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剑桥中华民国史最新章节!

    文字是划分和分析过去的呆板而含糊的工具。无论怎样精心推敲,近代中国历史的特点,不可能用寥寥数语来描述。用得过滥的“革命”一词,有时还不如“复兴”有用。而“近代改革”,其含义无非就是“贯穿近时的变化”,让我们仍然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时间”。不过撰写这套书第10卷到第13卷的28位作者,每一位都是以不过于简单化的水准,提供中国从1800年到1949年这一个半世纪的事件和趋势的概况。就一些范围不那么广的概括作出范围更广的概括,无疑是历史学家的主要职责,但这四卷的大多数作者都会同意这样一种看法,即概括的范围广一些,很可能离事件具体的事实就远一些。根据这种观点,以包罗万象的各个过程(如进步或近代化)或以必然的各个阶段(如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为前提,一般地说是属于超历史的信仰领域。尽管我们无须让那些喜爱这类名词的人放弃它们,我们还是可以认定这类名词是超越理性的信仰问题。[1]

    然而,在不很全面的层次上,社会科学的概念能帮助我们阐明历史事件。历史学本身虽不是社会科学,但它的任务是陈述过去发生的事情,并综合我们今天对这些事情的认识,使我们的认识成为一个整体。为此目的,隐喻长期成为阐述历史的主要文学手段。城市陷落,战争结束,希望飞腾,起义的条件已经成熟,进步的前景越来越暗淡,等等,等等,我们主要使用来自感官的隐喻描述社会事件。同样,社会科学家也不得不用文字写出结构、水平、下降趋势、加速或平衡。然而,来自社会科学分析的中间层次的概念,却越来越多地被用来阐述事件是如何发生的,把一个事件同另一个事件联系起来。例如,第12卷第1章提出“海洋中国”————一个与“大陆中国”不同的生态、经济、政治和文化地区的————概念,可以用来描述外国影响进入中国社会的渠道。在这个框架中,本章首先论及大陆中国。而且,由于第10、11和12卷主要论述政治史、经济史和思想史,本章力图阐述迅速发展的社会史领域的新近成果。

    读者会立即注意到,通常把“中国”作为单一实体来对待的尝试,正在为详细研究所揭示的诸多情况所减弱。区别于外部世界的“中国文化的差异性”,虽仍在打动旅行者的心,但这一陈旧观念却正被中国国内所发现的各种亚文化群所打破。“中国文化”作为(中国独特的经济、政体、社会结构、思想以及价值观交互影响所创造的)可视为同一的构成模式,在近代国际接触的进程中,变得不是那么独特的和可以视为同一的了。随着我们知识的增长,概括变得更加困难,而不是更容易了。

    然而我们敢以高度的概括来开始,断言20世纪的中国革命在两方面有别于所有别国的革命————人口规模更大,面临的变革更广泛。中国的人口规模往往使革命放慢速度,而其广泛的变革也往往延长了革命。

    让我们首先研究连续不断的事件。中国在19世纪经历了一系列的叛乱(白莲教,1796——1804年;太平天国,1850——1864年;捻军,1853——1868年;回民,1855——1873年)和一系列的对外战争(英国,1839——1842年;英法,1856——1860年;法国,1883——1885年;日本,1894——1895年;1900年的义和团国际战争)。在20世纪接踵而来的是一系列革命:结束古代君主制度的1911年的共和革命[2],建立国民党独裁的1923——1928年的国民革命,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共产党革命和1966——1976年的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

    地图1 中国地形图

    这些里程碑表明,在满族的清王朝统治下的中国旧秩序结构极为牢固,自我维护极为巧妙,能够经受住一个世纪的民众叛乱和外国入侵。然而,正是它本身的力量否定了它。它对工业主义与民族主义近代运动的适应,对科学和民主的适应是如此缓慢,以致最终必然让位。

    规模宏大促成了这种缓慢。例如,在19世纪80年代架设电报线路之前,北京与省会福州和广州间的通信,依靠的是官方骚站,一趟至少需要两个星期。清帝国无法作出迅速反应。19世纪帝国主义的多次战争,主要取决于中国周围的外国海军力量。例如,四川的5000万人(现在为1亿人)甚至在1937——1945年也未受到日军的侵袭。中国的“四万万”人口(现在为10亿人)到不久以前,一直没有通过扫盲、报纸、电信,或乘轮船、火车、汽车旅行的方便而成为一个整体。在这块土地上,农民生活的变化只能是缓慢的。

    对近代中国变革的理解,是线性模式解释和循环模式解释两个历史学派之间争论的问题。线性观点,强调近代增长的影响不仅在人口和经济方面,而且特别在生产技术、政治民族主义和科学思想方面;所有这一切,都有助于一些人想象为“近代化”,而另一些人则愿意称之为全面革命。循环观点,看到一些方面的反复:中央政权的衰落,内战和外国入侵,普遍的混乱和贫困,中央政权的军事复兴,谋生之道的恢复与发展。我们倾向于认为这两个模式在不同结合中相互交叉。革新与复兴并非互不相容。近代中国采用外来的经验,但更多的还是采用自身过去的经验。

    从1800年到1949年,中国文化的差异性尽管已在减弱,仍顽强地继续存在。包括在汉字书写系统(日本、朝鲜和越南靠增加它们自己表示语音的系统而摆脱出来)之内的中国伟大传统的种种载体,像清朝保持它的统治权一样,顽固而巧妙地保持其独特的文化的同一性。事实上,中国的古老国家与古老文化的共生现象,是它们共同长久存在的一个秘密。

    假如我们看一看中国的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就会发现儒家学说的信条曾使北京的帝国统治和农村的家庭家长制合法化。王朝君主政体只是在儒家学说被进化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信条破坏之后才解体。[3]国家间适者生存的观念,意味着满族统治者和极其庄严的儒家学说都缺乏领导中国的能力。情况很像法国革命,不是依靠启蒙思想,而是必须往回走得更远,从抛弃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以及圣母玛利亚开始。正如一个政治学家所评论的,“总体革命,如法国在1789年开始的革命,或是在本世纪曾改造中国的革命,目的都在取代全部价值结构与改造全部分工。法国在1789年与1797年之间,人民使用暴力来改变土地占有、征税、职业选择、教育、声望象征、军事组织,实际上还改变社会制度的其他每一个特征”[4]。

    在中国,这种表述甚至还可以更进一步。中国革命的广泛性,在其对中国全部历史的重新评价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引导中国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军事装备的现代科学和技术来自外国,实际上来自帝国主义的西方。这一事实把中国一代革命者,置于比欧洲革命者(更不要说美国了)所曾面临的更大的窘境。美国政治领导人可以引用英国权威的言论,支持他们的革命行动。法国革命者能够在他们的欧洲传统中找到支持。对于20世纪初的中国政治领导人来说,相比之下,证明他们革命有理的思想权威却大多来自国外————而这个革命竟是在一切以自给自足闻名的国土上!这种条件下的革命不管是卢梭的,洛克的,穆勒的,马克思的,或者是克鲁泡特金的,就最完全的意义上说,都是颠覆旧中国的革命。在实现民族主义要求的同时,革命还对中国历史成就的价值提出异议。这些思想上的革命要求,很难为许多爱国人士所接受。事实上,要求科学和民主,甚至对孙逸仙那一代的许多人来说,也具有过激的含义。这样的转移离传统太远了。对怀恋中国过去富强的爱国人士来说,谈论复兴要好受一些。旧瓶装新酒,其他革命的后期也曾发生过。

    我们今天关于中国革命的历史思考,必然是多渠道的,要使用来自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文学等等的分析概念。我们发现在各有关学科中,许多中间层次的概念是很有用的,但是,在一种渠道上似乎有支撑作用的分析模式,可能在其他渠道上没有确切对应的分析模式。甚至在它们之间还可能出现某些不一致。鉴于每条分析线索都分阶段,我们先研究分期。

    变革与连续性:分期

    尽管连续性很多,中国自1800年至1949年还是经历了种种巨大的变化。政治制度,特别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决定性地改变了。古老儒家的社会结构削弱了,出现了新的社会阶级。经济的某些部分纳入了世界贸易;工业化在城市开始。知识研究扩大了范围;这种研究通过对外国观念的选择和适应,再次得到调整。农村生活尽管以大体相同的模式继续,却不时为自然灾害、骚动、叛乱和战争所打乱,终于导致革命。

    面对这个国家的规模和地理差异、地方社会组织的不同以及不同领域内发展的不平衡,要努力找到这整个变革动态的单一进程或关键,难免要失败。不过,把这一个半世纪分为几个较短的时期,以便揭示某些趋势或主题,并且揭示一些重要的连续性的中断,还是可能的。根据鸦片战争开始了一个决定性的西方冲击时期,而把中国近代史的开始定在1840年,这可能过分强调了与变革的国内原因相对立的国外的原因。我们宁愿以1800年作为18世纪繁荣、扩张、自信的中华帝国与19世纪分裂和混乱的中国之间的分界线。我们分辨出四个时期,分别由这套书中的一卷讨论:1800——1864年,1865——1911年,1912——1930年,1931——1949年。

    1800——1864年

    地图2 中国民国各省

    第一个时期,以19世纪中期的主要叛乱在60年代中期被平定为止,显示出许多可视为王朝没落的传统征兆:例如水运系统和河防系统开始毁坏失修,部分地由于无人管理,但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也由于过分扩张。18世纪在湖南中部围湖,修建了过多的堤垸,以便为不断增长的人口造出更多的农田,这就限制了航道,阻塞了排水通道,导致洪水长期淹没这个富庶的农业区。沿长江各地,官吏与乡绅的利益冲突,阻碍了堤坝的修复。其他地方的河防系统,也同样遭受利害冲突和旧设施损坏之苦。一场最大的灾害,是1853年的黄河改道,此后事实上从未恢复控制。[5]

    大城市官吏的腐败在18世纪末已达到顶点。乾隆朝是在普遍的骚动中结束的:暴乱、抗租、抗税、由信仰太平盛世异端邪说的教派和社会经济脱节所激发的叛乱。1813年一次其他小教派的暴动攻入皇宫[6],使朝臣和京城的官吏为之震惊。[7]到50年代末,叛乱严重地显示出要推翻清朝的预兆。边疆少数民族发动叛乱。[8]海盗在沿海出没;西方国家开始袭击沿海城市,并强索政治与经济的特权。

    面临这些问题,政府表现得软弱无能。政府军队镇压不了叛乱,税收不够支付镇压叛乱的费用。大运河漕运的困难,威胁着北京的粮食供应。19世纪的几位皇帝,与他们才气焕发而坚强的前辈相比,表现得怯懦和无能。官吏的贪污腐败和玩忽职守普遍存在。用新组建的地方军队镇压大规模的叛乱,表明权力分散正在发展,而通货紧缩促成了政府的财政困难以及更普遍的经济萎缩。

