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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田縣東南,亦名覆車山,産美玉。唐李商隱《無題》:“藍田日暖玉生煙。”

    〔五〕驛:驛站,古代官員旅途中换馬歇息之所。開封至洛陽相距約五百里,宋時設六驛。縉紳仕宦:均指官員。淵海:深厚廣大的意思。陳徐陵《與李那書》:“才壯風雲,義深淵海。”

    〔六〕“余嘗”七句寫與梅堯臣等人嘗共游嵩洛。作者另有《書懷感事寄梅聖俞》等詩,見本集詩選,可參閲。熏蒸浸漬:于不知不覺間受到感染熏陶。

    述夢賦

    夫君去我而何之乎?時節逝兮如波。昔共處兮堂上,忽獨棄兮山阿〔一〕。

    嗚呼!人羨久生,生不可久,死其奈何。死不可復,惟可以哭。病予喉使不得哭兮,况欲施乎其他。憤既不得與聲而俱發兮,獨飲恨而悲歌。歌不成兮斷絶,淚疾下兮滂沱。行求兮不可過,坐思兮不知處。可見惟夢兮,奈寐少而寤多〔二〕。或十寐而一見兮,又若有而若無;乍若去而若來,忽若親而若疏〔三〕。杳兮倏兮,猶勝于不見兮,願此夢之須臾〔四〕。尺蠖憐予兮爲之不動,飛蠅閔予兮爲之無聲;冀駐君兮可久,怳予夢之先驚〔五〕。夢一斷兮魂立斷,空堂耿耿兮華燈〔六〕。

    世之言曰:死者澌也〔七〕。今之來兮,是也非也?又曰:覺之所得者爲實,夢之所得者爲想。苟一慰乎予心,又何較乎真妄。緑髮兮思君而白,豐肌兮以君而瘠,君之意兮不可忘,何憔悴而云惜〔八〕。願日之疾兮,願月之遲〔九〕;夜長于晝兮,無有四時。雖音容之遠矣,于恍惚以求之!

    明道二年(一〇三三)作。是歲正月,歐陽修因公赴開封,事後又往隨縣探望叔父歐陽曄,于三月回洛陽。其時胥氏夫人産子後未逾一月,卒,詩人十分悲痛,作爲《述夢賦》及《緑竹堂獨飲》詩悼念,感情深厚,凄切感人。

    〔一〕四句寫胥氏夫人之死。夫:發語詞。君:對對方的尊稱,古代通用于男女性。山阿:山陵、坟墓。晉陶潛《挽歌詩》:“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

    〔二〕行求四句謂行坐都無從尋覓,祇有夢中能相見,無奈睡時少,醒時多。過:原注:“疑是‘遇’字。”寐:睡着。寤:睡醒。

    〔三〕四句連用六個“若”字,極寫其夢之迷離恍惚。

    〔四〕杳兮倏兮:杳冥、倏忽,言夢景之難以捉摸和稍縱即逝。須臾:片刻,言時間之短促。以上意謂夢境雖然短暫朦朧,但仍勝于無。

    〔五〕四句謂昆蟲亦憐閔作者的思憶,而停止活動,希望胥氏夫人能在夢中多耽一會,可是自己卻驚醒了。尺蠖:尺蠖蛾的幼蟲,爬行時身體嚮上彎曲成弧形,像人用大拇指和中指量長度,故名。閔:通憫,惋惜、同情。冀:希望。駐:留。怳:忽然。晉劉伶《酒德頌》:“兀然而醉,怳爾而醒。”

    〔六〕耿耿:微明貌。

    〔七〕澌:盡、滅。《禮記·曲禮》注:“死之言澌也。”

    〔八〕四句意猶古詩“思君令人老”,並言眷念之情,不惜憔悴。緑髮:即緑鬢,黑色鬢髮。唐吴均《閨怨》:“緑鬢愁中改。”瘠:消瘦。

    〔九〕二句謂希望太陽快些移動,月亮慢些移動,以便有更多的時間在夜夢中與亡妻相見。

    與張秀才第二書

    修頓首白,秀才足下。前日去後,復取前所貺古今雜文十數篇〔一〕,反復讀之,若《大節賦》、《樂古》、《太古曲》等篇,言尤高而志極大。尋足下之意,豈非閔世病俗,究古明道,欲拔今以復之古,而剪剥齊整凡今之紛淆駁冗者歟〔二〕。然後益知足下之好學,甚有志者也。然而述三皇太古之道,捨近取遠,務高言而鮮事實,此少過也〔三〕。

    君子之于學也,務爲道,爲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見于文章而發之,以信後世〔四〕。其道,周公、孔子、孟軻之徒常履而行之者是也;其文章,則六經所載〔五〕,至今而取信者是也。其道易知而可法,其言易明而可行。及誕者言之,乃以混蒙虚無爲道,洪荒廣略爲古;其道難法,其言難行〔六〕。孔子之言道,曰“道不遠人”;言《中庸》者,曰“率性之謂道”,又曰“可離非道也”〔七〕。《春秋》之爲書也,以成隱讓,而不正之;傳者曰:《春秋》信道不信邪,謂隱未能蹈道〔八〕。齊侯遷衞,書城楚丘,與其仁不與其專封;傳者曰:仁不勝道〔九〕。凡此所謂道者,乃聖人之道也。此履之于身,施之于事,而可得者也,豈如誕者之言者耶。

    堯、禹之書,皆曰“若稽古傳説”,曰“事不師古,匪説攸聞”;仲尼曰,“吾好古,敏以求之者”〔一○〕。凡此所謂古者,其事乃君臣上下、禮樂刑法之事,又豈如誕者之言者邪。此君子之所學也。

    夫所謂捨近而取遠云者,孔子曰生周之世〔一一〕,去堯舜遠,孰與今去堯舜遠也。孔子删書,斷自《堯典》,而弗道其前;其所謂學,則曰“祖述堯舜〔一二〕”。如孔子之聖且勤,而弗道其前者,豈不能邪?蓋以其漸遠而難彰,不可以信後世也。今生于孔子之絶後〔一三〕,而反欲求堯舜之已前,世所謂務高言而鮮事實者也。

    唐虞之道爲百王首,仲尼之嘆曰“蕩蕩乎”,謂高深閎大而不可名也〔一四〕。及夫二典,述之炳然,使後世尊崇仰望不可及,其嚴若天,然則《書》之言豈不高邪〔一五〕!然其事不過于親九族、平百姓,憂水患,問臣下誰可任,以女妻舜,及祀山川,見諸侯,齊律度,謹權衡,使臣下誅放四罪而已〔一六〕。孔子之後,惟孟軻最知道,然其言不過于教人樹桑麻、畜雞豚,以爲養生送死爲王道之本〔一七〕。夫二典之文,豈不爲文;孟軻之言道,豈不爲道?而其事乃世人之甚易知而近者,蓋切于事實而已。

    今之學者,不深本之〔一八〕,乃樂誕者之言,思混沌于古初,以無形爲至道者,無有高下遠近。使賢者能之,愚者可勉而至,無過不及,而一本乎大中,故能亙萬世可行而不變也〔一九〕。今以謂不足爲,而務高遠之爲勝,以廣誕者無用之説,是非學者之所盡心也。宜少下其高而近其遠,以及乎中,則庶乎至矣。

