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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去吧,摩西最新章节!

    他们现在很快就要进入三角洲了。那种感觉对他[1]来说是很熟悉的。五十多年来,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他就会重温这种感觉————那最后一座小山(山脚下肥沃、绵延的冲积平地朝前伸展,就像大海从巉岩脚下展开一样)在十一月不紧不慢的雨丝底下在远处消融,就像大海本身在远处消失那样。

    早年间,他们是坐大车来的:里面装载着枪支、被褥、猎狗、食物、威士忌,还有期待打猎的那种兴高采烈的急切心情;那些年轻人,他们在冷冰冰的雨里赶车,能赶上整整一夜和第二天整整一天,在雨里搭好帐篷,裹在湿漉漉的毯子里睡觉,翌日天一亮就爬起来去打猎。那会儿森林里还有熊。猎人开枪打母鹿或小鹿,也和打公鹿一样,毫不迟疑,到了下午,他们用手枪射击野火鸡,试验他们偷偷走近猎物的本领和枪法灵不灵,只摘下胸脯肉,别的全都扔给狗吃。那样的好时光现在可一去不复返了。如今他们坐汽车去打猎,车子每年都比上一年开得快,因为道路越来越好,他们要赶的路也越来越长了,而仍然有猎物的区域每年都在往里退缩,就像他的生命之火越燃越弱一样,时至今日,当年坐大车不觉得苦的那批人中,他是最后的一个了,而现在陪他打猎的伙伴都是那些冒着雨或雪珠在冒热气的骡子后面赶二十四小时大车的人的儿子甚至孙子了。大伙儿现在叫他“艾克大叔”,他也早已不告诉别人自己眼看就要满八十岁了,因为他和大家一样清楚,他一路劳顿赶这么远的路来,即使是坐汽车,也纯粹是多此一举。

    实际上,每当他如今在帐篷里过头一个晚上,睡在又粗又硬的毯子下,浑身酸疼,难以入寐,身上的血液仅仅因为允许自己喝的一小杯稀稀的兑水威士忌才稍稍有点儿暖过来时,他总告诉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打猎了。可是他总是从那次出猎中挺了过来————枪法仍然几乎和原来一样好,看见的猎物给他打中的几乎仍然和原来的一样多;他甚至都记不清在他枪口前倒下的鹿有多少只了————而第二年夏天那漫长的酷热又会使他变得年轻一些。接着十一月又到了,他又一次坐在汽车里,同行的是他的老哥儿们的两个儿子,他不仅教会他们辨别公鹿与母鹿的脚印,而且还使他们能分清它们走动时的不同的声音,他会透过挡风玻璃雨刷的抽搐的弧形朝前看,看见土地突然变得平坦,下降,在雨点底下在远处消融,就像大海本身会在远处消融一样,这时候他又会说,“好,孩子们,咱们又来到这儿了。”

    可是这一回,他没有时间说这句话。开车的猛地停住车,狠踩车闸,让汽车吱的一声在滑溜溜的路面上停下来,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竟然把两个乘客往前冲,直到用手撑住才把这股势头抵消。“怎么搞的,洛斯!”坐在当中的那人说,“你就不能刹车前先吹一下口哨吗?你受伤没有,艾克大叔?”

    “没有,”老人说,“是怎么一回事?”开车的没有回答。老人的身子依然往前倾着,他把眼光越过隔在当中的那位,仔细地察看他亲戚的那张脸。那是他们几个人当中最年轻的一张脸,鹰钩鼻子,阴沉沉的,稍稍有点狠相,这也是他的祖先的脸,只是温和了一些,有少许变化,它阴郁地透过两根雨刷晃来晃去的淌着水的挡风玻璃,朝外面瞪视。

    “这回我本来是不想回到这儿来的。”他突然粗声粗气地说。

    “上星期在杰弗生镇你就这么说过,”老人说,“可是后来你改变了主意。莫非你又改主意了不成?现在可不是随便————”

