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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近代唯心论简释最新章节!

    辩证法自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辩证法一方面是方法,是思想的方法,是把握实在的方法。辩证法一方面又不是方法,而是一种直观,对于人事的矛盾、宇宙的过程的一种看法或直观。真正作辩证法的思考是异常之难的,比科学的实验、归纳、演绎都较为困难。因为这需要天才的慧眼、逻辑的严密和纯思辨的训练。在哲学史上真正善于应用辩证法的哲学家乃是不出世的天才。真正的由亲切的体验、活泼的识度,能够对于宇宙和人生提出一种辩证的看法,能够切实觑出宇宙间事物的内在的必然的矛盾,并见到其矛盾中的谐和,对立中的统一,也非有能静观宇宙的法则,置身于人世变迁的洪流中,而又能深察其变中之不变,不变中之变的轨则的慧眼不为功。大概讲来,哲学家,特别一元论的哲学家(一元论的一,乃统一之一,非单一之一,譬如,只重物不重心,或只重心不重物,都不是哲学上所谓唯心唯物的一元论。所谓一元系指对立的统一,复多的统一或辩证的全体言,非于众多事物之中,任意标出一项,而偏执地推尊之,便可叫做一元论),当他思想、辩难、析理时,大都难免不用辩证的思想方法。严格讲来,可称为(矛盾思辨法)。辩证法就是思辨法,也就是思辨哲学的根本方法。常见有人一方面在高谈辩证法,而一方面又反对思辨哲学。这显然是由于这些人既不知道什么是思辨哲学,又不知道什么是辩证法。譬如实验主义哲学家杜威,总可算得注重科学理论、经验事实和注重行动以征服自然改变世界的哲学家了。但有人批评杜威,说他表面上虽倡导实验主义,而他实际上所用的思想方法乃是辩证法。杜威答道:“没有人可以著关于哲学的书而不用辩证法的。”至于辩证观,严格讲来,可称为“矛盾统一观”,乃是出于生活的体验(特别精神生活的体验)。理智的直观,每为大诗人、小说家、戏剧家、政治家、宗教家所同具,且每于无意中偶然得之。此种辩证的直观,既是出于亲切的体验、慧眼的识察,每每异常活泼有力(绝不是机械呆板的口号或公式)。足以给他们对于宇宙人生一个根本的看法,且足以指导他们的行为,扩大他们的度量。而哲学家的特点,就是不单是从精神生活或文化历史的体验中,达到了这种辩证的直观或识度,且能慎思明辨,用谨严的辩证方法,将此种辩证的直观,发挥成为贯通的系统。

    我上面已约略指出,辩证法是哲学家公用的方法(只有精粗巧拙之别),而辩证观则每为哲学家与大诗人大政治家所共有,而有些陷于支离繁琐的哲学家,有时只知道用一点带诡辩意味的辩证法,倒反而失掉了与诗人政治家共有的健康远大的辩证观。辩证观之见于诗歌戏剧者以德国诗人的著作中最多。德国大诗人歌德的生活,即可以说是最美丽地表示出矛盾的谐和、辩证的统一。甚至有人说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就是歌德式的辩证的人格之逻辑的写照,在《浮士德》的“献词”里,歌德开首就以他个人当下的经验,表示出“远者近,近者远”的辩证观。他的意思说,当他写《浮士德》诗剧时,近在眼前的东西反觉疏远不相干,而那幽深渺远的事物,倒反而亲近活现于意识之前。同样“亲者疏,疏者亲”,“恩者仇,仇者恩”的辩证观,构成了席勒许多诗剧的题旨。譬如在《圣女约安》一剧中,他写约安女郎如何为举世不相识的人崇奉为神圣,但反而被她亲生的父亲控告为妖孽。又如他写许多哀怜求生的士兵,皆被约安杀死无赦。而有一忠贞求死的敌将,反而被约安释放,不惟释放,反而对他发生爱情。这都是在描写出“求生者反得死,求死者反得生”,或“死以求生”的辩证道理。这只能叫做辩证观,不能叫做辩证法。类似这种的辩证观,中国诗人也一样的具有。譬如黄山谷挽司马君实的诗,有“惟深万物表,不令四时行”二句,即可以说是代表为司马温公的辩证式的人格写照辩证观。盖深与表对立,亦即内与外对立,不令与行对立,亦即静与动对立,今渊深而为的万物之表,不令而因时运行,即包含有内外动静之矛盾的谐和的辩证观。其实此两语已将老子“无为而无不为”,孔子“天何言哉:四时行,百物生”,及诸葛“宁静所以致远”等语所包含的辩证观表示无余了。又如李太白《古风》五十九首中有“前水非后水,古今相续流;新人非旧人,年年桥上游”等名句,亦即是辩证观很美的抒写。四句中,一三两句言变,二四两句言常,本旨实所以指出变中之常;一三两句言异,二四两句言同,本旨实所以指出异中之同。这都很足以代表对于宇宙人生之过程的伟大的根本的辩证直观。