    凡僕之所論者,皆陳言淺語,如足下之多聞博學,不宜爲足下道之也。然某之所以云者,本欲損足下高遠而俯就之,則安敢務爲奇言,以自高邪。幸足下少思焉。

    明道二年作。張秀才,張棐,河中府(府治今山西永濟縣蒲州)人。張棐曾以其所作詩賦雜文投贈歐陽修,請求指導。先此,歐陽修有信説:自己雖居洛陽都邑,但“官位學行無動人也,是非可否不足取信也”,所以“不能塞所求”。此信是再次答復。尊經明道,本是儒家一貫主張,而先進的人物,往往能根據時代的變化,提出合乎實際的要求。歐陽修之尊經,主張“聖人之言,在人情不遠”(《答宋咸書》),“堯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縱囚論》);他之明道,主張學者應該關心世間“百事”(《答吴充秀才書》)。本篇説:“爲道必求知古,知古明道,而后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見于文章而發之,以信後世。”其重點也在于今。他反對泥古,反對“務高言而鮮事實”,反對“好異以取高”(《答石推官書》),力摒漢唐以來經疏的拘牽和穿鑿。他對“宋學”的開創有篳路藍縷之功,而且他的觀點,和後來南宋道學家的空談性理,有明顯的區别。此信不僅反映了歐陽修的學術思想,也體現了他對後進學者的循循善誘。

    〔一〕足下:古人書信中對同輩人的敬稱。前日去後:指發出第一次復信之後。貺(kuànɡ):賜、贈。

    〔二〕尋:尋求、探索。閔世病俗:憂慮、不滿于世俗的浮薄。拔:移易、改變。《易·乾》:“確乎其不可拔。”紛淆駁冗:指當時學風、文風的趨繁務瑣,混亂駁雜。

    〔三〕三皇:傳説中遠古的帝王,一般指伏羲、神農、黄帝。鮮:少。過:過分。

    〔四〕八句表述了歐陽修對道和文關係的基本觀點。他認爲道(人情、政事)是核心,文的作用是體現、闡明道的根本,祇有“其充于中者足,而後發乎外者大以光”,否則不過“巧其詞以爲華,張其言以爲大”而已(《與樂秀才書》)。在《答吴充秀才書》中也説:“夫學者未始不爲道,而至者鮮焉。非道于人遠也,學者有所溺焉爾。蓋文之爲言,難工而可喜,易悦而自足。世之學者往往溺之,一有工焉,則曰吾學足矣。甚者至棄百事不關于心,曰吾文士也,職于文而已。此其所以至之鮮也。”履:實踐。施:用。

    〔五〕六經:指《詩》、《書》、《禮》、《樂》、《易》、《春秋》。

    〔六〕誕者:虚妄不切實際的人。此指老莊玄學。混蒙虚無爲道:《老子道德經》二十五:“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洪荒廣略爲古:《莊子·馬蹄》:“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羣生,連屬其鄉,……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

    〔七〕孔子之言道:《禮記·中庸》:“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爲道而遠人,不可以爲道。”又:“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五句釋儒家的道存於人的思想。

    〔八〕春秋六句:據《史記·魯世家》,魯隱公名息,是惠公的庶子。惠公死時,以幼子允爲太子,而魯人共立隱公攝政。後來公子揮對隱公説:你祇要讓我做相,我可以去殺掉太子。隱公説:當時攝政是由于太子年幼,現在我將要立他爲君,自己告老。公子揮害怕了,反在太子前説隱公要謀害太子,結果隱公被殺。太子立,稱桓公。《春秋》于隱公元年正月祇書“春王正月”,不書隱公“即位”。對此,《春秋》三傳各有説法。《左傳》:“不書即位,攝也。”《公羊傳》:“不言即位,成公意也。”《穀梁傳》:“不言即位,成公志也。……讓桓正乎?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隱不正而成之何也?將以惡桓也。其惡桓何也?隱將讓而桓弑之,則桓惡矣。桓弑而隱讓,則隱善矣。善則其不正焉何也?《春秋》貴義不貴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揚父之美,不揚父之惡,先君之欲與桓,非正也,邪也。……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蹈道則未也。”歐陽修有《春秋論》,專辨其事。

    〔九〕齊侯五句:《春秋》僖公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左傳》:“春,諸侯城楚丘而封衞焉,不書所會,後也”。《穀梁傳》:“其言城之者,專辭也。故非天子不得專封諸侯。諸侯不得專封諸侯,雖通其仁,以義而不與也,故曰仁不勝道。”意謂《春秋》不書齊桓公救衞而祇書“城楚丘”,是贊許齊桓公的仁德而不贊許他專擅封衞國。因爲封地是周天子的權力,諸侯不應僭越。與:贊同。

    〔一○〕堯禹七句:《尚書·堯典》有“若稽古帝堯”,《舜典》有“若稽古帝舜”,《大禹謨》有“若稽古大禹”之句。又《説命》:“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説攸聞。”《論語·述而》:“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一一〕曰:原注:“疑。”按:當爲衍字。

    〔一二〕孔子删書:《史記·孔子世家》:“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追迹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繆,編次其事。”《尚書》始自《堯典》,傳説爲孔子所删修。祖述堯舜:《禮記·中庸》:“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

    〔一三〕絶後:極後。

    〔一四〕唐虞:陶唐氏和有虞氏,即堯和舜。《論語·泰伯》:“大哉堯之爲君也!巍巍乎,唯天爲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有其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

    〔一五〕二典:指《尚書》中的《堯典》和《舜典》。 嚴:尊嚴、高大

    〔一六〕然其事十句係概述《堯典》、《舜典》的内容。律度:音律標準。誅放四罪:《舜典》:“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一七〕其言二句:《孟子·梁惠王》:“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shuò)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鷄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本:始。

    〔一八〕本:根據、掌握。

    〔一九〕無形爲至道、無有高下遠近:見《老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王弼注:“寂寥,無形體也。”周行,即“無高下遠近”。又《莊子·大宗師》:“夫道,有情有信,無爲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歐陽修排佛老,故稱老、莊爲“誕者之罟”。無過不及:《論語·先進》:“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子曰:過猶不及。”大中:也稱大中之道或中道,是儒家的一個重要概念,意謂恰如其份。唐柳宗元《斷刑論下》:“經也者,常也,權也者,達經者也,皆仁智之事也。離之,滋惑矣。經非權則泥,權非經則悖,是二者,強名也,曰當,斯盡之矣。當也者,大中之道也。離而爲名者,大中之器用也。”

    李秀才東園記

    修友李公佐,有亭在其居之東園,今年春,以書抵洛,命修志之。

    李氏世家隨。隨,春秋時稱漢東大國〔一〕。魯桓之後,楚始盛,隨近之,常與爲鬥國,相勝敗〔二〕。然怪其山川土地,既無高深壯厚之勢,封域之廣,與鄖、蓼相介〔三〕,纔一二百里,非有古強諸侯制度,而爲大國何也?其春秋世未嘗通中國盟會朝聘,僖二年方見于經,以伐見書;哀之元年,始約列諸侯一會而罷〔四〕。其後乃希見。僻居荆夷,蓋于蒲騷鄖蓼小國之間特大而已〔五〕。故于今雖名藩鎮,而實下州。山澤之産無美材,土地之貢無上物。朝廷達官大人自閩陬嶺徼出而顯者,往往皆是,而隨近在天子千里内。幾一百年間未出一士〔六〕。豈其庳貧薄陋自古然也〔七〕。

    予少以江南就食居之,能道其風土〔八〕。地既瘠枯,民給生不舒愉,雖豐年,大族厚聚之家,未嘗有樹林池沼之樂,以爲歲時休暇之嬉;獨城南李氏爲著姓,家多藏書,訓子孫以學〔九〕。予爲童子,與李氏諸兒戲其家,見李氏方治東園,往求美草,一一手植,周視封樹,日日去來園間甚勤〔一○〕。李氏壽終,公佐嗣家,又構亭其間,益修先人之所爲。予亦壯,不復至其家。已而去客漢沔,游京師,久而乃歸,復行城南〔一一〕。公佐引予登亭上,周尋童子時所見,則樹之孽者抱,昔之抱者枿,草之茁者叢,荄之甲者今果矣;問其游兒,則有子如予童子之歲矣;相與逆數昔時,則于今七閏矣〔一二〕。然忽忽如前日事,因嘆嗟徘徊不能去。

    噫!予方仕宦奔走,不知再至城南登此亭,復幾閏?幸而再至,則東園之物又幾變也!計亭之梁木其蠹,瓦甓其溜,石物其泐乎〔一三〕?隨雖陋,非予鄉;然予之長也,豈能忘情于隨哉〔一四〕!

