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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人间世之“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义

    养生主之旨,在自养其生,而不求功名于外。人间世之旨,则言人之未忘功名,即足以碍其事功之成,以言处人间世之不易。此不易,在根本上,仍在吾人心知之用于处人间世时,恒未免乎成心之累。人以有成心,而有其自视为是为善者,足以自恃,而居之不疑,更自得其名闻;而人即据其所自恃,与已有之名闻,自以为善,而亦欲人之以为善,以感化此人间自任。世之儒墨,固皆志在化世,而或不知“于心知之所知,有所自恃,而居之不疑、与已有之名闻”,正皆足为其化世之碍。则人果欲处此人间世,而求化世,固必当先变化其自己,而先有一善运用其心知,形成其心志之工夫。此工夫,则又正在善去除其对己、对人之成心、与功名之心。无己无功亦无名,以自宅心于其心之所安,与所不得已,而不求奈何其所不能奈何者,以游于人间世。是即此篇之大旨也。

    至于就此篇文之次第为论,则其首颜回见仲尼之一节,谓颜回欲以其所闻者为则,以化卫君。而孔子则告颜回以恃己所闻,以教人,则人必不受;乃告以为学之要,在先存诸己,而不在以所存诸己之未定是者,表暴于人之前,以自彰其名,自耀其知。存诸己为内德,而表暴于人之前为名。内德显于外之名,即德荡于外,而不存于己。自耀其知,则必显己之是,以争人之非。名与名相轧轹,知与知相争,而己自以其仁义绳墨之言为美,人亦必以为非美,而恶其美。则于此时人若欲对恶己美者,以目光射之,以色平之,以口更自经营其言,而以容更表现其言;而成心在后,必使人从我,则又无异以火救火,以水救水。人恶己之美,而己又必欲人从我。二者互相激荡,以至无穷,则欲感化人者,必死于暴人之前矣。此即自彰其德以成名者,其祸之所必至也。是见人之所以自处其“内德与外彰之名”之不易。故曰“名实者,圣人之所不能胜也”,言有实德而能免于以名临人之祸,圣人犹难为之也。

    此上是本篇第一节之旨。至于下一节,为颜回既闻孔子之言之后,即知其不当径以其所知之是,争人之非,亦不当自彰其德,以免于好名之过。乃有其自“端而虚”,自“勉而一”之言。于是孔子更告以此他人之有自恃、自满、自扬之色,常人莫敢违者,非渐渍之所能化,更不能期之以大德。则此“端而虚、勉而一”之功,虽可以免害,然不足以化人,人仍将“执而不化”,外合,而内不相訾应,以受感化。由此而颜回更言其“内直外曲”,及“成而上比”,为其所以感化人之道。内直即与天为徒,而忘人己之分,不求人之是之善之,而学为童子。外曲即与人为徒,即敬备人臣之礼,以恭敬人。“成而上比”,即征引古人之言以为教,以见我无教人责人之心。大约儒墨之所以感化人君与教世之道,亦不外一面征引古圣先王之说,一面与人为徒,事君尽礼。“与天为徒”,“学为童子”,即道家之忘人己之义。然孔子更答颜回曰,用此三者,亦只可无罪,仍不能必然使人感化。由此而孔子乃更进而言心斋之道,以为“通人己之隔,以化及于人”之道。此心斋之旨,则要在虚心一志,至乎其极,使其心之宅,足以待物而摄人,使人自止于其心之宅;而此心光之白,得自生于虚室。则人与鬼神,皆将来心,而宅于心之舍。斯可以言化及人矣。此是其大意所存,今更略释其文句如下。

