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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作后记。昨天我七十岁了。人每过一个整十岁生日,就觉得是件大事,这很自然,尽管也许不太理智。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哥哥对我说:“你现在不再是个男孩了,你是个男人,你必须做得像个男人。”我四十岁时,我对自己说;“青春到头了。”我五十岁生日时,我说:“骗自己是没用的,人到中年啦,不如就认了吧。”六十岁时我说:“现在我要把自己的事情安排好,就要步入老年了,得把该了结的都了结了。”我决定退出戏剧界,写了《总结》[1],在这本书里,我回顾了自己从生活和文学中学到的东西,回想了自己做过的事以及它们给我带来了怎样的满足,纯粹是自娱自乐,聊以自慰。但是我觉得,所有整十岁生日里,七十周岁这个里程碑是最重要。他已经活了三个二十年加一个十年,大家普遍认为人的预期寿命大概是七十年左右,我们可以把自己剩下的岁月看作是趁扛大镰刀的时间老人不留神时侥幸偷来的,到底有多长是没有定数的。到了七十岁,我们便不再是要步入老年的人了,我们就是老人了。

    在欧洲大陆,他们有一个可爱的习俗:当一个有所作为的人到了七十岁,他的朋友、同事、弟子(如果他有的话)就一起写一本散文集向他致敬。在我们英国,我们可不这样抬举咱们的杰出人士,不会用这种方式表达我们的敬意。我们最多为他举行一个晚宴,而且除非他确实是人间翘楚,不然我们才不会费这个劲儿呢。这样的宴会,我在H·G·威尔斯七十岁华诞时参加过。当时有几百人到场。席间萧伯纳发表了演讲,他个子高挑,白发白须,皮肤白皙,眼睛明亮,真是飘逸俊朗。他站得笔直,抱着双臂,带着他顽皮的幽默,说了许多让当晚的贵客和各类听众尴尬得紧的话。那是一场妙趣横生的演说,萧伯纳嗓音洪亮,演讲技巧和风度让人拍案叫绝,他有着明显的爱尔兰口音,而这又柔化了他的恶毒话。H. G. 眼睛贴在稿纸上,尖声朗读了自己的讲稿。他抱怨自己人已老矣,又抱怨(他大概天性如此)说来参加宴会的各位也许以为他七十岁了,又出席了这场晚宴,就意味着他自己给自己的事业定了期限了————他抗议,根本没这回事,自己和以前一样,准备好了要把这个世界带回正轨呢。

    我自己的生日没有庆典,就这么过去了。我和平常一样,上午工作,下午到屋后幽静的树林里散步。我一直没能悟出到底是什么让这树林有了如此不可思议的迷人之处。它同我认识的任何树林都不一样。它的静谧似乎比其他的静谧更沉寂。生机勃勃的橡树枝繁叶茂,树枝上攀着灰色的铁兰,像是裹着张破烂的裹尸布。橡胶树在这个季节叶已落尽,野生楝树一簇簇的果子干瘪枯黄。林中零星长着几株高高的松树,俯视着下方的矮个子们,浓郁的绿熠熠生辉。这片凌乱荒凉的树林有一丝奇怪,尽管你是独自走在里面,却不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人,而是有种怪异的感觉,好像有东西,既非人又非非人,隐了身在你周围倏忽巡弋。模模糊糊地好像有什么东西偷偷地躲在哪棵树干后,正静静地看着你走过。林中有一种充满悬念的紧张气氛,好像你周围的一切都埋伏着,在静静等待着什么发生。

    我回到家,泡了杯茶,然后一直读书读到该用晚饭的时候。晚饭后,我又读一会儿书,玩了两三局单人纸牌,听了听收音机里的新闻,然后带了本侦探故事上了床。我看完它就睡了。除了和我那两个黑女佣说过几句话以外,我一整天都没有跟谁交谈过。

    我就这样度过了我的七十岁生日,我本也希望这样度过————我沉思了一天。

    两三年前,有一天我和莉莎一起散步,不知道为什么,她说起一想到老年她就心生恐惧。

    “不要忘了,”我对她说,“等你老了,有些现在让你觉得生活愉快的事,你根本不会有欲望去做的。老了也有老了的好处。”

    “什么好处?”她问。

    “喏,你基本上再也不需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你可以尽情享受音乐、艺术、文学,和年轻时不同,但虽然不同,感受却是一样的强烈。有很多事情不再与你息息相关,你可以冷眼旁观,从中获得不少乐趣。若是你的快乐感不再那么强烈,那么你的痛苦也一样不再那么揪心。”