    “哦,洛斯是想去的,”中间的那个人说。他的姓氏是勒盖特。他不像是在跟谁说话,因为他并没有看着谁,“要是他跑那么远路仅仅是为了打一头公鹿,那当然又作别论。可是有一头母鹿在这儿等着他呢。当然,像艾克大叔这样的老汉是不会对母鹿感到兴趣的,对两条腿走路的也不会————我是说当她直立起来的时候。再说,颜色也很淡呢。去年秋天,他说要去打浣熊的那些晚上,其实是去猎取那只母鹿的,艾克大叔。今年一月,他出门足足一个月,没准也还是去追她的呢。不过,像艾克大叔这样上了年纪的人当然是不会对这种事情感兴趣的。”他呵呵大笑起来,仍然没有看任何人,不完全像是在开玩笑。

    “什么?”老人说,“你说的是什么?”可是他连眼光都没有朝勒盖特瞥一下。他仍然在盯看他的亲戚的脸。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是老人的蒙眬的眼睛,可是它们也是相当尖锐的;它们仍然能和任何别的猎人的眼睛一样,看得见枪筒和在枪口前面奔突的东西。他现在记起来了:去年,就在汽船朝他们扎营地驶去的最后一段路上,一箱食物如何翻下船掉到水里去,第二天,他的亲戚如何回到最近的镇上去取给养,在那里过了一夜。他回来之后,身上起了某种变化。每天拂晓时分所有的猎人都动身时,他也拿了支步枪进入森林,但老人观察着他,看出他心不在焉,没好好打猎。“好吧,”他说,“把我和威尔[2]送到能避雨的地方,让我们等卡车,你回去好了。”

    “我还是去吧,”对方口气生硬地说,“别着急。反正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最后一次猎鹿,还是最后一次猎母鹿?”勒盖特说。这一回,老人连他说什么话也不去听了。他仍然盯看着年轻人那张发怒、焦虑的脸。

    “为什么呢?”他说。

    “希特勒得手之后,还去打猎?斯密斯、琼斯、罗斯福、威尔基[3]或是一个管自己叫什么别的名字的家伙在美国得手之后,还去打猎?”

    “我们是不会让这样的人在美国得逞的,”勒盖特说,“即使他管自己叫作乔治·华盛顿也罢。”

    “靠什么呢?”爱德蒙兹说,“就靠半夜在酒吧间里唱《上帝保佑亚美利加》,靠把‘一角商店’买来的小旗别在胸前吗?”

    “原来让你担心的就是这档子事,”老人说,“直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咱们美国需要时缺少过保卫者呢。你自己二十多年前[4]也出过一分力的,当时你都还没有成年呢。咱们这个国家总还是比任何个人或是集团稍许强大一些,管他是外国的或甚至是本国的。我看,时候一到,当你们那些嚷嚷着不参战就要吃亏和更多的那些嚷嚷着参战才要吃亏的全都累得叫不动之后,美国会收拾那个奥地利裱糊匠[5]的,不管到那时候他把自己称作什么。我爸爸和一些比你们提到的更有本事的人发动过一次战争[6],想把国家分成两半,而他们也失败了。”

    “可是传下来的又是怎样的一个烂摊子呢?”那个年轻人说,“一半人没有工作,半数工厂因为罢工而关门。一半人吃社会救济不愿干活,另外一半人就算愿意干也没法干。棉花、玉米、生猪过剩,可是老百姓却缺食少穿。到处都有人告诉你不能在自己的地里种棉花,不管你想种还是不想种,而有军士杠杠的莎利·兰德[7],就算身上连一把扇子都不挡,也没法子把兵员的缺额招满。‘不要牛油’的论调太多了,其实连枪炮都没————”

    “咱们可有个打鹿的营地呢————天知道还去得成不,”勒盖特说,“再说还有母鹿呢。”

    “你提到母鹿,这很好嘛,”老人说,“母鹿,还有小鹿。世界上唯一多少能得到上帝祝福的战斗也就是人类为保护母鹿和小鹿的战斗了。如果说我们即将投入战斗,我们最好提醒一下,把这一点记住。”

