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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

    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哈佛的嬉皮少年 嬉皮有嬉皮的哲学,不是徒有其表

    在西雅图的街头,偶然有三五成群的青年披着土黄色的粗布袈裟,穿着破烂的胶鞋,头上剃得光光的,顶上蓄留一小撮毛发梳成细细的小辫,有时候脸上还抹几条油彩,手敲着一面小鼓,摇摇摆摆跳跳蹦蹦的,口中念念有词。行人并不注意他们,他们也不干扰行人。他们拿着一些传单,但是也不热心散发。我觉得好奇怪,士耀告诉我:“他们是模仿越南僧徒的服装,他们是反战分子。”

    在华盛顿大学校园里,我看见一个青年大汉,胳膊底下夹着几本书,从图书馆门前石阶上走了下来,昂首阔步,旁若无人,但是他的鼻隼上抹了一条白灰,印堂上涂了一朵紫色小花,像是一位刚要下山“出草”的山胞。文蔷告诉我:“这不稀奇,前些日子图书馆门前平台上有一位女生脱得一丝不挂,玉体横陈,任人拍照。”

    所谓嬉皮也者,我久耳其名,以我所知他们是一个组织并不严密的团体,提倡泛爱,反对传统的社会、习俗、礼法,装束诡异,玩世不恭,向往的是原始的自然的生活。假如他们像梭罗(Thoreau)似的遁迹山林,远离尘嚣,甚至抗税反战,甘愿坐牢,那种浪漫的个人主义不是不可以了解的。假如他们像刘伶似的“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挥衣”,在屋里“脱衣裸形”,我们也可认为无伤大雅,不必以世俗的礼法绳之。不过我在西雅图街头校园所见所闻,似乎尚非正宗嬉皮,只是一些浅薄的东施效颦者流,以诡异的服装行径招摇于世罢了。

    哈佛大学是我旧游之地,四十余年之后旧地重游,馆舍仍旧,人事全非。哈佛广场仍然是那样的逼仄,魏德纳图书馆旁边添了一道中国学生捐赠的石碑。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哈佛校园里里外外有形似嬉皮的男男女女。他们的头发很长,不是“髡彼两髦”美而且鬈的样子,而是满头蓬松,有时候难分男女。男的满脸络腮胡子;有蓬首垢面而谈诗书的神气。女的有穿破烂裤子者,故意地在裤腿的上方留一两个三角破绽,里面没有内裤,做局部的裸裎。穿袜子的很少,穿凉鞋的很多。我不知道四十几年前的吉退之教授(Kittredge)和白璧德教授(Babbitt)若是现在还活着,看了这种样子将有何等感想。四十几年前哈佛校园以内是不准吸烟的,瘾君子们只能趁两堂课中间休息的十分钟跑到哈佛街上,一面倚墙晒太阳,一面吞烟吐雾。如今校园里到处是烟蒂。从前哈佛是一个最保守的学校,如今成了嬉皮型的学生们的大本营,比起我在西雅图街头校园所见所闻,有如小巫见大巫了。

    有人说,嬉皮也有嬉皮的哲学。近代西方文明的发展使得社会人生机械化,人的生活被科学技术所支配,失掉了自由和个性,失掉了人生的情趣。所以嬉皮思想就是要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里激起反抗,反抗一切传统礼法习俗,以求返回自然,恢复自我的存在。这一番话当然有一部分道理,不过据我看,反抗传统的思想在历史上是常有的,并不是一定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下才能突发的现象。文明的发展一直在进行,反抗文明也一直地有人在提倡。我们中国的《世说新语》记载着好多狂放任诞的故事,类似的情形亦不仅以六朝人为然,前前后后何代无之?在西洋从希腊的犬儒之玩世不恭,以至于十九世纪末的颓废主义者的震世骇俗的作风,也都是传统的反动。文明是时常呈现病态的,社会上是不乏不合理的现象,有心人应该对症下药,治本治标。若是逃避现实,消极地隐遁,甚至愤世嫉俗,玩世不恭,也可称之为洁身自好,仍不失为君子。唯有所见所闻的嬉皮少年,则徒袭嬉皮之皮毛,长发蓄须,鹑衣百结,恐怕只是惹人讨厌的人中渣滓而已。

