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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行合一与致良知其实内容一样

    钱德洪、王畿所撰《阳明年谱》,说他三十八岁始以知行合一教学者,五十岁始揭致良知之教。其实“良知”二字,阳明早年亦已屡屡提及,不过五十岁始专以此为教耳。他五十五岁时有给邹守益一封信,内中几句话极为有趣,他说:“近有乡大夫请某讲学者云:‘除却良知还有什么说得?’某答曰:‘除却良知还有什么说得。’”……他晚年真是“开口三句不离本行”。千言万语,都是发挥“致良知”三字。表面看来,从前说知行合一,后来说致良知,像是变更口号。不错,口号的字句是小有变更,其实内容原只是一样,我们拿知行合一那句话代表阳明学术精神的全部也可以,拿致良知这句话代表阳明学术的全部内容也可以。

    “致良知”这句话,是把《孟子》里“人之所以不学而知者其良知知也”和《大学》里“致知在格物”那两句话联缀而成。阳明自下解说到:“孟子云:‘是非之心,智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即所谓良知也。孰无是良知乎?但不能致之耳。易谓‘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知也,此知行之所以一也。近世格物致知之说,只一‘知’字尚未有下落,若‘致’字功夫,全不曾道着矣。此知行之所以二也。”(《与陆元静第二书》)观此可知致良知正所以为知行合一,内容完全一样,所以改用此口号者,取其意义格外明显而已。

    “致良知”这句话,后来王门弟子说得太玄妙了,几乎令人无从捉摸。其实阳明本意是平平实实的,并不含有若何玄学的色彩,试读前章所引大学问中解释致知那段话,便可以了然。阳明自己把他变成几句口诀——即有名的“四句教”,所谓:

    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为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见王畿天《泉证道记》,)

    【案语】“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之“四句教”为王守仁之思想命题。但王学后人及后世对此说法不一。

    王门弟子王畿认为四句教只是权宜之说,“恐未是究竟话头。若说心体是无善无恶,意亦是无善无恶的意,知亦是无善无恶的知,物亦是无善无恶的物矣。若说意有善恶,毕竟心体还有善恶在。”钱德洪则认为“心之本体”虽是“天命之性”“原是无善无恶的”,但是“人有习心,意念上见有善恶在。格致诚正修,此正是复那性体功夫。若原无善无恶,功夫亦不消说矣”。针对王、钱的意见分歧,王守仁指出:“二君之见,正好相资为用,不可各执一边。”并指出自己“接人,原有此二种。”有“利根之人”,也有“其次”之人。王畿之见,是“接利根人的”,德洪之见,是“为其次立法的”“二君相取为用,则中人上下皆可引入于道。若各执一边,眼前便有失人,便于道体各有未尽。”并承认“利根之人,世亦难过。岂可轻易望人?人有习心,不教他在良知上实用为善去恶功夫,只去悬空想个本体,一切事为俱不着实,不过养成一个虚寂”。四句教在当时及以后一段时期内发生了较大影响,王门后学及其他学者纷纷就此展开讨论。王畿弟子邓以赞认为“阳明先生以知是知非为良知,权论耳。夫良知何是何非”?“夫知是知非,不落于是非者也,发而有是有非,吾从而知之谓之照,无是无非,澄然在中,而不可不谓之知是知非,则是知之体也。”(《明儒学案·江右学案六》)万历二十年(1592年),周汝登在南京举行讲学会讨论“王门四句教”,他还写了《九解》,维护并发挥了四句教中的“无善无恶”之说。许孚远则写了《九谛》,主张性体至善无恶,反对以无善无恶为宗。明末顾宪成也反对王守仁的“无善无恶心之体”的说法。他说:“见以为心之体,原是无善无恶也,合下便成一个空。见以为无善无恶,只是心之不着于有也,究竟且成一个混。空则一切解脱,无复挂碍。”“混则一切含糊,无复拣择,”“何善非恶?何恶非善?”(《小心斋札记》)明末刘宗周则认为“四句教法,考之阳明集中,并不经见,其说乃出于龙溪,则阳明未定之见,平日尝有是言,而未敢笔之于书,以滋学者之惑”。(《明儒学案·师说》)认为四句教本意应为“有善有恶者心之动,好善恶恶者意之静,知善知恶者是良知,为善去恶者是物则”。《学令》刘宗周弟子黄宗羲继承了这一观点,认为四句教,今之解曰:“心体无善无恶是性,由是而发之为有善有恶之意,由是而有分别其善恶之知,由是而有为善去恶之格物。”

