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时间足够你爱最新章节!

    Ⅰ 绿色山丘

    星际游艇朵拉在牧场上方两米处徘徊,而后艇腹的舱门打开,内部射出彩虹般的光线。拉撒路最后飞快地捏了一下莱皮丝和罗蕾莱,纵身跳到地面上,顺势一滚卸了力,爬起来,飞快跑出飞船悬停的地面区域。他挥挥手,飞船便笔直地升起,化作星空中的一团黑云,最后消失了。

    他快速环顾四周。北斗七星……北极星……好,那边是篱笆,篱笆外面是道路……“真是见了恺撒的鬼!一头公牛!”

    那头公牛还差几英尺就撞上他了,于是他跳起来,翻过篱笆墙,翻过去时甚至还比墙顶高出几英寸。

    拉撒路动作非常快,以这个速度,他不得不又打了一个滚才卸掉落地的冲击力。最后,他来到一条印满车辙的土路上,心想要是接着走这种路,他的形象一定堪忧。他拍拍口袋,尤其是连体裤前胸的那个口袋,确认了一遍什么东西都没丢,这才继续上路。他想念屁股后面揣着爆能枪的安心感觉,但是他深知,不管什么枪,只要带了就是麻烦,因为眼下这个时间和地点不允许他这样做。他唯一能带的就是一件复制的折叠刀。

    他的帽子。掉在沟里了?不,是落在篱笆墙另一侧,离他也就十英尺的距离,但和十英里没什么区别。那公牛正盯着他呢。一顶帽子不是非要不可,要是有人发现了帽子,注意到帽子有什么不对劲的,那也没有任何线索把帽子和他联系起来。所以,不管了。

    他再次望向北极星。沿着这条路走大概五英里应该就到镇上了,路笔直得好似海龟逃跑留下的一串痕迹。就这样,他上路了。

    拉撒路站在戴德郡民主党人印刷店的门口,看着玻璃窗内贴着的纸,但是并没有读上面的字。他在思考。他刚刚吃了一惊,眼下为了保持镇静,只有假装继续看贴出来的新闻报纸。他看到了报纸上的日期,现在需要重新整理一下脑中的地球古代历史知识。1916年8月4日,1916年?

    拉撒路从玻璃中看到一个人影走下人行道。那人身材魁梧,中年模样,腰上系着一条枪带,但几乎已经被凸出来的肚腩遮住了。他右侧大腿系着的枪套里插着一支“猪腿”手枪,左胸口佩戴有星章,除此之外,他的穿着打扮和拉撒路别无二致。拉撒路还在盯着橱窗里《堪萨斯城日报》的首页看。

    “早上好。”

    拉撒路转过身:“早上好,局长。”

    “孩子,我只是个治安官。刚到这里?”

    “是的。”

    “路过?还是投奔这儿的亲友?”

    “路过,除非我能在这儿找到工作。”

    “回答得好。你是做哪行的?”

    “我从小在农场上长大,不过机械修理的活儿我也都能干。其实什么活儿都行,只要能挣到钱。”

    “好,那我得告诉你,现在没什么农场需要人手。至于其他的,夏天大家都不怎么做事。嗯,你该不会是IWW的一员吧?”

    “什么IW?”

    “孩子,我是说世界产业工人协会的人。你没看报纸上写着什么吗?咱们这个社区团结友好,热情好客,总是欢迎新来的人。但IWW的人除外。”这个当地的执法者抬起一只手,抹去额头上的汗水,打了某个组织的手势。拉撒路知道该怎么回应,但他决定不做回应。他该属于哪个组织呢?这真是个好问题,长官,所以还是别让他问出这个问题。

    治安官继续说:“既然你不是他们的人,那你可以四处打听一下,看看是否有人需要帮工。”他看看拉撒路刚刚假装在看的报纸首页,“潜艇能干的事儿可太可怕了,是吧?”

    拉撒路表示同意。

    治安官加了一句:“还是那句话,要是人人都待在家里,各管各的,什么事都不会有。你过你的,他过他的,互不干扰,我常这么说。你通常去什么教堂?”

    “嗯,我是长老会的教徒。”

    “这说明你最近没怎么去教堂。有时候太忙了我也不去做礼拜。看见街上那边的教堂了吗?榆树林中的塔楼,瞧见了?要是你找到了工作,星期日上午十点就去那座教堂,我会把你介绍给那儿的教众。那是卫理公会主教派的教堂,不过和你去的教堂没什么区别。咱们这个社区非常包容。”

    “长官,谢谢你。我会去的。”

    “好。非常包容。这儿的大多数人都是卫理公会教徒或者浸信会教徒,附近的农场有一些人是摩门教徒。都是些好邻居,从来不欠账。还有几个天主教徒,没人难为他们。社区里甚至还有个犹太教徒呢。”

    “听上去这儿是座不错的小城。”

    “的确是。我们有地方选择权[1],而且大家都过着单纯的生活,没人搞邪门歪道。只是我得提醒你一点,如果你没找到工作,那你可以去教堂那边大概半英里的地方,那儿有城界标志。如果你没工作,也没住的地方,最好在太阳落山前出城界。”

    “我明白了。”

    “不然我就得把你抓起来。别有什么心理包袱,只不过世道如此。日落之后,街面上不允许有流浪汉或黑鬼。孩子,这些规矩不是我立的。我只是个执行者,而你正符合马斯戴拉法官对流浪汉的定义。我们这儿好些个小姐太太唠叨他,他才这样做的,因为她们搭在晾衣绳上的衣物之类的有丢失。所以,日落之后在街上无故逗留的人要被罚款十美元或者拘留十天。这其实没什么,因为拘留地点就是我家。吃的不是什么豪华大餐,因为我每天只能为囚犯提供价值四十美分的伙食,不过我们吃的也只比你吃的贵五十美分而已。我可不想让关在我家的人不好受,你懂的。只是法官和市长致力于打造一座安静守法的小城。”

    “我明白。我没什么不好受的,因为你不会有机会把我关起来。”

    “听到你这么说我很开心。总之,孩子,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告诉我一声。”

    “谢谢你。也许现在就有。你可以告诉我这附近哪里有我能用的厕所吗?还是说我最好憋着,等出了城再找一处灌木解决呢?”

    警官微微一笑:“哦,我想我们还是挺好客的,你不必出城解决。法院里就有城市里那种抽水马桶,但是出了故障。让我想想。这边走,铁匠铺有时候会接待那些驾车经过的人。我领你过去吧。”

    “你真是个好人。”

    “助人为乐嘛。不妨告诉我你的名字。”

    “泰德·布朗森。”

    铁匠正在给一匹年轻的骟马修马掌。他抬头说:“你好啊,迪肯。”

    “好啊,汤姆。我遇上一个年轻朋友,泰德·布朗森,内急。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厕所?”

    铁匠打量了一下拉撒路:“泰德,自便吧。别走错到放马具的地方就好。”

    “谢谢你,先生。”

    拉撒路沿着铁匠铺后面的小径往前走,开心地发现厕所有一扇没缝隙的门,而且还可以从里面把门插上。他从连体裤前胸的口袋里把钱拿了出来。

    这几张纸钞的各个细节都做得非常到位,是根据新罗马古代历史博物馆中的真品复刻的。按说这是“假币”,可是因为复制得太完美,拉撒路可以毫不犹豫地拿着它们去银行。问题只有一个,这些纸币上印的是什么时间?

    他飞快地把纸币分成两沓:1916年及之前发行的,1916年之后发行的,然后他不再数钞票了,毫不犹豫地将目前能用的纸币装进口袋,然后从一个盒子里扯下一页蒙哥马利沃德百货公司目录,将没用的纸币包起来,这样就没人看到这是钱了。随后,他把这包钞票扔进了粪池。拉撒路从他的秘密口袋里掏出硬币,开始检查上面的日期。

    他发现大多数硬币上都铸着该死的日期,这一点和纸币一样。他花了整整一秒钟的时间欣赏手中完美复刻的水牛镍币[2]。这玩意儿真是精致又好看!他又花了至少两秒钟认真思考了一下,该怎么处理那枚硕大的面值二十美元的金币。金子就是金子,它的价值不会因为被熔掉或者被砸成一坨金疙瘩就有所减损。但是,除非他毁了这东西的样子,否则它就是危险之源,谁知道他要去的下一座小镇上,人是否和这里的一样友好呢?所以这金币也必须得冲下去。

    做完了这一切,他感觉心里轻松许多。持有“伪造”货币在这里是重罪,足够他坐上好几年牢的,而且这儿的监狱生活绝不轻松,他也很难越狱。缺钱虽然也是件麻烦事,但可以解决。拉撒路考虑过来这儿的时候一分钱不带,但最后还是妥协了。现在带的钱足够他生活好几天。他可以先四处逛逛,重新适应生活环境、风俗习惯和方言,然后再琢磨怎么讨生活。他从未想过要带上足够生活十年的钱。

    没关系,这样更有乐趣。而且,这是个很好的实践机会,他可以努力在他从未经历的时代白手起家,从事比他以前做的更难的工作。若这里是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英国,那才是真正的挑战呢。

    他数了数身上剩下的钱,三美元八十七美分。还行。

    铁匠说:“我还以为你掉茅坑里了。现在感觉好点没?”

    “好多了。多谢了。”

    “小事一桩。迪肯·埃姆斯说你做过维修工。”

    “只要有工具,我还算心灵手巧。”

    “有在铁匠铺里工作过吗?”

    “有过。”

    “让我看看你的手。”拉撒路伸出手掌给对方看。铁匠说:“城里人啊。”

    拉撒路没接话。

    “要不然你就是刚从号子里出来,所以才有这么双柔软的手。”

    “我想也许这就是原因吧。再次感谢你允许我借用厕所。”

    “稍等一下。一小时三十美分,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可能只试用一个小时我就会把你炒掉。”

    “没问题。”

    “会修汽车吗?”

    “知道一点。”

    “看你能不能让这辆铁皮车跑起来。”铁匠朝店里另一端歪歪头。

    拉撒路来到外面,望着他早先就注意到的福特轿车。那龟背一样的车顶已经被卸去,后面安了一口木头箱子。这样一来,轿车就被改装成了皮卡。通过车轮辐条能看出来,车之前在泥泞的土路上跑过,不过车的整体状况似乎还不错。他上前将前座卸下,抄起手边的量油尺,检查了一下油箱的情况。还剩半箱汽油。然后,他又看了看水箱,用铺子的水泵往里面加了些水。接着他打开汽车前盖,查看引擎。

    连接磁石发电机和线圈盒的导线断了。于是,他重新将线接上了。

    他拉了手刹,发现太松了,于是他找东西挡住了车轮。这时,他把钥匙转到点火位置,松开节流阀,延迟点火时间。

    他小心地把大拇指握在拳头里抓住曲轴,而不是用五指一起抓紧,然后他猛地抬高曲轴,一推,再一转。

    发动机立刻发出轰鸣声。小车摇晃起来。他赶快冲到驾驶座一侧,伸手让点火系统提高了三个挡位,让节流阀回到怠速位置。

    铁匠在一旁看着。“行了,熄火吧。过来给我的炉子扇风。”他们谁都没提那截断掉的导线。

    中午,铁匠汤姆·黑门兹终于停了手上的活儿,去吃午餐。拉撒路趁这个间隙步行去他曾经经过的、两个街区外的杂货店,买了一夸脱A级生牛奶。这才花了他五美分,其中三美分还是牛奶瓶的押金。他看了一眼五美分一条的面包,最后决定奢侈一下,买了十美分的份。毕竟这天他连早餐都没吃。他回到铁匠铺,一边美美地享用他的午餐,一边听黑门兹先生侃侃而谈。

    他是个激进的共和党人,但这次他要转换阵营了。威尔逊先生使得我们免遭战争荼毒。“虽然他在其他方面没有为这个国家谋什么福利,而且现在的生活成本比以往都要高。此外,他还是个亲英派。但是,话说回来,要是蠢蛋休斯上台,他一定会让我们一夜之间卷进欧洲战争中。真是个两难选择。我想把选票投给拉福莱特,可是他们竟然傻到没有给他提名。德国人要赢了,他清楚这点,我们还在火中取栗一样想拉一把英国,真是蠢透了。”

    拉撒路郑重其事地表示同意。

    黑门兹告诉“泰德”第二天早晨七点来上班。但是,还没等太阳落山,拉撒路就已经过了小镇的边界线,向西去了。这天,他赚了差不多三美元,还用香肠、奶酪和饼干填饱了肚子。他其实对这座小镇和铁匠都没意见,只不过他冒险进行这场旅行,不是为了在一座乡土小镇上打一份时薪三十美分的工,一直干满十年。他想到处走走,尽情体验这个时代的风情。

    另外,黑门兹太爱打听别人隐私了。拉撒路不介意他检查自己的手,也不介意他暗示自己刚刚出狱,就连那条断了的电线也可以避而不谈。可是,就在拉撒路把一个关于口音的问题糊弄过去之后,铁匠又逼问他小时候到底在哪片印第安人保留区生活,他的家人又是什么时候从加拿大来到美国的。

    等到了大点的地方,你就不会总是被人缠着问这么隐私的问题了,而且只要你勤劳肯干,就能得到大把时薪高于三十美分的工作机会。

    他走了一个小时,遇上了一辆搁浅的车。车主是一个乡村老医生,他的麦克斯韦尔轿车有个轮胎瘪了,正无计可施。拉撒路卸下一盏煤油侧灯,让医生举着照亮。他则专心地补好轮胎,将轮胎安上并打好了气。医生想给他一笔小费,拉撒路拒绝了。

    查多克医生说:“雷德,你知道该怎么开这种喝汽油的车吗?”拉撒路表示他会开。

    “那好,孩子,既然你也要往西走,不妨开车载着我去拉马尔好了。等到了我的诊所,你可以在我的候诊室长沙发上凑合一晚,第二天有早餐吃。另外我还会为了给你带来的麻烦支付一美元。”

    “医生,这些我都同意,钱就没必要给我了。我又没破产。”

    “别说傻话了。明天早上再跟我争吧。我已经筋疲力尽了。今天天刚蒙蒙亮我就上路了,结果现在还没到家。要在以前,我只要把缰绳缠在鞭子上,睡一小觉的工夫,母马就把我们拉回家了。这种东西可真蠢。”

    早餐他们吃了煎蛋、煎火腿、炸土豆、配有高粱糖浆和农家自制黄油的薄煎饼、西瓜酱、草莓酱、几乎凝固成一坨的奶油,还有只要他们想喝就会一直供应的咖啡。医生的管家,也就是他那至今未出嫁的老姐姐,不停地往桌上端食物。她非说拉撒路吃的那点东西连鸟都养不活。总之,他又上路了,兜里多了一美元,身上干净了些,没昨天那么像个乡巴佬了,因为他用唾沫和色诺拉鞋油好好擦过鞋子,大大改善了鞋子的外观。内蒂小姐非要塞给他几件旧衣服。“罗德里克,反正我们也要捐给救世军,送给你也是一样的。拿着,这条领带也给你,医生不戴了。找工作的时候戴上它看着精神些,我一直这么说,要是来人连领带都没打,我是不会给他打开纱门,奉上施舍的。”

    拉撒路接受了全部馈赠,因为他知道她说得对,也知道要是没有他帮忙,那天晚上查多克医生一定会睡在车里,辗转难眠,他姐姐也会在家中担心一整晚。总之,这很公平。内蒂小姐把拉撒路自己的衣服打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包袱。他向她表示感谢,并承诺等到了堪萨斯城会给他们寄一张明信片。然后,他把那包衣服扔在了他经过的第一丛灌木中。他为此感到有些愧疚,因为那些衣服上只有一些人为制造的磨损痕迹,但其实是永不磨损的。只不过,衣服的剪裁不符合目前的时代,他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只要可以,他就会把这些衣服扔掉。而且,一个走在路上的人如果背着包裹,会让人觉得他是个流浪汉,这一点内蒂小姐可能没想到。

    他找到了铁路,但是避开了火车站。他就待在小镇的北部边界处,静静等待。一辆客运列车和一辆货运列车从他面前经过,向南开去。然后,大约十点的时候,一辆货运列车出现,朝着北方去了,同时也在慢慢提速。拉撒路纵身跳到车上。他并没有费尽心思躲躲藏藏,不让人看见,而是故意让火车的制动员看到了他,并借机给对方塞了一美元的贿赂,是伪钞。真钞现在正藏在他左大腿内侧缠着的一截绷带下面。

    制动员提醒他说,下一站可能有铁路警察上来,给他的贿赂不必超过一美元。如果他要去更远的地方,那务必小心堪萨斯火车站的便衣警察,所以最好还是别去。那些人会抢了他的钱,然后把他痛打一顿。拉撒路对他表示了感谢,想着要问这是哪班列车,密苏里太平洋线?不过,最后他想到,这些都没有关系。火车是往北方开的,制动员的提醒让他知道,这辆火车会开很远,一定会到达他想去的地方。

    拉撒路度过了漫长而炎热的一天,他一半时间待在没盖的货厢里,一半时间待在有盖的空货厢里,这倒是个小小的改善,但依然热得要命。火车穿过斯沃普公园时,他跳下火车。此时的他十分疲乏,身上一团糟,让他差点后悔自己没买票乘车。但他很快就把这想法抛到了脑后,因为他知道,要是身无分文进了城,肯定不会像在之前那座小镇上一样,只用付出那么点“关税”,最后可能面对的是“罚款三十美元或者拘留三十天”。他现在只有不到六美元,大多数是“真”币。

    他发现尽管过了很多个世纪,自己依然会觉得斯沃普公园有些熟悉,这一点让他颇为欣慰。他疾步穿过公园,赶到斯沃普公园有轨电车的终点站。在等不常有的工作日班车的同时,他付了五美分,买了一份三个球的蛋卷冰激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感觉整个灵魂都平和了。然后,他又花了五美分,坐上有轨电车,中途转了一次车,前往堪萨斯城市中心。拉撒路享受车上的每一分钟,他真希望旅途能再长些。市景多么安宁、干净,街道的树荫多么浓密!好一幅田园牧歌的画卷!

    他记起来,有一次,他回到家乡。哪个世纪来着?应该是大移居时代的初期,他想。当时,要是市民冒险走上肮脏狭长的街道,他一定得戴上像假发一样的钢盔,穿上防弹背心和护阴甲,戴上甲胄一样的护目镜和关节部位包着铜的手套,还要带上其他藏在隐蔽处的非法武器。所以,一般大家谁都不只身上街,都小心翼翼地乘交通工具出行,或是只去有警戒的郊区,天黑之后尤其如此。

    可此时此刻,尽管持枪是合法的,依然没人带枪。

    他在麦克吉街下了车,问过警察之后,找到了基督教青年会。在那里,他花了半美元,得到了一个小单间的钥匙、一条毛巾,还有一块香皂。

    痛痛快快洗完澡之后,拉撒路回到大堂,看到前台处有电话,旁边的牌子上写着“拨打本地号码,一次五分,付给前台即可”。于是,他借用了一下电话簿,在其中找到“查普曼、鲍尔斯和芬尼根律师事务所”, R. A. 朗大厦,没错,这下都对了。他又翻了一遍,找到了“阿瑟·J. 查普曼律师”,地址在帕西奥路上。

    等到明天再打电话?现在看看贾斯廷是否能对上暗号也无妨。于是,他将一枚五分镍币滑到前台接待人员面前,提出要打个电话。

    “请告诉我电话号码!”

