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日本史最新章节!

    第一节 复古维新政治

    维新初期的政治

    德川幕府灭亡后成立的明治新政府,开始时基础十分薄弱,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政纲。公开提出的纲领,如王政复古、公议民论、开国和亲、四民平等、文明开化等等虽很动人,但到具体实行时,就不那么容易了。此外因改革而必然会引起的不满情绪以及失意阶层的反抗,也是不容忽视的。新政府花费了十年时间好歹才算打开了这一难局,确定了前进的方向,并使社会重新恢复和平。从明治开始到明治十年(1877)西南战役为止的一段时间,是维新的草创时代,以此作为近代的开端来加叙述是比较恰当的。

    明治天皇像

    25岁的明治天皇穿着欧洲人的军装拍摄了这张标准照。在1867年登基的第二年,他采用了“明治”这个年号,意思是“开明的统治”。他在位的44年中,日本彻底经历了西化的过程。天皇虽然仅仅是他的政治家们为推行自己政策而安置的一个傀儡,但在接受欧洲风俗文化方面却经常领衔先行。1872年他带头剪掉传统的顶髻,穿上西服。以前的天皇都过着隐居生活,而这个元首却坐着敞篷车在东京城里逛,在国内偏远地区旅行,并把这当作是新秩序席卷日本的明显象征。

    庆应三年十二月九日,下达了王政复古的重大号令,任命了总裁、议定和参与等职,这是明治新政府成立后迈出的第一步。当时新政府面临的任务是,从这天晚上起,就得开始处理德川氏的问题,然后是完成讨幕事业。新政府对外国和亲通商的总方针也几乎是与此同时发表的(庆应四年正月,1868),然后是天皇接见外国使者(同年二月、三月),这些都表示对以往朝廷所采取的似乎是锁国攘夷的对外方针,有了一个急遽的转变,这使不少人感到惊讶。但如果联想到,在批准条约和开放兵库港等问题上所表现的攘夷思想的减弱和大事宣传攘夷论只是为了扬言讨幕手段的实质,那么,对这种转变就不会有丝毫怀疑了。倒不如说,它表明新政府的首脑们早就切身体会到外国力量的巨大,从而抱有日本也要尽快具有那种力量的愿望,为了早日达到这个夙愿,才迅速地昭示了对外政策的根本方针。

    新政府把今后施政的方针,总的归纳成五条,并以天皇率群臣向天地神明起誓的形式,加以发布(三月十四日),这种形式正是模仿了大化革新时,天皇在大榉树下召集群臣向天神地祇盟誓政道的先例。这样做,也是根据政府首脑们的意见,认为要像古代那样实行天皇亲政。五条誓文是,“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盛行经纶”;“文武以至庶民各遂其志,俾人心不怠”;“破旧习,基于天地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力振兴皇基”。最后并附有敕语,称:“际此我国史未曾有之变革,朕躬自率先誓于天地神明之前,大定国是,立保全万民之道,尔众亦宜据此旨,同心协力。”誓文所昭示的天皇亲政、公议众论、开国和亲、吸收西方文化等总的纲领,是在幕末,经过15年艰苦奋斗而实现的新日本的施政纲领,无疑是很合适的,问题是在今后采取怎样的具体措施,以实现这一纲领。[1]

    闰四月,颁布了政体书,确立了中央政治组织。其要点是,一切权力集中到太政官,以防政令不统一;太政官以下设议政、行政、神祇、会计、军务、外国、刑法七个官职,议政官负责立法,刑法官负责司法,其他五官职掌行政,执行三权分立主义。议政官有上下二局,上局由议定(皇族、公卿、诸侯)和参与(公卿、诸侯、大夫、士、庶人)组成,下局由议长和议员组成,议员由府、县、藩选送的贡士担任。行政官掌管行政大权,下设辅相、办事二职;神祇官以下四官分掌各种行政事务,下面各设知官事,副知官事等职。官吏任期为四年,通过公开选举的办法产生。地方上分为府、藩、县、府和县设知府事、知县事等职,藩仍旧设诸侯。府和县,都是过去幕府的直辖领地,经新政府没收后,作为政府的直辖领。府、县、藩不得私授爵位、铸货币、雇用外国人与邻藩或外国订立盟约等。这一政治组织的名称,虽然还带有日本古代的色彩,但其内容却是相当先进的,在尊重公议众论方面、打破门阀权限方面,显示出维新政府所能达到的高度进步性。其所以仍采用这样的名称,无非是由于当时新政府的基础还很脆弱,不能不考虑到拥有实力的各藩的向背问题。

    在这期间,东征的工作也在进行,四月,官军占领了江户城,五月平息了彰义队的叛乱,九月平定了奥羽,新政府的基础日见稳固,前途也显现了光明,当政者的信心也逐渐增强。即位、改元、奠都等象征着天皇的亲政,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活动,都是在这期间举行的。即位仪式是八月二十七日在紫宸殿举行的,它改变了历来采用唐制服饰、仪制的做法,而是按照日本方式进行的,其诏敕中,除在“遵照天智天皇之不朽大典为政”这种千年来一贯的例文之外,新增加了“根据神武天皇的创业以行大政”的字样。在庭前的神案上,还装饰上了直径3尺6寸余的地球仪,以祝愿进入世界的日本前途无量。在这前一天,并发出布告,把天皇诞辰称为天长节,规定在这一佳节,举国上下都要庆祝。天长节这名称,早在宝龟六年(775)就采用了,但把它定为国民的节日,则是由此开始的。九月八日改元明治,规定一代天皇只使用一个年号,改变了古代根据吉凶祸福,轻易改元的弊病,使年号具有象征天皇在位的意义。奠都的过程比较复杂,新政开始时,为了实现人心为之一新,就有主张迁都的议论,这种议论最早出现的是大久保利通(大久保利通(1830——1878),明治时代政治家,鹿儿岛人,名一藏,字甲东。幕末致力于藩政革新,倒幕活动;明治政府成立后,又主张奉还版籍、废藩置县及振兴工业等工作。明治四年(1871)赴欧美视察,六年回国,与岩仓县视等同属文治派,反对征韩论。在日本资本主义基础的奠定过程中,他的殖产振兴方针是起了很大作用的。明治十一年(1878)在东京纪尾井坂被暗杀。————译者)的大阪迁都论等。后来接受了佐贺藩士大木乔任和江藤新平等人的意见,决定天皇东幸。七月十七日下诏改江户为东京,并布告天皇要躬亲政事。表面上称东幸,而不称迁都,这是为避免反对而采取的一种辞令;实际上,为政者的真实意图则是迁都。这年九月,天皇东幸,十二月又返回京都,第二年三月,再度东幸,从此再也没有还幸,实际上实现了奠都东京。奠都东京给推行维新政治方面带来了多大的便利,则是当时没有预料到的。

    大久保利通像

    大久保利通(1830——1878),1866年成为倒幕派领导人。1868年1月3日与西乡隆盛、岩仓具视等人发动王政复古政变,推翻了德川幕府的统治,为明治维新三杰之一。明治新政府成立后,成为政府主要领导人,领导了奉还版籍、废藩置县等资产阶级改革。

    废除封建制度

    新政府主要在形式上实施了上述一系列新政,但是其社会基础除若干府、县外,大部分还维持原来的藩制,保留着封建关系;因此,新政就难免有极不稳定的状态,特别是当时担任新政府中坚的是各藩出身的下级武士,他们并没有指挥各自的藩按照新政的意图行事的力量,欲使新政府的基础巩固起来,就痛感必须废除藩制,把他们的土地和人民收归政府。为此木户孝允(木户孝允(1833——1877),长州藩出身的政治家,与西乡隆盛、大久保利通并称为维新三杰。明治政府成立后,历任参与、总裁局顾问等职,五条御誓文就是他和由利公正、福冈孝弟起草的,征韩论提出时,他表示反对,以后又反对大久保的独裁和征台而辞职。在明治初期政府中,是比较开明的政治家。————译者)征得藩主毛利敬亲的同意,大久保利通集中了萨摩藩内的意见,又联系土佐、肥前两藩,于是由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藩主联名提出要奉还封土和人民的申请(明治二年正月这几个强藩一倡议,其他各藩也纷纷响应,上表奉还。到了六月,政府同意了他们的申请,并向尚未上表的三十余藩发出命令,从此全国土地和人民才初次摆脱封建诸侯领有,而归于天皇的土地和人民。于是政府任命旧藩主为新的知藩事,掌管藩内行政。同时废除公卿、诸侯的称谓,改称华族,后来又以现领禄米数的1/10作为家禄,称其旧臣为士族,对他们的俸禄,也做了适当的修改。这些,就是奉还版籍及其附属措施。这些情况,和1200年以前的大化革新过程,十分类似。大化时,虽是先发布土地人民收公的命令,但实际上,却是以中大兄皇子率先献上土地人民为开端而进行的。原来的国造被任命为郡司,以调和新官制与旧门阀,这和知藩事与旧藩主的情况完全相同。奉还版籍之举,由于知藩事与旧藩主在实质上是同样的,所以各藩实际上并没有做多大的变革,但是在形式上却是一项伟大的变革。而且也不能认为这是各藩主迫于形势,不得已而为之的利己举动,而应该看作是各藩主希望亲身实践王政复古、国土王有精神的一种热情。这应该说是从幕末以来已常识化了的尊王思想的成果。

    木户孝允像

    木户孝允(1833——1877),原名桂小五郎(父姓和田,他过继给桂家),后为躲避幕府迫害才改名木户贯次,又改名为木户孝允,号松菊。他是维新三杰之一,也出自吉田松阴门下。

    顺利地实现了奉还版籍工作的政府,接着又于次年七月进行了官制改革。采用《大宝令》改定官名,和前一年的进步相比,这次改革是带有浓厚复古色彩的。神衹官从前一年官制中的太政官内独立出来,而且还列于太政官之上(神祇伯地位相当于左右大臣,这一点比令制更尊重神衹)。太政官下面,设左右大臣:大纳言、参议、大、中、少弁等职;废除前一年的六官,设民部、大藏、兵部、刑部、宫内、外务六省,省设卿、辅、丞、录等职。这些显然都是极力模仿令制的做法。前一年闰四月为尊重公议而设的议政官,是作为立法机关而设立的,到十二月间改为公议所,实际上并没有变化。这一次又代之改设集议院。集议院在人事的构成方面,大体上和公议所相同,但公议所是有关立法的议决机构,而集议院却不过是以广征众议为目的的咨询机关。这显示政府在尊重公议众论方面的热情,已有所减退了,它和政府的权力基础日益巩固这一客观事实形成微妙的比例。

    奉还版籍,从形式上说,是废除了封建性,但从知藩事的关系说,实质上仍不免有封建遗风残余。为了真正实现中央集权政治,就不能不做出废藩置县那样的英明决断。各藩中也有因财政困难而提出要求废藩的,德川庆胜、细川护久、池田庆德、蜂须贺茂韶四位藩主建议设立郡县制度。岩仓、木户、大久保带着这一精神前往萨摩、长州、土佐各藩,要求三藩加以协助(明治三年十一月),以后又征召三藩的士兵作为亲兵,置于兵部省管辖之下(四年二月)。四年七月,下诏颁布废藩置县,罢免知藩事职务并召回东京。对所有府县,重行划分,有归并,有分出;共分全国为3府72县,遴选人才担任府知事、县令之职(开始时称县知事)。封建制的废除,自此才名实俱符地完成。这样的改革,没有引起大的反抗,进行得十分顺利,这固然是新政府的幸运,但是,新政府日后必须对旧藩主们进行相应的补偿。而且由于进行得很容易,致使制度流于形式,终于未能彻底铲除扎根于社会内部的封建关系。

    由于实行了废藩置县,政府再次改革了官制。在太政官下新设正院、左院、右院三院,正院设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初称纳言)、参议等职,总揽行政、立法、司法大权;左院设议长、议官(初称议员),参与立法咨询;右院作为各省长官、次官等讨论重要政务的场所。这样,原来的集议院取消而成左院,但是构成集议院的各藩代表,也随着各藩的废除而取消,所以左院的议官成为正院任免的官选议员,议政官时代尊重公议众论的制度,至此可以说完全消失了。另外在这官制中,神祇官又回到神祇省,对过分尊重神祇的做法做了若干修改。就这样,每当发生能使政府基础巩固的具体事件以后,政府便相应地改革官制,加强其专制的性格。在遴选这些官职的人事方面,也是如此。在新政府成立之初,公卿、诸侯、各藩藩士均出任要职,政府是在广泛的人员基础上构成的。但是,后来公卿、诸侯、藩士便逐渐离开要职,到实行这一新官制后的四年十月时,太政大臣是三条实美,左大臣缺员,右大臣是岩仓具视,参议是萨摩、长州、土佐、肥前的旧藩士各一人,即西乡隆盛、木户孝允、大隈重信、板垣退助,大藏卿是大久保利通,外务卿是副岛种臣,其他各省的首长,除神祇大辅和宫内卿以外,都由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藩的旧藩士充任。本来,讨幕的主力是萨摩、长州两藩的下级武士,因此,新政府的推动力由这些人来承担,也是当然的。在新政府成立之初,他们也广招公卿、诸侯和其他藩出身的人进入政府部门,这无非是企图利用这些人的势力,以增加新政府的威信,极力压制反对者而已。但是,随着奉还版籍、废藩置县等,政府的基础不断强化起来,他们就感到已不再需要借助其他势力,终于暴露出政府是以萨摩、长州人员为中心的本来面目。所谓藩阀政府的面貌,至此已完全具备,同时也开始招致对藩阀专制的谴责和不满。

    废除封建制度,必然会带来人民身份、土地所有以及贡租等的变更。以公卿、诸侯为华族,其臣属改称士族,这些在奉还版集时,就同时确定了下来,同时,以往的庶民农、工、商,现在统称为平民,后来又废除了江户时贱民的名称,把这些人也都加入到了平民之中(明治四年八月),这样就确定了以华族、士族、平民三种身份代替了过去复杂的身份制度。过去,农、工、商没有姓氏,今后一般平民也准许称姓氏(三年九月),并准许华族与平民联姻(四年八月),所有身份的人都可以具有迁徙自由和选择职业的自由,身份制度的实际束缚,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四民平等是维新政府的重要口号之一。维新本来并不是欧洲爆发的那种市民革命,而是确立一个由封建武士所领导的绝对主义政权,所以四民平等也只能在这样一种身份制残余的基础上去实现。

    西乡隆盛像

    西乡隆盛(1827——1877),被称为日本最后的武士,然而久米正雄对西乡隆盛的武士道精神嘉许不多,而更强调伊藤博文对日本明治维新的贡献。

    与此相关的最重大问题,就是对拥有150余万人的封建武士团的处理问题。奉还版籍以后,旧藩主的俸禄额减为现领禄米的1/10,藩士的俸禄也照此减少。即便是这样,政府每年还要对秩禄支出岁出1/3到1/4的财政收入,政府对此感到负担不了,加上征兵制公布后,武士已失去职业,因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为此制订处理办法,到六年十二月又制定了奉还家禄的规定。即政府对愿意奉还土地的,将以现金和公债券各半的方式支付世代禄六年和终身禄四年。这样,大约到明治八年七月为止,约有1/3的士族,都申请奉还土地,政府于八年七月停止执行这一制度。这大概因为士族并未能像政府所希望的那样成功地进行转业的缘故。同年九月,政府把历来以米支付的家禄、赏禄改为按明治五年到七年三年间的平均米价,以货币支付。由于米价及物价比平均价要高,所以这样做实际上就意味着俸禄的降低。九年八月,政府把华族、士族的家禄和赏禄一律废除,改用公债支付,规定30年偿清,从第六年起,每年用抽签方式偿还。于是士族就抱着这份金禄公债转业到农、工、商等新的工作上去,但多数都失败了,这么一来,政府就不得不为此采取各种救济措施,如贷给授产资金、发放公有地、奖励开垦等等。为了解决没落士族大批出现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政府煞费了苦心。士族中当然也有不少人和这些没落者不同,遇机当上了新政府官吏,或在民间担任自由职业,成为新兴日本的领导力量。作为知识阶级,及时介绍欧新文化的,也几乎都是士族,他们作为文化的推动力,贡献是很大的。

    西乡从道像

    西乡从道(1843——1902),日本鹿儿岛县人,原属萨摩藩,为西乡隆盛之弟。幕末参与戊辰战争,明治维新后,1869年与山县有朋赴欧研究兵制,1873年为陆军大辅。1874年日本因台湾原住民杀害琉球船民事件拟出兵台湾,西乡被任命为台湾蕃地事务都督,虽木户孝允与英美公使等反对出兵,但西乡仍执意强行,5月22日登陆台湾,攻打牡丹社。10月与清廷和议成立,自清取得赔偿银50万两及认为出兵乃“保民义举”,企图一举解决琉球归属问题。1877年西南战争时并未加援其兄西乡隆盛。其原属陆军,后转任海军,1885年任海军大臣,后任历代内阁之海军大臣、内务大臣等,为萨摩海军之巨头、军界及政界之重镇。

    土地制度的改革,就不能不涉及到地租改革。明治元年十二月,维新政府明令规定一般农村土地属于农民所有,对以往由于种种限制,连是否还有所有权这一点的疑问,明确了土地所有的观念。后来,又承认货币地租,允许自由耕作田地,逐渐解除了束缚农民的封建桎梏。五年二月,撤销了宽永以来土地永世不得买卖的禁令,规定产权转移时只要交付地契就承认其私有财产。在这个基础上,政府着手改革地租,六年七月,发布上谕和地租条例,付诸实行。改革的要点是,把课税标准从原来的按产量改为按地价征收;地价是根据当地的耕地、宅地的等级而定,同时还斟酌收获量、谷物市价和金融情况等各项条件;税率一律定为地价的3%,不依年景好坏而有所增减;废除缴纳实物,改为缴纳货币;并规定地租由土地所有者缴纳等等。这样,政府就能保证每年征收一定数额的地税,使财政基础得到显著的增强。但是,在农村,资本主义土地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富裕地主日渐富裕,而零星的佃雇农的生活,却越来越困难。地租改革始于明治六年(1873),于十四年(1881)十二月结束,是一项规模巨大的事业,其间曾出现过农民的反抗,和歌山、茨城、三重等县农民以租额不公正为理由发生了骚乱(九年,1876),因此,明治十年(1877),把税率减为2.5%。[2]

    军权的确立,也是废除封建制度的一个原因,同时也是其结果。有识之士早就痛感,王政复古的同时,兵马军权也应该收归朝廷。但是,当时各藩都拥有自己的藩兵,而朝廷却无一兵一卒,因此实行起来相当困难。庆应四年(明治元年,1868)闰四月,政府发布陆军编成法,规定每一万石禄米征召兵员60人,其中十人征作京畿常备军,其余可留在藩内,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实行。到旧长州藩士大村益次郎就任兵部大辅后,制定了解散藩兵,实行征兵制、设置兵学寮和陆军驻屯地等改革军制的根本计划,但由于受到该藩保守派士族的袭击,没能付诸实行(大村于明治二年九月受伤,十一月卒)。明治三年(1870)夏,山县有朋、西乡从道从欧洲视察军制回国,有朋任兵部少辅,从道任兵部权大丞,制定征兵规则,并发出布告,全国不论士族、庶民,每禄米一万石征召五名壮丁,并命令各藩陆军改为法国式兵制,海军改为英国式兵制。但是这些命令,也都没有超出布告的范围。政府真正拥有自己的兵马,是始于明治四年(1871)二月,那时为了坚决实行废藩置县,准备武装力量,从萨摩藩征集了步兵四大队、炮兵四队;从长州藩征集了步兵三大队;从土佐藩征召了步兵二大队、炮兵二队、骑兵二小队,共一万人,称为亲兵。既然决定废藩,藩兵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就在这一年八月,政府制定了东京、大阪、镇西(小仓,今熊本)、东北(石卷,今仙台)四镇台制,分别驻扎常备军,把全国城郭、武器、舰船都移交兵部省掌管,完全掌握了全国的军权。明治五年(1872)二月,废除兵部省,改设陆军省和海军省,十一月颁发募兵诏书,明确了征兵总方针,次年一月,发布征兵令并着手实行。同时也在原来的四镇台基础上,增加两个,成为六镇台(东京、仙台、名古屋、大阪、广岛、熊本),新政府的军制,至此完全确立。关于征兵制的采用,政府内部也有不同的意见,板垣退助认为,日本的国情与欧洲不同、主张采用英美式的义勇兵制;而山县有朋则根据其在欧洲视察的体会和幕末长州藩由庶民募集的奇兵队的成就,坚持征兵说,最后实行了征兵制。由于征兵制的实行,士族失去了职业,也失去了作为特殊身份存在的意义;封建制的废除,可以说因此而得到了最后的完成。

