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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理想与历程最新章节!

    一、家庭问题

    二、新式家庭

    三、婚姻问题

    四、新的婚姻观

    一、家庭问题

    过去传下来的所有制度里,再也没有像今天的家庭那样混乱和出轨的了。父母对孩子的爱和孩子对父母的爱,可以成为幸福的最宏大的源泉。但事实上,如今90%的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倒成了双方苦恼的根源,99%是双方至少有一方感到不快的原因。这种家庭关系未能给予人们基本的满足,反而是我们时代不快乐的原因中最深刻的一种。如果成人想与自己的孩子维持一种快乐的关系,或给予他们一种幸福的生活,他就得对为人父母的问题深思一番,然后明智地付诸行动。

    家庭问题五花八门,包罗万象,这里只能涉及与我们目前论述的问题相关的部分,即对幸福的追求。而且即便是这一小小的部分,我们也只能将它限定在这样的范围里,即改善必须发生在个人的天地里,而并不造成社会结构的改变。

    毫无疑问,我们的题目受到极大的限制,因为造成现今家庭不幸福的原因是极为复杂的,既有心理的、经济的、社会的,也有宗教的、政治的,等等。以社会上的富裕阶层来说,使女人感到做母亲是件比从前沉重得多的负担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单身女子能够独立谋生,二是家庭仆佣服务衰退败落。

    从前,女人是因为不能忍受过处女的生活才出嫁的,那时单身女子不得不待在家里,在经济上先依靠父亲,随后再依靠某个并不乐意的兄弟。她没有工作可以打发时光,在住宅墙外也没有自由可以享受。她既无机会又无意愿去做性的探险,她深信婚姻以外的性行为都是可恶的。要是她不顾一切防御,为某一诡计多端的花花公子所诱惑而失去贞操的话,那么她的处境就极为可怜了。18世纪英国作家奥立佛·哥尔斯密的小说《威克菲牧师传》异常真切地描绘了这一情景:

    能掩饰她罪孽,

    能藏匿其羞耻而不为人所知,

    能使其情夫懊悔,

    而使他心中哀痛的方法————唯有一死。

    在类似的情况下,现代的独身女人却认为没有死的必要。如果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便不难过上舒适的生活,因此不需看父母的脸色行事。由于父母对女儿丧失了经济权力,他们便不敢从道德上对女儿表示反对。

    去指责一个不愿意被指责的人是没有多大作用的。所以,目前职业阶层中的未婚年轻女子,只要其聪明和姿色不低于一般人,在她还没有想要孩子之前,尽可以享受惬意的生活。不过一旦生儿育女的欲望占了上风,她就非得结婚不可,而且几乎必然会失去工作。她的生活也就不会像她已习惯的那样舒适了,因为其丈夫的收入很可能还不如她原先挣得多,况且那收入还得维持一个家庭,而不像她从前那样,只需要养活一个单身女子。作为尝过独立生活甜头的人,她发觉支出的每一分钱必须向另一个人索要,这实在有伤自尊心。

    正是出于诸如此类原因,这样的女人才裹足不前,不敢贸然做起母亲来。

    如果一个女子不顾一切而当起了母亲,那么她会遇上前几代女人不曾碰到过的问题,即难以找到称心合意的家庭仆佣。于是她不得不将自己拴在屋子里,亲自去做那些与其能力不相称的活儿,或者如果她不用亲自动手的话,也会因为呵责那些偷懒的仆佣而坏了情绪。至于照料孩子的身体健康,如果她花精力去了解这方面的事,便觉得把孩子交给保姆是在冒天大的危险,甚至像清洁与卫生这些最简单的事也不能由旁人来做,除非她有钱雇佣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保姆。一个为鸡毛蒜皮之事所累的女人,如果她没有因此而过早地丧失其魅力和聪明,那么她实在是幸运的了。

    这样的女人常常因为仅忙于亲自操持家务而抱怨,这样会变得让丈夫厌烦,被孩子憎恶。傍晚,丈夫下班回来,诉说着一整天苦恼事的老婆让人腻烦,不唠叨的女人则是个糊涂虫。至于她和孩子的关系,她为了他们而做出的种种牺牲那么清晰地印在心间,以至于她几乎必然会向孩子们索要过分的回报。同时因关心零星杂事而形成的习惯,使她遇事大惊小怪,心胸狭窄。