    同学 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

    同学,和同乡不同。只要是同一乡里的人,便有乡谊。同学则一定要有同窗共砚的经验,在一起读书,在一起淘气,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种亲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后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纵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总是有的。从前书房狭小,需要大家挤在一个窗前,窗间也许著一鸡笼,所以书房又名曰鸡窗。至于梆硬死沉的砚台,大家共用一个,自然是经济合理。

    自有学校以来,情形不一样了。动辄几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级,一批一批的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的发售出去。他们是一个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的时间可能相差几十年。祖父和他的儿孙可能是同一学校毕业,但是不便称为同学。彼此相差个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学校里根本没有碰过头的人,只好勉强解嘲自称为先后同学了。

    小时候的同学,几十年后还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我小学同班的同学二十余人,现在记得姓名的不过四五人。其中年龄较长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远不能忘记,他脑后半长的头发用红头绳紧密扎起的小辫子,在脑后挺然翘起,像是一根小红萝卜。他善吹喇叭,毕业后投步军统领门当兵,在“堆子”前面站岗,拄着上刺刀的步枪,满神气的。有一位满脸疙瘩噜嗦,大家送他一个绰号“小炸丸子”,人缘不好,偏爱惹事,有一天犯了众怒,几个人把他抬上讲台,按住了手脚,扯开他的裤带,每个人在他裤裆里吐一口唾液!我目睹这惊人的暴行,难过很久。又有一位好奇心强,见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动手,有一天迟到,见了老师为实验冷缩热涨的原理刚烧过的一只铁球,过去一把抓起,大叫一声,手掌烫出一片的溜浆大泡。功课最好写字最工的一位,规行矩步,主任老师最赏识他,毕业后,于某大书店分行由学徒做到经理。再有一位由办事员做到某部司长。此外则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终了。

    有人成年之后怕看到小时候的同学,因为他可能看见过你一脖子泥、鼻涕过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脏相,他也许看见过你被罚站、打手板的那副窘相。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乳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会冷不防的在大庭广众之中猛喊你的乳名。使你脸红。不过我觉得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小时候嬉嬉闹闹,天真率直,那一段纯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复得,如果长大之后还能邂逅一两个总角之交,勾起童时的回忆,不也快慰生平吗?

    我进了中学便住校,一住八年。同学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谊保持数十年不坠,也有因故翻了脸扭过脖子的。大多数只是在我心中留下一个面貌謦欬的影子。我那一级同学有八九十人,经过八年时间的淘汰过滤,毕业时仅得六七十人,而我现在记得姓名的约六十人。其中有早夭的,有因为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而被开除的,也有不知什么缘故忽然辍学的,而这剩下的一批,毕业之后多年来天各一方,大概是“动如参与商”了。我三十八年来台湾,数同级的同学得十余人,我们还不时的杯酒聊欢,恰满一桌。席间,无所不谈。谈起有一位绰号“烧饼”,因为他的头扁而圆,取其形似。在体育馆中他翻双杠不慎跌落,旁边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烧饼早已不在,不死于抗战之时,而死于胜利之日,不死于敌人之手,而死于同胞之刀,谈起来大家无不欷歔。又谈起一位绰号“臭豆腐”,只因他上作文课,卷子上涂抹之处太多,东一团西一块的尽是墨猪,老师看了一皱眉头说:“你写的是什么字,漆黑一块块的,像臭豆腐似的!”哄堂大笑,(北方的臭豆腐是黑色的,方方的小块)于是臭豆腐的绰号不胫而走。如今大家都做了祖父,这样的称呼不雅,同人公议,摘除其中的一个臭字,简称他为豆腐,直到如今。还有一位绰号叫“火车头”,因为他性偏急,出语如连珠炮,气咻咻,唾沫飞溅,作事横冲直撞,勇猛向前,所以赢得这样的一个绰号,抗战期间不幸死于日寇之手。我们在台的十几个同学,轮流做东,宴会了十几次,以后便一个个的凋谢,溃不成军,凑不起一桌了。

