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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汉时代的经济发展,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融合,推动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而这些进步无不反映到当时的社会日常生活中。毋庸赘言:当社会分裂为贫富对立的阶级以后,不同的阶级其生活方式是依据其经济条件、政治地位而有所不同的。此外,由于秦汉时期乃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时期,居住在各地的不同民族,其生活方式也因其传统习惯而各异。因此,不可能有一种全国统一的生活方式。然而由于国家的统一,时代的进步,每个时代各阶层、各民族的人们毕竟都有其大体一致的生活方式,生活内容以及风俗习惯。这里仅对秦汉时代不同阶层人们的饮食服装、居住和交通情况及风俗习惯等日常生活中的几个重要方面加以叙述和探讨。

    第一节 饮食和服装

    人们在社会上维持生活主要靠吃饭和穿衣,所谓“民以食为天”,“一日无食则饥,一日无衣则寒”。这里,先研究秦汉时代人民一般的衣食状况。

    一 饮食

    中华民族的祖先以五谷为主,辅之以蔬菜、鱼、肉的饮食习惯由来已久,随着秦汉物质生产水平的迅速提高,人们的食物结构也发生一些变化。

    饮食习惯和食物结构 秦汉时代一般平民饮食极为简单,多数人一日二餐,从《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所规定秦代罪徒早、晚各一餐,可知二餐约为当时习惯。汉代的绝大多数平民仍是一日二餐,《汉书·食货志》记载晁错说“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可证。地主、富商及贵族皇帝则多为一日三餐或四餐,《论语》“食不时不食”汉郑玄注云:“一日之中三时食”这里指的显然是统治阶级而言,广大劳动人民有需要(肚子饿)和可能(有粮)就要进食,绝不会因“不时”而拒绝吃饭的。皇帝多为一日四餐,《白虎通》:“平旦,食少阳之始也,昼,食太阳之始也,哺,食少阴之始也,莫,食太阴之始也。”这里,把天子的四餐抹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似乎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其实,不过是比一般人早(平旦)、晚(莫)各多吃一餐,以满足其口腹之欲而已。当然,统治阶级的饕餮之欲不仅表现在每日进食次数上,更主要的还在于饮食的结构上。以上所说饮食习惯,仅系一般情况而言,至于食不果腹,“民无盖臧”(《汉书·食货志》)的贫民及宴饮无度的地主贵族当不在此例。

    秦汉时,人们的食物种类已大为丰富。五谷杂粮常见的有黍、稷、稻、粱、大豆、小豆、麦、麻、瓜等。其中黍粘的叫黍,不粘的叫稷,稻粘的叫糯,不粘的叫籼和粳(见程瑶田《通艺录·九谷考》)。常人以羹饭为主,《汉书·翟方进传》记汝南童谣,“饭我豆食羹芋魁”。即以豆类和稻谷制成的饭为主食,在粮食品种方面除传统的黍、稷等米类外,黄河流域从西汉开始也以麦食为主要食物。从《博物志》载“啖麦令人多力”可以看出人们对麦的认识。人们不仅吃脱皮的谷粒,并且掌握了把谷物磨成粉末的技术,马王堆汉墓遣策和长沙砂子塘汉墓附葬品中所列的“黄粱”“白粱”,有人推测,可能是粘白黍和黄粱磨制成粉后制成的饼类食物,洛阳金谷园汉墓出土的汉陶仓上有“大麦屑”的题字,说明麦麸已从麦粉中分析出来,移作他用。但当时人们尚未掌握发酵技术,尚不会做馒头之类的食物,所以麦也用来做成饭吃,面食尚不普遍。

    主食以外的食物,在秦汉时也大为增加,蔬菜中除传统的葱、韭菜和白菜外,又从东南亚传来了大蒜。此外,张骞通西域后又把西方的胡萝卜、石榴、苜蓿、葡萄等带到汉朝。从而丰富了汉人的饮食品种。秦汉时,人们食肉、饮酒也较前为普遍。《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庶人粝食藜藿”,“燔黍食稗,而烨豚以相飨。其后乡人饮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酱一肉,旅饮而已。其及后,宾昏相召,则豆羹白饭,綦脍熟肉”,“今民间酒食,殽旅重叠,燔炙满案”,“今闾巷县伯,阡陌屠沽,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负粟而往,挈肉而归”,“今熟食遍列”。这里说的平日饮酒、吃肉者当然只是地主和富人,如淮南厉王被废后,朝廷给其家“肉日五斤酒二斗”(《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一般百姓还是很少有酒肉的,“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盐铁论·散不足篇》),所以,平时一般百姓只是食豆饭而已。就是一些清廉的官吏也多有“蔬食”者,即仅以素菜佐饭,如王吉、杨震子孙皆布衣蔬食。《史记·陈丞相世家》载“平为宰分肉甚均”,证明,不在祭祀之日,人们很少吃肉。不过秦汉时饮酒、食肉的人毕竟比先秦时逐渐增多,人们的食物结构普遍发生变化应是无可怀疑的。

    主食的一般做法 我国古代悠久的文明,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对食物的烹制方法相当丰富。秦汉时代就已达到很高水平。主食加工的方法,即以黄河流域人们普遍食用的麦为例,普通的就有饼、饭、粥三种熟食方法。

