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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理想与历程最新章节!

    一、欲望的本质

    二、禁欲与心理健康

    三、人世间的情与爱

    四、神秘的体验

    五、爱的地位

    六、本能的地位

    一、欲望的本质

    研究人类的行为,我们可以用两种相反的方法:用外观法从外部观察心理的变化,如同观察石头落下或观察日食一样;我们也可以用内观法看出心理的变化。前者是行为派学者所用的方法,行为派以为除掉可以从外部观察的行为之外,心理学上,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科学方法感知了。后者是向来沿用的极重要的心理学方法,柏格森也承认这种方法是求知的唯一适当的基本方法。我对于内观法虽不绝对排斥,却以为这种方法存在很多危险,需严加管束才好。从内观法得到的许多明显的知识,细细研究下去,往往是错误的。用内观法考查欲望,我以为尤其容易错误,这种错误使心理学专家和常人的理论,都变为无效,而且对许多从外部观察显而易见的事实,反而视而不见了。

    欲望的解剖最好是从研究动物入手,因为我们考察动物不会牵涉到伦理的考虑,可以避免种种麻烦。我们谈到人的时候,有许多的困难。譬如,某种见解有人说太低调了,有人说太矫情了,又有人说太悲观了。人类许多年的思想,在我们的智慧上、德行上筑了这许多的玄关,即便只是科学地探求事实的欲望,也不免为那些以空想自我安慰的人所排斥。但在动物呢?那绝不会有人说是有德行无德行了,也不会有人错想到动物是有理性的了。而且我们也不会盼望动物是有意识的。我们可以断言,动物的一切行动都是从本能出发的,在出发时,行动的结果,不会预先推定。你可以断言,所以心理解剖上有许多事实,从动物那里去研究,比观察人类容易发现得多。

    我们知道,动物所求的是什么东西,只要仔细观察它们的行动便可以看出几分了。假如这话是对的,那么欲望当然可以见之于行动,因为我们在动物身上所能观察到的只有动作罢了。动物也许是有“心”的,在这“心”里,也许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我们绝不会知道动物“心”里的事情,除非我们从动物的行动上去猜测。因此很容易得到一种结论:动物的欲望只不过是几种行动里面的特性,那几种行动,通常被认为是从欲望里发出来的。这种见解说明动物的欲望是圆满的,那么以相同的见解说明人类的欲望,自然也不难了。我们对于常见的动物,可以从它的行动上,断定它或饥,或渴,或愉快,或不愉快,或有所寻求,或受了恐吓。我们断定的时候,那种可能的特征,当然是从动物的连续动作上引出的。有许多人也许说:他们先从动物的心理状态中猜定某种事情随后演绎出接续的行为,但这种迂回的办法,实在不必。我们只要说:动物在前一分钟更强的行动,具有所谓“饥饿”的一种特征,所以第二分钟的行为,除非已经寻得食物,或者被一种更强的行动所间断,否则一定仍旧有同一种特性的。凡是饥饿的动物,先觉得暴躁,随后走到平常寻见食物的地方去,或者用鼻嗅,等到走近可以感知的地方,便赶忙上前开始咀嚼,嚼好之后,要是食物是够嚼的,便完全变了态度:它便躺在地下,当即睡去。这种情形和诸如此类的情形,乃是饥饿动物和不饥饿动物不同的现象,这是我们所观察到的。我们认为动物的饥饿行为的特别表征,并不是动物的心理状态,乃是动物的肉体动作。我们可以称为“饿”的,只不过是这种肉体的动作,绝不是动物心里神秘不可捉摸的东西。

    现在用下列定义来说明动物的行为:

    行为循环就是动物连续而起的有意识的反射的运动,这种运动的目的在于达到某种结果。

    在未达到某种结果之前,运动继续进行,除非这种运动被死亡、事变或别的新起的行为循环所中断。行为循环的“目的”便是循环完成时的结果,在平常是一种暂时的静止状态。

    当动物行为循环进行之际,可称为对于行为循环的目的,正有所“欲望”。

    我相信这种定义对于人类的目的欲望,也一定是适合的,但现在所讲的,只以动物及从外部观察可以觉知的为限。“目的”和“欲望”,除掉上面定义所述的意义外,不再具有别的意义。

