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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亮改本。提要又列胡渭大学翼真 [9] 及邱嘉穗考定石经大学经传解 [10] ,与李光地大学古本说 [11] 皆尝重编大学各章次第。毛、胡、李、邱诸家书,未见单行刻本。毛氏所言,诸家改本如何,愚亦未尝及知。唯见高攀龙之高子遗书卷三附录,尝引崔铣之说。 [12] 崔说谓大学之诗云“瞻彼淇澳”至“与国人交止于信”一段,即是格物致知之传文。高氏极然其说,并引申之而作大学首章之约义及广义。 [13] 高氏又谓董文靖公槐,叶丞相梦鼎,王文宪公柏,皆谓传未尝缺,特简编错乱……遂归经文“知止”以下,至“则近道矣”以上,四十二字,于“听讼吾犹人也”之右,为传之四章,以释致知格物。又引蔡氏虚齐说,谓当先以“物有本末”,续以“知止”一条,续以“听讼”一条,以释格物,终以“此谓知之至也,”云云。 [14] 又顾亭林日知录,亦引董文靖槐说,谓大学“知止而后有定”二节,当在“子曰:听讼吾犹人也”之上,并谓“其说可从”。 [15] 毛奇龄口说王锡所纂之四书索解,于“知止而后有定”一段之编次,亦尝致疑曰:“试观先后二节,其功次秩然,累累如贯珠,而搀此节于其中,何以解之?”又谓“其后群儒竞起,如王柏、叶梦鼎、董槐、吴澄辈,皆不契章句补传,欲搀此节于‘知本知至’之前”。 [16] 毛氏所举诸人,除同于高氏所举者外,又有吴澄一人。是疑大学章句之有错乱者,匪特二程、朱子为然,明末清初之学者,不慊于朱子补传者,亦同多有此疑。而阳明之径欲全复古本章句之次第,固未必当也。

    吾尝据高攀龙、顾亭林、毛奇龄所引诸家之说,一一按诸大学原文之文理,加以勘对,而鄙见亦有不能全同任一家之说者。如高崔二氏于“克明德”一段,“汤之盘铭曰苟日新”一段,“邦畿千里,为民所止”一段,皆视为释格物致知者。此乃大反于朱子之章句,而使三纲目中之明德、新民、知止至善、皆无传为之释,而皆与格物致知,相混为一事。吾实未见其可。于此吾宁宗朱子。高氏及蔡氏、董氏、叶氏、王氏之以“听讼吾犹人也”一节,直连于“知止”一段,而不以之属诚意章,亦不同于本文上节,视之为释诚意章,而不将古本原文,加以移动者。然诸家之疑及“知止而有后定”,至“则近道矣”一段,不当如古本之编次,则大有契于鄙怀。愚亦先于此有疑,乃继见诸家之说,遂证此中确有疑点。唯诸家所重编定之次序,又不能全惬于心。因不揣冒昧,以古本为据,为大学之首二章,另为之编订如下文,再一加疏贯。窃以为有差胜于上列诸家之说,而又足见大学之本无阙文者。但未知此所编订,于愚所未及知之吴澄、胡渭、邱嘉穗、李光地之说,如何耳。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依朱子改亲作新)民,在止于至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此上为大学之三纲及八目之次第,如朱子说为大学之经文亦可。

    “康诰曰:克明德。太甲曰:顾 是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上释自明其明德。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上释新民————即由自明其明德而明明德于天下也。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曰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上释止于至善,即谓明明德新民之事,在止于至善也。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上释致知格物。

    “所谓诚其意者,无自欺也。……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上释诚意以下全据古本。

    吾人以上重编订大学章句,对古本大学原文之牵动,远较朱子为少,亦不较他家为多。盖只将古本“康诰曰”以下,至“止于信”,移于“天下平”之后,再接以“知止”以下四十二字,复遵朱子之改亲为新而已。此外另无更动,今循之以论大学之三纲八目之宗趣,可先以图表之如次:

    依此图以观大学之三纲八目,则其间之关联,实甚易明。八目中之致知格物二者,朱子、阳明皆同以此二者为一事,吾则以为说为一事,或说为二事而相连,或说为一事为二义皆可。故列之为一行。吾人之作此图,与上文所重编章句,其目标在显出致知之“知”,乃包涵“知止”之“知”,“知所先后”之“知”,及“知本”“知至”之“知”,此皆同为一“知”。所谓“知止”,即“止于至善”,(下文即将“知止至善”视为一名看)如“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之类。此中“知止”之“知”与“止”,乃从主观方面说;君臣、父子、国人,则为客观所对之对象或物。至善,即主观之当知、当止之“对客观对象之物之当然之道也”。主观对一一之对象,皆止于一一之当然之正道而不移,则定、静、安、虑之功,于是乎见。由是而大学之致知之要点,即在于能知此“止”,以知止至善。进而就吾人所对之客观之物之不同,而知其本末,因而于吾人之应物之事,亦当就其连贯,而知其终始,乃先其本始者,后其末终者。人能知先事其本,后事其末,是谓“知本”,而达于“知之至”矣。

    所谓物之本末者,如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上文所谓父子属于家,君臣国人属于国。本末之物,皆物也。事之终始者,如大学所谓治国为平天下之始,即平天下为治国之终;齐家为治国之始,即治国为齐家之终;修身为齐家之始,即齐家为修身之终;正心为修身之始,即修身为正心之终;诚意为正心之始,即正心为诚意之终等等是也。吾人能确知此中物之本末,事之终始,并知所先后,由本而末,由始而终,由近及远,由小而大,以自明其明德,而明明德于天下;并知无本始,无以成末终,知末终即所以备本始,此即“知本”而“知之至”,亦即知之致也。然此知之致,唯由于吾人之先有接于天下、国、国中之君、臣、国人、家、家中之父子等物,明其分别与本末之序,而后方知吾人所以应之之“修、齐、治、平,以及事父、事君、与国人交”之正道(即当止之至善之道),故曰致知在格物。格物之格,朱子训为至,郑康成训为来,格又训为感通(如书云格于皇天),训为量(如格高五岳),此皆有可通。礼记缁衣篇谓“言有物而行有格”,此盖为古籍中唯一以“物”与“格”相连之句。郑氏于此句曰:格同比式,又谓行有格,如行有类。合此格之诸义以言,则格物者,即吾人于物之至,而来接来感者,皆加以度量,而依类以有其当然的所以应之感之之行事而不过之谓。故礼记哀公问有“孝子不过乎物”,“仁人不过乎物”之言。物来接来感者,有其本末之序,吾人应感之行事,乃依其先后,各有当然之正道,为吾人所知。故曰物格而后知至也。

    至于诚意正心以下诸段,则所言者为:吾人既能于一一之物,知所以应之感之之正道————即至善之道,而又于止于此正道后,即使之真实内存于中,而自诚其意;真实为主于中,而自正其心;乃见于身行,而得实修其身;以进而为一一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事,终归于以“絮矩之道”,“与民好恶”,“上好仁而下莫不好义”。斯可谓能新民而明明德于天下矣。

