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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迦叶品 第十四卷

    三度门者。谓贪觉嗔觉痴觉。修不净等对治。故名度门。

    则足因缘者。以愚痴多者。教观三世十二因缘。谓三世相续故。不断三世迭谢故不常。又过去破常。未来破断。现在因果双破断常。何者。以十二因缘。轮转无际。因果不息。刹那不停。念念无常以治其痴。二世十二因缘破我。何者于父生爱于母生嗔名为无明。名父遗体时。谓是己有。名之为行。从识支去至老死。与三世同。不取过去无明行二支。故云二世破我。以推现未无常求我颇得。一念十二因缘破性。以推求一念刹那无常故无性实。广如法华玄文第三卷境妙中说。

    经云分折十八界等者。杂心论中说观六界。所谓地水火风空识。及分折十二处并三十六物等法。皆为破我。故云等也。

    总深别浅者。谓境别观总。境总观别等四句分别。如四念处文说境观俱别名别相。

    四念处空解成者。只??解观成已有无漏气分。名为空解。

    多用色定者。欲是散地。发此观为难。

    苦粗重者。极恶深重名苦粗重。能障上界名苦粗障。欣上地时静妙离三随起一行。猒下地时苦粗障三亦随起一。猒下地心名无间道。欣上地心名解脱道。如是无间及以解脱各有九品。伏断下地九品烦恼。亦能证得九品无为。唯除非想。自下八地皆容外道六行伏断。十六谛者。具足应论减缘行等三十二谛观。谓苦下四。苦空无常无我。集下四。集因生缘。灭下四。灭止妙离。道下四。道如迹乘。是为十六。如法华玄第四广释。

    亦是苦法忍者。此是??法观不应用入见道观释。

    经云自性??者。??由内无漏谛智生。名自性是??。

    经云如是??法等者。有法者是三有法。有为者为作有果也。

    是法报得者。约果显内明其体是三有法也。

    是因缘者。能与色界五阴作因。造作彼阴也。

    十善相应心者。善相应心后。即发此定。

    若论方法者。观谛方法也。

    只是实法者。此定未能伏断惑。但名实法。

    牵于初禅者。由欲界最后一品惑引起初禅定。共断欲界九品惑也。

    更将非想定来伏不用处者。非想定但能断不用处惑。当地是有漏。不能发无漏故。不取非想当地九品也。

    引蓝弗者。蓝弗虽即不发??法。何方外道得此定。能发??法。所以引之。

    事鄣未来者。身及床铺等得未来定。则能破之性。鄣者。修惑是也。

    具烦恼性人者。即十善相应心人也。

    第二解云性鄣等者。此解为胜。

    一顶法者。凡有二义。一者退即归??。进入忍住顶善根。进退两际。犹如山顶。二者??顶二善俱是退法。就退法中。顶善穷极。犹如头顶。是身之极。故云顶也。

    二忍法者。得忍善根终不造作无间恶业。不堕恶趣。不复受列而生。湿生亦更不受无根北洲八难黄门二形等果报。并迷理惑得忍善根。此惑业报。悉缘四善根。得非择灭。是谓忍法胜利功德。故俱舍云。忍不堕恶趣即其也。

    三世第一法者。前三俱缘四谛为境。世第一法唯缘欲苦。今言缘四谛者。四中随缘一行。故名缘四谛乘。前三人缘四谛。故作是说。言世第一法者。世间七方便人。皆是有漏。故名世间。此第七人。于世间中最殊胜故。名为第一。得此善根有士用力。离同类因。引圣道生。故名最胜。俱舍论云。第一入离生即其义也。见所断惑名云为生。犹如生食与人为患。见道能断。故名离生。

    四苦忍者。断见谛惑有十六心八忍八智。观欲界四谛有四法忍。观上界四谛有四比忍。此十六中前五心名为见道。第十六心是修道(云云)。言忍是慧者。辨其体性。以见道中见法明白。慧用增强。故偏言之。理实而言性亦五阴。言缘一谛者。明观方义。于苦谛下趣缘一行。钝根之人名为爱行。将入见道。有其二类。懈怠增者则留苦行。我慢增者留无常行。利根之人名为见行。将入见道亦有二类。着我所者即留空行。若着我者留无我行。故随根性行相不同。苦忍等心见峻疾道。傍修狭少。不及余谛。故言缘一。

