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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人生不过如此而已最新章节!

安静的时候,时常有一架特大的飞机稀里哗啦地从头上飞过,或是芳邻牌局初散在门口呼车道别,再不就是汽车司机狂揿喇叭代替按门铃,对于这一切我近来就不大抱怨,因为“五音令人耳聋”,我听不大见。耳聋之益尚不止此。世上说坏话的人多,说好话的人少,至少好话常留在人死后再说。白居易香炉峰下草堂初成,高吟“从兹耳界应清净,免见啾啾毁誉声”。如果他耳聋,他自然耳根清净,无须诛茅到高峰之上了。有人说,人到最后关头,官感失灵,最后才是听觉,所以易箦之际,有人哭他,他心烦,没有人哭他,怕也不是滋味,不如干脆耳聋。

    《时代》周刊(一九七〇年八月十日,页四十四)有这样一段:“‘我的听觉越来越坏’,贝多芬在一八〇一年写道,‘一位庸医为我的耳朵处方是多饮茶。’”自从他于一八二七年逝世以后,许多学者推测其死因可能是血液循环不佳,梅毒,或伤寒症。科罗拉多大学医药中心的两位医生,斯提芬斯与海门威(Wrs.Kenneth M.Stevens and Wm.G.Hemenway)在A.M.A.Journal(《美国医学会会刊》)上说,事实并非如此。他的聋乃是耳蜗硬化所致(Cochlear Oto-sclerosis),现今用外科手术即可矫正。患此病症,中耳内之骨质生长过多,妨碍了震动之变成为神经冲动,于是无法把震动变成为声音。

    “贝多芬最初发觉对于高音调丧失听觉,是二十七岁那一年。这样年轻的时候不可能有血液循环的病,也不可能有晚期梅毒的损伤。伤寒比较可信。不检视这位谱曲家的颞骨,谁也无法确定;一八六三年和一八八八年,他的脑壳两度接受检查,那些颞骨却不见了。显然的是最初解剖时即已取去。斯提芬斯与海门威下结论说:‘也许在维也纳的一个被人遗忘了的地窖里,有一只装满甲醛液的瓶子,里面藏着答案。’”

    穷 穷不是罪过,也不是美德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在稍稍长大一点,阶级渐渐显露,有的是金枝玉叶,有的是“杂和面口袋”。但是就大体而论,还是泥巴里打滚袖口上抹鼻涕的居多。儿童玩具本是少得可怜,而大概其中总还免不了一具“扑满”,瓦做的,像是陶器时代的出品,大的小的挂绿釉的都有,间或也有形如保险箱,有铁制的,这种玩具的用意就是警告孩子们,有钱要积蓄起来,免得在饥荒的时候受穷,穷的阴影在这时候就已罩住了我们!好容易过年赚来几块压岁钱,都被骗弄丢在里面了,丢进去就后悔,想从缝里倒出是万难,用小刀拨也是枉然。积蓄是稍微有一点,穷还是穷。而且事实证明,凡是积在扑满里的钱,除了自己早早下手摔破的以外,大概后来就不知怎样就没有了,很少能在日后发生什么救苦救难的功效。等到再稍稍长大一点,用钱的欲望更大,看见什么都要流涎,手里偏偏是空空如也,那时候真想来一个十月革命。就是富家子也是一样,尽管是绮襦纨祷,他还是恨继承开始太晚。这时候他最感觉穷,虽然他还没认识穷。人在成年之后,开始面对糊口问题,不但糊自己的口,还要糊附属人员的口,如果脸皮欠厚心地欠薄,再加上祖上是“忠厚传家诗书继世”的话,他这一生就休想能离开穷的掌握,人的一生,就是和穷挣扎的历史。和穷挣扎的一生,无论胜利或失败,都是惨。能不和穷挣扎,或于挣扎之余还有点闲工夫做些别的事,那人是有福了。

    所谓穷,也是比较而言。有人天天喊穷,不是今天透支,就是明天举债,数目大得都惊人,然后指着身上衣服的一块补丁或是皮鞋上的一条小小裂缝作为他穷的铁证。这是寓阔于穷,文章中的反衬法。也有人量入为出,温饱无虞,可是又担心他的孩子将来自费留学的经费没有着落,于是于自我麻醉中陷入于穷的心理状态。若是西装裤的后方越磨越薄,由薄而破,由破而织,由织而补上一大块布,细针密缝,老远地看上去像是一个圆圆的箭靶,(说也奇怪,人穷是先从裤子破起!)那么,这个人可是真有些近于穷了。但是也不然,穷无止境。“大雪纷纷落,我住柴火垛,看你们穷人怎么过!”穷人眼里还有更穷的人。

