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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名稠,襄公子,景王四年即位。昭,謚也,容儀恭明曰昭。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弱、宋向戌、衛齊惡、陳公子招音韶、蔡公孫歸生、鄭罕虎、許人、曹人于虢。三月取鄆。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晉。六月丁巳,邾子華卒。晉荀吴帥師敗狄于大鹵。
大鹵,大原。
秋,莒去起吕反疾自齊入于莒。莒展輿出奔吴。
莒子二子,長曰去疾,次曰展輿。莒子遇弑,去疾奔齊,展輿立,國人不與。去疾由齊入于莒,故展輿奔吴。莒子弑在襄三十一年。
叔弓帥師疆鄆田。
帥師而往,有畏也。
葬邾悼公。冬十有一月己酉,楚子麇音君卒。楚公子比出奔晉。
二年春,晉侯使韓起來聘。夏,叔弓如晉。秋,鄭殺其大夫公孫黑。冬,公如晉,至河乃復。
公如晉,至河乃復者六:此年「公如晉,至河乃復」,「十二年,公如晉,至河乃復」,「十三年,公如晉,至河乃復」,「二十一年,公如晉,至河乃復」,「二十三年,公如晉,至河有疾乃復」,「定三年,公如晉,至河乃復」是也。唯二十三年書「有疾」,眀有疾而反,餘皆譏公數如晉,見距,不能以禮自重,大取困辱也。
季孫宿如晉。
公如晉而距之,季孫宿如晉而納之,是昭公季孫宿之不若也。此晉侯之惡亦可見矣。
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夏,叔弓如滕。五月,葬滕成公。
滕,小國,使叔弓會葬,甚矣。
秋,小邾子來朝。八月,大雩。冬,大雨于附反雹。北燕伯欵出奔齊。
四年春,王正月,大雨于附反雹。夏,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
中國自宋之會,政在大夫,諸侯不見者十年。此書「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于申」者,楚子大合諸侯于此也。楚子得以大合諸侯于此者,桓、文既死,中國不振[1]、喪亂日甚、幅裂横潰、制在夷狄故也。故自是天下之政、中國之事皆夷狄[2]迭制之。至于平丘、召陵之會,諸侯雖云再出,尋復叛去,事無所救,不足道也。宋盟在襄二十七年;會平丘在昭十三年;會召陵在定四年。申,姜姓國。
楚人執徐子。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執齊慶封,殺之。
案:宣十一年「楚人殺陳夏徵舒」,稱人以殺,討賊辭也。此不言「楚人執齊慶封,殺之」者,不與楚討也。慶封與弑莊公,弑君之賊,人人皆得殺之。其言不與楚討者,楚靈貪虐不道,殄滅陳蔡,以肆其欲,故孔子以諸侯共執齊慶封殺之爲文,所以與殺陳夏徵舒異也。崔杼弑莊公在襄二十五年。
遂滅賴。
賴,小國。
九月,取鄫才陵反。
案:襄六年莒人滅鄫,此言取鄫者,蓋莒滅鄫以爲附庸,今魯取之爾。
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孫豹卒。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軍。
魯本二軍,襄十一年作三軍,今舍中軍,作之非,舍之非,皆非天子命也。
楚殺其大夫屈居勿反申。公如晉。夏,莒牟夷以牟婁及防、兹來奔。
「莒牟夷以牟婁及防、兹來奔」,惡内也。與襄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義同。
秋七月,公至自晉。戊辰,叔弓帥師敗莒師于蚡扶粉反泉。
魯既受莒叛人邑,又敗莒師于蚡泉,其惡可知也。蚡泉,魯地。
秦伯卒。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葬秦景公。夏,季孫宿如晉。葬杞文公。宋華合比如字,又音被出奔衛。秋九月,大雩。楚薳罷音皮帥師伐吴。冬,叔弓如楚。齊侯伐北燕。
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
暨,不得已也。齊來求平,不得已而從之,故曰「暨」,且眀非魯志也。
三月,公如楚。叔孫婼如齊涖盟。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秋八月戊辰,衛侯惡卒。九月,公至自楚。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孫宿卒。十有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八年春,陳侯之弟招音韶殺陳世子偃師。
此陳公子招殺陳世子偃師也。其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者,親之也,所以甚招之惡也。陳哀公二子,太子偃師,次子留。公弟招與大夫過皆愛留,欲立之。哀公疾,遂殺太子偃師以立之。留,庶孽也;偃師,冢嗣也。招以叔父之親,不顧宗社之重,殞冢嗣以立庶孽,致楚滅陳,皆招之由也。故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以甚招之惡也。
夏四月辛丑,陳侯溺卒。叔弓如晉。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陳公子留出奔鄭。
陳哀公卒,干徵師赴于楚,且告立公子留。楚人執干徵師殺之,故公子留出奔鄭。公子留已立,復稱公子者,以著公弟招殺世子偃師之罪,且明留之立不當立也。
秋,蒐于紅。
蒐,春田。秋,非禮也。惟不稱「大」之爲正耳。紅,魯地。
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古未反。
此公子招殺大夫公子過也。其言「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者,不與公子招殺也,故以陳人自討爲文。
大雩。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公子招音韶,放之于越,殺陳孔奂。
陳公子招,殺世子之賊也,楚子執而放之;陳孔奂,無罪之人也,楚子殺之。吁!楚靈暴虐無道,滅人之國,又爲淫刑也如此。
葬陳哀公。
