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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伦理道德精神之充拓

    由上所谓中国未来文化之各方面,须有一精神之充拓,则知在道德生活方面,亦不能不有一精神之充拓。夫中国思想中对物之有情,而惜物,复能善用物于人文之动机,固高于西方精神之利用物而傲物,追求财富而无止者也。然惜物用物,而不能多制造物,以供人文世界之用,使人之人文理想受委屈,亦不可。此意儒家固知之。然道家,则恒侈言安命以自遣。安命之道德,非不表现精神之超越也。然安命之动机,或由于懈怠,则安命成依于懈怠之罪恶而有之德矣。儒家知利用厚生成人文之足贵,然不重格物穷理以发达科学,观象制器,变化万物,以合于当有之人文理想,则儒者精神亦终将退堕,而同于道家之所以自处。是儒家对物之理想之实现,非赖对物表现真正格物穷理,观象制器之精神不可。格物穷理,而使吾人之智照之明,贯入于物之中,而照明物理,亦即照明此心于物之中,而于物见心。观象制器,以实现人文理想,即所以使物质之世界,由顽梗而化为宽柔,由对人无情而对人有情。此皆吾人既以成己,亦以成物,而贯彻中国文化精神之一道也。

    此外在中国传统之伦理道德生活中,重家庭及重孝友之道,与尊豪杰侠义之士、气节之士,与圣贤之精神,皆为当保存于今后者。此种精神之价值,吾人于本书十三章已论。唯传统所谓五伦之道德,所对者皆具体之人。君臣一伦,在昔所以表示个人之精神须统摄于代表国家或天下之人。亦即使个人之主观精神,通接于国家天下之客观精神者。然据吾人上之所论,则个人精神之通接于客观精神,尤将赖各种分别发展之文化活动,以通接于客观之社会文化领域,与社会文化团体,再透过国家以及于天下。将来各国之上再有联合国至世界国,则在一国中或在世界,皆可有一政治上居最高位之人,相当君之地位。唯因由个人至相当于此君者之间,有一庞大之社会文化系统,君之重要性必减轻。此君将日近于有位而无权责之人。只为天下一统或国家一统之象徵,而有似于儒家道家所想望之无为之帝。故人之敬君之道德,亦将只为一精神上之向往,而非实际的对君负责。而代表个人精神,实际通接于客观精神之道德,当为个人对社会文化理想之忠诚。如对经济上之公平,对政治上之公正,对学术上之真,对文学艺术上之美善,对宗教中之神圣之企慕爱好,与对依文化理想而形成之社团、国家、其他世界性人类组织及其法纪之尊崇;对文化领域中同道、同志、同事、同业、同为一国公民或世界人民之合作精神,对历史文化之虔敬,对人类未来前途之遥远的爱,皆所以表示吾人对客观精神之忠诚者也。中国从前之五伦中,家庭之伦占其三,有太重家庭之失。吾人今必须扩大吾人之伦理关系,而充量表现人类道德生活之文理。