    穷也有好处。在优裕环境里生活着的人,外加的装饰与铺排太多,可以把他的本来面目掩没无遗,不但别人认不清他真的面目,往往对他发生误会(多半往好的方面误会),就是自己也容易忘记自己是谁。穷人则不然,他的褴褛的衣裳等于是开着许多窗户,可以令人窥见他的内容,他的荜门蓬户,尽管是穷气冒三尺,却容易令人发见里面有一个人。人越穷,越靠他本身的成色,其中毫无夹带藏掖。人穷还可落个清闲,既少“车马驻江于”,更不会有人来求谋事,讣闻请笺都不会常常上门,他的时间是他自己的。穷人的心是赤裸的,和别的穷人之间没有隔阂,所以穷人才最慷慨。金锘囊中所余无钱,买房置地都不够,反正是吃不饱饿不死,落得来个爽快,求片刻的快意,此之谓“穷大手”。我们看见过富家弟兄析产的时候把一张八仙桌子劈开成两半,不曾看见两个穷人抢食半盂残羹剩饭。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

    穷时受人白眼是件常事,狗不也是专爱对着鹑衣百结的人汪汪吗?人穷则颈易缩,肩易耸,头易垂,须发许是特别长得快,擦着墙边逡巡而过,不是贼也像是贼,以这种姿态出现,到处受窘。所以人穷则往往自然地有一种抵抗力出现,是名曰:酸。穷一经酸化,便不复是怕见人的东西。别看我衣履不整,我本来不以衣履见长!人和衣服架子本来是应该有分别的。别看我囊中羞涩,我有所不取;别看我落魄无聊,我有所不为,这样一想,一股浩然之气火辣辣地从丹田升起,腰板自然挺直,胸膛自然凸出,徘徊啸傲,无往不宜。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块茅厕砖——臭而且硬,可是,人穷而不志短者以此,布衣之士而可以傲王侯者亦以此,所以穷酸亦不可厚非,他不得不如此,穷若没有酸支持着,它不能持久。

    扬雄有逐贫之赋,韩愈有送穷之文,理直气壮地要与贫穷绝缘,反倒被穷鬼说服,改容谢过肃之上座,这也是酸极一种变化。贫而能逐,穷而能送,何乐而不为?逐也逐不掉,送也送不走,只好硬着头皮甘与穷鬼为伍。穷不是罪过,但也究竟不是美德,值不得夸耀,更不足以傲人。典型的穷人该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不改其乐当然是很好,箪食瓢饮究竟不大好,营养不足,所以颜回活到三十二岁短命死矣。孔子所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譬喻则可,当真如此就嫌其不大卫生。

    猪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

    猪没有什么模样儿,笨拙臃肿,漆黑一团,四川猪是白的,但是也并不俊俏,像是遍体白癫疯,像是“天佬儿”,好像还没有黑色来得比较可以遮丑。俗话说:“三年不见女人,看见一只老母猪,也觉得它眉清目秀。”一般人似尚不至如此,老母猪离眉清目秀的境界似乎尚远。只看看它那个嘴巴尽管有些近于帝王之相,究竟占面部面积过多,作为武器固未尝不可,作为五官之一就嫌不称。它那两扇鼓动生风的耳轮,细细的两根脚杆,辫子似的一条尾巴,陷在肉坑里的一对小眼,和那快擦着地的膨亨大腹,相形之下,全不成比例。当然,如果它能竖起来行走,大腹便便也并不妨事,脑满肠肥的一副相说不定还许能赢得许多人的尊敬,脸上的肉叠成褶,也许还能讨若干人的欢喜。可惜它只能四脚着地,辜负了那一身肉,只好谥之曰猪猡。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并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么多的变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恼的是猪儿除了那不招人爱的模样之外,它的举止动作也全没有一点风度。它好睡,睡无睡相,人讲究“坐如钟,睡如弓”。猪不足以语此,它睡起来是四脚直挺,倒头便睡,而且很快地就鼾声雷动,那鼾声是疙疙噜苏的,很少悦耳的成分。一经睡着,天大的事休想能惊醒它,打它一棒它能翻过身再睡,除非是一桶猪食哗啦一声倒在食槽里。这时节它会连爬带滚地争先恐后地奔向食槽。随吃随挤,随咽随咂,嚼菜根则嘎嘎作响,吸豆渣则呼呼有声,吃得嘴脸狼藉,可以说没有一点“新生活”。动物的叫声无论是哀也好,凶也好,没有像猪叫那样讨厌的,平常没有事的时候,只会在嗓子眼儿里呶呶嚅嚅,没有一点痛快,等到大限将至被人揪住耳朵提着尾巴的时候,便放声大叫,既不惹人怜,更不使人怕,只是使人听了刺耳。它走路的时候,踯躅蹒跚,活泼的时候,盲目地乱窜,没有一点规矩。

