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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汪洋中的一条船最新章节!

    捡蕃薯的日子

    当我开始有记忆时,就看到田庄上的农人都在收获蕃薯。他们从田野里将它一牛车一牛车的运回家去,如山的堆在门前的广场上;红红亮亮的,一串一串的,像一群小猪吻住母猪奶头似的长在一条粗梗上,非常地可爱。

    在我那穷乡僻壤的村庄上,每个农夫都很勤俭;除了过年过节或有客人来外,平时难得有一碗米饭吃。无论男女老少,三餐都得啃又黑又粗的蕃薯签;有些人家连吃到蕃薯签都不容易,他们所煮的“饭”里尽是汤,一锅里捞不到几根签。看他们捧著碗缩颈而吸的可怜相,我一次又一次的发誓“我一定要造福乡梓”,可是,惭愧得很,现在为止,我尚未能造福我自己呢?

    当年,我与五哥背著竹篮,到处去捡拾蕃薯渡日。有时走过一区又一区的田园,见不到一处人家在收获,只好背著空篮子回家挨骂。有时遇到吝啬的农夫,虽然在收获也不让我们进去捡拾,我俩也只好另找他处,或坐在田埂上等吝啬鬼回去了,才下田寻觅那些没被发现或主人不要的小蕃薯。运气好,可以满篮而归;运气不佳,虽翻遍所有地方,也捡不到半篮子。当时,我家生活很苦,兄弟姊妹们经常围在一锅捡来的蕃薯前垂涎,弟妹们更常吃不到蕃薯而大吵大闹。我永远记得那一天,大妹因为肚子太饿,抢走了弟弟的一块蕃薯,竟被弟弟用一个破碗丢伤了背部,血珠由那薄衫渗出来。如今一想起此事,仍不觉鼻酸泪下。

    小时候,我常和邻居的孩子们去放牛。每到饿了的时候,大家就在草地上挖个洞,捡些干牛粪当燃料,再到田里挖蕃薯来烤;等牛粪的白烟熏出了香甜的蕃薯味时,大家便手拉手,围在它的四周唱呀跳呀的。全部熟了后,你一个,我一个剥去皮,香喷喷的,没有一个不吃得笑眯眯的。

    上小学时,如果遇到有全天课,妈妈就为我烤些蕃薯,让我带到学校当做中饭吃。有一天当我在树下吃我的“便当”时,恰好被一个极调皮的同学撞见了,他嚷著:“什么,你是没有饭吃吗?为什么要吃蕃薯呢?”当时大家围著我看,我窘得几乎哭了出来。

    在家人的惨淡经营及省吃俭用下,家业日渐转好,田产也逐渐增加,此时,每到田里的蕃薯收获时,妈妈便催那些穷亲戚朋友来挑回家吃;如果不来,就请哥哥们用车帮他们送去。在田间,倘若遇到像我们以前一样以捡拾渡日的人,就请他们不用捡拾,下田来帮忙工作;回去时,每人都满担而归。妈这样做,并不是希望别人来赞扬她,只因我们是苦过来的人,知道没有饭吃的那种痛苦。

    现在,我虽远离了家乡,远离了捡蕃薯,烤蕃薯的日子;但那串关于蕃薯的一切回忆,却永远留在我的脑海中。(新副)

    捉青蛙

    儿时,每当古井里跳跃著青蛙时,我们便用洋麻(黄麻)当钓竿。趴在古井旁钓青蛙来当猪公杀。记得有一天傍晚,我和往常一样带了一个小竹笼,一枝钓竿及小布袋,到一块稻丛茂密的田里垂钓。正当要举起钓竿时,感到特别重,脑中马上闪过一阵欣喜,心想可能是一只老青蛙吧?哈,只要是一只老青蛙,晚上就可以吃补了。因此,我谨慎的把左手上的小袋子拿妥,意图一钓上来便完完整整的落进袋里去,一切准备就绪时,右手小心翼翼的用力一拉,将线收回来。当看到线端的东西时,我全身毛骨悚然,差点昏了过去;也不是什么老青蛙,而是一条大蛇。怎么办?它马上随线飞过来了。还好,急中生智,我再将右手的钓竿用劲向上向后猛抛;这一抛,虽然蛇尾碰到脸,但它却马上跌落在后面的田里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钓青蛙了。

