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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器,朽烂无余。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遂击之,不能得,伤其左脚。其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脚?”乃以杖叩王左脚。王觉,脚肿痛生疮,至死不差②。

    【注释】

    ①栾书(?——前573):即栾武子,春秋时晋国大夫。晋厉公六年(前575)率兵伐郑,大败救援郑国的楚军,威震诸侯。厉公无道,欲杀栾书,栾书囚杀厉公,立晋悼公。病卒。清《畿辅通志·陵墓》曰:“栾书墓,在栾城县西北五里。”

    ②差(chài):同“瘥”,痊愈,病除。扬雄《方言》卷三曰:“差、间、知,愈也。南楚病愈者谓之差,或谓之间,或谓之知……或谓之除。”李石《续博物志》卷八曰:“栾书冢有一白狐,王击之,伤其足。王寻病足死。”与本条内容有异。

    【译文】

    栾书的墓里,棺柩和殉葬品已经全部腐烂了。有一只白狐,看到人便惊慌地逃走了,广川王手下的人就去追击它,没有追到,只打伤了它的左脚。当晚,广川王梦到一个男子,胡子眉毛全都白了,来质问他说:“为什么打伤我的左脚?”就用手杖击打广川王的左脚。广川王一觉醒来,脚就肿痛生疮,到死都没好。

    126.太液池五舟

    太液池中,有鸣鹤舟、容与舟、清旷舟、采菱舟、越女舟①。

    【注释】

    ①容与:自得安逸的样子。《三辅黄图》卷四引《庙记》曰:“建章宫北池名太液,周回十顷,有采莲女、鸣鹤之舟。”

    【译文】

    太液池中,有鸣鹤舟、容与舟、清旷舟、采菱舟和越女舟。

    127.孤树池

    太液池西有一池,名孤树池。池中有洲,洲上煔树一株①,六十余围,望之重重如盖②,故取为名。

    【注释】

    ①煔(shān)树:即杉树。《尔雅·释木》曰:“柀,煔。”郭璞注曰:“煔似松,生江南,可以为船及棺材,作柱埋之不腐。”煔,同“杉”。

    ②重重:层层覆盖的样子。《抱经堂丛书·西京杂记》卢本注曰:“重重,当即童童。”童童,茂盛貌,重叠貌。

    【译文】

    太液池的西边有一个水池,名叫孤树池。水池中间有一块沙洲,沙洲上有一棵杉树,树身有六十多人合抱那么粗,看上去层层叠叠像一顶顶伞盖,所以池塘的名字就以这棵孤树命名。

    128.昆明池中船

    昆明池中有戈船、楼船各数百艘①。楼船上建楼橹②,戈船上建戈矛,四角悉垂幡旄,旍葆麾盖③,照灼涯涘④。余少时犹忆见之。

    【注释】

    ①戈船:一种大型战船,船上配备了可刺可钩的戟。一说是在船下安戈戟以防止蛟龙的袭击,故称。《汉书·武帝纪》曰“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颜师古注曰:“张晏曰:‘又有蛟龙之害,故置戈于船下,因以为名也。’臣瓒曰:‘《伍子胥书》有戈船,以载干戈,因谓之戈船也……’师古曰:‘以楼船之例言之,则非为载干戈也。此盖船下安戈戟以御蛟鼍水虫之害。张说近之。’”楼船:楼式大船,古代多用作战船。亦代指水军。《汉书·武帝纪》曰:“遣楼船将军杨仆、左将军荀彘将应募罪人击朝鲜。”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楼船者,时欲击越,非水不至,故作大船,上施楼也。”《汉书·食货志下》曰:“粤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帜加其上,甚壮。……南粤反……因南方楼船士二十余万人击粤。”

    ②楼橹:古代军中用来瞭望、攻守的高台,上无遮盖,建于船上,也可建于地面或车上。橹,指没有顶盖的望楼。《后汉书·南匈奴列传》曰:“初,帝造战车,可驾数牛,上作楼橹,置于塞上,以拒匈奴。”李贤注曰:“橹即楼也。《释名》曰:‘楼无屋为橹也。’”《三国志·魏书·董二袁刘传》袁绍传曰:“绍为高橹,起土山,射营中。”