    虽然如此,猪的人缘还是很好,我在乡间居住的时候,女佣不断地要求养猪,她常年茹素,并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赚钱,她只是觉得家里没有几只猪儿便不像是个家,虽然有了猫狗和孩子还是不够。我终于买了两只小猪。她立刻眉开眼笑,于抚抱之余给了小猪我所梦想不到的一个字的评语曰:“乖!”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我看我们的女佣在喂猪的时候是兼爱敬而有之。她根据“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道理对于猪食是细切久煮,敬谨用事的,一日三餐,从不误时,伺候猪食之后倒是没有忘记过给主人做饭。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时候,她坐在屋檐下补袜子,一对小猪伏在她的腿上打瞌睡。等到“架子”长成“催肥”的时候来到,她加倍努力地供应,像灌溉一株花草一般地小心翼翼,它越努力加餐,她越心里欢喜,她俯在圈栏上看着猪儿进膳,没有偏疼,没有愠意,一片慈祥。有一天,猪儿高卧不起,见了食物也无动于心,似有违和之意,她急得烧香焚纸,再进一步就是在猪耳根上放一点血,烧红一块铁在猪脚上烙一下,最后一招是一服万金油拌生鸡蛋。年关将届,她噙着眼泪烧一大锅开水,给猪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热水澡。猪圈不能空着,紧接着下一代又继承了上来。

    看猪的一生,好像很是无聊,大半时间都是被关在圈里,如待决之囚,足迹不出栅门,出不能接见亲属,而且很早地就被阉割,大欲就先去了一半,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临了还不免冰凉的一刀。但是它也有它的庸福。它不用愁吃,到时候只消饭来张口,它不用劳力,它有的是闲暇。除了它最后不得善终好像是不无遗憾以外,一生的经过比起任何养尊处优的高级动物也并无愧色。“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君子,但是我常以为猪叫的声音不容易动人的不忍之心。有一个时期,我的居处与屠场为邻,黎明就被惊醒,其鸣也不哀,随后是血流如注的声音,叫声顿止,继之以一声叹气,最后的一口气,再听便只有屋檐滴雨一般的沥血的声音,滴滴答答地落在桶里。我觉得猪经过这番洗礼,将超升成为一种有用的东西,无负于豢养它的人,是一件公道而可喜的事。

    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虽是神话,也颇有一点意思。“家”字是屋子底下一口猪。屋子底下一个人,岂不简捷了当?难道猪才是家里主要的一员?有人说豕居引申而为人居,有人引《曲礼》“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之义以为豕是主要的家畜。我养过几年猪之后,顿有所悟。猪在圈里的工作,主要的是“吃、喝、拉、撒、睡”,此外便没有什么。圈里是脏的,顶好的卫生设备也会弄得一塌糊涂。吃了睡,睡了吃,毫无顾忌,便当无比。这不活像一个家吗?在什么地方“吃、喝、拉、撒、睡”比在家里更方便?人在家里的生活比在什么地方更像一只猪?仓颉泄露天机倒未必然,他洞彻人生,却是真的,怪不得天雨粟鬼夜哭。

    狗 狗与人不同

    《五代史》四夷附录:“狗国,人身狗首,长毛不衣,手搏猛兽,语为犬嗥。其妻皆人,能汉语,生男为狗,女为人,自相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语出正史,不相信也只好姑妄听之。我倒是希望在什么地方真有这么一个古国,让我们前去观光。妻女能汉语,对观光客便利不少。人身狗首,虽然不及人面狮身那样的雄奇,也算另一种上帝的杰作,我们不可怀有种族偏见,何况在我们人群中,獐头鼠目而昂首上骧者也比比皆是。可惜史籍记载太欠详尽,使人无从问津。