    板垣退助像

    板垣退助(1837——1919),日本第一个政党自由党的创立者,土佐藩出身。1860年参加藩政,主管军事,后率兵勤王倒幕。1868——1873年在明治政府中任职。1875年创立爱国公党,并建议成立民选议院。1878年创办教授民权学说的学校,从而以日本的“卢梭”闻名。1881年成为自由党领袖。1887年封伯爵。1900年退休。他常发表时论,主张社会改革。

    岩仓使节团成员

    新政府任命外务卿岩仓具视为右大臣兼特命全权大使,参议木户孝允、大藏卿大久保利通,工部大辅伊藤博文,外务少辅山口尚芳等人为副使组成访欧使节团,在国内政情还不稳定的时候选拔政府首脑和骨干访欧,足见新政府的气魄和力量。

    岩仓使节团于明治六年(1873)归国,认识到欧洲文化的发达和国力的富强,决心让日本尽早跻身于这些先进国行列,当他们在国外访问期间,国内的武断派策划征韩,并已经通过阁议做出决定,岩仓对此坚决反对,成功阻止了征韩。

    调整对外关系

    明治初年,日本改革国内体制,正式进入国际社会,其他国家也历经了不次于日本的变革和困难。英国在维多利亚女王治下出现了格莱斯东(W.E.Gladstone)和迪斯累里(B.Disraeli)等著名的宰相,迎来了空前的繁荣,但却苦于统治爱尔兰的困难;美国在文久元年(1861)到庆应元年(1865)的南北战争结束以后,忙于整顿内政;俄国通过克里米亚战争(1854——1858),重提受挫的南下计划,成为巴尔干半岛上泛斯拉夫主义运动的盟主,忙于扶植当地的亲俄势力;法国则由于在普法战争(明治四年,1871)中战败而一蹶不振;德国与意大利正在逐步完成其民族国家的统一(德国为1871年,意大利为1870年)。各国就这样都在忙于加强国内的统治和同外国的交涉,没有充分的力量顾及东方。日本正是利用这一间隙,在没有受到外国大规模干涉的情况下,顺利地实现了推翻幕府和王政复古的工作,可以说是相当幸运的。新政府希望趁势能够自主地处理以后的对外关系。

    伊藤博文像

    伊藤博文(1840——1909),长洲藩人,幼名利助,后改俊辅,又改博文,号春亩。早年受开国论影响,拜“学兵习儒,兼及洋学”的吉田松阴为师,参加“尊王攘夷”、“开港倒幕”活动,明治政府成立后累迁要职。70年代后期“明治三杰”相继故世后,他很快成为日本政界头号实权人物,曾四次组阁,四任枢密院议长,是明治天皇最信赖的重臣。率领准备制定日本宪法的使团前往欧洲学习西方的民主模式。在日本的西化进程中是一个关键人物,自1886年至1901年间,他数次出任日本总理大臣。

    前面已经讲过,庆应四年(明治元年,1868)正月,发布了开国和亲的布告,阐明了外交总方针;同年闰四月,设置了专任官厅————外国官一职,次年又将其改为外务省,由泽宣嘉任外务卿,明治三年(1870)制定了驻外使臣制度。根据幕府安政五年(1858)与外国缔结的通商条约规定,可以在明治五年(1872)七月进行修改,由于通商条约中有丧失关税自主权和不平等的治外法权等内容,新政府很早就有意要加修改,因此,政府内部有人主张应当借此机会进行条约的修改工作。但是,也有另一种意见,主张慎重,认为根据当时的日本国情,匆忙从事修改,反而不利;目前,应先致力于整顿和发展国内文物制度,以为日后的修改打下基础,因此主张应派遣使节访问各缔约国,听取对修改条约的意见,并调查各项有关事项,这就是所谓慎重论。朝议决定采纳后一种意见,派遣了以修改条约为最终目标的访问欧美使节。明治四年(1871)十月,废藩置县已告结束,也就是内政方面已告一段落,新政府便任命外务卿岩仓具视为右大臣兼特命全权大使,参议木户孝允、大藏卿大久保利通,工部大辅伊藤博文、外务少辅山口尚芳等人为副使;另外从政府中选拔中坚优秀干部担任理事官和书记官。在百事草创,国内政情还不能说十分稳定的时候,选拔政府首脑和骨干组成这样一个使节团,说明政府对此多么重视并寄予多大期望,因此有人认为,政治的重点似已从国内移到了国外。使节一行十一月从东京出发,首先到了美国,受到意外的优待,于是打算立即开始修改条约的谈判,为取得全权委任状,决定让大久保和伊藤两位副使回国一趟,政府授予了他们全权委任状,但是在此期间和美国的谈判[3],进行得并不像想象的那样顺利,于是便把修改条约的谈判,按当初预定的那样推迟到以后进行。使节从美国到了欧洲,在各地都受到优待,出色地完成了访问和调查的目的,于明治六年(1873)九月归国。使节们通过这一次访问,再次认识了欧洲文化的发达和国力的富强,决心让日本也尽早跻入这些先进国的行列。但是,当他们在国外访问期间,国内的武断派却策划征韩,并已经通过阁议做出决定,就等岩仓回国后,付诸实行。岩仓对此表示坚决反对,终于成功地阻止了征韩。然而武断派参议们却以此为理由辞去了职务,造成了政府的大分裂,改变了政府内的势力对比,竟发展到在各地出现流血的骚乱。

    日本军人和德国军事顾问的合影

    图为摄于1875年的日本军人和德国军事顾问的合影。日本士兵身着仿制德军军服的欧式制服。当时,许多日本人认为穿欧式服装是进步的标志。

    给明治初期政治造成重大转折的征韩论,可以说是在新时代的形式下,在同朝鲜的特殊外交关系的基础上企图重新复活幕末攘夷论的举动。朝鲜与我国,在幕府时代也通过宗氏(宗氏,对马岛领主。传说系桓武平氏后裔。1246年,宗重尚遵镰仓幕府之命征讨原对马岛领主阿比留氏,遂占据该岛领主职位。此后,宗氏家族一直统治该岛,直至明治维新时为止。宗氏在日朝关系史上占有较重要地位,明治以前,日本和朝鲜的外交通商贸易,都是通过对马宗氏进行的。————译者),维持友好通商关系,但到幕府末期,却几乎完全陷于停顿。当时外国船在中国海往来频繁,有些外国船只在朝鲜西岸遇难,但由于朝鲜处于锁国状态,给外国造成很大不便。庆应二年(1866),法国与朝鲜之间,因在鲜天主教徒受迫害而处于紧张状态时,幕府曾准备遣使到朝鲜,晓以世界大势,并劝其开国;但在这一计划还没有实现的时候,就实现了大政奉还。明治元年(1868)十一月,新政府令对马藩主宗义达把王政复古的消息告知朝鲜政府,并着手刷新日鲜关系,但朝鲜国内排外思想顽强,以致对跟外国人交际的日本,也抱有很大反感。他们因日本的国书中,出现有“皇”、“奉敕”等过去没有的字样,便以违反先例为由而拒绝接受,甚至对外务省派去进行说明的官员也拒绝接待,声言一切交涉,必须通过宗氏才能进行。岩仓具视出使欧美后担任外务卿的副岛种臣,于明治五年(1872)八月派遣外务大丞花房义质到朝鲜,企图打开对朝交涉的困难局面,但朝鲜仍不理睬,甚至断绝了幕府时期以来同宗氏贸易场所釜山日本馆之间的交涉。于是朝野上下议论纷纷,认为对朝鲜这种无礼态度,不能漠然视之,必须以武力严惩朝鲜;建立正常国交,防止外国侵略朝鲜,以确保日本的安全。由于当时岩仓、大久保、木户等文治派政府首脑正出国在外,政府完全由偏激势力领导,在他们控制下的国内舆论,又鼓励这样做。新政府内土佐、肥前藩出身的人,本来就对萨摩、长州派的优越地位心怀不满,希望能在朝鲜战争中建立功绩,借此推翻萨摩、长州派的优越地位。此外,由于废藩置县和征兵令的实行,全国士族失去了往日的特权身份和固定职业,掉进了沦落失意的深渊,他们希望能够借此机会重新走上提高身份的道路。这些士族真心实意地支持征韩论。总之,它集中地反映了所有对维新政治的反抗,正如在幕末,所有反幕和讨幕论都集中表现在攘夷这一点上一样。参议西乡隆盛(西乡隆盛(1827——1877),明治初期的政治家,明治维新三杰之一,出身于鹿儿岛的萨摩下级藩士家庭,号南洲。文久年间参加尊皇攘夷运动,元治元年(1864)第一次征长之役后,就尽力导致藩论于倒幕方面,庆应二年(1866)促成萨长同盟成立后,即奔走于王政复古,倒幕工作。明治政府成立后,出任参与、参议,近卫军都督。明治六年(1873)因其所主张的征韩论,没有被政府接受而下野,回乡在鹿儿岛举办私学校,训练子弟兵。十年(1877)二月,举兵反抗政府,这就是有名的西南战争,九日逝世。————译者)主张再一次向朝鲜派出全权大使进行谈判,如果不成时就以武力解决。并自告奋勇担任这一使节,副岛种臣看(副岛种臣(1828——1905),明治初期的外交家,佐贺县人。明治政府成立后,先担任参议,明治三年(1870)入外务省,担任外务卿,曾为解决台湾问题而到中国,六年(1873)因征韩论问题与西乡等一同辞职,次年提出设立民选议员建议,攻击政府,并建立爱国公党。以后又参加政府,任内务大臣。————译者)、板垣退助,(板垣退助(1837——1910),明治时代的政治家,高知县人,因戌辰之役有功,任明治政府参议,以后因征韩论问题下野,次年与副岛、后藤组织爱国公党,提出成立民选议院建议,并为自由民权运动而奔走。明治十四年(1881)组织自由党,任总理,十七年(1884)自由党解散。他的自由民权运动并不是全人民的,而仅限于上层社会的自由民权运动,因此不久又参加明治专制政府,二十九年(1896)任伊藤内阁的内务大臣,三十一年又和大隈重信共同组阁,仍任内相。————译者)、江藤新平(江藤新平(1834——1874),明治初期的政治家,佐贺县人,号南白。戌辰之役任军监,以后历任文部大辅、左院副议长。明治五年(1872)任司法卿,为司法权的独立,改定律令等做了不少工作。六年(1873)因征韩论与政府意见不合而退职,七年(1874)在佐贺率领不平不满士族举行叛乱,失败后被捕杀。————译者)和后藤象二郎(后藤象二郎(1838——1897),明治时代的政治家,高知县人。维新前,由于形势的改变,他曾向藩主提出劝告将军还政的建议,维新后出任新政府的参议、外务挂、工部大辅等职,明治六年(1873)因征韩论而退职,后与板垣一同提出设立民选议院的建议。二十二年(1889)出任黑田内阁的递信相,二十五年(1892)担任第二次伊藤内阁的农商务大臣时,因设立交易所一事受到弹劾。————译者)等参议也表示赞同,并在明治六年(1873)八月阁议上做出了决定,只等岩仓回国后发表执行。然而岩仓坚决反对,认为当务之急是整顿内政,大久保和木户等也一致反对。大久保列举七条反对理由说明征韩之举不妥,其中如:俄国有南下野心,而我与朝鲜交兵,将使俄国坐收渔人之利;英国也会借口是我债权国而干涉我国内政,有使我国沦为另一印度的危险;我国尚未与外国缔结平等条约,如英法等国驻兵我国,视我国若属国,我却不以为耻,却独责问朝鲜,是小不忍而乱大谋,察远而不察近等等。这些,都是些目光远大有见识者的话,给反对论大大增添了分量。两派争论十分激烈,太政大臣三条实美无法对之做出裁决,只好托病辞职,岩仓奉敕命代理太政大臣,终于否定了征韩论,撤回派遣全权大使的决议。为此西乡(旧萨摩藩)、板垣、后藤(均旧土佐藩)、江藤、副岛(均旧肥前藩)五名参议辞官下野,岩仓任命伊藤博文(伊藤博文(1841——1909),政治家,名俊辅,长州人,曾学于吉田松阴的松下村塾,开始主张攘夷,留学英国后,知道攘夷不是治国之道,从而转为开国、富国强兵论者。明治十五年(1882)又渡欧,到德国调查宪法。十八年(1885)担任首任总理大臣,二十一年(1888)转任枢密院议长,起草宪法草案,二十五年(1892)再度组阁,三十三年(1900)担任政友会总裁。三十七年(1904)日本并吞朝鲜后,任统监,四十二年(1909)为朝鲜志士安重根击毙于哈尔滨车站。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军事法西斯专制统治的基础,大部分是由他所奠定的。————译者)、胜安芳和寺岛宗则为参议,政府阵容为之一新(明治六年十月)。

    征韩论之图

    征韩论争造成了明治政府的大分裂,后来发展到在各地出现流血骚乱。

    授宪给黑田清隆

    《帝国宪法》发布典礼上,天皇授宪法与内阁总理黑田清隆、枢密院议长伊藤博文。

    由于停止征韩,使原土佐、肥前藩出身的参议各有两名离开了政府,这样,萨摩、长州出身的人在政府中的比重,有了显著的增加,尽管说这种现象,在废藩置县后的政府中,早就是明显的现象,但到这时候,萨摩、长州专制的藩阀政府面目,越来越暴露无遗。而且政府也有意识地加强了专制,这年十一月新设置了内务省,由参议大久保利通兼任内务卿,掌管全国的治安;明治七年(1874)——月,又使警视厅隶属于内务省。在另一方面,因停止征韩而心怀不满的人们也以各种方式,积极的或消极的反抗,在全国各地爆发出来。明治七年一月,岩仓在从赤坂城门退朝回来的路上遭到旧土佐藩出身的九名军人袭击而负伤,他们是因为岩仓阻止征韩,感到愤慨,才出此举。同年一月,下野的五名参议中,除西乡以外的四人与前东京府知事由利公正、刚从英国回来的小室信夫、古泽滋以及冈本健三郎四人联名向政府提出设立民选议院的建议书。大意是,现在的政权既不在帝室,也不在人民,而独归有司,大有官僚专制之弊,应集天下之公议,使政府与人民融为一体,以职掌政治,为此,设立民选议院已属当务之急。他们还建立了政党————爱国公党,这是在我国建立政党的开端。在名为“爱国公党本誓”的该党纲领中说,人人都有天赋的权利,要利用和保护这种权利。鲜明地表示出天赋人权论的精神。这年二月,江藤新平在旧肥前藩士族的拥护下,在故乡佐贺发动了反政府的叛乱。当时政府担心它会成为引发其他反政府情绪的导火线,但由于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处理迅速,叛乱得以在短期内平息下去,没有发展成全国性事件(佐贺之乱)。江藤新平曾为建立新政府的司法制度做出很大贡献,编纂了《新律纲领》(明治三年发布)、《改定律例》(六年发布)等刑法典,并担任最早的司法卿,为司法权的独立及改革司法部门职务制度等工作鞠躬尽瘁,但由于这次叛乱而被定为谋叛罪,根据他自己制定的刑律被处以枭首的极刑。

    伊藤博文与山县有朋及其群僚

    明治三十八年(1905)伊藤博文从韩国归来后留影,前排从左依次为伊藤博文的嗣子博邦夫人加满子(左一)、山县有朋、梅子夫人、伊藤博文、澄子夫人。

    对于不断高涨的反抗政府专制的浪潮,政府采取了两种对策。一是木户孝允策划的发布议院宪法,二是大久保利通计划的征讨台湾。木户在政府内代表长州阀,与代表萨摩阀的大久保处于对立的地位,但他很早就抱有公议众论思想,不喜欢政府的专制化,在访问欧洲回来后,立即向当局力陈制定宪法的必要性。当时并没有顾及他的主张,但是现在板垣等提出了设立民选议院的建议,于是民众舆论高昂起来,成为反政府运动的强大力量。他有鉴于此,打算采取妥协办法,以缓和反对者的攻势,才提出了发布议院宪法的建议。明治七年(1874)五月二日发布了这个法案。议院宪法的内容,是以五条誓文为基础,召集全国人民的代表,以公议众论的方式制定法律。首先召集地方长官,代表人民设立协同公议会议。这个会议的性质,是天皇的咨询机关,议事进行的方法等均采用西方议会的方式,基本上具备了尊重公议的形式。另一方面,大久保利通则与此完全不同,主张用征讨台湾的办法来转移心怀不平士族们的视线。由于朝议通过了这一方案,所以地方官会议便暂缓召集了。为叙述征讨台湾一事,必须先讲一下与清国进行外交谈判的过程。

    井上馨像

    井上馨(1844——1895),政治家,字梧阴,出身于熊本藩士家庭。维新后进入司法省,担任法制局长。明治时期多数法律文稿的起草、审查均出其手,特别是宪法及皇室典范令等的起草,审议。枢密院的设立,也是他的提议。

    日本与清国之间,在整个幕府时代,都进行着有限的通商。幕末时期,长崎奉行与上海道台之间的地方性交涉,日见频繁,明治政府感到有必要与清国缔结平等条约,建立近代化的关系,所以于明治三年(1870)八月,首先派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到清国进行预备谈判。次年四月,任命大藏卿伊达宗城为钦差全权大臣,赴清国缔结条约。缔约谈判几经周折,终于在七月末签订了日清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等,基本上建立了日清平等的通商关系。但是以后日本又发生了要求修改这一条约的问题,把批准换文一事拖延下来。由于恰逢此时发生的征讨台湾问题不容延缓,遂任命外务卿副岛为特命全权大使,于明治六年(1873)二月赴清,四月双方批准换文。这时副岛种臣谒见清国皇帝,没有按要求行跪拜礼,而代以三鞠躬礼,这恰如15年前哈里斯谒见幕府将军时的情况一样。在这一点上,日本比起清国来,还有一日之长。

    当时外务卿副岛所负的另一使命,是刺探了解清国对台湾蛮地所属问题上的见解。而且打算以这一见解为根据,使征讨台湾合法化。台湾由于其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历来为来到东方的西方人所深切关心,1858年(安政五年)英同与法国共同要求开放台湾的打狗、(高雄)基隆等港口;1860年(文久元年)普鲁士船来台湾探险,并炮击南部蕃人部落;1867年(庆应三年)美国军舰为报复蕃人的惨杀事件,炮击南部蕃人部落等事件不断发生。清国经常以蕃地、蕃人乃化外之地,化外之民为理由,避免追究其责任。明治四年(1871)十一月日本也有琉球人66人漂流到台湾,为蕃人杀害,生还逃归者仅12人。琉球自庆长以来,就是岛津氏的领地,幕府也曾加以承认。但在另一方面,琉球又向明、清朝贡,并奉其正朔,成为同时属于日中两国的局面。明治政府则确认琉球为日本属地,废藩置县以后,把它划归鹿儿岛县,不久又封琉球国王尚泰为琉球藩王,并把他列为华族,同时发出通告说,日本政府将继承幕末琉球与美、法、荷三国单独缔结的条约义务,各国对此并无异议。因此琉球人的被害,当然是日本所应关心、过问的事情。当外务卿副岛就此问题责问清国政府时,其回答与对其他国家一样,即对化外之民不负责任。这年(明治六年三月)又发生了四名备中小田县人漂泊到台湾东南遭到蕃人掠夺的事件。于是与清国政府的化外说相呼应,朝野间征讨台湾的呼声日益高涨。对此外务卿副岛认为,把无主野蛮的人民变为文明人民,是文明国家的权利与义务;这个任务,首先应该由清国承担,然而清国自己放弃了这一任务。那么下一个应该承担这一任务的国家,从地理位置上来说就是日本。日本征讨台湾,使其沐浴文明教化,是文明国家义不容辞的任务,这是国际公论所允许的。但副岛由于征韩中止而下野,以致未能亲自实行征台。大久保利通因停止征韩,深恐国内发生动荡,便把征台提了出来,想借此使士族阶层中郁积的愤懑发泄出来。由于它比征韩更师出有名,战争的规模也较小,无须顾忌各国的干涉,所以原先反对征韩的人,除木户以外,也都表示赞成。明治七年(1874)四月,政府发出征台布告,任命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事务总督,率兵3658人出发征台。并在正院设置台湾蕃地事务局,由参议大隈重信担任长官。