    然而,不再钓青蛙并不是不捉青蛙;因为捉青蛙的方法很多,除了钓以外还有别种哩。记得每次青蛙栖息在水边的青草中时,我便与五哥沿著排水沟或水圳岸去捉青蛙。五哥背著竹笼站在水中,双手捧著紧靠在水与岸的鱼网;我则站在岸上,用一根一尺长的小竹棍,轻轻地敲著岸边的青草。青蛙们一知道有人敲打,就立刻跳进水中,正好跳进待在那儿的网。运气好时,抓个满笼是常有的事。

    每逢稻田刚翻土时,尤其在下过一阵骤雨的夜里,我就与五哥背著竹笼,提著电火(热电土之灯)到纵横交错的田畦去“照四脚仔”捉青蛙。因为在这种雨夜,青蛙会赶集似的栖在田畦上,鼓著肚子,如痴如醉地,震耳欲聋地叫喊著。它们会忘了自己,忘了人们的脚步声。只要照到它们,俯身下去,一定乖乖的成擒的。甚至已抓进了笼里,它们还天真的“咯咯”叫个不停哩。

    在冬天里,因为它们必须躲在洞内冬眠,所以比较难捉。每到此际,只好到野外去“听声”(倾听青蛙的鸣声)。一听到懒散的蛙鸣时,就立即学它鸣,它鸣得快就学它快,它鸣得慢就学它慢。如果学得像,它会继续地鸣下去。当它鸣时,就要倾听声响的所在,然后蹑著脚步去“跟踪”它,直到找到它的洞穴时,才用锄头或铲子把那只“祸从口出”的家伙挖出来。(新副)

    小乞丐上讲堂

    最近,新副连续出现了几篇“忆儿时游伴”的大作。那些生动,纯真,美丽的画面,引起了我对一个“小乞丐”的怀念。

    他姓什么?真名叫什么?我一点也不晓得。因为他天天牵著一位瞎子的妈妈沿门挨户的求乞,所以村中人都唤他“小乞丐”。小乞丐比我大五岁,块头高大,蓬松的头发,既不像男孩也不像女孩,从头到脚都是脏兮兮的,像几百年没有洗过澡;上身除了冬天披一件要来的破大衣外,从不穿衣。听说他不是那位乞丐婆的亲生子,至于他亲生的父母则无人知晓。

    他们的财产就是背在背上的草袋及提在手上的那个木碗。他会唱许多首乞丐歌,每次走到人家的大门前要饭时就用筷子敲碗,大声地唱著:“头家啊哩好心啊,提啊哩叨提一个分,乎你双手抱双孙……”如果“头家”盛点地瓜签或咸菜(萝卜干)给他,他就愉快地牵著母亲去坐在草堆下,两人大口大口地吞著那些冷饭菜,好几个寒夜,我看到他们缩在草堆旁睡觉。大家都为他的命运、他的环境悲伤,但他一点也不在乎。如果没有孩子们跟在后面叫骂、丢石子,他就牵著妈妈的手杖,边唱边走“摇股步”──每走一步屁股就扭一下。

    他不但不烦恼他的境遇,而且非常的调皮。每次碰到孩子们玩纸牌玻璃珠或橄榄子时,冲过去抢著就跑,让那些孩子跟在后面追、嚷、咒骂。有一次,当我和一群孩子们玩玻璃球时,他偷偷的走过来,趁我把手上的子放出去时,他火速地把所有的玻璃球抢走了。孩子们有的哭、有的叫、有的粗野的骂;但他无动于衷,很匆忙地向路的那端奔去了。自此以后我恨透了他,我们要联合起来了,说他如果再来讨饭,连一根地瓜签也不要给他。不久,他又站在我家门口唱乞丐歌,我出来说:“不要唱!快给我滚开!不走要叫狗咬死你!”当他失望地离开时,我有点快活,因为他已受到了我的报复,但我却挨了一顿骂,妈妈责备我不应该用这种方法来对待“可怜人”。

