罗(Sherbro)时,有一位名叫坎梅布斯(Cummerbus)的先生(这人我在下面将有机会提到他),他把一只奇兽作为礼物送给我,当地人称这种兽为博戈(Boggoe)。它是一个六个月大的雌仔,但即使如此幼小也要比狒狒大。由于这一雌仔是一类非常温柔的动物,我便把它交给一个善于饲养动物的奴隶来加以照管。但是每次当我离开甲板时,那些水手便开始戏弄它,有些人喜欢看它流泪和听它叫喊;而另一些人讨厌它那拖着鼻涕的鼻子;有一次这位负责照管雌仔的奴隶由于阻止一位伤害它的人,那个人就告诉这位奴隶,他很喜欢他的女同胞,同时问他是否愿意把它当做他的妻子?那位奴隶听到后马上回答说:“不,它不是我的妻子,它是一个白种女人,它才配当你的妻子。”我猜想这个黑人的机智回答,才使他不幸地死于非命,因为隔天早上,人们在纹盘下面发现了这位黑奴的尸体。

    从威廉·史密斯的描述和插图可以证明,他所称的“曼特立儿”或者“博戈”无疑应当是一种黑猩猩[14]。

    图5 模仿威廉·史密斯的“曼特立儿”图(1744年)

    尽管林奈(Linnaeus)本人并没有亲自观察过亚洲或者是非洲的类人猿,而且对它们的实况一无所知,但是,他的学生霍皮乌斯在《瑞典科学院论文集》(Amoenitates Aca demicae)的第六部分“人形动物”中发表的一篇论文,可以被认为体现了林奈有关这些动物的观点。

    这篇论文附有一个图版,其中图6木刻图是一个缩小的模仿图。图的名称自左至右如下:1.蓬提乌斯穴居人(Troglodyta Bontii);2.艾德罗凡迪魔人(Lucifer Aldrovandi);3.托尔披乌斯半羊人(Satyrus Tulpii);4.爱德华兹矮人(Pymaeus Edwardi)。第一幅图是根据蓬提乌斯想象中的“奥兰——乌旦”绘下的拙劣的模仿图,不过林奈好像完全相信这种动物的存在;因为在他所著的《自然系统》的标准版里,将这种动物列为人属的第二种,即“夜人”(Homo nocturnus)。艾德罗凡迪魔人是按照艾德罗凡迪斯(Aldrovandus)所著的《胎生四脚兽》(1645年)一书的第二卷第249页中,在标题为“从中国来的称为巴比利乌斯(Barbilius)稀奇猿”的插图模拟下来的。霍皮乌斯认为这种动物可能是猫尾人中的一种,尼古罗斯·科平(Nicolaus Koping)肯定这些猫尾人吃了一船的人,即船长和船上的所有人员。林奈在其《自然系统》一书中,在注解上称之为有尾人(Homo caudatus),他好像倾向于把它看做为人属的第三种。根据特明克(Temminck)的看法,托尔披斯半羊人是按照斯科汀(Scotin)在1738年发表的黑猩猩的插图描绘得来的,我还没有读过这本原著。在《自然系统》中,它被描述为印度半羊人,林奈认为它可能与森林半羊人(Satyrus sylvestris)是一个不同的种。最后一个称为爱德华兹矮人,是从爱德华兹的《自然史拾遗》(1758年)一书中一个年幼的“森林人”或猩猩幼儿的图中描绘下来的。

    图6 林奈的人形动物

    布丰要比他的老对手[15]幸运得多。他不但得到一个难得的机会,能对一个活的小黑猩猩进行研究,而且他还得到了一个成年的亚洲类人猿。这个类人猿是多年来被带到欧洲的这类动物中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成年标本。布丰在多布顿(Daubenton, 1716——1800)的大力协助下,对这一动物进行了极为详细的描述,他根据其独特的身材比例,将这一动物命名为长臂猿。它就是现代的白掌长臂猿(Hylbates lar)。