    饼,最早是从外地传来的食品样式,炮制方法经过祖国人民改进而发展起来。到秦汉时代,饼的种类已相当多。一般多将麦磨成面后,去掉麦皮,然后掺水,捏成饼状,放入釜甑蒸熟而成。《急就篇》颜注曰:“溲面而蒸熟之,则为饼”即此。因当时尚不知面的发酵方法,故所蒸之饼乃为死面饼。还可将捏成之麦饼用火烤熟,这种烤熟的饼称为“胡饼”。《释名》曰:“胡饼,作之大漫冱也,亦言以胡麻著其上也”。所谓“大漫冱”是指汤水很多,疑为煮饼,但又言“以胡麻著其上”,唐代白居易有诗曰“胡麻饼样学京师,面脆油香新出炉”(《寄胡饼与杨万州》),可推测汉代胡饼也有以炉烙制而成的,它的出现应不晚于东汉。《太平御览》卷860引《续汉书》曰:“灵帝好胡饼,京师皆食胡饼。”其状约与今日烧饼相似。此外,还有“汤饼”又称“煮饼”,其作法是将和好的面揪成片,用沸水煮熟,类似今日之面片,但可能较今之面片为厚。[327]《释名》中提到的麦饼,还有“蝎饼”“金饼”“髓饼”“索饼”诸名称。估计“蝎”“索”言饼之形状,“索饼”就是把饼切成细条,类似现在的切面,“金”乃饼之颜色,“髓”则在饼中掺有兽骨骨髓之油脂,也可能就是馅饼。晋代文学家束晳曾作过《饼赋》说:“弱如春绵,白如秋练,气勃郁以扬布,香飞散而远遍。行人失涎于下风,童仆嚼而斜眄”,形容了饼的色、香、味令人馋涎欲滴。

    饭,是用麦(主要是大麦)做成的干饭,亦称为“糒”或“糗”。《说文》“陈楚间相谒食麦饭”。可见,麦饭是秦汉时关东地区较为普遍的食品。麦饭的制法较饼为简单,不需磨制,只要将麦去秕,蒸或煮熟即可。做熟后的麦饭还可暴干,以备长期保存。故《说文》释为“干食”。又称“食餱”,见《释名》“餱,候也,候人饥者以食之”。麦饭多为平民主食,因其制作粗糙,富人食麦饭者则被视为寒俭。《后汉书·逸民列传》“就故为(丹)设麦饭葱叶之食,丹推去之,曰:‘以君侯能供甘旨,故来相过,何其薄乎?’更置盛馔,乃食”。所以有不少官僚地主因食麦饭而被誉为“清廉”的。如《太平御览》卷229引《孟宗列传》曰:“吐麦饭,察者以闻,上乃叹息曰:‘至德清纯如此。’”

    粥,以麦煮成的稀饭。《释名》曰:“煮麦曰”,《说文》:麦甘粥也”。这是北方人,尤其是老年和妇孺的常食。《七略》曰:“宣帝诏征被公,见诵《楚辞》。被公年衰母老,每一诵辄与粥。”此外,还有水引馎饨,可能是类似拨鱼或馄饨之类。还有近于现在炸麻花或炸油圈之类的膏环,用“稻米屑或面粉搦团,可长八寸许,屈令两头相就,膏油煮(煎)之”(《齐民要术》)。

    至于粟、黍、稻的食法,秦汉时代仍同以前一样,以作干饭为主,如《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记:“公孙弘为丞相,食脱粟之饭。”《太平御览》卷50引《三秦记》曰:“河西有沙角山,其砂粒粗,有如干。”这种黄色的干饭,当为粟饭暴干而成。又如《汉书·王莽传》:“莽闻城中饥馑,以问业。业曰:‘皆流民也。’乃市所卖粱饭肉羹,持入视莽。”这里所说的“粱饭”即以黍制成的干饭。又《急就篇》云:“馓之言散也,熬稻米饭,使发散也。”这里仅举出“稻”制的饭。黍、稻、粟当然也可以煮粥。

    在制作干时,往往也添加一些干果、蜜汁以调味[328],食用干饭时往往加水,谓之“飧”[329]但也常有边食干饭边饮水者,有条件的则饮温汤。[330]较讲究的则“以羹浇饭”谓之“赞”(《说文》)。豆类也可做饭,但完全以豆为主食,则被视为贫困生活。《东观汉记》:闵仲叔,太原人,与周党相友,党每过仲叔,共含菽饮水,无菜茹。因此,豆主要用来做粥。汉代最流行的豆粥为“甘豆羹”,是以米同小豆煮熬而成,以其味甘纯故有是称(见《急就篇》颜注),当然也有加醋、盐等调料者。通称为“羹”,亦可视为副食。“羹饭”为秦汉人常食。

    副食及其他食品 秦汉人一般副食约有三类,豆类品,蔬菜及肉类。

    豆制品,除豆羹既可为主食又可视为副食外。重要的有豉。春秋时不见有,以豆制成类似于酱的豉,因此,豉应出现于秦汉时代。[331]《史记·货殖列传》“糵麹盐豉千苔”可比“千乘之家”。《汉书·货殖传》有“豉樊少翁,王孙大卿,为天下高訾”,颜师古注云:“樊少翁及王孙大卿卖豉,亦致高訾”,由卖豉而发财。可见,当时社会食豉之普遍,有资料证明秦汉时已会作豆芽。得到全世界人民赞誉的豆腐可能就是在秦汉时代发明的,据杨衒之《洛阳伽蓝记》载:西汉淮南王刘安和他的幕僚“腐豆为乳脂,名曰豆腐”。直到今天豆腐仍是我国和全世界各国爱吃的营养丰富的食品。

    至于蔬菜,主要有葵、芹菜、芋、韭、葱、?、芜菁、瓠、芥、笋、萝卜、葫芦、黄瓜、藕、蒜、蘘荷、菠菜、菱芡、薏茨等。其中黄瓜又称胡瓜,为张骞通西域后由西方传入的,菠菜、葱、蒜等也是在秦汉时由国外传来的。因此,秦汉时的蔬菜品种较以前增加许多。从而丰富了人们的副食内容。