    五初果至第十六心者。第十六比智心是须陀洹体。此人唯有一观方义故也。顶法唯是行阴者。以观四谛故属行阴。

    真空一谛者。从苦谛下入无漏十六刹那无间。名为真空一谛。

    九十八使者。通名使者。以驱役为义。驱能使行者心神。流转三界故。通受使名。亦名烦恼。以喧烦为义。恼以逼乱为义。能喧烦之法逼乱行者心神。致使真明不得开发。故名烦恼。谓欲界苦谛下具十使。一身于名色阴入界中。妄计为身。名为身见。亦名我见。谓计我如麻豆及如母指。惑计遍身。计我不忘。名为我见。二边见。计我断常名为边见。三耶见。由计断常不信因果。复计此我。以为自然冥初世性。即二十五谛。又计从父母微尘梵天等生。而耶心取理。皆名耶见。四戒取。谓执耶为道。于非戒中谬以为戒。如耶鸡狗牛等戒。名非因计因。名戒禁取。五见取。复因此见通至非想谬谓涅槃。信此非余名为见取。六贪欲。引取无厌名贪欲。七嗔恚。忿怒之心名之曰嗔。八痴。以迷心缘境。随有所起。则念念乖失而不觉知。皆是痴也。九慢。自恃轻他曰慢。十疑。迷心乖理犹预不决曰疑。集灭除三见。谓各除身见边见戒禁取。道唯除二见。谓除身边二见。合成三十二。上界四谛下各除一嗔。余同欲界。合五十六。是则见惑有八十八。足修惑有十思惟。欲界有四。谓贪嗔痴慢。上二界各除一嗔。但有其六。以六足四名。十思惟。皆能润业受三界生。故名思惑。合成九十八使也。问四谛下惑依何理教增减不同耶。答依阿毗昙。上界不行恚。问何故身边惟在苦耶。答此见依身。故名身见。依于身见而起边见。余三非身。故无此见。又见苦断故。故在苦下。问戒取何故唯在苦道。答唯彼所起。问戒取计因。苦谛是果。何故在苦。答计多苦行望为实因。故在苦下。非出道故妄谓出道。是故复于道处能起。集灭异此。故无身见。无身见故亦无边见。集灭非道不生戒取。又复戒取在于苦道二谛下者。本是内道。见苦能断。本外道者。见道能断。故唯在二。问八十八中初果所断。既唯见惑。何故中有五十二思。答此思依见。见为根本。但断于见根坏修枯。若迷事思此中不摄。问修所断中何故无疑。答见道已断理合无疑。八十八头蛇死者。在前死也。

    如四十里水见者。惑澜漫遍于三界。及以依正处处生着。皆障谛理。喻如四十里水。修惑虽遍三界。不障谛理。轻微易断。又五鄣不同修惑。但为一部。喻如一渧。

    经云此三重故者。一切众生受身无不计我。即以我见摄边见。戒取摄耶见。见取摄余四钝使。故云此三重也。

    恒存有我者。谓览实法总立于我。即是身见。

    皆信耶神者。持戒邪求。及持鸡狗等戒。望得涅槃。皆依邪神及邪师教。

    所起我见似正见等者。三皆内心所起。是故难识。故云似也。

    我见乖正慧等者。以耶我违于正慧等。

    经云获得四事者。二果已去皆获此四。

    信首五根者。只是信进等五。

    以三毒为内者。利中之钝为内。非修道中三毒。

    经云须名无漏者。此不回梵文。下逆流文亦尔。

    小般若者。金刚般若也。

    亦皆逆流至不者。须陀洹是逆流之始。尚得逆流之名。余三果人逆流最得。何以不得逆流之名。

    余三若不得者。须陀洹人亦应不得此逆流。

    经云若斯陀含(至)云何得名等者。先次释。若斯陀等不因须陀洹。斯陀等从何而得耶。

    经云凡夫之时等者。先举例也。如在凡夫时已有俗中名字。如空生得道果已即名须陀洹。决更得二果。先所得者。即名为旧二果。望前名为新得三果。望前二果二果名旧。三果名新(云云)。

