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中法天津条约最新章节!

    咸豐八年五月十七日

    1858年6月27日于天津

    今大清國大皇帝、大法國大皇帝切願將所有兩國不協之處調處和平,與前立和好、貿易、船隻事宜復為申明,諧逾往日,妥為處置,保護懋生,以敦永久。因此議定重立和約章程,俾兩國均獲裨益,用是兩國特派全權大臣,以便辦理:大清國大皇帝欽差便宜行事全權大臣東閣大學士總理刑部事務桂良,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花沙納;大法國大皇帝欽差頭等全權大臣御賜勛勞大星俄羅斯大救帶大西洋降生大星世襲男爵若翰保弟斯大陸義葛羅前來,彼此既將所奉便宜行事之上諭及欽奉全權之詔勅公同較閱查核,俱屬善當,即將議立條款開列於左:

    第一款 嗣後大清國皇上與大法國皇上及兩國商民,毋論何人在何地方,均永遠和好,友誼敦篤,彼此僑居,皆獲保護身家。

    第二款 茲兩國幸然復舊太平,欲垂之永久,因此兩國欽差大臣議定,凡有大法國特派欽差大臣公使等予以詔勅前來中國者,或有本國重務辦理,皆准進京僑居,按照泰西各國無異。又議定,將來假如凡與中國有立章程之國,或派本國欽差公使等進京長住者,大法國亦能照辦。凡進京之欽差大臣公使等,當其暫居京師之時,無不按照情理全獲施恩,其施恩者乃所有身家、公所與各來往公文、書信等件皆不得擅動,如在本國無異;凡欲招置人通事、服役人等可以延募,毫無阻擋。所有費用,均由本國自備。大清國大皇帝欲派欽差大臣前往大法國京師僑居,無不各按品級延接,全獲恩施,俱照泰西各國所派者無異。

    第三款 凡大法國大憲、領事等官有公文照會中國大憲及地方官員,均用大法國字樣,惟為辦事妥速之便,亦有翻譯中國文字一件附之,其附件務儘力以相符,候大清國京師有通事諳曉且能譯大法國言語,即時大法國官員照會大清國官員公文應用大法國字樣,大清國官員照會大法國官員公文應用大清國字樣。自今以後,所有議定各款,或有兩國文詞辯論之處,總以法文做為正義。茲所定者,均與現立章程而為然。其兩國官員照會,各以本國文字為正,不得將翻譯言語以為正也。

    第四款 將來兩國官員,辦公人等因公往來,各隨各位高下,准用平行之禮。大法國大憲與中國無論京內、京外大憲公文往來,俱用「照會」。大法國二等官員與中國省中大憲公文往來,用「申陳」,中國大憲用「札行」。兩國平等官員照相併之禮。其商人及無爵者,彼此赴訴,俱用「稟呈」。大法國人每有赴訴地方官,其稟函皆由領事官轉遞,領事官即將稟內情詞查核適理妥當,隨即轉遞,否則更正,或即發還。中國人有稟赴領事官,亦先投地方官,一體辦理。

    第五款 大法國皇上任憑設立領事等官,在第六、七款內所列中國沿海及河各埠頭,辦理本國商民交涉事件,與各地方官公文往來,並稽查遵守章程。中國地方官與該領事等官,均應以禮相待;來往移文,俱用平行。倘有不平之事,該領事等官准逕自申訴省垣大憲,並控訴本國欽差全權大臣。遇有領事等官不在該口,大法國船主、商人可以相托與國領事代為料理,否則逕赴海關呈明,設法妥辦,使該船主、商人得沾章程之利益。

    第六款 中國多添數港、准令通商,屢試屢驗,實為近時切要,因此議定,將廣東之瓊州、潮州,福建之台灣、淡水,山東之登州,江南之江寧六口,與通商之廣東、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准令通市無異。其江寧俟官兵將匪徒剿滅后,大法國官員方准本國人領執照前往通商。

    第七款 自今以後,凡大法國人家眷,可帶往第六款所開中國沿海通商及江之各口市埠地方居住、貿易、工作,平安無礙,常川不輟。若有蓋印執照,任憑在議定通商各口週遊往來;惟明禁不得在沿海、沿江各埠私買、私賣;如有犯此例者,船隻貨物聽憑入官。但中國地方官查拿此等船隻、貨物,於未定入官之先,宜速知會附近駐口之大法國領事。

    第八款 凡大法國人慾至內地及船隻不準進之埠頭遊行,皆准前往,然務必與本國欽差大臣或領事等官預領中、法合寫蓋印執照,其執照上仍應有中華地方官鈐印以為憑。如遇執照有遺失者,大法國人無以繳送,而地方官員無憑查驗,不肯存留,以便再與領事等官復領一件,聽憑中國官員護送近口領事官收管,均不得毆打、傷害、虐待所獲。大法國人凡照舊約在通商各口地方,大法國人或長住,或往來,聽其在附近處所散步動作,毋庸領照,一如內地民人無異;惟不得越領事官與地方官議定界址。其駐紮中國大法國官員,如給執照之時,惟不準前往暫有匪徒各省分。其執照惟准給與體面有身家之人為憑。

