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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实世界之否定

    我现在在作默想。我自问:我的默想,将自何处开始?我感到我不知自何处开始。觉随处可以开始,即等于莫有任何处可以开始。因随处可以开始,则任何处均有同等的权利要求开始。他们彼此互相否定,所剩下的,只是不知所自开始的虚空。我不满意此虚空,我要求一个开始。我为什么要求一个开始,因为我在开始活动。我现在要求一可供我作默想活动的场所。这场所将在何方?我初不知道,但是我从我要求一活动场所,我便知道,我必须与一对象的世界相对,我必须待一对象的世界,来完成我的活动了。同时我了解了,我为什么一定要生于一世界中,以世界为我之环境,为我生命之所寄托的道理了。于是一个哲学上陈旧的大问题“什么是世界?我们当前的现实世界是否真实?”又呈现于我心中。我同时了解了,这问题何以为人如此之重视,其原因正在人需要一个世界,需要一个真实的世界,为他生命活动拓展时之所凭依。然而我们当前所见的现实的世界,可是真实的?可真是真实的?可真是真是真实的?这问题不知已扰乱无数人的心。我过去也不知多少次在这问题上,悬摆我的思想。但是今天这问题,重新呈现,仍好像我最初感此问题一样的新鲜。不,这应当像亚当初降落人世时,初见森罗万象时,可能感到的此问题一样的新鲜。这问题,永远对于任何人任何时是新鲜的,只要他此时在作新鲜的活动,正希望有一真实的世界,为他生命活动拓展之所凭依。

    新鲜的问题,使一切陈旧的答案,变为新鲜,我将重想一些似陈旧的答案,使我在当下获得一新鲜的满足。我想起陈白沙的诗“无极老翁无极教,一番拈动一番新”。

    这当前现实世界可是真实的?如果它是绝对真实,何以会引起我这问题?我开始去反省我何以会有此问题。我即发现:在这问题之下,它便有是真实或不真实之两种可能。它也许真实,也许不真实。我进一步的思想马上告诉我,这当前之现实世界决不是真实的。它是虚幻、是妄、是梦境。

    我相信,人若只在当前现实世界中生活,不问此世界是否真实,他只是盲目地生活,这世界可以对他是真实的,他可说此世界是真实的。但他之可说此世界是真实,只因为他不觉此世界之不真实。他说真实,只是非不真实。他说非不真实,只是他不觉其不真实的心态之描述。但是他决不能自觉地说此世界为真实,因他并不知他所谓真实之意义。如果他只要一天问到何谓真实,而去试问此世界是否真实时,他便必然最后会至少一度归到,这当前现实世界是虚幻、是妄、是梦境。

    我在此首先想到一种可笑的反驳的论调来。许多人说,纵然我们所见一切,都是梦境是虚幻,但是有此梦境,有此虚幻,总是真实的。这真是一可笑的驳论。这一种驳论,我们只要把他的话再翻一次:“诚然你是有此梦境,但是你所有的,只是梦境;你是有此虚幻,但是你所有的,只是虚幻。梦境仍然是梦境,虚幻仍然是虚幻,你并莫有真实。”只要这样一说,这种反驳的力量便被抵消了。

    这当前现实世界之不真实,其最显著的理由,便是它之呈现于时间。时间中之一切事物皆是流转,是无常,这可能就是否定当前现实世界的真实之最先一句话与最后一句话。当前现实世界中无一事物是真实的,因为他们都要由现在的化为要过去的,生的必须灭,有的必成无。曾生即非真生,曾有即成非真有,曾实即非真实。有人说,一切事物曾生、曾有、曾实,便说它们至少有“生实有”之属性,所以是实。这是忘了有、生、实,乃与灭、无、虚相伴,同时为事物之形容词。生实有为正,灭虚无为负,正乘以负,结果只是负。一切事物必须消灭。如梦如幻,是就其必须消灭上说,不是指作梦幻时之景象说。作梦时幻时之景象,本无妨说是生、是有、是实。只他们之必须消灭,才构成他们之非真实性。

    在此我又想到一种驳论:“就一切事物之各别而言,固无不消灭,然就整个现实世界言,则生者已灭,尚有新生,一切是新新不停,生生不已。时间送往,亦迎来,时间不断,现实世界永存。所以就现实世界全体而言,则是真实的”。

