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汉魏六朝诗论丛最新章节!

    傅庚生先生在《孔雀东南飞疑义相与析》文中提出《孔雀东南飞》诗中几个字句问题来讨论,其中一、二两条是比较异文,另外两条是疏通文义。这几个问题,其为疑难的程度虽不相同,却无一不是异说纷纭。或许正如傅先生所说:“诗中的疑义,往往生于原句的模棱两可;见仁见智,就难免有些出入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傅先生的主张虽然足备一说,却还不能完全祛除我的疑惑。在这里把我的疑问提出来继续向傅先生请教。尽管问题很小,分歧也不是很大,却多少会涉及一些方法或原则问题,讨论一番,不为无益。

    一、关于“新妇初来时,小姑如我长”两句,一本作“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四句,原诗的面目究竟如何的问题。傅先生认为:从四句本为好,如删去中间两句,或依另一种意见全删这四句,“都有美中不足或文义不足的缺陷”,“必非原作之真”。这是傅先生从文义和修词角度分析,得出的结论。但是这个问题是否单从文义、修词着眼就可以解决呢?这是我的一大疑问。

    《孔雀东南飞》出于《玉台新咏》。宋本《玉台新咏》只有“新妇初来时,小姑如我长”两句。宋本和元明刻本《乐府诗集》都是这样。我曾以为增加两句始于元人左克明所编的《古乐府》,后来见到元刻本《古乐府》,并无这两句。从本子先后情况看来,只能认为作两句的本子合于“原作之真”,作四句的是明朝人的改本。

    这四句又见于唐人顾况的《弃妇词》而小异。顾诗中的四句是:“记得初嫁君,小姑始扶床;今日君弃妾,小姑如我长。”究竟是顾况袭用《孔雀东南飞》的陈句,还是后人以顾诗加入《孔雀东南飞》呢?如果承认宋刻《玉台新咏》和《乐府诗集》的权威性,答案应该是顾况袭用《孔雀东南飞》而增加了两句,后人又将顾诗所增的两句加入《孔雀东南飞》。如果再从词理角度考察这四句诗在两处的不同情况,所得印象和上述答案也没有什么矛盾。顾诗中的弃妇,从结发嫁夫到色衰被弃,大致经过了十几年,小姑从扶床到长成所需的时间也正是十几年,诗中“记得”四句表示女在夫家历时非短,由此生出感慨。至于《孔雀东南飞》中的兰芝和仲卿,“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在上文已经交代。这里“新妇”四句所表示的时间却长了五六倍,无论如何不能说和上文没有矛盾。如果说在修词上这种矛盾不是什么大缺点,那是另一问题,在这里因为是同顾况《弃妇词》比较,这个矛盾正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这样的四句诗放在《孔雀东南飞》不如放在《弃妇词》里那么自然妥贴,正好像一件衣服,甲穿来稳称腰身,乙穿来不甚合体,如问谁借谁的衣服穿,答案大概是不会有分歧的。

    在《乐府诗选》里《孔雀东南飞》这一段的正文依从宋本《玉台新咏》和《乐府诗集》,我在注中介绍了别本的异同并略论其得失,理由不外上文所说。此外又介绍了另一种意见,就是认为连原有的两句也都是后人所加的(36)。这一说全凭臆测,其实可以置之不论。

    增加两句也有一定的优点,我丝毫不否认。那优点就是语气比原诗更完全,今昔对比更鲜明,音节也更美好。但尽管有这些优点,改本仍然是改本,它至多可以和原作并行,却不能代替原作。词章之美和“原作之真”毕竟是两回事,不宜混淆。明人杨升庵曾假托“古本”,将杜甫的《丽人行》增加了“足下何所着,红蕖罗袜穿镫银”二句,有些文人很表示欣赏,但钱牧斋因为遍考宋版杜集无此二句,不从杨说。这种态度是谨严可法的。

    文义和修词的标准尺度不免因时代改变而有所不同。先秦的文章不同于汉魏,汉魏不同于南北朝,南北朝不同于唐宋以后。如果单从文义、修词的推求论断古人文字的真伪,还得提防以后人的标准错加于古人。《孔雀东南飞》以“新妇初来时”二句直接“勤心养公姥”,并非词理不可通,比起改本不过显得朴拙一些罢了。这种朴拙在后人看来不免美中不足,但在汉魏诗中却并不妨碍它为“原作之真”。在下面的一个问题里这一点就更显著了。

    二、关于“汝今无罪过,不迎而自归?”一本“无”字作“何”,两本优劣得失的问题。傅先生认为“以‘何’易‘无’,于义为长”,仍然是从文义修词着眼。但是在这里本子的情况更明白地表示了孰为原作。《玉台新咏》、《乐府诗集》和《古乐府》都作“汝今无罪过”,没有作“何罪过”的。以“何”易“无”始于明人的编选本。纪容舒《玉台新咏考异》说:“无,《诗乘》诸书并作‘何’。按‘无罪过’不似问词,作何为是。然皆不言所本,盖明人推求文义,以意改之。”纪氏根据本子说话,认为“何”字是明人臆改,这是对的。但是他又认为从文义推求作何为是,却并不然。明人的改动和纪氏的赞同都是由于对原文词义有所误解。闻一多《乐府诗笺》说:“今犹若也。《论衡·感虚》篇曰:‘汤之致旱,以过乎?是不与天地同德也。今不以过致旱乎?自责祷谢,亦无益也。’今不以过致旱,即若不以过致旱。《诗乘》等不识今字之义,改无为何,误甚。”闻说是中肯的。“今犹若也”说本王念孙,见《经传释词》。杨树达《词诠》和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都罗列了许多例子加以说明。纪容舒以“今”字为今昔的今,所以觉得“汝今无罪过”不似问词,便不得不以明人的臆改为是。这是以明清人心目中的文义推求汉魏间的诗,发生误解本来是不足怪的。