    然而,朝代循环走下坡路的趋势的惯例,包括不了这个历史时期的两个主要方面。首先,人口增长到了真正空前的水平。中国在1750年有2亿——2.5亿人,而在1850年为4.1亿——4.3亿人。[9]这种增长的经济、社会、政治及行政影响,性质上已不可能是简单的循环。其次,得力于工业技术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扩张的帝国主义的西方,提出了比中国先前游牧民族入侵者更带有根本性的挑战。仅仅这两个因素,就意味着变化会超越循环模式。19世纪中期,接连不断威胁旧秩序的叛乱失败了。重新组建起来的拥有优势火力的政府军队,在19世纪余下的岁月里,限制住了民众动乱的范围。然而促进变化的推动力并未因此被切断,而是在其他渠道重新出现。

    1865——1911年

    在第二个时期,发展和革新比衰败和没落变得更为突出。当然,衰败和没落并没有消失。例如19世纪70年代末,在华北平原洪水引起了饥荒;在20世纪的头10年间,洪水又出现在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在19世纪中期的几次叛乱结束之后,农村的骚动减少了,但是1890年以后再度增加;与此同时,反清的秘密会社也发展起来。

    然而,王朝衰败的这类现象,又伴有延续到20世纪的新的发展。使人震惊的帝国主义军事威胁,激起了中国人想通过西方式的工业化和建立现代军队以求自卫的努力。新型的官僚企业家和受过教育的军官出现了。在条约口岸出现的对外贸易与工业,产生了买办、商业资本家、专业人员和产业工人。与城市里这些新的社会阶级出现的同时,在19世纪80年代,爱国精神所激发的由条约口岸报纸传播的真正舆论,变成了一个政治因素。在19世纪90年代的改良运动中,学者名流中间创立了行动主义的政治组织。这时,各类上流人士与政治当权者发生冲突,并与之疏远。有些人转向外国的榜样和思想,既谋求增强国力之道,也为了追求政治的或个人的目的。结果是知识研究的范围和性质大为扩大,从而对儒家世界观及社会秩序的基本信条提出了质疑。[10]

    19世纪中期的主要叛乱,起源于边缘或贫困地区:客家人聚居的广西丘陵地带,洪水肆虐的淮北平原,西南苗族部落的故土以及西南与西北的回民区。然而,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主要的政治活动出现在富庶的经济中心地区:珠江三角洲,城市化了的长江下游,拥有富庶的农业区与新出现的工业中心的长江中游。主要活动家也包括业已分化的上流人士中的新的社会集团。

    清朝的最后10年间,中央政府的官僚首领与有地方根基的社会名流的竞争,在中国的政治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改良与改革风行一时,均为双方所接受。问题是国家新的更大的政治和经济潜力,应如往日一样继续集中在官僚君主政体中,还是应该让这种潜力扩散,以便政策能反映政府以外上流人士集团的主动精神。这个问题预示了国家对社会的关系的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保证辛亥革命不会只是又一次王朝更迭。

    1912——1930年

    许多人断言,辛亥革命几乎没有改变农村的社会关系;有些人甚至怀疑它到底是不是一场革命。的确许多社会连续性经过辛亥革命仍然存在。工业继续在中心城市————例如天津周围、南满以及长江中下游和华南沿海————增长。尽管中央权力解体,军阀之间征战不已,但有些省份,如浙江仍比较稳定,得以免于战祸。甚至有的地方,如广西虽时有战争,却常能不误农时。政治活动与政治组织仍然集中在城市。

    然而,随着新趋向的延续,程度上的不同逐渐变为性质上的不同。近代经济部门比农业经济部门发展得更快。新的社会阶级借助于青年和妇女的解放,继续改造旧的社会结构。同时,乡土文学与民间报纸,思想争论与动员群众的思想,越来越有影响。皇帝与旧政权结构的消失,改变了法统,而且深刻地改变了政治的性质。汉族的民族主义————对中国的明显的关切————代替了对皇帝的王朝的效忠。

    其次,由于没有王朝制度,军权变成了更重要的政治因素,甚至超过了太平天国叛乱结束之后所曾起过的政治作用,而且运用起来不受文官的控制。这样的自由,在清王朝下是不可能的。但是由于军权太分散,难于赢得对全国的控制,于是出现了这个时期的第三个主要变化,即不当权的城市上流人士努力动员下层阶级投身于政治。这种政治参与的扩展,是力图鼓励并控制这种动员的新的超党派组织所企求的。与之相伴随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新政治思想体系和孙逸仙的三民主义。

    革命的目标与激进主义的性质都有改变。辛亥革命主要是一场上流人士反对中央集权的官僚君主制度的叛乱。政治激进主义从支持反对清朝政治结构的民族主义和种族的主题开始。社会激进主义也起而反对儒家权力主义的家庭束缚。这一倾向终于发展到个人主义,要求进一步解放青年和妇女,热衷于新文化运动的科学和民主。接着,在“五四”运动期间,激进主义被用阶级的说法,重新解释为推动工人和农民反对军阀、资本家和地主的要求。革命的意思如今既是摆脱“帝国主义”束缚的民族解放,又是反对“封建主义”的阶级斗争————激进分子力图把这两个目标结合起来,而保守分子则力图使之分离。

    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通过把军事和政党组织与反帝的爱国精神结合起来,又和在城市知识分子领导下被动员起来的工农结合起来,革命扩大了范围。国共两党的联合与北伐,无疑是这一时期的最高潮。1927年中国共产党及其同盟者国民党左派和国民党右派的决裂,揭示了两者目标上的矛盾;这个矛盾曾因两者共有的民族主义和共同反对军阀而暂时掩盖起来。仅仅控制大约两个省份的南京政府当局对下述问题悬而未决,即由新的官僚体制的现代化国家完成变革,还是在更平等和不那么集权的基础上,继续动员更广泛的政治参与去完成变革。[11]

    1931——1949年

    20世纪30年代初,有三个事件深刻影响了中国历史的进程。第一,在1931年,世界经济萧条对中国的打击。英国和日本放弃金本位,迫使中国的银本位货币惊人贬值,而美国政府的收购使中国的白银大量外流。生丝及其他出口货物的国外市场价格暴跌,日货的倾销使中国摇摇欲坠的棉纺织业受到打击。农产品价格在商业化的中心地区,比普通商品价格下跌得更快,跌到1929——1931年水平的一半左右,既损害了农民,也损害了地主。[12]资本缺乏,利率上升,城市工人失业,政府税收遇到各种问题。1931年长江流域的严重洪水,1934年同样引起灾难的旱灾使国民党处境更加困难。尽管在1936年有些复苏的迹象,但经济的改善又为日本的进犯所阻止。在20世纪40年代,恶性通货膨胀破坏城市中层阶级的生活,而且使国民党政府的财政陷于大混乱。农业地区趋于经济自给自足。

    第二,日本人在1931年9月占领沈阳,侵占满洲,建立傀儡政府,控制河北,并于1937年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日本占领的是沿海最发达地区,而不是全中国;这种状况完全改变了国共两党政治斗争的条件。问题变成了哪个党能在这个国家的农业比较重要而现代化程度较差的地区,最充分地动员民众,建立军事力量。战争使这种竞争从官僚政治的现代化转向社会革命。

    第三,中国共产党1931年初在江西建立苏维埃政府,而经长征逃到陕西后,在毛泽东领导下于延安建立了新的政权。尽管存在政策摇摆不定和党内权力斗争的长期历史,中共建立了以农业地区为基地的革命运动。在抗日战争时期,农民在许多根据地参加了革命过程,重新组织农村社会秩序,改组政府,使政府进一步参与社会。这种革命最后于1949年从农村中脱颖而出。

    中国经济的增长和变革

    中国经济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情况如何,一直是个主要的讨论焦点。这类问题之所以复杂,因为当时的经济既反映了诸多原因造成的种种短期的不稳定性和并非与过去全然无关的进展很慢的内部变革;也反映了西方贸易和帝国主义的外部冲击。讨论19世纪的经济,有一种方法是回溯几百年去考虑商品化、城市化和货币化的过程,或是考虑农村的社会关系与土地的占有的变化;这些至少可追踪到16、17世纪的明代。[13]尽管有些历史学家甚至仍在争论,晚期帝国的经济及社会结构的轮廓是不是在宋代固定下来的,可是,其他学者则把注意力集中在19世纪西方国家的入侵上。

    20世纪以前的资料贫乏和较近期数字的不完备可靠,妨碍了分析工作。区域的多样性与缺乏国内的统一市场,意味着总数字有可能掩盖重要的区域差异,而局部的研究又难免失之于描述非典型状况。情况如此,历史学家无法取得一致的看法。然而,我们确实需要考虑这些问题的争论,如帝国晚期经济的性质,帝国主义的冲击,20世纪经济在何处并是怎样发展起来的,以及农村生活水平是否并以何种方式处于恶化之中,等等。对如此广泛的经济问题作出的答案,也已影响社会和政治史的解释。因此,这些经济问题构成了逻辑上的出发点。

    中华帝国末期的前资本主义商品化

    在清代,商品化渗入了农业经济。绝大多数从事耕作的民众,可以自由迁居和聚集在相互联结并通过市场结构与更大的贸易中心联结的小村庄里。农民很可能既生产基本粮食作物,也生产商品、手工业品来补充他们的收入和购买一些家庭必需品。地区间长途贩运基本商品,补充了地方商业。例如,到18世纪,江苏和浙江已不再生产足够的稻米来养活其大城市的人口,而由长江中游肥沃的农业区来供应。[14]在条约口岸开放很久以前,沿海及长江流域的区间大宗贸易就已存在。在上海和宁波地区,在清代,特别是从18世纪后半期起,集镇数量大为增加。原野上逐渐布满一些集镇,表明乡村经济与大城市中心逐渐成为一个整体。[15]

    当然,商品化及与之相关的城市化,没有均衡地在全国各地发生。人口密度与城市的发展,以在长江下游为最高。某些估计提出,这一地区尽管太平天国叛乱时期人口大量死亡,但仍然保持了它的领先地位;并且城市化最快与最慢的区域之间的差距,在19世纪扩大了。[16]长江下游持续不变的经济中心地位表明,这是个发展的核心区域;先是从国内其他地方运进粮食,后来又从国外输入粮食,并把该地的货物分散到其他区域的市场。