    我们的人口膨胀,狗的繁殖好像也很快。我从前在清晨时分曳杖街头,偶然看见一两只癞狗在人家门前蜷卧,或是在垃圾箱里从事发掘,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扰。如今则不然,常常遇见又高又大的狼犬,有时气咻咻地伸着大舌头从我背后赶来,原来是狗主人在训练它捡取东西。也常常遇到大耳披头的小猎犬,到小腿边嗅一下摇头晃脑而去。更常看到三五只土狗在街心乱窜,是相扑为戏,还是争风动武,我也无从知道,遇到这样的场面我只好退避三舍绕道而行。

    不要以为我极不喜欢狗。马克·吐温说过,“狗与人不同。一只丧家犬,你把它迎到家里,喂它,喂得它生出一层亮晶晶的新毛,它以后不会咬你。”我相信,所谓义犬,古今中外皆有之。《搜神记》记载着一桩义犬救主的故事;明人戏曲也有过一篇《义犬记》。养狗不一定望报,单看它默默地厮守着你的样子,就觉得它是可人。树倒猢狲散,猢狲与人同属于灵长类,树倒焉有不散之理;狗则不嫌家贫,它知道恋旧。不过狗咬主人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那是狗患了恐水病,它咬了别人,也咬了主人,它自己是不负责任的,犹之乎一个“心神丧失”的儿子杀死爸爸也会被判为无罪一样。(不过疯犬本身必无生理,无论有罪无罪,都不能再俯仰天地之间而克享天年。)印度外道戒,有一种狗戒,要人过狗一般的生活,真个的吃人粪便,《大智度论》批评说:“如是等戒,智所不赞,痛苦无善报。”其实狗也有它的长处,大有值得我们人效法者在,吃粪是大可不必的,纵然二十四孝里也列为一项孝行。

    狗与人类打交道,由来已久。周有犬人,汉有狗监,都是帝王近侍,可见在犬马声色之娱中间老早就占了重要的地位。犬为六畜之一,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老人有吃狗肉的权利,聂政屠狗养亲,没有人说他的不是。许多人不吃香肉,想想狗所吃的东西便很难欣赏狗肉之甘脆。我不相信及时进补之说,虽然那些先天不足后天亏损的人是很值得同情的。但是有人说吃狗肉是虐待动物,是野蛮行为,这种说法就很令人惊异。《三字经》是近来有人提倡读的,里面就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人饲了它是为了什么?历来许多地方小规模的祭祀,不用太牢,便用狗。何以单单杀狗便是野蛮?法国人吃大蜗牛,无害于他们的文明。我看见过广州菜市场上的菜狗,胖胖嘟嘟的,一笼一笼的,虽然不是喂罐头长大的,想来绝不会经常服用“人中黄”,清洁又好像不成问题。

    狗的数目日增,也许是一件好事。“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鸡犬之声相闻,是农村不可或缺的一种点缀。都市里的狗又是一番气象,真是“鸡鸣天上,犬吠云中”,身价不同。我清晨散步时所遇见的狗,大部分都系出名门,而且所受的都是新式的自由的教育,横冲直撞,为所欲为。电线杆子本来天生地宜于贴标语,狗当然不肯放过在这上面做标志的机会。有些狗脖子上挂着牌子,表示它已纳过税,纳过税当然就有使用大街小巷的权利,也许其中还包含随地便溺的自由。我听一些犬人、狗监一类的人士说,早晨放狗,目的之一便是让它在自己家门之外排泄。想想我们人类也颇常有“脚向墙头八字开”的时候,于狗又何尤?说实在话,狗主人也偶尔有几个思想顽固的,居然给狗戴上口罩,使得它虽欲“在人腿上吃饭”而不可得,或是系上一根皮带加以遥远控制。不过这种反常的情形是很少有的,通常是放狗自由,如入无人之境。

    门上“内有恶犬”的警告牌示已少见。将来代之而兴的可能是“内无恶犬”。警告牌少见的缘故之一是其必需性业已消失。黑鼻尖黑嘴圈的狼狗,脸上七棱八瓣的牛头狗,尖嘴白毛的狐狸狗,都常在门底下露出一部分嘴脸,那已经发生够多的吓阻力量。朱门蓬户,都各有其身份相当的狗居住其间。如果狗都关在门内,主人豢之饲之爱之宠之,与人无涉;如果放它出门,而没有任何防范,则一旦咬人固是小事一端,它自己却也有香肉店寻得归宿的可能。屠宰名犬进补,实在杀风景,可是这责任不该由香肉店负。