十月壬午,楚師滅陳,此言「葬陳哀公」如不滅之辭者,楚子葬之也。不言楚子葬之者,不與楚子滅陳葬哀公,故以陳人自葬爲文,所以存陳也。九年陳災同此。
九年春,叔弓會楚子于陳。許遷于夷。夏四月,陳災。秋,仲孫貜俱縛反,又音居碧反如齊。
貜,仲孫羯子。
冬,築郎囿。
十年春,王正月。夏,齊欒施來奔。秋七月,季孫意如、叔弓、仲孫貜居縛反,又音居碧反帥師伐莒。
三卿伐莒,疾莒之甚也。季孫意如,季孫宿孫。
戊子,晉侯彪卒。九月,叔孫婼如晉。葬晉平公。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
此年無冬者,脱也。
十有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葬宋平公。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音班殺之于申。
般,弑逆之人,諸侯皆得殺之。楚子名者,楚子暴虐無道,貪蔡土地,不以弑君之罪殺般也。「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此暴虐無道,貪蔡土地,不以弑君之罪殺般可知也。然般之罪不容誅矣,楚子殺之不以其罪,故生而名之,不得以討賊例,當坐誘殺蔡侯般也。般弑在襄三十年。
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五月甲申,夫人歸氏薨。
昭公母,胡女。歸,姓。
大蒐于比音毗蒲。
蒐,春田也,五月不時也,時又有夫人之喪。比蒲,魯地。
仲孫貜會邾子,盟于祲音浸,又音侵祥。
祲祥,地闕。
秋,季孫意如會晉韓起、齊國弱、宋華亥、衛北宫佗徒何反、鄭罕虎、曹人、杞人于厥憖魚靳反,又音五巾反,又音五轄反。
會于厥憖,欲救蔡而不能也。厥憖,地闕。
九月己亥,葬我小君齊歸。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
諸侯在喪稱子,此言「世子有」者,有未立也。案:「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有窮迫危懼以至于死,此未立可知也。故曰「世子」。噫!楚子既誘蔡侯般殺之于申,又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甚矣!楚靈之惡其若此也。
十有二年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
北燕伯三年出奔齊,不言納于燕者,眀未得國都也。陽,燕别邑。
三月壬申,鄭伯嘉卒。夏,宋公使華定來聘。公如晉,至河乃復。五月,葬鄭簡公。楚殺其大夫成熊。秋七月。冬十月,公子憖魚靳反,讀爲整出奔齊。楚子伐徐。晉伐鮮虞。
直曰「晉伐鮮虞」者,楚靈不道,殄滅陳蔡,晉爲盟主,既不能救,其惡已甚。今又與楚交伐中國,此夷狄之道也。故夷狄稱之。[3]鮮虞,姬姓國。
十有三年春,叔弓帥師圍費音秘。
費,季氏邑。不言家臣叛者,言圍則叛可知也。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
先言歸而後言弑者,先言歸者,明比不與謀也,後言弑者,正比之罪也。初楚子麇卒,靈王即位,公子比出奔晉。靈王無道,公子棄疾作亂,召公子比于晉,立之以弑靈王。故曰「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也。比,靈王弟。奔晉在元年。乾谿,楚地。
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
比不以討賊辭書者,殺之不以其罪也。棄疾雖召公子比爲王,其實内自窺楚。于是殺公子比自立,故曰「楚公子棄疾殺公子比」以著其惡。比已立,復稱公子者,明比之立不當立也。
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與音預盟。
自宋之會,諸侯不出,大夫專盟會者十年,至申之會則又甚矣。楚子以蠻夷之衆,横行中國,戕滅陳蔡以厭其欲,諸侯莫敢伉。楚子專盟會者又十年矣。今晉昭一旦與劉子合諸侯同盟于此者,其能與楚子伉乎?不能與楚子伉也,乘楚靈弑逆之禍爾。乘楚靈弑逆之禍與劉子合諸侯同盟于此,何所爲哉?此固不足道也。公不與盟者,晉侯不與公盟也。晉侯與公同事而不同盟,非所以宗諸侯也,天下孰不解體。故自是訖會召陵,諸侯復不出者二十四年。至如鄟音專,又市轉反,又徒官反陵之會,晉自不出,此不足宗諸侯可知也。宋之會在襄二十七年,申之會在昭四年,鄟陵之會在昭二十六年,會召陵在定四年。平丘,晉地。
晉侯執季孫意如以歸。
晉既不與公盟,又執季孫意如以歸,其惡可知。
公至自會。蔡侯廬歸于蔡。陳侯吴歸于陳。
案:八年楚師滅陳,十一年楚滅蔡。此言「蔡侯廬歸于蔡,陳侯吴歸于陳」者,楚平復二國之後也。楚靈不道,暴滅陳蔡,楚平既立,將矯楚靈之惡以説中國[4]也,故復二國之後。然則楚靈滅之,楚平復之,善與?非善也。聖王不作,諸侯不振,二國之命制在夷狄故也。孔子以陳蔡自歸爲文,所以抑强夷而存中國也。
冬十月,葬蔡靈公。公如晉,至河乃復。吴滅州來。
州來,附庸。
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晉。
大夫執則至,至則名;不稱氏,前見也。
三月,曹伯滕卒。夏四月。秋,葬曹武公。八月,莒子去疾卒。冬,莒殺其公子意恢。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吴子夷末卒。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樂,卒事。
「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樂,卒事」,非禮也。宗廟之祭,羽籥既陳,雖有卿佐之喪,不可去也。然卿佐之喪,當有恩禮,去樂則太甚,故爲之廢繹。是故宣八年書「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廟,仲遂卒于垂,壬午,猶繹」,孔子止譏其繹爾。
夏,蔡朝吴出奔鄭。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秋,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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