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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乡村与城镇

    只要携带孩子旅行安全,他们就带著他远达北方森林。带著才七个月大的孩子,这段旅程确实是够长够麻烦的。从伊利诺州橡树园那个郊区小镇,他们乘火车到芝加哥,再坐马车到密西根湖的码头,乘上曼尼托轮船,抵达屈浮西小海湾山泉码头,再坐弯弯曲曲的小轨道火车,到达派托斯基火车站,还坐了一小段支线的火车才到达熊湖,最后坐舢板到湖前的一块地,这块地产是艾德.海明威医生去年夏天从亨利.培根那儿买过来的。他们计画动手造一间避暑农舍,已经事先准备好了。

    时间是上个世纪的末年。九月初的气候已相当冷,淡蓝湖面对岸的白杨也已开始转变成金色。亨利.培根四四方方的白色农舍隐藏在湖岸的那边,在牧场、果园、牛棚、仓库和鸡埘之中。在他家农地与砂石路之间的那一片森林中,有奥塔瓦印第安人居住的小屋,那条砂石路通往隔山的派拉斯基。有些妇女在漂洗或编织油草篮子,好卖给来这里避暑的人。这里住的人最具攻击性的是一个名叫尼克波顿的人,他算半个伐木工人。他为木材商工作,把圆木头滚到湖对岸的锯木厂去。当风顺著这边的方向吹来时,远处锯木的尖锐声,清楚的传到亨利.培根的农场上。海明威家的农舍所需用的木材,已在新近清理出的那片空地上堆积起来。葛瑞丝.海明威为她的婴儿拍了几张快照,这时婴儿由父亲抱著,坐在沙岸上的一截榉木上狠狠哭号著。而后是该回伊利诺州的时候了──去准备过冬的工作。

    孩子的父亲叫克拉伦斯.艾德门兹.海明威,通常大家最熟悉的是艾德这个名字。艾德毕业于奥柏林大学,在芝加哥的鲁雪医学院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一八九五年有欧洲之行,颇为顺意,随后即定居下来,以行医为业,专长是一般内科。他是安森.海明威的长子。安森.海明威乃是内战时期的老兵,挺直的背,蓄有灰胡髭,他一直在芝加哥经营兴隆的房地产生意。安森和他的妻子雅蒂蕾德在橡树园选定了一幢很大的白屋,在那儿养育他们的孩子。艾德.海明威二十八岁的时候,身高六尺,臂力惊人,方肩桶胸。他蓄著黑胡髭,以增加他外表的成熟感。他的罗马鼻子带点鹰钩,棕色眼睛显然具有先见之明的目力。他是个狂热的硬币收集家与集邮家,也是坡塔瓦图密印第安人箭头收集家,那些箭头都是他孩提时代收集的。他也是业馀的标本家,会剥制小动物和鸟类,同时也收集蛇类,他把这些蛇类放在密封的玻璃罐子里,用酒精保存起来。除了收集以外,他主要的消遣是钓鱼、打猎与烹饪。他最能领略各种鱼类和猎物的滋味。当他从奥柏林大学毕业时,与同学到北卡罗莱纳的大烟山去旅行,他的同伴因他做的野果子糕饼而大为惊讶,这糕饼以从树上的野蜂窝取下的蜂蜜作糖料,在营火上翻焙,使得连营火附近的松鼠都急著想吃。他把糕饼材料卷在一个空啤酒瓶上,用一根剥去皮的圆木头,翻来复去的烤成脆脆的硬皮。

    他与葛瑞丝.豪尔初次相遇是在橡树园高中时代。她的女低音很美,她的母亲与老师们都鼓励她从事正统歌剧事业。她高中毕业后,有五年的时间从事音乐教学、语言与声音训练的工作,虽然她有眼疾的缺陷。这是由于她七岁时害过一次猩红热,使她几乎完全失明了几个月。后来她的眼睛依旧对强光非常敏感,因此必须忍受头部的神经痛。除了这些问题,她起码看起来像个有潜力的歌剧明星。在她母亲去世的时候,她才刚过二十三岁,她是一个具有天后朱诺般气质的女孩,脸部轮廓突出,青瓷色的眼睛,淡棕色的头发,具有高贵的英国人风采。那个冬天,她住在纽约的艺术学苑,使她那个春天有机会在麦迪逊花园广场初次登台表现她的专长。但是,她的眼睛受不了台上灯光的照射,于是跟父亲在那个夏天出国,回来后,一八九六年十月一日与年轻的海明威医生结婚。

    婚后,他们搬到葛瑞丝已成鳏夫的父亲欧奈斯特.豪尔家去住,地址是北橡树园街四三九号,与安森、雅蒂蕾德住对街。海明威医生恢复行医,葛瑞丝教音乐,家务则交给一位名叫苏菲.史黛赛尔的德国女孩,她管家非常勤谨。金钱上是没有问题的。豪尔先生在芝加哥有刀剑的批发生意。他是个温和而有气度的人,宗教信仰虔诚,每逢星期日都在圣公会教堂做礼拜,跪在大庭的织花地毯上进行晚祷,在晚餐的桌上又轻声祈福。像安森一样,他也是内战时期的老兵,跟爱渥华第一自愿军骑兵队的楚甫队长当过伍长。至今他的一只大腿上还有一颗未取出的米尼式枪弹,他从不允许有人在面前提及战争的事。他唯一的坏习惯便是抽烟,他抽烟是在晚饭后躲在一间小书房关起门来享受,而且常常跟他的连襟兄弟泰利.韩柯克一起抽,泰利四十八岁,是密勒.豪尔父子公司的一位外务员,这家公司专门制造钢床与铁床等寝具。他常到这家来,嘴上斜刁著一管烟斗,是个快乐的大孩子,常歪戴著一顶苏格兰小帽,斜在一只眼睛上。

    欧奈斯特.豪尔是海明威的外祖父,海明威是他的第一个外孙。这个外孙于一八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八时,出生于这家朝南的前方卧室里。他生下来时体重即达九磅半,高二十三英寸,发黑且浓,虽然后来转变成黄发;他的眼睛呈深蓝色,后来变成了棕色,脸为赤褐色,两颊均有酒窝,出生时他的声音就极具男性感。他的姐姐玛赛琳于一八九八年元月,残多之时出生,而这孩子却出生在这艳阳高照蓝天的盛夏。他的母亲这样写道:“知更鸟唱著它们最甜美的歌,欢迎这小陌生人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他们一直等到前往熊湖旅行才为他受洗,就在十月一日午前不久,这天是葛瑞丝结婚的三周年纪念日,孩子便在第一公理教会教堂,以欧奈斯特.密勒.海明威之名受洗。取名均沿袭母系家族──欧奈斯特乃其外祖父之名,而密勒乃是那位寝具制造商外叔祖之名。受洗仪式完毕后,葛瑞丝虔诚的写道,这孩子已“托付给主,以此受洗之名忝为上帝的一只小羔羊”。