    按孔子言心斋曰:“一若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此即谓心斋之功,唯在一其志,而尽其心之虚,至无心,而只有待物之气。实则此无心者,唯是无一般之心。由心斋之功,至于至虚,只有气以待物,仍是此心之事。德充符言“以其知,得其心;以其心,得其常心”。其言由知以至心,以至常心,正与此篇所谓以耳听,以心听,以气听三者相当。则心之虚,至于只以气待物,即谓只以此由心斋所见得之常心,以待物也。人不以一般耳目之知与一般之心听,而只以此虚而待物之气或常心听,即足以尽听人之言,而摄入之。是即不同于“听之以耳者”,止于知其声,亦不同于一般“听之以心”者,只求其心之意念,足与所听者相符合;而是由心之虚,至于若无心,使所听之言与其义,皆全部摄入于心气之事也。此时一己之心气,唯是一虚,以容他人之言与其义,通过之、透过之。今以此为待人接物之道,即道集于此虚;而所待所接之人物,亦以此而全部集于此己之虚之中,故能达于真正之无人无己、忘人忘己之境。颜回乃曰“未得使之,回实自回也;得使之也,未始有回也。可谓虚乎?”而孔子曰“尽矣”。按此得使,即前文得为使者之使。在未为使者之先,有回、有我;而在为使者与人相接之后,更无回、无我。此方为虚。此即谓“初有我,而在与人接之时,更无我”,方为虚之至。此即言虚,不只是一人独虚之功,而实归在与人相接之时,将人之言之义,全部摄入于我之虚,而忘己,忘人,方为至虚。此即较前文之言端而虚,只就端正自虚言虚者,更进一层,而亦学者之所不可忽者也。

    至于下文谓孔子之言“入游其樊,无感其名;入则鸣,不入则止,无门无毒,一宅而寓于不得已,绝迹易无行地难”一段,则不外言人不当只慕此虚或心斋之名,更当入游其中,以有自得,而自鸣,非徒慕其名。当知此虚为心之宅,无门亦无所毒害,故当安于此宅;而其待物接人,又当皆出于“不得已”。此不得已之言,兼见于庄子多篇。如大宗师言“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刻意言“不得已而后起”,庚桑楚言“动以不得已谓之德”“不得已之类圣人之迹”。此心自有所不得已,则此心非徒不践世迹,亦外无行地,而唯自尽其内心之不得已者。其心依不得已者而行,则皆真而无伪,即非复为世间之使者,亦为此“不得已”之“出于天者”之使。此由宅心于虚,更有不得已之出于天者,以无知知,如以无翼飞;则大不同于世之以有知知,如有翼飞者矣。此无知之知,如虚室中无物,而光自生白,此即无异吉祥之止于心之止处。若吉祥不止于此止,则为空止与空坐。盖无此出于不得已者,则人不能为天使,亦如虚室之未生白,而吉祥不来止。是即无异此心之坐放而坐驰。故必于徇耳目内通,外于一般之心知,以有心斋之后,仍有其不得已者以待物,如本无知以知;然后可款接鬼神与人,于此心之虚室,虚舍之中;此虚室虚舍之中,同时有万物之化在,以为万化之枢纽也。

    至于再下叶公子高一节,更言人之不免有人道之患,而患其功之不就,亦不免由患得患失,而有阴阳之患,如冰炭之在心,而冷热不定于怀。孔子之答,则指出义命之所不得已者,以申上文之不得已之义。盖此心即在至虚之极,亦自有不得已之情。在此处,人即唯有自事其心之不得已者,而不更顾得失,亦不以得失生忧虑哀乐。故曰:“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义也。子之爱亲,命也;臣之事君,义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是以夫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择事而安之,忠之盛也。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为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何暇至于悦生而恶死?”此即言子之爱亲之命,与臣之事君之义,同为人所不可解于心,亦不可逃于世者。于此处,人唯有视之为不可更加以奈何者,而安之、受之。人知此忠孝之行事,为吾心之不得已,而不能不有者,则人于此不暇有悦生恶死之意,更何有患得患失之心。此即言人到此,唯有自行其所不得已,以直往。是见庄子之言虚为心斋,乃所以更见其中有真而无伪之不得已者,自其中出,使人得以自尽者。此其义,实与儒者所言之心性之所出者,应同为一物。唯庄子谓必先有虚心,而自外于一般之心知之工夫,然后能见及此不得已者之真。虚心所以待物,而乘物以游心,亦使物游于此心;而见及此不得已,而行之,即所以自养其内心。故又曰:“乘物以游心,托不得已以养中,至矣。”“一宅而寓于不得已”。人若能如此,固不外求其报,而唯忘身以求致此“不可奈何,而唯有安之、受之”之命耳。