    在上述蔬菜中,最主要的是葵,即冬葵。早在《诗经·豳风》中就提到过这种蔬菜“七月享葵及菽”。《史记·循吏列传》说到鲁相公仪休“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不愿与民争利。可见,至汉代仍为常食之蔬菜。芹菜大约最早产于南方,《吕氏春秋·事味》“菜之美者,云梦之芹”。到秦汉时芹菜大约从云梦传至北方。芋,即芋头,秦时称为蹲鸱,《史记·货殖列传》云:“汶山之下,沃野,下有蹲鸱,至死不饥。”《正义》注曰:“蹲鸱,芋也。”汉时汝南民谣有“饭我豆食羹芋魁”(《汉书·翟方进传》),可见,芋为当时主要蔬菜。葱、韭和?也很普遍。汉龚遂为渤海太守时“令口种一树榆,百本?,五十本葱,一畦韭”,“秋冬课收敛,益蓄果实菱芡”(《汉书·循吏传》)。文中提到的?,一名鸿荟,俗称蕌头。人食其鳞茎,并可加工制成酱菜。菱芡又称“鸡头米”(《方言》)其“叶似荷,实有芒刺,其里如珠,可以疗饥止渴”(《古今注》)。值得注意的是:秦汉时的常见蔬菜中,调味者占很大比重,如姜、葱、蒜、蘘荷、蓼、苏等。[332]其原因约为当时“羹”“豉”等重要食品皆需适当调味方可进食的缘故吧。

    肉食类的品种繁多,六畜:马、牛、羊、猪、狗、鸡,均可食用。只因马较贵重,不轻易食用。牛为耕田主要畜力,有时也为官府禁止宰杀。常被食用的主要是猪和狗。地主贵族食猪、狗肉十分讲究,所食之猪、犬以幼、壮者为佳。从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肉食标本分析:小狗以豢养一年以内为佳,幼猪以二月至半年者为好。鸡为最普遍的食用家禽,在马王堆一号汉墓和江陵凤凰山一六七号汉墓曾出土大批鸡蛋,在多数汉墓中皆可找到鸡骨。一般平民也有以鸡肉待客或供奉长辈食用的(见谢承《后汉书》),鸭和鹅也可供食用。此外,从考古和文献资料中可知:秦汉人所食之肉的品种尚有:鹿、獐、兔、狼、鼠、雉、雁、鹄、鹤、天鹅、鸠、鸽、麻雀、鹌鹑、鹧鸪、凫,以及鱼、蛙、蟹、螺、蚌、贝蛤等等。至于牛、羊、猪等的内脏及蹄等亦知食用。居延汉简中曾有一简云:“(猪)头六十,肝五十,肺六十,乳二十,蹄二十,舌二十,胃一百,一百,臗三十,心三十,肠四十,牛脍一只六十。”(转引自劳干《汉简中的河西经济生活》,载《劳干学术论文集甲编》)可见肉食类之丰富。

    饮料及其他杂食品 秦汉时代的饮料,主要有酒、浆和茶。

    秦汉时人有饮酒的风气,自皇帝至贫民只要有条件者,皆喜饮酒。《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有这样的律令:

    百姓居田舍者毋敢盬(沽)西(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田律》)

    可见,饮酒必定相当普遍,否则不会在《田律》中做这样规定。秦始皇常在宫中“置酒”与群臣宴饮(《史记·秦始皇本纪》)。汉代皇帝也常“设宴饮之会”“引满举白”(《汉书·叙传》),将相百官也常饮酒,尤其是西汉初年,曹参等人“日夜饮醇酒”(《史记·曹相国世家》),武者饮酒屡见于史籍,如《汉书·季布栾布田叔传》“有言其勇,使酒难进”《后汉书·朱景王杜马刘傅坚马列传》,“(马)武为人嗜酒”。文人儒者也颇不去嗜者,如王式征为博士“止舍中,会诸大夫博士,共持酒肉劳式”(《汉书·儒林传》),东汉末经学大师郑玄能“饮酒一斛”(《后汉书·张曹郑玄列传》)。不仅男子饮酒,女人亦有嗜酒者,《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韩夫人尤嗜酒,每侍饮,见常侍奏事,辄怒曰……”民间喜丧事,婚姻嫁娶,以及祭祀等,无不以饮酒为快。在汉代民间买卖物品、田地及借贷订立契约时,也要沽酒二斗。如《居延汉简》中有:

    神爵二年(前60年)十月二十六日,广汉县二十郑里男子节宽惠布袍衣,陵胡长张仲孙用贾钱千三百,不在正月□□至□□□□□□正月书符用钱十,时在旁侯史张了卿,戍卒杜忠知卷,约沽旁二斗。又直长乐里受奴田州五亩,贾钱九百。钱毕已。丈田即不足,计亩还钱。商人淳于次,孺见郑少卿沽酒商二斗,皆饮之。(见《居延汉简考释》卷2)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饮酒的风气是比较普遍的。如前所述:浆为秦汉时更为普及的饮料,一般用米粉或面粉调水而成“米汁相捣也,亲水调面粉,俗亦称浆”(《字汇》)。但也有以白水为浆的。[333]

    东汉时,我国已流行饮茶。王褒的《僮约》中有“武阳买茶”之句,是茶作饮料的最早文字记载。饮茶见于正史,最早的典籍虽在《三国志》[334],但《汉书·地理志》长沙国下有“茶陵”。可以推断西汉时期茶在南方个别地区已成为人们的饮料。至东汉时,饮茶当较普遍。人们对饮茶的益处已有了解。三国时代的名医华佗说:“苦茶久食益意思。”可见当时对茶的作用已有较多的认识。

    点心也有许多种花样,现可考者即有粔籹、、稻密糒、稻頪、枣頪、白頪、糖扶于頪、孝、卵等名目。据《齐民要术》可知,粔籹是用蜜和糯米粉制成的环形点心。枣頪,糖扶于頪则是分别加有大枣和荸荠的糯米点心。孝则是用米汁熬成的胶牙糖,卵可能是加入鸡蛋的米饼。

    秦汉时代供食用的瓜果也很多,水果则有西瓜、荔枝、杨梅、橘子、香橙、杏、李、桃、柚、柿;干果则有枣、栗、菱角、橄榄、木瓜等等。马王堆一号汉墓中还保留下一百三十余粒甜瓜子。可见甜瓜乃是人们喜爱的水果。瓜果还是贫苦农民度饥荒时的主要食物,以瓜、菜、桑椹等为食的记载,不绝于秦汉史书。