    “在你————你七十过了有好几年了吧?————在你这七十多年中,你难道没有发现世界上有一种东西是永远也不会短缺的?那就是女人和小孩。”爱德蒙兹说。

    “也许正因为这个,我这会儿最担心的就是咱们还得沿河赶十英里路才能搭帐篷,”老人说,“所以还是赶路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很快他们的车子又开得很快了,因为爱德蒙兹开车一向很冲,他根本不和谁商量用什么速度,就跟方才急刹车时不跟谁打招呼一样。老人的神经又松下来了。就像以往六十多个去了又来的十一月里那样,他望着在自己眼皮底下起了变化的土地。起先,只是密西西比河边与小山脚下有一些古老的集镇,开垦的人离开那里,带了一伙伙的奴隶后来又带了雇工,与莽林般密不通风、下半截在水里的芦苇、丝柏、橡胶树、冬青树、橡树和梣树苦苦搏斗,从那里开辟出种棉花的小块地,随着岁月过去又发展成大片棉田然后是种植园。鹿和熊走出来的羊肠小道变成了大路然后是公路,镇子逐个儿在路旁蹦出来,在塔拉哈契河和葵花河边蹦出来,这两条河汇合成为雅佐河[8],那就是绍克陶族印第安人的“死人河”————这些稠重、缓慢、乌黑、不见天日的河川里几乎没有水流,一年中总有一次全然不动,接着河水倒灌,泛滥,淹没了肥沃的土地,然后洪水退走,使土地变得更加肥沃。

    这些大都是过去的事了。今天,一个人从杰弗生出发,得开车走上二百英里,才能找到可以打猎的荒野。今天,土地敞着怀,从东面环抱的小山峦直到西面冲积堤形成的壁垒,全都长满了骑在马背上的人那么高的棉树,够全世界的纺织厂忙一气儿的————那是肥沃的黑土,无从丈量,浩渺无边,全都肥得出油,一直延伸到耕种土地的黑人的家门口和拥有土地的白人的家门口;它一年就能让一条猎狗累得趴下,五年能让一条干活的骡子累死,二十年能让一个小伙子变老————在这片土地上,无数小镇上的霓虹灯眨着眼,无数锃亮的当年出厂的小汽车风驰电掣地在铅垂线般直的宽阔公路上掠过他们身旁,然而,在这片土地上,人类的活动的唯一永恒标记看来还是那些巨大的轧棉机,虽然它们都是在一个星期之内用一块块薄铁板拼焊成的,因为没有一个人,即使他是百万富翁,会盖一个比只有一片屋顶几堵墙更好一些的房子来遮蔽他赖以为生的野营设备的,原来他明知道十年左右总有一遭,他的房屋会让洪水淹到二层楼,使屋里所有的一切都毁掉;————这片土地上现在听不到美洲豹的吼啸,却响彻了火车头拖长的叫鸣;列车长得令人难以置信,只由一台机车牵引,因为这一带哪儿都没有倾斜的地势也没有丘陵,除了那些由早被遗忘的土著的手垒起的土墩(那是用来躲避一年一度的洪水的,后来他们的印第安后裔用来埋葬父辈的骸骨),如今旧时代遗留下来的仅仅是给小镇起的那些印第安名字,它们通常也是河、溪的名字————阿卢司恰司库纳啦、梯拉托巴啦、霍摩其托啦、雅佐啦。

    下午没过多久,他们就来到河边。在最后一个起印第安名字的小镇的马路尽头,他们等着,直到另一辆小汽车和两辆卡车赶了上来————一辆卡车拉的是被褥、帐篷和食物,另一辆拉的是马儿。他们驶离了水泥路面,再赶了一英里多路之后,又离开了沙砾路面。车子排成纵队,在逐渐消逝的下午中辛辛苦苦地向前行进,这时车轮上装上了防滑铁链,车子在车辙之间颠簸、溅泼、打滑,过不了多久,他觉得他的记忆以一种与车队行进的蜗牛速度成反比的高速度,飞回久远的过去,他脚下的土地不是倒退到若干分钟以前那最后一段沙砾路面,而是倒退了几年、几十年,回到他初次见到时的景象:他们现在走着的那条路又重新成为熊和鹿踩出来的远古的羊肠小道,他们现在经过的逐渐看不清的田野又一次被斧子、锯子和骡拉的犁细致、狠命地开掘着,从大荒野的边缘,从阴郁、邈远的纠结的林莽,而不是现在的那些用机器开沟挖渠辟出的冷冰冰的一英里见方的平行四边形。