    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各种配合的组织,这些组织到19世纪已很复杂精细。专门化的商行与经纪人,经营不同方面的商品生产。同业公会及同乡会的会馆制定商业的常规,并为商人提供帮助。金融机构随之发展起来,满足不同范围的需要。最早的金融机构之一,是山西商人发展的网状组织,以便用票号汇票给地区间的交易提供资金。在19世纪,另外一种通过钱庄的信用延长制度也发展起来,以便为成长中的沿海贸易提供资金。这类重要的机构,在整个民国时期继续与规模更大的西方式的银行一道继续发挥作用。较小额的交易,则可通过当铺和押行通融。同时,大量的商业习惯法也被制定出来,用以规范商业业务。[17]

    在18世纪大部分时间内,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的总产量显著地增长。这种增长得力于人口的增长、可耕土地的利用、“最佳”农业技术从先进地区向落后地区扩散,和对劳动力一般没有人身限制。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进一步提出,在19世纪从国外引进现代工业之前,明末和清初的经济是否开始了有本土“资本主义”发展倾向的性质上的改革。他们的研究着重“生产关系”的改变。从以下方面举出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者分离的证据:采矿中有商业投资和使用雇佣劳动;在华北和长江下游,地主和富农使用雇工经营农业;在丝织业的生产组织过程中,有类似欧洲原始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迹象。[18]

    然而,这类迹象合乎“近代”以前经济增长的典型模式:人口与总产量均在增加,但人均产量没有持续增加。我们不能说粮食与手工纺织品生产的增长,或贸易及市场范围的扩大快于人口的增长。“资本主义”————或者不妨说,以人均及总产量增加为特点的“现代经济增长”————未在近代欧洲早期(或两世纪后明治天皇时的日本)出现,是由于仅仅在财产所有制的形式上有了改变。同样重要的是科学技术————包括金融、投资及管理方面的“技术”————的发展,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来说,也就是“生产力”的改变。正是在连续运用投资及再投资新方法的基础上,欧洲才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可以举出一个强有力的实例————既是欧洲的也是日本的————现代经济增长的关键性的起点是“农业革命”,也就是切断了人口规模和粮食生产间古老联系的技术和组织上的重大进展。

    18世纪中国土生土长科学技术的最重要的方面,是对宋代发明的完善。[19]在有显著发展的地方,这些发明显然都未能加以扩散或应用。限制中国“近代”以前科学技术的因素,似乎和它的相当大的成就一样地突出。要对这个重要问题作出解释,怕已超过我们现在的能力。但是,即使技术的改进增加了生产,例如谷物的大量增产,也很可能由于清代初期人口——土地的比例已经很高,很难使人均产量轻易地增加。这正像17世纪欧洲的低地国家[20]的情况一样,由于人口密度过高,采用在人口稀少的英国促成农业革命的新技术在那里并非有利可图。中国历史学者所发现的农业和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的例子,或者说就全国而言,在量上是重要的;或者说这些例子接近于沿着资本主义方向启动社会——经济大改组,似乎都是可疑的。中国19世纪的经济可以更恰当地描述为相当商业化的农业经济,这种经济在“近代”以前的技术范围内,是高度“发展的”。它经历的变革是很有限的,却照样能在原有的框架内调节社会和政治的结构。

    经济停滞

    由于中国经济自身未曾经历过制度的大改组或技术的突破,由此导致可与近代欧洲和日本相比的人均经济长期持续的增长,注意力便集中在阻碍这种变革的因素上。众多的解释一般可分为技术论和分配论两类。后者关切剩余产品在民众中的消费,并较重视各种政治、文化和历史的阻碍作用。[21]

    分配论者和技术论者均认识到人口增长的重要性,虽然他们对影响的估计各不相同。似乎很明显,伴随17世纪和18世纪产量增长的是单位面积农业生产率的显著上升,这是采用了良种和更好的耕作方法,以及增加耕地和收获面积的结果(后者是推广双季耕作的结果)。但是,采用传统方法增产的可能性终究很小,而且在某一时间点上(大致估计在18世纪末和20世纪初之间),农业单位面积的产量开始停滞,并落后于人口的增长。[22]这种停滞部分地是由于沉重的人口压力造成的,它可以破坏生态平衡(如在湖南修筑堤垸过多,造成洪水泛滥),[23]或导致土地占有的不经济的分散,降低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及产生流动的农村贫民的社会边缘阶层。丰富的廉价劳力,还降低了创造发明和花钱改进技术的积极性。

    技术论对于停滞的最复杂解释,被系统地阐述为“高水平平衡阀”[24]。这种论点断定,令人注目的高水平的农业、水运技术与人口的增长和未利用土地的消失结合在一起,减少了超出生活所需最低量的可用剩余产品总量。即使这种剩余从未完全消失,人均剩余的下降也减少了需求。生产与消费进入仅可维持生存的循环运动,再没有什么剩余留下供投资之用了。同时,由于主要依靠人力的现有技术的复杂性,也难于以机械动力来取得降低成本所需的巨大进展,并且也难以大量提高人均产量。因此,这种“平衡阀”引起“近代”以前的生产技术在高水平之上的停滞。

    批评这种理论的学者断言,事实上在19世纪和20世纪,中国经济内部颇有剩余。[25]他们不仅是指摆阔气的挥霍浪费,而且指商业投资、地方日常管理的开支以及类似的迹象,它们表明不是缺少金钱,而是未能用来发展经济。持这种见解的学者,超越技术问题去寻求阻碍发展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因素。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由日本人领头,已对农村阶级结构及土地占有的性质进行了大量研究;它们都是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实地调查的题目。[26]虽然这一工作可能提出了相互矛盾的证据————事实上,由于详尽说明一个普遍的“地主社会”模式,支持了分配论派的观点;由于通过文献证明持续缺少投资,也支持了技术论派的分析————但它至少就20世纪来说还是给中国以外的学者,提供了足资利用的以经验为根据的最佳数据资料。对剩余如何使用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成功的工业化在历史上不是与早期农业现代化联系在一起,就是与同时出现的榨取农业的做法有关;不管剩余的规模如何,或是否有剩余,中国在1949年以后所经历的经济增长,似乎主要来自向农业部门的榨取。

    佃农——地主的关系是复杂的,因此,用剥削来解释为什么剩余未用于投资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一简单的论断通常都要加以限定。在华中和华南(那里租佃率最高),佃农已获得各种各样的永佃权,从而具有很大程度的保障。租佃本身的确不是促进农村繁荣的好办法。在经济边缘地区农业过于无利可图,不足以吸引对土地的投资,那里的土地所有制更可能是平均分配的。而另一种情况,像在四川或长江下游那样的中心地区,佃农可能很富有,他们租到大片土地以后,或转租出去,或自己经营。[27]

    地租高低不等,但平均为产量的50%左右,虽然地租实收多少并无定额。江苏苏州周围的非乡居地主,在19世纪中期设立了专门收租的租栈,收租时得到官方的帮助。不过,一些租栈的管事显然谨慎从事,不违犯公平收租的原则。太平军叛乱以后,长江中下游各省人口锐减,地主一度相对地较弱,收租有困难。[28]

    一些20世纪的观察家提出租佃正在消失,但在长江下游直到20世纪20年代或更晚些时候,土地仍然是有利可图的投资。尽管地区间不尽相同(特别是北方,租佃率低得很多),全国大约有40%的农业土地出租。而且所有权分配不均,大约10%的人口划分为地主或富农,占有50%以上的土地。[29]若干地区的详细研究表明,在民国时期,地主的收租得到政府的帮助较多,而租佃契约给佃户的保障则较少。地租的负担常常很沉重,但很难说租佃具有任何一种经济影响。

    在清代和民国的大部分时间里,农业经济为相互勾结的地主上层人物(在清代常为有功名的乡绅)、商人和高利贷者所把持,这种论点更有说服力。[30]这一阶层通过地租、利息和价格机制,吸取了农民的全部剩余。同时,通过借贷和购买土地不公平地为农民的生计通融金钱,并通过购买商品作物,通过向家庭手工业销售原材料和购买其产品,把农户与市场联系起来。这种经济循环关系虽然灵活,很可能已经阻碍一个新的阶级,即富裕的农民,或其他既有资本又有积极性引进技术改革的人的发展。人口的压力和继承人之间均分土地的社会惯例,造成了占有土地的分散,又进一步阻碍了农业财富的集中。一般说来,农村的人要求稳定的安排,各个方面从中能够保护而不是扩大他们的利益。这样一些模式很难打破。在市场结构的城市一端,有种种类似的循环体制的模式。

    中国商人在有刺激因素存在时,是很有企业才能的。宁波的方氏、李氏及叶氏家族开创沿海贸易,而且在上海参与开办对外贸易。江南丝商能很快抓住大出口造成的机会。在19世纪末,有一个有进取精神的市场行为的突出例子,是杭州金融家胡光墉对外商控制蚕丝出口价格的不成功的挑战,他有两年收购杭嘉湖地区大量蚕丝,不让其进入出口市场,终致破产。中国商人很善于用利润再投资,如方氏家族能维持商业利润数代不衰。据日本社会学家根岸佶描述,上海商人秦祖泽为人正直、俭朴、忠于职守,比得上最虔诚的日本武士或有道德的新教徒。[31]

    然而,从事经纪业务仍然是清代商业活动的主要模式,并延续至民国时期。商人们颇喜划分市场和销售阶段,把他们的资产分散在若干个企业中,或一种以上的商业行业上,并在远离家乡的中心城市营业。不用于商业再投资的利润,或不用于维持高生活水平的利润,被投资于土地、家庭成员教育、宗族机构和乡里公益事业。这类支出,既表现了生产性的有利可图的经济利益多种经营,又体现了士绅的价值观。然而,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固有的风险和责任的扩散妨碍了财富的组合集中,并且阻止了广大资本家的企业家精神。[32]调动财富的公私金融机构,如欧洲的合股公司、股份公司及股票市场或长期公债,在中国均告阙如。

    在循环而长存的经济和社会组织的情况下,国家的作用怎样呢?不少经济的发展似乎是发生在国家控制之外。国家抽取相对少量的剩余。清代的田赋比日本明治时期为轻。[33]清末的厘金及其他商业税,并未根本改变这种状况。清政府力图控制重要的专卖事业,维持粮食北运供应京城,并由于其利益在于稳定粮价而监督粮食市场。然而,官仓制度在18世纪以后已在一定程度上破坏。[34]专卖事业也不起多大作用;不断增加的市场和萌发出来的商业组织,大多不受清政府的控制,或所受控制极松。在民国时期,不论是众多的军阀政府还是国民党,都向商人勒索金钱,商人经常抱怨税收的频繁和过重。但是,这些政府都不对经济进行全面控制。有一种估计提出,1931年全部政府支出,尚低于1880年日本明治政府支出的水平。[35]