    这样,当布丰在1766年撰写他的巨著的第14卷时,亲自深入研究了一种年幼非洲类人猿和一个成年的亚洲种类人猿;另一方面,他又通过有关报道来了解猩猩和史密斯的曼特立儿的有关情况。此外,传教士阿贝·普雷沃斯特(Abbé Prévost, 1697——1763)在他1748年发表的《航海通史》中,把珀切斯著的《巡游记》中的大部分内容翻译成法文。而且布丰在《航海通史》一书中,发现了安德鲁·巴特尔有关庞戈和恩济科论文的法文译本。布丰打算把他得到的所有资料融合在一起,写进他著作中“猩猩或庞戈和焦科(Jocko)”那一章中。他对这章标题附加了如下的注解:

    这个动物在东印度群岛称为奥兰乌旦,在刚果的洛万多(Lowando)省,这个动物称为庞戈。

    这个动物在刚果被称为焦科或恩焦科(Enjocko)。我们亦采用这一称呼。因En是冠词,我们可省略。

    就这样,安德鲁·巴特尔的“恩济科”才改名为“焦科”,由于布丰著作有广泛的普及性,因此焦科的称呼便在世界各地流行起来。但是,阿贝·普雷沃斯特和布丰两人认为巴特尔严谨的论文与其说是删去冠词“En”,倒不如说是大大曲解了原著的原意。巴特尔在声明中指出庞戈“不会说话,而且不见得比其他兽类更有理解力”,但是这句话却被布丰误译为“它虽不会说话但比其他动物更有理解力”。此外,珀切斯明确地说过,“一次与他在一起时,他告诉我,有一个庞戈把他的黑童掳走,他就和它们一起住了一个月”,可是在布丰的法译本中却译为“一个庞戈把他的一个小黑人掳走,使他在这些动物的社会中住了整整一年的时间”。

    布丰在引用了有关大庞戈的论述之后,正确地指出,时至今日所有带到欧洲的“焦科”和“猩猩”都是幼儿;而且他还指出,它们在成年时,也许长得像庞戈或“大猩猩”那样大。为此,他暂将“焦科”、“猩猩”和“庞戈”都归为一个种。这种提法或许和当时的认识水平相符。但是布丰并没有弄清史密斯的“曼特立儿”和他的“焦科”相类似的理由。我们对布丰竟把曼特立儿和一个像青脸狒狒那样完全不同的动物混淆起来,表示难以理解。

    20年以后,布丰改变了自己的见解,[16]而且表明了他的看法。他认为猩猩构成了一个属,下有两个种:大的种是巴特尔的庞戈,小的种是焦科。焦科就是东印度群岛的猩猩;而那些由他自己和托尔披乌斯所观察的并产自非洲的兽类,不过是年幼的庞戈。

    其间,荷兰博物学家沃斯梅尔(Vosmaer)于1778年发表了一篇关于一只被送到荷兰的活猩猩幼仔的非常优秀的论文和插图;而他的同胞、著名的解剖学家彼得·坎佩尔(Peter Camper, 1722——1789)于1779年发表了一篇关于猩猩的论文。这篇论文和泰森的一篇关于黑猩猩的论文,具有同样的价值。他解剖了几只雌猩猩和一只雄猩猩,从它们的骨骼和齿列的构造进行分析,正确地推测它们都是幼仔。因此,他把这些猩猩幼仔与人进行类比之后,肯定了它们在成年时,身高不可能超过4英尺。此外,他对东印度群岛所产的真正的猩猩的种征,也是非常清楚的。

    他说:“猩猩不但在毛色和长脚趾方面与泰森的矮人和托尔披乌斯的猩猩不同,而且外形也与后两种有区别。它的双臂、双手和双脚都较长,相反,按身体比例来看,拇指却短得多,而脚的大趾也小得多”[17]。而且,“真正的猩猩,也就是说,亚洲和婆罗洲[18]的猩猩并不是希腊人,更不是盖伦[19]所描述的猿(Pithecus)或无尾猿,它也不是庞戈、焦科,或托尔披乌斯的猩猩,或泰森的矮人,而是一种特异的动物。我将在下面几章中根据它的发音器官和骨骼,以最明确的方式来加以证明。”