    吞并琉球

    琉球渔民被误杀一事引发日清争议,软弱的清政府被迫签订《中日北京专条》,承认日本侵台是“保民义举”,为日后日本正式吞并琉球提供了口实。

    然而,政府认为不会发生的各国干涉,这时却发生了。事前,政府已和美国公使打过招呼,并请其推荐美国顾问(日军侵台时,曾请美国人李仙得(C.W.Le Gendre1830——1899)担任顾问,参与策划。李仙得,美国外交官,曾任驻厦门领事,后任朝鲜外交顾问,中日甲午战争时期帮助日本侵略中国。————译者),雇佣美国船只运输兵员,这些都成功了;但正赶上美国公使换人,新公使认为此事不妥,拒绝美国人及美国船参与。英国、俄国等也对此表示怀疑。政府十分惊讶,决定停止征台,大久保急忙赶到长崎,向西乡都督传达了这一情况,可是西乡不听,仍进兵台湾,扬言如果政府停止征台,我就开小差去干。对蕃地的征讨工作没有遇到多大障碍,抵抗最顽强的牡丹社,最后也投降了,并迫令答应今后要保证漂流民的安全。这时清国认为外国的态度对它有利,便提出台湾是清国的领土,日本事先没有通告就出兵台湾是不当的,要求日本撤兵。为此驻清公使柳原前光多次与清国政府交涉,但毫无结果。政府认为事态严重,唯恐国内舆论鼎沸,增强对政府的不信任,于是派大久保利通作为全权办理大臣赴北京与恭亲王谈判。谈判进行得极不顺利,大久保已决意返日,这时央国公使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出面调停,才在眼看破裂之时达成了协议。清国承认日本征台为义举,支付白银50万两作为被害难民抚恤费和在台设备费,并保证今后加强对蕃民的管理(关于明治初年,日军侵台的事,著者虽提出是明治政府企图借对外侵略,转移国内心怀不平的士族的愤懑。但这种分析是不够的。何况著者在叙述时,有不少歪曲史实之处,现在摘引范文澜在《中国近代史》中有关部分如下:1868年(同治七年)————日本明治元年变法维新,开始对华侵略。1873年(同治十二年),日政府借口前琉球船遭风到台湾,被高山族劫杀数十人,向清政府交涉。清政府称:“二岛俱属我土,土人相杀,裁决固在我,预贵国事?”日使无言可对,摘引答辞中有:“生番化外,我政府未便宰治。”这句话,曲解为台湾番地不属中国版图。1874年(十三年)出兵三千人进攻台湾。日本当时还是贫弱小国,它敢于轻率动武,是事先取得美国的援助。美国李仙得替日本当主谋参赞军事;美国花旗公司牛也克号等轮船替日军运输,美武官且助日军攻击台湾。这显然是西洋侵略者自己将要掠夺,让日本首先侵入台湾,试探清朝的态度。日军攻番社(高山族的村社),被高山族据险击,退守龟山,设都督府及病院,修桥筑路,意图在台湾盘踞。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带陆海军到台,兵力远胜日军。英、美、法公使出面调停,代日本要求兵费二百万两。沈葆桢奏称:“倭备虽增,倭情渐怯,我但厚集兵力,无隙可乘,自必帖耳而去。”又通知李鸿章:“不必急于行成。”李鸿章也明知:“日船非中国新船之敌。”“中国兵将之众,断不畏彼三四千人。”但英美各抱野心,美国军事上露骨的助日。英使威妥玛口头上横蛮恫吓,迫使李鸿章决计屈服,令守台军不准“开仗启畔”。1874年,清朝与日本订立北京专约,承认“台湾生番将日本国属民杀害”,日本出兵是“保民义举,中国不指以为不是”。等于承认五百年来忠实的藩国琉球是日本的属国,又赔偿日本兵费五十万两(上编第一分册,234页)。————译者)(明治七年十月)。征台一事,政府起初并未重视,结果却招来意外严重的局面,幸好没有导致最坏结果,这可能是由于各国对日本这个国际社会的幼儿心怀同情的缘故吧。值得注意的是,统兵的将军居然不服从政府方针的变更,擅自率兵出征,这已经露出了后来军阀飞扬跋扈的萌芽。

    日军侵略台湾图

    1871年,一艘琉球渔船遇飓风,漂至台湾南部海岸,渔民被高山族人误杀,1874年,日本以此为借口武力侵台。

    政府企图通过征台缓和士族阶层的不满,这个目的可以说并未达到。各地都充满了不稳的气氛,板垣的自由民权运动在这时益见高涨;明治七年(1874)四月,他在土佐创办立志社,在同乡间鼓吹自由民权思想,八年(1875)二月在大阪设立爱国社,企图把各地出现的自由民权团体联合成全国性组织。而西乡隆盛在鹿儿岛开办私学校,向门下弟子传授军事学,准备积蓄力量从事反抗政府活动。同时,征台之举,致使政府失去了长州阀的代表木户孝允的支持,政府成了萨摩阀大久保的专制政府,这种色彩越来越浓厚,到了必须采取某种方式来加以弥补和强化政府的时候了。大久保打算请木户回来,而伊藤博文和当时已下野待在大阪的井上馨(井上馨(1844——1895),政治家,字梧阴,出身于熊本藩士家庭,维新后进入司法省,担任法制局长。明治时多数法律的起草、审查均出其手,特别是宪法及皇室典范令等的起草,审议。枢密院的设立,也由于他的提议;教育敕语等明治时代一些重要法令的起草、公布也都和他有关,是明治专制政府中,最冷静的理论家。曾任文部大臣,枢密院顾问官等职。————译者)则策划把板垣也招来,依靠长州和土佐合作来牵制大久保。在伊藤和井上二人的斡旋下,大久保与木户、板垣在大阪举行了会谈(明治八年二月,大阪会议),以今后政府要逐步建立立宪政体为条件,恢复了二人的参议职务。明治八年(1875)四月十四日,下诏逐步实行立宪,废左、右两院,设立元老院和大审院,改革官制,实行地方官会议等等。元老院代替以前的左院掌管立法,议官与左院一样由政府任免。参议胜安芳、外务少辅山口尚芳等二十多人担任元老院议官,七月举行了开院典礼。司法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司法和政治分离,大审院作为最高裁判所削弱了司法卿的裁判权。大审院设立后,撤销了原来的司法裁判所,在东京、大阪、长崎、福岛设上等裁判所,作为不服府县裁州所的判决时上诉复审的地方。地方官会议以原来木户制定的议院规则为依据,六月在东京召开,木户亲任议长。其议题是:修建道路、堤防和桥梁等,建立地方警察、地方民会、救济贫民、设立小学校及保护法等等。关于地方民会,决定先讨论地方府县的区长、户长等旁听者的建议,多数通过后再召开区长、户长参加的府县会和区会。元老院相当于上院,地方官会议则相当于下院,通过这些办法以使立宪宗旨得以逐步实行。

    然而立宪道路上也充满了荆棘,板垣在任仅八个月便以意见不合,而于明治八年(1875)十月辞去参议职务,木户托病于九年(1876)三月辞去参议,就任内阁顾问的闲职,于是大阪会议通过的补救、加强政府的措施落得一场空。大久保在政府内的比重,仍然很大。民间反政府情绪和士族阶层的不满丝毫也没有平息。八年(1875)六月,政府发布诽谤律,修改新闻条例,用法律来取缔反政府的言论。明治九年(1876)《朝野新闻》记者成岛柳平、末广重恭等三十余人因触犯该法受到处罚,被禁停止出版的报章杂志有《评论新闻》、《草莽杂志》等几家。当时主办报章杂志的,都是士族,而且很多是对萨摩长州怀有强烈敌意的幕府旧臣。初期他们只是通过报纸发挥文明开化的启蒙作用,但随着政府的藩阀化和士族阶层的不满,就逐渐转向政治问题上,发表激烈的反政府言论。政府唯恐这些报纸在社会上引起反响,终于对其进行了强制性管理和取缔。但是这种镇压,只能激起更大的反抗,这在古今中外概无例外。明治九年以后,以不平士族为中心的地方骚乱有增无已,发展到明治十年(1877)的西南战役,达到了顶峰。有关这些,将在别的项目中叙述,这里只谈一下与本项主题有关的两三件外交事件。

    征韩论以后,日本仍向朝鲜派遣使者,希望实现修好,但是他们不答应,而且排日思潮越发高涨。明治八年(1875)九月,日本军舰云扬号在开往清国牛庄途中,想在江华岛加水和燃料,不意受到该地守备军队的炮击。政府立刻派军舰到釜山,以保护日本侨民的安全。九年(1876)二月,派特命全权办理大臣黑田清隆(黑田清隆(1840——1900),明治初期的政治家,原萨摩藩士,新政府成立后,先担任开拓次官,后升为长官,从事于北海道的开拓经营。他主张用全力开发北海道,放弃桦太岛。江华岛事件发生后,以全权大臣名义赴朝鲜,订立了江华条约。由于其有萨、长两阀作为背景,并深得伊藤博文的信赖,所以长期在政府中任职。明治二十一年(1888)继伊藤出征第二届内阁的总理大臣。————译者)、副大臣井上馨赴朝鲜,责问前年来拒绝聘使和江华岛炮击事件。最后,缔结了成为悬案的友好条约。根据条约,承认朝鲜是个独立自主的国家;除釜山外开放元山、仁用两港;互相派驻外交使节等等(江华条约)。朝鲜一直敬仰清国为上国,处于半附属状态,现在它向世界表明自己是独立国家,因此,这个条约意义很大。另外,政府在派遣全权代表时,向各国使臣说明了目的,求得谅解;特别向美国公使说明,这正如佩里来到下田一样,是为了以和平为目的而缔结条约的。公使向使节赠送了《佩里远征日本记》一书,这成为日本外交在成长中的一段有趣的插曲。

    这个时代还解决了北方的日俄边境问题。从幕府时代以来,划定日俄国境,经常发生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明治政府继承的是一个暂定协议,规定千岛自择捉以南为日本领土,得抚以北为俄国领土,库页岛为两国杂居之地。政府打算开拓虾夷地,以作为经营北方的基地,明治二年(1869)降服了五稜郭的叛军,那里平定以后不久,就下令在箱馆府置开拓使(七月),改虾夷地的名称为北海道,划分为渡岛等十一国,并划定了郡(八月)。开拓使请美国农商务局长盖普伦(Horace Capron)为顾问,并从欧、美各国招聘了许多学者和技术人员,制定了开垦全岛的计划,尽力招抚土人,并奖励内地人移居。明治七年(1874)七月,招募奥羽士族组织屯田兵,使之担任警备与开垦的工作。任命开拓次官黑田清隆为陆军中将兼开拓长官,总理屯田事务。

    库页岛方面,庆应四年(1868)闰四月,设立箱馆府时,曾令该府署理判事冈本监辅率官吏十余人和农、工百姓二百余人赴楠溪,在该地建立公议所,负责招抚当地土著居民和维持治安,还把此项做法通知了俄国。当时俄国人也正热衷于南下,以致日本的权益屡次面临着受威胁的危险。英国生怕俄国人的南下势力,威胁到其远东政策,对俄国势力伸入日本北部,感到恐惧,因而建议日本政府,毋宁放弃库页岛而坚守北海道。明治二年(1869)八月,政府派外务大丞丸山作乐赴库页岛,在当地与俄国人谈判,他深知除以兵力对抗俄国以外,没有其他办法,迫切希望政府采取强硬措施。然而政府却持慎重态度,企图通过外交谈判加以解决,委托美国公使从中斡旋,但并无结果。明治三年(1870)二月,政府新设库页岛开拓使,七月委托开拓次官黑田清隆全权处理库页岛事务,令其驻在该岛,但他在当地与俄国人几经交涉后,回京却主张放弃库页岛。后来,外务卿副岛制定了收买库页岛的计划,与俄国人进行谈判,但仍没有进展;黑田出访欧美回来后,又上奏要求放弃库页岛,主张以经营库页岛的力量来开拓北海道。这样政府内部主张放弃论的逐渐加增,明治七年(1874)三月将当地侨民全部撤离,迁至北海道,命驻俄公使禝本武扬在彼得堡就这一问题进行谈判,明治八年(1875)五月达成协议(库页岛千岛交换条约)。大要是,以宗谷海峡为界,库页岛全部归俄国领有;而千岛群岛则全部归日本领有,以占守海峡为界;日本政府在库页岛所有设施代价,由俄国方面补偿;承认日本人历来在鄂霍茨克海和堪察加的渔业权利等等。库页岛土名叫萨哈林、莫济里(平原而波状起伏之岛),日本人称为桦太,其语源可能出于称呼异民族的“唐人”一词的发音,江户时代末期与俄国人交涉频繁以后,将其称为北虾夷,明治初期又恢复“桦太”,汉字则用柯太、桦太等表示,明治二年丸山作乐去该岛后定为桦太。

    日美友好通商条约

    1858年,美国强迫日本签订《日美友好通商条约》,依约日本增开神奈川、长崎、新潟、兵库等四港及江户(今东京)、大坂(后称大阪)两市;美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等。

    其次是琉球。政府认为由于征讨台湾的正当性业已得到承认,所以琉球的归属问题,也已自然解决。明治七年(1874)七月,把琉球藩的管辖权由原来的外务省移到内务省,逐渐与其他府县同等对待。但琉球仍不放弃同属日中两国的态度,继续向清朝派遣朝贡使。即使遭到日本禁止,仍不加改变。明治十二年(1879)日本政府下令废琉球藩设冲绳县,并任命了新县令,命藩主尚泰住在东京。当时,清国主张琉球是清国的外藩,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日本也不让步,双方意见完全对立。清朝委托在漫游世界途中来到东方的美国前总统格兰特(U.S.Grant)居间调停,格兰特趁游历日本的机会,听取了日本方面对这个问题的意见,充当非正式调停。[4]据此,日本于次年(1880)把琉球分成两部,以宫古、八重山两岛让给清国,作为代价,清国按与欧美各国订立的条约规格修改明治四年的日清通商条约。清国对这一解决方案已基本同意,但签字时又提出异议,致使协议未能成立。

    小笠原群岛的归属问题,也是这时候决定的。据传,该岛是文禄二年(1593)小笠原贞赖发现的,江户幕府很早也对该岛进行了探险工作,但此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进行开拓,只靠漂流民传说这么个岛子。随着欧美人频繁来到日本周围,该岛的存在就受到了他们的注意。文政十年(1817)英舰勃洛逊号(Blossom)发现该岛,并宣言加以占领;美国人萨布利(Nathaniel Savory)就在该岛上积极从事开拓。佩里来日本时也宣言占领该岛,并计划在此设立贮煤所。这样,使幕府对之不能再置之不问,文久元年(1862),派遣外国奉行水野忠德等人收回该岛,并从八丈岛移植大约三十名居民到该岛从事开垦。明治时期,各国又提出该岛归属问题,因此政府着手开垦,并于明治八年(1875)遣使再次宣布收回该岛,十三年(1880)与伊豆七岛一起置于东京府管辖之下。

    确定以往不明确的周围边界,对作为一个新型近代国家的日本来说,是必须要做的整顿外形的工作。政府能够在内外事务繁忙之中,比较正确地贯彻自己的外交方针,这是与当事者的巨大努力分不开的。至于内政的治理,不用说,也在这同时,开始在广泛的领域中,付出了更大的努力。内政方面的情况,前面已按时间的先后,有过叙述;下面再来看一下到明治十年西南战役为止的整个经过,然后再按经济、教学等内容分别加以叙述。

    琉球王

    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统一琉球,定都首里城,是为琉球王国的开始。明洪武五年(1372),琉球附属中国。万历三十七年(1609),日本南部的萨摩藩侵略琉球,并背着德川幕府私自吞并琉球。

    反政府的武力行动

    明治九年到十年(1876——1877)西南方面的地方士族多次发生骚乱,这是明治初期以来政府面临的最后一次反政府武力行动。镇压了这些骚乱以后,政府的基础,才开始得到巩固,企图以武力颠覆政府的思想,已完全不复存在了。维新政治,才可以说名符其实地得到了实现。

    明治政府最初面临的反政府武力行动,当然是旧幕府从关东到东北广泛进行的反抗。但是这种反抗,不如说是政府方面自己惹起的,是政府为巩固自身的基础,而采取的置诸死地而后生的手段;它同后来政府面临的来自外部的、意想不到的反抗运动应该是有所区别的。后来的反抗运动是在姑且承认政府的基础上,对新政策表示不满的社会各阶层人们的行动,它包括初期反对开国和亲的攘夷论者的暗杀政府要人;对剧烈的改革心怀不平的华族士族所策划的颠覆政府计划;农民反对新政府的暴动和骚乱,以及士族从政治、经济、思想等各种角度出发反抗政府的武装起义。

    西南战役的主将西乡隆盛

    明治政府所实行政策严重地损害了士族的利益,被看成士族领袖的西乡隆盛因“征韩论”失败回乡,使士族对中央政府更加愤怒。1877年西乡在鹿儿岛起事,西南战役败北,最后的武士西乡隆盛切腹自杀。

    参与肥后藩士横井小楠的被刺(明治二年正月),兵部大辅大村益次郎(大村益次郎(1824——1869),明治初期政治家,本姓村田,名永敏。维新时,指挥彰义队,有功;新政府成立后,即参画军务;明治二年(1869)任兵部大辅,主张实行军政大改革,实行后来的陆海军建制。因而引起旧藩士的不满,同年九月在京都遇刺身死。————译者)的遇难(明治二年九月)等等,都是一心想要攘夷的武士们铲除这些推动政府开化政策中心人物的行动;出于同样动机,还发生了直接针对外国人的行动,如土佐藩兵刺伤法国人事件(庆应四年(1868)二月堺事件)、袭击英国公使帕克斯事件(庆应四年二月)等等。这是顽固的攘夷论者不理解政府的开国和亲政策所造成的悲剧,这些责任,应由过去不负责任、轻率地扬言要把攘夷作为国内政策手段的人来负。

    米泽藩士云井龙雄因聚众图谋恢复封建制而被处斩(明治三年(1870)十二月);华族外山光辅、爱宕通旭与旧藩士勾结谋反,阴谋暴露后自杀(明治四年(1871)十二月,其同党有旧熊本藩士川上彦斋)。这些都是奉还版籍、废藩置县等新政策施行后,因旧特权阶级的社会地位发生动摇而所激起的反抗。

    农民起义,在新政府统治后也丝毫没有减弱,相反地比前代更频繁。这是因为新政并没有迅速提高农民生活,地租改革也没有像想象那样减轻负担,更何况只对地主和自耕农有利,对大多数佃农并无利益可言。加上农民意识中的保守性,使他们对新政府的一切新政策、新措施,都引起反感。比如他们要求取消实施征兵令、施行太阳历、设置小学校和建立电信设施等新制度;一方面无疑是他们从现实出发,认为这样做必然会增加农民负担而提出的要求;但另一方面,也未尝不是士族利用了农民嫌恶新制度的保守性,而从外部进行煽动的结果。因此,随着士族武装起义的终结和自由民权运动的兴起,农民起义分化为两个部分。反对政府的农民运动与自由民权运动相结合;而要求地主减租和反对高利贷等运动则随着农村阶级分化的发展,直到后来另行蓬勃发展。

    心怀不满的士族们,自政府内部力量关系的变化、征韩论以及其他政见的不同发生后,就开始了骚乱。其原因是一般士族生活的贫困,对政府迅速开展文明开化等做法的不满而引起的。最早的大规模行动,是前面提到的江藤新平掀起的佐贺之乱(明治七年二月它是希望征韩和恢复封建制的旧佐贺藩士族,在征韩论被否定后回乡的前参议江藤新平率领下发动的叛乱,由于是建立在广大士族阶层不满的基础上,以持不同政见而下野的前参议为领导,所以对政府来说,威胁是很大的。到明治九年,大阪会议的结果事实上已经落空,政府加紧镇压言论自由,专制色彩显著强化,加上三月发布了废刀令(废刀令,在日本明治维新以前,士族都带刀,明治九年(1876)根据山县有朋的建议,新政府下令禁止在穿着正式礼服以外带刀的命令。这是新政府剥夺士族兵权,树立绝对主义政权的一个措施。————译者),激起了不满士族的愤怒。十月,首先在熊本发生了敬神党(神风连)之乱。由士族太田黑伴雄率领下,二百多人高呼攘夷和神道政治,放火烧毁镇台府,杀伤司令长官及将士,并袭击县厅杀害了官员;由于镇台兵英勇善战,次日杀死了贼首,余党有的自首,有的逃跑而告结束。(二十四日爆发,二十五日被镇压)。事情传开后仅过两天,原秋月藩士四百余人于二十七日又发动叛乱,打出了反政府的旗帜。二十八日,前参议前原一诚又在萩聚集了二百余人,揭起叛旗,企图袭击县厅。以敬神党为先锋陆续爆发的这些骚乱,说明士族已不是政府很容易对付的敌人了。幸亏出动了镇台兵,很快平定了骚乱。但是围绕着这种士族人心的向背,形势仍然很严重,这就不能不引起因主张征韩论失败而下野回乡的西乡隆盛,到底是与政府为敌,还是为友这个重要问题。隆盛在故乡开办的私学校不断发展,各地都建立了分校,盛况空前。在这里学习的少壮弟子们审时度势,体会隆盛的心情,鼓动隆盛反对政府;而政府对隆盛的举动早有戒心,严加监视,双方的冲突终于爆发了。明治十年(1877)一月私学校学生冲进火药库,抢夺官军弹药,并劫掠陆军属厂和海军造船厂,二月拘捕了政府派遣的警察一行,声言因为他们携带密令,前来暗杀隆盛,这些人借口要就此事进京责问政府,从而发动了起义。隆盛无法控制他们的行动,终于决心举兵,率陆军少将桐野利秋、筱原国干以及15000名士兵从鹿儿岛出发(二月十五日)。县令大山纲良把公款捐给他们充作军饷,并遣使向沿途府县通报举兵理由。他们的协助,说明这次内乱的严重性。政府派出几个旅团的军队前往镇压,虽包围了熊本城,在植木、田原坂等进行激战,胜负难分,加上各地不满士族纷纷起来响应,使政府面临重大危机。幸而官军奋力作战,并具有现代化装备,终于取得胜利,九月,隆盛等人在鹿儿岛城山自尽,持续了八个月的大乱终于被镇压下去(西南战役)。[5]