    在上面我想我已充分说明了什么是辩证观或矛盾统一观了。我特地举出大诗人的辩证观作例子,以表示辩证观之普遍性,非哲学家所能包办。至于哲学史上如希腊的黑拉克里陀士和中国的老子,都可以说是最早提出辩证观的哲学家,但不能说他有辩证法。因为有辩证观的人,不一定用辩证法。而最初创用辩证法的人如希腊的芝诺,中国的别墨一批人,却又没有辩证观。我们已约略知道了辩证观的大旨,请进而讨论辩证法的性质。

    第一,辩证法最原始的意义,即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辩难法。是在双方辩论的时候,盘诘对方,使对方陷于自相矛盾因而推翻对方的论据的辩论方法。大概在百家争鸣,辩士竞起的时代,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特别易于为多人采用。这个辩论法的特点,是要借对方的理论,反而赞助自己的说法,于辩论时占对方的便宜。以对方的理论作前提(即是不一定以真的理论作前提而辩论,乃是以对方所承认的所提出的理论作前提而辩论),加以无穷的诘问,使对方陷于矛盾不通之境,自批其颊,自毁其立场而后已。故这种辩难法有时又叫做穷诘至不通或穷诘至不可能之法。这个方法诚是辩论的利器,而常为哲学家所采用,但每每只是以口舌取胜,不能令人心服,且每只能提出疑难,而不能揭示客观的真理。换言之,这种是形式的,外表的,抽象理智的,消极的辩难法。此法一经滥用便会流为诡辩与怀疑。柏拉图在其《共和国》一书中,一方面发挥辩证法之真实妙用(详后),一方面亦指出误用或滥用辩证法有种种危险:第一,滥用辩证法,使人不守信义,不重法律。持执辩证之理,妄谓善恶不分,荣辱无别。换言之,此法年青人习之,足以令其对道德法律怀疑。第二,青年人一尝得辩证法味道时,每每只知以口舌取乐,争胜取巧,而日以驳倒对方为能事,不相信任何东西,甚至不相信哲学。总之,希腊芝诺式的辩证法,中国别墨式的辩证法,皆有陷于诡辩与怀疑的趋势,乃历史所昭示的事实。故真正正统的哲学,大都对于此种辩难之法,引为诟病,而严加排斥。所以真正思辨哲学所采用的辩证法,与此种有诡辩怀疑意味的辩证法,实有苗莠朱紫之别。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及黑格尔的辩证法,乃是有具体内容的理性方法,而非抽象外表的智巧辩驳;是推究事理之内在的矛盾思辨方法,而不是站在外面去寻疵抵隙的方法;是要积极地求客观真理的方法,而不是消极地怀疑辩难使人无所适从的方法。

