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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守规矩,钱就是规矩。火车站买票也是苦事,然而老于此道者亦无须着急,尽管到候车室里吸烟、品茶,茶房会从票房的后门进去替你办得妥妥帖帖,省你一身大汗,费你几角小账。只要有钱,就有办法。假如没有小账制度,有钱也是不成,大家都得守规矩,有钱的人和没钱的人不是平等了吗?

    我提议:一、把劳苦的人的工资提高;二、把小账的制度取缔一下,例如饭馆既有堂彩加一的办法,就不必另收小账(改作加二也好);三、公用机关和大企业要首先倡导打破小账制度,这事说起来容易,一时自然办不到。可是我还要说!

    吸烟 喷射毒雾,一副讨人嫌恶的样子

    烟,也就是菸,译音曰淡巴菰。这种毒草,原产于中南美洲,遍传世界各地。到明朝,才传进中土,利马窦在明万历年间以鼻烟入贡,后来鼻烟就风靡了朝野。在欧洲,鼻烟是放在精美的小盒里,随身携带。吸时,以指端蘸鼻烟少许,向鼻孔一抹,猛吸之,怡然自得。我幼时常见我祖父辈的朋友不时地在鼻孔处抹鼻烟,抹得鼻孔和上唇都染上焦黄的颜色。据说能明目祛疾,谁知道?我祖父不吸鼻烟,可是备有“十三太保”,十二个小瓶环绕一个大瓶,瓶口紧包着一块黄褐色的布。各瓶品味不同,放在一个圆盘里,捧献在客人面前。我们中国人比欧人考究,随身携带鼻烟壶,玉的、翠的、玛瑙的、水晶的,精雕细镂,形状百出。有的山水图画是从透明的壶里面画的,真是鬼斧神工,不知是如何下笔的。壶有盖,盖下有小勺匙,以勺匙取鼻烟置一小玉垫上,然后用指端蘸而吸之。我家藏鼻烟壶数十,丧乱中只带出了一个翡翠盖的白玉壶,里面还存了小半壶鼻烟,百余年后,烈味未除,试嗅一小勺,立刻连打喷嚏不能止。

    我祖父抽旱烟,一尺多长的烟管,翡翠的烟嘴,白铜的烟袋锅(烟袋锅子是塾师敲打学生脑壳的利器,有过经验的人不会忘记),著名的关东烟的烟叶子贮在一个绣花的红缎子葫芦形的荷包里。有些旱烟管四五尺长,若要点燃烟袋锅子里的烟草,则人非长臂猿,相当吃力,一时无人伺候则只好自己划一根火柴插在烟袋锅里,然后急速掉过头来抽吸。普通的旱烟管不那么长,那样长的不容易清洗。烟袋锅子里积的烟油,常用以塞进壁虎的嘴巴置之于死。

    我祖母抽水烟。水烟袋仿自阿拉伯人的水烟筒(hookah),不过我们中国制造的白铜水烟袋,形状乖巧得多。每天需要上下抖动的冲洗,呱哒呱哒的响。有一种特制的烟丝,兰州产,比较柔软。用表心纸揉纸媒儿,常是动员大人孩子一齐动手,成为一种乐事。经常保持一两只水烟袋作敬客之用。我记得每逢家里有病人,延请名医周立桐来看病,这位飘着胡须的老者总是昂首登堂直就后炕的上座,这时候送上盖碗茶和水烟袋,老人拿起水烟袋,装上烟草,“突”的一声吹燃了纸媒儿,呼噜呼噜抽上三两口,然后抽出烟袋管,把里面烧过的烟烬吹落在他的手心里,再投入面前的痰盂,而且投得准。这一套手法干净利落。抽过三五袋之后,呷一口茶,才开始说话:“怎么?又是哪一位不舒服啦?”每次如此,活龙活现。

