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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arwinian Hypothesis·

    无论如何,距离我们越近的作者比他们的前辈具有更多的优势。达尔文先生厌恶纯粹的思辫,正如自然厌恶真空一样。他像所有律师一样渴求实证和先例,他提出的所有原理都能够通过观察和实验来检验。他让我们追随的道路,不是纯粹的空中楼阁,虚构的理想之网,而是通向事实的坚实和宽阔的桥梁。如果事实果真如此,它将带领我们安全地越过许多知识的鸿沟,跳过无用的终极因学说设下的迷人陷阱,对此,一位德高望重的权威曾如此警告过我们。“我的孩子,在葡萄园中挖掘吧”,这是一则寓言中老人最后的话,尽管孩子们没有发现珍宝,他们却因收获葡萄而发了财。

    但当读到他(指达尔文)的著作时,我们必须承认起先是出自钦佩,随后会变得心悦诚服,作者的思想是这样清晰,信念是如此直言不讳,怀疑的表达是如此诚实坦荡。

    科学的假说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出现,今天的人类再也没有其他事情或思想能与之相提并论了。不管科学为我们带来了怎样的后果,由于它对自身力量和范围的扩展,使得我们超越了自身,改变了人类的命运。我们可能在精神上有自己的选择,犹如博学的圣贤荷马所说,我们有:

    我已见识了许多人类之城

    及其风气、习俗、枢密院和政府[1]

    但是我们必须最终承认与自然的杰作相比:

    人类旅途多风尘

    一路相随,高高扬起

    又轻轻地落下[2]

    大自然在时间或空间上的界限是科学无法企及的。

    虽然总有科学未尽之处,但实际上科学的范围是无限的。因此,时不时科学理论会让我们感到震惊,乃至迷惑不解,这在约定俗成的道德世界是不存在的,因为科学领域就如同一个在不断扩大的圆圈,在不竭的创造力的驱使下,我们越发充满热情地去追求。天文学在望远镜的帮助下,视野超出了我们所知的星球;而生理学在显微镜的帮助下,将事物细分至极其微小。我们所处的时代相对于地球历史而言,无法展示我们所在地球历史的全程。随着科学把新的材料纳入到她更新的理论中来,关于自然的新概念和地球生物间的新关系必然会出现。如果出现了更为先进的知识,就像如今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位著名博物学家非常新奇的假说那样,我们不应感到吃惊。这些假说在今后可能会持续下去,也可能会销声匿迹,它们可能会为其他假说让路,更新的科学理论要在极高的技巧和耐心之上颠覆先前建立的科学理论。如果我们想成为培根的继承人和伽利略的追随者,理论的充分性只能通过科学的检验方可通行。我们只有通过适当的检验才能在与之俱来的争论中对这些假说进行严格评判,此外别无他法。

    我们所介绍的达尔文著作中的假设,仅是一个初步的大纲,用他自己的话可以这样说:“物种是通过自然选择而起源的,或通过在生存竞争中保存优势种类而产生的。”为了使论文容易理解,需要对它涉及的名词进行解释。首先,什么是物种?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尽管我们请教那些应该对之有深刻了解的人,但仍没有获得正确的答案。物种是源自单一一对亲本衍生而来的所有动物或植物,是生命体中有明显定义的最小类群,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实体,它不存在于自然界中,而是人类智慧所产生的抽象概念。这个简单词语的一些含义是专家赋予它们的,如果将这些词本身和理论上的细微之处放在一边,让我们通过实践来研究该名称实际所指的物种,亲自寻找一种含义,这对我们用处不大。实际情况和理论一样充满变数。让植物学家或动物学家调查并描述一个地区所具有的动植物种类,不同的研究者在物种的数量、界限和定义上将无法达成共识。在某些岛屿上,我们习惯将人看做是一个物种,但是两个星期之后蒸汽机把我们带到了另一个地区,这里的牧师和专家一旦达成统一意见,即使是没有确切的证据,也可以大声宣布,人具有不同的种。很显然黑人与我们的差别是如此之大,摩西十诫中根本就没有提到他们。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中,如果存在一个平静的昆虫学领域的话,在此领域,激情和偏见难以搅乱人们的心灵,然而当一个优秀的鞘翅目昆虫学家用十卷的篇幅来生动地描述甲虫时,他的同行将立即宣布其中的十分之九根本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种。

