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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亥革命后的最初几年,即袁世凯任中华民国第一任总统时期(1912——1916年);对此,可以用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来进行讨论。第一种是强调军阀统治的开始,政治统一解体,军事统治出现,不讲道德,背信弃义,利己苟且精神在当权者中蔓延。这种观点认为,这次革命的成功,甚至在取得成功的瞬间,革命已经变得没有意义了。1912年2月,当庄严的统治大权从幼小的满族皇帝手中正式交予袁世凯之日起,中国失去了具有两千年历史,又是强有力的政治统一象征的君主政体。从此,占据国家中央地位的,却是一个既无政纲,又无帝王权威的一个反动、无耻军阀。由此看来,新的共和制的意义实在不大。按照这种观点,革命的后果,迅速导致了袁世凯庇护下军阀统治的局面。

    第二种看法认为辛亥革命是以前革命的继续,不能看成是中国政体衰弱过程中的又一事件,而是一场更新政治与更新社会的民族主义运动高涨。革命后的实践,经受了地方分权自治和中央集权两种互相对抗观念的检验;这两种观念,在民国的前10年间,都各自赢得拥护者。辛亥前后是一个充满政治活力的实验时期。伴随着政治实验的开展和政治参与的扩大,与中央集权统治之间的冲突也展开了。但是,这两种互相对立的纲领,在其各自经历了蓬勃的活跃时期之后,军阀主义的特征才暴露出来。按照这样的解释,袁世凯担任总统的时期,最好被理解为中国民族主义第一次浪潮的逻辑结果;既包含了这个浪潮的优点,也包含了这个浪潮致命的缺点。

    两种观点,各自都可以收集到丰富的资料来维护其观点。本章的叙述偏重于第二种看法。因为持此看法,似乎更能解释当时最主要的政治走向;袁世凯之就任总统,仅是这些政治走向之一。但是,对此时政治家言过其实的颂扬,第一种看法倒是一剂有效的矫正药。民族主义的第一次浪潮,毕竟没有达到主要目标,建立独立与强大的中国;要恢复中国的主权,还需要作更彻底的努力。而与此同时,军阀主义却以其特殊的破坏大肆干扰。

    含混意义的传统革命

    无论倾向何种看法,但都必须承认,对辛亥革命的成败有多种解释;政治体制没有解决的紧张局势,一直延至民国初年。本章关于这个时期的叙述,就从这些多种解释或紧张局势开始,并进而讨论其各种根源。

    对辛亥革命后果的不同理解,是从革命本身通过谈判来解决开始的。1911年11月,在革命军取得初步成功后的一个月,清政府的官员和同盟会革命党人代表,举行了最初几次会谈。双方的正式谈判是当年12月开始的。1912年1月,主要问题已经议定[1],同年2月12日清帝退位。三个月后,新的中华民国政府自南京移驻北京行使职权。到底是谁赢了?从1913年和1916年两次起兵,对北京政府的武装进攻(有时称为二次革命、三次革命)来判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1912年的谈判解决办法,是不稳定的妥协。

    一方面,这样的解决办法巩固了巨大的革命成果。清王朝被推翻了,这是胜过过去无数次起事的伟大业绩,包括19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叛乱在内。再者,代替清王朝的是新的共和形式的政府,维护众多积存下来的陈旧看法和政治习俗的帝制已被废除。这两项成就已被证明是不可逆转的。尽管1915年至1916年以及1917年曾有两次恢复帝制的尝试,但主张共和政体革命党人的两项最低目标是永远达到的,即推翻满清,建立民国。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最早献身革命的人来说,新建立的政体远非其理想之政体。优待童稚的清朝退位皇帝及庞大皇室,包括承诺一笔巨大的皇室津贴。[2]可能这是一项无害的让步(尽管清帝溥仪幸存下来,日本人在30年代得以利用其在东北建立奴颜婢膝的伪满洲国)。革命者的愿望,与新的国家元首袁世凯大相径庭,而且受到袁政府高级官员的严重危害。革命党发言人所以接受52岁的袁世凯来领导新政府,以对袁氏的安排作为清帝退位的代价,也是为了避免长期的内战。有人甚至对袁氏将来发挥的作用抱乐观看法,认为袁氏有能力,在清政府官员中堪称“进步分子”。袁氏的权力毕竟受革命党人制定的《约法》所限制,包括内阁和议会的限制。但是一个宪法总统不承担明确的为革命和共和献身义务,这就是妥协让步引起严重隐忧的根源。袁世凯不愿离开北京,去到南京就任临时总统。1912年初,南京是革命势力的中心,这就加剧了隐忧。更加使人不安的,是有经验革命家的作用受到限制,在北京首届共和内阁中,被排除在财政、军事的职务[3]之外。谁赢得了革命,这仍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

