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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智者见者是自我,
清静最高阿特曼;
因为除此无它在,
敬礼应知之自我。
释:此章是商羯罗向弟子们宣讲有关认识阿特曼的正确方法,因为他认为这才是正确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获得解脱。
从此开始应知阿特曼是一切智者,一切见者,是清静的最高阿特曼;因为除了它之外别无它物存在。于是向这个应知的阿特曼敬礼。
2.
吠陀秘义教导梵,
犹如灯火来照明;
言词义理明了者,
我常敬礼于他们。
释:吠陀圣典的秘密教义所讲之梵,它像灯火一样地来照明;那些对圣典的单词、句子以及义理都精通者,我会永远地向他们致敬。
3.
阳光照射去暗黑,
先师教导灭罪恶;
在此敬礼诸导师,
我欲讲述梵知识。
释:太阳光照到黑暗时,便会去除黑暗;各位先师教导我时,便会灭除我的罪恶。向这些导师们致敬,我把有关梵的知识的结论在此讲述。
4.
何物获得无所比,
能够达于阿特曼;
吠陀古传与业行,
尽为达到此目的。
释:不管获得什么东西,都不如获得阿特曼;不管是吠陀圣典所讲也好,古传书所讲也好,行为也好,都是为了达到获得阿特曼这个目的。
5.
渴求幸福所获物,
自身目的正相反;
知梵者称获得我,
即为永远与最高。
释:为了幸福而渴求获得某些东西,是为了自身的目的,其结局将与幸福相反。对梵精通的人,宣称阿特曼的获得是永远的,所以为最高。
6.
自我获得依本性,
自然而然不靠它;
如若靠它有所得,
[梵我]别异见解生。
释:阿特曼的获得,这是本性上自然而然地得到的,并不依赖于其它的东西。如果依赖于其它东西而获得的话,那就会对梵与我产生出别异的见解。
7.
别异见解即无明,
止息无明得解脱;
始于知识因矛盾,
羯磨不得[此止息]。
释:认为梵与我为别异之物的见解就是无明。对无明的止息即称为解脱。这种止息是由(有关梵我)知识而得来的,因为知识和无明(无知)是矛盾的。这种止息是不能由行为(羯磨)得来的。
8.
无明欲念是原因,
无常即为业行果;
吠陀圣典可称是,
自我知识之来源。
释:无明和欲念为其原因,行为的结果就是无常,也即多变。而只有吠陀圣典,可以称为是有关阿特曼的知识来源。
9.
专注知识唯一品,
应知它是一文章;
自我[与梵]同一性,
文章理解来获知。
释:吠陀圣典是有关梵的知识的唯一品,应专注于它;智者们也知道吠陀圣典是唯一的文章。有关阿特曼与梵的同一性,应该从对吠陀圣典文章的意思的理解中来获取。
10.
虚设我[与梵]不同,
缘于意思理解差,
听闻[单词]相违故。
三者名色业说成。
释:此颂意思比较复杂,而因原颂过于简略,故需分别解析。
[诘问]:梵与阿特曼是两个并非同义词的单词,所以对它们的意思的理解也是不同的,那么认为梵与阿特曼为同一是否应该说是不合理的呢?
[回答]:依你理解,“因为梵与阿特曼是两个并非同义词的单词,于是就认为对这两个单词意思的理解也是不同的,这都是因为听到这两个非同义词的单词有差别的缘故。最终就虚设梵与阿特曼也是不同的。”(此为颂意)换句话说,前述诘问,因为单词的差别就认为单词的意思也有差别,或者单词的意思的差别是基于单词本身的差别,认为二者是相互依存,这是一种逻辑上的谬误。
[诘问]:此宇宙是由三种东西组成的,因为天启圣典说:“唯然,此世界三重,名,色,业是也。” [128] 即宇宙是由名称、形态和业行三者组成,那么,除了阿特曼之外,这三者也是存在的。(其实,天启圣典的本意并不是要说世界的多样性。)
回答在下一颂。
11.
相互依存实为虚,
三者本身不存在;
犹如言语听闻者,
心外对其来描绘。
释:[回答]:实际上,说这三者是相互依存的是错误的。因为这三者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就好像听说了一个神的名字,然后在其对象的表象所映射的统觉机能之外的别的一个什么地方把他描绘出来似的。
12.
由此所见之形态,
依心语言再表现;
世界一切被误设,
皆为缘于错乱心。
释:然而,就像见到的在统觉机能之外别的地方所描绘的形态,通过统觉机能再由语言将其表现出来那样,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由于错乱的统觉机能错误地设想。
13.
