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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u sterben für die Wahrheit sei schwer, schwerer ist es, für sie zu leben。(Windelband)“为真理而死难,为真理而生更难。”————这是文德尔班纪念斯宾诺莎逝世二百年时的演说辞。是的,斯宾诺莎就是随时都有像苏格拉底泰然饮鸩,为真理而死的气概,而且又凡事皆斯须不苟地为真理而生。他是为寻得一圆满的生活而追求真理,他是为追求圆满的真理而认真生活。朱熹说:“圣人与理为一。”斯宾诺莎就是把生活与真理打成一片的人。他以真理为生活的指导,以生活为真理的寄托。所以斯氏的生活人格,与他的思想哲学,简直不能分开,因此我们要了解他的学说,我们不能不知道他的生平。

    提到斯宾诺莎的生平,给我们印象最深,而且最令我们感动。其崇高,其凄楚,其孤洁无瑕,其陶写吾人情感,有似一出古典的悲剧之处,就是他那三度放逐两重隔绝的身世。所谓两重隔绝者,就是就种族言,他是东方的犹太人,被欧洲人斥为化外的异族;就思想与信仰言,他又被居住在荷兰安姆斯达丹城(Amsterdam)的犹太人集团驱逐出境,认为不肖的败类,禁止同种族的人与他来往。所谓三度放逐者(thriceexiled),就是(1)大批的犹太人(斯氏祖先在内)于一四九二年由西班牙驱逐至葡萄牙,(2)复于一五九三年由葡萄牙而迁流至以信教自由容忍异族著称之荷兰的安姆斯达丹城,(3)斯氏个人复因思想信仰的特异而开罪于这两度被逐的犹太人集团,于一六五六年,被驱逐而离开安姆斯达丹。所以他成为一个被放逐集团中之被放逐者,也可叫做三度放逐的人。他的遭遇,实在是不幸中之不幸了。

    斯宾诺莎之被放逐,是决定他一生命运的最大关键,那时他才二十四岁。至于他之所以有甘愿作一无国无家无教的孤栖之人而不辞的决心,就是因为他要保持思想和信仰的自由,不愿意屈道以阿俗。至于为何他于二十四岁时思想便那样坚卓特立,举世非之而不惑呢?我们就不能不追溯他幼年的环境、教育与其思想的渊源了。

    斯宾诺莎(Spinoza)名巴鲁克(译言幸福,希伯来文作Baruch,拉丁文作Benedictus),生于一六三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生长于安姆斯达丹城自西班牙及葡萄牙被迁流而来之犹太人集团中。他的父亲是一个安分的商人。他自幼就学于当地犹太人所办的学校,服膺犹太教经典,熟悉犹太先烈为保持信仰自由而流亡迁徙,从容就义的故事。当他十二岁时,曾亲眼看见同种中有一个以虔诚信天著称的犹太人,为天主教人焚死;当他在火焰中时,犹口吟“上帝呀,我以全灵魂献给你”之圣诗不绝。此种为宗教信仰而成仁的壮烈行为,实深印入少年斯宾诺莎的脑海,愈使他悟到信仰和思想的自由与独立须用生命去换取。

    斯氏自幼思想锐敏,又遇着几位生平最得力的老师,更使他天才得充分发展,思想成熟很早。他幼从莫泰罗(Rabbi Saul Morteira)研读希伯来文圣经法典,继从以色列(Rabbi Man assch ben Israel)学,进而研究许多中世纪犹太思想家的书籍,并学习法文。最后于樊恩登(Francis Van den Enden)处学拉丁文,并得到许多新医学和物理学知识,且涉猎到笛卡儿的哲学。莫泰罗是当时犹太人集团中维持礼教人心的权威,起初极力夸奖他的学生如何的品学兼优,使十四五岁时的斯宾诺莎名满全城是他,后来认斯氏为背师叛教,作审讯斯氏大会的主席,坚持放逐斯氏的人也是他。以色列的常识富,交游广,兴趣多方面,为人又方正认真。据说他曾介绍斯氏与许多开明的基督教中人相见,且又介绍与荷兰最伟大的画家阮博朗(Rembrandt)相见。斯氏开首习画,当在此时。闻当斯氏死后,于其书桌内发现一斯氏手绘意大利革命家某氏像。樊恩登是一思想很新而有无神论倾向的人。斯氏之精通拉丁文,略知希腊文,且通新学,皆此公之力。