    至于此节中间,“丘复请以所闻”至“可不慎欤”一段,与上下文意不连。此乃不外言人之传言之或溢美溢恶,而易于过度,乃使人与人间“始乎谅”而“卒乎鄙争”,亦使人与人间“并生心厉”,以“克核”与“不肖之心”相应,而无已者。疑此段应在孔子答颜渊第一段语“而况若乎”之后。盖此乃所以告颜渊以“为人使者而传人之言”之不易,为使者之功之难就也。

    至于颜阖将傅卫灵公太子一节,则不外言人之处人间世,而欲教人感化人者,要在自正其身,形虽莫若就于人,以顺人;又不能入于人,以失己。心则莫若和,而又不能表现为名声。否则事人如养虎,将无以达其怒心。此不外言欲感化暴人之不易,而不可轻言教人。至于匠石之齐、南伯子綦二节,则不外言人之显其才用者之致剪伐,不如栎树之无才用,而能自全。支离疏一节,言支离疏之攘臂于朝。楚狂接舆一节,则言临人以德,为德之衰,亦招致危殆。此犹前所谓德荡乎名,以与人争,必死暴人之前之旨。借以言无才德之见于外者,似无用而有大用者。凡此诸节,皆文可观,而义甚浅。亦不出老子“免咎自全”,慎到之“无罪无誉”之旨。盖非庄子之书,或庄子之徒之言袭慎老之论而为之者。人间世中唯孔子与颜回,及孔子与叶公子高问答二节文,能步步深入,以契入之所以处人间世之道;其归在“乘物游心”与“托不得已以养中”之二义,其旨尤为深闳。此方为人间世之核心义所在也。

    七 德充符之“才全而德不形”义

    德充符之旨,要在言德之充于内者,必形于外,亦足感人,而人莫知其所然。此即言德之充于内者,必有符应于外。此与孟子之言君子之仁义礼智之德根于心者,必能践其形色之躯,以睟面盎背,施于四体,而见于外,“所过者化”之旨,正有相类处。唯庄子所言至德全德之人,其德充于内,而见于形骸,可借任何残缺不完之形骸而表现,而人亦更忘其形骸之异于人。又其德之感人,亦不在其表现为爱人助人等一定之行,复不在其德之为一定之德,而在其德之见于其人之态度中,即有一吸引人、摄住人之力量,以见其德之若为一能涵摄一切特殊之德之全德、至德。此即德充符言德之特色所在也。

    德充符篇首言“鲁之兀者王骀,从之游者,与孔子中分鲁,立不教,坐不议,虚而往,实而归”。孔子乃谓将以为己师。其故则在其人于“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虽天地覆坠,亦将不与之遗”,而视万物皆一。此不外齐物论与天地万物为一而并生之旨。至言其人之“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则是就其不知耳目之所宜,而游心于德之和说。是即言其心不着于一定之物,而恒存其内心之德之和。此德当亦即人间世篇所谓乘物游心,而托不得已以养中之德。至于下文常季所谓“彼为己,以其知,得其心;以其心,得其常心”下文言此常心如止水之能鉴,即明同于人间世所谓虚而待物之无心之心。此后文言此人能“官天地、府万物、寓六骸、象耳目”、“一知之所知、心未尝死”,则其意不外谓此常心之寄寓于形骸,以耳目呈象,以心虚待物,则天地皆其所官,万物皆藏于其灵府,而为此常心之一知之所知或所摄,而不在其外耳。