    经云一者解脱者。分证智德。涅槃即分证断德。又泽洲云。有为功德名为解脱。无为功德说为涅槃。一切圣人皆具此二。又解脱者。即分得尽智。涅槃者即分得无生智。然解脱涅槃名本在极。今通初果。所以逆流之名而通于后菩萨。

    名通下者。须陀洹人。亦求二智菩提。菩萨亦求菩提。所求菩提既同。当知须陀洹人亦名菩萨。

    经云正觉因果者。谓能觉知苦果集因灭果道因故也。

    经云正觉共道者。觉名通下故名共。道不共苦唯在于佛。

    经云寻观法相者。求佛教都无外道之法。是故不信不应名。何者。若言初得道即名须陀洹者。何不从苦忍初心即名须陀洹。而十五心由名为向。十六心方名须陀洹耶。

    经云具足八智者。佛意但云得法在初。名须陀洹。不论于人。犹未答三果之问。所以次更问起。

    一毗昙师者。释其无理一时观。正当于共。却云不共故不可用。河西释共不共。今家不破。消经为得。又若直消经意。只应云贤位与超果人。共得超果。已不与方便位人共。又方便位与四果共初果是不共。次即初果是共二果不共。展转至第四果。皆前是共后是不共。只应作此释也。

    皆从中过者。无漏心速疾。虽从中过。而不取果。又如神通人通虽速疾。理数非无。

    比现者。比谓上二界。现即欲界苦法忍苦法智。忍是定智是智。但不取定。定因智果故也。

    随得一谛者。随不根同。亦有具缘四谛。不专一向唯缘一谛。

    初果但明正位者。初果是无漏首。故名正位。

    一果两向者。一先修向。次证二果。证果已观已复行。又是二果家向。此即向后之向。故云摄得那含向是也。

    经云为食故行者。无漏食故修行也。

    经生者者。生彼方得那含也。

    更明信解者。即是信行人入修道。转名信解人也。钝根凭信。进发真解。故名信解。是人证果有三。谓三果。

    云见得者。是法行人。转入修道名为见得。利根人自以智勋见。见法得理。故名见得。是人在思惟道。次第证三果(云云)故开善弹云。此简利钝非是二人。谓此非二种那含也。

    身证者。还是信解见得二人。入思惟道。用无漏智断上下分结。发四禅四无色定。即是用共念处。修八背舍八胜处。十一切处入九次第定。三空事性两鄣先已断尽。又断非想事鄣灭缘理。诸心心数法入灭尽定。得此定故名身证阿那含。何者入灭定似涅槃法。安置身内。息三界一切劳务。身证想受灭故名身证。又云但有身在心。如冰鱼蛰虫。是故夺云但名身证。又俱舍论云。不还果修得灭定转名身证。灭定无心。由身证得故名身证。转世那含修罗汉向。更不出观。断八九七十二品修惑。亦未即证罗汉果(云云)。

    大乘不说者。正消今经。亦须云大乘不说。只是广略不同。其理无失。

    经云无色界般涅槃者。即上流般中有于二人。一谁修者即乐慧。是往色究竟。二无杂修者即乐定人也。言杂修者。谓修多念有漏等。

    于现身上者。于欲界身。即得那含罗汉二果也。

    遍四禅受生者。此即遍没人。余文遍十八天处。今且依经云无自在定者。谓勤修观解名为精进。定心难现名不自在。即无四禅定也。解怠有定。翻前可知。

    即散业者。散坏有漏业也。

    不受正生者。不受上界生也。

    被道心者。非学非初果学非无学非阿罗汉。正是那含修罗汉向。故云也。

    缘真心者。证无漏理也。

    修旧心者。住果不进。即如当位住。

    名学无学即失念者。一退果名失念。二出观同散心。亦名失念。

    又言一是一非下重判经中四句。初言非学者。是受生心受中阴生。二学者是无漏因。此二未是涅槃。故云二非涅槃。三无学者是无漏果。四非学非无学者。是命终心舍中阴身。如杂心论说。罗汉报生心及与威仪意。随顺威仪心。故趣向般。此二是涅槃。