    革命对国家统一有什么影响,这又是一个具有不同理解的问题。按照民族主义的想法,革命要保全清王朝的领土作为新国家的领域,并以此作为新统一国家的基础。袁世凯之就任总统,即导源于这种迫切性的需要。实际上,革命已切断了各省与中央政府之间大部分行政联系。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由于对袁世凯总统的不信任,有些省对于恢复其与中央的行政联系,竟予以抵制。更有甚者,地处边陲的外蒙古和西藏,有脱离中国政府的倾向。

    就蒙古和西藏来说,汉族的民族主义在这两方面受到抵制。当地的非汉族首领,借机想摆脱北京政府的控制,从而缩小了清朝留给民国的遗产。而列强则趁此时机扩大其势力范围,以紧缩对中国的战略包围。清末,这两个传统属于中国的旧属地[4],开始反抗清政府的干预,蒙、藏的上层开始进行摆脱北京当局的活动。在1911年末和1912年初,这些分裂活动在王公领导下取得成功。[5]分裂者为巩固其成就,外蒙古去依靠俄国的保护,西藏去依靠英国的保护。后来,北京政府为收复这些失地作出努力,只能采取同这些欧洲列强谈判方式。无论是俄国还是英国,都不坚持把这两个地方成为其完全的殖民地。但是,民国初年的历届北京政府对两地所能挽救的,只能对清朝时的这些边陲地区保持微弱的宗主权。

    外国政府以不同方式利用了革命的混乱。外国参与征收中国关税的程度大为增加;外国特派员不仅成为估税员、会计师,而且成了实际的收税员。不仅如此,按照革命时期的临时措施,海关的收入在支出之前,要存入外国银行,支出时才予提取。这项措施,使外国金融家增加了对海关的控制,从而可以获取更多的利润。辛亥革命时期,外国趁混乱之机扩大了在华各种特权,遂使之产生了人们的误解,错误地认为革命损害了中国的民族主义,也玷污了革命的旗帜。

    标志革命特征的许多情况,有助于说明为什么对革命的后果有不同的解释。同盟会虽广泛有力地领导革命运动,但在辛亥革命以前的年代里,没能够团结一致;其全国领导人往往与各省的革命发展联系甚少,不能把革命进程中成长起来的各种势力,融为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害怕持续的分裂和内战可能导致外国的全面干涉————革命党人在战略上和心理上对此是完全没有准备的————这种恐惧心理挫伤了革命党人团结一致的革命决心。因此,尽管革命军队凑合在一起,总数远远超过清政府指挥的军队,但由于上述的恐惧,最终作了妥协让步。妥协的方案,是革命党人同意清政府的总理大臣袁世凯出任民国首任总统。虽然已有14个省成立了革命的军政府[6],但同盟会仅在光复后的3个省(广东、江西、安徽)担任都督,也有坚定的拥护者可以依靠。事实上,革命党人从来没有完全掌握革命的形势,只是迫切要求尽早结束当时的混乱局面。

    革命的另一特征,与政治激进主义随之而来的,是社会方面的保守主义,遂由此导致了对革命后的多种不同解释。这场革命,以近代的西方政体模式,取代中国古老的政体。《约法》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国会(或称议会)、总统、内阁、法院行使国家权力。但是,在不久以后,事情就变得很明显,在新的政治体制中,原来占优势的社会名流,不会从其占支配的地位被撤换下来;相反,旧统治阶级中当权人物又都一一出现了。在四川和陕西,秘密会社及下层社会的支持者虽十分活跃,但尚不足对军官、革命政治活动家以及地方自治团体[7]领导人构成严重的威胁。这时,所有三个最有实力的集团,在社会上都是有名气的人物,也大都是士绅。另一个对现存社会秩序的威胁,则来自数省的民军。这些民军都是当初被动员来支持革命的,但此时也受到了控制,并且对地方没有必要,被予以强行解散(广东就是显著的例子)。

    随着社会政治参与的不断扩大,民权得到正式的承认;这是激进的。与此同时,有组织的革命力量,不论其互相之间如何争吵不休,但都一致同意把政权掌握在上层士绅手中;这是保守的。作为革命的湖南都督焦达峰,1911年底,被认为其势力的基础在秘密帮会时,即遭暗杀。围绕在省议会议长谭延闿周围的,是社会上更为保守的集团,遂夺取了政权。贵州的革命政府刚刚坚持同下层分子结盟,于1912年3月,就被邻省云南的革命军队所推翻。自19世纪晚期以来,中国社会的精英名流,在文化风格和经济活动方面,已变得更加多样化了。但在辛亥革命的余波中,精英名流们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表现出奇特的凝聚力与决心。少数的革命变节者和动摇分子,被轻而易举处置了,根本用不着上报北京的袁世凯政府。

