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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中国人生哲学最新章节!

    任何人生哲学,都需要先回答一个先决问题,那就是莎士比亚所问的:“你可知道,人是什么?”这问题并不简单,其中的主要子句涉及知识论,我们暂且不谈,那么剩下的重点就是:“人是什么?”这问题看起来容易,实际上却十分复杂,因为论“人”的书早已汗牛充栋,甚至浩若烟海了,目前我不想讨论这些冗长的内容。而且,如果人类看来大而无当,便可能令人惊骇,我也不想诸位对一个真实的人感到惊吓。再说,在讨论中国智慧的时候,我更不想把诸位都吓跑了。所以,我想把这个问题简化一些,成为:“从心理学看,人是什么?”

    这个问题可以分得更细些:到底人性是什么?它是如何构成的?由什么构成的?它的价值当如何来评估?在我进一步讨论之前,我愿先指出,中国哲学在人性论有一个特点,这特点在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个例子,那就是,中国的人性论纯以哲学思考为根据,既未挟有任何宗教痕迹,也未沾有任何遁世思想。反之,在西洋和印度思想里,却有许多哲学家基于宗教观点,而执意认为人性有先天的原罪。

    在第一章里,我曾经提到古希腊从外邦传入的奥菲派宗教。根据它的看法,人类是由两种神力所凑合而成。一种是纯洁的善神,叫“狄俄尼索斯”;另一种是可怕的恶神,叫“提坦”。狄俄尼索斯原是葡萄树神,因为葡萄可以酿酒,所以又被尊为酒神,象征着人们在酣饮美酒之后,能够激发艺术美感,表现创造能力。在狄俄尼索斯的鼓舞之下,连渺小粗俗的人都会歌舞吟唱、陶然忘我,所以后来狄俄尼索斯又被尊为诗乐歌舞之神。他平时寄居在高山上,每到葡萄成熟、酝酿醇酒的时节,便会下山亲临民间,激发人们的美感,并且带领男女老少一起上山酣歌醉舞,庆祝佳节。

    酒神的王国就在那里,

    在狂舞与祈祷文中,

    在浩歌与欢笑声里,

    忧虑逐渐无影无踪,

    不论从前的或以后的;

    在众神的欢宴中,

    葡萄酒的血红微光,闪耀了天际,

    看哪!在众人的陶醉中,

    酒神酣然加冕,进入梦乡里,

    然后,一切痛苦消失,一切恨意消融!(注一)

    然而,这种盛会被善嫉的提坦看在眼里,却是妒火中烧,立刻乘其不备猝而击之,撕成碎片。这副惨状被“智慧之神”雅典娜(Athena)知道了,立刻去报告宙斯。宙斯是最高的“公道之神”,闻之大怒,立刻用雷电将提坦击成灰烬。但是深思之后,又觉善恶一起都毁了未免可惜,于是又派“雕塑之神”阿波罗将那些灰烬重新塑做人形。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的起源乃是以狄俄尼索斯做灵魂,以提坦做肉体,这两者的怪异揉合,促使善良的灵魂一直受罪恶的肉体幽禁,数千年以来,都在渴求解脱,从存在的轮回中得到超度。

    这种人性原罪的学说,在不少古希腊哲学中都可看出痕迹,像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的人生观就是由此而来,而欧里庇得斯(Euripides)更曾发出悲观的低调————

    谁能知道,生命不是死亡,

    而所谓的死亡,其实就是生命?

    在《斐多篇》(Phaedo)中,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更是强烈主张“归入寂灭”(实践死亡)才是人生的正途,甚至亚里士多德也有此意。当迈达斯国王(King Midas)问他人生意义时,亚里士多德居然通过森林之神西勒诺斯(Silenus)而黯然神伤地回答:“不要出生,才是最好的出路,死亡远比生命要好。”

    在希伯来传统和基督教中,原罪之说也是普遍存在的,让我们先引圣保罗的话:“这就如原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做了主,连那些不与亚当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注二)保罗在这里的口吻,从种族上看,像一个犹太人,从哲学上看,则像一个希腊人,那就是苏格拉底。