    公佐好學有行,鄉里推之。與予友,蓋明道二年十月十二日也。

    景祐元年(一〇三四)作。李秀才,李堯輔,字公佐,歐陽修童年居隨州時的游伴。歐陽修四歲時,父親歐陽觀去世,“叔公曄時任隨州推官,因卜居焉。公母夫人鄭氏年方二十九,攜公往依之,遂家于隨。貧無資,以荻畫地教公書字。”(宋胡柯《廬陵歐陽文忠公年譜》)

    〔一〕隨:春秋時國名,在漢水東岸,其領地約當今湖北隨縣。

    〔二〕魯桓:魯桓公。《左傳》桓公八年(公元前七〇三):“楚師伐隨”,楚國開始強大。

    〔三〕鄖(yún)、蓼:皆春秋時國名,後爲楚所滅。鄖地在今湖北安陸,蓼地在今河南唐河西南,隨在鄖、蓼之間。介:處于二者之間。

    〔四〕朝聘:古代諸侯定期朝見天子曰朝,諸侯間通問修好曰聘。僖二年:當爲僖二十年(公元前六四〇)之誤。《春秋》僖公二十年:“楚人伐隨。”按《左傳》在桓公八年即有“楚師伐隨”的記載,歐陽修不信傳,以爲“經不待傳而通者十七八,因傳而惑者十五六”(《春秋或問》),所以記《春秋經》始見隨的記載。哀之元年:《春秋》哀公元年(公元前四九四):“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此指隨地偏僻,不受重視。

    〔五〕荆夷:即荆州,古九州之一,地當今湖南、湖北全省及四川、貴州、廣東、廣西部分地區。夷:古代稱中原以外地區爲四夷。蒲騷地屬鄖國。《左傳》桓公十一年:“敗鄖師于蒲騷。”

    〔六〕朝廷四句意謂隨州雖然離開封不遠,但還不如福建和廣東、廣西這些邊遠地區,宋朝立國後隨地人没有做官的。閩陬:指福建。陬:角落。嶺徼(jiào):五嶺以外,今廣東、廣西地區。

    〔七〕庳:低下。

    〔八〕歐陽修父親死前官泰州(治所在今江蘇泰縣)軍州判官,父死後由泰州往隨縣依靠叔父生活,故熟悉隨州情况。

    〔九〕地既以下九句入題。歐陽修《記舊本韓文後》:“予少家漢東。漢東僻陋,無學者;吾家又貧,無藏書。州南有大姓李氏者,其子堯輔頗好學,予爲兒童時多游其家,見有弊筐貯故書在壁間,發而視之,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脱落顛倒無次序,因乞李氏以歸。”

    〔一○〕治:治理、修建。封樹:聚土爲坟稱封,植樹爲記稱樹,可知所謂東園原爲李姓的墓地。

    〔一一〕去客漢沔:指離開隨州。隨州在漢水流域,沔水是漢水的上游。久而乃歸:歐陽修于明道二年春抵隨州探望叔父。

    〔一二〕孽:當作“蘖”,樹木的萌芽。抱:兩臂合圍的長度,常用來形容樹木粗大。司馬相如《子虚賦》:“欃檀木蘭,豫章女貞,長千仞,大連抱。”枿:樹木被砍伐後根部新抽出的枝條。茁:草初生冒出地面。叢:茂密。荄之甲:果樹初生時萌芽上所帶的種子表皮。七閏:農曆三年一閏月,五年置二閏,十九年置七閏。此指相距已十九年。

    〔一三〕蠹:指朽蝕。甓:甎。溜:原義是光滑,此指磚瓦因風雨剥落。泐:(lè):石塊風化、開裂。《考工記·總序》:“石有時以泐。”

    〔一四〕意謂隨州雖不是自己的故鄉,但在那里長大,自然不能忘懷。

    與石推官第二書

    修頓首白,公操足下。前同年徐君行,因得寓書,論足下書之怪〔一〕。時僕有妹居襄城,喪其夫,匍匐將往視之,故不能盡其所以云者,而略陳焉〔二〕。足下雖不以僕爲狂愚而絶之,復之以書,然果未能諭僕之意。非足下之不諭,由僕聽之不審〔三〕,而論之之略之過也。

    僕見足下書久矣,不即有云,而今乃云者何邪?始見之,疑乎不能書,又疑乎忽而不學。夫書一藝爾,人或不能,與忽不學時,不必論,是以默默然。及來京師,見二像石本,及聞説者云足下不欲同俗,而力爲之,如前所陳者,是誠可諍矣〔四〕。然後一進其説。及得足下書,自謂不能,與前所聞者異,然後知所聽之不審也。

    然足下于僕之言,亦似未審者。足下謂世之善書者,能鍾、王、虞、柳,不過一藝;己之所學,乃堯、舜、周、孔之道,不必善書;又云因僕之言,欲勉學之者〔五〕。此皆非也。夫所謂鍾、王、虞、柳之書者,非獨足下薄之,僕固亦薄之矣。世之有好學其書而悦之者,與嗜飲茗、閲畫圖無異,但其性之一僻爾,豈君子之所務乎〔六〕。然至于書,則不可無法。

    古之始有文字也,務乎記事,而因物取類爲其象,故《周禮》六藝有六書之學,其點畫曲直皆有其説〔七〕。揚子曰:“斷木爲棋,梡革爲鞠,亦皆有法焉。”〔八〕而况書乎。今雖隸字已變于古,而變古爲隸者非聖人,不足師法,然其點畫曲直猶有准則,如毋、彳亻之相近,易之則亂,而不可讀矣〔九〕。今足下以其直者爲斜,以其方者爲圓,而曰我第行堯、舜、周、孔之道〔一○〕,此甚不可也。譬如設饌于案,加帽于首,正襟而坐然後食者,此世人常爾;若納足于帽,反衣而衣,坐乎案上,以飯實酒巵而食,曰我行堯、舜、周、孔之道者。以此之于世,可乎?不可也。則書雖末事,而當從常法,不可以爲怪,亦猶是矣。然足下了不省僕之意,凡僕之所陳者,非論書之善,不但患乎近怪自異,以惑後生也〔一一〕。若果不能,又何必學,僕豈區區勸足下以學書者乎。

    足下又云:我實有獨異于世者,以疾釋、老,斥文章之雕刻者。此又大不可也〔一二〕。夫釋、老,惑者之所爲;雕刻文章,薄者之所爲〔一三〕。足下安知世無明誠質厚君子之不爲乎?足下自以爲異,是待天下無君子之與己同也。仲尼曰:“後生可畏,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一四〕是則仲尼一言,不敢遺天下之後生;足下一言,待天下以無君子。此故所謂大不可也。夫士之不爲釋、老與不雕刻文章者,譬如爲吏而不受貨財,蓋道當爾,不足恃以爲賢也。