    但是,我马上想到这种驳论是错误的。其错误处,在忘了从现实世界上说,除了部分,无全体;除了散数,无总数。如果各别事物必须消灭,则数尽时间中呈现之事物,均一一归于消灭,最后便仍无一物之余存。生生不已的一面,即灭灭不已。我们之幻想一多于部分事物的现实世界之全体事物,我们说生生而不说灭灭;我想唯一的理由,初只是我们的心,要向前把握现实事物,作我们心之所寄托,亦只是因我们要求一现实的对象世界,来作我们之生命活动之所凭依。我们希望灭后之生,我们的心不愿停在灭上,便总要注目在灭后之生,总停在生上。所以我们总觉存在者多于消灭者,全体多于部分。但是实际上在此处,全的观念永远与分的观念同样的延展。我们对时间中继续呈现之事物之全体,一齐加以接触,本是不可能。求全之活动,只是一继续去包括之活动。因我们此活动之存在,所以也总觉有可包括之对象在前。这也足以使我们产生全多于分之幻觉。然而我们只要真将我们此处所谓全的观念,按捺下去,而问他内涵时,则他永远与所谓部分的观念相依而不离。所以描状部分的一切,便均所以描述全体。每一部分事物,必须以生与灭二者来形容,生后必继以灭,所以连绵不断的生灭的事物之串系,最后的判语仍是灭。如果我们在此地,又拿时间之继续无最后,来说灭不能是宇宙之终,则最后说生,也是同样不可能。我们对于时间之继续中,事物之全体,便都无话可说。我们不说全体事物,便复归于说部分事物。而部分事物,则无不由生而灭。在部分事物上,灭之为最后的归宿的话,仍然有意义。

    在此,我又想到一种驳论是说:事物虽灭,然而其潜势不灭。在时间中之事物与事物相交替间,一事物之潜势,即保存于后一事物。所以一事物,虽灭而实不灭。因此,我们如果不注目在各别事物之生灭上,而注目在各别事物之间的潜势之流行与保存上,则我们将发现现实世界之真实性了。

    但是我再想,便觉上述之思想,须重遭批判。我们说一事物虽灭,然而其潜势尚流行,而保存于后一事物,这我们固无妨承认。然而我们这样由潜势之存在,来说先一事物之不灭,全是建立在后一事物之存在上。如后一事物亦必须灭,则由先一事物之潜势之存在,而推论先一事物之不灭,便无意义。如果一一事物均必须灭,则我们纵然注目在各别事物间之潜势之流行上,仍然不能建立现实世界之真实性。因为一切事物之潜势,无最后的保存之所。我们若根本上已把存在者多于消灭者之观念,彻底铲除,则事物之潜势之保存,将丝毫不能增加此现实世界之真实性。

    在此我又想有人会说,潜势虽无实际事物之存在以保存之,但此潜势之本身之流行,可自己存在于一潜势之世界。这潜势世界,为实际存在事物消灭后之所遗留。所以实际事物虽灭而亦不灭。则我们要知道,如果说只有潜势的世界真存在,则等于我们已承认了实际事物的世界之不真实存在,已承认了实际事物之虚幻性。而且我们说潜势世界之存在,初只因为我们曾肯定实际事物之存在或肯定其曾在。我们乃从他之曾在曾有,于是推出:他虽无,而潜势仍在仍有。但是实际事物有曾存在曾有的属性,亦有会消灭会无的属性。我们可以由其曾存在曾有,而推论出潜势之亦具“存在”与“有”的属性,我们也可由其会消灭会无,而说潜势具“非存在”及“无”的属性。我们便亦不能说潜势真存在真有。一切实际事物因均兼具生与灭或有与无二属性,故非真实,则由实际事物所推出之潜势,亦依同理而非真实。我们之所以说潜势之实有实存在,唯一的理由,亦只在我们心要有所安顿,要安顿在一实有实存在的对象上。然而自客观上讲,则如此之对象,在任何处,均是找不着的。因为无论我们的心,在任何处建立如此之对象,以补偿我们之损失,我们现见的一切实际事物之兼具之生与灭之二种属性,总是一齐来向他附着,而使他与实际事物,表现同样的非真实性。

    如果有人问:生灭或有无,既是一事物平等的二属性,则我们可以从其最后之灭无,说其非真实,我们又何妨从其先是有生,而说其真实?那么我们便要知道,我们说事物之非真实,正是因其先有先生而说。唯其先有而后无,先生而后灭,所以非真实。非真实之语,正是合有无生灭的断语,而不单是从无或灭一方面看的断语。非真实是对于生灭之事物之综合的判词,而单提其生与有来说其真实,则是片面的判词。我们说事物消灭而无,在谓语中只有灭无一面,因在主词中,已包含生有一面。所以我们不须再说生有,我们已预设事物之曾生曾有。但因其兼会灭无,所以我们说其非真实。真实一词,只能用于事物之生有一面,而以事物之兼包含灭无一面,则要表状事物之全体,便只有用非真实之一词。非其实,即包含曾被认为真实之意义。非真实,是曾被认为真实者之真实性之否定,同时即是包含了曾被认为真实之意义。所以非真实一词,是对于事物之综合的判词。我们说事物非真实,是虚幻,正因为曾有此虚幻。非真实之事物,唯其曾有,才是非真实,才是虚幻。所以我们不否定现实世界中之事物之有,我们只说他们之有是虚幻的,是非真实,这才是综合的中道义。