    鸟 我爱鸟,它不回顾,它不悲哀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吧?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唧唧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蜷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蹋踏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在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谓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囱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囱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看相 一个人的尊容,和他一生体戚有密切关系

    听说一个人的尊容,和他的一生休戚有很密切的关系。例如耳目口鼻,方向若是稍微挪动一点,就许在一生的过去或未来,发生很大的变动。所以你别瞧那一帮满肚子海参鱼翅,坐着汽车兜圈子的人,他们必是有点来历,说不定是因为哪一根骨头长得得法。穷困潦倒的人,少去看相,你若是遇到什么张铁嘴李铁腮的,他三言两语地把你的尊容褒贬一顿,你就许对不住你生身的父母。

    然而看相的人,名叫铁嘴的还是不够多。你明明是一个不能寿终正寝的地痞流氓,他会恭维你,说你将走红运,在武汉可以发一注横财。你明明是一个乳臭未退的小孩子,他会奉承你,说你是群众革命的领袖,可以东做委员,西做委员。你明明是一位小姐,他会说你是明星。你明明是一位诚实人,他会说你必定是在上海生长大的。你纵然不相信你的尊容会这样的好法,但是你听在耳里舒服。人人喜欢耳里舒服,于是乎看相的人便遍地皆是。

    现在研究相术的人比从前进步,只消看看他们的广告,也讲究挂起“留学”的招牌。更有所谓洋相士,什么手相家海伦巴勃,一齐到上海来了。其实这也难怪。我觉得我们中国人的尊容,近年来变得很厉害,恐怕几年后,一定要至少留学过的相术家,才能看懂我们中国人的脸。

    病 人在大病时,人生观都要改变

    鲁迅曾幻想到吐半口血扶两个丫鬟到阶前看秋海棠,以为那是雅事。其实天下雅事尽多,唯有生病不能算雅。没有福分扶丫鬟看秋海棠的人,当然觉得那是可羡的,但是加上“吐半口血”这样一个条件,那可羡的情形也就不怎样可羡,似乎还不如独自一个硬硬朗朗到菜圃看一畦萝卜白菜。

    最近看见有人写文章,女人怀孕写作“生理变态”,我觉得这人倒有点“心理变态”。病才是生理变态。病人的一张脸就够瞧的,有的黄得像讣闻纸,有的青得像新出土的古铜器,比髑髅多一张皮,比面具多几个眨眼。病是变态,由活人变成死人的一条必经之路。因为病是变态,所以病是丑的。西子捧心蹙颦,人以为美,我想这也是私人癖好,想想海上还有逐臭之夫,这也就不足为奇。

    我由于一场病,在医院住了很久。我觉得我们中国人最不适宜于住医院。在不病的时候,每个人在家里都可以做土皇帝,佣仆不消说是用钱雇来的奴隶,妻子只是供膳宿的奴隶,父母是志愿的奴隶,平日养尊处优惯了,一旦他老人家欠安违和,抬进医院,恨不得把整个的家(连厨房在内)都搬进去!病人到了医院,就好像是到了自己的别墅似的,忽而买西瓜,忽而冲藕粉,忽而打洗脸水,忽而灌暖水壶。与其说医院家庭化,毋宁说医院旅馆化,最像旅馆的一点,便是人声嘈杂,四号病人快要咽气,这并不妨碍五号病房的客人的高谈阔论;六号病人刚吞下两包安眠药,这也不能阻止七号病房里扯着嗓子喊黄嫂。医院是生与死的决斗场,呻吟号啕以及欢呼叫嚣之声,当然都是人情之所不能已,圣人弗禁。所苦者是把医院当作养病之所的人。

    但是有一次我对于我隔壁房所发的声音,是能加以原谅的。是夜半,是女人声音,先是摇铃随后是喊“小姐”,然后一声铃间一声喊,由原板到流水板,愈来愈促,愈来愈高,我想医院里的人除了住了太平间的之外大概谁都听到了,然而没有人送给她所要用的那件东西。呼声渐变成号声,情急渐变成衷恳,等到那件东西等因奉此地辗转送到时,已经过了时效,不复成为有用的了。