    屬久苦小疾,無意思,不宣〔一五〕。某頓首。

    景祐二年(一〇三五)作。石推官,石介(參見詩選《讀張李二生文贈石先生》題解及注),時任南京(宋州應天府,今河南商丘)留守推官。歐陽修在《徂徠石先生墓志銘》中論其著作曰:“其斥佛老時文,則有《怪説》、《中國論》,曰去此三者,然后可以有爲;其戒奸臣宦女,則有《唐鑑》,曰我非爲一世鑑也。其餘喜怒哀樂,必見于文,其辭博辯雄偉,而憂思深遠。”先是,歐陽修有信對石文“自許太高,詆時太過”,以及書法的“始見之駭然不可識,徐而視定,辨其點畫,乃可漸通”,提出意見,認爲不宜“昂然自異,以驚世人”。這是收到復信後致石的第二次信,見出古人友好間相互切磋責善之道。

    〔一〕公操:石介又字公操。同年:科舉時代同榜中式的人稱同年。徐君:未詳。歐陽修與石介亦同于天聖九年中進士。寓書:托人帶信。《左傳》襄公二十四年:“鄭伯如晉,子産寓書于子西,以告宣子。”書:指書法。

    〔二〕襄城:今河南襄城縣。景祐二年七月,歐陽修妹夫張龜正病卒,曾往襄城探望。陳:陳述。

    〔三〕聽之不審:歐陽修前書説,在君貺(王拱宸)家看到石的書信及所書《二像記》石刻拓本,因書法怪僻不能辨字迹,曾詢他人,“是不能書(不通書法,字寫得不好)者邪?曰非不能也。書之法當爾邪?曰非也。古有之乎?曰無。今有之乎?亦曰無也。然則何謂而若是?曰特欲與世異而已。”審:詳細、確實。

    〔四〕京師:指開封。諍:争辯,規誡。

    〔五〕鍾、王、虞、柳:晉鍾繇、王羲之,唐虞世南、柳公權,都是著名的書法家。欲勉學之:指願意勉力學習書法。

    〔六〕僻:通“癖”,嗜好。務:致力、從事。

    〔七〕古之五句意謂古人創造文字,目的在于記事,所以有一定法則。《周禮》六藝有六書之學:《周禮·地官·保氏》:“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鄭衆注“六書”爲“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點畫曲直皆有其説:漢許慎《説文解字序》對六書都有解説,如説指事爲“視而可識,察而見義‘上’‘下’是也。”

    〔八〕揚子:漢揚雄。引文見《法言·吾子》。梡:刮磨。鞠:球。

    〔九〕隸字:即隸書,秦書八體之一,傳説爲程邈所創。晉衞恆《四體書勢》:“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書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此指當時通行的正書,由隸書發展而來,故又稱“今隸”。《唐六典》:“校書郎、正字,掌雠校典籍,刊正文字,其體有五……五曰隸書,典籍、表奏、公私文疏所用。”毋毌彳(chí)亻:毋和毌(通贯)的區别,在中間的一撇或一直;彳(小步)和亻的區别,在相差一撇,均以形近而易誤。

    〔一○〕第:但。

    〔一一〕了不省:絲毫不覺察、完全不理解。以惑後生:前信説:“古之教童子者,立必正,聽不傾,常視之,無妄動,謹乎其始,惟恐其見異而惑也。今足下端然居乎學舍,以教人爲師,而反率然以自異,顧學者何所法哉。”

    〔一二〕足下五句:石介復信中以抨擊釋(佛教)、老(道教),排斥駢儷自許,認爲獨異于世。歐陽修不同意此説,以爲這兩點爲有識者所同,不應該自異于世人。下文即申説此意。

    〔一三〕惑者:指不明事理的胡塗人。薄者:指淺薄、趨時取譽的人。

    〔一四〕孔子語見《論語·子罕》:“後生可畏,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四十、五十而無聞焉,斯亦不足畏也已。”

    〔一五〕屬:適值、正當。無意思:指思想不專致、不集中。不宣:不盡,古人書信中的常語,漢楊修《答臨淄侯牋》:“反答造次,不能宣備。”

    原弊

    孟子曰:養生送死,王道之本〔一〕。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二〕。故農者,天下之本也,而王政所由起也,古之爲國者未嘗敢忽〔三〕。而今之爲吏者不然,簿書聽斷而已矣,聞有道農之事,則相與笑之曰鄙〔四〕。夫知賦歛移用之爲急,不知務農爲先者,是未原爲政之本末也;知務農而不知節用以愛農,是未盡務農之方也〔五〕。

    古之爲政者,上下相移用以濟,下之用力者甚勤,上之用物者有節〔六〕。民無遺力,國不過費,上愛其下,下給其上,使不相困〔七〕。三代之法皆如此,而最備于周。周之法曰:井牧其田,十而一之〔八〕。一夫之力督之必盡其所任,一日之用節之必量其所入,一歲之耕供公與民食,皆出其間而常有餘,故三年而餘一年之備〔九〕。今乃不然,耕者不復督其力,用者不復計其出入,一歲之耕供公僅足,而民食不過數月。甚者,場功甫畢,簸糠麩而食秕稗,或採橡實畜菜根以延冬春〔一○〕。夫糠覈橡實,孟子所謂狗彘之食也,而卒歲之民不免食之〔一一〕。不幸一水旱,則相枕爲餓殍〔一二〕,此甚可嘆也!

    夫三代之爲國,公卿士庶之禄廩,兵甲車牛之材用,山川宗廟鬼神之供給,未嘗闕也,是皆出于農〔一三〕。而民之所耕不過今九州之地也,歲之凶荒〔一四〕,亦時時而有,與今無以異。今固盡有向時之地,而制度無過于三代者;昔者用常有餘,而今常不足,何也?其爲術相反而然也。昔者知務農又知節用,今以不勤之農,贍無節之用故也〔一五〕。非徒不勤農,又爲衆弊以耗之;非徒不量民力以爲節,又直不量天力之所任也。

    何謂衆弊?有誘民之弊〔一六〕,有兼并之弊,有力役之弊。請詳言之:今坐華屋享美食而無事者,曰浮圖之民〔一七〕;仰衣食而養妻子者,曰兵戎之民〔一八〕。此在三代時,南畝之民也〔一九〕。今之議者以浮圖并周孔之事曰三教〔二○〕,不可以去;兵戎曰國備,不可以去。浮圖不可并周孔,不言而易知,請試言兵戎之事〔二一〕。國家自景德罷兵,三十三歲矣〔二二〕。兵嘗經用者,老死今盡;而後來者未嘗聞金鼓〔二三〕、識戰陣也,生于無事而飽于衣食也,其勢不得不驕惰。今衞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給糧,不自荷而雇人荷之,其驕如此,况肯冒辛苦以戰鬥乎〔二四〕!前日西邊之吏,如高化軍、齊宗舉兩用兵而輒敗,此其效也〔二五〕。夫就使兵耐辛苦而能鬥戰,惟耗農民,爲之可也;奈何有爲兵之虚名,而其實驕惰無用之人也。

    古之凡民長大壯健者皆在南畝,農隙則教之以戰〔二六〕。今乃大異,一遇凶歲,則州郡吏以尺度量民之長大而試其壯健者,招之去爲禁兵;其次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籍之以爲廂兵。吏招人多者有賞,而民方窮時争投之。故一經凶荒,則所留在南畝者惟老弱也。而吏方曰:不收爲兵,則恐爲盜〔二七〕。噫!苟知一時之不爲盜,而不知其終身驕惰而竊食也。古之長大壯健者任耕,而老弱者游惰;今之長大壯健者游惰,而老弱者留耕也。何相反之甚邪〔二八〕!然民盡力乎南畝者,或不免乎狗彘之食,而一去爲僧、兵,則終身安佚而享豐腴,則南畝之民不得不日減也。故曰有誘民之弊者,謂此也。其耗之一端也。

