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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解】

    本篇在《逢遇篇》、《幸偶篇》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吉凶是由偶然禀气所形成的“命”支配的,“命,吉凶之主也。”在这个前提下,王充重点论述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不是什么东西有意造成的,而是事物本身在自然发展过程中偶然巧合造成的。他说:“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期度自至,人行偶会也”。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都相妨相克的说法,王充则驳斥道:“非相贼害,命自然也”,“偶适然自相遭遇,时也”。

    【原文】

    10·1命,吉凶之主也。自然之道,适偶之数,非有他气旁物厌胜感动使之然也(1)。

    【注释】

    (1)厌(y1压):通“压”。压胜:压制。

    【译文】

    命,是吉凶的主宰。是自然形成的道,呈偶然巧合的定数,并非有其他的气,别的物体压制影响而使之如此。

    【原文】

    10·2世谓子胥伏剑,屈原自沉,子兰、宰嚭诬谗(1),吴、楚之君冤杀之也。偶二子命当绝,子兰、宰嚭适为谗,而怀王、夫差适信奸也(2)。君适不明,臣适为谗,二子之命偶自不长。二偶三合(3),似若有之(4),其实自然,非他为也。夏、殷之朝适穷,桀、纣之恶适稔(5);商、周之数适起,汤、武之德适丰。关龙逢杀(6),箕子、比干囚死,当桀、纣恶盛之时,亦二子命讫之期也(7)。任伊尹之言,纳吕望之议,汤、武且兴之会,亦二臣当用之际也。人臣命有吉凶,贤不肖之主与之相逢。文王时当昌,吕望命当贵;高宗治当平(8),傅说德当遂(9)。非文王、高宗为二臣生,吕望、傅说为两君出也,君明臣贤,光曜相察(10),上修下治,度数相得(11)。

    【注释】

    (1)子兰:战国时楚国令尹,曾派人在楚顷襄王面前陷害屈原。宰嚭(p!匹):即帛喜。

    (2)楚怀王曾流放过屈原,但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载,子兰进谗陷害屈原,在顷襄王时,而不在怀王时,可从。

    (3)二偶:指屈原、子胥两人的命“偶不长”。三合:指“君适不明”、“臣适为谗”与“二子之命偶自不长”这三个因素偶然巧合在一起。

    (4)之:指代上文“他气、旁物”的作用。

    (5)稔(r7n忍):庄稼成熟。这里指桀、纣已恶贯满盈。

    (6)关龙逢(p2ng旁):夏桀的大臣。桀通宵饮酒玩乐,关龙逢以《黄图》进谏,立而不去。桀讨厌他“胡说八道”,于是烧了《黄图》,把他杀了。

    (7)讫(q@气):完毕。

    (8)高宗:指商君主武丁。治:治期。王充在本书《治期篇》中认为,国家治乱是自然条件决定的,而自然条件变化有一定周期,所以国家的治或乱也有一定期数,与帝王的德行才能无关。

    (9)傅说(yu8月):传说奴隶出身,曾作筑墙苦役。武丁得之,作《说命》三篇,受赏识,任用为相,国家大治。参见《墨子·尚贤中》。遂:成功。

    (10)曜(y4o耀):通“耀”,照耀。察:昭著,明显。

    (11)度数:即“数”。相得:这里是相互一致的意思。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认为伍子胥以剑自杀,屈原自投汨罗,是由于帛喜、子兰诬陷进谗,被吴王和楚王冤枉杀害的。其实正好二人的命该完绝,帛喜、子兰碰巧去进谗言,而吴王夫差和楚顷襄王恰巧又相信这些奸佞的人。君主正巧不贤明,臣子碰巧去进谗,他二人的命又正好自己不长。二人碰巧该短命,三种因素凑合在一起,好象是有“他气”、“旁物”的作用,其实是顺应自然,并非它们的影响。这都是夏朝和殷朝的气数正好穷尽,桀、纣作恶正好满盈;商朝和西周的气数正巧兴起,汤、武贤德正巧丰厚。关龙逢被杀害,箕子被囚禁,比干被挖心,是正当桀、纣作恶最盛的时候,也是他二人寿命该结束的时候。听信伊尹的话,采纳吕望的主张,是商汤、周武命定将要兴起时机,也是他二臣命该被重用的时候。作臣子的命有吉有凶,总会与贤或不贤的君主相遇。周文王时运该昌盛,吕望的命当尊重;殷高宗治期注定要太平,傅说德才注定该成功。这并非文王、高宗为二位臣子而生,吕望、傅说为两位君主而出,而是君主英明臣子贤德,光耀相互辉映,上君下臣都是善于治理国家,度数相互一致的缘故。

