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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现观庄严论略义最新章节!

    华智仁波切著

    堪布索达吉译

    顶礼文殊师利上师!

    般若的法相,就是已经或者能够抵达现证诸法离戏智慧的无住涅槃;般若的事相,就是证悟大乘三圣道1一切万法无有自性的部分。如果按照名称来进行分类,则可分为自性般若、经典般若、道般若与果般若四种。

    自性般若:是指现量证悟诸法离戏智慧的对境,它与基般若是一个意思。其界限在大乘三圣道;

    经典般若:以诠释基道果般若为主的经论,也即以所宣说的名称、词句以及文字而显现的种种有表色,就是经典般若的法相。其界限,是从未入道直至最后有际2;

    道般若:能够抵达现证一切万法离戏智慧的无住涅槃之法,即为道般若的法相;以见道、修道及无学道三道为主的五道,即为道般若的事相。其界限,从真实的角度而言,是从大乘圣道开始;从假立的角度而言,则是从资粮道以及加行道开始;

    果般若:彻底现证一切万法离戏的究竟无住涅槃智慧,就是果般若的法相;佛地的如幻智慧,就是果般若的事相。其界限仅为佛地。

    真伪的差别:

    基般若与果般若二者,为真实般若;而经典般若,则只不过是假立般若而已;至于道般若,则真假二者兼备。

    陈那论师所说的“智慧度无二,彼慧即善逝。修彼具义故,论道立彼名”的密意,也就是为了表明它们之间的主从关系。

    作为经典般若的《现观庄严论》,是以三智、四加行和法身果八事,以及八事所分细的七十义来阐释般若的。

    八事中的第一事,就是遍智[一切相智]:能于一刹那间现见诸法一切如所有性及尽所有性的智慧,就是遍智的法相。可分为两种。其界限为佛位。

    道智[道相智]:了知三道无有自性,并依靠圆满、成熟和修炼的方式,来现证空性的有学道智慧,就是道智的法相。可分为三种。其界限,为大乘五道。

    基智[一切智]:现证一切万法补特伽罗人我为空性的片面智慧,就是基智的法相。可分为两种。其界限,为小乘五道。

    正等加行[圆满现观一切相加行]:为了使三智所证获得自在,而总摄无生三(智)进行修习的菩萨瑜伽,是正等加行的法相。可分为二十种加行。其界限,是从小资粮道直至十地之最后有际之间。

    顶加行:依靠正等加行,总摄无生三(智)进行修习而获得自在的菩萨瑜伽,是顶加行的法相。可分为七种。其界限,是从暖位直至最后有际之间。

    次第加行[渐次加行]:为了使与三智识相同时生起的证悟获得稳固,而次第修习三智之相的菩萨瑜伽,即是次第加行的法相。可分为十三种。其界限,在渐悟者中,以闻思为主的,是从资粮道开始;而修行者,则是从暖位开始,直至最后有际之前(不包括最后有际)。

    刹那加行:次第修习三智的菩萨瑜伽,便是刹那加行的法相。可分为四种。其界限,仅在十地的最后。

    法身:修习加行所获得的究竟之果,也即具备众多无漏功德,便是果法身的法相。可分为四种。界限仅在佛地。

    在七十义中,首先是表示遍智的十法:

    一、发心:以希求或者向往他利为因而引发,并以相应希求菩提果位为助伴的大乘殊胜意识,是大乘发心的法相。如果就本体而分,则可分为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两种;如果以比喻而分,则可分为二十二种。其界限,是从小资粮道直至佛地之间。

    二、教授:对于获得大乘发心之义的方法,能够无有错谬地演说的能诠语,便是大乘教授的法相。以对境而分,可分为十种。其界限,相似的(教授),是从未入道(开始;一般的教授,是从资粮道)直至佛地之间。

    三、抉择分[大乘加行道]:在大乘资粮道之后生起的,为胜解行地所摄的,具备五种差别法[特征]的现观,即为抉择分的法相。可分为四种。其界限唯在加行道。

    四、修行所依[修行所依自性住种性]:某种法界,便是此处所说的修行所依或者种性的法相。根据能依之法的差别而分类,则有十三种。此论直接指出,其界限是从小暖位直至最后有际。

    五、修行所缘:大乘修行人遣除增益基础的所知[外境],即是修行所缘的法相。可分为十一种。没有界限。

    六、修行所为:菩萨依照某种途径而趋入修行所获得的究竟成果,即是修行所为的法相。可分为三种。其界限为佛地。

    七、披甲修行[披甲正行]:依靠大乘发心,为了获得无上菩提而修持两种利益,并在任何一种波罗蜜多中,都各自摄持了六种波罗蜜多,从而进行修持,即是披甲修行的法相。可分为三十六种。其界限,是从资粮道直至最后有际。

    八、趋入修行[趣入正行]:依靠大乘发心,为了获得无上菩提而修持两种利益,并主要以修所生慧所摄持的趋入大乘行为,便是趋入修行的法相。可分为九种。其界限,是从暖位直至最后有际。

    九、资粮修行[资粮正行]:依靠大乘发心,为了获得无上菩提,而修持两种利益,并能直接产生自果大菩提,即是资粮修行的法相。可分为十七种。界限,前面的十五种(资粮)是从世第一法直至最后有际,而地资粮与对治资粮二者则存在于十地。

    十、定生修行[决定出生正行]:依靠大乘发心,为了获得无上菩提,而修持两种利益,最终必定会产生遍智,即是定生修行的法相。可分为八种。其界限,为十地的殊胜道。

    表示道智的十一法:

    一、道智支分:以道智的因、本体以及果法中的任何一种所摄的功德,就是道智支分的法相。可分为五种。其界限,是从未入道直至最后有际。

    二、弟子声闻道[声闻道智之道相智]:以摄受所调化的声闻种性,而令其证达声闻道之所缘不可得[声闻道所证悟的无我空性部分]的菩萨圣智,便是弟子声闻道的法相。如果以对境而分,则可分为声闻圣道以及加行道的不可得智慧[空性智慧]两种。其界限,为大乘五道。

    三、独觉道[独觉道智之道相智]以摄受所调化的独觉种性,而令其证达独觉道之所缘不可得[独觉道所证悟的无我空性部分]的菩萨圣智,便是独觉道的法相。其分类与界限同前。

    四、大乘见道:尚未产生无漏修道之前的,证悟两种无我的出世间智慧,便是大乘见道的法相。可分为十六种忍智。其界限,是从获得见道果位的当下直至修道即将生起之际。

    五、修道功用[大乘修道作用]:修道成果的功德,即是修道功用的法相。可分为六种。其界限,是从获得修道的第二刹那,直至最后有际之间。

    六、胜解修道:坚定不移地深信母般若是三利[自利、他利、俱利]之源泉的有漏修道,即是胜解修道的法相。可分为二十七种。其界限,自利胜解,是从二地直至七地之间;俱利胜解,是在八地与九地;他利胜解,是在十地的后得之位。

    七、胜解修道功德[胜解修道胜利]:佛陀以及上地菩萨,对获得胜解修道果位的菩萨生起欢喜,以及宣说住于其位之功德方面的任何一种赞美、承事和称扬,即是胜解修道功德的法相。其分类与界限同前。

    八、回向修道:为了利他,而将善业转为圆满菩提支分的有漏修道,即是回向修道的法相。可分为十二种。其界限,是从二地直至十地之间。

    九、随喜修道:对于自他所作善业生起欢喜的有漏修道,即是随喜修道的法相。可分为世俗与胜义两种有境。其界限,是从二地直至十地之间。

    十、修行修道[引发修道]:成为究竟证悟之因的无漏修道,即是修行修道的法相。可分为五种。其界限,是从二地直至十地之间。

    十一、清净修道:成为究竟所断之因的无漏修道,即是清净修道的法相。针对九种修断,而可分为九种。其界限同前。

    表示基智的九法:

    一、智不住生死基智[由智不住三有之道智]:以证悟三世为无有自性的平等性之智慧,而灭除生死有边的菩萨智慧,便是智不住生死基智的法相。其界限,为大乘五道。

    二、悲不住涅槃基智[由悲不住涅槃之道智]:以殊胜发心之力而能灭除寂灭边的智慧,便是悲不住涅槃基智的法相。其界限,为大乘五道。

    三、远基智[于果般若母遥远之一切智]:被对基道果三者的相执所束缚,而无力对治这些执著的基智,即是远基智的法相。其界限,为小乘五道。

    四、近基智[于果般若邻近之一切智]:证达具备殊胜之方便智慧的基位[诸法]无自性智慧,即是近基智的法相。其界限,为大乘五道。

    五、所治基智[所治品之一切智]:因颠倒执著于基位[诸法]实相而被束缚,从而成为菩萨之所断的基智,即为所治基智的法相。其界限,为小乘五道。

    六、能治基智[能治品一切智]:因证悟基位[诸法]无有自性,从而能够对治于基位[诸法]之相执的智慧,便是能治基智的法相。其界限,为大乘五道。

    七、基智加行[一切智加行]:通过断除对于色法等等的耽执,而能间接引发声闻、独觉加行的修道,便是基智加行的法相。可分为十种。其界限,是从资粮道直至十地之间。

    八、菩萨加行平等性[一切智加行平等性]:因修持基智加行,从而能断除对各种外境以及有境的安立,便是菩萨加行平等性的法相。其分类为,十种加行各有四种,总共为四十种。其界限同前。

    九、基智见道[通达声闻住种类之见道]:彻见远离三十二种增益之真谛,并能间接引发小乘见道,便是基智见道的法相。其界限同前。

    表示正等加行的十一法:

    一、加行相[圆加行所修之行相]:加行所修的对境或者智慧差别,便是加行相的法相。可分为一百七十三种。其界限,以识相的角度而言,是从资粮道直至佛地之间。

    二、加行[能修诸加行]:为了获得自在,而总摄三智进行修持的(菩萨)瑜伽,便是加行的法相。可分为二十种。其界限,是从小资粮道直至最后有际之间。

    三、加行功德:因修习加行而获得的暂时与究竟功德,即是加行功德的法相。可分为十四种。其界限,是从大乘资粮道直至佛地之间。

    四、加行过失:对加行的生起以及增上作阻碍的魔业,便是加行过失的法相。可分为四十六种。其界限,在七地以下。

    五、加行性相[加行定相]:表示大乘加行本体或者功能的智慧便是加行性相的法相。可分为九十一种。其界限,是从大乘资粮道直至最后有际之间。

    六、大乘顺解脱分:能够利益远离(痛苦)之殊胜法,但其体性尚不属于清净善根位阶段的道,即是大乘顺解脱分的法相。可分为五种。其界限,是从入道直至获得加行道果位之间。

    七、大乘顺抉择分:具有缘众生为对境的殊胜之相,并以修所生慧为主体的胜解行智慧,便是大乘顺抉择分的法相。可分为四种。其界限,在暖等四位。

    八、有学不还[有学不退转相]:具备不堕有寂任一边际确定标志的菩萨,便是有学不还的法相。可分为分别住于加行道、见道、修道三道的三种。其界限,是从大乘暖位直至最后有际之间。

    九、生死涅槃平等加行[三有涅槃平等加行]:以证悟轮涅二者无有自性而进行修习的加行,即是生死涅槃平等加行的法相。其界限,相似的,是从大乘资粮道开始;而真实的,则在(三)清净地。

    十、清净刹土加行:能使自己将来成佛的刹土之器情二世间都远离过患,即是清净刹土加行的法相。可分为两种。其界限,相似的,是从大乘资粮道开始;而殊胜的,则在(三)清净地。

    十一、方便善巧加行:能了知行持方便善巧的十种对境[十种方便善巧]是应时还是非时的加行,即是方便善巧加行的法相。可分为十种。其界限,相似的,是从大乘资粮道开始;而主要的,则在(三)清净地。

    表示顶加行的八种法:

    一、暖顶加行[具足十二相状之顶加行]:暖位所摄的总摄修习之标志殊胜者,即是标志(顶加行)[暖顶加行]的法相。可分为十二种。其界限在暖位。

    二、顶顶加行[福德增长之顶加行]:加行道顶位所摄的总摄修习之殊胜增长阶段,即是相增长(加行)[顶顶加行]的法相。可分为十六种。其界限,在大乘加行道顶位。

    三、忍顶加行[坚固顶加行]:为忍位所摄的,对于三智的任何一种证悟以及不舍众生之利都已获得坚固的顶位,即是坚固(加行)[忍顶加行]的法相。可分为两种坚固。

    四、世第一法顶加行[心遍住顶加行]:四种菩萨对于随喜发心之义能够一心专注而安住的顶位,为世第一法所摄,即是心遍住加行[世第一法顶加行]的法相。

    五、见道顶加行:对于见道所断之妄念能够特别对治的总摄修习殊胜(三智)者,即是见道顶加行的法相。可分为针对四种妄念的四种对治。

    六、修道顶加行:对于修道所断之妄念能够特别对治的总摄修习殊胜(三智)者,即为修道顶加行的法相。可分为针对四种妄念的四种对治。

    七、无间顶加行[无间道之顶加行]:成为遍智亲因3的总摄修习殊胜(三智)者,即为无间顶加行的法相。其界限,仅为最后有际。

    八)应遣邪行:颠倒执著二谛之无知,即是应遣邪行的法相。可分为十六种。其界限,从未入道直至最后有际之间。还有一种说法,是直至七地之间。

    表示次第加行的十三种法:

    一、布施次第加行:为了(三智之相)能获得稳固,而以修持布施波罗蜜多所摄持的,次第修习三智之相的菩萨瑜伽,便是布施次第加行的法相。

    位于其后的(二、持戒次第加行;三、忍辱次第加行;四、精进次第加行;五、静虑次第加行;六、般若次第加行等)五种波罗蜜多加行也可依此类推;

    七、随念佛次第加行:为了(三智之相)能获得稳固,而以二谛随念佛陀的方式,次第修习三智之相的菩萨瑜伽,即是随念佛次第加行的法相。

    位于其后的(八、随念法次第加行;九、随念僧次第加行;十、随念戒次第加行;十一、随念天次第加行;十二、随念舍次第加行等)随念次第也可依此类推;

    十三、无实性智次第加行[法无性自性渐次加行]:为了(三智之相)能获得稳固,而以证达一切万法真实本体无有差别的方式,次第修习三智之相的菩萨瑜伽,即是无实性智次第加行的法相。

    刹那加行

    在获得稳固之后,而对三智诸相于一刹那间同时进行修习的菩萨瑜伽,便是刹那加行的法相。可分为四种:

    一、非异熟刹那加行:在行持布施等每一个学处当中,都含摄了一切无漏法,通达以本体聚集的方式而摄持于其中的,彻底圆满之修持,也是刻苦精勤的观修达致究竟的力量所导致的。

    二、异熟刹那加行:就是若从何时起能获证最后有际的无间刹那————以无勤而获的形式成熟或者圆满的,从法性当中所产生的无间道,也即自性中本体原本无垢的诸无漏白净法之自性,或者以与其不可分离的方式而成为其本体的般若波罗蜜多现空双运之空性。

    三、无相刹那加行:在有学道期间,由具备布施等所有道相的行持,而于轮涅诸法如同梦寐般住于现空双运之境界,当修持达到究竟之际,则能通达清净染污诸法不存在生、灭、一、异等法相的自性。也就是说,所谓最后有际之刹那智慧,也即一刹那能证达上述境界的智慧。

    四、无二刹那加行:如同假如对梦境中的外境诸现象,与能够现见彼等现象的有境————意识进行观察,则不能见到有什么境与有境是异体的二相。这一切,都只不过是心性的显现而已一样。轮涅诸法在实相当中,也是无有能所二取,并以平等一体的方式而存在的。以最后有际的一刹那智慧,就能如理如实地按照这些特性的存在方式而现见,故称之为“无二刹那加行”。

    其界限,仅在最后有际。

    表示果法身的四法:

    一、自性身:法界自性清净,所有客尘也清净的究竟灭谛,即是自性身的法相。

    二、报身:于所调诸众当中,唯于菩萨前所显现的色身,并为化身之增上缘,即是报身的法相。

    三、化身:由报身之增上缘所产生的,显现为调服众多清净与不清净众生的色身,即是化身的法相。可分为四种。

    四、法身:成就佛地之究竟智慧,即是法身的法相。可分为二十一种无漏法。

    顺便说一下事业的法相:即由法身增上缘所产生的善法功德。可分为二十七种。其界限,作者具有的部分,唯为佛地;所作之境具有的部分,则是从未入道开始就存在的————

    《现观庄严论》颂词

    弥勒菩萨造颂

    法尊法师译4

    敬礼一切诸佛菩萨

    求寂声闻由遍智引导令趣最寂灭

    诸乐饶益众生者道智令成世间利

    诸佛由具种相智宣此种种众相法

    具为声缘菩萨佛四圣众母我敬礼

    大师于此说一切相智道

    非余所能领于十法行性

    经义住正念具慧者能见

    为令易解故是造论所为

    般若波罗密以八事正说

    遍相智道智次一切智性

    一切相现观至顶及渐次

    刹那证菩提及法身为八

    发心与教授四种抉择分

    正行之所依谓法界自性

    诸所缘所为甲铠趣入事

    资粮及出生是佛遍相智

    令其隐闇等弟子麟喻道

    此及他功德大胜利见道

    作用及胜解赞事并称扬

    回向与随喜无上作意等

    修持最清净是名为修道

    诸聪智菩萨如是说道智

    智不住诸有悲不滞涅槃

    非方便则远方便即非遥

    所治能治品加行平等性

    声闻等见道一切智如是

    行相诸加行德失及性相

    顺解脱抉择有学不退众

    有寂静平等无上清净刹

    满证一切相此具善方便

    此相及增长坚稳心遍住

    见道修道中各有四分别

    四种能对治无间三摩地

    并诸邪执著是为顶现观

    渐次现观中有十三种法

    刹那证菩提由相分四种

    自性圆满报如是余化身

    法身并事业四相正宣说

    发心为利他求正等菩提

    彼彼如经中略广门宣说

    如地金月火藏宝源大海

    金刚山药友如意宝日歌

    王库及大路车乘与泉水

    雅声河流云分二十二种

    修行及诸谛佛陀等三宝

    不耽著不疲周遍摄持道

    五眼六通德见道并修道

    应知此即是十教授体性

    诸钝根利根信见至家家

    一间中生般行无行究竟

    三超往有顶坏色贪现法

    寂灭及身证麟喻共二十

    所缘及行相因缘并摄持

    菩萨救世者如暖等体性

    依具四分别分下中上品

    胜出诸声闻及以诸麟喻

    所缘无常等是四谛等相

    行相破著等是得三乘因

    色等离聚散住假立无说

    色等不安住其体无自性

    彼等自性一不住无常等

    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

    不执著诸法不见彼相故

    智慧所观察一切无所得

    色等无自性彼无即为性

    无生无出离清净及无相

    由不依彼相非胜解无想

    正定定作用授记尽执著

    三互为一性正定不分别

    是顺抉择分下中上三品

    由所依对治二所取分别

    由愚蕴等别彼各有九种

    由实有假有能取亦分二

    自在我等体蕴等依亦尔

    心不惊怖等宣说无性等

    弃舍所治品应知为摄持

    通达有六法对治与断除

    彼等皆永尽具智慧悲愍

    不共诸弟子利他渐次行

    智无功用转所依名种性

    法界无差别种性不应异

    由能依法异故说彼差别

    所缘一切法此复为善等

    若世间所知及诸出世间

    有漏无漏法诸有为无为

    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

    胜诸有情心及断智为三

    当知此三大自觉所为事

    由彼等别别皆摄施等六

    故披甲修行六六如经说

    静虑无色定施等道慈等

    成就无所得三轮善清净

    所为及六通于一切相智

    能趣入正行当知升大乘

    悲及施等六并修止观道

    及以双运道诸善权方便

    智福与诸道陀罗尼十地

    能对治当知资粮行次第

    由十种修治当能得初地

    意乐饶益事有情平等心

    能舍近善友求正法所缘

    常发出离心爱乐见佛身

    开阐正法教谛语为第十

    彼性不可得当知名修治

    戒报恩安忍极喜及大悲

    承事敬师闻第八勤施等

    多闻无厌足无染行法施

    严净成佛刹不厌倦眷属

    及有惭有愧五种无著性

    住林少欲足杜多正律仪

    不舍诸学处诃厌诸欲乐

    寂灭舍众物不没无顾恋

    亲识及悭家乐猥杂而住

    自赞及毁他十不善业道

    骄慢与颠倒恶慧忍烦恼

    远离此十事证得第五地

    施戒忍精进静虑慧圆满

    于弟子麟喻舍喜舍怖心

    见求无愁戚尽舍无忧悔

    虽贫不厌求证得第六地

    执我及有情命与数取趣

    断常及相因蕴界并诸处

    住三界贪著其心遍怯退

    于三宝尸罗起彼见执著

    诤论于空性远空性过失

    由离此二十便得第七地

    知三解脱门三轮皆清净

    大悲无执著法平等一理

    知无生知忍说诸法一相

    灭除诸分别离想见烦恼

    奢摩他定思善毘钵舍那

    内心善调伏一切无碍智

    非贪地随欲等游诸佛土

    一切善现身共为二十种

    知诸有情意游戏诸神通

    修微妙佛刹观故亲近佛

    知根净佛土安住如幻事

    故思受三有说此八种业

    无边诸誓愿了知天等语

    辩说如悬河入胎最第一

    种姓族圆满眷属及生身

    出家菩提树圆满诸功德

    超过九地已若智住佛地

    应知此即是菩萨第十地

    见修诸道中所能取分别

    由灭除彼故说八种对治

    所为及平等利有情无用

    超二边出生证得相出生

    一切相智性道有境出生

    当知此八种是出生正行

    调伏诸天故放光令隐闇

    境决定普遍本性及事业

    道相智理中由诸四圣谛

    行相不可得当知声闻道

    圣声闻道中由色等空故

    空无别为暖由彼无所得

    许为至顶位忍位于色等

    破住常等理依于十地等

    由广说无住即名第一法

    由佛以现智不见诸法故

    自觉自证故亦不依他教

    是故当宣说麟喻智甚深

    若谁于何义欲闻如何说

    于彼彼彼义无声如是现

    远所取分别未离能取故

    当知由所依摄为麟喻道

    开阐假法性无违相为暖

    顶由达色等无灭等所显

    忍由内空等不执色等故

    色等无生等相为第一法

    由谛与谛上忍智四刹那

    说此道相智见道具功德

    真如与诸智无互能所依

    故不许差别广大无能量

    无量无二边住彼于色等

    执为佛自性无取无舍等

    慈等及空性证得佛陀性

    遍摄诸净法除遣诸苦病

    灭除涅槃执诸佛守护等

    不杀害生等一切相智理

    自住立有情所修布施等

    回向大菩提是道智刹那

    遍息敬一切能胜诸烦恼

    祸患不能害菩提供养依

    胜解谓自利俱利及利他

    当知此三种各有下中上

    别别为三品又以下下等

    复各分为三共二十七种

    般若波罗蜜于诸胜解位

    由三种九聚赞事及称扬

    殊胜遍回向其作用最胜

    无所得行相不颠倒体性

    远离佛福品自性念行境

    有方便无相诸佛所随喜

    不系于三界下中及上品

    是余三回向生大福为性

    由方便无得随喜诸善根

    是此中所说修随喜作意

    此自性殊胜一切无作行

    立法不可得是大义利性

    依佛及施等善巧诸方便

    此是胜解因诸法衰损因

    谓魔所魅著不信解深法

    执著五蕴等恶友所摄持

    果法清净性即色等清净

    以彼二无异不可分故净

    惑所知三道断故为弟子

    麟喻佛子净佛一切最净

    对治九地中上上等诸垢

    谓由下下等诸道能清净

    由断诤门中道能量所量

    由是平等性遍对治三界

    非此岸彼岸不住其中间

    知三世平等故名般若度

    彼由缘相门非方便故远

    由善巧方便即说为邻近

    色蕴等空性三世所系法

    施等菩提分行想所治品

    施等无我执于此令他行

    此灭贪著边执佛等微细

    法道最甚深自性远离故

    知诸法性一故能断贪著

    由遣除见等故说难通达

    色等不可知故为不思议

    如是一切智所治能治品

    无余诸差别当知如经说

    色等无常等未圆满圆满

    及于无贪性破实行加行

    不变无造者三难行加行

    如根性得果故许为有果

    不依仗于他证知七现事

    不执著色等四种平等性

    苦等诸圣谛法智及类智

    忍智刹那性一切智见道

    色非常无常出二边清净

    无生无灭等如虚空离贪

    脱离诸摄持自性不可说

    由宣说此义不能惠施他

    皆悉不可得毕竟净无病

    断除诸恶趣证果无分别

    不系属诸相于义名二种

    其识无有生一切智刹那

    如是此及此又此三段文

    当知即显示此三品圆满

    一切智差别行相为能相

    由三种智故许行相为三

    始从无边相乃至无动相

    三谛各有四道中说十五

    于因道及苦灭中如次第

    说彼有八七五及十六相

    始从四念住究竟诸佛相

    道谛随顺中由三智分别

    弟子及菩萨诸佛如次第

    许为三十七卅四三十九

    昔承事诸佛佛所种善根

    善知识摄受是闻此法器

    亲近佛问答及行施戒等

    诸胜者许此是受持等器

    不住色等故遮彼加行故

    彼真如深故此等难测故

    此等无量故劬劳久证故

    授记不退转出离及无间

    近菩提速疾利他无增减

    不见法非法色等不思议

    色等诸行相自性无分别

    能与珍宝果清净及结界

    摧伏魔力等十四种功德

    当知诸过失有四十六种

    由何相当知即性相分三

    谓智胜作用自性亦所相

    知如来出现世界无坏性

    有情诸心行心略及外散

    知无尽行相有贪等及无

    广大无量心识无法诠说

    及心不可见了知心出等

    除此等所余知真如行相

    能仁证真如复为他开示

    是摄一切智品中诸智相

    空性及无相并舍弃诸愿

    无生无灭等法性无破坏

    无作无分别差别无性相

    道相智品中许为诸智相

    依彼自法住恭敬善知识

    令其生欢喜供养无作用

    及了知遍行能示现无见

    世间真空相说知及现见

    不思议寂静世间灭想灭

    一切相智中是说诸智相

    由难思等别胜进谛行境

    十六刹那心说名殊胜相

    不思议无等超越诸量数

    摄圣智者了证知诸不共

    通疾无增减修行及正行

    所缘与所依一切并摄受

    及无味当知十六殊胜性

    由此胜余道故名殊胜道

    作利乐济拔救护诸人等

    作宅舍友军洲渚及导师

    并任运所作不证三乘果

    最后作所依此即作用相

    离烦恼状貌障品及对治

    难行与决定所为无所得

    破一切执著及名有所缘

    不顺无障碍无基无去生

    真如不可得此十六自性

    由如所相事许为第四相

    无相善施等正行而善巧

    一切相品中谓顺解脱分

    缘佛等净信精进行施等

    意乐圆满念无分别等持

    知一切诸法智慧共为五

    利易证菩提许钝根难证

    此暖等所缘赞一切有情

    缘彼心平等说有十种相

    自灭除诸恶安住布施等

    亦令他住彼赞同法为顶

    如是于忍位依自他知谛

    如是第一法成熟有情等

    从顺抉择分见修诸道中

    所住诸菩萨是此不退众

    由说于色等转等二十相

    即住抉择分所有不退相

    由于色等转尽疑惑无暇

    自安住善法亦令他安住

    于他行施等深义无犹豫

    身等修慈行不共五盖住

    摧伏诸随眠具正念正知

    衣等恒洁净身不生诸虫

    心无曲杜多及无悭吝等

    成就法性行利他求地狱

    非他能牵引魔开显似道

    了知彼是魔诸佛欢喜行

    由此二十相诸住暖顶忍

    世第一法众不退大菩提

    见道中忍智十六刹那心

    当知此即是菩萨不退相

    遣除色等想心坚退小乘

    永尽静虑等所有诸支分

    身心轻利性巧便行诸欲

    常修净梵行善清净正命

    蕴等诸留难资粮及根等

    战事悭吝等加行及随行

    不得尘许法安住三地中

    于自地决定为法舍身命

    此十六刹那是住见道位

    智者不退相

    修道谓甚深其深空性等

    甚深离增益及损减边际

    于顺抉择分见道修道中

    有数思称量及观察修道

    此常相续故诸下中上品

    由下下等别许为九种相

    经说无数等非胜义可尔

    佛许是世俗大悲等流果

    不可说性中不可有增减

    则所说修道何断复何得

    如所说菩提此办所欲事

    菩提真如相此亦彼为相

    初心证菩提非理亦非后

    由灯喻道理显八深法性

    生灭与真如所知及能知

    正行并无二巧便皆甚深

    诸法同梦故不分别有静

    无业等问难如经已尽答

    如有情世间器世未清净

    修治令清净即严净佛土

    境及此加行超过诸魔怨

    无住如愿力及不共行相

    无著无所得无相尽诸愿

    相状与无量十方便善巧

    梦亦于诸法观知如梦等

    是至顶加行所有十二相

    尽瞻部有情供佛善根等

    众多善为喻说十六增长

    由三智诸法圆满最无上

    不舍利有情说名为坚稳

    四洲及小千中大千为喻

    以无量福德宣说三摩地

    转趣及退还其所取分别

    当知各有九非如其境性

    由异生圣别分有情实假

    是能取分别彼各有九性

    若所取真如彼执为谁性

    如是彼执著自性空为相

    自性及种性正修行诸道

    智所缘无乱所治品能治

    自内证作用彼业所造果

    是为转趣品所有九分别

    堕三有寂灭故智德下劣

    无有摄受者道相不圆满

    由他缘而行所为义颠倒

    少分及种种于住行愚蒙

    及于随行相九分别体性

    是所退还品声闻等心起

    所取及所舍作意与诸界

    三者相系属安住与执著

    法义唯假立贪欲及对治

    失坏如欲行当知初能取

    不如所为生执道为非道

    谓生俱有灭具不具道性

    安住坏种性无希求无因

    及缘诸敌者是余取分别

    为他示菩提其因谓付嘱

    证彼无间因具多福德相

    垢尽无生智说为大菩提

    无尽无生故彼如次应知

    无灭自性中谓当以见道

    尽何分别种得何无生相

    若有余实法而于所知上

    说师尽诸障吾以彼为奇

    此中无所遣亦无少可立

    于正性正观正见而解脱

    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摄入

    一刹那忍摄是此中见道

    次由入狮子奋迅三摩地

    观察诸缘起随顺及回逆

    灭尽等九定修往还二相

    后以欲界摄非定心为间

    超越入诸定超一二三四

    及五六七八至灭定不同

    略标及广释佛以护不摄

    无三世功德及于三妙道

    所取初分别加行相行境

    次许心心所转趣时有境

    不发菩提心不作意菩提

    作意小乘法不思大菩提

    有修与无修及与彼相反

    非如义分别当知属修道

    施设有情境施设法不空

    贪著简择性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净破坏诸正行

    经说是第一能取应当知

    设有情及因由此所摧害

    故是修道系其余九违品

    如自所缘性三智障有三

    静道真如等相应不相应

    不等及苦等诸烦恼自性

    及无二愚蒙为最后分别

    如诸病痊愈常时获安稳

    恒修众生乐一切胜功德

    如众流归海胜果所庄严

    上品位菩萨任运而依附

    安立三千生声闻麟喻德

    及离生菩萨众善为譬喻

    经以无量福明佛无间道

    无间三摩地证一切相智

    无性为所缘正念为增上

    寂静为行相爱说者常难

    于所缘证成及明所缘性

    一切相智智胜义世俗谛

    加行与三宝巧便佛现观

    颠倒及道性能治所治品

    性相并修习说者邪分别

    依一切相智说为十六种

    布施至般若随念于佛等

    法无性自性许为渐次行

    施等一一中摄诸无漏法

    当知即能仁一刹那智德

    犹如诸士夫动一处水轮

    一切顿转动刹那智亦尔

    若时起异熟法性中所生

    诸白法般若即一刹那智

    由布施等行诸法如梦住

    一刹那能证诸法无相性

    如梦与能见不见有二相

    一刹那能见诸法无二性

    能仁自性身得诸无漏法

    一切种清净彼自性为相

    顺菩提分法无量及解脱

    九次第等至十遍处自体

    最为殊胜处差别有八种

    无诤与愿智神通无碍解

    四一切清净十自在十力

    四种无所畏及三种不护

    并三种念住无忘失法性

    永害诸随眠大悲诸众生

    唯佛不共法说有十八种

    及一切相智说名为法身

    声闻无诤定离见者烦恼

    佛无诤永断聚落等烦恼

    佛所有愿智任运无碍著

    无障碍常住普答一切问

    若善因成熟于彼彼所化

    尔时能饶益即于彼彼现

    如天虽降雨种坏不发芽

    诸佛虽出世无根不获善

    如是事广大故说佛为遍

    即此无尽故亦可说为常

    许三十二相八十随好性

    受用大乘故名佛受用身

    手足轮相具足底如龟腹

    手足指网连柔软极细嫩

    身七处充满手足指纤长

    跟广身洪直足膝骨不突

    诸毛皆上靡如瑿泥耶

    双臂形长妙阴藏密第一

    皮金色细薄孔一毛右旋

    眉间毫相严上身如狮子

    髆圆实项丰非胜现胜昧

    身量纵横等譬诺瞿陀树

    顶肉髻圆显舌广长梵音

    两颊如狮王齿洁白平齐

    诸齿极细密数量满四十

    绀目牛王睫妙相三十二

    此中此此相所有能生因

    由彼彼圆满能感此诸相

    迎送师长等正受坚固住

    习近四摄事布施妙资财

    救放所杀生增长受善等

    是能生因相如经所宣说

    佛爪赤铜色润泽高诸指

    圆满而纤长脉不现无结

    踝隐足平整行步如狮象

    鹅牛王右旋妙直进端庄

    光洁身相称洁净软清净

    众相皆圆满身广大微妙

    步均匀双目清净身细嫩

    身无怯充实其身极坚实

    肢体善舒展顾视净无翳

    腰圆而匀称无凹陷便便

    脐深脐右旋为众所乐见

    行净身无疣无诸黑黡点

    手软如木棉手纹明深长

    面门不太长唇红如频婆

    舌柔软微薄赤红发雷音

    语美妙牙圆锋利白平齐

    渐细鼻高隆清净最第一

    眼广眼睫美犹如莲花瓣

    眉修长细软润泽毛齐整

    手长满耳齐耳根不衰退

    额部善分展开广顶周圆

    发绀青如蜂稠密软不乱

    不涩出妙香能夺众生意

    德纹相吉祥是为佛随好

    若乃至三有于众生平等

    作种种利益佛化身无断

    如是尽生死此事业无断

    诸趣寂灭业安立四摄事

    令知诸杂染及知诸清净

    有情如证义六波罗蜜多

    佛道自性空尽灭二戏论

    假名无所得成熟诸有情

    及立菩萨道遣除诸执著

    得菩提严净佛土及决定

    无量有情利亲近佛等德

    菩提分诸业不失坏见谛

    远离诸颠倒无彼根本理

    清净及资粮有为与无为

    悉不知有异安立大涅槃

    许法身事业有二十七种

    相及彼加行彼极彼渐次

    彼竟彼异熟余六种略义

    初境有三种因四加行性

    法身事业果余三种略表

    《现观庄严智度窍诀论》,由至尊弥勒怙主撰著圆满。

    印度堪布博雅嘎扎巴,与主校大译师————僧人嘎瓦吉祥积翻译、校对并订正。后来又经班智达无死尊者,与比丘具慧之智译师重新翻译、校对与订正————

    《现观庄严论》注疏科判

    甲一、论名之义分三52

    乙一、翻译论名52

    乙二、宣说论名53

    乙三、论名之必要60

    甲二、译礼60

    甲三、论义分二61

    乙一、造论分支分二61

    丙一、令所调诸众生信之支分————书首礼赞61

    丙二、令智者趋入论典之支分————必要关联63

    乙二、所造正论分三64

    丙一、针对欣乐广讲者之八现观分类分二64

    丁一、以结语略宣分二64

    戊一、略说论题64

    戊二、广讲论支65

    丁二、广讲彼等之义分三76

    戊一、广讲所抉择之三智分三76

    己一、广讲所得遍智分四77

    庚一、道之自性————发心分二77

    辛一、发心之法相分二77

    壬一、真实法相77

    壬二、法相与佛经之关联79

    辛二、发心之分类80

    庚二、接受令发心清净之教授分二83

    辛一、总说教授分四83

    壬一、开示修行自性之教授84

    壬二、开示所缘境四谛之教授87

    壬三、开示所依三宝之教授88

    壬四、开示修行圆满之因分四90

    癸一、开示断除修行违品之因90

    癸二、开示修行不依他法而转之因91

    癸三、开示修行功德圆满之因93

    癸四、开示修行究竟之因93

    辛二、别说难以通达之理94

    庚三、教授之果————抉择分分二102

    辛一、略说本体102

    辛二、广讲特法分三104

    壬一、宣说所缘、行相与因缘三者分二104

    癸一、广讲加行道之所缘及行相分四104

    子一、暖位之所缘及行相104

    子二、顶位之所缘及行相107

    子三、忍位之所缘及行相108

    子四、世第一法之所缘及行相110

    癸二、结语112

    壬二、宣说所具法分别念分二112

    癸一、所取分别念112

    癸二、能取分别念115

    壬三、宣说善知识之特征117

    庚四、无有颠倒地修持教授之义分四119

    辛一、修行所依分二119

    壬一、种性之分类119

    壬二、断除分类之争辩分二124

    癸一、争辩124

    癸二、答复124

    辛二、修行所缘124

    辛三、修行所为126

    辛四、修行自体分四127

    壬一、内心披戴铠甲的披甲修行127

    壬二、以加行而趋入的趋入修行128

    壬三、能使趋入究竟的资粮修行分二132

    癸一、总说132

    癸二、别说难以通达之理分二137

    子一、地资粮分二137

    丑一、从修治之角度宣说九地分九137

    寅一、一地之修治分三137

    卯一、略说137

    卯二、广说141

    卯三、摄义143

    寅二、二地之修治143

    寅三、三地之修治144

    寅四、四地之修治144

    寅五、五地之修治146

    寅六、六地之修治147

    寅七、七地之修治分二148

    卯一、二十种所断148

    卯二、二十种对治150

    寅八、八地之修治152

    寅九、九地之修治153

    丑二、从果的角度宣说十地155

    子二、对治资粮157

    壬四、究竟的定生修行158

    己二、广讲能得之道智分二161

    庚一、道智之支分161

    庚二、道智之整体或能依道智之特征分三164

    辛一、声闻之道智分二164

    壬一、道之本体164

    壬二、道智之因法————顺抉择分167

    辛二、缘觉之道智分三168

    壬一、行者所依之特征分二168

    癸一、特征主体169

    癸二、遣除疑惑171

    壬二、所行道之本体171

    壬三、道智之因法————顺抉择分172

    辛三、菩萨之道智分二173

    壬一、见道之道智分二173

    癸一、略说本体173

    癸二、广说修持之相分二175

    子一、广说分四175

    丑一、苦谛之相175

    丑二、集谛之相176

    丑三、灭谛之相177

    丑四、道谛之相178

    子二、摄义179

    壬二、修道之道智分二179

    癸一、修道功用179

    癸二、具作用之真实修道分二181

    子一、后得有漏修道分三181

    丑一、胜解修道分二181

    寅一、真实之胜解修道181

    寅二、胜解修道功德184

    丑二、回向修道186

    丑三、随喜修道190

    子二、入定之自体无漏修道分二191

    丑一、现前功德的修行修道191

    丑二、清除垢染的清净修道分二192

    寅一、清净修道之因分二192

    卯一、生起之因192

    卯二、旁说不生之因192

    寅二、清净修道之自性分二193

    卯一、总说清净修道193

    卯二、别说清净修道分二195

    辰一、清净果法之分类195

    辰二、此分类合理之因分二196

    巳一、真实之因196

    巳二、遣除于此之疑196

    己三、广讲所断基智分五199

    庚一、基智自性199

    庚二、基智差别分二201

    辛一、远近之差别201

    辛二、所治能治之差别分二201

    壬一、所治能治分二201

    癸一、宣说基道之所治能治分二202

    子一、宣说所治202

    子二、宣说能治202

    癸二、宣说果之所治能治分四202

    子一、所治贪著之本体202

    子二、所治贪著之因203

    子三、贪著之能治203

    子四、此因所引之余义203

    壬二、结语204

    庚三、基智分类205

    庚三、如何修持之理分二205

    辛一、所修加行之本体205

    辛二、加行之平等性208

    庚五、如此修持之果分二209

    辛一、略说209

    辛二、广说209

    庚六、三智之结语212

    戊二、广讲所修之四加行分二213

    己一、广讲自在之因果分二213

    庚一、广讲自在之因————正等加行分二213

    辛一、相续中所生之殊胜加行分四213

    壬一、加行之相分二213

    癸一、略说213

    癸二、广说分三214

    子一、基智之相214

    子二、道智之相217

    子三、遍智之相221

    壬二、加行修持者补特伽罗228

    壬三、加行之自体229

    壬四、加行之前行法分四233

    癸一、所获功德233

    癸二、所舍过失235

    癸三、所知性相分二241

    子一、从本体角度略说241

    子二、从分类角度广讲分四244

    丑一、智相分三244

    寅一、基智加行之智相244

    寅二、道智加行之智相249

    寅三、遍智加行之智相251

    丑二、胜相分二253

    寅一、略宣254

    寅二、广释254

    丑三、作用相分三258

    寅一、基智加行之作相258

    寅二、道智加行之作相259

    寅三、遍智加行之作相260

    丑四、自性相分三261

    寅一、基智加行之自性相261

    寅二、道智加行之自性相262

    寅三、遍智加行之自性相263

    癸四、相续所依之顺解脱分分二265

    子一、本体265

    子二、分类分二266

    丑一、本体之分类266

    丑二、相续之分类267

    辛二、相续中生起殊胜加行之观修次第分三268

    壬一、相续中生起殊胜加行之时段268

    壬二、生起不退转相所依之补特伽罗分二271

    癸一、略说不退转相所依补特伽罗271

    癸二、广说不退转相之分类分三274

    子一、加行道不退转相分二274

    丑一、略说274

    丑二、广述分四274

    寅一、暖位之相274

    寅二、顶位之相276

    寅三、忍位之相277

    寅四、世第一法位之相278

    子二、见道不退转相分二278

    丑一、略述278

    丑二、广说279

    子三、修道不退转相分二285

    丑一、差别事————修道分三285

    寅一、修道本体285

    寅二、释名286

    寅三、修道分类分二286

    卯一、真实分类287

    卯二、消除于分类之争辩分二287

    辰一、消除于数量之争辩287

    辰二、消除于分类之争辩分二289

    巳一、消除因胜义中增减不合理故不应有修道之断得的争辩分二289

    午一、争辩290

    午二、答复290

    巳二、消除通过世俗中观察刹那之性而认为获得遍智不应理的争辩分二292

    午一、争辩292

    午二、答复293

    丑二、差别法————不退转相分二293

    寅一、与比喻相结合而略说293

    寅二、广述293

    壬三、相续中生起殊胜加行的彼等补特伽罗之观修次第分三297

    癸一、能获得作为能依的佛陀法身之甚深有境————生死涅槃平等加行分二297

    子一、宣说正论297

    子二、驳斥争议298

    癸二、报身之因————所依清净刹土之广大有境301

    癸三、于彼刹土行持事业的化身之因————双运善巧方便加行分二301

    子一、本体301

    子二、分类302

    庚二、广讲自在之果————顶加行分四305

    辛一、加行道顶加行分四305

    壬一、暖顶加行305

    壬二、顶顶加行307

    壬三、忍顶加行310

    壬四、世第一法顶加行311

    辛二、以断除所断转趣、退还、实有、假立四种分别念遍计部分等等所表示的见道顶加行分二312

    壬一、所断分别念分二312

    癸一、略说312

    癸二、广释分二316

    子一、所取分别念分二316

    丑一、趋入[转趣]所取分别念316

    丑二、退还所取分别念317

    子二、能取分别念分二320

    丑一、执实分别念分二320

    寅一、退失于不贪因法之道的执实分别念分三320

    卯一、归属行为之分别念320

    卯二、归属所知之分别念321

    卯三、归属所断对治之分别念321

    寅二、不能获得遍智之果的执实分别念322

    丑二、执假分别念322

    壬二、能断对治见道顶加行分三324

    癸一、见道顶加行之因324

    癸二、见道顶加行之果分二326

    子一、宣说真实大菩提326

    子二、遮破分别假立大菩提分二326

    丑一、破斥言实事宗分二326

    寅一、以能遍不可得因来破斥327

    寅二、以承许相违之因来破斥328

    丑二、建立言空性宗328

    癸三、见道顶加行之本体分二329

    子一、见道顶加行之本体329

    子二、如何修持见道顶加行330

    辛三、以断除四种俱生分别念等为代表的修道顶加行分三332

    壬一、作为所依之修道分二332

    癸一、作为加行之狮子奋迅三摩地332

    癸二、作为正行之超越三摩地333

    壬二、所断分别念分二336

    癸一、所取分别念分二336

    子一、趋入所取分别念336

    子二、退还所取分别念339

    癸二、能取分别念分二341

    子一、执实能取分别念341

    子二、执假能取分别念分二343

    丑一、略说343

    丑二、广释344

    壬三、作为能依之功德346

    辛四、具备有学道究竟无量功德的无间道顶加行分三348

    壬一、本体348

    壬二、因349

    壬三、所断邪分别念分二350

    癸一、略说350

    癸二、广释350

    己二、广讲稳固之因果分二358

    庚一、广讲稳固之因————次第加行358

    庚二、广讲稳固之果————刹那加行分二364

    辛一、从现前功德之理的角度而广讲分二364

    壬一、非异熟刹那加行分二364

    癸一、正说364

    癸二、其能表之喻366

    壬二、异熟刹那加行367

    辛二、从通达外境自性之理的角度而广讲分二368

    壬一、无相刹那加行368

    壬二、无二刹那加行368

    戊三、广讲果法身分二373

    己一、所依之身分四373

    庚一、本性身373

    庚二、智慧法身分三374

    辛一、正说374

    辛二、殊胜之处分二379

    壬一、无染三摩地之殊胜379

    壬二、愿智之殊胜380

    辛三、遣除争议分二380

    壬一、遣除于法身常住之争议分二380

    癸一、正说380

    癸二、以比喻论证381

    壬二、遣除于周遍恒常之争议381

    庚三、受用身分二382

    辛一、略说自性382

    辛二、广说功德分二382

    壬一、广说相分二382

    癸一、正说诸相382

    癸二、诸相生起之因387

    壬二、广说随好388

    庚四、化身397

    己二、能依之事业分三398

    庚一、从时间的角度而略说398

    庚二、从分类的角度而广述分三398

    辛一、安置道之所依398

    辛二、安置诸道399

    辛三、安置于果位402

    庚三、从数量的角度而总结402

    丙二、针对喜爱中讲者之六种分类405

    丙三、针对倾慕略讲者之三现观分类405

    甲四、末义分二406

    乙一、书跋406

    乙二、译跋406————

    《现观庄严论》注疏

    ————白莲花之璎珞

    麦彭仁波切著

    堪布索达吉译

    智慧日轮满布所知际,

    大悲光芒周遍所化界,

    任运无间事业拥有者,

    能仁日曦之前我敬礼!

    安住兜率天之法云地,

    普降佛深密意甘露雨,

    满足瞻洲具缘所化愿,

    愿佛补处慈氏月尊胜。

    无量佛子聚集众会处,

    所发稀有空性狮吼中,

    无可比肩唯一智慧藏,

    祈愿文殊本尊恒护我。

    开显生四圣之智度者,

    无著世亲狮贤二解脱5,

    诸等译师以及班智达,

    亲疏传承上师前顶礼!

    深广远离边戏般若义,

    令诸聪慧初学者欣喜,

    供品功德之水仅一滴,

    亦皆源自法王师慧海。

    此处宣说《现观庄严智度窍诀论》6可分为四部分。

    全论分四:一、论名之义;二、译礼;三、论义;四、末义。

    甲一、(论名之义)可分为三:一、翻译论名;二、宣说论名;三、论名之必要。

    乙一、(翻译论名):

    (本论全称之梵文音译,为“阿毗三昧耶阿朗迦那摩占佳波罗蜜多邬拔提夏侠扎”。)其中“阿毗三昧耶”,是指“现观”;“阿朗迦”是指“庄严”;“那摩”是指“所谓[8J?-L-2]”7;“占佳波罗蜜多”,是指“智慧到彼岸[智度]”;“邬拔提夏”,是指“窍诀”;“侠扎”是指“论”。(连贯起来的意思,就是“《现观庄严智度窍诀论》”。

    乙二、(宣说论名):

    在经典般若、道般若与果般若当中,对此论的根本经典————广中略三种般若波罗蜜多经典[经典般若或经典智度]之义,能迅速快捷并轻而易举地证达,所以称之为“窍诀”。

    至于“论”8的意思,则可作如下解释:

    总的来说,从言词9的角度而言,佛陀经教[经]也可以称之为“论”,因为具有整治弟子相续的释词10,但此处所说的论,却是指十地自在尊11所作之论。

    本来,作为论的概念,小乘行人将其承许为名、词、文字三者聚合的自性,属于无情法的本体;而依照大乘的观点,所谓“论”,则是显现为名、词、文字相的觉识。

    而所谓“佛陀经教[经]”,是指从佛陀智慧增上缘中产生的,针对所调化众之他现12;至于十地以下所造的“论”,则是与自他二现相关联的。

    在般若的经教之义,也即宣讲空性精华的直接之义,与作为道现观的隐晦之义二者当中,此论所阐释的内容应属于后者。通过真实般若之义在内心现前[现],就能如实无谬地证达[观]其义。至于隐晦之义,则是指八事。

    (所谓的“庄严”,可分为三种:)将其开显彰演,是“(开显)庄严”;般若之义,是自性庄严;七十义,则是美化庄严。以开显庄严之此论明示般若之义,则可令智者生起欢喜之情13;

    至于“所谓”的意思,则是指宣说名义之关联。

    我等本师如来出有坏正等觉释迦牟尼佛依次的三转法轮中,二转法轮的内容————般若波罗蜜多,被藏地前译派的先德们分为六部“母般若”与十一部“子般若”,总共为十七部《般若经》。

    其中的“母般若”,也即:一、《般若十万颂》;二、《般若二万伍千颂》;三、《般若一万八千颂》;四、《般若一万颂》;五、《般若八千颂》;六、《般若摄颂》。

    其中的“子般若”,也即:一、《般若七百颂》;二、《般若五百颂》;三、《般若三百颂》;四、《理趣分一百五十颂般若》;五、《般若五十颂》;六、《二十五门般若》;七、《帝释请问经》;八、《妙力伏请问经》[《善勇猛般若》]九、《小字般若》;十、《一字般若》;十一、《般若心经》。

    但惹波哲[智慧宝剑]的观点却认为:“(这种数量的确定方式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一百零八名般若经》;二、《日藏般若经》;三、《月藏般若经》;四、《普贤般若经》;五、《金刚手般若经》;六、《金刚胜幢般若经》这六部经典应当也属于《般若经》,却并没有为母子十七部般若所摄,(所以有不全面的过失;)而《般若摄颂》又是从《般若八千颂》当中摘录出来的,所以又有重复之嫌。”

    而阿尔•香秋益西又划分出广、中共计九种般若。

    按照一般的说法,广般若包括存放于寻香境的《般若十亿颂》;存放于天界的《般若八十万颂》;以及存放于龙宫的《般若十万颂》三部。

    (由此可见,“母子十七部般若”并不能含摄所有的《般若经》。)“母子十七部般若”的称呼,肯定是以藏地首次翻译佛经之际所翻译出的《般若经》数量而命名的,并不是确定的(《般若经》)数量,因为在《莲师遗教》当中也曾说过:“主宣般若空性众经典,母子十七般若已译出。”

    在阐释《般若经》密意方面,(古印度)共同承许的有四种宗派,包括:慈氏菩萨以所著的《现观庄严论》,来论述般若隐晦之义————现观次第为主的内容;圣者龙树菩萨以所著的《中观理聚论》,来论述般若直接之义————空性;陈那论师则以《般若八千颂摄义》,通过三十二种要义的方式来阐述般若之义;马鸣菩萨则是以所著的《般若十万颂注疏————摧伏损害》,通过三门十一种方式来阐述般若之义的。

    如果将后两种进行归纳则可以发现,其宗派并没有超出前两种,正因为《般若经》之所诠,乃甚深精华之义与广大之现观次第二者,所以,(开演这两种观点的论师,)就称为两大开派祖师。

    虽然无著阿阇黎昆仲,也依靠至尊慈氏怙主的窍诀撰著了相关的注释,但除了有些智者认为,被公认为是伽沃得所作的《般若十万颂注疏》,实际上是世亲菩萨的著作之外,藏地并没有翻译二昆仲的其他著作。

    在古印度,解释(《般若经》与《现观庄严论》)的论著有二十一种14:一、圣解脱军论师所著的《般若二万颂光明疏》;二、阿阇黎解脱军论师所著的《般若二万颂注释》;三、尊者弥底论师所著的《十万颂、二万五千颂、八千颂般若母三义顺同八现观论》;四、狮子贤论师所著的《般若二万颂八品释》;五、狮子贤论师所著的《八千颂释现观庄严光明疏》;六、狮子贤论师所著的《般若摄颂释难》;七、狮子贤论师在获得慈氏菩萨授记之后,所撰著的《现观庄严论明义释》;八、金洲法称论师所著的,解释《现观庄严论明义释》的《光明释难疏》;九、法友论师所著的,阐释《现观庄严论明义释》的《释明句论》;十、结合《般若摄颂》,由佛智论师所著的《摄要释难》;十一、惹那格底论师所著的《现观庄严论广释共称分论》;十二、克什米尔的佛德论师[迦湿弥罗布达室利论师]所著的《般若灯鬘释》;十三、宝生寂论师[先德瓦论师或静命论师]所著的《般若二万颂具清净论》;十四、结合《般若十万颂》与《现观庄严论》,由克什米尔的达摩室利论师所著的《般若波罗密多十万颂广释》;十五、宝生寂论师[先德瓦论师或静命论师]所著的《八千颂释殊胜心要疏》;十六、阿底峡尊者所著的《般若摄义————明灯论》;十七、结合《般若八千颂》与《现观庄严论》,由无畏源论师所著的《八千颂释精要月光疏》;十八、结合《般若摄颂》与《现观庄严论》,由克什米尔达摩室利论师所著的《般若波罗密多藏匙论》;十九、慧源论师归摄狮子贤论师的论释而撰著的《般若略义》;二十、鸠摩罗什巴扎论师[童寿或童吉祥论师]所著的《般若略义》;二十一、尊者弥底论师所著的《般若摄颂教言》。15

    藏地智者们遵照并主要执持的,是其中阿阇黎圣解脱军论师与狮子贤论师的观点。

    在古印度,为公众所共称的般若经教传授之地有六个:一、欢乐之源————兜率天;二、受用之源————下界龙宫;三、智慧之源————东方邦嘎拉刹土;四、功德之源————贝达国刹土;五、加持之源————西方钨金刹土;六、神奇之源————北方波夏嘎檀香洲。

    藏地在此方面,因为一直保存着国王赤松德赞在位期间所作的《般若十万颂注疏》,而使前弘期的传承法脉得以连续不断,并令后弘期鄂译师16的学说与其衔接并互相融合。

    遍知西绕沃热论师就此而感慨道:“依靠善执闻思三智桨,以及修四加行之舟筏,得见法身庄严妙高山,二转法轮隐义道次第,兜率天中弥勒法王17宣,圣境18传经教地共六处。释庄严意学说纵繁多,此中解脱19狮贤20尤超胜,彼意汇入鄂师智慧海。般若广弘追阿尔二圣贤,以讲辩之万道日月光,照亮雪域黑暗之幽林。”

    (《现观庄严论》的)广义包括七十义;中义包括所知三智、所修四加行以及法身果八事;如果从略的角度而言,则所有的内容都可以含摄于三智之中,因为四圣者的现观可以用总三智来进行概括,四加行可以用道智来作归纳,而法身又可以用遍智来加以含摄。

    乙三、(论名之必要):

    从总的角度来讲,演说梵文论名既可以种下语言的习气,还可以对法源产生净信;

    从分别的角度来讲,论名能起到可以辨别属于何类论著,并易于查照书函等等的作用。

    甲二、(译礼):

    敬礼一切诸佛菩萨

    从无明沉睡中觉醒,并彻底通达了真实智慧21,(所以称之为“佛”)。正如《皈依七十颂》所云:“彻底证悟诸所知,摧毁愚痴之闭合,佛如莲花般彻悟。”

    清净二障,并在精通诸等智慧与功德的遍智以及他利方面具有勇猛的胆识22,(所以称之为“菩萨”)。

    至于“敬礼”上述这“一切”,则是国王法律规定23用于辨别三藏的顶礼句。

    甲三、(论义)可分为二:一、造论分支;二、所造正论。

    乙一、(造论分支)可分为二:一、令所调诸众生信之支分————书首礼赞;二、令智者趋入论典之支分————必要关联。

    丙一、(令所调诸众生信之支分————书首礼赞):

    求寂声闻由遍智引导令趣最寂灭

    诸乐饶益众生者道智令成世间利

    对于单纯寻求自己的寂灭,而向往解脱的诸声闻与缘觉补特伽罗而言,其方法就是依靠[由]通达诸法之基————一切蕴界处补特伽罗人我以及所取外境————原本空性的遍知智慧[基智],就能通过引导而令其趋入[趣]作为追寻目标之果位————有余与无余涅槃————灭除烦恼与痛苦的最寂灭;

    对于诸大菩萨补特伽罗————(乐此不疲地)饶益尽轮回际的一切所调化众生者而言,其方法就是以通达声闻、缘觉、菩萨三道在胜义中自性无生,以及名言中的因果、本体之道智,则可令其成办作为其追寻目标的,世间所有众生之利益————增上生及三菩提之决定胜;

    诸佛由具种相智宣此种种众相法

    具为声缘菩萨佛四圣众母我敬礼

    对于将补特伽罗身语意之一切过患彻底清除的至尊能仁正等觉诸佛陀而言,其方法就是由彻底无余地通达一切所知并照见无生的,具有真实之义的一切种相智[遍智],从而实现其追寻目标————宣说此等一切所诠之二谛具众相之法,与能诠之了义不了义的种种法轮。

    正如《中般若经》所云:“须菩提,圆满彻底之遍知智慧[基智],是针对声闻缘觉而言;至于道智,则是针对诸大菩萨而言;作为一切种智,又是针对善逝如来正等觉诸佛而言的。”

    因此,对于作为[具为]声闻、缘觉、诸大菩萨诸众,以及佛陀(等四圣众)之佛母(的般若之义),至尊弥勒菩萨[我]以各别自证之智,与无二无别、一味一体的方式向其表示恭敬顶礼!