    若后解下。重判第二师解释。准前可知。

    常修行者。生色界已。长时修行。方般涅槃。但有勤修。无速进道。

    不待自勤者。谓不俟精勤修道也。大论云。生色界已不经文修。无功用行而般涅槃。勤修速进二道俱无。故云无行。

    论师云以慈悲心而薰者。此解非理。故今不用。

    一羸劣者。身力羸弱。不能修道故尔。

    还成前意者。成上得失意也。

    经云若善法者。大体皆不出三道。即三德故。

    前方便道(至)因位者。只是始从四念处至那含总属因位。

    经云亦名沙门者。此句明因。下句辨果。

    经云七种果者。说此七果为显涅槃果。异前六也。

    经云平等果者。此果即净土果。以十善为近因。复以三灾为疏因。三灾起时众生方能发心。

    断除乏者。断一切乏。是余道者。断一切道。是在因之位。皆名乏也。

    两非意者。非一切乏。非一切道也。又非修行非具足。

    经云五分法身者。然三藏教似作无作戒为戒身。根本净禅观练薰修为定身。观灭生四谛乃至道场见四谛尽为慧身。正习俱尽名解脱身。了了知见正习已尽。戒定慧满不受后有。名解脱知见身。通教但于三藏五上。加罪不罪不乱不味无生四谛。乃至佛地见真圆极。为慧身。从初见地解脱见惑。乃至坐道场时。一念相应慧习气都尽。住有余涅槃。名解脱身。了了不见缚之与脱。而能种智佛眼自见。住有余无子缚入无果缚。亦见众无生缚无脱而见缚脱。名解脱知见身。别圆皆约九种戒九种定九种智。界外习尽种智佛眼了了知见法身显现。亦知见他法身隐显次位不乱。此之二教。但有次不次。即不即之异。今文则兼藏教。声闻缘觉五分法身正意。唯在三乘共位。

    经云永断三世生因缘者。明其因古。

    亦断三界五阴身者。章其闭丧。故云我生已尽。依毗婆沙初是断集智。依胜鬘经。后是断苦智。

    梵行已毕竟者。章其因圆。

    又舍学道者。明其果极。依毗婆沙。前是修道智。依胜鬘。后是证灭。

    如本所求今日已得者。谓小乘人无知本发心猒三界苦。唯求涅槃。今断见修烦恼。已尽已证。究竟无为涅槃。依毗婆沙。是灯灭智明其果极。

    修道得果者者。章其国圆。依胜鬘经是修道智。故云所作已办。

    获得尽智者。明其因已。无生智者。彰其果丧。故胜鬘云。所断烦恼之更不受后。故云不受后有。其向属何所摄者。支佛既经涅槃河。亦应有向。为属何摄申意者。属第六人。摄别有意者。此正在三乘共位以释。又今应从圆释方称经文。何者既云成就六波罗蜜名到彼岸。前二教及别地前并未见佛性。悉不受具足六波罗蜜名。应从圆释。及别证道同圆以释。故云别有意。