    这是她非得承受的种种不公正中最为严重的损害:为家操劳,结果反而失去了一家之爱,要是她不问家务,而保持着欢乐和柔媚,他或许倒会爱着她。

    这些烦恼主要属于经济方面的,另一几乎同样令人烦恼的事也属于这一性质,我是指因大城市的人口密集而造成的种种困难。不过我不想探讨如此广泛的经济问题,因为它们不同于我们眼下所关心的问题,即为了追求幸福,个人在此时此地能做些什么。当我们谈及存在于现今父母和孩子关系中的心理难题时,我们便接近了上述问题,而这些心理难题实是民主所造成的各种问题中的一部分。

    父母与孩子关系的变化,是民主思想广泛传播的一个特例。父母再也吃不准,自己是否有权利反对孩子们,孩子们也不再感到他们应该尊敬父母。服从的美德原先是毋庸置疑的,现在变得陈腐了,而且理当如此。精神分析使受过教育的父母惶恐不安,唯恐在不知不觉中伤害了孩子。假如他们亲吻孩子,可能造成恋母情结;假如不亲吻,可能引起孩子的妒火;假如他们命令孩子去做什么事情,可能产生犯罪感;假如听之任之,孩子又会染上不为父母欢迎的习惯。当他们看见婴儿在吮吸大拇指时,他们得出无数骇人的解释,但又惊慌失措,不知该怎样去阻止他。

    一向威风凛凛的父母,现在变得畏怯软弱,焦虑不安,充满疑惑。古老而又单纯的欢乐一去不复返。而且因为单身女子的新自由,女子在决定要做母亲的时候,得比从前做出更多的牺牲。在这些情形下,谨小慎微的母亲对孩子要求太少,而贸然唐突的母亲则要求太多。前者抑制着其自然的情爱而变得羞羞答答,后者想在孩子身上为那些忍痛割弃的欢乐寻得补偿。在前一种情形中,孩子的情爱没有得到满足;在后一种情形中,其情爱受到过度刺激。

    在上述两种情形中,都不存在纯朴而又自然的幸福。

    考虑到所有这些烦恼,生育率的下降还会让谁惊讶呢?全部人口的生育率下降的幅度,已表明不久人口将开始萎缩,但在富裕阶层中,已经超越了这一下降幅度,不仅一个国家如此,而且实际上所有最文明的国家莫不如此。有关富裕阶层的生育率,没有多少统计资料可供援引,但从吉恩·艾林的著作中,可以引用两条事实:1919——1922年,斯德哥尔摩职业妇女的生育数,只占全部人口生育数的1/3,而美国惠斯莱大学的4000名毕业生,在1896——1922年生育的孩子总数约为3000个,可是为了阻止人口的实际萎缩,应有8000个孩子诞生,且无一个夭殇。

    无可置疑,白人的文明有一个奇异的特征,就是男女吸收这种文明的程度,与其生育率成反比。最文明的人生育孩子最少,最不文明的人生育孩子最多,两者之间还有一系列等级。现今在西方国家,最聪明的那些人正在渐渐死去。

    过不了几年,全部的西方民族将会减少,除非由文明程度较低的地区的移民来补充。而一旦移民接受了所在国的文明,他们也将相应地缩减生育数。显而易见的是,具有这一特征的文明是不稳固的,除非这一文明能在数量上繁殖增加,不然它早晚要灭亡,让位给另一种文明,在后一种文明里,做父母的冲动保存了足够的力量,以阻止人口的减退。

    在西方国家,官方的道学家们竭力以规劝和柔情来对付这个问题。一方面,他们说每对夫妇都应该按照上帝的意志尽责地生育孩子,无须顾及这样的孩子日后是否健康和幸福;另一方面,身为男性的教士们侈谈母性圣洁的欢乐,伪称一个尽是贫困病孩的大家庭是什么幸福之源。政府再来游说一番,说什么相当数量的炮灰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要是没有足够的人留着给毁灭,所有这些精致奇特的武器又能派上什么用场?奇怪的是,做父母的即使承认这些论据能用于旁人,可一旦要用到自己身上时便装聋作哑了。

