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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雨中杀手最新章节!

    1.灰姑娘自杀了

    那天一定是星期五,因为隔壁大厦之屋咖啡馆的鱼腥味儿浓得简直像堵墙。其实那是个暖和的春日午后,将近黄昏,而我已经一周没接到案子了。电话铃响起时,我正把脚跟搁在桌面的凹痕里,对着一道阳光晒我的脚踝。我把帽子从电话上拿下来,对着话筒打呵欠。

    对方说:“我听到了!你真该觉得丢脸,约翰·达尔马斯。奥斯恩的案子你听说了没?”

    电话那头是警长办公室的刑警“紫罗兰”麦基。他是个好人,只有一个坏习惯,老喜欢把棘手的案子推给我,搞得我遍体鳞伤不说,赚的钱连二手束身衣都买不起。

    “没听说。”

    “靠近海滩,在湾城那儿发生的事。听说上次那个小城选市长又闹了一阵子,不过咱们的警长住那儿,我们不想动粗。据说选举的时候,搞赌场的哥们儿提供了三万美元竞选基金,所以现在一进那儿的餐厅,赌马单和菜单就会一起递上来。”

    我又打了一个呵欠。

    “我又听到了,”麦基生气地说,“你要是没兴趣,我就算把另一根大拇指的指甲咬了,也不管这档子事儿了。那家伙说他准备花几个钱。”

    “哪个家伙?”

    “梅森,发现尸体的家伙。”

    “什么尸体?”

    “奥斯恩的案子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我不是说我不知道吗?”

    “你除了猛打呵欠,拼命说‘什么’‘哪个’之外,屁都没做。好吧,我们就让那个可怜家伙被人干掉好了,洛杉矶凶杀重案组会操心这件事,反正他人都来了。”

    “这个叫梅森的?谁要做掉他?”

    “要是知道,他还花钱请侦探干什么?他没出事以前也是干你这行的,现在连门都不敢出,几个拿枪的人老在骚扰他。”

    “你过来吧,”我说,“我的左手都酸了。”

    “我在值班。”

    “我正打算去杂货店里买瓶陈年威士忌。”

    “哎,我马上就到。”麦基说。

    他不到半小时就来了,大块头,一张讨喜的脸,银发,下巴上有个酒窝,加上一张用来亲小孩子的樱桃小嘴。他穿着一套熨得笔挺的蓝西装,一双擦得晶亮的方头鞋,胸前挂着一条垂着一根麋鹿牙的金项链,几乎垂到了肚子上。

    他小心地坐下,胖子都这样。然后他把威士忌瓶盖扭开,用鼻子仔细嗅嗅,确定我没学外面酒吧那招,用九毛八分钱的烂酒倒在空酒瓶里充数。他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让第一口酒在自己舌尖上打个转,再用眼睛把我的办公室扫视一遍。

    “难怪你没生意,”他说,“这年头一定得有气派!”

    “你留点酒给我。”我说,“这个梅森和奥斯恩的案子是怎么回事?”

    麦基把酒喝完,又倒了一杯,这回比较客气。他看着我把玩一根香烟。

    “一氧化碳自杀,”他说,“一个姓奥斯恩的金发妞儿,是湾城一位医生的太太。那个医生整晚东奔西跑,防止那些喝酒嗑药的电影演员做出荒唐之事。所以那个女的就自己出去玩,自杀那天晚上她去过北边断崖上的万斯·康里德俱乐部,你知道那家吧?”

    “嗯。以前那里是个海滩俱乐部,下面就是个很棒的私人海滩,全好莱坞最棒的美腿都在那儿晃来晃去。她是去玩轮盘赌吗?”

    “如果我们这里真有赌场的话,”麦基说,“我敢说万斯·康里德俱乐部一定就是其中一家,而且里面肯定有轮盘。就说她是去玩轮盘吧,有人告诉我她和万斯·康里德还有一腿,轮盘只是余兴节目而已。她输了不少钱,不过玩轮盘本来就是要输钱的。那天晚上她把裤子都输了,结果发起疯来胡闹。万斯·康里德把她弄到自己房间里,打电话找医生,结果把她的老公找了来。于是那位医生……”

    “等等,”我说,“别告诉我这些细节全是证词。咱们这里又没有赌博集团,就算有,他们也不可能提供这种消息。”

    麦基同情地看着我,说:“我老婆的弟弟在那里的一家小报当记者,他们做了些调查。总之,那位医生去了万斯·康里德的俱乐部,在他老婆手臂上扎了一针,让她安静下来,可是他没法马上送她回家,因为他在布兰特伍德高地还有个急诊要处理。所以万斯就派自己的车把她送回家。同时,医生打电话回办公室,叫他的护士去家里照顾他老婆。事情处理完后,万斯·康里德回到赌场,护士把她送上床后也离开了,女佣回去睡觉。那个时候大概是午夜,或刚过午夜吧。

    “到了差不多凌晨两点时,这位哈瑞·梅森登场了。他开了一家保安公司,当晚轮到他值班。他在奥斯恩夫妇住的那条街上,听到黑咕隆咚的车库里有引擎声,于是就进去看看。结果发现一个金发女人躺在地上,身上穿着透明的睡衣、拖鞋,头发里全是煤烟味。”

    麦基停下来喝了一口酒,又环顾了一圈我的办公室。我看到最后一道阳光从窗台上溜出去,跳进外面小巷黑色的地缝里。

    “结果他怎么做的呢?”麦基用块真丝手帕抹抹嘴,“他觉得那女的八成已经死了,虽然很难判断一个尾气中毒的人到底死没死,现在用什么亚甲蓝检测……”

    “拜托!”我说,“然后他怎么处理的?”

    “他没报警,”麦基严肃地说,“他关掉引擎,熄灭手电筒,拔腿冲回自己几个街区外的家。他从家里打电话找医生。不一会儿,他俩一起回到车库。医生说她死了。他叫梅森从侧门进他家,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局长家里。梅森照办,过了一会儿,警察局局长带了两个跟班过来,又过了一会儿,殡仪馆专门抬死人的殡仪员也来了,而且那个家伙正好还是那周的代理法医。他们拖走尸体,化验员抽了血,说血里全是一氧化碳。法医做了报告,女人马上被火化,案子就结了。”

    “有什么问题吗?”我问。

    麦基喝完第二杯酒,正在考虑要不要喝第三杯。然后他决定先抽一根雪茄。我没有雪茄,他有点不太满意,点了一根自己的。

    “我只是一名警察,”他从烟幕后沉着地对我眨眨眼睛,“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梅森的执照被吊销了,屁滚尿流地逃出城去。”

    “该死,”我说,“上一次我去办小城的案子,头盖骨都快被敲碎了。我怎么联络梅森?”

    “我把你的电话给了他,他会打电话找你。”

    “你对他了解多少?”

    “足够多,多到可以把你的姓名透露给他,”麦基说,“当然,万一有什么新发展,我会去调查……”

    “对!”我说,“如果有情况我就告诉你,要波本还是裸麦威士忌?”

    “去你的,”麦基说,“要苏格兰威士忌。”

    “梅森长什么样子?”