    良知能善能恶,致的功夫即是就意所涉着之事物实行为善去恶。这种工作,虽愚夫愚妇,要做便做,但实行做到圆满,虽大贤也恐怕不容易。所以这种学问,可以说是极平庸,也可以说是极奇特。刘畿山引《系辞》中孔子赞美颜子的话来作注脚,说道:“有不善未尝不知,良知也。知之未尝复行,致良知也”。阳明亦曾拿《大学》的话来说:“所恶于上”是良知,“毋以使下”是致良知。(《传习录下》)致良知最简易的解释,不过如此。

    《大学》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阳明既认致知为诚意的功夫,所以最爱用“不欺良知”这句话来作“致知”的解释,他说:

    “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何等稳当快乐。”(《传习录》答陆九川问)

    拿现在的话说,只是绝对的服从良心命令便是。然则为什么不言良心,而言良知呢?因为心包含意与知两部分,意不必良,而知无不良。阳明说:“凡应物起念处皆谓之意,意则有是有非。能知得意之是与非者则谓之良知。依得良知即无有不是。”(《答魏师说书》)所以“良知是你的明师”。(《传习录上》)关于这一点,阳明总算把性善论者,随便举一个例子都可以反驳倒我们。但是,本能的发动虽有对有不对,然而某件事对某件事不对,我们总会觉得。就“会觉得”这一点看,就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是“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一副本钱,所以孟子说良知良能,而阳明单提知的方面代表良心之全部。说“良知者心之本体。”(《答陆元静书》)

    “有善有恶意之动”,意或动于善或动于恶谁也不能免,几乎可以说没有自由。假使根本没有个良知在那里指导,那么,我们的行为便和下等动物一样,全由本能冲动,说不上有责任,然而实际上绝不如此。“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做贼,他还忸怩”。(《传习录》陈九川记)“良知之在人心,无关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用也。”(《答聂文蔚第三书》)“凡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其善欤?惟吾良知自知之;其恶欤?亦惟吾良知自知之。”(《大学问》)“此两字人人所自有,故虽至愚下品,一提便省觉。”(《答聂文蔚第三书》)既有知善知恶之良知,则选择善恶,当然属于我的自有。良知是常命令我选择善的,于是为善去恶,便成为我对于我的良知所应负之责任。人类行为所以有价值,全在这一点。

    致良知功夫极简易而极艰难

    良知虽人人同有,然其明觉的程度不同,所以要下“致”的功夫。“圣人之知,如青天之日;贤人之知,如浮云天日;愚人如阴霾天日,虽有昏明不同,其能辨黑白则一。虽昏黑夜里,亦影影见得黑白,就是日之余光未尽处。困学功夫,只从这一点明处精察去。”(《传习录》黄修易记)有人对阳明自叹道:“私意萌时,分明自知得,只是不能使他即去。”阳明道:“你萌时这一‘知’,便是你的命根,当下即把那私意消除去,便是立命功夫。”(同上)假使并这一点明处而无之,那真无法可想了。然而实际上绝不如此,无论如何昏恶的人,最少也知道杀人不好。只要能知道杀人不好,“充其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最少也知道偷人东西时不好,只要能知道偷东西不好,充其无欲穿穷之心,而义不可胜用矣。所以说,“这一知是命根。”抓着这命根往前致,由阴霾天的日致出个浮云的日来,由浮云天的日致出个青天的日来,愚人便会摇身一变变成贤人,摇身再变变成圣人了。所以阳明说:“人若知这良知诀窍,随他多少邪思枉念,这里一觉,都自消融,真个是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传习录》陈九川记)利用这一觉,致良知功夫便得着把柄入手了。他又说:“杀人须在咽喉着刀,吾人为学当从心体入微处用力。自然笃实光辉,私欲之萌,真是洪炉点雪,天下之大本立矣。”(《答黄宗贤书》)专就这一点明处往前致,致到通体光明,如青天之日,便有“洪炉点雪”气象,便是致良知功夫成熟。

