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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中国哲学小史最新章节!

    冯友兰

    中国传统社会起源时代远在基督纪元以前,它继续存在,没有根本改变,直至上个世纪后半叶,才开始崩溃,这是由于通常所说的西方侵略东方,其实是现代社会侵略中世纪社会。现代社会的根本因素是工业化经济。使用机器,使前工业经济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前工业经济可以是农业经济,如中国经济,也可以是商业经济,如希腊经济、英国经济。旧经济必须让位于新经济,旧社会结构亦然。看到有人对于历史,甚至对于当代事件,多么极度地无知,这是惊人的。欧洲生活的社会结构已经改变了,并还在经历着改变,这些改变可以称之为工业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但同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在亚洲,西方人却倾向于称之为西方侵略东方。

    现代工业主义正在破坏传统的中国家族制度,又从而破坏传统的中国社会。人们离开自己的土地到工厂做工,其中在一起的人既非兄弟又非老表。以前他们依附于土地,但现在他们活动多了。以前他们与父兄一起集体耕种他们的土地,所以没有他们可以称作他们自己的产品。现在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收入,以工资形式在工厂领取。以前他们通常与父母,还可能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但现在他们独自生活,或与老婆孩子一起生活。在观念形态上,这在中国被名为“个人从家族解放出来”。

    由于社会结构的这种改变,很自然地,曾是传统社会的思想基础的孝道,必将遭到极端猛烈的攻击。这种攻击在中国已经确实发生了。这种攻击在民国初年达到高峰,民国建立于一九一二年,当时就实际废除了“忠君”的道德原则。如我们即将看出的,“忠”和“孝”,过去是平行的道德原则。孝,曾被视为一切道德的善的根本,现在则被一些批判家视为万恶之源。有一本道教通俗读物上说:“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民国初年有一位著作家套用这句话说“万恶孝为首”,虽然他还没有走得太远以至于说“百善淫为先”。

    近年来对于孝道和传统家族制度的攻击已经少多了。这个事实的意义,不是说它们失去的影响又大有恢复,而毋宁是说它们已经几乎完全丧失其在中国社会中的传统地位。用个中国的说法,它们都是死老虎,打死老虎不算英雄好汉。我记得很清楚,我年轻时,常听人辩论传统家族制度的利弊。但现在它不复成为辩论的问题。人们认识到,他们根本不可能保持它,即使他们想保持也不可能。

    对于传统家族制度的攻击,与其性质一致,一直是大有争议的。其结果,有些批判对它亦失于未能持平。举例来说,在许多批判中,主要的一个是说,在传统家族制度中,个人完全丧失其个性。他对家族的义务和责任如此之多,似乎他只是父母之子、祖先之孙,惟独不是他自己。

    要回答这个批判,则可以说,个人就其是社会一员而论,必须对社会承担某种责任。承担责任与丧失人格并不是一回事。更何况,成为问题的是:在中国传统社会内,个人对于家族和社会的责任负担,比现代工业社会内个人的责任负担,是不是真正大一些?

    工业制度下的社会是在比血缘关系宽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在这个制度下,个人对家族的责任少了,而对于社会全体的责任则多了。在现代工业社会,个人服从父母的义务少了,而服从政府的义务则多了。他很少义务资助其兄弟和族人;但受很大压力,以所得税和社区福利基金的形式付出,资助社会整体的需要。

    在现代工业化的社会,家庭不过是许多社会机构之一。但在传统的中国,家在广义上实际就是社会。在传统的中国,个人对其大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实际上就是个人对其现代意义的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再加上对其国家或社会的义务和责任。由于是这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的结合,所以个人对于其家的义务和责任就显得沉重了。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哲学涉及的范围内,重点在于个人。正是个人,或是父,或是子;或是夫,或是妻。正是由于或成为父,或成为子,或成为夫,或成为妻,个人才使自己加入社会为一员;也正是由于这种加入,人才使自己区別于禽兽。人事父事君,并不丧失人格。相反,只有在事父事君中,他的人格才有最充分的发展。