    “中等身材,挺魁梧的,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一百七十磅,灰头发。”

    他很快又喝了一小杯,然后就离开了。

    我坐了一小时,抽了好多根烟。天色暗下来,我的喉咙发干。没有人打电话给我。我起身把灯打开,洗洗手,喝下一小杯酒,然后拧上瓶盖,该吃饭了。

    我刚戴上帽子走到门口,就看见快递员在走廊上查找门牌号。他要找的就是我。我签名收下一个用浅黄色薄纸包住的、形状不规则的包裹。我把包裹放在桌上,割断绳子。里面有团包装纸,一个信封,信封里有张字条和一把钥匙。字条上唐突地写道:

    警长办公室里一位朋友说我可以信任你。我是个不安分的人,结果惹了祸,现在只想脱身。请在天黑后到靠近第六街的哈佛街坦尼森公寓大厦五二四号。如果我不在家,请用这把钥匙。小心公寓管理员派特·瑞尔,我不信任他。请把这只拖鞋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弄脏。另,他们都叫他紫罗兰,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为什么。因为他老嚼紫罗兰味的口香糖。字条上没有签名,内容感觉紧张兮兮的。我把那团包装纸打开,里面是只绿色的高跟丝绒拖鞋,尺码大概是4A号,里子是小山羊皮,鞋内底软垫上用烫金字体印着“弗斯科伊尔”几个字,鞋侧通常该标号码的地方,用洗不掉的墨水写了一个很小的数字:S465,我知道那不是鞋子的尺寸,因为位于好莱坞的这家弗斯科伊尔公司只为私人定制鞋子,同时经营制作舞台用鞋及马靴。

    我往后一靠,点燃一根烟,想了一会儿,最后拿起电话簿,查到弗斯科伊尔公司的号码,拨通了电话。铃响了好几声,才有一个快活的声音说:“喂,你好?”

    “弗斯科伊尔————本人吗?”我说,“我是质监局的彼得斯。”我没说是哪个质监局。

    “噢,弗斯科伊尔先生已经回家了。我们已经打烊了,五点半打烊。我是普林格,这里的会计。有什么事……”

    “是的。我们在一堆失窃物里找到一双你们做的鞋子,标示是S——4——6——5,你能指认吗?”

    “当然可以。那是个人鞋型号码。您要我帮忙查吗?”

    “如果不麻烦的话。”我说。

    他马上就回来了:“噢,没错,是利兰·奥斯恩太太的号码,湾城牵牛星街七百三十六号。她的鞋都在我们这里定做。太不幸了。两个月前我们才帮她订制了两双翡翠色的丝绒高跟拖鞋。”

    “不幸?为什么不幸?”

    “噢,她死了,自杀了。”

    “真的?两双高跟拖鞋,嗯?”

    “是啊,两双一模一样的,很多人通常都会一次订两双颜色雅致的鞋子,怕万一沾到脏东西什么的,一般都是为了搭配某件晚礼服……”

    “好吧,谢谢,你先忙。”说完我就挂了。

    我再次把拖鞋拿起来仔细查看了一遍。这只鞋从来没穿过,细皮底上没有任何磨损的痕迹,不知梅森留着它有何意图。我把它放进办公室的保险箱里,出去吃晚饭。

    2.免费的谋杀

    坦尼森公寓大厦是栋老式的廉价住宅,大概八层楼高,外面砌着红黑色方砖。中厅宽阔,种了些棕榈树,有个水泥做的喷水池和几个毫无新意的花坛。歌德式的大门边上挂着灯笼,里面的大厅铺着红色长毛地毯,很宽敞空旷,只有一只懒洋洋的金丝雀被关在跟个水桶一样大的镀金鸟笼里。这栋公寓大厦看起来像是那种靠保险金度日的寡妇————而且年纪已经不小————住的地方。电梯里没有操作员,停的时候门会自动朝两边打开。

    我走在五楼走廊的栗色地毯上,没见到或听到任何人,也没闻到做饭的烟火味,这地方跟图书馆一样安静。五二四号公寓想必紧邻中庭,因为门边就是一扇彩色玻璃窗。我轻轻地敲敲门,没有人应门,于是我用那把扁平钥匙开了门进去,把身后门带上。

    房间对面一张壁床背面镶了一面镜子,镜子上有反光。正门同边墙上的两扇窗都关着,暗色的帷幕半合着,可是中庭对面公寓的亮光还是透进来,照着房里沉重、过时的黯淡家具,和两个闪闪发光的球状铜门把。我走到窗边把窗帘完全拉下来,用我的小手电筒照路,走回门边。找到电灯开关后,天花板上突然亮起一圈火红色的烛形灯,把房间弄得像殡仪馆的小厅。我打开一盏红色桌灯,关闭天花板灯,开始扫视房间。

    壁床后的小化妆间里有个梳妆台,上面摆了一把沾有灰发的黑梳子,一罐爽身粉,一只手电筒,一条男人用的皱手帕,一本写字用纸,一支台笔,一罐墨水,抽屉里的东西一个皮箱就可以装完。衬衫都是在一家湾城男人服饰店里买的,衣架上挂着一套铁灰色的西装,地板上摆了一双黑色硬皮鞋。浴室里放了一把安全剃须刀,一管剃须霜,几片刀片,一只玻璃杯里插了三支竹制牙刷,还有一些零碎物品。搪瓷马桶水箱上放了一本红封套的书————多尔西 [1] 写的《人之所以为人》,第一百一十六页里夹了一根橡皮筋。我翻开书,开始阅读有关地球、生命及性的演化。就在那个时候,客厅的电话铃响了。

    我关掉浴室灯,轻声踏过地毯,走到长椅旁。电话就摆在长椅尽头的茶几上。铃声一直响,窗外有辆车在按喇叭,仿佛在回答它。等到铃响第八声的时候,我耸耸肩,拿起话筒。

    “派特?派特·瑞尔?”

    我不知道派特·瑞尔平时怎么说话,于是哼了一声。对方的声音又哑又硬,听起来像个狠角色。

    “派特?”

    “是我。”我说。

    一阵沉默。可对方没挂断。那声音接着说:“我是梅森,很抱歉今晚我赶不回去。没办法。你不会介意吧?”

    “当然。”我说。

    “什么?”

    “当然。”

    “你他妈的只会讲‘当然’是不是?”

    “我是希腊人!”

    那声音笑了起来,好像被逗乐了。

    我说:“你用什么样的牙刷,梅森?”

    “嗯?”

    那头传来惊讶而急促的喘气声————现在不高兴了。

    “牙刷?就是大家用来刷牙的玩意儿嘛。你用哪种?”

    “去你妈的。”

    “待会儿楼梯口见。”我说。

    那个声音这会儿生气了:“听着,自作聪明的家伙!你别想使诈,我们知道你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如果你想多管闲事,我们有地方收拾你,懂吧?梅森已经不住那儿了,哈!哈!”

    “你把他给杀了,嗯?”

    “是‘我们’把他给杀了。不然你以为我们带他去看电影吗?”

    “可惜,”我说,“老板一定不高兴。”

    我挂了他的电话,把听筒放回长椅尽头的茶几上,揉揉自己的后脖子。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把前门钥匙,用手帕擦拭干净,小心地放在桌子上,再站起来走到其中一扇窗前,稍稍把窗帘拉开,从缝隙里看外面的中庭。越过点缀着棕榈树的矩形大厅,对面五楼一个房闻里,一个秃头男人坐在一盏刺眼的灯光下一动不动,看起来不像在暗中监视什么。

    我放下窗帘,戴好帽子,走过去把灯关掉,然后把小手电筒放在地上,用手帕在门把上擦拭,很安静地把门打开。

    紧扒在门框上的是八根扭曲的手指,除了一根外,其余七根都像蜡似的惨白,手指下吊着一个半死不活的人。

    他的眼眶深陷,大约有八分之一英寸深,青蓝色的眼珠,睁得大大的,像在看我,又不是真在看我。灰色粗糙的头发上沾着的血迹已呈紫色。鬓角的一侧已经血肉模糊,血一路流到下巴上。唯一没发白的那根指头,从指尖到第二个指关节处被砸得稀烂,白色的碎骨头从肉糊里戳出来,一些应该是指甲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像一小堆碎玻璃。