    “总机,请帮我接阿特沃特1-2-2-4。”

    “喂?请问这里是阿瑟·J. 查普曼律师家吗?”

    “我就是。”

    “律师先生,艾拉·霍华德先生让我给您打电话。”

    “有意思。你是谁?”

    “‘人生短暂’。”

    “‘岁月绵长’。”律师回答。

    “不是‘趁着苦难的日子尚未来临’。”

    “很好。先生,需要我做些什么吗?遇上麻烦了?”

    “没有,先生。您可以帮我将一封信转交给基金会秘书处吗?”

    “可以。您能把信带到我的办公室来吗?”

    “明天早晨怎么样,先生?”

    “上午九点半左右吧。十点的时候我要上庭。”

    “谢谢您,先生,我会准时到的。晚安。”

    “不用谢。晚安,先生。”

    大堂有张写字桌,那里也有一个牌子,提示客人有需要可以找前台。牌子上还有一句说教:“你这周给妈妈写信了吗?”拉撒路朝前台要了一张信纸,一个信封,(真诚地)说他想给家里写封信。前台把这些东西递给他。“詹金斯先生,您的要求正是我们喜闻乐见的。一张信纸够吗?”

    “如果不够,我会再向你要的。谢谢。”

    早餐(咖啡和一个甜甜圈,五美分)后,拉撒路在大道上找了一家文具店,花了十五美分,买了五个可以套在一起的信封,然后回到基督教青年会,写好信后,把它们亲自交给了查普曼先生,也不管查普曼先生的秘书噘着嘴,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最外面的信封上写着:艾拉·霍华德基金会秘书处收。

    第二个信封上写着:公元2100年霍华德家族协会秘书处收。

    第三个信封上写着:请在家族档案馆中保存一千年。建议在惰性环境中保存。

    第四个信封上写着:格里高利历4291年由当任首席档案官亲启。

    第五个信封上写着:请应要求将此信交给拉撒路·朗或他在特提乌斯星殖民地家庭的任意成员。

    这个信封里是他从基督教青年会要的,里面是拉撒路昨天夜里写好的信笺,信封上有他在荒乡那个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名字,其中莱皮丝·拉祖莱和罗蕾莱·李的名字位列名单之首:

    格里高利历1916年8月4日

    亲爱的:

    我犯了个错误。我是两天前到的,整整早到了三年!但我还是希望你们在放下我整整十个地球年后再去陨石坑接我,即格里高利历1926年8月2日。

    请务必帮我安慰朵拉,告诉她这不是她的错。这错误要么怪我,要么怪安迪,再要么是我们当时用的仪器还不够精确。如果朵拉想重新校准时间(这没必要,因为我们依然约在把我放下船整十年后见面),让她朝雅典娜要这十年间发生日食的日期。我刚到堪萨斯城,还没来得及好好看太阳和月亮。

    一切都好。我身体健康,钱也够用,而且十分安全。我会再给你们写封长信,下次会保存得更好。没有时间在这封信上搞蚀刻的花样了。到时我会用上贾斯廷建议使用的所有寄送点。

    替我吻大家。长信日后发出。

    献上我不朽的爱

    你们的老哥

    另外:我希望你们怀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要是那样就太好了!

    Ⅱ 一个时代的结束

    格里高利历1916年9月25日

    亲爱的莱皮丝和罗蕾莱:

    这是第二封信,以后我还会给你们写很多封。我会尝试贾斯廷给出的所有延迟邮件寄送点,包括三家律师事务所、大通国民银行,还有会按照指令转寄给戈登·哈迪医生的一颗时间胶囊。哈迪医生收到前,胶囊会放在保险箱里,由W. W. 史密斯经手(史密斯是个不靠谱的笨蛋,他可能会把胶囊打开,因此不小心毁掉里面的信件。不过,我不记得做过这种事);除了这些,我还会尝试我记得的其他所有寄信渠道。要是我能在大移居之前成功将一封信寄到档案馆,那它应该在你们去档案馆要信之前就寄到了。按照我们制定的时间表,信寄到的时间会是格里高利历4291年末。

    幸运的话,你们会同时收到十几封信。按日期排列,这些信就是对我接下来十年生活的记录。其中也许会有一些时间空白(因为有些信无法送达)。如果是这样,我会通过向雅典娜口述的办法补上这些空白,这也是为了信守对贾斯廷和加拉哈德的承诺,给出完整的报告。其实就我个人而言,只要有一封信能送达我就知足了。告诉雅典娜,让它继续推进早期的时间胶囊兼延迟邮件研究。应该有法子使得这个办法万无一失。

    我还会写上许多收件人。另外,我临时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我会像往常一样,寄出一封套了很多层信封的信,只不过,这封信的收件人是大移居纪年2000年的行政计算机。届时将由它展信阅读(完全不会经由人手),还会按照程序保留这封信,并在我们离开后的第二天,将它交给特提乌斯星的殖民地领袖。

    我不相信悖论。所以,要么密涅瓦在你们俩出生前就收到了这封信,她将它长期封存,而后交给了雅典娜,现在(你们的现在)艾拉已经拿到手,把它交给了你们俩;要么这封信压根没寄到。没什么异常,也没什么悖论。要么就是全面成功,要么就是彻底失败。因为我知道行政计算机可以自行打开、阅读和处理无穷无尽的书面信息,如非必要,它不会将这类信息交给代理董事长或其他任何人类,所以我才想出了这个主意。

    基础信息:(这部分已经在我的第一封信中写了,以后的每封信中都会写。)我在时间校准上犯了错,所以早到了三年。这不是朵拉的错误,务必先告诉她我说的这句话,然后再告诉她发生了什么。帮我安慰她一下。尽管她平常像个假小子一样大大咧咧的,但其实她非常脆弱,所以我们一定不能让她伤心。要是我给了她足够精确的数字,她准能分毫不差地把我送到要求的时间点。这一点我敢肯定。

    基本会合时间和地点不变(时间:你们把我放到地球上的10.00地球年后;地点:美国亚利桑那州的陨石坑,其他会合时间和地点与之前一样,由基础值推算出来。)我的错误将按照格里高利历时间计算的会合日期改为了1926年8月2日,但仍按照原计划,是我落地十个地球年之后。

    如果朵拉发现我给她的错误数据,她的担忧和多虑就能缓解一些。以下便是她能利用的时标:1916年8月2日至1926年8月2日之间,地球上因月亮遮挡出现日全食的格里高利历日期。

    1918年6月8日 1923年9月10日

    1919年5月29日1925年1月24日

    1922年9月21日1926年1月14日

    如果朵拉的要求更高,那她可以从雅典娜那儿得到她想要的关于古太阳系的任意日期。新罗马的大图书馆永久保存着无数的此类数据。但其实朵拉自己的“嗉囊”里就有她需要的一切。

    重述要点:

    1. 你们务必在把我放下船整十个地球年之后来接我。

    2. 我比原定计划早到了三年。这是我的错,不是朵拉的错。

    3. 我一切都好,健康无恙,安全无虞,钱财够用,只是非常想念亲爱的你们,在此我要向所有家人致以满怀爱意的问候。

    现在,时间旅行者即将迎来一段刺激的冒险。首先,我要说,这儿其实一点刺激的事都没发生。我一直小心收敛,不想引起任何关注,就像猫咪展览会上的一只腼腆的小老鼠。要是当地人有奇怪的风俗习惯,在他们的肚脐周围涂抹蓝色的泥巴,那我也会同样严肃认真地在我肚脐周围涂抹蓝泥巴。凡是有人与我讲话,不管他们持怎样的政治观点,我都会表示赞同;他去哪个教堂,我就去哪个,还要怯怯地承认自己最近没怎么去做过礼拜。我在这儿倾听多过讲话(你们可能觉得难以置信),也从不顶嘴。要是有人想打劫我,我也不会取他性命,甚至不会拧折他的胳膊。我也不会大声呼救,而是闭紧嘴巴,让他想要什么尽管拿走。因为,无论如何,我要保证自己在十年后出现在亚利桑那州的那个陨石坑边。为了在我们约定的日期会面,我不会冒任何险。我来这儿不是为了改造这个世界,单纯是为了再看看我童年生活过的地方。

    到现在为止,一切都比我预料的轻松。一开始,我的口音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是我听会了其他人的口音,现在讲话就像我年轻的时候,和玉米带的人口音一样粗粝。我好像回到了过去,这太神奇了。有个理论说,一个人童年时期的记忆是永久的,尽管他可能会“忘却”,但再次受到刺激,他又会把这段记忆找回来。这一点我确定是真的。我在年纪比你们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座城市,从那以后,我游历过两百多颗星球,其中大部分我都忘了。

    但是我发现我清楚地记得眼前这座城市。

    有些地方变了,但都是朝熵的反方向变的。现在,我眼中的这里和我四岁时候眼里的一样。此时此刻,四岁的我正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某个地方。我故意不靠近那片街区,也没有去看我生活的第一个家庭。一想到那个主意我就有点心慌。噢,在离开这座城市,去国内各处游荡之前,我应该回去看看的。我不怕被他们认出来。因为这不可能!我想,我看起来就是个寻常的年轻人,事实上,和我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但是,这里没有谁会看得出一个四岁的孩子长大了什么样。所以,到时候,我唯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自己会忍不住告诉他们真相。我倒不是担心他们会相信我的话。这里都没人相信太空旅行,更别说时间旅行了。我担心的是自己会被当成“疯子”关起来。有些人看到的世界与大家普遍接受的世界的模样不同,于是他们就会被大家称为“疯子”,这不是科学的术语。

    1916年的堪萨斯城,你们把我放到了一片牧场上。我翻过围栏,步行前往最近的小镇。没人注意到我们。告诉朵拉,她动作利落得像个扒手。小镇亲切宜人,那儿的居民也分外友好。为了适应环境,我在那儿停留了一天。然后,我就去了大点儿的镇子,在那儿做了同样的事,还有了新衣服。改头换面之后,我从一个农场工人变成了在城市里闲逛也不会惹人生疑的小青年。(亲爱的,没必要的时候,节庆场合除外,你们俩从来都一丝不挂,所以你们一定很难相信。这个时代,当地的人们靠衣着判断他人的地位。这个情况比新罗马严重得多。在这儿,仅凭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大家就能判断出他的年龄、性别、社会阶层、经济状况,可能还可以猜出他的职业、大概的受教育水平和方方面面的许多事情。这儿的人甚至连游泳都穿着衣服。我可没胡说,不信你们问雅典娜。亲爱的,他们睡觉都穿衣服呢。)

    我搭上一辆前往堪萨斯城的火车。让雅典娜给你们看看这个年代的火车的照片。此时的人类文明处于原始技术阶段,刚刚开始从人力、畜力向人造动力转化。举例而言,人们开始烧天然气或者使用风、瀑布带来的动力。有些转化成了原始的电力,不过我乘坐的那辆火车依然依靠烧煤来制造膨胀的蒸汽,提供动力。

    关于原子能的理论还没有形成。相关的说法还只是被大家当作痴人说梦,还不如“圣诞老人存在”在公众中的可信度高。至于朵拉穿梭时空的方法,没人了解哪怕一丁点儿概念。

    (我也可能搞错了。古往今来,关于不明飞行物和异星访客的故事实在不少,这说明我并非第一个穿越千百年,甚至百万年时光的时间旅行者。只不过,可能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和我一样,不愿打扰“野蛮土著”。)

    到堪萨斯城后,我住在某宗教组织下设的旅馆。如果你们收到了我到那儿之后写的第一封信,看看信纸,那上面就有旅馆的徽记。(我希望这是我最后一次把信息托付给纸墨,可是要利用光致还原作用或蚀刻技术传达信息,需要花时间。此时此地,我能利用的技术和材料非常原始,所以就算我有私下里使用其他技术的机会也还是不行。)

    这家宗教性质的旅馆是我的临时大本营,它自有其优势。首先,这儿便宜,我还没有时间获取自己所需的全部当地货币;其次,与商业性质的酒店相比,这里整洁安全;最后,这里离商业区近。总之,这儿能满足我目前的一切需求,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而且,这里禁欲。

    “禁欲”?别吃惊,亲爱的。我希望这十年里自己能保持禁欲状态,顶多在心里幻想一下距离现在很多很多年后、距离此地很多很多光年外的你们,幻想和你们度过的快乐时光。

    为什么?因为这里的风俗习惯。除非男性和女性拿到州政府专门颁发的、有约束力的一夫一妻制证书,接受由此而来的各种法律、社会和经济上的后果,否则他们是被禁止交媾的。

    这样的法律势必要被违反,人们也确实在这么做了。在离我说的这家禁欲旅馆————基督教青年会旅馆三个街区外,或者说几百米外的地方,有一片红灯区。这个区域存在着违法但尚可为社会接受的女性卖淫行当。买春的费用很低。不,我并非懒到不想走到那么近的地方,只是我和几个从业的女人聊过。我了解到,她们会走来走去,向街上的男人兜售自己的服务。但是,亲爱的,这些女人并非公认的艺术家,也不为自己伟大的职业感到骄傲自豪。哦,亲爱的,完全不是这样!她们都是可怜人,招揽生意时鬼鬼祟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难为情。她们处于社会金字塔的底部,而且很多(也许是绝大多数?)都依附于男性,她们挣到的微薄的酬劳会被这些男性抽走。

    我感觉整个堪萨斯城没有一个妓女能比得上塔玛拉,连形似的都没有。红灯区外有年轻些、漂亮些的女人提供性服务,她们的价码更高,客人接受服务的流程也更复杂。然而,她们的社会地位还是在最底层。这里没有骄傲快乐的艺术家。所以说,她们对我没有诱惑力。换言之,看到这些女人因为当地法律和风俗受到种种不公平对待,看到她们身上发生的种种可怕之事,我无法不介怀地去享受她们的服务。

    (我向同我聊天的妓女付了小费,因为对她们来说,时间就是金钱。)

    下面我说说没有从事这个行业的女人。

    根据我早期在这里的生活经验,我知道,“单身”女人和“已婚”女人(二者差别很大,比在特提乌斯星甚至塞古都斯星上的差别大得多)中很大一部分都会冒险进行未经当局允许的交媾行为,原因不一而足,找乐子,寻刺激,追求爱情或者其他。因此,这儿的大多数女人都有机会与一些男人亲热,只不过并非什么时候都行,也不是和所有男人都行。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这种事必须偷偷摸摸地做。

    我不缺乏自信,也没有非要达到当地的道德标准。

    但对男女之事,我的态度还是拒绝。为什么?

    首要原因:做这事儿太容易把自己的小命搞丢!

    亲爱的,我可没开玩笑。此时此地,几乎每一个女性都相当于某个男性的私有财产。这里的“某个男性”可能是她们的丈夫、父亲、男朋友或者未婚夫。如果你被他逮到了,他可能会弄死你,而大众的意见倾向于他不用因此受到惩罚。可是,如果你把他弄死了,你就会上绞刑架,等着你的就是死,死,死!

    这是个昂贵的代价。我可不打算冒险。

    不过,还有一些女性并非某个男性的“私人财产”,数量稀少但并非完全碰不到。所以,到底是什么拦住了你呢,拉撒路?

    首先是整体代价大。(这个最好别告诉加拉哈德,不然他的心会碎掉。)劝说这些女性同意交媾往往会花很长时间、流程很复杂,而且成本非常高。她很有可能会把我的“得逞”视为我向她提出以婚姻形式共度一生的邀约。

    最要紧的是,她可能会怀孕。我本应该为了这次旅行让伊师塔给我做绝育手术。(我非常庆幸自己没这么做。)(我非常想念你们,亲爱的,你们是我的翻版,感谢你们为了让我答应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我就是无法主动那样做,尽管我非常想!)