    现实世界中之一切事物是在时间中流转,是无常、如梦、如幻,是非真实的。一切存在者必须消灭,时间之流水,如在送一切万物向消灭的路上走。一切的花,一切的光,一切的爱,一切人生的事业,一切我们所喜欢之事物,均必化为空无。这似是我反复的对现实世界的思维之最后的结论。我想逃脱此结论,我曾用许多思想上的努力,但是我似终不能逃脱。我思想的命运,似已经注定,只能归宿在此结论。我愈想逃脱此结论,它愈逼迫我去接近他。一切现在的都要化为过去的,人的最后命运是死。叔本华的一比喻,常常在我心中呈现。他说人生努力从事一切事务,征服一切困难,如舟子在海上,不断的克服风波之危。然而他拼命的向前航驶,最后只是为达到一礁石,名死之礁石,在此礁石前,船身粉碎。人生的一切努力算什么,不过向死之礁石前进而已。人生的一切享受,无论精神的、物质的,算什么,一切被赐与的,在死时均须一一被索回。过去的人已死,现在的人将死,“人何世而复新?世何人之能故?”我们说将来的人继续的生,或将来的人更多,但是生多少,死多少,不爽分毫,生死相消,所增者又在何处?一人死,万万人亦死,所不同者在何处?我们看,人总是不断的在那儿求生爱生,“前水复后水,古今相续流,今人非旧人,年年桥上游”。然而求算什么?爱算什么?我走到坟山,便想到冢中人,在生前均曾为活泼的小孩、强壮的青年。我看见一群一群活泼的小孩,强壮的青年,我便要想到他们都将分布在田野的坟山。时间之流水之冲毁一切,总是袭击我的心灵。过去,过去……一切均要过去,我现在于文中所发生的感叹,转瞬便已过去。我试停下笔,去把握,他已远去,我无论如何招不回来。我曾试去招,我的心便似沉入不可测的虚空,使我感一难以为言之苦痛。“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现在读到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之此句话,我们之心境,似与千载以上之他的心境相通。然而这种神交算什么?我这种现在的神交之心灵,也转瞬便过去了。时间呀,你为什么永不回头?时间是残酷的,一切是虚幻的,必归于消灭的,这种情调,恐怕将永远与我终身。

    从时间中之一切事物之流转及其必须消灭上,我知道了,此现实世界根本是无情的。天心好生,同时即好杀。现实世界,永远是一自杀其所生的过程。我于此了解了众生之相残,亦好似是代司杀者杀之一种形态。众生之相残,即与时间之流水之冲毁一切,依于同一的原理。众生相残,不过帮助时间去完成其毁灭万物之工作而已。这一种好生复好杀,是现实世界的本性。过去是如此,现在是如此,将来怎样?也许将来的科学发达了,可以使人不死。然而,将来人不死,过去的人已死了,世界中之将来的人之不死,并不能湔洗其使过去的人死之罪恶。如果将来有一天,人真不死,则以将来的人之不死,与过去现在的人之死,对照起来,将一方面更显出过去及现在的世界之残酷。而且纵然人不死,现实世界,始终是表现于时间中的。每一段时间,都是以前的一段时间之否定,人生每一种活动之开始,都是建筑在过去有意义有价值的活动之消灭上面。如果将来的人真不死,人不复有对死者之悲悼,人将改而悲悼每一段时间之过去。如果人不有这些悲悼,这只证明人的感情之麻木,并不足以抹杀可悲悼的事之存在。一切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生活动之不复再来,便是一可悲悼的事。过去的活动之价值意义,永远不能为现在的活动之价值意义所代替,因为人生每一活动所有之价值与意义,都是唯一无二的,所以其消灭与过去,便永远是一可悲的事。然而时间之流水便似在永远不断地创造此可悲的事,而现实始终本是表现于时间中。所以现实世界,永远是在本质上令人感到各种可悲的世界。

    现实的世界,是一残酷而可悲的宇宙,这是我对现实宇宙第二个判断。我现在的心境,自觉是与若干之印度思想如小乘佛学者的心境相默契。世界是无常、是空、是苦,人生的一切,毕竟是虚幻的。我不相信任何人的心,如果通过生与灭之过程,来看世界万物,会不觉到世界之毕竟空虚。我不相信任何人在想到一切事物的毕竟归于消灭时,还会以为人在现实世界中的努力,从现实世界上看,会有任何意义与价值,如果是有,也必然当在现实世界之上。

    (二)心之本体之体会

    上面一段思想,是常常在我心中呈现的思想。那一段思想,使我判定了我们通常所谓现实世界本身之不真实性。他是虚幻,同时是残忍不仁的。每一种人生之有意义价值之活动,均建立在以前的有意义价值活动之消灭上,所以人生永是不完满,永远包含着缺憾。但是那一段思想,不曾使我想出世。对那一段思想,我只是常故意引发之,而体味之,以便把我的心,提升到现实世界之上,使我对于现实世界多生一些悲凉之感,与要求人生向上之感。我的思想并不曾停在那一阶段。因为我首先反省到:我对现实世界之虚幻、残忍不仁及不完满之本身,有一种不满。我不愿此现实世界是虚幻的,我只是被理论的逼迫,而承认其虚幻性。在我不想那些理论时,我总是执此现实世界为真实的。而且此现实世界中之一切事物,均既生而又灭,有意义价值之事物不得保存,使我难过,更是确确实实的事。这即证明我要求一真实的世界、善的世界、完满的世界。我之有此要求,是千真万确的事。此世界不能满足我的要求,所以使我痛苦。我痛苦,即证明此要求之确实存在。现实宇宙是虚幻的。但我这“要求一真实的、善的、完满的世界”之要求,是真实的。