因此这[三]不存在,
纯有与知非虚设;
自我是为第一知,
知识对象非它物。
释:因此这三者(色、形、业)是非存在,而作为纯知和纯有(存在)的阿特曼并非误想虚设之物。阿特曼是第一的知识,也是知识的对象,其它的都是虚设误想之物。说阿特曼是知识的对象,这种说法类似于唯识宗的观点。
14.
梦中所见称知识,
此实源于摩耶故;
梦眠之中所见闻,
应称视觉与听觉。
释:人们将在梦眠状态中所认知的一切称之为知识,其实那只是由于阿特曼的幻力(摩耶)所致。处于梦眠状态中的人的见与听闻,可以称为视觉与听觉。
15.
梦中所说称作语,
[梦中所嗅]称嗅觉;
味觉触觉与思考,
其它器官也同样。
释:在梦眠状态中的人说话,可称作语言。同样,梦眠中人嗅,可称作嗅觉。人们在梦眠状态中尝味、感触和思考之物,可以称为味觉、触觉和思考器官。其它器官都是同样。
16.
由于误设限定性,
此种知识生别异;
犹如属性添限定,
同样宝石出区别。
释:由于对阿特曼虚设了限定性,于是这种知识有各种各样的差别。就好像同样的一块宝石,由于颜色这种限定性的属性不同,它会出现各种区别。
17.
同样人在觉醒时,
误想知识有区别;
心显对象错乱起,
欲念引发出活动。
释:人在觉醒状态时也是同样,错误地设定知识也有区别。在觉醒状态中的阿特曼使统觉机能显现出对象,因为错乱的原因,由欲念产生出现行的活动。
18.
觉醒类似梦眠时,
相互依存内外生;
犹如书写之读物,
[依存]诵读之行事。
释:觉醒状态就像梦眠状态一样,不管是内在的东西还是外在的东西,全是由相互依存的观点而生。两者的关系商羯罗作了一个比喻,就好比是写就的读物,与对它的诵读之间的那种相互依存关系。
19.
错误设定区别时,
欲求之物[想取之];
如想[获得]欲求物,
其得业行[之结果]。
释:此颂实为讲述无明产生的原因。处于觉醒状态时的阿特曼,因为错乱而被误设为有区别之时,便会产生获得某物的欲念;此种意图一旦实行,便会得到行为的结果。
20.
一切事物无明生,
因此世界不存在;
无明之人所见物,
熟睡状态却不知。
释:一切的事物都是由无明所生,因此可以说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的。无明之人所见的,在熟睡状态中是不会知觉到的。由此可见在熟睡状态中阿特曼开始显现它的真实面目。
21.
明智理解为同一,
无明生出别异解;
天启圣典如此教,
朝着明智去努力。
释:明智把梵与阿特曼理解为同一,无明却把二者理解为别异;因此天启圣典教导说,要朝着明智去努力。
22.
心如明镜清亮时,
明智光辉即显出;
心要制戒行仪式,
祭祀苦行得清静。
释:当心像镜子那样变得明亮之时,明智的光辉就会显出,心也就会变得清亮起来。为了使心达到清亮的目的,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制戒(不杀生、真实语、不偷盗、不淫、不持有)、日常的仪式、祭祀、苦行。
23.
为了使心得清亮,
最上苦行要实践;
心意等等为集中,
随时使体变衰弱。
释:此颂讲述苦行。根据《薄伽梵歌》所讲,苦行分为三种:(1)身体;(2)言语;(3)思想。身体苦行因为排在最前,所以也可称最上苦行。《薄伽梵歌》说:
“崇敬神祇及圣师,清静廉直施梵行;尊婆罗门不杀生,此曰身体之苦行。” [129]
因此,为了使心得到净化,就必须去实践身体苦行。意要得到集中,随时都要使身体变得衰弱。
24.
直接知觉在醒境,
梦眠状态为回忆;
[两者]皆非是熟睡,
最高归宿阿特曼。
释:觉醒状态是直接知觉,梦眠状态是回忆;熟睡状态中两者皆无,而最高的归宿是————自身的阿特曼(=梵)。
25.
无明睡中成暗黑,
梦与觉醒其为种;
自身明智烧掉它,
烧过种子无力发。
释:在熟睡状态中无明就是暗黑,不能发挥作用;而在觉醒和梦眠状态中无明却是种子。无明一旦被自己的阿特曼之火烧掉的话,就会像被烧过的种子那样,再也没有发芽的力量了。
26.