    我们对于行为循环,还没有说到原始的动机怎样。寻常对于欲望的见解,好像在这一点很有稳固的根基。一只饥饿的动物,不停地运动,到寻得食物为止。这时候,我们假定食物的观念,在动作进行时始终存在,又假设动物的全部动作是受达到结局的那种思想所引起的,那自然言之有理。但在别的许多地方,这种见解显然不完全对,而于本能有关时则尤为显著。现在以动物的繁殖和养育后嗣为例。鸟儿结偶,筑巢,在巢内孵卵,坐在卵上,饲养小鸟,看护它们,等到完全长大为止。这其中的许多动作造成了一个动作的循环,而完成这一种动作循环的起因,绝不能说它是为一种结局的预想所鼓动的。我们必须假定:使动物完成各种动作的动机乃是先天的冲动,不是未来的结局所诱起的。鸟儿在每一时期行其所行,是因为它对于那种特殊的动作,具有一种行动,不是因为它知道这种动作循环的全体具有保存种族的功能。同样的思考也可以应用到别的本能上去。饥饿的动物暴躁,便为本能的冲动所鼓动,自然而然地去完成寻求营养物的运动。但是以这种寻求食物的动作来做证据,断定动物的心里本已有食物的观念,这种证据是不圆满的。

    有意识的欲望,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欲望的本质,一部分是对于我们需要什么的一种信仰。原始的欲望的本质却是无从认识的。那欲望中原始的无从认识的因素似乎是推的,而不是引的;是从本体发出的冲动,而不是对于理想的诱引,或别的“心情”具有一种性质,我们把它叫作“不快”,这种不快的感觉,唤起肉体的动作,像是要使不快停止一样。等到不快停止了,或减至极小量了,我们便又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所具有的性质,我们就叫作“愉快”,愉快的感觉或者唤不起任何动作,或者唤起一种像是可以延长愉快的动作。我在下文就要讲不快和愉快的本质到底是什么。现在把这两种东西与我们的动作和欲望有什么连带关系细讲一下。

    我们假定饥饿的动物先有一种不快的感觉,随后唤起一种动作,像要使它们去寻笼子外面的食物似的。当它们寻得食物并把食物吃了,它们的不快便停止,于是它们的感觉变为愉快了。从表面看去,好像动物的动作全是胸有成竹的,但实际上,它们不过始终为不快的感觉行动而已。要是动物和人一般自己反省一下,它也会想到动作的前因后果,有时也会想到到了什么地步,心里才可以满足,不快总可以减少,但实际上这种思想,却仍旧是不快引出来的。所以无论如何,不快的感觉总是最初的主动者。

    现在我们可以谈到不快和愉快的本质区别了。对于这个问题,大约有三种学说。我们可以把不快和愉快,当作有这种经验的人的心中独立存在的东西;我们也可以当作感觉和另一种心情的固有的性质;我们也可以当作起不快或愉快心情时的一种因果性质的差别。第一种说法以为不快和愉快是包含在有这种经验的人的心中,这一说法多半是因为把“痛苦”这两个字没有弄清楚的缘故。有许多人都用错“痛苦”这个词,柏嘉莱也是这样。他的主观唯心论的论据,用的“痛苦”这词都是错的。我们可以拿“痛苦”来和“愉快”相提并论;我们也可以把痛苦当作一种感觉,和热、冷等接触的感觉并列。近来心理学上“痛苦”这个词,都照着第二种用法,拿“痛苦”和“愉快”相提并论,现在却没有人用了。

    不快和痛苦的分别没有弄清楚,所以人家要把不快当作更有实体的东西了,又因为不快是和愉快相对的,所以愉快的观念也弄不清楚了。现在既知道不快和痛苦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那么不快和愉快是心情的性质,不是一种独立的心情,自然也很明显了。

    现在,只要考查不快和愉快到底是心情的性质还是因果的性质上的差别。这个问题我自己觉得无从断定,这两种似乎都可以说明事实的。假如这是真的,那么我们不要假定有那种心情的固有性质,只假定有因果的差别就好了,因为这种因果差别是无可否认的。我们不必排斥固有说,也可以断定不快和愉快是包含着因果的性质的,我们这里仅就这两者相同之处而论事。因此我们应该说:

    “不快”是感觉或别的心情的一种性质,这种心情能够唤起有意识的或反射的运动,以生出确定或不确定的变化,使这种心情停止。

    “愉快”是感觉或别的心情的一种性质,这种心情不唤起有意识的或反射的运动,或唤起运动时,只限于唤起延长这种心情的运动。

    要使上面的定义意义完整,需对于所谓有意识的和反射的运动也下一个定义。我们身体的运动,可以分为三种:机械的运动、反射的运动和有意识的运动。所谓机械的运动,是不依赖神经组织的特殊作用的,如人从悬崖坠下时,他的运动不是靠着神经起作用的,他的神经无论如何用力,至多不过在半空中竭力挣扎而已。物理的性质是一般物质所有的化学的性质,却是各类的物质所独具。我们现在也是这样,要分出哪一种是生理的性质,是生物所独具的,哪一种不是生理的性质,是生物和死物所同具的。机械的运动便是生物和死物所同有的,不是生物独具的性质。而除了机械运动之外,一切别的运动,都不外乎反射的和有意识的两种运动,但这两种运动在此处却没有辨别的必要。

    上面所讲对于欲望的见解和平常的见解大大不同。平常的见解,以为欲望在实质上是对于想象物的一种态度,这种想象物叫作欲望的“终点”,又认为各种动作的“目的”都是从欲望生出的结果。照这种见解,与不满足的欲望同时产生的不快以及动作,都是欲望之结果。我们反对这种见解所持的论据,多半在于能从外面断定欲望。现在我们尚待考察的,只有那种和“终点”“目的”相混的欲望。但我对于这种欲望,却以我的解释为:满足是这种欲望和原始的欲望不同,只因为另外加入了一种信仰,这种信仰常常是错误的,而且和欲望的主动力没什么关系。

    二、禁欲与心理健康

    试图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有种种方式,我们可以不理睬它,可以不提它,而且当我们发现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打转时,尽力将思想转到另外的方向上去。这是英国小说家和社会学家威尔斯在《时间机器》中讲的那种轻薄之士的方法。而我们可以采用与之相反的方法,即不断冥想人类生命之短促,以期望从这种了解中滋生出对人生轻视之情感。这正是查理五世退位后隐居于修道院中采用的方法。剑桥大学一位同学更为极端,竟与房间里的棺木同寝。此人还常常荷锄走到学校的草地上,将蚯蚓铲成两半,同时说:“哎呀!你还没有捉住我。”还有第三种更为广泛地被人们采用的方法,那就是说服自己和他人相信死亡并非真死,而是进入新的更加美好生活的途径。上述这三种方法,以各种不同的比例混合在一起,成为大多数人用来对付死亡的办法。

    但是,对上述三种方法都有不同的意见。企图不让人们去想那种易于引起感情冲动的事,例如弗洛伊德所揭示的有关性的问题,那是肯定不会成功的,而且会引起种种不良心理的变态。儿童时期当然可以以某种生动的方式,避开他对死亡的理解。至于这种事是否会碰上,这是一个侥幸的问题。如果父母或兄妹中有一个死了,那就无法阻止儿童在情绪上对死亡的感觉。即使很幸运,儿童幼年时对死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印象,但迟早必然会有的。一个人当他对某件事没有思想准备时,一旦此事发生了,很可能在精神上失去平衡。因此,我们必须寻求确立对待死亡的正确态度,而不是仅仅靠不理睬它就能完事的。

    经常不断地想着死亡问题是有害的。过于专一地想着任何一个问题都是错误的,特别是当我们只能思考而不能付之行动时更是如此。当然,我们可以设法延长我们的生命,而且在一定限度内,每个正常的人都可以这样做。然而我们不能免于一死,因此,沉思死亡是一件无益的事。再者,它会降低人们对别人和别的事的兴趣,唯有对外界事物抱有兴趣才能保持人精神上的健康。对死亡的恐惧心理会使人感到他是外在力量的奴隶,而从一个奴隶的心理中是不会产生什么好结果的。如果一个人靠沉思能真的医治他对死亡的恐惧心理,那他就会不再沉思这个问题。然而只要他总是想着这个问题,那就证明他并未克服恐惧。因此,这个方法并不比其他方法好。

    “死亡是通向更加美好生活的途径”,这种信念从逻辑上来说应该能阻止人们对死亡的任何恐惧感觉,但对于医学界来说,值得庆幸的是,除少数例外,事实上并不能产生这种结果。人们并没有看出,就此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之人,那些认为死后一切皆空的人,就此对疾病更少害怕,或在同困难的斗争中有更多的勇气。已故的英国诗人和散文作家麦尔士常常谈起在饭桌上他是如何问起某人死后会有什么想法的。被问之人一开始总想避开这个问题,但是在逼迫之下,只好回答说:“噢,嗯,我认为我将享受永远的幸福,但我希望你不要谈这个不愉快的话题。”这种明显矛盾的回答,当然是由于对大多数人来说,宗教信仰只是存在于思想意识领域之中,而对于局限在非意识的物质领域就不行了。如果想成功地克服对死亡的恐惧,那就必须靠那种能影响整个行为,而不只是通常所说的属于意识的那部分行为的方法。在少数情况下,宗教能产生这种结果,但在大多数人中并非如此。除了行为主义者的理由之外,造成这种失败还有另外两个原因:一是不管强烈的自信如何,仍然存在着某种怀疑,而且这种怀疑本身是以对怀疑论不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二是如果对来世的信仰没有根据时,他们势必增加而不是缩小对于死亡的恐惧。所以那些不把来世看作是绝对真实的人只能增加其恐惧的心情。

