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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结束苦恼与无常;

    为了自我而存在,

    应要依赖导师[引]。

    释:追求真理的人,要把对外界之物的爱转移到对阿特曼的爱;因为这种爱可以结束苦恼与无常,为了阿特曼的目的而存在,这一切都需要有导师来引导。因为对身外之物的爱,是造成苦恼的原因;也是无常的原因。商羯罗一贯主张要想获取知识就应该有导师指引,这也是印度各流派经历史传统所延续下来的。

    51.

    心归寂静得智慧,

    解脱离业安住梵;

    有师者知圣句说,

    也讲知此有古传。

    释:应该得到导师的指导,因为其师心归寂静,具有智慧,得到解脱,离业(无行为),安住于大梵之中。天启圣典说:

    “正尔!斯世有人而得其师。” [142]

    古传讲:

    “通晓诸谛之智者,将把智慧传授你,

    汝当小心伺奉师,尊敬即能得知识。” [143]

    52.

    弟子如具本属性,

    并为适切之弟子;

    导师应以梵知船,

    搭载弟子出暗海。

    释:如果一个弟子具有圣典所要求的各种弟子的本来属性,是一个合适的弟子的话,那导师就应该直接以梵知的船,把弟子从他内心暗黑的大海中搭载出来。

    53.

    见触闻嗅思与识,

    以及其它诸种力;

    尽管纯识作本性,

    但因添性有区别。

    释:见、触、闻、嗅、思维、认识等等诸种力,尽管它们都以纯粹精神作为本性,但却因为限定的添性而有区别。上述诸种力皆属感受一类的力,因为最终归属于阿特曼,所以可以讲它们的本性是纯粹精神。但它们毕竟还是无常的现象世界所有,于是各自都有一些不同的限定性,或称添加性,当然就会有区别了。

    54.

    就像太阳常光辉,

    破坏生起两皆非;

    遍在一切见一切,

    一切常知得清静。

    释:阿特曼就像太阳那样常光辉,破坏和生起两皆无;它是遍在于一切中,见一切,清静而常知一切。

    55.

    因为无明生别见,

    存在体内等身大;

    犹如水中所见月,

    视为本有属性身。

    释:因为无明的原因,认为阿特曼是别物之见,处在身体之中,与身体的体积一般大小; [144] 就像把映在水中的月亮视作月亮那样,把阿特曼看作是具有身体的属性的东西。这是商羯罗在批评耆那教哲学的观点。

    56.

    外界对象见之后,

    闭目回忆再舍弃;

    开我之识达于梵,

    任何道路不用走。

    释:在觉醒状态中看见了外界的对象,其后闭上眼睛,进入梦眠状态,对先前的事物回忆;再进入熟睡状态,又将这些舍弃。再接下来,打开阿特曼之识达于最高梵,此时便是任何道路都不用去走了。为什么说任何道路呢?因为商羯罗根据人们对于梵我的认识程度,把行为或认识分为三种道路:第一种,无知的人走的祭祀的道路;即行一些祭祀仪礼,称为祖道。第二种,具有低级明智的人走的神道,信奉神鬼。第三种,是既无知识又不行祭祀的道路,也是应该舍弃的。真正具有高级上智的人,这些道路都不用走,他们是可以达到至福(解脱)的,这些人就是具有真正梵知的人。

    57.

    生气三境皆可弃,

    由此渡过无明海;

    安住自我无属性,

    清静自悟得解脱。

    释:生气(即熟睡状态)等的三种状态(醒梦睡)皆舍弃,由此渡过无明的大海。因为安住于自己的阿特曼之中,无任何属性,清静,自我开悟,所以得到了解脱。

    58.

    我不生不灭不死,

    不老无畏一切智;

    一切见者得清静,

    悟得此者不再生。

    释:如若能悟知到,“我是不生、不灭、不死、不老、无畏,我是一切智者,一切见者,清静”,那么就不会再生了,也即达到了永恒。

    59.

    知悉梵我同一者,

    确信此前所述事;

    暗黑种子不存在,

    为何还会有再生?