    ③旍(jīng):同“旌”,旗帜。麾盖:旗帜的顶部。

    ④涯涘(sì):水边,岸。《三辅黄图》卷四曰:“《三辅旧事》曰:‘昆明池地三百三十二顷,中有戈船各数十,楼船百艘,船上建戈矛,四角悉垂幡旄葆麾盖,照烛涯涘。’”涯、涘,皆意为水边。《尚书·微子》曰:“若涉大水,其无津涯。”《尔雅·释丘》曰:“涘为厓。”邢昺疏曰:“李巡曰:涘,一名厓,厓谓水边也。《诗·秦风》云:‘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是也。”

    【译文】

    昆明池中有戈船、楼船各数百艘。楼船上建有瞭望台,戈船上装有可刺可钩的戟,四周都悬挂着旗帜,旗盖旗顶,照亮了水边。我记得小时候还见到过。

    129.玳瑁床

    韩嫣以玳瑁为床①。

    【注释】

    ①玳瑁(dài mào):一种海龟科的海生爬行类动物,生活在热带和亚热带海水中,外形像龟,性暴烈,四肢呈桨状,前肢较长,背部有褐色和淡黄色相间的花纹,甲片坚硬光滑。

    【译文】

    韩嫣用玳瑁做成床。

    130.书太史公事

    汉承周史官①,至武帝置太史公②。太史公司马谈③,世为太史。子迁,年十三④,使乘传行天下⑤,求古诸侯史记,续孔氏古文⑥,序世事,作传百三十卷,五十万字⑦。谈死,子迁以世官复为太史公,位在丞相下⑧。天下上计,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太史公序事如古《春秋》法⑨,司马氏本古周史佚后也。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之过,帝怒而削去之⑩。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下迁蚕室?。有怨言,下狱死?。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事而已,不复用其子孙。

    【注释】

    ①汉承周史官:汉代设太史令,系沿袭于周代的太史。《史记·太史公自序》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晋中军随会奔秦,而司马氏入少梁。”

    ②太史公:实为太史令,史官名。西汉初年设太史令一职。其前身为太(大)史,先秦各国皆置,负责记载邦国大事,为朝廷掌管文书。《尚书·立政》曰:“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孔传曰:“太史,下大夫,掌邦六典之贰。”《周礼·秋官·大司寇》曰:“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贾公彦疏曰:“大史、内史、司会,掌事皆与六卿同,故皆有副贰盟辞而藏之,拟相勘当也。”《周礼·春官·大史》曰:“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郑注曰:“大史,史官之长。”秦代时属奉常所辖,汉代时改奉常为太常。《后汉书·百官志二》曰:“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可知太史令之职的地位应不高,《左传·桓公十七年》曰:“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杜注曰:“日官,典历数者。”孔疏曰:“《周礼》大史‘掌正岁以序事,颁告朔于邦国’。然则天子掌历者谓大史也。大史,下大夫,非卿,故不在六卿之数。《传》言居卿,则是尊之若卿。”《史记·太史公自序》曰:“谈为太史公。”《索隐》注曰:“案《茂陵书》,谈以太史丞为太史令,则‘公’者,迁所著书尊其父云‘公’也。然称‘太史公’皆迁述其父所作,其实亦迁之词,而如淳引卫宏《仪注》称‘位在丞相上’,谬也。案《百官表》又无其官。且修史之官,国家别有著撰,则令郡县所上图书皆先上之,而后人不晓,误以为在丞相上耳。”司马迁《报任安书》亦曰:“向者,仆亦常厕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议。……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

    ③司马谈(?——前110):西汉史学家和思想家。夏阳(今陕西韩城)人,司马迁之父,官至太史令。《史记·太史公自序》曰:“太史公(司马谈)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悯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其著《论六家要旨》是汉初总结诸子百家思想的重要作品。