    此地有两种思想需要提出:第一,人性被贬抑为先天性恶,自从生命有肉体以来就是如此,除非死亡不能解脱,因此,物质世界与肉体一样,都成了罪恶的渊薮;第二,唯有肉体因罪而亡时,精神生命才能因上帝的赐予而展露出来,并且皈依于基督,但他的新生命只有在坚决地出世之后才能得到,因为精神生命是不在物质世界上的,所以这就使得圣保罗和所有的教徒深以为苦。“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的律,我真是苦啊!”(注三)以我看来,这种宗教思想正和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不谋而合,现实的人性都被判为有罪。当然,西方也有不少哲学家坚信人性本善。但是,因为有这种宗教传统,所以他们的思想还是深受这种原罪论所影响。

    在有关知识的理论中,几乎所有理性主义的大家都轻视心灵的感官作用,而这些正是与肉体息息相关的。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呢?如果我们读过理性主义的哲学著作,再配合柏拉图的《斐多篇》,就能知道原因了。因为从宗教观点看来,“身”是有罪的,而“心”与之声息相通,所以也连带着无从纯洁与完美(注四)。因此,他们对人性的看法并不像中国思想,纯从哲学的基础来考虑,而是掺有宗教的动机,因而当他们讨论人生归宿的时候,便不能不回向天国,皈依他世。虽然近代欧洲人不一定轻视此世,视为罪恶的渊薮,而要求出世弃世,但是,在他们的“心眼”看来,至善的根源和生命的归宿总是不在此世,而在他世。

    此外,在印度哲学中,我们也同样可以看到“原罪”这一难题,特别是小乘佛学,在《楞伽经》(Lankavatara Sutra)中便曾提到,阿赖耶识是既纯洁又杂染,同为善恶之源。此中原因本文难以详论(译注一),我只想引述《无上本续》(The Uttaratantra)的一段话,来说明这个难题(注五):

    绝对之源(阿赖耶识)为纯净,但却与杂染的藏识接触,另一方面,宇宙本体(如来藏)则是净识,毫无杂染。(注六)

    这是从本体论中来说明善恶同源,犹如贝梅(Jacob Boehme)所讲的“神魔同在”(God-Lucifer)。当其本体论落实在一切万有,就形成了下列复杂的情形:“绝对之源”全然不纯,因受世俗杂染,而有虚伪习气,而如来藏虽为清识之源,却无法洗净此等杂染,因此它便成为清浊同存,既有净识又有染识。(注七)

    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此中的难题,就像下述所说:“现在,这两种要素,一种是本性纯净的清识,另一种是后天杂染的浊识,很难相互融合,成为无染无漏的一体。确实如此,因为精神是由这两者所合成,只要任何一方显用,便无法与另一方真正会通。因而,?rī-mālāsimhanā da-sūtra中就说道:“噢,主呀!无染无漏的精神代表某一时刻,不容浊识所杂染,然而,有染有漏的精神又是另一时刻,我们的感情无法真正拥有它。噢,主呀!如果感情无法真正地影响精神,而后者又不能受到杂染,噢,主呀!那精神又当如何既有感情又不受影响?噢,主呀!感情的存在是事实,而精神受其影响也是事实。噢,主呀!如此一来,我们便很难体认精神纯净的意义,因为它毕竟会受杂染而浑浊的。”(注八)一般而言,印度人对哲学分析是相当彻底的,虽然他们对人性有原罪的看法,但却不像西方的思想家,他们已经察觉到其中的内在难题了。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提到这些原罪说,是为了要指出这些是哲学上的陷阱,需要睿智才能避免。我会告诉你为什么。首先,我们已身为现代人。身为现代人,我们足可看到人性之美与世界之美,所以应该立刻戒除中世纪的那种习性。