摩耶独自一种子,
三种状态反复显;
自我不变携摩耶,
水中太阳成多样。
释:摩耶是独自一个种子,它却在三种状态(醒梦睡)中反复地依次显现。阿特曼尽管唯一不变,但因带着摩耶,就像在水中映照出的太阳那样,是多种多样的。这样商羯罗就讲出了为何唯一不二不变的阿特曼会显现出多种多样的世界来的。都是因为摩耶(幻力)的原因。
27.
生气梦眠境不同,
同一种子起变异;
阿特曼如水中月,
梦醒之体[显别异]。
释:生气,在此处是指熟睡状态。根据商羯罗的说法,在觉醒状态中,阿特曼与意相结合,同时通过感觉器官,以身体为介质发挥机能。在梦眠状态,感觉器官进入意之中,但却并无什么机能。在熟睡状态,意与感觉器官进入生气,阿特曼进入梵。生气为生命的原初状态,也即回复到世界未展开的时候。商羯罗在本书中没有对生气作出什么解释,但他在《梵经注》里认为, [130] 主要生气有五种作用(pañcavRtti):呼气(pr??a)、吸气(ap?na)、媒气(vy?na)、上气(ud?na)、等气(sam?na)。其中媒气是使呼气和吸气之间相连接的气,上气是人死时将阿特曼从人体中导出的气,等气则是起消化作用的。 [131]
此颂说,同样的一个种子(摩耶),由于熟睡状态和梦眠状态等等的区别,会显现出不同的样式来;同此,阿特曼就像水中的月亮一样,会在梦眠状态和觉醒状态的身体上显现出不同的样式来。
28.
犹如魔术师乘象,
来来往往不断行;
自我本身并不动,
奔赴生气梦眠等。
释:犹如一位魔术师,骑在一头用魔术变幻出来的大象上来来往往那样;阿特曼也是不动,但同时却又赴向生气、梦眠状态等等。
29.
犹如无象无乘者,
别的魔术师在此;
生气见者两皆无,
主体见者总在此。
释:犹如并没有大象与骑象者,而只有非这二者的魔术师在此站立一样,生气与见生气者并不存在,而是不同的认识主体,也即见(纯粹精神,阿特曼)总是存在。前述大象其实只是幻现出来的,并非真实存在;现象世界也是幻现,只有阿特曼常存。
30.
魔术师与目锐者,
幻相原本不存在;
只是存于目钝者,
因此魔术师非有。
释:商羯罗用基本生活常识告诉我们,对于目光锐利者和魔术师来说,魔术中出现的幻相都是不存在的,因为那些只是幻相而已。而对于目光愚钝者来讲,幻相当然是存在的。那么,结论就是,魔术师是没有的,只要你能识破他。
31.
阿特曼应直接识,
因为圣典如是说;
知则“乃解心中结”,
“未知[便遭大破灭]”。
释:对阿特曼应该直接地去认识。因为天启圣典《奥义书》是这样说的。 [132]
此颂引用了两节圣句:
第一,《秃顶奥义》说:
“高下双见者,乃解心中结,一切疑尽除,诸业皆断灭。” [133]
此偈意为:第一句“高下双见者”,高下指高梵(上梵)与低梵(下梵),高低两梵皆知者,就能解除心中之结,或称不解之处。后两句是补充,一切的疑问皆得解答,诸业也就断灭了。这个诸业(羯磨)包括三个方面:(1)前生之业,今生受果。(2)今生之业,来生受果。(3)未来诸生之业。
第二,《由谁奥义》说:
“于世臻是明,其人则真是。于世而未知,毁灭良巨已。” [134]
此偈认为,在现世中不认识阿特曼的人,会遭到巨大的破灭。
32.
因为并无音声在,
感觉器官难知觉;
快感等为别异物,
为何[心]会知觉它?
释:阿特曼本身并无声音,所以感觉器官不能知觉它。但同样的是,阿特曼与快感等是相异的,为什么统觉机能会知觉它们呢?
33.