    莱皮丝,罗蕾莱,你们相信我:在这里,发育成熟的女性其实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生育。她们避孕仅凭运气或者各种各样的避孕方法,从偶尔有效到完全无效的方法都有。另外,她们的医生都无法确切地告知她们这些知识,因为医生自己其实也不懂多少。(这里没有遗传学家。)1916年,医护条件都非常原始。我想,大多数医生会非常努力,但是他们的技艺也就刚刚高出巫医水平。他们只会粗糙的外科技术和用几种药,大多都是无用甚至有害的。至于避孕————你们稳住了!————那是法律禁止的。

    这又是一条势必被违反的法律。事实上大家已经在频频违反了。可是法律和风俗在这类事上向来是滞后的。现在(1916年)最普遍的避孕法子是让男性戴上一种高弹性的紧身套,也就是说,让男女双方在“交媾”时性器官无法接触。别尖叫了,你们永远不必忍受的。不过,这法子确实听起来有多糟糕,就有多糟糕。

    我把我禁欲的理由里最核心的一点留到了最后说。亲爱的,一直以来,我被宠坏了。在1916年,大多数人认为一周洗一次澡就足够了,对某些人来说这都多了。其他生活习惯也大抵如此。这种事,要是没办法,人们便不再管它。我很清楚,虽然自己来这儿还没多久,但身上已经有种老公羊的臊味儿了。不管怎么说,我享受过银河系最曼妙的六个美人的陪伴,所以甘愿暂时禁欲,耐心等待。哼,反正十年又不长。

    如果你们能收到之后十年间我寄的信中的任何一封,那你们一定会急着去查格里高利历1916年——1919年之间的历史。我当初选了去1919年——1929年的地球游历,那是因为这段时期是黄金的十年,古老地球历史上最后一段幸福时光。而且,它避过了地球行星战争中的第一场,也就是现在(现在已经开始了)大家口中的“欧洲战争”;之后,这场战争被称为“世界大战”;再后来,它被称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在古代史中,它大多被称为“第一次地球行星战争第一阶段”。

    别担心,我会远远躲着这场战争。我的旅行计划会因此做出一系列变更,但1926年你们来接我这一点不变。关于这场战争我没多少记忆,因为当时我还小。不过,我记得(可能是从学校的课上学到的,不是来自我的直接记忆)这个国家是1917年被卷入战争的,第二年战争就结束了。而且结束的日期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是我的六岁生日,我还以为街上庆祝的热闹都是因我而起。

    不过,我记不起来这个国家正式加入战争的日期了。计划这次旅行的时候我都没想到要去查这个日期,毕竟我的目标是抵达1918年11月11日后,也就是战争结束后的地球。我还为此留出了富余时间。这十年是我小心选择的结果,因为接下来的十年,即1929年——1939年,显然不是时间旅行的理想年份,这段时期的终结正是第一次地球行星战争第二阶段的开端。

    现在我是不可能查到那个日期了,但是我在记忆中找到了一个有用的线索,那就是“八月炮火”这个词。根据我的记忆,这个词和这场战争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说得通,因为我记得当时天气暖和得像夏天(这儿的八月份就是夏天),外公(也是你们的外公,亲爱的)带我到后院玩,还告诉我“战争”是什么,以及我们为什么非得打赢。

    我觉得他并没有给我解释明白,不过我记得那件事,我记得他严肃的表情,也记得当时的天气(暖和)和这事发生的时间(马上就要吃晚饭的时候)。

    很好,我推测这个国家明年八月份就要宣战了。既然我对这场战争没兴趣,那么等七月的时候我就找个藏身之处,蛰伏起来。我知道哪一方会赢(这个国家所在的那方会赢),但是我也知道这场“诸战终结之战”(人们竟然给它安上了这么个名号!)对于所谓的“胜利者”和“被征服者”都是一场灾难性的惨败。它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大溃败的发生,使得我不得不逃离这颗星球。我做什么都阻止不了这一切。时间旅行中就不存在悖论这东西。

    所以,我会一直躲到战争结束再出来。到后来,几乎地球上的每个国家都被迫选择支持战争的一方,但是很多都没有真正参战,战场压根没挨着这些国家,尤其是此地以南的国家————中美洲和南美洲国家,所以我大概会去这些国家避难。

    不过,我还有几乎整整一年的时间做计划。在这儿,你可以轻松地编造身份,说自己是谁就是谁。因为这儿没有身份证,没有计算机编码,没有指纹记录,也没有纳税编号。我要提醒你们一句,这颗行星上目前的人数和塞古都斯星上(未来,即你们的“现在”)的一样多。可这个国家许多地方的出生人口都没有登记(我的名字就没有在这儿登记,只在家族内部有记录),所以说一个人想怎么编排自己的身世都行!离开这个国家不用办什么手续,但要是回来就有点难办了,不过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按照通常审慎的行事准则,我应该在这场战争期间离开这里。为什么?因为征兵。要是我尝试和两个连“战争”为何物都不太清楚的姑娘解释这个词的意思,那我真是该骂。你们就当“征兵”相当于组织一批“奴隶军”吧。我本该让伊师塔把我变成比现在至少老一倍的样子。要是待在这里的时间太久,恐怕我就得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成为“战争英雄”,可原本这场战争结束的时候我还不到上学的年纪。

    到时要是真发生了这种事,那也太可笑了。

    所以我目前要集中精力积聚财富,赚到能够让我生活好几年的钱,然后把这些钱都换成金子(大概8千克的金子,不太沉)。再然后,明年7月1日,我就往南走。那我还需要面对一个小问题,这个国家目前正在和它南部的邻国进行一场小规模的边境战。(我反正决不能往北走,这儿北边的那个国家现在就在打仗。)东边的海洋中有水下战舰,那些东西会向海面上的一切开火。另一侧的海洋中倒是没有这种祸害人的玩意儿。要是去这个国家的西海岸,在海港搭上一艘往南开的船,我就能逃到战争区之外。在此期间,我要加强我的西班牙语会话能力。这门语言其实和银河语很像,而且说起来更好听。我要找一个指导老师。不,莱皮丝,我说的不是横在床上的那种。你脑子里还能不能有点别的?

    (想想吧,亲爱的,其他还有什么值得想的?钱?)

    没错,钱,眼下我要搞钱。我有计划。这个国家将要选举政府首脑,而我是地球上唯一知道谁会当选的人。为什么他的名字会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中?你们只须看看我在家族档案中登记的名字就知道了。

    因此,我迫切要做的就是得到一笔钱,将它投到关于这场选举的赌局中。我会将赢来的钱再投入股票交易所的赌局,不过,我在那儿的活动不能叫“赌”,因为这个国家已经进入战时经济,我知道这波行情会继续走高。

    我真希望自己可以在选举中坐庄,而不是单纯下注。不过,那样对我来说风险太大,因为我在政界没人帮衬。

    你们听我说————不,我有更好的法子讲述这座城市是如何运转的。

    堪萨斯城是座宜人的城市。这里有浓荫遮蔽的街道、可爱的居民区、整颗星球范围内都闻名遐迩的林荫大道和公园系统。因为颇为平整的马路,这里已经开始时兴乘汽车出行了。这个国家的绝大部分道路还是泥土路,堪萨斯城中铺砌平整的街道上,汽车却已经比马车多了。

    这座城市也很繁荣,是地球上生产力最强的农业地区中第二大的市场和交通枢纽,所在地区主要的农产品有谷物、牛肉和猪肉。农业生产给这座城市带来的污秽之物都沉积在河底,市民们则生活在郁郁葱葱的美丽山丘上。潮湿的清晨,偶尔会有风从那些污秽之地刮来,人们就会闻到畜栏里那股臭烘烘的味儿。其他时候,空气清新洁净,芬芳如常。

    这儿还是座安静的城市。交通从不拥堵,嗒嗒的马蹄声或有轨电车发出的警钟声衬得街上更安静了,反倒是孩童们的嬉戏声听起来比那些都更吵些。

    加拉哈德对一个文明的经济情况兴趣不大,他的兴趣都在该文明中的人们是如何利用闲暇时光这个课题上,我也一样。因为如何营生受到环境条件所限,但休闲娱乐不受此限。我说的“娱乐”指的并非“性”。对于度过了青春期的成熟人类来说,性不会占他们太多时间(只有传说中的卡萨诺瓦[3],当然还有加拉哈德这种人除外)。

    1916年(我信上说的这些并不适用于十年后的人类社会,当然更不适用于百年后的人类社会。因为现在已经是一个时代的尾声了)这个时期,典型的堪萨斯市民会自娱自乐。他们的社会活动往往和教堂或者血缘、婚姻关系带来的亲属密不可分,包括宴饮、野餐、玩游戏(不是赌博)或者单纯地串门或闲聊。大多数娱乐活动的花销几乎为零,只有支持他们的教堂所花的钱。教堂既是容纳他们宗教信仰的圣殿,又起着社交俱乐部的作用。

    主要的商业娱乐叫作“电影”。一堵空白的墙壁上闪烁出现无声的黑白投影,投影展示了戏剧性的演出。这东西非常新颖,非常流行,也非常便宜。自从看电影收取的费用被定为政府发行的最小面值的硬币一枚,这东西就被大家叫作“五美分演出”了。每个街区(以步行距离来定义)都至少有一座这样的剧场。这种形式的娱乐及其技术衍生品和汽车一样(关于这一点,如有疑问可以请教加拉哈德),都与这种社会模式的毁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过,在1916年,社会模式似乎非常稳定,甚至可以说像乌托邦一样,上述二者尚未对这种模式造成影响。

    社会失范[4]尚未来临,社会系统的规范性很强,风俗习惯的约束力也依然在,这里没人会相信,偶尔出现的不满情绪竟是一个濒死文明的潮式呼吸[5]。眼下这个文明的素养已经达到了他们能达到的最高程度,亲爱的,可1916年的人们就是无法想象2016年的社会,他们甚至都不相信自己即将卷入一系列终结之战的第一场战争。这就是与我名字相近的那个男人会再次当选的原因。[6]“我们是中立国”“骄傲的人民不参加战争”“他让我们远离了战争”,在这些口号下,他们正朝着悬崖峭壁大步行进,却不知道前方等待他们的是什么。

    (这信真是越写越沮丧。马后炮真是个恶习,当马后炮放到现在来看属于“先见之明”的时候尤其讨厌。)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座可爱城市的另一面吧:

    这城市表面是民主的,但其实私底下正相反。管理这座城市的是一个没有担任公职的政客。选举只是郑重其事地走流程,最后的结果正是他事先安排好的。你只看到街道铺得漂亮,却不知那是他的公司铺的,赚了的钱归他。学校很棒,一座座的全都起到了传播知识的作用,那是因为这位统治者希望如此。他的和蔼可亲从来都是出于实用主义的目的,从不越界。“犯罪”(指的是任何非法的经营活动,包括卖淫和赌博)是他的部下特许的,他自己从不经手。

    这种明摆着的犯罪大多数是由一个被称为“黑手党”的组织操纵的,不过1916年,这个组织还没有个统一的名字,也不为人所知。这就是我不敢开设选举赌局的原因。若是那么做了,我会被视为挑战这个政客部下的垄断权,那对我的生命健康非常危险。

    我不会那样做,相反,我会在当地规则允许的情况下下注,同时闭紧嘴巴,绝不外泄消息。

    “可敬的”市民们有着舒适的家和美丽的庭院,他们去教堂做礼拜,有幸福快乐的儿孙相伴。他们看不到这些罪恶,而且(我想)他们对表面光鲜的城市生活没有起过一丝疑心,也不去多想。这座城市被看不见的界线严格地隔成一个个区。祖先曾经是奴隶的那群人的生活区形成了一道缓冲带,一边是城市“体面”的那部分,另一边是赌博或卖淫等产业的垄断经营者控制和生活的区域。夜晚降临,只有在大家默认的惯例约束下,这些分区的人的活动才会有交集。到了白天,一切有过的交流又都销声匿迹。这背后的大佬定下了严格的规矩,不过说起来也很简单,我听说他只立下了三条铁律:大街小巷要平整有序;不许找学校的麻烦;不许杀死某条街以南的任何人。

    1916年,城市运转良好,但是这好日子不长了。

    我只能写到这儿了。我得去堪萨斯城摄影器材公司和人谈事情,我准备跟他们借一间实验室,私下用用。然后我就得回到坑蒙拐骗的老路上去:用相当合法的手段让人们毫无痛苦地和他们的钱包说再见。

    永远爱你们,不惧时空阻隔。

    拉撒路

    另外:我真希望你们能看见我戴常礼帽的样子!

    Ⅲ 莫琳

    西奥多[7]·布朗森先生,原名伍德罗·威尔逊·史密斯,又名拉撒路·朗,离开他在阿穆尔大道的公寓,开着他的福特敞篷轿车来到第三十一街的一个角落。他把车停进了一家当铺后面的棚子,因为他不喜欢在晚上把车停在街上。这辆车没有让拉撒路花多少钱,这是他在牌桌上从一个过于乐观的丹佛佬手里赢过来的。那个人觉得他有两张A,一张在明,一张在暗,再加上之前翻开的一副对子,一定能赢对方那对J,“詹金斯”先生一定是在虚张声势。结果,“詹金斯”先生的底牌也是J。

    这个冬天拉撒路获利颇丰,因此他盼着接下来的春天能更有赚头。他推测国家会卷入战争,在此基础上投资了几只股票和几种商品,最后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他的投资涉猎广泛,所以哪怕有个别错误也不会对他影响太大,毕竟他的大部分商业决策都是对的。既然他猜对了潜水艇战会逐步升级,知道什么最终会将这个国家卷入欧洲战争,那接下去的一系列推测便不会差太远。

    观察市场之余,他还有闲心对其他人的乐观主义做“投资”,有时候是在台球厅,有时候是在牌桌上。尽管他更喜欢打台球,但扑克给他带来的收益更多。整个冬天,他都在玩这两种游戏。他那张普通的脸本就看起来友好亲切,再加上他故意装出一副蠢样,穿得像个刚进城的土老帽,别人都觉得他是个容易上当受骗的主儿。

    拉撒路不介意台球厅里有耍诈的人,也不介意牌局上有“出老千”的把戏。遇上这种情况,他一言不发,来者不拒,一局接一局地赢钱,直到他突然“怕手气变臭”,在对方设下的最终“陷阱局”开始前撤出。他喜欢参与充斥着阴谋诡计的赌局。比起在公平的赌局中赢钱,从贼的口袋里掏钱更容易,晚上睡觉时也更心安理得。他一向都是早早退出这类赌局,就连他输钱都是如此。不过,他很少有把握不好时机的时候。

    赢来的钱他会重新投入市场。

    整个冬天,他都以“‘雷德’·詹金斯”这个名字示人,始终住在基督教青年会,没花过什么钱。天气恶劣时,他就窝在单间里看书,从不出去在结冰的陡峭街道上走。他都忘了堪萨斯城的冬天有多难挨了。有一次,他瞧见几匹矫健的大马组成的队伍正奋力拉着一辆沉重的货车在与大道交叉的第十街陡峭的坡道上前行。突然,右侧的一匹马在冰面上滑倒了,摔断了一条腿。拉撒路都听到了胫骨断裂的咔嚓声。那声音让他感觉难受极了,他想用马鞭狠狠抽那个指挥马队的人。那蠢货怎么不知道绕路呢?

    总之,这样的日子最适合待在屋里不出门,或者去基督教青年会附近的公共图书馆,那里有成千上万册真正的书,他可以用双手捧着看的、装订好的书。这些书的诱惑几乎让他忘了在金钱上的追求。在那个严酷的冬季,他把空下来的每个小时都花在了那儿,和他的“老朋友们”再次熟悉起来。由丹·比尔德绘制插图的马克·吐温的小说,柯南·道尔医生的小说,由“奥兹国皇家历史学家”[8]写故事、约翰·R. 尼尔绘制彩色插图的《绿野仙踪:奥兹国仙境》,还有鲁德亚德·吉卜林、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儒勒·凡尔纳的作品……

    拉撒路感觉,他完全可以轻松愉快地在这座美好的大楼里度过接下去的十年。

    但在冬日尾声,天气渐暖时,他开始琢磨着搬出商业区,换个身份。因为,他再去打台球或玩扑克,已经罕有骗人的赌局拿他当待宰的肥羊了;他投资的项目也完成了;他现在有足够的钱存在富达储蓄与信托银行里,不用再在基督教青年会过清苦日子了,完全可以找个更好的地方住,以手头更宽裕的形象示人,这一点对他完成他在这座城市最后的心愿至关重要。那个心愿就是与他第一个家庭的成员见面。可现在距离他离开这座城市的最终期限七月已经不久了。

    他买了一辆漂亮的小汽车,这让他的计划明确起来。接下来的几天,他摇身一变,成了“西奥多·布朗森”,还把他的户头转移到了一街之隔的密苏里储蓄银行,给自己留出了充足的现金。他找了一家理发店,把发型和胡子都重新设计了一下,然后,他去布朗宁金公司的服装店,置办了一身行头,扮成了一个稳重的年轻商人。他驱车向南,平稳地驶过林伍德大道,一边开车一边寻找道边“吉屋出租”的牌子。他的需求很简单:一间带家具的公寓,要有体面的地址和门面,还得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而且步行几分钟就能到达第三十一街上的台球厅。

    他不打算在那家台球厅搞骗局。在两处地方,他有望遇见自己第一个家庭的成员,而那儿就是其中之一。

    拉撒路找到了他需要的公寓,不过不是在林伍德大道上,而是在阿穆尔大道上,而且离那家台球厅相当远。于是,他租下了两个停车位,挺难租到的,因为堪萨斯城还没有为汽车准备停车棚的习惯。不过,最后他还是以每月两美元的租金租到了公寓附近的一间小仓房,还以每月三美元的价格搞到了休闲时光台球厅旁当铺后面的一间小棚子。

    他开始了他的新日程:每天晚上从八点到十点,他会在台球厅;周日,他会到他家人常去(确实常去)的位于林伍德大道上的那座教堂做礼拜;若是生意上有需要,他会抽出上午的时间乘有轨电车去市中心处理。拉撒路觉得在堪萨斯城市中心没必要开车,而且他很喜欢乘坐有轨电车的感觉。他的投资开始盈利了,他把赚来的钱通通换成了“双鹰”金币[9],存在联邦银行的保险箱中。他盼着在七月离开这里前,清算完成后,他能有足够的金币,以供他撑过1918年11月11日。

    在闲暇时间里,他总是亲自保养维护那辆车,把它擦得锃亮,或是开着它出去兜风。他还慢慢地、细心地在私下里做一件裁缝活儿。他做了一件麂皮背心,上面缝满了口袋,每个口袋里都装了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币。缝完口袋,他把金币挨个儿装进去,再把口袋挨个儿缝死。他计划在这件背心外面套上那件他原本用来做样子的西装马甲。可是那样就太热了,没办法,可以放钱的防盗腰带放不下那么多金币,更何况金币装进去会铿锵作响,而不是沙沙作响。可他必须带金币,那是他在战时离开这个国家后唯一花得出去的钱。而且,装满金币后的背心几乎可以当防弹衣穿。到时候,谁也不知道下个转角等着他的是什么,而且拉丁美洲国家挺乱的。

    此外,每个周日下午,他都会去找住在附近的韦斯特波特高中老师,跟他学西班牙语会话。总而言之,他开始按照这个日程表活动,保持着愉快的心情和忙碌的生活。

    那天晚上,他把福特敞篷车锁进当铺后面的车棚中,拉撒路瞟见旁边是一家啤酒馆,想起他外公总会在回家前去那儿喝一扎慕勒白啤酒。这一整个冬天,他脑子里总是时不时在转,到底怎样才能轻松而不失自然地与他的家人重逢。他希望能以朋友的身份去他们的(也是他的!)家中做客,可是他怎么也无法走上门前的台阶,按响门铃,声称自己是他们久未联系的表亲,或者说是他们朋友的朋友,从帕迪尤卡来。他没有一个把他自己和他们一家联系起来的人可说。他相信,要是他撒一个复杂的谎,外公一定会识破的。

    于是,就像极轻柔地演奏乐章一样,他决定从另外两个地方找机会:一个是他家人(他的外公除外)常去的教堂;还有一个就是外公想暂时逃离他女儿一家子时去消遣的地方。

    拉撒路很肯定他没搞错那座教堂。他去做礼拜的第一个周日就找到了那段回忆。虽然他发现自己早到了三年时有些惊慌失措,但在教堂,他发现了一件更令他震惊不安的事情。

    他看到了他的母亲,一晃神,他差点把她错认成那对双胞胎姐妹之一。

    但他几乎立刻就明白了为什么会这样:既然莫琳·约翰逊·史密斯是他的生母,那当然也相当于是他那对胞妹的生母。不管怎么样,他受到了强烈的震动。幸亏当时他得随大家一起唱几首赞美诗,听牧师长篇大论地布道,这个过程让他的心情得以平复。他尽量不让自己看她,其余的时间都用来去找寻他的兄弟姐妹。

    那之后,他又在教堂见到了母亲两次,后来终于可以毫不畏缩地直视她,甚至将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主妇与他记忆中逐渐模糊的母亲形象融合到了一起。但他依然觉得,要不是对莱皮丝·拉祖莱和罗蕾莱·李有着清晰的记忆,他怎么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认出她。虽然不符合逻辑,但他以为此时的母亲应该是个更年长的女人,和他离开家时她的样子差不多才对。

    尽管牧师向其他教区居民介绍了他,但做礼拜时他并没有和母亲或兄弟姐妹有过实质性的接触。不过,他还是继续每周都开着汽车去教堂,心想有机会的话,总有一天能和母亲或兄弟姐妹搭上话,提出把他们捎回家————和教堂隔着六个街区的本顿大道。春天的天气不会总是这么干燥无雨。

    他对外公常去的消遣之处不太确定。他只知道十年或十二年后外公常来这儿,但是伍迪·史密斯不到五岁的时候外公来这儿吗?他不知道。

    拉撒路走近德国啤酒馆,突然发现酒馆的名字变成了“瑞士花园”。他进了酒馆里打台球的大厅。台球桌没有一张空着的;他又回到大厅后部,那里有一张撞球桌、一张牌桌,还有一张下国际象棋或跳棋的桌子;既然没有台球的局可参与,那只好练练怎么才能在玩三边克朗球时“失误”了。

    外公!他的外祖父独自坐在象棋桌旁,拉撒路立即认出了他。

    拉撒路没有大步流星地走过去,还是按原来的想法往球杆架走去。他正要从象棋桌边经过时,低头看了一眼棋盘。艾拉·约翰逊抬起头,似乎认出了拉撒路,似乎马上要说话,但最后还是没开口。

    “抱歉,”拉撒路说,“我不是有意打扰你的。”

    “没关系。”老人说,(有多老呢?在拉撒路看来,外公似乎比他原本的年纪大些,好像又小些。身材也比他印象中的矮小。他是哪年出生的?差不多是内战开始的十年前。)“我只是在琢磨一盘棋而已。”

    “还有多少步能将死?”