    那么为了使年轻人能适应这存在着死亡的世界,我们应做些什么呢?我们必须达到三个相互之间难以结合的目标:

    (1)我们必须使他们不要感觉到死亡是我们不愿谈论或不想使他们思考的问题。我们使他们有了这样的感觉,那他们就会得出结论:这里面一定有什么有趣的神秘东西。这样他们就会想得更多。就这点来说,也适用于现代关于性教育的观点。

    (2)我们必须阻止他们总是去想死亡的事,对此专一如同对色情文学的专一一样。存在着同一类的反对意见,那就是它会泯灭人的才能,妨碍人的全面发展,以致会引起本人和他人都不满意的行为。

    (3)我们不要指望仅仅靠思想意识就能给任何人设计出对待死亡这个问题的满意态度,更详细地说,善良的行为不是靠着想要表明死亡并不比其他情况不可怕的信念而做出来的,只要这种信念尚未渗透到意识之中。

    为了使这些目标生效,我们必须根据青少年的特点,采取稍稍不同的方法。如果没有一个同某儿童紧密相关的人死去,那就很容易使某儿童把死亡看作是普通的事,不会引起大的感情上的兴趣。只要死亡是抽象的和一般的,应以通常的语气提到它,而不当作什么可怕的事。如果这个儿童问:“我会死吗?”你应回答:“是的,但在很长的时间内也许不会死。”消除对死亡的神秘感是十分重要的。应把死亡看作和玩具坏了属于同一范畴的事。但是,在儿童幼小之时,确实需要尽可能地使他们把死亡看作是遥远的事。

    当同这个儿童关系密切的人死了,情况就不同了。例如,假如这个儿童的一个哥哥死了,父母都会很悲痛。而且尽管他们可能不想让这个儿童了解他们如何悲痛,但使儿童感觉到他们遭遇到了某事件,这是正常而且必要的。自然的情感是极为重要的,儿童应该体会到他的长者的这种情感。再说,如果父母以超人的努力在儿童面前掩饰他们内心的悲痛,那儿童就可能认为:“如果我死了,他们也会不以为然的。”这样的想法会引起各种病态的发展。

    但是,在青年时期,为使成年的生活满意,对于死亡必须有更为积极的态度:成年人应更少想到死亡问题,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所热爱的人,这不仅是因为总想这个问题是一件无益的事,而且也绝不能真的取得成功,而是因为成年人兴趣更多、活动面更广了,从而使他有意地把思想转到别的问题上去。当成年人想到死亡问题时,最好以一种坚忍的观点,从容而又冷静地去思考它。而不要有意地去降低它的重要性,相反地,对于能超越它应感到一种骄傲。对于其他任何恐怖的事情,这个原则也一样。对于使我们感到恐惧的事情,应抱以坚强的意志加以冷静思考,这是唯一可行的处理办法。人们应该对自己说:“是的,好吧,死亡是可能发生的,但那又怎么样呢?”像在战争中阵亡这样的情况,人们就达到了这样的境界,因为他们当时坚信,无论自己还是亲人为战争捐躯是值得的。类似这样的情感方式任何时代都不可少。任何时代,人们都会感到他活着有种种重要的理由,同时也会感到无论他死了,或他的妻子、他的孩子死了,都不会从此终止人们在世上的乐趣。如果说在成年人中这种态度能臻于真实而且深刻,那么对于青年期的年轻人应以豁达的热情去激励,而且应使他们以此种热情去建设自己的生活和事业。青年时期是豁达的时期,应该利用这个时期养成自己豁达的性格。这一点能通过父亲或教师的影响来实现。在一个较好的家族中,母亲常常是做这种事情的人,然而就现在的一般情况而论,妇女的生活状况使她们眼界狭隘并缺乏智力,因此难以担当起我心目中想到的这份工作。同一理由,青年一般应在他们的教师中去寻找这种榜样。

