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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没有月光的夜晚,大片乌云遮住天空,浓雾模糊了树和篱笆,把原本广阔平坦的沼泽变为一团吸满墨水般漆黑的污渍,不可穿越。

    两个男人,穿着不合身的灯芯绒裤子和又脏又破的蓝运动衫,黑黝黝的脖子上围着鲜艳的围巾,大大的尖顶帽子刚好遮在眼睛上方,他们走在从莫里顿塔楼庄园通往索尔特弗利特湾的狭窄小道上。走到索尔特弗利特路的交叉路口时,另外两个人在半朦胧中从他们身边走过,两人戴着黑色的帽子,藏在帽檐下的眼睛盯着他们,然后声音沙哑地打着招呼:“晚上好,老兄。”他们齐声答应着,个子更高更结实的那个边走边吹着口哨,步子放缓了一些,好让那两个新来的先走到前面的阴影里去。

    他们刚走进阴影,高个子就停止了他那刺耳的口哨声,转向他的同伴,突然伸出手抓住同伴的衣袖。

    “那是鲍金斯!”看着前面两人消失在阴影里,他沉声说道,“你看到他的脸了吗,伙计?”

    “看到了,”多洛普斯严肃地回答,“真是一张典型的脸啊!我要长成他那样的话,哪还有脸活下去,不如找个池塘淹死自己算了……没错,那就是鲍金斯,长官,和他一起的那个人,那个长着黑胡子尖下颚的……”

    “嘘!不要这么大声!”克里克打断他,用细微低沉而又极具威严的声音对他耳语道,“我也认出他来了,那位午夜来访的朋友,还有刺穿的枕头。我可不会这么快就忘了这张脸。和鲍金斯一起!好吧,这当然是可以预料到的。那么接下来要思考的就是————一个普通船员或工厂工人会跟戴克·韦恩这样的人有什么该死的联系呢?或者又跟莫里顿有什么联系呢?我从没听莫里顿说过他对任何工厂有兴趣,而且我敢发誓他也的确没兴趣。不过,这个黑暗的陌生人(就像算命的人所说的)是谁呢?插手这件事,还试图谋杀我,就只是因为我刚好来到这里调查冰封火焰吗?……这是个问题,对吧,多洛普斯?冰封火焰,乡村绅士,身为船员的黑暗陌生人,提供了几十年家庭服务的管家;各种元素混杂在一起。现在,我想知道他们两个要去哪儿?”

    “猪哨酒馆,”多洛普斯推测,“至少,那个黑胡子会去那儿。要是鲍金斯也去那儿的话,今晚事情就会变得有趣了。天哪!先生,如果你还看起来不冷血的话,我就没见过冷血的人了。

    “只瞥你一眼我的血液都会变冷,真是这样的!我发誓,在舞台上那黑胡子都要给你让位。可以这么说,纳克姆先生要是看见你都会晕倒,如果在漆黑的小路上碰到你,我也不敢肯定我会不会说胡话。真想不通你怎么能做出这样的表情。”

    克里克放声大笑,他伪装中的夸张成分受到观众的赞赏,因而十分满足。他挽上多洛普斯的胳膊。

    “与生俱来的,多洛普斯,与生俱来的!”他用随意的语调回答道,“每个人都有,你知道的。王公贵族有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利……”他叹息道,“你与生俱来的是一颗顺从的心和坚定的忠诚。而我与生俱来的,只是一种把自己从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的能力,一种微不足道的小把戏,不过……嘿!前面有光!那是什么,我的袖珍指南书?”