    傅庚生先生主张以“何”易“无”又有新的理由,他说:

    上面既说“……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愆)违”,下面正可接以“汝今何罪过,不迎而自归”。母亲说:一切妇职女红,桩桩件件都教你学好了,才将你许聘给人家,我已尽了心力,你也不差什么,应该没有问题了;到底是触犯了什么律条,竟被人家休回你来了呢?所以下面又接“兰芝惭阿母:‘儿实无罪过’”,……“实”是概括了二三年间所受煎熬逼迫的省炼语,“无罪过”是回答阿母问询的“何罪过”。当时自然要详述了“鸡鸣入机织……”等等一切被人折磨的生活情形,所以“阿母大悲摧”。

    这样才丝丝入扣,合情合理。若在兰芝还没有说“儿实无罪过”之前,阿母就先已提出“汝今无罪过,不迎而自归”,反而显得出语无根。而且语气之间更有必是你自己犯了什么罪过,才被人家把你赶回来的武断涵意,不契合慈母对爱女的衷情。……

    对于《孔雀东南飞》这一段文字的体会我和傅先生不同。我的浅见倒是觉得原诗“汝今无罪过,不迎而自归”可能比改“无”为“何”更为合情合理。从上面的“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到这里共有十句。这十句写出了阿母乍见兰芝一时惊疑矛盾的复杂心理和既是责备又是询问的迫切语气。阿母见女儿自归,先是大吃一惊,因为自归必是犯了过错。继而转念一想,女儿在家曾受过很好的教育,又好像不应该有什么问题。可是女儿被婆家驱逐是眼前千真万真的事实,不容怀疑,因而又发生女儿要是无过又何以发生这种事情的疑问。这种惊疑矛盾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最后两句中的“无”字易为“何”,就缺少反复,不能表达这种复杂心理了。“你如果没有错,怎么会不迎自归”的问语并不是武断女儿有过,也不是武断她无过,是阿母在希望女儿无过又不能断定她无过的时候逼她赶快解释的语气。这语气是严厉的,因为还含有责备,当时情况正该如此。如作“何罪过”那就太平淡了。不仅太平淡,而且情理上也似乎有不大切合的地方,因为阿母这时候首先要知道的是女儿有罪过还是无罪过,而不是“触犯了什么律条”,如果问到她“触犯了什么律条”,那倒好像已经武断她是有罪过的了。

    至于下文的“儿实无罪过”,自是“剖白之词”,话虽说得简单,却是有声有泪,包含无限的委屈。阿母是疼爱女儿又是信任女儿的,不需要她说出更多的话便立刻变责备为怜惜,化疑云为泪雨,所以“大悲摧”。当时兰芝是否“自然要详述了‘鸡鸣入机织……’等等一切被人折磨的生活情形”呢?似乎不然。当时她的心里虽然有千言万语也只能并成那么一句简单的剖白之词,其余只能让眼泪去说。二三年中的悲苦生活,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述,也不是三朝两日所能述,而且一时也不知道从何述起。所以我看不出“儿实无罪过”这一句诗里有傅先生所设想的那许多涵意,无论上文是“无罪过”还是“何罪过”,似乎都不能增加这一句的涵意。

    三、关于兰芝请阿母拒绝县令家结亲要求时所说的“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之”字何所指的问题。傅先生认为“之”当指媒人,“徐徐更谓”表示“婉词峻拒”。此说远胜以“之”字指焦仲卿的旧说。我在《乐府诗选》注文中以“之”字指再嫁这件事,则是另一种考虑。原诗上文叙阿母听了媒人的话之后便对兰芝说“汝可去应之”,兰芝的回答是“兰芝初还时,府吏见丁宁,结誓不别离。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此事”即指违誓再嫁,“非奇”犹言“不美”。兰芝矢志不嫁,没有丝毫动摇,是无疑的,但是“恐此事非奇”(意即恐怕这样不大好)却是非常委婉的语气。“徐徐更谓之”(意即慢慢再谈它吧),和此句语气正相类似。傅先生以为此时此际只该斩钉截铁地表示坚决不嫁,但“处境极苦”的兰芝在当时的考虑可能不是这样简单。她被逐回家已经使得娘家人觉得丢脸,以后不嫁又势必增加娘家的负担,现在她第一次拒绝婚议,对母亲说出自己的心事,并没有把握一定得到母亲的支持。她的地位正是所谓“那得自任专”的,虽在母女之间也不能不考虑说话的方式。而且和县令家结亲又是阿母所愿意的,她已经向女儿说“汝可去应之”了。在这时候兰芝对母亲恐怕只能婉词推宕一下,慢慢地再求得她的谅解。因此我仍然觉得我在《乐府诗选》注中对“徐徐”句所作的解释未尝无当于情理。如果嫌这样解释语气稍软,则上文“恐此事非奇”句也会引起同样问题,不...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