    不论是在帝国晚期还是在民国时期,商人一同政府接触就要受到勒索。但是,他们并未受清政府的压迫,不然他们就不可能享有19世纪时所拥有的财富和地位。详细研究表明,清代官吏愿意大力鼓励商人在盐业等专卖事业中合作。[36]满足官方索款要求的商人,常能得到合同、存款或其他间接报酬的益处。

    官僚和商人的关系,可以在缓慢增长的稳定局面下达到相互有利。然而,总的来说,政府的政策并非有利于长期生产性投资。没有法律保护,是商人宁愿分散他们资产的一个原因。而且,高利率把资本转为短期消费导向的贷款,部分原因是朝臣和高级官吏放债得利,不坚持实施反对高利贷的法律。[37]然而,当政府试图对此作更积极的或促成的作用时,问题就产生了。官僚政治要实行控制的愿望,就可能和商人在自治和营利方面的利益发生冲突。双方行贿受贿会相互影响而破坏企业的基础。在19世纪末,清朝官吏创立图谋自强的公司,显示非经济的政治及社会行为可能阻碍工商业的发展。商人很快学会避免卷入其中。在1904年以后,同样的问题妨碍了新政府部门与工商业领袖的合作。在清末数十年间,政府缺乏财力提供发展现代工业所必需的资本。政府往往会扼制已参加合伙经营的商人和士绅,而且不能创立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财政及其他条件。[38]与之相类似的缺陷,也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南京政府实行的“官僚资本主义”中表现出来,甚至殃及一些无利害关系的改革工作。例如,改良蚕种和蚕丝生产方法的尝试受到阻碍,就是因为政府既没有贯彻政策的手段,也没有获得地方民众的信任。

    总之,技术因素与分配因素似乎相互加强,使经济变革保持在有节制的限度内,不能突破现有的平衡。变革正在发生,但是,由于缺少对农业成分的重大改变(中国式的“农业革命”),那么,持续的商业化、资本在长江下游的进一步集中,或与东南亚可观的贸易(即使在技术上非法)的增长会很快导致经济的彻底改组,这似乎就是不大可能的。事实上,主要的推动力来自海外。

    外部因素:对外贸易与帝国主义

    几乎所有历史学者都认为,西方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增长起了作用,但是,他们对这种作用的分量和时限,以及它的影响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认识并不一致。一类分析认为,外国人的活动在促进19世纪末和20世纪工业持续发展上起了关键作用。外国工业在条约口岸提供了大型设备,起了刺激中国企业的作用。贷款为交通、通讯、运输的现代化和建立重工业提供了资本。外国人是新技术知识的来源。总之,中国需要外来的冲击以克服它的经济的惰性,并集中必需的财力。[39]

    反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和另一些历史学者则争辩说,帝国主义从鸦片战争时候起,就阻碍了有利于经济增长和资本主义的内部力量:进口商品摧残了中国手工业,因而使农民陷于贫困,同时限制了国内市场。中国商人被引入与洋行的外围的和依赖的关系;不平等的竞争阻碍了中国工业发展。外国贷款和投资把赢利抽到国外,并导致对政府财政管理上的干涉。虽然中国除在条约口岸外,从未被西方外国人统治,但中国政府因畏惧外国的武力侵占,不敢振兴现代工业。最明显的是,外国控制了中国关税,无法用关税排除外国的竞争来保护本国工业。[40]这种观点的一个重要的变异看法,认为扩张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寻求市场与资源,迫使弱小的未工业化国家陷入依附关系,以保证输出它们的资源供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使用。这种做法使弱小国家的经济永远处于不发达状态,既加重了社会阶级之间的不平等,也加重了世界区域之间的不平衡,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使不发达国家的农民更加贫困。[41]

    所有这些理论,特别是后者,似乎低估了先前中国本国商业发展的水平。这些理论并没有说明,当对外贸易和整个中国经济相比还很不重要时,外部因素怎么能有这样大的决定性作用。而且,甚至在20世纪,国内市场仍然没有完全成为一体,许多农村经济仍然主要为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消费进行生产,虽然这个地域连接别处的市场。合乎常识的结论是,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交互作用,它们相对的重要性因时间、地点和环境而异。外国企业往往既阻碍又促进中国工业,如在烟草工业中,促进了某些方面,却又阻碍了其他方面。在清末和民国时期,主要依靠外资进行的铁路建设都有益于中国的经济,尽管这些铁路都是在帝国主义的各种条件下修建的。[42]在农业产品仍在本地消费的地区,对外贸易只有很小的影响。然而,要认识日益卷入世界贸易可能产生重要的反响,这并不需要以一般的经济依赖为前提。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第二个十年,出口贸易造成的对韩江流域商业的刺激,或者19世纪80年代末期至19世纪第一个十年中期,世界蔗糖的暂时短缺所引起的广东海丰县甘蔗生产的短暂兴旺,[43]表明世界贸易的影响并不限于大城市。随着工业化的继续进行和对外贸易的日益增长,世界经济状况对中国重要地区的经济影响越来越大,对于这种贸易和帝国主义冲击的矛盾心理,可以在研究得比较充分的棉织业和生丝业中看出。

    地图3 1949年的铁路

    19世纪中国本国纺纱业的衰落,被学者再三引用来说明帝国主义对中国开始发展的资本主义和对农民生活的不利影响。然而,一概断言纺织品进口及其后外国在中国的设厂破坏了农村手工业之说,并不能成立。详细的研究表明,虽然家庭纺纱大多消失,但是,起而代之的是使用洋纱的手工织布。而且,由进口供应纬纱之后,织机用的经纱仍由农民纺纱者生产。事实上,手工纺纱在不同地区是在不同时间衰落的,农民家庭能有相当长的时期进行调整。[44]手工织布能继续成功地同20世纪在中国设立的工厂进行竞争,因为即使价格已经下跌,农民家庭仍能利用他们的剩余劳动获利。而且手工织布推广到新区————例如清末推广到浙江省中部和民国时期推广到中国的西北及西部地区————表明国内需求的扩大和机制纱的渗透。总的说来,织布大概比纺纱更能获利,所以从长远来看,这种转变可以大大提高许多农民的生活水平,尽管它或许降低了更多农户的家庭收入。

    这种总的长期景象,掩盖了地方短期衰落和混乱的情况。纺织品的进口,最初损害了城市化的珠江三角洲高度发展的纺织手工业。在19世纪30年代,中国手工织布(南京大布)出口大减,进口洋纱的市场成长起来。织布工和纺纱工都受到损害,1831年洋纱进口骤增,激起了纺纱工带头的抵制。结果纺织工人从纺纱转向织布,但失业助长了对洋人的敌意,社会的分裂助长了太平天国的叛乱。[45]在广东沿海偏北的海丰县,手工纺纱一直继续存在到清末。手工纺纱于19世纪90年代至1910年之间绝迹以后,手工织布仍继续处于生产状态。但在1918年之后,现代织布厂在海丰代替了家庭织布。地方总的纺织品生产或许扩大了,但农民家庭生产者转变为工厂的工资劳动者,却产生了使人不安的社会——政治后果。[46]连在20世纪家庭织布最兴盛的地区,家庭织布也不是稳定的职业。在华北,织布业趋向集中于相互竞争的中心点,经历了20世纪最初10年到30年代的繁荣和缩减的阶段。直到30年代世界经济不景气之前,织布业的波动,更多的是由这种地方竞争和本国市场状况,而不是由直接的外国因素引起的。后来日本占领满洲,限制了织布业市场,并加速了华北织布业中心的衰落。[47]于是,纺织工业的扩大导致各种各样由增长、竞争和国际市场运动引起的经济波动。这样的变化可能瓦解农村自给自足的模式,使得手工生产成为农户更加难于预计的收入来源,而农户必须弥补其农业收入之不足。[48]

    清朝最后70年长江下游丝绸生产的历史,更清楚地说明了对外贸易不断扩大的冲击。[49]19世纪40年代末期,生丝出口从广州转移到上海,使那里的生丝出口在50年代太平天国叛乱期间迅速扩大。国内市场的阻塞,以及内务府织造局生产的降低,可能使更多的生丝用于出口。在60年代初期,太平天国叛乱破坏了长江下游丝产区,造成1863——1864年生丝出口大减,并导致这10年剩余年份的生丝出口恢复颇为缓慢。19世纪余下的年代,外国经济对江南经济的冲击,反映了太平天国叛乱的破坏和国外对生丝需求坚挺之间的这种关系。大约到1870年,桑树已重新栽植,蚕丝生产恢复。但旧的丝织中心,由于蚕丝生产大量地面向对外贸易而没有完全重建起来。对外贸易使蚕丝生产较其他农产品增长更为迅速,并说明了这一地区从太平天国叛乱中迅速恢复和清代最后几十年繁荣的主要原因。它调整了生丝业,开辟了新的丝产区,并有助于收购生丝的集镇比人口减少的大城市恢复得更快。虽然努力改进手工缫丝,以适应洋商的统一要求,但是,主要的技术改革来自大多在上海的蒸汽缫丝机。缫丝机在19世纪90年代末影响很大,此后超过了手工缫丝的生产。到1911年,缫丝机促成了农民专门从事蚕茧生产,也促成了一批新经纪人把蚕茧迅速从农户运往工厂。

    丝绸贸易有助于新的有活力的商——绅家族和商界团体的兴起。农民生产者受益多少尚不得而知。民国时期丝绸贸易的记录更不清楚,但是看来在19世纪末,这种对外贸易扩大了丝绸生产,促进了现代工业,并在上流社会内产生了重要的社会——政治结果。假如中国当时能够控制出口价格,这种贸易必会更加有利可图;假如中国政府曾一致努力改进生产方法,这种贸易从长远看就会更好地存在下去,不过它暂时还是江南繁荣的关键所在。

    1911年以后的连续性

    在民国时期,中国经济问题的实质基本上与晚清并无不同。首先,高度集约的传统农业部门,仅能在“正常”年景供养数量巨大的人口。因此,它通常无法提供农产品来供应大量城市劳动力的合理消费,或作为发展工业的原料,或作为出口商品而为迫切需要的资本和技术的进口筹措资金。无论是袁世凯还是继袁氏之后任总统的北京官员,也无论是孙逸仙还是蒋介石的南京和重庆的政权,当然还有日本侵略者(满洲在一定程度上除外),甚至连在江西或延安的毛泽东————无一能在20世纪前半叶显著地影响和改善中国农业的状况。

    其次,从20世纪第三个10年开始,时局难得“正常”。内战和日本入侵,然后又是内战,充满了随后30年的大部分年月。战争给中国造成的物质上,特别是生命上的损失难以描述。然而不管中国人生活得多么贫乏,他们仍然生存下来了,而在这可悲的动乱的最后几年以前,经济并没有解体。在偶尔相对和平的时期,它确实表现出惊人的恢复力。我们把这一点当作中国经济的“现代”发展处于低水平的确切标志,也当作传统技术和地方化了的组织拥有压倒一切的顽强性的确切标志;它不像更发达的经济那样,易于受到入侵者的摧残。