    “猪哨酒馆。”多洛普斯用沙哑的声音咕哝道,很高兴能有个借口来隐藏因克里克赞赏自己的个性而生出的愉悦。

    “嗯,很好,是个有趣的开始。不要忘了,孩子,我们是从牙买加航行回来的船员,几乎身无分文。我们丢了工作,正在寻找新工作。听说这附近有家与航运有关的工厂,我们就从伦敦走到这来了。记住,是花了六天的时间,不要忘了这个。这也是段该死的漫长路途,我估计!另外,你的名字是萨姆,萨姆·罗宾逊。我叫比尔·琼斯……我们的朋友在前面了,快来吧。”

    他们吹着口哨走向那家灯火通明的小酒馆。酒馆位于海湾边缘,他们左边平静的水面上到处点着灯盏,与黑暗相映衬。海港口处一片漆黑,就像烟雾缭绕的背景,一艘汽船不安地摇晃着,海水不断地击拍着龙骨,船头触到了码头,一排灯光照亮了它笨重的船身。人们说话的声音使这夜晚喧闹起来,许多人在船坞边的鹅卵石上跑来跑去,几艘渔船泊在这儿,只有它们的桅杆高过码头显现出来,挂在各处的船帆好似幽灵。

    克里克暂停了一会儿,为这美景陶醉,接着他假定了自己今晚的角色。他把自己选的所有角色都演得多么好啊!

    他清了清嗓子,用浓重的伦敦口音跟同伴说话。

    “上帝作证,萨米!”他说,“这里看起来真是有点像到家了。好久都没见到海水了,我们喝一杯吧。”

    有人听见这沙哑的声音转过身来,看了看这个肩膀硕大的人。接着克里克走到小酒馆的门口,举起一只手,伸出两根手指。显然这是某种标志,因为一瞬间嘈杂声便低了下来。克里克和多洛普斯无精打采地走进拥挤的酒馆,酒馆两边各有一群人,他们一开始还带着怀疑盯着两人,后来看到了两人身上熟悉的衣服,便用沙哑的嗓子朝他们说笑话,用他们的行话打着招呼,克里克则愉快地回应着。

    鲍金斯站在他们靠右一些的地方,帽子依旧拉得很低,几乎遮住眼睛,一件破旧的大衣将脖子紧紧裹住。克里克用眼角瞥了他一眼,然后看到了他的同伴,嘴便抿紧了。他倒要试试这个坏蛋有几斤几两!竟敢半夜溜进他的房间谋杀他!侦探把手臂放在大理石吧台的边缘,手臂是棕色的,满是肌肉,一条蛇文身从强壮的手腕一直蜿蜒到手肘(噢,完美的化妆盒!),然后大喊着来一杯。他的声音生硬而沙哑,含着一股海洋的味道。多洛普斯用他的鼻音讲起了故事,这时酒馆女服务员————一个红头发的胖女人,脸上粗糙,一直笑着————上下打量着他们,把两个装满啤酒的锡酒杯放在他们面前,用嘴咬住克里克手中的钱,然后一低头把钱丢进抽屉里,继续跟他们聊天。

    “你们是从外地来的,对吧?”她靠在吧台上对他们笑着,高兴地问道。

    “是的。”克里克的声音锐利,语调高亢。

    “我就知道。是航海的,我猜得对吧?”

    “是的,”克里克再次说道,把剩下的酒吞掉,将酒杯推向她,意味深长地朝酒杯点点头。

    她吸了口气,然后大笑起来。

    “还要一杯,是吗?真是一个字都不浪费。你呢,老兄?”

    “说我吗?”多洛普斯轻蔑地说,“不要在这里说奉承话了,小姐!我和我的朋友在进行徒步旅行————我们从伦敦走到了这里。”

    “不可能吧!”

    酒馆女的声音里混杂着钦佩和不可置信。拥挤而烟雾缭绕的房间里,人们顿时激起了兴趣,一个人喊道:

    “你们从伦敦来?这可是不少路啊,老兄。你们来这儿干什么?伦敦的船员们又干些什么?”

    “如今大多数人都在做的事————找工作!”克里克一边回答一边又吞下了第二杯酒,又把酒杯推向前要求加满,“我们从南安普顿来,离开伦敦是因为一个朋友告诉我们伦敦有工厂能提供工作,但其实根本就没有工作,上帝作证!一个船员怎么能去做衣服、锤锡罐呢?但这些就是伦敦能提供的工作。我没有诅咒那个地方……不,萨米和我对对方说……”他又喝了杯酒,用手背擦了擦嘴,“我们觉得伦敦不适合我们,我们是刚刚从牙买加回来的……”

    “继续!你们还去了更远的地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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