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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给青年的十二封信最新章节!

迷信;如果純任理智,則愛對於人生也無意義,因為離開情感,男女的結合祇是為著生殖。

    我們試想生活中無美術、無宗教(我是指宗教的狂熱的情感與堅決信仰),無愛情,還有什麼意義?

    記得幾年前有一位學生物學的朋友在《學燈》上發表一篇文章,說窮到究竟,人生祇不過是吃飯與交媾。他的題目我一時記不起,彷彿是「悲」、「哀」一類的字。

    專從理智著想,他的話是千真萬確的。但是他忘記了人是有感情的動物。有了感情,這個世界便另是一個世界,而這個人生便另是一個人生,決不是吃飯交媾就可以了事的。

    第二、我們應該知道理智的生活是很冷酷的,很刻薄寡恩的。理智指示我們應該做的事甚多,而我們實在做到的還不及百分之一。所做到的那百分之一大半全是由於有情感在後面驅遣。

    比方我天天看見很可憐的乞丐,理智也天天提醒我販濟困窮的道理,可是除非我心中憐憫的情感觸動時,否則我百回就有九十九回不肯掏腰包。

    前幾天聽見一位國學家投河的消息,和朋友們談,大家都覺得他太傻。他固然是傻,可是世間有許多事項得有幾分傻氣的人才能去做。

    純信理智的人天天都打計算,有許多不利於己的事他決不肯去做的。歷史上許多俠烈的事跡都是情感的而不是理智的。人類如要完全信任理智,則不特人生趣味剝削無餘,而道德亦必流為下品。嚴密說起,純任理智的世界中祇能有法律而不能有道德。

    純任理智的人縱然也說道德,可是他們的道德是問理的道德(Morality According to Principle),而不是問心的道德(Morality According to Heart)。

    問理的道德迫於外力,問心的道德激於衷情,問理而不問心的道德,祇能給人類以束縛,而不能給人類以幸福。

    比方中國人所認為百善之首的「孝」,就可以當作問理的道德,也可以當作問心的道德。如果單講理智,父母對於子女不能居功,而子女對於父母便不必言孝。這個道理胡適之先生在《答汪長祿書》裡說得很透闢。他說:

    「『父母於子無恩』的話,從王充、孔融以來,也很久了。……今年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我想這個孩子自己並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也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塗的給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並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既無意,如何能居功?……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了禍根。……所以我們教他養他,祇是我們減輕罪過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因此,胡先生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胡先生所以得此結論,是假定孝祇是一種報酬,祇是一種問理的道德。把孝當作這樣解釋,我也不贊成把它「列為一種信條」。但是我們要知道真孝並不是一種報酬,並不是借債還息。

    孝祇是一種愛,而凡愛都是以心感心,以情動情,決不像做生意買賣,時時抓住算盤子,計算你給我二五,我應該報酬你一十。

    換句話說,孝是情感的,不是理智的。世間有許多慈母,不惜犧牲一切,以養護她的嬰兒;世間也有許多嬰兒,無論到了怎樣困窮憂戚的境遇,總可以把頭埋在母親的懷裡,得那不能在別處得到的保護與安慰。

    這就是孝的起源,這也就是一切愛的起源。這種孝全是激於至誠的,是我所謂問心的道德。

    孝不是一種報酬,所以不是一種義務,把孝看成一種義務,於是「孝」就由問心的道德降而為問理的道德了。

    許多人「孝順」父母,並不是因為激於情感,祇因為他想凡是兒子,都須得孝順父母,才成體統。禮至而情不至,孝的意義本已喪失。儒家想因存禮以存情,於是孝變成一種虛文。

    像胡先生所說,「無論怎樣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帶上高梁冠,拿著哭喪棒,人家就讚他做『孝子』了」。」

    近人非孝,也是從理智著眼,把孝看作一種債息。其實與儒家末流犯同一毛病。問理的孝可非,而問心的孝是不可非的。孝不過是許多事例中之一種。其他一切道德也都可以有問心的和問理的分別。問理的道德雖亦不可少,而衡其價值,則在問心的道德之下。

    孔子講道德注重「仁」字,孟子講道德注重「義」字,仁比義更有價值,是孔門學者所公認的。仁就是問心的道德,義就是問理的道德。宋儒注仁義兩個字說:「仁者心之德,義者事之宜。」這是很精確的。

    我說了這許多話,可以一言以蔽之──仁勝於義,問心的道德勝於問理的道德,所以情感的生活勝於理智的生活。

    生活是多方面的,我們不但要能夠知(Know),我們更要能夠感(Feel)。理智的生活祇是片面的生活。理智沒有多大能力去支配情感,縱使理智能支配情感,而理勝於情的生活和文化都不是理想的。

    我對於這個問題還有許多的話,在這封信裡祇能言不盡意,待將來再說。

    你的朋友,孟實

    附註:

    此文發表後曾蒙杜亞泉先生給了一個批評(見《一般》三卷三號),當時課忙,所以沒有奉覆。我此文結論中明明說過,「問理的道德雖亦不可少,而衡其價值,則在問心的道德之下。」我並沒有說把理智完全勾銷。杜先生也說:「我也主張主情的道德。」然則我們的意見根本並無二致。我不能不羨慕杜先生真有閒功夫。

    杜先生一方面既然承認「朱先生說,『真孝並不是一種報酬』。這句話很精到的。」而另一方面又加上一句「但是『孝不是一種義務』這句話卻錯了。」我以為他可以說出一番大道理來,而下文不過是如此:「至於父母就是社會上擔負教育子女義務的人……這種人在衰老的時候,社會也應該輔養他。說明白一點,在子女幼時,父母曾為社會輔養子女;所以到父母年老時,子女也應該為社會輔養父母。」

    請問杜先生,這是不是所謂報酬?承認我的「孝不是一種報酬」一語為「精到」,而說明「孝是一種義務」時,又回到報酬的原理,這似犯了維護理智的人們所謂「矛盾律」。

    「今之孝者,是謂能養」,杜先生大約還記得下文罷?我承認「養老」、「養小」都確是一種義務,我否認能盡這種義務就是孝慈。因為我主張於能盡養老的義務之外,還要有出於衷誠的敬愛,讒能謂孝,所以我主張孝不是一種報酬。因為我主張孝不是一種報酬,所以我否認孝祇是一種義務。杜先生同意於「孝不是一種報酬」,而致疑於「孝不是一種義務」,這也是矛盾。

    維護理智的人,推理一再陷於矛盾,世間還有更好的憑據證明理智不可盡信麼?

    十七年二月,光潛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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