    第三,同样地,中国经济的现代部门事实上是最不那么重要的。虽然中国受到世界————缔约的列强及其他国家————的冲击,中国经济在20世纪前半期同世界经济的联系仍然极不完善。独特的条约口岸和内地经济部门的二元模式也许太粗糙,不足以描述上海、广州或汉口的经济作用的实际复杂性。然而,过多地注意白银外流、海关统计、贸易条件或外国贷款和投资,只能引起误解。中国只是没有有效的计划来推动农业方面必不可少的技术和组织(再分布)的变革;而没有这样的计划,就不可能有随之而来的真正的现代经济的增长。20世纪扩大的国际贸易,在一些地区促进了农业的商业化。在华北一些地方,这个过程又加强了乡村经济和社会的分化,在某些情况下,导致更贫穷的农民“半无产阶级化”[50]。但这一点既不是资本主义农业在现代中国出现的标志,也不足以作为外国经济罪恶的证据。

    第四点意见涉及有时受到忽视的复合增长。19世纪末创办的小规模的现代工业,变成了真正的、不断成长的现代工业部门。在20世纪前50年,这些现代工业企业的增长率,估计大约为每年7%或8%。[51]这个年增长率,近似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以来所达到的增长率。当然,这个发展赖以开始的基础初始时是极小的,生产能力的实际年增长量也同样小。但过了这几十年,由于增长综合在一起,中国的经济结构也开始变化,最初很慢,以后更加迅速。直到70年代,中国国内的生产总值近50%属于工业(工厂和手工业)、矿业、公用事业和交通运输业————确实不全是“现代”的,但显然是从农业分化出来的;农业所占的比重已从20世纪初的大约2/3下降到1971年的1/3。

    然而,国民党南京政府和以前的北京政府对这一有惊人活力的————尽管仍然在部门和地理上受到限制————现代经济发展,并没有出什么力。像在18世纪发生过的那样,近代之前的增长————总人口和总产量的增加,但没有持续的人均增长————可能不需要国家起很大作用;甚至很可能还因没有国家的作用而得到好处。但是,后来要努力达到现代经济的增长,较大的政治投入大概是需要的。国民党政府在政治上不够强大,或者在智力上不能充分适应,难于控制和发展中国私人经济的潜力,而同时又保证可以接受的最低限度的个人平等和区域平等。[52]

    结果,1949年以前关内18省和东北规模不大的现代工业部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这些骨干可以训练大量扩充的人员,以配备50年代投入生产的许多新工厂。这当然大半不是有意的,但是,即使1949年以前的外国势力有时曾抑制过中国工业的独立发展,它最有效的遗产,看来也是最初的技术转移使中国的早期工业化成为可能。

    所以民国并非仅仅是个经济处处停滞、政治体系四分五裂的维持时期。相反,现代城市经济成分的总增长,为1949年以后进一步向前推进铺平了道路。然而,大多数的农业地区没有同时取得城市一样的增长。失调、不稳定、地方灾害、战争和不时的通货膨胀,都拉下了生产水平,抑制了商业,阻碍了农业投资。这些困扰,虽然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损害最大,但是在整个晚清和民国时期已在不同地方、不同程度上存在。社会后果令人不安。

    社会结构与社会行为的变化

    我们首先假定中国社会——文化高度的同一性,作为判断现代趋向的基线。不同地区和不同社会等级层次的汉民族,都具有同一性和历史延续性的共有意识。他们拥有广泛的共同的价值观,直到近代,上流社会人士仍力图维持一个接近于自然状态的农村基础。在乡村,小传统并没有使价值观和城市上流社会的大传统明显分离。相反,这两个阶层具有共同的民俗和宇宙观,包括对祖先、学问、财产和合法权威的尊重。

    缠足显示了上流社会领导下的文化同一性。这种习俗开始于唐代。它得到宋代理学家的支持,并在明、清两代遍及农民。使妇女的足发育不良,蹒跚而行,先是作为上流社会男子变态性满足的恋物,接着成为城市富足的一种夸示,并普及于乡村,从而严重损害了半数农民的劳动能力。为模仿上流社会而以如此不经济的方式摧残女子,这表明农民高度从属于上流社会的规范。同样,把灶君、土地爷和城隍老爷结合在一起的乡村众多神祗的等级制,使人想起清廷的官僚统治,也表明农民普遍接受上流社会所操纵的权力结构。

    这种同质文化的某些特点变化得很慢————如敬重尊长、男女不平等、维护父系宗族和兄弟间平等继承。地方性的改变不会破坏这些普遍的习俗,即使关于它们的哲学的或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可能改变。[53]尽管儒家思想在20世纪受到猛烈的攻击,但是,它的行为方式和作为其基础的假定,仍然继续存在。

    水平社会结构与垂直社会结构

    晚清的水平社会等级结构,在理论上按中国经典分成四个职业等级,即士(士绅)、农、工、商。实际上,它更接近于灵活的两个等级的结构:少数受过教育的富有的上流阶层,即统治阶级(约占人口的5%),和主要在土地上或城市里从事体力劳动的广大多数。这种两个等级的划分,给上下流动留有余地,也为沟通上流身份和非上流身份的两可地位留有余地。非上流身份的人包括穷教师和其他未充分任职的低级功名的人、富有的农民或小店主。分界线很灵活,在断定上流地位的标准上颇有出入。军事干才或对地方组织————包括非法团体的领导能力,在有些地方,在确定上流地位时,可能比教育程度更为重要。

    底层是处于有相当地位的非上流类别之下的两个阶层。一个是生活条件一直很差,被排除在大多数体面活动之外的私家奴仆和贱民阶层。另一个则由流浪汉、乞丐、土匪、走私者和其他活动于有组织社会结构之外的人所组成。上述这些人主要(但不是全部)来自很穷的人家,但是和那些处于上流地位分界线上的人一样,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并非全然不可改变。因为,他们如果未曾割断家族或地缘联系,还有可能回到有相当地位的较低等级中去。对这一多变化的社会阶层的规模,并没有可靠的估量;但是我们相信,19世纪和20世纪逐渐形成的社会动乱和自然灾害,使这个阶层扩大起来。而且,这个阶层男多女少,在动乱和自然灾害期间,遗弃女婴的风气又加重了这一状况。

    这种财富差别悬殊的水平阶级结构,与以家族关系和地缘为基础的垂直组织原则相交错。特别在华中和华南,扩大的宗族世系是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宗族世系增强了名门望族的安全性和连续性,并为较穷的宗族成员提供照顾和机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有可能同样取决于他属于哪一宗族和他的经济、职业地位。在贫富之间,宗族纽带往往较阶级对抗为强。在宗族世系不发达的地方,比较简单的亲属关系的组织可以起到类似的作用。[54]

    效忠乡土几乎具有同样的影响。宗族纽带与乡村纽带常常互相增强,村民们在自我保护和维持村社资源方面有共同的利益。村际合作或冲突,很可能既遵循市场关系,也遵循亲属关系网。下层阶级的家庭,有可能被纳入与有钱有势家庭的庇护人与依附人之间的关系中去。除去这些亲属关系、村社和庇护结构的保护,便产生社会边缘的流浪者,不只是贫穷而已。

    地方性和亲属关系的相互作用,可用20世纪前半期香港新界邓姓家族的结婚习俗来说明。[55]在这个有凝聚力的家族中,富人和穷人婚姻仪式相同,但富有的成员择妻,是为了增强有助于维持上层社会地位的商务与政治上的接触。这样的联姻是在相当大的地域范围内寻求的。新娘有陪嫁,为经济上的独立提供某种条件;两家继续通好。相反,农民男子娶邻村女子,付给女方一笔财礼,婚后与妻方家庭很少来往。他们远离其他村社,这样就增强了他们作为佃户对富有的、占有村里大部分土地的本族人的依赖。这样的例子表明,虽然向上移动并非不可能,但是,大多数穷人不能指望改变他们的阶级地位。

    不平等的垂直关系证明对双方都有利,部分地是因为————如在中国其他等级制中一样————这种关系把相互依存和互利原则结合起来。例如,在19世纪,标准的做法似乎是地主在坏年景豁免地租,有时多次同意部分支付,正像政府豁免田赋一样。儒家的教导鼓励“道德经济”,即上层阶级的消费和营利应受到约束,而农民则应接受社会的不平等关系以及对地主和国家的义务,在这个价值体系内,农民会接受似乎体现“正义”的安排。因此,民众对非正义的理解变得重要起来。[56]

    社会不稳定的加剧

    1800年至1949年之间,在从内外两个方面打击中国的变化中,我们看出了某些一般的特点。其中最显著的是民众中的好斗精神、尤其是始于贫困边远地区的有组织的暴力行动增加了,政府对那里新去的移民鞭长莫及,无法加以管理和控制。广东中部和东部连续不断的村际械斗,华北平原地区的长期匪患都是例子。[57]再如在江西丘陵地带,居住山上的棚民与平坝里境遇较好而受家族统治的稻农相处不和。[58]在这些管理不到的边缘地区,非法会社蓬勃发展,发生叛乱,其中有些地方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成为共产党的根据地。

    为对付19世纪中期叛乱而实行的地方和省级的军事化提高了军队的水平,也产生了如何解散不使用的军队的难题。辛亥革命后,清政府军事统治结束,任凭地方保安部队激增。不久,甚至当它们还未破坏农业之时,军阀内战破坏了城市和商路。[59]

    另一个不稳定的特点,是人口的流动。清代初期和中期,允许移民迁入明末叛乱造成人口减少的四川等省和边境地区,包括非法进入满洲。这些出路(除满洲外)到18世纪末渐渐堵塞。福建和广东多数男人移居东南亚,到1850年为止,有些人移往南北美洲充当契约劳工。在太平天国叛乱之后,人口减少的长江下游,暂时是一个人口迁移的汇集区。然而,到20世纪,只剩下满洲这唯一的一块地区,仍具有大量吸引移民的未开垦的土地。这些移民到北部、西部和西南部的最后结果,是长江流域之外的人口增加了。