    【原文】

    10·3颜渊死,子曰:“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天祝予(1)。”孔子自伤之辞,非实然之道也。孔子命不王,二子寿不长也。不王、不长,所禀不同,度数并放,适相应也。二龙之祆当效(2),周厉适闿椟(3),褒姒当丧周国,幽王禀性偶恶(4)。非二龙使厉王发孽(5);褒姒令幽王愚惑也,遭逢会遇,自相得也。僮谣之语当验(6),斗鸡之变适生(7);鸜鹆之占当应(8),鲁昭之恶适成(9)。排僮谣致斗竞,鸜鹆招君恶也,期数自至,人行偶合也。尧命当禅舜(10),丹朱为无道;虞统当传夏(11),商均行不轨。非舜、禹当得天下能使二子恶也(12),美恶是非适相逢也。

    【注释】

    (1)祝:断绝。引文参见《公羊传·哀公十四年》。

    (2)祆(y1o妖):通“妖”,指妖象。二龙之祆:据《史记·周本记》记载,相传夏朝末年,二龙在宫相斗,唾液流了一地,夏王按占卜人的话,把唾液收在匣子里,到周厉王时打开,唾液流出,变成一条黑蜥蜴,与后宫一个宫女相遇,宫女生下一女孩,这便是迷惑周幽王的皇后褒姒(b1os@包四)。

    (3)周厉:周厉王(?~公元前828年),西周君主。姓姬,名胡,夷王之子。在位三十七年。他在位时横征暴敛,激起“国人”暴动,他逃至彘(今山西霍县)。共和十四年(前828年)死。闿(k1i开):打开。椟(d*独):木匣。

    (4)幽王:周幽王(?~公元前771年),西周最后一位君主。姓姬,名宫湦(sh5ng生)。公元前781~前771年在位。任用虢石父执政,剥削严重,再加上地震与旱灾,人民流离失所。又进攻六济之戎,大败。因宠爱褒姒,立其子伯服为太子,废申后和太子宜臼。申侯联合曾、犬戎等攻周,幽王被杀于骊山下。西周灭亡。

    (5)发:放出。发孽:指周厉王打开匣子放走妖孽黑蜥蜴。

    (6)僮:即童。僮谣之语:据《左传·昭王二十五年》记载,相传鲁昭公即位前,有童谣,如果鸜鹆(八哥鸟)到鲁国来搭窝,那么鲁君将被赶走死在国外。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果然真有“鸜鹆来巢”,结果鲁昭公被季平子赶走,死于晋国。后来有人就把鸜鹆来巢说成是不详之兆。

    (7)斗鸡之变:公元前517年,季平子因斗鸡与郈(h^u后)昭伯结怨,鲁昭公用武力袒护郈昭伯,被季平子驱逐出国。参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8)鸜鹆((q*y*渠玉):鸟名,又称“八哥”。鸜鹆之占:见注(6)。

    (9)鲁昭:鲁昭公,春秋时鲁国君主。公元前541~前510年在位。

    (10)命:政命。

    (11)统:统治。这里指天下。

    (12)能:而。

    【译文】

    颜渊死了,孔子说:“老天要灭我啊。”子路死了,孔子说:“老天要绝我啊。”这是孔子自己悲伤的话,并非真实的道理。孔子命中注定不能称王,颜渊、子路二人寿命注定活不长。不能称王与命活不长,是禀受气不同的缘故,度数同时表现出来,碰巧相互应验。二龙的妖像该当应验,于是周厉王恰好打开匣子;褒姒该使西周灭亡,所以周幽王生性正好恶劣。这并非是二龙让周厉王放走妖孽,褒姒使周幽王愚昧迷乱,而是双方碰到一起,自然相互一致的结果。僮谣的话该当应验,斗鸡的事变就正好发生;鸜鹆的占卜正当应验,鲁昭王作恶的事恰好构成。这并非童谣引来斗鸡的竞争,鸜鹆招来君主的作恶,而是时期度数自然到了,又与人的行为恰好碰在一起。尧的帝位应当禅让给舜,所以丹朱行为没有道义;虞的天下应该相传给夏,所以商均行为不合法度。并非是舜、禹该得天下而使丹朱、商均二人作恶,其实美恶是非是正好相互碰在一起的。

    【原文】

    10·4火星与昴星出入(1),昴星低时火星出,昴星见时火星伏,非火之性厌服昴也,时偶不并,度转乖也(2)。正月建寅(3),斗魁破申(4),非寅建使申破也,转运之衡偶自应也(5),父殁而子嗣,姑死而妇代,非子妇代代使父姑终殁也(6),老少年次自相承也。