    禁欲主义在生活中的地位,也许在近代有点被看轻了,特别是被那些进步的教育学家低估了。当不幸威胁着我们时,有两种对付的办法:我们可以竭力避开这种不幸,或者决心以坚韧不拔的精神与之做斗争。前一方法如果能在不必怯懦的情况下获得成功,当然是值得称赞的,但后一方法对于不准备成为恐惧的奴隶的人来说,迟早是必不可少的。这种态度就是禁欲主义的本质。对于一位教育者来说,最大的困难是在向青年灌输禁欲主义时,为虐待狂开了方便之门。在过去,纪律观念很严,以至于使教育成为制造残忍冲动的手段。是否能够只保留少量的纪律训练,而不至于扩展到使儿童感到受苦为乐事呢?墨守成规的人当然会否认他们做这种事的快乐。大家都知道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做父亲的在举杖打他的儿子时说:“孩子,我打你,这使我比你更难受。”他的儿子回答说:“父亲,那你愿意换过来让我替你效劳此事吗?”英国小说家、小品文作家和批评家塞缪尔·巴特勒在《众生之路》中曾经以一种使现代心理学的任何一位学者都心服的方式,描写过严厉的双亲虐待狂式的快乐。那么,我们对此做些什么呢?

    对死亡的恐惧,只是最好以禁欲主义去对待的许多事情中的一项。此外还有对贫困的恐惧、对身体上产生痛苦的恐惧、富裕之家妇女对生育子女的恐惧。所有这些恐惧是怯懦而可悲的。但是,如果我们说人们不应该注意这些事,那我们同样也会限制说:对于消除不幸来说,我们什么也不必做。过去,人们认为妇女在分娩时不应使用麻醉药。在日本,这种看法一直延续到今天,男医生认为麻醉药是有害的。其实这种看法毫无根据,它无疑是由于无意识的虐待狂造成的。但是分娩的痛苦越减轻,富妇们愿意忍受痛苦的意志也就越薄弱,她们的勇气比对勇气的需要消失得更快,很明显这里面必存在一种平衡。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然而我们必须力求尽可能地少鼓动那种残忍性。

    无论哪一个与儿童相处的人都会很快明白,过多的同情是错误的,当然过少的同情更是错误的,在这方面就像其他任何事情一样,走极端都是不好的。一个时常受到同情的孩子会因稍有不如意的事就啼哭不止,而通常成年人所以能养成自制能力,唯一原因是他知道大惊小怪也难以得到同情。儿童极易认识到,一位有时稍有点儿严肃态度的成年人对他们是最好的,他们的本能会告诉他们是否为人所喜爱,从那些他们认为是希望他们正常发展的慈爱的人那里,儿童能忍受他一时的严厉。因此,在理论上这个解决的方式是简单的,使教育者贯注智慧的爱,这样他们就会做出正确的事。但是事实上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因为疲劳、苦恼、忧虑、焦躁都不时地环绕着双亲和教师,影响着他们的情绪。但是,有一种教育理论是危险的,那就是允许成年人为了儿童的最终幸福,把这些情绪发泄到儿童的身上。不过,理论如果是正确的,它必须为人们所接受,因此有必要把种种危险的情况展现到双亲和教师的面前,以便尽一切可能来加以防御。

    现在我们可以把上述讨论加以综合而得出结论。就儿童来说,对于生活中遇到的痛苦、不幸,既不要让他们不知道,又不要强迫他们知道。因为当环境使痛苦、不幸无法避免时,想使儿童不知道是不行的。但是在必须说到痛苦的事情时,应该抱着正常的和冷静而激动的态度,除非是家中有人过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掩饰我们的悲痛是违反天性的。成年人应该在自己的行为举止中表现出某种愉快的勇气,而年轻人会不知不觉地从他们的榜样中获得这种勇气。那些以同青年人打交道为职业的人必须好自为之,不要企图从教育纪律的必要因素中获得虐待狂式的快乐。教育中执行纪律的动机必须始终是为了品德和智力的发展。就智力的发展来说,也需要纪律,否则绝不能达到准确性。但智力方面的纪律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在本人论述范围之内。

    我还有一句话要说,这就是来自内心自觉要求的纪律是最好的。为了使这一点成为可能,必须使儿童和青年具有完成某件困难事情的志向,并愿为此而尽力。这种志向通常是受周围某人的启示而产生的。因此,律己之事最后也要依赖一种教育上的鼓励。

