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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示教千则最新章节!

    [确实]让人难接受。

    释:因为我总是以“见”和“恒常”作为本性而存在的,所以要说我有时见有时又不见这是说不通的。在这里商羯罗对他的“见”的理论作出了更一步的说明。我的本性是见,这其实是在说统觉机能的作用,任何一种见都必须要通过感觉器官来完成的。统觉机能是控制感觉器官的中枢,于是统觉机能就成了“见”本身。这和商羯罗的前述观点并不矛盾。因为内在自我的意志是要通过统觉机能才能表现出来的,统觉机能就成了内在自我的外现之代表。同时,这里还体现出商羯罗的认识内容等同于认识对象、认识主体决定认识内容的思想。并且,由于我的本性是见,是恒常的见,所以哪里会有时而见时而又不见的事情发生呢?只有非恒常的有情众生才会这样。那种把“汝”等同于肉身自我的理解是不正确的,因此不能接受。

    10.

    阳光灼热之身体,

    犹如眼中所见相,

    处于心理 [反应]中。

    心理即为见之相。

    释:此颂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统觉机能与阿特曼之间的关系。处于阳光灼热下的身体,就像是视觉的对象那样;这时他就是“见”(阿特曼)的对象,因为他处在统觉机能之中。为什么呢?因为太阳照在人身上很热,这种热所带来的苦就是被统觉机能感受后所产生的心理反应,于是阳光灼热下的身体作为认识对象就进入了统觉机能。商羯罗认为统觉机能也是同样,它所体会到的苦又会传达到“见”那里,统觉机能于是就成了见者阿特曼的对象了。在这里有一点疑问:统觉机能的作用是否类似于唯识宗的末那识呢?

    11.

    否定此者之识体,

    虚空同性为不二。

    常恒解脱义清静,

    此我为梵绝对者。

    释:“此者”是指作为肉体存在的我, [66] 识体就是认识主体的见者,是内在的精神体,它与肉体之我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它的本质与虚空相同,是遍满于一切的,是不二的。

    12.

    此识之外别无它,

    我为最高之识者;

    常住一切众生中,

    永远常生得解脱。

    释:此颂与上一颂意思相近,同为说明阿特曼的性质。它为最高的识者,再也没有比它更优秀的识者了。这个识者就是我,住在一切众生之中,本身是解脱的。

    13.

    弃绝“知梵”之观念,

    自我之见永不断;

    不为业主之知者,

    仅他知我非有别。

    释:一个人放弃那种所谓“我已经认识了梵”的观念,即认为自己已经认识了梵才行。其实认识了梵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你就认识了阿特曼或梵我同一的道理,还必须认识到阿特曼的见是非断的,它也并非行为的主体(业主),只有这样才是真正认识到了阿特曼。

    14.

    “我属识主非识相,

    常为清静得解脱。”

    如此观念由心出,

    认识对象归灭物。

    释:商羯罗在本颂前两句列举了一个观念:认为“我是认识主体,不是认识对象;是常住清静、解脱不缚的”观念,在商羯罗看来也属统觉机能的,不能认为它就是阿特曼的。这就像在本章第8颂的释里引用奥义书的话:“汝不能识识之能识者”,认识主体本身是不能被认识的,也不能形成一个观念,如果要这样,那也就只能是仍属于统觉机能的范畴,即被认识的对象。所以也是有生灭之物,并非永恒常驻之物。

    15.

    自我[本性]见非断,

    也非业因生起物。

    见为能生误解观,

    出于识相之别见。

    释:作为阿特曼本性的见是非断的,它并非是由业行之因所生起之物;因为阿特曼的本性与行为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它是常住不动的,既非所生之物也非能生之物。那么,把阿特曼之见想象为能生之物,就是错误的观念,这种错误的观念来自于本来应该是认识对象的别的见,而不是阿特曼这个见者本身。

    16.

    我为行为主体观,

    误出自我同体念。

    我无业行为真实,

    正确知识之来源。

    释:认为阿特曼是行为主体的这种误解,来源于那种认为身体就是阿特曼的错误观点。只有“我是什么也不做的”这种观念才是真实的,才是出自于正确的知识来源的。商羯罗认为阿特曼是绝对不动的,它是常住不变的,无为而清静。而变动的东西是非阿特曼,是虚假的。

    17.

    业因造成业主观,

    自我离业属本性。

    业行经验之主体,

    此为误解可确定。

    释:此颂是要证明,认为阿特曼是行为主体的观点是缘起于业因;因为存在着引起行为的原因,于是就误认为阿特曼是行为的主体。那么,就要说阿特曼并非行为的主体,这是由它的本性所决定的。于是,认为“我是行为的主体”或“我是经验的主体”,这种看法被确实证明是错误的。

    18.

    若依圣典与推量,

    思忖自己真本性;

    我被命令[来行动],

    此种理解何为真?

    释:如果按照上一颂的论证方法,当一个人通过天启圣典和推论来对自己的本性加以思量时,认为“我是依照[吠陀]圣典的命令而行动的”,这样的看法怎样才能被认为是真实的呢?此颂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是圣典提出的行动的命令,那该怎么办?在商羯罗的时代,吠陀圣典(特指奥义书)是有很高的权威的,那个时代的思想家们都自称自己的思想是来源于奥义书的。后世的哲学家往往都是对奥义书做不断的注释和补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19.

    犹如虚空遍满世,

    我实存在虚空中;

    不变不动皆清静,

    不老不二得解脱。

    释:头两句讲出了我的存在方式:就像虚空遍满于一切万有中那样,我实际上也是一直存在于虚空之中的。这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相包容的关系。后两句是在说明我的形相:不变,这是从时间上来讲;不动,这是从空间上来讲,既然如此,那么当然是清静无为的了。后一句的不老,也是从时间上来讲我是无始的,无始自然就不会有老(终);反过来讲,不老意味着不会有来,无去哪有来?不二是讲它的唯一本体性,它是一切的最终本源。

    * * *

    [1] 或可译为统觉机能、精神等,《金七十论》译为“内作具”,也即mind的意思。

    [2] 参见本书散文篇第二章第76节。

    [3] 参见《歌者奥义》Ⅵ,8,7。

    [4] 参见《歌者奥义》Ⅷ,12,1;本书韵文篇第十五章第6~7颂;第十八章第164颂。

    [5] 《薄伽梵歌》为印度教经典之一,属大史诗《摩呵婆罗多》的第六篇《毗湿摩篇》,约公元前5世纪成书,传说为毗耶裟所作。

    [6] 罗摩奴阇(R?m?nuja,?~1137)是印度吠檀多制限不二论哲学家,他是印度中世纪虔诚派运动的理论先驱者,他认为只要对神虔诚(信爱),就可得到解脱。

    [7] 《广森林奥义》Ⅲ,4,2。

    [8] 汉译引自徐梵澄译《五十奥义书》第581页。

    [9] 参见《歌者奥义》Ⅵ,8,7。

    [10] 参见本书韵文篇第二章第2颂、第五章第5颂、第六章第5、6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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