尽管那夫眼不见,
月亮之中[出显影];
水中所见月一般,
自我遍在心内识。
释:那夫(R?hu)是印度神话中的一个恶魔,据说当他捕捉到太阳和月亮而吞没它们时,就会发生日食和月食。故事说,有一次神创造出了生命之水阿玛尔塔(amRta),那夫借助于掀起大海的波涛来把自己作一番乔装打扮,同时饮用了阿玛尔塔。此时太阳和月亮发现了他并向毗湿奴神通报,毗湿奴神便砍下了那夫的头。那夫为了向太阳和月亮报仇而吞食它们。
颂中说,尽管人们平常用眼睛看不见那夫,但在发生月食时,可以在月亮中看见他。同样,也如水中能见月亮之影一般,阿特曼尽管遍在于一切万物之中,但在统觉机能之中就能认识它。
34.
太阳影像与光热,
水中感知非水属;
认识在心亦同此,
只因本质不相同。
释:太阳的影像和发出的光热,可以通过水来感知,但这却不是属于水的;同样,认识可由统觉机能来感知,但认识却并非统觉机能的属性,因为二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商羯罗认为认识是属于阿特曼的,统觉机能只是身体的一个机能。
35.
纯知不败阿特曼,
借眼看见心变化;
见之见者与闻者,
天启圣典如此说。
释:纯粹精神永不消失的阿特曼,在内部知觉的情况下,借助于眼来看统觉机能的变化,也即对外在的观看。这样一来,阿特曼就是见的见主体,听闻的听主体,这些都是天启圣典的教导。此处所指圣典为《广森林奥义》:
“汝不能见见之能见者也;汝不能闻闻之能闻者也,汝不能思思之能思者也;汝不能识识之能识者也。” [135]
36.
看见隔离心变化,
思维主体为不生;
识主具有不绝力,
由此圣典说原因。
释:在对外界对象进行知觉时,阿特曼只看见与知觉外在对象的感觉器官相隔离的统觉机能的变化,因此阿特曼是思维的思维主体,是不生的。同样,阿特曼也是认识的认识主体,具有不绝(永不消失)的能力。因此天启圣典说出其原因。此处所引为《广森林奥义》所说:“盖见者无见之间止,非灭性故。” [136]
37.
[圣典说]如有思焉,
如有行焉谓不变;
盗贼非贼[福]不至,
[阿特曼]自得清静。
释:此颂引用了《广森林奥义》两段偈颂,第一段说阿特曼为不变之物,引出如下:
“性灵者何?
此在生命诸气息中智识所成之神我,内心之光明也。平等致一,彼游于两界中,如有思焉,如有行焉,而既化成睡眠矣,则超此世界及死亡之形。” [137]
此偈讲,阿特曼为平等同一之物,它在两世界之间,即此世界和彼大梵之世界之间;在醒与梦境时游于此世界,在熟睡和死亡时则游于彼大梵世界。此处的两个“如有”是着重强调阿特曼并非如常人一般具有思考和行动。阿特曼如有这些,便成为了可变之物。因为阿特曼是超此世界和死亡之形的。“死亡之形”是指一切有生灭之物,非阿特曼。
第二段说阿特曼是清静之物,圣典如是说:
“是处也,盗贼非盗贼,毁胎者非毁胎者,……福亦不至,祸亦不来,盖斯时已超出内心之一切尤苦矣。” [138]
阿特曼既无福可言,亦无苦可言,它是超然于一切内心的心理感受的,所以它为清静的。
38.
识主能力实无限,
醒梦皆在为不变;
区别应知在对象,
圣典在此讲原因。
释:认识主体(阿特曼)的能力是无限的,因此它也存在于觉醒和梦眠两种状态之中。尽管存在于变化的现象世界之中,然而它却是以不变应万变。如果要说区别的话,那只是存在于认识的对象之中,因为圣典讲:
“唯是处若有别一者然,则此可见彼……” [139]
这是说,阿特曼是唯一独处的,所以它是无区别的;它是独一的见者,而非有二。如果那里有另一者存在的话,那就能见到它。
39.
[时空]为媒非自我,
世俗认识为间接;
自我本性是认识,
述说直接认识梵。
释:非阿特曼的认识是以时空作为媒介,用眼睛来实行的世俗认识,这实际上是一种间接的认识。而认识是阿特曼的本性,对梵的认识是直接的。这是商羯罗的说法。
40.
犹如某灯出现时,
别的灯火为多余;
自我本性为认识,
别的认识不必要。
释:犹如出现了一个灯火,那别的灯火就为多余的一样;因为阿特曼的本性是认识,阿特曼进行认识,别的与阿特曼相异之认识就没有必要了。
41.