    教士和爱国主义者的心理学走了歪门邪道。教士只有在用地狱之火来威吓人们并且有效时才会获得成功,可眼下只有少数人相信这种威吓。任何威吓,如果不达到这个程度,那么它绝不可能左右人们的行为。至于政府,其言论实在太凶狠残酷了。人们兴许会赞同由别人去当炮灰,但绝不会想到让自己的孩子也留作此用。因此,政府能采用的唯一对策,是尽力使穷人处于愚昧之中,但这种努力,据统计数据表明,除了西方国家最落后的地区外,是完全不成功的。

    即使真有什么公共责任存在,很少有男人或女人会出于这种责任感而生儿育女的。当他们生孩子时,他们或者相信孩子会增添他们的乐趣,或者对如何避免孩子的出生全然不知。后一种情形至今仍很普遍,然而却在慢慢地减退。政府也好,教会也罢,不管它们如何行动都阻止不了这萎缩的继续。因此,白人若要存活下去,就得使做父母这件事能重新给父母带来幸福。

    当一个人只考虑人类天性,而不顾及现今的情形时,我想他一定会清楚地看到,做父母能从心理上给人以最大的而且最持久的幸福。这对女人比对男人更为真切,但对男人的真切,也远过于绝大多数现代人士所推测的程度。

    古希腊传说中特洛伊国王普拉姆的第二位妻子赫古巴对孩子的关心远甚于对其丈夫的关切,苏格兰传说中的麦克德夫对儿女也比对妻子更关心些。在《旧约》里,男女双方都热衷于留下后裔,在中国和日本,这一精神延续至今。有人认为这种欲望来自祖先崇拜。而我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即祖先崇拜是人类重视家族延续的反应。与我们先前所说的职业妇女截然不同,生育的冲动一定非常强烈,不然绝不会有人愿做必要的牺牲以满足那一冲动。

    就我个人而言,我早已发觉做父母的幸福大于我所经历过的任何幸福。我相信,当环境诱使男人或女人舍弃这种幸福时,必定留下一种非常深刻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这又引起一种愤怒和倦怠,其原因往往不为人所知。

    要今生幸福,尤其在青春年华流逝之后,一个人必须觉得自己不仅仅是来日无多的孤单者,而且是生命之河的一部分,发源于最初的细胞,不停地流向遥远而无人知晓的未来。作为一种有意识的情感,若用固定的词句来表述,那它自然是极其文明而智慧卓越的世界观,但是作为一种模糊的本能情感,它是原始的、自然的,与高度文明大相径庭。

    一个能取得伟大而非凡成就的人自然名垂青史、流芳万代,他能以其工作来满足生命延续的感觉。但是那些并无耀眼才华的人,却只有借孩子们来聊以自慰了。

    凡是让生育冲动萎缩的人,已将自己与生命之河分离,并因而冒着生命枯竭之巨大危险,对他们,除非特别超脱者,死亡就是结束一切。身后之事概不过问,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所作所为在他们看来却是百般无聊和微不足道的。

    对于有着儿孙,并且很自然地爱着他们的人,未来至关重要,这种感觉不仅出于道义或想象,而且也出于自然和本能。如果一个人能这样将其兴趣扩展到个人生活之外,十有八九,他能将其兴趣扩展到更远的地方。像《旧约全书》中的人物亚伯拉罕那样,当他想到其后代将去承受福祉时,他便感到快乐、安慰和满足,即使这要在好多代人之后才会实现。由于这种感觉,他才摆脱了空虚感,不然他准会变得麻木起来。

    家庭的基础无疑是父母对其亲生儿女具有特殊的情感,它有别于父母之间的感觉,也不同于对他人孩子的感觉。诚然,有些父母很少有或毫无慈爱之情,也有些女子能对他人的孩子具有如同对自己孩子的慈爱。尽管如此,显见的事实是:父母之爱是正常人给予自己孩子、而不是任一别人的一种特殊的情感,这一情感是我们祖先的传世之物。