    如循吾人上文所编订之大学章句,及吾人之解释以观,即见大学之言致知格物,实与其整个思想系统,及前后文之文理,丝丝入扣,而无待乎增损。大学中之知之一字,只须兼包涵“知止至善”及“知本”“知之至”之义而说,亦无待于以良知释之,而可自通。故朱、王二家之说皆非。然朱子之所以必视大学原文有佚文,阳明之所以必以良知释大学之知,其共同错误之原,亦有可得而言。此即在二家对大学本文中之事物二字,皆未能得其正解。二家皆以物同于事。此盖上沿郑康成之注谓:“物犹事也”而来。而朱子于“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二语,乃不连于修身为本以说,亦不视为解释格物致知之文;而以为是解释三纲领之语。故其言曰:“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为始,能得为终。本始所先,末终所后”。此亦惟因朱子谓物即是事,方有此说。如依吾人上文之说,则德与民,可说是物;明德、新民,乃事而非物。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乃相对成文,以言物与事之本末终始之相关。而朱子乃分物之本末为二,以说“明明德”与“新民”,以“事之终始”为专说“知止”以下事,则二语失相对成文之义矣。然朱子既视物为事,又将“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视为说三纲领者,则大学之格物致知,即与此二语不相干。而此四字,乃益见其为虚悬无释,遂更不能不有补传之作矣。然如实而论,则物有本末之物,实应指家、国、天下等,而不同于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事。此不特有上文所引孟子“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之言可互证,亦有大学本文之言可互训。大学末章言:“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德、人、土、财之序,即物之本末之序,则德、人、土、财,皆物也。是见大学之物,应即指在内在外之种种具体之物。此具体之物之间有本末关系,而吾人对之有所事事时,即当先事于本,后事于末。此即物有本末,事有终始之所以相对成文也。而事之当先者,其所对之物,既为事之当后者,所对之物之本,则事之当先者,亦可说为事之当后者之本。故身为家、国、天下之本,意与心为身之本;而修身亦可说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诚意正心,又即为修身之本也。依此义,则朱子以明明德之事为新民之本,亦可说。然要必先分开物与事,勿使淆乱,然后方可依物之本末,以说“事之始而当先者”,亦可称为“事之终而富后者”之本。此非谓“物”与“事”自始不可分,而随处皆可互训也。如随处互训,物皆为事,则物之一字落空,而格物之一言亦落空。此盖即朱子讲格物,不直对物讲,而冒过物字,而以物之“理”为所对之故。阳明承朱子而亦以物为事,并以事为意之所在,故阳明讲格物,亦不对物讲,而以正意念之不正,使归于正,而使事得其正,即为格物。故在阳明谓意在于事亲,则事亲即是物,而亲乃非物。如以此释大学,亦将使大学之物之一字落空。 [17] 物字在于二家,既皆落空,则物之本末之次序,与事之始终之先后之次序之重要,即亦为二家所忽视。缘是而大学本文之知所先后一语,亦视若无足轻重,非致知之要义所存,亦不视为释致知之语者矣。

    然循吾人上来之说,则物与事固有别,而于物之本末,事之终始,能知所先后,实为大学之一要义所存。故篇首“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一段,全以论八目之先后为宗旨。而世人之欲明明德者,其患亦恒在于不知先后,而欲一步跃过,其志其情,遂虚枵庞大而无实。大学于此,乃于所以明明德于天下之事,由小而大,由本而末,由始而终,层层加以划开,而工夫则步步加以收进,以底于当前所可遵循实践,而下手落足之处。此即于物之来接来感者,先知吾所以应之感之,之至善之正道,而止于是,即以此自诚其意,而正其心,修其身,以立本;再达于齐家、治国、平天下以成末。故必先自明其明德,乃有新民之功,以明明德于天下,使人皆止于至善。斯乃大学本文之要义所存,则“知所先后”一语之重要,不亚于知止。人亦必致其知,乃能实知此中之先后,而时时处处,知其所止,使不相乱。则致其知于“知所先后”,即为以下之诚意、正心、修身等一切事之先之一事,而致知亦自成一段工夫。此工夫,亦即于物之来接来感,及吾所以应之感之而格之之事,皆知止于至善,而知所先后,故曰致知在格物。此具如前释,兹不再赘。而朱子、阳明则皆释物为事,将大学之物字落空,于知所先后一语,加以轻看;于是朱子乃意“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之言,与知止一段,同不堪为格物致知之补传,遂更不得不别之为传,而阳明乃必另以良知之知,释致知之知,方见知之重要矣。