    第二,辩证法乃是教训道德的方法。这个意义的辩证法乃单指苏格拉底的辩证法而言。苏格拉底是一个教训青年的道德的大师,而他的妙处乃在于采用辩证法以教训青年的道德。辩证法到了苏格拉底手里不但本质上有了盛大的发展,而且于技术上也得了异常平实而广大的妙用。据以专门研究苏格拉底所称的德国柏林大学迈尔教授说,苏氏的辩证法,目的在于领导人得到道德知识,唤醒人的道德意识,养成道德的人格。而当时的诡辩家目的乃在于使人成为善于修辞之演说家,庶几在法庭上辩论,在政治上竞争,处处可以占便宜;而苏氏则注重与人有亲切的谈话,反复的盘诘,不在于使人善辩,而在于使人回思反省,成为有道德修养的人。他须与被盘诘的青年有亲密的接触,随个人的见地、兴趣、性格、倾向,而加以开导启发。他每遇到一个青年,必很耐心地层层追问,使得对方将他自己的生活和思想的过去与现在,毫无隐蔽,全盘托出。然后苏氏方进而根据对方自己所说的话,揭穿其知识上的矛盾和态度上的虚伪与不诚。而苏氏自己本人自认为无知,自己毫无成见。不提出自己的道德信条,以强人从己,亦不持己之所知以与对方辩论,但虚心徐徐诘问对方,使其自己陷于前后矛盾,自己推翻或修正他自己的谬见。苏氏的辩证法的积极方面,即在于唤醒对方之自知。苏氏所谓自知,实即自知其无知之意。苏氏认为自知其无知,廓清成见,赤地新立,实为另作新人的初步,又为回复真我,过新道德生活的开始。苏氏的辩证法不是消极地使人丧然若失,不知所可,无所适从,乃欲使人自己去寻求德性之知而且昭示人此种德性之知是可用辩证法的启发而寻得到的。据说这种用辩证法以教训道德的方法,须有学问德貌威望之人,而兼以虚怀若谷、和蔼诚挚的态度,方可收感动人、启发人自悔前愆、改过迁善的效果。(按普通哲学史大都从理智方面认为苏氏的辩证法为诘问对方以达到道德概念之正确的界说的方法。至于注重体验与行为方面的意义,而确定苏氏的辩证法为教训道德的方法,则唯有黑格尔于其《哲学史》中略有提示,而迈尔教授于其巨著《苏格拉底》一书中,方有较详明之发挥。此段所述则根据迈尔原书,〔Heinrich Maier, Sokrates, pp.358——381〕论苏氏的辩证法一章。)

    其实,中国正宗哲学家中,最善于用辩证法以盘诘人,而且用得最平实的人,莫过于孟子。而孟子的辩证法,本质上毫无疑义的,即是教训道德的方法。最显著的,如在孟子见齐宣王一长篇对话里,最足以见出孟子用种种方法反复诘问,以教训齐宣王的道德,以唤醒齐宣王潜伏着的仁心,而促其推行仁政。与苏格拉底启发式的辩证法,根本上实并无二致。孟子首先从齐宣王过去生活中以羊易牛的轶事,加以诘问,促其反省。使齐宣王自己莫名其妙,自觉陷于矛盾道:“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牛,而易之以羊!”及他提醒了齐宣王这种不忍之心,就是可以王天下的仁心后,又进而指出以“兴甲兵,劳士民”的方法,而欲王天下,实无异于“缘木求鱼”。揭穿了齐宣王“所欲”与“所为”间的矛盾,亦即目的与手段间的矛盾,而促其体察反省,改弦更张。这就是孟子教训道德的最妙的、典型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骨子里虽仍包含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意思,但此法既基于对于对方生活性格的亲切体验,复加以教训道德的热忱,寻求真理的诚意,便与只求以口舌取胜的矛盾辩难根本不同,故孟子不承认他“好辩”。在我们看来,孟子与苏格拉底皆不能说是好辩,他们所用的辩证法与芝诺式的和诡辩家的辩证法均根本不同。他们不是“好辩”,他们乃是应用辩证法作明道显真,教训道德等不能自已的神圣工作。