    第一个冬天,孩子平静、健康,喂养得法,跟母亲同睡,她解释说,这孩子不论夜里什么时候起来都要吃东西。他的第一个玩具是个橡皮的印第安娃娃,是女管家苏菲.史黛赛尔送的,而他的第二个玩具是个白橡皮的爱斯基摩人,是他父亲送的。元月里他就长了第一颗牙齿。春天,葛瑞丝以其幻想的情趣,让小海明威与他姐姐玛赛琳衣著装扮一样。在他九个月时,为他拍了一张照片,穿著粉红色的方格花布衣,戴著一顶饰有花朵的宽边帽。

    他的童年可以说从一九〇〇年夏天就开始了,这时他们的家第一次搬进熊湖的农舍。新油漆与木材的味道闻起来令人愉快。葛瑞丝希望把农舍命名为“温德米尔”,此名乃沿用她英国故居温德米尔湖之名,该湖在英国颇有名气。后因嫌原名太长而改为“温敦密”。农舍面对西南,青山绿水环抱,配上彩画般的落日。起居室是白松木板墙,后壁有一个大型的砖造壁炉,左右两边的墙都有老虎窗。共有两间小卧室,一间狭长的餐室和一间厨房,厨房里有一个烧木材的铁灶和一个取水颇为方便的帮浦。灯光来自油灯。在长年青翠的坡地那边的树林中,有一间小小的柴房。湖像个洗澡盆。山脚下的沙滩细沙洁净如洗,那是因为号称土豆峰上的密茂树木高高耸立摒挡,使北风吹不下来。

    这是个适于培养勇敢性情的理想环境。孩子在这里吃、睡、游玩,可以尽量吸取山林之气。七月十三日,即他的第一个生日前不久,他在培根农场的仓库破土舞会上第一次单独走路。去了皮的苹果他吃得津津有味,而且发现鱼是他最喜爱的东西。他把鱼(英文fish)念成hish,并且把这个字当作所有肉类的通称。他的父亲买回来一条漂亮的小船,两只前桨都漆上“温敦密的玛赛琳”一行字。整个夏天小欧奈斯特和他的姐姐玛赛琳就在那条小船上,像小青蛙一般爬进爬出。他们赤裸著身子在潮湿的沙上嬉戏,把家里的洗澡盆当作小舟来玩。他是个非常快活的孩子,跳、扭、叫、笑,像狮子般大吼,把棍子当马骑。他穿一袭牧草色的短罩衫,用棍子赶著培根家的羊,嘴里叫著“嘿,嘿。”按他母亲说,他那结实的小身躯一身都是劲。他的手也比他姐姐玛赛琳的较长较大。当他的愿望受挫时,他懂得暴怒、踢闹、跳叫。然而,在他嬉戏的时候,他常会说些粗话,但不发脾气。把他放在床上时,他从不抗拒,只是把枕头拉到头上来,盖住脸遮掩灯光。当他准备要祷告时,他会跪在他母亲膝前。但是,祷告词说了一两句他便跳起来,大叫“阿门”,说是祷告完了。

    图画书总是使他著迷,他特别喜爱那套大型厚纸板月刊《自然界的鸟类》。他也喜欢动物漫画,只要被他认出来了,便会高兴得大笑。不管什么样的故事他都喜欢听,而他最喜欢的故事还是那匹号称“王子”的黑马,在橡树园拖著他父亲那辆二轮马车的一些趣事。据海明威医生说,王子的脖子很短,脚却很长,因此,他必须跪下来吃草。当他听不清父亲说那个跪字时,便干脆跪下来,在地上大笑,学“王子”吃草的习惯。那年九月离开农舍回到城里,他又喜欢听猫头鹰的故事了,那是因为在过街时,他看见树上有只猫头鹰。他说他有一只脚趾头上的瘀血像“猫头鹰的眼睛”。

    对他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比命名这件事更有趣的了。他最早把他自己的名字叫成“纳尼”把欧奈斯特.豪尔叫成“阿爸熊”,把他的祖母雅蒂蕾德叫成“阿妈熊”,而把他当时的护士叫成“李丽熊”,又把他的木马叫做“王子”,把剪贴在一起的两匹马叫做“查理”。元月里,他种了牛痘,皮肤上划破的地方他称之为“玫瑰花”而把他母亲称为“甜甜”。二月,从《自然界的鸟类》那卷书里,他能正确地辨别七十三种鸟类,这件事使他母亲异常惊讶。在别的方面也表现了他在语文词汇的性向特征。他所讲的双关语笑话,最早的一个词汇是有关蒲公英的,他把蒲公英叫做“低能儿狮子”(因蒲公英(dandelions)与低能儿狮(dandy lions)在英文读音上相同)或“低等平等”(亦采低等平等(dandy hosses)谐音类比法)。

    他学会了接吻的艺术,在接吻时发出大而真的响声。他的母亲写道:“如果你不适于被他吻,或当他不高兴的时候你要吻他,他会打你耳光。”他很早就不用尿布,也不尿床,就减少家务来说,这是他最令人激赏的成就。他于一九〇一年守护日讲出了第一句完整的话:“我不懂水牛毕尔【注:水牛毕尔(Buffalo Bill)为柯迪(William Frederick,1846-1917)的绰号,其人为美国名马戏团之经理,当时颇负盛名。】。”带他去看过毕尔的西部野兽马戏团后,他立即成了一个牛仔,而且跨骑在驯马“王子”的身上照了一张相。四月,带他去看栾铃兄弟马戏团,回家后他表演给他祖父看大象是怎样走路的,并且集中精神地模仿特技师表演翻筋斗。他有一部外形与马戏团里所用的相同的车子,是装有四个红轮子,三呎长两呎宽的木箱,大概是这时五金店为宣传贝利兄弟牌油漆与建材涂料而送来的广告箱。

    他的母亲叙述他两岁的时候,说他“像个五岁的孩子,圆圆胖胖的,非常强健。一绺一绺的头发都是黄的,发梢卷起来,满头都是一样,脸色呈健美的棕色,眼睛是浅棕色的,眉毛深黑,嘴巴与酒窝都很完美。”当她称他为荷兰娃娃时,他跺著脚说:“我不是一个荷兰娃娃,我是水牛毕尔。砰,砰,我向甜甜开枪。”家里其他几个人的绰号是潘趣酒、花栗鼠和宝贝。他常以走了调的声音唱他所喜欢的歌,诸如〈三只瞎老鼠〉与〈我去动物博览会〉。熊湖后来改名瓦龙湖,于是,葛瑞丝作了一首华尔滋曲〈美丽的瓦龙湖〉。小欧奈斯特把这首曲子配合动物博览会的歌词来唱。他不唱〈月光下的老狒狒〉,而唱〈啊,瓦龙湖,亮著一个爸爸月亮〉。像这样卓越的窜改歌词使他的父母极为惊讶。

    “当问起他怕什么的时候,”葛瑞丝写道,“他便以极大的气势大叫‘我什么也不怕’。”他的气势是在模拟男子汉。他以肩荷旧式步枪的姿态迈著步伐。他能够背诵田纳森的〈轻炮上膛〉一诗中的几节,并且立刻变成士兵,收集许多木柴片,他称之为粗口径短枪、来福枪、机枪以及手枪。他的父母对他的勇气与耐力印象最深。他喜欢朗法罗的〈印第安英雄海亚瓦沙〉一诗那最为感人的几节,把他的姐姐玛赛琳当作达柯达斯地方造箭老人的黑眼珠女儿。