    在这方面,我以为弗洛伊德似乎没有充分地考虑到生物的因素,因为任何人,只要他观察了一头母性动物怎样对待其幼崽,就会发现它对幼崽的行为,迥然有别于它对有性关系的雄性伙伴的行为。而这种差别也存在于人类之中,不过略有不同或不那么明显罢了。要不是为了这种特殊的情感,那么家庭作为一种制度便无须让人徒费笔墨了,因为孩子尽可以让专家们去照看。然而就现实来看,只要他们的本能不曾衰退,那么父母对其孩子的这一特殊情爱,不仅对孩子,而且对父母本身都具有重大的价值。

    对孩子来说,父母慈爱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更加可靠和值得信赖。朋友爱你是看中了你的优点,情人爱你是因为你的魅力,假如优点或魅力消失了,朋友和情人或许会悄然离去的。但在患难时节,父母却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在病中,甚至在蒙受耻辱时,如果他们的确是这样的好父母。当别人称赞我们的长处时,我们都会感到快活,但我们大多内心感到这样的称赞并不可靠。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我们感到他们比谁都可靠。在一帆风顺、事事如意之时,这大概无关紧要,但在逆水行舟、潦倒落魄之际,那就给你一种无处可觅的宽慰和庇护。

    在所有的人类关系中,单方面的幸福往往唾手可得,但双方的幸福却来之不易。狱卒可能以看守囚犯为乐;雇主或许以威胁雇员为乐;统治者恐怕以铁腕统治臣民为乐;而老式的父亲准会以棍棒教子为乐。不过这些都是单方面的快乐,对另一方面来说,这些事并不好受。

    我们已感到这些单方面的快乐不能令人满足,我们相信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双方都感到满意。这特别适用于和孩子的关系,结果是,父母从孩子身上获得的乐趣远比过去的多,而孩子在父母那儿受的罪也比以往的少。我不认为真有什么理由,父母不该从孩子身上获得比过去更多的乐趣,虽说目前的确如此。我也不认为有什么理由,父母不该增添孩子们的幸福。但如同现代社会所追求的所有平等关系一样,这需要某种相当的敏感和温柔,对别人个性的相当的尊重,凡此种种,却不为日常生活的好勇斗狠所推崇。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做父母的幸福:第一,其生物本质;第二,父母以尊重他人个性平等的态度对待其孩子后所得到的快乐。

    为人父母的乐趣是双重的。一方面,是感到自身的部分肉体又获得了另一种形貌,使其生命得以在其他部分中延续下去,而这部分又能以相同的方式再赋予其部分肉体以另一种形貌,确保了某种质的永生;另一方面,是内心深处的权力与柔情的混合感。

    小生命无依无靠,于是做父母的便有满足其需求的冲动,这冲动不仅满足了父母对孩子的爱,而且也满足了父母的权力欲望。只要你认为婴儿尚需帮助,那么你对他的爱便不是无私的,因为这种爱也不过出于保护自身脆弱部分的天性。但是还在很早的时候,父母对权力的迷恋和为孩子谋求利益的欲望就发生冲突,因为尽管左右孩子的权力在一定程度内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孩子能尽早学会在各方面独立自主,却是一件好事,不过它并不使具有恋权冲动的父母感到愉快。有些父母从不知晓这一冲突,依然专制直到孩子们造反为止。

    不过有些父母认识到了这一冲突,却因此遭受情绪冲突的蹂躏。在这冲突中,做父母的幸福化为乌有。他们对孩子关怀备至,之后又因发现孩子变得完全不合他们的期望而羞愧难当。他们希望他成为军人,而他偏偏成了一个和平的鼓吹者,或者像托尔斯泰;他们指望他做一个和平主义者,他反倒参加了军事组织黑色百人团。但是苦恼不仅仅来自这些后来的发展。