    夫家庭之情谊,初依于直接之感性关系。家庭中人,乃在现实具体之日常生活相接触以通情者。父子之伦,见生命纵面之上下通流。兄弟之伦,见生命横面之左右舒展。父子之伦,行以慈孝,主爱,而为仁之始。兄弟之伦,则由爱而生敬,为义之始。夫妇之伦,所以合二家之好,使一家之人之具体生活通于他家,以合二家之内外。夫妇之道立,而男女各得其所欲,二家之男有分,而女有归。此成己成物之诚之始。此皆依感性或自然生命之诸生理关系,而复表现道德价值之伦理关系。至于朋友之交,以道义合,朋友之道,乃整个精神人格之相敬,此为横面之敬之扩充。君臣亦以道义合,君仁臣忠,又表志气之相通,此为纵面之仁之扩大。唯君臣朋友,皆以道义合,家人父子皆主恩。故又可谓前者皆统于义道,而后者统于仁道。此乃中国过去五伦之系统。然吾人今扩而大之,则人当有对一抽象文化理想或向往真善美之价值之忠诚,以成为吾现实自我对理想价值之道德。此即开出一吾现实自我对吾理想自我之一伦。由此成就自我之宛然二重化,而自我之精神,即增一内在之伸展。吾在依一文化理想或价值向往,以与同道、同志、同事、同业集成社会文化团体时,依于共同之理想,而吾人之自我与他人之自我精神即相感通。于是吾人之现实自我,与他人之现实自我虽差别,而在理想自我上,则可谓有一统一。此理想自我之统一,即使吾人理想自我得普遍化,而有一更高之开拓与伸展。在社团中,吾人之对社团之事负责,亦即又为对此统一之理想自我负责。对同志、同道、同事、同业之合作精神,则为依此统一之理想自我,以联繫我与人之自我;使各得有以尽责,以同尽忠于共同理想之实现,亦即同尽忠于此中之统一的理想自我者。由是而吾人对社团之爱,即为仁道之一表现,而同于吾人之尽忠于君者。对同志、同道、同事、同业之合作精神,即义道之表现而为友道之扩大。

    唯凡一社会文化理想,皆为一特殊者。一社团只为社会文化诸领域中之一社团。吾人之自我,则对社会文化之各领域之价值,皆可加以涵盖肯定。且人对不同之社会文化领域,有不同理想,人亦皆当愿对之多少有所尽责。因而吾人对一社团之忠诚与责任感,恒为有限度者。对一社团中同志、同道、同事、同业之合作精神,可只须在同作实现某理想之事中表现。此即谓吾对社会文化团体之忠诚,必分佈于各种分别实现我理想之不同社会文化团体。然依于吾人自我之统一性,吾必望诸分别实现我理想之诸社团之活动,互相配合于一整个之团体--此即国家--之内。国家为诸社团之统一者,亦即为我之各客观文化理想之统一者,"分别从事各社会团体活动之诸理想自我"之统一者。于是吾人之忠诚,必通过对诸社团之忠诚,而综合于对国家之忠诚下。吾人之自我,通过诸社团,而直接间接与同国公民之自我精神相通,而见其间亦有理想自我之统一与一国家之内。而此理想自我之统一,乃具体的,不似通过社团活动所显之理想自我之统一为抽象者。因国家为各社团之综合,可为吾之全部文化理想得实现之场所故也。--由是而吾人对国家之忠诚,遂若可为无限度,而愿对之尽无限责任者。

    唯此所谓对社团、对国家之忠诚,绝不可视同于对社团领导人,与国家中之"政府"及"国家组织形式"之忠诚。此忠诚乃一对"文化理想"与"求文化理想之抽象的或具体的普遍化于他人之精神"之忠诚。故对社团与国家之忠诚,不碍个人具有充分之主权,本民主精神,以要求改组一社团,改变国家之组织与法律,或反对一社团之领导人,与国家之政府,或革命。此亦皆为表现个人对国家忠诚之一方式。同时个人复应有其自由,以形成其文化理想,择定其所从事之社会文化事业,决定参加一社团或退出。以至人如企慕他国所代表之文化理想,而改入他国籍,亦非不道德之事。凡此等等自由,除在违反他人之自由或国家存在之情形下,无他人或政府可加干涉,国家亦应保障此自由。人与人更应互相尊重彼此之此种自由。此即谓:人虽有对社团、对国家尽忠诚之责,然社团与国家,在个人不害其存在条件下,则无强迫个人服从其领袖或政府之必然的权利。此亦同于谓:由人之欲实现其文化理想而形成之社团国家,不能反而限制桎梏人之精神之自身。君子不以所养人者害人也。故吾人虽可以社团或国家为诸个人现实自我之上之一客观精神实在,然吾人复以诸个人之主观精神,各有其自由,可冒出于其上,而溢出于其外。诸个人之主观精神,各以如是之自由相限制,则无特定之个人,可代表国家或社团,亦无特定之社团,可代表国家。此即谓诸个人与诸社团,为立于一绝对平等之基础之上。诸个人、社团之自由,互相限制,而各个人复自觉肯定此限制,同时依恕道,以尊重彼此之自由,以兼成彼此之自由,使人皆各有其向上追求理想,以表现其精神,完成其人格之道路。此又为一人与人之友道之扩大。吾人以前论中国友道之精神,即尊重朋友不同之思想、不同出处之精神。思想不同、出处不同,仍可互敬其向上精神或德性,而有精神之感通,则同国之人,文化理想不同,所参加社团不同,仍可有一扩大的友道行乎其间,而有精神之感通也。

