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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者子自屈于父故周而除母服也父至尊子不敢伸母服三年马注
妻至亲也
与已共承宗庙所以至亲同 不直云至亲而言妻者明其齐礼判合之亲以别至极之称而言雷注
出妻之子为母
不直言为出母嫌妾子及前妻之子为之服子服出母之义敌系夫而言同【通典八十九】 出妻之子为母及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此皆为庻子耳为父后者皆不服也传云与尊者为体不敢服其私亲此不独为出母重为继母发继母嫁已随则为之服继母私也为父后者亦不敢服也崔凯【通典九十四】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继母为己父三年丧毕嫁后夫重成母道故随为之服继母不终己父三年丧则不服也马注【通典八十九】从乎继寄育乃为之服王注【挚虞表 晋书十九】 从子继寄育同【邵博闻见后録四】 从乎继母而寄育同【敖继公集説十一】为庐当就继母之家若远不得徃者则别为异室亦有庐变除垔室及禫如亲子亦报也子周不言报者凡经中之文悉报也射慈丧服图 凡言报者继母报亦如此雷注【并通典八十九】
祖父母
世人或有出后大宗者还其为祖父周与女子子出适不降其祖同义凯以为女子出适人有归宗之义故上不降祖下不降昆弟之为父后者今出后大宗大宗尊之统收族者也故族人尊之百代不迁其父母报之周所谓尊祖敬宗也又曰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还当为其祖父母大功耳崔凯丧服驳【通典九十六】
【传】至尊也
言与杖周同制惟杖屦异王注【通典十九】
与尊者一体也
与父一体故不降而服周马注【敖集説十一】 尊者父也所谓昆弟一体也陈注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
大夫重嫡不降大功子从父不敢降其妻故服周也马注
为众子
经于伯叔下无姑文于昆弟下无姊妹文于众子下无女子子文者以未成人则殇已成人则当出故皆不见于此雷注
昆弟之子
男女同陈注
【传】父之所不降
大夫为众子大功嫡子周同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据无所厌屈则周为轻言报者明子于彼则名判于此故推之于无尊逺之以报服女虽受族于人犹在父子之名故得加尊而降之雷注【并通典九十】 世人有出为大宗后还为其父母周其子从服大功者凯以为经文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周为其兄弟降一等此指为后者身也不及其子则当以其父所后之家还计其亲踈为服纪耳崔凯丧服驳【通典十六】
【传】不贰斩也
为大宗后当为大宗斩还为小宗周故曰不贰斩也马注
大宗者尊之统也
大宗为尊者之正宗故后之也陈注【并通典九十】
适子不得后大宗
大宗无后族无庻子已有一适子当絶父祀以后大宗不戴圣云大宗不可絶言嫡子不为后者不得先庻耳族无庻子则当絶父以后大宗闻人通汉云大宗有絶子不絶其父宣帝制曰圣议是也石渠礼议【通典九十六】
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
妇人以适人降故服父母周为昆弟之为父后者亦为之周也马注
【传】必有归宗曰小宗
归宗者归父母之宗也昆弟之为父后者曰小宗马注 嫌所宗者唯大宗故曰小宗明各自宗其为父后者也王注【并通典九十】
与之适人
问夫死妻稚子防与之适人子后何服韦?成对与出妻子同服周石渠礼义【通典八十九】 无大功之亲凡收养之故母与之俱行适人马注
妻不敢与焉
不敢与知之也同
未尝同居则不为异居
谓已自有宗庙不随母适人初不同居何异居之有同 异居者昔尝同今不同也夫有大功之亲同财者也子有大功不可以随母彼有大功不可以专财也陈注
为夫之君
夫为君服三年妻从夫降一等故服周马注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按檀弓曰姑姊妹之薄也葢有受我而厚之者今无祭主者是无子无夫则无受我而厚之者也既无受我之厚则我不得降其本情故哀发于无主而服于天伦也今之不降既縁亡者之茕独又因报身之无屈二途俱伸彼此兼遂故父母兄弟在室姊妹咸得反服也惟出适者自以义结他族事杀本宗受我之厚夺已亦深至乃爱敬兼及者犹抑斩以为周况余人乎虽则家庭莫主兄弟絶嗣无后之痛路人所悲而深心徒结至服无反良由既曰外志成事无两降故也降由已之身出不计前人应降与不应也所谓反服者反于昆弟伯叔耳若无主服周昆弟大功则是过于昆弟也岂所谓反服哉问者曰女子云出适者不得为无主服周斯则然矣敢问两无主得交相反服不由已身人今哀已不可无报若两俱无主义无先服则无服安得交相为周雷注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