    这次事变说明,就是以维新功臣西乡隆盛为首,具有素称精强的旧萨摩藩士族为骨干的社会、军事势力,已不是他们所蔑视的百姓兵武装起来的政府军的对手,使全国所有的人都能彻底了解到士族兵已不再能有所作为了。窥测时机以求一逞的不满士族,不得不完全打消武装叛乱的念头,改为靠言论和政治斗争的手段去反对政府。政府的基础更形巩固,政府的核心人物大久保利通的威望分外高涨。另外,在这次战事中,政府耗费了巨额军费,增发不兑换纸币,引起了战后物价昂贵,造成了企业发展、政府财政的困难。于是时代开始进入到下一个阶段,即自由民权运动的兴起和整理财政,开辟向现代国家稳步发展的道路。就在这时,木户孝允[6]在西南战役中病逝(五月),大久保利通于明治十一年(1878)五月遇刺身亡,维新功臣相继去世,在人事方面,也反映了新时代的到来。

    伊藤博文(左二)与芳川显正(左一)、南贞助(右二)、福地源一郎(右一)在一起研究租金、货币制度,并确立了金本位制度。

    经济的革新

    封建经济的桎梏,随着明治新政府的建立而被陆续打碎。从明治元年到二年间,下令撤除了各藩各道的关卡,取消了限制工商业者自由活动的同业公会(株仲间)特权。向来由幕府和各藩专卖的许多商品,也允许自由制造和贩卖了。承认人民的土地所有权,解除了以往束缚农民的禁止买卖耕地和对经营农业及贩卖农产品的限制,允许其自由。废除了成为农民大负担的助乡制(助乡,江户时代,为了补充和保护驿站,宿驿,将这些驿站附的农村定为助乡。凡驿站中人马不足的时候,就从助乡中征集人马补充。虽然说对这些征集去的人马,能按规定付给补助,但由于交通量增大、驿站扩大等原因,使助乡制成了当时农民的一大负担。明治五年(1872)废止。————译者),撤除了口称国内警备而故意设置的种种交通上的障碍等等。政府在废除这一切封建旧制度的同时,还效法欧美各国,采用了各种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新政府的领导者从幕末以来的痛苦经验中,深刻地铭记在心的,是外国的强大武力及其雄厚的财力基础,一心一意想让日本也能早日具备这种力量的愿望,总结出所谓富国强兵的口号,成了新政府政策的指导思想。从这一点上看,他们采用欧美经济制度,是很自然的。也正因为如此,明治初期的经济发展是自上而下完成的,是靠政府的保护、扶植而不是在市民阶级本身发展的基础上完成的,这一弱点是毋庸置疑的。

    货币制度的改革,是旧幕府以来留下的悬案,是新政府从建成时起就面临的一个难题。安政时期开始通商以来,由于国内国外金银比价的悬殊,引起国内黄金流向海外,劣质洋银流入国内,国内外有识者对此都深感忧虑。可是,幕府并没有采取根本的对策,只是为了克服眼前的财政危机而发行劣质的二分判、二朱判等金币和一分判银币,结果更加剧了黄金外流和物价暴涨的趋势。各藩也因苦于财政困难而发行藩札;伪造伪币,敷衍一时。当时称这种伪造货币为“泥银”。泥银随着幕府的衰亡而充斥社会,官军围剿幕兵时,在经济上却正是泥银取代了良质的古金银时。泥银品质极差,并且极难鉴别。当时在三都(三都:江户、京都、大阪。————译者)的兑换店里二分判多达十三四种,其中十之七八都是各藩铸造的伪币。庆应四年(明治元年)八月,新政府一面下令各藩禁止铸造伪币,一面自己却又按安政以来的型式铸造发行劣质金银货币,以弥补当时财源的不足,所以禁令并没有能收到实际效果。但是,政府早就计划在实现大政一新时,进行货币的根本改革,所以采纳各有关方面的建议,于明治四年五月发布新币条例,确立了货币政策的总方针。大要是,废除过去的两、分、朱等旧称,改用元、钱、厘的十进位法;货币形状由原来的方形改为圆形;以金币为本位货币,把银币、铜币作为辅币等等,并由这年二月刚建成的大阪造币寮开始铸币。最初由于金本位制不适用于多银少金的东方,曾决定采用银本位制;但由于金本位制是世界大势所趋,据此又很快进行了改变。并考虑到对外贸易的方便,特铸造一元的银币作为贸易银币,只用于贸易方面。然而由于这种金本位制不符合国情,因此,金货发行以后大量外流,而银货却不断涌入,所以从明治十一年起,政府也只好承认一元银币的一般流通,实际上实行了银本位制。这样,本位制虽有些失败,但明治七年,政府停止了旧金银的流通,达到了币制改革的目的。

    其次是纸币,政府刚成立时,为了解救财政困难,采纳参与三冈八郎(由利公正)的建议,于庆应四年(明治元年,1868)闰四月通告发行纸币,即所谓太政官札。到明治二年五月为止,共发行了四千八百多万两。接着又陆续发行了小额纸币,如民部省札,废藩置县后为弥补财政不足发行的大藏省兑换证券、用作北海道开拓费的开拓使兑换证券等等。但人民由于幕末各藩滥发藩札的痛苦经验,对太政官札也不信任,致使价值低落,流通困难,加上造法粗劣易于伪造,于是伪币的流行越发阻碍了官札的流通。明治四年,政府请德国代为印制新纸币,用来换回旧札,使原来的四种纸币统一为一种,但其性质不变,仍属不兑换纸币。以上是政府纸币,另外根据明治五年制定的国立银行条例,还发行了银行纸币,这种纸币原来是可以兑换正货的,但因银行利润少,发行并不理想,便修改了条例,废除了兑换正货制度。这样,纸币的发行量就增加了,这当然意味着不兑换纸币的增加。而且政府为支付西南战役的战费,又增发纸币,于是不兑换纸币便在市场上泛滥成灾,明治十四年以后到了必须对纸币进行整理的时候了。

    佐渡金矿

    这幅画描绘了日本矿工在本州北部佐渡岛上的矿井下辛勤劳作、挖掘矿石的场景。一些矿工在岩层表面工作,另外一些人在修理支撑隧道的架子,还有的人用水桶和滑轮排除地下水。

    幕府时代金融是专由兑换商办理的,明治政府成立后,就急于建立新的金融机构,向豪商募集资金建立了汇兑会社。除从事存款、贷款、汇兑等银行业务外,还负责发行纸币。这种会社在东京、横滨、京都、大阪、神户、大津、新潟、敦贺等地建立了八个分社,后来由于国立银行条例的发布而解散,让位于国立银行了。汇兑会社是仿效外国银行而建立起来的日本最早的银行,它与“会社”这个译语的早期用例一起,在明治经济史上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明治五年发布的国立银行条例是为了广泛建立国立银行,使其作为新的商业金融机构以解救当务之急的;同时还使其负责整理政府发行的不兑换纸币。但条例实施的结果很不理想,只有第一银行以下四家银行开业(第一东京、第二横滨、第四新潟、第五大阪,第三于开业前解散),而且业务也很萧条。待改变纸币发行制度,废除兑换正货以后,银行利润便上升起来,于是纷纷申请建立国立银行。到明治十二年,竟达153家之多,以后就禁止开设银行了。

    旧幕府时代的企业几乎都是个人企业,其中也有像三井组、小野组那样,由一个家族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但离公司组织还相差很远。幕末,西方公司组织的知识传入,为了能在贸易方面和外国进行竞争,有识之士早就感到,必须采用这种公司企业的形式。政府为此建立了上面提过的汇兑会社,用以示范。同时还设立了通商会社,以谋振兴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这些会社都处于通商司监督之下,由于有关于会社的知识还很不够,所以事业并不兴旺。后来,随新通商司的撤销,会社也宣布解散(明治四年七月)。政府为了普及有关公司方面的知识,出版了福地源一郎的《会社辩》、涩泽荣一的《立会略则》等书。在国立银行条例里,大体上已树立了公司(株式会社)的制度。不过,大量设置公司,是在西南战役结束后进入振兴事业时期,这时还完全是准备时期。

    东京一横滨铁路通车图

    日本资本主义飞速发展,明治天皇采取“速节冗费,多建铁路,赶添海军”的政策,大力发展日本的铁路建设和军事交通工业建设。作为日本新文明的开拓者,从伊藤博文开始的铁路铺设事业开始于明治二年。

    殖产兴业(振兴实业)与富国强兵同是明治政府提出的口号。殖产兴业的中心问题是如何使过去落后的产业现代化、工业化。明治三年,政府设工部省作为奖励工业的中心机构,或者建立国营模范工厂,或者从欧美招聘技术人员传授技术。政府最倾注力量的工业是军事工业。因为一方面,幕府时代,在幕府和各藩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另一方面是明治政府也深感有其必要。东京和大阪的炮兵工厂是明治初年政府在幕府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的国营工厂,幕府所有的长崎、横须贺、横滨、浦贺等造船厂也都移归新改府管理,成为炼钢厂、造船厂。新政府还接管了幕府直辖的矿山业,改为国营,大力改善了设备。从明治元年到九年之间,改为国营的矿山有:佐渡、大葛等的金矿,小坂、院内等的银矿,阿仁铜矿,釜石、中小坂等的铁矿,三池、高岛、幌内等的煤矿,这些矿山都采用了新式机械进行采矿,用以作为民营企业的模范。

    纤维工业和化学工业等,也有了很大发展。生丝是占当时输出品50%的重要商品,从幕末就提倡机械制丝的必要性。明治三年,政府招聘法国技师在群马县富冈开办富冈制丝所,明治五年正式投产,后来又把这里的女工派往各地,以推动全国普及制丝业。同年,工部省在东京建立生丝试验所,次年,在福岛县二本松建立了制丝公司,又次年,在栃木县河内郡石井村建立了机械制丝厂。这些都是民办的。后来全国各地纷纷设立了制丝厂。和生丝这种重要的出口商品相比,棉纱棉织品却是占全部进口额35%的重要进口商品。庆应三年(1867)萨摩藩主岛津忠义从英国购进机械,在鹿儿岛开设鹿儿岛纺织所,达是日本机械纺织业的开始。岛津家接着又在堺市建立第二个纺织厂,明治四年(1871)投产开业;明治五年(1872),在东京泷野川经营棉花、棉纱批发业的鹿儿岛万平也引进美国造的机械,开办了鹿儿岛纺织厂。明治五年(1872),政府收买了堺市纺织所,明治十二年(1879),在爱知县额田郡大平村和广岛县安艺郡上濑野村着手建设国营示范工厂。由于政府积极奖励,全国各地,民营纺织厂也纷纷创办起来。此外,由于毛织品在进口商品中也占很大比重,政府为了适应需要,也兴建示范工厂。同时,为促进民营工业的发展,明治九年,在内务省管理下,设立了千住制绒所,十二年投产,但成绩很不理想。

    化学工业,也几乎全是靠政府力量兴建起来的。明治五年(1872),内务省土木寮在深川兴建了深川水泥制造厂,这是日本水泥工业的开始,以后改称深川工作分局,在技术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此外,造纸业方面,由于对洋纸需求的增加,明治八年(1875),设立印刷局抄纸部、纸币寮抄纸局,负责造纸。民间也有旧广岛藩主浅野长勋在东京创立了有恒社,三井组、小野组的代表则在王子建立抄纸公司等等。他们都聘请西方技术人员,从事制造洋纸。关于玻璃工业,明治九年(1876),工部省建立品川硝子制造所,招聘英国人作为示范工厂。啤酒工业,是明治九年(1876),北海道开拓使作为开拓使事业,在札幌修建了啤酒厂,产品很受欢迎。京都府从明治三年(1870)起设舍密局,招聘外国技师担任各种化学工业的研究和普及工作,并制造药品、肥皂、陶器、玻璃等。

    以上是明治初期各种工业的发展概况,表明了政府为发展现代工业,做出了很大努力。明治六年(1873),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万国博览会上,日本积极展出了许多产品,也购进了各种机械。虽然说,这次日本在博览会上获得的奖牌、奖状数目不及欧美列强,但居东方各国之首,它已经预示了以后日本产业的大跃进。明冶十年(1877),东京开办了第一次国内劝业博览会,以求改进并发展各种技术。

    日本最早的火车

    明治五年(1872)九月东京至横滨正式通车,日本举外债,聘请英国技术人员并购入机械,由政府铺设了第一条铁路。至明治十年,大阪到神户和京都到大阪之间都通了火车,总长达64公里。图为日本最早的火车。

    政府对于农业也和工业一样,采取保护、奖励和西式做法。取消以往束缚农民的各种封建制约,积极主动地制订开垦计划,传授新式农业技术,努力发展农业生产。开垦是对当时庞大的失业士族授予生活道路的一种很必要的社会政策,特别是积极地大力保护和奖励移居北海道去从事垦殖开发,使北海道的农业发展得十分显著。政府还创办农业试验场,采用西式农业生产方法,努力改良技术;同时还饲养绵羊、试种甜菜等等。政府的奖励,再加上外贸与交通发达,使产品销路不断扩大,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另外,由于地租改革,原来的实物地租改成货币地租,农村也被卷进货币经济的漩涡,农村经济也要受世界农产品价格涨落的影响。地租率并不算低,但由于农产品价格日见上涨,而地租的金额却固定不变,无疑对纳租者是有利的,它带来了农民生活的提高。但值得注意的是,能够享受这种有利条件的,只是负担地租的地主与自耕农,和过去一样,仍然交纳实物地租的佃农是不包括在内的。因此,即使在地主和自耕农因农产品价格上涨而庆祝农村的繁荣时,佃农仍苦于高率地租的折磨而不断贫困化,农民阶级的两极分化,日益严重。

    交通设备也由原来幼稚、古老的样式一律发展到现代化的交通设备。庆应四年(明治元年,1868)闰四月,新政府在太政官内设驿递司,负责水陆运输和驿站传送等事业,是一元化掌管交通运输的机构,其方针是通信国营,运输民营和铁路国营,所以各种交通设备得以同时发展。幕府时代的通信都是由“定飞脚问屋”(定飞脚问屋,定飞脚是江户时代定期从事驿递业务的人员,天明二年(1782)经幕府批准,由若干从事定飞脚业务的人结成小团体,接待顾客经营业务,称为“定飞脚问屋”。————译者)掌管,明治三年(1870)设置邮政制度,决定收归国营;更由于驿递头前岛密的努力,从明治四年三月起,东海道以及东京、大阪、京都之间开始了使用邮筒收取信件和邮票的新型邮政事业,以后逐渐推广到全国。明治六年,与美国缔结了邮政条约,开始了对外的邮政联系,十年(1877)加入万国邮政联盟,参加了世界性的通信往来。

    实行了新式邮政业务以后,失去了职业的“定飞脚问屋”掀起了反对邮政的运动,根据前岛的建议,让他们从事运输业务以代替飞脚,于是通信与运输分离了。明治五年六月,飞脚问屋们组成了“陆运元会社”,接受了政府大量的资助,发展到垄断陆上运输的程度。在此以前,已经废除了原来各驿站的传递制度,组织了民营的陆运公司,负责提供人马,但其营业成绩很不理想,所以在明治八年,政府勒令解散,将其业务移交给陆运元会议。这样陆运元会社改名为“国内通运公司”,垄断了陆上传递、运输的业务,营业收益十分可观。

    铁道是文明的标志,佩里来日时就赠送了火车的模型,幕末派遣到国外的使节们,也曾对此表示惊异。明治政府一成立,就有外国人提出申请铺设铁路,但政府听从了英国公使帕克斯的忠告,主张铁路一定要由政府自己修建,决定由政府进行铺设。资金不够,以举外债借得资金来修建;没有技术,又从英国聘请了技术人员并购入机械。这样铺设了从东京到横滨的铁路。明治五年(1872)九月正式通车。接着大阪到神户之间(七年(1874)五月)、京都到大阪之间(十年二月)也都通了火车,明治十年末,国营铁路的总长度已超过64公里。

    电报机也是佩里来日时与火车模型一同送给幕府的。幕府虽知道它很方便,也想架设电信设施,但并没有付诸实行。明治二年,政府根据寺岛宗则的建议,从英同购置电报机,并聘请了技术人员,开始在东京横滨之间架设电线,明治三年,允许公众加以利用。此后电信设施就迅速地普及到各地,明治六年,完成了横滨与长崎之间,八年完成了东京与青森及北海道之间的电信设施;十年,九州也都全部架设了电信设施。电信对政府的集权化发挥了巨大作用,明治七年能够迅速平定佐贺之乱,就是由于政府利用了轮船和电信等文明利器。

    海运,过去由于锁国,只有沿岸航运,其他航运发展途径都堵死了。幕末解除了建造大船的禁令,并奖励各藩造船,于是海运业开始复兴。不过,维新当时国内的西式轮船、帆船的数量很少,还不能利用来进行一般海运。新政府成立后,就努力发展海运业。明治三年,建立了半官半民性的漕运公司,用政府的船只和各大藩委托的船只,开辟了每月三次定期往返于东京与大阪间的航路。可是,这一公司营业不振,因此又另外创办了蒸汽邮船公司,从事沿海定期航运,但营业仍不理想,于是把所有船只都移交给三菱公司了。三菱公司是土佐藩藩士岩崎弥太郎于明治三年(1870)借用土佐藩的汽船而开业的,经营得法,并在佐贺之乱和征伐台湾之役时,担当了军事运输的任务,建立了功绩。他们在接收、继承了蒸汽邮船公司的业务后,改称三菱邮船公司,独占政府的保护,事业十分发达。后来在与当时占东方海运优势地位的美国太平洋邮船公司和英国P.O.公司的竞争中,取得了胜利,确保了沿岸航路和对朝鲜、中国的航路。

    贸易也是在进入明治时期以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但初期时,却完全为开放口岸的外国商馆所垄断,给日本经营者造成种种不利。国内有识之士,很快就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为获得贸易实权,明治九年,首先创办了三井物产会社,后来又陆续创办了贸易公司等。这时期占出口商品大部分的是原料和原料制品,而输入的则大部分是成品。这种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当时日本工业不发达的情况。这种情况,一直到明治末年,大正初期随着日本产业革命的进展,才逐渐有了改变。

    最后说一下财政。明治初年政府财政极度困难,国库空虚。就是靠豪商的捐款、借款和发行太政官札勉强维持一时。从庆应三年(1867)十二月到明治元年(1868)十二月,明治政府发表了第一期岁出岁入的决算表。表上岁入总额是33089000日元,岁出是30505000日元,其中租税收入仅3150000多日元,即仅仅是岁入的一成而已。而同期间,太政官札的发行量,却是2400万日元,筹措、借款有380万日元。另外租税中地租是200万日元,地租约占租税总额的60%。随着政府基础的不断巩固,财政也逐渐健全起来,明治六年(1873)左右,岁入是8500万日元,而岁出是6200万日元,租税增加到6500万日元,岁出的全部,已可以靠租税解决。租税中,有6000万日元是地租。如果考虑到当时政府在振兴产业和对外活动中所需的经费,都是依靠地租收入这事实,那么就会了解到地租改革对国家财政的意义,怎么夸大也不算过分。明治八年,对地租以外的捐税,也进行了改革,废除原来的杂税,设立新税,改正了税制。明治三年(1870)在伦敦募集了利率9%的外国公债,这是最早的公债(100万英镑,合488万日元)。这笔钱是用来充作(东)京(横)滨铁路建设费用的,接着明治六年(1873),在伦敦市场再次募集了利率7%的公债(224万英镑,合1171万余日元)。这笔钱是用作偿还秩禄的资金的。在国内,自明治六年起,陆续发行了继承各藩所负债务的公债、秩禄公债和金禄公债等等,到明治十年(1877)末,没有偿还的公债总额高达2.36亿日元。[7]

