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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三百克拉翡翠

    “紫罗兰”麦基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边抽烟斗,边对着办公室门玻璃上我的名字背面做鬼脸。已经整整一星期没生意上门了。

    “大侦探生意如何?”紫罗兰问。他是警长办公室的刑事组探员,“有没有到海滩上逛逛?替人做保镖之类的?”

    “只要一块钱,我什么都肯干,”我说,“除了谋杀,那种案子我收三块五。”

    “我敢打赌你可以做得干净利落。有份差事,约翰 [1] 。”

    他递给我名字、地址和电话号码。一个住在凯斯特马拉名叫林德利·保罗的男人,社交界名流,什么都做,就是不工作,独居,有个日本仆人,开辆豪车。警长办公室不觉得他有哪点不对,就是觉得他日子过得太开心了。

    凯斯特马拉位于城市边缘,不过一点都不偏僻,二十来栋大小不一的房子吊在山崖边上,好像打个喷嚏就能把它们全震下来砸烂底下海滩上的野餐盒似的。公路边上有个咖啡馆,旁边耸起一座水泥拱形物,其实是座陆桥,陆桥另一边接着一道白色水泥阶梯,像把尺子似的笔直地指向山侧。

    昆尼诺街,林德利·保罗先生在电话里告诉我,是从上数第三条街。他说头一次来要想找到他家,最好的办法是步行,因为那儿的街道设计既有趣又复杂,有些人在里面绕了几个小时,还不如鱼饵铁罐里的蚯蚓爬得远。

    所以我把我那辆蓝色的旧克莱斯勒停在山脚下,步行上山。那是一个美好的夜晚,我开始爬山时海面上还泛着盈盈波光。但等我到达山顶,这一切就消失不见了,我坐在最高一级台阶上,搓揉自己的小腿肚,等脉搏慢慢降到一百跳上下。之后我把黏在背上的衬衫扯松,走到眼前唯一的一栋屋子前面。

    房子不错,不过看起来不像大富人家,一道生锈的楼梯通往前门,车库建在地下,一辆坦克似的大黑车头朝外停在里面,还有一艘流线型、前甲板宽得足够装下三辆车的游艇,也挤在旁边。那游艇看起来比这栋房子还值钱。

    在楼梯口来应门的男人穿一套白色法兰绒西装,领子里随意塞了一条紫蓝色的丝巾。他棕色的脖子很柔软,像个胖女人的脖子,眼珠子是淡淡的蓝绿色,五官有点过于浓重不过很英俊,平滑的棕色额头上是三缕层次分明的浓密金发。他个子高我一英寸————六尺一英寸。整个人看起来就像那种会穿白色法兰绒西装、在领口里塞蓝紫色丝巾的男人。

    他清清喉咙,往我肩膀后看了一眼说:“什么事?”

    “我是你要找的人,‘紫罗兰’麦基推荐的。”

    “紫罗兰?老天,多奇怪的外号。嗯……你的名字是……”

    他犹豫了一下,我让他去想,直到他再次清了下喉咙,那对蓝绿色的眼睛又盯着我另一个肩膀后几英里外的某处。

    “达尔马斯,”我说,“今天下午给你打过电话。”

    “噢,请进,达尔马斯先生。你别介意,仆人今晚休假,所以……”他不好意思地往前门望了一眼,仿佛自己用手开门和关门会弄脏手似的。

    进了门,我们站在一个三面环绕大客厅的阳台上,阳台比房间高出三阶,我们走下阶梯,林德利用眉毛指指一张粉红色的椅子,我坐下时,心里希望自己别留下任何污渍。

    这个房间是那种大家盘坐在地板软垫上,小口啜饮加了大块冰糖的苦艾酒,窃窃私语,或者闲聊的地方。沿着阳台全是书柜,四处还点缀着立在台座上、有棱有角上了釉的雕塑品。屋里摆了几张舒适的沙发椅,几个丝绣枕头随意地倚靠着灯具的底座,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一台红木三角钢琴上摆了一个很高的花瓶,里面只插了一枝黄玫瑰,琴脚下摆了一块桃色中国地毯,毛长得能藏下一只老鼠。

    林德利倚在钢琴边,独自点了一根烟。他仰起头,对着高高的天花板吐了一口,这使他的脖子看起来更像女人的脖子。

    “这是件小事,”他漫不经心地说,“其实根本不需要麻烦你,不过我还是觉得找个人陪比较好。我想你带了枪吧?”

    “带了,”我说,“当然带了。”我盯着他下巴上的酒窝————弹珠掉进去肯定找不到。

    “嗯,不过我并不希望你用。我只是去见两个人,跟他们买样东西。我身上会带现钞。”

    “多少钱?买什么?”我用自己的火柴点了一根自己的香烟。

    “哎,真的……”他的微笑不坏,但我就是不喜欢这个人,哪怕揍他一顿也不心疼。

    “这是机密,我是帮一位朋友的忙,实在不想谈细节。”他说。

    “那你只是要我跟去帮你拿帽子?”我说。

    他的手抖了一下,烟灰掉在他的白西装领上。他很不高兴,皱着眉头往下看,然后轻声对我说————口气很像一位苏丹赐给一位失宠的后宫妃子一根长丝带,建议她去上吊————“我希望你能胜任这份工作。”

    “我们都得靠希望才能活下去。”我说。

    他瞪着我好一会儿。“我真想揍你鼻子一拳。”他说。

    “这才对嘛,”我说,“你自己不强硬就办不了事儿,不过精神可嘉。咱们开始谈正事吧。”

    他还在赌气。“我想请的是保镖,”他冷冷地说,“就算我请一位私人秘书,也不会把我的私生活全告诉他。”

    “如果他长期替你做事,他就会知道,而且知道得一清二楚。可是我只来打一天零工,必须得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勒索?”

    隔了很久他才说:“不是,是一串翡翠项链,至少值七万五千美元。你听说过翡翠吗?”