    此“要求真实的、善的、完满的世界”之要求,是真实的,我无论如何不能否认。我自然亦可说我之此要求,亦是现实世界中之一心理事实,这心理事实,也在生灭的过程中。我此要求,亦可不表现于我的心,或随我生命之死亡,而不复存在。然而当我想到我之此要求亦可由生而灭时,我对其可由生而灭之虚幻性,又有一种不满,而表现出一更高的要求。我知道我之此要求,永远是面对着生灭无常、虚幻不实之一切事物,而要求恒常真实。我这要求是绝对的。我不能真把此要求,单纯的视作现实世界中之一心理事实。因我之此要求,如果只是一现实世界之心理事实,它如何能永远位于现实世界之上,对于整个现实世界,表示不满?我在发此要求时,明觉到整个的现实世界,只是我之不满之对象。我之要求,是超过了现实世界所能满足之外的。我之要求中所求之完满、真实、善,都是现实世界之所无,如何可以说,我之此要求只是一单纯的现实世界中之心理事实?我于是了解了:我之此要求,必有其超越所谓现实世界以上的根原,以构成其超越性。如果我之此要求,亦有生灭性、与虚幻性,必只由于其与现实世界事物所同之处。然而我之此要求,除此以外,必有其超越现实世界的根原。那根原,无论如何是恒常的、真实的。因此要求之本质,即是想超越生灭,超越虚幻。此求超越生灭及虚幻之心愿所自发的根原,不能不是恒常真实的。

    我现在相信了,在我思想之向前向下望着现实世界之生灭与虚幻时,在我们思想之上面,必有一恒常真实的根原与之对照。但是此恒常真实的根原,既与我们所谓现实世界之具生灭性与虚幻性者相反,它便不属我们所谓现实世界,而亦应超越我们所谓现实世界之外。但是它是谁?它超越在我所谓现实世界之外,它可真在我自己之外?我想它不能在我自己之外。因为我不满意我所对的现实世界之生灭与虚幻,即是我希望之现实世界生灭与虚幻,成为像此恒常真实的根原,那样恒常真实。我之发此希望,即本于此恒常真实的根原,渗贯于我之希望中。我因被此恒常真实的根原所渗贯,然后会对于现实世界之生灭与虚幻,表示不满。如我不被恒常真实的根原所渗贯,我亦只是一生灭者虚幻者,我便不会有此希望。我于是了解了,此恒常真实的根原,即我自认为与之同一者,当即我内部之自己。我之所以对现实世界不满,即由于我内部之自己,原是恒常真实者,而所见之现实,则与之相违矛盾。我之不满,是此矛盾之一种表现。此内部之自己,我想,即是我心之本体,即是我们不满现实世界之生灭、虚幻、残忍不仁、不完满,而要求其恒常、真实、善、与完满的根原。我要求恒常、真实、善与完满,这种种理想,明明在我心中。我之发此种种理想,是心之活动,是我心之用,如果我心之本体不是恒常真实善而完满的,他如何能发出此活动,表现如此之种种理想?

    但是我怎知我的心体是恒常、真实、善、完满的?我首先想到的是我的心体之超临于时空之上。何以见得我心体超临在时空之上?心体不可见,但心之用可以说,主要是他的思想。我由心之思想,便知此心体超临于时空之上。我的思想,明明可思想整个的时间空间,无限的时间空间。我思想无限的时空,并不把无限的时空之表象呈现,那是不可能的。我可思想无限的时间空间,是从我思想可不停滞于任何有限的时空上见。我的思想,可与无限的时空,平等的延展,而在延展的过程中,时空永只为思想之所经度。我思想之“能”跨越其上而超临其上。诚然,当我思想时空中之事物的生灭时,我的思想也似同样的生灭,然而那只是因为我回头来看我的思想本身,亦发现其表现于时空中之故。但是我的思想之“能”,既然跨越在时空上,则此“能”所依之体,必超临于时空之上。在时空之上者,其本身必不生灭,因为生灭只是时空中事物的性质。而且我说我的思想在生灭,只是在我回头来看,我思想之表现而说。那只是看我已成的思想,那只是在我思想的活动外,看我的思想。在我思想正活动时,从我思想本身内部看,我明明发现:我的思想之作用,即在连贯前后的时间。我的思想,明明可思想我的过去与未来,把过去之事物之若干方面重现于现在,把未来之事物之若干方面预现于现在,以之为思想的材料。这就是于时间前后的代谢中,建立统一与连贯。我们不能说:想过去与未来,未曾连贯过去与未来。如果未曾连贯过去与未来,便是不曾想过去与未来,因所想者为想所达不到故。我们说想过去与未来,想只是现在的想,现在的想也将灭,也只因为我们是自外面看我的思想,所以视此思想只在现在,也将转入过去而将灭。然我们从我们思想本身内部看,则我们无论如何不能不承认,思想是统一连贯过去与未来。思想统一连贯过去与未来,它之想过去者,使过去者成现在之所想,即使过去已灭者虽灭而不灭,亦即是有保存过去的功能。这即是反乎现实世界中的时间之前后代谢之另一功能。它是在逆转时间中事物之生灭过程,而使灭者不灭,它是在灭灭。这即表示它所自发之心之本体,是不灭的。必须心之本体是不灭的,然后会使思想有灭灭之功能。不灭即是恒常,恒常即是真实,心之本体应是恒常的、真实的。