    日法贸易

    这幅1860年的雕版画描绘了法国和日本贸易条约的签字仪式。

    宗教管理

    明治政府颠倒了从前神道与佛教的地位,推行新的宗教政策。在江户时代,对有力的大寺院领地,无论朱印地,还是黑印地(朱印地、黑印地:江户时代,各寺、社的领地中,凡由幕府将军发给朱印状的,都能免除年贡和课役。这种地称为“朱印地”。而由大名等捐献的土地,因捐献时的文书不能用朱印,而是用黑印的,所以这些土地称为“黑地”。————译者),都能得到承认。其他寺院也由于禁止基督教,推行“寺请制度”(寺请,江户时代,由于禁止基督教,由佛教寺院颁发一种叫“寺请证文”的文书,证明持证人是该寺的擅徒。这种制度叫“寺请制度”。————译者),保证了寺院的施主。寺院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社会上,都处于十分优越地位。随着国学研究的发展,古神道说昌盛起来,对寺院僧侣的这种状况,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幕末的攘夷论,归根结底是和排佛论有联系的。水户藩的攘夷派主张把寺院的梵钟改铸成大炮,这种措施表明了对佛寺的否定。明治政府高唱王政复古,扬言以神武创业为本,具体来说就是要恢复不受佛教玷污的神道的纯粹性,实现祭政一致的古代制度。庆应四年(明治元年,1868)三月公布了神佛分离令,为了要建立祭政一致的制度,重新恢复神祇官,一切神主和神职人员均归神祇官管辖;原来神社的社僧和僧职人员一律蓄发;不得以佛像作为神体,等等。这完全是强行打破千百年来已经深入到人民思想的神佛相混的传统,不仅给宗教界,而且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神社内有关佛教的东西和寺院内有关神道的东西,统统被取消。这时不断发生了暴乱,这种趋势甚至逐渐发展到连佛寺本身也遭到破坏的程度。中国曾多次发生过废佛毁释的事,可是在日本,却是除佛教刚刚传入时以外,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佛像被烧毁,经卷被破弃,寺院被撤销或合并,僧侣陷入极度的恐慌和不安。这是神道对多年来占优位的佛教的反抗,具体来说,就是平田国学派的门徒占据了神祇官的要职,成为地方神官,千方百计要把其国学说付诸实践;是各神社多年来由于社僧而郁郁不得志的神官想要借此机会提高自己的地位。另一方面,也由于一般处于变革期的革新思想,在这里发现了破坏旧事物、刷新旧弊病的对象之一,助长了不分青红皂白地废佛的气势。[8]

    政府并没有积极下令废佛,但却十分积极地鼓吹神道,这就自然导致了对佛教的压制。如前所述,明治二年(1869)七月官制改革时把神祇官列于太政官之上,从形式上体现祭政一致的理想,同年九月设宣教使,作为与开拓使等平级的官厅,其官员是长官及下属四等官,即正、权、大、中、少宣教使及讲义生,明治三年(1870)正月发布大教宣布诏,规定由宣教使在全国宣布惟神大道,把神道定为国教。为布教编纂了教典,宣教使在讲解诵读时,要身穿礼服,端正威仪;规定要巡历各地,向神职人员和村长等人宣讲。明治四年(1871)八月改神祇官为神祇省,凌驾于太政官之上的地位,有所下降;明治五年三月废神祇省设教部省,把佛教也包括在内。这是对狂热一时的神道至上主义加以反省的结果;其用意也是想接受佛教徒的热诚请愿和缓和不满士族及农民们的反政府情绪。教部省设教导职,定教则三条,令神官和僧侣广为说教。这三条是,一、体察敬神、爱国之旨;二、明确天理人道;三、奉戴皇上遵守朝旨。其中虽然也承认佛教,但基本精神还是神道,而且国家的色彩也十分浓厚。这一年,佛教各宗代表联名向政府上书请愿,要求建立大教院,按三条教则培养学生,普及教学,政府予以同意。在东京,以芝区的增上寺为大教院,两本愿寺为中教院,其他各寺院为小教院。地方府县也以大寺院为中教院,其他寺院为小教院。僧侣在那里,要以神官的作法讲解三条教则,寺院完全神社化了。这是僧侣在困境中的保身之策,这种不自然的神佛混淆的做法,是很可笑的,大有使佛教的生命为之窒息之慨。本愿寺的岛地默雷等人不满意这种状况,建议神佛分离。这种意见得到了采纳,明治八年(1875)四月撤销了大教院,停止神佛各宗混同,令各派自行宣教。十年(1877)一月教部省也被撤销,其事务移交给内务省社寺局。明治初期狂热的宗教统制方式,至此结束,但是其结果是,佛教摆脱了以往的国家保护,独自进行宗教活动;而神道却受到国家的大力保护,被用来作为宣传崇拜天皇、统一思想国策的工具,同国家的关系变得密切而具体了。

    基督教徒大屠杀

    一位熟悉西洋油画技巧的无名日本艺术家的画描绘了1622年发生在长崎的屠杀基督教徒的场面,它是日本整个宗教镇压的高潮之一。30位日本基督教徒被斩首(前景),其他至少22人包括9名西班牙传教士死于熊熊燃烧的大坑中的火刑柱上。一位目睹这一事件的英国商人描述道:“在他们中,五六岁的小孩被活活烧死在母亲的怀抱中。”

    基督教也是一个使政府头痛的问题。政府虽然采取开国和亲的外交方针,但由于政府是以神道为基础的,所以对基督教一如既往地采取禁止和压制的方针,也是很自然的。庆应四年(明治元年,1868)三月树立起禁止基督教的布告牌,并再次搜查了庆应元年(1865)发现的肥前浦上村基督徒,逮捕了三千余人,分送各藩,加以监禁。各国公使虽对此提出了抗议,但政府毫不让步。这时正值岩仓具视等人访问欧美,美国政府首先提出,日本如果想要修改通商条约,就必须撤销对基督教的禁令;到欧洲时也受到同样的抗议。岩仓决心解除禁令,上奏朝廷,请求撤除禁止基督教的布告牌,释放被监禁的教徒。朝廷采纳了他的意见,下令从明治五年(1872)五月起解除禁令,六年(1873)二月正式撤除禁止基督教的布告牌。在这以前,明治五年二月,在横滨外国人侨居地,建立了日本基督教公会,由于外国传教士的努力,逐渐取得了发展,这是最早的新教教会。日本人中村敬宇、新岛襄二人传播基督教,给世人感化很深。敬宇原是幕府的儒官,庆应二年(1866)前去英国研究当地文化,回国后创办私塾同人社,提倡基督教化的儒教,力主要学习西方文化,就必须信仰其本源的基督教。新岛襄于幕末赴美国学习神学,回国后在京都创办同志社英学校,从事育英传道工作。随着人民欧化热的高涨,基督教也逐渐得到传播;但是另一方面,对它的攻击也很激烈,出现了许多驳斥基督教的书籍,各地对教徒的迫害也一再发生;直到帝国宪法公布,正式宣布保障信教自由,这种情况才改变了。这种反抗是江户时代二百年间养成的禁教思想和对日本文化独立性的认识,同政府复古的一面相结合的产物;它同人民对待16、17世纪突然出现的西方新文化的旗手————基督教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教学与思潮

    教学也采用西方新方法,进行了急剧的改革。开始时高等教育方面出现了复古倾向,如京都学习院的复兴;皇学所和汉学所的设立;幕府开办的医学所、开成所和昌平学校的复兴等等。不过在初等和中等教育方面,则采用了新的方式,开办了小学校和中学校。最早开设小学校的是京都(明治二年,1869),其次是东京府(三年(1870)六月),中学校也在东京和京都(三年)设立了。政府很早就打算进行划时代的学制改革,不断派员到国外去考察学制,最后制定和颁布了在日本教育史上划时代的明治五年(1872)的《学制》。在此之前,政府设立文部省作为中央教育行政机关,任命大木乔任为文部卿(四年(1871)七月),负责《学制》的规划和实施。《学制》的宗旨是把学问普及到所有人民,使人民得以修身、学艺;其具体做法是,按照法国制度采用学区制,即把全国划分为八个大学区,每学区设一所大学,每一大学区分为32中学区,每区设一所中学,每一中学区又分成120个小学区,每区设一所小学。因此,全国有8所大学、256所中学和53760所小学。也就是每600个人里有一所小学,每13万人里有一所中学。小学有普通小学、女子小学、村民小学(偏远地区的简化学校)、贫民小学、私塾(在家中教学)、幼儿小学(小学入学前的预备教育)等等。最基本的是普通小学,分上下两等,原则上下等小学从6岁到9岁毕业,上等小学从10岁到13岁毕业以此为基准,中学、师范学校、专门学校、大学等也都制定了严整周密的制度。好比是要对一座自然发展的街道错综发达的城市,实施一项纸上制定的城市计划方案似的。新政府的热情,充分表现出了其远大理想和宏伟计划,然而在实施上,却有困难。如果勉强实施难以实施的东西,就会造成过度干涉和增大地方经费等弊端。因此,到明冶十二年(1879)就被自由主义的《教育令》所取代。但是,由于《学制》的颁布,使教育设施有了飞跃的发展,则是事实。明治六年(1873)小学校有12558所,到明治十二年(1879)为28025所;教员数也从25532人增加到71046人。培养教员的师范学校也于明治五年(1872)五月在东京建立,及明治六七年,大阪等6个府县也都纷纷设立,已拥有7所官立师范学校。同样地,女子师范学校也在东京及各县建立起来。另外,还大力增设了中学,开办了医学校、法学校、外国语学校等有实用意义的专门学校。明治十年(1877),东京开成学校与东京医学校合并,成立了东京大学,这是一所最早的综合大学,设有法、理、文、医4个系。

    日本学制大纲

    日本人崇尚教育,明治五年(1872)制定的学制,是怀有伟大抱负的明治政府提出的新教育政策。明治十八年(1885)内阁制度创立,文部大臣森有礼发布《帝国大学令》、《师范学校令》、《小学令》等法令进行学制改革。

    政府不仅在学校组织方面采用西方做法,在学科内容上,也广泛地吸收了西学。在学校组织方面,参照了法国制度,而在教学内容方面,则主要效法美国。小学的教学科目里有西方算术、地理学、物理学、绘图、几何、博物、化学等,教科书大多是福泽谕吉的《西洋事情》、《劝学篇》、《究理图解》;桥爪贯一的《世界商卖往来》;内田正雄的《舆地志略》和大文彦的《万国史略》等启蒙性书籍。中学规定由外籍教师教授外国语,有的中学则用英、法、德等外国语教授中等教育的学科内容,以作为理解大学里外籍教师专科讲义的预备教育。师范学校也聘请外籍教师,外籍教师把师范学校的上等生看作小学生,教授外国小学课程,使其理解教授法。

    教育界洋风的盛行,当然是来源于普遍尊重洋风的思潮。把旧文化视为因循姑息、陈规陋习,对西方新文化怀着无上的尊敬和憧憬,这成为风靡上下的时代思潮。祭政一致的复古精神,只在维新初期有所高涨,但很快就发现复古的具体措施内容贫困,根本不能同蕴藏着无穷力量的西方新文化相抗衡。明治四年(1871)左右,在东京的知识分子中,国学只有汉学的1/10,而汉学只有洋学的一半。福泽谕吉的《西洋事情》(明治二十年出版)一再翻印,总销售数达20万部之多,《劝学篇》(17篇,明治五年至九年出版)在明治五年到十三年之间,共销售70万册,由此可知人心渴望求得洋学知识。洋学所以如此受欢迎,是因为它能够立即结合实用,这同西方的制度、技术能够立即为国家建设所利用是同一个道理。这一时代欧美思想界充满了自然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等等,这些思想含有打碎封建制的作用,最适合于明治初期的日本。其中包括继承法国卢梭(J.J.Rousseau)流派的天赋人权论、民约说;英国边沁(J.Bentham)和穆勒(J.S.Mill)的自由主义、功利主义,达尔文(C.R.Darwin)和斯宾塞(H.Spencer)的进化论,等等。特别是边沁和穆勒的功利思想影响最大,福泽谕吉(福泽谕吉(1834——1901),明治初期思想家,教育家,半前中津藩士福泽百助的次子,曾赴长崎学习兰学,以后又回大阪,在绪方洪庵塾中继续学习兰学。万延元年(1860)随幕府使节团出国,到美国,后又到欧洲;庆应三年(1867)再次渡美,吸取了不少西方新知识,回国后就创办庆应义塾介绍西方新文化,并培养人才;同时他还撰述不少有关介绍西方新知识的启蒙著作。他吸收了英国的功利主义思想,主张尊重个人的独立,鼓吹以社会的实利为重,反对束缚个人发展的旧习,并创立以社会实利为主的经济学说,一般称之为三田学派(1871年以后,庆成义塾迁至三田),在实业界方面颇有势力。他一生没有担任过官职,但主张官民合作。明治十五年(1882)创办时事新报,亲自撰文,其文章以通俗易懂见称;一生著作甚多,其影响最大的有《劝学篇》、《西洋事情》、《文明论概略》、《世界国尽》等。现在出版有《福泽谕吉全集》、《续福泽谕吉全集》等,收罗其全部著作。————译者)就是这一思想的代表。他曾三次出国,对欧美思想领会很深,提倡个人自由平等、国家独立、尊重实学,撰写了许多启蒙书籍,指导人们的思想,还开办了庆应义塾,培养人才。当时提倡洋学的新思想家组织了“明六社”,从事新思想的宣传和普及。这个社是明治六年(1873)由森有礼提议,后来有西村茂树、津田真道、西周、中村敬宇、加藤弘之、箕作秋坪、福泽谕吉、杉亨二、箕作麟祥等人参加而成,出版《明六杂志》,发表了一系列进步议论,如“以洋字书写国语论”、“期望出版自由论”、“开化之进步不由于政府而在于舆论说”、“改造民性说”等,发挥了巨大的启蒙作用,后来因政府加强压制言论,明治八年便解散了。

    报纸、杂志对普及新思想做出了巨大贡献,而报纸、杂志的出版又极大地得力于活版印刷术的发展。木活字从近世初期以来一直沿用到幕末。另外,长崎译员本木昌造学习洋式活版印刷术,制造铅活字,使活版印刷实用化取得成功(明治二年,1869)。在此之前,文久二年(1862)出版发行了翻译荷兰报纸的《巴达维亚新闻》,后来,横滨和江户等地也陆续出版、发行了报纸,反政府言论也有所增加,于是庆应四年(明治元年,1868)六月规定,凡未经政府批准的报纸,一律禁止发行。旧幕臣福地源一郎编辑的《江湖新闻》等,因触犯忌讳而被禁止发行。尽管这样,政府认识到报纸的巨大启蒙作用,所以另一方面又鼓励其出版、发行,因此,报纸的发展很快。明治三年(1870)末出现了最早的日报《横滨每日新闻》(原名《横滨新闻》),它使用了本木创制的铅字。明治五年(1872)出版了《东京日日新闻》、《邮便报知新闻》。它们的读者对象是高级知识阶层,内容主要是社论、官方公报和读者投稿,文章晦涩难懂。明治七年发行的《读卖新闻》、八年(1875)发行的《东京绘入新闻》(原名“平假名绘入新闻),内容则都是通俗易懂的文章、社会新闻、小说等等,以大众为对象,在向平民阶层灌输文明开化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政府的专制化和设立民选议院论的抬头,报纸出现了反政府言论,因此,政府方面公布了最早管制言论的法律“诽谤律”及“新闻纸条例”,这一点在上面已经讲过,不再重复。

    最早的报纸多是定期出版物,和杂志很难区别,直到每天出版的报纸陆续出现后,两者才开始有了区别。最早的名符其实的杂志,是庆应三年(1867)出版创刊号的《西洋杂志》,明治以后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冠以杂志名称的出版物,到明治六年(1873)出版了《海外杂志》、《文部省杂志》,明治七年(1874)出版了《民间杂志》(庆应义塾出版)、《明六杂志》(明六社出版)等,才逐渐增多,成了启蒙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上面所见到的,是针对封建旧文化的西方现代新文化,用当时的流行语来概括,就是“文明开化”。文明开化在当时提出的王政复古、四民平等、公议众论等口号中,是与人民实际生活关系最紧密、最富有具体实践性的、因而也是最能见到其实效的。上面所述的政治、经济等新设施,大部分不外乎是文明开化的表现,这里再提一下上面未提到的在风俗等方面见到的文明开化现象,借以回顾一下生气勃勃、充满希望的这个时代的性格。

    明治四年(1871)八月允许剪发、废刀。正如歌谣中所唱的那样,“敲一敲剪了发的脑壳,响起了文明开化的声音”,剪发确是成了新思潮的象征。西服最早在军队中采用,明治五年(1872)十一月制定了穿大礼服和常礼服的规则,废除了直垂、狩衣、上下等旧式(日本式)礼服,西服成为公式服装。西服也是文明开化的突出表现,正是保守主义者所无法接受的。明治七年(1874)四月,鹿儿岛出身的左大臣岛津久光对政府的开化政策感到不满,向太政大臣三条实美提出了十四条质问书,其中第一条就是“将先王法服改为洋服之事”。天皇虽曾亲教导说,关于服制的建议,碍难采用。但他上奏说,服制是我陈述的主要问题,舍此其他都是枝节。除此以外,我再也没有能为政府尽力之处了。可见他多么嫌恶采用西服,也说明西服作为开化的象征,具有多么大的意义。久光所提质问的那些条,反映了保守主义者所诅咒的文明开化的各种现象。试举几条于下:“使用称为太阳历的西洋正朔;由御座起,各省均模拟洋风;各省雇用洋人听其教示;以洋风作为学校规则的规矩;采用洋式兵制”等等。

    明治时期的学生

    在近代化进程中,教育的迅速发达是不可或缺的因素。明治时代的学生学习西方文化为日本近代化起着重大的促进作用。图为明治时的学生。

    明治五年(1872)十一月下诏决定采用太阳历,改这年十二月三日为明治六年(1873)一月一日,并改昼夜12小时制为24小时,这是人民生活中划时代的变革。不过,与民间农历相结合的太阴历势力仍很强大,因此一般在公式上使用太阳历,而私下却仍用旧历,这种表里不一的文化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当时文明开化中注定难以避免的事情。此外,在饮食中开始食用肉食、饮用牛奶,住宅开始使用煤油灯和煤气灯,用砖瓦建筑房屋,交通工具中,流行人力车和马车,服装方面戴帽子、使用阳伞等等。[9]

    文明开化与实现精神文明这个根本课题相比,很容易流于形式,造成轻率地蔑视和破坏旧文化。从神佛分离令发展到废佛毁释的暴行,就是这种现象在宗教上的表现。此外像拆毁各处城的天守阁(姬路、彦根等处)、砍伐具有悠久历史和美观的树木(上野公园、东海道林荫松、吉野山樱等)等等,都反映了这个年轻的时代惑于眼前实利而蔑视旧事物的一个侧面。[10]

    第二节 近代国家的发展

    明治大正时代

    西南战役结束后,政府基础有了显著的加强和巩固,从此就放心大踏步地沿着建设现代国家的道路向前迈进。在国内,巧妙地镇压了民众的自由民权运动,通过颁布钦定宪法,整备了立宪政体的形式;在国外,通过修改不平等条约和推行大陆政策,提高了日本的国际地位。经济上,迅速完成了产业革命,开始与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展开竞争。对于从明治十年代到大正末年的五十年间,日本所取得的发展,即使想要贬低和指摘其缺点、短处的人,也不能不感到惊讶。由于日本的现代化,是由一个落后国家在短期内迅速完成的,所以难免有许多不均衡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总的来说,明治大正时期的日本是沿着世界史的步伐,走上发展现代国家的道路,作为国际社会成员之一,占有当之无愧的地位;并可以期待它将为世界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但是进入昭和时期,由于世界性危机的影响,和日本经济的脆弱性,日本不得不转而凭靠武力去垄断亚洲市场和资源。这是对整个明治大正时期虽然缓慢但却稳步成长起来的国际协调主义和民主主义的背弃,同时也是向中世纪神秘主义和非合理主义的倒退,同明治大正时期的历史步伐完全是背道而驰的。这里先不说昭和,只概述一下明治大正五十年间的历史。

    自由民权运动

    西南战役后,不满现状的士族阶层,认识到用武力来颠覆政府是很困难的,从而投到了自由民权运动伞下。这一运动的核心人物是板垣退助,明治八年(1875)十月,他辞去参议的职务,退居土佐,专门致力于立志社的活动。同时还着手复兴爱国社。这个社由于它参加政府,失却核心,以致一度陷入自消自灭状态。现在他把它复兴起来,并把它作为全国规模自由民权运动的大本营。明治十三年(1880)三月第四次大会上,改爱国社为要求开设国会同志会(国会开设愿望有志会),制定了国会促成同盟规约。这次集会以后,片冈健吉、河野广中受二府二十二县八万七千人的委托,携带“要求开设国会请愿书”进京,但太政官和元老院均不予受理,于是他们只好写了报告书向各地代表做了汇报。在此之前,冈山县的有志之士和福冈县共爱会等也都曾向元老院提出开设国会的建议,明治十三年(1880)以后各地建议接连不断,达几十份之多。有识之士将此项举动比作安政文久年(1854——1863)间各藩有志之士向幕府建议攘夷锁国的举动。为此,政府颁布了集会条例(明治十三年(1880)四月),加强了对政治性集会和演讲的取缔,但毕竟还是阻止不了发展的趋势。因此,政府当局也越来越感到应该及早确定开设国会的日期,并起草宪法。正在这时,突然发生了处理开拓使公有财物的事件,进一步推动了形势的发展。