    总结大宗者。只是总结大意耳。

    佛性亦有亦无者。未有现用故名亦无。未来心得故名亦有。

    即是两破者。若云阐提得菩提名深着。不得名虚妄。能破此二故也。

    以别破通者。明通教非俱因位。不修无量三学。佛亦未修。悉须改观。所以破之。令其改观。

    经云作五逆犯四重者。由未见佛性。则成逆中理。犯菩萨戒等。

    以通涅槃为河者。明此七人但过通教涅槃河。下文方云。若修无量三学。得度变易河。到大涅槃岸。

    经云是名染著者。若云阐提此身不用修。即得菩提者。名为染着。

    经云心口异想异说者。由想不当正理。故令说异。若云阐提不用发心修行。即得成佛。则名异说。

    经云谤佛法僧者。谤身中一体三宝也。

    经云凡夫所得者。若有说言。凡夫得八圣分。唯旧是凡夫。作此说者。名谤佛法僧。若云非凡夫所得。此亦不可修即得也。

    经云一者不信嗔恚心者。只闻阐提成佛不成佛。皆生嗔心。

    经云虽信不解义者。须解大涅槃理。方得成佛。若不达此??信成佛无有得义。

    经云于异身中者。改阐提业得人天身。于此身得菩提名为异身。以人天业非是佛因致使成谤。

    经云不作不生者。本有故不作不生。

    经云烦恼因缘故不可见者。只由此言即成谤义。

    经云一切都无下明无。从方便下明有。二言相违。所以成谤。

    佛性之理者。若是数法则属三世。佛性理体非数法故。

    果中说因者。现在修行得见佛性。由过去善根。

    四结随自意语者。即以三界结示也。

    经云何名为如虚空者。问意云为定同于质碍虚空。为复异此虚空。若同此者即三世摄。

    经云如虚空华者。全空是华。故非三世。

    不复细开者。此假文有标释结可见。故不开之。

    经云如来佛性涅槃者。佛以虚空喻于佛性。迦叶则以如来涅槃有证有得对于佛性。令佛性成有故。约三法为问。令虚空之譬成有。

    经云为非涅槃等者。世人终不敢云。二乘非如来。烦恼非涅槃。唯不信墙壁瓦石即是佛性。

    不唯正报者。正法念是小乘。亦云心造于依正。

    涅槃本绝者。涅槃本是绝待法。为赴权机作相待说。

    虚空本待者。空是世间之空。本从相待得名。今则借喻正因佛性绝待之理。名为绝耳。

    此即不例者。谓有无不例也。

    无非四大对者。一切皆是四大无别。四大对于四大故也。

    经云涅槃是有可见者。修习即可见也。

    是色者。色解脱及真善妙色。

    足迹者。涅槃为八正道之践极。

    章句者。摩诃般若解脱法身三法具足名大涅槃。妙世伊字。

    是有者。妙有也。

    是相者。无十相故。即是无相之相。

    是缘者。涅槃为众生增上缘。

    光明者。从譬得名。即般若当体已余名皆属脱解。

    第三破外道计空者。世性眼所见空。不堪为佛性喻。故广破之。

    真谛有重数者。此破次第空类。如小乘所证真谛。从浅至深次第而入。故云重数。

    经云尽虚空(至)海水者。尽佛虚空如海水相。

    若具十方虚空者。十方空聚在一处。名具足空。

    唯鸟来栖树者。此即动合不动物。

    只是体用者。如人是物体。能动即物用。二指亦尔。但随取一指为体。动即是用。

    两苦合者。如二手二指先已自合。复更两双共合。故云如二双指共合也。

    或心神等觉者。百论第一云。外曰实有神。如僧佉经中说。觉相是神。内曰神觉为一耶。为异耶。外曰神觉一也。内曰觉若神无常。若觉是神相者。觉无常故神应无常。譬如热是火相。热无常故火亦无常。然今所计与彼意同。故是引之。

    若有来时者。云若有物来入于空中。空能容受。则知空有其用。

    不得言一可解者。一器中有余器及余处皆有于空。故云空则非一。

    兔角亦非者。以兔角但有其名。而无其体。故非世摄。所以借喻佛性同不可得。

    若无此观者。二乘及偏菩萨无中道观。不能破大烦恼。所以于世有诤。

    先明如来二明菩萨者。此举果人因人。但无有诤故。

    与物和者。称机适会。故名为和。

    违于旨者。如前二十一双诤论是。

    经云一者信心等。十法皆依圆释。并须非前三教信等方称文旨。何者一起圆信。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即空假中。六即甄之。方无诤下九法例尔。

    先明有次明无者。略列二法以之为戒。遍一切法皆通有无。

    经云所有罪过者。有三漏故即是罪过。

    法身破坏者。法身实不可坏。但为漏所障不见。即名破坏。又余二身依法身。法身破余二则破。

    即是观不观者。观即初句。不观即第二句。

    经云轻者自去者。非全自去。但是轻微易断。

    经云说是二义者。有无二义也。

    离诸结漏者。既是中观所治漏。则通界内界外。

    因于缘者。外五尘境也。

    说者成小不同者。偈云欲知汝过。皆由思觉生。若能断思觉知。汝即无有。涉云如来昔住王舍城中。阿难乞食。有女携儿就井汲水。女见阿难容仪端正。心生爱着。住目不舍。不觉以索系儿井。拔出儿死。因生悔心。故说斯偈。食讫还以白佛。佛令阿难受持是偈。云是过去佛宣说。彼女曾闻。非女智力而能演说。故云成小不同。