    我们若果真自思想本身看思想,则我们将进一步发现:所谓思想本身有生灭,亦是不能成立的,思想只有隐与显,而无生灭。我们所谓一思想灭,只是关于一对象之思想之灭。我们现在想过去一事,转瞬又不想他,这只是那事不复呈现于我思想中,那事灭于我思想中,我思想本身并不灭。思想只是思想,思想的对象虽殊,思想则一。我们说思想有万殊,都是自思想之对象上说思想,但如我们真注视思想本身,则对象之为此为彼,可以说是偶然的。思想的差别性,由对象而来,单注意思想本身,则思想之为思想,是同一的。思想本身,追问到最后只是一纯粹能觉,所思想之对象,却非思想本身。从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上说,则一切思想之纯粹能觉,常同一,思想本身无所谓生灭,生灭只是指对象在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中迁易而言。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是同一,即是恒常,即是真实。

    我们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无所谓生灭,他只是恒常如一。此觉如镜、如光,可照此物,可照彼物,但他之照恒常如一。只是镜光之能照力,有强弱、有大小、有明晦。这比喻我们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有清明与不清明之别,广大与狭窄之别。从经验界看,在我们睡眠时,此纯粹能觉似全不显。然而仍不可说,它有生灭;而有不存在时,只可说,它因障蔽,而失其清明广大之度,以至全不显。我们之不能说它有生灭,因为它本身具不灭之功能,在现实世界的时间之上,表现逆转之活动。我们只一朝真认识此点,我们便永远不能用生灭的名辞,加于它之上了。所以我们若果觉到我们的思想,不能常常清晰的忆起一很久的过去之事物,或我们不能同时思想二事物或无穷的事物,便都只能归因于我们思想本身之表现之不免有限度,不能至最广大清明;却不能因此怀疑到我们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之有不存在时。因为我们已明说不灭,即其本身的功能,其所依之体,即不灭的心之本体了。

    思想本身只是一纯粹能觉。纯粹能觉,并不限定它自己的对象。它之所以能重现过去者于现在,全系于它之不限定它自己于现实的对象而来。它能离开此一现实的时空中之现实的事物,同时即能唤起另一时空中之曾经验的事物。其保存过去的功能,实由于它之能不限定于它自己于现实的对象而来。它不限定它自己于现实的对象中,便能周游于一切的曾经验的事物之中,而以之为对象(它不限定,便是在周游,其实它无所谓周游,因为它不在时空中),乃由于它自己是一纯粹的能觉,它之纯粹能觉有超越时空中现实的对象之超越性,如此我们便不仅可由思想之保存过去性、反灭性,以建立其超越性,同时又可由其超越性,以建立其保存过去性、反灭性了。

    我相信思想本身之纯粹能觉,只有隐显无生灭,他是超临在现实世界的时空之上,其所依之心之本体,是恒常而真实的。但是我们的心,又是何等容易陷于自经验界上看呀!当镜光有大小明暗时,我们便想到镜光之缺憾,如果我们的纯粹能觉之表现,常常不够清明广大;以至有不表现时,我们怎能不怀疑到,我们的纯粹能觉本身,原是不够清明广大的,而原有不存在时,怎知那只是由于障蔽,而不是由于它本身之缺点?怎知它不是有不存在时?怎知它确确实实的仍是超越地存在着,而依于一恒常真实的心之本体?

    我现在便试注目在此纯粹能觉。但是当我注目在此纯粹能觉时,我便是在觉此觉。但是我在觉此觉时,我又有觉此觉之觉,我此觉觉之活动是否真可相续不断至于无穷呢?我不能确定。但我想每一觉,必预设上面之能觉此觉者,否则无所谓自觉。但是否真必有此上面之觉此觉者呢?此亦曾使我为之而沉入一极大的惶惑;当我注目反省此上面之觉此觉者时,我所得的觉,都只是此下面之觉。我怎能保定必有上面之觉此觉者呢?但是如果莫有,何以我去反省时,上面总似有一觉此觉者呢?如果真有,我又何以终不能把握之于已发出的下面之觉之中呢?我所得的已发出的在下面的觉,可以说在我经验中,而超经验的上面之觉此觉者,则永远似只是我之反省之所向与所根,而不能真成为我之反省所得之对象。我于是了解了,在下面之觉,永远只是上面之觉此觉者的影子,我之反省,亦只是它投射出之又一影子,它永远在我的反省所能达到的之外。它不是无,因它若是无,它怎能不断的投射出它的影子?这影子是一觉。这觉,不能从我所觉的外界之现实世界来,只能从内界之能觉的觉源来。如果无觉源为此觉之所根,与所自生,何以此影子,会相续不断,动而愈出?这觉,便是此上面之觉此觉者,即我们真正的纯粹能觉。