    由上所述扩大的友道,能尊重人各有自由,以抱不同文化理想,参加不同社团,再进一步之敬意伸展,则为敬一切依不同文化理想形成之社团之自身。由此即可成就社会诸文化社团之自相敬,如宗教团体、经济团体、政治团体之相敬,与不同宗教、不同政党之团体之相敬。一时间之政府,自其有一时之政治任务言,即可视为依一时之文化理想之共同,而集合之人之一团体。故一时之政府,亦须敬同时之其他社会文化团体。政府中人之道德,即在时时体察社会要求实现之文化理想何在,求综合的实现之于政治。然此求综合实现文化理想于政治,仍只是国家社会整个文化事业之一方面,而不能以此证明政治或政府与政府中人,居于一切文化社团之上,而为一至高之主宰者也。政府之人物,除依法律,与得人民之同意,可命人民遵守法律规定之义务外,固可本其德性与人格性情,通过其政治活动,以感发人、劝导人,使人自动效忠或爱戴政府。然此亦同于师友之相淬砺以德行。唯此与人相淬砺以德性之精神,不仅政治中人当有之,从事一切专门文化活动与一般人,皆当有之。此乃中国友道之原始精神,而今后则当兼保存于吾人之分殊的文化活动中,以成为促进人与人文化活动之互相影响,促进人与人精神感通,而支援国家社会之统一之精神,并使人与人之自由,成为相勉于向上之自由,而非只使人有相容并处之自由者也。

    吾人如真了解上列之意,则吾人已将个人对社团国家之忠诚(民主精神,亦即所以使人能尽此忠诚者)之纵的道德,与个人依恕道以敬他人之自由,自己限制规定其自由范围与社团国家之关系,并通过文化活动,以与人淬砺德行之横的道德,加以综合。前者为中国传统君臣间之仁忠精神之扩大,而后者则中国传统之朋友间之义恕精神之扩大。至于吾人前所谓敬他人之国,则是依于义恕之再扩大,以肯定他人对其国之忠诚而来。敬联合国或世界国,则是依于吾人之敬,各溢出其国界,而交会于国之上之实现整个人类文化共同理想之世界性之组织,以将吾人对文化理想与国家之忠诚,亦弥沦布护于整个世界人类之道也。