    在橡树园葛瑞丝的缝纫室里可以看出他对缝制东西等家事感兴趣。她这样写道:“他喜欢缝制东西,他常想为他爸爸缝件穿的衣物。他喜欢缝补爸爸的裤子,有一条裤子是妈妈给他补著玩的。”他心地也颇为温柔,“一只苍蝇死了,他会哭得很厉害,因为他曾用糖和水想把它养活。”他喜欢各种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他会对他的玩具讲话,而且把它们拟人化。他很渴望有个小弟弟,但是,当一九〇二年四月他的妹妹尤苏拉生下来时,他的眼睛充满了泪水说:“我想,也许耶稣明天会送个小弟弟给我。”

    回到熊湖那边过他的第三个生日时,他第一次跟他父亲去钓鱼。“他钓到一条最大的,”葛瑞丝写道,“他知道什么时候是鱼在咬食钓饵,而且能独自把鱼提上来……他是个自然科学家,他喜欢自然界各方面的东西,诸如甲虫、石头、贝壳、鸟类、动物、昆虫以及花卉。”又过了一年,他对自然界发生同样的热情。四岁生日的那天,他跟他的父亲整天在作钓鱼旅行。这天雨下得很大,但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扫兴,还把所看到的说个不停,他对湖与森林都有非常新奇之感,看到花栗鼠与松鼠都异常兴奋,并且热望帮著划小船,划回返抵温敦密起程处的漫长路程。

    一九〇三年那个夏天,他最好的朋友是一个十一岁的蓝眼灰发的男孩,名叫威斯理.迪尔华斯。他来自查尔佛瓦格斯湖的贺顿湾,距离海明威家住的农舍西边矮山约两里之遥。他的父亲吉姆在市政学校对面开了家铁匠铺。他的母亲丽兹,海明威家的小孩称她为贝丝姑妈,在可以眺望熊湖的小山上经营一家叫松林丘的鸡肉餐馆。贺顿湾只聚集几户人家,有杂货店、邮局和美以美教堂。然而,在小欧奈斯特童年的心目中,只有温敦密或瓦龙湖二名他听得最为顺耳、最为熟悉。湖湾碧蓝,从密西根湖吹来的微风,常在湖的周边掀起一圈白浪花;大桨船在波恩市与查尔佛瓦格斯之间往来频繁;山边的荫凉、沙泥的气味、太阳晒暖的松针和丽兹的炸鸡闻起来都令人非常愉快。

    那年秋天小欧奈斯特进入了安妮.何玮小姐的炉边幼稚园;同时,他也加入了他父亲组织的亚格西兹俱乐部,该俱乐部是以研究自然为主旨的一个本地读书活动中心。整个春天的每个星期六早晨,他都跟比他大的孩子迈开大步,在塞丘森林收集标本,又沿著平原河两岸丛林去辨认鸟类。在他第五个生日时,外祖父欧奈斯特.豪尔买给他一具显微镜。他的母亲这样写道:“这时他喜欢看岩石与昆虫的标本,一看便是一个小时以上。”六个月后,她为她儿子表现的成绩作了以下的概要说明:

    ???

    欧奈斯特.密勒五岁半就是一个小大人了──他不再懒惰──完全自己穿衣裤,并且能帮他父亲不少的忙。他像他爸爸一样穿吊带裤。他常以做为亚格西兹俱乐部会员为荣。他数数目能数到一百,所听得的单字能正确拼出来。他唱歌时,歌词虽然未能完全正确,却不断进步。他喜欢假造兵营、大炮台和碉堡;喜欢收集日俄战争的卡通纸画;喜欢听美国伟大人物的故事──而且他能将美国历史上所有伟人的故事绘影绘声的描述给别人听。

    ???

    过了五岁以后他开始能接纳他那两岁大的妹妹尤苏拉了,他称她为马车夫人,这称呼是在他听到母亲说她即将又生一个孩子时而起的绰号。“我的小男孩是那么样的高兴,”她写道,“有一天早上,他跑到我的床上……我告诉他一个快乐的秘密,说上帝就要带给我们家另一个婴儿了。”他但愿有个弟弟。但是,当孩子于一九〇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生下来的时候,又是一个女孩。他们按葛瑞丝的一位表亲之名而命名叫麦黛伦,而她的绰号就称为马车夫人。当她还不满一个月的时候,她喜欢吃一种叫桑尼.吉姆牌子的麦片奶汁,这是一种早餐代奶品,于是,大家又开始称她为桑尼.吉姆。

    这年的冬天,外祖父欧奈斯特.豪尔跟他的儿子在加里福尼亚过多。第二年春天回来时,害了白莱特氏疾病(最危险的肾脏炎)。虽然尽量隔绝孩子不准进入他的病房,有一天小欧奈斯特还是跑进去告诉外祖父说,他用一只手制止了在奔跑的马。他的外祖父高兴极了。“亲爱的笨瓜,你等著瞧好了,”外祖父对他的女儿说,“这孩子终有一天会出名的。如果他的想像力使用得当,他便是名人,但是,如果他起步错了,且全力以赴,最后他是会走进监牢的。”然而,他的外祖父欧奈斯特.豪尔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听过他的外孙说谎话了。他卒于一九〇五年五月十日,旋即于十二日举行家祭后下葬。

    密西根的漫漫长夏够小欧奈斯特去消磨的了。他的父亲买了第二条小船,命名为“温敦密之尤苏拉”加入他们家的小船舰队,并且以一瓶水行受洗礼。由于税务的关系,湖对岸有一块四千亩的农庄要出售。海明威医生把它买下来了,改名长田农场。海明威医生种下数百株果树和硬木质的树木,小欧奈斯特便在这块新置产的园地上愉快地跑来跑去,穿著印第安人的服装,脚上绑著饰边的缠腿布条。这是他在密西根度过的第六年,也是他号称荷兰男孩的那种荷兰式美发在这里理发的最后一个夏天。这年秋天,他进小学一年级念书,从此他就不能再留长发了。

    然而,所有这些改变对他以后的生活好像并无影响。葛瑞丝.海明威决定卖掉她父亲的维多利亚式的房屋,这幢房子是他们过去住了九年的家,她所有的四个孩子都在这幢房子中出生。她很希望拥有一幢较宽广的房子和较现代化的家具,也梦想有间高尚的房间,她在那儿可以弹琴和歌唱,好让她在生儿育女后还可以恢复她的音乐教学事业。十月里,卖房子的现金收齐,全家搬往橡树园公共图书馆隔邻的一幢租来的房子。很久以后,海明威写道:“我记得,从我外祖父死后,我们搬离那幢旧居的房舍……许多无法搬走的东西,我们便在后院把它们烧掉。我还记得从阁楼拿下来的那些瓶子、罐子也抛入了火中,那些东西爆起来腾起酒精的火焰。我还记得后院有些蛇被烧死在烈火中。”