    释:懂得梵我同一的道理的人,确信前面(指本章第25颂)所提到的暗黑的种子是不存在的。于是反问:既然不存在,那么它们为何还有再生呢?

    60.

    奶酪出自牛奶中,

    两者混合难认同;

    识主来自非实在,

    然难再成身体我。

    释:商羯罗使用牛奶与奶酪的例子来说明阿特曼与身体我的不可逆转关系。奶酪出自牛奶之中,但如果再想把它重新混入牛奶之中,使它们成为同一,那是不行的。同理,认识主体(阿特曼)如果从诸如统觉机能一类的非实在中分离出来的话,那就不能再变为具有身体的个我。

    61.

    实在知识与无限,

    超越五种目不见;

    [悟得]我是大梵者,

    消除恐惧变无畏。

    释:此颂第一句是引用的《鹧鸪氏奥义》:“大梵为真,为智,为无极。” [145]

    第二句依据《鹧鸪氏奥义》(Ⅱ,7)认为,大梵是不同于有五种外壳覆盖的个我。在《鹧鸪氏奥义》中,阿特曼是以具有五种外壳覆盖的个我而显现的,也即:(1)食物的精髓所成外壳;(2)生气所成外壳;(3)思考器官所成外壳;(4)认识所成外壳;(5)欢喜所成外壳。在这里,大梵是超过了这种个我,圣典说有眼也看不见。

    第三句出自《广森林奥义》(Ⅰ,4,10),如若悟得“我是大梵”,则会变得无畏。

    62.

    言语思想及火等,

    惧怕自我起功能;

    懂得欢喜真理者,

    从此再也无所畏。

    释:人的语言、思考器官或者火等,一边对阿特曼有所畏惧,一边发挥着其功能;而懂得阿特曼的欢喜真理者,对什么都无所畏惧了。

    63.

    胜过名称无限者,

    安住不二自治国;

    懂真理者敬礼谁?

    此时行为无必要。

    释:如果胜过名称(以及语言、思考器官等的冥想之对象)的无限者(即指大梵),安住在不二的自治(也即独立)国中的话,那懂得这些真理的人此时还会向谁敬礼呢?那时行为变得毫无必要了。梵是超越于名称之上的,说名称为冥想之对象是来自于《歌者奥义》。 [146] 此颂认为只有大梵是最终的无限者,名言仅为对象而已。懂得一切真理者,已经为人上人,那时没有行为的必要,也就不用向谁敬礼了。

    64.

    [自我]在外称周遍,

    在内回忆称炎光;

    一切事物消亡时,

    可称有慧或未显。

    释:此颂又提出了阿特曼处在不同的阶段的名称:在外的时候(觉醒境界)叫做“周遍”,在内的时候(梦眠境界)叫做“炎光”,而当一切事物在人们的视野或记忆中完全消失时,此时进入了熟睡境界,可称为“有慧”或“未显”。所谓“未显”(avy?kRta)有两层意思:一为回到了原初混沌状态,一切名色都未展开;另一为对象不显现出来了。

    65.

    熟睡等三非存在,

    仅为名言之所系;

    吾为实在是识主,

    覆以真实得解脱。

    释:然而熟睡状态等三种状态,仅仅为言语所把握之物,所以是非存在的。而思“我是实在、认识主体”,即以真实来覆盖自己者就能得到解脱。此颂的前两句和后两句皆源出于《歌者奥义》。曰:

    “吾儿!如(识)一泥团也,一切泥所制器皆可知;分异在语言之所系,名而已;实,唯泥也。” [147]

    此圣句意为:一切泥制器的区别只在于名称的不同,而实际上都是泥所出;泥制器仅仅是语言或名称,或者是用名言来把握而已。熟睡等三状态也同此理,都是非存在。

    后两句可参见《歌者奥义》(Ⅵ,16),在这里圣典讲,有一个人被当成贼捉住, 根据古印度的法典,如果确认了他是一个贼,那么就要按规矩用烧红的斧子去烧灼他。此时那人有两种情况:一是他确实是贼,那他会说假话,以虚伪来自蔽;一是他并不是贼,会讲真话,以真实自蔽。说假话的贼最终会被烧灼,而讲真话的人会得释放。圣典最后讲,世界万有是以真为自性,而阿特曼就是真,就是认识的主体。所以,以真实来覆盖自己的人会得到解脱。

    66.