    “你也下棋?”

    “会一点儿。”拉撒路说,“我外公教过我。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我没怎么玩过。”

    “要不要来一盘定输赢?”

    “可以啊,如果你不介意和我这种菜鸟下的话。”

    艾拉·约翰逊捏起一个黑兵,一个白兵,把两个棋子放到身后,攥到拳头里再伸出来让他挑。拉撒路指指其中一个,发现自己选的是黑棋。

    外公开始摆棋。“我叫约翰逊。”他主动介绍自己。

    “我叫泰德·布朗森,先生。”

    他们握了握手。艾拉·约翰逊让他的兵进至四格,拉撒路也依样走了一步。

    他们一言不发地排兵布阵。第六回合时,拉撒路怀疑外公是在重现施泰尼茨的一局棋;等到第九个回合,他确定了这一点。他该不该用朵拉发现的棋路呢?不行,那感觉像是在作弊,玩国际象棋这方面计算机当然比人有能耐。于是,他集中精力和外公对弈,同时努力不去想朵拉下出的多变妙着。

    第二十九个回合,拉撒路被白棋将死了。他觉得这盘棋完美复刻了威廉·施泰尼茨和一个俄国人的对弈,那个俄国人叫什么来着?以后一定得问问朵拉。他朝一个记分员挥挥手,准备为这盘棋付钱,但是他外公把他的硬币推到一边,坚持自己付钱,还跟记分员多说了一句:“孩子,给我们上两瓶沙士汽水。你爱喝吗,布朗森先生?要不让他给你从隔壁德国佬那儿拿瓶啤酒?”

    “沙士汽水就挺好的,谢谢。”

    “准备好复仇了吗?”

    “等我喘上气来再说。约翰逊先生,你真是下得一手好棋。”

    “哼!你还说你是菜鸟。”

    “我确实是菜鸟。不过是我很小的时候外公这么说的,后来他就天天和我下棋,下了好多年。”

    “怪不得。我也常和我的一个外孙下棋。那小子还没上学呢,可我只让他一个马。”

    “也许他和我下能打个平手。”

    “哼,你也得和我一样,让他一个马。”约翰逊先生付了饮料的钱,给了服务生五美分小费,“布朗森先生,不知你是否介意我问一下,你是做哪一行的啊?”

    “完全不介意。我自己做生意。买货,卖货,赚点钱,赔点钱。”

    “是吗?你什么时候准备跟我兜售布鲁克林大桥[10]呢?”

    “抱歉,先生,我上个星期才把它卖出去。不过,我可以便宜点卖给您西班牙囚徒[11]。”

    约翰逊先生没好气地冷笑一声:“你还真会做生意。”

    “约翰逊先生,要是一开始我就坦白说自己是在台球厅设骗局赚钱的,您肯定不会让我和您的外孙下棋。”

    “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我们再来一局如何?这回白棋是你的。”

    这次拉撒路可以先落子,控制节奏。他小心翼翼地慢慢组织起攻势。可他的外公也同样很小心,防御得滴水不漏。他们两个实在是不分伯仲。拉撒路下到第四十一个回合,弄得满头大汗才把他先手的优势转化成最后的将军。

    “再来一局,争个输赢?”

    艾拉·约翰逊摇摇头。“一个晚上两盘棋,这是我的规矩。像刚才那种强度的两盘棋已经超出了我的界限。先生,谢谢你,你的棋艺不错,虽然你自称是个‘菜鸟’。”他起身把椅子推回去,“现在我该回家吃晚餐了。”

    “外边还下雨呢。”

    “注意到了。我可以站在门厅等31路有轨电车。”

    “我有车,如果能把您捎回家,我会感到很荣幸。”

    “嗯?不用了。下了车再走一个街区就是我家了。就算稍微淋湿一点,我也能马上到家,把身上弄干。”

    (外公,其实你得走上四个街区呢,免不了浑身湿透的。)“约翰逊先生,我也得回家,横竖要开那辆小破车,顺路把您放下又不麻烦。再说了,我喜欢开车。三分钟后,我会把车停在门口摁喇叭。如果您还在,那就上车。如果您没在,我就当您不喜欢搭陌生人的车,也不会觉得受到了冒犯。”

    “别那么敏感。你的车在哪儿?我跟你去就是了。”

    “不用,开车这事儿一个人干就行了,没必要我们两个人都冒雨前去。我这就跑到后面去巷子里开车,可能没等您走到前门口,我就已经把车停在路边了。”(拉撒路决定坚持一下。要是有耗子,外公能比猫先闻出来。要是让他跟我一起去开车,他肯定会想,为什么这个“泰德·布朗森”明明在酒馆旁边就有个车棚,还非说自己得开车回家?糟糕。小子,到时候你要怎么跟他解释?你要么就得跟外公撒上一箩筐的谎,要么就永远也别想进入那座房子————你自己的家!————也别想见到你的其他家人。谎言不能太复杂,不然就不是成功的谎言,这可是外公教给你的。然而真相如果不能带来好处,只会带来更多的问题,那就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你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外公与你一样多疑,而且比你精明一倍,你该怎么办?)

    艾拉·约翰逊站起身:“谢谢你,布朗森先生。我去门口等你。”

    拉撒路再次发动他的小车时,心里已经有了策略,并且制订出了一个长远的计划:(A)开车围着街区绕一圈,这样一来,车应该就能被雨打湿了;(B)再也不用这个车棚了,哪怕这辆小车丢了,也比让人轻松戳破你的谎言强;(C)退租车棚的时候问问达特尔鲍姆“叔叔”有没有一副旧象棋;(D)把谎撒圆了,包括情急之下道出的真相————关于谁教会了你下象棋;(E)哪怕真话听起来不太美好,也一定尽量讲真话。不过,糟糕,你本该说自己是个弃婴的,但那就不能有“外公”了,除非你编得更复杂些,可越复杂越容易被人揪住小辫子。

    拉撒路摁喇叭的时候,艾拉·约翰逊冲出前门,匆匆挤进车里。“现在去哪儿?”拉撒路问。

    他的外祖父讲了一下去他女儿家的路线,然后补充了一句:“你这车相当高级啊,才不是你说的什么‘小破车’。”

    “布鲁克林大桥的买卖让我大赚了一笔。我应该拐上林伍德大道还是沿着电车轨道开?”

    “随意。既然你已经把大桥卖掉了,那不如跟我说说‘西班牙囚徒’。是很棒的投资机会吗?”

    拉撒路先是集中注意力让车子沿着轨道的方向行驶,同时避免碾到轨道上,而后才回答:“约翰逊先生,你问我是以何谋生的,我当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我问的是你是做哪一行的。”

    “我其实是在台球厅设赌局骗钱的。”

    “重申一遍,我的问题是你是做哪一行的。”

    “第二局结束后,我跑出来,让你付了那局棋的钱,还有饮料的钱。我不是有意的。”

    “那又如何?三十美分。再加上一笔五美分的小费。减去我原本要花的五美分电车票钱。算起来你应该付的那一半是十五美分。如果你因为这个觉得不安,那下次你碰上盲人乞丐的时候,往他的杯子里也放这么多钱就行了。再说,在这样的雨夜里,能有司机送我回家,这点钱很便宜了。这可不是有轨电车。”

    “很好,先生。我就是想和你直截了当地说话。和你下棋很开心,所以我希望以后还能有机会与你对弈。”

    “一样的。我也很喜欢和能让我开动脑子的人下棋。”

    “谢谢。现在我来好好回答你的问题:没错,我是在台球厅里设过赌局。曾经是。我现在可不干这营生了。我自己跑生意。买货卖货,不过卖的可不是什么布鲁克林大桥。至于‘西班牙囚徒’骗局,倒是有人给我下过这种圈套。我现在做期货市场交易,比如粮食期货之类的。我也做股票期货。不过,我不会想法儿卖给你什么东西。我既不是股票经纪人,也不是非法经纪公司的操盘手。我自己都是通过在业内得到一定认可的经纪人做交易。哦,对了,我还要补充一句,我从不贩卖建议。就算给了一个人在我看来非常好的投资建议,他也可能会赔得连衣服都要当掉,然后把一切都怪到我头上。所以我从不那么干。”

    “布朗森先生,我没有资格问你是做什么的。是我爱打听。不过,之前我是纯属友好的询问,没有其他意思。”

    “我明白你是友好的,所以才想好好回答。”

    “其实就是我太爱打听了。你的背景和来头不用告诉我。”

    “好了,约翰逊先生,我根本没什么背景和来头。我一开始只是台球厅里设赌局的。”

    “那也没什么问题。台球和国际象棋一样,都是敞亮的游戏,很难作弊耍诈。”

    “嗯……可我确实会做一些手脚,在你看来应该就是耍诈。”

    “听着,孩子。如果你想找个神父忏悔,我可以告诉你去哪儿找,但我不是。”

    “抱歉。”

    “恕我直言,你有心事。”

    “啊,其实也没什么。我在想的就是自己没背景的事。什么背景都没有。因此,我去教堂,去认识新朋友,认识那些善良友好的人,受人尊敬的人。否则,我一个没有背景的人是跟谁都攀不上交情的。”

    “布朗森先生,是人都有点背景。”

    拉撒路拐上了本顿大道,然后才回答:“我没有,先生。哦,我生在……某个地方。多亏了那个让我叫他‘外公’的人,还有他的妻子,我的童年过得相当不错。但是他们早就故去了,唉,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是不是‘泰德·布朗森’。”

    “这也正常。这么说你是个孤儿?”

    “应该是吧。也许是个私生子。是这栋房子吗?”拉撒路把车停在他家旁边的一栋房子前面。

    “后面那栋,门廊灯亮着的那栋。”

    拉撒路又让车慢悠悠地往前开了开,再次停下。“约翰逊先生,认识你很高兴。”

    “别着急走。跟我说说,那些人————照顾你的人是姓布朗森吧?你们是哪儿的?”

    “‘布朗森’是我从日历中挑的名字。我觉得这个姓和我的名搭配起来听着比‘泰德·琼斯’或‘泰德·史密斯’好听。我可能是在州南部出生的。但我也无法证实这一点。”

    “是吗?我以前在南部行过医。哪个县?”

    (外公,我知道你在那儿待过,所以我们还是小心点说这事吧。)“格林县。我不是说我在那儿出生的;我只是说,他们说我是从斯普林菲尔德的一家孤儿院抱养的。”

    “那给你接生的可能不是我。我从医的地方比那儿更靠北。不过我们可能是亲戚。”

    “啊?你说什么,约翰逊医生?”

    “别叫我‘医生’,泰德;我放弃了那个头衔,也放弃了接生。我的意思是,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把我吓了一跳。因为你活脱脱就是我哥哥爱德华的翻版。他是个工程师,在圣路易斯和旧金山都工作过。后来刹车出了问题,结束了他浪荡的一生。他在斯科特堡、圣路易斯和孟菲斯都有情人,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他在斯普林菲尔德也有情人。这完全可能。”

    拉撒路咧嘴笑了:“那我可以叫你‘叔叔’吗?”

    “随便。”

    “唉,算了。不管发生了什么,咱们都没有证据。不过能有个亲人真是不错。”

    “孩子,别为这事伤神了。作为一个曾经的乡村医生,我尤其清楚,这种不幸比大多数人以为的都常见。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列奥纳多·达·芬奇与你的情况差不多。很多伟大的人头上都扣着‘私生子’的帽子,他们俩不过是九牛一毛。所以要是谁取笑你是‘私生子’,你就骄傲地挺直了腰板,冲着他们的眼睛啐上一口。我看客厅的灯还亮着,你要不要进来喝杯咖啡?”

    “哦,我不想麻烦您,也不想打扰您的家人。”

    “我不觉得麻烦,我的家人也不会觉得这是打扰。我女儿常在炉灶上给我留一壶咖啡。要是她恰巧裹着浴袍待在楼下————这不太可能————那她听到客人来会飞身上楼,立刻换上能大杀四方的美丽衣服再下来,速度快得就像骑马赶去救火的消防员一样。我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进来吧。”

    艾拉·约翰逊打开前门,同时喊道:“莫琳!我带了客人来。”

    “来了,爸。”史密斯夫人在大厅迎接了他们,一举一动间,给人一种沉静而高贵的感觉,穿着打扮就好像她早知道有客人要来似的。看着她的微笑,拉撒路努力抑制自己的兴奋。

    “莫琳,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西奥多·布朗森先生。泰德,这是我的女儿,布莱恩·史密斯太太。”

    她伸出一只手。“布朗森先生,欢迎欢迎。”史密斯太太悦耳的声音中传出些许暖意,让拉撒路想起了塔玛拉。

    拉撒路轻轻握上她的手,感觉自己的手上一阵酥麻,费了好大劲儿才控制住自己,没有俯下身去吻那只手。他浅浅地躬了下身子,然后立刻挺直了腰。“认识你很荣幸,史密斯太太。”

    “快进来坐吧。”

    “谢谢,但是时间太晚了,我只是回家顺路把你父亲捎了回来。”

    “这么快就要走吗?我正在一边钩袜子,一边看《妇女家庭杂志》,没什么事。”

    “莫琳,我刚才说要请布朗森先生喝杯咖啡。多亏他开车把我从国际象棋俱乐部送回来,我才没有被雨淋湿。”

    “好的,父亲,咖啡马上就来。帮他把帽子摘了,请他坐下吧。”她微微一笑,离开了。

    拉撒路听从外公的安排,坐在了客厅里,然后趁着他妈妈不在,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看了看屋里的陈设。房间感觉有点小,不过大体上和他记忆里的一样。厅里有一架立式钢琴,她教他弹过;还有壁炉和木柴,壁炉架上方挂着斜边的镜子;一个带玻璃门的组合书柜;巨大的遮光落地幕帘和蕾丝纱帘;一个大相框里放着他父母的结婚照片和他们有爱心与花卉图案的结婚证书;旁边不远处的墙上挂着法国画家米勒的《拾穗者》,和大相框起到了视觉上的平衡作用;此外,墙上还有大大小小的其他照片;这里还有一把摇椅,一把带脚凳的平底摇椅,直背座椅、扶手椅、桌子、台灯……各种家具或是橡木的,或是雀眼枫木的,挤挤挨挨地摆放在一起,营造出闲适的氛围。拉撒路感觉像在家里一样,就连墙纸在他看来都格外亲切。只不过他突然不安地意识到,他坐的是父亲的椅子。

    客厅与起居室之间隔着一扇拱门,从门洞上方垂下一面珠帘,帘子后面黑魆魆的。拉撒路拼命回忆起居室的样子,心想不知道那里会不会也让他有亲切的感觉。尽管他们是个大家庭,但大厅里整洁干净,一贯如此,他是清楚的。起居室主要是给孩子们用,这间客厅则是留给家里的大人和客人的。现在家里有多少个孩子了?南希,然后是卡罗尔,还有小布莱恩、乔治、玛丽,再就是他自己了。现在是1917年初,迪基大概才三岁,埃塞尔还裹着尿布呢。

    她母亲的椅子后面是什么?难道是……没错,是我的大象!伍迪,你这个小恶魔,你知道你不该在这儿玩的。睡觉前,你必须把所有玩具都放回玩具箱里,这个规矩没商量。小动物填充玩具都很小(大概只有六英寸),因为常常被他拿着玩,布面都被摸黑了。这么个宝贝,他的宝贝,竟然给一个小孩子玩,拉撒路突然感到有些愤懑。他开始试着嘲笑自己,但怨恨的想法挥之不去。他有点想偷走这个玩具。“抱歉,约翰逊先生,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我在这儿临时带孩子,我的女婿去普拉茨堡出差了……”拉撒路没听见他后面的话,因为史密斯夫人回来了,她端着一个托盘,缎子做的裙摆随着她的脚步发出沙沙的声响。拉撒路从椅子上跳起来,急忙上前去帮忙。她微笑着把托盘递给他。

    天哪,这是著名的法国哈维兰瓷器。小时候他可是不能碰的,他第一次穿上正装时才被允许用这套茶具!托盘上是喝咖啡的“伴侣”餐具————纯银的咖啡壶、奶油罐、糖钵、方糖夹子和哥伦布纪念博览会[12]的纪念勺。亚麻杯垫、与之相配的茶巾、薄切的磅蛋糕,还有一个装满了薄荷糖的银碟子。你是怎么在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做了这么多事的?这样待客真是太隆重了!不,别傻了,拉撒路,她这么做只是顾及她父亲的面子、尽待客之道而已。你对她而言不过是连脸都没混熟的陌生人罢了。

    “孩子们都上床睡觉了?”约翰逊先生问。

    “除了南希都睡了。”史密斯太太一边摆桌,一边回答,“她和男朋友去了伊西斯,应该马上就回来了。”

    “演出半个多小时前就结束了。”

    “看完演出再一起吃个圣代有什么关系呢?冰激凌商店就在他们等电车的街角,灯火通明,安全得很。”

    “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年轻姑娘不该在天黑后在外逗留。”

    “爸,眼下是1917年,又不是1890年。再说了,她男朋友是个好小伙儿。珀尔·怀特演得特别棒,一场演出我都不希望他们错过。南希都跟我念叨过。况且今晚还有威廉姆·S. 哈特出演,我明白他们年轻人,就连我自己都想出去看呢。”

    “哼,反正我的猎枪还在呢。”

    “爸。”

    拉撒路时刻提醒自己,吃蛋糕一定要用叉子。

    “她还想倒过来让我跟上年轻人的节奏,”外公气鼓鼓地说,“我才不呢。”

    “行啦,我想布朗森先生一定对咱们家的问题不感兴趣,”史密斯夫人轻轻说,“如果您非觉得这些是问题的话。可这些不是的。布朗森先生,需要我把咖啡热热吗?”

