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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论衡全译最新章节!

    【题解】

    东汉时流传着大量的“日禁之书”,书中规定不仅下葬、祭祀要回避凶日,甚至连日常生活中洗头、裁衣、写字等都不能触犯禁忌,并威胁说,如果办事“不合此历,转为凶恶”。王充揭露了这些谎言,讥讽和批判了办事要择吉日,避凶日的迷信禁忌。他指出,“百祀无鬼,死人无知”,“祭之无福,不祭无祸”。他主张办事应根据“人事之可否”,不应“问日之吉凶”。他表明写《讥日篇》的目的,是为了“明其是非,使信天时之人,将一疑而倍之”,对各种迷信禁忌“不从其讳”。

    【原文】

    70·1世俗既信岁时,而又信日。举事若病、死、灾、患,大则谓之犯触岁、月,小则谓之不避日禁。岁、月之传既用,日禁之书亦行。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辩论之士,亦不能定。是以世人举事,不考于心而合于日,不参于义而致于时。时日之书,众多非一,略举较著,明其是非,使信天时之人,将一疑而倍之。夫祸福随盛衰而至,代谢而然。举事曰凶,人畏凶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验。祸福自至,则述前之吉凶以相戒惧,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连年不悟也。

    【注释】

    岁时:指有关岁、月方面的禁忌。参见本书《。。时篇》、《难岁篇》。日禁:指当时流行的某日不宜做某事的禁忌。

    岁月之传:指有关岁月禁忌的记载。

    天时:指上述关于岁、月、日的禁忌。

    倍:通“背”。背弃,抛弃。

    盛衰:指“禄命”的好坏。王充认为,人的吉凶是由各自的“禄命”决定的。参见本书《命义篇》。

    【译文】

    社会习俗既迷信岁、月有禁忌,而且又迷信日子也有禁忌。办事情如果遇到病、死、灾、祸,严重的就认为是触犯了岁、月方面的禁忌,轻微的就认为是没有避开日禁造成的。有关岁、月禁忌的书已经流传开,有关日子禁忌的书也很流行。社会上的人,一心一意迷信这些禁忌;善于辩论的人士,也不能确定这些禁忌对不对。因此社会上的人办事情,不是通过内心思考来判断事情本身是否该办而只讲究符合吉日,不从事理上去检查事情应不应该做而只要求符合吉时。有关时日禁忌的书,多种多样不只一种,略微举几本较为突出的,来明辩它的是与非,使迷信天时禁忌的人,都将对它产生怀疑而抛弃它。一个人的福祸是由“禄命”的盛衰而决定的,祸福交替出现而自然如此。办事情时禁忌书上说凶,人们就害怕凶祸会有应验;说吉,人们就希望吉祥有应验。事后福祸自然而然出现,人们就议论事前禁忌书上所说的吉凶如何灵验,以此互相警告和恫吓作为今后遵守禁忌的教训。这就是为什么有关日子的禁忌世世代代不被怀疑,糊涂的人长期不觉悟的原因。

    【原文】

    70·2葬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刚柔,月之奇耦,日吉无害,刚柔相得,奇耦相应,乃为吉良。不合此历,转为凶恶。”夫葬,藏棺也;敛,藏尸也。初死藏尸于棺,少久藏棺于墓。墓于棺何别?敛与葬何异?敛于棺不避凶,葬于墓独求吉。如以墓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五行之性,木、土钧也。

    【注释】

    葬历:卜葬之书,即选择下葬日子的历书。《唐书·吕才传》:“后代葬说,出于巫史。一物有失,便谓灾及死生,多为妨禁,以售其术,附妄凭妖。至其书乃有百二十家。”可见唐以前葬书之多。

    九空、地臽(xiàn现):都是葬历上规定的忌日名称。

    日之刚柔:参见68·2注(11)。

    耦:通“偶”。月之奇(jī机)耦:古代称单月为奇月,双月为偶月。人在奇月死,应选在偶月下葬,反之亦然,奇偶要配和好。

    敛:通“殓”。给死人穿上衣服装尸入棺。《礼记·丧大记》:“衣尸曰敛。”

    【译文】

    葬历上说:“下葬要避开九空、地臽以及日子的刚柔,月份的奇偶。日子吉利没有妨害,刚日柔日配合得当,单双月相适应,这才是下葬的吉利日子。不符合这种日子,就会转变为凶恶的日子。”下葬,是埋棺材;装殓,是装尸入棺。人刚死要将尸体装在棺材中,不久要将棺材埋到坟墓里。坟墓和棺材有什么区别呢?装殓同下葬有什么不同呢?装殓尸体于棺材中不避开凶日,唯独下葬于坟墓中要选择吉日。如果以墓为重要,墓,就是土;棺,就是木。从五行的本性来看,木和土是一样的。