    我们最当注意者,利用那一觉,固然是入手时最简捷的法门,然并非专恃此一觉便了。后来王学末流,专喜欢讲此一觉,所以刘畿山箴斥他们,说道:“后儒喜言觉,谓一觉无余事,即知即行……”殊不知主张一觉无余事者,不知不觉间已堕于“知而不行,只是不知”,恰与阳明本意违反了。当时已有人疑阳明“立说太高,用功太捷,未免堕禅宗顿悟之机”。阳明答道:“区区格致诚正之说,是就学者本心日用事为间,体究践履,实地用功,是多少次第、多少积累在,正与空虚顿悟之说相反。”(《答顾东桥书》)所以致良知功夫,说易固易,说难却又真难。当时有学者自以为能致知,阳明教训他道:“何言之易也,再用功半年看如何,又用功一年看如何,功夫愈久愈觉不同,此难口说。”(《传习录》陈九川记)晚明治王学的人,喜欢说“现成良知”,轻轻把致字抹煞,全不是阳明本意了。

    致良知功夫是要无间断的,且要十分刻苦的。方才引的“私欲萌时那一知”要抓着做个命根,固也。但并非除却那时节便无所用力。阳明说:“譬之病疟之人,虽有时不发,而病根原不曾除,则亦不得,谓之无病。”(《传习录》门人陆澄录)所以,“省察克治之功,则无时而可间,如去盗贼,须有个扫除廓清之意。无事时,将好色、好货、好名等私,逐一追究搜寻出来,定要拔去病根,永不复起,方始为快。常如猫之捕鼠,一眼看着,一耳听着。才有一念萌动,即与克去。斩钉截铁,不可姑容,与他方便。不可窝藏,不可放他出路,方是真实用功。方能扫除廓清。”(《传习录》门人陆澄录)他在赣南剿土匪时候寄信给他的朋友有两句有名的话,“去山中贼易,去心中贼难。”可见得这一个“致”字,内中含有多少扎硬寨打死仗的功夫,绝非“一觉无余事”了。

    阳明尝自述其用力甘苦,说道:“……毫厘之差,而乃致千里之谬。非诚有求为圣人之志而从事于惟精惟一之学者,莫能得其受病之源而发其神奸之所由伏也。若某之不肖,盖亦尝陷溺于其间者几年,伥伥然既自以为是矣。赖天之灵,偶有悟于良知之学,然后悔其向之所为者,固包藏祸机,作伪于外,而心劳日拙者也。十余年来,虽痛自洗剔创艾,而病根深痼,萌蘖时生。所幸良知在我,操得其要,譬犹舟之得舵,虽惊风巨浪颠沛不无,尚犹得免于倾覆者也。夫旧习之溺人,虽已觉悔悟,而其克治之功,尚且其难若此,又况溺而不悟,日益以深者,亦将何所抵极乎!”(《与邹谦之书》)读这段话,不能不令人悚然汗下。以我们所见的阳明,学养纯粹,巍然为百世宗师。然据他的自省,则有“神奸攸伏”“作伪于外,心劳日拙”种种大病,用了十几年洗剔功夫,尚且萌叶时生。我们若拿来对照自己,真不知何地自容了。据此,可知致良知功夫,全以毋自欺为关键,把良知当作严明的裁判官,自己常像到法庭一般,丝毫不敢掩饰,方有得力处。最妙者裁判官不是别人,却是自己,要欺也欺不得,徒然惹自己苦痛。依着他便如舟之得舵,虽惊涛骇浪中,得有自卫的把握而泰然安稳。结果得看“自慊”——自己满足,致良知功夫所以虽极艰难而仍极简易者在此。