    吾上所论,中国之伦理道德观念之扩大,亦只为中国传统仁义、爱敬、忠恕之道本可有之涵义之引申抉发。故吾人不谓中国道德精神之本质,能有任何之改变。而吾人之扩大之,实未尝于此道之自体有所增益。唯多彰其一用耳。然由此道德观念之扩大,则使吾人知:人在社会当依位分以定实际职责之重要。全体社会文化之发展,实赖人之各抒发其才性之所长。墨子所谓为义譬如筑墙,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掀者掀之精神,与西方人重发展个性之义,真可涵摄于儒矣。由是而吾人必须承认各种献身于一特殊文化理想之西方式的人格之价值,使吾人扩大吾人所崇敬之人格世界。在过去中国所崇敬之人格,多为圆满的人文型之人格,或笃于家庭朋友之情者。至于为一抽象的文化理想,尽其偏至之忠诚,表现一偏至精神者,人恒不能深肯定其价值。偏至之人格固常不免偏执一文化理想,推类至尽,乃违反社会之常道,而有惊世骇俗之行,致或见弃于社会,自陷于悲剧之命运。其行为且或产生违害一时社会风俗,或其他对社会之恶果,吾人诚不宜过事崇拜。然吾人观过知仁,亦当怜其志而略其迹,悲其遇而爱其才。此类人物恒自逆料其行为必不免自陷悲剧,为社会留恶果,而自愿承担之,复恒有一不容已之真性情。至少此类人物所以有偏至精神,就其源而论,亦为天地奇气所锺,表现一上达之情志,而可以荡庸俗之故习,开社会之生机者。世人之假圆满人文型之圣贤标准相责让者,正多由其不能修而忌人之修,使举世共沦于乡愿。吾人今日如引申孔子尚狂狷之意,则对一切表现偏至精神,而忠于一特殊理想之人格,如西方人格世界之人物,固当亦望其多得见于中国,而特致尊重,方见吾人之宽恕。此则有待于吾人之观过知仁,尤有赖于吾人对"人之过失与人之善德,恒不免相缘而至"之人性奥秘,多有所体验。西方文学中之小说、悲剧与传记,对人性之善恶之相互转化历程之描述,尤足使吾人扩大吾人同情体验之范围,以增加吾人之宽恕精神,与所敬人格之范围也。

    至于吾人以前所言中国儒家道德思想,以完成人格为最后目的,而不以之为任何事物之手段。其应事接物,重顺特殊者而特殊之,于事事见一具足,见一太极,使精神无所不充满。此种即特殊以见普遍之平等慧与差别慧,及其于任何一事,皆发见其本身价值,无入而不自得之人生态度,与其便辟近里之修养方法,如宋明理学家所论,则皆可谓天不变,人性不变,而亦不变之常道,不废江河万古流者也。唯此一切,皆须随吾人上所论道德观念之扩大,以推致其应用范围,以求社会文化之分途发展、各种文化社团之建立、对国家世界之忠诚。常道不废江河万古流,非静而不动,乃黄河九转,依旧朝东,日趋广阔浩瀚。故人不可不随时世,以开拓此道,开拓正所以承继也。孔子圣之时者也,随时之变,乃可似异而同。吾人千言万语,虽颇似异于孔子,亦正同于孔子。其似异于孔子者,在孔子综摄三代人文精神,以成其统一之人格精神;吾人若将再重分化此统一人格精神,以成就人文世界之区域。孔子重法天道以立人道,依古代之宗教以成道德;吾人则将由道德,再启迪出宗教。孔子尊周天子;吾人则向往未来之天下一家。吾人与孔子之所以有异,正所以同于孔子。孔子之时,先有者乃三代之人文与人所信之天道,而当时天下原已有周天子在诸国之上。吾人今日时移势异,吾人精神所立之据点,与吾人之所缺者,正与孔子相反,故所言者亦不得不与孔子,若全相反。然吾人向往人文世界、人格世界相因以成就,重天道、人道之一贯,与天下、国家之多而一,固皆同于孔子者也。吾人与孔子同者理,异者所重之事;同者精神之质,而异者所以充满于事之精神之量。夫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自成、自道,则理同、质( quality )同,而量已充实而拓展。夫然,故纵贯而观之,精神自任持其质之同,正所以成其量之异。然横贯而观之,则精神所应之事异,亦可说理异而质异,所充实拓展之范围异,而量异。此可以通中国文化古今之变,而知吾人前所以言,吾人之立脚点,未尝离中国文化精神一步,唯是返本成末之故矣。孟子曰"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孔子对以前之文化为玉振,对吾人今日则为金声;而吾人今日之玉振,则在重振孔子之所玉振,以振出对有超越性、客观性之文化理想之尊重,与人文世界之分途发展,成就今日之家庭、社团、国家、天下,即以振出吾人之道德精神,而完成吾人之人格,以尽性知天。此太极、人极、皇极三极一贯之道,即天心、人性、人格、人文之一贯之道也。