    无明与我见合者。无明与三界见惑合为一。

    简异欲漏者。明上二界一一禅地各因缘于尘境。能生漏心。故云除欲界中因缘。又一心支为内。四支为外。又五支为内。当地五尘为外。二禅已上例尔。何以故。由未见性皆名为漏。

    经云诸漏根本者。由本有无明迷真起妄。与一切漏而为根本也。

    经云作想者。辨所迷法。由忆想故。生于漏心。名为作想。

    经云贪因等者。无明为三毒之本故也。

    何以异说者。何以今说与昔异耶。

    互为因果者。前念为因。后念为果。不善思惟无明更互皆尔。

    经云子是近因者。如由无明故不善故。不善思惟即以无明为近因。先起思惟亦尔。

    能燋因缘者。以中道观燋无明漏。互令其妄灭。不使从因而至于果。

    经云智者当观下。先明内心起漏。次从谁共住下因外缘起漏。

    何时者。十二时也。

    谁共住者。因恶知识也。

    何处者。因依报起也。

    经云众生一身者。为遮耶见之人。故设此问。

    或复说爱(至)取相者。意云说爱名通。所谓善爱。及菩萨爱乐佛法。而不生于取相。

    大期者。或胎中堕落及百年等。皆名大期。

    经云在断中不者。正问无漏果报为用断不。

    无漏无有果报者。且顺小宗。后无果报。云无果也。

    经云牛即是水草者。水草是牛因。食是人因。名果中说因。

    至梵天边者。此明从欲界修于上定。当来必生于彼。此望于彼名梵天边。

    定是意业者。此修彼定。由意思故。名之为业。所以。

    常谓色界为心者。只是常思彼界耳。

    迦叶品四

    经云从恶烦恼者。举极粗烦恼为观境也。

    经云灭同此疑者。汝之所问正称末代所宜故。佛赞言之。

    在言少异者。虽小异其体是同。故前文云。慈即佛性。佛性即慈正。

    出所生行者。更助其问意。若达烦恼即是梵行。

    五观十二因缘者。十二因缘为五阴因故。次阴复观十二缘。令灭阴因见阴。

    涅槃识初起时者。一者识初托胎未能别分。二者大体简于五识。以卒尔见未能分别即属无记。故云五识准无记。

    想得假名者。想能分别。假名青黄赤白及善恶之法。故须观之。

    色阴粗浅者。一者粗浅。二者易解。所以不观。亦是且顺经文随机之说。

    行阴过重者。由受想流入行阴而成作业。名为过重。

    起三因者。爱取有也。

    说识为触者。触是对碍之法。故说识等为触。

    谓触因受果次第因缘者。只是受次第想因也。

    即是烦恼前心者。俱舍颂曰。明无明非二。彼疏释云无漏相应触名为明触。染污相应触名无明触。与有漏善无记相应触名非明非无明触。故云非二也。今文正明无明是爱取。前心八圣道是无漏。前心有漏善耶记。谓人人善心也。