    旧式讣闻喜用“寿终正寝”字样,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家里养病,除了病不容易治好之外,不会为病以外的事情着急。如果病重不治必须寿终,则寿终正寝是值得提出来傲人的一件事,表示死者死得舒服。

    人在大病时,人生观都要改变。我在奄奄一息的时候,就感觉得人生无常,对一切不免要多加一些宽恕,例如对于一个冒领米贴的人,平时绝不稍予假借,但在自己连打几次强心针之后,再看着那个人贸贸然来,也就不禁心软,认为他究竟也还可以算作一个圆颅方趾的人。鲁迅死前遗言“不饶恕,也不求人饶恕”。那种态度当然也可备一格。不似鲁迅那般伟大的人,便在体力不济时和人类容易妥协。我僵卧了许多天之后,看着每个人都有人性,觉得这世界还是可留恋的。不过我在体温脉搏都快恢复正常时,又故态复萌,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了。

    弱者才需要同情,同情要在人弱时施给,才能容易使人认识那份同情,一个人病得吃东西都需要喂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探视,那一点同情就像甘露滴在干土上一般,立刻被吸收了进去。病人会觉得人类当中彼此还有联系,人对人究竟比兽对人要温和得多。不过探视病人是一种艺术,和新闻记者的访问不同,和吊丧又不同。我最近一次病,病情相当曲折,叙述起来要半小时,如用欧化语体来说半小时还不够。而来看我的人是如此诚恳,问起我的病状便不能不详为报告,而讲述到三十次以上时,便感觉像一位老教授年年在讲台上开话匣片子那样单调而且惭愧。我的办法是,对于远路来的人我讲得要稍为扩大一些,而且要强调病的危险,为的是叫他感觉此行不虚,不使过于失望。对于邻近的朋友们则不免一切从简诸希矜宥!有些异常热心的人,如果不给我一点什么帮助,一定不肯走开,即使走开也一定不会愉快,我为使他愉快起见,口虽不渴也要请他倒过一杯水来,自己做“扶起娇无力”状。有些道貌岸然的朋友,看见我就要脱离苦海,不免悟出许多佛门大道理,脸上愈发严重,一言不发,愁眉苦脸,对于这朋友我将来特别要借重,因为我想他于探病之外还适于守尸。

    疟 病魔缠身,我将做些什么事才能把它忘记呢

    对于一个生病的人,我们总有几分同情,除非我们是专门以人家的痛苦为自己的利益的那种人。我们看见一个面黄肌瘦伏枕呻吟的人,我们绝不会再嘲弄他。唯独对于一个患疟疾的人,则往往不然。患疟者发寒时,牙齿相击有声,发热时,身盖大被不暖,时而红头涨脸,时而面色上白,终于是面皮焦黄,目眶深陷,耳朵枯卷,脑壳曲缩得像一根棒槌儿似的,一副憔悴狼狈之态,引得旁观的女士窃窃失笑,其意若曰:“看!看那个患疟的人!”

    一般人并不是一定都硬心肠,并不一定那样缺乏同情心。一般人以为疟不致命,时间时歇地发作轮回,把人弄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几十个金鸡腊霜落肚之后,依然一条好汉,这就如同看见踏着香蕉皮跌得四脚朝天,有些行人也不免要报之以大笑一般,所以疟更常常成为被人嘲笑的资料。

    这种情形,自古已然,《世说新语》言语篇就有这样的记载:

    中朝有小儿,父病,行乞药,主人问病,曰:“患疟也。”主人曰:“尊候明德君子,何以病疟?”答曰:“来病君子,所以为疟耳。”

    好像一染疟疾,就证明其非君子的样子。这种病太讨厌了,既伤身体,又损盛德,苦痛艰难而为天下人笑!