    几年后,东印度群岛的荷兰殖民地总统府的一位高级官员,名叫M.拉德马赫尔(M.Radermacher),是巴达维亚(Batavia)[20]文理学会的一位活跃的会员,他在学会专刊[21]的第二部分中,发表了一篇关于婆罗洲的叙事文。这是他在1779年至1781年写成的,其中除了记载趣闻逸事外,还包括有关猩猩的一些记载。他在文中提到,猩猩的小型种,就是沃斯梅尔和爱德华兹所说的“猩猩”,仅在婆罗洲发现,它主要栖息于斑查马辰(Banjer massing)、曼帕瓦(Manpauwa)和兰达克(Landak)一带。他在旅居东印度群岛期间,曾经亲眼看见过50余只小型猩猩,它们的身高没有一个超过2.5英尺。拉德马赫尔继续说:若不是M.帕尔姆(M. Palm)侨居雷姆班(Rembang)时的努力,恐怕至今人们仍把大型猩猩认为是一种怪物,正是帕尔姆从兰达克回到彭蒂安那(Pontiana)时射杀了一只,并将之用酒精浸制后,送到巴达维亚,以便转送到欧洲。

    帕尔姆的信中记述捕获的情况如下:

    “随信附上猩猩一只,送呈阁下。长期以来,我曾出价一百多维尼卡币,作为让土著抓住一只4英尺或5英尺高的猩猩的赏金。我于今早八时左右意外地听到抓获猩猩的消息。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在通往兰达克的密林中,千方百计活捉这一狰狞的野兽。为了防止它逃跑,我们甚至忘记了吃饭。而且我们还必须提防它对我们进行报复,因为它不时地用手折断粗壮的木头和新鲜树枝,并向我们猛掷。这一恶作剧一直持续到下午四时,我们才决定向它开枪。我这回的射击非常成功,而且比我过去从船上进行的射击要高明得多,因为子弹正好穿进它胸膛的一侧,以致它没有受到很大的伤害。我把它运到船头时它仍活着。我们用绳子紧紧地把它捆住,直到第二天,它因伤重而死去。当我们的船到达后,所有彭蒂安那的人,都跑上船来看它。”帕尔姆从头顶到脚跟测得它的身高为49英寸。

    冯·武尔姆男爵(Baron Von Wurmb)是一位非常聪明能干的德国官员,他当时在荷兰东印度公司任职,并兼任巴达维亚学会的秘书。他对这一动物进行研究并作了细致的描述,撰写了题为“婆罗洲的大型猩猩或东印度群岛的庞戈”的论文。该论文刊登在《巴达维亚学会会报》的同一卷内。冯·武尔姆在完成他的描述后,于1781年2月18日[22]在从巴达维亚发出的一封信中写道:“这个猩猩的标本浸没在白兰地酒中,已运到了欧洲,准备纳入奥林奇亲王的收藏中。”他接着写道:“我们不幸地听说轮船在途中失事。”冯·武尔姆于1781年逝世,在信中记述的事情正是他最后的遗墨。但是他在巴达维亚学会会报第四部分上发表的遗稿中,只有对一头4英尺高的雌性庞戈的简短描述并附有对它的各种测量数据。

    究竟两者中哪一个是由冯·武尔姆描述并被送到欧洲的原始标本呢?人们一般都认为那些标本都已送到欧洲,但我对这一事实表示怀疑。因为在《坎佩尔文选》的第一卷第64——66页的一篇“猩猩记”的论文中,有坎佩尔自己的附记,其中提到冯·武尔姆的一些论文,他继续写道:“至今,这类猿在欧洲从来没有见到。承蒙拉德马赫尔好意送给我这些动物中的一块头骨,此猿测得为53英寸,即其身高为4英尺5英寸。我曾把它的一些略图送到迈因斯市(Mayence)的M.佐默林(M. Soemmering)那里去。在那里测量较正确,虽然其数据不能代表各部分的实际大小,但能对其外形有一个概念。”

    这些略图在1783年已由费希尔(Fischer)和卢策(Lucae)进行了复制[23],佐默林于1784年收到这些略图。如果冯·武尔姆的标本已经运到荷兰的话,坎佩尔当时不至于一无所知。可是坎佩尔却接着说:“从此以后,也许又捉到几头此类怪物,因为我仅在1784年6月27日那天,在奥林奇亲王的博物馆看见过以前送到馆里陈列的一具保存完整的猩猩骨骼标本,但复原得很差,其高度在4英尺以上。1785年12月19日,当我再次考查这一骨骼标本时,已经有一名叫奥尼木斯(Onymus)的高手,对骨骼标本进行了正确的复原。”