    【原文】

    70·3治木以赢尸,穿土以埋棺,治与穿同事,尸与棺一实也。如以穿土贼地之体,凿沟耕园,亦宜择日。世人能异其事,吾将听其禁;不能异其事,吾不从其讳。日之不害,又求日之刚柔,刚柔既合,又索月之奇耦。夫日之刚柔,月之奇耦,合于葬历,验之于吉,无不相得。何以明之?春秋之时,天子、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数,案其葬日,未必合于历。

    【注释】

    治木:指把木料制成棺材。赢(yíng萤):裹,装。

    尸与棺一实:《白虎通义·崩薨》:“尸之为言陈也,失气亡神,形体独陈。棺之为言完,所以藏尸令完全也。”

    吉:据文意,疑当为“古”,形近而误。

    不:此处作语气词。相得:相合。汉时人常语。

    春秋之时:指公元前770年~前476年。

    《日知录》四:“春秋葬皆用柔日。”

    【译文】

    制棺材用来装尸体,破土用以埋棺材,制棺与破土同样都是事情,尸体和棺材同是一回事。如果认为破土损害了地之体,那么挖沟耕园,也应当选择日子。世人能说明装尸入棺和埋棺入墓的区别,挖土和开沟的区别,我将相信这些禁忌;不能说明这些区别,我将不相信这些忌讳。日子吉利不凶,又要求日子的刚柔相配,刚柔已经配合了,又要求月份的单双。下葬讲究日子的刚柔相配,月份的单双相应,虽然符合于葬历的规定,但是用古代的事实来验证,却与葬历不相符合。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春秋时期,天子、诸侯、卿、大夫死了的要以千百数来计算,考察他们下葬的日子,不一定都符合葬历上的规定。

    【原文】

    70·4又曰:“雨不克葬,庚寅日中乃葬。”假令鲁小君以刚日死,至葬日己丑,刚柔等矣,刚柔合,善日也。不克葬者,避雨也。如善日,不当以雨之故,废而不用也。何则?雨不便事耳。不用刚柔,重凶不吉,欲便事而犯凶,非鲁人之意,臣子重慎之义也。今废刚柔,待庚寅日中,以旸为吉也。

    【注释】

    引文参见《春秋·宣公八年》。但在此之前并未见引用过《春秋》之文,也没有提到过鲁小君下葬之事,疑本篇此处有脱误。引文指的是鲁宣公的母亲嬴氏下葬的事情。嬴氏死于六月戊子(刚日),原定于十月己丑(柔日)下葬,因下雨未葬成,就改在庚寅(刚日)中午下葬。鲁小君:即嬴氏,鲁文公的夫人。春秋时称君王的夫人为小君。

    旸(yáng羊):太阳出来,晴天。

    【译文】

    又说:“下雨不能下葬,在庚寅日的中午才下葬。”假如鲁小君在刚日死,到下葬的日子是己丑,那么刚柔日相合。刚柔相合,就是好日子。没有葬成,是为了避雨。如果是好日子,就不该由于下雨的缘故而废弃不用。为什么呢?下雨只是对下葬有些不方便罢了,不在刚柔相合的吉日下葬,会遭到大凶而不吉利,为了下葬方便而故意触犯凶日,这既不符合鲁国人的本心,也不符合臣子对葬礼应该重视和谨慎的道理。现在废弃刚柔相合的吉日不用,等待庚寅日的中午下葬,这是把晴天当作吉日了。

    【原文】

    70·5《礼》:“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卿、大夫、士三月。”假令天子正月崩,七月葬;二月崩,八月葬。诸侯、卿、大夫、士皆然。如验之葬历,则天子、诸侯葬月常奇常耦也。衰世好信禁,不肖君好求福。春秋之时,可谓衰矣,隐、哀之间,不肖甚矣。然而葬埋之日,不见所讳,无忌之故也。周文之世,法废备具,孔子意密,《春秋》义纤,如废吉得凶,妄举触祸,宜有微文小义,贬讥之辞。今不见其义,无葬历法也。