    炊具及餐具 秦汉时期的主要炊具是灶、釜、甑。烹调蒸煮的器具,有鬲和献。做菜煮肉的称鼎和敦、彝。

    灶的形状与今日农村所用之烧柴灶大致相同,一般为立体长方形,前有灶门,后有烟囱,灶面有大灶眼一个,另有小灶眼一二个。(见《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出版)孔上置釜甑。有的在火门上还有并列的竖条孔火眼。

    釜一般用夹砂陶制成,黑红色,扁圆腹,圜底,可套在火眼上,为煮食物之器。甑亦多陶制,敞口,外折平上沿。是蒸食物之器。小釜与大釜形式相仿。也有作罐形,应是温水器。釜、甑也有以铜或铁制的。在南方汉墓中还发现有一种三足铁架,架上置铁釜,用以烧煮食物,具有灶的作用。

    民间蒸饭一般用柴草,畜牧发达地区或用牛粪,所谓“灶下炊牛矢,甑中庄豆饭”(《太平御览》卷850引应璩新诗)。秦汉时代已有煤出现,并用于冶炼。但是否用于做饭,尚难确定。

    盛食物之器皿民间一般已有陶质的碗、盘、耳杯等。富家贵族则多用漆器,碗、盘与今日之形式相近,耳杯多为椭圆形,两侧有把手,形似耳,故名。用以盛酒或羹。此外,常用食具还有尊、簋、爵、勺等以及厨房中放置食物的“庋”(见《后汉纪》卷23胡三省注)。盛食品的有高座的小盘子,叫做豆和登,大盘子叫做俎,后来又演变为切茶切肉的砧类用具。进食时则用筯箸,即筷子,也有匙,或称匕。居延金关出土有大小各一,由木、竹制成,并施以漆。盛食物的竹器,圆的叫箪,方的叫笥,可以盛各种食品。秦尚“六”故统治阶级一般食品及用具以六种或六样为主,即俗话说的“六六顺”。到了汉代,又由六而变为五。所谓“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亨耳。”(《汉书·严朱吾丘主父陆严终王贾传》)官愈大所用食品种类愈多,后竟成为制度,如上公食四十品,侯伯三十二品,子男二十四品,士用八品等等。

    桌椅在秦汉时尚未普遍应用。放置碗、盘的是案,案有木案、石案之分,以木案为多。多为方形、长方形,也有极少数圆形,质轻,有隔水边沿,一般民间使用的小案长约一米,宽约半米,可以用手举起。富家贵族所用大案则可长达二米,宽一米,漆饰特别精致。北京大葆台汉墓中出土一件鎏金漆器案,面绘卧鹿草叶纹,下有四铜马腿,即可作为代表。(见《大葆台西汉木椁墓发掘简报》,《文物》1965年第12期)

    菜肴的烹调方法 秦汉时我国已出现较为复杂的烹调技术和方法。从历史文献和近年来不断出土的秦汉文物中可知。当时的烹调方法至少有羹、炙、炮、熬、蒸、濯、胫、脯、腊、醢、、菹等十余种。

    羹,即是肉汤,这是一种古老的烹调方法,至秦汉时又有进一步发展。因用料不同而有不同名称,如只放肉不加调料的纯肉汤,称为大羹(羹),具体又分牛首、羊、鹿、豕、豚、狗、凫、雉、鸡等羹。加米屑的肉汤称白羹,加葵菜之肉汤称巾羹。此外,还有根据加入的成分不同而有不同名称的羹。

    炙,为一种烤制食品的方法。多用于烤食肉类。甘肃嘉峪关壁画中有以小三股叉烤炙肉块的画像。《东观记》有邓和曾进光武帝“鱼炙”的记载。猪、羊、牛、犬、鱼、貊等皆可炙而食之。

    炮,即将带有皮毛的兽肉裹上泥土烧烤,洛阳汉墓中陶壶题字有“炮豚”。蒸、煎、熬作法与今略同。

    濯,俗称汆或炸。即将食物放入沸水(或油)中煮(或炸)熟。

    脍,即切生肉而食,《说文》:“脍,细切肉也。”汉墓遣策中常发现有牛脍、鹿脍、鱼脍等。

    脯,即用盐渍过而晒干的咸肉,汉墓遣策中有牛、牛胃、鹿脯,洛阳汉墓曾见鸡脯。

    腊,将兽肉去毛,经火烤后晒干。遣策中见到的有腊羊、腊兔等。

    醢,就是肉酱。,即鱼酱。

    鲍,腌臭鱼,《释名》:“鲍鱼,鲍,腐也,埋藏奄使腐臭也。”

    菹,即腌制的酱菜,又分菜菹及瓜菹二种。以上烹制方法均需使用一定的调味品,常见的调味品有盐、酱、醯(醋)、豉、曲、糖、蜜、姜、葱、韭、桂皮、花椒、茱萸等。

    二 服装及妆饰

    衣服是用来御寒的,人类对衣服的改进,还有美观作用。中国古代衣服改进的途径都是朝称体、合用、美观方向发展的。但进入阶级社会后,衣服总是与着衣人的身份、等级联系着的。早在秦国商鞅变法之时,就“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史记·商君列传》),用衣服的不同式样、色彩区别不同等级。秦汉时代,封建的统一王朝建立,对天子,百官和吏民的冠服都做出具体规定,成为制度,反映了封建等级关系。但对人民群众来说在制度之外尚有许多未及规定者,或者不遵行制度者。所以秦汉时代的冠服制度同当时社会实际的穿戴状况尚不完全一致。一般地说来,秦汉时大多数人民衣服皆用麻帛,富人贵族则用丝缣。下面分别将冠服制度及常服形式略述于下。