    第九款 凡中國與各有立章程之國會整頓或現、或后議定稅則、關口稅、噸稅、過關稅、出入口貨稅,一經施行辦理,大法國商人均沾,用昭平允。

    第十款 凡大法國人按照第六款至通商各口地方居住,無論人數多寡,聽其租賃房屋及行棧存貨,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大法國人亦一體可以建造禮拜堂、醫人院、周急院、學房、墳地各項。地方官會同領事官酌議定大法國人宜居住、宜建造之地。凡地租、房租多寡之處,彼此在事務須按照地方價值定議。中國官阻止內地民人高抬租值,大法國領事官亦謹防本國人強壓迫受租值。在各口地方,凡大法國人房屋間數、地段寬廣,不必議立限制,俾大法國人相宜獲益。倘有中國人將大法國禮拜堂、墳地觸犯毀壞,地方官照例嚴拘重懲。

    第十一款 大法國人在通商各口地方,聽其任便雇買辦、通事、書記、工匠、水手、工人,亦可以延請士民人等教習中國語音,繕寫中國文字與各方土語,又可以請入幫辦筆墨,作文學、文藝等功課。各等工價、束修,或自行商議,或領事官代為酌量。大法國人亦可以教習中國人願學本國及外國語音,亦可以發賣大法國書籍,及采賣中國各樣書籍。

    第十二款 凡大法國人在通商各口地方,所有各家產財貨,中國民人均不得欺凌侵犯。至中國官員,無論遇有何事,均不得威壓強取大法國之船隻,以為公用、私用等項。

    第十三款 天主教原以勸人行善為本,凡奉教之人,皆全獲保佑身家,其會同禮拜誦經等事概聽其便,凡按第八款備有蓋印執照安然入內地傳教之人,地方官務必厚待保護。凡中國人願信崇天主教而循規蹈矩者,毫無查禁,皆免懲治。向來所有或寫、或刻奉禁天主教各明文,無論何處,概行寬免。

    第十四款 將來中國不可另有別人聯情結行,包攬貿易。倘有違例,領事官知會中國,設法驅除,中國官宜先行禁止,免敗任便往來交易之誼。

    第十五款 凡大法國船駛進通商各口地方之處,就可自雇引水,即帶進口,所有鈔餉完納后,欲行揚帆,應由引水速帶出口,不得阻止留難。凡人慾當大法國引水者,若有三張船主執照,領事官便可著伊為引水,與別國一律辦事。所給引水工銀,領事等官在通商各口地方,秉公酌量遠近,險易情形,定其工價。

    第十六款 凡大法國船一經引水帶進口內,即由海關酌派妥役一、二名,隨船管押,稽查透漏。該役或搭坐商船,或自雇艇只,均聽其便。所需工食,由海關給發,不得向船主及代辦商人等需索。倘有違例,即按所索多寡,照例科罪,並照數追償。

    第十七款 凡大法國船進口,在一日之內,並無阻礙,其船主、或貨主、或代辦商人,即將船牌、貨單等件,繳送領事官。該領事官於接到船牌、貨單后,一日內即將船名、人名及所載噸數、貨色詳細開明,照會海關。倘船主怠慢,於船進口后經二日之內,不將船牌、貨單呈繳領事官,每逾一日,罰銀五十圓,入中國官;但所罰之數不得過二百圓,迨領事官照會海關后,海關即發牌照,准其開艙。倘船主未領牌照,擅自開艙卸貨,罰銀五百圓;所卸之貨一併入官。

    第十八款 凡大法國船主、商人,應聽任便雇各項剝船、小艇,載運貨物,附搭客人,其船艇腳價,由彼此合意商允,不必地方官為經理,若有該船艇誆騙、走失,地方官亦不賠償。其船艇不限以只數,亦不得令人把持,並不準挑夫人等包攬起貨、下貨。

    第十九款 凡大法國商人卸貨、下貨,應先開明貨單,呈送領事官,即著通事通報海關,便准其卸貨、下貨,即當查驗其各貨妥當,彼此均無受虧。大法國商人不欲自行計議稅餉,另倩熟悉之人代為計議完稅,亦聽其便;如有事後異言,俱不準聽,至估價定稅之數,若商人與中華人意見不合,應彼此喚集二、三商人,驗明貨物,以出價高者定為估價。凡輸稅餉以淨貨為率;所有貨物應除去皮毛。倘大法國人與海關不能定各貨皮毛輕重,就將爭執各件連皮過秤,先定多寡約數,再復除淨皮毛,稱其斤重,即以所稱通計類推。當查驗貨物之時,如有意見不合,大法國商立請領事官前來,該領事官亦即知會海關...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