    同学们一出校门,便各奔前程。因修习的科目不同,活动的范围自异。风云际会,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缠万贯者有之;有一技之长,出人头地者有之;而座拥皋比,以至于吃不饱饿不死者亦有之。在校的时候,品学俱佳,头角峥嵘,以后未必有成就。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论。不过一向为人卑鄙投机取巧之辈,以后无论如何翻云覆雨,也逃不过老同学的法眼。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学惟恐不及。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时候,叹老嗟贫,咏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的句子。那个“自”字好不令人惨然!好像是衮衮诸公裘马轻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风里”。其实同学少年这一段交谊不攀也罢。“衣敝温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

    大学教授 教授是一种职业,不必看得过重

    有许多人,把所有的大学教授都看得很重,以为他们在品行上都是很清高的,在学问上更不消说。只要认清“博士”“硕士”的招牌,便不致误。其实这是误会。由这种误会还许产生出许多失望和悲剧。

    大学教授是一种职业,比较的还算是赚钱的职业。要说干这种生意,也不容易。从小的时候,父母就要下本钱,由买石板粉笔以至于出洋旅费,纵然不致倾家荡产,也要元气大伤。学成之后,应该不难于立身扬名以显父母,设若遭逢非时,沦为大学教授,总算是屈尊俯就,很委屈了。

    一般的人若是生来没有什么大毛病,谁愿意坐冷板凳?但是“得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一乐也”!而天下之英才往往不在一个学校,所以身为大学教授者,也就往往身兼数校教授,多多益善,这完全是热心服务,薪金多寡,倒是一件小事。以现代人的眼光论,谁要是一辈子做大学教授,谁就是没出息!他们以为大学教授本是升官发财的路上的驻足之所。所以肯长进的人,等到有官可做,有财可发的时候,区区教授,便视如敝屣了。

    若有思想迂腐的人说:“先生,你这不是误人子弟吗?”他将回答说:“是的,是的,不过当初人家也是照样误我来的,否则我也不来做教授了!”

    乞丐 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愿做这样的自由人

    在我住的这一个古老的城里,乞丐这一种光荣的职业似乎也式微了。从前街头巷尾总点缀着一群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家伙,缩头缩脑地挤在人家房檐底下晒太阳,提虱子,打瞌睡,啜冷粥,偶尔也有些个能挺起腰板,露出笑容,老远地就打躬请安,满嘴的吉祥话,追着洋车能跑上一里半里,喘得像只风箱。还有些扯着哑嗓穿行街巷大声地哀号,像是担贩的吆喝。这些人现在都到哪里去了?

    据说,残羹剩饭的来源现在不甚畅了,大概是剩下来的鸡毛蒜皮和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都被留着自己度命了,家里的一个大坑还填不满,怎能把余沥去滋润别人!一个人单靠喝西北风是维持不了多久的。追车乞讨嘛?车子都渐渐现代化,在沥青路上风驰电掣,飞毛腿也追不上。汽车停住,砰的一声,只见一套新衣服走了出来,若是一个乞丐赶上前去,伸出胳臂,手心朝上,他能得到什么?给他一张大票,他找得开吗?沿街托钵,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人都穷了,心都硬了,耳都聋了。偌大的城市已经养不起这种近于奢侈的职业。不过,乞丐尚未绝种,在靠近城市的大垃圾山上,还有不少同志在那里发掘宝藏,埋头苦干,手脚并用,一片喧豗。他们并不扰乱治安,也不侵犯产权,但是,说老实话,这群乞丐,无益税收,有碍市容,所以难免不像捕捉野犬那样地被提了去。饿死的饿死,老成凋谢,继起无人,于是乞丐一业逐渐衰微。