    要是你去喂一个已会自己吃喝的小孩,那么你将对权力的爱慕置于孩子的幸福之上了,这对你来说本意不过是想减少他的麻烦。倘若你使他清晰地认识到危险,那么这多半是因为你想让他一直依靠你。倘若你对他情感直露而期待回报,那么你或许想凭借他的感情来紧紧地抓住他。父母的占有冲动将不同程度地引导他们走上五花八门的歧路,除非他们万分警惕或心地非常纯洁。

    现代的父母,在认识到这些危险之后,有时便对管教孩子失去了信心,这样对孩子来说,其父母的帮助远不及他们犯些自然错误那么有益,这会让孩子最为担心的事莫过于大人缺乏决断和自信。因此,与其谨言慎行,不如心洁如水。如果父母真心希望孩子幸福,而不看重对他们的控制,那么他们便无须让精神分析的教科书来指点他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单单冲动就会使他们走上正道。在这种情形下,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将始终是和谐的,既不会引起孩子的对抗,又不会招致父母的失望。

    然而这要求父母在一开始就必须尊重孩子的个性。这尊重不仅仅是伦理或智慧的原则,并且应当作为某种近似神秘的信仰而加以深刻地体会,以完全摒弃占有和压迫的欲望。当然这一态度不仅适宜于对待孩子,而且在婚姻和友谊中,它也是非常必要的,在友谊中这不难办到。在美好的世界上,它将渗透在人类群体的政治关系之中,虽然这是一种极为遥远的期望,但我们无须望穿秋水。

    现代人要获得做父母的完美的欢乐,必须深深感到上述那种对孩子的尊重,因为对这样的父母来说,他们不会因压抑其对权力的爱慕而恼怒万分,也不会像专制的父母那样,为孩子获得了自由独立而大为失望。具有这种态度的父母,他们所得到的欢乐,远甚于专制父母在其权力鼎盛时期所拥有的。而一个想在这摇摇晃晃的世界上竭力维持其支配地位的人,却不可能得到这一欢乐。

    我对父母的情感极为重视,然而我却不想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做母亲的应当尽可能地亲自为孩子多做些事情。在育儿知识不为人知的时代,这类习俗倒也不坏,因为那时年轻母亲只是从老妇人那儿接受一些并不科学的零碎的育儿方法。现今,好多育儿之事,只有那些曾经在大学里研究过这一课题的人才做得好。而且,儿童教育只有成为大学课程中所谓“教育学”的一部分,它才被大家承认。人们不指望一个母亲去教她儿子微积分,不管她多么爱他。

    就获得书本知识而言,孩子从专家那里去学比从外行的母亲那里学要好得多。然而在关怀孩子的其他许多领域内,这并没有得到公认,因为所需的经验尚未得到认可。有些事情无疑是由母亲来做才好,但是随着孩子逐渐成长,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事情由别人去做更好。倘若这为人们所普遍接受,那么做母亲的就可以省却许多烦心的操劳,因为这原本就不是她们的专长。

    一个有专门技能的女子,即使在做了母亲之后,也应该继续自由地发挥其专长,这不仅对她,而且对社会都是有益的。在怀孕后期和哺乳期内,她或许不能这么做,但在婴儿出生9个月以后,婴儿便不应当成为其母亲职业活动难以逾越的障碍。当社会要求母亲为孩子作出不合情理的牺牲时,这母亲如果不像圣徒那般非凡,就会希望从孩子身上获得非伤的补偿。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凡习俗称为自我牺牲的母亲,对其孩子是异常自私的,因为尽管做父母可以和人生中的某个成分一样重要,但如果它被看作是整个人生,这会使人感到不满,而不满足的父母很可能会从感情上攫住孩子。所以为了子女和自己的利益,做母亲的可万万不能舍弃所有其他的兴趣和事业。

    如果她真有育儿的天赋,并具有充分的知识把自己的孩子抚育好,那么她的才干应有更广阔的天地,她应专职地抚育一组可包括自己孩子在内的儿童。只要履行了政府的最低要求,父母们当然有权发表意见,陈述他们的孩子该如何教养、由谁来教养,条件是被指定的人有资格担当此任。但不应存在这样的成见,即要求每个母亲都得亲自去做别的女子能做得更出色的事情。