    士绅阶层在成功挫败对其构成威胁的社会力量之后,遂向国家和省的领导人提出两项要求,即国家应维护统一,地方应享有自治,这是革命后的紧张局势所以未得缓解的另一个原因。中国的统一是珍贵的历史遗产;而外国对中国的野心图谋,也是迫切的现实,需要图谋对策的。对这一基本的看法,几乎不存在什么分歧。但如何去组织国家的统一呢?随着革命的发展,一些重要的政治领袖和团体,竭力主张实行中央集权制,其中以北京的袁世凯和边远的云南省都督蔡锷主张最力;中央集权制也是许多党派政纲中的要点。但在革命后的最初数月中,中央集权制的呼声被地方自治鼓吹者的声音所淹没,并在国会[8]中被否决;这些鼓吹者往往是省自治的极端拥护者。

    认为各省自治较之中央集权制,更有利于中国的民族主义。这种观点在清末即已广为传布。大多数省份在革命后,也都以完全自治的姿态出现,无意于放弃其已得到的特权,包括统率地方的军队,截留税收,选任省级和省内地方官吏。与此同时,省级以下的县议会的影响力和自信心,也大为增强了。在地方主义者的心目中,统一和自治两项要求,可以融合在联邦制的体制中。民国早期,中国在实际上是各省联邦的形式;但是外国对中国政府不断的施加压力,使这种松散的联邦受到严峻的考验。

    新秩序的结构

    在紧张的局势未得缓解的形势下,新的政治秩序虽已建立,但上述矛盾并未获得解决,还需付出艰苦的努力。为了弄清以后各主要事件的前后经过,简述1912年新的政治秩序结构是必要的。

    根据革命后谈判达成的协议,由袁世凯出任中华民国总统。袁氏宣读了革命领导人1912年在南京起草的《临时约法》和总统誓词,宣誓实行共和体制。但新的《约法》赋予总统相当大的行政权,理论上总统是全国海陆军的统帅[9];要弹劾总统是不容易的。再者,总统在理论上有广泛任用官吏的权力,同内阁总理和内阁共同承担责任;而内阁总理和内阁,是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即国会的同意后任命的。第一任内阁总理,是袁世凯的老同事唐绍仪,在革命以后,却异乎寻常地坚持同情革命。[10]

    民国第一届临时参议院由各省代表组成,每省选出代表5人;参议院没有重要的保皇派,但主要革命党同盟会员的席位仍不足1/3。这反映出同盟会对参加革命的各省,仍不能控制半数以上的省份。其他的各主要政党,既不代表先前从同盟会中分离出来的派别,也不代表官吏和士绅的改良主义立宪派。这些官吏和士绅只是在革命中,有的是在革命后,才开始接受共和体制的。第一届参议院的主要成就,是制定两院制议会和新的省议会的法规(各省的省议会,实际上是1913年上半年建立的);其另外一个成就,是抵制袁世凯关于建立控制各省行政管理的设想。

    在大多数的省份里,政治领导集团由两套机构组成:一是军队,主要是清末在各地建立的现代化新军的领导人;二是各省的省议会。虽然革命的爆发经常是从社会下层开始的,但当此清政府已处于土崩瓦解之际,要巩固新政权还是要靠这两个集团中的人。各省最高的军政长官是都督。我们把满洲的几个省和甘肃省排除在外,因为那里的情况不同,难以比较。余下的内地17省中[11],在1912年仲夏,有12省的都督是军人[12];这12人中,有6人是日本士官学校的毕业生[13],有5位都督不是军人,其中2人自清帝退位前没有参加革命。[14]在各省政权中,军队和省议会成员所占比例各有不同。在云南,新军军官牢固地控制都督府;在湖南,掌握省军政大权的都督,改由省议会议长谭延闿担任。在几个省内,革命党人及其支持者成了第三方面势力。在广东,省政权完全由革命党人所控制,胡汉民得以出任都督。在某些情况下,如在湖北和江苏,军队中的许多重要部门不一定包括都督在内;到处是革命党的支持者,或与其持同样激进的观点。而由此产生的政治状况是相当混乱的。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早先参加革命的省份,多数省都能团结一致,防止北京的权势人物插手地方事务。仅在北方三省,即直隶、河南、山东以及满洲,袁世凯才能单方面任命重要官员。

    多数省的都督不仅不受北京的控制,而且还能聚集起足够的力量,防止下级行政单位分离出去。在几个省内,巩固省都督的权力是很不容易的过程。扩大革命地区的方式之一,是建立省以下的道一级革命政权,虽隶属于省都督府,但经常不能迅速完成。与革命前的省巡抚权力相比,到1912年底,省的都督在辖区内普遍已具有财政权和人事任免权。这种状况部分是由革命环境造成的,因为革命是采取分权,反对中央集权。出现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面对僵化的中央集权————被认为这是清朝统治,特别是清朝最后数年统治的特征,各省坚持自治,被认为最符合国家的利益。