    我父亲是饭后照例一支雪茄,随时补充纸烟,纸烟的铁罐打开来,“嘶”的一声响,先在里面的纸签上写启用的日期,借以察考每日消耗数量不使过高,雪茄形似飞艇,尖端上打个洞,叼在嘴里真不雅观,可是气味芬芳。纸烟中高级者都是舶来品,中下级者如强盗牌在民初左右风行一时,稍后如白锡包、粉包,国产的联珠、前门等,皆为一般人所乐用。就中以粉包为特受欢迎的一种,因其烟支之粗细松紧正合吸海洛因者打“高射炮”之用。儿童最喜欢收集纸烟包中附置的彩色画片。好像是前门牌吧,附置的画片是《水浒传》一百零八条好汉的画像,如有人能搜集全套,可得什么什么的奖品,一时儿童们趋之若鹜。可怜那些热心的收集者,枉费心机,等了多久多久,那位及时雨宋公明就是不肯亮相!是否有人集得全套,只有天知道了。

    常言道,“烟酒不分家”,抽烟的人总是桌上放一罐烟,客来则敬烟,这是最起码的礼貌。可是到了抗战时期,这情形稍有改变。在后方,物资艰难,只有特珠人物才能从怀里掏出“幸运”“骆驼”“三五”“毛利斯”在侪辈面前炫耀一番,只有豪门仕女才能双指夹着一支细长的红嘴的“法蒂玛”忸怩作态。一般人吸的是“双喜”,等而下之的便要数“狗屁牌”(Cupid)香烟了。这渎亵爱神名义的纸烟,气味如何自不待言,奇的是卷烟纸上有涂抹不匀的硝,吸的时候会像儿童玩的烟火“滴滴金”噼噼啪啪的作响、冒火星,令人吓一跳。饶是烟质不美,瘾君子还是不可一日无此君,而且通常是人各一包深藏在衣袋里面,不愿人知是何牌,要吸时便伸手入袋,暗中摸索,然后突地抽出一支,点燃之后自得其乐。一听烟放在桌上任人取吸,那种场面不可复见。直到如今,大家元气稍复,敬烟之事已很寻常,但是开放式的一罐香烟经常放在桌上,仍不多见。

    我吸纸烟始自留学时期,独身在外,无人禁制,而天涯羁旅,心绪如麻,看见别人吞云吐雾,自己也就效颦起来。此后若干年,由一日一包,而一日两包。而一日一听。约在二十年前,有一天心血来潮,我想试一试自己有多少克己的力量,不妨先从戒烟做起。马克·吐温说过:“戒烟是很容易的事,我一生戒过好几十次了。”我没有选择黄道吉日,也没有诹访室人,闷声不响地把剩余的纸烟,一股脑儿丢在垃圾堆里,留下烟嘴、烟斗、烟包、打火机,以后分别赠给别人,只是烟灰缸没有抛弃。“冷火鸡”的戒烟法不大好受,一时间手足失措,六神无主,但是工作实在太忙,要发烟瘾没有工夫,实在熬不过就吃一块巧克力。巧克力尚未吃完一盒,又实在腻歪,于是把巧克力也戒掉了。说来惭愧,我戒烟只此一遭,以后一直没有再戒过。

    吸烟无益,可是很多人都说:“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而且无益之事有很多是有甚于吸烟者,所以吸烟或不吸烟,应由各人自行权衡决定。有一个人吸烟,不知是为特技表演,还是为节省买烟钱,经常猛吸一口咽烟下肚,绝不污染体外的空气,过了几年此人染了肺癌。我吸了几十年的烟,最后才改吸不花钱的新鲜空气。如果在公共场所遇到有人口里冒烟,甚或直向我的面前喷射毒雾,我便退避三舍,心里暗自咒诅:“我过去就是这副讨人嫌恶的样子!”