    冠服制度 秦代在战国冠服制度的基础上创制了一套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冠服制度,汉承秦制,到东汉时这套冠服制度更加严密完备。秦汉时的地主、贵族多是“峨冠博带”,宽衣大袖。这是为了表示豪华和尊严。他们上朝穿的礼服和祭祀时穿的衣服都有十分明显的标志,以表示其身份等级,其花纹有日、月、星、辰、山、龙、花、虫、藻、火、粉、米、黼黻等不同的花纹。皇帝用的是全份十二章。诸侯、大臣以下各用八章、六章等不同。

    天子冠服。秦时规定“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符、法冠皆六寸”(《史记·秦始皇本纪》)。皇帝的冠服当然有各种样式。现仅知有“通天冠”,“高九寸”,“顶少斜却,乃直下,铁为卷梁,前有展筩”为皇帝之“常服”(《晋书·舆服志》),又有玄衣绛裳,当为祭祀之服。汉承秦制,刘邦又创制刘氏冠,又称长冠,定为祭祀时通用冠服,但民间亦有服用者。东汉天子冠服以红色为上,祭服有旒冕“冕皆广七寸,长尺二寸,前圆后方,朱绿里,玄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系白玉珠为十二旒,以其绶采色为组缨”,(《后汉书·舆服志》)服色“玄上緟下”即黑红色上衣,或红色下裳。内穿镶红边领袖中衣,红色绔袜,足登亦舄丝履。

    百官冠服,秦有高山冠、法冠、武冠等不同形制之冠,时有冠无帻者、戴冠时先于头上加頍。即用以束发之布圈。三品以上服绿袍深衣,以绢为之。两汉时百官冠服更加繁琐。衣多拖地,西汉的朱博见到“功曹官属,多褎衣大袑(绔),不中节度”。掾吏穿着长拖到地的衣服,很不方便,“皆令去地三寸”(《汉书·薛宣朱博传》)这是极例外的。多数人不是穿着长衣见长吏的。东汉时规定百官服色分青、红、黄、白、绛红五种,按不同季节变换。

    以上所说都是皇帝和官吏的冠服。一般庶民只能穿不染色的衣服。此外,秦汉时政府还规定商贾、奴婢不得“绣衣丝履”等。不过,这一套制度经常遭到破坏,官吏“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汉书·景帝纪》)有之。商贾、奴婢“服文组采牒,锦绣绮纨”(《后汉书·王符传》)者大有人在,所以,官方制度的规定同社会日常生活服装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各种常服 秦汉时代的普通外衣有襟无领,内衣才有领。领有方领,圆领之分。一般人穿的是圆领,只有知识分子才穿方领衣。《前汉书音义》:“颈下袘衿,领正方,学者之服也。”表示一种特殊的阶层。[335]男子上面穿的短衣叫褶,下面穿的叫袴。女子上身穿的短衣叫褂,下面穿的叫裙。一般的常服可分两大类,一曰长袍类,一曰短衣类:

    长袍类:袍服均源于先秦的深衣,著于上身者称为“衣”;著于下身者称为“裳”,即裙。二者缝制在一起即为深衣。秦汉时的通行袍服均有下列几种。

    衣,为一般富人及贵族的常服。为一种单层的薄长袍。分有之“衽衣”与无之“裎衣”二种。指右外襟、有之q衣可掩襟为男式服;无之裎衣无右前襟,为女式对襟之长袍(见杨雄《方言》)。衣的质料或縠纱或薄帛均可。1973年至1974年发掘的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一件素纱衣,衣长128厘米、袖长190厘米,总共只49克重。即不到今一市两,可谓衣中之精品。

    襜褕,为衣的变种,其形制较衣宽博,质料更加厚重,用厚缣或厚缯制成,也可加皮毛装饰。襜褕用料较衣广泛,可用厚丝绸,亦可以毛织物,如“绛罽襜褕”(桓谭《新论》)“貂襜褕”(张衡《回愁诗》)。襜褕为日常便服,男女通用,可作外衣以御寒。但不能用作朝服,西汉时武安侯田蚡因“衣襜褕入宫,不敬,免”(《汉书·外戚恩泽侯表》)。

    秦跽坐俑常服

    袍,与衣和襜褕相近。只是袍有里,亦称为复衣,约似后日之夹袍,袍的里多用素纱。还有填以丝绵的棉袍。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穴盗》中有关于“复衣”的资料“五十尺,帛里,丝絮五斤装,缪缯五尺缘及殿(纯)”可知用料五十尺,以帛做里,装五斤丝絮以缯为缘,一般绵袍大约皆近制。当然,在袍类中也因质地不同而有许多种。以新绵之细长者填制的谓之纩袍,以旧絮及新绵粗短填制者,称为缊袍。前者为富人贵族之常服,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之丝绵袍,有素绢丝绵袍,朱罗丝绵袍,绣花丝绵袍,黄地素缘绣花袍,泥涂银彩绘罗纱丝绵袍,素菱形罗袍,红菱纹罗绣花袍等十余种。制作精巧、质地考究,一般平民当然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一般平民则服缊袍而已。地主官僚服缊袍者则被视为清贫的表现,如《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灵帝欲以续为太尉。时拜三公者,皆输东园礼钱千万……续乃坐使人于单席,举缊袍以示之,曰:‘臣之所资,唯斯而已。’左驺白之,帝不悦,以此故不登公位。”又《后汉书·桓荣丁鸿列传》:“(桓)鸾少立操行,褞袍糟食,不求盈余。”可见缊袍乃秦汉时大多数人之服装。

    短衣类,可分内衣和外衣两种。

    内衣的代表是衫和禣。衫又称汉衣、汗襦,类似今日的背心。《释名》曰:“衫,芟也”,“身受汗垢之衣也……或曰鄙袒,或曰羞袒,作之用六尺,裁足复胸背,言羞鄙于袒,而衣此耳”,禣为夹内衣。《潜夫论》“裙禣衣被,费缯百缣”《居延汉简甲乙编》中有“复禣”即有里之夹内衣。