    第二段申徒嘉兀者也,鲁有兀者叔山无趾一节,则要在言申徒嘉诸人之德,不当索之于外之形骸。然贤者如子产仲尼,犹或未能知之,必俟其自言其有形骸之内之德,有尊于足者存,而后子产仲尼,乃自蹴然改容,而自愧其陋。再下鲁哀公一节,言哀骀它为驼背者,则言其和而不唱,而丈夫处之不肯去,妇人愿为之妾者十数,而哀公欲传国焉。其故则不在其形,而在其内在之“才全而德不形”。才全者即于“事之变命之行,不足以滑和,不可入于灵府,日夜无却,而与物为春”。此指不以外物之变,而失其内在之灵府之和之言也。德不形,则指“内保之,而外不荡也”。此不荡,即人间世不荡乎名之旨。德不荡乎名,则德恒存乎其人;而人与之相接,即与其德相接,而不能离。此其所以感人之如此其切,至哀公欲传其国于哀骀它之故也。

    至于 跂支离无脤一节,亦不外言德有所长,人即忘其形。更言“圣人不谋,恶用知;不斫,恶用胶;不丧,恶用德;不货,恶用商”。圣人之有所游,而“知为孽,约为胶,德为接,工为商”。此则谓圣人之游心于德之和,故不重向外之知;亦不用信约,以自外胶黏人与人之关系;更不以德为自外接人之具;复不以自己之所为所得,为交换他人之所为所得之具,以使人反失其所自有,如以工为商者之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而失其所原有。此皆不外言圣人之只游心于德之和,即足以使人亲悦之,而不待以人间之知约等为用也。此亦正所以见圣人之德之和,纯出于天,故谓之为“天鬻”“天养”“天食”而“属于天”也。

    八 大宗师中之“天人不相胜”、及真人之生活

    庄子内七篇逍遥游,始提出无己、无功、无名之至人、神人、圣人之“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者之无待,以标出其为人之理想。齐物论言吾丧我,以通人我之是非,使我与天地万物并生而为一。养生主言调理其心知与生命之关系,去其生命心知之流行之桎梏阻碍,使其流行,依乎天理。人间世言人之本心斋以致虚,而待物,以与人相接为人间之使者,更乘物以游心,托于其心之所不得已以养中,以为天使,而不暇悦生恶死。德充符言德之人,忘形骸,游心于德之和者,其德之充于内者,而形于外者,亦更能使人忘其形,而直接为其德之所吸摄。此皆犹未正面就此理想之真人,而言其与天之关系,或其在天地中之地位,其生活之态度气象,及其所以修成之工夫,与其对“若为其生之终”之“死”之道等。此皆于大宗师篇,畅言之,而后此真人一方不离于天之宗,以官天地,府万物,以游万物,而未始有极,及其为天使,以与天为徒;一方德充于符,为人所见,以与人为徒;再一方不暇悦生恶死,而超于死生之外等义,皆备足于此大宗师篇。养生主篇所言之善养生者,不知其生命之有尽,齐物论之言我与天地万物并生之道,逍游游之言乘天地之正者之无待之道,亦皆同可由此为大宗师之人物之修道之工夫,表见之态度、气象,以得其具体之印证;复可由大宗师之言天人之关系,与人在天地中之地位,以有一更确切之说明。此即大宗师之义,所以最为深闳阔大,足以囊括众义,而其文亦最跌宕真切,足以使人逐步上契于高明之境者也。下文只能略疏释其凝滞之义,以便学者。至于欲实契其旨,则学者当如人间世德充符所谓自致其心之虚,以读其文,“以其知,得其心;以其心,得其常心”,方见得其中之“充实而不可以已”者在,然后能与其旨相遇于旦暮。此非吾之言之所能及者也。

    此篇首言“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此是说必真知天之所为,与知人之所为,而用种种工夫,方可至于成真人,非只一以混然之天人合一之境为论。只说此境,而无工夫,则不能成真人。此篇之要旨,乃在说修道之工夫,而修道之工夫,则当本于知天所为,与知人所为。于此知天之所为及人之所为,下文更为之释曰:“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是为此篇论知天之所为、与知人之所为之宗旨。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则为庄子之修道工夫之本。至下文“虽然有患,夫知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则是言“知天之所为与知人之所为”之得当,亦有所待而言,故非易事。再下文“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人之非天乎?”当正是直举出此问题,以言吾人果能兼此知于天与知于人者,则天与人间亦自有可一之义;否则亦不能兼知天之所为、与人所为者矣。固非以此问标出一更上之恍惚不定之境,而以此兼知天所为与人所为之道,为未至其极也。若其然也,则此“至矣”之言不可说,而与后文之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人不相胜之旨,皆不合矣。