    另一点要注意的是,按照传统的社会理论,广义的家虽可无限扩大,但个人对家的责任并非没有固定极限。在极限之内,责任大小仍有差等。这都表现在所谓“丧服”上。按照这个制度,一个人的父母死了,必须穿丧服三年(实际是二十五个月),称为第一等的丧服。祖父母死了,他要穿丧服一年,称为第二等的丧服。在理论上,一个人的高祖的父母死了就不穿丧服,即使他们长寿见到玄孙的儿子。这说明,一个人作为一家之子的义务有个极限,它只包括他的父母,他的祖父母,他的曾祖父母,和他的髙祖父母。

    一个人的儿子死了,要穿丧服一年;孙子、曾孙、玄孙死了,穿丧服的期限越来越短。玄孙的儿子死了,他不穿任何丧服,即使他长寿及见其玄孙之子之死。这说明,他作为一家之父的责任有个极限,它只包括其子、孙、曾孙、玄孙。

    一个人的兄弟死了,他要穿丧服一年;他的堂兄弟死了,从兄弟死了,叔伯高祖的玄孙死了,他穿丧服的期限越来越短。这说明,他作为一家之兄弟的责任有个极限,它包括的不超过其高祖的后人。

    如此按照传统的社会理论,每个个人是个中心,从这个中心向四方辐射出关系:向上是他与其父及祖先的关系;向下是他与其子及后人的关系;向左向右是他与其兄弟及堂兄弟等等的关系。James Legger的《礼记》译本,有几张图表说明这一点。在这辐射圈内,有着轻重不等的亲情和责任。中心的人视圈外的人为“亲毕”,而以朋友关系为基础对待之。

    如此按照传统的社会理论,每个个人是一个社会圆的圆心,社会圆由各种社会关系构成。他是一个人,也被当作一个人来对待。不论中国传统社会及其家族制度功过如何,要说其中没有个人人格的地位则是完全错误的。

    我提出这些辩论,只是表明,虽然中国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根本不同,它也不像某些批判它的人可能设想的那样毫无道理。我说这些,决无意支持它作为今日中国的现行社会制度。为了生存于当今世界,其地位无愧于她的过去,中国必须工业化。一旦有了工业化,就没有传统家族制度和传统社会结构的地位了。但这不意味着我们不要对它们,及其观念基础,试作同情的理解。

    关于这些观念,我将试作简短说明。这些观念,皆如群经之所阐明者,亦如传统中国受过教育的人绝大多数之所接受者。

    孝的观念

    传统的中国社会,在其基础有个中心的哲学观念,就是孝的观念。中文“孝”字普通译作filial piety,中国传统文献中“孝”字具有非常广博的意义。在《孝经》(Classic of Filial Piety,此书名Ivan Chen译本作The Book of Filial piety)中说“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这个至德是孝,这个要道也是孝,孝被认为是“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在《礼记》中有一段说:

    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众之本教曰孝。……仁者,仁此者也;礼者,履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祭义》)

    这段话被认为是曾子所说,曾子是孔子的大弟子之一。《孝经》也是曾子与孔子的对话组成的,所以也被认为是曾子或其弟子所作。我们现在的目的不是为这些书辨伪。这里只说一点就够了,就是在公元前三世纪,孝为诸德之本的理论已经流行。《吕氏春秋》是这个世纪的杂家著作,其第十四卷《孝行》云:“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后世所有的社会哲学家和道德哲学家都同意这句话。甚至中国历史上以后各朝的皇帝,也常用《孝经》自豪地说:“我朝以孝治天下。”

    孝字的非常广博的含义如此,这是简单的英文词组filial piety难以显示的。对于不熟悉中文孝字的人,filial piety可能意指单纯地照料他的父母。但正如《礼记》所说:“烹熟膻香,尝而荐之,非孝也,养也。”这无疑是一个夸张的说法,但由以上引文我们可以看出,照料自己的父母确实仅只是孝字广博含义的很小一部分。