    经云非有受者。四句求受不可得。但有假名故也。

    经云断是和合者。三假四句推之令契佛性中理。名断和合。

    行心中别有想到者。由受想流入行心到。令行心起于想到。

    乃有不用处者。以十一切处。但至空识二处。有一切想。不用处则无。故云但前二是一切。

    经云复有大想下。明上界想。从此已前并是欲界起想。

    名慧心者。能灭世谛想心。故得慧名。

    此两意者。善近恶舍。舍一切恶法而得解脱。前云想二者。若缘宜略说耳。

    经云云何圣人而有倒想者。佛意云若为即是一切圣人倒想汝试说之。

    烦恼门者。由之通入。故名为门。

    经云十种想者。所谓色声香味触想。生住灭及男女想。依前倒想生十种想也。

    中容舍心者。只是平不善不恶心。

    自然符会者。自然与意符会而成作业。

    经云不白(至)无漏业者。今文一往云。无漏名不白不黑。准余文说。实报土名亦黑亦白。寂光名非白非黑(云云)。

    不得云报者。无漏无报故也。

    烦恼至招报者。他人但云业能招报。烦恼不招报。今则不尔。烦恼亦能招报。

    苦之与有者。若通以七支为言。亦名有。亦名苦。今从别对。不从通说。故尔。

    后两句亦尔者。有为头名亦具四句。苦为头亦具四句。例前二句说之。将此四句对今经中十二句。只是三道故也。

    老死(至)何等者。且约一期十二因缘以说。

    跨节相生者。如因烦恼而生爱取。行生有。余者类此。

    经云一百三十六地狱者。前现病品中已释。

    无明为傍者。无明是小乘习气。故名为傍。

    互相因待者。互相资润也。

    能生中道佛性者。众生佛性本自有之。何故云生。释曰若非圆伊秘教诠于正性修缘了。焉能见性。由教而见义说能生。

    遂使阐提还生善根者。前苦折挫。今则接引。故云还生。

    此行希有者。今经皆用大涅槃心修行。故叹希有。

    叹三宝者。教是法。行是僧。主是佛。又教诠一体三宝。行趣一体三宝。佛是一体三宝果。

    此非正问梵行体者。如上梵行七善及四无量。则以三净为梵行体。今文道品等。但是梵行之缘诠于梵行。

    经云善男子一切法是者。依迦叶泛尔通问。佛亦通途而答。由此故引起迦叶历别广问。又佛约开权以答。故云一切法是。

    一切诸法者。权法生权行。实法生实行。今正约开权显实法。生一行一切行。即如来行。故云满教含一切法。又被后代悉备权实之人也。

    经云或说是善不善者。不善是所破。故云不善及耶见等。

    经能生行者。然迦叶通取一代教法为问。

    只此涅槃是一切法者。今经大体其具三意。一者约开昔权显今实。二者从昔已来用大涅槃心。次第修习至于初地。得见佛性。具一切法。三者始终圆修常观涅槃行道。初后不二。名一切法。下文能为初地菩萨至十住菩萨是。

    轻品同断者。此约同体三惑说也。

    观师禅庄严等者。此师自立。最无义理。道品通一切人修。如何判云非凡所行。

    弹开善意者。世第一法尚非梵行。何况忍等邪。

    天台(至)多种者。一明当分道品。未必具品。方能得道。三四二五单七只八当分是道。故云当依念处得道。又云是道场。又云是摩诃衍。念处既尔。余品亦然。是为当分道品。而非调停。二明相摄者。如念处一法皆摄诸品。释论云念处既摄余品。余品亦摄念处。是为相摄道品。亦非调停。三明约位者。如念处当其正位。勤是??位。如意足是顶位。五根是忍位。五力是世第一位。八正是见谛位。七觉是修道位。此是约位。亦非调停。四明相生者。如修念处能生正勤。正勤发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生七。七觉入八正。是为善巧调适。戒定慧等皆名为正。清净心常一。则能见般若。是为根生。亦是调适。又初从师受法系心忆念名念处。为求此法勤而行之名正勤。一心中修名如意。五善根生名根。增长名力。分别道用名七觉。安隐道中行名八正道。能如是修得道有漏五阴。当知道品是有漏。

    皆是无漏者。则是见谛思惟所行道品。一向是无漏。法华之文意在于此。若八正在七觉后。亦得是有漏。亦得是无漏何以故。依八正入见谛。即是亦无漏。若正在七觉前。一向是无漏。如止观第七卷道品中说。