    斯氏既然自己颖敏好学,又加以如此良好的教育背景,所以他追求真理的兴趣愈浓,献身学术的志向愈决,必不能满足他父亲的愿望。因为他的父亲要他从事商业,且以他那种锐敏的头脑,又受过新学的洗礼的人,当然不相信教会中含有迷信成分的独断。不过因为有父亲在,许多违反正教的见解,他都很少说出。但是及一六五四年他的父亲去世后,他的灾难就徐徐降临了。首因他父亲死后,他已出嫁的姐姐,由海牙赶回同他争遗产。他姐姐的意思,以为斯氏平日不听父亲的话,不信正教,似不应承继遗产。且她家境甚苦,斯氏自己可以自立谋生,斯氏亦应将遗产让予她。斯氏气愤不过,乃诉诸法庭,结果他官司打赢了,应承袭遗产。但他念其姐生计艰难,于胜诉后,仍将全部遗产让给她,自己只留一榻以栖身且作纪念而已。斯氏自以为打官司以求“理直”,让遗产以求“情安”,孰知他的不信正教和他的与胞姐诉讼的消息传出时,致惹起人言啧啧,愈使他不理于众口。但究竟斯氏有何异说,何以不信正教,尚无确切凭据。

    恰巧此时有两个好事的青年,装作虚心领教的神气,前来向斯宾诺莎探听他的异说的证据。他们问斯氏道:你的父亲虽然死去,但你总相信他的灵魂是永不磨灭的?斯宾诺莎答道:圣经上并无灵魂不灭之教,“灵魂”的本义为“生命”,生命断绝,故灵魂亦随之断绝。他们又问道:那么,你相信无有肉身,但可导人之灵魂升入天国的天使吗?斯氏答道,天使亦不过世人臆想中之幻象,其实并没有那回事。那么,你相信上帝的存在吗?他们又追问。斯氏答以上帝亦并不存在于虚无渺茫之天国内,超越在外,上帝即在自然里,是有形体的(God is extended),是吾人可用理性去体察认知的。于是他们便算得到了斯宾诺莎三大异说的亲口供:(1)不信灵魂不灭,(2)否认天使的存在,(3)承认上帝有形体。他们更张大其词广为宣传,遂使众人皆认斯氏为离经叛道的罪人。而且斯宾诺莎自与姐诉讼,让出遗产后,即搬入樊恩登学校,寄食其中,为樊氏助教。但樊氏学校亦素有宣传无神论的嫌疑,且斯氏加入后,更与其他开明基督教人往来,不复遵守犹太教人饮食方面的禁忌,更招同种族同教门的人之訾议。

    当初犹太集团中首事人,曾予斯氏以利诱,劝他勿宣传异说,且至少外表须对于宗教仪式略取遵守态度,每年可给津贴若干。但斯氏不为所动。后又加以威吓,谓不听则将赶他出境。斯氏亦毫不畏缩,最后复召斯宾诺莎于众犹太教长老之前,斯氏的老师莫泰罗为主席,并传集质明斯氏异说的证人,加以审讯,促其改悔。斯氏不惟不否认其异说,且当众解释辩护其说。于是他们遂决议姑暂放逐斯氏三十日,以观后效。但三十日后,斯氏仍不悔过,于是一六五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正式宣布将斯氏永远放逐。除责其怙恶不悛,痛加咒骂外,并禁人与他言谈往来,禁人帮助他或与之同屋居住,且教人勿得与他接近至约四码之远,亦勿读他所著作的任何文字。