    图7 “庞戈”头骨是由拉德马赫尔送给坎佩尔的

    [本图是卢策根据坎佩尔描绘的原图复制的]

    因此,这一骨骼显然就是一直被称之为冯·武尔姆的庞戈的骨骼。但它并不是冯·武尔姆所描述的那个动物的骨骼,尽管在所有重要的特点上无疑都是一致的。

    坎佩尔还想进一步说明这一骨骼的一些最重要特征,并指望不久后要对它进行详细的描述。但是显然,他对这个大型的“庞戈”和他描述的“小猩猩”之间的亲缘关系表示怀疑。

    原本打算做的深入研究,始终未能实现。而冯·武尔姆的庞戈,碰巧跟黑猩猩、长臂猿和猩猩并列在一起,成为类人猿中第四个罕见的种。其实,庞戈和当时所认识的黑猩猩或猩猩从其标本看来似乎截然不同。因为当时所研究的黑猩猩和猩猩的标本,其身材很小,面貌特别像人,性情文雅温顺;而冯·武尔姆的庞戈却是比它们几乎大一倍的怪兽,力强性猛,表情显得更加凶猛;其口部外突,尖牙利齿,而且面颊长成凸出的鼓肉,从而显得更加丑陋。

    最后,由于这支革命军队的一贯盗劫成性,他们把这个“庞戈”的骨骼从荷兰弄到了法国。而杰弗瑞·圣·希莱尔(Geoffroy St. Hilaire, 1772——1844)和居维叶(Georges Cuvier, 1769——1832)为了证明这个“庞戈”和猩猩完全不同,而是与狒狒有亲缘关系,他们在1798年发表了对于这一标本的评述。

    在居维叶的《动物学概论》和他的巨著《动物界》的初版里,他甚至将“庞戈”归类为狒狒的一个种。但是,早在1818年,居维叶似乎已意识到自己的观点有误,从而采纳了布卢门巴哈(Blumenbach)[24]在几年前蒂勒修斯(Tilesius)提出的观点,认为婆罗洲庞戈只不过是一只成年猩猩而已。到了1824年,鲁道夫(Rudolphi)通过对庞戈的齿列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研究之后,证明历来所描述的猩猩都是年幼动物,同时还证明这些成年猩猩的头骨和牙齿,可能应当是在冯·武尔姆的庞戈中所看到的头骨和牙齿。在《动物界》的第二版(1829)里,居维叶根据“全身各个部位的比例”和“头部孔口和骨缝的排列配置”进行推断,认为庞戈就是成年的猩猩,“至少也应当是与猩猩亲缘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个种”。他的这一结论最终在欧文教授于1835年出版的《动物学学报》上刊登的论文以及特明克发表在《哺乳动物学专论》的论文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特明克的论文之所以那么突出,就是因为他对猩猩的形态变异取决于其年龄和性别这一看法,提出了充分的证据。蒂德曼(Tiedemann)最先发表了一篇关于猩猩幼儿大脑的论文;而桑迪福特(Sandifort)、米勒(Müller)和施勒格尔(Schlegel)描述了成年猩猩的肌肉和内脏,而且还对东印度群岛的大猿在自然状态下的习性,最早做了详尽和可靠的报道;后来许多学者的研究对此又做了很多重要的补充。我们当时对成年猩猩比对其他任一种较大的成年类人猿更加熟悉。

    考虑到猩猩的分布,完全局限于亚洲的婆罗洲和苏门答腊等岛屿,因此可以肯定,冯·武尔姆描述的庞戈,[25]决不是巴特尔所指的庞戈。

    随着研究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现,我们对猩猩的来历更加清晰,这就使我们能够断定,那些只分布于东方的其他类人猿,就是长臂猿几个不同的种。这些猿类身材较小,因此它们不像猩猩那样引人注目,但是它们广泛分布于许多国家,更便于人们对其进行观察。