    这个新搬来的家宅位于爱渥华街与肯尼华斯北街六〇〇号交叉的一个地段。这是葛瑞丝计画中所需要的房子──三层楼房的灰泥建筑,八个卧室,一间音乐室和她的医生丈夫所需要的一间诊疗室。空间是需要的。他们的家人,除了海明威家自己大大小小有六口之外,还有两个仆人,另外还要留间房给泰利.韩柯克叔叔,因为只要他们在城里,他便跟他们一起住。一九〇六年四月,他们全部搬入这个宅邸,并举行拜祭祖宗仪式。祖父安森与祖母雅蒂蕾德都来参加拜祭祖宗仪式。海明威医生带来一只家传的锡盒子,用水泥封入火炉前的灶坛地下,一位泥水匠把宅修筑完美后,再由一位建筑师在上面刻上日期,一位公理教会牧师为他们进行祷告,而葛瑞丝则领著他们唱〈家庆平安〉赞美诗。

    在密西根的那个暑假比往常要短得多。在这段时间允许欧奈斯特邀请邻居一位叫赫洛德.桑森的男孩来做他的玩伴。这两个孩子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湖对岸的长田农场玩耍。那边铺有一条有枕木的轨道,给联畜驭者(驾几匹马共拖一车)用来拖运木材,木材是放置在一辆没有篷盖的篷车上。欧奈斯特与桑森便在缓慢移动的分节篷车后面的一节上,搭便车到贺顿湾去。威斯理.迪尔华斯便带他们到贺顿小港去钓鱼,这里位于查尔佛格斯去的路上、福斯小店之西。他们在松林丘农舍吃炸小鸡、炸鳟鱼,又在温敦密的沙滩上生起营火烤香菇。一晃眼,夏天就过去了,事实上他们根本就没有注意日期这回事。八月中旬,带著大包小包的行李,海明威家人回到了他们橡树园的新房子。欧奈斯特.海明威一切都坦然适应,大步向前迈进。他两岁时就欣然夸下海口,说他什么也不怕。七岁的他仍是那个气度。

    二、艺术与科学

    在肯尼华斯街的新宅中,艺术与科学在互争优势。葛瑞丝的艺术中心便是她的音乐室──三十呎见方、十五呎高,还有个阳台。这一间相当高雅的幽静僻室,经过两道橡木门,突出于起居室的北面。葛瑞丝费了很多心思,将这个房间布置得达到音响的完美效果。

    她最骄傲的财富就是她那架光亮的新史坦威钢琴。钢琴旁有一块铺著地毯的台子,是给她的学生练习独唱用的。在餐室她还放置了一架直立型小钢琴,是给幼小的孩子练习用的。当海明威医生有空要玩他那常常有点走调的乐号时,他习惯躲到地下室去吹奏。

    科学的研究在这座房子的另一端,那儿有海明威医生的诊疗室和候诊室。病人坐在家庭图书室里等候,那里有金色橡木书架,书架上有成套的精装本古典书籍。室内也有他收集的鸟类和动物,都是装填好的标本,一只吃蛀虫的松鼠,玻璃的眼珠子雪亮,一对花栗鼠、一只猫头鹰和一只浣熊──这只浣熊是跟他的连襟兄弟佛兰克.汉尼斯在南伊利诺狩猎旅行时被他射杀的。那不容易看到的不整洁的小房间,他用作实验室,那里有些小罐子,罐子里装著腌制盲肠和成形胎儿等类东西。也有密封的骷髅骨节,他戏称那是“苏西的骨骸”,是他最珍视的东西。

    像葛瑞丝与艾德门兹这两个极端性格的夫妇必然会起冲突的。他们会发生争吵,多半是为了有关养育子女与金钱的问题。新家的设置与家具几乎耗尽葛瑞丝的父亲所留下的金钱。她挥霍成性,花许多钱购买华贵服装和彩羽帽,就像一个从事歌剧事业的女人所需要配备的装束。她认为结婚与生育子女已使她作了相当的牺牲。她对家务事没有兴趣,她决定要培养能力与从事创作,认为仆人是生活上的需要而非奢侈的享受。就现代的眼光来说,他们的收入并不多,但就维持一个家来说,虽不阔绰,倒也很稳定。厨师和护士常是一批来一批去,在没有厨师的时候,海明威医生不得不担任大部分的烹饪工作。他的一位病人回忆说,这位医生有一次到他家来出诊,他打电话回家,跟接电话的人说,炉子上的那个蛋糕该取出来了。这个家庭很幸运,因为他很注重烹饪,就像在他的嗜好中,他也很重视水果与蔬菜的罐装技术。他也上市场去采购物品,在后院喂养鸡和兔子,而且为一家牛奶棚作医技检验员。欧奈斯特.海明威后来回忆说,他家后门每天都摆有送来的十二夸脱牛奶。

    对管教孩子来说,这位医生是海明威父母二人中较为严厉的一位。他紧张忙碌,因此懒惰和拖延时间之类的事会使他血压升高,而尖声说话或突然破口大骂。崇主日时,他禁止所有的娱乐或消遣活动──不准跟朋友玩、不准玩桥牌或下棋、不准有音乐会。除了生病的时候,主日崇拜与星期假日查经是一定要参加的。

    孩子们稍有违反规定,他就很快予以处罚,处罚的方法是用鸡毛掸子柄打手心(葛瑞丝是用梳子的背面)处罚后就是跪下来祈求上帝宽恕。大概葛瑞丝比较不严格,她一再说她要她的孩子们享有生活的乐趣。这一点对她来说,她认为比艺术良知更为重要。她的看法是,首先应叫孩子接受音乐课程。当他们一到懂事的年龄,她就为他们买票去听交响乐、歌剧,去看来芝加哥表演的优良剧团的演出,并且鼓励孩子去熟悉芝加哥艺术学院的油画与彩画。由于她自己对创作深具信念,使她渴望孩子的才华尽可能发挥到极高的境界。

    海明威医生给他的孩子最多的则是知识和对自然的爱好。他教欧奈斯特在野外如何生火与烹饪,如何运用斧头砍下梅树树枝筑造一间林地小茅屋,如何系住干的或湿的帐篷,如何仿制祖父安森从内战带回的枪弹,如何为鸟类与小动物制成标本,如何把鱼或鸡鸭配料放入炸盘内去炸。他要求枪枝、钓竿和船具要放置适当,细心保养,并教给他的儿子身体方面的耐力与面对危险的勇气。这孩子后来记起他父亲的几乎都是户外的事情──诸如他们见到在大草原上奔驰的沙鹬;他们曾走在枯草上或收获后的稻田上,稻田里有短短的稻秆;他们打从制粉厂或苹果酒厂或水溜滚木坝上经过。每当他看见湖、营火、马匹、马车或雁,他都会想起他的父亲;或者,每当他看见水上拖运木材的情景,他也会想起他的父亲。他记起父亲“在寒冷的季节,胡髭上有霜雪”,而“天热的季节则汗如雨注”,实际上,欧奈斯特.海明威也是这样。“他喜欢在太阳下在农场工作,只因为他不必要那样去做,”他喜欢任何的双手劳动,但欧奈斯特.海明威长大后却不喜欢。

    他的父亲虽然同情受伤的动物,却相信上帝提供野生动物作为狩猎之用,同时提供营养和享乐给人类。他射杀所有能吃的动物,放入他的烹煮器,并且教欧奈斯特.海明威喜欢鹿、松鼠、袋鼠、浣熊、野鸡、雁、鹌鹑、松鹤、野鸽子等肉类,以及各种鱼类。他对所有的肉食动物都非常残忍,因为他把这些动物看作是“害兽或害鸟”。他从橡树园写给在瓦龙湖的欧奈斯特的一封信里说:

    ???