    面对孩子手忙脚乱、无能为力的母亲,应毫不犹豫地将孩子托付给有能力做这种事情而又受过必要训练的女子。没有一种天赐的本能会教女人如何抚养孩子,而过度的挂念则是占有欲的掩盖物。由于母亲的无知和溺爱,许多孩子在心理上是被宠坏了的。

    历来这么认为:人们不指望父亲为其孩子过多操心,可是孩子爱其父亲,如同爱其母亲一样容易。

    如果妇女的生活能摆脱不必要的奴役,而孩子能受惠于日益增进的、与他们早年身心养育有关的科学知识,那么在将来,母亲和孩子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类似于今日父亲和孩子的关系。

    二、新式家庭

    现在我们重新讨论一下家庭问题,因为家庭乃是限制性自由的唯一合理的根据。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性和罪连在一起,这虽不是早期基督教发明的,但它们的确加以极力宣扬,以致现在成为我们中间大多数人自发的道德标准。我不想进一步讨论这种神学观点,因为在他们看来,在性的问题中是有某种恶的成分,而这只能由以生育子孙后代为目的的婚姻的结合来消除。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要求性的关系巩固到什么程度。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把家庭作为巩固婚姻关系的一个理由。这个问题并不简单。很清楚,一个孩子作为一个家庭的成员,他能得到的利益依赖于他的抉择是什么。此外,也必须考虑到父亲在家庭生活中是否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把女性要遵守的道德认为对家庭来说是重要的,这只是出于男性的利益。我们还必须研究家庭对孩子个人心理上的影响。还有,我们必须考虑到经济制度对父亲的重要性是提高还是降低的影响;还必须弄清楚,我们是否想要以国家去替代父亲。假使我们认为父母平时在一起是孩子成长的最好环境,我们也还需要考虑许多情形,因为有时父母中的一方或另一方不适合承担做父母的责任,或有时双方都不适合,这样,为了孩子的利益,他们还是分开为好。

    家庭是人类的一种风俗,它的生物学上的原因是,在怀孕和哺乳期间,父亲的帮助使幼儿得以存活。但是,如我们所知道的,在特洛布隆岛的居民中,乃至可以推想在类人猿中,这种帮助在原始人的情况下,同在文明的社会中,并不完全一样能作为驱使一个父亲存在的理由。原始人的父亲并不知道孩子同他有什么生理上的关系,孩子只是他所爱的女性的子孙。他知道的就是这个事实,因为他看见孩子降生,而这个事实就在他和孩子之间产生了本能的联系。在人类发展的这个阶段上,他看不出保护他妻子的贞节有什么生理上的重要性,如果他注意到他的妻子不贞无疑会引起本能的妒忌。在这个阶段上,他也不会把孩子看成财产,因为他认为孩子是他妻子和妻弟的财产,而他自己同孩子的关系也只是爱的一种关系。

    但是,随着人类智力的发展,他渐渐明白了孩子是由他的精液而生的,因此他就必须保证他妻子的贞节。妻子和孩子成了他的财产,而且在经济发展的一定水平上,也许成为他的很有价值的财产。他用宗教影响他的妻子和孩子,使他们有一种责任感。对于孩子,这种责任感尤为重要,尽管在孩子年幼时,他比孩子要更强壮,但随着时间流逝,他将会衰老,而他的孩子将年富力强。这时,孩子们应该敬重他,这对他的幸福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圣经》中的训诫对这个问题所说的话是不真实的。因为它这样说:“孝敬你的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可以在上帝所赐的土地上得以长久。”人们发现在古代文化中,对杀父母的人的恐怖表明克服诱惑是多么重要,对于那种不能想象我们也会犯的罪,如人吃人,那它就不致在我们当中引起真正的恐怖了。

    古代畜牧业和农业社会的经济条件使得家庭极盛起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能利用奴隶劳动,因此,获得劳动力的最简单办法就是生育。为了使孩子确信应该为他们的父亲工作,这就需要借助宗教和道德的全部力量,使家庭组织成为神圣的东西。这样,长子继承制慢慢地把单一的家庭扩充为许多附属的分支,从而增长了家长的权力。王权和贵族政治主要就是依靠这种思想体系,即便神威也是如此,因为宙斯就是诸神和所有人的父亲。