    牙签 其状不雅,不可当人公然做之

    施耐庵《水浒·序》有“进盘飧,嚼杨木”一语,所谓“嚼杨木”就是饭后用牙签剔牙的意思。晋高僧法显求法西域,著《佛国记》,有云:“沙祗国南门道东佛在此嚼杨枝,刺土中即生……”这个“嚼”字当作“削”解。“嚼杨木”当然不是把一根杨木放在嘴里咀嚼。饭后嚼一块槟榔还可以,谁也不会吃饱了之后嚼木头。“嚼杨木”是借用“嚼杨枝”语,谓取一根牙签剔牙。杨枝净齿是西域风俗,所以中文里也借用佛书上的名词。《隋书·真腊传》:“每旦澡洗,以杨枝净齿,读诵经咒。又澡洒乃食,食罢,还用杨枝净齿,又读经咒。”可见他们的规矩在念经前和食后都要杨枝净齿。

    为了好奇,翻阅赛珍珠女士译的《水浒传》,她的这一句的译文甚为奇特:“Take food,chew a bit of this or that.”我们若是把这句译文还原,便成了“进食,嚼一点这个又嚼一点那个”。衡以信达雅之义,显然不信。

    牙缝里塞上一丝肉,一根刺,或任何残膏剩馥,我们都会自动地、本能地思除之而后快。我不了解为什么这净齿的工具需要等到五世纪中由西域发明然后才得传入中土。我们发明了罗盘、火药、印刷术,没能发明用牙签剔牙!

    西洋人使用牙签更是晚近的事。英国到了十六世纪末年还把牙签当作一件稀奇的东西,只有在海外游历过的花花大少才口里衔着一根牙签招摇过市,行人为之侧目。大概牙签是从意大利传入英国的,而追究根源,又是从亚洲传到意大利的,想来是贸易商人由威尼斯到近东以至远东把这净齿之具带到欧洲。莎士比亚的《无事自扰》有这样的句子:“我愿从亚洲之最远的地带给你取一根牙签。”此外在其他三四出戏里也都提到牙签,认为那是“旅行家”的标记。以描述人物著名的散文家Overbury,也是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人,在他的一篇《旅行家》里也说:“他的牙签乃是他的一项主要的特点。”可见三百年前西洋的平常人是不剔牙的。藏垢纳污到了饱和点之后也就不成问题。倒是饭后在齿颊之间横剔竖抉的人,显着矫揉造作,自命不凡!

    人自谦年长曰马齿徒增,其实人不如马,人到了年纪便要齿牙摇落,至少也是齿牙之间发生罅隙,有如一把烂牌,不是一三五,就是二四六,中间仅是嵌张!这时节便需要牙签,有象牙质的,有银质的,有尖的,有扁的,还有带弯钩的,都中看不中用。普通的是竹质的,质坚而锐,易折,易伤牙龈。我个人经验中所使用过的牙签最理想的莫过于从前北平致美斋路西雅座所预备的那种牙签。北平饭馆的规矩,饭后照例有一碟槟榔豆蔻,外带牙签,这是由堂倌预备的,与柜上无涉。致美斋的牙签是特制的,其特点第一是长,约有自来水笔那样长,拿在手中可以摆出搦毛笔管的姿势,在口腔里到处探钻无远弗届,第二是质韧,是真正最好的杨柳枝做的,拐弯抹角的地方都可以照顾得到,有刚柔相济之妙。现在台湾也有一种白柳木的牙签,但嫌其不够长,头上不够尖。如今想起致美斋的牙签,尤其想起当初在致美斋做堂倌后来做了大掌柜的初仁义先生(他常常送一大包牙签给我),不胜惆怅!

    有些事是人人都做的,但不可当着人的面前公然做之。这当然也是要看各国的风俗习惯。例如牙签的使用,其状不雅,咧着血盆大口,狞眉皱眼,擿之,抠之,攒之,抉之,使旁观的人不快。纵然手搭凉棚放在嘴边,仍是欲盖弥彰,减少不了多少丑态。至于已经剔牙竣事而仍然叼着一根牙签昂然迈步于大庭广众之间者,我们只能佩服他的天真。