    在乞丐的艺术还很发达的时候,有一个乞讨的妇人给我很深的印象。她的巡回的区域是在我们学校左边。她很知道争取青年,专以学生为对象。她看见一个学生远远地过来,她便在路旁立定,等到走近,便大喊一声“敬礼”,举手、注视、一切如仪。她不喊“爷爷”“奶奶”,她喊“校长”,她大概知道新的升官图上的晋升的层次。随后是她的申诉,其中主要的一点是她的一个老母,年纪是八十。她继续乞讨了五六年,老母还是八十。她很机警,她追随几步之后,若是觉得话不投机,她的申诉便戛然而止,不像某些文章那样啰唆。她若是得到一个铜板,她的申诉也戛然而止,像是先生听到下课铃声一般。这个人如果还活着,我相信她一定能编出更合时代潮流的一套新词。

    我说乞丐是一种光荣的职业,并不含有鼓励懒惰的意思。乞丐并不是不劳而获的人,你看他晒得黧黑干瘦,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何曾安逸。而且他取不伤廉,勉强维持他的灵魂与肉体不至涣散而已。他的乞食的手段不外两种:一种是引人怜,一是讨人厌。他满口“祖宗”“奶奶”地乱叫,听者一旦发生错觉,自己的孝子贤孙居然沦落到这地步,恻隐之心就会油然而起。他若是背有瞎眼的老妈在你背后亦步亦趋,或是把畸形的腿露出来给你看,或是带着一窝的孩子环绕着你叫唤,或是在一块硬砖上稽颡在额上撞出一个大包,或是用一根草棍支着那有眼无珠的眼皮,或是像一个“人彘”似的就地擦着,或者申说遭遇,比“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还要来得凄怆,那么你那磨得邦硬的心肠也许要露出一丝的怜悯。怜悯不能动人,他还有一套讨厌的办法。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你越厌烦,他挨得越近,看看随时都会贴上去的样子,这时你便会情愿出钱打发他走开,像捐款做一桩卫生事业一般。不管是引人怜或是讨人厌,不过只是略施狡狯,无伤大雅。他不会伤人,他不会犯法;从没有一个人想伤害一个乞丐,他的那一把骨头,不足以当尊臂,从没有一种法律要惩治乞丐,乞丐不肯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才成为乞丐。乞丐对社会无益,至少也是并无大害,顶多是有一点有碍观瞻,如有外人参观,稍稍避一下也就罢了。有人认为乞丐是社会的寄生虫,话并不错,不过在寄生虫这一门里,白胖的多得是,一时怕数不到他吧?

    从没有听说过什么人与乞丐为友,因而亦流于乞丐。乞丐永远是被认为现世报的活标本。他的存在饶有教育意义。无论交友多么滥的人,交不到乞丐,乞丐自成为一个阶级,真正的“无产”阶级(除了那只沙锅),乞丐是人群外的一种人。他的生活之最优越处是自由;鹑衣百结,无拘无束,街头流浪,无签到请假之烦,只求免于冻馁,富贵于我如浮云。所以俗语说:“三年要饭,给知县都不干。”乞丐也有他的穷乐。我曾想象一群乞丐享用一只“花子鸡”的景况,我相信那必是一种极纯洁的快乐。Charles Lamb对于乞丐有这样的赞颂:

    褴褛的衣衫,是贫穷的罪过,却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职业的优美的标志,他的财产,他的礼服,他公然出现于公共场所的服装。他永远不会过时,永远不追在时髦后面。他无须穿着宫廷的丧服。他什么颜色都穿,什么也不怕。他的服装比桂格教派的人经过的变化还少。他是宇宙间唯一可以不拘外表的人。世间的变化与他无干。只有他屹然不动。股票与地产的价格不影响他。农业的或商业的繁荣也与他无涉,最多不过是给他换一批施主。他不必担心有人找他做保。没有人肯过问他的宗教或政治倾向。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

    话虽如此,谁不到山穷水尽谁也不肯做这样的自由人。只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铁拐和济公之类,游戏人间的时候,才肯短期地化身为一个乞丐。

    诗人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副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画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啖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侧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逸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作飞蓬状,作狮子狗状,作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做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只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作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作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吗?”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吗?”