    在这些永久的迁徙之外,还有两种暂时的人口迁移:为了就业和逃避战祸、饥馑和贫困。城里的店主、商人和工人,即使在他们工作的地方已永久定居下来,仍往往按原籍组织为“会馆”,希望最终仍回到他们的故乡。大规模的人流每年出现。例如,浙江北部青镇[60]传统铸铁作坊的铁匠,或杭州的锡箔匠,每年大部分时间在作坊做工,但夏天却分别回到江苏无锡和宁波府各地,帮助家庭夏收。贫困的边缘地区,常有他们自己的迁徙模式。例如苏北的穷人到上海寻找季节性工作,充当劳工、挑夫和黄包车夫,但常常到头来因没有工作而沦为乞丐。在较富裕的城镇乞讨,成为公认的农闲时寻找生计的路子,正如家乡遭受自然灾害时,到处乞讨是一条生路一样。抢劫和走私,作为一种更大胆的、不法的谋生之道,有时被人季节性地采用,常从外地捞钱。若把商路沿途的挑夫、船夫、行商和小贩加上,晚清人口的职业性移动量是很可观的。[61]

    此外,自然灾害,叛乱与战争引起难民的浪潮。难民群在他们经过的城镇引起恐惧,那里的小家族集团或个人很容易受到抢劫。

    如此种种的民众流动是没法计算的,但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无疑是有增无减。对外贸易的增长、城市职业的增加和交通运输的改进,都促成新的暂时迁移。例如,1882年有7万中国旅客从宁波乘轮船到上海,有7.3万人购买船票从上海到宁波。20年以后,这些数字约增加一倍;而到1910年,有宁波旅客46.7万人到上海,47万人从上海回宁波。即使考虑到原乘帆船的旅客改乘轮船,这些上升的数字也能说明,有更多的人在流动。[62]

    这种种人口流动,首先,超出了政府的控制能力。其次,影响了全国各地。与世隔绝的村庄越来越少。到城市寻找工作,不一定通过逐步上升的城镇等级制的市场结构;农村剩余劳动力直接流向城市,形成新的联系渠道,而城市商人则与农村关系更为密切————为农村手工业供给原料,购买农产品,并像其他富裕的城市居民一样购买农业土地。第三,这些人口流动影响了社会结构。城市工资劳动者,不论男女,在他们的乡村家庭里有了新的重要地位,因为他们增加了家庭收入。与此同时,逃避农村贫困而外出,意味着始料所不及的流离失所、家庭破裂、卖妻鬻儿和受人摆布。我们无法描绘他们趋向贫困的简单过程。但是,在一些租佃率高的地区,租约每每对租佃人不利。例如,19世纪90年代在广东东部,农民在坏年景要承担更多的风险,也很少有减租的权利。到了20世纪20年代,一些农民仅按照一年的口头协议租地耕种,毫无保障可言。在长江下游,租局在辛亥革命后遍布各地,押租逐渐普遍,短期出租增加。政府政策前后不一,有可能增加关系紧张,如在浙江,1927年通过减租条例,然后又宣告无效。[63]同时,暴力活动增加和民众流动,两者都削弱了从前由庇护人——依附人关系和村社网络所提供的保护。

    不稳定不宜于数量比较。然而,我们注意到,19世纪中叶的社会动乱是在人口激增、通货紧缩、政府资助的主要水路运输和河防以及抗灾系统毁坏失修的时期出现的。在清代最后10年和民国初期,经济膨胀和改革又进一步诱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在民国的后半期,因经济困难和战争而导致的不稳定越来越频繁。人民的生活都更少保障。

    传统名流的融合和分裂

    在商业化导致商人与有功名的士绅之间的正式区别最终消失时,名流群体也开始变化。这两个群体的融合,以清末出卖功名为标志。富有的广州行商老板、江苏与直隶的盐商和山西的票号主人,在18世纪买得功名而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在19世纪,任何一个城市的许多商人,很可能都不是本地人,所以和本地士绅截然不同,但是,这两个群体在家乡却融为一体。做生意从来得不到一流学者或高官的声望,但它至少同样是一条生财之道。把商人吸收进统治阶级的证据不容置疑。

    子孙繁衍的大家庭成员,通常走不同的成功之路,兄弟各有所长,或做学问,或经商,或管理产业。如在管理活动中的合作一样,宗族纽带模糊了绅商之间的区别。这种结合的意思不只是指商人购买功名或官吏投资商业。到19世纪中叶,一些人开始显示出兼有商人和士绅的特点,把学术和商务结合起来,拥有较高的功名,而积极从事商务管理,并显示出愿意离开升迁无望的官宦生涯,以求取实业上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在像浙江和江苏丝产区那样的经济发达的地方,学者们不能抗拒被引诱进生产或贸易活动中去。[64]这种绅商的融合现象因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的结束而成定局,不可避免,科举考试的结束使教育对有钱交付学费的人更为开放。这一变化造就了界限更广、更开放的上流社会————它随时可以接受社会流动,但是又能很好地作为一个阶级来维护自己,因为它能利用不同的收入和地位的资力。

    名流的社会范围放宽,他们指导的社会组织也随之增加。最明显的是行会和同乡会馆。虽然这类组织的历史可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但是,它们在清末大大地发展起来,以适应在外乡生活的商人、工人和工匠的广大群体的需要。[65]做生意赚得的钱,常常用来资助其他的社会组织。新致富的家庭继续为慈善事业提供资财,直到20世纪。士绅们负责管理修堤、义葬和其他社区团体。由商人、士绅和寺庙管理的公益会社,在19世纪后半期显著增加。当出现叛乱之时,或在长期动荡不安的边缘地区,民团和自卫队超过了士绅管理民事组织的影响。士绅的这些多方面的组织能力,不仅帮助他们保持其在农村社会的地位,而且保持其在官场的地位。[66]

    当商人和士绅正结合成更广泛的单一上流阶层时,出现沿着不同方向分裂的迹象,终致产生新的阶级结构。在18世纪和19世纪初期,越来越多的学者——士绅已转入仕途以外的人生道路。在清朝最后几十年间,教育的普及加速了这一过程。有资格的人实在太多,无法尽数授以政府职位。有些富有的青年人变得懒散或耽于文学消遣。不太富裕的功名不高的人,可能在地方上与衙门小吏中的贪污分子勾结营生。但是,也有不谋仕途,严肃而值得尊敬的人。一个早期的例子,是18世纪在长江下游发展起来的学术界————这些人专心致志于严谨的学术,从事研究和书院教学,靠民间的赞助人或封疆大吏给予的薪俸为生。新建立的以高学术水平为目标的书院,使他们有了一个稳固的基地。职位由督抚任命。这样的职位,有抱负的学者极为珍视,刻意求之。藏书家扩大了藏书规模,推动了书籍印刷,从而促进了印刷业。这一学术阶层有其自身的生活方式,不以科举考试为目的,也不追求官职。[67]

    在19世纪,特别在后半期,士绅董事会也成为一种可供选择的主要谋生之道。和知县的活动一样,董事的活动常常是多方面的,但有些人专门担任管理水利之类的职责。管理宗族财产成为又一种相当好的施展行政才能的机会。富商或投资者常常雇用执事来管理私人商号。

    在官府范围内出现了专门化,如有些人受训练当属员,其他的人成为高级官员随从人员中的刑名或钱粮幕友。例如李鸿章的幕府中保持许多额外的专家。这类专门化常有地方基础。这样,来自浙江绍兴的学有所长的人,以当刑名师爷的本领和在京城获得书办职位而成功,尤其著名。[68]也有一些绍兴家族管理宁波商人拥有的钱庄而致富。

    更带根本性的职责的改变始于条约口岸,在那里洋务专家、买办、条约口岸创业者和西方式专门人才形成小规模的城市资产阶级;作为民国时期军事家的先驱,受过教育的军官出现了;教会学校和中国的新学堂开始培养儒家框架之外的城市知识分子。旧的各种名流阶层的分裂和再确定,民国时期仍在继续。其实晚清的各种名流从来不是同质的,他们如今不仅按地区,而且按职业而更加分裂了。新的差别渐次在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的名流之间出现,一如城市名流和乡绅之间的差别一样。武装力量常常是农村名流地位的更重要的支柱。的确,在某些军事化的农村地区,地方名流几乎限于控制民团的人物;[69]而在中心区域,财富多半仍与武装分离。已不再有可以用功名或财富的单纯标准限定的大体上一致的名流阶层。

    名流分化,伴有组织上的多样化。随着中国与现代国际社会更多的接触,中国的城市生活也经历了名流管理的不逊于国外的事业的发展————以蒸汽和(或)电力为动力的制造业、运输和通讯,流通资本、劳动力和意见的更开放的市场,社会管理事业(教育、公共卫生、警察、灾害控制、司法行政),乃至政治活动。中国城市名流吸收他们认为有用的西方办法,以革新和加强中国类似的、可能是历史悠久的事业。

    这些趋势是在20世纪第一个10年攻击儒家社会价值观的背景下出现的。这一攻击由城市知识分子领导,是对家庭专制全面挑战的一部分,而以解放妇女和青年发难。

    妇女已慢慢获得较高的地位,并能参加比正统道学家所允许的广阔得多的活动。16世纪以来,名流家庭里受过教育的妇女数量不断上升。19世纪和20世纪的浙江地方志记载了妇女的公益捐献;某些名人传记表明,她们在家庭事务和地方事务上都起强有力的作用。比较贫穷的人家的妇女比名流妇女起着更有决定性的经济作用,在家庭以外也更为活跃。19世纪初,妇女在海盗船上战斗,有时还指挥海盗船。她们在异端教派中占有领导地位,并参加暴乱。珠江三角洲经济独立的女织工建立了她们自己的组织,甚至终身不嫁。

    到19世纪末叶,对妇女的限制甚至在富裕家庭也慢慢松弛下来,但是,妇女在户内而不是在户外从事适当活动的社会习俗,仍然是阻止她们担任公职的不可逾越的障碍。冲破这一种障碍的动力来自国外。传教士提倡开办女校,反对缠足。外国的观念和事例提供了妇女社会地位的新形象,民族主义和自由的理想提供了理论基础。梁启超在1896年著文谴责这一窒息中国妇女的罪行,是最早的这类文章中的一篇。反缠足运动声势浩大,广为传播,尽管对其历史几乎没有研究。在19世纪最后10年和20世纪最初10年间,提倡妇女解放是激进主义的标志,反对缠足则是社会进步的基本组成部分。有些妇女能方便地在家庭以外活动,而另一些则面临艰难而痛苦地挣扎。[70]

    青年男子宣布不受家庭束缚而自主,比较容易,但也决不简单。学生们一旦出洋留学或就读于新式学堂,就成为新的政治图景的一部分。废除科举制度使教育费时较少。青年人率先要求政治和社会的改革。主张青年人不依赖长辈而自主,应很快承担责任,这是很激进的一步。学生们与知识分子在辛亥革命以前形成了革命政党的骨干,在民国时期将继续成为激进政党的领导人物。[71]