    他穿了一件咖啡色西装,补丁口袋,总共三个,全被扯烂了,歪七扭八悬在衣服上,露出羊驼毛里子。

    他的呼吸声显得遥远,像是远处滚在落叶上的足球。他嘴巴大张,像只鱼嘴,鲜血咕噜咕噜从里面冒出来,身后的走廊就像新掘的坟穴一样空洞。

    橡胶鞋底的声音突然从走廊尽头的光滑地板上传过来。那人僵硬的手指从门框上滑下去,身体想用两条腿撑起来,可是腿撑不住,像剪刀一样交叉在一起,那副身躯在空中翻转,仿佛溺水者般往我身上扑来。

    我咬紧牙关,叉开双脚,从后面接住他,因为他的上半身已经转了半个圈。他简直有两个男人那么重,我往后退了一步,差点没滑倒,接着再退后两步,把他的脚后跟拖进门里。我尽量慢慢地把他侧着身子放下,自己跟着跪在他身旁喘气。一秒钟后我直起身子,走过去把门锁上,再打开天花板上的那盏灯,转向走向电话。

    我还没拿起电话他就死了。我听到喉咙里的咕噜声,筋疲力尽的断气声,接着是一片死寂。伸着的那只手扭了一下,手指慢慢张开,形成一个松垮垮的弧形,然后就停住不动了。我走回去摸他的颈动脉,手指拼命往下按,但一点脉搏都摸不到。我从皮夹里拿出一面不锈钢小镜子对准他张开的嘴巴一分钟,等我拿开时,镜面上一点雾气都没有。梅森回家了。

    正门外面有人用钥匙开锁,我行动迅速,门打开时我已经进了浴室,手里握着一把枪,眼睛对准浴室的门缝往外瞧。

    这个家伙很快就进了门,身手就跟过旋转门的猫一样利落。他先往上看了天花板的灯一眼,接着又往地上看了看,然后他的视线就定格在那里,庞大的身躯动都没动,只是站在那儿盯着地板。

    他是个大汉,没系风衣扣子,似乎刚回家或正要出门,一头奶油色的浓密白发,罩着一顶灰色毡帽,黑色的浓眉,一张像政客一样的红脸,嘴巴像是习惯微笑的样子,不过现在没笑。他的脸棱角分明,嘴角上叼了一根抽了一半的雪茄,嘴皮子还微微发出抽烟的吸气声。

    他将一大把钥匙放回自己的口袋,不断轻声重复:“老天!老天!”然后他往前跨一步,缓慢而笨拙地在死人旁边跪下,拿几根大肥指头按住死人的脖子,再拿开,摇摇头,慢慢扫视一遍房间。他看了一眼挡住我的浴室房门,但眼神没有变。

    “刚死,”他稍微提高音量说,“被打烂了。”

    他慢慢站起来,踮着脚前后摇晃。他跟我一样,很不喜欢天花板上的那盏灯,他打开台灯,关掉顶灯,又踮着脚晃了几下,高大的影子爬上尽头那面墙往天花板上游走,停顿片刻,又落了下去。他让雪茄在嘴里转了个圈,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火柴,仔细地把雪茄屁股对准火焰转了转,点燃后把火柴吹熄,把剩下那截放回口袋里,整个过程中,他的视线没有离开死人一秒钟。

    他走到一旁,在长沙发一端坐下,沙发里的弹簧不悦地吱吱叫了一会儿。他伸手去抓电话,眼睛还是看着死人。

    电话就在他伸手握住的刹那开始响起来,吓了他一跳。他的眼珠子咕噜一转,手肘猛地缩回被风衣包起来的肥胖身体一侧。然后他谨慎地咧咧嘴,拿起话筒,用浑厚圆润的声音答道:“喂……是,我是派特。”

    我听到话筒里传来模糊不清、沙哑的说话声,看到派特·瑞尔的脸慢慢血气上冲,直到变成新鲜牛肝色。他用大手野蛮地摇晃话筒。

    “是大下巴先生啊!”他大吼,“你给我听着,该死,你知道吗?你们的尸体现在就躺在我的地毯上……他怎么过来的?我哪知道啊?我看就是你把他扔在这里的。我再告诉你一件事,你会为此付出很大代价!听到了吗,很大代价!在我的公寓里没有免费的谋杀。我替你看住人,结果你把他扔到我膝盖上,去你妈的。我要一千,一分也不能少!还有,你给我过来收尸,听到没?”

    话筒里的沙哑声又说了一阵。派特·瑞尔听着,眼睛慢慢变得有点惺忪,脸上的绛紫色也退去,接着他比较平静地说:“好,好,我开玩笑的……半个钟头后打到楼下找我。”

    他放下电话,站起来,没有往浴室看,也没有往其他地方看。他开始吹口哨,然后挠挠下巴,往门边走了一步,停下来又挠挠下巴。他不知道公寓里有没有别人,而且他没有枪。他又往门边走了一步。大下巴刚才跟他讲了什么,应该是叫他马上离开。他跨出第三步,然后改了主意。

    “去他妈的,”他大声说,“那个笨蛋。”他飞快地扫视一遍公寓:“想吓唬我?”

    他伸手去抓门链,突然又放下,在尸体旁边跪下来。他毫不费力地把尸体在地毯上滚动了一小段距离,低下头对着尸体头部躺过的地方瞟了一会儿,很不满意地摇摇头,站起来把两手叉到死人腋窝下。他回头望了漆黑的浴室一眼,开始把尸体往我的方向拖,边喘着粗气,边叼着雪茄,一头干净的白发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我跨出浴室时,他依然俯着身子,叉开双腿。或许在最后一秒他听到了我的动静,不过那并不重要。

    我已经把枪移到左手,右手握着一根短棒。我对准他的头侧,就在右耳后方,稳稳地抡下去,仿佛那是我最钟爱的一块肉。

    派特·瑞尔往前扑倒在他正在拖的死尸上,头就夹在死人两腿中间。他的帽子轻轻滚到一边,身体倒在那里动都没动。我跨过他,开门走了出去。

    3.记者先生

    我在维斯顿大道找到一个电话亭,打到警长办公室。“紫罗兰”麦基还在那儿,正打算回家。

    我说:“你说的那个在湾城小报当记者的亲戚叫什么名字?”

    “金凯德。他们都喊他小金凯德,他个子矮。”

    “他现在在哪里?”

    “他通常都在市政府晃荡,认为自己跟警察一样得值班。你想干什么?”

    “我见到梅森了,”我说,“你知道他住哪儿吗?”

    “不知道。他只给我打过电话。你觉得他怎么样?”

    “我会替他尽力的。今晚你在家吗?”

    “不在家还能去哪儿?怎么了?”

    我没跟他解释。我上了车,往湾城开,大约九点抵达。警察局就在市政府大楼里面,大概一共五六个房间。我穿过一群风度翩翩、伶牙俐齿的家伙,走进里面亮着一盏灯还有一个柜台的房间。柜台角落有部电话总机,后面站了一个没穿制服的人。

    我抬起一只胳膊放在柜台上,那个没穿外套、腋下的枪套看起来像木腿那么大的便衣从一堆文件里抬起眼来说:“嗯?”然后他的头几乎没动,往旁边的痰盂里吐了一口痰。

    我说:“我想找小金凯德。”

    “他出去吃东西了,我帮他代班。”他不带感情地说。

    “谢了,你们这里有会议室吧?”

    “有,还有一个厕所呢,要不要参观一下?”