    五 附论朱王二家以外与本文所陈者相类似之格物说

    上文吾人既评朱子、阳明之释大学,其共同之致误之原,在物事二者之不分。此实非吾一人之私言,而昔贤之不契于二家之说,而又分别物与事,大体如吾人以上之所陈者,亦不乏其人。今就所知,列其数说,并较其与吾人所言者之同异于下。

    (一)泰州学派王心斋所倡淮南格物说,明儒学案谓其主“格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身与天下、国、家,一物也。格知身之为本,而家、国、天下之为末,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反己是格物底工夫。” [18] 其语录又有言曰:“安身而得止至善也。……知止,知安身也。物有本末,故物格而后知本也。” [19] 心斋之学以安身标宗,知安身即知止至善,又以身与天下国家,整个合为一物,虽与吾人前文所论不尽合;然其以天下、国、家、身为物,亦格物之物之所指,则固的然而无疑,同于吾人之说,以异于朱子、阳明之以物为事者也。

    (二)阳明学派之不慊于阳明之以物为事者,又有江右学派之罗念庵。其言曰:“莫非物也,而身为本;莫非事也,而修身为始。知所先后,而后所止不疑。吾与天下感动交涉,通为一体,而无有乎间隔,则物格知至,得所止矣。” [20] 又曰:“物者,知之感也,……感而正曰格。” [21] 又曰:“于家国天下,感无不正,……乃可谓之格物。” [22] 念庵论学,与聂双江,同重归寂以通感,此非必直承大学之义以说。其以知为良知,乃直承阳明之教。然其分物与事,并重“知所先后”之义,以物为所感,则与本文上之所陈,若合符契。

    (三)楚中之阳明学派有蒋道林,高氏遗书言其谓“大学之道必先知止,而其功则始于格物。格物也者,格知身、家、国、天下之浑乎一物也,格知身之为本,而家、国、天下之为末也。格知自天子以至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也。” [23] 蒋氏亦以大学之物,指身、家、国、天下等。又谓大学之格物,重在格知身之为本,皆与本文之意同。其谓格知身、家、国、天下之浑乎一物,乃同于上述王心斋之言,及下述之李见罗之言;则此在大学之文义上无确证。因不说家、国、天下合为一物,而说或为本或为末之多物,亦非不可通也。

    (四)明儒学案止修学案,述李见罗之学。见罗不契于阳明之以致良知标宗,而以止修标宗。其所谓止即止至善,修即修身,此皆直本于大学。彼又通“孟子道性善,大学说至善,中庸要明善。”三者 [24] 而为言。其言修身,又与王心斋之言安身相近。其大学约言谓:“大学之物有本末,即教人知止之法。物虽有万矣,本末分焉;事虽有万矣,始终判焉。……本归于修身也,本在此,止在此矣。” [25] 又谓“浩然一身,通乎天地万物,直与上下同流,而通体浑然一至善矣。故止于善者,命脉也;修身为本者,归宿也。” [26] 又论大学之格物致知之所以无传曰:“除却家、国、天下、身、心、意、知,无别有物矣;除却格、致、诚、正、修、齐、治、平,无别有知矣。” [27] 今按见罗以“知”即在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之中,而另无“知”之说,及其以知亦是物之说,与大学之致知格物无传之说;虽皆与本文之说不契;然其以家、国、天下、身、心、意等为物,并言知止至善之一义,则固与本文所论者同也。