    如此礼赞的必要:从自利的角度而言,是为了表示贤圣之士的身份;从他利的角度而言,则是为了令钝根者在听闻到依此般若佛母可以成就四圣众之追寻目标的功德之后,从而生起信心;令利根者在现见以理于其无损之后生起净信,从而以恭敬向往之情深入经论,通过闻思修行产生智慧,以上为暂时的必要;究竟的必要,则是可以获证大菩提之果位。

    丙二、(令智者趋入论典之支分————必要关联):

    大师于此说一切相智道

    非余所能领于十法行性

    经义住正念具慧者能见

    为令易解故是造论所为

    大师善逝如来正等觉佛陀,于此般若佛母中,宣说了以遍智所表示一切相智之佛道,以及其余的七现观,这就是《现观庄严论》的所诠内容。

    该内容并不是[非]除了诸大菩萨以外,其余的外道、声闻以及缘觉等人所能领会的遍智或者法身。也就是说,对于菩提心妙宝,以及以布施等十种波罗蜜多法行为自性的佛陀经教之义,以具备正知之智慧而安住于决定不会忘却之正念的十地途径,为了使具有智慧的菩萨[者],能够现见或者现证法身,则为此论的必要之必要。

    为了令人能够轻而易举地解悟难以证达的般若之义————经教中所包含的八事隐义之理的缘故,而以此论加以明示,便是造作此论之必要[所为]。

    因为证悟遍智,需要依靠通达般若佛母之义(的智慧);而通达般若佛母之义的智慧,又必须依靠本论。由此可见,能诠所诠之间是互相关联的,必要与必要之必要之间也是互相关联的,所以也间接地宣说了此论的关联。

    一般说来,关于“十法行”,有以下几种分类:一种是指缮写、供养等十法行24;一种是指表示遍智的发心等十法;一种是指在七支供的基础上,加上皈依、愿菩提心与行菩提心等十法;最后一种是指是十波罗蜜多等十法。

    乙二、(所造正论)可分为三:一、针对欣乐广讲者之八现观分类;二、针对喜爱中讲者之六种分类;三、针对倾慕略讲者之三现观分类。

    丙一、(针对欣乐广讲者之八现观分类)可分为二:一、以结语略宣;二、广讲彼等之义。

    丁一、(以结语略宣)可分为二:一、略说论题;二、广讲论支。

    戊一、(略说论题):

    般若波罗密以八事正说

    对于前面顶礼句中所说的般若波罗蜜多该如何宣讲呢?应当以所诠八事而进行真实[正]的宣说。

    关于般若波罗蜜多,在狮子贤论师所著的《八千颂大疏》25中也云:“出有坏善逝佛陀的如幻无二之智,即为真实之般若。能获得该智并与其相顺同的,由言词、语句汇集而成的论典,以及具有见道等法相之道,也称之为‘般若波罗蜜多’,但彼等仅为假立之般若。”

    陈那论师在《般若八千颂略义》当中也说道:“智慧度无二,彼慧即善逝。修彼具义故,论道立彼名。”

    由此可见,只有果般若,才是真正的般若;道般若是以果法之名而命名为因法之般若的;经典般若则是以所诠之名而命名为能诠般若的。

    戊二、(广讲论支):

    遍相智道智次一切智性

    一切相现观至顶及渐次

    刹那证菩提及法身为八

    (第一)八现观的法相包括:

    (一)遍智:对普遍无余的所知之相在一刹那间现前的智慧,可分为如所有智与尽所有智两种;

    (二)道智:通达三道为无生,并以圆满、成熟和修炼的方式,来现前真实边际[空性]的有学道智慧,就是道智。可分为声闻道智、缘觉道智以及大乘道智三种。

    (三)基智:位于其次,则是包括仅仅现证蕴界处一切万法以补特伽罗人我空的声闻基智;了知所取外境法无我的缘觉基智;以及通达二我皆空、远离戏论的大乘基智(在内的基智)。可分为大乘基智与小乘基智两种。

    (四)正等加行:为了使圆满现观获得自在,而总摄抉择三种道智之一切相进行修习的加行。可分为四种加行或二十种加行。

    (五)顶加行:修习正等加行达至成就标准,也即从暖位直至刹那加行之间,每一阶段修持圆满之顶点,包括以标志加行[暖顶加行]、相增长加行[顶顶加行]为代表而进行宣说的内容,即是顶加行[至顶加行]。可分为加行道顶加行等七种或者四种。

    (六)次第加行[渐次加行]:为了成就有学道究竟的刹那加行,而以具有确定的道相、数量以及次第,互相之间以一种修法而牵动所有修法的方式所进行的修持,便称之为渐次加行。可分为十三种加行。

    (七)刹那加行:在次第加行圆满成就之后,以一刹那间修习所有无漏之法,便能现证圆满菩提的加行,便是刹那加行。如果以反体而进行分类,则可分为四种。

    (八)法身:修习四加行所获得的究竟清净之果,即为法身。可分为四身。

    以上所述,即为八事的内容。

    第二,至于七十义的法相,则要从表示遍智的十法,表示道智的十一法,表示基智的九法,表示正等加行的十一法,表示顶加行的八法,表示次第加行的十三法,表示刹那加行的四法以及表示果法身的四法来依次进行论述。具体包括:

    (表示遍智的十法:)

    发心与教授四种抉择分

    正行之所依谓法界自性

    (一)发心:具备两种意义或者两种条件26的世俗菩提发心;

    (二)教授:传授以二谛双运的方式进行修道的教授;

    (三)大乘加行道:以修持教授而进行抉择的见道支分,即为可成为其因法的四种抉择分[大乘加行道]。

    (四)修行所依:即成为十三种正行之所依的根本或者所依之法的法界自性住种性。

    诸所缘所为甲铠趣入事

    资粮及出生是佛遍相智

    (五)修行所缘:依靠通达修行取舍诸法,从而修持不共之法,即是修行的诸等所缘。

    (六)修行所为:作为修行最终目标的断证之果————大断、大证与大心三者。

    (七)披甲修行:在披挂起广大发心之铠甲以后,以违品不可侵害,并在每一种波罗蜜多中,都具备了六种波罗蜜多的修持。

    (八)趋入修行:依靠具备此等披甲修行,从而趋入大乘加行道果所摄持之一切万法的修行。

    (九)资粮修行:以此意乐加行所引发的,以无量修持的方式趋入菩萨道的无边资粮修行。

    (十)定生修行:依靠前面所说九法的究竟成就,而必定产生[出生]最终所生之八种结果的修行。

    以上所说的十法,即是表示佛陀遍智[遍相智]之法。

    (表示道智的十一法:)

    令其隐闇等弟子麟喻道

    此及他功德大胜利见道

    (一)道智支分:为了使其成为堪能产生道智的法器,以如来自性光明而令以异熟业所产生的诸天光明隐暗不现,从而摧毁其我慢,以及用“等”字所表述的,能生之境决定、普遍、不舍轮回之本性,和摄持他众为眷属之事业等诸内容。

    (二)弟子声闻道:以诸菩萨之圣智而照见,为了令其超离(轮回)而间接宣说的弟子声闻道。

    (三)鳞喻独觉道:(以诸菩萨之圣智而照见,为了令其超离轮回而间接宣说的)鳞喻独觉道。

    (四)大乘见道:即因此生以及他世之功德,而具有重大利益[胜利]的,作为现证四谛之智的大乘见道。

    作用及胜解赞事并称扬

    回向与随喜无上作意等

    (五)修道功用:即修道的作用与功德。

    具备修道作用的真实修道可分为:一、有漏修道后得阶段;二、无漏修道入定阶段。

    第一、(有漏修道后得阶段):

    (六)胜解修道:深信自利、他利、自他二利是母般若所具功德的胜解无上作意修道。

    (七)胜解修道功德:诸佛菩萨因对胜解修道生起欢喜,从而宣说其功德之赞美、承事和称扬的胜解修道功德。

    (八)回向修道:能使善根不耗尽的,以在世俗中将自他一切善根回向于菩提之因,在胜义中了不可得的方式而作回向的无上作意修道。

    (九)随喜修道:为了能增上善根,而对自他善业进行随喜的无上作意修道等。

    第二、(无漏修道入定阶段):

    修持最清净是名为修道

    诸聪智菩萨如是说道智

    (原译:引发最清净,是名为修道,诸聪智菩萨,如是说道智。)

    (十)修行修道:即修持现证入定离戏境界之智慧功德的修行修道。

    (十一)清净修道:诸法虽然安住于本来清净之中,(凡夫)却如同视(白色)海螺为黄色现象一般颠倒而缘,以真实之道清净此等垢障,从而逐渐成为所谓的“最清净”,这就是[是名为](清净)修道。

    以上述十一种法,就可以如是而宣说表示诸聪智菩萨道智之法。

    (表示基智的九法:)

    智不住诸有悲不滞涅槃

    非方便则远方便即非遥

    (一)智不住生死基智:以证悟三世为平等性之智慧,而不住于或者不受染于诸三有轮回的基智。

    (二)悲不住涅槃基智:因证悟有寂平等性,而以无缘大悲不滞于涅槃的基智。

    (三)远基智:因尚未如实证达远离二边之智慧,而缘于有实无实之相,不能[非]成为修持真实遍智之方便,则称为远基智。

    (四)近基智:不分别于有实无实之相的,证达平等性之方便,即为非遥远(之近)基智。

    所治能治品加行平等性

    声闻等见道一切智如是

    (五)所治基智[违品基智]:耽执基道果诸法之相,即是作为所断的所治基智。

    (六)能治基智:即与所治基智相反的能治品基智。

    (七)基智加行:通过断除对差别事27色法等等,以及差别法28无常等等的耽执,而能间接引发修道声闻、独觉加行的基智加行。

    (八)菩萨加行平等性:对于色法之本体、相状、特性以及有境四者无有贪执的基智,便是(菩萨加行)平等性。

    (九)基智见道:作为平等性境界以及加行之果法的,包括间接宣说的声闻和以“等”字所表达的独觉见道,以及直接宣说的远离三十二种增益的大乘见道。

    如是所说的九种法,便可承许为表示一切智或者基智之法。

    (表示正等加行的十一法:)

    行相诸加行德失及性相

    顺解脱抉择有学不退众

    (一)加行相:即总摄所修三智之一切相,而进行宣说的一百七十三种相的加行相。

    (二)加行:如果对作为修行内容的加行进行分类,则依照其自身本体,而可分为二十种诸类加行。

    (三)加行功德:以加行为前行,通过修习上述加行即可获得的十四种功德。

    (四)加行过失:对加行修持作阻碍的,作为所断过失的四十六种魔业。

    (五)加行性相:表示加行的所知性相,即以智相、胜相、作相以及自性相四相而进行分类的九十一种性相。

    殊胜加行在相续中生起的次第分别如下:

    (六)大乘顺解脱分:在胜解行阶段,从加行修持的角度而言,以相续作为所依的顺解脱分资粮道。

    (七)大乘顺抉择分:即顺解脱分彻底成熟的顺抉择分加行道。

    (八)有学不退转:即作为加行修习者补特伽罗的有学不退转诸众。

    有寂静平等无上清净刹

    满证一切相此具善方便

    (九)生死涅槃平等加行[有寂平等加行]:从殊胜加行的角度而言,作为获得能依佛陀法身之因法的三有寂静平等加行。

    (十)清净刹土加行:发愿使不清净(刹土)成为清净,以及为了如愿以偿而积累资粮,作为获得圆满受用身之因法的,使自己(将来成佛的)所依刹土清净的无上加行。

    (十一)方便善巧加行:能表示圆满证达一切相的(加行),这种[此]圆满一切相,在谋求其刹土众生之利方面,能了知时与非时,并以千差万别、形形色色的方式行持的,为化身之因法的方便善巧加行。

    以上所说的十一种主要意义,即是(表示正等加行的)十一种法。

    (表示顶加行的八法:)

    此相及增长坚稳心遍住

    见道修道中各有四分别

    四种能对治无间三摩地

    并诸邪执著是为顶现观

    (一)暖顶加行:即总摄修习而成就的此等以十二相状所表示的暖顶加行。

    (二)顶顶加行:即以十六种福德增长所表示的顶顶加行。

    (三)忍顶加行:即以自利的证悟坚稳以及他利的大悲坚稳所表示的忍顶加行。

    (四)世第一法顶加行:以无量福德的方式所表示的,心遍住于无生之义的禅定,为世第一法顶加行。

    (五)见道顶加行:即作为见道所断妄念之不共对治的见道顶加行。

    (六)修道顶加行:即作为修道所断妄念之不共对治的修道顶加行。

    在(见道顶加行与修道顶加行)每一阶段当中,各有着作为遍计部分之见道所断,与俱生部分之修道所断的能取所取四种分别29,针对四种分别,而分别有四种能对治之法。

    (七)无间顶加行:即具备有学道究竟无量功德的无间顶加行三摩地。

    (八)应遣邪行:由无间顶加行所净除的,颠倒执著二谛之诸种应遣邪行[邪执著]。

    以上[是]八种法,即为表示顶现观之法。

    (表示次第加行的十三法:)

    渐次现观中有十三种法

    在渐次现观[次第加行]当中,道之本体以从布施直至智慧的六度加行圆满而趋入,并且不离开令道殊胜的所依意乐圆满的随念佛、法、僧、舍、戒以及天的六种(次第加行),加上令道清净的诸法无实性智次第加行或渐次加行的修学。这十又零三的总共有十三种法,是以摄持的方式————即在一者中具备三智一系列诸相,并具有确定的次第————而进行修持的。

    (表示刹那加行的四法:)

    刹那证菩提由相分四种

    自性圆满报如是余化身

    法身并事业四相正宣说

    加行彻底圆满的最边际圆满智慧,即在一个成事刹那间圆满证悟所知诸法现而平等的菩提。虽然就本体而言并无差异,但由反体法相而分,则可分为四种:非异熟刹那加行,异熟刹那加行,无相刹那加行以及无二刹那加行。

    修持四种加行的最终结果,(即为表示法身的四法,)具体包括:

    (一)自性身:拥有现空双运、具二清净法性功德的自性身。

    (二)报身:具备五种决定的相好圆满受用报身。

    (三)化身:同前二者一样的[如是],其余在各个所化诸种前随缘而现的具相好化身。

    (四)法身:即拥有二十一种无漏法的智慧法身。

    以此加持所产生的,乃至轮回存在之间,持续而不间断的事业。

    以上所述的四种相,即为真实[正]宣说法身分类之法。依照圣者阿阇黎的观点,事业也可算作能表四法当中的一种法。

    丁二、(广讲彼等之义)可分为三:一、广讲所抉择之三智;二、广讲所修之四加行;三、广讲果法身。

    戊一、(广讲所抉择之三智)可分为三:一、广讲所得遍智;二、广讲能得之道智;三、广讲所断基智————

    遍智品第一

    己一、(广讲所得遍智)可分为四:一、道之自性————发心;二、接受令发心清净之教授;三、教授之果————抉择分;四、无有颠倒地修持教授之义。

    庚一、(道之自性————发心)可分为二:一、发心之法相;二、发心之分类。

    辛一、(发心之法相)可分为二:一、真实法相;二、法相与佛经之关联。

    壬一、(真实法相):

    发心为利他求正等菩提

    发心事相:资粮道菩萨相续中具备向往的心,即表示大乘发心。

    发心名相:是具备两个法相条件之法。

    (发心之法相):

    (一)为了担负起无量一切他众之利益的重任,而以大悲心缘于他利;

    (二)与希求[欲乐]追寻目标————获得真实圆满正等菩提————相应的殊胜之心。

    此处所谓的“希求[欲乐]”,是属于五别境30当中的心所,并且是以因法希求欲乐的名称,来安立作为果法之发心[菩提心]的。

    这样安立的原因,是因为一旦具备了向往善法菩提的本体————希求菩提之心,则可以生起作为果法的发心[菩提心];或者虽然生起的是心王(菩提心),但却是以助伴希求向往之名来命名受助者发心[菩提心]的。

    其必要:是因为依靠助伴希求向往,就可以生起(受助者)菩提心;

    以正理可损:因为希求欲乐这种心所,是菩提心的因法,如果菩提心是希求欲乐的本体,则因果成为了一体,这就像承许木柴与火为一体一样。

    具有该法相的(愿)菩提心之所依:包括天、龙等等在内的,向往大乘并希求佛果的众生,都可以生起该发心;

    行菩提心之所依:虽然在《菩萨地论》以及《菩提道灯论》中认为,生起菩提心需要有别解脱戒,但这是从殊胜所依的角度而言的,因为欲界天人与具备上界身份的众生也具有菩提心的缘故。

    生起菩提心的因法:包括现见佛陀之身,见闻诸佛菩萨之威力,听闻大乘佛法,因眼见众生之苦而难以忍受等等因素在内,都可以生起菩提心。

    如果将菩提心进行分类,则可分为愿菩提心与行菩提心两种。二者之间的差别为:没有以行为修持而摄持的,即是愿菩提心;以行为修持所摄持的,即是行菩提心。

    菩提心的功德:暂时功德为清净罪业与增上福报等等;究竟利益则为成就佛果。

    壬二、(法相与佛经之关联):

    彼彼如经中略广门宣说

    (作为发心法相的)所求他利之彼法,与追寻佛果之彼法,并不是(作者)自己杜撰臆造而成的,而是符合[如]与《无尽慧经》和《华严经》等相一致的,广中略《般若经》中的提法的,因为经中也曾以广略的方式[门]就此而进行过宣说。

    虽然此处(论述发心之际,)结合佛经而进行了论述,但在讲述其他内容时,并没有这样结合,因为(发心是)第一个内容的缘故。我们应当了知,既然此处都这样两相对照而进行了讲述,则其他所有的所诠内容,在佛经中都是有出处的。

    那么,佛经中是如何就发心而进行宣说的呢?

    《中般若经》中云:“舍利子,菩萨摩诃萨欲圆证一切法一切相之佛果,当学般若波罗蜜多。”从而略示了菩提;

    至于广说,则如“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以无住而住于般若,布施之行、布施者、受施者不可得故,而以无舍之理成就布施波罗蜜多”等等内容,从而宣说了修学六波罗蜜多。

    另外,经中也略说了他利:“菩萨摩诃萨欲令十方刹土恒河沙数世间界之所有众生皆证无余涅槃,而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于众生之悭吝者以布施令入……于智慧衰败者以圆满智慧令入”等等,从而宣说了他利。

    辛二、(发心之分类):

    如地金月火藏宝源大海

    一、在小资粮道阶段,与作为助伴的希求向往菩提大义相应的发心有法犹如大地,因为是一切白法之基础的缘故;

    二、在中资粮道阶段,与意乐相应之发心犹如纯金,因乃至菩提而不改变、不减损的缘故;

    三、在大资粮道阶段,与增上意乐相应之发)犹如(新)月,因能增上一切善法的缘故;

    四、在加行道阶段,与修习随顺二智加行相应之发心犹如烈火,因依靠遍知一切之三智,即能燃烧三智违品障碍之柴;

    五、在见道初地,与布施相应之发心犹如宝藏,因能使一切众生获得满足的缘故;

    六、在二地阶段,与持戒相应之发心犹如宝源[宝生],因为是一切功德珍宝之所依;

    七、在三地阶段,与安忍相应之发心犹如大海,因遭遇一切逆缘皆不被动摇的缘故;

    金刚山药友如意宝日歌

    八、在四地阶段,与精进相应之发心犹如金刚,因信念坚不可摧的缘故;

    九、在五地阶段,与静虑相应之发心犹如山王,因以散乱不能动摇诸所缘的缘故;

    十、在六地阶段,与般若相应之发心犹如良药,因为能彻底寂灭烦恼与所知二障重疾的缘故;

    十一、在七地阶段,与方便善巧波罗蜜多相应之发心犹如善友[善知识、亲友],因善根无穷或一切时分不舍众生之利的缘故;

    十二、在八地阶段,与愿波罗蜜多相应之发心犹如如意宝珠,因如愿而成办结果的缘故;

    十三、在九地阶段,与力波罗蜜多相应之发心犹如日轮[日光],因能成熟所化相续之善法庄稼的缘故;

    十四、在十地阶段,与智波罗蜜多相应之发心犹如正法之歌声,因阐说令所化诸众欣悦之正法的缘故;

    王库及大路车乘与泉水

    雅声河流云分二十二种

    在极清净地[三清净地]的(五)殊胜道阶段,则有五种发心:

    十五、与神通相应之发心犹如国王,因依靠威力无碍而成就他利的缘故;

    十六、与福德与智慧二资粮相应之发心犹如库藏,因具足菩提之必需(————福慧资粮)的缘故;

    十七、与三十七菩提分相应之发心犹如大路,因一切圣者皆由此而前往或即将前往的缘故;

    十八、与大悲及胜观相应之发心犹如车乘[坐骑],因不堕于任何生死涅槃而轻易去往的缘故;

    十九、与总持辩才相应之发心犹如喷泉、[泉水或井水],因能受持已闻未闻之法而不穷尽的缘故;

    二十、在佛地的加行阶段,与欣然宣说四法印相应之发心犹如雅声[琴瑟],因向向往解脱之所调化众发出正法妙音的缘故;

    二十一、在佛地的正行阶段,与唯一道平等性相应之发心犹如河流,因增上生与决定胜之他利任运自成、连绵不断,且无有差异的缘故;

    二十二、在佛地的结行阶段,与法身相应之发心犹如祥云,因能居于兜率天等而示现种种相的缘故。

    以上所说,即为发心的二十二种分类。

    总而言之,从小资粮道直至佛地之间的这些远离违障,并与作为助伴的希求欲乐等相应的,如同大地一般的诸等发心,是按照层层递进、逐步上升的顺序而安立的。

    此处所说的地道界限,为狮子贤阿阇黎的观点。也有(其他论师将佛地所摄的最后三种发心,)判定为十地最后有际的加行、正行与结行。

    不过,我们应当了知,一般来说,在上述的各道界限以及隶属于各道的发心分类中,除了(与各道相应的)殊胜行为31之外,其他的所有行为与发心(在各道当中)也是存在的,(只不过有着主次的区别而已。)

    庚二、(接受令发心清净之教授)可分为二:一、总说教授;二、别说难以通达之理。

    辛一、(总说教授)可分为四:一、开示修行自性之教授;二、开示所缘境四谛之教授;三、开示所依三宝之教授;四、开示修行圆满之因。

    壬一、(开示修行自性之教授):

    作为接受教授之真实对境(————传授开示之上师),应当是从获得大资粮道法流三摩地直至佛陀殊胜化身之间的教授者;而一般的对境,则是从小资粮道开始的。作为接受者,则应当是对教授之义具有希求之情的众生。

    听闻之因:对于入定对境,除了不可思议之佛陀以外,(圣者的听闻之因,)是能连续不断地受持圣法词义的法流三摩地;(凡夫的听闻之因,)是各自所具的正知正念。

    至于分类,则有令前所未闻者听闻之(教诫)教授,以及令已闻者增盛之随教教授。但阿阇黎解脱军的观点却恰好与此相反(,他认为:令前所未闻者听闻者,为随教教授;令已闻者增盛者,为教诫教授。)

    修行及

    所听闻之教授可分为十法。

    第一、(修行自性:)对于“发心等所学诸法,由于在名言中的如幻显现不灭,所以在世俗中存在;又因为在胜义中了不可得,故而为空性”的道理毫无畏惧,以二谛双运的方式传授道之修行。如以“舍利子,菩萨摩诃萨行持般若波罗蜜多,正成菩萨之际而实不见菩萨”的内容,来开示三轮不可得的教授。

    作为修行自性,因为是以六波罗蜜多之方便,并且是为了一切众生之利而获得所证法身的,所以比声闻缘觉之修行更为超胜。

    此处所说的二谛分基:是无有自性,或非二谛之反体。

    二谛的分类:可分为世俗与胜义两种。

    其中所谓的世俗,又可分为两种:即以六根无害的外境现象之正世俗;以及(以六根)可害的混乱现象————类似眼翳者所见发缕等假相的倒世俗。

    而胜义也可分为两种:即仅仅遮破生法等等的,尚未超离于无生戏论的相似胜义;以及超离于生与无生诸边戏的真实胜义。

    二谛的法相:经不起真实正理辨析的尚未超离心境之法,即为世俗谛;远离戏论、寂灭所缘、超离心境之法性,即为胜义谛。也可以说,具有能取所取的一切境与有境之现象,即为世俗谛;以圣者智慧来体悟二现泯灭之理的离戏真如,即为胜义谛。

    作为宣讲者以音声开示,以及听闻者所闻思之对境的二谛,只是在观待有境心的情况下,才可以分别安立为二谛。如果观待圣者根本慧定的真实胜义谛而言,则二者都成了世俗,对于这一点,我们应当详加分辨。

    (下面针对二谛一体异体的问题分别进行推断:)

    如果二谛在胜义中为异体,则应成如下过失:一、胜义不是现象之法性;二、即使证悟胜义,也不能断除对现象的实执增益;三、以世俗正理不可得的真如法性并非胜义;四、杂染与清净二者在同一时刻位于同一补特伽罗相续的情形也可以成立。(因此,二谛在胜义中不可能为异体。)

    如果二谛在世俗中为一体,则应成如下过失:一、以现见世俗即可以现见胜义谛;二、如同缘于世俗即可以增上烦恼杂染一般,缘于胜义也可以令烦恼杂染增上;三、在世俗之外不能找到胜义;四、如同世俗谛具有种种戏论一般,胜义谛也具有种种戏论。

    由此可见,在胜义中,包括二谛一体异体的所有戏论之相都不可承许;在名言当中,从相似(异门)胜义角度而言,二谛之间则为一本体、异反体的关系;从非相似(异门)胜义角度而言,二谛之间则为仅仅遮破一体的异体关系。

    因为二谛无论在哪方面都没有差别,所以实际上并不存在异体的关系。只是观待有境心,才像以有境心而将无为法虚空分成东方与西方等不同方向一样,而将(二谛)分成了异体之法。

    以上内容,是从所抉择的角度宣说了二谛。

    壬二、(开示所缘境四谛之教授):

    诸谛

    从取舍角度而开示四谛之教授如下:

    四谛数量之确定:以希求解脱为准绳,从取舍的角度而确定出四谛之数量。

    四谛之次第:如果与现证道之次第相应,则如同病人依止医生(治疗疾病的四个过程)一样,而有所知苦谛、所断集谛、所获灭谛与相续所依之道谛四者。

    四谛之释词:因为是诸佛所宣说的无常等真谛之教言,又因为诸大圣者能如是现见,所以称之为“谛”。

    四谛之自性:

    一、苦谛:不清净的器情世间,也即由业与烦恼之力而产生的一切有漏之果的部分。具有刹那无常、痛苦、空性以及无我四种形相;

    二、集谛:这些有漏轮回的诸蕴,并非由无因,或者非因的他法而生,而是由作为因法的业与烦恼而产生的。(这些业与烦恼,就称之为集谛),具有产生轮回之因、集、生、缘四种形相;

    三、灭谛:以作为因法的道谛之力而产生的真如果位,也即轮回之因果永不再生的、相续阻断的恒常、殊胜之果位————具有灭、静、妙、离四种形相的涅槃;

    四、道谛:即通过道而现前所证、所见之五道。具有道、如、行、出四种形相。

    关于诸等四谛十六形相,在佛经中也曾宣说道:“若精勤于色法空性……”并同样以“宣示色法无有生灭,空性不生不灭,依与不依,杂染及清净,自身精勤与非精勤于布施……”,而开示了色法等外境,以及般若有境无别的道理,因此,我们应当尽力遮遣对世俗当中的四谛————所知苦谛、所断集谛、所获灭谛与所依道谛的耽执。

    壬三、(开示所依三宝之教授):

    佛陀等三宝

    修行所依之皈依处————三宝本体如下:

    作为大乘宗不共的佛宝,因为获得了自然本智,是无为法之身并且(不依他法而)任运成就,所以自利圆满;又因为智、悲、力三者无量,所以他利圆满,并以分别之三身而拥有无量功德32。

    作为法宝,因为作为能够离贪之法的道谛自体无有烦恼障,所以是清净;无有所知障,所以是显现;并且是二障之对治,具备如同日轮一般的功德;而作为离贪之法的灭谛,则具有以下三种自性:是以戏论而不可思议;因为寂灭了业与烦恼,(所以是无二);因为是各别自证,所以无有分别。以上所述的作为道灭二谛的证法,以及证法之能诠————佛典教法33是初中后际皆善之法。