    他们来到渡口,把东西都卸下来,马儿要被带着顺流往下游走,到营地对面的一处地方游过河,他们本人和被褥、食物、猎狗、枪支则由摩托艇载运过去。虽然他不是骑师,不是农民,甚至也不是乡居之人(除了祖传的成分和儿时的经历之外),可是却由他来哄劝、抚慰那两匹马,由他那只瘦弱的手来拽拉它们,它们在退缩、挣扎、颤抖了一会儿之后,终于挤拥向前,迟疑了一下,就半爬半跳地下了卡车,其实他倒不是因为它们是活物、是畜生而和它们亲,只是因为上了年纪属于过去的时代,因而没有被毒化了其他人的钢铁制的抹了油的活动部件所玷污。

    这以后,他把那杆只比他小十二岁的古旧的带击锤的双响枪竖立在双膝之间,眼看那些人类惨淡经营的最后的痕迹也逐渐退后终于不见:那是那间小屋、那片空地、几小块一年前还长满野树的不规整的开荒地,上面矗立着的今年的棉花残梗几乎和原来的芦苇一般高,一般密,仿佛人类必须把自己的庄稼嫁给荒野才能征服荒野似的。孪生兄弟般的两岸和他记忆中一样和荒野一起前进————那二十步之外就看不透的纠结的荆棘与芦苇,那魁伟的高耸入云的橡树、橡胶树、梣树和山核桃树,它们身上没有响过别的丁丁声,除了猎人斧子的砍伐,没有回响过别的机器声,除了穿越它们的老式汽船的突突声,还有就是和这条摩托艇一样的汽船的吼叫,他们乘它进入荒野,来住上一两个星期,因为这里仍然是荒野。荒野还剩下一部分,虽然如今从杰弗生进入这荒野要走二百英里,而过去只需走三十英里。他看见这荒野没有被征服,没有被消灭,而仅仅是退却了,因为它的目标现在已经完成了,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它朝南撤退,通过这个山峦与大河[9]之间的倒三角形地带,到最后,它的残留部分仿佛被收拢来,上面的树木形成一种极高的密集度,阴沉沉的,莫测高深地无法穿透,被暂时地堵截在一个漏斗状地形的最尖端。

    他们来到去年扎营的旧址,这时离天黑还有两个小时。“你上那边最干燥的树底下去待着,”勒盖特吩咐他,“————要是你找得着的话。我和这几个小伙子来搭帐篷。”他既没有去躲雨也没有帮着干活。他现在倒还不累。累劲儿要过些时候才上来。没准这回它压根儿不会来呢,他想,过去五六年来,每逢十一月里这个时刻,这样的想法总会涌上他的心头。没准我早上还可以和大伙儿一块出去放哨呢;但他又知道自己是去不了的,即使他听从劝告,找一处最干燥的地方坐下来,什么也不干,一直等到帐篷搭好,晚饭煮好。因为这还不是疲倦的问题。这是因为他今天晚上准会失眠,只会睁大了眼睛平心静气地躺在行军床上,帐篷里是一片打鼾声和夜雨的淅沥声,原来他野营的第一个晚上总是睡不着的;他心境很平和,既不后悔也不烦恼,对自己说这没有什么了不起,自己的日子已经不多,可不能浪费一个夜晚在睡眠上了。

    他穿着油布雨衣,指挥人们从船上把东西卸下来————帐篷、炉子、被褥、人的食物和狗的食物,这是在打到猎物有肉吃之前吃的。他派两个黑人去砍柴;他先让厨房帐篷搭起来,支起炉子,生上火,把晚饭先做起来,这时候,大帐篷的桩子还在往地里打呢。接着,天开始黑了,他坐船过河,来到马儿等待着的地方,它们一面往后退一面对着河水喷鼻子。他握住缰绳,就靠这点点压力还有他的嗓音,把马儿拉进河里,让它们挨近那条船,只有脑袋还露出在水面上,好像它们真是靠老人那双衰弱无力的手提着才得以浮起在水中似的,这时船重新渡河,两匹马依次趴在浅水里,又是气喘又是打颤,眼睛在暮色中一个劲儿地转动,直到同一只柔弱无力的手和同一个没有提高的嗓音让它们鼓起劲儿往上攀登,拍打溅泼着水,登上堤岸。