    农村组织与民众运动

    农民当中的结社群体包括合法的机构,诸如由有声望名流领导的宗族和村社;合法与否不明确的机构,如联庄会和民团(它可能经政府许可而建立,但可能有拒绝官方控制的潜在可能性);以至明显非法的(但有时是被容忍的)群体,如教派、秘密帮会或走私、盗匪和海盗帮伙。即使是非法的教派、秘密帮会和帮伙,也嵌入了地方的社会和商业结构之中。其中许多是具有连续性的组织,帮助其成员合法或非法地谋生,向他们提供保护、伙伴关系和(就教派而言)宗教生活。事实上,它们弥补了官方组织和上层名流组织的不足,但是原来并没有从社会阶级方面来看待它们。人们可以发现,教派和秘密帮会的首领中有各种各样的低层名流和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物,看来其成员具有渗透体面社会的同样的价值观。因此,这些组织不能看作具有其自身的独立价值观的农民小传统的体现。那些包括进正统的和官方认可的组织,与那些被排除在外的组织之间的差别更大。因此,只要非法组织是由那些感到遭受不公平的排斥,或感到不能适当地维持生计的人群组成,它们就有了对抗政府和上层社会的竞争能力。[72]因违法的犯罪行为而加重的这种紧张局面,周期性地在叛乱中,或在官府镇压直到此时以前仍然安定的团体中显露出来。

    在晚清,非法的或合法与否不明确的组织,它们的扩张是否可以与士绅管理的自主组织的增加相比呢?关于宗教的派别,现在可以断言它们是很多的;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相当多的起义表明,这是一个活动的浪潮;教派直到民国时期仍很活跃。[73]关于秘密帮会,有稍微好一些的证据。最初建立于清初的三合会,把活动伸展到华南和西南内地,并与19世纪初的鸦片买卖和其他走私活动有关。鸦片战争时,三合会在珠江三角洲的居民区进一步扩大。哥老会大概在19世纪50年代或60年代出现,成为长江流域最有势力的帮会。还有几个新的会党在19世纪后半期建立于浙江。[74]对地方上的研究也表明,到民国晚期自然灾害与社会动乱在淮北引起了大量的帮会、教派、帮伙、联庄会的建立。

    因此,人口增长和商业化看来可能促进了下层社会和上层社会内的组织活动。社会动乱起了产生新组织的催化剂作用。这样的激增很重要,因为虽然暴乱和对抗可能自发地出现,但是,社会动乱当先已存在的组织卷入时,就可能更为频繁而持久。无论帮会还是教派的卷入,固然会增加动乱的可能性,但也能起到使动乱保持在限度以内的作用,因为两者既为政府及其追随者补台,同时它们之间又存在紧张关系。在形势不稳定时,这些组织的常规以及它们经常的非法活动的内在逻辑,往往会把它们从边缘地位推到反叛官府,而不是与官府共处。然而,它们的成员与现存秩序有着太多的联系,或追求这种联系,并且与它共有过多的价值观,以致不能完全抛弃或长期脱离现存秩序。

    所以我们认为农村的动荡是多方面的,直到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它们的目的很少在于政府和社会的革命性重建。提出来阐明民众运动的理论,已经强调了许多不同的方面。[75]从50年代到70年代末,支配中国史学界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编纂学,强调农民反叛者的阶级觉悟,指出贫穷、经济不公平与社会压迫是反叛的原因。直截了当的经济解释可以说明一连串抗租、抗税的反叛,诸如与19世纪40年代道光朝紧缩通货相关的造反,清末通货膨胀和征收新税触发的城乡风潮,或30年代经济萧条时的抗税活动。然而,集中注意力于阶级觉悟和压迫,忽视了相反的史料和农村动荡的复杂性。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中国历史学者提出了更广泛的解释。[76]

    另一条解释路线,着眼于纯朴农民(但常常是有组织的)对地主、官吏和城市资本家的社会反抗。农民反对特定的不公正行为,目的在于要求改正特定的错误,而不是要推翻旧的社会秩序以利于建立新秩序。这种最初被精心发挥为南欧“社会盗匪活动”的观点,通过研究粮食风潮和早期英国工人运动而拓宽,并被修改,以便于分析自给农村经济为帝国主义的资本主义所破坏时农民的反应。虽然别国的详细论述不一定能照搬到中国的环境中来,但是,关于非革命的、由道德观念鼓动起来的抵抗,其一般概念则适用于一系列中国农村的骚乱。[77]

    社会盗匪活动的概念,可见于同情被蹂躏者的绿林好汉的中国传统,和民众对真正土匪造反者如20世纪前10年对白狼的感性认识。[78]《香港电讯报》报道的1907年广东东部一次叛乱的一个首领的自白,颇能说明当农民认定官吏或富人不会帮助他们时,地方上的骚动和叛乱可能如何开始。“这次叛乱的原因,是由于当地米贵和缺米长达一年之久。官府自一开始就知道这点,但不愿采取任何措施降低米价。他们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和职责要求他们怎么办。他们就是不顾老百姓,让老百姓挨饿。”[79]

    农民对容易做到的“公正”的要求的一种可供选择的形式,是群聚的市民和村民强迫以“公平”的低价售米,包括为寺庙主办节日而储存的粮食。一次这样的事件是失业的采茶工————他们都参加了“道教神人”领导的组织————结伙拥入江西的一个集镇。当事先得到警告的集镇头面人物宣告停止集市时,采茶工强迫一个囤积粮食出名的富商向他们“出售”镇上义仓里储存的粮食。他们然后结伙去一所庙宇大吃大喝;他们享用过度,竟留在那里数天之久,直到后来民团开来把他们驱散。[80]

    在教派叛乱中,宗教的重要性有助于使到处都有的随意传播的民间宗教和其经文和教义一致起来。这些教派源出于大乘教,到清代末期,把佛教、道教和儒家的一些方面结合为供奉无生老母和弥勒佛的太平盛世的信仰。[81]这一教派的信仰以不同的面目出现,并与任何特定的组织无关;它在三次较大的起义(白莲教、太平天国和义和团)以及众多的小起义中起了作用。这种宗教的作用是双重的。它的各个派别在人生的苦难中给人以希望,并长期成为名流和政府支配的信仰和礼仪体系的替代物————通常是和平的。[82]但是,这种宗教相信新的公正时代的到来,强调自我解救并吸收民间武术,在适当的情况下有可能促进叛乱从当地爆发开来————如1813年八卦教很快从其他社会和市场结构动员徒众,或如太平军和义和团迅速从原来基地向外蔓延。[83]

    对淮河以北苏、豫、皖三省水患频仍的贫困地区加以研究,发现叛乱出自家族及社区网络制定的掠夺性或保护性的策略,目的在于使它们的成员能在那毫无指望的居住地区继续生存下去。掠夺性的策略利用抢劫、求乞、走私和械斗;保护性的策略则建立民团和联庄会,构筑设防的村寨。这两种策略互相作用,并都要建立武装力量;地方的平衡一旦遭到破坏,两者都能扩大成为叛乱。[84]这种观点强调农村动荡的连续性及其非革命的特性适用于某些地区常有的动荡状况,如广东的宗族械斗。

    正如19世纪太平天国叛乱和义和团叛乱所表明的那样,非法的社会组织的各个方面和社会动荡的不同原因,有时可能合在一起成为超越其根源的运动。这样的主要事件,十分清楚地提出了革命潜力的问题,以及传统的太平盛世观念和经济反抗的局限性。

    有些人认为流产的革命太平天国叛乱的原因包括穷困和社会分裂、外国经济的有害冲击、对侵略的爱国愤慨、蔑视军事上虚弱的政府————这些原因听起来很像提出来说明20世纪革命的那些原因。由基督教变通而来的太平盛世的使命与乌托邦式的憧憬,鼓舞一支热诚的队伍快速地进军,并对儒家的伦理和信仰规范提出了强烈的挑战。社会平等主义和重新分配土地的纲领,是就农民的不满提出的,这一反应显示了对地主的敌视,若是在20世纪,它会把农民吸引到共产主义的纲领上来。太平天国领袖们所拟定的理想主义的社会政治结构,本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当时的政府制度。既然太平神示的先验的普济主义所提出的一些主张似乎有点夸张,同时它不只是一场农民革命,它实在是20世纪中叶以前对农村困苦做出的规模最为巨大的尝试。[85]

    然而,由于领导及组织上的内部弱点和名流领导的反对派的强大力量,太平军失败了。他们由于中国社会顽固的地方主义而告失败。他们一旦放弃原先在广西的根据地,在长江流域建立政府就不能深入到社区中去。太平军没有充分发动农民,没有赢得名流的支持,秘密帮会也保持自身的独立。最后,太平军来到长江下游,已不是革命者,而成了入侵者,同样杀害穷人和富人。[86]这次叛乱未能变更社会秩序,其主要历史遗产是有助于发动50年后推翻清朝的其他社会政治力量。

    义和团绝非革命团体,但是,它短暂的叛乱把农村动荡的许多方面结合在一起,并且引发了与义和团起源毫不相干的诸多事件。[87]义和团同白莲教有直接组织联系的史料很分散,也不足为凭。然而,义和团确实实行教派礼仪,并吸收了某些教派的信仰,与山东西部的天主教社区抗衡。义和团的地方团体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发展。在山东省相对繁荣的西南部,地主势力强,租佃率高,义和团开始是名流领导的防御土匪抢劫的地方自卫团体。在比较贫困的西北部,土地产量不高,不足以吸引地主投资,租佃率也相对较低。在这里,由普通村民领导的义和神拳实行平等主义的仪式,通过这样的仪式,任何神灵附体的人都可被奉为神。山东巡抚支持拳民组织起来保卫村寨,却没有认识到西北部的义和拳根本不同。就是这些不受势弱的名流约束的神拳成员,无所顾忌地扩张到直隶东部,有转而反对官吏的危险,但是他们最为敌视的是基督教徒和外国人。

    一旦运动开始扩大到失去控制,它就灾难性地变得与朝政有了牵连。朝廷的保守派试图利用义和团来加强他们的地位,同时摆脱外国人对国家的干扰,如此高层的支持,使运动得以更加迅速地发展,这种运动政府通常都会设法加以镇压。它立即激起了外国干预。运动的不同阶段因而涉及各种社会力量不同的配合。最后出现的政治后果,包括南方名流疏远政府和对庚子赔款附加税的愤恨,和这一事件开始时可预见的任何结果相去甚远。

    这两次叛乱均显示出极端分子的潜在势力,不过都未能改变当时的社会结构就终止了。它们失败了,不仅因为反对的力量更强大,而且因为叛乱的领袖们(徒众就更谈不上)没有新秩序的明确规划。农村强烈不满所孕育的政治可能性,尚待在不同类型的领导下变为现实。