    自明治二年(1869)以来,开拓使在开拓北海道方面做出过巨大的成绩,已经进入了不再需要继续设一个特殊机关的地步,加上支付预算亦已到期,因此决定在明治十四年(1881)处理拍卖一切公有财物。当时申请接受财物的是萨摩出身的巨商五代友厚和原山口县令中野梧一等人出资兴办的关西贸易商会。拍卖的条件是,全部公有财物的估价为三十八万日元,无息,分30年偿清,这条件十分优越。事实上,政府自明治二年(1869)以来投入的资金达14096000日元之多。当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报纸就对此进行严厉的谴责,各地也纷纷召开演讲会,掀起了弹劾的声势。并且认为这完全是藩阀政治的恶劣表现,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开设国会。这样,大大地促进了要求开设国会运动。

    大隈重信像

    大隈重信(1838——1922),日本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家。早年就读于藩校弘道馆和兰学寮。后到长崎学习英语和英国政治制度等知识。1867年至京都企图劝幕府将军“奉还大政”,未果,受“谨慎”处分。1871年,明治政府大改组后他成为中枢核心人物之一。1873——1880年担任大藏卿,致力于造币、铁路和电信设施事业。

    与此相关,政府内部萨摩、长州派势力与大隗重信(大隈重信(1838——1922),明治、大正时代的政治家,幼名八太郎。佐贺藩出身,幕末和副岛种臣因主张奉还大政而脱藩;明治政府成立后,任民部、大藏大辅(1869)、参与(1870)、大藏卿(1873),明治十四年(1881)政变时,因和萨长派意见对立而下野。次年组织改进党,自任总裁。并创立东京专门学校(后改称早稻田大学)。二十一年(1888)任黑田内阁外相,次年因修改条约问题被炸,失右脚;三十一年(1898)组阁,大正三年(1914)第二次组阁,五年(1916)因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侵略条约而离任。————译者)之间的对立,也严重化了。大隈于明治六年(1873)继大久保利通之后,担任大藏卿,直到明治十三年(1880),担任此职,掌握政府实权,与萨摩、长州派之间,分别保持着微妙的关系。但在制定宪法问题上,他曾上奏激进的意见书,引起萨摩、长州阀的愤慨,这次在处理开拓使财物事件上攻击政府,被无端地看作是他与福泽谕吉及其门下自由民权运动论者互相策应,来排斥萨摩、长州的行动,担心这是西南战役以来国家所面临的又一危机。因此,当局想要一举取消处理财物事件、开设国会和罢免大隈时,正值天皇从东北巡视回来,便于当天夜里召开御前会议做出决定。即次日(明治十四年(1881)十月十二日)就颁发开设国会的敕谕,明白宣布以明治二十三年(1890)为期,开设国会,并宣布取消处理开拓使公有财物,免去大隈重信的参议职务。和罢免大隈同时,其党羽矢野文雄、牛场卓造、尾崎行雄、犬养毅、中上川彦次郎、小野梓、岛田三郎、河野敏镰、前岛密等多数新进有为的官员也被免职,形成征韩论以来政府内部的又一次分裂[11](明治十四年政变)。

    大隈从此一心致力于组织政党,发展宪政,并开设东京专门学校(以后的早稻田大学)从事培养人才。这和福泽谕吉不再与问政治,倾注全力经营庆应义塾一起,给私立学校的发展,带来了意想不到的良好结果。

    由于颁布了开设国会的敕谕,一直为此奔走呼号的自由民权派便转而组织政党,为国会的开设采取对策。早在这一年十月十八日,结成了以板垣为总理,中岛信行为副总理的自由党。该党党章中规定:“力图扩大自由,保障权利,增进幸福,改良社会”;“确立善良的立宪政体”。民权运动的“左派”合流过来,后藤象二郎、马场辰猪、末广重恭、竹内纲、大石正巳、中江笃介、田口卯吉等都参加了该党。

    次年三月,以大隈重信为总理,以同他一起下野的人为中心,组成了立宪改进党。该党在宗旨中强调王室的尊荣与人民的幸福要同时共存,并阐明其目的是,要以渐进的方式改良政治,“政治之改良前进,为我党所希求,然急激之变革,则非我党之所望”。“夫惑于陋见而徒主守旧者,急躁冒进好务激昂者,均非我党之所望”,其政纲第一条是“保全王室之尊荣,保障人民之宰福”。自由党专以卢梭的民约论为依据,把法国革命挂在嘴边;而改进党则把英国的立宪思想奉为楷模,二者急进与渐进的区别十分明显。这在支持它们的社会基础上也反映出来,自由党的支持者是对现状不满的士族阶层和穷苦的贫农,而改进党则以城市实业家、地方地主和知识阶层等为支持者。

    两党的主张虽各不同,但在以藩阀政府为共同敌人这一点上却是相同的,所以,在政府内的伊藤博文和井上馨等人,为了对抗他们,也策划建立御用政党。这就是福地源一郎和丸山作乐等人于明治十五年(1882)三月组成的立宪帝政党。帝政党主张:“遵奉明治八年四月十四日及明治十四年十月十二日之敕谕,内保万世不变之国体,巩固公众康福权利,外伸国权,希对各国确保光荣,循序渐进,不拘泥守旧,不争先急躁,恒求秩序与前进并行,以维护国家安泰,以谋循序改进”;“宪法出于圣天子亲裁,明载圣敕。我党遵奉之,决不违背钦定宪法之原则”;“我皇国之主权当然由圣天子独揽,其行使则依据宪法之制定”,其立宪思想完全与政府要人的主张相同,并在帝国宪法中照样表现出来。与自由党的主权在民、改进党的主权在君民相反,它毅然提出主权在君,在完全不提国体论和忠君论的当时情况下,竟昂然如此扬言,其意气何其壮耶。然而,作为政党,其势力远不及自由党和改进党,支持它的当然只是神官、僧侣、国学者、汉学家等保守派人士。

    犬养毅像

    犬养毅(1885——1932),冈山县人。明治宪法颁布后,于1890年首届国会大选中,当选为众议院议员,嗣连任达17次之多。隈、阪(阪垣退助)内阁成立后,出任文相。大正时期,积极推动护法运动,迭任内阁首相。

    与东京出现上述三大政党相呼应,全国各地也涌现出许多政党,有的与三党一脉相承的,有的不属于三党系统,总数达数十个之多。其中最有特色的一个,是在肥前岛原建立的东洋社会党。该党主张以道德为行动的准绳,以平等为主义,以谋社会公众的最大福利为目的,其具体政纲虽不明确,但就标榜社会主义的政党一点而言,也足以名垂史册了。不过,这个政党在建党后仅一个多月,就因妨害治安而遭受禁止了。

    政党的这种盛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其原因之一可能是经济界的萧条。自由民权运动之所以征西南战役后显得特别活跃,部分原因在于那次战役后增发不兑换纸币而带来的经济繁荣。然而从明治十四年(1881)以后,政府开始整理不兑换纸币,随着这项工作的进展,经济界逐渐进入萧条期。萧条的征兆在明治十五年(1882)时已经出现,与此同时,民权运动也转入了消沉期。但实际上使政党衰落的更大原因是政府的镇压。政府对以自由党为中心的自由民权论的高涨,感到是一种可怕的危险思想的大泛滥。明治十五年十二月,右大臣岩仓建议停止府县会议,他在建议中评论民权论的盛况说,就是和法国大革命前的形势相比,也看不出有什么两样的。政府于明治十五年六月修改集会条例,强化对政党的取缔,规定凡政治结社,必须在结社前向该管警察署提出申请,呈报其社名、社章、会场和社员名单,取得其批准。并规定,不得以议论政治而广泛宣传其宗旨;不得由其委员或发刊文件诱导公众;不得设立分社;不得与其他团体进行通信联系等等禁例。明治十六年(1883)修改新闻条例,严加对新闻的管理。另一方面政府又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怀柔自由民权论者,例如让他们担任官职,让其领导人物出国旅行等等。在那个官尊民卑十分厉害的时代,这种做法收到了很大成效。自由党总理板垣退助和该党领袖后藤象二郎,在自由党建立后仅仅一年,便不顾党内反对,突然踏上赴欧之途,民权论者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投降了(明治十五年十一月)。政府也曾力劝改进党总理大隈重信到国外去旅行,但没有成功;不过,政府为了切断三菱公司对该党在资金方面的援助,设立了半官半民性质的共同运输公司,使之与三菱公司展开激烈的竞争,威胁其在海运业方面的垄断地位。

    这种对政党软硬兼施的弹压,使政党在资金关系方面、事业活动方面几乎不可能再存在下去。一部分对此感到愤慨的自由党员竟在各地发动了武装反抗,企图以直接行动来颠覆政府。像明治十五年(1882)的福岛事件(县令三岛通庸与县会议长、自由党员河野广中的冲突明治十六年(1883)的高田事件(新潟县高田的自由党员暗杀大臣的计划明治十七年(1884)的群马事件(自由党系高崎有信社的暴动)以及加波山事件(从在栃木县厅落成典礼上暗杀政府大官的计划到加波山举兵),等等都是。但是,这些暴动并没有给自由党带来任何利益,反而使政府的镇压越来越严厉。陷入困境的自由党终于在明治十七年(1884)十月宣布解散,板垣退隐土佐。改进党也由于经济萧条的打击和政府的镇压,内部也出现了解党论。明治十七年十二月总理大隈重信,副总理河野敏镰等人离开该党,使该党虽然名义上还存在,但实力已大为丧失。帝政党也早在明治十六年(1883)九月宣布解散。开设国会的敕谕发布后,以雨后春笋之势建立起来的三大政党,仅仅过了两三年的时间,竟陷入这样悲惨的命运,很难只凭形势变化莫测倏忽来加以说明。《明治政史》的作者在论述到这种情况时说:“当时政党的盛衰变化,犹如流行性感冒”;“呜呼!其兴也矫矫然,如冲天之鹤,其散也累累然,似丧家之犬,吾国民之风气亦可谓之一奇”。这正是许多人想要说的话。

    后藤象二郎像

    后藤象二郎(1838——1897),高知县人,明治时代的政治家。维新前参与王政奉还活动;维新后出任参议、外务挂、工部大辅等职。1889年出任黑田内阁的递信相,1892年担任第二次伊藤内阁的农商务大臣时,因设立交易所一事受到弹劾。

    自由党解散后,旧自由党员的直接行动仍然没有停止。明治十七年(1884)十一月,在旧自由党员领导下发动了秩父暴动,上千名群众袭击了郡公所、警察署和法院;但他们的直接目标,却是要打击高利贷。这次行动说明自由党是有广泛地发动群众力量的。明治十九年(1886),静冈的旧自由党员曾准备在箱根离宫落成典礼上暗杀参加的政府要员,颠覆政府,由于计划事前暴露,没有成功。

    日本天皇主持议会开幕仪式的场景

    这幅英国的雕版画描绘了1890年12月29日日本天皇主持议会开幕仪式的场景。这个新成立的立法机构的成员以及日本公众都很清楚,1889年宪法只能根据天皇的意愿制定和修改。

    从明治十九年(1886)起,经济界开始摆脱长期萧条,国会开设的日期也日益迫近,因此,一时处于停滞状态的自由民权运动重又出现了活跃的迹象。促成他们重新活动的原因是反对政府修改条约方针的舆论。修改条约是多年来的悬案,明治十二年(1879)以来担任外务卿的井上馨在这一问题上曾花费了不少精力,提出要执行所谓的欧化政策;明治十八年(1885),首次采用内阁制度,伊藤内阁一成立,他便作为外务大臣大力推行欧化政策,出现了所谓鹿鸣馆时代的狂热模仿欧美的时代。修改条约的谈判大体上已告成功(明治二十年(1887)四月),但由于其中包括国内向外国人开放(内地杂居);任命多数外国人担任法官,与日本法官共同审理有关外国人的案件;两年以内制定西方式的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等项内容,以作为废除治外法权的条件,传出后,人们认为这是政府采取卑屈软弱态度的结果,展开了猛烈的谴责。自由民权论者就利用这个机会,指导舆论,掀起反政府的浪潮。而且政府的法律顾问布瓦索纳特(G.E.Boissonade)所提出的意见书中也说,这样修改,对日本反更不利。农商务大臣谷干城也辞职表示抗议,胜安芳也谴责政府的欧化政策。这些意见书等泄露到民间以后,成为民权派攻击政府的绝好材料。当时称从事民权运动的青年为“壮士”,他们仿效幕末的志士,高唱舍身报国,动辄想以过激行动来贯彻信念。他们提出刷新外交、减轻地租、言论集会自由三条口号,纷纷从各地进京,向政府提出建议书,弄得首都满城风雨。于是内阁终于决定中止修改条约,明治二十年(1887)七月,外相井上馨辞职,由伊藤首相兼任外相。这时,民权派的攻击更加尖锐,后藤象二郎提倡加强各党派的大团结,组织了丁亥俱乐部,作为联合一切旧自由党员和改进党员的联系机关。被民权运动的高涨吓破了胆的政府,终于决定挥舞起彻底镇压的铁拳。明治二十年(1887)十二月,发布保安条例,并立即施行,下令570名民权派人士,因“有阴谋教唆内乱、或妨害治安之虞”,勒令他们当夜退离皇城三里之外。其中包括有星亨、林有造、中岛信行、尾崎行雄、片冈健吉、竹内纲、中江笃介等著名政客。这时,政府已极其秘密地完成了帝国宪法的起草工作,经枢密院审议后于明治二十二年(1889)二月颁布出来。正在各地游说,提倡各党派大团结,大力唤起民论的后藤象二郎,突然于这年的三月入阁,担任黑田内阁的递信大臣,轻易地背叛了大团结运动。明治二十三年(1890)七月,举行了首次帝国议会的大选,十一月召开第一届议会,这时各政党又按照各自的传统组织起来,从此以后,自由民权派便以议会为舞台与政府进行斗争。[12]

    宪政的发展

    制定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典,这一建议很早就提出来了。木户孝允历访欧美回国后,就向当局陈述了制定宪法的必要性,明治七年(1874),左院着手编纂宪法,九年(1876),天皇亲自降旨元老院议长有栖川宫炽仁亲王,命其起草宪法草案。元老院遵照敕命,任命柳原前光、福羽美静、中岛信行、细川润次郎四名议官为国宪调查委员,负责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四名委员于明治十一年(1878)完成起草工作,定名为《日本国宪法》草案,提交议长。不过,其中有的条例,被认为不符合国体,而下令再议。这些条例如:天皇即位时,须在两院宣誓遵守国家宪法那样照搬外国的条文。到明治十三年(1880)完成了修正案,但仍没有得到岩仓具视的赞同。以岩仓具视为首的当权派,虽然迫于形势,原则上不能反对宪法的制定,但却想要尽量限制民权,以维护政府的专制主义;明治十四年七月,他提出意见书中说,英国式的宪法不适合日本国情,许多地方应该向普鲁士宪法学习。后来不久,由于政府许诺以明治二十三年(1890)为期,召开国会,所以不能不开始认真地进行制定宪法的准备工作。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是伊藤博文,他于明治十五年(1882)三月受命调查欧洲各国立宪政体的组织和运用,率领伊东巳代治、平田东助等随员在这月中就出发了。他首先到德国,通过驻德公使青木周藏的斡旋,听取柏林大学教授格奈斯特(Rudolf von Gneist)的讲义,然后去维也纳,向维也纳大学教授斯坦因(Lorenz von Stein)请教。通过学习,他们对普鲁士宪法适合于日本国情这一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行于明治十六年(1883)八月回国,十七年(1884)三月,在宫中设立了制度调查局,以伊藤为长官,由井上毅、伊东巳代治等人参加,着手准备起草宪法。

    宪法颁布凤辇图

    颁布宪法时日本全国欢腾,到处在准备扎彩门、照明和练队。然而,令人感到滑稽的是平民谁也不知道宪法的内容。宪法规定天皇拥有极大的权力。

    为制定宪法做准备的制度改革,最早着手的是制定华族令(十七年七月)。这是在过去一律称为华族的身份里,设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根据门阀和勋功授予爵位,表示一家的荣誉,这同维新时的四民平等精神已相距甚远。这是由于伊藤在调查了各国的皇室贵族制度和特权以后,认为我国在和各国进行交往时,以及维护受到民权限制的皇权、贵族的特权,日本也有设置这样爵位的必要而制定的。于是原来的五摄家(近卫、九条、一条、二条、鹰司)以及德川、三条、岛津二家(久光、忠义)、毛利、岩仓等十一家,根据门第和功勋,被授予公爵;其他公卿、武家以及维新以来的功臣,也都根据门第和功勋被授予爵位。明治二十年(1887),在野的大隈重信、后藤象二郎、板垣退助等人也根据其功勋,被授予伯爵,于是令人感到,爵位还带有怀柔反政府运动领袖的作用。板垣根据平素一贯的政治主张,提出辞退爵位,但并没有被采纳,于是这个民权论的统帅从此也成了贵族中的一员了。

    其次进行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制度改革是废除太政官制,建立内阁制。按以往的太政官制,辅弼天皇的是太政大臣及左右大臣,三大臣下面设参议,参议兼任行政各部长官“卿”(明治十四年以前参议之下设卿),参议辅佐大臣,本身并不直接负政治责任,因此施政的核心是三大臣。有时三大臣意见不一致,需要花费许多时间去统一,就不免使政务停滞,无法进行。实际上自明治四年以来,太政大臣是三条实美,右大臣由岩仓具视担任;三条缺乏统帅各参议的力量,要靠岩仓的协助加以弥补。岩仓于明治十六年(1883)逝世以后,[13]大臣的统帅力明显不足,参议兼卿听从大臣指挥的制度,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在这种情况下,计划采用西方各国的内阁制,由总理大臣与各省大臣一起组成政府,辅弼天皇,以求政府的充分统一和政务的迅速处理。由于不久就要实行立宪政治,因此这一计划显得更为紧迫。明治十八年(1885)十二月,根据这一宗旨废除了太政官制,新设内阁总理大臣及外务、内务、大藏、陆军、海军、司法、文部、农商务、递信九大臣。这些大臣共同组成内阁,辅弼天皇,负责全部政务。另外设内大臣和宫中顾问官职务,与原有的宫内大臣共同处理宫中事务、掌管礼仪等,以免疏漏。太政大臣三条实美改任内大臣,左大臣炽仁亲王转任参谋本部长,伊藤博文任总理大臣兼宫内大臣,此外入阁的有井上馨(外务)、山县有朋(内务)、松方正义(大藏)、大山岩(陆军)、西乡从道(海军)、山田显义(司法)、森有礼(文部)、谷干城(农商务)、榎本武扬(递信)等人。维新后大臣的任命,仍重视门阀,故在皇族、公卿、大名(三条、岩仓、炽仁亲王、岛津久光)以外,没有被任命者,而这次以长州藩下级武士出身的伊藤,担任相当于昔日太政大臣一职的内阁总理,明确显示了新官制打破门阀的精神。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阁僚出身是旧长州藩、萨摩藩各四名(长州有伊藤、井上、山县、山田,萨摩有松方、大山、西乡、森),旧土佐藩一名(谷)、旧幕臣一名(榎本),具有浓厚的萨长联合的藩阀政权色彩,虽然说包括公家在内的旧门阀被打破了,可是新的旧藩门阀又明显地形成,并被助长起来了。

    进行了这样的制度改革以后,从明治十九年(1886)起伊藤正式着手起草宪法。宪法与皇室典范由井上毅分担,议院法由伊东巳代治分担,众议院议员选举法与贵族院法由金子坚太郎分担。其中井上毅很早就受到岩仓的信任,对岩仓有关宪法意见的形成,起了很大作用,后来成为伊藤的股肱,他的德才,受到很高的评价,在宪法的起草工作中,他出力最多。政府的两名德国籍法律顾问————洛斯勒(Hermann Roesler)和摩赛(Albert Mosse)参与了这项工作,特别是洛斯勒的意见被采纳得最多。宪法草案在明治二十一年四月完成。[14]