    梵行之宗者。宗尊也要也。清净梵行以道品为尊为要。

    经云若离如是三十七下。若离此法不得小乘之果。从乃至下若离此法不得大乘菩提涅槃二果。

    经云不见佛性者。菩提果也。

    及佛性果者。涅槃果也。

    经云梵行即三十七品者。此是正助合行。故云即是。

    经云能坏颠倒者。能坏八到也。

    能坏恶见者。前二放坏三界见惑。后二放坏同体见惑。

    能坏怖畏者。入地住已能离五怖畏。

    经云毕竟造作者。令众生修即得云造作。

    以为梵行者。何故云不得为梵行因耶。

    有漏则有执心者。有漏之法体是执着。

    不能无得者。只是不得无著耳。

    先定义宗者。为得无漏因为不得耶。

    皆带取相者。修五方便。虽为无漏作因。而实是于有漏。

    体实不执者。虽是有漏。能为无漏作因。故云体实不执。

    而自体有执者。未得无漏名为有执。

    发心相续者。梵行之法令于众生从初发心。上求菩提。下化众生。念念相续。方名梵行。世唯一心。故不取之。

    但轻后三心者。轻受想行三心也。

    但一往得境者。明五识但是卒尔取境。未成三假。第二刹那和合。方名因成。前念续于后念。名相续假。待余无心。知此有心。名相待假。

    举果明因者。五识是果。能增诸漏。故名为因。

    所余各一者。九性后七喜即喜觉支。八猗即猗觉支。九舍即舍觉支。此三各自有体。不令散失者。以涅槃心修不令堕于二边。常住涅槃中道之法故也。

    经云三十七品根本是欲者。上求菩提。下化众生。以欲为本故也。

    经云如来先于此经中说者。先于德王品中已闻。难于今欲。

    经云若言了因者。了欲上求无间。方名了因。为不放逸。

    经云明触名之为因者。明即求菩提欲心也。

    最有多句者。夫触者。以触对为义。相应为义。初句以信因缘与近善友。为对为相应以明。触下诸句例尔。

    皆得说也者。皆可得说三十七品为菩提因也。

    未明定苦者。申于经中戒与定苦共别。净根戒即定共戒。故与前木叉别。

    摄护五根者。是不杂戒。即定共戒也。

    诸慧悉舍者。舍权沙门果及二边慧。故云除断等。

    灭相似者。须约观行。六根分证。以论传灭。又如从初住已上灭初住心。更得二住心等。

    经云如是涅槃云何可得者。问意者如是涅槃为用修。方得为不用修。自然而得。若用修方得修相云何。

    以总名说之者。只是总云想耳。

    大品十想者。大论释云。九想如缚贼。十想如煞贼。通言想者。能转心想也。能转计常乐等。诸颠倒等想。故名为想。前三想为断见谛。或说中四想为断思惟。或说后三想为修。无觉道说。是以坏法之人。修此十想。能断三界结使。证无漏圣果。一无常想。观一切有为法无常智慧相应想。谓众生国土。皆新新生灭。故无常。二苦想。观一切有为法苦智慧相应想。常为三苦八苦之所迁逼。故苦。三无我想。观一切法无我智慧相应想。以有为法皆从缘生。无有自性。悉不自在。求我颇得。四食不净想。观诸饮食不净智慧相应想。世间饮食皆从不净因缘。故有(云云)。五世间不可乐想。观一切世间不可爱乐智慧相应想。谓众生国土皆有过恶。无可乐也。六死想。观死智慧相应想。若一期果报无常为二种死之所遂。则出息不入息也。七不净想。观自他身不净智慧相应想。谓观此身内有三十六物。外则九孔常流。从生至终无一净也。八断想。观涅槃离生死智慧相应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净无烦恼者。当断结使证涅槃。九离想。观涅槃离生死智慧相应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净离生死者。当杂生死证涅槃。十尽想。观涅槃结使及生死尽智慧相应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净结使及生死永尽。当断结使及生死业证涅槃。彼十唯在于小。今经十想专求涅槃。是故引之。令知所期。观智有别。

    与无记者。无记即无记阴。不当苦与不苦也。

    四食者。夫食但资身得住。即为食所以。衣服等是触食光(音如似牛一角青色)。

    长息者。如仁王经云。一刹那中有九百生灭。即是九百生灭为一念。一百二十念为一瞬。六十瞬为一息。三十息为一须臾。三十须臾为一日一夜。十五日为半月。三十日为一月。若依仁王。念亦不短。皆是为缘长短不等。

    经云是名沙门等者。先叹其人能息恶。故名沙门。梵行无染名婆罗门。

    是寂静下叹其胜行。先叹断德。不起恶业名为寂静。离烦恼染说为净洁。永离众苦说为解脱。

    是名智者下叹智德。知过求出故名智者。识是达非称曰正见。到岸可知。

    名大医下。叹利他德可解。

    是名善解下。谓解上如来随自等三种语也。

    诸佛七种中语者。知上因语至如意语。如前王语说。就今知七种中又二。先自知二德。断七种下断他疑网。

    七种语者。如上已说。

    一味大慈心者。同体无缘慈悲。故名一味。

    第十五卷 陈如品

    释疏为二。一释题。二就文下正释文。初又二。初正释题。次开善下明品来意。初又二。先翻名。次其义下释义初云火器者。具足应云此翻火器。婆罗门种其先事火。从此命族。火有二义。照也烧也。照则闇不生。烧则物不生。此以不生为性。

    阿若者。名也。此翻已知或言无知。无知者非无所知也。乃是知无耳。若依二谛即是知真。以无生智为名也。

    次释义又二。先正释。次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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