    “那个晚上,当泰利叔叔把小鸡放出院子的时候,不一会儿,我看到一只大猎猫在我们家的鸡笼子里。于是,我跑去拿了一枝二二口径无烟霰弹枪,走出院子,当我举枪时,那只号称汤姆先生的猫从笼子里走出来,它以紧张的神色望著我。瞬间一声爆竹声,那只猫回转过来,在空中往里翻了个斤斗,从此以后,它再也不会偷吃鸡或小鸡了。”

    ???

    欧奈斯特.海明威于一九〇六年到一九〇七年,从小学一年级升入二年级,又从一九一二年至一九一三年升入了八年级,此后他每个冬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梦想著来年的夏天。他习惯赤足从温敦密走到培根农场,他每天到那边去饮牛奶,他可以在黑夜里摸索著饮牛奶。他深深记得梅树林里那软软厚厚的针叶、沼泽地乌黑的泥泞、牧野对面被太阳烤焦的泥土、培根农场仓库后新堆的暖烘烘肥料,以及那有蛆的毛厕上的鹬鸟在那里啄食。有一次他去饮牛奶,嘴里咬著一根棍子,急急跑下山,颠了一下,跌倒在地上,棍子尖端插进喉咙背面。幸运的是,当时他的父亲在场,立即为他止血,烙治伤口。

    虽然艾德门兹不得不继续在橡树园行医,而他的家人则住在温敦密,但他仍然尽量抽出许多时间在密西根,穿起旧衣裤,戴阔边草帽,在长田农场踏著泥地,在湖上划船钓鱼,把大自然的学问教给正在成长中的儿子。欧奈斯特.海明威后来说,父母为家事的争吵造成他们假期各处一方,他常站在这方或那方,以保持他所谓的“武装中立”。除了他跟泰利叔叔到密西根北半岛的布列福特湖去作钓鱼旅行,或到南伊利诺妹妹海尼丝家那边去狩猎旅行外,这位医生每年大部分的时间还是跟他太太在一起生活。艾德门兹离家最久的时间是一九〇八年那一次。那次是他在纽约产科医院以四个月的时间攻读产科超博士学位进修课程。按照他的女儿玛赛琳说,葛瑞丝以她教音乐的钱为他担负各种费用。在返家途中,他绕了个圈子,坐上从纽约到新奥尔良的轮船,船名是柯玛斯,又坐上往密西西比的河轮,到家已是这年的十一月底。当他到达新奥尔良时,收到儿子海明威的一封短信,发信日期是一九〇八年十月十九日。信中有孩子常犯的拼法错误的字,信上说,欧奈斯特从平原河带回来一条日本金鱼,这条金鱼是从学校鱼池捞起来的。这封信里还附了一封葛瑞丝的信。她在信中说:她希望海明威医生在那“享乐的南方城市”玩得愉快,但愿上帝保佑他,赐给他安宁。

    如果欧奈斯特.海明威的父母在家里有什么争吵的话,总以基督信仰最能使他们和解。

    除了一年一度到密西根去朝拜外,欧奈斯特.海明威很少自己一个人到那边去旅行。但是,由玛利安.乔治所编的一系列游记(于芝加哥印行),则有杜撰的密西根之旅,该游记包括‘欧陆游记’(法国、瑞士、德国、荷兰、比利时、丹麦之旅)。一九〇九年夏天,他生日那天送给他的书,是韩第(G. A. Henty)的‘捍卫旧国旗’(True to the Old Flag),这年圣诞节,他那远在加里福尼亚的莱西斯托叔叔寄给他‘萨克逊劫后英雄传’、‘鲁宾逊漂流记’和狄更斯的‘圣诞节儿童故事集’。他第一次远行是在一九一〇年九月,由他的母亲陪同到麻萨诸塞州的南塔基特岛去。他们于八月廿九日离开温敦密,乘坐小船,而后搭火车到贺尔林,在该处乘坐轮船前往那个岛屿。他们投宿在珍珠街四十五号一栋百年老屋,与一位名叫安妮.爱尤丝的老处女共食宿。这是欧奈斯特.海明威第一次看见海洋。他每天出去游泳,他后来这样写道:“在海藻与马蹄蟹之间游泳。”他的母亲很容易被太阳灼伤,她只要半身泡在咸水里洗洗海水浴也就满足了。礼拜天,她便参加中央街第一公理教会教堂的合唱班。该教堂引以为傲的是建于一七一一年。她的父母于一八八〇年代曾参加该教堂的合唱班。欧奈斯特.海明威出去钓花青鱼和鲈鱼,结果带回一条旗鱼的剑鳍,当作他为亚格西兹俱乐部收集的海洋动物标本。在回家途中,就像一年前她为玛赛琳所安排的一样,他们到波斯顿、剑桥、莱辛顿和康柯德等地去旅游,看看那些地方的历史景物。

    他升入六年级已迟到了几个礼拜,他还不愿意回去上课,一个月来,他仍在海边曝晒。现在家里有时也会讨论到他是否像他父亲和威尔叔叔一样,将来会成为一位医生。海明威医生对这一点非常重视,这从他寄出的一张风景明信片可以看出,这是他在明尼苏达州罗契斯托的梅约兄弟诊所寄出的,这时他在该诊所修习最新的外科手术,特别是妇产科这类特别技术,他这样写道:

    ???

    欧奈斯特吾儿:

    这是世界性外科中心的一张照片,爸只是先你几年来这里旅行研习,爸还要去访问几家医疗中心。深爱你和所有的家人。

    父字一九一〇、十、十二

    ???

    一九一一年复活节的那个礼拜天,欧奈斯特与玛赛琳在第三公理教会教堂施行坚信礼仪式,葛瑞丝这时在这个教堂做合唱班的指挥兼独唱。她正怀著她的第五个孩子,大腹便便,内心充满母性的慈念与宗教的热忱。欧奈斯特.海明威后来说:“当你第一次参加宗教团体的灵交仪式时,你所需要的那种感觉是不会产生的。”不管他当时的情绪怎样,第二天他很有生气地写出他第一次经历过的灵交情形,这可能是他所写的短篇小说最早的一篇,也是他在贺密斯小学六年级的作文。虽然他有提及玛沙葡萄园岛,但他所写的却是对叔祖泰利.韩柯克杜撰的一些故事。像故事中的那个孩子,泰利四岁丧母,此后与父亲相依为命。他的父亲叫亚历山大.韩柯克,是位船长,曾驾一艘三桅帆船伊利莎白号绕过好望角远赴澳洲。

    一九一一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一,欧奈斯特.海明威写了一篇〈我的第一次航海〉:

    ???