    生病与吃药 病是人人可生,药非人人得吃

    不幸生而为人,于是难免要生病。所以,人生的几大关键,生、老、病、死,病也要算其中之一。一般受资本家压迫的人,往往感觉到生病之不应该,以为病是应该生在有钱人的身上。其实病之于人,大公无私,初无取舍,张三的臀部可以生疮,李四的嘴边也许就同时长疔,谁也说不定。不过这吃药的问题,倒不是人人能谈得到的。你说,我病了应该吃药,请你借我几个钱买药,你就许摇头。所以说,病是人人可生,而药非人人得吃也。

    听说药有中西之分。听说又有所谓医院者,病人进去之后,有时候也可以治好病。然而医院的资本听说非常之大,所以住院要比住旅馆还贵一点儿。又尝听说,这个病人死后的开销,有时候就算在那一个人活着时候的账上。……这都是道听途说,我生性不好冒险,所以也不知是真是假。

    没吃过猪肉的人也许见过猪走;我没住过医院,然亦深知医院必须喝药水矣。这就是与我们中医异趣了。我们中医大概都秉性忠厚一些,绝不肯打下一针去就让你死去活来,他会今天给你两钱甘草,明天开上三分麦冬,如若你要受罪,他能让你慢慢地受,给你留出从容预备后事的工夫,这便是中医的慈善处。中医之所以历数千年而弗替者,其在是乎?

    生病吃药,好像是天经地义矣,其实病的好与不好,不必在药之吃与不吃。但是做医生的人,纵或不盼望你常生病,至少也要希望你病了之后去求他开个方子。开了方子之后,你当然不免要到药店买药。做药房生意的人,是最慈悲不过的,时常替病人想省钱的方法。例如鱼肝油是补养的,而你新从乡下来不曾知道,或者就许到一位德医先生处去领教,德医给你试了体温,仔细研究,曰:“可以吃鱼肝油矣!”你除了买鱼肝油之外,还要孝敬德医几块。卖药的人,看了这种情形,心中大是不忍,觉得病人药是要买的,而医则大可不必去看。于是他们便借重所谓报纸者,登他一假广告,告诉你什么什么丸包治百病,什么什么机百病包治,什么什么膏能让你不生毛的地方生毛,什么什么水能让你长毛的地方不长毛,只要你留心看报,按图索骥,任凭你生什么稀奇古怪的病,报上就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药。你买一回药,若不见效,那是因为药性温和了一点,再买点试试看,总有你幸占勿药的一天。住在上海的人可别生病。不是为别的,是因为上海的医生太多,并且个个都好,有新从德国得博士的赵医士,有久留东洋的钱医士,有在某某学校卒业几乎和到过德国一样的孙医士,还有那诸医束手我能医的李医士,良医遍天下,你将何去何从呢?假如你不肯有所偏倚,你只得在这无数良医的门前犹豫徘徊逡巡,就在犹豫徘徊之间,你的病也许就发生变动了。

    所以,我的主张是:(一)最好不是人;(二)次好是是人而不生病;(三)再次好是不在上海生病;(四)再次好是在上海生病而不吃药;(五)再次好是在上海生病吃药而不就医;(六)再次好只有希望在下世。我的上面这六个主张,能倒着次序完全做到!

    花钱与受气 受气不必花钱,花钱则一定要受气

    一个人就不应该有钱,有了钱就不应该花,如其你既有钱,而又要花,那么你就要受气。这是天演公理,不足为奇。

    从前我没出息的时候,喜欢自己上街买东西。这已经很是不知量力了,还要拣门面大一点的店铺去买东西。铺户的门面一大,窗户上的玻璃也大,铺子里面服务的先生们的脾气,也跟着就大。我走进这种店铺里面,看看什么都是大的,心里便觉战栗,好像自己显得十分渺小了。处在这种环境压迫之下,往往忘了自己是买什么来的。后来脸皮居然练厚了一点,到大商店里去我居然还能站得稳,虽然心里面有时还不能不跳。但是叫我向柜台里的先生张口买东西,仍然诚惶诚恐。第一,我总觉得我要买的东西太少,恐怕不足以上浊清听,本来买二两瓜子,时常就随机应变,看看柜台里先生面色不对,马上就改作半斤,紧张的局势赖此可以稍微缓和一点。东西的好坏,是否合意,我从来不挑剔,因为我是来求人赏点东西,怎敢挑三挑四的来,竖横店铺一时关不了。假如为忙着买东西把店伙计累坏了呢,人家也是爹娘养的,怎肯与我干休?所以我到大商店去买东西,因为我措词失体礼貌欠周以致使商店伙计生点气,那是有的,大的乱子可没有闹过。