    “别生气,”我说,“我没有要冒犯你们的意思。”

    他又朝痰盂吐了一口:“会议室在走廊尽头,现在没人。他待会儿就回来了,如果没淹死在酒罐里的话。”

    一个骨架瘦小、五官清秀、脸颊粉红、眼神纯真的年轻人慢慢走进来,左手还拿着一个吃了一半的汉堡。他戴了一顶电影里的记者都会戴的帽子————压在他金色的小后脑勺上。他的第一颗衬衫扣子没扣,领带歪在一边,露在外套外面。和电影里的记者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没有喝醉。他随意地说:“有事吗,大哥?”

    黑发便衣大汉又朝他的私人痰盂吐了一口说:“听说市长换内裤了,不过那只是谣言。”

    小个子年轻人尴尬地笑笑,转过身去。那警察说:“小金凯德,这个人要找你。”

    金凯德嚼着汉堡,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我说:“我是紫罗兰的朋友,有可以谈话的地方吗?”

    “我们去会议室。”他说。我们走出去时,黑发警察上下打量我。他看起来好像很想找个人打一架,而且觉得我就是理想对象。

    我们沿着走廊走到尽头,转进一个房间,里面摆了一张满目疮痍的长桌,三四把木头椅子,地上堆满了报纸。桌子一头摆了两部电话,四面墙的正中央各挂着一个年代久远的相框,分别镶了华盛顿、林肯、格里利 [2] ,以及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的画像。金凯德把门关上,往桌子一头坐下,脚一跷,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

    我说:“我叫约翰·达尔马斯,洛杉矶来的私人侦探。我们去阿泰尔街七百三十六号兜兜风,你把你知道的关于奥斯恩案子的事都告诉我,怎么样?还是你想打个电话找麦基,叫他替我们介绍一下。”我把名片推到他面前。

    年轻人很快起身离开桌子,看都不看就把那张名片塞进口袋里,在我耳边说:“稍等。”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格里利的画像旁,把相框掀起来往后面一块方漆上一按。方漆凹下去一块,原来是涂在画布上的。金凯德眉毛一抬看看我,我点点头。他把相框放回去,走回我身边。“窃听器,”他轻声说,“不过我不晓得有没有人在偷听,还管不管用。”

    “格里利一定很喜欢。”我说。

    “嗯。今晚的班有点无聊,我看我回去算了,反正艾尔·斯宾会替我看着。”他提高音量说。

    “那个黑头发的大块头?”

    “对啊。”

    “他心情不好啊?”

    “他被降职了,回头当巡逻员。今晚他本来不用上班,可就是喜欢在这里晃悠,他很难缠,整个警察局联合起来也赶不走他。”

    我抬起眉毛看了那个窃听器一眼。“没关系,”金凯德说,“总得给他们抖点料。”

    他走到角落里一个脏兮兮的洗手盆旁,就着一小块软绵绵的肥皂洗了手,用裤袋里的手帕把手擦干。他正打算把手帕放回去,门就打开了,一个灰头发、小个子的中年人站在那儿,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

    小金凯德说:“晚安,局长,有什么事我可以效劳的吗?”

    局长一言不发地盯着我,满脸不快。他有一双海绿色的眼睛,一张倔强紧绷的嘴唇,一个雪貂形状的鼻子,和看上去不怎么健康的皮肤。他个子很小,不像能当警察的料。他微微点头,问道:“你的朋友是谁?”

    “他是我姐夫的朋友,洛杉矶来的私人侦探,让我想想……”金凯德着急地乱扒自己的口袋,他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

    局长尖声问:“什么?私人侦探?你来这里办什么案子?”

    “我没说我是来这里办案的。”我告诉他。

    “那好,”他说,“非常好。晚安。”

    他打开门,匆匆走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

    “安德斯局长,大好人!”金凯德大声说,“这样的好人不多见!”他看我的眼神就像只受到惊吓的兔子。

    “是啊,”我大声说,“尤其在湾城。”

    有那么几秒钟,我以为他会昏倒,但他没有。我们从市政府的大门走出来,上了我的车,驱车离开。

    我把车子停在阿泰尔街奥斯恩医生家对面。那天晚上没有风,有点月晕。一股淡淡的、好闻的咸海水和大海草味道从海崖边飘过来。小小的停泊灯标示着游艇俱乐部,三道码头绵延着三道闪烁的灯光。远方海面上有一艘高桅大渔船,几根桅杆之间拉起小灯泡,又从桅杆顶拉到船头及船尾,或许船上的人不只在钓鱼而已。

    此处阿泰尔街的一头是条死胡同,被一个高大华丽的镂花铁栏杆截断,里面是栋大宅邸。其他房屋只盖在靠近内陆那一边,建地差不多都有八十到一百平方英尺,间距很大。靠海那边有一条窄窄的人行道,一堵矮墙,后面就是几乎成直角下坠的断崖。

    小金凯德缩在前座角落里,红色的香烟头在他一片模糊的小脸前方忽明忽灭。奥斯恩家一片漆黑,只有前门点了一盏小灯,房子是粉刷过的,安了一道铁门,前院围了一道围墙,车库建在墙外。一条水泥小径从车库的边门通到房子的边门。门旁的墙上钉了一块铜牌,我知道上面一定写着:“利兰·奥斯恩医师。”

    “好了,”我说,“奥斯恩这件案子到底有哪里不对劲?”

    “没什么不对劲,”金凯德慢慢说,“除了你会害我惹麻烦之外。”

    “为什么?”

    “一定有人透过窃听器听到你提起奥斯恩的地址,所以安德斯局长才会跑进来看你。”

    “或许是艾尔·斯宾一眼就看出我是个侦探,跑去通风报信。”

    “不,他恨透了局长。他上个星期还他妈的是副队长呢。安德斯不希望任何人搅和奥斯恩这件案子,他不准我们写任何报道。”

    “湾城的报界很公正嘛。”

    “我们这儿气候好————报界全是跑堂和跟班。”

    “好吧,”我说,“你有个姐夫在警长办公室当刑警,洛杉矶所有的报纸,只有一家除外,全都支持警长。而他就住在湾域,可是跟很多人一样,他从来不清理自家院子,所以你害怕了?”

    小金凯德把他的香烟丢到窗外,我看着它在空中划了一个小小的弧线,然后掉在窄窄的人行道上,只剩下个小红点。我身体前倾,准备发动引擎。“真抱歉,”我说,“以后我不会再来麻烦你了。”

    我挂挡,车子往前爬了几码,金凯德这才前倾把手刹拉起来。“我不是懦夫,”他尖声说,“你想知道什么?”

    我熄了火往后靠,双手还摆在方向盘上,“第一件事,为什么梅森的执照会被吊销?他是我的客户。”

    “噢,梅森啊。听说他想敲诈奥斯恩医生,而且他们不只吊销了他的执照,还把他赶出了城。有一天晚上两个拿枪的家伙架他上车,逼他马上离城。他跑到总部报警,结果几个街区以外都听得到里面的笑声。不过我觉得那不像是警察干的。”

    “你知道哪个人外号叫大下巴吗?”

    小金凯德想了一会儿,“不知道,不过市长的司机,一个叫洛伦兹的傻大个儿,他的下巴上面可以摆架钢琴。他以前替万斯·康里德打工,听过万斯·康里德吧?”

    “我心里想的就是他,”我说,“所以说,如果万斯·康里德想做掉一个人,特别是在湾城里惹麻烦的人,洛伦兹应该就是最佳人选,因为市长多少可以保护他。”

    小金凯德问:“把谁做掉?”他的声音突然变得紧绷而沙哑。

    “他们不仅把梅森赶出城,”我告诉他,“还一路跟踪他到洛杉矶的公寓,有个叫大下巴的人把他杀了。梅森肯定做了什么让他们不开心的事。”

    “天呀,”小金凯德轻声道,“我一点风声都没听见。”

    “洛杉矶警方也不知道————至少在我离开的时候是如此。你认识梅森吗?”

