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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周易集解最新章节!

    《序卦》曰: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也。

    郑玄曰:讼,犹争也,言饮食之会恒多争也。

    (坎下乾上)。讼:有孚,

    干宝曰:讼,离之游魂也。离为戈兵,此天气将刑杀,圣人将用师之卦也。讼,不亲也。兆民未识天命不同之意。

    荀爽曰:阳来居二,而孚于初,故曰“讼有孚”矣。

    窒惕,中吉,

    虞翻曰:遁三之二也。孚谓二。窒,塞止也。惕,惧二也。二失位,故不言贞。遁将成否,则子弑父,臣弑君。三来之二,得中;弑不得行,故“中吉”也。

    终凶。

    虞翻曰:二失位,终止不变,则入于渊,故“终凶”也。

    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侯果曰:大人,谓五也。断决必中,故“利见”也。讼是阴事,以险涉险,故“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

    卢氏曰:险而健者,恒好争讼也。

    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

    蜀才曰:此本遁卦。

    案:二进居三,三降居二,是刚来而得中也。

    终凶,讼不可成也。

    王肃曰:以讼成功者,终必凶也。

    王弼曰:凡不和而讼,无施而可,涉难特甚焉。唯有信而见塞惧者,乃可以得吉也。犹复不可以终,中乃吉也。不闭其源,使讼不至,虽每不枉,而讼至终竟,此亦凶矣。故虽复有信,而见塞惧,犹不可以为终,故曰“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也。无善听者,虽有其实,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惧者,得其中吉,必有善听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刚而来,正夫群小,断不失中,应其任矣。

    案:夫为讼,善听之主者,其在五焉。何以明之?案爻辞:九五:讼,元吉。王氏注云:处得尊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即《彖》云:利见大人,尚中正,是其义也。九二《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九二居讼之时,自救不暇。讼既不克,怀惧逃归,仅得免其终凶祸,岂能为善听之主哉!年代绵流,师资道丧,恐传写字误,以五为二,后贤当审详之也。

    利见大人,尚中正也。

    荀爽曰:二与四讼,利见于五。五以中正之道,解其讼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荀爽曰:阳来居二,坎在下,为渊。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

    荀爽曰:天自西转,水自东流,上下违行,成讼之象也。

    君子以作事谋始。

    虞翻曰:君子谓乾。三来变坤,为作事。坎为谋。乾知大始。故“以作事谋始”。

    干宝曰:省民之情,以制作也。武王故先观兵孟津,盖以卜天下之心,故曰“作事谋始”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虞翻曰:永,长也。坤为事,初失位,而为讼始,故“不永所事”也。小有言,谓初四易位成震,言三食旧德,震象半见,故“小有言”。初变得正,故“终吉”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卢氏曰:初欲应四,而二据之。蹔争,事不至永。虽有小讼,讼必辩明,故“终吉”。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

    虞翻曰:谓与四讼,坎为隐伏,故“逋”乾位刚在上,坎濡失正,故“不克”也。

    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虞翻曰:眚,灾也,坎为眚,谓二变应五。乾为百,坤为户;三爻,故三百户。坎化为坤,故“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

    荀爽曰:三不克讼,故逋而归。坤称邑。二者,邑中之阳人。逋,逃也,谓逃失邑中之阳人。

    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荀爽曰:下与上争,即取患害,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坤有三爻,故云“三百户,无眚”。二者,下体之君。君不争,则百姓无害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

    虞翻曰:乾为旧德。食谓初。四二已变之正。三动得位,体噬嗑食。四变食乾,故“食旧德”。三变在坎,正危贞厉,得位二,故“终吉”也。

    或从王事,无成。

    虞翻曰:乾为王。二变否时,坤为事,故“或从王事”。道无成而代有终,故曰“无成”。坤三同义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侯果曰:虽失其位,专心应上,故能保全旧恩,食旧德者也。处两刚之间,而皆近不相得。乘二负四,正之危也。刚不能侵,故“终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虞翻曰:失位,故“不克讼”。渝变也。不克讼,故复位。变而成巽,巽为命令,故“复即命渝”。动而得位,故“安贞吉”。谓二已变坤安也。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吉,不失也。