    斯氏被逐后,只能迁住安姆斯达丹附近一小村叫做Ouwerkerk地方去避居。住了几个月后,见众人的忿怒已渐平息,他仍复回安姆斯达丹销声匿迹地住下,直住至一六六〇年方迁往莱茵堡(Rhynsburg)。我们试想斯氏被逐后,便成为一个声名狼藉,言无听,歌无和,独行无侣的人。这时他生活中有两大问题呈现于前:第一,如何解决他精神上的烦闷。第二,如何解决他个人的生计问题。他对于第一问题的解答,就是看破人世之虚幻,认世人所谓善恶,所谓毁誉,皆不足动心,更勇猛精进,以追求真理而获得无上快乐。至于他对于个人生计问题的解决,就是操磨擦镜片的技艺,以自食其力。要知道他这几年内经过内心的冲突,精神的苦闷,而达到追求真理的决心,并可以看出他全部哲学的出发点,最好是参读他《致知篇》篇首的自由,因为此篇就是他新离开安姆斯达丹的苦闷环境而迁到莱茵堡那两年内作的。他说:及余亲受经验的教训之后,方深悟得凡日常生活中所习见之物,皆属虚幻无谓。因我确见得凡令我眩骇之物,其本身既无所谓善,亦无所谓恶,不过但觉此心为其所动罢了。因此最后我乃决意探究世间是否有真正可以分享于人之善,单独地可以涵养此心,屏绝他物。这就是说,我要探究世间究竟有无是物,一经发现获得之后,我便可以永有连续无上的快乐。我说“最后我乃决意”如此,因为初看起来,放弃眼前的实物,去追求那不可捉摸的至善,未免甚不值得。我明知荣誉与资财之利益,倘若我要想专心致志于别的新的探求,我必得放弃这种种利益;假如真正的最高幸福,在于荣誉资财,那么,我岂非交臂失之。但假如真幸福不在荣誉资财,而我用全付精力以赴之,那我也不能如愿以偿。……所以反复思索之后,我确切见得,若我能彻底下决心,放弃迷乱人心之(1)资财,(2)荣誉,(3)肉体享乐三者,则我所放弃的必系真恶,而我所获得的必系真善。所以我知道我实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我不能不强迫我自己用全力去寻救济,就好像一个病人与重症挣扎,不能不尽全力去寻求药剂一样,因为他的全部希望只在此一点。……而救济之道不在于爱好变灭无常之物如资财、荣誉、肉体快乐等,因爱好变灭无常之物,适足以使吾人嫉妒、恐惧、怨恨,简言之,内心烦恼。而反之,爱彼永恒无限之物则足以培养此心,长使此心怡悦,不容丝毫苦恼之阑入。请看斯氏是如何用全付的决心与毅力去解决他理与欲和人世的计较与理想的追求的冲突,而得到胜利呀!他竟把对于永恒无限的真理之追求与爱好,当作人世苦海的超脱和极乐世界的获得。

    至于斯氏操磨擦镜片之业以自谋生计固有其实际的效用,亦有其理想的意义。好像歌德临死时,叫一声“Mehr Licht”(更多的光明),虽他的意思只在叫侍者卷起窗帘,多见点光亮,但说者均谓歌德临终时之念念不忘追求更多的光明,实具有深意,为他给世人的最后遗言。所以斯宾诺莎一生之磨擦眼镜、望远镜及显微镜的镜片,似亦含有象征的意思,欲使世人眼光看得更清楚、更远大、更精微。记得德国的诗人海涅(Heine)曾很诙谐的说过:“所有我们现代的哲学家,也许常不自知觉地,借斯宾诺莎所磨擦过的眼镜以观认世界。”(Alle unsere heutigen Philosophen, vielleicht ohne es zu wissen, sehen sie durch die Brillen, die Baruch Spinoza geschliffen hat.)他不是也把斯宾诺莎所磨擦之眼镜来象征他的世界观吗?我们亦何尝不可以说他之磨擦镜片,就好像印度的甘地之亲手造盐,亲手纺纱,固有实际的经济的需要,亦有理想的象征的意义呢?