    至于僧宝,就是修持正法诸众。可分为凡夫僧宝与圣者僧宝两种。圣者僧宝,是通过修持正法而现见法性真谛者。特别是大乘僧宝,则具有不共的,属于“证分圆满”部分的甚深[知如所有]、广大[知尽所有]以及作为各别自证的(内智观见或者内智明处);以及属于“断分圆满”部分的,脱离染[烦恼]障、著[所知]障以及卑劣障三障的,所证与所断之殊胜功德34。

    关于这一点,在《般若经》中云:“于色法而未与遍智相应……”此处所说的意思,就是为了遮遣在世俗中(将佛、法、僧三宝分别)当作本师、(所修之)道以及道友的耽著,而将“佛陀”诠释为境与有境毫无关联、了不可得、平等性的究竟智慧;并以“等”字,而将法[法宝]诠释为三智之一切相无有自性;将菩萨圣众诠释为了不可得的无生,从而灭除对三宝的耽执。

    壬四、(开示修行圆满之因)可分为四:一、开示断除修行违品之因;二、开示修行不依他法而转之因;三、开示修行功德圆满之因;四、开示修行究竟之因。

    癸一、(开示断除修行违品之因):

    不耽著不疲周遍摄持道

    关于懈怠对治之法————三种精进的开示:

    第一、针对耽著恶事的懈怠[同恶懈惰],而宣说从乞食化缘、品尝体味之因中产生的,耽著身、语、意三门之乐受本体了不可得的不耽著精进;

    第二、在清除了虽然成年累月地修持,却始终没有达到目的,便生起厌倦之情,从而放弃修行的怯懦懈惰之后,作为增上精进之因的,不顾忌众多有情之边际,于众多劫数之长久时期而不疲劳的精进。也即对从色、受、(想、行、识)等(五蕴),直至菩提之间的任何法都毫无顾虑(的精进);

    第三、能够弃除轻凌懈惰的,于十方诸佛前,哪怕为了听闻其所说的一个法义,都必须以一跏趺坐安住上劫之久,也毫无畏惧、满心欢喜的周遍摄持道之精进,也即宣说修学证达诸法原本无生之理(的精进)。

    癸二、(开示修行不依他法而转之因):

    五眼

    关于对不依他法而转之因————五眼的开示如下:

    (一、肉眼:)佛经当中以“依肉眼而可见百由旬”等等而宣说的,依靠神足之根,而可以看到从一百由旬直至一千由旬之间的粗大、细微之色法的肉眼。当然,这对禅定者来说是不一定的,无论他们生起何种所依35,即会产生该地身份所摄的有色根36;

    (二、天眼:)以前世修习禅定之异熟业,而于今世无勤所生的得见生死的天眼。天眼与天眼通之间的差别,仅在于是否是由今生的禅定之行中产生;

    三、慧眼:现见真谛或者不分别于诸相的十地入定之智慧。慧眼与胜义菩提心是同一个意思;

    四、法眼:即能够度测教法与证法,以及钝根与利根等相续的法眼。法眼与他心通之间的差别,在于对境的不同:法眼仅仅是指对圣者相续的通晓;而他心通,则是指对所有他相续对境的了达;

    五、佛眼:即现证一切万法的证悟境界。佛眼的同分,是从七地开始具备;而阿尔•香秋益西论师则认为,佛眼的同分是从初地就开始具备了。

    以上所述,即为五眼(的定义)。为了不依赖他法而最终成就菩提,并暂时作为成办他利之方便,而开示了于世俗谛中应当生起五眼;胜义谛中五眼的境与有境都是一味一体、了不可得的道理。

    癸三、(开示修行功德圆满之因):

    六通德

    关于六神通的开示如下:

    一、依靠修习禅定之力中产生的,为静虑地所摄的清净眼根,而能了知远近粗细色法,以及有情生死的天眼通;

    二、依靠为上地所摄的耳根,而能感知远近一切声响的天耳通;

    三、依靠禅定而能如实知晓他众之心的他心通;

    四、依靠禅定之心,而能通晓所有自他诸众先世生于何处,感受何种苦乐等等的宿命通[宿住随念智证通];

    五、依靠禅定之心,而能示现变多为一、变一为多等种种相的神境通;

    六、(断尽烦恼障与所知障)的漏尽通。

    以上所述,即为六神通之功德。为了安置诸众生于平等果位,得到圣者的慈悯,值遇悦意的外境,堪为诸天所敬礼,并获得授记,就应当通达于世俗谛中令自相续生起(六神通)的方法,以及于胜义谛中寂灭一切戏论的道理。

    癸四、(开示修行究竟之因):

    见道并修道

    关于见道以及修道的开示如下:

    第一、见道:即现见法性真谛的大乘见道。是为了断除诸见道所断的,具备忍智十六刹那37自性之法;

    第二、修道:即为了断除作为俱生所断的诸修断,而继续修持前述现见法性之证悟的所谓大乘修道。

    诸位应厉力令相续中生起见、修二道。

    应知此即是十教授体性

    我们应当了知,此等关于:一、修行自相[自性];二、所缘境;三、所依;以及断除修行违品(包括:四、不耽著精进;五、不疲劳精进;六、周遍摄持道精进);成就修行顺缘(包括:七、不依他法而转之因————五眼;八、修行功德圆满之因————六通;以及作为修行究竟之因的:九、见道;十、修道)的内容,即是确定教授的十种体性。

    辛二、(别说难以通达之理):

    诸钝根利根信见至家家

    别说难以通达之僧宝内容如下:

    经中所说的四十八种佛子,小乘将其归纳为二十种僧伽,从而间接宣说了作为能表之喻的二十种小乘僧伽,并直接宣说了作为所表胜义的大乘二十僧伽。

    至于以小乘二十僧伽的名称安立大乘僧伽的必要则是:为了摄受声闻者,才利用相同点来安立的。

    作为二十种僧伽,从本论直接宣说的角度而言,按照(狮子贤)阿阇黎的观点,若与三超越相结合,则可分为十五种;如果分开计算,则可分为十七种。

    如果依照圣解脱军的观点,则十六种为本论直接宣说的内容,剩下作为补充的,则是间接宣说的内容。

    对此一般说来,在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向以及独觉五种僧伽当中,住于见道十五刹那,为了成就预流果之断证而精勤努力的诸位(一)钝根和(二)利根阶层,也即随信行以及随法行或者获见[见至]者,即为两种预流向;

    (三)预流初果:在预流向之后,尚未断除欲界的任何一种修断,或者能够断除(从第一种欲惑)直到第五种欲惑,依于见道十六刹那而住者,即为但住预流果[预流初果];

    位于欲界的(四)天家家与(五)人家家二者,则为两种预流胜果。

    以上总共为五种预流。

    一间

    (下面介绍三种一来:)

    (六)一来向:在预流果圆满之后,以修道而断除了五种欲惑,为获得断除第六品(修所断欲惑)之果位,而精进修行的钝根信解与利根见至者中的任何一种,都同样称为一来向;

    (七)初证一来果:已经断除了欲界第六品(修所断)惑,住于对治解脱道,于欲界中受生两次,但在同道中受生不超过一次者,即为初证一来果;

    (八)殊胜一来果:一来果中断除了第七或者第八种修道所断欲惑,并获得无漏对治,因在欲天受生一次之身,而与(般涅槃)尚有一生之间隔的殊胜一来果。

    以上所述为三种一来。

    中生般

    (下面介绍十种不还:)

    (九)不还向:为断除第九品欲惑而精进修行的钝根与利根,或者信解与见至者,即为不还向;

    以下为(九种)不还果:

    (十)中有般涅槃:断除了九品欲惑,并获得其对治,因断除色结38,然未断除中有形成之结,以色界中有之形成而现前道的中有般涅槃;

    (十一)生般涅槃:两种结都尚未断除,以在色界受生而灭除痛苦的生般涅槃;

    行无行

    (十二)有行般涅槃:在色界受生之后,以精勤之行而现前道,从而息灭痛苦的有行般涅槃;

    (十三)无行般涅槃:在色界受生之后,并非以精勤之行而现前道,从而脱离痛苦的无行般涅槃;

    究竟三超往有顶

    (十四)全超越:即不还果中从梵众天超越(其余各处而直接)前往色究竟天的全超越;

    半超越:居于梵众天,而从梵众天以下某处,以及梵众天前往色究竟天的半超越;

    处遍超越:流转于色界诸处,并以死殁而前往色究竟天(的处遍超越[遍殁])。

    以上总共为三种超越。

    (十五)不还果中之趋往有顶者:以欲界不来果之身份趋往广果天,之后超越净居天39,以依次获得无色,从而现前有顶所依[有顶身份]之涅槃,也可称之为定趋色界;

    坏色贪

    (十六)定趋无色界:凭欲界之身断除色界修断,从而以坏灭色界贪欲而获得无色界所依[无色界身份]之阿罗汉果位;

    现法寂灭

    (十七)现法涅槃:作为现见真谛之所依,不仅获得了现法不还果,而且还像二胜40一样现前了寂灭的阿罗汉果位;

    及身证

    (十八)身证:即定趋色界与定趋无色界之外的其他不还果灭尽定身证。

    以上所述,为十种不还。

    (十九)阿罗汉:包括断除了有顶八种修断之后,正为断除第九种修断而励力修行的阿罗汉向,以及解除了烦恼障与等至障二者的有严(阿罗汉),与仅仅解除了烦恼障,也即依靠智慧分而获得解脱的无严(阿罗汉);又可从根的角度而分为信解(阿罗汉)与见至(阿罗汉)。

    阿罗汉果与阿罗汉向二者算是一种(僧伽)。

    麟喻共二十

    (二十)麟喻独觉:如果佛未出世,则可成为如同麟角一般独处的独觉。

    此上所述,共为二十种僧伽。

    从获果角度而言的“超越者”,以及从断除所断角度而言的“现行离贪者”,在见道之前,通过以世间道断除修断的次第而将其分为一来与不还两种(渐悟僧伽)。

    而顿悟者则是以断除所断的角度而安立的,即:依靠初禅的第一未至定41而证得见道果位,并通过出世间道而将三界的九种修断一并断除。

    如此一来,即以譬喻僧伽表示了大乘教法之僧伽。

    倘若归纳《般若经》所宣之义则是:

    (一)钝根:从人间投生于人间,不能迅速获得总持陀罗尼与三摩地等果位的钝根,或者在获得禅定之后,因不善于阻截生死轮回,于受生长寿天之后,复生于此界[人间]的仅随信心而行持之菩萨;

    (二)利根:从其他佛刹或者兜率天转生于此处,并速疾现前功德的利根,或者虽然获得了上界之心,却未受生于彼处,为了令诸佛生喜而生于清净刹土的获见[见至]者;

    (三)预流初果:安住于大乘见道十六刹那,具有但住预流果[预流初果]名称的菩萨;

    虽然获得了上二界之心,却未受生于彼处,而转生于欲天以及人间,并为众生之利而行持的两种家家[(四)天家家;(五)人家家]

    (六)一来向:具有殊胜的信心与智慧,以及一来向名称的菩萨;

    (七)初证一来果:在瞻部洲仅受生一次即可成佛的菩萨圣者之初证一来果;

    (八)殊胜一来果:虽然获得了(十八)不共佛法,但为了供养诸佛以及利益众生,而与佛果尚有一生之间隔的一间果。

    (九)不还向:安住于八地,具有不还向名称的钝根与利根菩萨;

    (十)中有般涅槃:在中有界成佛的中有般涅槃;

    (十一)生般涅槃:在转生瞻部洲之后,继而在菩提树下成佛并宣说佛法,寿命为一劫或超过一劫的生般涅槃;

    (十二)有行般涅槃:极其精勤于众生之利的有行般涅槃;

    (十三)无行般涅槃:(利益众生)精勤之行甚微的无行般涅槃;

    转轮王在从梵众天前往色究竟天而成佛的往色究竟天可分为:

    (十四)全超越:依靠获得四禅的圆满修习并成就初禅之后,在从梵众天依次前往色究竟天后,而以各乘行者的身份成佛的全超越;

    半超越:在梵众天命终,超越一个净居天或者两个净居天,而在色究竟天成佛的半超越;

    处遍超越:流转于(色界)十七处而利益众生的处遍超越[遍殁]。

    以上所述,即为三种超越。

    (十五)最后往趋有顶:以获得非净居天上二界诸心而转生于色界,并以各乘行者身份成佛的最后往趋有顶;

    (十六)定趋无色界:如同无色界一般修心,并以各乘行者的身份成佛的坏色贪者;

    (十七)现法寂静:最后有者之菩萨,为从即身成佛角度而言的现法寂静;

    (十八)身证:通过获得超越禅定,从以智慧身而现前灭尽定角度而言的不还果身证;

    (十九)阿罗汉向:为现证佛果而修持的,具有阿罗汉向名称的十地菩萨;

    (二十)麟喻独觉:以鳞喻之名所表示的,不住于佛陀以及声闻之果,为众生之利而行持的菩萨圣者。

    此上所述,即为(大乘)二十种僧伽。这并非因菩萨圣者在利益他众方面有所退失,而转生于无色界的。

    关于上述内容,在《般若经》中都一一有经文相对应,包括菩萨从此处前往何处,从何处来至此处,都以问答的方式进行了表述。

    另外,在《不退转轮经》当中也以“超离八颠倒,证达八解脱,不耽八真实,是故称‘八者’。所谓轮回想,即如佛陀想,入于平等性,知即预流向;昔诸佛住世,摩诃萨希求,为求而来至,故彼为一还;此因证诸法,来去不可得,不来亦不去,故称为‘不来’;何者能摧毁,众生诸苦惑,令众离烦恼,彼即‘阿罗汉’;菩萨无畏惧,为诸众广宣,佛不思议法,彼即为‘声闻’;知此等诸缘,于何亦不住,所谓‘独觉’名,宣示菩萨义”等内容进行了极为广泛的宣说。

    庚三、(教授之果————抉择分)可分为二:一、略说本体;二、广讲特法。

    辛一、(略说本体):

    所缘及行相因缘并摄持

    菩萨救世者如暖等体性

    以无常等为特征[行相]之四谛如同幻觉的所缘;断除了对彼等一切的耽执,远离了三十二种增益的法无我行相;生起三乘一切证悟的因缘;被善巧于内外方便,把握诸有寂之法的善知识[摄持]所摄受;菩萨作为救护世间众生者,即如同暖等(加行)道的体性一般。

    依具四分别分下中上品

    胜出诸声闻及以诸麟喻

    自身所断的能取所取四种分别念,是以所断的形式来依靠具备的。因为以四加行只能分别将各自的分别念削弱,所以不能从根本上断除(分别念)。

    通过以上五相42,而将大乘暖等(四加行)分别划分出下、中、上三品的此等十二种加行道,是远远胜出诸声闻,以及以诸麟角来比喻的独觉加行道的。

    诸声闻、独觉的暖位等,是仅仅将对四谛的抉择作为所缘;具有强烈耽执于无常等等的补特伽罗人无我行相;是仅仅生起劣乘诸证悟的因缘;因执著于堕入有寂边戏而远离善巧方便,因而是下劣的摄持[善知识];断除大、中、小分别念各自所断的对治也是毫无关联或毫不具备。

    辛二、(广讲特法)可分为三:一、宣说所缘、行相与因缘三者;二、宣说所具法分别念;三、宣说善知识之特征。

    壬一、(宣说所缘、行相与因缘三者)可分为二:一、广讲加行道之所缘及行相;二、结语。

    癸一、(广讲加行道之所缘及行相)可分为四:一、暖位之所缘及行相;二、顶位之所缘及行相;三、忍位之所缘及行相;四、世第一法之所缘及行相。

    子一、(暖位之所缘及行相):

    经中以“菩萨之词义如何”而询问了所依之身份,并进一步阐释出此等了不可得的道理。对于作为其部分的暖位所依,经中也以“如是须菩提,犹如虚空无有鸟迹……”,以及如梦如幻等无住无得的比喻进行宣说,并将九种比喻与九种所取分别念相对应。同样,以下五法也是将分别念与比喻之义相结合而进行宣说的。

    暖位的本体:对于分别各谛具有明得胜解43的相应等持与智慧,获得了犹如火焰一般的见道智慧前兆暖相。

    所缘无常等是四谛等相

    具体情形如下:

    (下品暖位:)

    所缘:声闻在通达无常等依靠四谛的能依[等相]十六行相自身本体为空之后,从而对外境色法等断除了增益,即是(所缘之)基础。

    经中也以“舍利子,菩萨摩诃萨行持般若波罗蜜多时,若耽著、沉湎、思维于‘色法无常、痛苦、空性及无我’,此菩萨摩诃萨具法爱过”等等而作了宣示。

    总而言之,就是以从色法直至一切种智之间的所有法都远离破立等等的特法作为所缘。也就是说,不是以《俱舍论》等论著中所宣说的十六行相之类(作为所缘,)而是以无有边际之行相作为所缘。

    行相破著等是得三乘因

    行相:具有破除了耽著无常等名言的大中小三种(妄念),彻底无有执著或超离诠说的行相。

    以上所述,为下品暖位的所缘以及行相。

    因缘:是获得三乘所有证悟之因。

    自此[下品暖位]以后,所有因缘的特征,都可以继续沿用,(故下面不再赘述。)

    有关四谛各自的经教,真可谓卷帙浩繁,在讲述道谛所缘与行相时,经中也以“心以心而不存在,心之自性乃光明”等而作了论述。

    色等离聚散住假立无说

    中品暖位:

    所缘:将对色法等,以真如作意而使成立或者集聚不可得[离];以胜解作意而使消散或者遮破不可得[离]的特法作为所缘。

    行相:因为将远离了对名言不同相续的安住作为特法,所以对不同相续自相所诠的耽执,安住以及相同的共相所诠都不存在[无],就是中品暖位的行相。

    名言中的自相所诠,因明中也是不承认的,所以不存在。至于想表达的所诠之耽著,也除了假立之外,实际上并不存在。

    归根结底,所诠就是不存在,因为能诠的一切言词都不存在的缘故。

    上品暖位:

    所缘:从色法直至一切种智之间的所有法,都除了假立之外根本无法成立,是(上品暖位)的所缘。

    行相:善、不善以及无记的任何法都不可[无]诠释[说],便是(上品暖位)的行相。

    至于对假立的执著也不存在的观点,则是从入定之后息灭一切分别妄念的角度而言的。

    子二、(顶位之所缘及行相):

    对于诸谛具有明增胜解44的相应等持与智慧,在(防止)以违品动摇善根方面45已经达至顶峰阶段。

    一旦获得顶位,则在任何时刻也不可能出现被邪见截断善根的情况。

    色等不安住其体无自性

    彼等自性一不住无常等

    下品顶位:

    所缘:作为缘于色法等事物之心,其所缘是不可安住的。若究其原因则是因为,作为色法等等,其体性实际上本无自性。因此,不见色法等相便是(下品顶位的)所缘。

    行相:作为色法等法,以彼等其中一法的自性空,便可将所有法的自性空归结为一体。因此,以不住于色法等诸法常与无常等等的智慧而通达,便是(下品顶位的)行相。

    经中就此也以“因行于般若而不住于色法”等无住、无得的比喻进行了阐释。

    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

    不执著诸法

    中品顶位:

    所缘:作为无常等法,彼等以及彼等体性为空的空性,加上无常等法46,彼等相互之间在同一自性当中以一体而无有差异,便是(中品顶位的)所缘。

    行相:不执著于诸法之我与我所的所取或者谛实,便是(中品顶位的)行相。

    不见彼相故智慧所观察

    一切无所得

    上品顶位:

    所缘:作为色等诸法,彼等并不存在蓝色、黄色等相,因不见诸相之故而不缘于色法等,便是(上品顶位的)所缘。

    行相:经中曾以根德界索阳[意即遍行习技]————在修习自道时,因执相而不见真谛;趋入般若后,便依靠不执相而见真谛————的教证而进行过宣说。如果以通达实相的智慧来观察一切万法便会发现,一切万法在一切时刻都是相与无相皆无所得,这样的证悟境界,便是(上品顶位的)行相。

    子三、(忍位之所缘及行相):

    忍位的本体:在诸谛方面具有与趋入及随顺胜解47相应的等持与智慧,因堪忍无生之义,故称为忍位。

    在获得忍位之后,就不会再堕入恶趣。

    色等无自性彼无即为性

    下品忍位:

    所缘:现见色法等无有自性所取之相的特法,便是(下品忍位的)所缘。

    行相:通达色等诸法[彼]其实并不存在[无],只是[即为]在具有耽执的凡夫面前便会显现的本性,便是(下品忍位的)行相。

    无生无出离清净及无相

    由不依彼相非胜解无想

    中品忍位:

    所缘:色法等既不存在[无]生死轮回,也不存在[无]出离涅槃的本性,便是(中品忍位的)所缘。

    行相:因证达诸法自性空的空性,从而通达了能成就身语意三门、诸相以及刹土清净之因,便是(中品忍位的)行相。

    上品忍位:

    所缘:以证达诸法空性而现见所取无相,便是(上品忍位的)所缘。

    行相:由内心不依靠色法等彼相,并非以胜解作意印持诸相,而是通过相作意而无想,便是(上品忍位的)行相。

    子四、(世第一法之所缘及行相):

    世第一法的本体:以各别自证之慧而在诸谛方面具有与无间三摩地48相应的等持与智慧。因在见道之前且与其无有间隙,随即便可出现圣者地之见道,所以接近于见道,并为世间法中首屈一指之殊胜法,(故称为世第一法)。

    正定定作用授记尽执著

    下品世第一法:

    所缘:与健行三摩地49等正定无有差异的色法等法性,便是(下品世第一法的)所缘。

    行相:正定的作用,就是具有于所调世间界中事业任运自成的果法之相,这便是(下品世第一法的)行相。

    中品世第一法:

    所缘:因为诸佛将安住世第一法授记为自然之法性(————自然规律),故顺同于此的正定,便是(中品世第一法的)所缘。

    行相:在入定、授记等方面断尽了执著,便是(中品世第一法的)行相。

    三互为一性正定不分别

    上品世第一法:

    所缘:所修之对境————般若,所修之法————正定,以及修持者————菩萨三者,是互为空性、同一本性的自性,便是(上品世第一法的)所缘。

    行相:因外境诸法不存在,所以有境正定也不可分别,为成就修习见道的殊胜方便,这就是(上品世第一法的)行相。

    上述问题可以解释为:中品忍位是从因法的侧面,下品世第一法是从果法的侧面,下品忍位是从二谛本体的侧面,其余九位是从法性之相的侧面来阐释为所缘的;还可以解释为:加行道的所缘与行相是从本体的角度而言的;有些是从分类的角度而言的;有些是从果法的角度而言的;有些是从所依正定的角度而言的,虽然存在着诸如此类的论点,但其宗旨仍然是,无论是在暖位等任何阶段,都要修习般若波罗蜜多。

    在(修习般若波罗蜜多时),缘于远离边戏的真如法性之后,所感诸相也不存在任何边戏之自性,如果没有了知所破戏论在各个阶段断除方面的所诠也是如此(不存在任何边戏)的要点,则在偶然具有的体会当中,以内心是很难通达般若甚深密意之皮毛的,这一点尤为关键。

    癸二、(结语):

    是顺抉择分下中上三品

    抉择上述[是]诸法,便是无漏见道;与彼分相顺同的一切,即是作为见道之因的抉择分。

    资粮道行者以抉择诸法无自性的方式进行修持,从而获证在所取无实方面的最初明相。明相的进一步增上,即是暖位与顶位;产生能取无实方面的最初明相之际,便是忍位;此相的进一步增上,即是世第一法。(暖位、顶位、忍位以及世第一法)诸等又可分为下中上(三品),故其分类有十二种。

    壬二、(宣说所具法分别念)可分为二:一、所取分别念;二、能取分别念。

    癸一、(所取分别念):

    由所依对治二所取分别

    由愚蕴等别彼各有九种

    若将所取分别念进行归纳,则可分为四种。也即:染污分别念与清净分别念二者,包括依凭实有的执著者或者受用者补特伽罗(而安立的染污与清净)两种受用意乐,以及针对无实法而言的,通过仅为假立者的受用者(而安立的染污与清净)两种执著。

    如果对此四种分别念再进行分类,则所依之基染污烦恼分别念,以及作为其对治的清净所取分别念这两种[二]所受用的分别念,还可由愚痴等而将染污烦恼分别念分为九类;至于清净分别念,则因为蕴等差别而使该[彼]分别念各有九种分类。

    也就是说,从染污分别念而言,可分为:

    (一)在因果以及真如法性方面愚痴蒙昧,抱持与诸法自性相违的颠倒执著,并遮障了真实之义的染污分别念————无明;

    (二)依靠以无明而取受之业而产生的有漏五蕴;

    (三)缘于有漏五蕴的我与我所见,以及依靠我与我所见而使根本烦恼与随眠烦恼增盛的萨迦耶见;

    (四)视萨迦耶见的耽执之境为常有或断灭的边执见;

    (五)因为边执见而不能了知染污[轮回、烦恼]与清净[解脱、涅槃]之过失与功德的无信;

    (六)因为不能了知染污[轮回、烦恼]与清净[解脱、涅槃]的过失与功德,所以不能住于从布施直至(十八)不共法之间的圣道之懈怠;

    (七)由上述歧途而颠倒执著于一切痛苦之法的(苦、乐以及平庸)三受;

    (八)因三受而妄执自他,从而分别于贪执与嗔恨;

    (九)以有漏善业虽然暂时可以转生善趣,但这也只不过是厌离之因,故而是间接产生清净解脱涅槃之痛苦。

    以上所述,便是因耽执染污烦恼为所断或者所弃,从而执著于染污烦恼的九种所取分别念。

    清净的所取分别念又可分为:

    (一)本体无漏之蕴;

    (二)属于清净方面的因缘或者生门————(十二)处;

    (三)作为清净[解脱、涅槃]之因的种性。经中将十八界安立为种性;

    (四)清净[解脱、涅槃]的生起方式————缘起流转的还灭,或者有关(清净)生义的分别。

    以上四者,属于尽所有与如所有智。

    (五)作为基清净[解脱、涅槃]的十八离戏空性;

    (六)作为(一般)道清净[解脱、涅槃]或者行为的六波罗蜜多;

    (七)殊胜的道清净[解脱、涅槃],即为见道。经中以(三十七)菩提分法50而对此加以宣说;

    (八)以禅定和神通而宣说的修道;

    (九)果清净[解脱、涅槃]————即以十力等而宣说的无学道。

    以上所述的领受清净意乐之耽执,即为执著清净的九种所取分别念。

    癸二、(能取分别念):

    由实有假有能取亦分二

    自在我等体蕴等依亦尔

    由能取境[有境]补特伽罗人我的实有成立与假立而有的(两种)能依,亦可将属于受用者的能取分别念分为二种。

    以上两种分别念,又可以分为对自在我的执著等具有本体的(九种)感受境(能取分别念);至于依靠蕴等染污清净法的设施处而假立的能依(分别念)的分类,也是如同刚才所讲的一样[亦尔]可分为九种。

    关于实有补特伽罗的分类,经中也曾以“人我不可得……”、“色法不可得……”、“眼根不可得……”等九段经文来陈述其内容,包括:

    (一)不观待自他的自在者(人我)的共同能取分别念;

    (二)从自在者(人我)之蕴中产生的无与伦比之唯一人我的能取分别念;

    (三)人我作为诸识的开辟者或者(十二)处、(十八)界之因的能取分别念;

    (四)人我作为从见者直至意识者的能取分别念;

    (五)人我作为轮回染污烦恼之所依的能取分别念;

    (六)人我作为世间道————(四)禅色界、无色界以及欲界离贪————之所依的能取分别念;

    (七)人我作为现见四谛法性之见道所依的能取分别念;

    (八)人我作为(八)解脱以及(九)次第定51本体的无漏修道之所依的能取分别念;

    (九)无学道所依————自在人我的能取分别念;

    关于以假立(补特伽罗而安立的能取分别念),经中也以“须菩提,色法既为他,如幻之(受想行识余蕴)岂非亦为他……”等九段经文而予以宣说。包括:

    (一)假立五蕴为士夫的能取分别念;

    (二)对眼根等十二处的能取分别念;

    (三)对十八界以及三界的能取分别念;

    以上三者,是对于众生总设施处的能取分别念。

    (四)对凡夫设施处————十二缘起的能取分别念;

    (五)对圣者设施处————三十七菩提分法的能取分别念;

    对有学道圣者上中下三种设施处(的能取分别念包括以下三种):

    (六)对见道的能取分别念;

    (七)对修道的能取分别念;

    (八)对殊胜道的能取分别念;

    (九)对圣者阿罗汉设施处————无学道的阿罗汉假立能取分别念。

    以上三十六种取舍破立分别念中的成实执著部分,可以在后得定解前破除;而假立的执相耽著,则可以通过入定力而加以破除。简而言之,在加行道阶段,都是依靠证悟来压制这些所断的。

    壬三、(宣说善知识之特征):

    心不惊怖等宣说无性等

    弃舍所治品应知为摄持

    以所缘、行相、因缘三者,以及所具法分别念为特法的加行道之产生,需要依靠摄持[善知识]。作为具备三种特征的善知识,(其第一种特征————)善巧特征52包括:

    (一)能压服对本来不应惧怕的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空性的恐惧之情,令所化诸众内心不惊怖于空性的(小)无畏;

    (二)能压服日常恐惧的(中)无畏;

    (三)决定压服一切恐惧的彻底(大)无畏等等。

    以上所述,即为善巧特征之分类。

    (第二种特征————)讲法特征包括:

    根据所调者之意乐,而向其自相续宣说诸法无有自性、六波罗蜜多、发心以及回向等法。

    (第三种特征————)断除违缘特征包括:

    完全舍弃作为智慧违品[所治品]的大乘所断之恶魔诸众,作为六度违品的悭吝等等,以及小乘作意等等,(我们应当知道,以上内容)即为菩萨加行道之外摄持[外善知识]。

    虽然声闻、缘觉以及菩萨乘的善知识都是一味一体之佛陀,但在发心、证悟诸法空性之智慧以及回向三方面,就只有大乘加行道才能生起,而声闻、缘觉乘则无法如实生起,这一切并不是与佛陀距离的远近所造成的,而是取决于所化者自相续之差别。

    至于内摄持[内善知识],是指以遍智作意(而行持)方便、大悲和布施等六度,以及以智慧而证达蕴等诸法以三解脱门之自性不可得的,具备殊胜方便与智慧之法。

    庚四、(无有颠倒地修持教授之义)可分为四:一、修行所依;二、修行所缘;三、修行所为;四、修行自体。

    辛一、(修行所依)可分为二:一、种性之分类;二、断除分类之争辩。

    壬一、(种性之分类):

    依照小乘的规定,(所修种性即为)菩萨之无贪,也就是以菲薄简陋的法衣、饮食以及居所为满足的圣者种性,加上欣乐于闻思修行的四种种性;

    依照大乘唯识宗的观点,所修种性被认定为是可以将有为之心转化为无漏者;

    中观派则仅仅将心的自性或者清净之法性认定为种性;

    而上二乘又将律仪以及明空双运(认定为种性)……

    即使众说纷纭、不一而足,但此处却仅仅是将以诸法自性为空即能成就三乘之空性为缘而进行的修持,认定为圣者道之士夫种性的。

    虽然在资粮道与未入道之际,也存在着种性,但此处却是从远离过患的殊胜种性角度而言的。依据从加行道直至十地的所依补特伽罗心之法性,而可将种性划分为十三种,不过也有根据十三种修行所依之法的功能差异而进行划分的说法。

    关于种性,经中曾以“须菩提如是,犹如虚空之鸟迹无有且不可得,须菩提,菩萨之词义亦无有且不可得”等十三段经文而分别予以宣说。

    通达有六法对治与断除

    彼等皆永尽具智慧悲愍

    至于十三种修行所依之法,首先就是作为所通达之法的(一)暖位;(二、顶位;三、忍位;四、世第一法)等加行道————四顺抉择分;加上作为出世间道的(五)见道以及(六)修道,这样就有了六种法;

    (七)正断所断之对治————无间道;

    (八)将违品烦恼障无余断除之解脱道;

    (九)所断对治彼等诸法悉皆永远穷尽,也即尽除了约束的断除所知障之修行;

    (十)破除有寂之边,并具备了智慧与悲愍的八地解脱道之所依;

    不共诸弟子利他渐次行

    智无功用转所依名种性

    (十一)诸声闻弟子、独觉以及不共四无碍解53的九地;

    (十二)从秘密、意趣的密意角度而言,与所调他众意乐相应的利益渐次修行;54

    (十三)在利益他众方面,智慧无有勤作功用,任运自成而转的十地之智。

    我们应当了知,上述(十三种)法,是将能成为所依的法界真如性安立[名]为种性的。

    如果不能如实了知(第十二种修行所依所指的)这些密意而望文生义,就无法通达了义,并且会将具有密意的词句内涵,按照不了义以及表面词义来颠倒误解,因此,将这些秘密与意趣进行区分是至关重要的。

    所谓四种秘密55依次包括:令补特伽罗趋入(道)的令入秘密;法相秘密;调伏对治所调相续之过患的对治秘密;经过词句与文字的说教,而从世间共称量之利转变为利他的转变秘密四种。

    (一、令入秘密:)诸如为了令无法趋入法无我的诸声闻趋入解脱道,而宣说“补特伽罗无我”,“蕴等诸法存在”;

    (二、法相秘密:)佛经中所说的无有本体、无生等等,并不是指名言中存在的诸法根本没有,生灭之类的现象并不存在,而是针对胜义法性或者本体而言的秘密,诸如经中所宣说的“三无自性”56之类的词句;

    (三、对治秘密:)诸如为了调伏补特伽罗相续之过患,而宣说“吾曾化为毗婆尸佛”等等之类的词句;

    (四、转变秘密:)是指其所诠并不是像表面词句一样的,具有密意的内容。换句话说,对类似“于无实知实,尤住于颠倒,以惑而极惑,得殊胜菩提”等等内容,如果依照表面词句来对其进行理解,就是不能获得菩提之因。

    其实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说:针对无有实义的散乱,应当以增上慧学来证悟或者了知实义;针对颠覆了执著常、乐、我、净四种颠倒的,对无常、痛苦、无我、不净的了知通达,则尤其应当以增上慧学来安住;针对为了众生之利而长年累月辛勤操劳的苦行烦恼[惑],如果能做到极其精进辛劳的程度,就能够获得殊胜之菩提。

    所谓四种意趣57是指:

    (一、平等意趣):诸如考虑到一切佛之法身平等性,而宣说“吾尔时化为毗婆尸佛”之类的词句;

    (二、别义意趣):诸如考虑到胜义的其他含义,而宣说诸法无有本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之类的词句);

    三、别时意趣:诸如向即使稍许善根也无法生起的懈怠者,宣说“仅仅持诵无垢月光如来之名号,便可获得无上菩提”等等的内容;

    四、补特伽罗意乐意趣:诸如向无力施行布施等广大行为者赞叹布施;向仅以稍作布施等等为满足者谴责布施等,或者向其表明这一切并不足为奇等等的内容。

    综上所述,从暖位直至智慧无有勤作(的十地,)从缘于法界真如性的侧面而言,耽执实有的贪欲是逐步断除的,要从根本上消灭对一切边际所知的贪著,则是佛地所引发的结果,而这一切,都来源于法界自性住种性,因为真如实相原本存在,以其为缘则可断除诸等障碍的缘故。

    壬二、(断除分类之争辩)可分为二:一、争辩;二、答复。

    癸一、(争辩):

    法界无差别种性不应异

    有人会提出疑问:如果这样安立法界种性,则法界诸相就无有差别,三乘的三种种性差异也就不应当存在了。

    癸二、(答复):

    由能依法异故说彼差别

    就像同样一种瓶子,也可以根据所盛装的蜂蜜与甘蔗汁等等来安立瓶子的类别一样,虽然在法界当中不能安立三种(种性),但依据[由]法界的能依法————智慧,便可通过缘于或者证悟法界的方式,而以不同法的差异,来诠说彼等种性之差别。

    辛二、(修行所缘):

    所缘一切法此复为善等

    共同安立的一切取、舍、中庸之法,加上以世间与出世间等来划分的殊胜之法,(即为修行之所缘),又因为必须主要以大乘之道果作为所缘,而作为大乘修行所缘的所知一切法,都必须断除所有的增益。

    (一)此等一切又可以分为信心等本性善,作为与其相应之心与心所的相应善,以善的发心等起而引起身语之业的等起善等善法;

    (二)还有作为坏聚见、边执见、俱生无明,加上此三者之外的其他根本烦恼与随眠烦恼的本性不善,作为与此等不善相应的心与心所的相应不善,以不善发心等起而引起杀生等业的等起不善等不善法;

    (三)除此之外,在工巧制作、行走漫游之际的心,也可以分为本性、相应以及等起的无记法等等。

    以上内容,即为取、舍、中庸的共同所缘。

    若世间所知及诸出世间

    有漏无漏法诸有为无为

    (四)部分所缘的第一种,为所取世间道,也即凡夫相续中的有漏禅定等所知;

    (五)前者之后的所有诸等所取,也即为向往出世间道之圣者相续所摄的三解脱等法;

    如果将部分所缘按照断除对治来进行分类,则可分为:

    (六)有漏之五蕴等等;

    (七)无漏之法念住58等四念住59等等;

    以上二者,是以能否对治我见来安立的。

    (八)诸等有为世俗谛;

    (九)无为胜义谛之所缘;

    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

    (十)作为果法的声闻弟子,以及共同四禅等诸法;

    (十一)出有坏、能仁、佛陀的十力等不共法。

    以上所述,包括前面的三种(共同所缘,)加上其余为善法所摄的四对八法,总共为十一种所缘。

    在这些共同与部分所缘当中,不共之佛智是一切所知法中最尊贵无上之法。通晓这一点,并以其作为修行目标,也就是所缘。

    辛三、(修行所为):

    胜诸有情心及断智为三

    当知此三大自觉所为事

    我们应当了知,超胜于无数大众以及大集团中一切诸有情之大心————无缘大悲,断除了二障以及习气的大断,无有阻碍地照见一切尽所有、如所有诸法的大证[大智]一共为三种,能够自然觉悟为以上三大的拥有者,便是诸大菩萨之目标[所为]。

    辛四、(修行自体)可分为四:一、内心披戴铠甲的披甲修行;二、以加行而趋入的趋入修行;三、能使趋入究竟的资粮修行;四、究竟的定生修行。

    壬一、(内心披戴铠甲的披甲修行):

    不贪著自己所拥有之物,并将其施予他众的布施;能如理行止诸取舍处,而不违越其界线的持戒;以无论如何也不会烦乱的方式来承担领受难行的忍辱;以欣乐善法之方式勤奋修持的精进;一心一意专注于所缘的禅定;善于区分辨别诸法的智慧。

    舍弃上述诸法之违品————吝啬等等,并以助伴————无分别之智慧来加以摄持,通过这些方便来彻底圆满对境————众生之愿望,便是能成熟众生的大乘道。

    由彼等别别皆摄施等六

    故披甲修行六六如经说

    作为广大修行的布施等这些[彼等]披甲修行,由于每一种都[皆]分别[别别]含摄了布施之布施等六六三十六种波罗蜜多来进行修持,所以[故]作为广大意乐的仅为他利的披甲修行,都如同经教所说,是以六六三十六种来分类的。

    如经云:“菩萨摩诃萨如是行持布施波罗蜜多,悉以六度而摄,是故名为‘披大铠甲’。”

    每一种波罗蜜多都具备六波罗蜜多的披甲修持方法,就构成了以时间方向所难以测度的三十六种披甲修行。

    哪怕一星半点的布施,也远离了自利、小乘作意以及追求名声等念头,其功德之边际,是以时间方向而难以估量的。

    对于布施等(六度),自作、教他人作,并将善根回向众生,即为(布施等六度)之布施;舍弃声闻之意乐,即为(布施等六度)之持戒;忍受詈骂等痛苦,(即为布施等六度之忍辱);渴求向往大乘善法,即为(布施等六度)之精进;一心专注于一切种智,即为(布施等六度)之禅定;以三轮无有分别而回向,即为(布施等六度)之智慧。我们应当通晓以上这些以六法所表示的(披甲修行方式。)

    壬二、(以加行而趋入的趋入修行):

    静虑无色定施等道慈等

    成就无所得三轮善清净

    作为披甲修行的趋入对境,其中属于道的有八种,属于果的有一种,一共为九种:

    (一)内心因弛散于各种妙欲,从而无法获得任何功德的人,为了稳固所缘,便出入于道之所依基础或者四静虑与四无色定之禅定,其间尚且是以具备六波罗蜜多的方式而进行修持的;

    (二)依照上述方式已令内心稳固者,为了能通过积累二资,继而获得自利之证悟,而以三轮清净的方式趋入布施等六波罗蜜多;

    (三)为了能够获得断之功德,而趋入见道与修道所属的菩提分法之道;

    (四)趋入成就他利之方便————慈等四无量心;

    (五)因为行持他利的束缚,便是耽执之心,为了能利益他众,而趋入于在入定与胜观中,一切万法都可以成立为[成就]无有所得的境界。

    (六)在大乘道后得之际,以三轮善为清净如同幻化士夫的方式而趋入;

    所为及六通于一切相智

    能趣入正行当知升大乘

    (七)以一切善根都是为了成就三大之所为目标而趋入;

    (八)依靠迅速圆满二资之力而趋入六神通;

    (九)缘于果法所知一切种智[一切相智]之相并趋入[趣入、行持]。我们应当知道,以这样的修行[正行],便能安置并升迁于大乘之道。

    以上所述的九种对境,即为大乘的趋入之境。

    顺便介绍一下,所谓四静虑与四无色定,就是分别以七种作意来修持入定等至。(七种作意包括:)

    (一)了知作意:在看到欲界等诸众越往下下过失越多越粗重,初禅等诸众越往上上越与前者相反(也即过失越少越细微),而凭借闻思之智来了知法相的作意;

    (二)胜解作意:以修所生慧来修持禅定,从而生起的胜解生作意;

    (三)远离作意[最极寂静作意]:断除现行欲惑等由极其寂静而产生的作意;

    (四)摄乐作意:断除中品欲惑等等的摄集欢喜作意;

    (五)观察作意:即为了观察烦恼是否产生的观察作意;

    (六)加行作意:断除下品欲惑使其更加薄弱等等的加行究竟作意;

    (七)加行究竟果作意:即体悟一切道之修持结果的加行究竟果作意。

    上述七种作意,便是从初禅直至有顶之间的修持方法。

    开始的两种作意,属于各道之加行道;远离作意、摄乐作意与加行作意三者,则属于无间道;观察作意,属于殊胜道;而加行究竟果作意,又属于解脱道。

    初禅的对治支包括寻与伺,功德支包括喜与轻安乐,安住或者所依支为心一境性定,一共有五支;

    二禅的对治支为(使初禅对治支中所有心与心所极为清净,对自地极为生信之)殊胜定,功德支包括喜与乐二者,安住支为心一境性定,一共有四支;

    三禅的对治支为平等舍、正念与正知,功德支为轻安乐,所依支为心遍住自性定[心一境性定],一共有五支;

    四禅的对治支为清净念、清净行舍,功德支为受舍,所依支为彻底清净禅定[心一境性定],一共有四支。

    (四无色定包括:)

    (一)空无边处定:远离了对色法的贪执,消灭了色法之想的无色,连部分色法之想也不存在,唯以“仅为虚空、无有边际”而入定的空无边处定;

    (二)识无边处定:灭除了虚空(无边)之想,而仅剩识(无边)想的识无边处定;

    (三)无所有处定:灭除了识(无边)想,而安住于一切皆无所有之想。

    (四)非想非非想定:灭除了一切皆无所有之想,而仅仅安住于非有非无[非想非非想]的有顶定。

    壬三、(能使趋入究竟的资粮修行)可分为二:一、总说;二、别说难以通达之理;

    癸一、(总说):

    总的来说,众多的聚集,就称为资粮。

    所谓资粮,并不是指一种资粮,而是指要积累各种各样、范围广大的资粮队伍,并通过行持菩萨事业的无量修持方式,来成就出离二边的无住涅槃。

    悲及施等六并修止观道

    从总的类别而言,无边无量的资粮可以归归摄为福德与智慧二资粮;从内部分类而言,则可以分为十七种资粮修行:

    (一)希望安置无量众生于三乘之涅槃的大悲;

    以方便法门————布施等六波罗蜜多,则可以令众生获得暂时与究竟之安乐:

    (二)依靠布施当下即可令其满愿,从而(使对方)在当时获得快乐;

    (三)通过令其持戒,从而(使其)获得善趣之身与未来之乐;

    (四)(五)(六)通过忍辱、精进与禅定三者,能成就与因法相应的果法,从而获得决定性安乐;

    (七)以智慧度,便能永远不堕入轮回,从而获得决定胜的永久安乐;

    (八)断除了道之禅定中的懈怠等五种过患60,并从依靠欲乐等八断行之因中产生的一心专注之寂止;61

    (九)以善于辨别诸法之智,对如所有、尽所有之义,以总体与自体之法性、本体以及差别分类的方式无有错谬地现见之胜观;

    及以双运道诸善权方便

    (十)寂止与胜观(双运),或者不堕于有寂的方便与智慧双运之道;

    (十一)以遍智作意而在利他方面所具备的诸善巧方便;

    智

    (十二)(首先宣说)二十种空性62:

    1、内空:受用者眼根等内六处之空性;

    2、外空:色法等所受用之外六处之空性;

    3、内外空:内外二者所依基础之空性;

    以上三种空性,为胜解行资粮道以及加行道之前三位(————暖、顶、忍位)所摄。

    4、空空:一切万法自性之空性,也即自身本体空性之空性;

    此空性为加行道世第一法所摄。

    5、大空:周遍十方之大空性;

    6、胜义空:胜义涅槃之空性;

    7、有为空:因缘而生之空性;

    8、无为空:虚空等无生之空性;

    9、毕竟空:超离常断等边际之空性;

    10、无际空:具有种种世间界显现的轮回,其前际后际都不存在之空性63;

    11、无散空:善法不散失之空性;

    以上七种证悟境界,依次为一地直至七地所摄。

    12、本性空:法界自性之空性;

    13、一切法空:从色法直至一切种智的所有法之空性;

    以上两种空性,为八地所摄。

    14、自相空:生灭等诸法自相之空性;

    15、不可得空:三时不可得之空性;

    以上两种空性,为九地所摄。

    16、无性自性空:因缘而生诸法的相续与聚集的无实之本体空性;

    17、有性空:有为法领受五蕴以自身本体而空之有实空性;

    以上两种空性,为十地所摄。

    18、无性空:虚空等无为法无实之空性;

    19、自性空:谁也没有造作的一切万法本来之空性;

    20、他性空:诸法法性因他法本体空而本体为空之空性。

    以上(三种空性),则为佛地所摄。

    这些以各地为界线所作的分类,主要是依据后得之时彼等有法,以及由其所必定引发的情况而作出的,所以并不是确定的。

    修习以上诸空性,便是有境智慧资粮;

    福与诸道陀罗尼十地

    (十三)虽然从总体而言,包括所有的善业都是福报,但此处却是指无漏之善。除此之外,因为健行与珍宝手印等三摩地在每一刹那都具有可以无勤成就无量福报的能力,(所以也属于福报资粮的范畴;)

    (十四)通过精勤于三十七菩提分法,而成就以加行道、见道以及修道三者为主的,依靠相续之诸道;

    (十五)通过与正念和智慧相应,从而将词句和意义牢记不忘的陀罗尼[总持]。包括:

    1、在听闻经教等圣言后,即使一词一字也不忘失的词陀罗尼;

    2、对所宣讲的意义,能无损无误地永不忘却的义陀罗尼;

    3、以“阿(A)”字等而证达诸法无生的忍陀罗尼;

    4.以密咒之加持而成就他利的咒陀罗尼。

    (十六)能作功德所依的十地;

    能对治当知资粮行次第

    (十七)能断除自地所断之对治。

    我们应当知道,资粮修持[行]的数量次第,就是以上所说的十七种。

    另外,(资粮的梵文读音为)“桑巴(?)S-<)”,其中的“桑(?))”,是“成就真实”之义;“巴(S)”,是“本体”之义;“(<)”,则是“受持”之义。

    菩萨摩诃萨能成就真实之本体,一切大乘都是以二谛的修持方式来受持,就是所谓的资粮修行。

    癸二、(别说难以通达之理)可分为二:一、地资粮;二、对治资粮。

    子一、(地资粮)可分为二:一、从修治之角度宣说九地64;二、从果的角度宣说十地。

    丑一、(从修治之角度宣说九地)可分为九:一、一地之修治;二、二地之修治;三、三地之修治;四、四地之修治;五、五地之修治;六、六地之修治;七、七地之修治;八、八地之修治;九、九地之修治。

    寅一、(一地之修治)可分为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卯一、(略说):

    总的来说,以二无我的证悟智慧,能依次断除二障,并能作功德之所依,便是地之本体。

    (“地”的梵文)发音“布美”的释文,就是辗转上行的意思。

    因为能如实照见彻底圆满二无我的法界,所以在一地————极喜地,便可以断除(一百一十二种见断,具体包括:)

    欲界之见断:(分别)对四谛的邪执,以萨迦耶见、边执见与邪见三者,加上见取见与戒禁取见二者,总共为五见,以及无明[痴]、贪、嗔、慢、疑五非见这十法来划分,则见道所断总共有四十种;

    上二界[色界、无色界](之见断):因为没有嗔恨,所以就只有(除开分别与四谛相应的四种嗔恨之外的)两个三十六种烦恼。

    所以,三界的见道所断总共为一百一十二种烦恼。

    (另外,一地菩萨)还可以获得十二种百功德65,具备七觉支。

    作为修道所断的于外境之邪执,包括:

    欲界修断:上述(五非见)中去除了疑惑的其他四非见,加上俱生萨迦耶见以及边执见二者,总共有六种欲界修断;

    上二界修断:因为没有嗔恨,所以分别只有五种修断。

    在三界九地当中,每一地都各有九品66(断惑),总共为八十一品,因为(在九地当中)都存在(上二界所摄的)五种修断,所以(在九地当中),应该有五个八十一,也即四百零五种,再加上欲界的九品嗔恨九种,一共为四百一十四种修断。

    归纳而言,因为断除了九品修断,所以在第二离垢地、第三发光地、第四焰慧地、第五极难胜地、第六现前地、第七远行地、第八不动地、第九善慧地、第十法云地诸地之际,就能具备八正道,断除自地所属的烦恼杂染,获得波罗蜜多与无边无际之功德,清净无漏之蕴,并可获得巨大的转依[变化]。

    诸道证悟法性的方式:

    虽然所证并不存在支分,但从自相续迷乱的断尽次序而言,(诸地)的现证也是层层递进、逐级增上的。这就如同虚空本来不存在支分,但依靠云层逐渐消散的程度,也可以建立起逐步扩大的视野概念一样。

    一地:能成就周遍并遍行法界诸法之自性的证悟境界。此地的入定,也即是后得定解所引发的结果,因为依靠后得定解,便可以获得入定之故;

    二地:同样,二地是通达法界的证悟越来越超胜或者殊胜的增盛[最胜]证悟境界;

    三地:将所听闻的与法界顺同[等流]的教言,作为希求目标的超胜[胜流]证悟境界;

    四地:对一切法都弃除了我所执等等,没有任何耽执[无摄]的证悟境界;

    五地:证悟自他相续所属诸法无有差异之境界;

    六地:因现见缘起甚深之义,从而证悟到以前的烦恼杂染,与往后的清净之法都不存在的境界;

    七地:因通达无相,从而证悟一切万法无有差异、一味一体的境界;

    八地:因获得无生法忍,从而通达了诸法之平等性;又因为体悟到不增不减之义,因而获得了于诸相无分别与清净刹土两种自在;

    九地:依靠入定修持法界,而获得后得之际以四无碍解宣说圣法的智自在;

    十地:通过入定修持法界,而能在后得之际随心所欲地成就事业,也即获得了业自在。67

    另外,虽然克什米尔的大班智达认为:“地的修治,可依据自地最主要的波罗蜜多而分为十种修治……”来计算(修治)的数量,但总的来说却是以布施等等的差别,也即从断除其违品的角度来安立修治的,因为以这些修治的修炼,就能成就该地的智度与无垢之智。

    同样,从大悲心与谛实空性的智慧角度而言,地的修治又是分别圆满的,也即分别圆满各地自己主要的波罗蜜多。

    由十种修治当能得初地

    也就是说,由十种修治,(就能)证得初地[极喜地]————前所未证的法性,从而获得极大的欢喜;而已经证得的法性,则能成就更为殊胜的十种功德。

    卯二、(广说):

    意乐饶益事有情平等心

    能舍近善友求正法所缘

    (初地的十种修治包括:)

    (一)不掺杂贪图自利的声缘发心之增上意乐;

    (二)在饶益自他的事业方面,以一切种智之因————大乘法而加以摄持;

    (三)以四无量心来修持对一切有情的平等心;

    (四)以三轮无分别而施舍自己所有的一切;

    (五)以愉悦之情亲近[依止]将自己安置于一切种智的善友[善知识];

    (六)因精勤探求三乘所属之正法所缘,而不堕于声缘之地;

    常发出离心爱乐见佛身

    开阐正法教谛语为第十

    (原译:常发出家心,爱乐见佛身,开阐正法教,谛语为第十。)

    (七)时常发起不喜在家的佛教出离心;

    (八)渴望[爱]成就佛身并乐于见到佛陀;

    (九)开阐初善、中善、后善之正法;

    (十)如同誓言般不欺他众的谛实语,被承许为是第十种修治。

    我们应当令上述这一切修治在自相续中生起。

    卯三、(摄义):

    彼性不可得当知名修治

    因为在胜义中,彼等(十种修治)自性不可得,所以我们应当了知,(这便是所谓的[名])初地修治。

    寅二、(二地之修治):

    戒报恩安忍极喜及大悲

    承事敬师闻第八勤施等

    二地[离垢地]的八种修治包括:

    (一)远离恶戒68与自利作意垢染,并严格护持摄律仪戒、摄善法戒以及饶益有情戒三戒;

    (二)回报他众之恩德;

    (三)安忍(他众之)怨害,并断弃损害众生之心;

    (四)对将众生安置于三乘极其欢喜并无有后悔之意;

    (五)对所有有情深怀大悲与慈悯之心;

    (六)对值得尊敬的亲教师等等,以放下我慢的态度来恭敬承事;

    (七)因恭敬上师善知识,而听闻佛法并随学行持;

    (八)第八种修治,以欣悦之心而精勤修习布施等六波罗蜜多。

    寅三、(三地之修治):

    多闻无厌足无染行法施

    严净成佛刹不厌倦眷属

    及有惭有愧五种无著性

    三地————以正法光明普照自他之发光地,其五种修治包括:

    (一)在十方诸佛前勤求多闻而无有厌足;

    (二)以对利养等无有染著之心而行持法施,并且对大菩提之果位也不存耽执之企盼;

    (三)以能作清净刹土之因的积累资粮,来严净具备能依所依之佛刹;

    (四)即使对方以怨报德,在利益他众方面也能做到不厌倦诸眷属;

    (五)以观待自身的有惭,以及观待他众的有愧,而不具声缘之作意。

    对上述五法无有耽著的本性,便是(三地的)五种修治。

    寅四、(四地之修治):

    住林少欲足杜多正律仪

    在四地————以与菩提同分的智慧来燃烧二障之焰慧地,其十种修治包括:

    (一)住于(具备)距离村落一闻距之外的外寂静,以及远离自私作意的内寂静之密林或者寂静处;

    (二)即使利养粗劣菲薄,也不会感到不愉快,或者哪怕没有得到利养,也抱持欲望鲜少、淡然处之的态度;

    (三)纵然面对上乘丰厚的利养,也不会不知满足,或者(稍有所)得,便心满意足;或者对(自利的菩提)兴味寡淡[少欲],纵使获得一切种智,也无有耽执的知足;

    (四)从共同角度而言,即为行持乞食等十二头陀[杜多]功德之真实[正]律仪;

    不舍诸学处诃厌诸欲乐

    寂灭舍众物不没无顾恋

    (五)从不共角度而言,包括不畏惧深寂离戏之法,纵遇命难也不弃舍戒律(等诸)学处并不执著于相;

    (六)在观察到诸欲乐的过患之后,对其加以呵斥(并深生厌离);

    (七)将所调诸众安置于相应的涅槃寂灭之果;

    (八)因不执于身等诸相,而施舍所拥有的一切[众]物品;

    (九)在修持善法方面,内心既不畏缩昏沉[没],同时也无有耽执;

    (十)于一切事物都无有著相之顾恋。

    寅五、(五地之修治):

    五地[极难胜地]————堪能胜任成熟众生以及自心不为烦恼所转两种难行之地,其十种修治包括:

    亲识及悭家乐猥杂而住

    自赞及毁他十不善业道

    (一)不因贪图利养而出家,不与在家人过分亲密熟识;

    (二)舍弃因羡慕他人财物而留恋[悭]在家施主的行为;

    (三)对于人群杂乱繁多[猥杂]之城市的外放逸,以及声缘作意的内放逸等等,能够放弃乐住(彼等的心念);

    (四)不赞颂自己的功德;

    (五)杜绝以言说过失的方式诋毁他众;

    (六)以“杀生等十不善业道既然可以阻碍投生善趣,那么对解脱的障碍就更不用说”的观察方式,来了知十不善业的过失;

    骄慢与颠倒恶慧忍烦恼

    远离此十事证得第五地

    (七)远离因自恃多闻与持戒等等而骄举轻慢,并且不尊重他人的做法;

    (八)无有善恶取舍的颠倒或实执颠倒;

    (九)无有邪见等恶慧;

    (十)无有闲散并随顺于诸等烦恼的放纵[忍]。

    以上所述,即为十种过患。如果能遵守远离此等的十事,就能真正证得第五地菩萨的果位。

    寅六、(六地之修治):

    六地————依靠般若波罗蜜多而不住于轮涅的现前地,其十二种修治包括:

    施戒忍精进静虑慧圆满

    (圆满六法:)

    (一)将一切所有布施他众;

    (二)放弃自私作意的持戒;

    (三)不畏惧空性的安忍;

    (四)喜爱布施的精进;

    (五)对布施一心专注的静虑;

    (六)了知布施功德的智慧。

    (对以上六法,应当能)彻底圆满。

    以上述六波罗蜜多的次第,而实现(远离六法:)

    于弟子麟喻舍喜舍怖心

    见求无愁戚尽舍无忧悔

    虽贫不厌求证得第六地

    (七)舍弃于弟子声闻道果的喜好;

    (八)舍弃于以麟喻所表示的独觉之喜好;

    (九)舍离怖畏甚深广大空性之心;

    (十)(看见)乞丐前来索要求讨,也无有愁恼忧戚之心;

    (十一)即使将一切所有完全舍尽,也无有忧愁追悔之心;

    (十二)虽然自己贫困交加,也不厌烦或者舍弃(他众的)乞求。

    依靠令道生起的(圆满)六法,以及于非道的远离六法这十二法,就能真正证得第六地的果位。

    寅七、(七地之修治)可分为二:一、二十种所断;二、二十种对治。

    卯一、(二十种所断):

    依凭与唯一行道的关联,而超离于相执之远行地[七地]的所断包括:

    执我及有情命与数取趣

    断常及相因蕴界并诸处

    (一)对我的执著;

    (二)认为“这是男人,这是女人。”,或者执著于具有情感之生命的有情执;

    (三)执著能住于三界,同类界69、根、心之所依不灭而住的命执;

    (四)将一切种子之心执著为补特伽罗[数取趣];

    (五)今生死亡以后,则相续断灭的执著;

    (六)自他永不毁灭成立的常执;

    (七)取舍之相执;

    (八)对能生果法之因————三乘三种性的执著;

    (九)对依靠众多的累积而成为蕴的五蕴之执;

    (十)对具备因或者种性以及种子之义的十八界之执著;

    (十一)针对以二取的方式,而成为令识、境(未生者)新生,(已生者)增长之门的诸十二处的执著;

    住三界贪著其心遍怯退

    于三宝尸罗起彼见执著

    (十二)对于非真实住处————从外器世间的(共)业之惑,以及内有情世间的自业之惑中产生的欲、色、无色三界的虚妄分别执著;

    (十三)以贪欲爱染恶见而对三界进行取舍的贪著;

    (十四)认为(自己)无法获证一切种智的内心遍布之怯懦退缩;

    (十五)对佛陀的见执;

    (十六)对正法的所缘见执;

    (十七)对僧宝的实执见;

    (以上三种,即为于)三宝(的执著);

    (十八)对戒学[尸罗]生起彼等戒律之见的执著;

    以上所述,即为以耽执而分别三轮(的执著)。

    诤论于空性远空性过失

    由离此二十便得第七地

    (十九)妄言“自性并非为空性”,而对一切法的实有执著,或者因怀疑而(对空性)进行诤论;

    (二十)因妄执空性之相与实有等等,而认为缘起方便存在着与空性相违[远离]的过失,不能通达缘起空性现空双运之平等性。

    上述二十法,即为七地(之所断)。无论是谁,只要依靠[由]断离此等(二十法),便能像赶走窃贼、紧闭房门一般证得第七地的果位。

    卯二、(二十种对治):

    知三解脱门三轮皆清净

    大悲无执著法平等一理

    因为上述彼等二十种次第所断,是以此等对治依次破除的,所以我们应当了知其分别之对应。

    (一)了知轮涅一切万法自体空性离戏;

    (二)因万法自体空性离戏而不执于相;

    (三)无有爱染三界之愿;

    (以上三者,为)了知(空性、无相与无愿)三解脱门。

    (四)以所作、能作与作业三者之三轮不可得而使内心悉皆清净;

    (五)希望众生远离痛苦的大悲;

    (六)于任何法都无所执著;

    (七)通晓有寂诸法平等性;

    (八)了达诸乘究竟为一乘之理趣的一理;

    知无生知忍说诸法一相

    灭除诸分别离想见烦恼

    (九)知晓名色原本无生;

    (十)以不惧怕三界自性离戏之甚深法门而了知法忍;

    (十一)因所知诸法无有能所二取,而宣说大乘方便一相之理;

    (十二)灭除对能所之相的诸种分别;

    (十三)远离常、乐、我、净四颠倒想,坏聚见、邪见等(诸见),以及贪、嗔、痴等烦恼;

    奢摩他定思善毘钵舍那

    内心善调伏一切无碍智

    (十四)在利益他众方面,以遍智作意而一心一意专注修持的三摩地[奢摩他]定思;

    (十五)在通达佛陀之身如同幻觉的胜观[毘钵舍那]方面具有善巧;

    (十六)通过修习法无自性获得寂静,从而完善地调伏内心;

    (十七)以修习二谛,而成就对色等一切诸法的无碍智慧;

    非贪地随欲等游诸佛土

    一切善现身共为二十种

    (十八)能证达任何法都并非所耽执的贪爱之地的智慧;

    (十九)随心所欲地以幻身同时[等]依靠神通游历诸佛之其他刹土。

    (二十)针对声闻、缘觉、帝释、梵天的调化对象,为了分别以相应的声闻、缘觉、帝释、梵天形象为其说法,而善于在眷属众会中示现一切教主之身体的身自在。

    以上所述,共为二十种对治修治。

    寅八、(八地之修治):

    第八地————以着力于相与无相的两种想不可动摇的(不动)地,其八种修治分别为:

    知诸有情意游戏诸神通

    修微妙佛刹观故亲近佛

    (一)以专注之心而彻底了悟[知]诸等有情心与心所之心[意]行优劣;

    (二)为了前往诸佛住世之十方世间界拜见佛陀,而以诸神变神通示现游舞游戏;

    (三)自己为了修炼佛刹————所依诸微妙外器世间,而对三千大千世界以舍弃转轮王位等等来修积资粮,并对此无所执著;

    (四)为了观察摧伏外道等等并宣讲清净妙法的正法所缘之故,而亲近依止佛陀;

    知根净佛土安住如幻事

    故思受三有说此八种业

    (五)以安住十力并生起天眼的方式来了知众生之根;

    (六)(为了)清净能依内有情世间之佛土,而以众生相续不可得之理使一切众生心情愉悦;

    (七)在所有入定出定中,都安住于不执著任何如幻之法[事]的禅定;

    (八)为了利益他众,特意[故思]以自在而领受不可思议之三有或轮回。

    如此一来,便将(八地的)此八种业[修治]宣说完毕。

    寅九、(九地之修治):

    第九地————因善于开阐正法而获得无碍解之贤善智慧的善慧地,其八种修治分别为:

    无边诸誓愿了知天等语

    辩说如悬河入胎最第一

    (一)以圆满六度而成就并发起普贤行愿等无边诸誓愿;

    (二)以词无碍智而了知天、龙、药叉、乾达婆等无边(异类众生之)语言;

    (三)以辩才无碍之智(而使辩说之词)犹如不尽悬河般滔滔不绝;

    (四)伴随着神奇瑞相与众多吉祥,而故意入于像摩耶夫人一样的贤善娘胎的,最为第一之(入胎);

    种姓族圆满眷属及生身

    出家菩提树圆满诸功德

    (五)为国王以及大娑罗树婆罗门等等之类的种姓;

    (六)为能仁日亲等等之类的家族;

    (七)父母七代亲族悉数圆满,男女皆无过失;

    (八)拥有对自己言听计从的眷属;

    (九)具有整个世界充满光明等奇特瑞相的降生[生身],也即其降生能获得帝释赞叹等诸天之恭敬礼戴;

    (十)具足诸佛、净居天人劝请,众多天人依次顶戴的出家;

    (十一)具足根以黄金、茎以琉璃、枝以七宝、花以珍宝等等而成的,如同如意宝一般的阿输陀树[金刚座菩提树]等菩提树;

    (十二)圆满所依佛陀、能依十力等诸种功德。

    以上所述,即为(九地的)十二修治。

    丑二、(从果的角度宣说十地):

    (颂词“超过九地已”中所谓的“九地”,是指:)

    (一)声缘种性者住于资粮道与加行道的种性地;

    (二)果向位从上往下顺数第八位的预流向之八人地;

    (三)圆满无我等十六行相的预流果之见地;

    (四)断尽大多数欲惑的一来果之薄地;

    (五)(远离)贪欲的不还果之离欲地;

    (六)具足应作已作等声闻十五功德70的阿罗汉已办地;

    (七)后三向71之声闻地;

    (八)证悟缘觉果位的独觉地;

    (九)从极喜地直至善慧地的菩萨九地,合称为菩萨地。

    超过九地已若智住佛地

    应知此即是菩萨第十地

    已经超过上述九地,并圆满具备以上九地之断证功德的(十地)智慧,虽然也属于菩萨地,但此地的菩萨在后得之际,已经能示现佛陀化身,其事业也与佛陀无有差异,所以也算是住于所安立之佛地。

    我们应当知道,此地从意义上来讲,因为并不是真正的圆满正等觉佛(地),所以是菩萨地。由于其如祥云一般的三摩地与陀罗尼门周遍若虚空般之智慧,因而也称之为是第十“法云”地。

    十地也是入定有现之地,因为有些论师认为:“(此地)虽然已入于真如法性,但也如同佛陀一般可以有现象。”这一点十分重要。

    由此可知,在出定入定无二,二谛双运之际,于如实现见法性之智慧自现前,现象是不灭而自然出现的。

    有学道圣者在入定之际,是以空性为主,在出定时,又是以现象为主。若出定入定二者双运,则就是佛地。因此,通达佛陀以如所有与尽所有二智现见之理,与有学道之际入定有现无现并不相违的要点,是至关重要的。

    子二、(对治资粮):

    见修诸道中所能取分别

    由灭除彼故说八种对治

    在现见法性(的见道,)以及见道之后的修道入定中,(都分别需要断除)作为各自所断的染污(所取),以及其对治[清净所取]的两种所取(分别),加上补特伽罗实有,以及假立士夫的两种能取分别,(一共为四种分别。这四种分别)又可以分为见道所断的遍计部分的四种分别,以及修道所断的俱生部分的四种分别,这样一共有八种分别。

    因为[由]要灭除彼等(分别念)的缘故,而宣说了“见道与修道的八种无间道对治”,包括:

    (一)证悟所取染污无相诸法之实有不可得;

    (二)证悟从波罗蜜多直至(十八)不共法之间的清净之法不可得;

    (三)证悟阿罗汉、缘觉以及菩萨三圣者等补特伽罗之实有不可得;

    (四)证悟称呼、名号、名称、名言等(假立)设施处不可得;

    (上述四法),即为见道所断分别念的四种对治。

    (五)证悟于一切法住与不住不可得;

    (六)证悟道与果不可得;

    (七)证悟预流(向)等补特伽罗之实有不可得;

    (八)证悟此等补特伽罗之设施处不可得。

    (上述四法),即为修道所断分别念的四种对治。

    壬四、(究竟的定生修行):

    通过前面所说的能表一切种智诸法究竟成就的殊胜修行,其最终之果即为:能决定出生超越无住涅槃之一切遮障的大菩提果,(就是暂时的决定出生[定生]修行。)而究竟的决定出生,也就是指佛地。也可以说,无间道金刚喻定72,加上从解脱道功德角度而分的七法,此等八法即为决定出生修行。

    所为及平等利有情无用

    超二边出生证得相出生

    从总的方面而言,所谓的“所为”,也即究竟获证前面所说的三大。佛经73中也以“以此大乘而胜伏诸天、人与非人之世界”等而对此进行过宣说。

    从分别的角度而言,大心之特征有三:

    (一)如同经中以“此乘等同虚空”等等所宣说的一样,在以究竟智慧照见诸法平等的境界中而不动摇;

    (二)以无缘大悲而彻底(令其相续)成熟,也即于十方三世无穷无尽地利益有情;

    (三)在利益众生方面,能无有功用勤作地不劳而成。

    大断之特征有二:

    (一)超离常断或者有寂二边之决定出生;

    (二)三乘断证之一切种性,具有证得之相的决定出生。

    作为大断之特征,其能得74所得75的关联在胜义中是了不可得的。

    一切相智性道有境出生

    当知此八种是出生正行

    大证之特征有二:

    (一)现证以发心等十法所表示的所知一切种智[遍智、一切相智性],在无学道有七种;

    (二)能与无学道不间断地相结合的,有学道金刚喻定的有境————无间唯一之佛道,便是道有境决定出生。

    我们应当了知,关于此等八种特征,在《大般若经》善现品第十四76中云:“所得之关联不成77,以及一切相智道之决定出生78。”其中所要表达的含义,也就是定生修行[决定出生正行]。

    《现观庄严智度窍诀论释》中遍智品第一宣说完毕————

    道智品第二

    己二、(广讲能得之道智)可分为二:一、道智之支分;二、道智之整体。

    庚一、(道智之支分):

    调伏诸天故放光令隐闇

    以十法所表示的果法————遍智,也是依靠道智而获得的。为了(调伏)欲界与色界诸天人,使其堪为生起道智之法器的缘故,诸善逝以智慧所放射出的自性光芒,而令诸天以业所生之光,如同放置于上品纯金[瞻部金]旁边的赭石79一般黯然失色[隐闇],从而摧伏诸天因自恃形貌端严,兼具光明等等而自视甚高,致使内心极不调柔,烦恼此起彼伏(等生起道智的)违缘。

    令我慢等违缘荡然无存的做法,便是生起道智之所依。诸位后学者们也应当令断除我慢与怯懦等等(的决心)在相续中生起。

    能依之道智的内容包括生起方式、本性以及所作事业三方面。

    境决定普遍

    (一)生起方式:从暂时的角度而言,道智是从具有空性大悲心的菩提发心中产生的,因而为境决定。

    从究竟的角度而言,因为一切众生皆具如来藏种性,声闻缘觉等所有众生都可以生起大乘唯一之道智,故而为普遍。

    依照《楞伽经》、《妙法莲花经》、《吉祥鬘天女经》、《狮子吼经》等经典的含义来讲,之所以安立不同的三乘,是具有不了义密意的。

    其用意:是因为暂时必定存在着三乘;

    其必要:是为了令惧怕被长劫阻隔之佛地的众生暂时在(声缘)二乘进行休整,随后将其引入佛道;

    以实理可害:消除障碍是合理的,因为客尘如同云朵、污垢一般(可以清除。)心的自性从究竟而言,是断除痛苦之因————我执的种子,并现前证悟真实之本体。

    因为不存在痛苦的折磨;存在着作为对治的,以与(痛苦)之因直接相违的二无我来进行辨析的智慧;并且由于三有的烦恼已经穷尽,所以不存在三有的生,但无漏的生却仍然存在。

    所谓无漏的生,按照《楞伽经》的观点,是指诸声缘阿罗汉在无漏法界中昏厥后,诸佛劝请使其出定,继而在清净刹土之莲花苞中降生,随之依靠诸佛之光而苏醒(大乘种性)。在发心之后进行修道,最终成就佛果。

    另外,因为死亡也分为相续断灭与不可思议两种,而经书中又认为,其中的后一种并不是声缘(的死亡,总结上述理由,)从而建立了究竟一乘的观点。

    本性及事业

    (二)能依道智之本性:是烦恼方面获得了自在,并在乃至轮回存在,众生利益未竟之际不住于真实边际的本性。

    道智本性也就是自性烦恼,即所谓的大悲心,或不舍善巧方便。

    烦恼有两种,第一为束缚于轮回;第二为随眠的本体。

    作为圣者,并不会存在其中的第一种烦恼,而第二种烦恼虽然存在,(但他们)却可以将其转化为菩提之支分。

    换言之,(圣者)在获证见道且自在无漏之业以及各地自身所断之后,不舍弃声闻之见,并受持投生三有之因,如同转毒为药一般,使烦恼成为菩提支分的善巧方便。因为是以善巧方便与智慧所摄持,所以并不是自相烦恼,反而是成就佛法的助缘。

    (三)所作事业:即具有在摄受所调眷属之后,能使(相续)未成熟者成熟,已成熟者解脱的事业。

    庚二、(道智之整体或能依道智之特征)可分为三:一、声闻之道智;二、缘觉之道智;三、菩萨之道智。

    辛一、(声闻之道智)可分为二:一、道之本体;二、道智之因法————顺抉择分。

    壬一、(道之本体):

    道相智理中由诸四圣谛

    行相不可得当知声闻道

    经中直接宣说的,是无缘离戏的大乘之道;而间接宣说的,则是为了摄受声闻道的其他种性者,作为菩萨,应了知以自证之智现见并超越(声闻之道)的目标。

    在菩萨的道相智理当中,首先便是四圣诸谛的十六行相。关于十六行相,经书中也分别与“寂静”……“病”、“痈”……相结合而作过分类与汇总的论述80,可见(声闻与菩萨的)行相外境是一致的。

    另外,不可得的行相也是此等道智的特征。菩萨不仅能如实了知“声闻之道也就是如此”,还能进一步现见不可得也是无有自性的,这就是(菩萨)自证的殊胜之处。

    我们应当了知,不可得的加行发心、正行无缘与结行回向(三)殊胜,便是圣者的声闻之道。

    在四谛十六行相中,苦谛(的行相包括):

    (一)由于为因缘而生,所以是无常;

    (二)由于被业与烦恼所控制,所以是痛苦;

    (三)由于以他我而空,所以是空性;

    (四)由于自体之我不成立,所以是无我。

    因为经书中认为后二者应当算为一个,所以才会说“空性之相乃无我”,“彼等之相为寂灭”。

    集谛(的行相包括):

    (一)如同爱染之病的因相;

    (二)如同疮痈的集相;

    (三)如同毒箭的,能产生剧烈痛苦的(生相);

    (四)如同罪恶并成为后有[来世轮回]之等无间缘的(缘相)。;

    另外,苦谛与集谛的共同七相则包括:

    (一)遭受还击的逼切;

    (二)相续败坏的有法;

    (三)不住的变动;

    (四)刹那的速灭;

    (五)因为是今生来世遭遇伤害之处,所以可畏;

    (六)因为非人之侵害有机可乘,所以染病;

    (七)因为是四大紊乱等等的损害处,所以为死相。

    荣顿论师认为:在见道之际,就能以厌离之相(来断除)苦集二谛的前两相;在修道之际,就能以离贪本体(来断除接下来的)两相;在无余涅槃之际,就能以所灭之本体(来断除)其余三相。

    灭谛(的行相包括):

    (一)痛苦灭尽的无我(净相);

    (二)烦恼息灭的(灭相);

    (三)功德圆满的妙相;

    (四)远离不净等等的离相。

    其中出离于所断(的离相,又包括了空、无相、无愿)三解脱以及无行四相,(所以一共为七相)。

    道谛(的行相包括):

    (一)涅槃之道相;

    (二)作为烦恼种子对治之如相;

    (三)现证内心实相之行相;

    (四)能永息痛苦的出相。

    这样一来,(四谛之相就包括了)经中所说的苦谛、集谛分别与共同的十五相,加上灭谛的七相,以及道谛的四相,一共为二十六相。这与《俱舍论》中所说的十六行相之间,除了分别与汇集的程度不同以外,其实际意义是完全一致的。

    壬二、(道智之因法————顺抉择分):

    经中以“色……空,无二无别”所诠释的,就是(了知)声闻道的(道智因法之一)————暖位;以“色……不可得”所诠释的,即为顶位;以“破色……以常与无常等等之理而住”所诠释的,即为忍位;以广说(“色……)不依于十地而住”所诠释的,即为世第一法。

    圣声闻道中由色等空故

    空无别为暖由彼无所得

    许为至顶位忍位于色等

    破住常等理依于十地等

    由广说无住即名第一法

    了知圣者声闻道的道智在相续中生起之因是:

    (一)在大乘加行道之际,以共相的方式缘于无常等四谛,因色法等以色法等之自性而空的缘故,所以彼等空性诸法相互之间无有差异分别之相,即为加行道暖位;

    (二)色等彼法各自之本体无有所得之相,即承许为修行抵达极至或者顶位;

    (三)对于色等彼法,以于恒常以及“等”字所概括的无常、二者兼具、二者皆非均不分别之理,而遮破以住于边际的方式所进行的修持,即表示加行道忍位。我们应当通达以此所表示的,远离三十二种增益的方法;

    (四)经中以广说“对于从依于十地等直至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一切万法,均不[无]以实有耽执而住”(所诠释的),即是所谓的[名]世第一法。

    由佛以现智不见诸法故

    有人会提出疑问:为什么不住呢?

    其理由是:由于量士夫出有坏佛陀以现证遍知智慧,并未现见所知诸法谛实的缘故,所以(住法等等)不存在。

    辛二、(缘觉之道智)可分为三:一、行者所依之特征;二、所行道之本体;三、道智之因法————顺抉择分。

    壬一、(行者所依之特征)可分为二:一、特征主体;二、遣除疑惑。

    癸一、(特征主体):

    由于是依凭发愿之力与因缘而证悟菩提的依缘证悟,也即在最后有际不观待其他阿阇黎而独自成就,因而称之为独觉。

    在百劫当中圆满积累资粮,继而修习诸善巧之处————蕴、界、处、谛、缘起、处与非处六法,最终如同发愿一般,在无有诸佛与声闻之刹土,以三洲士夫的身份,于尸陀林间依靠厌离心之因缘而圆满五道,获证无学道果位并独身居住的,为麟角喻(独觉);

    因在百劫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的过程中积累资粮,从而获证见道以下的境界,后世经历其余之道而获得果位,并有伴侣同住的,为部行(独觉)。(部行独觉)是以无声的身神变来演说正法的。

    自觉自证故亦不依他教

    是故当宣说麟喻智甚深

    经中以“诸药叉等言词咒句……犹可了知,大德善现……以种种言词显示……竟不能解……”81、“宣说甚深极甚深言教”、“独自现证”等等所要阐释的就是:

    独觉的修道者补特伽罗,是自然觉悟的,换言之,具备证悟一个半无我智慧的两种独觉,是自己证悟甚深之道的,既不需要依靠他众对自己进行教授,也不需要作“亦”字所包含的传教于他众,因而其所证悟的境界————麟角喻智慧,是深于声闻(之智)的。

    或者可以说,因为在入定时现证非诠说之境,故而其智慧甚深;又因为在后得时以言语之悟果智82无法测度,(总结上述理由,)所以应当[是故当]宣说(这种)不可言表的(独觉)甚深之智。

    如果有人提出质疑:这样一来,独觉之智就成为无因之法;

    或者:既然是自然觉悟的智慧,就应当是无因之法,那么道之修持就不合情理;

    或者:既然如此,那么不经过修道仍然可以现前(证悟)。

    如果不依靠堪忍甚深之义的道般若,像这样的寂灭所缘诸边之智就无法现前,因为(这种智慧已经被)客尘所遮障而不能显现的缘故。其实,不要说是依随与法性真如无二无别的究竟自证之智,即使是以小乘道所获证的,只是清净了相应障垢的真如,也需要依靠堪忍断除实有之见的片面空性之义,或者心智所能触及的般若之理所包含的力量。

    哪怕独觉(所证)的一个半无我,也是凭借往昔修持之因,而在最后有际成就的。虽然没有他众的教授,但只有以这样的方式证悟,才能够以理服人。

    癸二、(遣除疑惑):

    若谁于何义欲闻如何说

    于彼彼彼义无声如是现

    如果有人提出质疑:无声与宣说佛法是完全背离的,既然(独觉)不发音声,又怎么宣说佛法呢?

    如果[若]根据各自的意乐,补特伽罗谁对于所宣的何种义理,具有想听闻其如何阐说的欲望,(独觉)便向[于]所调化的彼彼诸人,宣说彼彼之义。虽然(在宣说过程中)无有能诠之音声以及词句,但(独觉)却能使对方现见(自己)身神变的形态变化,(从而以身体语言来阐说佛法,)这些[如是]显现,是依靠发愿所致的。

    壬二、(所行道之本体):

    远所取分别未离能取故

    当知由所依摄为麟喻道

    对于如梦如幻的现象,虽然能了达所现外境之本体不可成立,但在能取方面却并未遮破显现。

    其真实之道是:因为证达了(外境的)无有自性,所以远离了对所取外境的耽执分别;但又因尚未证达内识之自性不存在,所以未能远离对有境诸识之能取实有耽执。

    依靠此道的法基————(独觉)种性之差别:我们应当了知,由所依身份尤其超胜于声闻,但又逊色于通达大乘之种性的中根种性者之现证,便可以真正地含摄麟喻道之智慧。

    壬三、(道智之因法————顺抉择分):

    开阐假法性无违相为暖

    顶由达色等无灭等所显

    道(智)之因法包括:

    (一)经中所说的因缘于四谛而不舍离增益,或者(不舍离)世俗名言中仅有之假立,或者(不舍离)假立之理,而开阐一切假立与胜义中不可诠说的,不超离于法界的法性无有违背之相,就是[为](了知)独觉(道)的加行道暖位;

    (二)(加行道的)顶位,是由通达因色法等诸外境不存在,所以无减[灭]无增等等的特征来加以开显诠释的;

    忍由内空等不执色等故

    色等无生等相为第一法

    (三)宣说为了遮遣执著于内外等种种法的内空等十八空性之类的,由(通达)所断色等诸法了不可得而绝不耽执,故为加行道之忍位;

    (四)色等外境无有生、灭、住等相,即为能决定出生涅槃道的世第一法。

    这一切声缘之道直接所宣说的,是大乘(之道);而间接所宣说的,则是各自之所证。

    辛三、(菩萨之道智)可分为二:一、见道之道智;二、修道之道智。

    壬一、(见道之道智)可分为二:一、略说本体;二、广说修持之相。

    癸一、(略说本体):

    由谛与谛上忍智四刹那

    说此道相智见道具功德

    在世第一法之后,紧接着的便是以与无缘三摩地与智慧相应,而现见法性真谛的见道。

    身体所依:三洲士夫、女人以及欲界天众均可;

    心之所依:静虑六地均可。

    由不惧怕有漏二谛与无漏二谛之四谛的忍、智刹那,包括现证法性[法智忍、法智],以及现证法性所产生的类证[类智忍、类智]四相[刹那]所组成的道相智此阶段————见道,具有不退转等此生功德,以及能忆念生生世世等他世功德,此处即承许为忍、智十六心[智]刹那。

    何为忍智十六刹那呢?