    在对省自治的阐述中,上海年轻的记者戴季陶[15]1912年曾撰文称:“省之地位,对于地方,则为最高之行政区域;对于中央,则为最大之自治范围。盖欲达共和之目的,非求民权之发达不可;而民权之发达,则非扩充自治之范围不可也。”戴氏指出,中央集权拥护者辩解称:“中国之所以不发达者,一般人士每论为地方之见太深,故此省与彼省隔,此府与彼府隔……”戴氏为驳倒此论点称,中国太大,人口太多,不能行中央集权之制;中央集权之制,常造成帝制时期衰弱与崩溃之局。戴氏断言:“由此言之,中国之所以不发达者,正以中央集权思想过深,地方自治观念甚微。”并认为,省自治与民选省长,为国家政治进步与安定之关键。[16]

    这种地方分权的自治情绪,与北京的官僚,包括总统在内,正好相反。戴氏的分析,也意味着制止省以下的道有避开省权力的意图。

    各省都督府在省内取得的实际权力,也大不相同。清朝末年,已经开始在县建立自治的谘议局;革命后,这些团体的影响迅速增加。按照清政府的预计,地方代议机构的职能,只能是在中央委派的官员指导下,着手进行地方的改革,特别是教育的改革,并为这些改革筹集资金。革命以后,许多地方的县谘议局就任意扩大权力,竟自行推举县的行政官员,包括县知事。县谘议局的这些做法,与数世纪以来的政治思想流派相吻合;这个政治思想流派,竭力促进地方名流与地方行政长官之间,建立更密切的联系。1912年至1913年间,一个实际的现实问题,不仅违背了北京中央集权者在政治组织上的观点,而且也是对各省都督的蔑视;大体上都是省行政当局得到胜利。但从数年来各省的预算来判断,省当局的胜利常常是部分的;与清代多数省的情况相比,县里截留的税收似乎更加增多了。

    同时革命后,军队扩充多了,因之向各省征收的税款也大为增加。尽管在清帝退位以前就裁减一些军队,但参加革命的各省在多数情况下,仍然保留了各种各样的军队。有的是清朝遗留下来的,有的是在革命中招募的。不发清长期拖欠的军饷,遣散军队是办不到的;拖欠的军饷越多,士兵和下级军官留在营里的时间越长,越有可能发生骚乱,或从事抢劫。例如在江苏,据一位日本领事估计,清末该省有4.4万名军人,革命时增至18万人。经过大力裁减和遣散之后,在1912年8月,各军事单位仍有10万人。[17]至于全国性的数字,只不过是一种估计。北京政府同外国银行谈判贷款,以便用贷款的一部分去支付裁减军队所需的遣散费;对于当时全国的军事武装人员,谈判时使用的数字是80万。只要有靠地方财政的供给维持军队,北京政府既得到加强,又削弱了省的实力。各省虽对北京当局也做了防范准备,但也耗尽了省预算的资金。不然,这些资金完全可以用在改革上面,也能够为省自治注入活力。1912年和1913年,北京政府继续裁军。到1913年春,当时的现代化正规的军队,约有50万人。[18]但大多数参加革命的各省中,军费的筹措与军队的指挥仍由各省负责;直到1913年夏,袁世凯向省自治发起武装进攻为止。[19]

    拖欠军饷曾多次激起兵变,这也是事实。但军队从来不反对社会制度,也没有对当时的上层集团统治构成威胁。同时,农村的混乱和骚动也很快平息了。有关大股土匪的活动也经常发生,农村偶尔也发生反对苛捐杂税和贪官污吏的动乱,但是经常遭到镇压。在二次革命后,农村的动乱也没有达到值得全国重视的规模。来自下面的威胁,即使是分散和无组织情况,也引起地方社会上和政治当权者的重视。当国家的领导在试行自由主义的政治时,来自下面的威胁也被顺利地控制了。

    政党和立宪政府

    在中国历史的进程中,政府之外的团体,是否可以联合起来以达到参政的目的,一直是一个引人注意的问题。在帝制时期,正统的观点认为,党派和小集团对政府工作是有害的,而且其本身也是邪恶的。这种观点主要集中在“党”字这个词上。当清朝被推翻时,党禁也被解除,被压制了数个世纪组织政党和社团的热情,顷刻之间喷涌而出。民国刚建立的头数月里,一下就出现了几十个政治团体,在名义上都是要通过代议制,为取得政权而进行竞争。