    (十一)中国文化之回顾与前瞻

    嗟乎,吾人观中国文化四、五千年之历史精神,自敦笃、厚重、朴实之唐虞夏商周之精神以兴起,此可谓之以求信实之精神始。禹平水土而和万邦,而尊鬼神,至周文之盛而礼乐兴,而诸侯齐统于周天子,宛然一初立洪范皇极之规模。至孔子而周衰,孔子宗周攘夷,以兴灭国,继绝世,平天下,以为外王之道;教仁教孝,而期人之与天合德,为内圣之道。二者皆立人道之仁,以继天道之仁,流行于人道之中,而立太极于中国文化中之事也。由孔子之以六艺垂教,而古之道术,乃散为诸子百家之学。诸家之学影响虽大,唯皆未尝分显为不同之学术文化领域,乃归于游士之谈说,百家之学,往而不返,道术乃为天下裂。

    秦以强力兼併六国,使天下具形式统一。儒家人文精神之潜隐于下者,至汉乃光显其坚凝社会、建制立国之文化效用。汉分为三国,乱于夷狄,而两晋、六朝之文化精神,不生根于地上,乃盘旋于空阔,以显为文学、艺术,归于宗教。隋唐复秦汉之大一统,政治规模,更趋巨集远。唐广开疆域,以与世界交通,文艺盛才情而富华采,宗教致广大而纳众流,中国文化精神之气,膨胀至极,外拓展而中反空,故终衰散于晚唐,颓败于五代。及宋而理学家重加以凝摄,乃较不重文化之表现,而主静、主敬以立人极、显天理、明本心,由道德上之实践,而依理以生气,由此心之理以见天理、天心。天人不二之枢极立,而后中国文化精神,复归于贞定。然宋积弱而亡于元,明法唐乃复亡于清。宋明理学家讲学于唐五代之后,民族元气衰散之馀,不得不重收摄以立极,暂薄霸术与功利。盖感于如以薄弱之气,而唯务外洩,虚张声势,徒益速其亡也。然理学之影响,初及于社会,尚未能见于治道与礼乐刑政;诸儒以理生气之事业未竟,民气未能重得昌达之道,而国祚已移于元。明儒继宋学之功,矫宋学之拘谨,故开闢新知,颇尚才气。明末诸儒,如黄石斋、朱舜水、顾炎武、黄梨州、王船山,皆重治道,而畅言礼乐刑政与食货。船山尤善合理气以言性与天道,尚志气以期刚大,彰礼乐刑政之全体大用,以立民族文化之生命。而皆志在立皇极,由道德之实现,而重社会文化之表现。清学,重考证训诂,此乃"学必期于专精",未能"道必本于全量"(此与"学必期于专精"皆章学诚语),民族精神,不能顶天立地以挺起,故终不能本"分"之精神,以立文化之皇极,中华文教,日成虚饰,而无真生命精神以实之。考古以求自信,非求精神自信于内也。学术乃日徒存名言,艺文日只资玩弄,缠足、鸦片与纳妾之风气流行,谓非文化堕落之徵,不可也。