    【注释】

    (1)火星:又名荧惑、大火。二十八宿之一。昴(m3o卯)星: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2)度:古人把一周天分为三百六十五度多,作为观测星球运行的标准。转:运转。古人认为天是绕着北极转动的,而星球是附在天上随天运转的。度转:指运转的度数。

    (3)古人把北斗七星中成方形的四颗叫斗魁,另三颗叫斗柄。根据斗柄所指天空的不同来确定季节,又按顺时针方向以十二地支来表示方位。寅的方位在东北。建:北斗的斗柄所指叫建。正月建寅:正月北斗的斗柄正好指向“寅”。

    (4)斗魁破申:北斗的斗魁正好指着“申”(位在西南)。

    (5)衡:玉衡,北斗七星的第五颗星。这里指北斗。

    (6)上文言“子嗣”、“妇代”,故疑“子”后脱一“嗣”字,“代”字重出。

    【译文】

    火星与昴星升起落下的时间不一样,昴星落下时火星则升起,昴星出现时则火星隐伏,这并不是火星的特性压制了昴星,而是它们出没的时间碰巧不一致,运转的度数相反的缘故。正月北斗的斗柄正好指向寅,斗魁正好指着申,并非是斗柄指向寅就有意使斗魁指着申,而是运转着的北斗星与寅和申的位置碰巧自然相应。父亲死了儿子继承,婆婆死了媳妇代替,这并非因为儿子继承、媳妇代替使得父亲、婆婆寿终死去,而是老少年龄顺序自然相互继承。

    【原文】

    10·5世谓秋气击杀谷草,谷草不任,凋伤而死。此言失实。夫物以春生夏长,秋而熟老,适自枯死,阴气适盛(1),与之会遇。何以验之?物有秋不死者,生性未极也(2)。人生百岁而终,物生一岁而死(3)。死谓阴气杀之(4),人终触何气而亡?论者犹或谓鬼丧之(5)。夫人终鬼来,物死寒至,皆适遭也。人终见鬼,或见鬼而不死;物死触寒,或触寒而不枯。坏屋所压,崩崖所坠,非屋精崖气杀此人也,屋老崖沮(6),命凶之人,遭居适履(7)。月毁于天(8),螺消于渊(9)。风从虎(10),云从龙(11)。同类通气,性相感动。若夫物事相遭,吉凶同时,偶适相遇,非气感也。

    【注释】

    (1)阴气:指秋气,寒气。

    (2)生性:生命。

    (3)物:这里指一年生的草本植物。

    (4)上下文皆“人”“物”相对,故疑“死”上夺一“物”字。

    (5)鬼:王充在本书《订鬼篇》中认为,鬼是一种“妖气”形成的“妖象”,人将死时可能作为一种凶兆出现。

    (6)沮(j(举):坏。

    (7)履:踩,踏。

    (8)毁:亏缺。

    (9)螺消于渊:阴阳五行家认为,同一种阴气或阳气构成的东西就属同类,同类的东西可以相互感应。如月亮与螺蚌同属阴类,所以月亏,螺蚌的肉就要相应萎缩变小。

    (10)风和虎同属阴,所以风随着虎出现。

    (11)云和龙同属阳,所以云随着龙出现。

    【译文】

    世人认为是秋天的气打击、肃杀了谷物和草类,谷物草类受不了,结果凋谢伤生而死。这话不确实。植物春天发芽,夏天生长,秋天就成熟衰老,正好自然枯萎死去,这时寒气恰巧旺盛,跟它碰到一起。用什来证明呢?植物有秋天不枯死的,是因为生命还没有到头。人活一百岁而寿终,植物活一年而枯死。植物死了说是寒气肃杀的,那么人寿终又是触了什么气而死的?议论的人还可能说是鬼丧命的。人死鬼来,物死寒到,这都是恰巧碰上的。人死见到了鬼,但有人见了鬼却没有死;植物死了是碰上寒气,但有的碰上寒气却没有枯死。被倒塌的房屋压死,被崩塌的山石砸死,并不是房屋和山崖的精气故意杀害这个人,而是房屋陈旧,山崖松坏,命该遭凶而死的人,恰好住进这房屋,踏上这山崖的缘故。天上的月亮亏缺、水潭中的螺蚌就该缩小。风随着虎出现,云随着龙出现。同类之物气能相通,性能相感动。至于说物体与事情相互碰上,吉利与凶险的情况同时发生,只不过是偶然碰巧在一起,并非是与气相感应而造成的。

    【原文】

    10·6杀人者罪至大辟。杀者罪当重,死者命当尽也。故害气下降,囚命先中(1);圣王德施,厚禄先逢。是故德令降于殿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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