    其实斯氏不仅把磨擦镜片当作技艺,且能由技而进于道,他借此以研究光学。他虽操磨镜小技,亦不仅以技术精巧著名,且以对于光学有研究著名,致引起物理学大家如Huygens的注意,使当时学术界名流莱布尼兹闻名而致函斯氏讨论光学,并寄赠他关于高等光学的论文,请求教正。不过,不论他的镜片磨擦得如何好,他借此而得到的报酬,究竟甚少。所以他仍只得过清苦撙节的日子。有人查过他的账单,知道他有时每天只吃三便士的东西,有时每天也费四个便士。而他又从不向人借贷。虽有朋友愿招待他吃饭,但他也不愿常去。后来斯宾诺莎很忠实的朋友和信徒,名德福里(Simon de Vries),系安姆斯达丹城商人,于一六六七年临殁时,欲以斯氏为其财产的继承者,斯氏恳辞不受,乃归其弟接受遗产,但德福里仍嘱其弟每年付斯氏五百florins(每一florin约值英币二先令),斯氏因情不可却,但亦只允每年受三百florins,足见其耿介的性格。此外斯宾诺莎因受当时荷兰大政治家德伟特(Jan de Witt)之特殊知遇,自一六七一年起,复受德氏每年津贴二百florins。所以到晚年他已并不感经济的困难,用不着靠磨擦镜片以自给,而他之终身磨擦镜片,出于科学的兴趣,且借以练习劳作,聊以自娱的用意多,而迫于经济的需要的原因少。但斯氏因生来体质就很弱,再加以平日磨镜时,呼吸些玻璃灰末进气管,更有损于健康,因此他后来竟于一六七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死于肺痨病症,时年尚未及四十五岁。斯氏本恃磨镜片为谋生之具,孰知后来反成为他致死之由。命运之播弄人如此,也就不禁令人长叹息了。

    以上所叙,大要不外三点:(1)斯氏大胆说真话,不因利诱威迫便与传统的迷妄宗教信仰妥协。(2)被放逐后决意以追求真理为脱离苦海安心立命之究竟法。(3)磨擦镜片之生活及其意义,以及斯氏一生之经济状况。此外斯氏生平重要的事迹,大概都与他追求真理的收获或著作密切相关。兹以他所居住之时地为纲,以他著作完成之次第为目,分别叙述其概略:

    一六六〇至一六六三年斯氏住莱茵堡

    奥登堡致斯氏书也曾说过,斯氏的学识与品格好像有一种吸力,能使“颖敏好学之士,闻风兴起,敬爱亲近”。所以他虽被放逐,但仍有不少的学友。而这些向他请教益的学友,却大都是些商人、医士或书贾阶层的人。他的第一本著作《天人短论》(Korte Verhandeling van God, de mensch en deszelvs welstand)大约就是当他在安姆斯达丹时,与这些学友们讲论过的,而他一到莱茵堡时便整理成书,复将稿本寄给他们研究讨论(不幸此书竟被散失,不见于斯氏遗集中,直至一八六二年方发现出来,出版行世)。他们有似一秘密研究斯宾诺莎学说的团体,而以德福里为领袖。所以斯氏于书末告诫他们勿轻于示人,因为真理决不会因领受的人少,便失其为真理。继此,斯氏又进行他的《致知篇》(Tractatus de Intellectus Emendatione)一书的著作,目的在指出其个人困心衡虑之经验,深悟得追求真理实为企求至善之究竟法,并昭示致知的方法及真理与实在的系统一贯性。可惜此文只是残篇,并未完成。同时有一青年名Casearius的,特来从斯氏习哲学。斯氏以此人年轻,性情未定,不欲授以自己之学说,乃授以笛卡儿哲学,不久遂成几何方法证明《笛卡儿哲学原理》二卷(Principia philosophiae cartesianae),复汇集他年来讨论和思索所得之结果,成《形上学思想》(Cogitata Metaphysica)一小册,作为附录,经友人之怂恿,复由友人迈尔(L.Meyer)作序,申明此书仅阐述笛卡尔思想,作者并不完全赞成笛氏之说,而自有其未曾发表之独立思想,方于一六六三年出版。此为斯氏生平用真名出版之唯一著作。

    一六六三夏至一六七〇年斯氏住乌尔堡(Voorburg)