    ④年十三:《史记·太史公自序》曰:“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本条所载司马迁畅游天下的年龄与其自述不符。

    ⑤乘传:乘着传舍中的车子。传,传车,官府的接待站传舍中提供的车马,以供官员往来使用。《汉书·高帝纪下》曰“乘传诣洛阳”,颜师古注曰:“传者,若今之驿,古者以车,谓之传车,其后又单置马,谓之驿骑。”

    ⑥续孔氏古文:续孔子《春秋》。《史记·太史公自序》曰:“先人(司马谈)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古文,指《春秋》。

    ⑦“序世事”以下三句:《史记·太史公自序》曰:“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既科条之矣。并时异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礼乐损益,律历改易,兵权山川鬼神,天人之际,承敝通变,作八书。二十八宿环北辰,三十辐共一毂,运行无穷,辅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义倜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序略,以拾遗补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

    ⑧位在丞相下:此记载与卫宏《汉旧仪》补遗卷上曰“太史公……位在丞相上”不同。《汉书·司马迁传》曰“谈为太史公”,颜师古注引晋灼曰:“《百官表》无太史公在丞相上。又卫宏所说多不实,未可以为正。”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卷二十曰:“宏,汉人,其言可信,而后人多疑之。予谓位在丞相上者,谓殿中班位在丞相之右,非职任尊于丞相也。”可作一说。

    ⑨《春秋》:儒家经典之一,相传由孔子依据鲁国史官所编《春秋》加以整理修订而成,记事年代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是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春秋》文字简短,褒贬寓于记事之中,后世称这种写法为“春秋笔法”,认为《春秋》严守礼法,忠于事实,微言大义皆寓于记事的详略、书否之中,往往一字便可见褒贬。

    ⑩“作《景帝本纪》”以下三句:《史记·太史公自序》曰:“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百三十篇。”《集解》注曰:“《汉书音义》曰‘十篇缺,有录无书’。张晏曰:‘迁没之后,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律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蒯列传》。元、成之间,褚先生补阙,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日者列传》,言辞鄙陋,非迁本意也。’”《索隐》注曰:“《景纪》取班书补之,《武纪》专取《封禅书》,《礼书》取荀卿《礼论》,《乐》取《礼乐记》,《兵书》亡,不补,略述律而言兵,遂分历述以次之。《三王世家》空取其策文以缉此篇,何率略且重,非当也。《日者》不能记诸国之同异,而论司马季主。《龟策》直太卜所得占龟兆杂说,而无笔削之功,何无鄙也。”《汉书·司马迁传》曰:“(《史记》)十篇缺,有录无书。”颜师古注曰:“序目本无《兵书》,张云亡失,此说非也。”至于此十篇亡失原因,未见权威说法和依据,故本条说法姑且为一家之言。《史记·太史公自序》曰“第七十”,《集解》注曰:“卫宏《汉书旧仪注》曰‘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三国志·魏书·钟繇华歆王朗传》王肃传曰:“(文)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汉武,令人切齿。’对曰:‘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此两纪有录无书。后遭李陵事,遂下迁蚕室。此为隐切在孝武,而不在于史迁也。’”其说与本条基本相同,或从本条说法。

    ?李陵(?——前74):西汉将领,名将李广之孙。字少卿,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人。《汉书·李广苏建传·李陵传》曰:“(李陵)善骑射,爱人,谦让下士,甚得名誉。武帝以为有广之风。”汉武帝天汉二年(前99),以骑都将军率兵出击匈奴被围而救兵不至,遂降匈奴。汉灭其三族,导致李陵与汉朝彻底决裂,后病死于匈奴。李陵刚降匈奴时,司马迁曾为李陵辩解,认为其非真投降,而是欲等待时机报效汉室。《汉书·李广苏建传·李陵传》曰:“迁盛言:‘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司马迁因此被汉武帝治罪下狱。司马迁《报任安书》曰:“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蓄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从《汉书》等史书以及司马迁自述可知,司马迁与李陵应无深交,也并未“坐举李陵”和“下狱死”,故本条所记与史载差异较大。