    事实是,可以辨识的生物物种的数目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从采集中能鉴别出和已经被描述的昆虫,至少就有10万种之多,保守估计,可以分辨出来的生物种类有50多万种。在绝大多数界定明确的物种周围还存在与之相近的变种,它们与另外的种之间是连续过渡的,因此可以想象区分什么是永久的和什么是暂时的,什么是一个真正物种和什么只是一个变种的工作,是何等的艰巨。

    但是否的确就不存在一种检验方法能将真正的物种与纯粹的变种区分开呢?是否确实没有物种的标准呢?德高望重的权威们断言,这个标准就是同一个物种的成员之间杂交总是可育的,不同物种的成员之间杂交则是不育的,或它们的杂种后代是不育的。可以肯定,这不仅是一个实验事实,还是纯种得以保存的一种途径。这样一个标准可以说是无价的,但不幸的是,在大多数有此需要的实例中不知如何才能应用它,而且它的普遍有效性没有得到公认。尊敬的牧师赫伯特先生(Hon. and Rev. Mr. Herbert)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权威,他不仅根据自己观察和实验的结果断言,许多杂种是完全能与它们亲种一样可育的,而且还进一步宣称长叶文殊兰(Crinum capense),这种特殊的植物当与另外的种杂交时,比与同种交配产生更多的后代。另一方面,众所周知,报春花(Primrose)和连香报春花(Cowslip)仅是同一个种的两个变种,著名的盖特纳(Gaertner)费尽心机对报春花和连香报春花进行杂交,但在几年的时间里仅成功了一两次。人们已经记录有这样的情况:如果物种A的雌性个体,与物种B的雄性个体杂交是可育的,但如果物种B的雌性个体和物种A的雄性个体进行杂交,却是不育的。类似的事实摧毁了上面所提出的标准的价值。

    如果研究者厌倦了在确定物种时的无尽困难,满足于用粗略标准来界定物种,将它们看做是自然起源的来研究它们:探索它们与所处环境间的关系,它们结构的相互协调和冲突,它们各个部分联系的方式以及先前的历史,他会发现自己深陷所谓的巨大迷宫之中,顶多只能看出一个极为模糊的轮廓。如果他一开始就拥有某种明确信念的话,那就是生物的每一个部分都密切适应生存中的某些特别用途。但难道他的佩利(Paley)[3]没有告诉过他那些看似无用的器官,比如脾脏,是如此美妙地经过调整包裹在其他器官之间?而且,在开始研究的时候,他会发现一半的营养结构特性不能用适应来解释了。他还发现,小牛和幼鲸的齿龈中的残齿毫无用处;有些从来都不进行啃咬的昆虫,却有颚的残余,而另外一些昆虫从来都不能飞行,却有翅的残余;天生眼盲的物种还具有眼的残余;缺乏行动能力的物种也有肢的残余。再说,没有什么动物或植物生来就是完美无缺的,它们都起始于相同的状态,然而历经的过程却各不相同。不仅人和马、猫和狗、龙虾和甲虫、滨螺和贻贝,即使是海绵和微小的动物都是从难以分辨的形体开始它们的生命之旅的,对于所有变化无穷的植物也是如此。不仅如此,所有的生物更是沿着发育的大道齐头并进,随后分化成各自的形状,就像人们在离开教堂时,都是先走下过道,但到达门口之后,一些人走进了牧师住宅,一些走向村庄,另外一些则到了邻近的教区。人在发育过程中经历了一段与最卑微的蠕虫平行发展的形态,然后经历一段与鱼同步的形态,随后又经历一段与鸟和爬行动物相同的形态,只是到了最后,在短暂经历了最高级的四足和四手动物的形态之后,才到达真正高贵的人类形态。现在,没有一位优秀的思想家会梦想用存在未知和无法发现的对目的的适应来解释这些明白无误的事实。我们要提醒那些对事实无知的人,若要相信权威,没有谁能够比我们杰出的解剖学家欧文教授更有资格断言,终极因学说(doctrine of final causes)运用于生理学和解剖学中是无能为力的。欧文教授就此曾说过[4],“我认为很明显,终极适应原理将不能解释问题的所有情形。”