    旧传疟有疟鬼,躯体甚小,善为作作祟,所以治疗的方法往往也就很玄妙,《唐诗纪事》有这样的记载:

    有病疟者,子美曰:“吾诗可以疗之,‘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其人诵之,未愈。曰:“更诵吾诗‘子璋骷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诵之,呆愈。

    其人是谁,罔无可考,我们觉得奇怪的是,杜子美既有这样的灵药在握,而且是两服,一服比一服凶,何以他老人家万里投荒,辗转川巴,直嚷“三年犹疟疾”,“疟疠三秋孰可忍”,而不知道诵一遍他自己的诗?杜子美之“太瘦生”,我想大概就不是为了“作诗苦”,恐怕就是疟疾闹的。不过话说回来,杜诗疗疟,其事确有可征。有一位卢元昌先生,他自称:

    乙巳秋,余病疟甚,客告曰:“世传杜少陵诗(子璋骷髅血模糊)甸诵之可止疟。”予怪之,继而读诸集,乃少陵所作花柳歌中句也。遂辍药杆,将全集从头潜味之,未两卷,予忘乎疟,疟竟止。

    这位卢先生真是健忘,读诗而把病都忘了。这种治疗法胜似药杵多多。查近人似乎也有应用此种精神治疗法的,临到将要发病之际,辄外出寻药,据云并不甚验。

    我们北地人从来不知疟为何物,儿时读《水浒》,读到武松患疟,蹲在屋檐下烤火盆,宋江不留心一脚踢翻了炭盆,给武松吓出一身汗,病也好了,读到这一段总觉得怪好笑的,总以为这是小说里的事,如今天下不靖,丧乱之余,疟鬼也跟着人而远走四方,像我住在北地的人而亦不免为疟鬼所苦了。病魔缠身,我将做些什么事才能把它忘记呢?

    睡 睡也可以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

    我们每天睡眠八小时,便占去一天的三分之一,一生之中三分之一的时间于“一枕黑甜”之中度过,睡不能不算是人生一件大事。可是人在筋骨疲劳之后,眼皮一垂,枕中自有乾坤,其事乃如食色一般的自然,好像是不需措意。

    豪杰之士有“闻午夜荒鸡起舞”者,说起来令人神往,但是五代时之陈希夷,居然隐于睡,据说“小则亘月,大则几年,方一觉”,没有人疑其为有睡病,而且传为美谈。这样的大量睡眠,非常人之所能。我们的传统的看法,大抵是不鼓励人多睡觉。昼寝的人早已被孔老夫子斥为不可造就,使得我们居住在亚热带的人午后小憩(西班牙人所谓Siesta)时内心不免惭愧。后汉时有一位边孝先,也是为了睡觉受他的弟子们的嘲笑:“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佛说在家戒法,特别指出“贪睡眠乐”为“精进波罗密”之一障。大概倒头便睡,等着太阳晒屁股,其事甚易,而掀起被衾,跳出软暖,至少在肉体上作“顶天立地”状,其事较难。

    其实睡眠还是需要适量。我看倒是睡眠不足为害较大。“睡眠是自然的第二道菜”,亦即最丰盛的主菜之谓。多少身心的疲惫都在一阵“装死”之中涤除净尽。车祸的发生时常因为驾车的人在打瞌睡。衙门机构一些人员之一张铁青的脸,傲气凌人,也往往是由于睡眠不足,头昏脑涨,一肚皮的怨气无处发泄,如何能在脸上绽出人类所特有的笑容?至于在高位者,他们的睡眠更为重要,一夜失眠,不知要造成多少纰漏。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而我们往往不能享受。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闻名的杨震,我想他睡觉没有困难,至少不会失眠,因为他光明磊落。心有恐惧,心有挂碍,心有忮求,倒下去只好辗转反侧,人尚未死而已先不能瞑目。庄子所谓“至人无梦”,《楞严经》所谓“梦想消灭,寝寤恒一”,都是说心里本来平安,睡时也自然塌实。劳苦分子,生活简单,日入而息,日出而作,不容易失眠。听说有许多治疗失眠的偏方,或教人计算数目字,或教人想象中描绘人体轮廓,其用意无非是要人收敛他的颠倒妄想,忘怀一切,但不知有多少实效。愈失眠愈焦急,愈焦急愈失眠,恶性循环,只好瞪着大眼睛,不觉东方之既白。

    睡眠不能无床。古人席地而坐卧,我由“榻榻米”体验之,觉得不是滋味。后来北方的土炕砖炕,即较胜一筹。近代之床,实为一大进步。床宜大,不宜小。今之所谓双人床,阔不过四五尺,仅足供单人翻覆,还说什么“被底鸳鸯”?