    太阳以光为本性,

    并无昼夜之区别;

    [我]以纯知作本性,

    知与不知区别无。

    释:太阳是以光辉作为自己的本性的,因此对它来说没有白天黑夜之分;我(阿特曼)是以纯粹精神作为本性的,本身并无区别,因此知与不知是不存在的。

    67.

    圣典不能加怀疑,

    我是大梵为道理;

    取舍之物两皆无,

    应该如此来想起。

    释:因为对圣典不能产生怀疑,所以要相信我是大梵的道理。正因为我是大梵,所以应该取舍之物是没有的————就应该这样去想。

    68.

    我在一切有情中,

    虚空一般是唯一;

    一切也在我之中,

    如此见者不再生。

    释:我(阿特曼)像虚空那样,是唯一的;我在一切有情之中,一切有情也就在我之中,他们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对这种关系圣典和古传都有论述,如《伊莎奥义》说:

    “而见群有唯在‘我’中,群有中乎‘我’独;斯人兮,自兹无所畏缩。” [148]

    “群有”是一个与“自我”相对应的概念,表示“已发生变异之事物”,或直接就是指“一切众生”。

    在《薄伽梵歌》(Ⅵ,30)中说:

    “彼于我中见万有,亦于遍在中见我;自我焉能失去彼,彼亦非能失去我。”

    只有这样思考的人才不会再生,也即得到解脱。

    69.

    自身以外无它物,

    无论内外或中间;

    因为圣句如是说,

    于是清静自得辉。

    释:天启圣典说:“彼大梵也,为无前,无后,无内,无外者。” [149] 因此,自己自身的阿特曼之外的无论何物,无论在内外或中间,都是不存在的。也即说,除了阿特曼之外,并无其它存在。所以,阿特曼是清静的,自得光辉的。

    70.

    依据非此非彼句,

    熄灭戏论为不二;

    因是能见非所见,

    运用它法难能知。

    释:此颂引用了《广森林奥义》的两句圣句,以及乔荼波陀的《圣教论》中的一句话。第一句用《广森林奥义》的著名圣句“非此也,非彼也”,以此说明阿特曼能“熄灭戏论”,是“不二者”。“熄灭戏论为不二”一句出自乔荼波陀的《圣教论》(Ⅱ,36),乔氏说:

    “ 观察此乃无分别,不二熄灭诸戏论。” [150]

    “戏论”(prapañca)一词是文字游戏的意思,是佛家用来指责在语言文字上用功夫而玩弄概念游戏的谬论。而商羯罗使用这一词却与佛家不一样,他是指虚假不实的经验世界,也即现象。那么,实际上这一句在此应是“熄灭现象”。

    后两句第一句引了《广森林奥义》的圣句:

    “此不变灭者,为见者而不可见也。” [151]

    此圣句意为:阿特曼是无变化生灭之物,它是见者而不被它物所见。于是后一句接着说,除它之外没有任何方法去见或知了。

    71.

    知悉最高之大梵,

    悟彻我是阿特曼;

    一切有情之自我,

    因为圣典如是讲。

    释:一个人如领悟到我是一切万有的阿特曼,也就知道了最高的大梵;那么他便成为了一切有情的阿特曼。为何如此讲呢?因为天启圣典讲:“他是他们的阿特曼。”商羯罗的意思是,无论是仙人,或即凡俗,只要真正懂得了阿特曼,觉知大梵,就会化为一切万有大全, 进而成为一切有情生命的阿特曼。因为此时其人已经化入大梵之中了。商羯罗的这一思想来自于《广森林奥义》,现摘引如下:

    “有如是知‘我为大梵’者,则化为此宇宙大全;是则虽诸天亦无能使其不化,盖彼已化为彼等之‘自我’矣。” [152]

    将本颂与上引作一比较,可以看出意思完全一样。

    72.