    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

    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鹰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芒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熏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作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做诗时能直接地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吗?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户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作装潢,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小说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医生 有什么样的病人就有什么样的医生

    医生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因为他能解除人的痛苦,着手成春。有一个人,有点老毛病,常常发作,闹得死去活来,只要一听说延医,病就先去了八分,等到医生来到,霍然而愈,试脉搏听心跳完全正常,医生只好愕然而退,延医的人真希望病人的痛苦稍延长些时。这是未着手就已成春的一例,可是医生一不小心,或是虽已小心而仍然错误,他随时也有机会减短人的寿命。据说庸医的药方可以辟鬼,比钟馗的像还灵,胆小的夜行人举着一张药方就可以通行无阻,因为鬼中有不少生前吃过那样药方的亏的,死后还是望而生畏。医生以济世活人为职志,事实上是掌握着生杀的大权的。

    说也奇怪,在舞台上医生大概总是由丑角扮演的。看过“老黄请医”的人总还记得那个医生的脸上是涂着一块粉的。在外国也是一样,在莫里哀或是拉毕施的笔下,医生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人物。为什么医生这样的不受人尊敬呢?我常常纳闷。

    大概人在健康的时候,总把医药看作不祥之物,就是有点头昏脑热,也并不慌,保国粹者喝午时茶,通洋务者服阿斯匹林,然后蒙头大睡,一汗而愈。谁也不愿常和医生交买卖。一旦病势转剧,伏枕哀鸣,深为造物小儿所苦,这时候就不能再忘记医生了。记得小时候家里延医,大驾一到,家人真是倒屣相迎,请入上座,奉茶献烟,环列伺候,毕恭毕敬,医生高踞上座并不谦让,吸过几十筒水烟,品过几盏茶,谈过了天气,叙过了家常,抱怨过了病家之多,此后才能开始他那一套望闻问切君臣佐使。再倒茶,再装烟,再扯几句淡话(这时节可别忘了偷偷地把“马钱”送交给车夫),然后恭送如仪。我觉得那威风不小。可是奉若神明也只限于这一短短的时期,一俟病人霍然,医生也就被丢在一旁。至于登报鸣谢悬牌挂匾的事,我总怀疑究竟是何方主使,我想事前总有一个协定。有一个病人住医院,一只脚已经伸进了棺木,在病人看来这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在医生看来这是常见的事,老实说医生心里也是很着急的,他不能露出着急的样子,病人的着急是不能隐藏的,于是许愿说如果病瘳要捐赠医院若干若干,等到病愈出院早把愿心抛到九霄云外,医生追问他时,他说:“我真说过这样的话吗?你看,我当时病得多厉害!”大概病人对医生没有多少好感,不病时以医生为不祥,既病则不能不委曲逢迎他,病好了,就把他一脚踢开,人是这样忘恩负义的一种动物,有几个人能像Androclus遇见的那只狮子?所以医生以丑角的姿态在舞台上出现,正好替观众发泄那平时不便表示的积愤。

    可是医生那一方面也有许多别扭的地方。他若是登广告,和颜悦色地招徕主顾,立刻有人要挖苦他:“你们要找庸医吗,打开报纸一看便是。”所以他被迫采取一种防御姿势,要相当地傲岸。尽管门口鬼多人少,也得做出忙的样子。请他去看病,他不能去得太早,要等你三催六请,像大旱后之云霓一般而出现。没法子,忙。你若是登门求治,挂号的号码总是第九十几号,虽然不至于拉上自己的太太小姐,坐在候诊室里来壮声势,总得摆出一种排场,令你觉得他忙,忙得不能和你多说一句话。好像是算命先生如果要细批流年须要卦金另议一般。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医生也有健谈的,病人尽管愁眉苦脸,他依然能谈笑风生。我还知道一些工于应酬的医生,在行医之前,先实行一套相法,把病人的身份打量一番,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明明是西医,他对一位老太婆也会说一套阴阳五行的伤寒论,对于愿留全尸的人他不坚持打针,对于怕伤元气的人他不用泻药。明明地不知病原所在,他也得撰出一篇相当的脉案的说明,不能说不知道,“你不知道就是你没有本事”,说错了病原总比说不出病原令出诊费的人觉得不冤枉些。大概发烧即是火,咳嗽就是风寒,有痰就是肺热,腰疼即是肾亏,大致总没有错。摸不清病原也要下药,医生不开方就不是医生,好在符箓一般的药方也不容易被病人辨认出来。因为这种种情形的逼迫,医生不能不有一本生意经。