    古者計口而受田,家給而人足〔二九〕。井田既壞,而兼并乃興〔三○〕。今大率一户之田及百頃者,養客數十家,其間用主牛而出己力者,用己牛而事主田以分利者,不過十餘户;其餘皆出産租而僑居者曰浮客,而有畲田〔三一〕。夫此數十家者,素非富而畜積之家也,其春秋神社婚姻死葬之具,又不幸遇凶荒與公家之事,當其乏時,嘗舉債于主人而後償之,息不兩倍則三倍〔三二〕。及其成也,出種與税而後分之,償三倍之息,盡其所得,或不能足〔三三〕。其場功朝畢而暮乏食,則又舉之。故冬春舉食則指麥于夏而償,麥償盡矣,夏秋則指禾于冬而償也。似此數十家者,常食三倍之物,而一户常盡取百頃之利也〔三四〕。夫主百頃而出税賦者一户,盡力而輸一户者數十家也;就使國家有寬徵薄賦之恩,是徒益一家之幸,而數十家者困苦常自如也〔三五〕。故曰有兼并之弊者,謂此也。此亦耗之一端也。

    民有幸而不役于人,能有田而自耕者,下自二頃至一頃,皆以等書于籍〔三六〕。而公役之多者爲大役,少者爲小役,至不勝,則賤賣其田或逃而去〔三七〕。故曰有力役之弊者,謂此也。此亦耗之一端也。

    夫此三弊,是其大端。又有奇邪之民,去爲浮巧之工;與夫兼并商賈之人,爲僭侈之費;又有貪吏之誅求〔三八〕,賦斂之無名,其弊不可以盡舉也。既不勸之使勤,又爲衆弊以耗之。大抵天下中民之士富且貴者,化粗糲爲精善〔三九〕,是一人常食五人之食也。爲兵者養父母妻子,而計其饋運之費,是一兵常食五農之食也。爲僧者養子弟而自豐食,是一僧常食五農之食也。貧民舉倍息而食者,是一人常食二人三人之食也。天下幾何其不乏也!

    何謂不量民力以爲節?方今量國用而取之民,未嘗量民力而制國用也。古者冢宰制國用,量入以爲出,一歲之物三分之,一以給公上,一以給民食,一以備凶荒〔四○〕。今不先制乎國用,而一切臨民而取之〔四一〕。故有支移之賦,有和糴之粟,有入中之粟,有和買之絹,有雜料之物,茶鹽山澤之利,有榷有徵〔四二〕。制而不足,則有司屢變其法,以争毫末之利〔四三〕。用心益勞而益不足者,何也?制不先定而取之無量也。

    何謂不量天力之所任?此不知水旱之謂也。夫陰陽在天地間,騰降而相推,不能無愆伏〔四四〕;如人身之有血氣,不能無疾病也。故善醫者不能使人無疾病,療之而已;善爲政者不能使歲無凶荒,備之而已。堯、湯大聖,不能使無水旱,而能備之者也〔四五〕。古者豐年補救之術,三年耕必留一年之蓄,是凡三歲期一歲以必災也。此古之善知天者也。今有司之調度,用足一歲而已,是期天歲歲不水旱也。故曰不量天力之所任。是以前二三歲連遭旱蝗,而公私乏食,是期天之無水旱,卒而遇之〔四六〕,無備故也。

    夫井田什一之法,不可復用于今。爲計者莫若就民而爲之制〔四七〕,要在下者盡力而無耗弊,上者量民而用有節,則民與國庶幾乎俱富矣。今士大夫方共修太平之基,頗推務本以興農,故輒原其弊而列之,以俟興利除害者採于有司也〔四八〕。

    本篇有“景德罷兵三十三歲矣”的話,當作于景祐三年(一〇三六)作者貶謫夷陵前。《原弊》的“原”,是推究事物本源之意,《吕氏春秋》有《原道》,《淮南子》有《原亂》,韓愈亦有《原道》、《原性》、《原毁》等作,歐陽修著《原弊》,目的在于分析宋朝積貧積弱的原因。這篇文章就農本思想立論,并無新穎的見解;所謂“誘民之弊”“兼并之弊”“力役之弊”,其内容亦不及後來慶曆二年(一〇四二)作的《准詔言事上書》所舉的“三弊五事”全面深刻。但文章以真實懇摯的筆觸,寫出了政府財政入不敷出,軍政的腐敗,統治者奢侈靡費和剥削的殘酷,人民生活的苦難,見出作者對民生問題確有深入的了解。在與歐陽修同時人的著作中,這樣切實的文章是僅見的。因此本文可以視爲後來由范仲淹等主持而歐陽修積極參與的“慶曆新政”的輿論準備。

    〔一〕孟子:名軻,戰國時思想家,儒家的代表人物,他的言論由他的弟子輯成《孟子》一書。《孟子·梁惠王》:“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本:開端、本原。

    〔二〕管子:名仲,春秋時齊國的宰相,著名的政治家。記載管仲言論的《管子》,係後人所輯,中多附益之詞。“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是管仲的話,意謂充裕的物資是社會安定的基礎。倉廩實:倉庫中積滿糧食。

    〔三〕故農者四句:古代以農業爲本,工商爲末。《漢書·文帝紀》:“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籍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王政:儒家的理想政治。《孟子·梁惠王》:“王曰:王政可得聞與?對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關市譏而不徵,澤梁無禁,罪人不孥。”爲國者:執政者,忽:忽略、不經心。

    〔四〕簿書:登記財穀賦税的册子,此即指下文的“賦斂移用。”聽斷:古代地方官兼理司法,此指審判案件。鄙:粗俗。

    〔五〕夫知五句:西漢晁錯《論貴粟疏》:“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製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于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以上五句推衍其意,強調農業的重要。移用:一作“財用”。方:方法。

    〔六〕濟:調劑、補充。 節:節制,法度。

    〔七〕民無遺力五句是歐陽修的政治理想,要求上下相處都有適度。作者在《本論》中説:“三王之爲治也,以理數均天下,以爵地等邦國,以井田域民,以職事任官。天下有定數,邦國有定制,民有定業,官有定職,使下之共(供)上勤而不困,上之治下簡而不勞。”

    〔八〕三代:指夏、商、周,是古代思想家認爲的治世。《荀子·王制》:“道不過三代,法不貳後王。”井牧其田:《周禮·地官·小司徒》:“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意謂測量、規劃境内的土地,或用井田法耕種,或用爲放牧。十而一之:以十抽一的税法。《孟子·滕文公》:“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九〕一夫五句意謂官府督責每一個農民盡力耕種,日常的費用限制在每天收入數字之内,一年的收獲除供給官府和農民自己食用外,經常有節餘,所以連續耕種三年可以積存够食用一年的糧食儲備。《禮記·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

    〔一○〕場功:收穫農作物的勞動。《國語·周語》:“野有庾積,場功未畢。”甫:始。橡實:一種可以充饑的野果子。《晉書·摯虞傳》:“糧絶饑甚,拾橡實而食之。”

    〔一一〕狗彘之食:猪狗吃的東西。西漢董仲舒《説武帝限民名田》:“古之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孟子·梁惠王》有“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的話,指的是靡費,此當係作者從“狗彘”二字取義。卒歲:度過年關。《詩經·豳風·七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

    〔一二〕餓殍:餓死的人。《孟子·梁惠王》:“塗有餓殍而不知發。”