    后来我的脑筋成熟了一些,思想也聪明了一些,有时候便到小铺子去买东西,然而也不容易。小铺店的伙计倒是肯谦恭下士,我们站在他们面前,有时也敢于抬起头来。可是他们喜欢跟你从容论价。“脸皮欠厚”的人时常就在他们的一阵笑声里吓跑了。我要买一张桌子,并且在说话的声音里表示出诚恳的意思,他说要五十块钱,我不敢回半句话,不成,非还价不能走出来。我仗着胆子说给十块钱。好,你听着,他嘴里念念有辞,他鼻里哼哼有声,你再瞧他那副尊容,满脸会罩着一层黑雾,这全是我那十块钱招出来的。假如我的气血足,一时能敌得住,只消迈出大门一步,他会把你请回去,说:“卖给你喽!”于是,你的钱也花了,气也受了,而桌子也买了。

    此外如车站、邮局、银行等公众的地方,也正是我们年轻人练习涵养的地方。你看那铁栏杆里的那一张脸,你要是抱着小孩子,最好离远一些,留神吓坏了孩子。我每次走到铁栏窗口,虽然总是送钱去,总觉得我好像是向他们要借债似的。每一次做完交易,铁栏里面的脸是灰的,铁栏外面的脸是红的!铁栏外面的唾沫往里面溅,铁栏里面的冷气往外面喷!

    受气不必花钱,花钱则一定要受气。

    散步 散步在清晨,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辗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麻将 如同吸食鸦片一样久而上瘾,不易戒掉

    我的家庭守旧,绝对禁赌,根本没有麻将牌。从小不知麻将为何物。除夕到上元开赌禁,以掷骰子状元红为限,下注三十几个铜板,每次不超过一二小时。有一次我斗胆问起,麻将怎个打法。家君正色曰:“打麻将吗?到八大胡同去!”吓得我再也不敢提起“麻将”二字。心里留下一个并不正确的印象,以为麻将与八大胡同有什么密切关联。

    后来出国留学,在轮船的娱乐室内看见有几位同学作方城戏,才大开眼界,觉得那一百三十六张骨牌倒是很好玩的。有人热心指点,我也没学会。这时候麻将在美国盛行,很多美国人家里都备有一副,虽然附有说明书,一般人还是不易得其门而入。我们有一位同学在纽约居然以教人打牌为副业,电话召之即去,收入颇丰,每小时一元。但是为大家所不齿,认为他不务正业,贻羞士林。

    科罗拉多大学有两位教授,姊妹俩,老处女,请我和闻一多到她们家里晚餐,饭后摆出了麻将,作为余兴。在这一方面我和一多都是属于“四窍已通其三”的人物——一窍不通,当时大窘。两位教授不能了解中国人竟不会打麻将?当晚四个人临时参看说明书,随看随打,谁也没能规规矩矩的和下一把牌,窝窝囊囊的把一晚消磨掉了。以后再也没有成局。

    麻将不过是一种游戏,玩玩有何不可?何况贤者不免。梁任公先生即是此中老手。我在清华念书的时候,就听说任公先生有一句名言:“只有读书可以忘记打牌,只有打牌可以忘记读书。”读书兴趣浓厚,可以废寝忘食,还有功夫打牌?打牌兴亦不浅,上了牌桌全神贯注,焉能想到读书?二者的诱惑力、吸引力有多么大,可以想见。书读多了,没有什么害处,顶多变成不更事的书呆子,文弱书生。经常不断的十圈二十圈麻将打下去,那毛病可就大了。有任公先生的学问风操,可以打牌,我们没有他那样的学问风操,不得藉口。