    我知道这些安慰的话不过是敷衍罢了,甚至就在我说那话的时候,我便意识到它提供的前景有些黯淡。后来我认真思索,才悟出老了的最大好处是精神自由。我想与之相伴的,是看淡了人在壮年时期看重的许多事情。另一个好处是你不再会有嫉妒心,不再会有仇恨,不再会恶毒。我觉得我现在谁也不嫉妒。我已经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然给予我的那几分才华,并不嫉妒别人比我更有才华。我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功,并不嫉妒别人的成功。我很乐意让出我占的那一块位置,我已经占了这么长的时间了,换别人上吧。我不再介意别人是怎么看我的。接不接受我是他们的事儿。如果他们看上去还算喜欢我,我虽欣慰却不欣喜若狂,如果我知道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不觉得苦恼。我早就知道我的某些特质会招来某些人的敌意,我觉得这很自然,没有谁能喜欢所有的人,他们的敌意并不能让我不安,相反倒让我挺感兴趣的。我只是好奇,想知道到底是我的哪项特质招他们嫌了。我也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作为作家的我。总的来说,我计划要做的事都已做到,剩下的就与我无关了。成功的作家多半会招来骂名滚滚,我们中还有不少单纯的人以为那就是名望,我从没喜欢过那些,而且我常希望我当初是用笔名创作的,这样我就可以静静地来悄悄地去。我写第一本小说确实用了笔名,但我的出版商警告我说这书可能会被人狠狠地批评,听了这话我便改署了我的真名,我不愿意躲在一个假名字后。我相信大多数作家其实暗暗地希望自己死后不要被世人忘个干净,我有时会掂量掂量自己不被人迅速遗忘的可能有几成,权当是自娱自乐。

    舆论大多把《人性的枷锁》算作我最成功的作品。它的销售额说明依然有很多人在读它,而它是三十年前出版的。对于一本小说来讲这寿命算是长的了。但是后世子孙不怎么喜欢鸿篇巨制,我认为大概随着这一代人(他们居然还能认为这本书意义重大,这让我很惊讶)渐渐故去,它会同其他许多更好的书一起被世人遗忘。我想我有一两部喜剧也许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日,因为它们是遵照英国喜剧传统写的,从王朝复辟时期的剧作家开始,一直到诺埃尔·科沃德[2]的剧本,这样的戏剧总能逗得观众开心,也许我的作品也能在这浩荡的“剧本大军”中占到一席之地,说不定它们还能帮我在英国戏剧史上挣到一两句评价。我觉得,多等上几年,大概会有选集愿意收几篇我写得最出彩的短篇小说,就算只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文明的发展,一些篇章提及的状况和地方已笼上了一层浪漫魅力。两三部戏剧、十几篇短篇小说,我就拎着这样的行李踏上去往未来的旅程,还真够轻装上阵的,不过终归聊胜于无。而要是我错了,死后一个月就被人忘得精光,我也不会知道啦。

    十年前我在舞台上鞠了最后一躬(这只是打个比方,因为在最初的几部戏之后,我就拒绝做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儿了),媒体和我的朋友们都当我只是开开玩笑,以为过个一两年我就会重新出山,但我既没有出山,也没起过要出山的念头。几年前,我决定再写四本小说,然后就收笔,连小说也不写了。我写了一本(我还写过一本战争小说,但那不算数,那是我在美国时上面布置给我的战时工作的一部分,写得我自己都嫌烦),不过我觉得我大概不会再写另外那三部了。本来按我的设想,一部写一个发生在十六世纪西班牙的神迹故事;第二部写马基雅维利在罗马涅[3]留宿在切萨雷·博尔贾府上时的故事,那段经历成了他创作《君主论》的最佳材料,我打算在他们的对话中穿插进他写《曼陀罗花》[4]的蓝本。我知道作家经常以他自己的经历来创作小说,原本那事也许很琐碎,经他的生花妙笔改造后,才变得妙趣横生、激动人心,于是我想,若是把这个过程反过来,从剧本推测是什么经历给了作家写它的灵感,应该会很有意思。我原来的打算是收尾的一本小说讲一个住在伯蒙齐贫民窟的工人阶级家庭的故事。我觉得,五十年前我初出茅庐时,写的第一篇故事是关于伦敦那些得过且过的穷鬼的,最后再写一部关于他们的小说,我写作生涯的这个句号就画得完满了。但我现在只把这三部小说当做闲暇遐思,并从中获得极大的乐趣,非常满足。这才是作家如何从自己的作品中获取快乐的方法,而一旦他把这些作品写了出来,它们就不再属于他了,他就不能自娱自乐地构思人物的对话和行动了。我也不认为自己已七老八十了,还能写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没动力,没精力,没想象力啦。即使最伟大的作家,文学史也看不起他老年时期的作品,文学史有时会报之以同情,但更多的时候是粗鲁冷漠,但终归是对它们不屑一顾。我也亲眼目睹我朋友中那些有才华的作家们渐渐江郎才尽,令人扼腕,他们硬撑着写下去,可水平和以前差了十万八千里。作家只有和同辈人才会顺利沟通,让下面的一代选择他们自己的代言人才是明智之举。而且不管他让不让他们自己选,他们都会这样做的。他的语言他们看不懂,是天书。我毕生致力于总结出我生命和生命活动的模式,我觉得我没什么好添进去的了,没什么可写的了。我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抱负,很乐意就此收工。