    “认识,但不熟。”

    “你觉得他可靠吗?”

    “还可以。我的天,他被做掉啦?”

    “不比其他的私人侦探不可靠,是吧?”我说。

    他突然咯咯笑起来,不是因为觉得好笑,而是因为太紧张,受到了惊吓。一辆车从街尾转进来,靠边停下,车灯熄了,但没有人下车。

    “奥斯恩医生呢?”我问,“他太太被杀的时候,他人在哪里?”

    小金凯德跳起来,“天啊,谁说她是被谋杀的?”他差点岔了气。

    “我相信梅森就想这么说,可是他宁愿别人花钱堵他的嘴。不管说不说,他都很不讨人喜欢,而且他把人搞毛了,被喂了条铅管。我猜想是万斯·康里德下的命令,因为他不喜欢别人伸手跟他要钱,除非那是合法的贿赂。不过换个角度看,如果奥斯恩太太是被丈夫谋杀的,而不是因为在万斯·康里德的赌场输了钱自杀,那么对他的赌场来说会强一些,好处并没有大多少,不过总有好处。所以我搞不懂万斯·康里德为什么要把梅森做掉,只因为不希望他把谋杀的事抖出来吗?我猜他大概还说了别的话。”

    “你这样猜来猜去有用吗?”小金凯德很有礼貌地问。

    “没用,只不过晚上抹面霜的时候让脑袋有点事儿干罢了。还有那个抽血化验的,他叫什么?”

    金凯德点起另一根烟,瞧瞧停在街尾那栋大宅邸前的车子。它的车灯又开了,正朝前慢慢挪动。

    “他叫格雷勃,”他说,“在医生大楼里有个小办公室,替城里的医生工作。”

    “非官方的?”

    “对,可是这里的人不用化验室。殡仪馆收尸的人轮流当法医,一人当一个星期,谁管呢?局长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他为什么要去‘处理’?”

    “我猜他可能接到了市长的命令,市长又从替万斯·康里德管赌场的那些兄弟们或者直接从万斯·康里德那里得到‘暗示’。或许万斯·康里德不希望让大老板听到他跟个女的扯不清,对场子造成负面影响。”

    “嗯,”我说,“街上那家伙不知道自己住哪里。”

    那辆车还在继续往前爬,车灯又熄了,可是车身还在动。

    “趁我现在心情好,”小金凯德说,“顺便告诉你,奥斯恩大夫诊所里的护士以前是梅森的太太。她是个专门吃男人的红发女人,长得不怎么样,身材却凹凸有致。”

    “我也喜欢有真材实料的女人,”我说,“从这个门钻出去到车后面趴下,动作要快!”

    “天啊————”

    “照我的话做!”我喊道,“快!”

    右边车门咔一声打开,小个子一溜烟就滑了出去,车门又咔一声关上。我听到后车门打开的声音,往后一看,只见一个黑色身影窝在后座地板上。我自己跟着移到右边,打开车门踏上沿着断崖铺的人行道。

    这时另外一辆车已经开近了,它的车灯突然大亮,我赶紧避开。灯光往旁边照去,扫过我的车又掉转回来,然后车子一暗,静悄悄地停在对面,是辆黑色的小轿车。一分钟之后,左车门打开,一个大块头下了车,开始往我这头走来。我把腋下的枪塞进皮带里,把外套纽扣扣好,然后绕到自己的车后去迎接他。

    看到我的时候他突然停住,身侧的两只手都是空的,嘴里叼根雪茄。“警察,”他简短地说,然后右手慢慢往右臀移动,“今晚夜色不错,嗯?”

    “棒极了,”我说,“有点雾,不过我喜欢雾,空气没那么干燥……”

    他突然插嘴:“另一个家伙呢?”

    “嗯?”

    “别耍我,外地佬。我看到你前座右边有个香烟头。”

    “那是我,”我说,“我不知道坐在前座右边抽烟犯法。”

    “原来是个油嘴滑舌的外地佬。你是什么人,到这里来干什么?”光线透过雾气照在他油腻多肉的脸上。

    “我叫欧布莱恩,”我说,“刚从圣马提欧开过来。”

    他的手现在已经快摸上右臀了。“让我看看你的驾照。”他走近我,如果我们俩都伸出胳膊,就可以碰到对方。

    “我要看看你有什么权力检查我的驾照。”我说。

    他的右手突然一动,我已经把枪从皮带里拔出来对准他的肚皮,他的手停在半空中,仿佛被冻在一块冰里。

    “没准你想抢劫,”我说,“现在还有人花五毛钱买个假警徽干这种勾当。”

    他像石头似的站在那儿,仿佛没在呼吸,然后口齿不清地说:“你的家伙有执照?”

    “每天都有,”我说,“把警徽拿出来给我看,我就把枪放下。你不会把警徽戴在屁股上吧?”

    他又一动不动地站了一分钟,然后看看街角,仿佛希望看到另一辆车开进来。在我身后,一阵嘶嘶作响的微弱呼吸声从我的车后座里传出来,我不知道那个大块头听见了没有,他自己的呼吸声重得都可以熨衬衫了。

    “好了,少来了,”他突然凶巴巴地吼道,“你只不过是个洛杉矶来的九流侦探罢了。”

    “我现在升级了,”我说,“变成了三流的。”

    “去你妈的。我们可不会让你来这里穷搅和,懂吧。这次我只是警告你而已。”

    他一转身,走回他的小轿车旁,把脚放在踏板上,粗脖子慢慢往后转,油腻的皮肤又开始泛光。“赶紧滚,”他说,“免得还要我们动手给你收尸。”

    “拜拜,猪头,”我说,“很高兴看到你的窘样。”

    他甩上车门,猛踩油门,斜斜地转个圈,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街道尽头了。

    我赶紧跳上车,隔着一个街区的距离跟了上去。他开上安古洛大道右转,而我往左边拐了个弯。小金凯德从后座爬起来,把下巴搭在我肩膀后的椅背上。

    “你知道那是谁吗?”他哑着声说,“那是快枪威姆斯,局长的左右手,他很可能会开枪毙了你。”

    “这就像假设滑稽女郎 [3] 长了一个扁鼻头,”我说,“根本就不可能。”

    我又兜了几条街,才让他回到前座上。“你的车在哪儿?”我问。

    他把皱巴巴的记者帽摘下来,啪一声扔在膝盖上,又戴回去:“就在市政府警察局停车场里。”

    “可惜,”我说,“你得搭车去洛杉矶了。没事的话你应该去看看你姐姐,尤其是今天晚上。”

    4.红发女人

    那条路沿着山脚蜿蜒曲折,一会儿向上,一会儿向下,灯火往西北方向只有零星几点,往南边却密密麻麻连成一片。那三道码头从这边看似乎很遥远,像细铅笔似的灯光躺在一片黑丝绒上。山上有雾,还有野生植物的味道,但山谷与山谷之间的高地却没有雾。

    我路过一家小服务站,已经黑灯打烊,然后下坡穿过另一个宽阔的山谷,再上坡开过一栋豪宅————围着电线的栅栏足有半英里长。山脚下散落的房舍越发稀零,空气里的海水味儿越来越浓,我朝左转,经过一栋带白色圆形角楼的房子,开过唯一一段有绵延几英里的吊灯架的公路,来到滨海公路上方一栋巨大灰泥建筑前。灯光沿着一道灰泥粉饰的拱形列柱,从窗后透出,微微照在椭圆形草坪和停放大批车辆的空场上。