    “没听过。”

    “我们先喝一小杯白兰地,我慢慢告诉你。嗯,应该喝一杯。”

    他从钢琴旁边走开,像跳舞的人那样上身完全不动。我按熄香烟,嗅了嗅空气,觉得好像闻到了檀香的味道。林德利拿着一个很漂亮的酒瓶和两个白兰地酒杯回来,在每一杯里倒了一小汤匙的酒,递给我一杯。

    我一口就喝光我的酒,等着他把他那一小汤匙酒放在鼻子下转个够,再开口讲话。他花了不少时间才准备好。

    他语调愉悦地说:“翡翠是唯一真正值钱的玉石,其他的玉主要都贵在工艺,翡翠则本身就有价值。目前已找不到一处尚未开采的翡翠矿,几乎没有,一般人认为翡翠早在几百年前就被采光了。我的一个朋友就有一串翡翠项链,总共五十一颗玉珠,每颗都一样大,一颗差不多六克拉,搭配完美。前一阵朋友遭遇抢劫,他们只抢走了那串项链,当时我正好和这位女士在一起。对方威胁我们,所以我才不得不冒险去用钱买回来,而没敢报警或通知保险公司。他们要我们等一通电话,两天前我接到了电话,对方要价一万美元,今晚十一点付款。我还不知道地点,不过他们说就在附近,帕里斯山下某处。”

    我看看自己的空酒杯,晃了一下。他又替我加了一点酒,我再次一口喝光,然后点了一根烟。这次是他的烟,卷得很整齐的维吉尼亚香烟,烟纸上印有他的姓名缩写。

    “珠宝勒索,”我说,“有预谋的犯罪计划,否则他们不可能知道在何时何处下手。这年头戴名贵珠宝的人不多,就算戴,八成都是赝品。仿制这样的玉很困难吗?”

    “玉料本身并不难找,”林德利说,“不过工艺就难了,得花一辈子的时间。”

    “既然不能仿制,”我说,“就意味着除非降价,否则无法销赃,所以赎金就成了抢匪唯一的收益。我认为他们不会耍诈。你是等到临出门才想起来找保镖吗,林德利先生?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允许你带保镖呢?”

    “我不知道,”他十分疲惫地说,“但我不想逞能。黑咕隆咚当然希望有人陪我。万一有麻烦,也好有人帮衬。本来我想自己去,后来又想,不如找个人躲在后座,以防万一。”

    “以防他们拿了你的钱,却把珠宝调包?我怎么能阻止呢?如果我开枪,而他们给你的是赝品,那你这辈子都别想再看到你的翡翠项链了。跟你接头的人绝对不知道幕后大佬是谁。但要是我不站出来,那还没等你看清他们还给你的是什么,他们就已经跑了。他们也可能到时候什么都不给你,说等确定现金钞票没有记号后,再把东西寄还。你的钱作记号了吗?”

    “我的天!没有啊!”

    “应该做记号!”我吼道,“现在有种做记号的方法,不用显微镜和紫外线灯就看不出来。不过那需要特殊工具,你得找警察帮忙。好吧,我愿意冒个险。你得付我五十美元。最好现在就给我,以防我们再也回不来。我喜欢摸到钱的感觉。”

    他那张英俊的脸孔突然容光焕发。他马上说:“我们再喝一点白兰地吧。”

    这次他真倒了满满两杯。

    我们坐等电话铃响。我拿到五十块钱,在手里数来数去。

    电话铃响了四次,从他的语气来看,对方好像是个女人。我们想等的那通电话直到十点四十分才打来。

    2.失去客户

    由我开车。或者也可以说,由我握着那辆大黑车的方向盘,任其奔驰。我穿着林德利的浅色运动夹克,戴着他的运动帽,口袋里揣着一百张一百美元面额的钞票。林德利坐在后座,拿着一把银管鲁格手枪。枪很威风,但愿他知道怎么用。这份工作我真是一点也不喜欢。

    见面地点约在普里西马峡谷入口的一处山坳里,离他家大概十五分钟车程。林德利说那个地方他很熟,可以很轻松地带我找到。

    山路蜿蜒曲折,搞得我晕头转向,突然我们就开到了州际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灯形成两道白光,一直延伸到路两端的尽头。长途大货车都上路了。

    我们开往内陆,经过日落大道上的一个服务站。那里很寂寥,好长一段路上全飘着大海草的味道,不过不是很刺鼻。靠近幽暗的山坡时,山艾草的味道变浓了。偶尔远处会有一扇暗黄色的窗从山顶往下偷看我们,也会有车子呼啸而过,白色远光灯会暂时遮住山峦。天上挂着一轮半月,几丝冷雾想把它赶下山。

    “这里是贝尔艾尔海滩俱乐部,”林德利说,“下一个峡谷是拉斯普加斯,然后就是普里西马。过下一个坡转弯。”他的声音紧张而微弱,完全失掉了我们在公园大道初见面时的那种腔调。

    “把头低下去,”我回头呵斥道,“一路上可能都有人在跟踪我们,这辆车跟爱荷华州野餐会上的一口痰那样显眼。”

    车子引擎在我前面低哼着。“这里右转。”他在坡顶上轻声说。

    我把车转进一条杂草丛生的宽阔林荫路上,一根根未完工的电灯架立在坑坑洼洼的人行道上。灌木丛从混凝土路后的荒地里蔓延开来。我可以听到树丛后面蟋蟀的叫声以及树蛙的鼓噪声。我们的车就这么安静地开着。

    一个街区外有栋房子,黑着灯。这里的居民似乎全都跟他们的鸡同时上床睡觉。混凝土路突然在尽头中断,我们滑下一道土坡,又开下了另一道山坡。一个路障横在土路上,隐约漆成了白色。

    我听到身后一阵窸窸窣窣。林德利靠到我椅背上叹口气说:“就是这里,你得下车把那个路障移开,往下开进山坳里。这样做大概是为了防止我们及时撤离,因为我们不得不跟他们的车一起退出来,而他们可以争取逃跑的时间。”

    “你闭嘴,低下头,除非听到我大喊,否则别抬头。”我说。

    我关掉引擎,坐在那儿听了一阵,蟋蟀和树蛙的叫声都大了一点,我没听到其他的声音。附近没有人移动,否则蟋蟀不会叫得这么肆无忌惮。我摸摸腋下冰冷的枪柄,打开车门,站在车外的硬石灰地上。四周到处都是矮灌木,我可以闻到山艾草的味道,一个军队藏在里面都发现不了。我朝路障走去。