    那么,中世纪的习性到底是什么?让我们一起看文艺复兴时代西蒙(J.A.Simonds)的生动描绘:“在中世纪时候,人们是生活在修道士的头巾下的。他看不到世界之美,顶多是看到眼前的美景,但又马上转开身子,数起念珠来祷告。就像伯纳(S.Bernard)一样,他在勒曼湖畔徜徉旅行时,所看到的不是蔚蓝、青翠的湖光山色,也不是郁郁苍苍的葡萄果园,更不是白雪皑皑的远山皓阳,却只是一味骑着骡、低着头,兀自苦思,连前额都快碰到骡颈了。当时的人就像这位僧侣一样,小心翼翼地进香、苦修,只看到人世的种种罪恶、死亡,以及最后审判的恐怖,几乎不知道世间还充满了良辰美景,更不知道生命本身即是一种恩赐。那时,美丽成了陷阱,乐趣就是罪恶,现在犹如短剧,人生则是堕落的、迷惘的,唯一能肯定的只有死亡,而最后审判终不能免,只有地狱才是永远存在的,天堂却是遥不可及。上帝只接受纯净、无邪,作为信仰与服从的证明,因此自我压抑与禁欲乃成为生命唯一安全的法则:所有这些,就是中世纪教会所强调的苦行观念。”(注九)

    如此的生命景象,对人类的原罪真是刻画入微,此时人生犹如一张油画,充满了阴郁与错误,必须受苦受难才得以解脱。然而,我们真正需要的,真正能够赏心悦目的,特别是在哲学思想中,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一幅画面,其中生意的盎然、机趣的饱满、朝气的充沛、爱意的坚定、体魄的可爱、精神的雄奇、思想的庄严、行动的高贵与创造的奔放等,全都属于人类的荣耀,足以充分实现,完成无憾。

    另外,为了别的原因,也应该避免上述的原罪论。在此我想起尼采所提的精神三变,说明精神如何变成骆驼,然后变成狮子,最后变成小孩子(注十)。骆驼的精神是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常为某些事情屈膝谦恭,这某些事情可以代表真正的理想,高尚、伟大,但也可以代表虚妄的幻想,卑微可憎。

    前者可以说是基督的写照,他自身在精神上是纯正完美的,以其广大的同情来了解众生之苦,要为苦恼的此世与苦难的人类挑起重担,所以他在上帝面前是如此谦恭,以至于愿意牺牲生命,用他的宝血来护佑那些可怜、温顺而痛苦的人,甚至还包括迫害他的人在内,有这样完美、感人的仁爱,是何等神圣的骆驼精神!

    但是,还可能另外有一种骆驼,本性就极卑微,其谦恭只是为了表示自己是愚蠢的,借此来讨好、谄媚,然后又自感精神胜利。需知人性本是纯洁、无邪与充满潜能的,若因错误的哲学妄念,或者病态的宗教信仰,却可以变成一种自暴自弃的病态自卑,被想象中的诡秘罪恶压得喘不过气来。这样的骆驼只会加速沦入绝望的荒野,在那里苟延残喘,毫无意义地浪费生命!

    然而,在黑暗的荒野中,负荷重担的骆驼却又可以摇身一变而成为狮子,只不过其动机就是为了报复。它抛开了厌倦,把握住自由,就好像成为一切的主宰了。不论任何东西,上帝也好,人也好,一旦落到它的手里,都成了它的捕食对象(注十一)。它本来可以做一个自主的主人,却没有去做,全是因为有一股恶魔的力量在作祟,毁掉了一切成就。这就是尼采所说的“欧洲哲学”,对或不对,未来自有历史来证明。

    但历史又预言精神的第三态————最后由小孩子出来,胜过了狮子。小孩子到底有何可贵?一言以蔽之,就是无邪!不折不扣的无邪。只有透过了无邪————绵延神奇的生命力————小孩才能欢唱“生命之圣歌”。虽然这也会受到原罪说所威胁,但在无邪之中危险必会消失。

    一直到目前为止,中华民族,只要是真正的中国人,旷观整个世界和人性,都是纯真无邪,一如小孩。中国人对宇宙是入世的,不是出世的,因为我们把宇宙看成是一个价值领域。同样,人性是足以仰恃的,不是可以舍弃的。正如前面所说,人性绝不是有罪的,而是无邪的。宇宙全体,也正如前述,就是一个精神与物质的合体,两者浑然同体、浩然同流,共同迈向更完美的境界,而普遍生命弥漫宇宙,贯注万物,更是日新又新、精益求精,不断地提高价值,不断地充实价值。我们生命的目的,就是脚踏实地在此世实现至善理想,而不是虚妄蹈空,转求他世,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必须了解生命在此世中的宝贵精神。