    这里就是万斯·康里德俱乐部。我不知道自己有何打算,只觉得这地方非来不可。奥斯恩大夫仍在城里不知名的角落里奔波,探视不知名的病人。医师呼叫站说他通常十一点会报到,现在差不多十点十五分。

    我找了个空位停下,沿着拱形列柱走过去。一个六英尺六、穿着滑稽歌剧里军队制服的黑人,从屋里推开一扇大门说道:“请出示会员卡,先生。”

    我把卷成一团的一美元钞票塞在他大手掌里。巨大的黑色指关节往内一合,就像一个大耙子拖走一堆碎石头。他的另一只手捏起我左肩上的一个线头,在我西装胸前口袋里的丝巾后面留下一个金属标签。

    “新的大厅经理不太好说话,”他小声说,“感谢你,先生。”

    “他就是混蛋。”我绕过他进屋时这么说。

    他们称之为“休息室”的大厅,看起来像米高梅为拍摄一九八〇年百老汇音乐剧搭的夜总会场景。在人造灯光下,这个地方仿佛耗资一百万装潢而成,有一个马球场那么大,长毛地毯差一点就搔到我的脚踝。大厅尽头有道像船舱船梯的楼梯,通往楼上的餐厅入口。一个胖嘟嘟的意大利领班站在通道顶端,脸上挂着职业微笑,腰间绑着一条两英寸厚的缎带,腋下夹了一大沓镀金的菜单。

    另有一道悬空的、栏杆上白釉的雪橇滑道般的拱形楼梯,通往二楼的赌场。天花板上有星星在闪烁,酒吧的入口幽暗深邃,一团深紫,犹如记忆中残存的噩梦,连着一个顶端搭了巨大埃及彩色头饰的白色甬道,正前方是一面巨大的圆镜。一位穿绿衣的小姐正在拨弄她泛着金属光芒的金发,她的晚礼服后背开衩之低,足可看见她在该穿内裤的地方贴了一颗美人痣。

    一位穿着印满桃花,还绣了几条小黑龙的真丝睡衣的寄物小姐,走上前来拿走我的帽子,对我的穿着打扮皱了皱眉;她的眼睛就好像一双漆皮高跟鞋似的又黑又亮,毫无表情。我给她两毛五,留住我的帽子。一位卖香烟的女郎捧着一个装五磅糖果这么大的盘子走下甬道,她头发上插了几根羽毛,身上的衣服足够躲在一枚三分钱的邮票后面,一条裸露的漂亮长腿贴了金箔,另一条是银色的,脸上带着冷漠不屑的表情,要和这种表情的小姐约会都不知排到哪年哪月了,就算腋下夹了一篮红宝石的印度王公跟她求婚,她也得考虑考虑。

    我走进酒吧那团紫色的雾中,酒杯轻撞,角落里的钢琴弹弄着轻柔的和弦,一个脂粉味儿很浓的男高音唱着“我亲爱的小牛仔”,酒保在为客人调配鸡尾酒。我的视线在那一团紫光里逐渐清晰起来,酒吧生意很好,但并不拥挤,某位男士的笑声稍微放肆了点,钢琴师立刻以拇指指甲划过琴键来个埃迪·达钦 [4] 式的波浪音阶,以示不悦。

    我看到一张空台子,走过去背靠软墙坐下。灯光变亮,我甚至可以看到那位牛仔歌手,他有一头像是染过的红色鬈发。隔桌的女人也是红头发,她的眼睛又黑又大又饥渴,五官长得有点古怪,除了那张像霓虹灯招牌的嘴,脸上没有化妆。她的服装垫肩太夸张,领口太招摇,外套里的橘红毛衣包着脖子,斜挂在她后脑勺上的罗宾汉帽,插了一根橘黑相间的羽毛。她对我露齿一笑,笑容像乞丐过圣诞节一样敷衍,我没笑回去。

    她把手上那杯酒喝完,放在桌面上摇摇。一个穿着帅气夹克的服务员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站在我面前。

    “苏打水加威士忌。”那女人抢着说。她的声音很硬,发音因为醉酒有点不清楚。

    服务员用余光瞄了她一眼,继续看着我。我说:“百加得加石榴。”

    他走开后,那女人说:“那种酒你喝了会想吐的,大男孩。”

    我没看她。“看来你不想玩。”她轻佻地说。我点燃一根烟,对着软绵绵的紫色空气吹了一个烟圈。“你自己玩吧。”那女人说,“好莱坞大道上我每条街都可以钓到成打像你这样的大猩猩。好莱坞,什么鬼,全是些失业的小混混和金发丑八怪,喝醉了连牙都吐掉。”

    “有谁提起好莱坞大道了吗?”我问。

    “你啊。除了从好莱坞大道来的家伙,没有哪里的男人被女人搭讪还不理的。”

    附近桌子的一对男女转过头来看我们,男的有点同情地对我咧咧嘴。“你也一样!”那女孩对着他说。

    “你没跟我搭讪。”他说。

    “本性使然,帅哥。”

    服务员端着酒过来,他先上了我那杯。那女人大声说:“我看你八成不习惯伺候女士。”

    服务员把她的苏打水威士忌递给她。“非常抱歉,夫人。”他冷冰冰地说。

    “没问题。有空过来我帮你修指甲,不过我得先借把锄头来。这杯男朋友付钱。”

    服务员看着我。我给他一张钞票,对他耸耸肩。他找了零钱,拿了小费,消失在其他台子之间。

    那女人拿起她的酒走到我台子旁。她把手肘架在台子上,两手撑着下巴。“哎哟,蛮大方的呀。”她说,“我不知道这年头还有这种男人。你喜不喜欢我?”

    “我还在考虑,”我说,“你小声点,否则他们会把你赶出去。”

    “是吗?”她说,“只要我不砸店就没关系。何况,我和他们老板的交情可是这样的。”她把两根手指缠在一起。“等我见到他以后就会这样。”她笑出声来,笑声很放荡。

    她喝了一口酒:“我以前见过你吗?”

    “到处都见过。”

    “你在哪里见过我吗?”

    “数不清的地方。”

    “没错,”她说,“就这么回事。这年头没一个女人能与众不同。”

    “抱着酒瓶并不能让你与众不同。”我说。

    “狗屁!我可以告诉你很多响当当的名字,每天晚上都一手抱一瓶酒上床,要是手臂上不扎针,他们就不会停止喊叫。”

    “是吗?”我说,“跟电影里的醉鬼一样,嗯?”

    “没错。我就替一个专门扎针的人工作过————十元一针。有时可以高到二十五或五十元。”

    “这个钱还挺好赚的。”我说。

    “如果能持久的话。你觉得会吗?”

    “如果有人赶你走,你还可以去棕榈泉嘛。”

    “谁要赶谁走啊?”

    “我不知道啊,”我说,“我们到底在讲什么?”

    她红头发,长得不怎么样,但身材凹凸有致,而且她替一个专门打针的人工作。我舔舔嘴唇。

    一个黑人大汉走到酒吧门口,站在那儿,等自己习惯里面的灯光。然后他不慌不忙地开始扫视整个酒吧,视线落到我坐的这一台,他的身子微微前倾,开始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噢,”女人说,“保镖来了。你能应付吗?”

    我没回答。她用苍白有力的手磨蹭着自己毫无血色的脸颊,斜着眼盯我。钢琴前的男人弹了几个和弦音,开始捏着嗓子哼:“但我们还有梦,不是吗?”