    记得有一年村中大普渡,家家户户杀猪宰羊,摆在庙前祭祀,傍晚除了舞狮外还有巫师操兵(用剑或刺球打自己的背),非常热闹,因为观众很多,所以我便爬到树上去看。正看得入神时,西村的一群小孩子来势汹汹地嚷著叫我下来让他们;我当然不答应,于是他们硬把我从树上拖下来,我便与他们打成一团。正当我被压得无法翻身时,突然一个个站起来跑掉了。原来小乞丐见到我被大家压住时,手拿他母亲的那枝手杖把他们一个个打跑了。从此以后我不再讨厌他了,而且变成了好朋友。有一次他又到我家来求乞,我把他们的草袋拿到谷仓里给他装了一大袋地瓜签;但从那天起,他不再到我家求乞了。

    后来我到田间养鸡,有一天他同我在蕃薯田邂逅,因为我们都是去捡拾地瓜的。他变了,他的头发理光了,虽然仍是没穿上衣,但身子却干净多了。他也渐渐感到当乞丐平白向人要饭的可耻。因此,除了大拜拜或黄道吉日再牵著母亲去讨饭外,他都尽量到田野里采野菜或捡拾谷粒。那天,他为我把地瓜带回草庐,我们经常在一起找鸟窝、摸鱼、捡花生、捡地瓜、捡豆、钓螃蟹。捡地瓜时通常都是由他挑,因为他力气大,两大篮地瓜挑在肩上可用跑的。他很喜欢偷别人的农作物,只要可以生吃的,不管番茄还是甘蔗,一见到就偷;而且一偷来当场就吃,好像一百年没有吃过东西似的。好几次我想劝他,但看到他那种吃的可怜相,也只好让他去。结果他被抓了。那天他爬进人家的后院偷番石榴,被人家抓去了,他吓得直哭。从此以后,他不再到田间来找我。后来听村里的人说,他们在x村求乞时,被警察发现而将他们送到乞丐营了。

    我国校二年级时,他们曾在一丛竹树旁出现,母子俩被一群好奇的村人围著。小乞丐见到我立刻走过来同我握手。他变得太多了。穿的衣服比任何一个小朋友都要好。他说他被送进一所孤儿院,而且已经念四年级了。从那时候起,没有一个知道他们的下落。因为他们没有家,虽曾在庙旁搭了一间小茅屋,但早被大风吹倒了。也没有亲属。求乞的地方又有什么可留恋的呢?因此他们走了,远远地走了。七年、十年、十四年了,我相信他们永远不会再到这穷乡僻壤来了。但就像梦般的事发生了,今年暑假我回故乡时,三哥问我:“你记得小乞丐吗?”我问:“是不是那个经常牵著瞎子妈妈,到处讨饭的小乞丐呢?他有什么消息吗?”他说:“大概是七月五日吧?他到我们这里来找你……”“他现在在哪里呢?”“听他说在xx大学当讲师。”听到这件事,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是兴奋!是惊奇!是敬佩!是怀疑!如果按照时间计算,一切顺利的话,研究所毕业也并非不可能。那么,一位牵著乞丐婆沿门托钵的小孩,真的一变而成为大学讲师了。啊!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正是俗语所说的:“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吧?(新副)