    工人运动及其农村纽带

    在20世纪,工业化开始产生明显的城市无产阶级。不过城市工人既不是新现象,离开其农民出身也不甚远。工匠和劳工久已是城市景象的一部分。他们常常是特定农村地区的移居者,暂时住在城市。他们的帮伙组织、秘密帮会、同乡会、行会,同农村社会组织不是截然分开的。实际上,在高度商业化的珠江三角洲,19世纪的行会可以横跨城镇作坊和乡村家庭生产者的统一体,并与地方宗族和教派组织互相影响。[88]

    使用蒸汽动力工厂的引进,开始改变了这种状况。因为它把数量更多的工人集结在主要由客观市场力量支配其活动的、性质不同的城市环境中,然而,并没有同过去截然中断关系。一方面,介乎老式手工作坊和大工厂之间,有许多由动力驱动机器的小工场。另一方面,工厂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长,加速了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民国时期,城市不断从乡村吸收农民,他们随身带来了旧的行为方式。[89]

    这些工人常常来自某些特定的地区,和家庭并没有断绝联系。例如,上海的纺织女工主要来自江苏南部。特别是无锡和常州,或来自江苏北部。雇佣反映出私人关系,车间常由同村的姑娘组成。同样,天津铁工厂的徒工是从河北某些有锻铁传统的县招来的,并很可能因原来在乡间的亲戚关系、同乡关系或其他个人关系而同工厂主有联系。[90]

    这类别国早期工业化共有的典型模式,从一种观点看,意味着无产阶级是高度流动的农村平民在城市的投影。工人不一定长期留在城市,姑娘们回家乡结婚。老工人常常把家留在乡下,而且有史料证明,30年代经济萧条时期,长江下游城市的失业工人回到了乡下。工资也补充了农民家庭的收入。童工的部分所得可能直接送交父母。境遇较好的家庭可用城市工人所得的工资购置土地;较贫困的家庭则用来维持生活。[91]城市工人的社会观点,很可能取决于在农村的家是否要他(她)以工资弥补家庭农业收入之不足,或他(她)是否来自(通常)没有亲戚网扶持的边际农村阶层。

    在城市里,新来劳工的农村出身大概会妨碍劳工的团结。处境较好的、有技术的江南挡车工,和苏北来的更穷、更粗鲁的女工————她们做最脏的活,提升的机会最少————之间的敌对状态,掩盖了她们对工厂主的怨恨。甚至如1929年北平电车工人罢工的重大事件与传统风潮的相似之处,和欧洲资本主义工业化晚期阶段出现的以阶级为基础的经济斗争相比,也要多一些。[92]

    此外,许多城市工人的讨价还价的地位是非常可怜的。早期的现代工业实际上是由剩余的农业劳动资助的。离家出外做工的工人只能得到很低的工资;年轻的男女童工在有些工业部门中是劳动力的主要部分,甚至比成年工人更不能控制他们的境遇。长期形成的招工和训练的方法,在这些过渡性的境况中可能变得被歪曲了。例如包身工招工制度反映了以地方为基础的与劳动有关的迁移模式;但是上海帮会的控制,使纱厂女工面临被诱拐和被强奸的厄运,并且降低她们的生活条件,因为工头为她们的工棚付钱,控制着工棚。同样,天津铁工厂的徒工制度为厂主提供不熟练但非常便宜、无需付工资的徒工,以供厂主轮换工人;徒工三年学徒期满常被解雇,需另找工作。[93]

    尽管客观情况如此不利,在20世纪20年代,工人们还是开始在拥有大量工厂工人的城市里组织起来。在像广州这样的地方,老式行会已有高度发展,它们为动员工人提供了组织基础,但是新建的组织却仿效西方工会的模式。起开辟作用的是较有技能、有魄力的壮年男工,如机械工人和海员,而组织的推动力则主要来自新知识分子。

    在广州地区,工会在五四运动以后迅速代替了行会和同业公会。在1920——1922年,适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繁荣期,形成了第一个组织工会的浪潮,它反映了在需要劳工的经济扩张时期,工人对自身力量增长的正确认识。这些年的罢工提出了提高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的自发要求。1923年初,京汉铁路工人受到血腥镇压,其后工潮中断两年,这与经济衰退期和全国性的劳工运动政治上的退却同时发生。先前罢工所得再度为通货膨胀所销蚀,这是造成1925——1927年第二次罢工浪潮的部分原因。但是,在这些年里工人运动与政治问题和民族主义问题的关系更为密切————如省港大罢工和抵制洋货便是例证。国民党和共产党的联合助长了激进主义,广州新的国民党政府又鼓动建立群众组织。到1927年,香港有200个工会,广州有300个工会,在整个珠江三角洲估计有70万至75万工会会员。

    然而,劳工运动并没有成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知识分子鼓动者,特别是共产党员,同工会的一般会员关系有限,后者仍主要关心改善自身的经济状况。工人们把反对帝国主义和军阀的政治斗争看作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而左翼知识分子则以推动工人的经济斗争作为走向革命的一个步骤。随着工会参与政治,它们变得更加依赖于政府的容忍程度。工会在广州的政治作用,以参与共产党1927年末不成功的暴动而告终。保守一些的政府仍允许残存的工会提出有限的经济要求,但工会已不再参加较大规模的运动。[94]

    劳工运动的细节和时间的选择因地而异,但是,在另外两个活动中心上海和湖南,也可以看到类似的发展。[95]城市工人仍然太少,太弱,多为自身的困难所困扰,以致不能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在20世纪20年代,即使包括现代工厂工人以外的作坊和做服务工作的人,无产阶级可能也不过几百万人。他们集中在拥有相当数量现代工业或矿业的几个地方:上海、广州、湖南、湖北、山东东部、天津周围的河北东北部以及南满等处。当经济状况有利于工业发展时,城市工人的这些集中点就发展,如从20世纪第二个10年末开始到20年代的大部分时期,情况就是这样。直到1927年止,华中和华南的政治状况允许工会组织存在,在某些地方还支持工会组织。然而,一旦被引向政治,在工会发展的最初阶段,工人就被推向与更强大的敌人对抗。他们几乎没有时间来发展和组织自己。某些国民党官员和资本家认识到工人的生活状况需要改进,但是30年代和40年代的世界经济萧条和战争,对城市工人阶级无论什么样的扩展都造成十分不利的条件,更不必说有助于劳工运动了。

    革命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

    社会与政府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也许可以比作细胞与细胞核。中国从政治上有创造性的时代————如秦和西汉以及隋和初唐————继承了一个以经过时间检验的结构、常规和思想为基础的非常强大的政府。它实行联合政治和分散管理的能力,对这个国家力量之所在,并非无足轻重,而外部世界对此才开始研究。

    晚清和民国的政治史,常常以下述三种方式之一加以概括:一、按照循环说,注意王朝晚期的衰亡,这是社会动乱和军事角逐、重建中央集权国家的时期;二、按照政府权力向社会缓慢而不平衡地扩张的说法,政府谋求把行政机构扩展到村级;三、按照革命过程的说法,通过革命过程,旧的政治神话和社会结构被摧毁,新的阶级被引入政治,新政权在一个根本不同的观念形态和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96]所有这些观点都提供了深入的见识。有政权衰亡、政权空白期和重新统一。历届政府确曾试图扩大其权力,集中控制,改组金融和行政。但是,总的说来,我们认为,这150年的历史可以更适当地详细解释为:脱出从旧政权控制的社会革命运动、新社会阶级的出现、政治关系的重新确定,以及新的国家结构与观念形态的创立。这是一个不平衡的、阵发性的和常常流血的过程。

    同更年轻、更小的国家相比,中国的现代变革过程是缓慢而曲折的。随着政府开始在社会中显得更加重要,渗透和参与的相互关联的现象,以及国家建设和动员民众的相互关联的现象,形成了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但两者都发展缓慢。在中国,如同19世纪在别处一样,现代火器,蒸汽机车和轮船、电报通信开始使用,但是清政府应用这些东西以渗透到社会,直至乡村和家庭,却迟缓不前。推广识字、办报纸和邮政同样缓慢,抑制了民众对政治的参与。关于无所作为和只能逐渐地、勉强地实现的潜在可能性的资料,无疑反映了晚清政体所固有的力量。尽管在1800——1948年间出现了变化,杰出人物统治论和权力主义的基本特点依然顽强地存在。

    清代权力机构的失去平衡

    满族统治的清政府和中国社会之间的基本关系,是在17世纪和18世纪初叶规划的。一旦完成了征服,就为异族统治很好地树立了种种范例,以致反满情绪主要表现在对明朝的儒家式的忠诚上,而不是表现在汉民族的民族主义上。基本上沿袭明朝的科举考试制度,把上层阶级的利益与君主国家联结在一起,构成了地方和京城之间的桥梁,有助于维系正统的意识形态。[97]其他几种基本安排进一步规定了国家和社会的种种关系。

    第一,在征服之时,上层名流在很大程度上把接受满族的统治作为恢复秩序和稳定的合理代价。作为回报,他们可以保留大部分地方上的社会地位和利益。[98]第二,政府接着采用的田赋及其他政策,促使华北大庄园解体和抑制了南方地主的势力。这两种政策意外的结果是,由于名流不控制大量集中的经济(和潜在的军事)力量,政府愿意让他们有相当大的自由;他们也愿意支持一个一般能照顾他们利益的政府,而晚明时期逐渐形成的贫富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缓和。[99]第三,初期的满族统治者保持低税,供养的官僚比较少,所需经费不多,并且未深入到县以下。这项从明朝继承下来的政策,为具有儒家思想的大臣们所支持,既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也因为这项政策符合他们拥有土地的家庭的利益。在清初,官僚机构规模小,部分地得到有效的骚站系统的弥补,官僚的报告由集中到皇帝的个人情报收集网加以补充。[100]

    但是这些措施只是绕过了、而不是直接面对越来越发展的行政不深入的问题。18世纪初,雍正皇帝作了一次认真的尝试,为地方政府和官吏薪俸提供适当的经费,但遇到相当大的阻力,不得不缓慢推行。[101]到18世纪末,人口现状使官府和社会之间的平衡陷入大混乱。人口的增长、商业和城市的扩张,超过了官府监督民众或提供必需服务的能力。仓廪制度的崩溃是一个征兆。在这些情况下,官府不能总是不变,正式文官的数量相当稳定,大约为2万名,其中一半在京城供职,但是为人数多得多的低级的胥吏、听差和有公务的私人仆役与较高级的私人秘书所补充。胥吏的数量因县的大小而异。[102]政府为控制这类次官府人员和秘书的数量和活动所作的努力是不成功的,因为人口增加需要...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