    但是当我想到我所得者,只此纯粹能觉之影子时,我马上又怀疑到:若果我们对于一物,永远只得它之影子,我怎能知它本身存在?焉知所谓它之本身,不即此一串影子而已?但是我进一层又想,我之所以能由反省而得它之一串的影子,一方面看,我之反省,是它投射的影子,另一方面看,我之反省它,即是我在拿它之影子————我之反省————去凑泊于它。因我是在反省它,即是拿反省,向它凑泊。我之所以会向它不断的反省,乃由于我在拿它之影子,与它自身相凑泊,想它表现于影子中。而我又感到它不全表现于其已投射出之影子中,它与表现出之它间,有一距离与矛盾。我要刪除此距离与矛盾,所以才不断的去重新反省它。但是每一度的反省,总感它尚有多余,所以成此不断的影子。此不断的影子之所生,都是表示它尚有多于我反省到的它之证明,同时是它之“否定我之只在它影子看它”之表现。亦即是我自己在“否定我之只在影子中获得它”之表现。于是我了解了,我真希望获得它,便不能只在一切它之影子看它,而须肯定它之存在于我一切影子之上。我必须视它为超越我反省的实在。虽然我现在所能了解它的,只是它否定我之只在它影子中看它一点。但是当我知它不在其影子中,我同即时置定了它之位于此一串影子之上的真实。我置定了它的真实,因为我感到它有一否定我自它的影子中看它之力量。我于感到它力量的交点上置定它。我并不能把它视为在我通常所谓反省之内,我只能把它视为在我之反省之上,为我之反省之觉所自生或所自根之觉源————它是超越的恒常而真实存在的纯粹能觉。

    当我想到有此反省的把握之上的超越恒常而真实存在之纯粹能觉时,我便要进一步想:此纯粹能觉既超越时空与反省,那它便是无限的能觉。因一切有限制者都只是在时空中及意识的反省中,有所限制。所以超时空超意识的反省之纯粹能觉,当是无限的能觉。我们的能觉,无不相当的清明广大,无限的能觉,当是无限的清明广大。我们既然可说它是无限的清明广大,那我们便可说它之不够清明广大,以至不表现,由于它以外之障蔽。

    但如何说纯粹能觉复依于一恒常的、真实的心之本体,这话从何说起?这是因为能觉一名,必对所觉而成立。然而此纯粹能觉,可不表现于时空意识,即可不以现实世界之事物为所觉。如此,能觉之名岂非无意义?但是此纯粹能觉是无限之觉,它可无定限的投射出其影子,为我们对它之反省,亦即表现它自己于我们对它之反省。而我们对它之反省,尚不能表现其全,即我们不能真对它有完全之自觉。它之不能表现其全于我们对它之反省,由于我们反省之所及,不知何故被限制住。而所谓我们对它之反省,即它之表现,故所谓我们对它之反省,不知何故被限制,亦即其表现之所及,不知何故被限制。由此可推知就其自身全体而言,以无任何限制,必即可有完全之反省或自觉。它有完全之反省自觉,即它以其自身之全部,同时为所觉与能觉。所以我们不能只说它是纯粹能觉,复可说它是纯粹所觉。就其兼为能觉所觉而言,故可名之曰心之本体。此本体之一面为纯粹能觉,故可谓纯粹能觉,依于此体。所以我们说,纯粹能觉有其所依之心之本体。

    当我们相信一真实、恒常、无限、清明广大而自觉自照的心之本体时,我再来看现实世界之一切生灭变化,我觉得这一切生灭变化之万象,算得什么。它们生灭,我心之本体,总是恒常。它们虚幻,我心之本体,总是真实。我复相信我之心之本体是至善的、完满的。因为我明明不满于残忍不仁之现实世界。我善善恶恶,善善恶恶之念,所自发之根原的心之本体,决定是至善的。我曾从一切道德心理之分析中,发现一切道德心理,都原自我们之能超越现实自我,即超越现实世界中之“我”,所以超越现实世界之“心之本体”中,必具备无尽之善;无尽之善,都从它流出。同时我深信,心之本体必是完满,因为它超临跨越在无穷的时空之上,无穷的时空中之事物,便都可说为它所涵盖,它必然是完满无缺。不过此中许多问题,今不能细说。

    我相信我的心之本体,即他人之心之本体。因为我的心之本体,它既是至善,它表现为我之道德心理,命令现实的我,超越他自己,而视人如己,即表示它原是现实的人与我之共同的心之本体。同时我从现实世界上看,我之心理活动,都待我之身而表现,而我之认识活动,通过我身之感官,即平等的认识万物。从我的感觉,来看我之身与他人之身,各是平等的万物之一,我的感觉认识活动,遍于现实的他人与我之身。我从现实的我身中,了解有一超越的心之本体在表现,便可推知,现实的他人身中,亦有一超越的心之本体表现。而我之如此推知,乃本于将我对于现实世界中之人身、我身之认识,及对于超越的心之本体之信仰,二者合起来之结果。所以他人的心之本体之存在,即由我所置定,遂可证他人的心之本体,不外于我的心之本体。但是这也并不陷于唯我论。因为从现实世界上看,我始终是与人平等相对的存在。我的认识活动,遍到他人,他人之认识活动,亦遍到我。我与他人在现实世界中,以认识活动互相交摄,而在超越的心之本体处相合。