    这时候晚饭做好了。现在最后一抹天光已经不见,只在河面与雨脚之间隐隐约约留下几处极淡的微光。他喝了一小杯稀稀的兑水威士忌,然后站在张开的防水帆布底下的泥浆地里,念祷文,对着盛在铁盘子和杯子里的煎猪肉片、软不唧唧的不成形的热面包、罐头黄豆、糖浆和咖啡念谢恩祷文————这些都是他们带来的城里食物————然后重新戴上帽子,别的人也都学他的样。“吃吧,”他说,“把这些全吃了。明天早饭后我不要营地里还留有一小块城里带来的肉。这以后你们这些小伙子去打猎。你们必须去打猎。六十年前,我初次来这块大洼地和老康普生将军、德·斯班少校、洛斯的爷爷还有威尔·勒盖特的爷爷一起打猎,那时候,德·斯班少校只让带两块外来的肉进他的营地。那就是半爿猪身和一条牛后腿。而且并不是让第一顿晚饭和第一顿早饭时吃的。那是留着一直等到快拆营每一个人都吃厌了熊肉、浣熊肉和鹿肉连看都不要看它们时才吃的。”

    “我还以为艾克大叔要说猪肉和牛肉是专门给狗吃的呢,”勒盖特说,一面咀嚼着,“不过你说的很对,我记起来了。在狗吃厌了鹿下水时,你们就每天傍晚打一只野火鸡给它们当饭吃。”

    “时代不同啰,”另一个人说,“那会儿这儿有的是猎物。”

    “是啊,”老人轻轻地说,“那会儿这儿有的是猎物。”

    “而且他们那时连母鹿也打,”勒盖特说,“而现在呢,我们谁都不打,只除了一个,那是————”

    “那时候连打母鹿的人也比我们棒。”爱德蒙兹说。他站在粗木板桌的一端,别人吃的时候他吃得很快,一口接一口地不停。老人又一次紧紧盯着那张阴郁、漂亮、心事重重的脸,在冒烟的提灯的微光下,那张脸现在变得更加黝黑、更加阴郁了。“往下说呀。把话说完嘛。”

    “我可没有说过这句话,”老人说,“好人是不管什么时代到处都有的。大多数的人都是好人。有些人仅仅是不走运,因为大多数的人仅仅比环境提供的机会活得稍稍好一些罢了。我还认识一些人,就连他们的环境也阻拦不住他们。”

    “是啊,我看也不能说是————”勒盖特说。

    “你在世界上活了快八十年了,”爱德蒙兹说,“结果对你周围的畜生所了解的就这么一点点呀。也真该问问你:你年纪都活到哪儿去了?”

    饭桌旁一片沉默;勒盖特目瞪口呆地望着爱德蒙兹,一时连嘴巴都忘了咀嚼。“唉,天哪,洛斯————”第三个说话的人说。可是老人又开口了,他的声音仍然是平静、没有受到刺激的,仅仅是多了一分威严。

    “也许你说得有道理,”他说,“不过要是你所说的那种活法能使我学到什么别的东西,那我想我还是满足于现在的这种情况的,不管我年纪是活在什么身上。”

    “是啊,我看洛斯也不是认为————”勒盖特说。

    第三个说话的人仍然在桌子上微微前俯,瞅着爱德蒙兹。“那你的意思是说一个人之所以守规矩,仅仅是因为正好有人在监视着他,”他说,“是不是这样呢?”

    “是的,”爱德蒙兹说,“因为有个穿蓝外衣、胸前别了只徽章的人[10]在监视他。也许仅仅因为有那只徽章。”

    “这我不承认,”老人说,“我并不认为————”

    另外那两个人并没在听他说话。连勒盖特也只是暂时在听他们讲话,他嘴巴里仍然塞满了东西,仍然稍稍张开着,他在刀尖上平搁着另一块什么吃的,往嘴里送到半路停住了。“我很高兴我对人的看法和你的不一样,”第三个说话的人说,“我看你这个看法是把自己也包括进去的吧。”

    “我懂了,”爱德蒙兹说,“你宁愿相信艾克大叔那套关于环境的看法。好吧。那么又是谁决定环境的呢?”