    胡适之先生也偶然喜欢摸几圈。有一年在上海,饭后和潘光旦、罗隆基、饶子离和我,走到一品香开房间打牌。硬木桌上打牌,滑溜溜的,震天价响,有人认为痛快。我照例作壁上观。言明只打八圈。打到最后一圈已近尾声,局势十分紧张。胡先生坐庄,潘光旦坐对面,三副落地,吊单,显然是一副满贯的大牌。“扣他的牌,打荒算了。”胡先生摸到一张白板,地上已有两张白板。“难道他会吊孤张?”胡先生口中念念有词,犹豫不决。左右皆曰:“生张不可打,否则和下来要包!”胡适先生自己的牌也是一把满贯的大牌,且早已听张,如果扣下这张白板,势必拆牌应付,于心不甘。犹豫了好一阵子,“冒一下险,试试看。”拍的一声把白板打了出去!“自古成功在尝试”,这一回却是“尝试成功自古无”了。潘光旦嘿嘿一笑,翻出底牌,吊的正是白板。胡先生包了。身上现钱不够,开了一张支票,三十几元。那时候这不算是小数目。胡先生技艺不精,没得怨。

    抗战期间,后方的人,忙的是忙得不可开交,闲的是闷得发慌。不知是谁诌了四句俚词:“一个中国人,闷得发慌。两个中国人,就好商量。三个中国人,作不成事。四个中国人,麻将一场。”四个人凑在一起,天造地设,不打麻将怎么办?雅舍也备有麻将,只是备不时之需。有一回有客自重庆来,第二天就回去,要求在雅舍止宿一夜。我们没有招待客人住宿的设备,颇有难色,客人建议打个通宵麻将。在三缺一的情形下,第四者若是坚不下场,大家都认为是伤天害理的事。于是我也不得不凑一角。这一夜打下来,天旋地转,我只剩得奄奄一息,誓言以后在任何情形之下,再也不肯做这种成仁取义的事。

    麻将之中自有乐趣。贵在临机应变,出手迅速。同时要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有如谈笑用兵。徐志摩就是一把好手,牌去如飞,不加思索。麻将就怕“长考”。一家长考,三家暴躁。以我所知,麻将一道要推太太小姐们最为擅长。在桌牌上我看见过真正春笋一般的玉指洗牌砌牌,灵巧无比。(美国佬的粗笨大手砌牌需要一根大尺往前一推,否则牌就摆不直!)我也曾听说某一位太太有接连三天三夜不离开牌桌的纪录,(虽然她最后崩溃以至于吃什么吐什么!)男人们要上班,就无法和女性比。我认识的女性之中有一位特别长于麻将,经常午间起床,午后二时一切准备就绪,呼朋引类,麻将开场,一直打到夜深。雍容俯仰,满室生春。不仅是技压侪辈,赢多输少。我的朋友卢冀野是个倜傥不羁的名士,他和这位太太打过多次麻将,他说:“政府于各部会之外应再添设一个‘俱乐部’,其中设麻将司,司长一职非这位太太莫属矣。”甘拜下风的不只是他一个人。

    路过广州,耳畔常闻噼噼啪啪的牌声,而且我在路边看见一辆停着的大卡车,上面也居然摆着一张八仙桌,四个人露天酣战,行人视若无睹。餐馆里打麻将,早已通行,更无论矣。在台湾,据说麻将之风仍然很盛。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麻将,有些地方的寓公、寓婆亦不能免。麻将的诱惑力太大。