    侯果曰:初既辩明,四讼妄也。讼既不克,当反就前理。变其诏命,则安静贞吉而不失初也。

    九五:讼,元吉。《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王肃曰:以中正之德,齐乖争之俗,元吉也。

    王弼曰:处得尊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中则不过,正则不邪,刚则无所溺,公则无所偏。故“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

    虞翻曰:锡谓王之锡命。鞶带,大带。男子鞶革。初四已易位,三二之正,巽为腰带,故“鞶带”。

    终朝三拕之。

    虞翻曰:位终乾上。二变时,坤为终。离为日,乾为甲。日出甲上。故称“朝”。应在三,三变时,艮为手,故“终朝三拕之”。使变应已,则去其鞶带。体坎乘阳,故象曰“不足敬也”。

    侯果曰:褫(拕),解也。乾为衣、为言,故以讼受服。

    荀爽曰:二四争三,三本下体,取之有缘。或者,疑之辞也。以三锡二,于义疑矣。争竞争之世,分理未明,故或以锡二。终朝者,君道明。三者,阳成功也。君明道盛,则夺二与四,故曰“终朝三拕之”也。鞶带,宗庙之服。三应于上,上为宗庙。故曰“鞶带”也。

    翟玄曰:上以六三锡下二阳,群刚交争,得不以让,故终一朝之间,各一夺之,为三拕。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虞翻曰:服谓鞶带。终朝见褫(拕),乾象毁坏。故“不足敬”。

    《九家易》曰:初、二、三、四皆不正,以不正相讼,而得其服,故“不足敬”也。

    《序卦》曰: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

    崔觐曰:因争必起众相攻,故受之以师也。

    (坎下坤上)。师:贞,丈人吉,无咎。

    何晏曰:师者,军旅之名。故《周礼》云:二千五百人为师也。

    王弼曰:丈人,严庄之称,有军正者也。为师之正,丈人乃吉。兴役动众,无功则罪,故“吉”乃“无咎”。

    陆绩曰:丈人者,圣人也。帅师未必圣人,若汉高祖、光武应此义也。

    崔觐曰:《子夏传》作大人,并王者之师也。

    案:此《彖》云:师,众。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故老子曰: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由是观之,则知夫为王者,必大人也,岂以丈人而为王哉!故,《乾?文言》曰:夫大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行师乎!以斯而论,《子夏传》作大人,是也。今王氏曲解大人为丈人,臆云“严庄之称”,学不师古,匪说攸闻,既误违于经旨,辄改正作大人明矣。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虞翻曰:坤为众,谓二失位,变之五,为比。故“能以众正“,乃“可以王矣”。

    荀爽曰:谓二有中和之德,而据群阴,上居五位,可以王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

    蜀才曰:此本剥卦。案:上九降二,六二升上,是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也。

    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

    干宝曰:坎为险,坤为顺,兵革刑狱,所以险民也。毒民于险中,而得顺道者,圣王之所难也。毒,荼,苦也。五刑之用,斩刺肌体,六军之锋,残破城邑,皆所以荼毒奸凶之人,使服王法者也。故曰“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毒以治民,明不获已而用之,故于彖象六爻,皆着戒惧之辞也。

    吉又何咎矣。

    崔觐曰:刚能进义,中能正众,既顺且应,行险戡暴,亭毒天下,人皆归往而以为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

    陆绩曰:坎在坤内,故曰“地中有水”。师,众也。坤中众者,莫过于水。

    君子以容民畜众。

    虞翻曰:君子谓二。容,宽也。坤为民众,又畜养也。阳在二,宽以居之,五变执言时,有颐养象。故“以容民畜众矣”。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案:初六以阴居阳,履失其位,位既匪正,虽令不从。以斯行师,失律者也。凡首率师出必以律,若不以律,虽臧亦凶。故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家易》曰:坎为法律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九家易》曰:虽当为王,尚在师中,为天所宠,事克功成。故“吉,无咎”。二非其位,盖谓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受命为王,定天下以师。故曰“在师中,吉”。