    黑人大汉隔着台子把手放在我对面的椅背上,他把视线从女人身上移开,对我微微一笑。她才是他刚才看的人,她才是他穿过酒吧要找的人。不过从现在开始他注意的人是我了。他的头发又黑又滑又亮,下面是冷漠的灰眼珠,眉毛像用眉笔修过一般,嘴型很性感,像演员,鼻子曾经被打断过,不过修整得很好。他说话时嘴唇基本没动。

    “好久不见。还是我记性不好呢?”

    “我不知道,”我说,“你想记起什么?”

    “你的名字,老兄。”

    我说:“别费心了,我们从来没见过面。”我把那个小金属标签从胸袋里掏出来,丢在台面上:“这是售票口的乐队队长卖我的票。”我从皮夹里掏出一张名片,也丢在台面上:“这是我的名字、年龄、身高、体重、有没有疤、有没有前科。我是来见万斯·康里德的。”

    他没管那标签,把那张名片拿起来看了两遍,翻过来看看背面,再看看前面,用手臂勾住椅背,给我一个苍白的笑容。他没有再看那女孩一眼。他用名片的侧边刮过台面,嘴里发出像小老鼠的啧啧声。女人瞪着天花板,假装打了一个呵欠。

    他面无表情地说:“原来你是做这个的,真是抱歉。万斯·康里德先生到北方出差,今天一早就坐飞机离开了。”

    女人说:“那我今天下午在日落大道和怀恩街口看到坐在灰色轿车里的人一定是他的替身了。”

    他没看她,似笑非笑地说:“万斯·康里德先生并没有灰色的车。”

    女人说:“别上他的当,我敢打赌他现在一定就在楼上转轮盘。”

    大汉没看她,这比给她一个耳光还有用。我看着她脸色开始发白,慢慢地,最后一直保持惨白。

    我说:“他不在是吧。不在就不在吧。谢谢你听我说话,或许我下次再来叨扰。”

    “当然欢迎,不过我们这里不欢迎私人侦探,真是抱歉。”

    “你再说一次‘真是抱歉’,我就尖叫,要不要试试看。”红发女人说。

    黑人大汉随意把我的名片塞进晚宴外套口袋里,把椅子往后推,站了起来。“相信你一定可以理解,”他说,“所以……”

    女人咯咯笑着把她那杯酒泼在他脸上。

    大汉踉跄着往后退了一步,赶快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浆得挺挺的白手帕。他很快把脸抹干,摇摇头。等他放下手帕时,可以见到他衬衫上有一大片酒渍,就在黑珍珠做的领饰上方,衬衫领更是一塌糊涂。

    “真是抱歉,”女人说,“我还以为你是个痰盂。”

    他把手放下,牙齿发出阴森的光。“带她出去,”他喉咙里发出声响,“快!”

    他转身很快穿过其他台子,用手帕捂住自己的嘴巴。两位穿制服的服务员走过来看着我们,酒吧里每个人都在看我们。

    “第一回合,”那女人说,“有点沉闷。两名拳击手都非常谨慎。”

    “你想冒险的时候千万别找我。”我说。

    她的头一偏,在那诡异的紫光里,她那张惨白的脸似乎离我很近,就连那涂了口红的嘴唇也仿佛在瞬间褪了颜色。她突然抬高一只僵硬得像鸟爪的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然后像得了肺痨似的干咳了几声,抓过我的酒杯,咕噜几声就把我的百加得灌了下去。然后她开始颤抖,伸手去抓自己的皮包,却把它推过桌面。皮包掉到地下打开来,东西散落了一地,一个镀金的香烟盒滑到我的椅子下面,我站起来把椅子推开弯下身去捡。其中一个服务员正好站在我后面。

    “我能帮忙吗?”他殷勤地问。

    那女人刚喝过的杯子沿着桌边滑落到地上砸碎时,我正弯腰捡起香烟盒,不经意间一瞥,看见盒面上镶着一张手工着色的照片,上面是一个棱角分明的黝黑男人。我把香烟盒放进她皮包里,抓住她的胳膊,刚才发话的那位服务员马上绕过去扶住她的另一只胳膊。她眼神呆滞地看着我们,头摇来摇去,仿佛在做放松颈部的运动。

    “我就要昏倒了。”她哑声说,我们拖着她穿过房间。她东倒西歪地跨步,仿佛执意要拖倒我们两人。服务员自言自语地低声诅咒,我们一起步出紫光,走进明亮的大厅。

    “女洗手间,”服务员用劲儿挤出这四个字,下巴朝一个像是泰姬陵侧门的入口扬了扬,“里面有个重量级的女服务员,她可以处理任何情况。”

    “去他妈的女洗手间,”那女人咬牙切齿地说,“放开我的手。我男朋友可以带我走。”

    “他不是你的男朋友,小姐,他根本不认识你。”

    “滚!你简直太爱管闲事了,趁我还没失去风度啐你一口之前,还不快滚!”

    “好了,”我对他说,“我带她出去冷静一下,她一个人来的?”

    “不是才怪。”他说完就走开了。酒吧的领班走出来,下了一半楼梯,站在那儿怒目而视。寄物柜台小姐的表情,就像网球赛场上的裁判一样漠然。

    我把我的新朋友推到室外清冷、多雾的空气里,扶着她沿列柱来回走,直到感觉她在我臂弯里能站稳为止。

    “你是个好人,”她迟钝地说,“我刚才是摸了老虎的屁股。你是个好人,先生,要不是你我大概不会活着出来。”

    “为什么?”

    “我本来想到一个赚钱的馊主意。算了!别再提它了!我这辈子想的馊主意太多了。送我一程吧?我是搭出租车来的。”

    “当然可以。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吧。”

    “海伦·梅森。”她说。

    我没有任何成就感。早就猜到了。

    我们走下人行道,穿过停车场时她还需要我扶着。我们走到我的车旁,我打开车门等她上车,她爬了进去,颓然跌坐在角落里,仰头靠在椅垫上。

    我关上车门,然后又打开说:“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另外一件事?你香烟盒上的男人是谁?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她睁开眼睛。“一个老情人,”她说,“过去的事了。他……”她突然双眼圆睁,张大嘴巴,我刚听见背后一阵窸窣声,就有个硬东西顶住了我的脊梁,一个低沉的声音说:“不要动,兄弟,抢劫!”

    我的耳边响起一声轰鸣,我的头就像一大团粉红色的爆竹,在天幕上炸裂开来,散成碎片,缓缓落下,变得苍白,最后熄灭坠入海浪中。无边的黑暗吞噬了我。

    5.我的死邻居

    我闻到了琴酒的味道,不是像我刚喝过几杯琴酒那样,而是像整个太平洋全是琴酒,我正穿着衣服在里面游泳。我头发里、眉毛上、脸上、下巴上和衬衫上,全是琴酒。我脱了外套,人平躺在地毯上,正仰望胶泥壁炉上的一个相框————有纹路的木框,相片本来想拍得很艺术,灯光打在一张又长又瘦、很不高兴的脸上,费心打灯的结果只是让那张脸显得更长更瘦、更不高兴,扁平而无光泽的头发,简直就像干掉的骷髅头上黏着的油漆。玻璃后的相片一角写了字,可是我看不清楚。

    我抬高手臂,按按头,立时感到一阵疼痛一路窜下我的脚跟。我呻吟了一下,马上又变成不满的哼声(干这行得维持最起码的自尊),然后小心翼翼翻个身,看见一张拉下来的壁上单人床的床脚,另一张单人床还贴在墙上没拉下来,木板床底上漆了一堆复杂的花纹。我翻身的时候,一个琴酒酒瓶从我胸膛滚到地板上,瓶子是空的。我想不通一个瓶子怎么能装这么多琴酒。