    (五)明末儒者,凡不满于阳明所谓“无善无恶即至善”之言者,皆同重标出大学止至善之一义。李见罗以外,东林学派之顾宪成、高攀龙,尤重此义。顾高二氏,谓大学“知止一条,明系止至善。”又谓“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二条,正发明物有本末之义。 [28] 故二氏之说,亦不同于朱子之以“物有本末”,直指明德新民二者之说。高氏又谓“谈良知者,致知不在格物,……吾辈格物,格至善也。以善为宗,不以知为宗也。” [29] 又谓“格物即致知。书不云乎,格知天命。” [30] 是见顾高二氏之言,乃谓于物格其至善而止之,为格物,以释“致知在格物”一语,此亦正大体上与本文之说相类。唯其以格物为格至善,以格物即致知,则有语病在。盖格物之义,唯是直就物之来接来感,而吾又有所以感之应之之事上说;而至善则自吾人之所以感之应之之正道上说。知止于此正道,兼知所以行此正道之本末终始先后之序,则为致知之功。故不可径以格物为格至善,以格物即致知也。唯可言知止至善与行之之序,在于格物。即所谓“致知在格物”也。

    (六)李二曲四书反身录亦论格物之物,为物有本末之物曰:“大学本文,分明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其用功先后之序,层次原自井然。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与物有本末,是一滚说。后儒不察,昧却物有本末之物,将格物物字,另作的解,纷若射覆,争若聚讼,竟成古今公案。今只遵圣经,认定身、心、意、知、家、国、天下之物,从而格之。格物原以明善。大人之学,原在止至善,故先格物以明善。” [31] 二曲之言,与上引李见罗之言,若合符节,亦与高、顾之言相类。盖由诸人各自同见得此义。二曲与见罗,同谓知、意、心等皆为物。中国古所谓物,原为一切存在者之通称,非同今所谓物质之物之狭也。依此故训,知、意、心,与家国天下等,自咸可称为物。大学原文固只明言修身为本,及德为人、土、财之物之本,未明言心、意为身之本。然据理推之,则大学中之事之终始,与物之本末,既相对成文,则事中有正心、诚意等,则物中亦应有“心”、“意”等。身既为家国天下之本,则“心”“意”自应为身之本;修身既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正心诚意,亦应为修身之本。在正心、诚意二者中,亦自应以诚意为正心之本。而修身之本,亦即当归在诚意。大学诚意章之末,结以“此之谓知本”,盖亦涵有诚意为修身之本之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载毛奇龄大学知本图说,谓“格物以修身为本,修身以诚意为本”。 [32] 毛氏言格物以修身为本,不合大学本文之意,大学有“修身赖于格物”之言,无“格物以修身为本”之言也。然其言大学之修身,以诚意为本,依理固当如是说,不可以人废言也。

    然二曲与见罗,于谓“心”、“意”为物之外,又谓“知”为物,则此未必合于大学本义之意。因大学之“知”,乃以物为其所对所觉。如“知”亦是物,则孰为知物之“知”?诚然,知亦可以知为对,则所对之知,亦是物。然大学本文,未必有如此曲折之想法,则以知对物言,知不可说是物,如知亦可说是物,则致知即致物,大学之教,有格物而无致知矣。今大学之教,既兼有格物及致知,以知与物相对成名,则不宜直下将二名相混,径说知亦物也。

    (七)戴望颜氏学记,引黎立武大学发微曰:“格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致知即知所先后之知” [33] 。此言亦与本文之意合,唯吾人论致知,除知所先后之知外,兼摄知止至善之知耳。

    (八)阮元研经堂集,有大学格物说一篇,谓“格有至义,即有止义。小尔雅广诂曰:格,止也。……譬如射然,升阶登堂,履物而后射也。仪礼乡射礼曰:物长如笴,郑注云:物谓射时所立处也,谓之物者,犹事也。……凡国家天下五伦之事,无不以身亲至其处而履之,以止于至善也。格物与止至善、知止、止于仁敬,皆是一义……必变其文曰:格物以格字兼包至止,以物字兼包诸事”。阮氏谓格物即知止,止至善,并以物字兼包诸事。吾人虽以为不须如此广泛说,当说格物是事而物非事,又当说知止至善是致知,非即格物。今若更略变其文曰:格物,即于国家天下五伦中之物,亲至其处而履之。则与本文之说格物为至物而感物之说,亦相通矣。