    上谓大宗师言知天之所为,与知人之所为,乃归在言人之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为人之修道工夫之本。今欲知何以人之修道工夫之本,在“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宜先知此“以其知之所知,养其知之所不知”为何义,亦宜先明此所谓“所知”与“所不知”之分别。大率一般所谓所知与所不知之分别,皆自对客观事物之所知与所不知者而言。客观事物有我所知者,为所知,亦有我所不知者,为所不知。此一般之所知与所不知之义也。然庄子此所谓“所知”与“所不知”,则当是自人之主观之生命心知之“原”而言。此“原”即天。谓天之所为,由“天而生”,乃明指吾人之生命心知之由天生,而原于天。此原即初为吾人之知之所不知。下文谓以知所知,养知所不知,而后能终其天年,即显见此所养之“所不知”,即指吾人之有其天年之生命心知之原于天者也。庄子所谓以“所知”养“所不知”,即以人所有之知,还养其生命之原之天。知此“天生人”而“人养天”,即兼知“天所为”与“人所为”,而为知之至,知之盛。此大宗师之要旨也。

    然世之言知此所不知,即知吾人之生命心知之原之天者,恒以为知此天,即知一绝对超越之上帝之存在与其意旨。此上帝既绝对超越矣,则其意旨之传于人,必待其有言说之启示,亦有传其启示之僧侣。人亦唯信此僧侣所传之启示,乃得上达于天。人或又见庄子之有造物者之名,而亦意其天同于一绝对超越之上帝,唯惜其不知上帝之启示,而只为一自然宗教耳。此则不知庄子之所谓天,本非绝对超越于人之上者,亦不待有其启示,与传此启示之僧侣之存在,人方得知天之所为者。于是或者又由此而谓人既能直接知天之所为,则天非人所不知。因人既知有天,知此天之所为,则天与其所为,固人之所知,亦在此知中,更何得言为所不知乎。若天与天所为,非吾人所知,只为吾人所不知,则吾人又如何能以“知”养之?若天与其所为,为所知,则人亦只是以其所知于人者,以养其所知于天者,则只有以所知养所知,无以所知养所不知矣。然若说天亦为人所知,则天亦可只同于人所知之自然万物之全,而别无其上之天之真实存在。此则或归于以庄子之天为虚名之论。昔之郭象释庄子之天,即向此而趋。今之本西方自然主义之说,以释庄子之天者,固亦可视庄子之天,即指客观之自然万物之全矣。然此亦与庄子之明言人由“天”生,“天”亦为人所不知之语不合。吾人今欲兼去此以天为绝对超越之上帝、与天只为人之所知、及以天为客观自然万物之全之三说者,则当于庄子言“知天之所为”“天之所为、为人所不知”,人当更“以其所知,养此所不知之天”之语,别求足以释疑窦之善解。

    此善解首在知此人之生命心知之原之“天”之有,并知此“天所为”之亦为人知所不知,初未尝有自相矛盾,亦为对真实之人之生,作如实说;更不能于此如实说之外,作其他之推说者。诚然,人若知其生命心知之有原,而名之曰天,此亦是知。此人之知其有原之一知,亦若是超越于此现有之生命心知之上者。人于此,便恒易思其原为在此生命心知之外之上,另一绝对超越的大生命大心知之上帝。然人之知其生命心知之有原,可不需将此知,绝对超越于人之生命心知之上之外,以更思其当有原,更不需谓此原之在此人之心知生命之上之外,初绝对超越于人之生命心知之存在而存在者。因吾人可说,吾人之知其生命心知之有原,唯由吾人之生命心知之流行,其来也无穷而不竭,从知之。此即如吾人论孟子言吾人生命心性为天之所以与我者一段时所说。孟子所见及之吾人生命之心性,可不同于庄子所言之吾人之生命心知。然庄子之所以知此生命心知之有原,则可同其思路。而吾人即可以论孟子时所说者,喻解之。此喻谓人之没入于水中,可由感水之不断流及于其身,而知水之必有原。此即所以喻人可由感其生命心知之流行也,其来也无穷而不竭,以知其必有原。此原即是天。则人之知其生命心知之有原,同不待于超越于其生命心知之外、之上,以知之。此知其有原,唯由感其来之无穷不竭而知之,则知其有原者,固不能穷此无穷不竭,而尽知之。则知其有原,固不碍吾人之于此原之有所不知,而亦自知其有此所不知。当人谓其原为无穷不竭之时,即已自认其原非其知之所能穷竭,而自认对其原之有所不知矣。此亦正如吾人之没入水中,而感其流不断及于身,固一方知此水之有原,亦同时不知此自原而来之水毕竟有多少,而亦可自知其于此有所不知。此固无自相矛盾之可言者也。