    如果认识到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家族制度之上,认识到孝是凝固家族的德性,再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哲学中发现如此极端强调孝道,也就不会大惊小怪了。

    传统的中国社会制度的背景

    一定要记住中国是大陆国家。对于古代中国人,土地就是世界。由于恰好中国人民知道自己在大陆国家,所以他们必须以农业谋生,然后以科学技术使其经济工业化。甚至今天中国人口中从事耕种的部分估计仍占百分之七十五至百分之八十。在农业国家,土地是财富的根本来源。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在人们心目中土地是永久和安全的象征。若不占有一些土地,就不算在社会立定脚跟。

    农人只有靠土地生活,土地是不动的。除非有特殊的才能,或是特别地幸运,就只有生活在父祖生活的地方,子孙也将在此继续生活。这就是说,广义的家,由于经济原因必须生活在一起。这样,传统的中国社会中人,一旦占有一些土地,就意味着永久生活于此地。对于他们,其土地不只是他们一生的自己的家,而且是其子子孙孙的家,于其子孙他们看到他们的生命和工作的延续。

    《礼记》中说,公元前六世纪晋国的卿赵武修成了他的住宅,晋国的官员前往参加庆贺新居的宴会。有一位官员说:“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当时赵武回答说:“武也得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礼记》评论这个故事说:“君子谓之善颂善祷。”(《檀弓下》)

    此颂此祷表现了靠土地生活的人的渴望,他们在其土地上修建房屋,希望永久住在那里。此颂此祷都讲得好,因为它们很合人情。它们并不假装只有喜而无忧。它们也不表示相信死后的生活。它们只表现了房屋土地所有者的愿望:无论是喜是忧,是死是活,他都能留在那里。这种感情是依附土地的感情,此颂此祷很好地表现了这种感情。

    靠土地生活的人在身体和感情两方面都依附于土地。他们的家族之树,真正是像树一样地深深扎根于土地之中,伸展枝条于四面八方。广义的家必须生活在一起,因为他们不能分开。既然他们必须生活在一起,就必须有某种道德原则,作为这个群体的一种不成文宪法,这种原则就是孝道。

    传统的中国家族制度

    孝是以家族制度为基础的社会的组织原则。这样的社会是农业经济的产物,农业经济又必然受地理限制。除了中国还有其他大陆国家和农业社会。但恰巧传统的中国社会,由于其悠久历史,才成为这类社会的最发达的形态。传统的中国家族制度无疑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组织得最好的制度之一。这个制度的复杂性可以从各种家族关系的不同名称看出来。因此,最早的中文字典《尔雅》,时代在基督纪元以前,其中有一百多个名词表示各种家族关系;绝大多数在英语中没有相当的词。某甲用英语说某乙是他uncle,对于中国人这是一句很模糊的话。某乙是某甲母亲的兄弟呢,还是他母亲的姐妹的丈夫呢?还是某乙是某甲父亲的兄弟呢?如果是的,又是兄还是弟呢?在中文中,这些关系每个都有一个名词表示。在某甲用中文说某乙是他的什么什么的时候,你能精确地知道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中文没有词只表示uncle。

    家族制度过去,是前工业的中国的社会制度。家过去是社会结构的基础。国过去是一个组织,可以称为“合众家”。在“美利坚合众国”中有不同的国,每国有其自己的宪法和传统,在这些国之上有“联邦政府”照管与所有各国都有关的事。传统的中国社会可以从政治上称为“亚细亚合众家”。在此联合体中有不同的家,每家有其自己的传统,在这些家中有一家照管与所有各家都有关的事。这就是当朝的皇家,皇家的首脑叫做“天子”。这一家是在其他各家之上吗?在一种意义上,是的;在另一种意义上,不是。这是很有趣的一点,我愿在后面讨论。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用所谓“五伦”(五种社会关系)组织起来的。它们是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朋友关系。每种关系有一个道德原则管着。如孟子所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滕文公》上)这些关系和管着它们的道德原则,都被认为是“天下之达道”(《中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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