    此上所引诸家之说,并与本文前二节所陈,可相参证;故明其同异之际如上云。

    * * *

    [1] 御纂朱子全书卷九页二四四书或问中近世大儒格物致知之说曰:格犹扦也、御也,能扦御外物而后知至道。(温公)必穷物之理,同出于一,为格物(吕与叔)穷理只是寻个是处。(上蔡)天下之物,不可胜穷,然皆备于我,而非从外得。(龟山)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为非程子之言。(和靖)物物致察,宛转归己。(胡文正)即事即物,不厌不弃,而身亲格之。(五峰)

    [2] 礼记郑注,孔颖达疏 六十。

    [3] 王船山读四书大全说卷一,太平洋书局本第八页。

    [4] 按朱子语类(应元书院本),卷十六第七页朱子唯谓“瑟兮僩兮,则诚敬存乎中矣,未至于赫兮喧兮,威仪辉光著见于外,亦未为至善。”则朱子乃将恂栗与威仪并较,并不如船山所言之恂栗威仪,为成就后气象,以与诚意章之存心存诚对较,则船山亦未全得朱子意也。

    [5] 按朱子语类常将知至与意诚连贯说,多见语类卷十五第十七页至廿三页,卷十六第十六页至十八页。如卷十五第十七页谓知至则道理坦然明白,安而行之。今人知未至者也————然临事不如此者,只是实未曾见得,若实见得,自然行处无差。然朱子大学补传,却未将致知与诚意扣紧说。

    [6] 按高子遗书卷三第八页亦尝疑阳明之言颠倒格物致知之序曰:“阳明谓为善去恶是格物。夫事物各得其正者,乃物格而非格物也。为善去恶,乃诚意而非格物也。事物各得其理,格物也。是格物在致知,知至而后物格也。”

    [7] 阳明全书四部备要本,卷二第二六页至二九页,答罗整庵少宰书。

    [8] 四库全书总目录提要八经部类二,商务版第七五一页。

    [9] 同上,四书类二,第七八五页。

    [10] 同上,四书类存目第七八〇页。

    [11] 同上,四书类二,第七四九页。

    [12] 高子遗书,原刻本卷三第十三页。

    [13] 同上,第九至十三页。

    [14] 高子遗书,原刻本卷三,第一至九页。

    [15] 顾亭林日知录卷七,潘氏刻本第三三页。

    [16] 毛奇龄四书索解卷二,商务、丛书集成本,第十七至十八页。

    [17] 阳明之辨格物,详在答顾东桥、罗整庵、聂文蔚等书,皆以事为格物之物,均见传习录卷二。又传习录卷一第四页徐爱录曰:“如意之所在便是物,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此为一最简明之以事为物之说。但在此中,如依阳明说而以仁民爱物之事为物,则所仁之民、所爱之物,皆不足言物,而视听言动之所对,皆不足言物矣。此乃明与大学之所谓物之原义不合者。

    [18] 明儒学案卷三十三,四部备要本第七页。

    [19] 同上,第八页。

    [20] 念庵此段言,据高子遗书卷三第十一页转引。

    [21] 明儒学案卷十八第二十三页。

    [22] 同上,第十八页。

    [23] 蒋道林此段言,据高子遗书卷三第十一页转引。

    [24] 明儒学案卷三十一止修学案,四库备要本第六页。

    [25] 明儒学案卷三十一止修学案,四库备要本第十二页。

    [26] 同上,第十二页。

    [27] 同上,第十三页。

    [28] 高子遗书卷三第十一页述顾泾阳说大学,而高攀龙之大学首章约义,正本此义而作。

    [29] 明儒学案卷五十八第十八页。

    [30] 高氏遗书卷第七页。

    [31] 李二曲四书反身录卷一,扫叶山房本第四页。

    [32] 四库全书总目录提要第七七六页,四书类存目大学知本图说。

    [33] 戴望颜氏学记卷四恕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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