    如若有情得正知,

    为己自我与神祇;

    理应受到神崇拜,

    摆脱神之家畜相。

    释:此颂是对前一颂的解说和补充。前两句来自于《广森林奥义》:

    “若人得见彼,直是神,性灵,过去未来主。憎畏斯已屏。” [153]

    圣典意为:如若有人得以见到大梵,也即悟知到大梵,那么他就是神,是阿特曼,过去未来主(自在天)。也就会对一切无所畏惧了。本颂曰:如果有谁正确地知道一切有情生命就是自己的阿特曼,就是大梵,就是神,那么就应该受到神祇的崇拜(而不是去崇拜神),同时也就不再是神的家畜了。最后一句也出自《广森林奥义》:

    “若有敬拜异神道者,曰:‘彼为异而我异彼。’是不知也。如诸天之家畜然。唯然,如诸牲畜之有用于人也,人人有用于诸天。” [154]

    73.

    我是真实阿特曼,

    犹如虚空无它物;

    唯用真实覆自身,

    杀戳虚伪不再缚。

    释:“我是真正实在的阿特曼和认识主体,就像虚空那样是不掺杂任何它物的”,照此将自身用真实来加以覆盖,那些杀戳虚伪的人就将不再受束缚。此处可参照《歌者奥义》(Ⅵ,16)所讲对说谎言的盗贼的杀戳。

    74.

    认为大梵异于此,

    理应怜悯尔等者;

    自律不异安住己,

    神祇在其支配下。

    释:认为大梵不同于此的人们,是应该怜悯的。神祇处在那些自律的、见不异的、自己安住者的支配之下。人们被划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大梵持相异的看法,没有认识到真正的大梵的人;他们是俗世的,应该怜悯的。而另一种人却是自律的(自我控制的),见到不异的(认识到了梵我不二性),安住于自身的(与自身的阿特曼相同一),这些人是将神们置于自身的支配之下的。显然商羯罗对崇拜礼仪神祇是持否定态度的,只承认大梵的至高无上性。

    75.

    舍弃种姓及关系,

    以及语言和行为;

    汝念圣音得一切,

    清静自身阿特曼。

    释:只要你舍弃经验世界的一切,包括种姓关系、(圣音以外的)语言、行为等,仅念圣音“唵”(Om),你便会得到一切的、清静的自身阿特曼。圣音“唵”字非常神秘,《蛙氏奥义》一书专解此字,该书开篇第一句就是“唵,此字即此一切”。《蛙氏奥义》前半部分说明什么是“一切”,后半部分说明为什么“唵”就是“一切”。梵文om为a+u+m组成,根据梵文音变规则,当a后跟u时,音变为o,于是au便成了om。《蛙氏奥义》把om分解为梵的四个位,即把a、u、m三音和无音的第四位,相对地对应了周遍(醒位)、炎光(梦位)、有慧(熟睡位)和第四位。《蛙氏奥义》运用这个神秘的om的目的是想说明,它是梵的代号,它传达着梵我同源、宇宙整体的奥妙意义;a、u、m传达宇宙万物在时间中千变万化的信息。在时间上,a、u、m代表着过去、现在、未来;在空间上,此三者遍于宇宙;而om(a、u、m的全体)包摄a、u、m所不能包摄的超时空的一切。商羯罗的前辈乔荼波陀对“唵”字有很好的解释(详细参见本书解说),在他看来“唵”字有三层本体论的含义:(1)唵=梵;(2)唵=心;(3)唵=自在天。从商羯罗的思想来看,也与乔氏接近,基本上表达的也是这几层意思。

    76.

    确立一切之大堤,

    无分白昼和夜晚;

    上下斜面与一切,

    永远光辉无染病。

    释:此颂是接着上一颂的,商羯罗用了很多词句来修饰自身的阿特曼。它是:(四种姓和四生活期等的)一切得到确立之物的(保护)大堤,不分昼夜,是四面八方(即上下斜),是一切,永远光辉,无病。它就是自身的阿特曼,只要念颂圣音,便可得到自身的阿特曼。

    77.