    我了解此意,同时了解到刘蕺山所谓“身在天地万物之中,非有我所得而私”。(我身与他人身平等为现实世界中之存在)及“心在天地万物之外,非一膜所得而囿”(不在身)的意义。

    心之本体即人我共同之心之本体,即现实世界之本体,因现实世界都为他所涵盖。心之本体,即世界之主宰,即神。“有物先天地,无形本寂寥,能为万象主,不逐四时凋”。我现在了解心之本体之伟大,纯粹能觉之伟大。我印证了陈白沙所说“人只争个觉,才一觉便我大而物小,物有尽而我无穷”。然而纯粹能觉是我所固有,我只要一觉,他便在。从今我对于现实世界之一切生灭,当不复重视,因为我了解我心之本体确确实实是现实世界的主宰,我即是神的化身。

    (三)生灭即不生灭

    我相信我心之本体是恒常、真实、清明,与无限广大、至善、完满。这曾使我获得许许多多的慰藉。当我看自然界时,我便常想着,我的心涵盖着现实世界的道理。我把我的心沉入那无尽的虚空,与之同样的扩延。我看一切草木云霞、山河大地,都视如我心中之物。我常问我的心在何所,我自己总是回答它无所在。说我的心限于我之身,真是何等的自小之说啊。如果我的心,真限于我的身,我如何能对外界有任何认识。我的认识与所认识不离,我认识一切,我的心便遍在于一切。我转移我的认识,由林间到泉边,由山坳到水涯,便觉我的心,亦如一人一鸟在那儿游戏。我身体不动,我的心已遨游四海。这不是比喻的话。谁以为这只是比喻的话,谁便不曾把他的心,从他的身体解放出来,而了解心与其对象的真正关系。我复常想,我的心已挂在中霄的苍穹,直攀缘着星星在太空飞翔,复幻想我已在无穷光年外的星云,遥望此地球。我幻想天地初开的混沌时期,地球初凝成的时节,幻想世界的末日。我幻想我是初到人间的亚当,忽见此森罗万象在眼前,觉一切都新妍,不知其故。我每作一幻想,我便视如通常所谓真实,因为通常所谓真实,亦同样不过心之所对。我相信心到何境,即何境到心,心与境不可分。所以我常常可以由变动我的境,幻想一境,以改易我的心,使我心能在万境之中周旋。同时当我想到,我心体之无尽广大、清明、至善、完满时,我顿时忘了世间之一切缺憾,我自己之一切罪恶。使我常觉神即在我之后,我即通于神,我即是神。我生了无尽崇高自尊之感。这一套思想,对于我内心生活加以充实的贡献,使我感激哲学,我希望常常保存这一套思想。但是我所有的,只是这一套思想,我并不曾真正证悟到此心之本体。一切的思想,算得什么?由此思想应用起来所得的慰藉,算什么?思想只是它投射于我片断的自觉中之影子。从思想上相信它存在,仍然不免只是依于理论的逼迫,使我相信它存在。我不能真全自觉它,与它冥合无间,真超越我之现实的自我而投入于它,成为与它无任何对待之存在。我曾常试作某种工夫,但不曾真达到此目的。我相信有路可以达此目的。我所用的工夫,也可说在此路上走了几分。但是当我用了此工夫在路上走了几分后再折回时,另外一问题,却扰乱了我心:即如果我心之本体是真实、恒常、无限的清明、广大,涵盖时空,心之本体是不灭,何以我所认识的现实世界中之事物有生亦有灭?何以我们认识的心理活动之范围中,一时只能有极少的事物?我的心实际上之认识能力、思想能力之清明广大之度之有限,可说是由于其他的遮蔽。但是他本身既本是无限清明广大,如何会因遮蔽,而使其表现受限制?谁遮蔽他,使他表现受限?他如何又愿意被遮蔽,使他表现受限?他既是至善完满,如何我人又可犯罪恶?如何我人又会因感缺憾而有苦痛?他既是超越现实世界,如何自他发出之心理活动,又与我现实的物质的身体相连?超越的心如何与我的身体相连?我想我应当先解决了这些问题,然后再说其他。