    或许这只是试探,看看林德利听不听话。

    我伸出手————必须要用两只手————把白色路障的一部分往旁边移开。这不是试探。从十五英尺外的一个灌木丛里,射出一道很粗的手电筒灯光,笔直照在我脸上。

    一个尖锐的黑人声音,从光束后的一片黑暗中传来:“我们两个人都带了猎枪,把手举高,我们不想冒险。”

    我没吭声,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手里的路障大概距离路面几英寸。车里的林德利没有作声。没多久我开始无法负担四乘四英尺木桩的重量,手不听使唤,只能把那块路障放下。我慢慢把双手举向空中,整个人被那道光钉得死死的,活像被拍死在墙上的一只苍蝇。我心里没什么特别的想法,隐约觉得似乎该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件事。

    “很好,”那个似乎带着哭腔的尖细声音说,“就那样不要动,等我走过去。”

    那声音在我脑海里产生了一些模糊的回响,但它们并没有特别的意义,我的记忆里有太多这样的回响。不知道林德利在做什么。一个瘦瘦的人影从光束里晃出来,立刻又消失不见,变成我身旁一个窸窣作响的声音,接着声音转到我背后。我仍然高举双手,眼睛在强光下拼命眨。

    一根手指轻触我的背,然后是枪口。那个我模糊记得的声音说:“这可能会有点疼。”

    一阵咯咯的笑声,和东西挥动的声音。一道白热的强光在我头顶跳了一下,我猛趴在路障上,一边抓一边大叫。我的右手想钻到左腋下。

    第二次挥动的声音我没听见,只见那道白光越变越大,直到眼前除了一片令人头痛的白光之外,什么都没有。接下来是一片黑暗,只有一团红色的物体在蠕动,有些像显微镜下的细菌。然后这些红色小东西也不见了,只剩下黑暗与空洞,和一种不断下坠的感觉。

    醒来时我模模糊糊看到一颗星星,听见两个小妖精在一顶黑帽子里对话。

    “卢里德。”

    “什么?”

    “卢里德。”

    “卢里德是谁?”

    “有一次你在审讯室里看到的那个黑人枪手。”

    “噢……那个卢里德!”

    我翻个身,开始在地上挣扎,好不容易单膝跪起来,呻吟了一声。附近没有人,我自言自语,试图清醒过来。我用手掌撑在地上,稳住身体,仔细聆听,却什么也听不见。我的手一动,干芒刺便扎进我的皮肤里,紫色山艾黏稠的汁液流出来,野蜜蜂就是靠它才能酿蜂蜜。

    蜂蜜是甜的,太甜了,让人的胃受不了。我弯下身子,开始呕吐。

    过了一会儿,我才把五脏六腑收回原处。除了耳鸣还是什么都听不见。我小心翼翼地爬起来,像个想爬出浴缸的老头子,我的双脚没什么感觉,两腿像橡皮。我摇晃了几下,把脑门上因为呕吐冒的冷汗擦掉,摸摸后脑勺。后脑勺又软又肿,像个被压烂的桃子。每碰一下,一阵痛楚便直接滑到我的脚踝。从小学被踢了第一下屁股以来,我所经历的每一种疼痛都一股脑儿袭来。

    我的视线逐渐清晰,可以看见荒野洼地的轮廓了,荒野四周长满了山艾草,仿佛一圈矮墙,一条在月光下模糊不清的泥巴路延伸到另一边。然后我看到了那辆车子。

    它离我很近,不超过二十英尺,我刚才只是没朝那个方向看罢了,那是林德利的车,没亮灯。我踉跄着走过去,本能地往左腋下掏枪。当然没枪可掏。那个怪里怪气、声音很耳熟的男人,早就替我收好了。可是我身上还有支小手电筒,我打开后车门往里照。

    什么痕迹都没有————没有血,没有被弄烂的椅套,没有一片碎玻璃,没有尸体。车里不像经历过一场搏斗,只是空空如也。钥匙还挂在仪表板上,有人把车开过来丢弃在这里。我用小手电筒照地开始搜查,想找到他。既然车在这里,他一定就在附近。

    接着,在一片死寂的夜里,引擎轰鸣声从远处传来。我迅速把手电光熄灭。车灯从灌木丛缝隙里斜斜照过来。我往地上一扑,匍匐到林德利的车子引擎盖后面。

    那辆车开到半路便停下来。挡风玻璃一角亮起一束光,从一边移到另一边。灯光熄灭,车子慢慢开下山坡。

    到了谷底,它稍稍掉个头,用头灯照这辆黑色轿车。我咬住上唇,却丝毫感觉不到自己在咬,嘴里尝到血的味道。

    那辆车又往旁边转了一点,车灯突然熄灭,引擎也熄了火。夜色再一次变得黑暗空洞,没有声响。什么都没发生————没有任何动静,只有远处不断鸣叫的蟋蟀和树蛙。接着是门把转动声,我看到一道亮光,听见脚步声传来,紧接着一束光像一把剑一样砍在我头上。

    然后是笑声。女人的笑声,像曼陀林琴弦般紧绷。白色光束往车底下探了探,照到我脚跟。

    女孩声音尖锐,说道:“喂,你!把手举起来,爬出来,我看见你了!”

    我没动。

    她又对我说:“听着,我有三颗子弹可以打中你的脚,另外七颗可以射在你的肚子上,我还有备用弹匣。我换子弹的速度很快。你出不出来?”

    “把你的玩具放下!”我咆哮道,“不然我就把它从你手上打飞。”我的声音听起来像另一个人,沙哑而粗重。

    “啊,你是条硬汉。”那声音里现在有点颤抖,不过马上又坚定起来:“你出不出来?我数到三。我来给你算算胜率吧————躲在十二个大汽缸底下————还是十六个?脚可会很痛。要是伤到脚踝骨,得好几年才能好利落,有时候……”

    我站起身,直视她的手电筒。“我害怕的时候也会变得很啰唆。”我说。

    “不……不准动!你是谁?”

    “一个不好惹的侦探。怎么了?”

    我开始绕过车子朝她逼近,她没有开枪。等走到距离她六英尺的地方我才站住。

    “你站在那里不许动!”她很生气地叫道————我已经站住了。

    “遵命。刚才你用挡风玻璃上的探照灯在照什么?”

    “照一个男人。”

    “伤得很重?”