    我把膝盖屈在胸腹下,四肢着地好一会儿,像只吃不完晚餐又舍不得走开的狗在那儿闻。我转转脖子。好痛!我再转转,还是痛!我双脚撑地站起来,发觉自己没穿鞋子。

    那地方看起来像间不错的公寓,不太廉价,也不太昂贵,普通的家具,普通的台灯,普通而耐脏的地毯。拉下来的那张床上躺着一个女人,她只穿了一双深色丝袜。身上有很多血迹已经干涸的抓痕,腰间盖了一条厚浴巾,几乎卷成一团。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她那一头仿佛带着恨意分开、紧紧往后扎的红发仍旧没变,但她已不再怀抱任何恨意了。

    她死了。

    她的左侧乳房上有一个像男人巴掌那么大的焦黑洞口,洞口中央有少量鲜血。血从她身侧往下流,但现在都已经凝固了。

    我看见长椅上堆了些衣服,大部分都是她的,但我的外套也混在里面。地板上散放着皮鞋,有我的和她的。我如履薄冰似的走过去,把自己的外套捡起来往口袋里摸,我记得的东西全在里面。绑在我身侧的枪套当然已经空了。我把鞋和外套穿上,把空的枪套推到腋下,走到床旁,掀起那条厚浴巾。一把枪从里面掉出来————我的枪。我不由自主地擦掉枪管上的血迹,嗅嗅枪口,然后静静地把枪插回腋下。

    沉重的脚步声从外面走廊传来,直到这间公寓门口停下。一阵低声讲话的人声。有人开始敲门,一阵急促的、不耐烦的敲击声。我看看那扇门,不知他们还会敲多久,弹簧锁是不是故意没锁,他们会不会直接开门进来;如果锁上了,而公寓保安又不在楼下,他们得花多少时间找人撬锁开门。我还在想这些问题的时候,一只手试了门锁。是锁上的。

    真好笑。我几乎笑出声来。

    我跨进另一扇门内,看看浴室里面。两条踏脚地毯放在地板上,一块防滑垫整齐地折放在浴盆一边,上面是块磨砂玻璃窗。我把浴室门轻轻地关上,站在浴盆边,把浴室窗子的下缘往上推。我把头伸出去往下看,差不多六层楼下方的林荫路上一片漆黑。往下望时,我的视线会被两堵短墙阻碍,墙之间的空隙和通风孔差不多宽。窗户都是成对的,都面向两墙之间的空隙。我探出身子,盘算着如果努力试试,应该够得着隔壁那扇窗。我不知道那扇窗有没有上锁,也不知道在他们打开门以前我是否来得及爬出去。

    身后关着的浴室门外,敲门声越来越重,也越来越急促。一个声音咆哮说:“快开门,不然我们就踹开了。”

    警察的例行公事,纯属吓唬人。他们绝不会破门而入,因为他们弄得到钥匙。如果手上没有消防斧,想把那种门踢开可不是容易的事,而且脚会很疼。

    我把窗户下面一半关上,把上面那一半往下推,从毛巾架上抽了一条毛巾,然后我打开浴室门,跟相框里的那张照片打了个照面。在我离开以前,我必须把上面的字看清楚。我走过去仔细瞧,外面的敲门声越发愤怒。题字这样写道:

    献上我所有的爱,利兰。

    原来奥斯恩是个没出息的孬种。我拿着照片,走回浴室,再一次把门关上,然后把照片塞进浴室衣柜里脏毛巾和床单的最下层。就算他们是能干的警察,也得花点时间才会找到它。不过这里是湾城,或许他们永远都找不到。我不懂为什么我们要来湾城,大概只是因为海伦·梅森很可能住这儿,而浴室窗外的空气散发着海滩的味道。

    我手里握着毛巾,把身子挤出上半截窗户,然后侧身,一只手扒着隔壁的窗沿,另一只还紧抓着这一扇窗。我的手刚好够把另一扇窗推上去————如果它没上锁的话。它没锁!我伸出一只脚,朝靠近把手的玻璃用力一踢,玻璃碎裂的声音在一英里外应该都听得见,但远处的敲门声并没有消停。

    我用毛巾包住左手,把手臂尽量伸长,伸手穿过玻璃碎掉的洞口,转开把手,然后爬到另一个窗台上,再伸手把原来那扇窗关上。或许他们可以采到指纹,我并不指望能够证明自己从未进过海伦·梅森的公寓,只希望有机会证明自己到底是怎么进去的。

    我低头看下面的街道,一个男人正弯腰钻进一辆车里,根本没有抬头往上看。被我敲破窗子的公寓里并没有亮灯,我把窗户往下推,爬了进去,浴盆里有很多碎玻璃。我跳到地板上,把灯打开,捡起浴盆里的碎玻璃,用毛巾包好藏起来。我用这家人的毛巾把我踩过的窗沿及浴盆边缘擦干净,然后掏出枪,打开浴室门。

    这间公寓比较大。放眼望去我可以看到两张罩着粉红色床罩的单人床,非常整齐,床上空空如也。卧室外是一间客厅。每扇窗户都紧闭着,室内有股灰尘味儿。我打开一座落地灯,用一根手指沿着一张椅子的椅背划过去,手指上沾满灰尘。房里有台大收音机,一堆落了灰的书,一个装满塑封都没拆的小说的大书架。乌木高吧台上,放着一根虹吸管和一个有酒的玻璃瓶,以及四只杯口朝下的酒杯。我闻了闻那瓶酒,是威士忌,然后喝了一点。那酒让我的头更痛,却让我感觉好受了些。

    我没关灯,走回卧室里到处翻。其中一个衣橱里全是男人的衣服,都是定做的,衣服标签上写着“乔治·塔尔博特”。乔治的衣服穿在我身上稍微有点小。我又翻了翻五斗柜,找到一套睡衣,穿上还凑合。衣橱里还有一件浴袍和一双拖鞋。我立刻把自己脱得精光。

    等我冲完澡,身上只剩一点点琴酒味儿。这时已听不到任何敲门声和嘈杂声,我知道他们正拿着粉笔和细绳在海伦·梅森的房里忙活。我把塔尔博特先生的睡衣、拖鞋和浴袍穿上,借用塔尔博特先生的古龙水抹了一点在头发上,梳了梳头。我诚心希望塔尔博特先生及夫人在某处玩得愉快,并不急着回家。

    我走回客厅,又喝了点塔尔博特先生的威士忌,点燃一根他的香烟,然后转开前门的锁。一个男人在走廊里咳嗽,我把门打开一条缝,从门链后往外看。一个穿制服的男人靠在对面墙上,他个子矮小,金发,目光锐利。他的蓝色长裤烫得笔挺,看起来干净利落。

    我打了个呵欠说:“怎么回事儿,警官?”

    他瞪我一眼,眼珠子是带金色的棕红色,金发的人很少有那种颜色的眼睛。“隔壁出了点事。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他的声音稍稍带着嘲讽。

    “那个红头发的?”我说,“呵!还不是带男人回来穷开心。要不要喝点?”

    那名警察又审慎地看了看我,然后对着走廊另一头叫道:“嘿,艾尔!”

    一个大汉从一扇打开的门里走出来。他高六英尺以上,差不多两百磅,头发又粗又黑,眼眶很深,眼睛里没什么表情。正是我黄昏时在湾城市政府碰到的艾尔·斯宾。

    他很快走过来,便衣警察说:“隔壁的。”

    斯宾走到我面前,面无表情地直视我。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乔治·塔尔博特。”我的声音没变。

    “听到什么动静没有?在我们来以前。”

    “噢,就是打闹吧。大约在午夜左右。没什么稀奇的。”我用拇指朝死去女人的公寓晃了晃。

    “是吗?你跟那个女的熟吗?”

    “不熟,我可不想认识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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