    “运气,”第三个人说,“机会。偶发事件。我明白你打算要说什么了。可是这正是艾克大叔方才说了的:那就是有时候,也许是大多半的时候,人只是比他和他周围的人的行为的最后结果稍稍好一些,当他有机会这样去做的时候。”

    勒盖特这一回先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这一回他可不让别人拦着不让他说话了。“不过,我可不能说一连两个星期每天每夜都能打到母鹿的洛斯·爱德蒙兹是个蹩脚的猎人,更不是个运气不好的猎人。一个第二年仍然能猎取同一只母鹿的人————”

    “吃点肉吧。”在他身边的人对他说。

    “————可不是运气不好的————什么?”勒盖特说。

    “吃点肉吧。”对方把碟子端到他面前。

    “我还有一些。”勒盖特说。

    “再吃点儿,”那第三个说话的人说,“你和洛斯·爱德蒙兹俩都再吃点儿。吃他一大盘。一起使劲儿吧唧吧唧地吃,这就腾不出嘴来招架了。”有人噗嗤了一声。接着大伙儿都轻松地哈哈大笑,紧张空气被打破了。可是老人不管别人还在哄笑,仍然用他那安详、仍然没有发火的声调在说:

    “我仍然这样相信。我在所有的地方都看到了证明。我承认人的生活环境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他自己创造的,是他和在他周围生活的邻居一起创造的。他也继承了一部分已经形成的生活环境,甚至已经几乎给弄糟的生活环境。方才那边的亨利·怀特说了,从前这儿的猎物可要多得多。以前是多。太多了,那时我们连母鹿也杀。我好像记得威尔·勒盖特也提到过这件事————”有人笑了,只笑了一声,马上就煞住了。笑声停了,大伙儿都在侧耳倾听,神色庄严,眼光低垂,看着自己的盘子。爱德蒙兹在喝他的那杯咖啡,郁郁不欢,若有所思,心不在焉。

    “有人仍然在杀母鹿,”怀特说,“这样明天晚上在这大洼地溜达而没有母的来陪它的公鹿就不止是一只了。”

    “我并没有说所有的人,”老人说,“我方才是说大多数的人。而且也不仅仅是因为有一个别着徽章的人在监视我们。我们没准连看都看不到他,除非兴许他明天中午时分路过这里,和我们一起吃午饭,检查我们的执照————”

    “我们不杀母鹿,因为如果我们一直在杀,那要不了几年,可以猎杀的公鹿就连一只也剩不下了,艾克大叔。”怀特说。

    “照那边的洛斯的说法,这件事是根本用不着我们操心的,”老人说,“今天早上来这儿的路上,他说过母鹿和小鹿————我相信他说的是女人和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不会短缺的两样东西。可是这并不是全部情况,”他说,“这仅仅是一个人必须给自己提供的心灵上的理由,因为他的心并不总有时间来考虑合适的字眼的。上帝创造了人,他创造了让人生活的世界,我寻思他创造的是如果他自己是人的话也愿意在这上面生活的那样一个世界————上面有地方可以行走,有大森林,有树木与河川,也有在上面繁衍的猎物。也许他并没有把打猎和屠杀的欲望放进人的心中,可是我寻思他也知道反正人是会有这种想法的,人反正是会自己教会自己这样做的,因为人现在离上帝本人的标准还远着呢————”

    “什么时候人才能变成上帝呢?”怀特说。

    “我认为,每一个男人和女人,在他们连结婚还是不结婚都根本不在乎的那一刻,我认为不管他们已经结婚或是以后要结婚或是永远也不结婚,就在他们俩结合在一起的那一刻,他们就是上帝。”

    “照你这样说法,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些上帝我连碰都不愿碰,即使是用一根长长的棍子,”爱德蒙兹说。他把他的咖啡杯放下,看着怀特,“而且包括本人在内,假如你想知道的话。我要去睡了。”他走了。人群中起了一阵小小的波动。可是一会儿就平息了,大伙儿仍然站在桌子旁边,并不看着老人,但是显然被他那低沉、安详的嗓音吸引住了才留在这里,正如那些泅渡的马儿是靠了他那只衰弱无力的手才把脑袋伸出水面的。那三个黑人————厨子、他的下手还有老依斯罕————正静静地坐在厨房帐篷的入口,也在听,三张黑脸一动不动,陷入了沉思。

    “他把二者都放在这个世界上:人,以及他要追踪、屠杀的猎物,而且事先都是知道的。我相信他说过,‘就让它这样吧。’我寻思连结尾如何,他事先也是知道的。可是他说,‘我给他一个机会试试看。在给他跟踪的欲望和屠杀的能力的同时,我也给了他警告和事前的提醒。他糟蹋的森林、田野以及他蹂躏的猎物将成为他的罪行和罪恶的后果与证据,以及对他的惩罚。’————睡觉的时候到了,”他说,声音和语调一点儿也没有改变,“四点钟开早饭,依斯罕。太阳出来的时候我们要让地上有肉。”