    “谢谢你,女士。”

    “没错,他是不感兴趣。但是咱们做大人的应该好好找南希谈谈。莫琳,好好看看泰德,你以前见过他吗?”

    他的母亲沿着咖啡杯的上沿看了拉撒路一眼,然后把杯子放下,说道:“布朗森先生,你进来的时候,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们在教堂见过,是吗?”

    拉撒路承认确实有可能在教堂见过。外公扬起眉毛:“什么?看来我得提醒牧师了,可就算你们在那儿见过————”

    “爸,我们没有在教堂接触过。我忙着照顾我那群熊孩子,都腾不出时间来和牧师或者德雷珀太太讲话。不过,现在我回忆了一下,确定上个星期天见过布朗森先生。在一群熟人之间,要是出现了陌生的面孔,我确实会注意到。”

    “可能吧,女儿,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你觉得泰德长得像谁?唉,算了,直说吧,你觉得他长得像不像你的奈德伯伯?”

    他母亲再次把他打量了一遍:“像,我看出来了。可他更像您,父亲。”

    “怎么会,泰德是斯普林菲尔德来的。我就算有私生子,他们也应该出生在比那儿更靠北的地方。”

    “爸。”

    “女儿,别担心我抖出家丑。很可能————泰德,我能说吗?”

    “当然了,约翰逊先生。如你所说,这没什么羞耻的。再说了,我本来也没觉得羞耻。”

    “泰德是孤儿,莫琳,被父母抛弃了。要是奈德没在地狱里烤他的脚指头,我一定会好好盘问他一番。时间和地点都对得上,而且泰德又确实看着像咱们的亲人。”

    “爸,我觉得您这么说会让我们的客人尴尬。”

    “我不觉得。你可千万别跟我绕弯子,年轻太太。你是成年女性,是有孩子的人,有什么话你大可以坦白直接地说。”

    “史密斯太太,我不尴尬。不管我的父母是谁,我都为他们骄傲自豪。是他们给了我强健的身体与合用的大脑。”

    “说得好,年轻人!”

    “还有,我要很骄傲地宣布你父亲就是我的叔叔,你则是我的堂妹。我的父母好像是因为一场流感去世的,日子都对得上。”

    约翰逊先生皱起眉头:“泰德,你多大岁数?”

    拉撒路飞快地想了一下,决定说自己和母亲年纪相当。于是,他回答:“我三十五了。”

    “什么?和我一样大!”

    “真的吗,史密斯太太?要是你没说你有个已经可以和小伙子出去看演出的女儿,我还以为你才十八岁。”

    “哦,好眼力!我都有八个孩子了。”

    “不可能!”

    “莫琳看起来不像她那个年纪的人。”外公表示同意,“她现在和她做新娘子的时候一点儿没变。这是咱们家族遗传。她妈妈到现在都一根白头发也没有。”(外婆在哪儿呢?噢,对了,不要问。)“可是,泰德,你看起来也不像三十五。要我猜你也就二十五六岁。”

    “嗯,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年龄,应该不会比我说的岁数轻,肯定得比那大点儿。”(比那大多了,外公!)“不过应该非常接近真实年龄了。他们问我要把生日定在哪天,我定在了1882年7月4日。”

    “怎么回事?那是我的生日!”

    (没错,妈妈,我知道。)“真的吗,史密斯太太?我可不想占你的生日。那我把生日再往前挪几天吧,比如说7月1日,毕竟我也不知道准日子。”

    “哎呀,可别那么做!爸,等我们两个的生日那天,你可一定要把布朗森先生邀请到家里来吃晚餐啊。”

    “你觉得布莱恩会喜欢这个主意吗?”

    “他当然会喜欢!我会写信告诉他。反正早在那天之前他肯定就能回家了。你知道的,布莱恩总是说,‘人越多,越热闹!’我们一家都会盼着你来的,布朗森先生。”

    “史密斯太太,你人真是太好了,可是我7月1日会出个长差。”

    “我猜一定是我爸把你给吓着了。还是你害怕和八个吵闹的熊孩子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别担心,我丈夫会亲自邀请你,到时候再看看你的意思。”

    “在此期间,莫琳,你不要再催促他了,他已经被你弄得惊慌失措了。让我看看。你们俩站起来,肩并肩站在一起。快靠过去,泰德,她又不会咬你。”

    “史密斯太太?”

    她耸耸肩,两腮露出酒窝,握住他伸出的手,从她的摇椅上站了起来:“爸老是要看看这看看那的。”

    拉撒路站在她身旁,面朝外公,努力不去细嗅她身上的香味。它其中夹杂着一些花露水的味儿,但主要还是一个甜美健康的女人身上那种淡淡的、暖暖的宜人芳香。拉撒路害怕自己多想,小心地控制自己,不让表情暴露自己的心思。可这香味还是给了他一记重击。

    “你们俩都站到壁炉架前面去,看看镜子里的你们。泰德,无论是1882年还是1883年,这里都没有暴发过流感。”

    “真的吗,先生?我当然是没记忆了。”(我真不该编这么容易被戳穿的复杂谎言!抱歉,外公。要是告诉你真相,你会相信吗?我认识的这么多人里,可能也就你会信了。可是,小子,你可别冒险,把这个念想断了吧!)

    “真的。当年的死亡人数跟往年没什么区别,有的人死无非是因为他们太懒了,不愿意把厕所盖得离水井远一些。我想你父母一定不是那样的人。我猜不出你母亲的情况,但我相信你父亲临死前手一定还抓着油门杆,想控制好车子。莫琳,你觉得呢?”

    史密斯太太注视着镜中自己的样子,还有客人的身影。她缓缓说:“父亲,布朗森先生和我看起来就像兄妹一样。”

    “不,像堂兄妹。尽管奈德已经去了,咱们没法儿问他,但我想————”

    约翰逊先生的话被前方楼梯平台上的一声喊叫打断了:“妈妈!外公!我要系扣子!”

    艾拉·约翰逊答应:“伍迪,你这捣蛋鬼,赶快回楼上睡觉!”

    那孩子并没有乖乖听话,而是沿着楼梯走下来。那是个满脸雀斑、长着一脑袋姜黄色头发的小个子男孩,他穿着丹顿医生牌的睡衣。因为裤子后面没扣好,随着他迈步,布料一下下呼扇在他屁股上。他用那双小珠子似的晶亮眼睛疑惑地盯着拉撒路看。拉撒路感觉后脊梁突然腾起麻酥酥的感觉,他尽量不去看那个孩子。

    “他是谁?”

    史密斯太太很快说:“抱歉,布朗森先生。”然后她又轻声说了一句,“过来,伍德罗。”

    她父亲说:“你别操心了,莫琳。我带他回楼上,把他的小屁股打开花,然后再给他把扣子系上。”

    “就凭你?不再带上六个人吗?”那小男孩挑衅道。

    “就我一个人,带上一根棒球棒。”

    史密斯太太一声不吭地解决了小男孩的问题,把他带出房间,和他一起往楼上走去。一会儿之后,她才回来,重新坐下。她父亲说:“莫琳,他只是找了个借口。伍迪自己会扣扣子。他长大了,不该再穿婴儿装了。以后给他换上正经的男式长睡衣吧。”

    “爸,我们能不能换个时间再聊这个?”

    约翰逊耸耸肩。“我又越界了。泰德,他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个会下棋的小子。他特别聪明,名字都是跟着威尔逊总统起的,但是他从不喊 ‘骄傲的人民不参加战争’这种口号,是个相当难对付的小恶魔。”

    “爸。”

    “好吧,好吧。可我说的是真的。我喜欢伍迪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以后会是个人物的。”

    史密斯太太说:“布朗森先生,你千万别见怪。我和我爸在培养孩子方面有时会意见不统一。无论如何,我们不该让这些问题麻烦到你。”

    “莫琳,我可不会让你把伍迪培养成‘小爵爷方特勒罗伊’那样的人。”

    “爸,他根本没有长成那样的可能。毕竟他是你的外孙啊。布朗森先生,我爸参加过1898年的战争,还经历过起义……”

    “还见识过义和团运动。”

    “他忘不了那些经历……”

    “那是自然。我女婿不在家的时候,我就把点三八式手枪放在枕头下面睡觉。”

    “我也不希望他忘了那段经历。布朗森先生,我为我的父亲感到自豪,并且希望我的每一个儿子长大了都能有他的精气神儿。可我也希望他们能学着说话礼貌些。”

    “莫琳,我宁可伍迪跟我顶嘴,也不愿意他在我面前小心拘谨。很快他就能学会礼貌地说话了,比他大的男孩会教给他的。黑眼圈就是他的礼仪课,这一点我有经验。”

    他们的谈话被一串门铃声打断了。“应该是南希回来了。”约翰逊先生站起身去开门了。拉撒路听见南希对什么人说了句“晚安”,于是他也站起身,好方便约翰逊介绍他们认识。看到南希他并没有惊讶,因为他一早就在教堂见过他的大姐,知道她和少年时候的莱皮丝和罗蕾莱长得很像。她礼貌地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回楼上了。

    “布朗森先生,坐下吧。”

    “谢谢,史密斯太太。不过你刚才没睡是为了等女儿回家,现在她回来了,我也该告辞了。”

    “哦,不必急着走。我和我爸都是夜猫子。”

    “非常感谢你的款待。咖啡很香,蛋糕美味,你的陪伴更是令人开心。不过,现在到了我该说晚安的时候了。再次感谢你的热情款待。”

    “先生,那我就不留你了。那我们周日在教堂见?”

    “我会去的,太太。”

    拉撒路晕晕乎乎地开车回家,一路上虽然身体反应机敏,但心思不知飘到哪里去了。他回到公寓,进去之后把门插上,机械地检查了一遍窗户和百叶窗,然后便脱下衣服,开始放洗澡水。他面色阴沉地看着浴室镜子中的自己。“你这个蠢蛋,”他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王八蛋。你就不能做对哪怕一件事?”

    显然不能。就连和他的母亲再次接触、熟络起来这么简单的小事他都做不对。外公不是问题,那条老狐狸没让他有什么吃惊的,只不过比他记忆中的矮一些,瘦小一些。但外公的坏脾气、多疑、愤世嫉俗、流于形式的礼貌、好斗,还有讨人喜欢的劲儿,这些方面和拉撒路记得的一模一样。

    有那么几次,他说话之后静等外公的反应,就好像在“听候法庭裁决”一样,紧张坏了。但这个开局的效果比拉撒路料想的好得多,想必是因为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似。拉撒路不仅从未见过外公的哥哥(伍迪·史密斯还没出生他就死了),而且都不记得有过爱德华·约翰逊这么个人。

    家族中有没有“奈德叔叔”这个人呢?得问问贾斯廷。算了,这不重要。母亲已经指出了正确答案:拉撒路其实和他的外祖父非常像。而且,正如外公说的,他也像他的母亲。不过,这些只能让人猜想他的身世和亲爱的奈德叔叔及其“浪荡的一生”有关系。只要母亲确定她的客人不会为此感到尴尬,她其实并不介意听这些事。

    尴尬?这一下子让他从一个陌生人变成了“堂兄”。拉撒路简直想把奈德叔叔抓过来亲他一口,感谢他“浪荡的一生”让亲缘关系成了这种相似的合理解释。当然了,外公相信这个解释。当然,他自己,还有他的女儿似乎也都愿意将这个解释当成一种可能的假设。拉撒路,这样一来,只要你没有像个白痴一样满嘴跑火车,那这就等于为你铺了一条接近家人的路!

    他试了试水温。是冷水。他把水龙头关上,拔起塞子。拉撒路当初租下这间发霉的洞穴一般的公寓,原因之一就是他听说这里可以全天供应热水。可是,门房上床睡觉前会把热水器关掉。因此,不管是谁,想晚上九点之后洗热水澡都是做梦。而他也是个爱做梦的傻瓜,也许冷水澡比热水澡更有利于他现在的状态,可他只想长时间地泡在热水中,舒缓心情,理清思绪。

    他爱上了他的母亲。

    正视这个事实吧。这种情况实在匪夷所思,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他活了两千多年,做过一件又一件傻事,可眼下是他遇到过的最荒唐可笑的情形。

    是啊,男孩当然都爱妈妈。身为“伍迪·史密斯”时,拉撒路从未怀疑过这点。他临睡前从来都要亲吻母亲,和她道晚安(通常是),每次见到她都要抱她(如果他不急着干别的事的话),牢牢记着她的生日(几乎从来都是),看到她给晚归的他留的曲奇或蛋糕,他也总是表示感谢(除非他忘了),有时候他还会直接跟她说爱她。

    她是个好妈妈,从来不对他大喊大叫(也没对别的孩子那样做过),必要的时候,她也用树枝抽不听话的孩子一顿,事情就算完了,从来不说“等你爸爸来了看他怎么收拾你”这种话。拉撒路似乎依然能感觉到桃树枝子抽在他小腿上的疼痛感。他很小的时候,这种疼痛感会让他觉得自己飘浮在空中,比大魔术师霍华德·萨士顿都厉害。

    他还回想起,等他长大点的时候,他曾经为母亲的样子感到骄傲。她从来都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索,站得笔直,对他所有的朋友都热情慷慨,不像其他男孩的妈妈。

    哦,当然了,男孩都爱妈妈。再说伍迪又很幸运,他赶上了一个世界上最棒的妈妈。

    可拉撒路对莫琳·约翰逊·史密斯的感情并非这种。他把她视为一个年轻可爱的主妇,和他“年龄相仿”。这天晚上去她家拜访,他既痛苦又兴奋;因为,无论何时何地,他这辈子都没有受到过如此难以抵抗的吸引,也没有体验过如此为异性痴迷的感觉。在这次短暂的做客期间,拉撒路不得不非常小心,才没暴露他的激动,才忍住没有大献殷勤,没有表现出超出必要的礼貌。不管是从表情、语气还是其他方面,他都没冒险让始终保持警惕的外公起疑,没有让外公猜到,就在他触到她的手的一瞬间,欲望的风暴就已经咆哮着吞没了他整个人。

    拉撒路低头看看他那份激情的证据。他拍了它一下:“你站起来干什么?这儿没你的事。这里可是圣经带。”

    确实如此!外公不相信《圣经》里写的,也不愿按照圣经带的规矩活着。不过,拉撒路确定,要是他敢坏了规矩,外公肯定会面无表情地替他的女婿向他开枪。没准儿这老爷子开第一枪的时候还会放水,给他机会逃跑。但是拉撒路不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当赌注。外公既然是替他的女婿开枪,可能会觉得自己有责任瞄准了要害再开。拉撒路清楚这老爷子打枪有多准。

    算了,算了,他可不打算给外公或父亲任何开枪的理由,就连生气的机会都不想给他们。你自己也要忘掉这事,你这瞎眼的家伙!拉撒路开始想他的父亲什么时候回家,同时努力回忆父亲的样子,结果发现他记不清了。比起父亲来,拉撒路和外公更亲。这不仅是因为父亲总是出差,也是因为白天外公在家,愿意且有时间陪伴伍迪。

    至于他的祖父祖母,那对老人应该住在俄亥俄州的什么地方,也许是辛辛那提?没关系,他对他们的记忆太模糊了,就连闭上眼想想他们他都觉得没必要。

    他准备在堪萨斯城做的事都已经做完了,但凡他脑子里还有一点理智,都该现在就走。周日不去教堂了,从此也不去那间台球厅,等到下周一他就变卖财物,离开这儿!爬进福特车里。不,把福特车卖了,搭乘火车去旧金山,从那儿乘船南下。等到了丹佛或旧金山,他再给外公和莫琳写封措辞礼貌的信,说他很抱歉,但是必须得出差之类的,但实际是逃跑了!