    但是,如果终极因学说不能帮助我们理解生物结构的异常,适应性原理定会使我们明白,为何在世界的某些地区会发现某些生物,而在另外一些地区却没有。我们知道,棕榈在我国的气候条件下是不能生长的,在格陵兰,橡树也不会生长。北极熊不会生长在老虎出没的地方,反之亦然。对动植物自然习性研究的越多,越会发现基本上它们似乎都是局限于特定的区域内。但是,当我们考察那些动植物地理分布的事实,就会绝望地发现,要认识它们奇特和明显多变的关系是毫无可能的。有人可能会倾向于提出这样的假设,每一个地区必定自然地充满最适应生长于此的动物。假设如此,那么将如何解释南美潘帕斯草原被发现时,新世界的这个地方为何没有牛?并非这里不适合牛生存,现在有几百万头牛在此出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情况也是如此。事实上,这是一种十分奇怪的现象,北半球的动物和植物不仅仅像本地物种那样十分适应南半球的环境,而且有很多物种在此生活得更好,它们大量繁衍致使本地物种遭到排挤。因此,很显然,自然生长在一个地区的物种不一定最适应这里的气候和其他条件。一方面,虽然岛屿上的物种经常与其他已知的动物或植物截然不同[5],但它们还几乎总是与距离最近的大陆上的动物和植物具有科一级的相似性。另一方面,在巴拿马地峡的两侧几乎没有一种种类相同的鱼、贝壳或螃蟹。因而,无论从哪个角度,如果假定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都是我们能理解的自然界的全部,那么生物界为我们提出了难以解开的谜。

    但是,我们关于生命的知识并不仅局限于当今的世界。尽管对此略有争议,但是地质学家们都认为组成地球表面的巨厚沉积地层,是已经过去的难以想象的漫长时间的见证,它们虽然不完全,但却提供了仅有的可用证据。大部分经过悠长的历史形成的沉积岩石中分布着大量的生物残骸,它们就是那时生活过、后来又死掉的动植物的残骸化石,它们埋藏在那些当时还是软泥的岩石中。认为这些生物残骸是破碎的残片那就大错特错了。博物馆中展出的那些远古时代的化石贝壳,像它们形成时一样完美。甚至整个骨架是如此的完整,所有的肢翼均完好无缺。不仅如此,那些有所改变的肌肉,发育中的胚胎,甚至是原始生物的足印也被保留了下来。因此,在博物学家们发现于地下的生物物种中,一些动物类群比现今生存的种类更繁多。但不同寻常的是,大多数这些埋在地下的物种与现今的物种完全不同。这种不同有它自己的规则和秩序。很明显,我们顺时间回溯越远,与现今相似的物种越少,灭绝物种集群间隔得越远,它们之间的相似性也越小。换句话说,在地质历史中存在一系列有规则连续演替的生物。一般说来,集群越年轻,它们与现存物种就越相似。

    人们曾经一度认为,这种演替是一系列巨大灾难、毁坏和整体重新创造的结果。但是现在地质学已经将大灾难清除出去了,或至少是从对古生物学的思考中清除出去了。不可否认,在生命之链上的缺口不是绝对的,这只是由于我们知识的相对不完备造成的。后续物种不是以集群的形式,而是逐个取代那些老物种。如果过去所有的现象一下子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地质学家会发现他们所说的不同时代和地层之间的过渡就是不明显的,就如同太阳光谱中的颜色虽然不同,但却不能截然分开一样。

    以上简单地概括了关于物种的一些主要事实。这些事实最终再不能被分解?它们的复杂性和混乱状态只是更高级法则的体现?

    实际上,有很多人认为前者是正确的。他们相信摩西五书(Pentateuch)[6]的作者是被授权和被委任来教授我们科学和其他真理的,我们在那儿发现的关于造物的记叙是完全绝对正确的,任何与之相抵触的事物显然都是错误的。按照这种观点,所有记录详细的现象均是创造性法令的直接产物,理所当然地超出科学领域之外。

    不管上述观点最终是对还是错,就目前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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