    我出生在麻萨诸塞州玛沙葡萄园岛上的一间小白屋里。四岁丧母,我的父亲是三桅帆船伊利莎白号的船长,我和弟弟曾跟父亲绕过好望角远赴澳洲。

    途中风平浪静,海豚绕船嬉戏,巨大的白色信天翁循著船只航行的路线飞越海洋,或跟踪三桅船寻些碎屑食物。水手以饼干掩护一只巨钩捕到一只信天翁,但是他们一抓到手又立即把它放掉了,因为他们迷信不可囚住这种大鸟。

    有一次,水手将一只大桶绑在船的牙樯上,捞到一只海豚(他们称它为海猪),把它拖到甲板上,割下它的肝。我们把肝煎炸作为晚餐,吃起来很像猪肉,只是比较油腻些。

    我们一帆风顺到达澳洲的席德尼,而后又一帆风顺回航。

    ???

    小欧奈斯特不是写了这篇就算了,他以作家的姿态还写了另一个他自己的故事。故事的叙事者改由泰利叔叔来承担,他们这次是从玛沙葡萄园岛开航,而不是从利物浦出发,人物亦有改变,把弟弟改成了泰利的两位姐姐:卡洛琳与安妮。如果说,要在故事中找出他所热望的事物,那就是在暗示他渴望一个弟弟。这是他过去九年来所希望得到的。

    那个夏天他的第四个妹妹卡萝出生时,他又失望了。卡萝生于温敦密的农舍西南面那个房间,她是海明威家唯一在密西根出生的孩子。她出生的日期在海明威十二岁生日的前两天。

    他们在围廊上默默举行庆祝会,那天照了几张快照,欧奈斯特显得闷闷不乐的样子。实际上,他内心还是跃然欣愉,因为他的祖父安森给他买了一管装二十发子弹的单响霰弹枪。

    亲戚是在满月来看这个婴儿的。叔叔威尔医生和他的太太玛莉,以及两个小女儿,从石纳镇请假来,这是他从一九〇三年结婚后第一次回来与家人相聚。葛瑞丝曾提及“威尔叔叔一家来温敦密与我带著他们的妻儿和欧奈斯们同住的那次真是美好的时光。”当泰利与乔治.海明威从艾栾顿乔治家,带著他们的妻子和欧奈斯特的祖母雅蒂蕾德来温敦密这边,这时家人达两打之多。葛瑞丝头痛得一次又一次大声喊叫,直到声嘶才停下来。

    在哥哥艾德门兹的眼里,威尔医生是个英雄。虽然他的右手食指在小时候因大蚌壳出了次意外事件,但他后来花了八年的时间设法使他的手灵活,而且在中国山西省成为一位极为成功又为人崇爱的传教士兼外科医生。海明威医生与他竞相比美医技。按照他的儿子说:“当他有机会在内华达州定居下来的时候,他也有机会到关岛或格陵兰去。那次他所以决定要在内华达州内定居,是为了要逃避城市的生活。”但是,葛瑞丝说,“他是个文化人,他的好游荡性情是很难改的。”当家人聚合在一起的时候,威尔医生会很谦逊地道出他最近与西藏达赖喇嘛相见的情形来逗家人高兴,因为这是新奇的见闻趣谈。虽然这时西藏对外人并不开放,而威尔医生与达赖之晤面,乃是一九一〇年途经蒙古奉达赖喇嘛之召。这样的东方情调趣闻,对一个像欧奈斯特这样才十二岁的孩子来说,真像是突然把他送到另一个星球一样新奇有趣。

    虽然欧奈斯特对住在靠近培根农场森林中的印第安人并无英雄崇拜的意识,但他却常会觉得他们的出现,像是他们的印第安人远古祖先的影子在他的意识里默默地晃来晃去。他们在通往柏特斯基山丘的沙石路上,拾野果子带下山来卖给农舍的人。这些是“红色的野生坚果,因太重而掉落,又为落下的阔叶覆盖而冰凉”,而在产黑梅的季节,满桶的黑梅“结实新鲜而发亮”。当他们突然出现站在厨房门口的时候,从来没有听到他们的脚步声。但是,有时候,当他在吊床上阅读的时候,他认为他实际上能嗅得出来,“他们经过木柴堆,绕过房屋,通过大门过来了。”

    他们嗅起来跟他一样有一种古怪的气味,那种气味是“叔祖培根为印第安人而租下那间小房,他们离去之后,他走进小房,所嗅到的就是那个样子。”曾有一个非常高大的印第安人独自住过那间小房,因痛苦醉饮,而后整晚独自在森林里漫步。这个印第安人曾给欧奈斯特一只用熏过的木材做的独木舟。他死的情形使欧奈斯特永远难忘。七月四日那天,这个印第安人去柏特斯基参加庆典喝醉了。在回家途中倒在皮尔马奎特铁道上睡著了,午夜的列车经过把他辗成两段。

    欧奈斯特最常见到的印第安人是锯木工尼克.波尔顿与毕莱.塔比萧。尼克是个充满男性气概的汉子,“非常的懒,但早先曾是个伟大的工人。”这个地区有的农夫“认为他实质上是个白人。”毕莱.塔比萧是个矮而粗壮的人,“嘴上留著稀疏的短胡子,像个中国人。”那年夏天有一天,海明威医生把他们招来,砍些桦树木柴以备火炉与壁炉之用。伐下的木柴从木场推到湖上,漂浮运上岸,放在农舍的前面。这天两个印第安人带著他们的木材钩、斧头、楔钻以及长锯,来到农舍,海明威医生携著他的照相机,随著他们来到湖滩上,当他们工作时为他们拍照。照片照得非常清楚,而后,他把这些照片收入他的“熊湖集锦”作为纪念照收藏起来。欧奈斯特则把这些照片挂起来欣赏,从上面取材,构想一些故事情节,当然这些故事就比前一年四月里的“航海”要好得多。

    除了尼克.波尔顿和他的女儿布鲁登丝以外,欧奈斯特最熟悉的印第安人是老西曼.格伦,而布鲁登丝只是有些时候为葛瑞丝做做家务事。这位老印第安人,他在贺顿湾有个相当大的农场,并且常常可以见到他,欧奈斯特.海明威这样写道:“他坐在贺顿湾吉米铁匠铺前面的椅子上,在太阳下流著汗,这时他的马则系在棚子底下。”、“他是个肥胖的印第安人,”他对海明威医生长枪、鸟枪各种枪法的本领非常崇拜。奈斯特与他父亲和希曼.格伦一起出去的那一天,他第一次看见一群松鸡。这些松鸡“在贺顿湾的磨粉厂边,在太阳底下滚扑尘土,啄食东西,”松鸡的眼睛大小同火鸡的眼睛一样,对欧奈斯特呆望著。当它们飞起来的时候,他因那些翅膀发出哔剥和呼呼转动的声音而感到非常兴奋,使得他一只也打不中。但是,海明威医生“以老练的枪法发射霰弹枪”,很快地一连打下五只松鸡。欧奈斯特.海明威后来写道:“我记得那个印第安人格格笑著把它们捡起来。我的父亲……射击得极漂亮,且是我所见过的最快的枪法。”