    至于吾人如必欲辨明此人之对其生命心知之原,必“有所不知”之义,则亦可对人之“知此原之有”之知,以更辨之。人固能知此原之有。然此“知此原之有”之知,亦可说在此所谓“此原之有”之另一层次。在人能知“此原之有”之时,人固必不能同时以此“能知此原之有”为所知;则此“能知此原之有”之“知”本身,即虽有而初不为其所知,亦即亦正为其所不知者也。人之自谓其“知此原之有”之“知”亦为有、必更待于又一层次之知此知。然此又一层次之知此知之“知”,仍是初不被知者也。由此观之,则即此人之心之知之自己流出,而为人所知,亦必先以不被知或为人之所不知者之资格,而流出。则人之必有其知之所不知,即就此知之自己流出,其初只为能知,而不为被知或所知,已可见矣。至于人之其他之一切生命心知之流行,亦无不先流行,而后被知;当其始流行而尚不被知之时,即皆非“所知”,而为“所不知”者也。至于当此知或生命心知尚未流出之时,其所自流出之泉原”,固当在吾人之所知之外,而为吾人所不知者也。

    此中唯一剩余之问题,唯是人可谓“人之知此泉原在未被知之先,而亦存在”,乃是一原则性之“知”。则此未被知之泉原,亦存在于一原则性之知之所涵盖之下。其不被知,亦只在此原则性之知所涵盖之下,为不被知。则知仍在原则上,居于此原泉之存在之上一层次,而以此原泉为所知。然实则此话可如是说,而亦非必如是说。因此一原则性之知,亦与另一原则性的知其“对此原泉,并对由此原泉所流出者之有所不知”,同时建立。因此原则性之知,若不具体化特殊化,为对由此原泉而流出者,一一尽知,则亦不能尽去吾人之“不知”。由此原泉与其所流出者之无穷不竭,则吾人亦必永对此“可能流出者与其所自流出之源泉”,有所不知。吾人既永有所不知,则此“有所不知”,即亦为原则性的有所不知。此人之知其有所不知,亦为原则性的知其有所不知。则人之有所知与有所不知,皆为原则性的。人之知以外必有其所不知之天,即可合建立为一原则。而唯以兼知此天之所为与人之所为,方为知之至,亦可建立为一原则矣。

    人必有所知,亦知其有所不知,然其所不知者,即是生命心知之原之天;而由此原流出,由天而生者,亦可进而为其所知。此中,即有由天而生者与人之所知之相贯注,而可相摄、相养之义。如人有知,与有其他种种生命活动,固皆由天而生。人亦初非先求其生,而知其将生,方出生者也。然人既有此知或此种种生命活动之后,人即更“知”其有知,“知”其有此生命活动,是即与此由天而生之知及生命活动之相贯注,而成人之后起之知。此人之后起之知,亦可说为能往摄受由天而生之知及生命活动,于其自身之中,而自成者。此后起之知,自其原而观,其初生固亦出于天,与其前之知出于天者,未尝不同。然本此后知以知前知,与其前之生命活动,则属于其流之事,非属于原之事。此即当属于人,不属于天。若人之“更知”此“后知与前知之种种关系”,如吾人上之所论者,则自此“更知”之原而观,固仍当说是属于天。然自此“更知”之自身说,则亦属于流之事,而固当属于人,非属于天。凡自流之原说为出于天者,自流之自身说,即属于流,不属于其原,亦不属于天,而属于人,此天人之分异也。