    三、人世间的情与爱

    缺乏热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感觉自己没有得到别人的爱,相反,被爱的感觉比其他的一切都更大地促进了热情的高涨。出于种种原因,一个人或许会有没被爱的感觉,他认为自己是个可怕的人,绝不会有人爱上他。小的时候,他便习惯于得到比其他孩子少的爱。或者,他根本就是个没有人爱的人。在后一种情形中,原因很可能在于早年的不幸而导致自信的丧失。

    一个感到不为人爱的人会因此抱有不同的态度。为了赢得爱,他也许会不遗余力地做出异常亲善的举动,然而,这么做,他很可能会白费力气。因为这亲善的动机很容易让其受益者识破,而人类的性欲偏偏容易将情爱给予那些对此要求最低的人。于是,那种竭力想以乐善好施的行为来换取情爱的人,最终会因人们的忘恩负义而生幻灭之感。他从未想到他试图换取的情爱,其价值远甚于他奉献的物质恩惠,他只是认为两者是持平的,这一感觉便是其行为的基础。

    另一种人,当他意识到不被爱时,也许会对世界产生报复,他要么挑起战争和变革,要么像英国著名讽刺作家斯威夫特一样,运用尖刻的笔杆。这是一种对厄运的英勇反击,它需要足以使他能与整个世界作对的坚强性格。极少有人具备如此登峰造极的本领。

    绝大多数人如果感到没有被人爱,只能陷入胆怯的失望之中,仅仅在偶然的一丝羡慕和怨恨之中喘上一口气。于是这些人的生活总是极端的自私自利,情感的缺失使他们有一种不安全感,而对这一感觉本能地加以回避,造成了他们听凭习惯来左右其生活。那些使自己受役于单调生活的人,大多是因为惧怕冷酷的外界,以为永远走着老路便可不撞上那个可怕的外界。

    比起不具有安全感的人们来,那些带着安全感面对生活的人要幸福些,只要其安全感没有将他们引向灾难。在大多数情况下,安全感本身能有助于一个人逃脱危险,而另一种人或许会屈从于它。如果你要走过一块狭窄的木板,而底下是万丈深渊,要是你内心惧怕,倒会比你不怕时更容易失足。生活之路也是如此,一个无所畏惧的人当然也会碰上突发的灾难,但经过了一番披荆斩棘之后,他很可能是好端端的,未伤一根毫毛,而另一种人则会在草莽之中暗自悲伤。

    不言而喻,这颇有好处的自信具有无数的形式,有人对高山踌躇满志,有人对大海充满信心,也有人喜好在蓝天上顾盼自怜。然而对生活的一般自信,更多地来自人们需要多少爱就接受多少爱的习惯,我想在这里论述的就是这一作为热情之源的心理习惯。

    是接受的情感,而非给予的情感,才产生了这一安全感————虽说它主要源自相互的情感。严格地说,不仅情感,而且敬仰也有这样的效果。那些职业便是力保大众对他们敬仰的人,如演员、牧师、演说家和政治家们,越来越依赖于别人的喝彩。当他们从大众的称赞中接受了他们应得的那份,他们的生活便充满了热情,否则,他们便会感到不快,从而离群索居、自顾自起来。大众的盛情善意对于他们,犹如少数人的醇厚情感对于别人。

    父母喜欢孩子,而孩子则将他们的爱当作自然法则来接受,虽然这爱对他的幸福具有重大的意义,但他并不看重这一情感。他想着大千世界、想着他遇上的种种冒险、想着他长大后将遇上的奇遇。不过,在所有这些对外界关注的背后存在这样的感觉:灾难临头,父母就会以其爱来保护他。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一个缺乏父母之爱的孩子很可能是胆小的、不爱冒险,总是感到恐惧、顾影自怜,他不再以欢快的心情去探究外部世界。这样的孩子可能在令人惊讶的小小年纪里便对生与死、人类的命运沉思默想。他变得内向了,起初抑郁寡欢,最后便从一种哲学或神学中寻求虚假的安慰。