    巴特尔描述的“庞戈”和“恩济科”栖居的地理区域,虽比发现猩猩和长臂猿的地方更靠近欧洲,但是我们对于非洲类人猿的了解的进展却显得比较缓慢;的确,直到最近几年,由于老一辈英国探险家的真实经历,才使我们对有关类人猿的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直到1835年,上文提到的欧文教授在《动物学学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论黑猩猩和猩猩的骨骼”的优秀论文后,才使人们认识到成年黑猩猩的骨骼。因为这篇论文描述准确、对比周密、插图优美,不仅是了解黑猩猩,而且也是了解所有类人猿骨架的一篇划时代的杰作。

    这篇描述详尽的研究论文,明确表明年老的黑猩猩与泰森、布丰和特雷尔(Traill)所了解的年幼黑猩猩,在身材和容貌上完全不同,而且年老猩猩和年幼猩猩间的情况也是如此。后来,萨维奇(Savage)先生和美国传教士兼解剖学家怀曼(Wyman)先生的重要研究工作,不仅证实了欧文的这一结论,而且还增加了很多新的资料。[26]

    在萨维奇博士许多有价值的发现中,最有趣的是今天生活在加蓬地方的土著,把黑猩猩叫做“恩契埃科”(Enché-eko),这个名称显然与巴特尔的“恩济科”是相同的。这一发现已为所有后来的研究者所证实。既然巴特尔的“小怪物”的真实存在已得到证实,我们自然就有理由更有把握地推测,巴特尔所说的“大怪物”————“庞戈”迟早也会为人们所发现。而实际上,在1819年,一位当代的旅行家鲍迪奇(Bowdich)的确从土著中发现了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了第二种大猿的存在,这种猿被称为“印济纳”(Ingena),“身高5英尺,肩宽4英尺”,它搭建了一所粗陋的房子,自己却睡在房子外面。

    1847年,萨维奇博士有幸在类人猿领域,又做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贡献。在一次旅途中,由于意外地被加蓬河所阻挡,在一位名叫威尔逊牧师的住宅里,他见到了一块头骨,据土著说“它是一种像猿类的动物,大小、凶恶的样子和习性等,都很引人注意”。萨维奇博士说:“从这个头骨的轮廓,以及几位机敏的土著所汇报的情况来判断,我相信这个头骨属于猩猩的一个新种(此处所说的猩猩和以往一般对“猩猩”所引用的意义相同,即指大猿)。我向威尔逊(Wilson)先生表达了这一看法,并表达了要继续进行研究的愿望。如果可能的话,还想找一个活物或死的标本来研究,以做出定论。”萨维奇和威尔逊两位先生合作研究的结果,不仅对这一新的动物的习性做了非常完整的描述,而且使上面提过的优秀的美国解剖学家怀曼教授,能够依据这一丰富的资料,对这一新种的重要骨骼特征进行描述,这对科学具有更重要的贡献。加蓬当地的土著将这种动物称为“恩济埃纳”(Engé-ena),这个名称显然与鲍迪奇(Bowdich)博士的“印济纳”相同,而萨维奇博士确信所有类人猿中最后发现的这个种,正是学者们长期探求的巴特尔的“庞戈”。

    这个结论的正确性不容置疑,因为“恩济埃纳”不仅以其陷凹的双眼、高大的身材和灰褐或铁灰的肤色等为特征,跟巴特尔的“大怪物”完全相同;而且居住在这些纬度的其他类人猿中只有一种黑猩猩,由于形体较小立刻就可以认出它是“小怪兽”,根据这一特征,加上它的体毛是黑色而非灰褐色,依此就可以排除它是“庞戈”的可能性。这个动物至今仍沿用巴特尔所熟悉的“恩济科”或“恩契埃科”等名字。有关它的重要情况在上面已经提及,在此不再赘述。