    “恐怕已经死了,”她简短地说,“你看起来也半死不活。”

    “我被揍晕了,”我说,“我的黑眼圈总是这么来的。”

    “真幽默!”她说,“就像停尸间的管理员。”

    “我们去看看他,”我粗声粗气地说,“如果你需要安全感,可以拿着你的玩具枪跟在我后面。”

    “这辈子我从来没觉得更安全过。”她生气地说,并往后退,让我过去。

    我绕过她开来的小车,这是一辆很普通的车,在朦胧的月光下显得整洁可爱、光可鉴人。我听到她的脚步跟在后面,但没理她。在山坡的半道上,我看到了离我几英尺以外他的两只脚。

    我用自己的小手电筒照向他,女孩也一起照着。我看清了他整个人。他被扔在一处灌木丛里,面朝上,这种“破布袋”姿势向来只意味着一件事。

    女孩没作声,离我远了一些,呼吸很沉重,但手电筒握得很稳,比任何一位老刑警都毫不逊色。他一只手僵硬地摊开,手指弯曲,另一只手压在身体下面,外套皱皱巴巴,卷在一起,仿佛他被丢出去时打了几个滚。那头浓密的金发上黏满血块,在月光下仿佛黑色的鞋油。他的脸上也有血,血里还掺着灰色的东西。我没看到他的帽子。

    就在那时,我简直活该挨枪子儿。在此之前,我一直没想起来我身上的钞票。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马上伸手去摸口袋,看起来一定就像伸手去掏枪。

    口袋里空空如也。我把手掏出来,回头看她。

    “先生,”她生气又无奈地说,“要不是我看你的脸不像坏人……”

    “本来有一万美元现金装在我身上,”我说,“是他的钱,我替他带的,是赎金。我刚才突然想起来了。你是我见过的最淡定的女人。他不是我杀的。”

    “我不认为他是你杀的,”她说,“一定有人很恨他,才把他的头砸成那样。”

    “我认识他还不够久,”我说,“再用你的手电筒照着他。”

    我跪下来搜他的口袋,尽量不挪动他。他有一些零钱和钢镚儿,一个挂了几串钥匙的小皮套,一个普通的钱包,里面有张普通的驾照和几张普通的保险卡,钱包里没有钱。不知为何他们没搜他的裤袋,或许是被灯光吓着了,否则肯定会把他的外套翻个底朝天。我把更多东西放到她手电筒下查看:两条挺括的、白得像雪的手帕;六个夜总会火柴盒;一只装满他的进口烟的银制香烟盒;另外还有一只香烟盒,玳瑁镶银边,两侧各镂有一条盘龙。我把盒盖轻轻拨开,里面的松紧带下压着三根极长的香烟,是俄国烟,滤嘴是空的。我捏捏其中一根,烟摸起来很干,似乎放了很久。

    “或许是女人抽的,”我说,“他抽的是另一种。”

    “也许是护身符,”身后的女孩说,“以前我认识一个男孩就抽过一次,可以让我看看吗?”

    我把烟盒递给她,她用手电筒翻来覆去地照,直到我让她把烟盒放回地上。没有其他东西可看了。她把香烟盒盖好递给我,我把它放回他胸前口袋里。

    “就这样了。不管是谁下的手,一定是来不及清理现场。谢谢。”

    我毫不在意地站起来,转身夺下她的枪。

    “去你的!你干吗动手?”她骂道。

    “说!”我说,“你是谁?半夜三更在这种鬼地方开车兜风?”

    她假装手被我弄痛,拿手电筒对准那儿仔细地照。

    “我对你一直很客气,不是吗?”她埋怨道,“我好奇得快疯了,却没问你一个问题。”

    “你很好,”我说,“可是我现在的处境不能不当心。你到底是谁?还有,把手电筒关掉,现在我们不需要灯光了。”

    她关掉手电筒,黑暗在我们眼前渐渐变亮,直到我们可以看见灌木丛和死人四仰八叉的轮廓,以及东南方城市发出的光。

    “我叫卡萝尔·普莱德,”她说,“住在圣莫尼卡,替一家报纸写专题故事。我晚上睡不着就会开车出来兜风————漫无目的。我对这整个区域了如指掌,看见你的小手电筒在这个地方一闪一闪。天气这么冷,不像是小情侣————如果他们开着手电的话。”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说,“我以前从来没用过。你说你还有备用弹匣,这玩意儿你有执照吗?”

    我掂掂那把小东西,黑暗中感觉像把点二五的柯尔特自动手枪。在小型手枪中,这款枪平衡性算是不错,很多大汉就死在点二五小枪下。

    “我当然有执照,不过备用弹匣是骗人的。”

    “你胆子不小,普莱德小姐?还是太太?”

    “不是太太……这一带并不危险,附近居民甚至夜不闭户。我猜那些坏人一定看准了这里很清静。”

    我调转小枪递给她:“今晚我时运不佳,得小心为上。现在请你好心送我一程到凯斯特马拉,我去那里拿我的车,然后报警。”

    “不该有人看着他吗?”

    我看看自己手表上的荧光指针。“现在差一刻一点,”我说,“让蟋蟀和星星陪他吧,我们走。”

    她把枪塞进皮包里,我们走下山坡,上了她的车。她没开车灯,慢慢把车开上山坡。那辆大黑轿车就像座纪念碑似的立在我们身后。

    到了坡顶,我下车把那段白色路障移回原位,拦住路。今晚他安全了,以后的许多个夜晚也会很安全。

    女孩一直等到接近第一户人家时才开口,她打开车灯,平静地说:“你脸上有血,某某先生,而且我没碰到过比你更需要喝一杯的人。要不去我家吧,在那里打电话给西洛杉矶警察局?这附近除了一个消防队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叫约翰·达尔马斯,”我说,“我喜欢脸上有血,你不会想跟这种破事有牵连的。我也不想把你牵扯进来。”

    她说:“我是个孤儿,一个人住,没关系。”

    “只要把车开到海滩边就行,”我说,“之后我就一个人行动。”

    但是在抵达凯斯特马拉之前,我们不得不停了一次车。车子一路颠簸,害得我钻进草丛又呕吐了起来。

    等开到我停车的地方,也就是山脚下,我和她说晚安,道别。然后坐进我的克莱斯勒,直到她的尾灯消失在视线里。

    路旁的咖啡馆还在营业,我本来可以进去喝一杯再打电话。但貌似我半小时后的做法更为明智————神智清醒,脸色发青,脸上带着血迹,走进西洛杉矶警察局。

    警察也是人。他们的威士忌和酒吧里的一样好。

    3.卢里德

    我并没有把事情说清楚。威士忌也很难喝。市凶杀重案组的雷维斯听我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地板。他身后半躺半坐着两个便衣,看起来活像两名保镖。巡逻车小组早已派人出去守护尸体。