    我所谓的纯正中国人,是指在生命思想上深受儒家、道家与墨子哲学所影响感召的人,至于从后汉到唐朝中叶的其他大思想家,其思想固然也是博大精深,表现绝顶的天才与不凡的智慧,但其思想种子毕竟受过印度佛学的影响,终难称为纯正的中国人。这些佛学的思想家,多以归入涅槃作为生命归宿,毕竟不能和真正的中国人一样,共同在此现实世界参赞化育,与大化生命浩然同流。

    所以就哲学立场来说,真正的中国人认为,生命之美就因根植于此世,所以能万物含生、劲气充沛,进而荣茂条畅、芳洁灿溢,蔚成雄浑壮阔的生命气象,令人满心赞叹,生意盎然。我们的理想世界就是将此现实世界提升、点化成为绝妙胜境,我们的理想德业就是在此现实世界脚踏实地奋发努力。除非我们能先确认这一个中心思想,否则对中国哲学的人性论将无从谈起。

    通常分析人性时,可以有两种看法,一种叫作“平列法”(cross-sectional analysis),另一种叫作“纵贯法”(longitudinal delineation)。前者是把各种心理状态安排在一个逻辑面上,观察其间个别的功能,不必使之互相涵摄。后者则确立一个主脑,然后据以贯穿许多心理作用,使它们先后相承、本末有序。

    如果我们打开许慎的语文名著《说文解字》,便知凡心之属皆从心,自息、情、性,以至于憬,凡二百六十三字,各字都代表一种心理作用或状态,只是从这个字义荟萃的平列表格上,诸位很难看出每两者心理历程之间的内在关系。这是很自然的,因为《说文》基本上是从语言上解字之书,并不是哲学著作,所以不能说出在日常语言中,何以“心”字所属竟有这么多层意义。

    但是,从哲学上看,我们分析心性,却非采纵贯法不可,今试以下图明之:

    上图所列的名词,在中国哲学上很难有统一的定论来解释,我们因时间所限,也不能就各家学说一一阐述。

    但是,大体而言,心乃是个“主脑”(心者,容也,任也。身之君也,道之辐也,理之始也,生命之本原也),其势用可以统御人类一切知能材性,这个心有体有用,它的“体”能容能藏,包容万虑,无物不贯。它的“用”能任能行,或主于身,为形之君,或主于道,为生之本或以贯理,神明变化,或以宅情,慈惠精诚。我想这段话很能概括心之全体大用,乍看似很晦涩,但引而申之,确可印证许多中国哲学家的思想。现在限于时间,恕我不能再进一步分析。

    “性”字(nature)特别是“人性”,在中国哲学上,大都作“生”字解(life),自周代一直到唐朝,很少例外。人类受命以生,或依天志,或本天命,或法自然,成就于人,形于一体,都可以叫作“性”————更确切地说,就是人性。后来,宋儒虽有“性即理”的主张,也和此义并无冲突,因为“生生而条理”原是一般中国哲学精神所在,戴震所谓“举生生即该条理,举条理即该生生”,即是此意。(注十二)

    人类以心的体用为主脑,所发泄的生命动能,可分两方面观察,一属理,一属情。依理着想,心的历程带动生命,遂起思虑测度,发为系统的知识。所谓“正心”(the rectification of mind)、“尽性”(the fulfilment of life)、“诚意”(the sustainment of intention)、“致知”(the achievement of knowledge)乃是属于理的一贯生活。

    就情着想,则心的作用斡旋生命,调节喜怒哀乐,引发创造冲动,此为高雅的精神人格。所谓“存心”(the perseverance of mind)、“养性”(the cultivation of nature)、“达情”(the satisfaction of emotion)、“遂欲”(the refinement of concupiscence),乃是属于情的一贯生活。