    因为拉撒路清楚,这种吸引并非单方面的。他想,自己心中汹涌的情感瞒过了外公,但没有瞒过莫琳。莫琳看出来了,而且并不讨厌。不仅不讨厌,她还欢喜受用得很。他们俩立刻达到了相同的频率,虽然彼此间没说一个字,也没意味深长地抛去一瞥或碰触一下,但莫琳接收到了他的信号,并且发出了回应,默默的回应,然后,等机会降临,她又公然地回应了他,也就是邀请他去她家吃晚餐。原本外公质疑了这个提议,但莫琳迅速地找了个当地道德观念可以接受的法子把邀请重新提上日程。她的第二次回应是在他离开时,她用这儿的人完全可以接受的方式说出,她希望在教堂能再次见到他。

    就算在1917年,若是一个年轻的主妇知道有个男人迫切地想和她上床,用温柔又粗暴的方式款待她,她有什么理由不喜笑颜开,反而心生怨怼呢?如果这个男人的指甲缝干干净净,如果他口气清新,如果他彬彬有礼,对她十分尊敬。她有什么不开心的呢?一个生过八个孩子的女人不比紧张兮兮的处女,她习惯床上有男人陪,也喜欢与男人亲密接触。拉撒路敢用身上最后一美分打赌,莫琳肯定是享受性爱的。

    拉撒路没有理由怀疑莫琳·史密斯做出过任何被圣经带的规矩定义为“不忠”的行为,起码他小时候没怀疑过。他也没有理由认为她会和他调情。因为她的言谈举止看起来不像。他疑心她从来没那个意思。可同时他又无比确定,她和他一样受到了强烈的吸引,而且她清楚跟着这感觉走,他们会发生什么————他觉得她应该意识到了,除非有别人在场,否则没什么能够阻止他们两个在一起。

    (可是一位居家父亲和八个孩子,再加上这个时代的道德观念————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场的“别人”也太多了些!在阻止男女情事上,利塔的贞操裤都不及这些的效果好。)

    不如把这暗藏的心思摆到明面上仔细分析分析。“罪孽?”“罪孽”是个和“爱情”一样难以定义的词,同样苦涩,但大有不同。前者是你犯了你所在族群的禁忌。他感受到的那种激情与冲动自然是他所在的这个族群的禁忌,即一级亲属间的乱伦。

    但是对于莫琳来说,这可能不算乱伦。

    对他而言呢?他明白“乱伦”只是宗教上的概念,不是科学上的,过去二十年的经历已经把他头脑中关于族群禁忌的最后一丝痕迹抹掉了,剩下的不比一道美味沙拉中的蒜味多。这让莫琳成了更加诱人的禁忌。(如果这种事真的可能发生的话!)这没有吓倒他。莫琳一点都不像他的母亲,因为她和他记忆中对母亲的印象一点都不符合,既不像年轻时候的母亲,也不像上年纪之后的母亲。

    “罪孽”的另一重意义比较好定义,因为它没有受到宗教和禁忌方面模糊而沉重的概念的影响:罪孽就是罔顾他人福祉的行为。

    假设他留下来,设法(前提是保障安全)在莫琳全力配合的条件下和她上床,怎么样?她之后会后悔吗?这算“通奸”吗?这个词在这儿可不是小事。

    可她是霍华德家族的人,是家族内部最早在现金合同的基础上缔结婚姻的成员之一。合同中清清楚楚地规定,他们的结合每带来一个孩子,基金会就会支付他们一笔钱。莫琳履行了合同,她生下了八个由基金会买单的孩子,而且还会继续生下去,大概还要再生十五年吧。因此,也许对于她而言,“通奸”只是意味着“违反合约”,而不是“罪孽”。不过他也不确定。

    可这不是关键,小子。真正的问题是当诱惑和机会同时摆在面前时,唯一阻止他行动的那个原因。这次他没有办法咨询伊师塔或其他遗传专家了。他和莫琳之间障碍重重,本就没什么机会产生结晶,所以得到坏结果的概率更低。但他最不愿意冒的就是这种风险————生出一个带有先天缺陷的孩子。

    嘿,等等!根本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因为过去确实没有发生这样的事。他知道自己的每一个兄弟姐妹,包括目前在世的和以后会出生的。虽然孩子众多,但没一个有缺陷。没有一个。

    因此这个风险不存在。

    可是,这都是基于一个假设,即“没有悖论”是自然万物的铁律。可你很久以前就意识到了,“没有悖论”这个理论本身也包含着一个悖论,只不过这一点你一直都没有声张,以免让莱皮丝、罗蕾莱和你“现在”(是那个现在,不是眼下这个现在)的家庭中的其他成员感到恐慌焦虑。这个悖论就是,自由意志和人命天定,二者其实是同一个数学真理的两方面,只在语言上有差别,语义上并无不同。你的自由意志无法改变此时此地的事件,因为此时此地你因自由意志而产生的行为已经是之后所有“此时此地”发生的情况的一部分了。

    结果这就取决于一个唯我论的观点了,那是他自打有记忆起就持有的一个观点————混沌,一切都归于混沌!

    拉撒路,你不知道自己会搞出什么乱子来。

    那就不要生事!现在就离开,再也不要回堪萨斯城了!因为,如果你回来,你肯定会忍不住脱下莫琳的内裤,她会气喘吁吁地和你云雨一番。到时候,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事情会怎么发展了。不过,那种事很可能对她和其他人造成悲剧。至于对你的影响,你这精虫上脑却胆小如鼠的蠢货,你可能会被枪打成筛子,正如双胞胎所料。

    这样的话,既然你无法再与你的家人见面,也就不必在南美洲等待战争结束了。在这个注定走向衰颓的时代,你已经体验够了,现在就让那两个姑娘把你接回去得了。

    她的腰真的那么苗条吗?还是因为她系了腰带的缘故?

    呸呸呸,她身材怎样有什么关系?就像塔玛拉一样,身材从来都不是问题。

    亲爱的莱皮丝和罗蕾莱:

    亲爱的,计划有变。我拜访过我的第一个家庭了,这个时代已经没有其他我想做的事了。这场战争将会拖拖拉拉地再打上两年,最后死伤无数,也没打出什么名堂。我不想这两年躲在与世隔绝的地方混日子,没有意义。所以,我想让你们现在就来接我,我们在陨石坑碰头。忘了埃及吧,现在我可没法到那儿去。

    “现在就来接我”的意思是格里高利历1917年3月3日来接我————重复一遍,格里高利历壹玖壹柒年叁月的第叁天,我们在亚利桑那州的陨石坑见面。

    等见了面,我有好多话要跟你们说。在此————

    献上我不朽的爱

    拉撒路

    是什么让我爱上了她?她的声音?她的体香?还是别的?

    Ⅳ 家

    格里高利历1917年3月27日

    我挚爱的家人:

    重复基础信息:我早到了三年,抵达时间为1916年8月2日,但是依然希望你们能在我落地整十个地球年后的那天来接我,即1926年8月2日。此次为第六次重复。会面地点和备选时间安排照旧。请一定要告诉朵拉,目前这个结果源于我给她的日期有误,并非她的错。

    我在这儿的生活丰富多彩。我料理完了手上的生意,也和我的第一个家庭接触了一下。先是找机会结识了我的外祖父(艾拉·约翰逊),然后我撒了个大谎,再加上家族成员彼此间的相貌惊人相似,外公认定我就是他(已故的)哥哥的私生子。这不是我的主意,而是他的想法。结果,这个假设成了大家都相信的既定事实。于是,在我的第一个家庭中,我变成了他们“久未谋面的堂亲”。我没有和他们一起住,但大家都欢迎我,这很不错。

    鉴于你们所有人都是家中三位成员————外公、妈妈和我的后裔,我来挨个儿介绍一下他们吧。

    外公什么样在贾斯廷写的那本垃圾里有。贾斯廷,这部分内容不做更改,只不过他没有两米高,也没有结实得像花岗岩一样,而是和我的身形高度几乎一模一样。只要他允许,我就陪在他身边,一分一秒也不想离开。其实,我也就是每周和他玩几次国际象棋。

    妈妈:拿莱皮丝和罗蕾莱当底子,在该丰满的地方加上五公斤肉,再加上十五个地球年的年纪,高贵的气质,就是她的样子了。(别听到这个就哭得下巴直颤!)她长发及腰,但常常喜欢把头发盘在头顶上。其实,除了妈妈的头和手,我并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因为这里的风俗实在古怪,不管什么时候大家都捂得严严实实的。我说的“严严实实”指的是全身都包裹在衣物中。我知道妈妈的脚踝十分纤细,因为我偷偷瞄过一眼。但是我永远不敢直勾勾盯着看,不然外公一定会把我扔到外面去。

    爸爸:他现在不在家。我忘了他长什么样。他们的样子我都记不清,只有外公的除外。(他和我长得一模一样!)不过,我看见了爸爸的照片,他长得有点像泰迪·罗斯福总统,就是那个叫“西奥多”的,雅典娜,不是“富兰克林”。如果你的“嗉囊”里有照片的话,也可以找出来看看。

    南希:她就像我离开前三个标准年的莱皮丝和罗蕾莱,脸上的雀斑不如她们多,非常端庄。偶尔不端庄的时候除外。她可以敏感地察觉到(年轻)男性的魅力,我觉得外公正在催着妈妈立刻告诉她霍华德家族的规矩,好让她嫁给家族内部成员。

    卡罗尔:长得依然像莱皮丝和罗蕾莱,只不过比南希小两岁。她和南希一样开始对男生感兴趣了,但是在这方面不太顺利,因为妈妈管她管得很严。她会因此哭得下巴直颤,可妈妈即便看到了也并不理睬。

    小布莱恩:黑头发,长得像爸爸。他是一个正在成长的年轻资本家。他把自己送报的线路和有街灯的道路结合在了一起。他还和本地一家电影院签了合同,负责发广告宣传单,而且他把一部分工作转包给了他的弟弟和另外四个男孩,以电影票支付他们的酬劳,并且还会留下一些票打折出售给同学(正价五美分,他只卖四美分)。此外,他暑假会在街角经营一个卖苏打汽水(一种甜甜的、冒气泡的饮料)的小摊,下一个暑假他准备把小摊交给弟弟打理,而他还有别的买卖要开张。(我记得,布莱恩很年轻的时候就发了财。)

    我来跟你们好好讲一下这个家庭吧。按当时当地的标准来看,他们的生活很富裕,但是他们并不露富,只是住的房子比较大,周边环境还不错。这不仅仅是因为爸爸是个成功的生意人,也是因为霍华德家族对新生儿的补助力度很大。妈妈已经生了八个孩子。对于你们大家来说,做“霍华德人”意味着基因和传统上的传承————但是,在此时此地,这意味着生孩子就能赚到钱————家族好似在实施良种繁育计划,而我们就是良种。

    我觉得爸爸一定是拿妈妈通过给霍华德家族造人赚到的钱投资了。他们肯定没用这些钱消费,这和我仅存的那些模糊的记忆相吻合。我不知道我的兄弟姐妹是怎样的,但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收到了他们给我的启动资金。这是我始料未及的,而且这笔钱和我第一任妻子因为有生育能力并有生育意愿得到的霍华德基金没有一点关系。我结婚的时候恰逢经济萧条,所以这笔钱给了我们很大帮助。再接着说孩子们。家里的男孩都要工作,因为他们不工作就只有衣服和食物,没有零花钱;女孩会得到一小笔零花钱,但是也得做家务,或者帮助照顾年纪小的孩子。这么安排是因为在当时那个社会,女孩赚钱非常困难,但是一个敢于闯荡的男孩机遇无限。(这个世纪结束前,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大的改观,但1917年就是如此。)史密斯家的孩子都要做家务(妈妈雇了一个洗衣女工,她每周会来家里干一天活,仅此而已)。但要是有男孩(或女孩)找到了在外打工挣钱的机会,他就不必做家务活了。不仅如此,他也不必把钱上交给家里,可以自己留着挣到的工钱,或存或花都是他自己说了算。不过,如果孩子选择存钱,爸爸会再给他一笔数额相等的钱,以此鼓励大家存钱。

    如果你们觉得爸爸和妈妈是有意要把他们的孩子都培养成守财奴,那你们想得没错。

    乔治:他十岁了,是小布莱恩的小搭档、小跟班、小助手。几年后,乔治一拳打在布莱恩嘴上,他们的这种情谊便走到了终点。

    玛丽:她八岁,是个满脸雀斑的假小子。妈妈努力想把她培养得有点“淑女”样,但是并不成功。(不过她继承了妈妈温柔的倔强,生物学的规律在她身上也会逐渐显现。)玛丽长大后成了家中的大美人儿,不少富家子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我恨他们,因为以前有段时间她最宠爱的是我这个弟弟。玛丽是家中兄弟姐妹里唯一和我关系好的。即便生活在大家庭中,一个人也可能会觉得孤单,我就是如此,万幸外公常常与我做伴,玛丽也有过一段短暂的时期与我交好。

    伍德罗·威尔逊·史密斯:这时候的我还有几个月就五岁了,是个让人讨厌的无礼顽童。虽然深感震惊,但我不得不说,这个惹人嫌的熊孩子从一株野草长成了人类世界最美的花,也就是哥们儿我。现在他已经在我帽子里吐过一口唾沫了,可那顶帽子挂在大厅的衣架上,他本来是够不到的。他还用各种各样轻蔑的话来刺激我,“戴常礼帽的家伙又来了!”是最轻的一句。有一次我想把他抱起来,他竟然踢了我的肚子(这是我的错。我本来不想碰他的,但又觉得自己应该打破自己做这事时非理性的厌恶感),还说我在下象棋的时候作弊。明明作弊的是他。他先是让我看窗外的什么东西,转移我的注意力,然后把我的王后挪了一格。他被我抓了个现行,我让他解释。这类事还有很多,真是倒胃口。

    但我还是继续和他下棋,因为:(a)我决定,在地球上逗留的这段短暂时期,我要和第一个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好好相处;(b)伍迪一有空就下棋,而我和外公是他身边仅有的两个既会下棋又能容忍他的种种讨厌行径的人。(外公会在必要的时候敲打他;我没有这样的特权。不过,要是不用担心这样做带来的后果,我可能会亲手勒死这孩子。会有什么后果呢?一半的人类历史消失,其余的历史变得面目全非?不会的,“悖论”是个无效词。事实上,我既然在这儿,那就证明我会始终控制好自己的脾气,一直到摆脱掉这个淘气鬼为止。)

    理查德:他三岁了,伍迪有多惹人嫌,他就有多讨人喜欢。他喜欢坐在我大腿上,听我讲故事。他最喜欢的故事就是一对红头发的双胞胎,莱皮丝和罗蕾莱,驾驶魔力“星舰”在太空中历险的故事。我一看到他就觉得有些伤感,因为他会在相当年轻的时候就死去,死在进攻硫黄岛的过程中。

    埃塞尔:脸上笑起来像天使,下面尿起来同样让人够受的。和她没有交流。

    这就是1917年我(们)家的情况。我计划在堪萨斯城待到爸爸回来————他很快就回来了————然后我再离开。我这么做部分是我的秉性使然,所以总体来说还是十分愉快的。也许等战争结束了,我会再去看他们,也许不会。我可不想被大家欢迎我的热情淹没。

    为了便于你们理解上面的内容,我来解释一下这里的风俗。爸爸若是不回家,我就只能通过外公与家人接触,以他的棋友的身份登门拜访。尽管外公————或许还有妈妈————相信我就是奈德叔叔的儿子,但我就是不能以这层身份参与他们的生活。为什么?因为我是个“年轻的”单身汉。根据当地的规矩,已婚女子不能和年轻的单身汉交朋友,尤其是她丈夫出门在外期间。这方面严格的禁忌让我不敢越雷池一步。这都是为了妈妈着想。再说了,她不会鼓励我那样做,外公也不允许。

    所以,我要是去拜访我自己的家,只有去找外公才会受到欢迎。要是我给我家打电话,那也只能让他来接电话。其他事上也是如此。

    对了,要是遇上下雨天,我从教堂开车把史密斯家的人捎回家,这是可以接受的。另外,只要我不“溺爱”孩子们,那我为他们做什么事都行。只要我给哪个孩子花的钱多于五美分,妈妈就认定我是在“溺爱”他。上个星期天,经过他们的许可,我开车带六个孩子去野餐。我教布莱恩开车。妈妈和外公对我格外关爱孩子的举动十分理解,因为他们认为我作为一个“孤儿”,童年一定过得贫穷而孤独,所以才有此表现。

    唯有一件事是我绝不能做的,那就是和妈妈单独相处。只有外公陪同的情况下,我才会进入我自己的家,否则邻居们会注意到。在这点上,我非常小心,我不会做出任何让妈妈犯禁的冒险行为。

    此时此刻,我正在我的公寓里写这封信,用的是你们怎么都想不到的“打字机”。不过,为了把信带进城,将它光致还原两次,然后通过蚀刻和锻压的方法将其封入延迟邮件,再把它送到寄信点,我只能写到这儿了。这个过程可要花上我一整天的时间,因为我只能用租来的实验室,走之前得将各步骤使用的东西统统销毁。我可不敢把那些东西留在门房有备用钥匙的公寓里。等我从南美洲回来,我会建起自己的实验室,一个可以让我装进汽车的实验室。之后的十年,平坦的道路会越来越多,我盼着有一天我能开车上路,四处旅行。我想尽可能多用几个延迟邮件寄送点寄出这些信,希望至少能有一封信跨越几个世纪的时间到达你们的手上。就像贾斯廷说的,真正的问题是怎样让一封信撑过接下来的三个世纪。我会不断努力尝试。

    向你们所有人献上我所有的爱

    拉撒路

    Ⅴ

    1917年3月3日:德国与墨西哥、日本密谋袭击美国。齐默尔曼电报证明此事属实

    1917年4月2日:总统要求国会宣战

    1917年4月6日:美国参战,国会宣布“美国进入战时状态”

    拉撒路对美国向德国开战这一事实本身并不惊讶,他没想到的是宣战的日子这么早。他一下子乱了阵脚,直到后来才自我反省,分析了为什么他一直仰仗的“后见之明”比一般的预测还不准确。

    1917年初“无限制潜艇战”[13]卷土重来,拉撒路并不吃惊。这与他记忆中最早上过的历史课讲的内容相符。虽然他不记得有齐默尔曼电报事件,但该事件的发生并未让他感到困扰。这符合他的记忆,即1914年至1917年这三年间,美国的态度逐渐由中立倒向参战。这部分记忆也是来自历史课,并非他很小的时候的直接记忆。这场战争打起来的时候伍迪·史密斯还不到两岁,他的国家加入战争时他还不到五岁。伍迪太小了,那么遥远的地方发生的事情对他来说似有还无,因此,拉撒路没有形成相关的一手记忆。

    他刚发现自己来早了三年,就定了一个时间表。他一丝不苟地按照时间表行动,可最后事态的发展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他才猝然发现自己定时间表所凭的“时钟”是不准的。他抽出时间复盘自己的错误,终于看清他犯下了不利于生存的重罪————他一直耽于一厢情愿的幻想,一心一意想相信自己的时间表。

    他其实不想这么快就离开他刚刚找到的第一个家庭,不想离开家里的任何一个人,尤其是莫琳。

    莫琳。他想着这个名字辗转反侧,整夜难以成眠,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按照原计划留到7月1日再走。漫漫长夜里,他犹豫再三,焦虑万分,写好信又撕掉,再写,再撕。最后,他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和布莱恩·史密斯太太友好客气地相处,避免对她流露超出当地道德标准的个人兴趣。他设法回到自己一开始的禁欲模式,一有机会与她接触就开心地前往,但同时保持距离,绝不让“格兰迪夫人”或者嗅觉更加灵敏的外公嗅到可疑的痕迹。

    这段时间拉撒路过得是真快乐。就像和塔玛拉、双胞胎,或者是他喜欢过的任何女子在一起时一样,爱并非一定要做爱。如果只是权宜之计的话,他可以压抑欲火,甚至忘掉那事儿。两千年前,这个女人的身体就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方向与现在不同);现在,他更是无时无刻不感觉到这种吸引力,而且比之以前只多不少。只不过,这件事已经被束之高阁了;这并不会影响他的态度,也不会减少他靠近她时的幸福感。他相信,莫琳知道他在做什么(或者说控制着自己不去做什么),也知道背后的原因;她对他这份克制也是领情的。

    整个三月,他都在寻找合适的机会见她。小布莱恩想学开车,外公也认为他到了可以开车的年纪,拉撒路就担起了教他的任务,还要接送他。借此机会,拉撒路就可以看一眼莫琳。拉撒路还找了个(除下棋外)接触伍迪的法子。他带这孩子去竞技场戏院看大魔术师霍华德·萨士顿的演出,然后还承诺会带他去“电动公园”(等这公园开始营业的时候)。那个公园是伍迪视为天堂的游乐园。他们俩这才达成了休战协议。

    拉撒路把呼呼大睡的孩子安全地从戏院送回家,以此换得和外公与莫琳一起喝咖啡的机会。

    拉撒路请愿要给教堂赞助的童子军中队帮忙。乔治是初级童子军,而布莱恩马上就要升为雄鹰童子军了。拉撒路觉得当童子军的助理团长本身就很开心,更何况他把孩子们送回家的时候,外公还会把他请进家坐坐。