    〔一三〕夫三代六句指出古代政府各項費用也全部來自農民,但没有匱乏不足的情况。公卿:古代中央官制有三公九卿,此泛指朝廷官吏。士庶:一般指士子和庶民兩個等級,這里“庶”當指官府的吏役,《尚書·胤征》“庶人走”注:“蓋是庶人在官者,謂諸侯胥徒也。”禄廩:古代官員俸給都以糧食計算,所以稱“禄廩”。供給:指祭祀。古代統治者祭祀山川宗廟鬼神,規模隆重巨大,耗費大量財力。《本論》記宋代郊祀禮,除鋪張揚厲的設備外,按例給士兵的赏賜即需錢八九百萬。《宋史·沈括傳》記神宗時沈括經辦一次南郊禮,經他籌劃,僅儀仗費用一項就“所省萬計”,可見其耗資之巨。故于此特别將它提出。

    〔一四〕九州:傳説夏禹治水,分天下爲九州。《禹貢》、《爾雅》、《周禮》都載有九州之名,但不一致。此泛指全國。 凶荒:災荒。凶:穀物失收。

    〔一五〕贍:供給。無節:没有節制。

    〔一六〕誘民:指引誘農民脱離農業生産,即下文所指農民勞苦貧窮,而和尚、士兵坐享其勞動果實。

    〔一七〕浮圖之民:指和尚。浮圖爲梵語音譯。宋代佛教盛行,全國有不少著名寺院,建築弘麗,僧侣多者達數千人。當時人民要繳納身丁税、服勞役,而和尚不僅不生産,也不負擔賦役,故曰“無事”。

    〔一八〕兵戎之民:指士兵。 仰:依賴。《史記·平準書》:“衣食仰給縣官。”

    〔一九〕南畝:田壟東西的叫東畝,南北的叫南畝,此泛指農田。《詩經·豳風·七月》:“饁彼南畝。”佛教是東漢時從印度傳入的,古代兵農合一,没有職業士兵,故宋時的和尚和士兵,在三代時都是農民。

    〔二○〕周孔:周公(姬旦)、孔子,指儒教。 三教:指儒、道、佛三家學説。歐陽修辟佛,認爲儒家的禮義是勝佛之本(《本論》)。

    〔二一〕請試言兵戎之事:原作“請試言之”,據底本校語改。

    〔二二〕景德罷兵:指宋真宗景德元年(一○○四)澶淵之役後的宋遼(契丹)和議。當時遼南侵至澶淵(今河南濮陽縣),宋方主戰派寇準力促真宗親征,僥幸獲勝,擊斃遼方主將撻覽,而真宗仍以歲輸銀絹二十萬的代價乞和。遼方因實力受損,同意罷兵,史稱“澶淵和議”,從此形成了南北長期相持的局面。

    〔二三〕金鼓:古代戰争以鑼(金)鼓作爲進退的號令。此指戰争。

    〔二四〕衞兵入宿:指禁軍輪番宿衞皇宫。禁兵:即禁軍。宋初立國後,鑒于唐末藩鎮跋扈之弊,命令各州府選健勇的士兵送京城,名爲禁軍;其餘留在州府,不加訓練,祇充勞役,稱廂軍。因此禁軍尤其驕縱。《宋史·沈括傳》記沈括知延州時,“朝廷出宿衞之師(禁軍)來戍,賞賫至再,而不及鎮兵(廂軍)。括以爲衞兵雖重,而無歲不戰者鎮兵也,今不均若是,且召亂。”可見軍制的腐敗。宋太祖規定軍需糧食必須由部隊自己背運,而這一制度在當時亦已廢弛。荷:背負。

    〔二五〕西邊:指陝西路。據《宋史紀事本末·夏元昊拒命》:景祐元年秋,西夏國主元昊“寇慶州,緣邊都巡檢楊遵與戰,敗績。環慶都監齊宗矩援之,次節義峯,伏發被執,既而放還”,五句當指此事。高化軍:慶州州治安化郡,“高”字似誤。齊宗舉:《宋史》作“齊宗矩”。

    〔二六〕古代兵農合一,冬季農隙訓練作戰。《禮記·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

    〔二七〕不收二句,説明宋王朝于災荒之年擴軍,目的在于緩和矛盾,分散農民的反抗力量。

    〔二八〕參見《答楊辟喜雨長句》詩及注。

    〔二九〕古代受田制度,見《周禮·大司徒·遂人》,一般每户受上田一百畝。家給而人足:家家充裕,人人富足。

    〔三○〕井田既壞:《孟子》等古籍都記載有井田制,近代學者頗多置疑;古書所記井田面積也各代不同,但古代徭役制租税剥削的方式無疑是有的。據説周制以方九百畝之地爲一里,劃爲九塊,如“井”字形,每塊百畝,中間一塊是公田,由分配給四外八塊土地的八家人共同耕種,收穫歸公,此外不再納税。有人認爲《詩經·小雅·大田》之“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即反映了井田制的情况。春秋時各國先後實行畝税制,土地開始私有,井田制遂遭破壞。

    〔三一〕今大率以下諸句,反映了當時土地占有情况。唐、宋時户籍有主户、客户的區别,主户即地主,客户也稱莊客。少數客户是本地人,尚有一定生産資料,或有牛無田,或有田無牛,嚮地主租賃,受剥削較輕;多數客户由外地逃亡而來,一無所有,祇能租種剛開墾的貧瘠土地,受剥削最重。 僑居:寄居。浮客:指由外地逃亡而來的客户。 畬(yú)田:新開墾的荒地。《正字通》:“一歲爲菑,始反(翻)草也;二歲爲畬,漸和柔也;三歲爲新,謂已成田而尚新也;四歲則曰田。”《宋史·食貨志》:“真宗景德初詔,諸州不堪牧馬閑田,依職田例,招主客户多方種蒔,以沃瘠分三等輸課。”

    〔三二〕春秋神社:春秋祭神,即春社、秋社。公家之事:指徭役。宋代的公役,是人民的沉重負擔,百姓往往因之家破人亡,故與“凶荒”并舉。後來王安石推行代役法,就是讓人民普遍出錢雇人服役。舉債:借債,下文之“舉”,亦是此意。息:利息。

    〔三三〕成:收穫。當時收穫的分配,扣除種子和繳納官府賦税後,“己(莊主)得其半,耕者(莊客)得其半”(蘇洵《嘉祐集·田制》),故莊客的全部收入尚不够還債。

    〔三四〕常食三倍之物:莊客食用一斤借來的糧食,因爲要加兩倍三倍的利息,實際等于吃了三斤四斤糧食。一户常盡取百頃之利:莊主名義上把土地上的收穫和莊客對分,因有高利貸的剥削,實際占有全部收穫。

    〔三五〕四句意謂莊主向官府繳納一户的賦税,而數十户莊客卻將全部收入繳給了莊主。即使國家有時豁免賦税,獲利的是莊主,莊客卻并無利益可言。

    〔三六〕不役于人:指不做佃户、不當莊客。皆以等書于籍:宋代民户分五等,由官府根據土地、財産、人口等狀况登記入籍,每户按等第納税服役。

    〔三七〕大役:如衙前役,規定二等以上户充當,據宋鄭獬《鄖溪集·論安州差役狀》:州縣定役之日,吏胥帶着簿籍到各户去,把民户所有物品全部估價,凑够數額就差作衙前,服役的人必須辦過差事後纔能告退,因此要行賄求差事;而被差至他州外府辦事,亦需處處納賄,所以服役者往往“全家破産,棄賣田業,父子離散”,最後乞丐逃亡纔了結。小役:如充當弓手,官府隨時調遣,不能正常從事生産,等于終生服役。至不勝:指到了無法應付勒索的時候。