    良知需摩擦得晶莹,存养得纯熟

    讲到这里,我们要提出紧急动议讨论一个问题,阳明说“良知是我们的明师,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判断下来绝不会错。”这话靠得住吗?我们常常看见有一件事,甲乙两个人对于他同时下相反的判断,而皆自以为本于自己的良知。或一个人对于某件事,前后判断不同,而皆以为本良知。不能两是,必有一非,到底那个良知是真呢?况且凡是非之辩所由起,必其之性质本介于两可之间者也,今若仅恃主观的良知以下判断,能够不陷于武断之弊?后来戴东原说宋儒以“意见”为理,何以见得阳明所谓良知不是各个人的“意见”呢?这是良知说能否成立之根本问题,我们要看阳明怎么解答。

    第一,须知阳明所谓知是知非者,其实只是知善知恶。他拿是非来说不过为孟子“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那句话作注释善恶的标准,虽然也不是绝对的,但已不至如是非之疑似难辨。最少如“无欲害人”“无欲穿窬”之类几项基本标准总是有的,从良知所见到这一点致出去,总不会错。或问阳明:“人心所知,多有认贼做子处,何处乃见良知。”阳明反问:“尔以为何如?”答:“心所安处便是良知。”阳明道:“固是,但须省察,恐有非所安而安者。”(《传习录》陆澄记)凡事就此心所安处做去,最少总可以得自慊——自己满足的结果。

    第二,所谓武断或意见者,主张直觉说的人最易犯此病。阳明的致良知,骤看很像纯任直觉。其实不然,他以格物为致知的功夫,说:“欲致其良知,非影响恍惚悬空无实之谓,必实有其事。”(《大学问》)说要“在事上磨练。”(《传习录》陆澄记)说:“除却见闻,酬酢无良知可致。”(《答顾东桥书》)所以关于判断事理的知识,阳明却是主张经验论,并不主直觉论。有人问:“知识不长进如何?”他答道:“为学须有本原,渐渐盈科而进。婴儿在母腹时,有何知识?出胎后,方始能啼,既而后能笑,又既而后能认识其父母兄弟,又既而后能立,能行,能持,能负。卒乃天下之事,无不可能。皆是精气日足,则聪明日开,不是出胎日便讲求推寻得来。”(《传习录》陆澄记)他不认知识为能凌空笼统的一起得着,而认为要由后天的经验,一步一步增长起来。然则戴东原所谓“理与事分为二而与意见合为一”者(《孟子字义疏证卷上》)在朱学或有此病,在王学决不然。阳明又说:“我辈致知,知识各随分限所及,今日良知见是如此,只随今日所知扩充到底,明日良知又有开悟,便从明日所知扩充到底,如此方是精一功夫。”(《传习录》黄直记)由此言之,良知并不是一成不变,实是跟着经验来天天长进,不过用功要有一个头脑,一切只是都从良知发生出来,才不至散而无纪罢了。阳明又说:“如人生路一般,走得一段,方认得一段,走到歧路处,有疑问便问,问了又走,方能到得欲到之地……只管愁不能尽知,只管多讲何意。”(《传习录》陆澄记)

    朱子说的“即物穷理之后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表里精粗无不到……”那种做学问法,诚不免有认意见为理的危险。若阳明则全不是这种路数,他说:“并不是本体明后便于天下物便都知得都做得。天下事物如名物度数草木鸟兽之类,虽圣人亦何能尽知。但不必知的,圣人自不消求知,其所当知的,圣人自能问人。如‘子入太庙每事问’之类……”(《传习录》黄直记)。

    致良知功夫,只是对于某件事应做不应做,求得一个定盘针。决定应做之后,该如何做法,跟着有多少学问思辨工作在里头,而这些工作,却要用客观的经验的不是靠主观的直觉的,这便是阳明本旨。