    明治二十一年(1888)四月,为了抑制原有的元老院,作为宪法草案的审议机关,同时也作为修改条约失败后伊藤的避难所,新设了枢密院。枢密院是天皇亲临咨询重要国务的机关,由议长、副议长、顾问官、书记官长和书记官组成,最早的议长一职,是伊藤由总理大臣一职转来亲自担任。宪法草案的审议工作就在枢密院秘密进行,明治二十二年(1889)二月结束,择同月十一日纪元节,颁布了宪法、皇室典范及附属各法令。颁布宪法时全都欢腾,举国庆贺;但实际上大多数人并不知宪法为何物。即使对此表示关心的人,事前也全然不知道它的内容,大家只是对盼望已久的宪法,终于发布了这件事本身表示庆祝而已。然而公布的帝国宪法,就其制定过程也可以看出,当权者想要维持绝对君权,而民间则想要效法英和法,加重议会的权限;这两种对立的意见,最后还是以前者压制后者的形式表现出来,远远不能满足民权派斗士的愿望。宪法规定天皇拥有极大的权力,正如宪法的制定是钦定宪法一样,宪法的修改也不许议会提出,而要根据敕命来进行;宪法中有关皇室的重要事项,也均置于议会权限之外;立法权原则上需要议会通过,但有许多例外,给独断专行留下了广泛余地。统帅、外交、任命、授予荣典等大权,完全不容议会置喙等等,一切都是在至高无上的君权下容许些许人民参政而已。而且允许参政的人民,只限是25岁以上的男子中缴纳直接国税15日元以上的人。明治二十三年(1890)第一次总选举时,有这种权利的人,其实际数字为450365人,只占总人口的1.24%。颁布宪法的次日,总理大臣黑田清隆向地方长官发表演说,枢密院议长伊藤博文向府县会议发表演说,分别强调政府应在政党之外,立于不偏不倚之地;宰相的进退应听凭敕裁,政党组织内阁是最危险的,等等。政府以超然主义凌驾于议会之上,极力贬低政党的作用。

    大日本帝国宪法

    宪法草案在明治二十一年(1888)四月完成。日本宪法的颁布将日本从皇权政治变为立宪政治。

    尽管由民权论者立场说来,对这个宪法是心怀不满的;但无论如何,由于宪法的颁布,日本已从专制政治变成立宪政治,人民参政得到承认,这说明在形成现代国家方面,取得成功,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宪法保证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等原则,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这一宪法条文简洁,运用起来有充分发挥妙用的余地。后来事态的发展,和当时立法者的愿望相反,竟出现了政党内阁,扩大了选举权,实行了普选等等,都是随着时代发展,灵活运用的结果。这部“不灭的大典”,作为明治大正国运兴隆的支柱,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包藏着弱点,就是给军阀、官僚的飞扬跋扈留下了可钻的空子。

    伊藤博文转任枢密院议长后,作为总理大臣组阁的是黑田清隆,黑田内阁起用大隈重信担任外相,力图完成伊藤内阁修改条约失败后的善后工作,并邀请原改进党领袖入阁以加强政府。大隈就任后,立即着手修改条约,与各国分别进行磋商,明治二十二年(1889)四月改约方案泄露,被刊登在伦敦《泰晤士报》上,引起社会上激烈反对。因为其中一些内容与原来的井上方案并没有多大区别,如任用外国人担任大审院法官;允许外国人在内地杂居并拥有土地等等。在一片反对声中,内阁不得不被迫停止修改条约。恰在这时,大隈被暴徒投弹炸伤,致使黑田首相等提出辞呈,黑田内阁因而倒台(明治二十二年十月)。继任的山县有朋(山县有朋(1838——1922),军人,政治家。山口县人,幼名辰之助,小辅,号素狂,含雪。出身于下级藩士家庭,曾入吉田松阴的松下村塾。维新前率奇兵队,维新后继大村益次郎之后,为创立新式军队的中坚;明治十一年(1878)创设参谋本部等,在明治政府的军事化方面,他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明治二十二年(1889)和三十一年(1898)二度组阁,伊藤博文死后,他以元老、长州派军阀长老的身份,在军界掌握着很大权力,是日本帝国主义政权的支柱之一。————译者)内阁,实行了宪法颁布后的第一次总选举,并出席了帝国议会。山县代表长州阀,作为伊藤的替身在这个困难时刻挺身而出,山县作为后日军部和官僚总后台的政治经历,就这样积累起来。

    后藤提倡的各党派大团结运动,由于他的入阁而形成分裂,大选是在小党分立的情况下进行的(二十三年七月),明治二十三年(1890)十一月,第一届议会开幕时,议会中各政党的情况是,立宪自由党130名(该党是由旧自由党派在这年九月间联合组成的),立宪改进党41名;大成会79名(中立派与官僚联合而成)、国民自由党5名(系由立宪自由党的退党分子所组成)、无党派人士45名。其中大成会与国民自由党支持政府,但自由党与改进党集中了自由民权派人士,作为政府的反对党,占有议会中过半数议席。政府与议会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显得很不协调。果然,在第一届议会讨论二十四年度预算案时,议会决定大幅度地削减预算,露骨地表露出对藩阀政治的不满。自此以后,议会每年开会时,在野党都猛烈地抨击政府,多次削减预算;政府则以解散议会来对抗。第一次解散后的明治二十五年(1892)二月举行临时大选时,虽在内务大臣品川弥二郎的指挥下,对选举进行了大规模干涉,但结果还是民党获胜。这期间内阁已从山县转到松方、伊藤手中,长期由萨摩、长州两派轮流执政。伊藤因为不堪议会的攻击,于明治二十七年(1894),再度断然解散了众议院,政府与议会的抗争,的确使人担心宪政的前途,因为这一年爆发了中日甲午战争(日清战争),使国内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对外战争上面,政府与议会的抗争便暂告停息了。

    天皇授宪

    明治二十二年(1889)颁布宪法、皇室典范及附属各法令。天皇将大宪章授与总理大臣黑田清隆。

    随着宪政的发展,和它有姊妹一样密切关系的地方自治制度,必须确立起来,各种法典,也需要制定出来。第一任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为建立地方自治制度做了大量工作,也衷心致力于地方自治制的建立。根据他的意见,制定了三项新法律,即:《郡区町村编成法》、《府县会规则》和《地方税规则》。这三项新法,经地方官会议审议后,于明治十一年(1878)七月公布实行。新法规定,地方区划在府县下面设郡、区、町、村;三府五港及人民集中地区,可分成一区或数区,其他则全部划分为郡,郡下设町和村;区设区长,郡设郡长,町和村设户长,户长由群众选举产生;区町村设区町村会,议决区町村公共事项费用;府县会由各郡区选举五名以内议员组成,凡年满20岁以上男子,有本府县籍贯,年纳地租十日元以上者都有选举权等等,从这中间,可以见到由官治制向自治制发展的大飞跃,但是这项法律的实施,和当时城乡盛行的自由民权运动相呼应,带来了种种困难。如户长对官僚的反抗,户长办事缓慢等等很快就使人想到户长公选的缺点。明治十六年(1883)末,山县有朋担任内务卿,企图对地方制度进行彻底改革。他主张在宪法颁布以前,确立地方自治制度是当务之急。他以德国人摩赛(Albert Mosse)为顾问,经过反复调查研究之后,于二十一年(1888)四月,公布了市制和町村制。二十三年(1890)五月,公布了府县制和郡制,建立了各级地方自治制。以往府县是行政区划,兼有几分自治制的性质,区町村虽是自治体,但并不完善,郡则完全只是行政区划;现在,府县、郡、市町村三级成为完全的自治体。山县有朋在确立这个地方自治制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之所以要把建立自治制作为当务之急的原因是,由于他痛感要凭征兵令实现国民皆兵,必须培养国民的公共观念和灌输自治思想。府县的撤销、合并虽几经变更,最后才于明治二十二年(1889)确定为三府四十三县,这一决定一直延续到昭和年代。

    明治政府编纂法典,是先从刑法开始的。然后又编纂了新律纲领和改定律例。这一点在上面已谈到。但这些法律,大都是以中国法制为依据而制定的。政府决心仿照欧美各国的法律,编纂更加完备的法典,聘布瓦索纳特(Gustave Emile Boissonade)为顾问,起草刑法和民法。首先制定了刑法与治罪法,经元老院审议,从明治十五年(1882)起施行。废除了新律纲领和改定律例。刑法与治罪法都是仿照法国刑法的,但其中的审问公开、注重证据、废除刑讯等,则反映了新刑法精神的高涨。由于宪法的颁布,建立了三权鼎立制度。同时又公布《法院组织法》,将法院分为区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大审院等四级,并规定了它们的组织机构和管辖范围,建立和完善了司法制度。与此同时,还颁布了代替治罪法的刑事诉讼法。

    宪法纪念碑

    宪法保证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等原则,为日本资本主义发展打下了基础。

    民事法典也很早就着手编纂,但因江户时代民事法典一直受到轻视,因而没有旧法典可作依据,编纂起来很不容易。明治十二年(1879),政府命令布瓦索纳特起草民法,在对其草案进行审议,并经元老院议决批准后,于明治二十三年(1890)公布了民法,由明治二十六年(1893)起开始实施。然而,因此项民法过于类似法国民法,不适用于我国的家族制度,因而产生了延期施行论的建议,结果这项民法终于延期施行了。[15]随后,政府另设了一个法典调查会,由穗积陈重、富井政章、梅谦次郎起草新民法。草案提出之后立即进行审议,终于在明治三十一年(1898)全部完成了法案制定工作并付诸实施。这项民法通用明治、大正、昭和三个时代,直到太平洋战争结束后修改民法时为止。它的特点是将重心放在维持封建家族制度上,强调户主统辖全家的权力,重视由长子继承家业的制度。

    商法是由德国人洛斯勒(Hermann Roesler)起草的,明治二十三年(1890)与民法一起公布,但又与民法一起延期施行,经过彻底修改后,于明治三十二年(1899)开始实施。民事诉讼法也于明治二十三年公布,从明治二十四年(1891)开始实施。[16]

    大陆政策的展开

    明治六年(1873)的征韩论,曾引起了政府的大规模分裂,日本以后又和朝鲜在江华岛事件之后缔结了修好条约。可是,此后,朝鲜问题仍然包藏着波澜和日本政府抗衡。本来,朝鲜的地理位置就像是一把伸向日本心脏的短刀,日本要保证自己的独立,就不能不关心朝鲜,它是最重要的问题。当日本国家意识高涨和国力充实的时候,就会针对通过朝鲜逼来的外力,采取有效的措施。明治政府所采取的政策,首先是使朝鲜成为完全独立的国家,以防止外国势力的侵入。明治九年(1876)签订的修好条规,虽然在这种意义上已确认了朝鲜独立国的地位,但一直对朝鲜拥有宗主权的清国,对此却拒不承认,始终坚决主张行使自己的宗主权,因而伏下了日后的祸根。同时,朝鲜国内又出现了进步与守旧两派之间争权夺势的斗争,以致在明治十五年(1882)和明治十七年(1884)发生了二次“汉城事变”。

    明治十五年(1882)的事变是因朝鲜国王的外戚闵氏与国王生父大院君在政治上互相争斗而发生的。闵氏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推行改革,大院君一派则煽动对闵氏不满的士兵掀起了叛乱。叛军侵入王宫,袭击了我国的公使馆,杀伤了我国军官。对此,我国政府提出了严重抗议,清国也派去了军队。但事件并未扩大,朝鲜向我国赔款55万日元,处罚暴徒,向东京派遣了谢罪使,承认我国在公使馆内有驻兵警卫权(济物浦条约)。

    明治十七年(1884)的事变正是以更剧烈的形式爆发的上一次事变的继续。明治十五年事变之后,朝鲜朴永孝、金玉均等人在日本支持下组织了独立党(金玉均等组织的独立党,在中国史籍上的名称是“开化党”。————译者),企图改革国政,保持独立。而闵氏则组织了事大党,企图得到清国的保护。明治十七年十二月,清国因安南问题与法国作战失败后,独立党立即采取非常手段袭击了王宫,杀害事大党要人,拥立国王掌握政权。日本公使应国王的请求率兵护卫王宫,清军则援助事大党,派兵袭击王宫,把国王迎入军中,并烧毁日本公使馆,杀伤官民。日本公使只好避难到仁川,朴、金等要人则流亡到日本,事大党卷土重来,清国在朝鲜势力大振。为了处理事变的善后问题,日本派出特命全权大使与朝鲜进行谈判,要求朝鲜赔礼道歉,严惩暴徒,支付赔款(汉城条约)。紧接着清国也派遣了特命全权大使,约定日清两国从朝鲜撤兵,停派军事教官,需要派兵到朝鲜时,必须事先互相通知等等(天津条约)。

    日本在不断发生的事件中,没有采取彻底解决办法,而只是姑息一时蒙混过去,致使人民对政府这种软弱外交表示强烈的谴责。但是日本正处于宪法公布前夕,国内还没整顿好,军备也还不够充实,对清国采取慎重态度,也是当然的。天津条约签订后,清国更加紧了对朝鲜内政的干涉(关于中日之间在朝鲜问题上的交涉情况,著者所说与事实大有出入,请参阅范文澜《中国近代史》等书。————译者),朝鲜事大党也以此为后盾,越发轻侮日本;用官府力量来压制日本商人的经济活动,使其蒙受损失。因此民间有志之士中,有的进而干预朝鲜政府,促其积极从事改革,其中有自由党员大井宪太郎那样的人。这时亡命日本的独立党人金玉均,被朝鲜政府的刺客跟踪,竟在上海被杀害(明治二十七年(1894)三月)。事件发生后,人民更进一步地对政府的软弱和清国的暴戾,感到愤慨。

    这时在朝鲜全罗北道发生了“东学党之乱”(书中把东学党起义称作“东学党之乱”,又称参加此项起义的朝鲜人民为“暴徒”,著者的资产阶级立场昭然若揭,这一点请读者注意,并请参阅《中国近代史》等书。————译者),事件逐渐扩大,发展成全国性的内乱。东学党是一个排斥基督教、糅合儒佛道三教的宗教团体。其所提出的东学,就是折中儒佛道三者而成,它本是一个宗教团体,但不久就增添了政治色彩,演变成为“暴徒”,鼓吹改革国政,在各地掀起暴动。朝鲜政府对此无力镇压,向清国求援,清国趁机派出重兵(二十七年六月)。当时清国政府大概认为日本从明治十七年以来,在鲜势力减退,二十三年帝国议会开会后,政府与议会互相倾乳,因此不会有对外用兵的余力,企图借机确立清国在朝鲜的势力,把日本势力驱逐出去。

    然而,日本的有识之士也早已认识到,在朝鲜问题上,非和清国进行一战不可。政府从明治十五年(1882)起就推行军制改革,扩充军备,明治二十六年(1893),针对议会削减造舰费后,采取了一系列的非常措施加以补救,甚至节省今后六年间的宫廷费用、减少官吏俸禄十分之一,用来充作造舰费用。因此,当外务大臣陆奥宗光得知朝鲜因东学党之乱向清国请派援军时,便早已下定决心,要毅然采取各种对抗措施。这个早晚要切开的肿瘤,由于日本的退缩和清国的进逼而加快了化脓的速度,现在已到了破裂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下定了决心。东学党之乱,因害怕日清两国出兵而平息了下去,但日本政府认为日清两国应共同合作,改革朝鲜内政,以此向清国提出建议,并且申明,清国如不接受,日本就要单独加以改革,并着手实行。约定今后朝鲜一切内政改革,都要同日本公使大鸟圭协商进行。于是朝鲜政府撕毁了妨碍其独立的对清条约,要求日本协助消灭驻在牙山的清兵。在此之前,日清两国海军在丰岛海面发生冲突。这时应朝鲜的请求,日军进攻成功、牙山,清兵逃往平壤,明治二十七年(1894)七月,两国间爆发了战端,八月一日下达对清宣战诏敕,日本首次投入大规模对外战争。(有关中日甲午战争的情况,请参阅《中国近代史》等。————译者)

    与可怕的“睡狮”,东方大帝国首次进入全面交战状态的日本。朝野一心,以求善始善终。九月,天皇把大本营迁到广岛,统率军务,十月,在广岛召开第七届议会,这是一年中进行了两次大选之后的议会。在野党的攻击本应是很激烈的,但政府提出的一亿五千万日元的临时军费却获得全场一致通过,显示出举国一致的实质。战局在海、陆两方面都朝着有利于日本方向发展,陆军第一军由朝鲜进入满洲,第二军在金州半岛登陆,分别打败处于战略要地的清军,完全占领了辽东半岛,海军在黄海击败清国北洋舰队,然后协同陆军攻占威海卫,致使北洋舰队全军覆没。另一支陆军部队与部分海军一起占领了南方的澎湖列岛。日军取得这样的胜利,是由于日本维新以来,大力培养现代化军事力量获得成功,不断进行产业革命,使新兴国力有了惊人的发展。而清国的失败则是因为不但没有完成现代化改革,而且其军队以雇佣兵为主,装备和士气都十分低劣,政治腐败,民众叛离。因战败而吃惊的清国,提出媾和要求。明治二十八年(1895)三月,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前往下关,与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陆奥宗光(陆奥宗光(1844——1897),外交家。原名阳之助,纪州藩家老伊达家出身,幕末脱藩后,就学于胜安芳的海军操练所,后参加坂本龙马的海援队。维新后历任兵库、神奈川县知事,后入大藏省,主持改正地租工作。以后因西南战争入狱,明治二十三年(1890)担任山县内阁的农商务相,二十五年(1892)改任伊藤内阁的外相,主持修改条约,取得成功。中日甲午战争中日本的对外交涉,订立和约及处理三国干涉等事,均其主持。————译者)举行会谈,四月缔结了和约。和约规定,清国承认朝鲜完全独立;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赔款白银二亿两(约三亿日元),以清国与欧美各国间现有条约为基础,缔结日清条约;向日本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等等(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于四月二十二日获得批准,但当月二十三日俄、德、法三国公使分别访问日本外务省,认为日本占领辽东半岛,不仅危及清国首都,而且会使朝鲜独立有名无实,妨碍远东永久和平,因此劝说日本放弃占有辽东半岛的要求。俄国早就觊觎朝鲜,特别注意中日甲午战争的发展。没想到日本获胜,并占领辽东半岛,俄国认为这是对它日后远东政策的重大妨碍,因而力劝法、德两国共同出面干涉。法国由于与俄国订有军事同盟,同意俄国提议并不奇怪;与两国处于对立关系的德国之所以也参加这次干涉,是因为想借此机会以把俄国的关心引向东方,减轻在西方对德国的压力,同时也想趁机取得一个侵入东方的立足点。政府对于三国干涉的处理煞费苦心,但鉴于当时各种形势,终于接受了劝告,同意交还辽东半岛,收取白银三千万两(约四千五百万日元)作为交还辽东的代价。

    根据马关条约,日本占领了台湾,开始了殖民地统治。然而,台湾岛自古以来就是叛乱频仍之所,清朝对此也曾感到棘手。我国派遣近卫师团前往该岛,于明治二十九年(1896)平定了全岛的抵抗。明治三十年(1897)公布了设立总督府的统治制度。在总督统辖之下,整顿民政,奖励产业,发展交通,逐渐取得了统治的成绩。

    尽管我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取得了胜利,但朝鲜问题仍然很难解决。朝鲜王室不信任日本,因此,内政改革也未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朝鲜王室之所以不肯服从日本的政策,主要是因为我国国力由于归还辽东半岛而受到轻侮,俄国公使在此期间又大肆活跃,试图在朝鲜王室内扶植亲俄势力。日本虽然依靠战争从朝鲜驱逐了清朝势力,但又由同一战争迎来了新的敌人————俄国。朝鲜问题并没有能因中日甲午战争而得到丝毫解决,依旧作为日本外交上的痼疾,而留存了下来(朝鲜于1897年,改国名为大韩,国王改称为皇帝)。

    然而,中日甲午战争却暴露了大清帝国的脆弱,从而为世界列强侵入东亚提供了馋人的诱饵。19世纪末以后,列强拚命向海外扩张,到处争夺殖民地。它们在分割了非洲和太平洋诸岛之后,便将具有庞大版图的清国,作为它们争夺的主要目标。俄国利用三国干涉,博得了清国的欢心之后,乘势与法国共同向清国提供了四亿法郎的借款,以供其充作赔款财源;并与清国缔结了以我国为假想敌的防御同盟;还获得了从满洲里经清国领土直达海参崴的中东铁路的修筑权。继而,德国又以传教士在山东省被杀害为理由,占领了胶州湾,获得了该地的99年租借权和在山东省修筑铁路和采矿的权利(明治三十一年,1898)。俄国见此情景,就立即占领了旅顺口,又获得了租借旅顺口、大连湾一带土地25年和将中东铁路延长铺至大连湾的权利。法国也不甘落后,夺得了租借广州湾99年和在其附近修筑铁路的权利。这样,清朝很快就被迫对因三国干涉而收回辽东半岛付出了代价。而且,最早在中国独自攫取了商权的英国,也趁势索得了租借威海卫99年的权利。在列强们贪得无厌的食欲面前,清国就像一头倒下的、任人宰割的巨兽一样可怜(以上诸事均发生在明治三十一年,1898)。