    政治团体的大量出现,是革命后政治风气的重要现象,这些政治团体,正是建立在革命前的实际经验基础之上的。组织党派的领导人,大多都在日本度过一段时间。而日本的政党已经有了三十多年的发展,辛亥革命前后,日本的政治生活正进入新的重要阶段。自从孙逸仙于1894年、1895年在檀香山和香港建立兴中会组织以来,中国的政党是以秘密团体进行密谋活动出现的。在清朝末年,各省建立的谘议局和全国的资政院,对于公开成立政治团体是一个鼓舞;这些政治团体都毫不隐讳地以政党的面目出现。卓越政论家与具有丰富经验的社会活动家梁启超在日本撰文,以务实的顾问身份,鼓励组织政党事态的发展。当革命到来之时,中国受过教育的精英,特别具有西方政治概念的人,遂以高度的积极性进入政坛,投身于政治斗争。

    这时,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最主要的革命团体同盟会上面,孙逸仙、黄兴、宋教仁是同盟会著名的领导人。但同盟会的这些具有全国性威信的领导人,手中并没有掌握有影响力的地方组织;对地方上最具有献身精神的坚定革命分子,也不能真正控制。最近的学术研究成果,强调辛亥革命后各省政治上的自治;但国家的统一仍然是最终目标,国会、总统府等正处在形成全国性合法机构。在此形势下,全国性领导人所取得的成功或失败,对革命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并对整个政治风气具有重大影响作用。

    革命爆发后的第一年,最主要的革命党人相继扮演了三种政治角色,即推翻清朝的密谋者,革命中或革命后的军事领导人和行政官员,争取全国大选胜利的公开政党的组织者。

    在共和的旗帜下,革命得以迅速发展,主要应归功于同盟会及其支持者的宣传及各种密谋组织网;革命的成功,也大为提高有经验的同盟会领导人的威信。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因士绅政客和军官的加入,使革命政府陷入困境。革命密谋的成功虽给地方带来了好处,但好处并没为密谋者所垄断。但无论如何,有经验的革命党人在许多省里实际掌握了政权,控制了资金和军队的权力,因之其在同盟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全国性领导人(以区别于省的领导人),从密谋者转变为行政官员,首先发生在1912年1月光复各省的首都南京。孙逸仙当了革命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总统。从1月直到4月,南京临时政府解散,孙逸仙同少数杰出的革命家一样,也接受了北京袁世凯的新共和政府授予的职位,当了发展全国铁路的督办。这是一个没有多少分量的职务,但明显符合集中其精力于社会关切的问题,而不去问政治的意向。黄兴是南京临时政府的陆军总长,后来被袁世凯任命为南方部队驻南京的留守,忠实地在南京进行裁军,把军队裁减到经费所能承担的地步,并在1912年6月即辞职。宋教仁在南京时起草了治理新秩序的宪法。1912年春,黄兴与其他的同盟会老会员,一起在北京参加了新的共和政府的内阁。

    不论是为革命时的密谋者,或为革命后的行政官员,都未能使革命者获得稳固和主要的地位。除在少数几个省还在掌握权力和有较大的影响外,革命党人在民国元年的趋势,是手中的行政权力越来越削弱了。1912年6月,唐绍仪因与袁世凯矛盾,辞去内阁总理[20]时,来自南京的内阁阁员也都随唐绍仪退出政府。[21]袁世凯控制着内务与陆军两部,使辞职成为唯一可走的路子。因此,有经验的革命家想以和平的方式重新恢复其全国政治影响,就得组织政党,而不能靠官僚机构的特权。

    1912年3月,同盟会正式将自己从革命团体改组为公开的政党。唐绍仪之出任国务总理,虽由袁世凯总统所任命,但原来是作为北京方面和革命党人之间谈判议和的内容之一。此时唐绍仪也参加了同盟会。但同盟会在参议院中仍是少数党,尽管与其他团体联合在一起能成为多数党。1912年8月,在宋教仁领导下,以同盟会为核心,合并了其他四个小党,建立了一个新党,采用了国民党的名称。

    同盟会的这次改组不仅是形式,是国民党妥协的结果;从其政策上来看,明显不如同盟会激进。孙逸仙关于地租和地权的政策,在国民党的政纲中不提了。这些政策尽管是温和的,但对于出身上层社会的人,仍为之感到不安。国民党党纲又删除了“男女平权”主张;对于同盟会“力谋国际平等”的提法,因中国受有不平等条约的制约,而软化为“维持国际和平”。同盟会纲领中“行政统一”号召,被含糊地鼓励“政治统一”所代替,却保留支持“地方自治”的提法。这些改动是保守的,但其独特的社会政治倾向,与袁世凯是截然不同的。与一些老革命党人的愿望相反,宋教仁把立足点放在拉拢保守的士绅阶层选民上面,而这部分选民早把赌注押在地方自治和政治参与上了。革命党人调整了自己的政治立场,以适应虽在政治上激进,但在社会方面保守的性质。国民党经过这样一番改造之后,在1912——1913年冬的国会选举中,终于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在革命领导人眼中看来,民国元年可以被认为是一连串的退却。在革命过程中,革命的力量并没有完全调动起来,全力以赴地去夺取全面的胜利(大部分革命力量并非听从革命领袖)。当权力机构重新改组时,权力越来越多地从革命党人手中滑掉了,直到1912——1913年冬季选举时,这个趋势才得到改变。有些革命党人甚至怀疑,通过选举能否获得政权,竞选是否会冲淡人们的革命信念。[22]但是,若用另一观点来看1912年时,同盟会却显得更加强大了。