    至于事理是非介在疑似两可之间者,决定应做与否,诚然不能不凭良知一时之直觉。阳明以为我们平日用功,不必以此等例外的事理为标准,而且欲对于此等事应付不误,只有把良知摩擦得晶莹,存养得纯熟,然后遇事乃得其用。有人问他:“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谬,必待学而后知。今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武之不葬而兴师……等事,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阳明答道:“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此语诚然。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也。”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节目时变,圣人夫岂不知,但不专以此为学。而其所谓学者,正惟致其良知,以精审此心之天理,而与后世之学不同耳。吾子未暇良知之致,而汲汲焉顾是之忧,此正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之弊也。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毫厘千里之谬,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不以尺度而欲尽天下之长短,吾见其乖张谬戾,日劳而无成也已。吾子谓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若谓粗知温凊定省之仪节,而遂谓之能致其知,则凡知君之当仁者,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当忠者,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则天下孰非致知者邪?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示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乃不忠不孝之大者。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答顾东桥书》)

    这段话在实践道德学上含有重大的意味。善恶的标准,有一部分是绝对的,有一部分是相对的。相对的那部分,或甲时代与乙时代不同,或甲社会与乙社会不同,或同一时代社会因各个人所处的地位而不同,这种临时临事的判断,真是不能考诸何典问诸何人。除却凭主观的一念良知之直觉以权轻重之宜,没有别的办法。然则我们欲对于此等临事无矢,除却平日下功夫把良知磨得雪亮,预备用得着直觉时,所直觉者不致错误,此外又更有何法呢?

    第三,一般人所判断的是非善恶,自命为本于良知者,然而往往会陷于错误。这是常见的事,阳明亦承认,但阳明以为这绝不是良知本身的缺点,不过没有实下“致”的功夫,以致良知被锢蔽而失其作用耳。他说:“事物之来,但尽吾心之良知以应之,所谓‘忠恕达道不远’矣,凡处得有未善及有困顿失次之患者,皆是牵于毁誉得失,不能实致其良知耳。若能实致其良知,然后见得平日所谓善者,未必是善,所谓未善者却恐正是牵于毁誉得失,不能实致其良知耳。若能实致其良知,然后见得平日所谓善者未必是善,所谓未善者却恐正是牵于毁誉得失而自贼其良知者也。”(《答周道通书》)俗语说得好:“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同是一个人,同是那良知,何以观察旁人很清醒,自己当局便糊涂起来呢?因为一到当局便免不了得失或毁誉等等顾忌。譬如讨论一个工厂法案,某甲属于劳动阶级,主张便如此,某乙属于资本阶级或想利用资本阶级,主张便如此。虽各各昌言到我本我良知的主张,其实他的良知已经被得失之见缠蔽了。纵使不属那阶级亦不想利用那阶级,然而看见哪一种时髦的主张便跟着主张去,或者从前主张错了,而护短不欲改口,他的良知已经被毁誉之见缠蔽了。此外或因一时情感冲动,或因事实牵扯,令良知失其作用者原因甚多。总而言之,以自己为本位,便有一种“我的成见”横亘胸中,便是以为良知之贼,这类东西,阳明统名之曰“私欲”。致良知功夫,最要紧是把这些私欲划除净尽,假使一个人他虽然属于劳动阶级或资本阶级,但他并不以本身利害为本位,纯采第三者的态度,由当局而抽身出来像旁观者一样,而且并不要讨好于任何部分人,不要任何部分人恭维他,赤裸裸的真,信凭他的良知来判断这个工场法案,那么我们敢保他下的判断,一定是“忠恕达道不远”了,致良知的实在功夫,便是如此。

    阳明在江西时候,有一属官,常来旁听讲学。私下对人说:“可惜我为薄书讼狱所困,不得为学。”阳明听见了,告诉他道:“我何尝教尔离了薄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如问一词讼,不可因其应对无状,起个怒心;不可因他言语圆转,生个喜心;不可恶其嘱托,加意治之;不可因其请求,屈意从之;不可因自己事务烦冗,随意苟且断之;不可因旁人谮毁罗织,随人意思处之:这许多意思皆私,只尔自知,须精细省察克治,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杜人是非,这便是格物致知。薄书讼狱之间,无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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