    有一点让我认识到自己这样做是明智的:尽管我以前一直更关注未来而不是当下,最近我却发现自己越来越寄情过去了。也许到了这种未来必然很短暂,过去必然很绵长的年纪,会这样是很自然的。我以前总是提前制订计划,并且一般也都能完成这些计划,但现在谁还能做什么计划呢?谁能说明年或者后年会发生什么,他的境况会如何,还能像从前一样生活吗?我以前喜欢倚在一艘帆船上在碧蓝的地中海上荡漾,那船被德国人抢去了,我的汽车被意大利人拿走了,我的房子先是被意大利人占了去,现在德国人又来鹊巢鸠占,我的家具、书和照片被丢得到处都是————如果它们没有被洗劫一空的话。但没有人比我对这一切更无所谓的了。我已经享尽了人所欲享的一切奢华,而有两三间属于自己的房间,一日有三餐,可以借阅一家好图书馆的书籍,这足以满足吾所欲也。

    我经常沉浸在对遥远的青年时代的遐思中。我做过各种让自己后悔的事,但我尽量不让自己为它们伤神,我告诉自己那些都不是我做的,是那个时候的另一个我做的。我伤过一些人,但因为我无法治愈这些人的创口,我就靠为其他人谋福利来弥补我的过失。有时候想到在应该享受男女欢情的年龄上,我曾经有一些在两性关系上更进一步的机会,但居然错过了,我也会有些懊恼。但我知道这些机会我是非放弃不可的,因为我一向拘谨,很有些神经质,就算事前会有些欲望刺激我的想象,但到了关键时刻,身体上就会反感,阻止我放开手追求艳遇。我比自己希望的还要洁身自好。大多数人都是话痨,人到老年更是喋喋不休。尽管我一直是听的多讲的少,但我注意到自己最近似乎也越来越唠叨了,而我一发现自己有这个毛病,就马上下功夫改正。因为大家总是迁就老年人,所以他自己必须步步留心,应该努力不让自己招人嫌。他若硬要插到年轻人的队伍里,可就无礼了,因为他会让他们感觉拘束,有他在他们就不可能自在,而且要是他还察觉不到若是自己离开,他们就会大大地松一口气的话,那他就实在是太迟钝了。如果他原来还大小算个人物,那他们也许还会偶尔和他来往来往,但绝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和他交往,而是为了之后可以和他们的同龄朋友们吹嘘。如果他看不出这一点,他就太傻了。对他们来说,他是一座山,去攀登既不是为了体验登山的乐趣,也不是为了登临绝顶,一览美景,而是为了下山后可以去细述自己的英勇事迹。老人家还是常与同龄人交往为妙,不过若是他能从中获得乐趣,那算他运气好。硬被逼着和一帮快要入土的老家伙混在一起的确很叫人沮丧。傻子不会因为长了年岁就长了智慧,而一个老傻瓜比一个小傻瓜不知道要讨厌多少倍。我不知道哪一类人更叫人无法忍受,是那些不甘向时间的打击低头,作风依旧轻浮得叫人作呕的家伙呢?还是那些死守着过去的时光不放,绝不能容忍世界不和他们一起驻足不前的老顽固呢?既然这些事情就是这样的,看起来老年人的前景实在堪忧:年轻人不再愿意和他在一起,他又觉得自己的同龄人乏味没趣。他一无所有,孑然一人,而我一直最喜欢的就是孑然一人,我觉得这真是天大的幸运。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一大堆人凑在一起,现在我可以以自己上了年纪为由,或是拒绝参加集会,或是当自己不耐烦的时候就悄悄退席,这可是老年的一大特权。我越是不得不一人独处,就越是喜欢独处。去年我曾在克姆河[5]河畔的一间小房子里独自住了几个星期,谁也不见,我既不觉得寂寞也没感到无聊。酷热和疟蚊迫使我不得不放弃隐居,我真的是不情不愿地回了纽约。