    此后那个秋天,当他们赴南伊利诺州去探访欧奈斯特的表亲时,他又看到了父亲的枪法。海明威医生的姐姐纳娣受洗时取名安姬纳特,已于一八九九年嫁给佛兰克.布瑞斯陶.韩尼斯。韩尼斯的前妻早已亡故。他起初是公理教会的牧师,后来做了亚尔宾昂南方协同教会书院的院长,最后又转而务农,在该州西部有几个大宅邸,以种水果养牛为业。韩尼斯是个友善而快活的人,和妻子领著七个孩子住在亚尔宾昂一幢漂亮的砖造房屋里。这幢房子即使在炎热的夏季都是阴暗凉爽的,房子的窗子高而窄,院子里有叶簇成荫的大枫树。韩尼斯的孩子有三匹马:梭安、基第和基第的第二代“公主”。这个地区的气氛,由于在瓦巴雪河的两岸,很像印第安纳州和肯塔基州。靠东西边界的地方,稻麦都长得很高,数以百万计的可恶昆虫每到夏日则齐鸣合唱;韩尼斯家摆满南方佳肴的餐桌底下就常有哀诉的虫声。通常海明威医生答应从芝加哥到亚尔宾昂旅行三百里来行医。纳娣几个活泼的孩子称他为“医生叔叔”。这年秋天,在韩尼斯的一处农庄,像往常一样又有三天两夜的远行狩猎,追猎鹌鹑、浣熊和袋鼠,该农庄在伊利诺州卡班岱尔南面的合众郡内。

    这次,这孩子跟他父亲乘坐韩尼斯家的一辆马车,到几个较小的孩子等著的砖造房屋那边去──这几个孩子是玛格丽特、安吉妮特、小佛朗克,其他还有雅蒂蕾德和安森。虽然欧奈斯特十二岁,小佛朗克才八岁,但他们很快就成了好游伴。小马梭安刚刚被卖掉了,孩子们把它赶到新主人那边去。欧奈斯特坐在马鞍上,小佛朗克坐在小马车上驱赶著另一匹小马基第。他们行不到一两里的时候,梭安的肚带断了,于是欧奈斯特摔落在尘土上。后来玛格丽特写道:“冷静的欧奈斯特,冷静的梭安,一切都控制得当,因此人马无惊。”当他们抵达家门的时候,家里其他的人都聚集去祈祷了。孩子们在客厅里拿沙发垫子当足球玩,把一只饰金的大花盆打碎了,那只花盆是海明威医生夫妇送给纳娣的结婚礼物。

    海明威后来回忆说,这次“不愉快的旅行”实际上发生了太多破坏行为。当他们到达了合众郡的农庄,海明威医生叫他的儿子,用那把在生日那天得到的新枪射杀鸽子,以表现他的射击技术。鸽子在牛奶栅的三角椽木慢慢向上移向枪靶,欧奈斯特很快地射杀了足够的鸽子,可以用鸽子的胸肉做成一个很大的鸽肉饼。

    当他的射击技术已获得证实,他的父亲便不再给他子弹,这孩子便空瞄著游动的鸽子,扣著那枪膛已无子弹的扳机。这样做了一阵后,悻然捡起鸽子到厨房里去。那两个较大的孩子沿途走过来时,他正从仓库冒出。其中有一个问起他鸽子的事,欧奈斯特说是他刚才射的。那个孩子说他没有。欧奈斯特说他撒谎,而后其中较小的那个便把欧奈斯特叱责一番。

    家里的人都知道,欧奈斯特什么事情都喜欢绘声绘影描述一番,孩提时代他所虚构的故事里尽是些夸张的英雄人物。他的第一次实际舞台经验是在一九一二年三月,那时他是七年级,演罗宾汉,穿高靴,戴假发,一顶天鹅绒便帽,一袭长衫,带著一把自制的弓,穿越模拟绘制的索伍森林。他当时常唱第三公理教会制订的合声曲子,也会自己动手写有关芝加哥幼童军的诗句:

    ???

    开赛(第一局)

    一垒趁机奔三垒,

    幼童军行将建大功,

    接著苏弟来打击,

    本垒板上重挥棒,

    当的一声球击中,

    飞过右外野……

    欧奈斯特.海明威

    一九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

    距离欧奈斯特进高中尚差两个夏天和一个冬天。前一个夏天过得如疾风而逝。家人从森林带同一株小栂树,慎重其事地称之为“生日树”,放在一部推轮车中,带回家送给欧奈斯特与另一个孩子做为共同的生日礼物。他们又买了一艘汽艇,命名为“喜歌号”。九月里在归途中的港湾,欧奈斯特看到了他的第一架水上飞机,机身结构从外表看来并不坚实,里面配置一个穿油斑工作服的驾驶员,戴一顶棒球员小帽,帽舌转向后方。这年秋天举行了多次舞会。十九个海明威家人聚集一堂来庆祝海明威医生的四十一岁生日,全家人都盛装坐好,照了一张正式的照片,做为葛瑞丝与艾德结婚十六周年过纪念照。二月里,玛赛琳与欧奈斯特为他们八年级的同学举行了一次范伦泰节【注:Valentine's Day,为二月十四日,据说鸟儿从这一天开始交尾,故西方人订此日为爱人选出日。】舞会。五月里的每个星期六,他们在芝加哥圆形演技场参加一个日本赛会剧团的演出。此事在欧奈斯特给他父亲的一张忏悔字条中提及其中一次演出的情形:

    “我昨天在圆形演技场的行为很糟,今天早晨在教堂的行为也很糟。明天的情形将会好转。”他正式地签了字,记下日期──一九二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个月内他的玛赛琳从荷尔美斯小学毕业,获得结业证书,上面并记载著成绩,毕业后他又一次出发到温德米尔去。

    这是欧奈斯特在密西根的第十四个季节。他在农舍后铁道篱笆边架起一个帐篷,整个夏天都住在这个帐篷里。赫洛德.沙姆森过来度过了八月最后两个礼拜,有个名叫露丝.麦克柯伦的女孩来见玛赛琳。一晚,大家在农舍壁炉前一起大声诵读史托寇(Bram Stoker)的〈杜勒古拉〉(Dracula),这激起了欧奈斯特高度的想像力,因此在午夜后不久,他在梦魇的恐惧下喊叫,将管家吵醒。又有一天,培根的狗在森林里攻击一只箭猪。他们把狗带到海明威医生跟前来,它不停的呻吟,因此他为狗作了一次外科手术。他轻声对狗说话,把狗身上被刺的一根根有倒钩的箭毛取出来。随后欧奈斯特与赫洛德一同去猎箭猪。他们在培根农场后一块已砍伐的林地发现了那只箭猪,并将它杀死。他们绑起箭猪的后脚,扛著他们的战利品回来。他们期望受到赞扬,但却失望了。海明威医生教训他们说,对无害的动物不要作不必要的伤害。他又说,既然射杀了箭猪,那么现在就必须把它吃掉。赫洛德后来写道:“我们把箭猪的腰肉煮了几个小时,但是那肉仍坚韧如皮鞋的革。”