    包括(见苦谛的)苦法智忍、苦法智、苦类智忍、苦类智(四个刹那);与集谛相应同样也有(集法智忍、集法智、集类智忍、集类智四个刹那);与灭谛相应(有灭法智忍、灭法智、灭类智忍、灭类智四个刹那);与道谛相应(有道法智忍、道法智、道类智忍、道类智四个刹那)。以上所述,即为所承许的十六刹那。

    关于十六刹那,虽然也有“在前前生起之后,后后以其为对境并加以了达”等等众多观点,但一般说来,对欲界所摄之法现见四谛,就称之为“法忍智”;对上二界所摄之法现见四谛,就称之为“类忍智”。

    所谓“忍”,是指作为现证诸谛对治的无间道无漏智慧;所谓“智”,则是指现证诸谛的解脱道无漏智慧。

    另外,虽然还有“此等十六刹那是依次生起”,或“同时生起”等各执一词的一些说法,但只有“以现证诸法无实义的智慧,在成事刹那间,即能圆满现证三界之四谛法性。只是从反体的角度,才分别安立了十六刹那”的观点,才是符合情理的。尤其对于现见诸法空性离戏的大乘宗派而言,这种解释方式,可以说是最无懈可击的。

    不过,对于抱持四谛之相的有戏智慧而言,也存在着苦谛、苦谛之因————集谛,苦谛灭尽(之灭谛),以及道谛的次序,都是按照固定顺序而生起的,以及圆满现见四谛之事。

    癸二、(广说修持之相)可分为二:一、广说;二、摄义。

    子一、(广说)可分为四:一、苦谛之相;二、集谛之相;三、灭谛之相;四、道谛之相。

    丑一、(苦谛之相):

    本来,唯有证悟此等苦、集、灭、道无有自性,方为诸相自身的本体,只是暂时依照所调诸众的意乐,才宣说了(诸谛的)不同之相,从而间接明示了见道智慧的十六刹那。

    所谓十六刹那,有些是指证悟之相;而有些又是指在以入定力所引发的后得之际,所产生的此生以及来世之功德等等。包括:

    真如与诸智无互能所依

    故不许差别广大无能量

    无量

    (一、苦法智忍):作为对境的苦谛色法等,也即所谓的“真如之境”;与作为有境的证悟苦谛之波罗蜜多,也即所谓的“佛陀(诸智)”,它们相互之间并不存在[无]能依所依的实有关系,所以[故]在此等境与有境之间,无论是一体异体等任何差别,都一概不予承许。

    也就是说,以无有偏袒派别而远离一切承认的证悟智慧,由于是自然引发的,所以称为苦法智忍;

    (二、苦法智):(证悟)苦谛色法等等这一切,是远离生住灭的广大法界本体。作为有境的波罗蜜多也是如此,便是苦法智之相;

    (三、苦类智忍):(证悟)在胜义当中,能测度彼等之量的有境也是无有所得,便是苦类智忍之相;

    (四、苦类智):(证悟)色法等等这一切,是本来平等、如同虚空的无量法界之本体,便是苦类智之相。

    以上所述,便是苦谛之四刹那相。

    丑二、(集谛之相):

    无二边住彼于色等

    执为佛自性无取无舍等

    慈等

    (一、集法智忍):由于使集谛成为有漏之因的色法等所缘相无有实义,所以不[无]住于常断等(二)边,即为集法智忍;

    (二、集法智):住于彼等波罗蜜多,以证达原本清净之法界,而将[于]彼集谛之色法等执为佛之自性,即为集法智;

    (三、集类智忍):以于集谛诸法无取无舍等而观修无有生灭,并因获取此等功德而使(欲加害自己之)魔众无法得逞,即为集类智忍;

    (四、集类智):圆满修持无有谛实耽执的慈等四无量心。其功德为,可以从(小乘自利之)灭尽定中得到救护与拔济,并依靠布施等等,从而断除怖畏悲苦等,即为集类智之相。

    以上所述,便是集谛之四刹那。

    丑三、(灭谛之相):

    及空性证得佛陀性

    遍摄诸净法除遣诸苦病

    (一、灭法智忍):因现见诸法并不是以所证空性来遮遣,而是正当诸法不存在时,依靠种种想便成为所缘,但此等外境却了无自性,从而息灭对外境的贪执,并修持色等本体原本自性为空的十六空性,便是灭法智忍;

    (二、灭法智):缘于诸法本来空性的寂灭真实边际,依靠等同无量法界之善根,而修炼佛陀之刹土,并证得果法佛性者,便是灭法智;

    (三、灭类智忍):作为灭法智功用的对治,是具备将诸等清净之法遍摄于波罗蜜多的功德,便是灭类智忍;

    (四、灭类智):如同麝香、牛黄等上品药物精华(能驱散)病魔一般,具有能将内外诸等恐怖、灾难与苦厄的巨大危害彻底除遣之功效,便是灭类智(的法相)。

    上述四点,便是灭谛之四刹那。

    丑四、(道谛之相):

    灭除涅槃执诸佛守护等

    不杀害生等一切相智理

    自住立有情所修布施等

    回向大菩提

    (一、道法智忍):因众生与涅槃在胜义中不可成立,而灭除了对从色法直至涅槃的实有耽执。也就是说,现证所获胜义涅槃了不可得的智慧,便是现见道谛法性的道法智忍相;

    (二、道法智):仰仗十方诸佛与诸尊,而从自作(自受之危害)、其他众生所作伤害,以及除此之外由因缘所生的身体之病痛等,或者外在四大之损害,或者不善业之果报————顺现法受、顺次生受以及顺后受之三种危难中得到守护,以及由“等”字所表示的救护、隐藏等等,便是道法智;

    (三、道类智忍):依靠不杀害生命等十善业之前行,而自住并安置其他有情立于趋入一切相智之理或因,便是道类智忍;

    (四、道类智):依靠对(所修)布施等无尽善根的向往,而以正念以及慈悲之力将其回向圆满大菩提,即为道类智。

    以上所述,便是道谛之四刹那。

    子二、(摄义):

    是道智刹那

    虽然此等道智十六刹那,是从地与相的角度来划分的,但其实际含义却是:唯有依靠此等现见诸法平等性之智慧,才能如实照见四谛法性。

    壬二、(修道之道智)可分为二:一、修道功用;二、具作用之真实修道。

    癸一、(修道功用):

    在获得见道之后,便是令见道境界增上的修持瑜伽————修道。

    身之所依:为所有生起见道境界之所依身份;

    心之所依:因为菩萨善巧于诸方便,所以,不仅(四)静虑,甚至包括欲界心与有顶心,都属于(修道心之)所依。

    遍息敬一切能胜诸烦恼

    祸患不能害菩提供养依

    (原译:遍息敬一切,能胜诸烦恼,怨敌不能害,菩提供养依。)

    为了(使诸位)能对道生起欢喜之情,而宣说修道功德。包括:

    (一)因为在入定以及未入定的一切时分,其内心都极为自在,所以能普遍息灭诸相;

    (二)因为无有我慢,故而能恭敬一切善知识以及其他士夫;

    (三)因为获得了有力的对治,所以能摧伏贪欲等等,并战胜诸多烦恼;

    (四)因为战胜了烦恼,所以就不会成为外在的火、水、毒、武器等祸患所毁灭的对境,或者诸祸患不能(对其)加以迫害。

    关于这一点,经中曾以“嘎果达”83以及“水”、“火”等84来加以描述。所谓“嘎果达”,也即北方的称谓。此处指(北方)或者东北方的非人种类;

    (五)究竟之果[功用],为成就无上圆满菩提;

    (六)处于修道阶段的菩萨,其所住之境,也即居住之所依或者处所,都会成为他众之供养境。

    《般若经》中还说:犹如菩提精髓金刚座一般的,书写般若波罗蜜多经函所置之处,还具有除了现世应当承受的先世定业异熟之外,人与非人等都无法加害,该处当即变为佛塔85(等功德)。

    以上所述,即为自相续所属的五种功德,以及他相续所属的一种功德。其中自相续所属的功德,又分为暂时的四种功德与究竟的一种功德,一共为五种功德。(依靠此等功德,)即可拥有内外之顺缘,并消除内外之损害。

    癸二、(具作用之真实修道)可分为二:一、后得有漏修道;二、入定之自体无漏修道。

    子一、(后得有漏修道)可分为三:一、胜解修道;二、回向修道;三、随喜修道。

    丑一、(胜解修道)可分为二:一、真实之胜解修道;二、胜解修道功德。

    寅一、(真实之胜解修道):

    总的来说,对于有漏无漏这两种修道,智足论师则分别将其安立为“清净世间之智慧”,以及“出世间之智慧”。

    胜解谓自利俱利及利他

    当知此三种各有下中上

    别别为三品又以下下等

    复各分为三共二十七种

    胜解修道的主要胜解对境,包括果般若、宣说果般若之经典般若、以通达般若为目标之道般若的三种。也就是对(这些)殊胜修持力生起胜解。

    在不清净七地的后得,因尚未断除染污意识,而会出现细微的我慢或者细微的我执,所以称之为自利胜解;

    在八地与九地,因染污意识发生转变,而现前自他平等性,所以称之为自他俱利胜解;

    在十地之际,因为与修持他利之佛陀极其相似,所以称之为他利胜解。

    我们应当对此等三种根本分类了如指掌[知]。

    另外,在这三种根本分类内部,各自又有胜解逐步增上的下、中、上(三品,也就是说,自利胜解、他利胜解与俱利胜解)分别[别别]可分为三品,换言之,支分的划分方式可以承许为九品。

    又以支分的支分————包括下下、下中、下上等等来划分,这九品支分各自又可以分为三等的三种分类,这样一来,胜解修道一共可承许为二十七种。

    关于九种自利胜解,《般若经》中以“书此般若波罗蜜多”等功德超胜于“起窣堵波[佛塔]七宝严饰”86,并超胜于“如是充满……三千大千世界”等等87来加以论述;

    关于九种俱利胜解,《般若经》中以“复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各各起一大窣堵波”88,以及自“欲色界天皆来集会89”直至“人皆来”90而进行描绘;

    关于九种他利胜解,《般若经》中以“书写如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超胜于“十方……供养佛设利罗91”,以及树荫之比喻92,而将般若地道归集于一体。

    寅二、(胜解修道功德):

    般若波罗蜜于诸胜解位

    由三种九聚赞事及称扬

    对般若波罗蜜多处于胜解位的诸位菩萨,诸大佛子会令其生起欢喜之情;诸佛也会对此等胜解位菩萨作赞美等等,也即由逐渐递增的三种九品[聚]欣悦爱恋,而作远离增损之属于自利的赞美,属于俱利的承事,以及属于他利的称扬广大功德,(这些赞美、承事和称扬)各有九品,一共承许有二十七种(功德)。

    《般若经》中关于赞美的经文为:“假使十方各如殑伽沙等世界……佛设利罗……各满十方殑伽沙等诸佛世界……”“于此般若波罗蜜多甚深义趣……(是善男子善女人等所获功德甚多,于彼无量无边,不可思议不可称计,算数譬喻所不能及。)”93

    《般若经》中关于第一品承事的经文,是以论述(其功德)超胜于“赡部洲内……转……人得……不还果……”94等等来加以明示的。

    《般若经》中关于称扬的经文,是以论述(其功德)超胜于“转……人得……不还果……”95来加以明示的。

    丑二、(回向修道):

    以胜解修道所产生的有漏无漏一切善为所缘境,为了所有众生的利益,而与(能将善根)转为圆满菩提之因的欲乐相应(的阶段,即为)回向修道。回向修道也包含了以有为、无为的任何善法均可代表的转变(为圆满菩提之因的)欲乐。

    关于回向修道,阿阇黎圣解脱军认为:(偈颂中的)第一句,为回向修道的特征;第二句,为(回向修道的)功用;而剩下的颂词,则(表示回向修道的)本体,从而建立了十一种(本体)的观点;

    而狮子贤论师则(将特征与功用合并为一,而)认为有十二种(本体)。

    殊胜遍回向其作用最胜

    无所得行相不颠倒体性

    修道者将善根普遍回向于一切种智,且断绝声闻作意的该殊胜智慧方便,其作用是“向三种种性者分别宣说三乘之法,并为获得无上菩提的最超胜因。”以此(为标准,即可以)认知其本体。

    如果以反体来对其进行分类,则有十一种,包括:

    (一)作为所回向的持戒等善法,其谛实无有所得的行相;

    (二)能回向之心与我等不存在的不颠倒体性;

    远离佛福品自性念行境

    有方便无相诸佛所随喜

    (三)远离对回向本体————福德现行的彼或者此之实执;

    (四)对于佛陀出有坏和声闻缘觉的善根,以及自己的福德资粮[品],不存在高低或者贤劣的两种耽执,自性如同幻觉的正念行境;

    (五)以具有布施等了不可得的智慧,以及遍智作意的方便善巧,从而灭除对六度善法的贤劣耽执;

    (六)以所缘三轮无相,或者仅仅无实之执著相也了不可得(的智慧),而遮破对一切所回向法的实有耽执;

    (七)诸佛以名言缘起如幻之智而对其功德所作的随喜回向双运,或者诸佛如何回向,(我等也)如是回向;

    不系于三界下中及上品

    是余三回向生大福为性

    (八)以不回向于轮回之因,而不系缚于三界的无耽执(回向)

    (九)胜过将三千大千世界的众生安置于十善业道、四静虑、四无量、四无色定以及五神通之福德的96,能产生广大福德的下品回向;

    (十)胜过将三千大千世界的众生安置于从预流果直至阿罗汉以及独觉果位之福德97的中品回向;

    (十一)胜过将三千大千世界的众生安置于圆满菩提果位,十方恒河沙数的有情于恒河沙劫,将数不胜数的安乐资具全部用来供养彼等之最大福德98的上品回向。

    经中所说的其余[最后]三种回向,其作为无贪之善的殊胜之处在于:前述彼等诸善99是具有所缘之想的有想福德,其与此等由圆满回向于法界的无缘中所产生的善法福德相比,不及其百分之一乃至不及其万俱胝分之一。100

    关于三种生大福德等等(之回向),也即类似无贪、无得的此等回向,是以产生大福德为本性的例证来进行宣说的。比如,下品回向就是以胜过(将三千大千世界的众生)安置于十善业道等等的福德(来加以阐述的),其内容表明,回向是具有极大福报的。

    那么,该如何回向呢?彼等回向归纳起来有两方面:以在世俗名言中,将其转化为菩提支;在胜义中了不可得的方式来进行回向。

    丑三、(随喜修道):

    由方便无得随喜诸善根

    是此中所说修随喜作意

    成为对自他善根具有欢喜之相的欣乐本体,即是随喜修道。

    由希求圆满正觉果位的方便,在世俗中随喜诸善根,在胜义中以无有所得而摄持,爱乐并随喜自他诸善根,这就是此论中所说的修持随喜作意之道。

    经中也以“所以者何?……随喜……”的问答方式进行了阐述。

    上述(胜解、回向以及随喜)三种有漏修道,是具有二取分别的后得部分,此三者的作用依次是:

    第一个(胜解修道)犹如矿藏中的金块一般能聚集新的福德;

    第二个(回向修道)如同金匠将金块铸造成饰品一般,能将(回向所生)福德转化为圆满菩提支分;

    第三个(随喜修道)则已获证自性福德平等之性。

    其中回向的善根因随喜而增长,随喜的善根又(依靠)回向(来增长,)因二者相互指代,所以并不存在高下的差别关系。

    子二、(入定之自体无漏修道)可分为二:一、现前功德的修行修道;二、清除垢染的清净修道。

    丑一、(现前功德的修行修道):

    此自性殊胜一切无作行

    立法不可得是大义利性

    此处所谓“入定之自体无漏”的本性,是指现证离戏的智慧。从道之诸法的主体或功德部分而言,它是极为殊胜的。

    (其原因是因为:)如果不以该智慧来摄持,则依靠其他波罗蜜多也无法获证佛果;其他波罗蜜多若以该智慧来摄持,就能获证无上菩提,所以该智慧是殊胜的。佛经当中也曾说过:“如是般若波罗蜜多,能作照明,毕竟净故。”101

    特征:对从色法直至一切种智之间的一切法无有实执与相执,以证悟离戏的方式来进行修持,无有所作之行;

    暂时的结果:是将住于诸法了不可得之法义,置入并安立于修行者相续;

    究竟的结果:是能成就巨大的意义或利益————无上遍知佛果。

    丑二、(清除垢染的清净修道)可分为二:一、清净修道之因;二、清净修道之自性。

    寅一、(清净修道之因)可分为二:一、生起之因;二、旁说不生之因。

    卯一、(生起之因):

    依佛及施等善巧诸方便

    此是胜解因

    作为清净修道之因,其外缘为依靠生生世世令众多佛陀生起欢喜;其内缘为在多生累劫中圆满行持布施等波罗蜜多,并修持无缘离戏寂灭的善巧诸方便,这便是对清净修道生起胜解之因。

    按照狮子贤论师的观点,(这两句)偈颂为清净修道的因与非因;而先德瓦论师则与前面的内容相联系,认为(这两句偈颂)表述了修行修道之因。

    卯二、(旁说不生之因):

    诸法衰损因谓魔所魅著

    不信解深法执著五蕴等

    恶友所摄持

    清净修道的违缘[非因],是令诸般若甚深法义衰损的遮障,也即所弃之因。包括:

    (一)因福报浅陋而被魔众之迷雾所笼罩,能力(因遭受魅著而)被压服与毁损,也就是用能导致僵化顽固、愚昧不化、极其愚昧不化、昏迷闷绝、愚钝无知的五种花箭,而令(修道者)五毒炽盛;

    (二)不信解修持大乘道的甚深离戏法门;

    (三)因法无我尚未串习,故而对(五)蕴等世俗法具有实执与耽著;

    (四)因尚未亲近善知识,而被能使(修道者)背离无缘般若波罗蜜多的恶友所摄持。

    (以上所述,便是清净修道的)不生之因。

    寅二、(清净修道之自性)可分为二:一、总说清净修道;二、别说清净修道。

    卯一、(总说清净修道):

    关于清净修道的佛经,其中总说的有:“复次善现,色清净即是果清净”等等;

    别说声闻的有:“三毒清净与色等清净无二”等等;

    关于独觉的有:“所知障清净之色法清净即是果清净;果清净即是般若波罗蜜多清净”等等,直至“无明清净即是行清净”;

    关于菩萨的有:“布施清净即是持戒清净”等等,直至“一切道清净”。

    果法清净性即色等清净

    以彼二无异不可分故净

    清净修道的本体:作为有境的所证沙门果法,也即将解脱道阶段之所断————实有耽著等铲除的智慧之清净性,也即是作为对境的色法等等的清净性。

    其原因是什么呢?

    因为,以证悟瓶、柱的谛实,即可清净实有之耽执。(实有耽执的清净与)对境瓶、柱上面的谛实本来清净的清净是一味一体的。在证悟此等清净之后,也就不会再存在其他瓶、柱自身上面不清净的可能性,就像在清除眼翳之后,即能明见色法一般。

    这并不是以一种各自分别所断的清净,来尽除诸佛之不净,因为[以]彼等境与有境的清净二者,并不存在两种能取所取;以心也无法分为两种;因其自性没有不同,所以无有种类的差异;又由于不存在众多的局部支分,因而以心也不可分为不同的异类,所以[故]说,(一切万法)是(原本)清净的。

    以清净耽执内心与二取相执诸遮障之理,便可安立三乘证悟境界诸果法。因为在此等有境清净之际,如同摘除眼翳则可明见一般,而能如实现见外境之自性。

    对于外境的真实显现,(能证悟其果法与色法的)两种清净毫无差异,是以内心清净从而现见外境自性所带来的,而并不是以外境清净的自性,从而使安住于外境清净自性的内心通过造作而清净的。

    从真正意义上来说,虽然一切万法的原始大清净,为住于远离遮障的本体所摄持,但如同本是白色海螺,而在患有黄目病102的人看来却是黄色的现象一样,以颠倒心的染污,(只能)缘于颠倒之法,只有通过真实道的修持,才能逐步现见诸法的清净实相,这便是个中之关键要领。

    卯二、(别说清净修道)可分为二:一、清净果法之分类;二、此分类合理之因。

    辰一、(清净果法之分类):

    惑所知三道断故为弟子

    麟喻佛子净佛一切最净

    因为三乘的清净,是以作为能取的所断贪欲等烦恼[惑]障,执著三轮为实有的所知障,(建立在能取)之上的所取分别,以及各种道障来安立三道障垢的断除或者清净的,所以[故](分别为)弟子声闻、以麟喻所代表的独觉,以及诸菩萨佛子的清净。另外,由于佛陀出有坏彻底清净了一切二障习气,所以是最究竟的清净。

    辰二、(此分类合理之因)可分为二:一、真实之因;二、遣除于此之疑。

    巳一、(真实之因):

    对治九地中上上等诸垢

    谓由下下等诸道能清净

    如果有人认为:为什么说诸佛是究竟清净,而声闻缘觉却是片面清净呢?

    因为,作为针对欲界、(四)色界与(四)无色界自身,也即三界九地中修道所断的上上等诸种障垢的对治————(大乘)下下品入定修道智慧等诸九道,是能够清净诸障垢之因。(由于声缘阿罗汉不具备如此殊胜之修道,唯有佛陀才获得了以大乘九种修道分别清除九品障垢的果位,因而诸佛是最清净的。)

    关于九种修道当中的下下品之相,经书中以“般若波罗蜜多清净即是色清净……”而进行了阐述;

    关于中品修道,经书中又分别以“空性清净即是色清净……”来加以宣说;

    关于上上品修道,经书中又以直至“清净不可成立……”之间的内容而作了论述。

    巳二、(遣除于此之疑):

    关于断除于此之争,以经书中的“此般若波罗蜜多不可为药、永不执著、无有所获”等内容,就能依次扫除视(其[般若波罗蜜多])为断除之对治、勤作而生以及所获等谬误。

    如果有人提出疑问:如前所述,针对从上品(开始)的依次九种修断,而有从下品(开始)的依次(九种)对治,就是大乘的九种修道。但这并不是以使障垢最清净的能净之因[上品对治],而产生最清净的结果[断除上品所断];另外,以一界所有之对治来遣除三界的障垢,也是不合理的。

    由断诤门中道能量所量

    由是平等性遍对治三界

    刚才所说的“针对上品所断而安立下品对治”等内容,并不是不合理的。

    因为,在胜义当中,所断与对治,上品与下品都是不可成立的;

    而在世俗当中,如同在清洗衣服上的污垢时,(去除细微污渍,)洗衣人需要付出巨大的劳动;而洗涤粗大的尘垢,(洗衣人)却只需稍费功夫便可令其干净的比喻一样,将大乘的第九种修道成立为障垢最清净之对治,是周密合理、天衣无缝的,由(此便可以作为)断除诤论(的方法[门])。

    作为修道入定离戏之智慧,在胜义当中,能量之智与所量二谛,并不能分别为异体的境与有境。以证悟平等之性,就可以成为普遍摧毁三界所断的对治,这便是我们所承许的大乘所证的殊胜之处。

    有关宣说此理的经文包括,以“清净不可寻……”,来阐明平等之理;以“清净于欲、色、无色三界不可生……”,来彰显摧毁三界所摄之所断的对治。

    《现观庄严智度窍诀论释》中道智品第二宣说完毕————

    基智品第三

    己三、(广讲所断基智)可分为五:一、基智自性;二、基智差别;三、基智分类;四、如何修持之理;五、如此修持之果。六、三智之结语103。

    庚一、(基智自性):

    所谓“基”,是指断除了增益而成为基础的蕴、界、处诸法。

    仅仅通达这一切的补特伽罗人我空性部分,为声闻之证悟;

    通达以二我为空性从而离戏之境界,为大乘之证悟。

    住于大乘证悟境界的基智,直接宣说了小乘之证悟境界;间接以所知共同必要的方式,而宣说了“以智不住三有”等能表示(基智)的九法。

    其中前六法宣说了大小乘之差别分类;其余三法则以宣讲真实道的方式来抉择基智。

    经云:“世尊,诸菩萨摩诃萨之般若波罗蜜多者,非此岸非彼岸,亦不住于此二之中间。”

    非此岸彼岸不住其中间

    知三世平等故名般若度

    如果有人提出质疑:为什么从证悟对治基智的角度而不住于有寂呢?

    实有而具备自性的五蕴,即是所谓的“此岸”,乃凡夫所行所见之境的生死之边;五蕴相续断灭的无实,即是所谓的“彼岸”,为涅槃之边。作为实相法性,并非是以本体而住于此二边,而是双运之大平等。

    也就是说,因不住于有实法、无实法,以及位于其中间的第三种法之上,(了知)有实无实法也是片面或者偏堕之有法;(并了知)有实无实二者或者三世在法性平等界中也为平等的智慧,所以称之为[故名]“般若度”

    不住于任何轮涅之边的法性大平等之法,即称为“基般若”、“如来藏”或者“法界”;缘于彼法的有境,即称为“道般若”。从不住于寂灭之边的角度而言,道般若被称为“无缘大悲”;从不住于三有之边的角度而言,(道般若)则被称为“般若波罗蜜多”。若能如理如实地证达(上述之理,)则不会出现住于二边的情形。

    而作为所断之声闻道,则将轮回执为有实之法;又将诸蕴灭尽的涅槃执为无实的断灭。

    因这种执著无我之见的观点,无法超越于偏执的心与心所之行境,所以也不能超离三界之境,故不能使心灭尽;以证悟甚深平等性而将心灭尽的后得,才是菩萨之对治基智。

    庚二、(基智差别)可分为二:一、远近之差别;二、所治能治之差别。

    辛一、(远近之差别):

    彼由缘相门非方便故远

    由善巧方便即说为邻近

    经书中以“于名贪,于相亦贪”等等,而间接宣说的声闻之彼等基智,是因耽执于基道果法之相而不能如实证达平等之性,继而由缘于有实无实之相的方式[门]而行持;由于不是[非]修持菩提之方便————大悲与智慧双运等等,所以[故]是离真实般若对治基智或者果般若及其遥远(的远基智),为小乘之教规。

    而作为菩萨之基智,则与前者截然相反。是不以有实无实来分别诸相而证达平等之性,由与一切真如之法无有远近并如理通达的善巧方便,即宣说为与果般若真正邻近(的近基智)。

    辛二、(所治能治之差别)可分为二:一、所治能治;二、结语。

    壬一、(所治能治)可分为二:一、宣说基道之所治能治;二、宣说果之所治能治。

    癸一、(宣说基道之所治能治)可分为二:一、宣说所治;二、宣说能治。

    子一、(宣说所治):

    色蕴等空性三世所系法

    施等菩提分行想所治品

    经云:“以无善巧而言色空,其行亦为贪。”

    诸如将基位色法等五蕴视作以别义之我而为空性之类的想法,将三世所属[系]的一切法也同样看待的观念,以及将布施等六波罗蜜多和菩提分法作行为之想(等等见解),都是作为所断违品的所治基智。

    子二、(宣说能治):

    施等无我执于此令他行

    此灭贪著边

    对于布施等等,不但自己能安住于因布施者等三轮不可得,所以无有我执的境界,并能令所调他众也行于此境界,这种[此]息灭实执贪著之边(的智慧),便是能治基智。

    癸二、(宣说果之所治能治)可分为四:一、所治贪著之本体;二、所治贪著之因;三、贪著之能治;四、此因所引之余义。

    子一、(所治贪著之本体):

    执佛等微细

    经云:“善现,诸菩萨摩诃萨若于如来应正等觉取相忆念,皆是执著……”

    (此处所说的贪著本体,就是)耽执果位,换句话说,将佛陀如来以及用“等”字所表示的正法和僧众执为所缘相,而作的顶礼等善法福德,虽然是业障之对治,但同时也是微细的贪执。

    子二、(所治贪著之因):

    法道最甚深自性远离故

    (贪著)的原因:因为诸法之道或者实相,是以自性而远离轮回涅槃、有实无实等戏论的缘故,所以其实相最为甚深,即使是对佛陀等等的贪著,也不可成立。

    子三、(贪著之能治):

    知诸法性一故能断贪著

    (贪著的)能治:因证悟或者了知甚深平等轮涅诸法无有差异,自性大平等的一体性,所以[故]能断除一切实执贪著,以此法便可以使有寂二边自然消除。

    子四、(此因所引之余义):

    由遣除见等故说难通达

    色等不可知故为不思议

    法性甚深的理由:作为法性之此法,并不是通过色法等任何有实无实之相来了知的。因为其有境,是已经遣除或者不存在世俗名言之量————以眼识等等来看见、听闻等名言,所以[故]说,其自性也是甚深而又难以通达,是超离于寻常智慧所思境界的各别自证智慧之境。

    如果有人问道:为什么是并非所见等等的境界呢?