    雷维斯瘦长脸、五十多岁,皮肤很光滑,一身衣服干净整齐。长裤有两道笔直的褶子,坐下后他会小心翼翼地拉一拉,衬衫和领带都像是全新的,十分钟前才穿上,帽子像是在来上班的路上才买的。

    我们坐在圣莫尼卡大道附近的西洛杉矶警察局值班室里,房里只有我们四个人。拘留室里关了几个醉鬼,等着送到市里的醉汉拘留所去法庭提审。在我们谈话过程中不断听到他们发出澳洲土著似的吵闹声。

    “我是他的保镖,”我最后说,“圆满完成任务。”

    “我要是你就不会这么想,”雷维斯谨慎地说,“任何人都可能遇到这种事。看来他们以为你是林德利,把你揍昏,免得多费口舌,还节省时间。或许他们根本没把东西带来,并不打算这么便宜就出手。等他们发现你不是林德利之后就把气出在了他身上。

    “他手上有枪,”我说,“一把很棒的鲁格手枪。不过要是有两把猎枪瞄着你的话,你大概也不会逞英雄。”

    “是个黑人吗?”雷维斯说着一边伸手去抓桌上的电话。

    “只是黑暗里的一个声音,我不能确定。”

    “嗯,不过我们会查出他那个时候在干什么。卢里德,这个名字好熟。”

    他拿起听筒,指示总机,“给我接总局,乔……我是雷维斯,在西区办那个抢劫谋杀案。我要一个黑人或黑人混血杀手的资料,名字是卢里德。二十二到二十四岁,皮肤淡棕色,长得挺干净,小个子,大概一百三十磅吧,有只眼睛轻微斜视,我忘了是哪只。这里有些线索,但不是很多,他进出监狱也好多次了,你们一定记得他。我要知道他今晚的动向。给有色人种小组一个小时,然后开始广播他的名字。”

    他抱着电话对我眨眨眼:“芝加哥以西,就属我们的黑人警察最出色,只要他人在城里,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逮住他。现在我们出去吧?”

    我们下楼,上了一辆巡逻车,穿过圣莫尼卡,回到帕里斯。

    几小时后,我在寒冷朦胧的清晨回到家中。我刚刚就着威士忌吞下几片阿司匹林,正用滚烫的水洗我的后脑勺,电话铃就响了,是雷维斯。

    “我们找到卢里德了,”他说,“在帕萨迪纳那边,还有个叫富恩特的墨西哥人。他们在阿罗约赛克大道上找到的尸体,虽然凶手没有用铲子把他俩埋了,不过也够小心的。”

    “继续说,”我差点没把电话筒捏碎,“说重点吧。”

    “你猜得没错,他们是在科罗拉多街大桥下被发现的,那两人嘴巴里塞了东西,全身捆了电线,像被砸烂的橙子。刺激吗?”

    我沉重地呼吸。“这足以让我睡个好觉了。”我说。

    阿罗约赛克大道的人行道就在科罗拉多街大桥正下方七十五英尺左右————有时它被称为“自杀桥”。

    “看来你碰上的案子不简单,”雷维斯停顿了一下说,“你怎么看?”

    “我初步猜测,这是起抢劫赎金未遂案。两个小混混不知从哪儿听到消息,定好了作案地点,结果被杀了。”

    “那得有内应,”雷斯顿说,“你是说这两个人知道珠宝被抢,但东西并不在他们手上。我觉得他们是想瞒着老板连货带钱一起带走,不然就是老板觉得要养的人太多了。”

    他道了晚安,祝我有个好梦。为了缓解头疼,我喝了足够多的威士忌。喝得有点太多了。

    我很晚才到办公室,行动已经恢复正常,但是身体感觉却差得远。后脑勺上那两块伤口也开始在胶布底下化脓,不比酒保收工前的大脚趾好受。

    我办公室里有两个房间总是弥漫着旅馆咖啡厅的味道。小房间是接待室,我从来不锁,让客人可以自己进去等————万一有愿意等候我的客户来访。

    卡萝尔·普莱德等在里面,瞅着那张褪色的红色长椅,两把不成套的椅子,一小块地毯,和孩童用的小书桌,上面堆了些上个世纪的杂志。

    她穿了一件棕色的宽领斜呢外套,男性化的衬衫,领带,一双好鞋,一顶我猜大概值个二十美元的帽子,不过看起来像是裁缝用一只手和破纸片随便缝的。

    “你还能起来?”她说,“真令人安心。我正在想你是不是在床上办公。”

    “啧,啧,”我说,“请到我的闺房来吧。”

    我把隔壁那个房间的门打开。其实那扇门只要轻轻踢一脚,也能打开。我们走进小套房,红锈色的地毯上有很多污渍;五个绿色的档案柜,其中三个柜子里留下了许多加州天气的痕迹;一份广告商送的月历,图片里的五胞胎在天蓝色的地板上爬来爬去。屋子里摆了几把仿核桃木椅子和书桌,桌面上有划痕,书桌后有一把嘎吱作响的旋转椅。我在旋转椅里坐下,把帽子放在电话上。

    之前我没有仔细看她,即使在凯斯特马拉的灯光下也没看清楚。她看起来大约二十六岁,一副没睡好的样子。蓬松的棕发下有张漂亮但疲倦的小脸,额头很窄很高,骄傲的小鼻子,上唇稍稍过长,嘴巴有点过大。如果好好睡觉,那双眼睛可以变得很蓝。她看起来很安静,但不是畏畏缩缩的那种安静;她看起来很聪明,但不是那种好莱坞式的聪明。

    “我在早晨出版的晚报上读到了,”她说,“没多少信息量。”

    “警方不希望大肆宣扬,想留点东西给早报。”

    “不管它。我帮你做了些小小的调查。”她说。

    我盯着她,拿起桌上一个扁扁的香烟盒,把烟斗装满。“你搞错了,”我说,“这件案子跟我无关,昨晚算我倒霉,喝掉一整瓶威士忌才入睡。这是警方的案子。”

    “我不这么认为,”她说,“至少不全是。而且你拿人钱财就应该替人消灾。你拿了钱吧?”