    清末而外患内忧交至,清亡而文化上欧风美雨,决民族文化精神之堤防。西方文化原崇尚文化之分途发展,与科学分析之精神,虽与清学重分、重专精之精神相应,然晚清与民初之学者,大本不立,尚国家之富强,重科学、尊民主之自由精神,皆统之无宗,会之无元。为政者、主社会革命者,与提倡教育文化思想者,因处中西文化精神错杂之际,恒不知一切文化活动,皆当为依表现的精神(表现实现之义见第十六章),以贡献生命精神于客观理想。表现向外,必先向上,向所敬之他人与社会客观精神而表现。一切道德价值之实践实现,乃向内,须先实现于自己人格。表现而不向上,则唯以增其骄盈,实践道德而先向外,以求诸他人,唯以增其咨纵。此数十年之为政者、主社会革命者、提倡教育文化思想者之大病,正在其精神:初则重有所表现而向外,而不知先向上,以求贡献生命精神于客观理想;其结果唯是持一客观理想对自我表现,自以为是,成偏执之见,奋之以意气,以号召他人,冀得信徒,加以实践,视社会徒为我实现理想之场所,而无敬他人与社会客观精神之意。于是思想庞杂之文化精神,唯使社会活气,相荡相消,互摧互压,而闭敛于无形。民族精神日归瘫痪腐烂,以俄为师之 malie 主义者,起而承其弊,乃谓世本无精神,宗尚唯物,于一切精神皆视为物质之变形,于一切事物唯见数量之差别,不复见性质与价值之差别,与个性人格之尊严。薄高远之理想,忘固有之人文,昧自然之人性,中国文化精神之高明敦厚而广大之德量,乃皆平沉于地下。世唯见自然生命暴力之泛滥,与理智光辉之流行。势之至此,天也,非人也。民族精神之瘫痪腐烂,终不免此文化自杀之事也。

    然舍表面以观底层,则中国文化精神之潜流,固当顺晚清诸儒立皇极之精神以发展。化清儒之学重专精,为社会文化并行不悖之分途发展,而期于民族精神之旁皇周达,以扬升而高举,必将能转百年来被动接受西方文化冲击之态度,而自动加以摄受,宏纳西方学术文化之众流,以充实此皇极,而展开分途充量发展之中国人文世界。则欧风美雨,北俄霜雹,坏固有文化之堤防,盖亦天之所以涤荡中国文化之尘垢与虚饰,使中国民族精神,亦终将重自混吨中昭露以出,而光辉弥以新。则吾人于此剥复之交,独握天枢,吾人未尝不可悲而不失其乐。知吾人今日之责任,唯在透至底层,直接中国文化之潜流,去其土石与沙砾,重显其源泉混混、不舍昼夜、健行不息之至德于光天化日之下。则承孔孟立太极、宋明理学家立人极,与明末至今企慕皇极之精神,依太极、人极以繁兴大用,实立皇极于天下,使吾人一切精神活动,皆一一得直升而不受委屈,积诸直而并行不悖、参伍成文,成大方之直。依枢极以周流,而大方无隅,斯谓圆而神。是正吾人今日贞下起元之任也。

    易曰:"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又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动万物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直方大",又曰:"君子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文化之创造,诚当日新其德,通其变以不倦。文化之品物,诚须流行,以分别光辉。然此等等,皆自吾人之自求尽心性,当如是以言,绝非谓未来实立皇极之理想人文世界,人生即幸福无疆,更无吉凶、得失、死生、祸福,亦无美丑、善恶、真伪、贤不肖之别。凡此等等,皆人之为有限之生物个体,有特定之理想,而求其普遍化,与其随所遇顺逆,及心性之显于情而不可免者(可参考第六章)。此一切之相对,皆与宇宙人生之历程相终始。然人生之所贵者,唯在透过此诸相对,而反反以显正,以求上达。吾人之求绝对至善之精神,唯运于相对之中,以自尽心知性,完成其人格。唯此人格之次第成就,以上升于天而配享上帝,为一成而永成者。此自然世界、人文世界,与人生外表之活动,皆永在流行变化中,而终济未济。若人持其求自逸之心,以为理想人文世界,可使人各取所需,终日享受极乐,人生从此得息肩之所,则大妄也。如此世界果可终于此,则又何不早终于无量劫来之过去?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云雷屯,君子以经纶。经纶于雷雨之动中,即人生之所息。吾人以此心存此志,则皇极已立于吾当下之心中,透过吾此心以显,则此雷雨之动之世界,亦即皇极之理想人文世界正向之而立之世界,又岂远乎哉。直下承担,见诸行事,是待善学者。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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