    生意经最精的是兼营药业,诊所附设药房,开了方子立刻配药,几十个瓶子配来配去变化无穷,最大的成本是那盛药水的小瓶,收费言无二价。出诊的医生随身带着百宝箱,灵丹妙药一应俱全,更方便,连药剂师都自兼了。

    天下是有不讲理的人的,“医生治病不治命”,但是打医生摘匾的事却也常有。所以话要说在前头,芝麻大的病也要说得如火如荼不可轻视,病好了是他的功劳,病死了怪不得人。如果真的疑难大症撞上门来,第一步先得说明来治太晚,第二步要模棱地说如果不生变化可保无虞,第三步是姑投以某某药剂以观后果,第四步是敬谢不敏另请高明,或是更漂亮地给介绍到某某医院,其诀曰:“推。”

    我并不责难医生。我觉得医生里面固然庸医不少,可是病人里面浑虫也很多。有什么样子的病人就有什么样的医生,天造地设。

    警察 我们要善待警察,尊敬警察

    我从小对警察有好感。

    北平之有警察,大概是庚子以后的事。维持地方治安的机构本是步军统领衙门。所谓步军统领,又称九门提督,是前清官名,负保卫治安肃清辇毂的重责,一向都是由满洲亲信大臣兼任,所统率的土兵也是以满洲子弟为主体。在我二十岁左右的时候,步军在大街上隔不远的地方犹有三间一栋的小房,为驻扎之所,名为“堆子”。堆子前面照例有兵站岗。我的小学同学之属于旗籍的就颇有几位在小学毕业之后投效步军。我看着他们穿着褪色的皱褶的灰色制服,拄着上了刺刀的步枪,足踏各式各样的破布鞋,在“堆子”前面停立,还蛮神气的呢。

    警察代兴之后,步军仍然苟延残喘于一时,清室既屋,步兵已无拱卫辇毂的责任,更没有综理民事的能力。当初京师有“巡捕营”,掌管檄巡地方诘禁奸宄之事,在乾隆年间设有五营之多,在步军统领统率之下,日久废弛,形同虚设。到了清季,巡警总厅正式设立,民初改称警察厅。警察一向以北平为中心,巡警总厅于各省设有巡警道。警察厅办理警政为全国模范。北平很久以来沿称警察为巡警。

    北京市井谑称巡警为“臭脚巡”,大概是因为他们终日在街上巡查,以致两脚发臭之故。我对于他们很有同情。他们的待遇太低,仅足糊口;我想其中不少是啃窝头的。有一阵子,我的右邻是左二区的警察分局,只隔一道墙,什么声音都听得见。星期日午间常有呼噜呼噜之声自墙外传来,间以咔嚓咔嚓之声,欢呼笑语不绝。细辨之,是警察先生们吃炸酱面,呼噜声是吸面条,咔嚓声是咬蒜瓣,大概是打牙祭。听他们的欢笑,我也分享他们的快乐。他们的两套制服,夏季黄的,冬季黑的,永远是洗得褪了色,皱皱巴巴的。看那份褦襶样子,怎能让人起敬?但是我们不可小觑他们。北平的警察几乎个个彬彬有礼,而且能言善道,民众发生纠纷,他们权充和事佬,时常真能排难解纷息事宁人。警察在一定的区域服务,一干就是多少年。没听说什么不时轮调之说,所以警察和当地人民相处相当融洽。很少看到他们身怀武器,不过他们身上少不了一根白绳,像童子军身上的白绳,他们名之曰法绳,是系犯人用的。我没见过手铐,我看见过警察用一根白绳系起一串犯人,像童子牵着一串骆驼似的,牵着他们在街上行走。