    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荀爽曰:王谓二也。三者,阳德成也。德纯道盛,故能上居王位,而行锡命,群阴归之。故曰“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案:二互体震,震木。数三,王三锡命之象。《周礼》云: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是其义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虞翻曰:坤为尸,坎为车多眚。同人离为戈兵,为折首:失位乘刚无应,尸在车上,故“舆尸,凶”矣。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卢氏曰:失位乘刚,内外无应,以此帅师必大败。故有舆尸之凶,功业大丧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荀爽曰:左谓二也,阳称左。次,舍也。二与四同功,四承五,五无阳,故呼二舍于五,四得承之,故“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崔觐曰:偏将军居左。左次,常备师也。师顺用柔,与险无应,进取不可,次舍无咎,得位故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

    虞翻曰:田谓二。阳称禽。震为言。五失位,变之正,艮为执。故“利执言,无咎”。

    荀爽曰:田,猎也。谓二帅师禽五,五利度二之命,执行其言,故“无咎”也。

    案:六五居尊失位,在师之时,盖由殷纣而被武王擒于鹿台之类是也。以臣伐君,假言田猎。六五离爻,体坤,离为戈兵,田猎行师之象也。

    长子帅师,

    虞翻曰:长子谓二,震为长子,在师中,故“帅师”也。

    弟子舆尸,贞凶。

    虞翻曰:弟子谓三。三体坎。坎震之弟而乾之子,失位乘阳,逆,故“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

    荀爽曰:长子谓九二也。五处中应二,二受任帅师,当上升五。故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

    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宋衷曰:弟子谓六三也。失位乘阳,处非所据。众不听从,师人分北,或败绩死亡,舆尸而还,故曰“弟子舆尸”。谓使不当其职也。

    上六:大君有命,

    虞翻曰:同人,乾为大君巽为有命。

    干宝曰:大君,圣人也。有命,天命也。五常为王位,至师之家,而变其例者。上为郊也。故易位,以见武王亲征,与师人同处于野也。离上九曰:王用出征,有嘉折首。上六为宗庙,武王以文王行,故正开国之辞于宗庙之爻,明已之受命,文王之德也。故《书?泰誓》曰:予克纣,非予武,惟联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开国,封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小人勿用,非所能矣。

    开国承家,

    虞翻曰:承,受也。坤为国。二称家。谓变乾为坤,欲令二上居五,为比,故“开国承家”。

    荀爽曰:大君,谓二。师旅已息,既上居五,当封赏有功,立国命家也。开国,封诸侯。承家,立大夫也。

    宋衷曰:阳当之五,处坤之中,故曰“开国”。阴下之二,在二承五,故曰“承家”。开国,谓析土地以封诸侯,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承家立大夫,为差次立大夫。因采地名,正其功勋,行其赏禄。

    小人勿用。

    虞翻曰:阴称小人,坤虚无君,体迷复凶,坤成乾灭,以弑君,故“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虞翻曰:谓五多功,五动正位,故“正功也”。

    干宝曰:汤武之事。

    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虞翻曰:坤反君道,故“乱邦也”。

    干宝曰:楚灵、齐闵,穷兵之祸也。

    《序卦》曰: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崔觐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人众,则群类必有所比矣。上比相阿党,下比相和亲也。相党则相亲,故言比者比也。

    (坤下坎上)。比:吉。

    虞翻曰:师二上之五,得位,众阴顺从,比而辅之,故“吉”。与大有旁通。

    《子夏传》曰:地得水而柔,水得土而流,比之象也。夫凶者生乎乖争,今既亲比,故云“比吉”也

    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干宝曰:比者,坤之归魂也。亦世于七月,而息来在已。去阴居阳,承乾之命,义与师同也。原,卜也。《周礼》三卜,一曰原兆。砷德变化,反归其所,四方既同,万国既亲,故曰“比吉”。考之蓍龟,以谋王业,大相东土,卜惟洛食,遂乃定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德善长于兆民,戬禄永于被业,故曰“原筮元永贞”。逆取顺守。居安如危,故曰“无咎”。天下归德,不唯一方,故曰“不宁方来”。后服之夫,违夭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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