    然而,萨维奇博士在为“恩济埃纳”定种名时,巧妙地避开了被滥用的“庞戈”这一名字。但是他在汉诺(Hanno)古老的《巡游记》中,找到了“戈列拉”(Gorilla)这一词,并将它用在某些满身长毛的野人身上。这一野人是迦泰基(Carthaginian)的航海者在非洲海岸的一个岛上所发现的。萨维奇将他的新猿用上“Gorilla”这一种名,这就是“戈列拉”在当前成为耳熟能详的名称的由来。但是,萨维奇博士比他以后的某些学者更加谨慎,他绝不把自己发现的猿类鉴定为汉诺的“野人”,他仅仅说这些“野人”“可能是猩猩的一个种。”而我非常同意M.布鲁勒(M. Brullé)的意见,我认为把现代的“戈列拉”鉴定为迦泰基海军上将所指的“戈列拉”,是毫无根据的。

    自从萨维奇和怀曼的论文发表之后,欧文教授和巴黎植物园已故的迪韦尔努瓦(Duvernoy)教授曾分别研究过“戈列拉”的骨骼。迪韦尔努瓦教授还进一步补充了一篇重要的文章,该文记述了肌肉系统和其他很多软体部分。与此同时,非洲的许多传教士和旅行家已经确认并补充了有关大型类人猿习性的原始论述。这个类人猿非常幸运地成为第一个为世人所知,同时也是最后一个对其进行科学研究的动物。

    自从巴特尔对珀切斯讲述他的“大怪物”和“小怪物”故事以来,至今已经历了两个半世纪,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最终才取得了确切的成果,即类人猿(Anthropoids)共有四个不同的类型:在东亚有长臂猿和猩猩,而在西非有黑猩猩和大猩猩。

    上文已对类人猿的发现史作了详细的叙述,这些类人猿在身体结构和分布特征上有共同之处。它们的齿数与人相同,即在成年期,上下颌各有4枚门齿,2枚犬齿,4枚假臼齿(前臼齿)和6枚真臼齿(臼齿),即总共有32枚牙齿;而在幼儿时期的乳齿,总共只有20枚,即上下颌各有4枚门齿,2枚犬齿和4枚臼齿。这些类人猿被称之为狭鼻猿类,即它们的鼻孔朝下,两鼻孔之间有一狭隔膜。此外,它们的双臂总是比双腿长,但它们臂腿长度之间的差别因种而异,即有的大些,有的则较小。因此,如把这四种猿按臂长和腿长的比例依次进行排列,就形成一个系列,即猩猩为1∶1,长臂猿为1 ∶1,大猩猩为1 ∶1,而黑猩猩则1∶1。这四种猿,前肢的末端都有手,手上具有或长或短的拇指;可是足的大趾总比人小些,但远比人的大趾灵活,并跟拇指一样,能与其他趾相对握。这些猿类都没有尾巴,也没有像猴类中常具有的那种颊囊。另外,它们都栖居在旧大陆地区。

    长臂猿在类人猿中,身材最小、最苗条,而且四肢也最长。它们的两臂与身长的比例,比任何一种类人猿都要长些,所以当它们直立时,两手可触及地面。它们的手比脚长,而且只有这种类人猿的臀部具有胼胝,这点与比它低等的猴类相同。它们有各种不同的肤色。猩猩在直立时,前肢手臂能伸到脚踝。它们的拇指和大趾都很短,而且它们的脚比手长。它们满身长满红褐色的毛;成年雄性的面部两侧,一般各有柔韧的、像脂肪瘤一样的半月状突出物。黑猩猩的臂长过膝;它们的拇指和大趾都很大;体毛黑色,而脸皮却显得苍白。大猩猩的臂长可达腿的中部,具有大的拇指和大趾;脚比手长;脸黑,体毛呈灰色或暗褐色。

    博物学家把这些类人猿定为不同的属和种,从我当前撰写本书的目的来看,没有必要对这些属种的不同特征进行详细描述。但值得一提的是,猩猩和长臂猿分别归为两个不同的属,前者为猩猩属(Simia),而后者为长臂猿属(Hylobates)。而对于黑猩猩和大猩猩,有人简单地将它们定为一个属的不同种,即穴居猿属(Troglodytes)的两个种;而有的则把它们定为两个属,黑猩猩仍保留为穴居猿属,而“恩济埃纳”或“庞戈”(即上述的“戈列拉”)归为大猩猩属(Gorilla)。