    随着文化的发展,家庭的力量增长着,也就产生了一种对立的运动。到了今天,在西方世界,家庭已成为一种模糊的概念了。家庭的衰落,一部分是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另一部分是由于文化方面的原因。因为充分发展的家庭,既不完全适合城市居民,也不完全适合从事航海的人。在一切时代(除了现在),商业贸易是文化发展的主要原因,它可以使人同他人的风俗习惯发生关系,并因此可以使人摆脱种族的偏见,所以,我们在从事航海事业的古希腊人中发现,他们比同时代的其他人要更少受家庭束缚。在威尼斯、荷兰和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我们也可以看出航海对于人类解放的影响。当一个家庭成员远航在外,其余成员仍留在家中时,他必然脱离家庭的约束,家庭观念也就相应地淡薄了。至于农民进入城市,这是文化发达时期的特征之一,它对于家庭观念的削弱同航海对家庭的影响是一样的。另一个在社会发展低级阶段中,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是把奴隶中一对对的男女搭配起来成为夫妇。当然,他也能凭自己的喜好同任何一个女奴性交。不错,这些影响并不能削弱贵族的家庭,因为贵族家庭是靠名望和古代城市生活中特有的家庭战争的胜利,像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时意大利的城市生活那样,维持在一起的。虽然在罗马帝国的最初,贵族制度丧失了它的重要地位,但取得最后胜利的基督教,最初表现为奴隶和无产者的宗教。在这些社会阶段中,家庭过早地削弱,无疑是因为早期基督教对家庭有敌意,而且制定了一种把家庭放在极为次要地位的伦理学。这种宗教伦理学,比以往任何伦理学都不重视家庭。在基督教的伦理学中,人与人的关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灵魂和上帝的关系。但是,就佛教来说,我们不应过分强调宗教的纯粹经济原因。

    我很怀疑当时是否存在经济原因。当佛教在印度盛行时,它似乎首先是作为帝王阶级的宗教,有关家庭的观念理应比对任何其他阶级更为强化。然而,由于对现实世界的轻视和普遍寻找解脱,结果使得佛教伦理学把家庭放到了次要地位。除了穆罕默德和孔子之外,一切伟大的宗教领袖一般对社会和政治方面的考虑是不以为然的。这是因为他们寻求的是用苦思冥想、修行和克己来使灵魂完美。有史以来一切宗教,同史前宗教正相反,总的来说是个人主义的,并且都倾向于假定一个人能独自履行这些关系的责任,但是一般说来,他们都不把这些关系系统看作是一种责任。对基督教来说尤其如此,因为基督教对于家庭总是抱着一种好恶相克的态度。“爱父母甚于爱我的人,不配做我的门徒”,这是《圣经》中写着的。实际上,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应该做他认为正确的事,即使他的双亲认为这件事是错误的。这种观点乃是古代罗马人或古代中国人所不能赞同的。随着基督教中个人主义色彩的逐渐增长,一切社会关系不断削弱,特别是在那些最认真的人中间更是如此。这种影响在罗马天主教中比在新教中要小,因为新教中所包含的我们应服从上帝而不是服从个人这个原则中的无政府主义成分更重。所谓服从上帝,实际上就是服从人的良知,而人与人之间的良知是不同的。因此,当良知和法律之间发生偶然冲突时,真正的基督徒意识到应当遵从的是自己的良知,而不是法律。在古代文化中,父亲就是上帝;在基督教中,上帝就是父亲。因此,人类双亲的权威削弱了。

    近代家庭的衰落是受了工业革命的影响,但是家庭的衰落早在工业革命之前就已开始了,因为个人主义理论引起了最早的家庭衰落。现在青年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是按照父母的命令结婚娶亲。结了婚的儿子仍住在父亲家中的习惯也已渐渐消失了。相反地,儿子受了教育之后,离家单独谋生已成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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