    “五十美元,”我说,“等我知道该退给谁,我就会退钱。我妈妈都觉得我不该收这笔钱。

    “我喜欢你,”她说,“你看起来像个差点就会学坏,可是有东西在最后一刻阻止了你的人。你知道那串翡翠项链是谁的吗?”

    我猛地坐正。“什么翡翠项链?”我差点没吼出来。我根本没跟她提翡翠项链的事,报纸上也没提。

    “你不用自作聪明,我去找那位负责办案的雷维斯副队长谈过。我告诉了他昨晚的经过,我们处得很好。他认为我还有所保留,所以跟我讲了一些事。”

    “嗯……那条项链是谁的?”一阵沉默后我问道。

    “菲利普·考特尼·普伦德加斯特太太,住在比弗利山庄————至少一年会来住上一阵子。她丈夫拥有大概一百万资产和坏掉的肝脏。普伦德加斯特太太是位黑眼睛的金发女郎,当普伦德加斯特先生在家里服用甘汞的时候,她就出门到处玩。”

    “金发妞不喜欢金发男人吧?”我说,“林德利简直像个瑞士土包子。”

    “别傻了,你真相信那些电影杂志?这个金发女人很喜欢他,我知道!《年代日报》的社会版编辑告诉我的。那个编辑体重二百磅,留撇小胡子,可是别人叫他‘潇洒格蒂’。”

    “项链的事也是他告诉你的?”

    “不,是布拉克珠宝公司的经理告诉我的。我跟他说我在写一篇有关稀有珠宝的文章————替《警界公报》写。我是不是比你还幽默?”

    我第三次点烟斗,朝后仰时把椅子压得吱吱响,连人带椅险些翻倒。

    “这些事雷维斯都知道吗?”我盯着她,却装作不经意。

    “他没说,不过他很容易就能查出来,我相信他绝对能,他可不是笨蛋。”

    “却被你给骗了,”我说,“他有没有告诉你卢里德和墨西哥小子富恩特的事?”

    “没有,他们是谁?”

    我告诉了她。“好可怕啊。”她微笑地说。

    “你老爸该不会是警察吧?”我起了疑心。

    “波莫纳警察局局长,任职十五年。”

    我什么都没说。我想起波莫纳那位叫约翰·普莱德的警察局局长四年前被两个小混混开枪打死的事。

    过了一会儿我说:“我早就该想到了。好吧,还有什么?”

    “我敢说普伦德加斯特太太到现在还没拿回自己的项链,而她那位肝脏不好的丈夫,有本事让各大报纸都对他俩的名字只字不提,而且她需要一位能干的私人侦探,在不制造任何丑闻的情况下,帮她解决这个麻烦。”

    “制造丑闻?”

    “噢,她像是那种衣柜里有一大箱丑闻的人。”

    “我猜你大概跟她吃过早餐了吧?”我说,“平常你都几点起床?”

    “没有,我要等到两点才能见到她。我六点起床。”

    “我的老天,”我说完便从书桌底层抽屉里拿出一瓶酒,“我的头疼死了。”

    “只能喝一杯,”她厉声说,“而且只是因为你昨晚挨揍了。不过我敢说,这种事你一定司空见惯。”

    我把酒灌进肚子,轻轻塞上软木塞,然后深吸了一口气。

    那女孩在棕色皮包里摸了一阵说:“还有另一件事,不过你最好自己去处理。”

    “我真高兴我还能派上用场。”我说。

    她把三根长长的俄国烟放在桌上,滚到我这边,脸上并无笑意。

    “看看滤嘴里面,”她说,“然后你自己下结论。昨晚我把它们从烟盒里偷了来,里头的玄机值得推敲。”

    “而你是警察局局长的女儿。”我说。

    她站起来,用皮包把我桌边的烟灰扫了扫,走到门口。

    “我还是个女人。现在我得去见另外一位社会版编辑,打听一下考特尼·普伦德加斯特太太的爱情生活,有意思吧?”

    办公室的门和我的嘴巴几乎同时闭上。

    我捡起其中一根俄国香烟,用手指头捏捏,往中空的滤嘴里瞄。好像有什么东西卷在里面,像是一片纸或一张卡片,反正是跟改善口感没关系的东西。最后我终于用指甲剪的锉刀把它给挑了出来。

    的确是张卡片,一张薄薄的、象牙色的名片。上面只印了六个字:

    灵媒萨克塞恩

    我往另外两根香烟的滤嘴里瞄,发现每根里都有一张相同的名片。这对我而言毫无意义,我从没听说过什么灵媒萨克塞恩。后来我在电话簿里查找,发现西区第七大道上有个姓萨克塞恩的男人,听起来像亚美尼亚人的姓氏,于是我又在分类栏的“东方地毯”下面找,果然有他。但那并不能证明什么。卖东方地毯的人不一定得是灵媒,反倒是灵媒才会去买东方地毯。我有个感觉,这张名片上的萨克塞恩跟东方地毯绝对没有关系。

    我大概知道他干的营生,以及客户类型。他名气越大,就越不需要做广告。只要你给他足够的钱和时间,他什么都治得好————从怨妇到蝗灾。无论是面对深受挫折的女人,错综复杂的感情纠葛,没有写信回家的流浪儿,抑或房地产该现在脱手还是再等一年,以及会不会影响声誉之类的问题,他都是专家。就连男人也会去找他,尤其是那种在外一条龙在家一条虫的男人。不过最主要还是女人,有钱的女人,有珠宝的女人,被别人用一根细瘦的手指掐算出命运的女人。

    我再次把烟斗填满,在不使劲晃脑袋的情况下抖抖我的思绪。为什么一个男人要带着一个备用的香烟盒,里面装了三根不打算拿来抽的香烟,而香烟里却藏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谁能找到那个名字?