    外短衣的代表是襦和袭。前者是一种及于膝上的绵夹衣,没有著绵絮的短上衣则称为袭,由于短衣仅及膝上,故下身必须著袴,即裤子。袴的质料亦有多种。贵族子弟多著纨袴,故称“纨袴子弟”。其名称亦因形制不同而各异。《急就篇》颜注曰:“袴,谓胫衣也。大者谓之倒顿。小者谓之?衫,袴之两股曰,合裆谓之禈,最亲身者也。”司马相如贫贱时曾著“鼻禈”(《汉书·司马相如传》),当为一种劳动人民之常服。汉代男子之袴有裆,女袴则无裆。《汉书·外戚传》中有宫女穿“穷袴”,即一种“绲裆袴”。但女子多服裙。上襦下裙为一般女子装束。《陌上桑》“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汉辛延年《羽林郎》诗亦有“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句。上襦一般较长,下裙往往及于膝上,至东汉末献帝时才出现上襦较短而长裙曳地的风气。

    印花敷彩黄纱锦袍

    素纱禅衣

    汉彩绘喇叭裙俑

    军服 以往对秦汉时代的军服了解很少,近年来自地下出土大批秦汉俑。尤其是秦始皇陵兵马俑的发现,为研究秦汉的军服提供丰富的实物资料。

    从秦俑可知:秦代车、骑、步兵均有不同服装,士兵和将军,弩兵与御手等不同身份的军人也有不同装备。大略地说:将军头戴长冠,双卷尾饰,有组缨系于颈下,身着两层战袍,外套铠甲,小腿裹有护腿,足登方口翅头鞋。一般武官,单卷尾,著战袍,有护胸、腹以甲胄,背后以交叉宽带与甲衣相连,足登翅头鞋、有护腿。

    御手罩白色圆形软帽,帽上戴长冠,单卷尾。颈围方形盆领,内著战袍,外披铠甲,肩有披膊,长及腕,手中有护手甲,足登方口翘尖鞋,有护腿。

    车士有的戴白色圆形软帽,有的则戴卷尾长冠,身著战袍,外披铠甲,两肩多有披膊,足登方口齐头鞋。

    步兵中分铠甲武士和战袍武士两种。前者着帻,战袍上有铠甲,后者身着交领右衽战袍,有护腿,着方口齐头鞋。

    弩手着战袍,跪射俑多披铠甲,穿方口齐头鞋,立射者无,穿皮靴。

    骑兵,头戴圆形帻,组缨自两侧下垂结额下,穿紧腰短袍,外披齐腰铠甲,无披膊,袍袖较窄,袍的左襟折于胸右前方,与步兵袍左襟折于背后相反,着护腿,登皮靴。但也有少数与步兵装束相仿。

    以上各种军服质料约为麻葛,其颜色,武士则多为红色战袍。御手则着褐色战袍。铠甲士一部分穿绿色短褐,衣领及袖口均有赭色花边,下穿深红色袴,黑履,桔红鞋带,另一部分则着红色短褐,衣领、袖口为浅蓝花边,下穿蓝或绿色袴,黑履。

    秦军之铠甲有铁与皮制二种。《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常有“赀一甲”之刑罚,当指皮甲。秦俑之甲,除将军膊乃皮制外,其余多系铁制。护腿分行膝和及胫衣二种。行膝类今之裹腿。胫衣为两片,套于膝下。

    汉代军服多沿袭秦制,不过其等级制更加明显,士卒之肩上皆有标志军种等级之符号类似于今日之肩章。

    囚服、丧服及其他服装 秦汉时罪犯皆有特殊服装,秦汉罪人着赭色衣,《汉书·刑法志》言秦二世“赭衣塞路”即指犯人之多,司马迁《报任安书》也有“衣赭衣,关三木”(《汉书·司马迁传》),有时还将犯人之罪名书其衣背,《汉书·贾邹枚路传》:“怜其衣赭,书其背。”西汉景帝二年还规定“令徒隶衣七緵布”(《史记·景帝纪》)但徙边塞的刑徒其服饰或可较自由。如《居延汉简甲乙篇》有“大奴冯宣,年廿七八岁,中壮,发五六寸,青黑色,毋头衣,白布鞋,履白革舄,持剑亡”。此大奴冯宣即为刑徒,但其并未着赭衣。

    秦汉时丧服多为“缟素”。《汉书·高帝纪》:“寡人亲为发丧,兵皆缟素。”秦汉时之丧服均为白色。《汉书·李广苏建传》:“云中生口言太守以下吏民皆白服,曰上崩。”但“白衣”“白服”并非皆为丧服,一般平民百姓及下层官吏也有著白衣或著白帻者,如《汉书·王贡两龚鲍传》:“闻之白衣,戒君勿言也。”

    至于边地及各少数民族之服饰则五花八门,无法一一列举,概略言之,大约衣服裁制北窄南宽,而宽博为贵。边境之少数民族也多着窄衣,如从汉代石刻及铜饰物上看匈奴服饰为小袖,衣长齐襟,襟向右作矩形倾斜,不到腋即直下,或对襟,或圆翻领,多为左衽。东北边境之秽,貊“其子女无袴,以帛为胫,空用絮补核,名曰繜衣,状如襜褕”(《说文》),“西南夷”之男性服装,从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铜像可知:衣左衽,长及膝部,头裹巾,前额有圆形饰物。妇女则有耳坠大环,髻后垂作银锭式,对襟袍服,腕戴多箍金镯。山东沂南汉墓石刻常见胡骑形象:深目高鼻,戴尖锥形毛毡帽,穿齐膝短衣,窄袖紧口,手持剑盾,当是匈奴、乌桓、鲜卑及其他少数民族武士形象,北方少数民族服装质料多为皮毛。有狐裘、羊裘等。异域殊服在秦汉时代有传入中原者,表现了民族间文化交流和融合,如西域之火浣布,汉时即传入中国。东汉桓帝时,“大将军梁冀以火浣布为单衣”(《三国志·魏志·齐王纪》景初三年注引《傅子》)。又如东汉末有“挛缩之裙”,有的学者亦疑“来自西域也”(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出版,第582页)。