    这些问题中,我首先想到的,是我的心如何与我身体相连?当我一次想到心之本体之无限清明广大之纯粹能觉,而沉入此思想时,我忽然自观我身体,我也曾感到一极度的惊惑。我首先感觉到我的身体,好似我从不曾见的一条虫。其次便奇怪这样蠕动的东西,怎会与我那样崇高的心之本体相连,我心之本体何必要此身————这卑下的有限的物质之存在?然而他竟然有了。我心之本体之观念,是从我的心理要求而推出的,我于有此心理要求时,我脑髓中定有一相应的变化。我的此外一切心理活动,亦当无不与我身体相关。如心之本体是我一切心理活动之本体,则我心之本体与我之身体,从经验的事实看来,是不离的。它们何以不离,何以有此不离的事实?这不离的事实,是虚幻的事实吗?那不能,因为心之本体是真实的。心之本体与他物相连之交点上,所表现的不离之事实,不能全是虚幻的。如果那一半是虚幻的,真实的何以与虚幻的相连?这相连,也是一半虚幻、一半真实的吗?但如何去分别此相连的关系中,哪一半是真实,哪一半是虚幻?如果我们于其何以相连,尚不能知,更何能知其哪一半是虚幻,哪一半是真实?

    这问题,我尝反复的思维,最后我终于了解了心之本体何以与我身体相连的道理。我首先闭目冥坐,假设我的心理活动亦不复存在,我再来反省我身体是什么?我发现了我对我的身体本身,似一无知识,所谓身体者,只是一团黑暗。同时我对于外界,亦无一知识,外界对我,是一团黑暗。但是我张目便见万物,奔赴到我眼前,我开始有了感觉认识之心理活动。感觉之认识,通常说是外物刺激我感官而有。但是所谓外物刺激感官者,只是外物送一些能力,到我感官之内。但这些能力,由我感官传到神经,最后必须散入身体各部。我可是真看见这些能力?若果如此,我应看见我脑髓中这些能力散布之过程。谁看见他?然而如果光波不到我的眼睛,传至我的神经,我又不看见。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我顿然了解了,所谓外物以其能力来刺激我之眼睛神经者,此能力之输入,其作用决不在他积极的一面,而在他消极的一面。他之能力继续的输入我之眼睛神经者,即对于我之眼睛神经之物质能力,继续有所消除。所谓感觉之认识,只是让所谓外物之刺激,来向我身体打洞。我在未受刺激时,所以无所见,只因为原未有此洞,今有此洞,于是有所见。我们之能见,则只是借此外物与身体之质力之互相消除以显。于是我了解了,我们之所以无所见,均由身体与所谓所见之外物,互相隔膜,各自封闭,他们彼此相望,是黑暗的,不相通的,所以我们无所见。我们之所以望外物来刺激我身体,我所求的,只是使外物通其作用,于我之身体。然而相通后,我们所见之物象,可即是所谓所见外物此时之物象?这又不然。因为当光波到我眼官时,所谓外物或已不存在(如天上星光到目时,该星可能已消灭),至少已发生变化。光波之发出在过去,然而我们所见之物象,却在现在。这又是怎样一回事?然而我们一想,便知我们张目所见之世界,乃由我们通常所谓外物之作用,与身体相接触之交点上,开辟出之世界。这开辟出之世界,不在通常所谓身体或外物中,可姑说在两者相交之交点上。而通常所谓身体与外物,我们实从来不曾见。我们所见的都是此交点上开辟之世界。又通常所谓身体,在向着通常所谓外物接近时,我们可以发现此交点之世界中,关于该外物之物象,在不断变化。但我们的眼,真全密接那外物时,则我们对那外物,又将一无所见。我们由此便又可悟到,我们之有所见,不仅由于外物之力,通到我之身体之感官,而且由于外物之力之发出,到我们身体之感官,中间须有距离,而此力则是要通到我身体之感官,以否定此距离。然而他必须有此距离,以资否定,然后使我们有所见。我们细想此种认识之微妙的关系中,便可逐渐了解,我们何以有身体及其与心之本体相连之理由。

    (甲)我们从身体外物之作用,必相交会而相通,使我们有所见,便知我们感觉之认识活动,必待身体与外物之作用,有此交会相通,而后发出。

    (乙)我们从我们所见之世界,乃在身体与外物之作用之交点上所开辟,便知我们当下所见之世界,乃我们当下的自心所显现之世界。

    (丙)我们说所谓身体与外物之作用相交会之意义,是使外物与身体之质力互相销除,以使能见显,及刚才所谓我们当下所见之世界,乃当下的自心显现的世界二者;我们便了解:身体与外物之所以要交感,乃所以打破身体与外物相互之隔膜性,及各自之封闭性,而使自心的世界显现。

    (丁)于是我了解了,我们要求对于所谓现实外界,有所认识,与要求对于超现实世界的可能世界,有所认识(如想象之活动即原于要求对于可能世界有所认识),同样是要求我们此自心的世界之显现。我们之感觉的认识活动在初发动时,单就其与我们身体的关系说,全是加一反面的作用,于我们通常所谓身体,使其封闭性打破。在我们感觉认识活动继续时,与我们感觉认识活动相应之身体变化,乃是使我们的身体,继续打破其封闭性。封闭性即是一种限制,所以感觉认识活动之发动,即是要求打破身体之限制。从外面看来,有积极意义的身体之变化,自内部来说,则只是感觉认识活动逐渐破除身体之限制之过程,或感觉认识对象在求逐渐显现之过程。

    (戊)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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