    我把酒瓶推到一边,咧嘴笑笑。只要肯花时间加细心,任何人都可以在林德利先生的口袋里搜出这些名片。谁会去做这件事呢?警察。什么时候呢?林德利先生离奇死亡或重伤的时候。

    我把帽子从电话上拿下来,打电话找一位叫威廉·比德斯的人,他在保险公司做事————至少他是这么说的————兼职出售从女佣和司机那里贿赂来的未登记电话号码。他要价五美元,我想林德利一定愿意在那五十美元里拨五元出来。

    威廉·比德斯有我要的号码,是布兰特伍德高地的号码。

    我打电话到警察总局找雷维斯,他说除了没睡好以外一切正常,叫我闭紧嘴巴,不用担心,不过我实在应该告诉他关于那个女孩的事。我说我确实该这么做,不过也许他也有女儿,他总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被镁光灯摄影机追赶。他说他的确有女儿,还有这个案子看起来对我不利,不过任何人都可能碰上,然后他跟我说再见。

    我打电话找“紫罗兰”麦基,想让他哪天洗完牙,还口腔溃疡时跟我吃个午餐。可惜他押送一名囚犯回文图拉了。然后我拨了布兰特伍德高地那位灵媒萨克塞恩的电话号码。

    过了一会儿,一个略带外国口音的女声说:“你好。”

    “萨克塞恩先生在吗?”

    “非常抱歉,萨克塞恩从来不接电话。我是他的秘书,您要留言吗?”

    “好的,你有铅笔吗?”

    “我当然有铅笔。请说。”

    我先报上姓名、住址、职业和电话号码,确定她全都拼对了,然后说:“我想请教萨克塞恩先生关于一位林德利先生的谋杀案,昨晚发生在圣莫尼卡的帕里斯附近。”

    “他会很乐意为您效劳,”她的声音非常平静,“不过当然我无法在今天就帮你安排时间。萨克塞恩他很忙,或许明天……”

    “下个星期也没关系,”我大方地说,“调查谋杀案本来也没什么好急的,你只要告诉他我给他两个小时时间,然后我就去找警察,把知道的全抖出来。”

    一阵沉默。或许我听到一声喘息声,或许那只是线路杂音。然后那个带着外国腔的声音说:“我会告诉他,但我不懂……”

    “请赶快,我的宝贝,我会在办公室里等着。”

    我挂上电话,用手指摸摸后脑勺,把那三张名片放进皮夹里,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可以吃点辛辣的食物了,于是跑出去找吃的。

    4.赛肯德·哈维斯特

    这个印第安人体味好重。他走进我外面那间小接待室,我听到门响,刚站起来去看是谁进来时就闻到了他的味道。他靠门边站着,活像一尊铜像。虎背熊腰。

    除此之外,他打扮得就像个流氓。他穿了一套对他而言过小的棕色西装,帽子至少小了两号,上面全是帽子原来的主人留下来的汗渍,戴在他头上就像屋顶上的风向仪。他的衣领箍得像马项圈那么紧,也是脏兮兮的棕色,领带从领口吊下来,挂在他扣了扣子的外套外面,领带上端被一对夹子固定住,还打了个像豆子般大小的领结。领口上的那段脖子,系了一条看起来像是黑丝带的东西。

    他的脸很大很扁,鼻梁很高,大鼻子像船头那么硬。眼睛周围没有睫毛,肩膀又宽又厚。他如果洗个澡,套上一件白睡衣,活脱脱一位邪恶的罗马元老院议员。

    他的味道是一种原始人的泥土味儿,很臭,不过不是城市的那种臭味。“哈!”他说,“来,现在就来。”

    我朝里面办公室晃晃大拇指,走回去。他迈着沉重的步子跟着我,发出的声音和一只苍蝇一样吵。我在自己的桌后坐下,指指对面的椅子,但他并没有坐,那对小黑眼里充满敌意。

    “从哪儿来的?”我想知道。

    “呵。我,赛肯德·哈维斯特。好莱坞式印第安人。”

    “请坐,哈维斯特先生。”

    他喷着粗气,鼻孔变得很宽,它们本来就够做老鼠洞了。

    “我叫赛肯德·哈维斯特。不是哈维斯特先生。笨蛋。”

    “你想干什么?”

    “他说快点去。他说现在就去。他说……”

    “别再跟我说你的狗屁拉丁语了,”我说,“我可不是蛇舞大会上的女老师。”

    “笨蛋。”他说。

    他面带厌恶地把帽子慢慢摘下来,让帽底朝上,用手指在防汗带下一拨,防汗带翘了出来。他从皮革边上取下一个曲别针,凑近我,丢了一张脏兮兮的字条在桌上,很生气地指了指。油腻的头发被那顶过紧的帽子压出了一道褶子。

    我打开那张纸,里面有一张名片,写着“灵媒萨克塞恩”。字体细长,印刷精美。我皮夹里还有三张一模一样的名片。

    我把玩着空烟斗,瞅着那个印第安人,想从他脸上看出点名堂来。“好,他想干什么?”

    “他要你快去。快。”

    “笨蛋。”我说。印第安人显然喜欢这种称兄道弟的方式,他几乎咧嘴笑了。“他得预付我一百美元。”我补充道。

    “喔?”

    “一百美元!铁人。数到一百。没钱,我,不去。懂不?”我开始数数,两个拳头开开合合。

    印第安人又丢了一张纸在桌上,我把它打开,里面有张簇新的百元大钞。

    “灵媒够厉害,”我说,“我很怕这样聪明的人,不过我还是会去一趟。”

    印第安人没把防汗带扯回原处就把帽子戴回头上,看起来比刚才更滑稽。

    我从腋下掏出一把枪,可惜不是昨晚那把————我最讨厌丢枪————我上好弹夹,拉上保险栓,然后才把枪送回枪套。

    这些动作在印第安人眼里,跟挠脖子没什么区别。

    “我有车,”他说,“大车。笨蛋。”

    “可惜,”我说,“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大车了。不过我们还是走吧。”

    我锁上门,跟他一起出发。印第安人乘电梯时味道实在重,连电梯操作员都注意到了。

    那是一辆褐色的无篷式林肯车,不是很新,但保养得很好。它经过一片绿油油的马球场,往前开了一段路之后,那位黑皮肤的外国司机突然把它转进一条细如丝带的白色水泥路,坡度很陡,和林德利家那条路不相上下,不过没那么直。这地方离市中心很远,已经过了韦斯特伍德,位于布伦特伍德高地。我们往上开,经过两处橙园————有钱人的宠物,因为这里并不适合种橙子————还经过些贴着山麓盖得矮矮的、浮雕般的房子。