    铁皮火炉里的火烧得很旺;帐篷里很暖和,除了脚底下的烂泥,别的地方都开始变干燥了。爱德蒙兹已经用毯子裹住了自己,一动不动,脸朝着帐篷壁。方才依斯罕也给他铺好了床————那张结实的、有点残破的老铁床,那床有斑迹的、不太软和的褥垫,那几条破旧的、洗了多次的毯子,随着岁月过去已经越来越不保暖了。可是帐篷里很暖和;要不了多久,等厨房里打扫干净,明天早饭的准备工作做好,那个年轻的黑人就会进来躺在炉子前面,这样晚上可以经常叫他起来添加柴火。这时候,艾克大叔知道今天晚上他反正是睡不着的了;他用不着安慰自己说没准还能睡着。不过这也没有关系。现在白天已过,夜晚正等待着他,不过没有什么可以惊怕的事,也没有烦恼。也许我就是为这个而来的,他想:不是为打猎,而是为了这个。我不管怎么说也是会来的,即使明天就回去。他身上只穿着他的松松垮垮的羊毛内衣,他的眼镜折了起来放进破旧的眼镜盒,给塞在枕头底下,以便随时可拿,他瘦削的身子舒服地陷在褥子和毯子的旧坑里,朝天躺着,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眼睛闭着,与此同时,其他人都脱了衣服,上了床,最后的零零散散的话语也逐渐为鼾声所代替。这时候他睁开眼睛,像个小娃娃那样安详、文静地躺着,仰望着发出雨水淅沥声的一动不动的饱鼓鼓的肚子似的帆布帐篷,在那上面,炉火的红光正在慢慢暗下去,而且还会暗下去,直到睡在炉前两块木板上的年轻黑人坐起来,添柴捅火,然后重新躺下。

    猎人们曾经有过一幢房子。那是六十年前的事了,当时大洼地离杰弗生只有三十英里,德·斯班老少校,那是他父亲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年[11]当兵时的骑兵司令,还有他的表外甥(其实可以算是他的大哥,也可以算他的父亲)第一次带他到大森林里来打猎。老山姆·法泽斯当时还活着,他生下来就是个奴隶,是黑女奴和契卡索印第安酋长的儿子,他曾经教自己怎样开枪,不仅教什么时候开而且还教他什么时候不开;就在像明天那样的一个十一月的黎明时分,老人领着他径直朝那棵大丝柏树走去,知道那公鹿准会从那里经过,因为山姆·法泽斯血管里流着的东西也在公鹿的血管里流着,他们站在那里,背靠粗大的树干,这个七十岁的老人和十二岁的男孩,而除了晨曦,这里什么都没有,这时公鹿突然出现,烟色的,从虚无中出现,迅如风雷,这时山姆·法泽斯说,“好。你快开枪,不过别慌张。”那枪迅速地举平,并不匆忙,砰的一声打响,于是他走过去,公鹿仍然完整无缺地躺着,仍然采取着迅如风雷时的姿势,他就用山姆的刀给它放了血,山姆把双手蘸在热烘烘的血里,给他的脸画上永不消失的花纹,这时他站直了,尽量使自己不打颤,既谦卑又自豪,虽然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当时还不会用言语来表达这种感情:我杀死了你;我的举止必须不辱没你那正在离去的生命。我今后的行为将永远配得上你的死亡;为了这一点,也为了不止这一点而在他的脸上画花纹:那一天他本人和麦卡斯林争辩并不是因为荒野而是因为那驯顺了的土地,那古老的冤屈和耻辱本身,至少要抛弃与拒绝这土地、冤屈和耻辱,虽则他无法纠正冤屈并泯除耻辱,他在十四岁了解这些时曾经相信等到他有法定资格时就一定能够纠正并泯除,可是等到二十一岁有法定资格时却明白这两件事他全都做不到,不过至少可以弃绝这冤屈与耻辱,至少在原则上如此,至少可以在实际上弃绝土地本身,至少是为了他的儿子;他真的这样做了,自以为是这样做了;然后(那时他结婚了)在后街一所牲口贩子住的公寓的一间租来的斗室里,他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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