    如此,一旦理与情的生活交融互摄,趋于一致,便可内得于己身,外得于万有,据以完成恢宏伟大的人格,实现忠恕慈爱的美德。

    前面说,这些心理名词,合而言之,乃是一个完整的人格,现在不妨再进一步考虑它们的价值。假使把道德价值的范畴分别应用在上述心理历程,以我看来,中国哲学的人性论可以形成下列几种类型:(一)心、性、意、知、情、欲俱善论(所有皆善);(二)心善、性恶、意善、知善论(只有性恶);(三)心善、性善、情善、欲恶论(只有欲恶);(四)心善、性善、情恶、欲恶论(情、欲皆恶);(五)心善、性恶、情恶、欲恶论(只有心善)。

    这几层说法并不代表全部都已说尽,若依严密的逻辑可能性来划分,那就更多了(译注二)。现在,我们只谈中国哲学家所阐扬的学说,所以对另两种:(一)心、性、意、知、情、欲都是无善无恶论(都是中性);(二)心、性、意、知、情、欲俱恶论(所有皆恶),都撇开不谈。因为中国哲学家在分析人性时,一向不采“伦理中立”(ethical neutrality)的态度,这一点与西方的心理学家大不相同。西方的心理学家研究心理状况时,只谈有关心理的事实,而不加任何价值判断或道德上的考虑。中国哲学思想的这个特点,究竟是好是坏,此地一言难尽,不妨留待未来更进一步的分析。

    我在以上的分类,是采取“纵贯法”来考虑人性问题的,但这也只是一种逻辑上的方便。事实上,中国哲学家很少如此条分缕析地系统立论,所以在下列的讨论中,我们仍需分别评述各种心理状态的价值。

    (一)中国人对“心”的看法与西方大不相同。对我们来说,心代表了:(1)精神的作用;(2)理知的核心;(3)良知的本质;(4)感情的源头;(5)斡旋的官能。事实上,“心”是所有这些整合的一体,而“心善论”乃是所有中国哲学家的共同肯定。对于这一层,就我所知,从来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或产生任何争辩。

    有一个故事,相传有甲、乙、丙三人,到乡下一同郊游,赫然看见路旁有一颗“心”。乙、丙二人看着甲,问道:“是不是你的心?”甲迅速回答:“我的良心从来没有离开过,绝不是我的。”接着,甲反问乙、丙二人,乙无动于衷地说:“我的心是黑的,那心却是红的。不,那不是我的。”丙则振振有词地说:“我从来就没有心,那心怎会是我的?”我们要知道,中国哲学家向来都是先把一颗良心紧紧地握住,绝不放弃,所以总是信守“心善”的主张,一个人若要成为中国式的哲学家,就必须先紧紧地保住良心,千万不能让它堕落、丢掉,诸位同意这点吗?

    (二)的确,中国哲学家们都是先把良“心”保住,这是个事实(译注三),然而关于性的解释,却是见仁见智、看法不一。大致来讲,中国对于本性的看法有五种学说:(1)性善论(以材质本于天,根于心,随顺理义为说),如孔子、子思、孟子、许慎、李翱、王阳明、王夫之、戴震、焦循等人;(2)性恶论(以百体之欲违悖理义为说),如荀子、杜牧;(3)性无善无恶论(以生之自然超越理欲为说),如老子、庄子、告子、董仲舒、朱世卿(玮谋);(4)性有善有恶论(以理气之相待,杂染不净为说),如宓子贱、漆彫开、公孙尼子、世硕、扬雄(宋儒如程颐、朱熹又分理义之性与气质之性,也近此说);(5)性三品论(以智能材质之禀赋、品级不同为说),如王充、韩愈与皇甫湜。

    在这五种说法中,“性善论”是先将人之性追溯其本————也就是“心”,然后再向上追溯本原————也就是“天”,如此,以性承心,以心继天,天既以生物为心,生生为德,所以纯粹是善,而性顺承天心,所以也绝无恶理(译注四)。

    至于性恶论,其实并无确实的有效证据,即使就荀子而论,他在“性恶”方面所谓的“性者成于天之自然”“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充其量也只是顺应自然的无善无恶论,而荀子之所以谓性为恶,实由于他将“性”与“情”混为一谈。“情”从逻辑上来讲,本应比性低一层,只因他颠倒前后,牵性就情,所以就“情恶”中推出“性恶”。归根究底,荀子的主张原只是一种“情恶论”,而在此处犯了逻辑上混淆的错误(译注五)。

    有关性无善无恶说(中立论),或性法自然说,若依近代科学看来不无理由,但若落实到人生哲学则缺点极大,因为我们对于人生,必须从价值方面肯定其意义,而不能将价值漂白了变成中立(译注六)。进一步说,像“性有善有恶论”及“性三品说”,都不曾直透人性之本原,而只是就后天习气着想,强为分别罢了(译注七)!