    要取得类人猿的习性和生活方式的可靠知识,要比获得其体型构造的正确信息更难得。

    在上一代人中,要发现像华莱士那样的人是很难的,他在身体、心理和道德上都适于在美洲和亚洲的热带原始森林里进行探险,而不致受到伤害。就在这次探险中,他搜集了丰富的资料。同时他还根据这些资料,敏锐地得出了合理的结论。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的探险者或采集者,要到猩猩、黑猩猩和大猩猩喜欢栖居的亚洲和非洲的赤道地区的密林,会碰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即使是到瘴气弥漫的海岸地区作短时间考察,就得冒生命危险,当他面对腹地的危险有所退缩也就在所难免了。也难怪他们只好满足于鼓励那些对当地气候较为适应的土著提供各种近似神话的报道和传说,这些土著太乐意这样做了,而他们则根据这些材料加以整理。

    有关类人猿习性的早期论述,大部分都是按照这一方式取得的。必须承认,甚至如今流行的报道,大部分也都没有非常可靠的依据。现在我们所掌握的有关长臂猿的最好资料,几乎全部是根据欧洲人提供的直接证据。而接下来的最好证据,是有关猩猩的论述。至于我们对黑猩猩和大猩猩习性的知识,还非常需要受过训练的欧洲人能提供更多的目击证据,加以证实和补充。

    因此,要力图对我们认为是可信的、这些动物的情况形成一种见解,先从了解得最多的类人猿,即长臂猿和猩猩开始,可能较为合适。同时要利用这些类人猿的完全可靠的资料,作为大致判断关于其他类人猿记述真伪的标准。

    长臂猿[27]共有六个种,它们分别发现于爪哇、苏门答腊、婆罗洲等亚洲岛屿,并穿过亚洲大陆的马六甲、暹罗[28]、阿拉干到印度斯坦(Hindostan)[29]的某部。[30]最大的长臂猿其高度自头顶到脚跟可达三英尺零几英寸,比其他类人猿要矮些;由于其身材苗条,以致从整体看,其个子既矮又瘦小。

    图8 一种长臂猿[帽长臂猿(Hylobates pileatus)]

    [依据沃尔夫(Wolf)]

    萨洛蒙·米勒(Salomon Müller)博士是一位荷兰资深博物学家,他旅居东印度群岛多年,关于他的个人经历,我将会多次提及,据他所述,长臂猴是真正的山栖动物,喜欢栖住在山坡和山脚,尽管它们很少登上超过无花果树分布的范围。它们整天攀爬于高高的树梢间,可是一到傍晚,便结成小群来到开阔的地面上。一旦发现人,它们便马上冲向山边,然后消失在阴沉沉的山谷中。

    所有目击者都证实,长臂猿能够发出巨大的叫声。根据我刚才提到的那位作者[31]说,其中有一只叫赛曼(Siamang)的长臂猿,它所发出的声音“低沉而凄厉,其音调像是阁——爱克、阁——爱克、阁——爱克、阁——爱克、哈、哈、哈、哈、哈、哈(gōek,gōek,gōek,gōek,gōek ha ha ha ha haaāāā),即使在半里格外都能容易地听到”。当它吼叫时,与发声器官有关的喉咙之下有一个大膜袋,即所谓的“喉囊”,会变得非常膨大;可是当长臂猿恢复平静时,喉囊便随之缩小。

    M.迪沃歇(M. Duvaucel)同样也肯定赛曼的叫声数英里之外亦能听到,而且在森林中久久回响。马丁(Martin)先生[32]亦描述敏捷的长臂猿在一个房间里吼叫时声音“震耳欲聋”,而且“从叫声的强度能很好地推算它在广阔森林中产生的回响”。据一位有成就的音乐家和动物学家沃特豪斯(Waterhouse)[33]先生说:“长臂猿的叫声肯定要比他以前听过的任何一位歌手的歌声强有力得多。”值得提醒的是,长臂猿的身材大小还不到人身高的一半,而且身材按比例要比人瘦小得多。