    有一句相当够份量的话,“一个人可以从小看大,”欧奈斯特孩提时代的许多特征,到他成年后只有少许的改变。“无所恐惧”──这是他三岁时说出的第一句格言,也就是他往后正式经历过许多该产生恐惧感的事情之后,所发现的面对逆境的原则。他一生都在坚守冒险犯难的勇气,这是他的父亲,有时也是他的母亲,早就给予他这一深刻的印象。爱好自然、打猎与钓鱼、在山林水域寻觅自由自在的情怀,这些都是他终生不变的情愫。他具有他父亲品尝美食的天性,特别是对鱼类和猎物,甚至到了后来,他父亲说野洋葱剥皮洗净后,是做三明治的最好材料,于是,他也喜欢上了洋葱。由于他对事物现象的组织力不如他的父亲,他的射击技术也就不如他的父亲来得精练。

    有时他配上望远镜,倒也可以成为卓越的飞靶射击手。像他的父亲一样,他不会弹琴唱歌,在家里也绝不如他母亲所期望的,在音乐的领域里一展身手。但是,他的绘画才能很快就引起他母亲的赏识,特别是在油画方面,同时他有创作冲力,这显然是继承他母亲的天赋与孩提时代的训练,可是,当他把绘画的天赋视作他的人生方向时,她是既不赞同他,也不了解他。

    经过少年时期,他很快就放弃了他父亲引以为乐的体力劳动,虽然他还想在户外运动方面花去与其他方面相等的精力。他一生喜欢游泳、散步和徒步旅行,没有什么事情比满身大汗更能使他快乐的了。他跟他父亲都认为,有洁净的身体,才有洁净的头脑。他具有他父亲的决心去把他所做的事情做得“恰到好处”(‘恰到好处’这个片语是他们父子都喜欢的俗话),不管是生一堆营火、装配一根钓竿、上钓饵垂钓、投掷钓竿、把玩枪杆、烤野鸭或烹鹿肉,都是要做得完美无缺。他跟他父亲对于修理坏了的机器与检视机器都不太行。童年时代与青年时代的疾病与意外事件,使欧奈斯特对医药专长产生尊敬的心理,虽然他对生理学上某些单纯的信念以姑且为是的态度视之。到了晚年,他有他双亲的体态,甚至在成年时期便蓄留大胡子,事实上,部分动机是因为他看见他父亲一直就蓄留著大胡子。

    除了所提到的这些以外,他的艺术知识与科学知识也是继承他双亲的秉赋,以及橡树园郊区与密西根湖畔的生活陶冶。因为他是个天才,他有背离他父母的教条与宗教规范的某种倾向。但是,在一九一三年九月,他收拾行装回橡树园时,这种倾向尚未发生。

    三、少年行

    欧奈斯特.海明威现在是高中时代,这是他少年时期的大事。橡树园利维荣格市立高中校舍大得像皇宫:一座新的富丽堂皇的黄色砖造房屋,四层建筑,两翼房舍排立,有大集会堂一处,午餐食堂一处,有石级曲阶通往前座大门。开学的那天,他步行到那边去拿他的课程表,课程计有代数、拉丁文、英文和一般科学。英文这门课他是不在乎的,但别的学科则使他害怕。他发现第一年的拉丁文是那么难,这也是他母亲在女孩时代所憎恨的科目,因此她一开始便请了一位家庭老师来教他。英文课倒也几乎是一件乐事。他们这门课的指导老师是班级主任普莱特,在一间幽雅的教室上课,该室也是英文学会的所在,座位是皮靠椅,有都铎式的暗光天花板。

    做新生的欧奈斯特,因自己不高而感到不好意思。他比玛赛琳矮一个头。玛赛琳在她十六岁的年龄看起来已像个少妇,其实她婷婷玉立。他想与她一较高低是失望了。他五呎四吋,仍然太小,没有资格踢足球。为了弥补他身体上的缺陷,他努力于弓术,在二十码的场地上,可能最高射靶纪录为一百五十分的成绩,他居然能拿到一百一十二分。他还责怪自己左眼视力不好,这是他生下来就已经有的缺陷,他认为这是继承他母亲的生理缺陷,因为他母亲的左眼也显然经常产生障碍。虽然新生的春季最忙碌,但他还是差强人意长了一吋。不过他十五岁生日的那个夏天,他到达瓦龙湖之前,他久已期待的奇迹便已出现。好像在那个不得意的夏天,他的体重减轻,然而他的身高却突然开始每月长高一吋多。

    赫洛德.沙姆森加入他这个暑期的工作,他们在长田农场一块丘地上架起帐篷;他们在那里收集干草,照顾蔬菜园,为一头名叫塔布西的乳牛挤奶。欧奈斯特和赫洛德利用那艘名为“喜歌”的汽船作交通工具,并另外筑造了一个筏作为水上种植蔬菜的泥沙托盘,将生产新鲜的马铃薯、扁豆、红萝卜、豌豆和芹菜运往沿湖一带小旅馆和农舍去卖。他们结束了这个“素食”的暑假──这是他们一生中最艰苦的一季──当他们在风雨呼啸中收获了五十桶马铃薯的时候。

    现在他所有的衣服都穿破了,到了十月中旬家里才允许欧奈斯特有第一件长工装套服。他穿这套衣服去参加父母为他在家里举行的所谓“美国革命儿女”洗尘宴。虽然教练并不怎么重视他,他却参加了青少年足球队。他也加入学校的管弦乐队演奏低音提琴。同时他还在学校的餐室里打工。十月十七日那天,他不太热心地带玛赛琳去参加移民俱乐部贝尔.英格拉姆舞蹈班的第一节课。该班位于森林大道上一幢古旧的大建筑物中。不管是足球或舞蹈,他那双大脚和不合作的心境,对自己或别人都造成偶发的不利现象。然而,在生物学班上他却用了六页纸说明一只蚱蜢的解剖而获得了赞誉。在这里他倒没有提及这是他多年把蚱蜢用作钓饵的一点心得。这份报告得了九十分,评为佳作。

    葛瑞丝第六次怀孕,预定在四月里分娩,孩子都希望妈妈生个弟弟。显然葛瑞丝以四十岁的年龄再生的孩子已大不如前了。圣诞假期前夕,欧奈斯特跟他一位名叫朵洛赛.戴维丝的同学一起步行回家。他的母亲后来写道:“这是第一次注意到他有了女友。并且,我们也注意到了他愈来愈讲究自己的外貌了。”除了长的工装套服外,他也会穿高领打领带。一九一五年元月,他带朵洛赛去参观篮球赛。这是他的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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