    人应悉知自身我,

    摆脱束缚最高梵;

    去除善恶行为业,

    过去未来因与果。

    释:人们应该懂得:自身的阿特曼就是那种去除了善恶之业,从过去和未来、原因和结果、一切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的最高的梵。这就是梵我同一的道理。

    78.

    清静无为做一切,

    站立却超奔驰者;

    应思摩耶为全能,

    不生却是多样形。

    释:阿特曼虽是清静的,不做任何业行的,但它却做(造就)一切;它虽站立,却能超越奔驰者。此一句出自《伊莎奥义》(Ⅳ):

    “彼止,而越乎奔驰者兮。” [155]

    原意说:阿特曼是无所不能的,它的能力是超越一切的;看似不动,却始终超乎于一切。此颂后两句也是同样的意思,阿特曼通过摩耶(幻力)显示出它的全能,它本身虽为不生,但却能通过摩耶显现出多样化的经验世界来。商羯罗认为就应该这样来思考。

    79.

    我无业行阿特曼,

    王似旁观非业主;

    虽是不二亦接近,

    磁石一般世界转。

    释:我是阿特曼,因为像王那样只是旁观者,所以没有行为,也不是行为的主体;虽是不二,但仅仅因为接近于它(世界),就像磁石那样,使世界回转起来。

    80.

    我无属性无行为,

    恒常无病非二元;

    清静觉醒得解脱,

    即为大梵应牢记。

    释:阿特曼不带有任何属性,没有行为,恒常不变,非二元对立;它无病,清静,觉醒,得解脱。它就是那个大梵,应该牢记上述所讲的。

    81.

    正知缚解二[原因],

    以及应弃一与二;

    知识超越能与否,

    学习圣典圣者语。

    唯一清静之真理,

    超越忧郁与迷惘;

    知其一切行一切,

    无畏无欲知大梵。

    释:这是很特别的一颂,字数比其它的多一倍,为何如此,无从考证。

    一开始讲,要正确地知道束缚与解脱这二者以及与其有关的一切的原因;第二句接下来,以及应该舍弃的一(指熟睡状态)和二(指梦眠状态和觉醒状态),能否认识这些之事要超越。要学习圣典和圣人所讲的唯一、清静的最高真理。这样一来人便能超越忧郁和迷惘,知一切行一切,无存在的恐惧,结束一切该做的事,成为知梵者。

    第二句的“一和二”,梵文原为“ekam dvayam ca”,其含义并不是非常明白,但根据在本章中多次的出现及运用,基本可以确认“ekam”是指熟睡状态,它为梦位和醒位的种子;如果确实如此的话,那“dvaya”就是指的梦醒二位。如是指三位的话用的是“trika”。

    82.

    即说阿特曼自身,

    无论于己或从它,

    皆非取舍之物品。

    前述正确之思想。

    释:阿特曼自身,无论是由它自身,或是由它物,都是不可取舍之物。这些正确的思想是在前边(本章第67颂)就已经讲过了。

    83.

    因为此种正思想,

    正对一切奥义书;

    使其理解阿特曼,

    摆脱轮回得解脱。

    释:上一颂所讲的思想,是对应于奥义书的思想的,包含了其所有的东西;它还能使人理解阿特曼。懂得了这些就能从一切轮回的束缚之中解脱出来。

    84.

    这是最高净化法,

    一切吠陀之秘教;

    对神来讲也为上,

    在此将它来展示。

    释:最高的净化法,是指对人的心灵加以净化,消除一切对梵我同一的疑虑,从而归于大梵。这是一切人都应该遵从的,甚至对于神来讲,这也是最高的,它实际上就是一切吠陀圣典的秘密教义,在此处将它展示开来。

    85.

    此种秘教无上智,

    非静心却难授与;

    顺从于[师]无关心,

    此种弟子应教导。

    释:人分两类,一类为心非平静,躁动不安,难以抵御世俗世界的诱惑之人;另一类为顺从导师,对世间一切均不关心的人,这后一类人是通过修习而得来的。吠陀所讲的一切秘密教义,是无上的智慧或知识,这种知识是不能教授于那些心不静者,而只应该教给后一种人。

    86.