    ?蚕室:狱名,受宫刑的人所居之室,宫室密闭,内蓄温火,如养蚕之室。亦代指宫刑。宫刑为古代五刑之一。司马迁《报任安书》曰:“李陵既生降,其家声,而仆又茸以蚕室,重为天下观笑。”颜师古注曰:“蚕室,初腐刑所居温密之室也。谓推致蚕室之中也。”《三辅黄图》卷六曰:“蚕室,行腐刑之所也。司马迁下蚕室。”《后汉书·光武帝纪下》曰:“冬十月癸酉,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李贤注曰:“蚕室,宫刑狱名,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下狱死:司马迁被治罪下狱,受宫刑。出狱后出任中书令,完成了《史记》的撰写。故本条所记与史载不符。《汉书》未载司马迁卒年与死因,故史家对此有不同说法与猜测。如死因便有获罪致死、自杀、自然死亡等说法。《史记·太史公自序》曰“第七十”,《集解》注曰:“卫宏《汉书旧仪注》曰‘司马迁……有怨言,下狱死’。”本条或依从卫宏的获罪致死说。

    ?宣帝以其官为令:《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均未载汉宣帝改“太史公”为“太史令”一事。故本条之说或误。

    【译文】

    汉朝继承周代的史官制度,到汉武帝时,设置太史公。太史公司马谈,其家族世代担任太史。他的儿子司马迁,十三岁时,便让他乘着驿车周游天下,访求古代各诸侯国的史书记载,继承孔子所修的古史《春秋》,记叙世事,完成了史传一百三十卷,共五十万字。司马谈死后,司马迁因为家族世袭也当上了太史公,地位次于丞相。各地郡县到京城呈递上计簿,都是先送给太史公,而把副本上呈丞相。太史公记事运用古代的《春秋》笔法,司马氏本是古代周初史官史佚的后代。司马迁写《景帝本纪》,极力叙说景帝的短处和武帝的过错,武帝生气发怒了,便将他写的都删削掉了。后来司马迁因为举荐李陵获罪,李陵投降了匈奴,司马迁被处以宫刑。他说了一些不满的话,被抓进狱中处死了。宣帝将太史公这个官职改为太史令,只是履行太史公的文书事宜而已,并且也不再任用司马迁的子孙担任这一官职。

    131.皇太子官

    皇太子官称家臣①,动作称从②。

    【注释】

    ①家臣:原指春秋诸国卿大夫所属的臣僚,卿大夫家的总管称宰,其下设各种官职,总称为家臣。后也泛指诸侯、王公的私臣。此指皇太子的属官。汉代的皇太子称家,故其属官便称家臣、家吏、家令丞等。《汉书·武五子传·刘据传》曰:“皇后及家吏请问皆不报。”颜师古注曰:“臣瓒曰:‘太子称家,家吏是太子吏也。’师古曰:‘既言皇后及家吏,此为皇后吏及太子吏耳。瓒说是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曰:“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颜师古注引张晏曰:“太子称家,故曰家令。”

    ②从:原意为跟从、服从。天子之行动称为“御”,而太子的作为必须跟从天子之意,故称。卫宏《汉旧仪》卷下曰:“皇太子称家,动作称从。”