    在民国建立的数月内,一些非同盟会的主要党派纷纷试图合并,但没有取得多大的成功。党派之一的民社,是以湖北都督、民国副总统黎元洪为中心组织起来的。该政团于1912年1月组成,说明其已脱离湖北省同盟会。民社之所以重要,因为黎元洪是第一个革命政府有威信的首脑,也是一支规模相当大军队的有力统帅。

    另一个重要的政治集团是统一党,其主要领导人为学者章炳麟。章氏成为共和主义者已有10年,曾一度为同盟会的领导人之一;但在1910年与同盟会决裂,并与在上海光复会的几个同志联合。辛亥革命后,章氏与在江苏、浙江两省事务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士联合;这些人士曾是官僚和拥护过君主立宪政体,但随着革命的发展,也都转而支持革命。这些人士中有改良主义学者张謇,曾任孙逸仙的南京临时政府内阁总长[23];有前清的江苏巡抚,当时任江苏都督的程德全。在章炳麟的帮助下,统一党成了前清官员和士绅要求向新秩序过渡的桥梁。[24]统一党的纲领,正如其名称一样,强调国家的统一,提出对全国的行政区划实行改组,以达到国家领土统一的目的。统一党正与同盟会和国民党相反,不强调地方自治的重要性。

    此外,有些人建立一个听从梁启超领导的党;这些人在君主政体下,通过全国的资政院和省谘议局组织代议制政府,曾起过重要作用。1912年秋,这个党的名称改为民主党。[25]这个政治集团,在革命前曾经建立一些类似政党的组织,在许多事件中,特别是组织1909年和1910年为召开国会的请愿活动中起过很大作用。革命以后,该政治集团不久即主张实际取消省的行政建制,作为统一全国行政,建立单一强大政府的必要步骤。[26]

    在有实力的同盟会面前,这些小党派感到其势单力弱。1912年5月,这些小党派合并组成共和党[27],其目的正如章炳麟给梁启超的信中所称,在于“以排一党专制之势”[28]。这个新党不能长期容纳不同的派别,章炳麟一派和梁启超一派遂与该党就分道扬镳了。但分裂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对同盟会势力的估计;相反,却是由于对同盟会势力的过分恐惧所致。梁启超是革命党人主要攻击的对象。民国初年,一些党派的组织者生怕招致同盟会的攻击,力图避免吸收梁启超参加其党。

    同盟会对梁启超的敌视,可以追溯到10年以前。那时,同盟会与梁启超之间,曾为争取海外华侨与中国海外留学生有过争夺。梁启超与同盟会的代言人,曾就革命是否必须以及其他的问题,进行过激烈的论战。[29]梁启超反对革命的态度可能仍未改变,甚至在1911年末和1912年初清帝退位势在必行之际,仍坚持其延续清帝的立场。梁氏当时鼓吹“虚君共和”,并从日本委托在国内的密使,把这个主张转达给章炳麟和袁世凯等人。这是梁氏组织和鼓吹10多年君主立宪运动最后发出的哀鸣。梁氏最后“虚君共和”的提法,可能是其对这场政治大变动所采取的最激进的步骤,有意把君主降低到只有象征性的做法,像1946年后的日本天皇一样。但是,梁氏为此所作出的努力,像其在革命中阻挠真正共和主义者所设计的各种方案一样,都丝毫无助于同盟会对其取得和解。