    鞋、袜手套等 鞋,单者称履,秦汉时履有三种:一为革制,称为鞜。《急就篇》颜注曰:“鞜,生革之履也”;一为丝制,称为锦履,贾谊所说:“今人卖僮仆者,为之绣衣丝履。”(《汉书·贾谊传》)一为麻履,为穷苦人所穿,又名“不借”。《急就篇》颜注曰:“不借者,小履也,以麻为之,其贱易得,人各自有,不须假借,因为名也。”“不借”主要为麻制,但也有用草或蒿者。敦煌发现的汉代草鞋其编织方法与近代一样。

    复底鞋称为舄和屐。舄及履下有木底者,木底大小与履底略同,用于礼仪场合需久立或走泥湿地时。屐则以木为主,下有两齿,也有以帛为面的。称“帛屐”。屐较舄更轻便,宜于走长路。西汉袁盎曾“屐步行七十里”(《汉书·爰盎晁错传》)。屐之贵者,还可做彩绘漆饰。《续汉书·五行志》曰:“延熹中,京师长者,皆著木屐,妇女初嫁,作漆画屐,五色彩作丝。”

    袜,可布帛制或羊皮制,一般多高一尺,上端系带,多白色。但祭祀时著袜,则为红色。最精者为绢纱制,并绣有花纹。马王堆汉墓出土有素绢袜,为当时之上品。

    秦汉时有进门脱履之习俗。在屋内,多穿袜行于席上。上朝亦如此,经皇帝批准,能剑履上殿者,则为殊荣,汉时唯萧何、曹操等少数人曾享受到此种待遇。

    吏民谢罪也要脱履赤足,称为徒跣。同时,男子去冠,女子去簪珥。如《汉书·匡张孔马传》“(匡衡)免冠徒跣待罪”,《汉书·东方朔传》:“主乃下殿去簪珥,徒跣顿首。”

    秦汉时已有手套。马王堆汉墓出土有素罗手套,朱罗手套,面里皆用罗。内絮绵丝,形制与今日之手套相似。劳动人民为爱护衣服,便于工作,还在两只袖子上加以“绨”,相当于今日之套袖。裤子的膝盖上还加上皮做的“蔽膝”,一般宫中奴婢都穿着“绨蔽膝”[336],是执贱役者的服装。

    毋庸赘言,尚有更多的贫苦农民,缺乏最低的衣着条件,他们服装简陋之状则不能备述。所谓“衣牛马之衣”(《汉书·食货志》)乃是贫民普遍的状况。如五原农民,冬天无裤可穿,就卧在草内御寒。有的还用绳索作衣。《晋中兴书》载:“刘寔少贫,共糠饭,绳索作衣。”人民生活的痛苦可见一斑。

    第二节 居住与交通

    中国古代盖房子由简单到复杂,开始修墙是用“板筑”。秦汉时代的居住条件较先秦有显著的进步。盖房子的建筑材料,已有很大变化。已有经过烧制的砖、瓦、土墼(甓),其建筑技术精良,亦前所未有。但这些文明进步的成果只是少数富人、地主、贵族享用,绝大多数平民,则仍然居于同数百千年前一样的简陋条件之下,而毫无改善。

    一 宫殿的建筑

    秦汉时代的宫殿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即动用大批民力,修筑豪华的宫殿。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陂”,“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室复道,周阁连属”。“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在这些宫殿中,当然以著名的阿房宫为最宏丽。据考古工作者最近调查,阿房宫遗址在今西安市西,今阿房村附近,包括今三桥镇至西兰公路一线,大约在南北三公里处,皆可找到秦宫殿遗迹和瓦当等建筑材料,其确切范围尚不能确定。目前,考古工作者在今西安市西三桥镇南,东起巨家庄,西到古城村处,找到阿房宫前殿遗址。这里夯土迤逦不绝,东西长1300米,南北宽500米左右,总面积在60多万平方米以上。此一高台建筑基址,至今仍高出地面10米以上。(见王学理《秦都咸阳》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第199-200页)。对照有关的记载来看,阿房宫确实是宏伟壮观。其他宫殿当也不相上下。可惜,这些宫殿均已荡然无存。仅从已发掘的咸阳西阙宫遗址来看,也可想见其规模:西阙在今咸阳市秦都区龚家湾到杨家湾这一区间内的牛羊村附近,是考古工作者1959到1961年在此发现的十二处建筑遗址中的一处。经1973年发掘,首次发现了秦代的彩色壁画及其他建筑材料。使我们进一步相信,古人对秦宫殿的描写是有根据的。[337]

    汉初,萧何在长安为刘邦修建了壮丽的未央宫,又将秦代宫室稍加修复。到武帝时期,国力极盛。他好大喜功,大兴土木,在长安杜陵南山下有从事烧砖瓦的数千人规模的窑场(见《后汉书·董卓列传》)。建造宫殿数量多得惊人。据《汉书》及其他有关古籍记载,西汉的宫就有:未央、长乐、长门、鼓、承光、池阳、宜春、延寿、集灵、望仙、长杨、长平、黄山、祈年、沛、通天、駊婆、林光、甘泉、龙泉、首山、交门、明光、五柞、万岁、竹、寿、建章、太乙、恩子、夜光、棠犁、扶荔、望远、昭台、蒲桃、萯阳、钩弋、长定、永信、中安、元、大台、步寿、梁山、四中、三良、宣曲、鼎湖、谷口、日华、曜华、龙渊、咸阳、养德等宫。实际数目恐远超过此数。