    上海的印度阿三、安南巡捕,给我另一种印象,前者像凶神,后者像小鬼,最好离他们远远的。安南巡捕最可恶,他们专门欺侮平民小贩。他们腰间经常挂着一个利器,两根小木棒,连着一条铁链子,我先还不知道这刑具如何使用。有一天看到一个安南巡捕在菜场门前抓住一个违规卖菜的乡下人,‘他把铁链绕在那人的腕上,然后把那两根木棒旋扭起来,铁链登时陷入肉里,只见那乡下人痛得在地上打滚,呼天抢地。安南巡捕固然穷凶极恶,捕房里的法国警官也不是东西,里面设有行刑的专室,我在善钟路捕房亲眼看到,一个警官用手枪抵住一个犯人,另一警官就像在沙袋前练拳一样,两拳齐施,直打得犯人鼻青脸肿,然后像拖死猪一样往铁笼里一丢,听候审判。这一顿揍,只能算是杀威。老虎可怕,伥也可恨。这是租界,有什么说的?

    台湾的警察,我觉得很值得称赞。警察是维护法律秩序的。他们至少在外表形象上魁梧健壮,才能给人好的印象。纽约的警察号称“纽约人的精华”(New York Best),因为他们经过精挑细选,各个高大俊美。美国其他城市的警察无不皆然。他们的服装也好,永远是笔挺整洁。身上带的零件也多。但是警察驾车出外巡逻,停在路边,立刻就有小孩子围拢起来,摸摸他的警徽,摸摸他的手枪,他有时还会和他们讲个小故事。我问过好几个小孩子:“你们长大了想做什么?”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做警察。”在他们心目中,警察是英雄,代表好人(good guy)打击坏人(bad guy)。我们台湾的警察,外形也很不错,还没有到和儿童打成一片的程度,但是也很受尊敬。

    我说台湾的警察好,是因为我和他们有过较密切的接触。有一年,一个独行盗入寒家。在持枪威胁之下劫去少许财物。损失不大,惊吓不小。家人及时报警,警至而盗已远扬。盗曾扬言如果报警必来报复,所以心里不无惴惴。四五位警察在我家里保护我。我给他们泡一壶茶,拿一包烟,送上一副跳棋,这就是全部的招待。到了九点,他们叫我睡觉。十点,电话来,赃已在一个当铺找到。十二点,电话又来,说盗已在一个赌场就逮,要我起来到分局指认。然后又把我送回家。前后十二小时破案。盗有特殊身份,十二天后伏法。警察的热心、亲切、机智、勇敢,使我甚为感动。没有警察,社会将要成为什么样子?

    任何机构不可能没有害群之马。知法犯法的警察是少数而又少数。我看到警察在烈日之下站在街头指挥交通,驾着警车在街上巡逻,辄肃然起敬。

    我们要善待警察,尊敬警察。

    暴发户 投机冒险,其兴也暴,其亡也速

    暴发户,外国也有,叫作parvenu或nouveau riche,意为新贵新富。这一种人,有鲜明的特征,在人群中自成一格,令人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来。旧戏里有一个小丑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树小墙新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挖苦暴发户,入木三分。

    内务府是前清的一个衙门,掌管大内的财务出纳,以及祭礼、宴飨、膳馐、衣服、赐予、刑法、工作、教习,职务繁杂,组织庞大,下分七司三院,其长官名为总理大臣。凡能厕身其间者,无不被人艳羡,视为肥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何况是给皇帝佬儿办总务?经手三分肥,内务府当差的几乎个个暴发。

    人在暴发之后,第一桩事多半是求田问舍。锯木头,盖房子,叱咤立办;山节藻税,玉砌雕栏,亦非难致。唯独想在庭院之中立即拥有三槐五柳,婆娑掩映于朱门绣户之间,则非人力财力所能立即实现。十年树木,还是保守的说法,十年过后也许几株龙柏可以不再需要木架扶持,也许那些七杈八杈韵味毫无的油加利猛蹿三两丈高,时间没有成熟之前,房子尽管富丽堂皇,堂前也只好放四盆石榴树,几棵夹竹桃,南墙脚摆几盆秋海棠。树,如果有,一定是小的。新盖的房子,墙也一定是新的,丹、青、赭、垩,光艳照人,还没来得及风雨剥蚀,还没来得及接受行人题名、顽童刻画、野狗遗溺。此之谓树小墙新。