    王尔德说过:“除了诱惑之外,我什么都能抵抗。”我不打麻将,并不妄以为自己志行高洁。我脑筋迟钝,跟不上别人反应的速度,影响到麻将的节奏。一赶快就出参差。我缺乏机智,自己的一副牌都常照顾不来,遑论揣度别人的底细,既不知己又不知彼,如何可以应付大局?打牌本是寻乐,往往是寻烦恼,又受气又受窘,干脆不如不打。费时误事的大道理就不必说了。有人说卫生麻将又有何妨?想想看,鸦片烟有没有卫生鸦片,海洛因有没有卫生海洛因?大凡卫生麻将,结果常是有碍卫生。起初输赢小,渐渐提升。起初是朋友,渐渐成赌友,一旦成为赌友,没有交情可言。我曾看见两位朋友,都是斯文中人,为了甲扣了乙一张牌,宁可自己不和而不让乙和,事后还扬扬得意,以牌示乙,乙大怒。甲说在牌桌上损人不利己的事是可以做的,话不投机,大打出手,人仰桌翻。我又记得另外一桌,庄家连和七把,依然手顺,把另外三家气得目瞪口呆面色如土,结果是勉强终局,不欢而散。赢家固然高兴,可是输家的脸看了未必好受。有了这些经验,看了牌局我就怕,坐壁上观也没兴趣。何况本来是个穷措大,“黑板上进来白板上出去”也未免太惨。

    对于沉湎于此道中的朋友们,无论男女,我并不一概诅咒。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可能是在生活上有什么隐痛,藉此忘忧,如同吸食鸦片一样久而上瘾,不易戒掉。其实要戒也很容易,把牌和筹码以及牌桌一起蠲除,洗手不干便是。

    枯寂也是一种趣味。

    万取千焉,千取百焉 头脑未能尽合逻辑而意义含混

    读《孟子》,开卷第一节就有一句看不甚懂。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大意当然很明白,是在言义利之辨,但是“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这句话怎么讲?看了各家注释,还是不大懂。

    《幼狮学志》第十三卷第一期有李辰冬先生一篇文章“怎样开辟国学研究的直接途径”,劝大家不要走权威领导的路,他的意思是不要盲目地信从权威,要有自己的真知灼见。假如权威人物的话是对的,我们当然要服从他的领导,但是权威不一定永远对。李先生举了几个例子,其中之一正是我憋在心里好久的孟子这一句话。依李先生的见解,“自从赵岐注错以后,两千年来更改不过来”,宋朝孙爽的疏、朱熹的集注、清朝焦循的正义,皆未得要领。李先生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很容易,只要把孟子书中所用的‘取’字作一归纳,看看孟子是怎样在用‘取’字,这几句话马上就释然了。”于是李先生翻《孟子引得》,“知道‘取’有两种意思:一作‘得’讲,一作‘夺’讲”。“万取千焉……”里的“取”字是作“夺”解。其结论是:“万乘之国夺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夺百乘之家,这是上征利;正对上句‘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而言,这是下弑上。‘不为不多矣’是指春秋战国时混乱的情形”。

    我想李先生的解释大概是对的,因为这样解释上下文意才可贯通。所谓交征利,包括下与上争和上与下争两件事。李先生充分利用《孟子引得》,决定“取”作“夺”解,其实“取”字本有此义。“取”字有好多意思,好多用法,在某处应做某种解释,就要靠读者细心体会,同时再参用李先生的统计法,就更容易有所领悟了。

    但是我要指出另一点。孟子是有才气的人,程子说他“有些英气”,《孟子》七篇汪洋恣肆,锋利而雄浑,的确是好文章。不过并不是句句都斟酌至当无懈可击。像“万取千焉,千取百焉……”这一句就有毛病,至少是写得不够明白。李辰冬先生说:孟子原文“语义多么清楚”!这一点我不大同意。如果原文语义清楚,赵岐便不至于误解。即使赵岐误解,也早该有人指出,何至于“糊涂了两千年”?即使大家都迷信权威,到如今我们说明其真义也就罢了,又何必借重《引得》,排比资料,然后才能寻绎其意义?“万取千焉,千取百焉”这八个字确是含混,所以才使人糊涂了两千年。“不为不多矣”一句也不够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不为不多”?是“万”不为不多,还是“千”不为不多,还是上征利的情形不为不多?原文没有交代清楚。

    我们的古书常有因为文字过简而意义不清楚的地方,也有因为作者头脑有时未能尽合逻辑而意义含混的地方,我们不必为贤者讳。西人有句话,就是荷马也有打瞌睡的时候。(Even Homer nods.)