父母长子君服斩故臣从降服一等周也妻则小君服母之义故周也同
妾为女君
今抑妾使同妇尊女君使同姑女君于妾不得同姑之降妇不降则应报所以不报者欲伸圣人抑妾之防若复报之则并后之诚意无所徴故报之则违抑妾之义降之则有舅姑之嫌故使都无服无重嫌之责雷注
【传】从服也
从夫而为之服也从服降一等故夫服三年妻服周也马注
报之也
伯母叔母报之马注 从于夫者宜服大功今乃周者报之陈注
公妾大夫之妾
公诸侯也马注 嫌二妾从于君尊以降其子故明之所嫌者尊故降不言士妾也雷注
【传】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
夫人与君同体以尊降其子也公子与君同体以厌其亲也妾无夫人之尊故不降其子无公子之厌故得遂其亲也而事邻于体君迹几于不遂故每以不体得遂为言也同
女子子为祖父母
不言女孙言女子子者妇质者亲亲故系父言之出入服同故不言在室适人也马注
不敢降其祖也
言虽已嫁犹不敢降陈注 妇人归宗故不敢降其祖也孔注【并通典九十】
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
士为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齐衰周射慈图
唯子不报
戴圣以为唯子不报者言命妇不得降故以大夫之子为文唯子不报者言犹断周不得申其服也宣帝制曰为父母周是也石渠礼议【并通典九十九】 姑姊妹本大功今以无主为之周故亦报已以周女子子亦大功今以无主为之周女子子今为父母周今虽具报自其本服故曰唯子不报王注 以报之为言二服如一父母为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周女子子适人亦为父母周与报相乱故经别具非报也雷注
【传】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适也
尊祖重嫡自尊者始也故不敢降马注
以及士妾
其间有卿大夫妾故言以及同【敖集説十一】
【传】得为其父母遂也
以妾卑贱不得体君又嫌君之尊不得服其父母故传明之陈注
齐衰三月
寄公为所寓
既来受其惠宜敬其所托故与众人同雷注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言一族男女皆为宗子母与妻马注 此谓族人无复五属者反为其宗子服也王注
【传】尊祖故敬宗
明祖已殁也无由施于尊祖因敬宗以致尊祖之心雷注
为旧君君之母妻
身既反昔服亦同人葢谦远之情居身之道也然恩既内结实异余人故爰及母妻也同
【传】仕焉而已者也
仕焉者凡仕者而已者致仕也陈注
庻人为国君
众人为国君服齐衰三月也马注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戴圣曰大夫在外者三諌不从而去君不絶其禄位使其嫡子奉其宗庙言长子者重长子也承宗庙宜以长子为文萧太傅曰长子者先祖之遗体也大夫在外不得亲祭故以重者为文宣帝制曰以在故言长子石渠礼议
继父不同居者
女子子适人者为继父服齐衰三月不分别同居异居戴德丧服记 女子子适人者服继父与不同居者服同梁氏集説【并通典九十】
曾祖父母
高曾祖母与祖母俱存其卑者先亡则当厌屈否昔鲁穆姜在而成公夫人薨春秋书曰葬我小君齐姜旧説云妻随夫而成尊姑不厌妇妇人不主祭已承先君之正体无疑于服重也刘智释疑【通典八十九】
【传】小功者兄弟之服也
祖父周则曾祖大功而传以小功为説者服本以周为正父则倍之故再周祖亦如焉故服周曾祖恩轻加所不及正当小功故传曰以小功言之耳传言小功者兄弟之服是据祖父言之从祖祖父从祖父昆弟此三者其亲皆从祖父而来也而已为之小功从祖昆弟同与己为兄弟之族而从祖父与己父为从父兄弟者也从祖祖父则与己祖父为兄弟故曰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祖父兄弟小功之服服祖父之尊者故曰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王注
大夫不敢降其宗也
五属孙虽为大夫不敢降宗子者故服齐衰三月马注
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末絶也
经前已有旧君今复有此旧君传所以知前经有仕焉而已后经是待放未去者葢以兼服小君知恩有深浅也仕焉而退君臣道足恩义既施恩及母妻今被放而去名义尽矣若君不能扫其宗庙则但不为戎首而已以其复末絶故得同于人庻适足以反服于君不获及其亲也雷注
如众人
为众者如众人也陈注
【传】大夫不敢降其祖也
尊祖故不降马注
其成人
成人谓十五以上许嫁未行者也同
不敢降其祖也
以祖名曾明妇人虽为天王后不降其祖宗也同【并通典九十】
古经解钩沉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