    〔三八〕奇邪之民:指製造奢侈品的手藝人。僭侈:超過本身身份的享受。誅求:以勢勒索。《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誅求無時”杜預注:“誅,責也。”

    〔三九〕化粗糲爲精善:意謂不吃普通的糧食而改吃精美的食品。宋代城市食品的精美,富人食用的靡費,孟元老《東京夢華録》等書多有記載。

    〔四○〕古者六句:《禮記·王制》:“冢宰制國用,必于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爲出。”冢宰:周代官名,爲六卿之首。《尚書·周官》:“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

    〔四一〕二句意謂當時政府不量入爲出,種種靡費的支出隨時向人民榨取。下文即列述有關事實。

    〔四二〕支移之賦:指規定農民把應繳的赋税糧食不繳本州本縣,而繳到缺糧的他州他縣,所謂“移此輸彼,移近輸遠”。和糴之粟:指在正賦以外,政府以預購糧食爲名,對農民的額外掠奪。當時農民因“和糴”而棄家逃亡,史不絶書。入中之粟:《宋史·食貨志》載天聖元年,行陝西、河北入中芻糧現錢法,其法爲:“凡商賈入錢于京師者,給南方茶;入芻糧于邊者,給京師及諸州錢。”目的在于充實朝廷的財力,供應邊地的軍需,推行以後弊竇叢生。和買之絹:宋王朝每年要輸送遼國和西夏大批絹帛,所謂和買,名義上由官府先時貸錢給農民,次年收取絹匹,實際與“和糴”一樣,是賦税外的一種掠奪方式。雜料之物:指有名目的賦税之外,隨時增收的各項雜税。《宋史·食貨志》稱之爲“雜變”。榷(qué):官府專賣。宋代鹽、茶、銅、鐵等都由官府專賣。

    〔四三〕三句意謂即使這樣多方榨取,還是彌補不了浩大的支出,于是一再改變辦法,無孔不入地和百姓争利,一絲一毫也不放過。有司: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因稱官吏爲“有司”。宋代朝廷總領財賦的是三司使。

    〔四四〕三句意爲,一切物質都由陰陽二氣所構成,陰陽二氣不停地運動,形成種種變化。這是我國古代哲學家的對客觀事物傳統認識。歐陽修《答楊辟喜雨長句》:“我聞陰陽在天地,升降上下無時窮,環回不得不差失,所以歲時無長豐。”騰降:上升下降。相推:互相擠壓、滲透。愆伏:指時序寒暖失調。《左傳》昭公四年“冬無愆陽,夏無伏陰”杜預注:“愆,過也,謂冬温。伏陰,謂夏寒。”

    〔四五〕以上諸句意謂自然災害難免,貴在有備。晁錯《論貴粟疏》:“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無捐瘠者,以蓄積多而備先具也。”梁簡文帝《謝敕示苦旱詩啓》:“伏以九年之水,不傷堯政;七載之旱,無類湯朝。”

    〔四六〕前二三歲連遭旱蝗:宋仁宗明道、景祐間關中旱蝗,史書亦有記載。卒:同“猝”,突然。

    〔四七〕就民而爲之制:即量入爲出,根據農民所能負擔的實際情况,訂立相應的賦税制度。

    〔四八〕今士大夫諸句反映了當時朝野有識之士已在醖釀改革,而且大多認爲改革應從農業這一根本問題着手。

    與高司諫書

    修頓首再拜白司諫足下。某年十七時,家隨州,見天聖二年進士及第榜,始識足下姓名〔一〕。是時予年少,未與人接,又居遠方,但聞今宋舍人兄弟與葉道卿、鄭天休數人者,以文學大有名,號稱得人〔二〕。而足下廁其間,獨無卓卓可道説者〔三〕,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

    其後更十一年,予再至京師〔四〕。足下已爲御史裏行,然猶未暇一識足下之面,但時時于予友尹師魯問足下之賢否〔五〕。而師魯説足下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予猶疑之。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以不可屈之節,有能辨是非之明,又爲言事之官,而俯仰默默〔六〕,無異衆人,是果賢者耶?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

    自足下爲諫官來,始得相識,侃然正色〔七〕,論前世事歷歷可聽,褒貶是非無一謬説。噫!持此辯以示人,孰不愛之?雖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八〕。

    是予自聞足下之名及相識,凡十有四年,而三疑之。今者,推其實跡而較之〔九〕,然後决知足下非君子也。

    前日范希文貶官後,與足下相見于安道家,足下詆誚希文爲人〔一○〕。予始聞之,疑是戲言;及見師魯,亦説足下深非希文所爲,然後其疑遂决。希文平生剛正,好學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一一〕,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觸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爲辨其非辜,又畏有識者之責己,遂隨而詆之,以爲當黜,是可怪也!

    夫人之性,剛果懦軟稟之于天,不可勉強,雖聖人亦不以不能責人之必能〔一二〕。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懼飢寒而顧利禄,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禍,此乃庸人之常情;不過作一不才諫官爾,雖朝廷君子,亦將閔足下之不能,而不責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無愧畏,便毁其賢以爲當黜〔一三〕,庶乎飾己不言之過。夫力所不敢爲,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其過,此君子之賊也〔一四〕。

    且希文果不賢邪?自三四年來,從大理寺丞至前行員外郎;作待制日,日備顧問,今班行中無與比者〔一五〕。是天子驟用不賢之人?夫使天子待不賢以爲賢,是聰明有所未盡。足下身爲司諫,乃耳目之官〔一六〕,當其驟用時,何不一爲天子辨其不賢,反默默無一語,待其自敗,然後隨而非之?若果賢邪,則今日天子與宰相以忤意逐賢人〔一七〕,足下不得不言。是則足下以希文爲賢,亦不免責;以爲不賢,亦不免責。大抵罪在默默爾。

    昔漢殺蕭望之與王章,計其當時之議,必不肯明言殺賢者也〔一八〕;必以石顯、王鳳爲忠臣,望之與章爲不賢而被罪也。今足下視石顯、王鳳果忠邪,望之與章果不賢邪?當時亦有諫臣,必不肯自言畏禍而不諫,亦必曰當誅而不足諫也。今足下視之,果當誅邪?是直可欺當時之人,而不可欺後世也。今足下又欲欺今人,而不懼後世之不可欺邪?况今之人未可欺也。

    伏以今皇帝即位已來,進用諫臣,容納言論〔一九〕。如曹修古、劉越,雖殁猶被褒稱,今希文與孔道輔皆自諫諍擢用〔二○〕。足下幸生此時,遇納諫之聖主如此,猶不敢一言,何也?前日又聞御史臺榜朝堂,戒百官不得越職言事,是可言者惟諫臣爾〔二一〕。若足下又遂不言,是天下無得言者也。足下在其位而不言,便當去之,無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昨日安道貶官、師魯待罪,足下猶能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中稱諫官,是足下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爾〔二二〕!所可惜者,聖朝有事,諫官不言,而使他人言之,書在史册,他日爲朝廷羞者,足下也。

    《春秋》之法,責賢者備〔二三〕。今某區區猶望足下之能一言者,不忍便絶足下而不以賢者責也〔二四〕。若猶以謂希文不賢而當逐,則予今所言如此,乃是朋邪之人爾〔二五〕。願足下直攜此書于朝,使正予罪而誅之,使天下皆釋然知希文之當逐,亦諫臣之一效也〔二六〕。