    (三)“意”与“知”乃是“理”的大用,是理之昭明灵觉处。“意”可以存诚,知可以格物,均能取得高尚的价值,所以中国哲学家所恶者只是意之未畅其流,知之未极其致,而从未贬之为恶。像陆贾、程颐与朱熹所谓理义为性,实以天心贯人性,使人人诚意致知,循理格物,无有不善。所以据我看来,此乃中国哲学思想的根本精义。

    (四)关于情的善恶问题,中国哲学家也各有看法,大约可分成四种:(1)情善论;(2)情恶论;(3)情有善有恶论;(4)情无善无恶论。

    (1)(2)两种各以孟子、荀子为代表。虽然他们对于情的评价极端不同,但却有一点是相同的。荀子曾说:“情者,性之质也。”(注十三),孟子也以性与情互为表里(注十四),所以两人出发点相同,只是结论不同。孟子之所以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是因为性善胜情,情必从之,性既全善,则情亦无从不善。

    荀子则恰恰相反,他认为正因为人性本恶,所以情必是恶。关于此层,荀子的推论,先举情恶,以证性恶,是为逆推,但后来又以本性为恶,来证情恶,是为顺推,顺逆两证,同时兼用,显然犯了逻辑上“循环论证”的错误。这种逻辑上的错误在《荀子·性恶》篇中最能看出,所以我认为荀子的性恶情恶论都不是逻辑上的有效论证,先后都不能自圆其说。

    上述第三种则认为情原可以为善,只因表达不当,走入偏锋,所以不能无失,正如戴震所说:“情之失为偏,偏则乖戾随之矣。”(注十五)

    第四种则主张性与情都同法自然之变化,并无善恶可言,如董仲舒尝说:“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因为阴阳之行气,只是自然运转,不含善恶二性,所以性情之发泄,也只是自然变化,毫无善恶可言。(译注八)

    (五)对于欲恶论,特别是指色欲,在中国哲学上几乎是普遍一贯的反对。在《易·象下传》,便曾首先提出“窒欲”之说,然后《礼记》和之(《礼记·乐记》:“小人乐得其欲”,《礼记·曲礼》:“欲不可纵”)。最后几乎所有诸子百家都承此说,纷纷反对纵欲。中国长久以来的传统,都是以此浩荡的生命之流共同抵抗“纵欲”这大恶,因此美满的道德人格乃以防欲、节欲为要旨。独有十七世纪末清代戴震、焦循等人,上溯《论语》《中庸》《孟子》,以心善、性善为源头,而主张欲也善,进而极力主张“以己之欲,通乎人之欲”才是道德生活的极致。(译注九)

    以上我是将中国学说的人心论与人性论,尽量择要说明,这些学说看似相互冲突,有时甚至无法调和,但若仔细思量,便知都只是来自方法学上的缺点,仍然可以消融冲突,化解无憾。如果我们在评价心性的善恶前,能先将心理的全部历程作一种纵贯观察,便可得到很重要的结果,那就是由天地生物之仁心来推测人心之纯善,更从人心之纯善,我们可以进一步欣赏、赞叹人性之完美。

    如是而言,我们就可以明了:一方面诚意致知可以达理,另一方面达情节欲可以养生,纵有恶端,或偶遇挫折,也不难以生机转化,变恶为善。像《易经》一书,最可贵的教诲乃在促人振作精神,迁善改过,所谓:“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正是一语中的,因为天地之心,即是生生之原,我们一旦能将生命投入这大化流衍,便能与大道浩然同流、自强不息,进而乐观奋斗,止于至善,这就是中国人性论的最胜义!

    【原注】

    注一:Euripides, The Bacchae, 379-385, G. Murr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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