    教授自我知识者,

    难寻不行业之人;

    因此渴求知识者,

    常应具备弟子质。

    释:商羯罗认为,教授阿特曼知识的导师是得到了解脱者,除他们之外是难找到没有业行的人;其他的人是具有业行的。因此,渴求知识的人(也即弟子),应该具备他们自己的性质。 [156] 导师是觉悟者,真正地认识到了梵我同一的道理,所以并无业行。

    87.

    自我之外无它物,

    认识主体及对象;

    知一切具一切力,

    敬礼阿特曼知识。

    释:阿特曼之外并无它物存在,包括没有认识、认识主体、认识对象。接下来后两句又说:知一切、具一切力,向这种知识的阿特曼敬礼。这样一来,显然阿特曼就成为了三位一体的东西了。它是认识,也是认识主体,同时还是认识对象。作为前两者还比较好理解,因为阿特曼本身就是一种认识,也即对宇宙本质的认识;同时它控制和操纵人的统觉机能,作为心的主宰者,它也是认识主体。而作为认识的对象呢?那是因为一切的对象都是由阿特曼通过摩耶(幻力)所幻现出来的,自己造出了自己认识的对象。

    88.

    充满无明生死海,

    欲渡全要靠明智;

    敬礼知一切诸师,

    [引导人们]渡过来。

    释:此颂为本章的结束,商羯罗告诉人们,要想从充满着无明的生死大海中解脱出来,只有靠明智,也即知识。于是要向那些传授梵我知识的圣师们敬礼。

    * * *

    [1] 《广森林奥义》Ⅰ,6,1;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548页。

    [2] 《薄伽梵歌》Ⅹ Ⅶ,14。

    [3] 《梵经注》Ⅱ,4,12以及参阅Ⅱ,4,8~19。

    [4] 根据《吠檀多精髓》(Ved?ntas?ra,,96~98)的介绍,媒气是朝着全身所有的方向行动的。上气在喉头的部位,人死时它就往上方从身体中脱出。等气则在身体的中央,起消化食物的作用。同时,呼气是在鼻尖,由鼻孔向外前进;吸气是往胸部后退,处于排泄器官之中。

    [5] 参照《广森林奥义》Ⅲ,4,1;Ⅳ,2;V,1。

    [6] 《秃顶奥义》Ⅱ,2,9;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702页。

    [7] 《由谁奥义》Ⅱ,5;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257页。

    [8] 《广森林奥义》Ⅲ,4,2;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581页。

    [9] 《广森林奥义》Ⅳ,3,23;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614页。

    [10] 《广森林奥义》Ⅳ,3,7;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610页。

    [11] 《广森林奥义》Ⅳ,3,22;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614页。

    [12] 《广森林奥义》Ⅳ,3,31;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615页。

    [13] 《歌者奥义》Ⅷ,8,5;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246页。

    [14] 前田教授认为,此处说天启圣典是误会,实际上应该说是古传书讲的,参见《薄伽梵歌》(Ⅳ,20)讲:“常满足亦无所赖。”

    [15] 《歌者奥义》Ⅵ,14,2;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212页。

    [16] 《薄伽梵歌》Ⅵ,34。

    [17] 参见本书韵文篇第十六章第22颂。

    [18] 《鹧鸪氏奥义》Ⅱ,1;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194页。

    [19] 参见《歌者奥义》Ⅶ,1~26。

    [20] 《歌者奥义》Ⅵ,1,4;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197页。

    [21] 《伊莎奥义》Ⅵ;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507页。

    [22] 《广森林奥义》Ⅱ,5,19;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568页。

    [23] 引自巫白慧译《圣教论》Ⅱ,36,原载《东方哲学与文化》,社科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121页。

    [24] 《广森林奥义》Ⅲ,8,11;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590页。

    [25] 《广森林奥义》Ⅰ,4,10;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534页。

    [26] 《广森林奥义》Ⅳ,4,15;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623页。

    [27] 《广森林奥义》Ⅰ,4,10;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534页。

    [28] 《伊莎奥义》Ⅳ;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506页。

    [29] 参照本书散文篇第二章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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