    第三,辩证法是求形而上学知识的方法。这是特别指柏拉图所谓辩证法而言。辩证法到了柏拉图手里,两人辩难和盘诘对方的意义已经绝少,而发展成为正当的求先天的哲学知识的纯思方法了。兹试分为三层略加说明:(1)辩证法是求对立的统一或复多的统一之法。所谓统一体,即形而上之理,即我篇首所谓一元的本体。在《斐都士篇》中,柏拉图所谓辩证法权衡双方而得“统一观点”,已隐约提出辩证法之为由矛盾中求统一,由调解正反的对立中而求合的意思了。在《辩士篇》和《菲利布士篇》中复谓辩证法为“多中见一、一中见多之艺术”,或为“用一概念,统贯万殊,由万殊中而抽出统一概念之方法”。这很明白地说,辩证法是观认万殊归为一理,一理统贯万殊的方法了。就此法之多中见一言,可谓为格物(多)穷理(一);就此法之为一中见多言,可谓为以理观物。(2)在《筵话篇》中,则注重辩证法是由地上到天上、由自然到神圣、由相对到绝对的精神历程,换言之,亦即是由形而下的现象界到形而上的真如界的历程。这个历程,非一跃可几及,乃是经过许多修养和坚苦磨练的阶段,方可达到的。譬如,就达到纯真之美的历程言,就须经历下列种种阶段:“由自然的美到美的形体,由美的形体到美的行为,由美的行为到美的灵魂,由美的灵魂到美的绝对理念。”这个意义下的辩证法也可以说是由用求体,弃俗归真的纯思方法,或精神生活的历程。在这里辩证法已兼含有求美求真的爱的仰慕、精神生活与纯理的思考方法了。(3)在《共和国》一书中,柏拉图已不仅认辩证法为方法,而认之为很高深的一种学问,而为理想国中的哲王所必须研究的专门学问,他叫做辩证学。辩证学其实就是形而上学。他说:“辩证学用科学的假设为阶梯,为出发点,以达到第一原理、本性,而不求助于感官事物。辩证学为不仅依靠假设,而自求坚实基础的科学。此门科学可以打开灵魂之眼,使向上望。”又说:“辩证学用纯理智以发现绝对,以达到对于绝对善之认识”。柏拉图所谓辩证学,我们参考他晚年的著作,和许多柏拉图注家的解释,即是以理推理,以理释理,研究纯理念或纯范型间的有机关系,使成系统的形而上学。总结起来,我们可以说,柏拉图的辩证法比起芝诺式的辩难法和苏格拉底式的教训道德的方法,内容都最为丰富,最为深邃,但也最难理解,最难运用。为比较易于清晰了解起见,分开来说,我们可以说柏拉图的辩证法包含三层意思。第一,辩证法就是求形而上学知识所运用的方法:由可见的事物,加以反省,追求不可见之理。由对立的复多的事物,加以调解贯通,以求统一谐和的根本原则。第二,辩证法是指追求或爱慕形而上的绝对善或美的理念的精神历程而言,亦即指超世俗脱形骸的精神生活而言。第三,辩证法即是辩证学,亦即形而上学,乃指专门研究众理念间的逻辑的有机的关系或理念界之系统性的学问而言。

    还有一点须得说明的就是柏拉图求形而上学知识的辩证法与苏格拉底教训道德的辩证法并非根本反对,亦非各不相干,而前者乃是后者的必然的发展。盖苏氏的辩证法偏重于“破执”,破除矛盾,使人自知其无知。而柏氏的辩证法,则注重由破执进而“显真”,显示矛盾的统一,绝对的真如。苏氏辩证法究极仍在启发人心中本明之理,本善之性,以为道德修养作基础。今理与性皆属形而上者,是显然已启示求形而上学知识的辩证法的端倪了。至柏拉图的辩证法亦复包含有“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原始意义在内。不过芝诺与辩者用以矛攻盾的方法来与人辩难,驳倒对方,而柏拉图则用以矛攻盾的方法来破除有限事物之对立、片面思想之偏执罢了。因为破除矛盾,调解对立,仍是柏拉图辩证法的核心。盖现实界的矛盾,须从理想着眼以求调解,有限事物的矛盾,须从无限理则着眼以求调解,现象界的矛盾须从本体界着眼以求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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