    斯氏于一六六三年夏迁居至乌尔堡时,即着手写他的《伦理学》一书,即于是年将第一篇初稿写成。至一六六五年时,即已将第四篇写就。据说此书原名不作《伦理学》(Ethica),而名为《论天及人之理性的灵魂与最高幸福》(De Deo, Anima rationali, summa hominis felicitate),因为书中内容实包含(1)论天道,(2)论心性,(3)论修养三部分,而不仅限于伦理,其性质范围与《天人短论》同,不过较系统,较深邃,且系用几何方法证明罢了。但不知最后他何以又采用《伦理学》的书名。他本来可以即在此时将《伦理学》一书一气呵成,但因种种关系把著《伦理学》的工作抛开。原来此时,斯氏结识了许多荷兰国政界很开明有学术兴趣的领袖,如安姆斯达丹城的市长胡德(Hudde)等,因乌尔堡距海牙很近,他又常有机会与外交界人士认识,最要紧的是他与政府要人德伟特结莫逆交。德伟特是主张教权与政权分开,提倡思想与信仰自由的大政治家。他除自己撰著文字与发挥政见外,并鼓励斯宾诺莎著书讨论政教问题以争自由,而赞助他的政见。因此之故,斯宾诺莎年受德伟特二百florins资助。而斯氏因(1)欲廓清普通神学家的成见,使宗教信仰无碍于哲学之探讨,(2)欲一洗刷世人认彼为无神论者的误会,(3)欲发挥言论思想应自由的理论,所以他即于一六六五年着手著《政教究源》(现此书已由温锡增译出,名《神学政治论》〔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直至一六七〇年方出版,因恐触忌讳,未署姓名。但此书一出,轰动全国,并远及欧洲各国,在短时间内即五次再版。攻击此书的论著遂风起云涌,而各教会各法团要求政府取缔此书的呈文,亦层出不穷,但德伟特当政,此种守旧派皆不得逞,斯氏之书乃得销行无阻。但德伟特之敌人皆知此书“为叛逆之犹太人及魔鬼在地狱中杜撰而成,且经德伟特之默许而出版的”,因此迁怒及于德伟特,且又因内政外交及其他事件对于德伟特之忿恨,于一六七二年八月,鼓动群众,将德伟特杀死。斯宾诺莎此时已住在海牙,闻德伟特死,异常哀恸;且气愤不过,立书一条告,以攻击群众的最下等野蛮举动,意欲张贴通衢,以伸正义。幸而斯氏的房东谨慎,将他锁在室内,不让他出去,不然,他恐反将因此遇难。

    一六七〇年至一六七七年斯氏住海牙

    斯氏大概因徇海牙友人的要求,最后乃迁居海牙。当他在海牙时已成为名人,且时有政府要人如德伟特等出入其门。而他与人讨论学术的通信,也愈为增多。鲁伽士(Lucas)于其《斯宾诺莎传》中,甚至谓斯氏乃当时海牙的名胜之一,游历海牙的人,多以一瞻斯氏丰采为荣幸。当时法国与荷兰间战事发生,法军统帅为恭德亲王(Prince Conde),兵临荷境Utrecht。恭德亲王见解开明,对于艺术、科学、哲学皆有兴趣。听说斯氏为《笛卡儿哲学原理》及《政教究源》二书之著者,乃差人召斯氏入其军营以资研讨。斯氏一方面感于亲王一番好意,一方面也想借此机会,以促成法国同荷兰的和议,乃于一六七三年五月应召到Utrecht。但彼时恭德亲王已因事返法国。斯氏在此亦甚受法军官优待。但候了数星期后,亲王仍不能来,斯氏只得废然而返。法人曾要求他著一本书献给路易十四,但斯氏谢绝不为。哪知海牙民众听到他造访敌军军营的消息,疑他必有卖国行为,及斯氏回到海牙时,群众喧嚣不已,预备以石子投击他。斯氏乃从容不迫,持之以镇静,群众的疑团乃释,因而无意外事发生。

    斯宾诺莎的声誉所播,不仅引起法国亲王的召见,而更重要的是即于同年二月接到德国海岱山(Heidelberg)大学请他担任哲学教授的聘函。此事的背景大约是这样的:海岱山大学在德国王子鲁德威(Pr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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