    世界是个乱哄哄的场所,有欢愉之事,也有不快之事,它们的出现纯属偶然。而试图从中总结出可理解的系统或模式,从根本上来说是恐惧的产物,其实就是一种精神病之一的广场恐怖或对开阔场地的害怕。在四周是墙的书斋里,胆怯的学生会感到很安全。如果他能使自己相信外部世界也是同样安全,那么当他必须走上大街时,他便几乎会有同样的安全感。这种人,倘若他以往得到更多的情感,便不会像现在这么惧怕世界了,也不会非得去创造一个只存在于他信念中的理想世界。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情感都具有促进冒险精神的作用,给予的情感本身也必须是坚强的,而不是胆怯的,希望对方优越多于希望对方安全,绝不是彻底不顾安全。一个胆小的母亲或保姆,她总是告诫孩子们要警惕灾祸,她总认为每条狗都会咬人,而每头母牛则似凶悍的公牛。这么做会在孩子们身上造成与她自己一样的胆怯心理,会使孩子们感到,除非她近在身旁,否则他们永远是不安全的。

    对一个占有欲过度的母亲来说,孩子的这一感觉也许使她感到高兴,她希望孩子对她有依赖感,而不希望看到孩子有待人接物的能力。在那种情况下,她的孩子在以后的漫长年月里会越来越糟,远超过他没有得到半点爱的结局。早期形成的心理习惯,往往会持续到生命的终结。

    有不少人,当他们恋爱时,便在寻找一处远离尘嚣的安乐窝。在那小小的天国里,他们自信能让别人爱慕、称赞,事实上他们并不可爱,也没有什么可赞誉的。对许多男子来说,家是回避现实的藏身之地,正是在家里,他们不再有各种惧怕和胆怯心理,而尽享天伦之乐。他们想从妻子那儿找到原先在不明智的母亲身上可以得到的东西,但是当他们的妻子把他们看成是大孩子时,他们又会莫名惊诧。

    要给最完美的情感下定义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显而易见构成这种情感的必定还有某种保护性的成分,要是我们所爱的人受到了伤害,我们是不会无动于衷的。然而我以为,对不幸的担忧,在情感中所占的比重应该越少越好。为他人的担忧仅胜于为我们自身的担忧,而且这种担忧常常倒是替占有欲做了掩护。

    通过激发别人的担忧,人们期望能获得对他们更为彻底的统治。这当然也是为什么男子一直喜欢胆怯的女子的缘由之一。因为男子在保护她们的同时也就进而占有了她们。要表示多少分量的殷勤关切才致使受惠者蒙害,取决于受惠者的性格:勇敢而又爱冒险的人,能承受大量的温情而不会受害,至于一个胆怯的人则应该让他少受些为好。

    接受的情感有双重功能,至今我们只谈及了安全这一面,但在成人生活中,它具有更为基本的生物效用,即父母身份。对任何男子或女子而言,不能激发性爱是极为不幸的厄运,因为这无疑剥夺了他或她生活的极大乐趣。或早或晚,这一剥夺必然会挫伤热情,造成性格上的内倾。

    然而很常见的是,孩提时遭遇的不幸造成性格上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又成了日后求爱失败的原因。在男子而不是在女子方面,这点更真切,因为总的来说,女子往往爱慕男子的性格,而男子则常常追求女子的相貌。就这点而言,得承认男子汉们自己表明了他们不及女子,因为大体说来,男子在女子身上所发现的那些可爱的品质远不如女子在男子身上所发现的可爱的品质那样值得去追求。不过,获得完美的性格要比获得漂亮的相貌容易些。无论如何,女子更懂得并更乐意遵循为获得后者所必需的步骤,而男子对于追求前者的步骤却不像女子那么了解。

    我们在上文中论述了以人为对象的情感,现在我想说一个人所给予的情感。这一情感同样有两种。

    如果在阳光明媚的一天,你坐船沿着风景如画的堤岸航行,你会赞美堤岸,从中得到欢乐,这一欢乐完全来自向外眺望本身,与你自己的任何渴求无关。而在另一方面,如果你的船出了事,你朝岸边游去,那么你得自于堤岸的是另一种情感,它代表了与恶浪抗衡的安全,其美丽或丑陋已无关紧要了。较完美的情感恰似一个人在船安稳时的感觉,而一般的情感则相当于船沉没后的凫水者的感觉。这不同情感中的第一种,只有当一个人感到安全或至少对其周围的危险视而不见时,它才成为可能。相反,后一种情感则产生于不安全感。

    由不安全感引起的感情比其他的更主观和更自私,因为被爱者的价值在于其提供的援助,而非其内在的品质。事实上,几乎一切真实的情感都包含了上述两者的混合物,而且只要情感的确消除了不安全感,它便会使人再度对世界感兴趣,而在危险和惧怕的时候,这一兴趣却被掩盖了。不过在承认这种情感在生活中的地位的同时,这种情感远不如另一种情感,因为它依赖于惧怕,而惧怕是个恶魔,同时也因为它更加自私。在完美的爱的沐浴下,一个人会期望崭新的欢乐而不是逃避陈旧的不幸。