    我们要花那么长时间才明白有一副不错的体魄该是多么大的福气,这真奇怪。我是到了最近才意识到自己从没受过头痛、胃痛或是牙痛之苦是多么走运的一件事。那天我读卡丹[6]的自传,那是他年近八十时所著,他在书中对自己还有十五颗牙齿表示庆幸。我刚刚数了数我自己的,发现还有二十六颗。我得过许多严重的病:肺结核、痢疾、疟疾,等等,等等,但我既不酗酒也不暴食,身体还很硬朗。很显然,除非身体够健康,不然谁老了也不可能过得快乐————当然,还得有一份充足的收入,不必太高,因为不会有太多的需求。恶习是很费钱的,人到老年很容易就能做到有德行。但要是又穷又老就糟糕了,要是得依赖别人维持生活就更糟了:我非常感谢读者的厚爱,让我不仅能过得舒适,偶尔心血来潮想要点什么也能做到,还能帮助我供养那些我有义务照顾的人。老人容易贪财,他们喜欢用钱来守住对依赖自己的人颐指气使的权利。我没在自己身上察觉到要犯这些毛病的冲动。我的记忆力很好(除了记不住人名人脸以外),我能过目不忘。这样的麻烦是,把世界所有的伟大小说通读两三遍之后,我再读它们就没那么津津有味了。鲜有当代小说能引起我的兴趣,要是没有这数不清的侦探小说,我都不知道拿什么消遣好,读它们的时候很开心,时间一下就过去了,刚放下书就把才读的故事忘了个干净。我从来不读那些主题和我一点都沾不上边的书,而那些为娱乐或是指南而描写风土人情、人物历史的书,它们讲的人和地方我根本不在意,这种书我更是懒得读。我不想知道暹罗的历史,也不想知道爱斯基摩人的风俗习惯;我不想去读曼佐尼[7]生平;知道了科特兹曾站在达连[8]的某个山峰顶上,就足以满足我对他的好奇了。我读年轻时就读过的诗人诗作依然会觉得快乐,读今人今作也觉得趣味盎然。我很高兴自己活得够长,能读到叶芝和艾略特后期的诗作。我读得进一切关于约翰逊博士的文章,以及绝大多数关于柯尔律治、拜伦,以及雪莱的文章。人到老年,读世界伟大杰作时不再有初读时的那种激动,那种感觉是一去不返了。有些东西,当初读的时候让你觉得自己像济慈说的“观星者”[9],但现在重读却不得不得出“它其实并不高明”的结论,这实在是很叫人伤心的事。但依然还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一如既往地激动,那就是哲学,不是那种爱争好辩、枯燥专业的哲学,而是那种能解决我们大家眼前问题的哲学————“若是无法救人于水深火热中,哲学家说什么都枉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人家都说他枯燥乏味,但如果你真有幽默感的话,你会发现他其实很有意思)、柏罗丁[10]以及斯宾诺莎[11],还有当代各派的思想家,包括布拉德利[12]和怀特海[13],他们一直都能让我快乐、引我沉思。毕竟,他们,还有古希腊的悲剧家们只讨论对于人类重要的东西。他们振奋人心,他们让人镇静。读他们的著作,有如乘着和风航行在内海上,海面千岛星罗棋布。

    十年前,我在《总结》中吞吞吐吐地写下了我从自己的经历、阅读和思考中得来的关于上帝、永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的印象和想法,而此后我也并没有遇上什么事情,让我觉得需要改变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如果我一定得重写一遍《总结》的话,我会试着不把“价值观”这个重要问题写得那么肤浅,可能在“直觉”这个问题上也不会再写得那么杂乱无章。关于“直觉”,哲学家们已有大量的假说,建立了相当宏伟的体系,但是在我看来,这个地基大概除了能支撑住空中楼阁外,对任何稍微实在一点的建筑,它都和打靶场里那股水柱上摇摇晃晃的乒乓球一样靠不住。

    如今我又向死亡靠近了十年,十年前我对死亡没太大的恐惧,现在依然如此。确实有些时候我会觉得自己事事都做得太多,认识的人太多,读过的书太多,看过的绘画、雕塑、教堂、华屋太多,听过的音乐也太多。我不知道上帝到底存不存在。人们证明他存在的论证中没有一条有说服力,而伊壁鸠鲁早就指出,信仰需建立在直觉上。那样的直觉我从来没有过。而关于为什么既有一个全能、至善的上帝,世间还能有罪恶与之和平共处,一直也没有人能给出个合理的解释。有一段时间,印度教中关于那个神秘的中性物的概念吸引了我,这个中性物是存在,是知识,是福祉,它无始无终。比起人类按自己的愿望打造出的其他“主”来说,我倒更乐意相信这个。但我觉得它也不过是一种很了不起的幻想罢了。要拿一个终极起源来解释世界的多样性,从逻辑上讲是行不通的。当我想到宇宙之浩瀚,群星之繁多,空间之深邃(需以千百万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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