    生而曰讳 以约定俗成为准则,不必泥于古

    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四:“生曰名,死曰讳,今人多生而称人之名曰讳。《金石录》云,生而称讳,见于石刻者甚众,因引孝宣元康二年诏曰,其更讳询,以为西汉已如此。蜀志,刘豹等上言,圣讳豫睹,许靖等上言,名讳昭著。晋书,高言范伯孙恂,恂率道名讳,未尝经于官曹。束哲劝农赋,场功毕,租输至,录社长,召闾师,条牒所领,注列名讳。”又注:“王褒《洞箫赋》,‘幸得谥为洞箫兮。’李善注:‘谥者号也。’号而曰谥,犹之名而曰讳者矣。”

    按:生曰名,死曰讳,固为不易之论,但交接应对之际,自己称名则可,直呼对方之名则不可,言语中提及他人之时亦不宜简单地称名道姓,通常总要加上适当的尊称,这是——般人所公认的礼貌。临文之际,不说某人名某某,而曰某人讳某某,亦正是同样的表示敬意之一端。不必一定等到人死之后才用“讳”字。《日知录》所引的几个生而曰讳的例子是证明此种用法古已有之。

    其实,生而曰讳不仅古已有之,近代作家沿用之者亦不乏其人。《水浒传》第二回史进问鲁提辖“高姓大名”,他回答说:“洒家是经略府提辖,姓鲁,讳个达字。”是则自己称自己的名也为讳了。这是否为当时的滥用此字之一例,则不得而知。总之这也是生而曰讳的一例。袁子才州、《仓山房尺牍·与王顺哉世妹》:“寄上画扇一柄,湖楼即事诗,求世妹和之;转致令继母程夫人令妹讳妕者和之,即交碧梧世妹处寄来。”如不曰讳而曰名,岂不唐突?是生而曰讳,有时有此必要,虽与字之原义不合,无伤也。

    若干年前我编一刊物,采一来稿,记当代某公逸事,第一句是“公讳某……”引起一些人的批评,以为生而曰讳,不但不通而且不敬。须知语言文字是活的,是随时有变化的,如果每个字都以使用原义为限,真不知我们的语文要贫乏到什么程度。在另一方面,用字以原义为限,恐怕有时又非大众所能了解。总之,语文之事应以约定俗成为准则,似不必泥于古。

    忙什么 你只是想送别人的殡

    在文明的城市里,你若是能从马路这边平平安安地跨到马路那边,在中间不发生命案,你至少可以说是有一技之长了。因为稍微浑厚一点的人,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东张西望,不是车碰了你,就是你碰了车。车碰了你,那还好办,即是碰死了也只是照例罚车夫几个钱;若是你碰了车,这一笔损失你就许赔一辈子也赔不清。所以在下初来上海时,看见汽车之多,就深深地感到一种乡下人之悲哀,虽然我很明白上海还不是最文明的城市。

    从汽车夫的眼睛看来,在街道上行走的芸芸众生是很有碍交通的。汽车夫所以要快驶的缘故,也不难索解,因为有时候坐在车厢里的不完全是我们中国人,更有时简直不是我们中国人。所以汽车疾驶是由于必要,而这种必要是在打倒帝国主义的走狗以前永远存在的。现在若有汽车和行人冲撞,我不怪汽车开得太快,我只怪行人躲得太慢。

    听说在很文明的纽约城,警察常张贴布告,警告开汽车的人说:“忙什么?你只是想赶到你自己的殡前去!”上海的警察应该换个口吻说:“忙什么?你只是想送别人的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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