    梁氏的好友张君劢,在清帝退位的当天,写信给在日本的梁启超说,虽然革命党人的新政治制度不是梁氏所期望的,但再变来变去,国家也经受不起折腾了。此时梁氏集团已处于瓦解的边缘[30],看来梁启超是接受这个意见的。但对梁启超及其追随者的攻击,在其最终放弃君主制的主张之后并未停止,广东就曾发生主张剥夺梁启超从事社会活动公民权的运动。1912年7月,一些革命派的编辑对一篇有侮辱性文章的反应,要解除天津一家改良派报纸工作人员的职务,并企图逮捕其经理人,而这几位经理人都是梁启超的密友。梁党[31]的集会也遭到同盟会代理人的破坏;梁启超得到了通知,吓得其他的人不敢去开会。[32]与此同时,袁世凯在革命时期曾求助于梁启超的支持,但遭到梁氏拒绝。1912年早春,在结束了同革命党人的谈判之后,袁世凯也明显失去对梁启超的兴趣,甚至发现梁氏正逐步卷入由同盟会政治基调所左右的气氛之中。梁氏在国内的代表劝告梁启超,在其从日本回国之前,应先取得北京政府的正式邀请。[33]袁世凯在首都北京接待了孙逸仙和黄兴之后,于1912年9月底————可能是被说服了,才向梁启超发出邀请返国函。10月,梁氏在北京备受款待,并立即恢复其新闻活动和政治活动;但梁氏仍然重新向其发起攻击的革命党人和解。[34]

    非同盟会的观点表明,在1912年,虽然在行政职位上的革命党人不多,但拥有相当大的政治潜力。这在国民党成立后三个月的国会选举中,是一次唯一的机会。中国各政党可以利用这一时机,在全国广大选区内,免受官僚操纵,或在被迫下竞争选票。

    有关选举的规定如下:凡年满21岁的男性,具有小学同等学历,或拥有财产,并按规定数量交纳税金(数量虽低,但足以把大多数男子排除在外),并在选区(县)内居住两年以上者,除少数例外,均有选举权。登记的选民,约占全人口4%——6%。选民的总数大大超过清末的选举人数,那时有选民资格的人数远低于1%。选民投票选举的,是国会两院议员和省议会与县议会的议员。选举是间接的,投票人先选出代表,由代表在晚些时候开会选出县议会议员;再由县议会议员中选举省议会议员,再由省议会议员中选举产生国会议员。选举过程,从1912年12月持续到1913年1月以后。新的县议会和省议会在冬季的几个月里组成。新的国会(议会)于1913年4月在北京召开。

    国会的许多席位的分配,是一个实际的问题。比如分配给西藏、蒙古、华侨的席位,不可能由选举来产生议员,实际都是由袁世凯指定。来自上海的曹汝霖,在北京当过律师,后去外交部任高级职务,就成了代表蒙古的参议院议员。[35]如果不考虑这些特殊情况(274席中的64席),只计算内地和满洲21省[36]选出的议员,国民党在参议院中取得明显的多数(210席中的123席)。在众议院中也是同样情况。许多议员并没有参加任何一党,有的热衷于具有几个党的党籍;国民党在众议院所占的席位为169席,超过了其他三个主要党加在一起总数的154席。梁启超感到十分沮丧。国民党处于极其有利地位,可以要求在国会占优势的党内选出总理和内阁成员。

    对国民党获胜的解释,公正地说,是其政治力量来源于党同革命保持密切的一致。国民党既然在国内分权的行政机构中不占优势,就必须直接向选民(限制在受过教育的有产阶级中)发出号召,来调动这股力量。很明显,国民党既依靠其所掌握的行政当局,也依靠在对立或中立的都督统治区内,开展强有力的宣传活动。与其他政党相反,国民党支持地方自治。在当时条件下,要承认许多省的自治,这是受到地方士绅和省里的精英分子欢迎的。接着,国民党凭借其革命威信与组织效率,制定了具有吸引力的政治纲领与战略。

    收买选票,特别在选众议院议员时,为了影响选团而收买选票,规模虽不得其详,但已被广泛揭露。同其他国家的代议制发展中出现的情况一样,中国自由主义的共和国在其选举进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个人或官方金钱的影响。但无论从报道看,还是从选举结果看,贿赂在全国范围内还不是决定性的。

    国民党的胜利,是由主谋人宋教仁运筹策划得来的。宋氏时年30岁,受到胜利的鼓舞,终于取得1912年革命党人不曾得到的全国政权。1912年夏,袁世凯独断独行之事[37],导致参加同盟会的唐绍仪内阁因之倒台,遂破坏了袁世凯和革命党人之间的协议。但这个被破坏的协议,又于当年8月底和9月初为孙逸仙和黄兴所修复。孙、黄二人此时来到北京[38],与袁世凯一起参加了关于统一及目标一致的相互尊重的庆祝会。结果于1912年秋,国民党与北京政府进行合作。国民党虽没有实际参加政府,但在此后数月的选举运动中,没有公开提出反对袁世凯。由于国民党在1913年1月和3月取得了明显的成功,宋教仁开始在演说中攻击袁政府及其政策。[39]宋氏更加坚持其主张,只有国会才能产生总理和内阁;国会负责起草新的更为持久的宪法。宋教仁直截了当鼓吹需要削减总统的权力。尽管孙逸仙向袁世凯保证,新国会仍继续选其为总统[40];宋氏也的确认真考虑过驱袁世凯下台的问题。