    已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不同种的长臂猿都很容易采取直立的姿势。乔治·贝内特(George Bennett)先生[34]是一位出色的观察家,他描述了一只他饲养了一段时间的雄性合趾长臂猿(Hylobatus syndoctylus)。他说:“当它在平地上时常常直立行走,双臂或者下垂,这就使它能借助指关节支撑地面帮着步行;或更常见的是,高举双臂,几乎成直立的位置,用悬垂的双手随时去握着一根绳索,一遇到危险或见到生人冒犯时便向上爬。它在直立行走时走得虽然相当快,但走路的姿态却是摇摇晃晃;一旦被人追赶,又没有机会攀登逃逸时,便马上四肢着地进行逃跑……当它在直立行走时,两腿和两脚均向外,以致造成它走路摇摇摆摆,好像弯腿走路的样子。”

    巴勒(Burrough)博士还描绘了另一种名叫“霍拉克”(Horlack)或“胡勒克”(Hooluk)的长臂猿。

    它们直立步行;当它们在地板上或在一个开阔的旷野上直立行走时,通过把双手高举过头顶,两臂在腕部和肘中稍稍弯曲,从而稳妥地让自己保持平衡姿态,然后便左右摇晃地向前猛跑;如果被迫要加快速度时,它们便将前肢(双手)着地协助奔跑,这样看来它是在跳着而不是跑着向前,但是,它们的身体仍然保持了近乎直立的姿态。

    然而,温斯洛·刘易斯(Winslow Lewis)博士[35]提供的证据却多少有些差别。

    “长臂猿行走的唯一方式是靠其后肢或下肢的末端,前肢或上肢则向上高举,以便保持身体的平衡,正如在庙会走绳索的艺人,手持长棍来保持身体的平衡一样。它们举步前进时,不是靠两腿交互向前移动,而是双腿同时并举,就像跳跃一样”。萨洛蒙·米勒博士也提到,长臂猿在地面行走时,仅靠后肢做一系列蹒跚状的近距离跳跃,身体在跳跃时却一直保持直立的姿势。

    马丁先生也从他自己的亲身观察,大体上谈到了长臂猿的情况:

    长臂猿非常适应于树栖生活,它们在树枝之间攀跃时表现得无比灵活,但在平地行走时,人们可以想象到它们是那样的笨拙和忸怩不安。它们直立行走时姿态摇摆不定,但步伐灵巧。为使身体保持平衡,它们或者用两手屈曲着指节交替地接触地面,或者高举双臂。它和黑猩猩一样,行走时狭长的整个脚底迅即着地又抬起,完全没有弹性的步伐。

    根据这些大量并存和独立的证据表明,人们没有理由怀疑长臂猴平常习惯于采取直立姿态。

    但是平地并不是长臂猿展示它们异常特殊的运动能力的地方。根据这一异常的运动能力,人们几乎要将它们归到飞翔的哺乳动物中,而不是普通的攀缘哺乳动物。

    马丁先生在1840年对生活在动物园的一种敏捷长臂猿(Hylobates agilis)的动作,发表了一篇优秀和生动的报道,在此我将全文摘引如下:

    几乎难以用文字来表述一只雌性长臂猿动作的敏捷和灵活,她确实可称之为空中动物,因为当她在树枝间攀爬跳跃时,整套动作运用自如。在此过程中,她的双手和双臂就是她在林中活动的专用器官;她用一只手(例如右手)支撑着树枝,身体好像被一根绳子挂在树上一样,用力纵身向前、说时迟那时快左手瞬间握住远处的一根树枝,然后又迫不及待地纵身向前,此时再用右手攀上前面她瞄准的树枝,并马上换手。就这样两手不断交互攀握树枝而奋力前进。照这样,每次可以移动12英尺至18英尺的距离。几小时的轻松前行,毫无疲劳的样子。显然,如果树林中有更大的空间,她每次就能轻易跳过远远超过18英尺的距离。因此迪沃歇曾明言,他曾经看见过长臂猿从一树枝跳到另一树枝,其距离竟可达40英尺之多,这话虽然令人惊讶,但还是可信的。有时,她在握着树枝前进时,仅用一臂之力,就将自己摔出,并以极快的速度绕着树枝旋转一圈,其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然后又以同样的速度继续向前。观察此时的长臂猿怎样突然停住,是件特别有趣的事。从她旋转跳跃的速度而产生的冲力和跳跃的距离来看,如果要突然停止,她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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