    完美的情感给予彼此以生命,每个人愉快地接受情感,又自然而然地给予情感,由于这一彼此幸福的存在,每个人感到这世界乐趣无穷。

    然而,在另一种情感中,一个人吮吸他人的生命,他接受别人给予的,但他几乎毫无回报。有些生命力极强的人物就属于这一吸血的类型,他们从一个又一个牺牲品上榨取生命,他们壮实起来,颇为得意,而那些他们赖以生存的人则日渐苍白、灰暗、意气消沉。这类人利用别人作为达到其目的的手段,而从不认为他们是目的本身。在某一瞬间,他们认为自己是爱那些人的,但从根本上来说,他们对那些人没有丝毫的兴趣,他们只关心能鼓动其活动的刺激物,那些活动也许是毫无人格的。

    显然,这是由他们本性中的某种缺陷造成的,不过要对此做出诊断或医治可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通常是与极度的野心相伴随的一种特征,我以为这特征根源于这么一种观点,他对什么会使人幸福具有极为片面的认识。而彼此真正关注的情感是真正幸福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这一情感不仅仅是促使彼此幸福的手段,而且实在是共同幸福的一种结合。

    一个人,不管他在事业上有多大的成就,如果其自我被封闭在铁墙之内,无法扩展上述的情感,那么他便失去了生活的最大欢乐。将情感排斥于其范围之外的野心,通常是某种愤怒或对人类仇恨的结果,产生的原因不外乎青年时代的不幸或成年生活中的不公正的遭遇,或其他任何导致迫害狂的因素。

    过分强盛的自我好比一座监狱,如果一个人想充分享受生活,他就得设法逃脱才好。能有真正的情感是逃脱自我牢笼的标记之一。单单接受爱是不够的,接受的爱应释放将要给予的爱,只有当两者平等地存在时,情感才能实现其最佳的效能。

    不利于相互情感发展的各种心理或社会障碍是头号魔鬼,世人受尽了,并仍在忍受它的折磨。人们迟迟不表示钦佩,唯恐用错了地方。他们不急于奉献情感,因为他们怕自己将来会遭到他们所示爱的人或苛求的社会的非难、堤防的告诫,同时借着道德和世俗智慧的名目风行世上。结果是只要与情感有关,慷慨大度和冒险精神便横遭阻拦,所有这些都容易造成胆怯和对人类的愤怒,因为很多人活了一辈子,还不知道什么才是根本的需要,而且十有八九丧失了以欢乐和宽广的胸怀对待世界所不可或缺的条件。

    在性关系中,几乎没有什么被称作是真正的爱,相反,甚至常常存在敌意。彼此都想隐匿自己的秘密,都想维持原来的孤独,都想保持距离,这样就没有任何结果。在这类体验中,基本价值荡然无存。我不是说应小心地避免性关系,因为在达到这一目的的必要步骤中,可能有机会产生一种更有价值、更深刻的情感。

    但我的确认为,唯有那些毫不保留的、双方的人格相糅于新的集体人格之中的性关系,才具备真正的价值。在各种提防之中,爱情方面的提防或许是真正幸福的最大致命伤。

    四、神秘的体验

    科学和宗教的斗争,一直是一种特殊的斗争。在所有时代和所有地方,绝大多数科学家都拥护他们当时的正统观念。其中有些是极其著名的科学家。牛顿是基督教信仰的拥护者。居维叶是一个天主教徒。法拉第是一个桑德曼派信徒,但是就连他都认为那个教派的谬误是科学论据所不能证实的,他对科学和宗教的关系的看法是能够博得每个教士称赞的。斗争是神学与科学之间的斗争,而不是与科学家之间的斗争。一般说来,科学家们即使自己的观点遭到谴责,也尽量避免冲突。我们知道:哥白尼曾把自己的著作奉献给教皇;伽利略退缩了;笛卡尔虽然认为住在荷兰是深谋远虑的,但他还是竭力同教士们保持良好关系,并且有意保持沉默,以免于被谴责为具有与伽利略同样的观点。在19世纪,英国大多数科学家还认为:他们的科学与自由派基督徒认为是本质的那部分基督教教义没有根本的冲突————因为牺牲掉《圣经》里所说的大洪水的说法,甚至亚当和夏娃的字母上的翔实性,过去一直就认为是可行的。

    自从哥白尼学说取得胜利到今天,情况始终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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