    莎士比亚《第十二夜》提到一张大床,英国Ware地方某旅舍有大床,七尺六寸高,十尺九寸阔,雕刻甚工,可睡十二人云。尺寸足够大了,但是睡上一打,其去沙丁鱼也几希,并不令人羡慕。讲到规模,还是要推我们上国的衣冠文物。我家在北平即藏有一旧床,杭州制,竹篾为绷,宽九尺余,深六尺余,床架高八尺,三面隔扇,下面左右床柜,俨然一间小屋,最可人处是床里横放架板一条,图书、盖碗、桌灯、四干四鲜,均可陈列其上,助我枕上之功。洋人的弹簧床,睡上去如落在棉花堆里,冬日犹可,夏日燠不可当。而且洋人的那种铺被的方法,将身体放在两层被单之间,把毯子裹在床垫之上,一翻身肩膀透风,一伸腿脚趾戳被,并不舒服。佛家的八戒,其中之一是“不坐高广大床”,和我的理想正好相反,我至今还想念我老家里的那张高广大床。

    睡觉的姿态人各不同,亦无长久保持“睡如弓”的姿态之可能与必要。王右军那样的东床袒腹,不失为潇洒。即使佝偻着,如死蚯蚓,匍匐着,如癞蛤蟆,也不干谁的事。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士,无论严寒酷暑,入睡时必脱得一丝不挂,在被窝之内实行天体运动,亦无伤风化。惟有鼾声雷鸣,最使不得。宋张端义《贵耳集》载一条奇闻:“刘垂范往见羽士寇朝,其徒告以睡。刘坐寝外闻鼻鼾之声,雄美可听,曰:‘寇先生睡有乐,乃华胥调。’”所谓“华胥调”见陈希夷故事,据《仙佛奇踪》,“陈抟居华山,有一客过访,适值其睡,旁有一异人,听其息声,以墨笔记之。客怪而问之,其人曰:‘此先生华胥调混沌谱也。’”华胥氏之国不曾游过,华胥调当然亦无从欣赏,若以鼾声而论,我所能辨识出来的谱调顶多是近于“爵士新声”,其中可能真有“雄美可听”者。不过睡还是以不奏乐为宜。

    睡也可以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在这个世界活得不耐烦而又不肯自行退休的人,大可以掉头而去,高枕而眠,或竟曲肱而枕,眼前一黑,看不惯的事和看不入眼的人都可以暂时撇在一边,像驼鸟一般,眼不见为净。明陈继儒《珍珠船》记载着:“徐光溥为相,喜论事,大为李曼等所嫉,光溥后不言,每聚议,但假寐而已,时号睡相。”一个做到首相地位的人,开会不说话,一味假寐,真是懂得明哲保身之道,比危行言逊还要更进一步,这种功夫现代似乎尚未失传。

    梦 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做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偶”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浑浑噩噩地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地不做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做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地想,热烈地想,刻骨镂心地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的,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做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做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就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份幽独的感受。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地、没头没脑地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地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遂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垄也遮盖不住,我登时就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做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做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的“飞上天空去浮着,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着,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两腿一弯,向上一纵,就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就毫不费力地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蹿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这样的梦,我经常做,像彼得·潘“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就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就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就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做到十八九岁就不再有了。大概是彼得·潘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颂》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做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王殉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瞻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支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

    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粗细的笔,不计其数,就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就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到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就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吗?

    梦本是幻觉,迷离惝恍,与过去的意识或者有关,与未来的现实应是无涉,但是自古以来就把梦当兆头。晋皇甫谧《帝王世纪》说:黄帝做了两个大梦,一个是“大风吹天下之尘垢皆去”,一个是“人执千钧之弩驱羊万群”,于是他用江湖上拆字的方法占梦,依前梦“得风后于海隅,登以为相”,依后梦“得力牧于大泽,进以为将”。据说黄帝还著了《占梦经》十一卷。假定黄帝轩辕氏是于公元前二六九八年即帝位,他用什么工具著书,其书如何得传,这且不必追问。《周礼·春官》证实当时有官专司占梦之事:“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后世没有占梦的官,可是梦为吉凶之兆,这种想法仍深入人心。如今一般人梦棺材,以为是升官发财之兆;梦粪便,以为黄金万两之征。何况自古就有传说,梦熊为男子之祥,梦兰为妇人有身,甚至梦见自己的肚皮生出一棵大松树,谓为将见人君,真是痴人说梦。

    梦本是幻觉,迷离惝恍,与过去的意识或者有关,

    与未来的现实应是无涉,但是自古以来就把梦当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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