    前日足下在安道家召予往論希文之事,時坐有他客,不能盡所懷,故輒布區區〔二七〕,伏惟幸察,不宣。修再拜。

    景祐三年作。景祐初年,吕夷簡以老病在相位日久,政事多廢弛,不思振治,因而時和有志改革的士大夫發生矛盾。景祐三年,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范仲淹以當時官吏進用多出吕夷簡私門,遂上《百官圖》,指出居官者誰爲當,誰爲不當,并建議近臣進退不宜全出之宰相,觸怒了吕夷簡。不久,范又與吕因論建都事發生衝突,吕評范爲“迂闊,務名無實”,范進獻“帝王好尚”、“選賢任能”、“近名”、“推委”四論,譏切朝政,且指責吕夷簡敗壞宋朝家法。吕于是攻擊范“越職言事,離間君臣,引用朋黨”,并以辭職相要挾,由是范仲淹被貶爲饒州知州。當范被貶時,朝臣紛紛論救,而左司諫高若訥傾向吕夷簡,因而緘默不言,并在余靖家中詆毁范,《與高司諫書》即爲此事而作。作者後來在《與尹師魯書》中説,當時“發于極憤而切責之,非以朋友待之也”,見出歐陽修嫉惡如仇、不避險難的正義感。文章議論風發,鞭辟入裏,高若訥見到後憤怒難堪,遂上此書于朝廷,指控“恐中外聞之,謂天子以廷意逐賢人,所損不細”。作者因此貶爲夷陵令。其時集賢校理余靖、館閣校勘尹洙亦上疏言范仲淹事,同時被貶。

    〔一〕天聖二年:公元一○二四年,高若訥于是年進士及第。

    〔二〕未與人接:意謂未與社會名流交往。遠方:指隨州,古人多以京城爲中心計算距離遠近。宋舍人兄弟:指宋庠、宋祁兄弟,二人均曾官翰林學士、知制誥,相當于中書舍人之職,故稱。葉道卿:葉清臣,字道卿,當時官太常丞。鄭天休:鄭戬,字天休。以上四人都于天聖二年中進士,宋庠爲此科狀元,皆以文學知名。得人:指天聖二年進士試取中的人才衆多。

    〔三〕廁(cé)其間:參與其中、列名其中。卓卓:優秀突出的成就。

    〔四〕其後更十一年:指景祐元年(一〇三四),天聖二年至景祐元年前後十一年。歐陽修西京留守推官任滿,由樞密使王曙推薦,官館閣校勘,至開封。在此之前,歐陽修在天聖六年至八年應進士試及明道元年(一〇三二)因公亦到過開封,故曰“再至”。就上下文觀之,此當指明道元年至開封時。

    〔五〕御史裏行:即侍御史裏行,爲御史中丞之副,是定額之外添派的御史。尹師魯:尹洙,字師魯,天聖、明道間官河南府户曹參軍,和歐陽修同在洛陽。否(pǐ):壞,不肖。

    〔六〕言事之官:指御史,掌彈劾糾察之權。俯仰默默:指隨人進退,不發一言。

    〔七〕侃然:耿直貌。

    〔八〕疑:此指猜想,側重于肯定。

    〔九〕推其實迹而較之:意即以高若訥的實際行爲和他的言論相比較。

    〔一○〕范希文:范仲淹,字希文。安道:余靖,字安道。

    〔一一〕立朝:處理朝政。本末:樹木的根和梢,此指光明磊落、政績赫然。《易·繫辭》:“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禮記·大學》:“物有本末,事有終始。”

    〔一二〕能和爲是兩個不同概念,《孟子·梁惠王》:“挾太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爲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爲也,非不能也。”故曰“雖聖人亦不以不能責人之必能”。

    〔一三〕便毁:隨意詆毁。

    〔一四〕不逮:不及,達不到。文:文飾、遮掩。賊:害蟲、敗類。

    〔一五〕五句寫范仲淹官位升遷之速,獲皇帝信任,朝廷官員無人與他相比。大理寺丞:《宋史》本傳記范仲淹曾“監泰州西溪鹽税,遷大理寺丞”,未詳年代。按此文“三四年”以推,當在明道元年或二年之間。大理寺:古代中央掌管刑獄的官署。丞:佐官之稱。前行員外郎:宋代尚書六部分爲三行,吏、兵爲前行,户、刑是中行,禮、工是後行。《宋史》本傳:“拜尚書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召還,判國子監,遷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從大理寺丞至前行員外郎,官資升遷十五階。待制:即指范曾“拜尚書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日備顧問:經常接受皇帝的咨詢。班行:同列,指朝廷百官。

    〔一六〕耳目之官:指諫官。掌規諫朝政缺失,可以對大臣及百官的任用,政府各部門的措施,提出意見,所以説是皇帝的耳目。

    〔一七〕忤意:違背意志,此有惱怒之意。

    〔一八〕蕭望之:漢宣帝時任太子太傅,因反對宦官弘恭、石顯爲中書令,元帝即位後,被弘恭、石顯誣告下獄,自殺。王章:漢元帝時官左曹中郎將,因反對石顯被罷官,成帝時官京兆令,時外戚大將軍王鳳擅權,王章上奏言王鳳不可信用,被誣陷下獄,死于獄中。

    〔一九〕今皇帝:指宋仁宗趙禎,公元一〇二三年即位。仁宗于明道元年設置諫院,擴大諫官權力,古人認爲“進用諫臣,容納言論”,是皇帝的美德。

    〔二○〕曹修古。曾官監察御史,《宋史》本傳説他“立朝慷慨有風節,當太后臨朝(仁宗即位時年幼,由章獻太后垂簾聽政),權幸用事,人人顧望畏忌,而修古遇事輒言,無所回撓”。仁宗親政時,曹修古已死,“帝思修古忠,特贈右諫議大夫”。劉越:曾官秘書丞,與滕宗諒上疏請太后還政,仁宗親政時,劉越已死,贈官右司諫。孔道輔:明道二年因論廢郭后事被貶,三年後復召爲御史中丞。《宋史》本傳説他“性鯁挺特達,遇事彈劾無所避,出入風采肅然”。

    〔二一〕御史臺榜朝堂:事見《宋史紀事本末·慶曆黨議》:范仲淹被貶後,“御史韓縝希夷簡旨,請以仲淹朋黨榜朝堂,戒百官越職言事者。從之”。即規定除了諫官,其他官員不准議論超越本職範圍的事。

    〔二二〕安道貶官:余靖因上言論范仲淹事,貶爲監筠州酒税。師魯待罪:尹洙亦因論范仲淹事,義憤填膺地自承是范仲淹之黨,尚未處理,因稱“待罪”。後貶爲監郢州酒税。余靖、尹洙都是高若訥的友人,他們非諫官,因論范仲淹事被貶,即下文“諫官不言,而使他人言之”,故斥高“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

    〔二三〕《新唐書·太宗本紀》贊:“《春秋》之法,常責備于賢者。”意謂孔子作《春秋》的義理,在于對賢者要求高,多所責難。《春秋》原爲魯國的史書,據説曾經孔子修纂,在我國封建時代被看作經典。備:完美無缺。

    〔二四〕二句意謂我如今仍望你能以諫官的身份出來説話的原因,是因爲不忍就此對你失望而不用賢者的標準來要求你。區區:不重要,自謙之詞。下文的“區區”指自己的心意、看法。

    〔二五〕朋邪:歐陽修于慶曆三年作《朋黨論》,認爲君子、小人都有黨,祇有小人之黨才是應該反對的。此謂如果高若訥仍以范仲淹爲奸邪,則自己就正屬于奸邪之黨,是反話。

    〔二六〕亦諫臣之一效:這也算是你作爲諫臣的一件功勞,是譏刺高若訥的話。

    〔二七〕盡所懷:充分表達心中的意見。輒:便。布: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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