    【注释】

    《礼》:指《礼记》。参见6·4注(14)。

    七月:指死后七个月(包括死的那个月份在内)才下葬。

    引文参见《礼记·王制》。

    隐、哀:鲁隐公、鲁哀公。

    微文:隐晦的文字,指含蓄的批评。义:通“议”。小义:轻视的议论。

    【译文】

    《礼记》上说:“天子死后七个月下葬,诸侯死后五个月下葬,卿、大夫、士死后三个月下葬。”假如天子正月死,七月下葬;二月死,八月下葬。诸侯、卿、大夫、士死后也都按《礼记》的规定办理。如果用葬历来检验,那么天子、诸侯下葬的月份和死的月份对照,总是奇月对上奇月,偶月对上偶月。没落的时代喜好迷信禁忌,不贤能的君王喜好祈求福佑。春秋时期,可以说是很衰落了,从鲁隐公到鲁哀公这段时期,不贤能的君王多极了。然而埋葬的日子,不见有什么忌讳,是因为那时没有禁忌的缘故。周文王的时代,各种制度都具备了,孔子制定的礼仪极其周密,《春秋》上的道理很细致,如果鲁国人由于废弃吉日不用而遇到凶祸,胡乱做事而遭灾祸,那么《春秋》上应当有含蓄的批评和轻视的议论以及指责讥讽的言辞。现在从《春秋》上看不到这方面的内容,可见当时是没有葬历上的那套规定的。

    【原文】

    70·6祭祀之历,亦有吉凶。假令血忌、月杀之日固凶,以杀牲设祭,必有患祸。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若非死人之精,人未尝见鬼之饮食也。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见生人有饮食,死为鬼,当能复饮食,感物思亲,故祭祀也。及他神百鬼之祠,虽非死人,其事之礼,亦与死人同。盖以不见其形,但以生人之礼准况之也。

    【注释】

    血忌、月杀:两个忌日名称。逢血忌、月杀日忌讳见血,不宜杀牲。尤忌针灸。《黄帝元辰经》:“血忌,阴阳精气之辰,天上中节之位,亦名天之贼曹,尤忌针灸。”死人之精:王充反对鬼是“死人之精”的说法,这里可能是叙述信鬼人的看法。

    【译文】

    有关祭祀的历书,也有吉凶日的规定。假如血忌、月杀的日子确实凶,那么在这两个忌日杀牲畜来给鬼神上供品,一定会有灾祸。祭,就是供东西给鬼吃;鬼,就是死人的精气变的。如果不是死人的精气变的,人们就不会用食品上供,因为人们从来没有见过鬼吃的东西。这是把供养活人的做法类推到供奉死人上,把侍奉人的做法类推到侍奉鬼上,看到活人要吃东西,人死了变鬼,应当仍就能吃东西,触及到与死人有关的东西就会引起对死去的亲人的思念,所以就祭祀鬼。至于对其他各种鬼神的祭祀,虽然它们不是死人变的,祭祀它们的礼节也与祭祀死人相同。这大概是由于看不见鬼神的形体,因此只能以对待活人的礼节进行类比用来对待鬼神。

    【原文】

    70·7生人饮食无日,鬼神何故有日?如鬼神审有知,与人无异,则祭不宜择日。如无知也,不能饮食,虽择日避忌,其何补益?实者,百祀无鬼,死人无知。百祀报功,示不忘德;死如事生,示不背亡。祭之无福,不祭无祸。祭与不祭,尚无祸福,况日之吉凶,何能损益?

    【注释】

    无日:不选择日子,没有禁日。

    “死”字前疑有“事”字。

    【译文】

    活人吃东西没有禁忌的日子,鬼神吃东西为什么有禁忌的日子呢?如果鬼神果真有知,和人没有什么不同,那么祭祀鬼神就不应当选择日子。如果鬼神无知,不能吃东西,即使选择日子进行避忌,那又有什么好处呢?实际上,各种各样的祭祀并没有什么鬼,死人也无知。各种各样的祭祀是为了报功,表示不忘记先人的恩德;对待死者和侍奉活人一样,是表示不背弃死去的人。祭鬼不会得福,不祭也没有灾祸。祭与不祭,尚且没有什么祸福,何况日子的所谓吉凶,怎么能带给人福祸呢?

    【原文】

    70·8如以杀牲见血,避血忌、月杀,则生人食六畜,亦宜辟之。海内屠肆,六畜死者,日数千头,不择吉凶,早死者,未必屠工也。天下死罪,各月断囚亦数千人,其刑于市,不择吉日,受祸者,未必狱吏也。肉尽杀牲,狱具断囚。囚断牲杀,创血之实,何以异于祭祀之牲?独为祭祀设历,不为屠工、狱吏立见,世俗用意不实类也。祭非其鬼,又信非其讳,持二非往求一福,不能得也。

    【注释】

    辟:通“避”。

    屠肆:屠宰铺。

    各:疑当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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