    西汉宫中之殿,也多得惊人。今可知的即有金华、神仙、高门、增城、宣室、承明、凤凰、飞雨、昭阳、钩弋、武台、寿成、万岁、广明、清凉、永延、玉堂、寿安、平就、东明、曲台、白虎、回车、长丰、晶德、麒麟、椒房、宣德、通光、高明等殿。此外还有多得不可胜数的台、观、池苑。长安城内,宫殿鳞次栉比,金碧辉煌。如未央宫就由承明、清凉、宣室等四十多个宫殿台阁组成。近年考古工作者发掘调查中发现:宫殿柱基多为精细之白石,墙壁一般用板筑土夯或以土坯垒成,外涂一层坚硬的朱红色细泥沙。所谓“土被朱紫”(张衡《西京赋》)就是指此。屋面的筒瓦头皆有花纹或文字。其豪华的程度确是“穷泰而极侈”。

    汉陶翼兽

    东汉迁都洛阳。自明帝时起,大量营建。其中以德阳殿为最。规模不亚于阿房、未央,《汉职典仪》曰:“德阳殿周族容万人,陛高二丈。”《洛阳宫阁传》载:此宫“南北行七丈,东西行三十七丈七尺”。张衡在《东京赋》中盛赞洛阳宫殿之盛况这样写道:

    逮至显宗,六合殷昌,乃新崇德,遂作德阳,启南端之特闱,立应门之将将。昭仁惠于崇贤,抗义声于金商,飞云龙于春路,屯神虎于秋方。建象魏之两观,旌六典之旧章。其内则含德、章台、天禄、宣明,温饬迎春,寿安永宁。飞阁神行,莫我能形。濯龙芳林,九谷八溪,芙蓉覆水,秋兰被涯,渚戏跃鱼,渊游龟。永安离宫,修竹冬青。阴池幽流,玄泉洌清。鹎鶋秋栖,鹘鸼春鸣。鴡鸠丽黄,关关嘤嘤。于南则前殿灵台。和欢(驩)安福,謻门曲榭。邪阻城洫。奇树珍果。钩盾所职。西登少华。亭候修謻。九龙之内,寔曰嘉德。西南其户,匪雕匪刻。我后好约,乃宴斯息。于东则洪池清药,渌水澹澹。内阜川禽,外丰葭菼。献鳖蜃与龟鱼。供蝎与菱芡。其西则有平乐都场示远之观,龙雀蟠蜿,天马半汉。瑰异谲诡,灿烂炳焕。

    这里提到的崇德、德阳及含德、章台、天禄、宣明、温饬、迎春、寿安、永宁诸殿,崇贤、金商、云龙、神虎诸门,以及永安宫、濯龙池、灵台等等,均应并非虚构。由此也可窥见其宏丽程度比之西汉则有过之而无不及。总之:秦汉时代的宫殿建筑规模之大,数量之多,奢华之程度都是空前的。

    宫室建筑的特点 根据文献记载及遗址的发掘可知,秦汉时代的宫室建筑有如下特点:

    (一)秦和西汉宫室基本沿袭战国以来流行的高台建筑。墙多为土筑,秦时壁柱用圆形暗柱,柱脚埋入柱洞,底施柱基,西汉时柱石顶部与地面平。壁柱多下埋入洞内,一些不靠墙的柱础正中凹下,柱根置于础凹洞中,可见西汉时上部木结构已能大体保持稳定。它为东汉废弃夯土高台建筑代之大量采用斗拱的木结构楼阁开辟了道路。

    (二)宫殿建筑多四面为檐。《仪礼》疏曰:“汉时殿室四面流水。”《周礼·匠人》的“四阿重屋”即秦汉时流行的四面流水的殿堂,而宫与宫间往往有“复道”形的走廊,精巧者称“飞阁”。《三辅黄图》曰“帝于未央宫营造日广,以城中为小,乃于宫西跨城池作飞阁,通建章宫。构辇道以上下。辇道为阁道,可以乘辇而行。”这是一种类似今日的立体交叉桥似的廊道。

    (三)除殿中地面沿用以往抹草泥的方法外,秦和西汉开始使用铺地方砖和空心砖等踏步,西汉时以方砖为多,已用漆等漆地,主要是黑、红两色,《汉宫典职》“以丹漆地,或曰丹墀”,即此。亦有用黑漆者,《西都赋》有“玄墀砌釦”即用黑漆漆地。墙壁的装饰多用灰涂之“饰墙使白之”(《周礼》郑注)后宫温室,则涂以椒,称为“椒宫”。宫殿及贵族住室墙壁多被以文锦,称为“壁衣”,其华丽程度是不难想象的。

    (四)建筑中使用许多大型之金属构件。《汉书·外戚传》:“壁带往往为黄金釭,涵兰田璧。”《长门赋》“挤玉户以撼金铺兮”是金铺首,《景初殿赋》“青铺银铺”则是银铺首。从近年来不断出土的大量汉代金属铺首,可以证明上述记载是可靠的。

    (五)东汉时期大量采用“层栏叠宇”支架起来斗拱的抬梁式木结构。殿宇的斗拱有实板拱,一斗二升拱,一斗三升拱等。而斗拱中栌斗、散斗形状也基本定型。柱上和内外檐的枋上斗拱的安装,当时只限于宫殿、宗庙等建筑。在壁柱的使用上,已能安善地解决外转角处的复杂结构。柱形除方,圆两种外,又出现较多的三角形等多种形式,表现了建筑的精美和建筑技术的高超。

    二 一般住宅建筑

    一般的住宅则与皇室的宫殿当然有很大不同。在住宅中贫民和贵族、富室也有天壤之别。

    民房的基本形式 秦汉时代小康之家的民宅,基本形式是三间房:一堂二室。

    《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封守”中提到“士伍”的房屋“一宇二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木大具”其中的“一宇”即堂屋一,“二内”即卧室二间。《封诊式》中另一处“穴盗”中亦记有“一堂二内”。不同者是“二内”中有一为正房,正房东有侧室,有门相通,而堂前小堂在侧房之后。这样其平面即成曲尺形。总之一堂二室当为秦代多数人的住房形式。汉代亦大致相仿,晁错所说的“营邑立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为筑室,家有一堂二内,门户之闭,置器物焉”(《汉书·爰盎晁错传》)。可见,“一堂二内”仍为汉代平民典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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