    1895——1942年日本扩张到的范围

    日本在半个世纪中实施军事侵略和扩张政策。对中国的战争(1894——1895)和对俄战争(1904——1905)使日本占领了台湾岛和朝鲜。1931年,日本从中国手中夺取东北;6年后日本又向整个中国发起进攻。1941年德国似乎会赢得第二次世界大战,于是日本对美国和英国宣战,试图在整个东亚建立起日本的统治。

    与清国相反,中日甲午战争的胜利对日本产生了极好的影响。首先,日本作为现代国家的实力,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确立了作为东方强国的地位。其有实质性的例证,就是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一直急于解决的修改条约问题获得了成功。修改条约是历代外相都竭力想解决的问题,几次因此而导致了外相的辞职。明治二十五年(1892),第二次伊藤内阁成立。陆奥宗光一接任外相,就想竭力解决这一问题,鉴于以前舆论界的反对,制定了全面对等的条约草案,让驻德兼驻英公使青木周藏去同英国政府进行交涉。英国政府起初对此表示为难,后来在陆奥外相和青木公使的努力下,终于表示同意日本提出的草案,于明治二十七年(1894)七月,签订了《日英通商航海条约》。当时正值日清两国之间战云密布之际,战争尚未打响,因此不能说这项条约的签订是战胜的结果。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正是由于日本当时已公布了宪法,制定了近代化的各项法典,国际上已具备了同清朝角逐的实力,对此给予了较高的评价,遂使修改条约成为可能。此后与各国进行修改条约谈判时,战胜的效果已发挥作用,因而进行得极为顺利,同美国和意大利就在这一年修改了条约。到明治三十年(1897)十二月为止,已与剩下的十二个国家全部修改了条约。修改后的条约从明治三十二年(1899)七月(法国、奥地利为八月)一齐开始生效。从此,我国便与各国互相适用最惠国条款,废除了治外法权,使在日外国人必须完全服从我国法律,其侨居地区也完全成为我国地方组织的一部分。只是在关税方面,还留有单方面承担义务的规定,有损我国利益,一直到明治四十四年(1911)才进行了修改,完全恢复了国权。

    中日甲午战争的胜利还给国内经济带来了飞跃发展的转机。获得相当于我国货币35000万日元的巨额赔款,使我国在币制方面得以确立了金本位制。明治初期,改革币制,政府曾采用过金本位制,但因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不久又改为银本位制,一直沿用至中日甲午战争结束。随着世界上采用金本位制的国家的增多,银价暴跌引起的物价暴涨等,说明恢复金本位制,已势在必行。就在此关键时刻,得到了战争赔款,得以用来充实施行金本位制的准备资金,真好比“福自天来”一般。金本位制的建立,促进了日本同实行金本位制各国的贸易,打开了引进外资的道路,奠定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重要基础。由于投放了庞大的军费,军事工业从战时就获得了显著的发展,战后又为备战进行了扩充,呈现了空前的繁荣。轻工业特别是纺织工业,战前已大体上实现了机械化。由于战胜而开拓了东亚市场,结果使纺织工业得到了急剧的扩张,产量从明治二十八年(1895)的36万捆提高到明治三十二年(1899)的75万捆,四年之间增长了一倍多。企业普遍因景气好转而出现了繁荣,公司的实缴资本总额明治二十年(1887)为6785万日元,到明治三十五年(1902)已升到了87876万日元,增长了约13倍。

    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家力量增大,与其勾结的政党势力有了飞跃发展,明治三十一年(1898)出现了最初的政党内阁。官僚政治家伊藤博文也认识到,在与政党正面冲突的情况下是无法施政的,于是便亲自建立了政友会;政党也懂得,离开了官僚和军部的支持,资本家也就维护不了利益。于是官僚、军部、政党三者互相配合,共同推行了后来的大陆政策。中日甲午战争的结果,使他们懂得实行大陆政策,成果该是多么丰硕;但三国干涉也使他们懂得,由于国力的脆弱,不得不把这丰硕的成果让出一部分。这种认识与同仇敌忾的精神结合起来,使他们在今后准备战争和充实国力的道路上携起手来。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成为列强垂涎欲滴的食饵的清国也发生了试图改革内政和排外自卫的运动。明治三十二年(1899)在山东爆发了白莲教起义,其中的一个支派义和团,主张扶清灭洋,袭击外国人,破坏教堂。在地方官吏的庇护下,民众纷起响应,致使势力大盛。明治三十三年(1900)义和团进攻天津的外国租界,最后发展到包围在北京的各国公使馆,德国公使及日本公使馆馆员遭到杀害。这样,各国商议组织联军前往救援,收复和解救了北京被围困的公使馆和侨民。明治三十四年(1901)九月,清国同意处罚主谋人员,并约定分期偿付白银四亿五千万两,作为对这一事件的善后。这就是所谓庚子拳变(北清事变),日本在这次事件中,派出一个师团的精锐兵力,担任讨伐军的主力,立下了战功,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上升的国际信誉,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如实地显示出日本具有与列强为伍,进行国际活动的实力。

    日俄交战情景

    本图描绘了1904年日本舰队正在中国的旅顺港外与俄国军队作战的情景。

    北清事变对俄国来说,为它提供了侵略满洲的绝好借口。由于当时驻扎在满洲的清兵,曾配合义和团袭击俄国侨民,俄国借机以守备铁路为名,派出重兵对满洲进行了军事占领。事变结束后,仍然不肯撤兵,胁迫清国与其缔结密约,企图掌握满洲的实权。对于俄国这种南下野心,日本应采取什么态度,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伊藤和井上等文治政治家们主张采取亲俄的立场,暂时同意俄国南下,承认其统治满洲,以换取日本确保朝鲜权益。而山县、桂等军部政治家则与此相反,采取亲英态度,主张与英国合作,结成同盟,以坚决阻止俄国南下。事实上,和俄国进行满、韩交换的主张能否如愿以偿,还是个疑问,而素称强大的大英帝国,能否放弃光荣的孤立,和远东的后起的小国结盟,也没有太大把握。为了稳妥起见,同时执行了两种不同的主张。明治三十四年(1901),伊藤作为元老,以个人身份从美赴俄,试探缔结日俄协约的可能性,在这期间政府总理大臣桂太郎(桂太郎(1847——1913),军人,长州藩出身,曾留学德国,先后驻德武官,陆军次官,台湾总督等职,明治三十一年(1898)任陆军大臣。和山县有朋都曾为明治政府的军事化,日本军事帝国主义的建立出过很大力。明治三十四年(1901)组阁,在其担任首相期间,完成了日英同盟和日俄战争等巨大事件。日俄战争结束后辞职;明治四十一年(1908),再度组阁,推行强压政治。大正元年(1912)第二次西园寺内阁倒台后,他又第三次组阁,仅三个月因人民掀起护宪运动而倒阁。————译者),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小村寿太郎(1855——1911),外交家,宫崎县人,曾留学美国。明十七年(1884)入外务省,甲午战争时,小村曾以代理公使身份在中国活动,以后历任驻韩,美,俄,清各国公使。三十四年(1907)担任桂内阁外相,从事订立日英同盟工作;日俄战争结束后,又以全权身份出席订立朴茨茅斯条约。第二次桂内阁时,又担任外相,从事修改条钓及并吞朝鲜的外交工作。————译者),又命令驻英公使林董与英国谈判日英同盟问题。由于英国全部接受了我国的提案,所以同盟的谈判,很快达成了协议;日英同盟于明治三十五年(1902)一月签订。根据这日英同盟条约约定,两国互相维护清国及韩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维护英国在清国的利益和日本在清、韩两国的利益,如同盟国一方为维护自身利益与他国开启战端时,另一方同盟国应严守中立,防止参加战争,如其他一国或数国对该同盟国交战时,另一方同盟国应给予援助,共同作战。盟约订得很坚定。日英同盟的缔结使得尽管牌匾一向响亮而经常打现实算盘的这家老铺子————英国,选择了日本作为其在远东政策上对抗棘手的敌手俄国的有效伙伴,说明日本的地位,已得到了高度的评价。对日本来说,日英同盟使它具备了用实力来阻止俄国南下的野心、推行自己大陆政策的勇气和信心。对俄国来说,不用说它意味着一种严重的威胁;作为对策,俄国立即宣布,原以欧洲为范围的俄法同盟,日后对远东也同样有效。

    日英同盟使俄国在满洲问题上暂时做了让步,俄国与清国之间缔结了归还满洲的条约,约定分三期撤出指定地区(三十五年(1902)四月)的驻军。第一期撤兵如约实行,但第二期就没有实行。第一期撤兵地区是盛京西南部直到辽河为止的边境地区,而第二期地区是盛京其他地区与吉林省,是满洲的中心地带,不从这里撤兵,说明对归还满洲并无诚意。不仅如此,俄国又在旅顺口新设远东大总督府,集中外交、行政、军事大权,作为经营远东的根据地。并增强兵力,扩充设施,扬言对日本要采取强硬政策。日本则尽量利用外交手段,以冀避免冲突。明治三十六年(1903)八月提出了日俄协商的基础方案,并反复进行了谈判,但对方态度强硬,根本无法达成协议。当时国内舆论沸腾,认为洗雪三国干涉耻辱的时机已经到来,希望政府做出决断。尤其是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以教授为中心的七博士(七博士的主战论,指明治三十六年(1903)六月十日,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教授户水宽人、小野塚喜平次、富政章等七博士向政府提出反对在外交上采取满韩交换方针,主张对俄强硬的建议书。该建议书以后在《东京朝日新闻》上发表(6·24)。————译者)主战论,对鞭策当局和指导舆论方面起了巨大作用。三十七年(1904)一月,日本政府向俄国递交了最后修正案,仍无回答,终于在二月五日宣布断绝国交,开始了日俄战争。

    与欧洲军事大国交战的日本,确是进行了一场以国运为赌注的冒险。但是战局的发展,出乎意外地对日本有利,陆军在辽阳、沙河、旅顺、奉天击败了优势的俄军,海军在对马海峡歼灭了远征的波罗的海舰队。到三十八年(1905)五月,胜败已成定局。于是接受了美国总统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f)的讲和建议,由日本全权委员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驻美公使高平小五郎与俄国全权代表维特(Witte)、罗森(Rosen)在美国朴茨茅斯(Portsmouth)举行谈判,同年九月,签署了和约(朴茨茅斯条约)。条约内容规定,承认日本在韩国政治、军事、经济上的特殊利益;关东州租借权、长春以南铁路及其附属地的煤矿开采权等让与日本;北纬50度以南的库页岛割让给日本,允许日本渔民在日本海、鄂霍茨克海及白令海等俄国领海内的捕鱼权等等。这些条件,比起日本原来提出的要轻得多,当时日本所提出的是割让全部库页岛和支付赔款,这是日本人民所热烈期望的,但俄国方面拒不接受。在这次战争中,日本虽取得了胜利,但国力消耗殆尽,政府已没有今后继续作战取得胜利的信心,也没有断然使谈判决裂的勇气,因而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缔结了这一和约。陶醉于胜利的国民不体谅政府的苦衷,对和约表示不满,指责政府外交的无能。条约签字的那天,在东京日比谷召开了反对媾和国民大会,并与官方发生冲突,终于发展到暴动程度,爆发了所谓大烧帝都事件,骚乱竟发展到政府为此发布戒严令的程度。但是政府在这时结束战争,实在是很明智的,要知媾和条件并不能算屈辱,已经充分达到了战争目的。

    根据朴茨茅斯条约,日本在韩国政治、军事、经济上的特殊利益得到承认。明治初期以来一直是日本外交难题的朝鲜问题,至此告一段落,因此日本派伊藤博文为全权大使,赴韩缔结日韩条约。条约规定该国外交权归由日本掌握,日本政府在汉城设统监作为其代表,统监专管外交,有权谒见韩国皇帝(三十八年(1905)十一月)。统监府于次年二月开始办公,伊藤博文任第一任统监。韩国官民中,有许多人不满意这种状况。明治四十年(1907),在荷兰海牙召开的第二次万国和平会议上,韩国皇帝派遣密使提出要废除日韩条约;四十二年(1909),伊藤博文视察满洲途中,在哈尔滨车站被一韩国人暗杀;这充分说明,统监政治并没有给日韩两国带来什么好处。四十三年(1910)八月,根据合并条约,韩国与日本合并。条约规定,韩国皇帝把韩国一切统治权完全、永久地让与日本天皇,日本同意韩国并入日本帝国,保持韩国皇帝、皇族的尊称、威严和名誉等,保护韩人生命财产、录用韩人官吏等等。至此,日本以最有利的方式,解决了不仅是明治初期以来,而且是开国以来与半岛之间的关系问题;同时也是首次在版图中,增加了面积与本州相匹敌的新领土,垄断了其市场与资源,巩固了与列强为伍,推行帝国主义政策的强大基础。

    20世纪初成就的象征

    1905年5月,在横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到处都装点着宣传爱国的旗帜和灯笼,人们在庆祝日本海军在对马海峡与俄国之战的胜利。对马海峡之战标志15个月的日俄战争进入了白热化状态,而且也显示了过去50年里的一项现代化计划,已经把日本从一个封建制度下的穷乡僻壤,变成了主要的世界强国。日本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战争又使人们负担着很高的赋税,但日本人对这些都欣然地忍受了。为了负担工业和军事的增长,资源匮乏和高赋税都没有能压抑住由此而产生的高昂的民族主义情绪。民族主义和领土扩张政策这双重的主题,是日本20世纪的象征。

    朴茨茅斯条约还规定把关东州租借权、长春以南铁路及其附属地的采矿权让与日本。政府根据这一规定,派遣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等人为全权委员前往清国,与清国全权代表会商,缔结日清条约,以使清国承认俄国转让的在满洲的一切权利(三十八年(1905)十一月),确立日本在南满的特殊权益。三十九年(1906),设关东州都督府,掌管关东州政务,并在旅顺口设立镇守府,负责这一带的防务。这一年还设立了官民合办的组织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经营长春以南铁路和抚顺等地的煤矿,并负责铁路附属地的一般政务。从此半个满洲市场归日本独占,在日本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战争末期,三十八年(1905)七月,日军一个支队在库页岛登陆,击败了俄军,平定全岛。但由于条约规定,日本领土限于北纬50度以南,因此两国委员测定了五十度线的分界区,并立石为界。日本于四十年(1907),在那里设立了桦太厅,安抚土著居民,奖励内地人(内地人,指日本本土人民。————译者)移民该岛,发展林业、渔业,努力进行开发。

    日本由于得到了上述各项权益,从而确立了在东亚地区的统治地位。后来它又同欧美列强缔结了完全对等的国际协定,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贡献。日英两国缔结同盟以来,已历三年,日本在日俄战争中,深得其利;而英国也认为日后该同盟的作用将益形增大,因而两国都希望改订同盟协定,遂于明治三十八年(1905)八月,日俄媾和之前,在伦敦签订了第二次日英同盟协约。这次同盟协约的内容与第一次不同的是:英国承认日本在朝鲜的特殊利益,并同意日本有为维护这些利益而采取指导、管理和保护等措施的权利。并将协议的有效范围,扩大到印度,以保护两国在东亚和印度地区的领土权及特殊利益作为结盟的目的。协定规定,缔约国一方受到其他国家的侵略、攻击,或者因保护上述领土权及特殊利益而同他国交战时,另一方必须立即予以援助并共同战斗等等。根据这项协约,日本行使了对朝鲜的保护权,建立了防备俄国进行复仇战争的信心。但另一方面,日本也因而承担了保护英国在印度的利益一半责任那样的巨大负担。不过,这一次的改订,毕竟是由于日本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和其在国际事务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所致。日英两国同盟,在后来二十年中,也作为维护东方和平的支柱,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协约有效期为十年,明治四十四年改订后又延长了十年)。

    法国曾在日俄战争中因俄法同盟的关系,支持俄国,当俄国的波罗的海舰队东航时,曾允许它在法国的领土和殖民地靠岸并提供方便。日俄战争以后,法国认识到,要保持自己在东方的权益,就必须与日本结成友好关系,遂于明治四十年(1907),缔结了日法协约,协约规定,为保护两国在亚洲的地位和领土主权而互相支持,共同确保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此外,日本还于明治四十一年(1908)同美国交换了日美备忘录,双方保证要维持太平洋地区的现状以及在清国工商业方面,实行机会均等主义。明治四十年(1907),日本还同俄国缔结了第一次日俄协约,规定相互尊重领土完整,维持清国的独立,承认和维护列国在清国商工业方面的机会均等主义。明治四十三年(1910),日俄两国又缔结了第二次协约,加强了两国关系;两国在战后反而增加了友好的气氛。

    这样,世界上的国家无论其喜欢与否,都不得不承认日本作为东亚稳定势力的地位。以前曾对日本这个落后的远东国家,持有同情并帮助其发展的人们,一旦发现了日本以出人意料的速度迅猛成长的趋势,就立刻对日本的前途感到害怕,开始对其怀有戒心,并企图阻挡其前进的步伐,这也是人之常情。在开国以来一直作为日本的好前辈,保持友好态度的美国,逐渐出现了这种思想,并不奇怪。明治四十二年(1908)美国提出的满洲铁路中立方案和在美国一再排斥日本移民的问题,就是这种思想的具体表现。[17]

    日俄战争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极大。它比中日甲午战争时对经济影响的规模更大,使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因而取得了更大的飞跃。日本轻工业部门的产业革命,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后已基本完成,通过日俄战争,在重工业、化学工业方面确立了大机械生产。这主要是因为日本的国际地位有了提高,能够自由地垄断朝鲜和南满的市场和资源,并得以打进了中国和南洋的市场。另一方面,日本为防备俄国的复仇等将来可能发生的战争,终于实行扩充军备的国策,推动军事工业的发展。在交通方面,实行了铁路的国有化;海运方面,明治二十八年(1895)的轮船总数为528艘,十年后则增到了1390艘,增加了一倍多,总吨数也从36万吨增加到126万吨,增加了将近三倍。因此,贸易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明治三十年(1897)的出口额为16000万日元,明治三十九年(1906)则增到42000多万日元,同期的进口则从21000多万日元增到41000多万日元。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随着近代产业的发达,资本家拥有的财富也显著增加,这种倾向在日俄战争以后更加明显,从而增加了资本家在政治方面发言权的分量。资本家和政党的紧密结合,资本家支配政党,这是进入大正时代之后才正规化的,但这种倾向,无疑是由于战争所助长的。另一方面,贫富差别的扩大,导致了社会问题的发生,引起了社会运动的发展。中日甲午战争以前,日本已经有工会组织(明治二十二年,1889),和发生工厂罢工的事(明治二十六年,1893,大阪天满纺织公司)。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产生了不少社会主义团体和信仰社会主义的工会。[18]明治三十四年(1901),创立了第一个以社会主义为政纲的无产阶级政党————社会民主党,但当天就遭到禁止。继而,由同一些人组成的平民党又遭到了禁止,他们走的一直是荆棘丛生之路,仍是,堺利彦(堺利彦(1870——1933),社会主义运动的先驱者。明治三十二年(1899)任万朝报记者,提倡非战论,后与幸德秋水等组织平民社,从事反战活动。三十九年(1906)组织日本社会党,四十一年(1908)因赤旗事件入狱,大正十一年(1922)参加日本共产党,但不久即转向社会民主主义立场。————译者)、幸德秋水(幸德秋水(1871——1911),明治时代的社会运动家,无政府主义者。名传次郎,高知县人,很早就参加自由民权运动,后受教于中江兆民,在思想上受其影响很深。曾先后担任万朝报等报记者,明治三十四年(1901)与片山潜、堺利彦等组织社会民主党,被禁。日俄战争时,出版《平民新闻》反战,并译栽《共产党宣言》。以后渡美,倾向于无政府主义。明治四十三年(1910)被明治政府在所谓大逆事件的名义下,处绞首刑死。————译者)等人仍建立了平民社,出版《平民新闻》;针锋相对地对日俄战争提出了反对的看法,显示了他们在政治上的成熟。此外,内村鉴三(内村鉴三(1861——1930),宗教家,评论家,出身于高崎藩士家庭,札幌农学校毕业后留美,回国后任第一高等学校嘱托,因不敬事件而退职后,即从事著作,担任过万朝报记者。日俄战争时提倡反战论,以后又提倡基督教的无教会主义,主张建立日本自己的基督教。————译者)等基督徒也主张“非战论”。[19]明治三十七年(1904)八月,在欧美旅行的片山潜(片山潜(1859——1933),社会主义运动的先驱者,冈山县人。明治十七年(1884)渡美,半工半读,回国后一面传教,一面从事组织工会活动。三十四年(1901)组织社会民主党被禁后,又赴美,三十七年(1904)出席阿姆斯特丹的国际社会党大会,三十九年回国仍从事组织工会活动;四十三年所谓大逆事件后,日本国内的社会民主主义活动受到镇压,大正三年(1914)又渡美,参加共产党。苏联革命成功后到苏联担任第三国际执行委员。————译者)以日本社会主义者代表的身份出席...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