    拉撒路对外交不感兴趣。他继续买《堪萨斯城邮报》是因为第三十一街和特罗斯特路交叉口的报童把他当成了常客————一个每次都用五美分的镍币买一美分廉价报纸还不用找零钱的慷慨客人。不过拉撒路很少真的看报。他把生意全都转手之后更是连市场动态都不看了。

    4月1日星期日,这一周拉撒路不准备去拜访他的家人,原因有两个:其一,外公不在家;其二,他的父亲在家。拉撒路觉得,还是通过外公介绍他和父亲见面才轻松自然。于是,他待在家里,做饭,做家务,修理他的敞篷车,然后把它洗干净,擦得锃亮,然后给他在特提乌斯星上的家写了一封长信。

    星期四早晨,他带着这封信出了门,准备把信送到延迟邮件寄送点去。像往常一样,他在第三十一街和特罗斯特路交叉口买了一份报纸。坐上电车之后,他扫了一眼报纸首页,然后便打破了原来的习惯,没有在公交上惬意地看风景,而是认认真真地看起了报纸。最后,他没有去堪萨斯城摄影器材公司,而是去了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在那儿花了两个小时看当地报纸,补上了这些日子发生的世界大事。他看到星期二的《纽约时报》上,总统给国会的申请里写了“天助美国,美国别无选择!”前一天的《芝加哥论坛报》也改了口风。要知道,那是除德语媒体外最坚定的反英报纸。

    然后他去了卫生间,把他准备好的信撕成了碎片,冲进了厕所。

    他去了密苏里储蓄银行,将账户里的钱都取出来,然后来到隔壁圣达菲铁路公司的市中心办事处,买了一张到洛杉矶的票,他可以中途下车,在亚利桑那州旗杆市停留三十天。再然后,他去了一家文具店。最后,他去了联邦银行,将他在那儿的保险箱里的一小盒沉甸甸的金币取了出来。他要求使用银行的盥洗室。鉴于他是租用该银行保险箱的客户,他得到了允许。

    拉撒路把金币分别放进了外衣、背心和裤子上的十三个口袋里,顿时看起来没那么利索了。他的衣服被金币坠得耷拉着。要是他走路的时候不小心些,硬币就会叮当作响。所以他走路的时候格外小心,提前准备好了坐电车的五美分镍币,上车后没有坐下,而是站在车厢后部的平台上。直到回到公寓,把门插上,他才放松下来。

    他给自己做了一个三明治,吃完之后开始做裁缝工作,把金灿灿的硬币缝进他之前做的麂皮背心上一只只恰好容纳一枚硬币的口袋,然后套上早就准备好的另一件同样的背心。拉撒路尽量慢慢地做这件事,缝得严丝合缝,整齐有序,让没穿这件衣服的人完全无法察觉到它暗藏的玄机。

    大概到了午夜,他又给自己做了一个三明治,吃完后继续去工作。

    等对这件背心的外观和尺寸都满意了,他才把缝着钱的背心放到了一边,把一块折叠的毯子放到他刚才做裁缝工作的桌子上,又在上面放了一台高高的、沉重的奥利弗打字机。他用两根手指头在这个铿锵作响的怪物身上敲打:

    堪萨斯城,格里高利历1917年4月5日

    亲爱的罗蕾莱和莱皮丝:

    紧急情况。我需要你们来接我。希望我们能在1917年4月9日星期一于陨石坑会合,重复一遍,壹玖壹柒年肆月玖日。我可能会晚到一两天。到了之后,如果可行,我会在那儿等候十天。如果在此期间没有等到你们,我会尽力不在1926(壹玖贰陆)年失约。

    谢谢!

    拉撒路

    拉撒路打了两份原件,然后在两个嵌套的信封上写好地址,每个上面的地址都不同,最外面的信封上写的是当地的地址,另一个写的是芝加哥的地址。然后他又写了一张契据:

    我以已经收到的一美元和友善珍贵的款待为条件,向艾拉·约翰逊出售并转让我的一辆福特T型号汽车的利益、权利和所有权。该汽车类型为“小型敞篷汽车”,发动机号为1290408。我向艾拉·约翰逊及其继承者保证,此动产无任何产权纠纷,我是该车的唯一拥有者,完全有权转让其所有权。

    西奥多·布朗森

    公元1917年4月6日

    他把这张契据放进空白信封,然后和其他信封放在一起,喝了一杯牛奶就上床睡觉了。

    他睡了十个小时,就连大道边上叫卖报纸的“号外!号外!”声都没能吵醒他。他早就料到窗外会传来这样的喊叫,所以潜意识让他做到了充耳不闻,全心全意地休息,毕竟接下来几天他会非常忙碌。

    被生物钟唤醒后,他下了床,飞快地冲澡,刮胡子,做了顿丰盛的早餐。吃完饭,他收拾好厨房,把所有易腐烂的食物都从冰盒里拿出来,扔进后走廊的垃圾桶。然后,他将送冰卡翻转过来,让“今日不必送冰”的那面朝上,在冰盒上方放了十五美分,把集水盘里的水倒空。

    冰盒旁边放着一夸脱鲜牛奶,可他其实并没有订牛奶。于是,他在一个空牛奶瓶里放了六美分,还留一张字条,告诉送奶工如果他以后没往里放钱的话,就不用再给他留牛奶了。

    他装好了一个旅行包,里面是洗漱用品、袜子、内裤、衬衫和领衬(对于拉撒路而言,硬挺的衬衣领子象征着这个时代所有让人思想禁锢的禁忌。除了禁忌多一些,这个时代还是很好的),然后他迅速地在公寓中搜寻了一遍具有私人性质的物品。房租他付到了四月底,运气好的话,早在那之前,他就已经在朵拉上了。运气不好的话,那时候他应该在南美洲。不过,要是特别不走运,他可能会在别的地方————任何地方都有可能————用的是另一个化名。他希望“泰德·布朗森”这个名字人间蒸发。

    不一会儿,他就收拾停当,走到了门口。全部行装只有一个旅行包、一件大衣、一套冬装、一副象牙和乌木做的国际象棋。他穿好衣服,小心翼翼地将三个信封和那张火车票放进西装外套的内袋里。金币背心虽然很暖和,但穿起来并不舒服。不过,重量分布倒是比较平衡。

    他把行李都放到了汽车后座上,往南开到了一家小邮政所,投递了两封信,又从那儿来到休闲时光台球厅旁边的当铺。他发现了一件既讽刺又有趣的事情,那家叫“瑞士花园”的小酒馆放下了所有百叶窗,上面挂着一块牌子,“闭店中”。

    达特尔鲍姆先生愿意接受他用一台打字机换一把枪,只不过要再加五美元,拉撒路才能顺利拿走他选的柯尔特式自动手枪。拉撒路任凭他讨价,没有多说什么。

    就这样,拉撒路把打字机和冬天的西服套装都卖了,还留下一身大衣,换回来的是一张当票、一把手枪和一盒子弹。其实,他相当于把那身大衣给了达特尔鲍姆,反正他也没打算再把大衣赎回来。不过,拉撒路得到了他想要的,外加三美元现金。他用不着的动产都处理妥当了,最后一笔交易让他的朋友很开心。

    拉撒路早就在背心左侧缝了一个临时的枪套,现在这把枪恰好可以插进去。只要不被搜身,就没人知道这里藏着一把枪,更何况他一副安分守法好市民的样子,也不会有人来搜他的身。不过,其实苏格兰短褶裙更方便隐藏和拿取武器。这把枪以前的主人一定是个讲求实用的人,把准星锉掉了。[14]

    除了还要和他的第一个家庭道别,他现在已经和堪萨斯城切断了一切联系。道别之后,他就要搭上第一趟向西的圣达菲火车。外公去圣路易斯了,这让他有些沮丧,但也是没办法的事。这次拜访史密斯家,他只能靠自己想一个令人信服的借口了:将这套国际象棋当礼物送给伍迪就是个很好的理由,那张卖车的契据也是个可以和他父亲说上话的好由头。不,先生,也不能说这车纯粹是一件礼物,但战争结束前还是有人开比较好。而且万一要是我没回来,事情就简单多了。您明白我的说法吗,先生?您的岳父是我最好的朋友,没准儿还是我最亲的亲人,因为我除了他没别的亲人。

    没错,这些肯定可以作为我和包括莫琳在内的全家道别的理由。(尤其是莫琳!)基本上说的都是实话,这才是撒谎的最高境界。

    只有一个问题————如果他父亲想让他加入自己的那支部队,他就必须撒个谎:拉撒路已经下定决心要加入海军了。先生,我没有不敬的意思。我知道您刚刚从匹兹堡回来,但海军也需要人。

    除非逼不得已,否则他是不会扯这个谎的。

    他把车子留在当铺后面,过马路,走进一家药房打电话:

    “请问是布莱恩·史密斯家吗?”

    “是的。”

    “史密斯太太,我是布朗森先生。我想找史密斯先生。”

    “布朗森先生,我不是妈妈,我是南希。噢,今天的新闻真是太可怕了!”

    “谁说不是呢,南希小姐。”

    “您想找爸爸?可他不在,他去利文沃斯堡了,去那儿报到。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

    “哎呀,可别————千万别哭,求你了!”

    “我没有哭,我就是有点难过。您想和妈妈说话吗?她在呢,可是她躺下了。”

    拉撒路飞快地转着脑筋。他当然想和莫琳说话了。可是————真讨厌,这个情况有点复杂。“还是不打扰她了。你能告诉我你外公什么时候回城吗?”(他等得起吗?哎呀,真糟糕!)

    “怎么了?外公昨天就回来了。”

    “哦,那我能和他说话吗。南希小姐?”

    “可是他也不在家。几个小时前,他就去市中心了。他可能正在象棋俱乐部呢。你要给他留言吗?”

    “不用了。告诉他我来过电话就行,一会儿我还会再来电话。还有,南希小姐,别担心。”

    “我怎么能不担心呢?”

    “我有预见未来的能力。这是真的,别告诉别人。有个吉卜赛老婆婆看出我有这个能力,而且我得到了证明。你爸爸会回家的,他不会在这场战争中受伤。这些我都预见到了。”

    “啊……我不知道能不能信这些。不过你的话确实让我心里好受点了。”

    “我说的是真的。”他轻声说再见,然后挂断了电话。

    “象棋俱乐部————”看来外公今天是不会去台球厅了?象棋俱乐部就在街对面,所以他大概可以去看看,然后驾车开上本顿大道,在能看得到房子的地方等他回去。

    外公确实在那儿,就在象棋桌旁,但是没有在思考怎么下棋,甚至连装都没装,只是怒气冲冲地呆坐着。

    “约翰逊先生,下午好。”

    外公抬起头来:“有什么好的?泰德,你坐吧。”

    “谢谢,先生。”拉撒路坐到桌前另一张椅子上,“确实没什么好消息,我想。”

    “嗯?”老人看着他,就好像刚刚才注意到他的存在一样,“泰德,你觉得我身体是不是挺好的?”

    “当然啦,挺好的。”

    “你觉得我能每天扛着枪行进二十英里吗?”

    “我觉得您能。”(我敢肯定你可以的,外公。)

    “我跟征兵站那个自以为是的小子就是这么说的。他竟然说我年纪太大了!”艾拉·约翰逊似乎马上就要哭出来了,“我问他,什么时候四十五岁也算年纪太大了?结果他让我一边儿去,说我挡住别人了。我提出,让他再选两个人,我这就站到队伍外面和他们三个打一架。可最后他们把我赶出来了,泰德,他们竟然赶我出来!”外公先是将双手捂在脸上,然后又把手放下,喃喃说道:“我穿陆军蓝[15]的时候那小子还没学会站着撒尿呢。”

    “很遗憾听到这个消息,先生。”

    “是我的错。我带上了我的退伍证,忘了上面有我的出生日期。听着,泰德,要是我染了头发再回到圣路易斯或者乔普林,应该就能应征入伍了吧?能行吗?”

    “可能吧。”(我知道这不可能,外公,但是我想你当时设法进了家乡警卫队。不过我不会告诉你的。)

    “我要去试试!不过这回我要把退伍证放在家里。”

    “那不如我开车载您回家?我的小车就在后面。”

    “嗯……行吧,我想我也该回家了。”

    “要不先开车兜兜风,冷静一下?”

    “这主意不错,如果你不觉得麻烦的话。”

    “一点也不麻烦。”

    拉撒路一言不发地开车在街上转悠,等老爷子把怒火都发泄出来。拉撒路留意到他已经平静下来了,便往回开,随后向东一拐,驶上了第三十一街。之后,他把车停稳,问道:“约翰逊先生,我能问您一件事吗?”

    “嗯?说吧。”

    “如果就算您染了头发,他们也不接受您,我希望您不要太难过。因为这场战争就是个可怕的错误。”

    “你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我该告诉他多少?我能让他相信多少?我不能什么都藏着掖着啊,毕竟他是外公,是他教会了我怎样用枪,还有成百上千种事情。但是他会相信什么呢?)“这场战争一点好处都不会带来,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

    外公瞪着他,眉头皱成两团:“泰德,你是哪边的?你支持德国人?”

    “不是。”

    “要么是和平主义者?这倒是说得通,难怪你从来没聊过关于战争的话题。”

    “不,我不是和平主义者,也不支持德国。但是,如果我们赢了这场战争————”

    “你应该说‘等我们赢了这场战争’!”

    “好吧。‘等我们赢了这场战争’,会发现其实我们是输了,输了我们为之战斗的一切。”

    约翰逊先生突然改变了战术:“你什么时候去应征?”

    拉撒路犹豫了一下:“还顾不上,我手头有几件事得先处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布朗森先生。再见!”外公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摸索着开车门。他踩着踏脚板下了车,站到了马路牙子上。

    拉撒路说:“外公,我是说‘约翰逊先生’,就让我把您送到家吧。求您了!”

    他的外公回头说:“不坐你的车,你这没胆的懦夫。”然后就迈着稳健的步子沿着街道往车站走去了。

    拉撒路等了一会儿,眼睁睁看着约翰逊先生上了电车。他开车跟在后面,内心不愿承认,他无论如何也挽回不了自己和外公的关系了。他眼看老爷子在本顿大道下了车,想把车开过去,试着和他说说话。

    可是他能说什么呢?他明白外公现在的感受,也明白原因。他说的话已经够多了,再说什么也不能纠正或者把之前的话收回来了。于是,他开始漫无目的地沿着第三十一街开车。

    在印第安纳大道上,他把车停下,从报童那里买了一份《星报》,然后走进一家药房,坐在冷饮柜台旁,点了一杯樱桃汽水改善心情,顺便看看报纸。

    可他怎么也看不进去,只是盯着它发呆,心中焦虑万分。

    那个卖冷饮的浑蛋服务生开始来来回回地擦他面前的大理石桌面,拉撒路只好又点了一杯汽水。那浑蛋第二次擦桌子的时候,拉撒路开了口,说要用一下电话。

    “打本地还是长途?”

    “本地。”

    “电话在卖香烟的柜台后面,钱给我。”

    “布莱恩吗?我是布朗森先生。能帮我叫一下你妈妈吗?”

    “我去找她。”

    可电话那头传来了他外公的声音:“布朗森先生,你这么厚颜无耻,还真是让我吃了一惊。你到底想干什么?”

    “约翰逊先生,我想和史密斯太太说话————”

    “不行。”

    “————她一直对我很和善,我想感谢她,和她道个别。”

    “等等……”他听见外公说,“乔治,你出去。布莱恩,带伍迪回房间,关上门,别打开。”约翰逊先生的声音又回到了话筒旁,“还在吗?”

    “在,先生。”

    “那就听好了,不要打断我。下面的话我只说一遍。”

    “是,先生。”

    “我女儿不会跟你讲话,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拉撒路飞快地说:“她知道我在电话这边想跟她通话吗?”

    “闭嘴!她当然知道。就是她让我告诉你这些话的。不然,连我自己都不会跟你讲话。现在,我也有话要告诉你,别插嘴。我女儿是个受人尊敬的已婚妇女,她的丈夫响应国家号召,上前线了。所以别再围着她打转,你也别再来这儿了,不然迎接你的就是猎枪。别给她打电话,别去她去的教堂。也许你觉得不听我的话,我也不会拿你怎样。那我提醒你一下,这里是堪萨斯城,找人打折你的两条胳膊只需要花二十五美元;花双倍的钱就能请人结果了你。要是两样都要,先弄折你的胳膊,再取你性命,价钱就可以打个折。如果你逼我,我花得起六十二美元五十美分。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行了,有多远滚多远吧。”

    “等等!约翰逊先生,我不相信你会买凶杀人————”

    “你想试试吗?”

    “因为我觉得你要是想杀掉谁,一定会亲自动手的。”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然后老爷子轻笑着说:“这你倒是说对了。”然后他就把拉撒路的电话挂断了。

    拉撒路发动汽车,离开了那里。现在,他发现自己上了林伍德大道,正在往西开。之所以注意到这点,是因为他刚刚经过了他家人常去的那座教堂,也就是他第一次看见莫琳的地方。

    他再也不能在这儿看见她了。

    永远不能!就算他再回来一次,想避免犯下这些错误也不行,因为没有悖论。这些错误就是时空框架中不可更改的一部分,就算运用安迪的数学运算中的全部精妙所在,动用朵拉的所有能力,这些错误也无法抹去。

    在林伍德广场上,他把车停在距离布鲁克林大道不远的地方,开始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

    可以开车到火车站,搭上下一趟往西走的圣达菲火车。只要那两封求助信有一封能穿过几个世纪的时间,到达收信人手里,那么星期一早上她们就会来接他,这场战争及其带来的一切麻烦会再次成为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泰德·布朗森”将成为与外公和莫琳有过短暂交集且终究会忘掉的一个人。

    太可惜了,他没时间对两封信进行蚀刻处理。不管怎样,其中一封可能会在漫长岁月中幸存。如果一封都没寄到,那就等1926年再会面。要是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鉴于他在延迟邮件系统还没完全搭建好的时候就做出了尝试,这种情况是有可能的————那他就得等到1929年,按照原计划的时间与双胞胎碰面。这没有问题。双胞胎和朵拉都做好了那个时间接他的准备,无论如何她们都会到的。

    可为什么他觉得如此难过?