    再往下走就看不见房子了,只见枯焦的山丘和那条水泥丝带,左侧是垂直下坠的无名峡谷,右边则是热气氤氲、焦枯的石灰山坡,边缘不时挂着一些生命力顽强的野花,像不肯上床睡觉的顽皮小孩。

    我前方坐着两个人,一个后背枯瘦,棕色脖子,黑头发,头戴鸭舌帽;还有一个宽背上套着棕色西装,衣衫不整,连着印第安人粗壮的脖子和大头,头上戴着那顶还看得见防汗带的帽子。

    汽车转而驶上U形路,巨大的车胎在松动的碎石上滚动。褐色林肯冲进一道敞开的大门,爬上一道两旁长满天竺葵的陡坡。车道尽头是一个鹰巢,和一栋用水泥与玻璃建成的别墅。这栋房子像荧光屏一样具有现代感,跟灯塔一般与世隔绝。

    车开到尽头转了个弯,停在一面白墙前,墙里嵌了一道黑门。印第安人下车看着我。我也下车,用左臂内侧顶了顶身侧的枪。

    白墙内的黑门在无人触碰的情况下缓缓开启,露出一条狭窄的走道,一直延伸到很远,天花板上亮着一只灯泡。

    印第安人说:“哼,走吧,进去!”

    “你先请,哈维斯特先生。”

    他皱着眉头走过去,我跟在他后面,黑门又自己无声无息地关上。专门吓唬客人的玩意儿。窄道尽头有部电梯,我和印第安人挤进去。我们上升的速度很慢,电梯的小马达发出温柔的哼哼声。电梯停住,门毫无声息地打开,周围又亮堂起来。

    我走出电梯,它载着印第安人在我背后缓缓下降。我站在一个四面几乎全是玻璃的角楼里,西边的那几面玻璃窗拉上了窗帘,地上的地毯闪着旧波斯地毯那种柔和的光泽,还有一张用手工雕琢的嵌板做成的桌子,嵌板可能来自某个教堂。桌后有个女人正对着我干巴巴地微笑,像朵枯萎的花似的,只要轻轻一碰就会化成粉末。

    她有一头乌黑的大波浪头发,黝黑的东方脸孔,耳朵上戴着珍珠,手指上戴着很多廉价的大戒指,包括一颗月光石和一颗方形祖母绿,它们看起来和平价百货公司里卖的手指链一样假。她的手又小又黑,已不再年轻,实在不适合戴戒指。

    “噢,达尔马斯先生,你愿意光临真是太……好了。萨克塞恩一定会很高兴。”

    “谢谢,”我从皮夹里掏出那张簇新的百元大钞放在桌上,摆在她那双黑得发亮的手前面,她既没看它,也没碰它。“我的一点心意,”我说,“亏你想得周到。”

    她慢慢站起来,仍旧保持微笑,嗖地绕到桌子前面。她穿了一件紧得像美人鱼皮的贴身洋装,好身材毕露无遗————如果你喜欢女人腰部以下的尺码比腰部以上大四号的话。

    “我带你去。”她说。

    她走在前面,领我走到一面窄窄的镶木板墙前,那是这个房间除了电梯通道外唯一不是玻璃的部分。她打开一扇小门,门后露出如丝般光泽的亮光,不像是日光。她的微笑现在比埃及还古老,我再次顶顶枪套,然后才走进去。

    小门在我身后无声无息地关上。那是个八角形的房间,四周垂着黑色丝绒,没有窗户,黑色的天花板极高。在黑色的地毯中央,立着一个八角形的白桌子,两侧各摆了一个依照桌子缩小尺寸的凳子,黑帷幕前还放着另一个一模一样的凳子。白桌上摆着一个黑色底座,上面有个大白球,光线就发自这个白球。房间里没有其他东西。

    我在那儿站了大概十五秒钟,隐约觉得有人在监视我,这时丝绒帷幕突然分开,一个男人走进房间,直接走到桌子的另一头坐下,坐定以后才抬头看我。

    他说:“请在我对面坐下。尽量不要抽烟或乱动。有什么事我可以为你效劳?”

    5.灵媒萨克塞恩

    他很高,腰杆笔直。我从来没见过一双如此漆黑的眼睛,也没见过这么细密的金发。他可能三十岁,也可能六十岁,不如我看起来更像个亚美尼亚人。他的头发笔直地梳到脑后,就像二十八岁时的约翰·巴里摩尔 [2] 。他像一位舞台上的明星,而我原本以为会看到一个神情猥琐、猛搓双手、又黑又脏的人。

    他穿着一套剪裁合体的黑色双排扣西装,白衬衫,黑领带。整个人像本赠书一样整洁。

    我咽了一下口水,说:“我不是来算命的,这种玩意儿我清楚得很。”

    “是吗?”他彬彬有礼地说,“你都清楚什么?”

    “不说也罢。”我说,“我明白你为什么要请那位秘书。客人先看到她,再看到你,惊讶的程度可以再加一等。我不太懂印第安人,不过那不关我的事,我又不是抓骗子的警察。我是为一桩谋杀案来的。”

    “印第安人正好天生是灵媒,”萨克塞恩温和地说,“这种人比钻石还稀少,他们也跟钻石一样,通常都要去肮脏的地方才找得到。当然你可能对这种事不感兴趣。至于你说的谋杀案,我从来不读报。”

    “别装了,”我说,“你连谁是这个国家的老大都不知道吗?好吧,事情是这样的。”

    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包括他的名片,和我是在哪里发现它们的。

    他连一块肌肉都没动一下。我不是说他没尖叫或双臂乱甩,或在地上跺脚或咬指甲什么的,我是说他根本动都没动,甚至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坐在那儿看着我,仿佛国家图书馆门口的一座石狮子。

    等我全部讲完,他一语中的:“你没有把那几张名片交给警方,为什么?”

    “你说为什么,我就是这样做了。”

    “显然我给你的那一百美元远远不够。”

    “也有可能,”我说,“不过我还没开始考虑这一点。”

    他交叉双臂。那双黑眼睛既可以像自助餐厅里的托盘一样浅,也可以像通往中国的隧道一样深。不论深浅,它们什么信息都没透露。

    他说:“如果我说我和这个人只有生意上的接触,交情甚浅,你一定不会相信。”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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