    知此天人之分之异,即知人之一切问题,一切忧患,皆不在其心知与生命活动之原,而在其流。盖在此流中,即有同出一原之种种心知与生命活动之流之相错杂、而相误解、相冲突之事。此种种错杂、误解、冲突,固亦见于人与人之间或人与物之间。然即由吾人自身之心知与生命活动之有种种,亦即同时有种种错杂、误解、冲突,存乎其中。如人之有知而知物之后,更以此知同化于物,而谓此知为物,此心亦为物。此即人所恒有之误解,而为唯物论之说之所由立者也。又人知其有对一一特定之物之知,而不知由其对一一特定之物之知之无穷,以知其知之有原,遂谓其知无原。此又一误解也。再如人知其知之有原,而谓此原必在人之知之外之上,另一绝对超越而具大知之天神,以为无天神对人之启示,人无知天之道路,又一误解也。此外人对其心知与生命活动,凡自以为是如何者,实非如何,皆为误解。凡此误解,皆原于人之以其一时之某一心知或生命活动之所知所是,概括另一时之另一心知或生命活动之所知所是者而起。此即前所谓人之成心也。人固不只据成心以观其他人物,以造成种种对其他人物之误解,亦据成心以观其自己,以造成对其自己种种误解也。人之有其成心者,又有其特定之所视为利或所视为害者。人此时之成心如此,而另一时如彼,则人自己之种种成心,由其所视为利或害者之不同,而一人之一心之内之意念,亦可自相冲突,如自分人我,互为是非,皆欲求胜,得成其功,以自为名,而使此一心自为冰炭,自成战场。此即人生一切问题与忧患所由起,使人恒迷乱而不自得,而其生命心知,恒不得自然流行,而处处皆见有阻碍,求生而生不得其养之故也。此固不必待将吾人之一己与其外之他人他物相连而论,即可见此人生之一切问题与忧患之所以起之故,在人之对其自己之误解,对自己之是非之不当,而有之内在之冲突。然复须知,此一切误解、冲突,乃原自人之既有其原出于天之心知生命诸活动之流,而更相错杂之故。然克就此诸活动之流所自出之本原上看,固皆同出于天,初未尝不相和。因若其初不相和,又焉能次第同自此本原而出?则人之所以去此流上之错杂、误解、冲突之道,唯有再沿此流,而还溯其本原,以再接于其所自出之天和,以为再和此流之所据。此则要在人之逆反其知之逐流而不返,而更折回之,以其人之知还契乎其知所不知之天。是即以人之知还接于此所不知之天和,如还养此天和,而使此天和日出,以成人之德之和,更成就我与人之和,以和天下;而销除此人生之内在与外在之活动,由相错杂而成之一切误解、冲突之道。此即庄子言以其知养所不知之归趣也。

    此人之以其知养此所不知之天和,乃以由天而生者,再还契、还接、还养其天和,以使天和日出,如水之流之还流至其原,以开其原,使原之流出也亦更不竭。人无此一功夫,则人将只任其由天而生而出之心知与生命活动,异流错杂,以相误解、相冲突。如漩水之不进,而泉源亦不流,其生命遂与其泉源隔断,而漩水将散流于断港绝潢,更散沉于泥土。此即齐物论所谓心之“与物相刃相靡”,而致之“形化而心与之俱然”之心死,为人生大哀者也。哲人之大慧,则在教人自知此源泉之天之实有,而还契、还接、还养之,以更开之。此则要不外或如逍遥游齐物论之至人无己,仰天而嘘而丧我,以透入;或如人间世之内由心斋以致虚,而更见其所不得已者而透入;或如德充符之忘形骸以游心德之和而透入。而大宗师之下文,则在举陈此“透入其生命心知之泉原,以知养不知”之真人之由真知此义,而有之生活之型范,以为世之大宗师。故其下文曰:“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也若此”。

    上节文言真人所有之真知之性质。其言虽简,其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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