    【译文】

    皇太子的属官称为“家臣”,皇太子的动作行为称为“从”。

    132.驰象论秋胡

    杜陵秋胡者①,能通《尚书》②,善为古隶字③,为翟公所礼④,欲以兄女妻之。或曰:“秋胡巳经娶而失礼,妻遂溺死,不可妻也。”驰象曰⑤:“昔鲁人秋胡,娶妻三月而游宦三年,休⑥,还家。其妇采桑于郊⑦,胡至郊而不识其妻也,见而悦之,乃遗黄金一镒⑧。妻曰:‘妾有夫,游宦不返,幽闺独处⑨,三年于兹,未有被辱如今日也。’采不顾。胡惭而退。至家,问家人妻何在,曰:‘行采桑于郊,未返。’既还,乃向所挑之妇也。夫妻并惭。妻赴沂水而死⑩。今之秋胡,非昔之秋胡也。昔鲁有两曾参?,赵有两毛遂?。南曾参杀人见捕,人以告北曾参母。野人毛遂坠井而死?,客以告平原君?,平原君曰:‘嗟乎,天丧予矣!’既而知野人毛遂,非平原君客也。岂得以昔之秋胡失礼,而绝婚今之秋胡哉?物固亦有似之而非者。玉之未理者为璞,死鼠未腊者亦为璞?;月之旦为朔,车之辀亦谓之朔?,名齐实异,所宜辨也。”

    【注释】

    ①秋胡:人名,生平不详。

    ②《尚书》:亦称《书》或《书经》,儒家经典之一。是中国上古时代历史文献和追述古代事迹的著作汇编,其中保存有商周时代特别是西周初期的重要史料。相传由孔子编选而成。西汉初时存二十八篇,即《今文尚书》,后世又有在孔子宅壁中发现的《古文尚书》以及东晋时梅颐伪造的《古文尚书》两种。现在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的《尚书》,便为《今文尚书》和伪造的《古文尚书》的合集。尚,即“上”,上古之意。

    ③古隶:汉字形体之一。隶字有古今之分,书法上称秦隶为“古隶”,称汉隶为“今隶”。古隶流行于周、秦时代。唐张怀瓘《书断·隶书》曰:“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邈字元岑,始为衙县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为御史。以奏事繁多,篆字难成,乃用隶字,以为隶人佐书,故名隶书。……程邈即隶书之祖也。”汪汲《事物原会·古隶书 徙隶书》曰:“春秋前则隶书已见于周,秦时犹与古文相参。程邈始废古文而全用隶,然则隶虽非始于邈而实定于邈,即以为始于邈亦无不可矣。张怀瓘《书断》:秦令隶人佐书曰隶,或曰程邈囚狱中,改籀文为隶字上之,始皇大喜,免其罪,故又名徒隶书。”秦隶是小篆走向今隶的一种过渡字体,特点是将小篆粗细相等的线条变为平直有棱角的笔画,如横、竖、挑、勾、撇、捺等,以方便书写。同时放弃了小篆中象形文字的形体,这样,秦代以前象形加表义的文字转变成为表义加表音的文字,从此以后两千多年来的汉字形体开始定型。

    ④翟公:西汉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人,官廷尉。《史记·汲郑列传》赞曰:“下邽翟公有言,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翟公复为廷尉,宾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一说为生平不详。

    ⑤驰象:人名,生平不详。

    ⑥休:休假。

    ⑦桑:《诗经·郑风·将仲之》曰:“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诗经·卫风·氓》曰:“桑之落矣,其黄而陨。”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说:“植桑养蚕,也是农村的一项重要副业。至少在战国时代,据铜器上的图纹所见,桑树已有两种。一种可称为‘树桑’,甚高大;一种可称为‘地桑’,较低矮。后者不仅便于采摘,而且叶多而嫩润,比前者更宜于饲蚕。汉代的桑树,据在画像石和画像砖上所见,亦有‘树桑’和‘地桑’两种,而《氾胜之书》有关改进栽桑方法的记载则说明了低矮的‘地桑’正是用改进了的方法培植出来的。”郊:周制距国都百里或五十里、三十里、十里之地,依国之大小而定。《尔雅·释地》曰:“邑外谓之郊。”邢昺疏曰:“邑,国都也,谓国都城之外名郊也。”亦泛指城外,野外。《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曰:“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

    ⑧镒(yì):古代货币单位。秦置,定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以铜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但镒的重量说法不一。《史记·平准书》曰:“马一匹则百金。”《集解》引臣瓒注曰:“秦以一镒为一金,汉以一斤为一金。”《战国策·齐一·成侯邹忌为齐相》曰“乃使人操十金而往卜于市”,高诱注曰:“二十两为一金。”《文选·吴都赋》曰:“金镒磊砢。”刘渊林注曰:“金二十四两为镒。”