    因为,从色法等直至(十八)不共法之间的一切法自身,都是不可了知的般若实相。作为现空双运大平等之此法,是光明之性、无有离合,显现之际即为空性,所以[故]承许为不可思议。

    由此可知,作为下劣根器的声缘诸众,因不了知这一切,所以会堕入寂灭之边;而所有通达(此理)的诸大菩萨不从道中退转的究竟关要,便是此等一切,因此,这也是般若波罗蜜多最关键的要领,在初、中、后的所有时际,我们都应懂得遵照此理进行讲解,并将其义铭刻于心间。

    壬二、(结语):

    如是一切智所治能治品

    无余诸差别当知如经说

    由上所述[如是],关于一切智[基智]的观点或者道理,诸如针对所治品而言的声缘之道,以及属于能治品的菩萨与佛陀之道的所有[无余]诸等差别,我们应当了知,经中所说的一切也是如此。

    庚三、(基智分类):104

    庚三、(如何修持之理)可分为二:一、所修加行之本体;二、加行之平等性。

    辛一、(所修加行之本体):

    修持能治基智的加行本体可分为十种,其中以对境而分的有四种;以本体而分的有三种;以作用而分的有两种;以能了知的比喻而分的是最后一种。

    色等无常等未圆满圆满

    及于无贪性破实行加行

    首先,(以对境而分的四种分别为:)

    (一)灭除了耽执差别事————从色法等直至一切种智之间所有法的无执加行;

    (二)遣除了耽执其差别法————无常、空性等行为(的加行);

    (三)因彼等色法作为功德所依尚未圆满的遍计色法,是无论怎样以将正当二现之色法执为色法的方式来缘于色法,也不可能生起道之功德的,如同凡夫(的行为)一般;

    若缘于依他起谛实空性,圆成实法性色法即为无自性特征之色法,则现见如幻之境界,这样一来,就能生起尤为圆满的道之功德,如同圣者的后得一般。

    (不耽执以上二者,即为第三种加行);

    (四)在胜义中,对于(前)三种色法等(加行)无有实执贪著之性,破除了对彼等的实有耽执之行的加行;

    在以上四法当中,首先是缘于世俗的三种(加行),然后是缘于胜义的一种(加行),都是从断除耽执有法的角度来进行宣说的。

    不变无造者三难行加行

    另外,在法性般若中所包含的五种加行包括:

    (五)对证达不存在宣说般若之本体即增,不宣(般若之本体)即减等诸相的不变灭除了耽执的加行;

    (六)因般若之法性寂灭了赞誉、诋毁、贪爱、嗔恨等等,所以在胜义当中无有造作者。也即是说,因其自身本体为无为法,谁也不能令其生起,所以在胜义中任何法也不能使其产生,从而不耽执于诸法自性(的加行);

    (七)于彼等具有三种难行的自性无有耽执的加行,包括:

    (不耽执)难以获证一切种智(的难行),因胜义当中无有所得的缘故;

    (不耽执)难以行持道智(的难行),因胜义当中无生的缘故;

    (不耽执)难以发挥基智作用(的难行),因胜义当中无有诠说的缘故。

    虽然在世俗当中,必须依靠分别作为所知、所行与所得的这些基智、道智与一切种智,但却不能执著它们,而将趋入三智称为“难行”。

    正如佛经所云:“为有情利擐功德铠,如为举虚空置高空。105”

    以上三种,是以本体而分的(加行),以般若之作用而划分的两种加行则包括:

    如根性得果故许为有果

    不依仗于他

    (八)对通过行持般若,即能依照[如]各自的根性缘分而获得果位,故承许为果法以不失坏而有不耽执(的加行);

    (九)除了般若法性之外,不存在依仗于他法的情形,一旦具备般若,则能含摄道果之所有功德,对上述这一切不耽执(,即为第九种加行);

    证知七现事

    (以能了知的比喻而分的最后一种加行:)

    (十)因彻底转变耽执习气,故现象之事如同梦境;由于是因缘聚合而显现,故(如同)幻觉;因无而显现,故(如同)阳焰;因依缘而生,故(如同)回响;因习气所安立的现象不可迁移,故(如同)光影,或者可以说是(如同)影像、旋火轮和影子三者;因为是无有所依处而显现,故(如同)寻香城;因身语之作者无有成实,故如同幻象。

    能证知以上七相的显而无自性,从而灭除耽执七种比喻之行的加行,(便是第十种加行)。

    通过灭除耽执以上七种比喻的串习,继而遮破基法之本体以及差别等等的成实,便是能够修持之因。

    辛二、(加行之平等性):

    不执著色等四种平等性

    关于加行的见解,在《大般若经》中说道:“不执是色,不执属色,不执依色,不执于色。”从而以通用词的类推方式来宣说次第之义,即:因证悟对色法之本体,加上用“等”字所包含的蓝色等相,作用或者差别,以及有境四者的实有执著并不存在,从而通达彼等四种相平等性见解的加行之境与有境平等。也可以用空性、无相、无愿、无为四种方式,来分别(与前四者)相结合而加以宣说。

    庚五、(如此修持之果)可分为二:一、略说;二、广说。

    辛一、(略说):

    苦等诸圣谛法智及类智

    忍智刹那性一切智见道

    作为对境的苦谛,以及用“等”字所包含的集谛、灭谛与道谛(诸圣谛),各自分别都以作为有境的法智忍、法智、类智忍以及类智四法来进行分类,而成为忍智十六刹那。此等诸法,便是一切智之相或者阶段的见道。

    辛二、(广说):

    色非常无常出二边清净

    无生无灭等

    因为诸法自性本为清净光明,并于此境界中永不动摇,即使是在似乎迷乱的显现之际,也不会存在不清净之法,并且不会超离于彻底的清净,因此,(通达)苦谛色法既不是[非]恒常,也不是无常的智慧,便是苦法智忍;(通达)出离于苦与非苦(二)边的远离常断(的智慧),便是苦法智;(通达)以别义之我而空与不空为清净(的智慧),便是苦类智忍;(通达)由于不是我与无我的本体,无生无灭等等,所以不存在染污与清净的本体(的智慧),便是苦类智。以上四法,即为证悟苦谛诸法自性清净的四相[刹那]。

    如虚空离贪脱离诸摄持

    自性不可说

    (通达)由于远离了痛苦的因与非因,故犹如虚空一般(的智慧,便是集法智忍);(通达)因为不存在集与非集,故而远离了贪欲等烦恼(的智慧,便是集法智);(通达)由于不存在生与无生,所以脱离了以诸等实有所摄持(的智慧,便是集类智忍);(通达)因脱离了缘与非缘,故自性不可言说(的智慧,便是集类智。)以上四法,即为证悟业与烦恼集谛之相彻底清净的四相[刹那]。

    由宣说此义不能惠施他

    皆悉不可得毕竟净无病

    超脱于远离烦恼的灭与非灭二者(的智慧,便是灭法智忍。)为什么呢?因为,由宣说此灭谛之义诸言词的方式,是不能惠施于他众的;(通达)因不存在痛苦的寂静与非静,所以悉皆不可得(的智慧,便是灭法智);(通达)因不存在乐、净的妙与非妙,所以本来毕竟清净(的智慧,便是灭类智忍);因通达不存在离与非离,所以无有一切病痛,诸天尊紧紧相随(的智慧,便是灭类智)。以上四法,即为现见灭谛般若波罗蜜多真实智慧了不可得的四相[刹那]。

    断除诸恶趣证果无分别

    不系属诸相于义名二种

    其识无有生

    以通达不存在解脱道与非道,从而断除投生诸等三恶趣(的智慧,便是道法智忍);因通达远离作为烦恼之能治的理[如]与非理,所以对现证果位的三轮无有分别(的智慧,便是道法智);因(通达)远离内心颠倒与非颠倒的行与非行,所以不系属于诸法之相(的智慧,便是道类智忍);(通达)此般若法远离了一切种智,以及一切种智之因————是否趋往永恒利益处[涅槃]的出与非出,故不会[无有]产生将所诠之义与能诠之名二种法执为异体或执为实有的意识(,便是道类智。)以上四法,便是(通达)道谛法性了不可得的四相[刹那]。

    如此一来,因为现见无生平等也就是照见诸法实相,所以也就如实彻见了苦谛等等之法性。至于了悟无常等等,则算不上是见到了究竟之真谛,因为在真如法性当中,无常、痛苦等等是不能成立的。

    一切智刹那

    上述这些具有远离三十二种增益之相的一切智十六刹那,即为菩萨之见道;与其背道而驰的,也即以耽执无常等十六行相而进行的修持,则为声缘之见道。因为声闻道只是菩萨所了知的范围,而并不是其所现证的境界,所以此处没有宣说(基智之)修道。

    庚六、(三智之结语):

    如是此及此又此三段文

    当知即显示此三品圆满

    我们应当了知,以上所述[如是]表示遍智的此等十法,以及表示道智的此等十一法,又加上表示基智的此等九法这三段文字,即是显示三智此等三阶段[品]的,以结语与经文相关联的方式而使诸义圆满的内容。因为含摄了三智,所以也含摄了四加行。

    关于这一点,佛经当中所说的“善现,此般若波罗蜜多,于一切法非能获得,非能超离……”这段内容,即是宣说基智结尾的词句;而“善现,此般若波罗蜜多,非能超离三界……”的这段内容,即是(宣说)道智(结尾的词句);另外,“善现,此般若波罗蜜多,于诸佛法,乃至诸缘觉法,不予不舍……”(这段内容,即是宣说)遍智(结尾的词句),从而圆满宣说了这三部分。

    《现观庄严智度窍诀论释》中基智品第三宣说完毕————

    正等加行品第四

    戊二、(广讲所修之四加行)可分为二:一、广讲自在之因果;二、广讲稳固之因果。

    己一、(广讲自在之因果)可分为二:一、广讲自在之因————正等加行;二、广讲自在之果————顶加行。

    庚一、(广讲自在之因————正等加行)可分为二:一、相续中所生之殊胜加行;二、相续中生起殊胜加行之观修次第。

    辛一、(相续中所生之殊胜加行)可分为四:一、加行之相;二、加行修持者补特伽罗;三、加行之自体;四、加行之前行法。

    壬一、(加行之相)可分为二:一、略说;二、广说。

    癸一、(略说):

    对治颠倒增益上述基智、道智以及遍智之相的智慧,为一百七十三种方便与智慧双运的修持。对所谓智相、境相的争辩,是根本没有必要的,因为其二者只不过是从反体角度而作的分类。

    虽然摧伏作为违品的相执,以及远离生住灭三者也是般若波罗蜜多,但从修持之相的角度而言,为了证达三无生,并趋入四加行,而应依次将三智一百七十三相一次性进行修持。其原因是因为,所有道相都是广大而无所不包的,因而无有偏堕。虽然一切万法皆为一体空性,但道之广大方便也应该具备,譬如发心等等就是必不可少的。

    资粮道阶段所修持的正等加行,是见断的厌患对治;加行道顶加行,是见断的断对治部分;而渐次加行,则是(见断的)远分对治。

    一切智差别行相为能相

    由三种智故许行相为三

    针对了知基[一切]法四谛之义的智慧差别而言,所谓的“行相”,也即为对治之相或者境相的能衡量之法。至于遍知所知,也是由基智、道智与遍智[三种智]而趋入之有境的,故而并不是各自孤立的,如果归纳起来,则可以承许此行相为三种。

    癸二、(广说)可分为三:一、基智之相;二、道智之相;三、遍智之相。

    子一、(基智之相):

    始从无边相乃至无动相

    三谛各有四道中说十五

    经云:“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无有波罗蜜多。善现,虚空无有故,般若亦为无有之波罗蜜多……”

    基智之相:从无边相开始,乃至无动相为止,(苦谛、集谛以及灭谛三者,)每一谛分别各有四相。

    在道谛(诸相)中,从补特伽罗无我反体的角度所宣说的四相,为与声缘共同之所证;在此基础上,缘觉所证的所取无有自性,又可分为入定和后得两种。在后得之际,是以证悟如梦、如幻等五种比喻来进行论述的;而在入定之际的无有杂染等六相,针对缘觉而言,仅仅是从外境无有自性的角度来安立的;针对大乘宗而言,则必须以诸法无有自性之义来直接认定。如此一来,就可以说道谛有上述十五相。

    这样加起来,共有二十七相,即为基智之相。

    (苦谛之相):无常之相,胜义中无生之相,作者与清净等以我而远离之相,再加上以我执而不可危害之相这四相,便是无常、痛苦、空性、无我之四相;

    (集谛之相):产生痛苦之处不存在之相,无有生灭犹如虚空之相,远离寻伺不可言说之相,以及在胜义中不存在四名蕴的无名之相,上诉四相,依次是超离因、集、生、缘之相;

    (灭谛之相):无有来去之所得的无行之相,以相的方式不可掠夺的所取无有之无夺相,胜义中无有垢染灭尽并且不耗尽的无尽之相,以及胜义中无生诸相,则是与灭、静、妙、离之相相结合的;

    (道谛之相):通达入道之我不存在的无作者相;如理之道的了知者不存在之相;从自相续颠倒中修成或转移为不颠倒的转移者不存在之相;以从业与烦恼中出离之道来调伏烦恼者不存在之相。以上四相,不仅是与道谛(的道、如、行、出)四相相关联,而且也属于证悟补特伽罗无我的声缘(共同)之智。以上所述,为对治烦恼障的见道无漏智慧;

    对于缘觉而言,在声缘共同所证的基础上,以证达所取无有自性,而作为粗大所知障对治的见修道,又可分为入定和后得两个阶段。

    首先,在后得有漏修道之际,包括证悟所取无有本体的如梦之相;(证悟)无生的如空谷声之相;(证悟)无灭的如光影之相;(证悟)本来寂灭的如阳焰之相;证悟自性涅槃的如幻之相五相。以上五相,属于作为粗大所知障对治的修道;

    而入定之际的智慧则包括:通达杂染之外境不存在,或者因外境不存在,故而外境杂染不存在之本体相;(证达)外境清净同样不存在之相;杂染习气无有染污之相;外境色法等分类戏论不存在之相;于自证无有所取耽执之相;已经获证外境不存在,从而不从中退转的无动之相(这六相,)为见道部分的所知障之对治。

    以上所有的基智之相,都可以归纳于四谛当中,此处以分类与总摄的差别,而归结成二十七种,继而进行修习。

    子二、(道智之相):

    于因道及苦灭中如次第

    说彼有八七五及十六相

    道智之相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于因法集谛所断对治的角度来进行论述;(二)从道谛立宗以及合理性的角度来进行论述;(三)从苦谛法性的角度来进行论述;(四)从灭谛空性的角度来进行论述。

    依照[如]其中的次第,而宣说了“彼等(四谛所有的)离贪等八相;无量等七相;无常等五相以及外空等十六相”,即为道智的三十六相。

    佛经当中也曾以“贪欲不可得故”等内容,来对道智之相进行过描述。

    (一)从集谛所断对治的角度来进行论述

    针对因相,也即对治轮回首要之因的(道智相包括)以下三相:

    能将渴望尚未实现的欲乐能成为现实的希求断除的对治————离贪相;

    对治贪爱或者耽执已经获得之法的无住相;

    对治因前者所导致的,(希望)来世能够快乐的寂灭戏论之相。

    针对诸有产生[集]之因————三毒的对治,包括:无贪、无嗔以及无痴三相;

    针对生相的(道智相有)一种,即能断除分别颠倒过去未来诸法之妄念的无烦恼相;

    针对集谛缘相的(道智相),为能断除耽著有情之对治的无有情相。

    以上所述,即为属于因法集谛的(道智)八相。

    (二)从道谛立宗以及合理性的角度来进行论述

    首先,作为道之本体,则具有发动无量有情(入道)的无量相。

    如果有人提出:为什么是无量之道呢?

    无量之道的定义是合理的,因为不系属于轮涅二边的相[不系二边相],同时执著无上菩提的缘故。

    作为理[如]之本体,即为证悟一切万法在法界当中无有差异之体相[知无二智相]的立宗。

    这样立宗是合理的,因为具有不将小乘声缘执为殊胜的相[无胜执相、无见取相],所以非常合理。

    作为行之本体,即为不分别于二我之相[无分别相]的智慧。

    不分别于二我之相的智慧为什么是行呢?

    因为是对法性不可计量之相[无数相]无有颠倒而行持的缘故。

    作为出之本体,即为对胜义中的任何法都无有贪执[无贪相]的智慧。

    之所以没有针对最后(的出相)而设置问答,是观待所调对象的心境意乐而为的。

    以上所述,即为属于道谛的(道智)七相。

    (三)从苦谛法性的角度来进行论述。

    首先是刹那变化的无常相;其次是具有三种痛苦中任何一种的痛苦相;再次是以他法之我而远离的空性相;最后是以我之自体而寂灭的补特伽罗无我相。这四相,是从自相的角度而言的。

    另外,以上所有诸相,也可以归集为法无我自性之一体的无法相相,则是从总相的角度而言的。

    以上所述,即为属于苦谛的(道智)五相。

    (四)从灭谛空性或者离垢的角度来进行论述

    首先,远离客尘的外空相、内空相以及内外空相三相,为痛苦灭尽之相;

    远离客尘的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前后际空、无散空八相,则为超越感受之相的烦恼寂静相;

    具有两种清净的本性空一相,为涅槃胜妙之相;

    另外,出离之相可以分为两种:即如何出离之相与何者出离之相。

    具有两种清净的一切法空、自相空与不可得空三相,是属于前者;

    而无性自性空一相,则是属于后者。

    以上所述,即为(属于灭谛的道智)十六空相。虽然空性本身无有差别,只是观待空处106有法,而以消除颠倒分别的方式宣说了十六空。虽然在此阶段,无论(十六空分别与灭静妙离四相)如何相互对应都是可以的,但我们却应当通达前面所说的对应方式。

    由此可知,所有道智都可以含摄于四谛当中,其分类一共有三十六种。

    子三、(遍智之相):

    始从四念住究竟诸佛相

    道谛随顺中由三智分别

    弟子及菩萨诸佛如次第

    许为三十七卅四三十九

    因为遍智是所有基智、道智与遍智的有境,所以能通达作为对境的前二者[基智与道智]之所有相,但依据从(四)念住开始,直至作为究竟果法的诸佛之相,也可以将与有境对治之道谛相随顺的遍智,也即一切种智分为三个部分,依照[如]次第分别为:弟子声闻所有及与其相随顺之遍智;菩萨所有及与其相随顺之遍智;圆满正等觉诸佛所有之不共法遍智。

    (其中弟子声闻所有及与其相随顺之遍智相),为三十七菩提分法;(菩萨所有及与其相随顺之遍智相),包括三解脱门、八解脱、九次第定、现见四谛之四忍、十种波罗蜜多,一共为三十四相;(圆满正等觉诸佛所有的不共法遍智之相),包括十力、四无畏、四无碍解、十八不共法、真如之相、自然智慧之相以及佛陀之相,一共为三十九相。这样一来,就可将遍智之相承许为一百一十种。

    佛经也以“身、受、心、法不可得故”等内容,而描述了以上遍智诸相。

    (一)在作为声闻所有及与其相随顺(之遍智相)的菩提分法当中,因趋入四谛而在资粮道阶段(具有如下诸道):

    寻伺分别诸法之道————四念住:包括针对取恶趣107之因的身念住;针对贪爱之因的受念住;针对缘我之因的心念住;针对耽执杂染清净等等之因的法念住的四念住相;

    由精进之勤作而生之道:包括精勤于令不善法未生者不生,已生者断除;令善法未生者生起,已生者不退失的四正断之相;

    使内心堪忍的修炼三摩地之道:包括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以及观神足三摩地之四神足相;

    在加行道暖位及顶位阶段的现观自在道:包括信根、精进根、念根、三摩地根以及智慧根的五根相;

    在加行道忍位及世第一法阶段的现观联系道:包括信力、精进力、念力、三摩地力以及智慧力之五力相;

    在见道阶段的现观道:具有正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以及舍觉支的七觉支相;

    作为清净出离之道或者灭尽有漏之道的修道:包括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以及正定八圣道相。

    以上所述,即(作为声闻所有及与其相随顺之遍智相)的三十七菩提分法。

    (二)菩萨所有及与其相随顺(之遍智相包括):

    对治之道:包括属于(苦谛的)空性与无我二相的空性相;作为灭谛与道谛八相的无相相;具有苦谛与集谛(除了空性与无我二相之外其余)六相的无愿三(解脱门)三摩地;

    幻化道:包括有色想观外色解脱、无色想观外色解脱,以上二者,为内心以有色与无色想而安立的观外色法不净之解脱;加上因色法不净而生厌离的净解脱,这样一共有三(解脱)相;

    现法乐住道:包括作为空无边处解脱(识无边处解脱、无所有处解脱、非想非非想处解脱)等四无色定的,能超离于下界之贪欲的四解脱,加上能脱离三界的灭想受解脱,一共为五种解脱相。

    这样加起来,总共有八种解脱。

    出世间道:四禅、四无色再加上灭尽定相,即为九次第定。其中的灭尽定,也是出世间定,即首先通过在人间进行修持,而在人间或者色界现前,依次经过初禅直至有顶的等至,最后灭尽受想(的等至)。这种等至,是非圣者不可趋入的。

    断除道:现见苦谛之忍相等,也即再加上与集谛、灭谛以及道谛等其余诸谛相关的见道四无间道。

    佛道:包括布施等十波罗蜜多。

    由上可知,(菩萨所有及与其相随顺之遍智相)一共有三十四相。

    (三)圆满正等觉诸佛所有之不共法(遍智之相):

    十力相:1、知觉处非处智力;2、知业报智力;3、知种种胜解智力;4、知种种世间界智力;5、知诸根胜劣智力;6、知遍趣行智力;7、知永净杂染[习气]智力;8、知宿命随念智力;9、知死生智力;10、知漏尽智力108。

    四无畏相:1、以说“我是正等觉者”,而承诺自利方面证德圆满的正等觉无畏相;2、(以说“我诸漏已尽”,)而承诺自利方面断德圆满的漏永尽无畏相;3、利他方面的说出离道无畏相;4、利他方面的说道障无畏相。

    四无碍解相:1、能诠之语清净的法无碍解相;2、所知义无碍解相;3、了知天、龙等语言的词无碍解相;4、辩说之词滔滔不绝的辩才无碍解相。

    十八不共法相:

    1、身无失误的不混杂相;2、言无失误相;3、意念无失相;4、定无散乱相;5、无异想相;6、无不知己舍相。以上六条,为行为所摄的不共法相;

    7、不失利益众生之意乐相;8、不失乐于勤奋利他相;9、不失鉴察诸法之念相;10、不失金刚见定相;11、不失辨析诸法之净慧相;12、不失脱离诸障之智相。以上六条,为证德所摄的不共法相;

    13、14、15、一切身、语、意业智为先导并随智慧行相。以上三条,为业所摄的三种不共法相;

    16、17、18、智慧知过去世、未来世、现在世无贪无碍相。(以上三条,为智慧或者时所摄的三种不共法相)。

    以上所述,即为如来十八不共法。

    真如之相:无谬通达实相之相;

    自然智慧之相:不观待他缘而获证自然智慧之相。

    此处所说的自然智慧,也就是指法界智慧光明。如同《华严经》所云:“种种不可思议之,世间诸界纵焚毁,虚空无有坏灭变,自然智慧亦如是。”也就是说,由于非因缘而为,以不分别诸相之智,通过无有破立的方式进行修习,在最后有际,不依赖他法而现前任运自成之智,(故称为自然智慧)。

    佛陀之相:清晰而不混淆地真实了悟一切所知之相。

    以上所述,为(佛陀所有的)三十九种不共相。这样加起来,总共有一百一十种遍智相。

    由此可以确定,三智之相一共有一百七十三种。

    其中基智的二十七相又可分为(声闻相续所有之基智相,与菩萨相续所有之基智相)。

    声闻相续所有之基智相:因为声闻诸众断除了如同毒箭一般的烦恼,并且(该基智相)为入定所修之相的缘故,所以是无漏的;

    菩萨相续所有之基智相:为有漏之法,由于是为了利他的后得所知之相的缘故。当然,这种定义,是从承许后得有漏的角度而言的。

    菩萨的道智三十六相:犹如不净的肥料却有益于甘蔗田、稻田以及芝麻田一样,烦恼也是圆满正等觉的有利因素,故而根本不必断除,所以是有漏之法。

    遍智一百一十相:由于断除了二障及其习气,所以仅仅是无漏之法。

    这些基智、道智以及遍智的分类,是依靠前前的安立而依次安立了所有后后之法。意思是说,基道果的一切法之总和,便是所宣说的所修,并且,对于诸等果法,也只能以胜解作意(来进行修持)。对上述一切法,在入定之际,以具备无缘之相而修持;在后得之际,以具备不混淆地了知彼等与彼等之本体、因以及作用等等之相并进行观修的方法来修持,便是唯一的修持。

    作为境相的外境之相,即是作为智相的有境之感受。其内在含义是:虽然彼二者不可分离,但观待从境与有境的角度来进行分类之理,便从前二者[基智与道智]为境相,后者[遍智]为智相的侧面进行了宣说。

    这样一来,此等诸相也即菩萨的修持之相,并且可分为四种总相:

    生起顺应彼修持之心,为胜解作意之修持;

    生起彼心之法相的方式,为真如作意之修持;

    将自相续未来产生的彼与彼现观之法相,作意为“此与此”,并以各自所证悟的智慧来进行伺察的法相,为伺察之修持;

    对所获之彼果位以内心发愿,并为了实现而积累资粮,为发愿之修持。

    其中七地以下的基智与道智,是以胜解作意而修,而(作为遍智之相的十)力等等,则是以伺察与发愿的方式来进行修持;在八地以上,因为获得了相似的(十)力等等,所以是以胜解作意来进行修持。

    壬二、(加行修持者补特伽罗):

    昔承事诸佛佛所种善根

    善知识摄受是闻此法器

    般若的修持者补特伽罗是怎样的呢?

    在往昔以及现在,通过亲见或者观想诸佛,供奉佛殿等等而行持殊胜(承事)行为,加上除此之外的,以供养(佛陀等)僧众饮食财物等而种植众多善根,以及为善知识所摄受者,便是听闻此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的法器。

    亲近佛问答及行施戒等

    诸胜者许此是受持等器

    亲近众多佛陀,也即依靠身体等等的侍奉而令其欢喜;在诸佛前询问般若之义(的答案),并消除疑问;以及通过依止诸佛而行持布施、持戒波罗蜜多等六度,不仅依次听闻,并且在听闻之后,也无有恐惧,领会其意义并牢记其语句;以内心不忘其义的思维与观修而受持等方式,通过如理作意与实修,从而生起证悟,佛陀等诸圣者即承许(此等之人)是堪证达之法器。

    佛经所说的:“若诸有情[善男子善女人],于此般若波罗蜜多一经耳者,皆(于往昔承事)诸佛如来善根所生”等等,(即是对上述诸义的诠释)。

    壬三、(加行之自体):

    依靠佛经所说的:“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住于色,)何时不住于色,尔时能行色瑜伽”以及“菩萨摩诃萨不作色加行,何时(不作色加行,尔时即能观行于色)”等内容,(从而宣说了加行之自体)。

    二十种加行中的前五种,是以加行自性来进行分类的;之后的十五种,则是通过界线来进行分类的。具体包括:

    不住色等故遮彼加行故

    (一)因不住于耽执从色法等直至一切种智之间诸法的缘故,为不住任何外境的(无住)加行;

    (二)因遮破了对外境彼法,或者以有境而耽执的此等行为之执著加行的缘故,而不执著于任何法的不行加行;

    以上二者的内在含义是说,由于境与有境无二的般若波罗蜜多之相,就是无分别之智慧,所以也是修持般若波罗蜜多的真正加行。

    彼真如深故此等难测故

    此等无量故

    如果以基智、道智与遍智三者的反体,来对般若波罗蜜多进行分类,则包括:

    (三)因基位色等彼法之真如法性甚深之故,为证悟彼等的基智甚深加行;

    (四)因此等道法难以测度之故,为证悟彼等的道智难测加行;

    (五)因遍智所摄的此等自性无量之故,为证悟彼等的遍智无量加行;

    上述(三者)及其有境,是以“甚深加行”等名称来进行宣说的。

    劬劳久证故授记不退转

    出离及无间近菩提速疾

    (六)因对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等产生畏惧的资粮道钝根修持外境的加行,是通过长久的艰辛劳累[劬劳]精勤,从而生起证悟的,故称为劬劳久证加行;

    (七)因对三无生不畏不惧而完全无有恐惧,即使在梦中,也以六度作意的资粮道利根以及获证暖位者,在不超过一佛二佛三佛期间,将获得授记的获授记加行;

    (八)(加行道)顶位之际,因在听闻般若之后,受持真实之义并如理作意的缘故,为不退转加行;

    (九)(加行道)忍位之际,必定出离于障碍遍智之法————声缘诸地的定出离加行;

    (十)(加行道世第一法位之际),入定修持离戏,后得受持并行持般若等,因紧接世第一法位,便即将生起见道,故为无间加行;

    (十一)新近获得大乘无漏道之所依————见道,为修持般若的近菩提加行;

    从二地直至七地的加行为:

    (十二)因现前成就加行之果法————法身与报身,故为以极大精勤而迅速获证菩提的速疾加行;

    利他无增减不见法非法

    色等不思议色等诸行相

    自性无分别

    八地修持般若之加行,从功德的角度而宣讲为五种:

    (十三)为了利他而转妙法轮之利他加行;

    (十四)因修持般若圆满方便法相无增无减,而不见生灭、染净等等的无增减加行;

    (十五)不见作为白法以及黑色之非法的,三界所取所舍等等之不见法非法加行,或者不住二边之加行;

    (十六)现见对色法等不可思议以及不可测量的片面无思也不可耽执的无住法相,为不见色等不思议无执加行;

    (十七)对色法等诸行相,以及彼等有法之自性无有分别或者无有耽执的行相无分别加行;

    之所以如此宣说以上五法,是因为在八地阶段彻底成熟了不分别诸相之智,而于入定出定的所有时际,都安住于平等之性的缘故。

    能与珍宝果

    九地修持般若之加行:

    (十八)被称为“能与珍宝果”的加行。所谓“六种珍宝果”,是指预流等四果加上缘觉阿罗汉以及圆满正等觉的此六种果位。

    虽然在初地也有彼等(诸菩萨)向他众宣讲正法等等的所谓“能与”,但只有在此阶段,才能以四无碍解之智,根据所调诸众各自的缘分与层次来宣说正法,从而令其获得各自相应之果位的缘故,所以才赋予其这样的名称;

    清净及结界

    十地修持彼等般若之加行包括:

    (十九)“清净加行”:下地未能清净的诸种取恶趣之细微障碍,在此地得以清净,在有学道之清净当中,没有更为殊胜的法,所以称之为“清净”;

    (二十)长年累月精勤不懈,在座中与座间都坚持闭关。这样的修持方式,只能以修与不修作为划分界线,如同爱惜珍宝一般,故称为“结界加行”。这种修持方式,是成就诸加行的方便。

    以上所述,为二十种加行。

    壬四、(加行之前行法)可分为四:一、所获功德;二、所舍过失;三、所知性相;四、相续所依之顺解脱分。

    癸一、(所获功德):

    摧伏魔力等十四种功德

    不分别于任何法,便是加行之本体。(具有如下功德):

    (一)以其加持就能使违缘无法侵害,从而获得摧伏魔障之力的功德,因以诸佛之加持即可生起力量的缘故;

    下面是以“等”字所表示的功德:

    (二)诸佛将垂念并晓知彼等补特伽罗,因以无碍之意而垂念关照的缘故;

    (三)诸佛将亲令彼等加行修持者得以圆满加行,因以如来之智而照见的缘故;

    (四)获证与圆满正等觉相近之功德,因以彼等之义而接近诸善逝的缘故;

    (五)获致四种广大功德:值遇诸佛的大意义;投生善趣的大利益;成正等觉的大果报;行持利他的大异熟;

    (六)获得诸佛授记自身于何处投生的观察生境功德。

    如经云:“舍利子,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甚深经典),我涅槃后,至南方渐当兴盛……复至瓦达纳……复从北方至(东)北方,闻此般若经典已,修持瑜伽渐当兴盛……”等等内容,便是(对此功德的诠释。);

    (七)获得圆满一切无漏功德的功德,因当下已获得对治之道————种种般若波罗蜜多的缘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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