    这不是他的战争。

    过段时间,外公会明白,他脱口而出的预言就是真相。迟早外公会了解,当“拉法耶特,我们来了!”[16]这句口号被人遗忘,剩下的只有反反复复的“Pas un sou à l'Amérique!(不给美国人一分钱!)”。这就是法国人的“感激涕零”带来的结果。英国的“感激涕零”也一样。国家与国家之间是没有所谓感激的,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支持德国”?天哪,当然不是了,外公!德国文化从根上就烂了,而且这场战争会引发另一场战争,到时候德国人的暴行比今时今日国际上谴责他们犯下的罪行要可怕一千倍。德国人制订了邪恶的计划,建起了毒气室,人的皮肉燃烧时散发的焦煳臭味儿数个世纪不肯散去……

    可是他没法把这些告诉外公和莫琳,他连尝试一下都不应该。未来妙就妙在它的未知。卡珊德拉妙就妙在没人相信她的预言。

    那两个人不知道他知道的事情,所以不理解他说这场战争毫无意义,这有什么关系?

    可事实上,这确实有关系。关系重大。

    他感觉有个硬邦邦的东西轻轻抵在左边的肋骨上,那是他用来保护金币的枪。只不过,他一点都不在乎金币。他只觉得,这把枪也可以用来做他的“自杀开关”。

    别这么想,你这个傻瓜!你可不想死。你只是希望得到外公和莫琳的认可————尤其是莫琳的认可。

    征兵站就在邮局总部办公室楼下,正好在市中心。尽管时间很晚了,那儿还开着,外面还排着一条队伍。拉撒路找了个黑人老头,给了他一美元,雇他坐在自己车里看包,并承诺回来会再给他一美元。拉撒路只告诉他车后排有旅行包,但是没说包里有缝满金币的背心和手枪。不过,拉撒路并不担心车和钱,这两样要是都被偷了,那对他而言事情就更简单了。就这样,他也去排队了。

    “姓名?”

    “姓布朗森,名西奥多。”

    “当过兵吗?”

    “没有。”

    “年龄?不,出生日期。最好是1899年4月5日以前。”

    “1890年11月11日。”

    “你看着没那么大,不过好吧。拿着这张纸,从那扇门进去,然后找个袋子或枕套,把衣服脱下来放到里面拿着。把这个交给一位医生,他说什么你做什么就行了。”

    “谢谢,中士。”

    “去吧。下一个。”

    门里有一个穿制服的医生,还有六个穿便服的医生给他帮忙。拉撒路正确无误地读出了斯内伦视力表,但是医生似乎根本没听他在念什么。这似乎是一场“热身”体检。拉撒路只看见有一个人没合格,(根据拉撒路粗略的判断)那个人已经是肺结核晚期了。

    只有一个医生似乎在认真地筛查不合格的人。这医生让拉撒路弯腰,然后扒开他的两瓣屁股,检查他有没有疝气,然后又让他咳嗽两声,按了按他的肚子。“右边那个硬硬的东西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长官。”

    “你的阑尾切了吗?果然切了,我看见手术留下的疤了。刀口摸起来和两侧皮肤没什么区别,这道疤几乎看不出呢。你这阑尾手术真是漂亮,我真希望自己的活儿也这么漂亮。那硬块可能只是一坨大便而已。吃点泻药,明天一早就好了。”

    “谢谢你,医生。”

    “小事一桩,孩子。下一个。”

    “举起你们的右手,跟着我重复……”

    “保存好你们手里的表格。明天早晨七点之前赶到征兵站,把表格给问询处的中士看,他会告诉你们从哪里登船。如果你丢了这张表格,那也要来报到,不然山姆大叔[17]就会去找你。就这些。现在你们是军人了!从那扇门出去吧!”

    他的车还停在原地。黑人老头看见拉撒路回来了,便下车说道:“一切顺利,上校!”

    “那是自然。”拉撒路痛快答道,同时掏出一美元的纸钞,“不过,我只是‘二等兵’,不是什么‘上校’。”

    “他们要你了?要是这样的话,我可不能收您的钱。”

    “收下吧!我也不需要。我服役期间山姆大叔会罩着我的,而且他每个月要付给我二十一美元。所以,你拿着这钱,和之前给你的一美元放在一起,去买酒喝,算是为我————二等兵泰德·布朗森庆贺。”

    “啊,可不能那样做,上校————二等兵泰德·布朗森。我是白丝带成员,你还没出生的时候我就发誓不再喝酒了。你把钱收好,去替我们把德国皇帝佬绞死。”

    “我会加油的,大叔。我给你五美元吧,你帮我捐给你的教堂,为我祈祷。”

    “好吧……如果你坚持的话,上校二等兵。”

    拉撒路驱车驶上了麦吉路,美滋滋地往南开。永远不要因为一点麻烦就不开心,享受生活才是最要紧的!“凯————凯————凯————凯蒂!美丽的凯蒂————”

    他在一家药房门口停下车,探头望向卖雪茄的柜台,瞧见一个“白色猫头鹰牌”雪茄的盒子,里面都快空了。于是,他把盒子里剩下的雪茄都包圆儿了,还要求把那盒子带走。然后,他买了一卷棉花和一卷医用胶带,一时冲动,他还买了全药房最大、最豪华的一盒糖果。

    他的车停在一盏弧光灯下。他下了车,钻进后车座,从旅行包里翻出手枪和背心,开始拆线,也不管被人瞧见的危险。他只花了五分钟的时间就用小刀把之前用数小时才缝好的金币都取了出来。沉甸甸的金币叮叮当当地落进雪茄盒子。他用棉花填满里面,然后就把盒子封上了,还在外面缠了几圈胶带。被小刀搞得不成样子的背心、手枪和火车票都让他给扔进了下水道,现在,拉撒路最后一丝焦虑不安也随着这些东西一起进了下水道。他微笑着站起来,掸了掸膝盖。老弟,你老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你做什么都那么谨慎!

    他兴高采烈地把车开上了林伍德大道,往本顿大道去了,忘了这座城市街道上的限速是每小时十七英里。他欣喜地看到布莱恩·史密斯太太的房子一楼有灯光。那就不用吵醒他们了。他带着糖盒、象棋盒和胶布缠着的雪茄盒走上了步道。他抬腿踏上门前的台阶,门廊的灯打在他身上;小布莱恩打开门,探头叫道:“外公!是布朗森先生!”

    “错了,”拉撒路淡定地说,“请告诉你的外公,是二等兵布朗森。”

    外公立刻出现在门口,狐疑地打量着拉撒路:“怎么回事?你刚才跟这孩子说什么?”

    “我让他通报一声,我,‘二等兵布朗森’来了。”拉撒路设法把三个盒子都夹在左臂下,然后从兜里摸出一张纸来,就是征兵站的医生给他的那张纸,“看看吧。”

    约翰逊先生看了一遍。“是这样啊。可是,为什么啊?从你之前说的看,我感觉你不会去应征。”

    “约翰逊先生,我从未说过我不去应征,只是说有几件事得先处理。是真的,我确实要先做别的事。我还担心这场战争到最后毫无意义,这也是真的。但是不管我的观点如何,我都应该藏在心里,因为毕竟现在是团结起来,一起向前的时候。所以,我去了征兵站,志愿加入军队,他们也接受了我。”

    约翰逊先生把征兵表递还给他,把门敞开:“进来吧,泰德!”

    拉撒路进去的同时发现几个小脑袋迅速地消失在他视野之外。显然,家里的多数成员都还没睡。他的外祖父领他进了客厅。“请坐,我得跟我女儿说一声。”

    “要是史密斯太太歇下了,就别打扰她了。”拉撒路言不由衷。(可别,外公!我真想爬进她的被窝,这种心思我永远不会说出来的。)

    “不用担心。她肯定想听这个消息。啊,那张纸,能让我给她看吗?”

    “当然了,先生。”

    拉撒路在客厅等候。几分钟后,艾拉·约翰逊回来了,把参军的证据交还给他。“她马上就下来。”老人叹了口气,“泰德,我为你感到骄傲。今天早些时候,我对你感到失望了,所以说了些不合时宜的话。对不起,我向你道歉。”

    “我不能接受您的道歉,因为,先生,您没有什么可道歉的。我匆匆忙忙的,没有说清楚。咱们可否忘掉那件事?您可以和我握握手吗?”

    “嗯?好,当然可以啦!来!”他们认真地握了握手。(也许以外公的力气,他还能把铁砧平举起来。我的手指都要被他捏断了。)

    “约翰逊先生,您能帮我保管几样东西吗?我走前顾不上处理的几样东西。”

    “啊?当然能啦!”

    “主要是这个盒子。”拉撒路把用胶带缠着的雪茄盒子递给她。

    约翰逊先生接过去,眉毛倒竖起来:“挺沉啊。”

    “我把银行保险柜里的家当都取出来了。这里面是金币。等战争结束了我就来取。如果我没能回来,您可以把这笔钱给伍迪吗?等他二十一岁的时候。”

    “什么?听着,听着,孩子,你会平安归来的。”

    “我也想,到时候我会来取的。可是,在运兵船上,我可能会从梯子上摔下来,摔断脖子。所以,这东西可以托付给你吗?”

    “行,这事交给我。”

    “谢谢你,先生。这个是伍迪的礼物,我的一副象棋。我没法带着它上战场,所以干脆把它给您吧,除非您能想出什么拒绝的理由来,反正伍迪是不会拒绝的。”

    “好吧,先生。”

    “还有一样东西是送给您的,不过,实际上和这张纸上写的不一样。”说着拉撒路递给他那张转让轿车的契据。

    约翰逊先生看了一遍,说道:“泰德,如果你要把你的车给我,我劝你还是再想想。”

    “这只是名义上的转让,先生。我真实的意思是把车留给您用。布莱恩可以开。他现在车技已经不错了,在开车上有天分。您也可以开,而且史密斯太太也想学车。等史密斯中尉回家,他一定会觉得有车方便许多。但是,如果他们让我到离这儿不远的地方训练,在部队开赴海外之前我还能请假回来,那我希望我也能随时用车。”

    “那为什么写张转让契据?这车自然可以停在我们的仓库里。你说得没错,布莱恩————他们两个都有需要开车的时候。我自己也应该学学怎么摆弄这玩意儿。不过,不需要转让给我啊。”

    “噢,是我没说清楚。假设我去了别的地方,比如说新泽西,但想把它卖掉,就可以给你寄张明信片,说一声就可以了,方便得很。因为你有转让契据,可以证明车就是你自己的。”拉撒路想了想,又补充说,“要是我从梯子上摔下来,也是一样的。如果你不想要,你可以把它转让给小布莱恩。或者随便你。约翰逊先生,你知道我没什么亲戚,所以为什么不让事情简单些呢?”

    外公还没答话,史密斯太太就进了客厅,穿着她最好看的衣服,脸上挂着笑容(她应该是哭过,拉撒路很肯定)。她伸出一只手:“布朗森先生!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

    她的声音,她的体香,她手的触碰,还有她伴着骄傲的喜悦,这一切都击中了拉撒路。他忐忑的情绪一扫而光。(亲爱的莫琳,我马上就要出征了,幸好如此。因为这样对你更安全,从各方面来说都是件好事。可我终究还是让你为我骄傲了一次,现在我也满怀着对你的爱意。趁着外公没注意到我的失态,快开口让我坐下吧。)

    “谢谢你,史密斯太太。我开车经过这里,顺便来对你道谢,也是道别,还要对你说晚安。因为我明天一早就要乘船走了。”

    “噢,快坐下吧!至少喝杯咖啡再走。孩子们也都想和你道个别呢。”

    一个小时过去了,拉撒路依然在那儿,而且比刚才更开心了。他始终都很开心。卡罗尔刚从他手里拿过糖果,就把盒子打开,将糖给所有人分了。拉撒路已经喝了好多放足了奶油和糖的咖啡,也吃了一大块自制的巧克力酥皮蛋糕,却又说自己早餐后就没吃过饭,又吃了一块。后来,史密斯太太跳起来要去给他做饭,他才阻拦。最后他们俩各让一步,拉撒路同意让卡罗尔去厨房给他做一个三明治。

    “今天让人忙得头晕脑涨。”他解释道,“所以我根本没时间吃饭。约翰逊先生,是您让我改了计划。”

    “是吗,泰德?为什么这么说?”

    “你知道的,我想我告诉过你们俩,我原计划7月1日的时候去旧金山出趟差。然后就发生了议会宣战这种事,于是我决定立即动身,处理好我在那儿的事务,然后再应征入伍。我今天看见你的时候正要去那儿呢,行李都收拾好了,结果你让我意识到,德国鬼子不会给我时间处理好私事。所以我立刻就去应征了。”拉撒路装出局促不安的样子,“我收拾好的旅行包还在车上呢,现在我哪儿都不去了。”

    艾拉·约翰逊似乎有点难受:“泰德,其实当时我没有催你的意思。你处理完自己的事,迟几天再去也无妨。他们又不能一夜之间变出一支大军。我知道这个,因为我亲眼见过他们忙活这事,那是在1898年。嗯,也许我可以替你跑一趟,作为你的代理人去?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忙。”

    “不用,不用!先生,非常感谢您的提议,其实是我一开始没想清楚,只想着‘和平时期’,没考虑到‘战争时期’。是您把我拉回了正轨。我去了趟西联公司,发出一封夜间电报给我在旧金山的经纪人,告诉他我想让他做什么,随后,我写了一张任命状,任命他为我的代理人,做了公证,再去市中心的邮局给他寄了过去。一切都安排好了。”拉撒路对自己刚刚即兴创作的情节很是得意,差点连他自己都信以为真了,“然后,我才到楼下的征兵处排队报名。可是那个旅行包,您觉得可不可以把它放到阁楼里?我肯定不能拎着旅行包去当兵。里面只有几件盥洗用品。”

    “我来保管,布朗森先生!”小布莱恩说,“放到我的房间去!”

    “是我们的房间,”乔治纠正他,“我们一起保管它。”

    “等等,孩子们。泰德,如果旅行包丢了你会心疼吗?”

    “完全不会,约翰逊先生。您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那就带着它吧。不过,等你今晚回公寓时,换点别的物品装进去。不用说,现在里面肯定有白衬衫和领衬。这些东西你可用不着。如果你有汗衫的话,带上几件。另外带上一双合脚的高帮鞋。袜子全带上也不为过。还有内裤。根据我过去的糟糕经历,我猜他们不会很快就有充足的制服。一团乱,一时间会有很多问题。你军旅生涯的第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里,你只有一开始带过去的那些衣物。”

    “我觉得,”史密斯太太认真地说,“我爸说得没错,布朗森先生。史密斯先生————史密斯中尉,也就是我的丈夫,他离家前也说起过类似的情况。他都没有等电报来就动身了————他走了几个小时之后电报才到————因为他说他知道一开始会比较混乱。”她嘴角抽动了一下,“不过,他说得比我说得更严重。”

    “女儿,布莱恩怎么措辞都不为过。泰德去了之后要是能准时吃到饭都算是幸运的。任何一个分得清自己的左右脚的人都会被抓过去当下士,他们才不在乎这个人穿成什么样。可是你在乎,泰德。所以,带上你可能会在农场上穿的衣服。还有鞋,舒适的鞋,不会让你行军还没一英里就脚上长疱的鞋。嗯,泰德,你知道润肤霜的妙用吗?就是在你知道自己要连续一周或者更长时间穿着鞋子的时候,把润肤霜抹在脚上,你知道吗?”

    “不知道,先生。”拉撒路回答。(外公,你以前告诉过我,或者说“后来”告诉过我。这法子真的很管用,我永远忘不了。)

    “尽量让你的脚保持清洁与干爽。用润肤霜涂抹全脚,尤其是抹在你的脚趾之间。或者用凡士林,含石炭酸的最好。要用很多,涂上厚厚的一层。然后你把袜子穿上————尽可能找干净的袜子穿,如果不得不穿脏袜子,也只好将就————再穿上你的靴子。你刚刚站起来的时候,就会感觉自己踩在一桶软肥皂里。但是,你的双脚一定会感谢你,因为你的脚趾之间不会磨烂。或者说不会磨损太严重。好好照顾你的脚,泰德,同时也要保持大便通畅。”

    “爸。”

    “女儿,我正在跟一名士兵说话,给他一些可能会救他性命的忠告。如果你觉得孩子们听这些不好,那就让他们上床睡觉去。”

    “我觉得到点了,”莫琳回答,“至少是时候让小点儿的孩子们去睡了。”

    “我不用上床睡觉!”

    “伍迪,你要好好听你妈妈的话,不许顶嘴,不然我就拿小棍打你屁股。你爸从战场上回来之前,这就是你要守的规矩。”

    “我就不去睡觉,等二等兵布朗森走了才去睡!爸爸说我能这么干。”

    “哼,一会儿我就拿着棍子让你知道,你刚才说的在逻辑上站不住脚。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你懂道理。莫琳,我建议我们从最小的孩子开始,让他们挨个儿说再见,然后直接上床睡觉。最后由我把泰德送到电车站。”

    “本来该由我开车送泰德叔叔回家的!”

    拉撒路觉得该轮到他说话了。“布莱恩,谢谢你,可是今晚咱们还是别让你妈妈提心吊胆了。电车差不多可以把我直接送到家门口,而且,从明天起,我连电车都没的坐了,我得走着。”

    “没错,”外公附和,“他得行军,‘一二一,一二一————挺胸抬头向前看!’泰德,布莱恩的父亲任命他为家庭护卫队的中士了,在他父亲回来之前,他要肩负起保卫家人的重任。”

    “那他就不能擅离职守,开车送一个二等兵回家,对吧?”

    “在家庭护卫队的长官————我和今天的护卫队长官————我的女儿在场的情况下,他不能这样做。我突然想起来了,趁小家伙们挨个儿和你吻别,我去找几件我以前在部队里穿过的汗衫。我觉得你穿着应该合适,如果你不介意是我穿过的。”

    “先生,能穿上这些衣服我感到非常骄傲和荣幸!”

    史密斯太太站起身:“我也有东西非给布朗森先生————二等兵不可。南希,你能带埃塞尔下去吗?还有卡罗尔,你能带上理查德吗?”

    “可是二等兵布朗森还没吃我做的三明治!”

    拉撒路说:“对不起,卡罗尔小姐。我聊得太兴奋了,都没顾上吃。啊,你能帮我把三明治包起来吗?我回到公寓就吃,这个三明治会让我睡个好觉。”

    “快去做,卡罗尔。”她母亲吩咐道,“布莱恩,你能带理查德上楼睡觉吗?”

    又来来回回聊了几句之后,拉撒路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和孩子们全都道了别。他抱了埃塞尔一会儿,看着这个笑嘻嘻的小婴儿,他也咧嘴笑了,然后在她脑门儿上吻了一下,就把她递给南希了。南希抱着她上了楼,又飞快地从楼上跑下来。为了吻理查德,拉撒路不得不半跪在地上。这孩子似乎还不太明白这是为了什么,不过他知道这是个庄重的时刻。他紧紧地抱住拉撒路,在他脸颊上抹了一个吻。

    然后伍迪也亲了他。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不过,拉撒路已经不再因为被“自己”碰触感到不适了,因为他不再把这个小男孩视为自己,而是将他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了,只不过他能在这次奇怪的“重逢”...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