    投稿与我

    笔者自小就喜欢涂鸦,但只管涂而不敢投。因为听多了局外人对编者的评语,也就心寒了。而最令人灰心气馁的莫过于说“编辑所用的稿,都是固定的人写的,圈外人的稿件,内容再好,老编也不会看它一眼的。”因此好多年都没有勇气将稿件投入邮筒里。直到大二时,在一次上课中,国文老师突然谈到投稿的事。他把投稿与赛球做了个比方。他说:“投稿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像玩足球;你踢出去,编者踢回来。命中率少之又少,终场最多不过得个四、五球。甚至有挂零的。第二个阶段像打排球:当你打过去时,老编就将它“排”过来。命中率虽少,但运气好时,也能得个二、三十球。第三个阶段就像赛篮球:此时命中率全凭一己的本领与造化了。”并且鼓励我们多多投稿,要拿出“罗家伦情书”式的精神,向老编进攻。就说真有圈内圈外之分,编者也会受你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只要是够水准的文章,他一定会采用的。听他这堂话,使我信心百倍。决心无论如何,要攻进老编的“心”。真没想到,投了第一篇──祖父的画像就中了,而且还引起了一阵波动哩。有一位屏东x护专的女生,特地请编者转信给我,说她很“欣赏”我的“精神”。愿意同我做笔友。这次的中稿,给我收获太大了。除了澄清许多外行人对编辑的传说(至少新副不会)外,也坚定了我日后投稿的信心。在投稿的那串日子里,我没有忧愁,也没有愤恨。投稿不但让我生活愉快,也带给我无数的兴奋与收获:因为笔者曾经写过三篇比较差强人意的东西,如“被我折磨的人”“跌有层次”及“汪洋中的破船”。当时这些拙作发表时,都曾引起过阵阵的荡漾。就以“被我折磨的人”来说吧,因它是记述笔者的母亲,在笔者小时候,如何背著先天性两脚畸形的我,到处去求医,去求学以及如何受尽折磨后才将笔者养大成人的故事,所以引起好多好多母亲的共鸣与同情。曾有好多母亲来信说,她们为我的不幸而流泪,更为我的上进而歌颂我母的伟大。当然,在文章发表后,收到读者的称赞、打气,对于大作家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来说却有无限的鼓舞作用。使我对写作更具信心,也对人间倍觉温暖。当拙作“汪洋中的破船”登出时,使我的情绪达到最高潮,因为它所带给我的温暖、信心、轰动与收获超出了我的想像。我永远忘不了该文登出的情况:是个五月初的黄昏吧?有一位个子很高很高的年轻人叩门进来,问明我的“正身”后说:“听说你曾在敝报副刊投过一篇叫‘汪洋中的破船’是吗?”未等我开腔,他便自我介绍说:“我是新生报派来的记者,请指教。”我点点头,抢著说:“是的,我投过,有希望被采用吗?”他回答说:“可能会采用,我们正是为这篇大作而来的。上级要我们访问一下,您所写的内容是不是真实的?”我笑了笑说:“怎么会假呢?”并把裤管揭起来,让他看我的义肢说:“我从小就是这个样子,不能站著走路,只能爬行。”“那么该文所写的:您把篮子吊在脖子上,爬著去捡花生,捡田螺,汲水也是真的啰!”我点点头说:“里面所写的完全是我的经历。”他相信了,第二天,他依故事的内容,撰文在第三版报导。又一天,他同未婚妻冒雨来访。由于房东的客厅锁著,我们只好缩在大门下谈将起来。记者很兴奋的告诉我:你的“励志卓行,大获赞佩,许多读者愿意帮忙您。”他连续数说了好几位,有的说要送我脚踏车“因为曾提到用以代步的车子丢了。”有的说要把房间借我住,更有许多善心的读者要送我金钱。听到此事,既感激又不安,因为我写这篇东西目的是:要鼓励那些贫穷如我(小时以捡拾渡日,中学注册,以分期付款为之,大学半工半读),残缺像我的人不要自暴自弃,要坚强!要奋斗!永不屈服,永不倒下。所以一一婉拒了,他诚恳的说“你要知道,我们是为了希望你能接受他们的帮助,才特地冒著雨来,请别辜负了大家才好。”他也一再强调:“那些陌生人,都是十分诚意的,他们一再要求我与你连系,希望你领下他们的诚意。”我几乎流下了眼泪。然而我坚决的说:“大家的诚意,我心领了,但我不能平白接受他们的援助。虽然我没有钱,没有脚,但我深信,我还可以用我的双手赚钱,来养活自己的。”不知何时,她的两眼已经润湿了。接著我补充说:“当然,社会上给我这么多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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