    ⑨闺:内室,特指女子的居室。

    ⑩沂水:水名,发源于山东沂源,流经江苏入泗水。类似故事也见于刘向《列女传·鲁秋洁妇》。后人哀其事,为之赋《秋胡行》。

    ?曾参(前505——前436):即曾子。孔子弟子,以孝著称,被儒家尊为“宗圣”。名参,字子舆,春秋末年时鲁国人。“曾参杀人”的故事见于《战国策·秦二·秦武王谓甘茂》,文曰:“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

    ?毛遂:战国时赵国人,平原君门客。秦围赵国时,他自荐出行,跟随平原君到楚国求救,说服楚王与赵合纵,联合抗秦,被平原君尊为上客。成语“毛遂自荐”即典出于此。

    ?野人:村野之人。

    ?平原君:即赵胜(?——前251),战国时赵国贵族,战国“四大公子”之一,赵武灵王之子,惠文王之弟。嬴姓,赵氏,曾任赵相,号平原君,有食客数千人。

    ?玉之未理者为璞(pú),死鼠未腊(xī)者亦为璞:语出《战国策·秦三·应侯曰郑人谓玉未理者璞》,文曰:“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周人谓鼠未腊者朴。”“朴”亦作“璞”。《后汉书·应劭传》曰:“昔郑人以干鼠为璞,鬻之于周。”理,对玉进行加工处理。璞,没有经过加工的玉。腊,指整块皱缩的干肉。是古代储存食物的方法。

    ?辀(zhōu):小车车辕。为一根稍弯曲的木杠,后端连在车轴上,其前部逐渐弯曲隆起,顶端放置横木为衡轭以驾马。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曰:“辀,辕也。按大车左右两木直而平者谓之辕,小车居中一木曲而上者谓之辀,故亦曰轩辕,谓其穹隆而高也。”孙机《中国古独辀马车的结构》则说:“马车称辀,牛车称辕;单根称辀,两根虽装在马车上亦多称辕。”

    【译文】

    杜陵人秋胡,精通《尚书》,擅长书写隶书,被翟公礼遇,翟公要把哥哥的女儿嫁给他。有人说:“秋胡已经娶妻并且违反礼制,他的妻子投水自尽了,不能把女儿嫁给他。”驰象说:“从前有个鲁国人叫秋胡,娶妻才三个月,就出外做官,长达三年,休假的时候,他便回家了。他的妻子在郊外采桑,秋胡走到郊外,但他已经不认识自己的妻子了,见了她很是喜欢,就送给她一镒黄金。他的妻子说:‘我是有丈夫的,他在外做官还没有回来,我独自生活在幽深的闺房里,至今已有三年了,从来没有受过像今天这样的侮辱。’便继续采桑不再搭理他。秋胡很惭愧地走开了。到家后,问家人妻子在哪里,家人回答说:‘出去到郊外采桑了,还没回来。’等到妻子回来,才知道妻子就是他刚刚挑逗的那个女人。夫妻两人都深感羞愧。妻子便投到沂水里自尽了。现在的秋胡,不是从前的那个秋胡。从前鲁国有两个曾参,赵国有两个毛遂。南边的曾参杀了人被抓了起来,有人就跑去告诉北边的曾参的母亲。村野农夫毛遂掉到井里死掉了,门客中有人告诉了平原君,平原君叫道:‘啊呀,老天爷这是要我的命啊!’不久知道了是农夫毛遂,不是平原君的门客毛遂。怎么能因为以前的秋胡失礼了,就拒绝把女儿嫁给现在的秋胡呢?事情本来也有表面相像而本质迥异的。玉块没有经过加工的叫作璞,死老鼠的肉没有晒干也叫作璞;每个月的第一天叫朔,小车的车辕也叫朔,名称相同,实质却是完全不一样的,这是应当辨别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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