    暴发户对于室内装潢是相当考究的。进得门来,迎面少不得一个特大号的红地洒金的福字斗方,是倒挂着的,表示福到了。如果一排五个斗方当然更好,那是五福临门。室内灯饰,不比寻常。通常是八盏粗制滥造的仿古宫灯,因为楠木框花毛玻璃已不可得,象牙饰丝线穗更不必说。此外墙上、柱上、梁上、天花板上,还有无数的大大小小的电灯,甚至还有一串串的跑灯、霓虹灯,略似电视综艺节目之豪华场面。墙上也许还挂起一两幅政要亲笔题款的玉照,主人借以对客指点曰:“某公厚我,某公厚我。”但是墙上没有画是不行的,乃斥巨资定绘牡丹图,牡丹是五色的,象征五福临门,未放的花苞要多,象征多子多孙,题曰“富贵满堂”。如果这一幅还不够,可再加一幅猫蝶图,或是一幅“鹤鹿同春”,鹤要红顶,鹿要梅花。总之是画不古,顶多也许有一张仇十洲的仕女或是郑板桥的墨竹,好像稍微为古一点点,但是谁愿说穿是真迹还是赝品?

    新屋落成而不宴宾客,那简直是衣锦夜行。于是詹吉折简,大张盛筵,席开三桌,座位次序都经过审慎的考虑安排,中间一桌是政界,大小首长;右边一桌是商界,公司大亨;左边一桌只能算是“各界”,非官非商的一些闲杂人等。整套的银器出笼,也许是镀银,光亮耀眼,大型的器皿都是下有保温的热水屉,上有覆罩的碗盖。如果是鸡鸭,碗盖雕塑成鸡鸭形,如果是鱼,则成鱼形。碗足上、筷子上都刻有题字曰“某某自置”。一旁伺候的男女佣人,全穿制服,白布长衫旗袍,领口、袖口、下摆还绲着红边。至于席上的珍馐,则觳旅重叠,燔炙满案。客人连声夸好,主人则忙不迭地说:“家常便饭不成敬意。”

    饭前饭后少不得要引导宾客参观新居,这是宴客的主要项目。先从客厅看起,长廊广庑,敞豁有容,中间是一块大地毯,主人说明是波斯制品,可是很明显的图案不像。几套皮垫大沙发之外,有一套远看像是楠木雕花长案、小几、太师椅之类的古老家具。长案之上有百古架、玉如意、百鹿敦、金钟、玉磐,挤得密密杂杂。小几前面居然还有蓝花白瓷的痰盂。旁边可能有一大箱热带鱼,另一边可能有大型立体音响。至于电视机,那就一定不止一台了。寝室里四壁至少有两面全是镜子,花灯照耀之下,有如置身水晶宫中。高广大床,锦帱绣帐,松软的弹簧床垫像是一大块天使蛋糕。浴缸则像是小型游泳池。书房也有一间,几净窗明,文房四宝罗列井然。书柜里有廿五史、百科全书,以及六法全书,一律布面烫金,金光熠熠。后院有温室一间,里面挂着几盆刚开败了的洋兰。众宾客参观完毕,啧啧称赞,可是其中也有一位冷冷地低声地说:“这全是等闲之功!”人问其语出何典,他说:“不记得《水浒传》王婆贪贿说风情,有所谓五字诀吗?”众皆粲然,主人也似懂非懂地跟着大家哈、哈、哈。

    主人在仰着头打哈哈的时候,脖梗子上明显地露出三道厚厚的肥肉折叠起来的沟痕。大腹便便,虽不至“垂腴尺余”,也够瞧老大半天。“乐然后笑”,心里欢畅,自然就面团团,不时地辗然而笑。常言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横财自何处来?没有人事前知道,只能说是逼人而来,说得玄虚一点便是自来处来。不过事后分析,也可找出一些蛛丝马迹,不会没有因缘。大抵其人投机冒险,而又遭逢时会,遂令竖子暴发。“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暴发户呢?其兴也暴,很可能“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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