对象变化与多样,
[自我]如此难认可;
因此它物对自我,
也难实行取舍事。
释:说阿特曼是认识的对象,或者说它有变化,是多样性的,这些都是难以认可的。因此可以说,别的东西(非阿特曼)对阿特曼进行取舍之类事情都是不可能的。 所谓进行取舍,这就是使阿特曼发生了变化。
42.
内外皆含无微弱,
超越生死与衰老;
知道我为自我者,
还有何事值得忧?
释:“内外皆含”一句可参见《秃顶奥义》(Ⅱ,1,2),意说阿特曼是遍在于一切事物的内与外的。阿特曼不会变得微弱,它超越生死与衰老。已经意识到“我是阿特曼”者也就不再有什么事可畏惧或担忧了。
43.
教示之前行祭事,
排除种姓之观念;
基于圣句非粗大,
确信汝即那[之前]。
释:此颂讲了在三种情况发生之前可以行祭事。祭事是指包括火祭等在内的祭祀行为。火祭等等的祭祀行为实行的必要性是在下述三种情况发生之前:第一,在教示阿特曼之前;第二,根据祭祀行为所划分的种姓所属的观念被排除之前;意为:一定的阶级种姓可实行的祭事行为不同,必须要按照阶级的划分来进行祭事行为,否则其行为是无效的。以上为前两句所说,后两句引用了两段《奥义书》的教导。第一段系《广森林奥义》(Ⅲ,8,8)所说:“非粗大,非细微”,第二段系《歌者奥义》(Ⅵ,8,7)所说:“汝即那”。颂意为:火祭之类的祭事行为实行的必要,是基于非粗非细之类的圣句,以及“汝即那”这一圣句使人产生确信之前;也就是在获得有关梵我的知识,达到梵我同一的地步之前,会做一些祭事。 此为第三种情况。
44.
抛弃前生身体时,
[同样]舍弃种姓等;
因为种姓属身体。
身体实为非自我。
释:在前生的身体被抛弃之时,也即死亡时,同样属前生的种姓也会一并被抛弃,因为种姓等是属于身体所有的。照此看来,身体实际上是非阿特曼。
45.
身体非我之无明,
产生私物与我念;
应用知识抛弃它,
圣典说其是恶魔。
释:接着上一颂讲解。因此,人们对于身体等等的非阿特曼之物会产生“我的东西”或“我”一类的观念,这些都是无明。应该用有关阿特曼的知识来抛弃无明,因为天启圣典说:“这是阿修罗哉!”此处引用的原句如下:
“是故于今在世对于不布施者,无信仰者,不牺牲者,凡人则曰:‘汝诚阿修罗哉。’” [140]
阿修罗是印度神话中的恶魔,佛教认为轮回有六道,其中之一就是阿修罗。此偈内中的“无信仰者”,当指持无明之人。
46.
进入出家云游期,
免除十日不净观;
[梵的]知识获得时,
种姓祭祀亦消除。
释:印度婆罗门教认为,人一生有四个生活期,或称为人生的四个阶段:(1)学生期;(2)家住期;(3)林栖期;(4)云游期。最后的一个阶段就是出家云游。进入第四阶段的人,也就免除了对不净进行十日观察的仪礼,也即:印度人认为,诞生和死亡都会对其家人和亲戚产生不净的影响,这种不净的期间有多长,就取决于一定的环境。于是,为了消除不净,需要举行一定的仪礼;而进入云游期的人,因为已经遁世,就可以不参加了。因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所以商羯罗举例来说明,就如这样,在得到了有关梵的知识时,那些基于种姓等进行的祭祀行为也会被消除的。
47.
然而无知欲念者,
得到欲念行动果;
见到自我去欲念,
此时[其人]得不死。
释:然而对于无知的人来说,他产生了欲望,为了达到其欲望而进行行动,并得到了结果。但当一个人见到了自己的阿特曼而把欲念放弃时,他便会变为不死(永恒)。
48.
教示自我之本性,
结果便为止息业;
并无目的与手段,
圣典说他得满足。
释:对于有关阿特曼本性的教示,其取得的结果就是对行为等的止息。这是有关阿特曼的知识所带来的结果,而对于阿特曼本身来说,它并无要想实现的目的,也没有实现的手段。根据天启圣典的教导, [141] 应该认为阿特曼是“常满足的”。
49.
变化净化做与得,
皆属行为之结果;
相异结果其并无。
[行为]手段一起抛。
释:行为的结果应该是被做的、能得到的;也是变化的、净化的。与此相反的行为结果并不存在。因此,行为及其手段应该一起被抛弃。
50.
向外之爱对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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