    宋教仁的计划并没有得到实现,于1913年3月20日遭到袁世凯政府派遣的密探所暗杀。宋氏所设想的选举、政党、国会及其与行政之间的关系,都一一付诸东流,并且当年没有实现,以后也没有实现。此后,其他一些政党建立了,又改组了;除了手中掌握有军队的人以外,没有一个政党能够掌握政权。

    议会与政党运动虽然失败了,但在民国最初两年,也表现出非凡的活力。议会和政党毕竟是建立在民国前10年的政治组织,是有政府以外运动经验的基础,并引起了深入研究和多年的讨论。退一步说,政党的组建和竞争,是自由主义热情的政治表现,也是社会日趋解放时代的组成部分。例如,对官僚的崇敬显然减少了。一场规模不大,但十分积极、自信的妇女运动,开始鼓吹妇女选举权,向妇女普及教育,主张改革婚姻习俗。报纸数量的激增,人们热烈讨论国家大事。在城市里,男人普遍剪去了辫子,新款式的服装也流行起来。保守主义者带着疑惑的心态,来关注中国发生的社会和政治的剧烈变化。

    袁世凯面临的问题

    在晚清的官吏中,没有第二个人能像袁世凯那样,在短暂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多的改革成就。在慈禧太后的支持下,为实现改革的方案,得到众多招聘幕僚的帮助,袁世凯参与了清末制度改造与革新的各个方面。[41]袁世凯是个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并没构想出改革方案,也没有为这个改革方案制定出原则;而只是贯彻执行,从实践中证明其可行性。但是,即使考虑到强调袁氏的实践,人们也很难理解,袁世凯在任总统时却转向保守主义。

    作为实用主义者和政治家的袁世凯,当革命势力已掌握国家之时,应当承认民国的必然性。在共和制的最初几年,袁氏为避免与革命领导人发生冲突,表现出委曲求全;在其受到威胁时,则采取策略上的退却。但是,袁氏对革命后政治和社会开明景象的不满,不久就变得明显了;认为学生变得无法无天,感到鼓吹妇女平等将破坏家庭,也破坏了社会的伦理纲常。在袁世凯看来,民国初年废除小学生读经,是离经叛道的措施;抱怨在革命后,官场的规矩已荡然无存;各种税收被地方上的权势人物挥霍一空,农村一片混乱。总之,袁世凯深感中国的落后,也经常指出改革是必要的,但操之过急,要求过多,与其主张的收缩整顿是相矛盾的。

    在袁世凯任总统的最初两年,最使其感受困扰的是国内问题,即政党和议会的作用以及省与中央关系的问题。

    袁世凯在就任总统时,宣誓遵守《约法》、议会的地位;这是1912年革命党人起草《临时约法》中所载明的,也是十多年来政治运动和政治论战所得到的成就。袁氏不去评论《约法》是否必要,也不问代议制是否在中国适合,却讨厌1912年创制的政治体制,并提出越来越多的批评。其不满和抱怨的焦点,集中在政党上面。早在1912年7月,袁氏就警告说:“无论何种政党……若乃怀挟阴私,激成意气,习非胜是,飞短流长,藐法令若弁髦,以国家为孤注,将使灭亡之祸,于共和时代而发生,揆诸经营缔造之初心,其将何以自解?”[42]1912年12月,开始进行国会议员选举时,袁世凯表示,担心获胜者会更关心其一党之影响,而不是公众之福祉。[43]

    国民党在选举获胜后,被袁氏视为其主要的敌对者,但对其他政党亦不表尊重。当致力于组织国家政权机构时,袁氏感到“临时约法……即其内容规定,束缚政府,使对于内政外交及紧急事变,几无发展伸缩之余地。本大总统……身受其苦痛,且间接而使四万万同胞无不身受其苦痛者”[44]。袁世凯的这个看法,只是在其摧毁国民党,国会已经破产之后,需要制定更符合袁政府要求的宪法时,才得到公开表露出来。1913年3月袁氏之暗杀宋教仁,并不简单是为了清除政敌,而是表明袁世凯与宋教仁之间,在组成全国政府的观点上有着根本的分歧。

    袁世凯所关注的第二个是造成国内分裂的问题,认为只有实行中央集权才是适合于中国的政体。1911年11月,当梁启超公开拒绝由袁世凯提出的清政府授予的官职时,袁氏指出,国家面临的基本问题有二:其一是国体应当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其二是政体的组织应当是联邦制还是中央集权制。[45]前一问题已经为革命解决了,而后一问题尚有待作出回答。民国的第一年,有一种奇怪的现象,一个日益倾向于中央集权的总统,统辖的却是个联邦制政府事实。

    与代议制政府和政党作用的问题一样,中央集权制问题也早在十年前就明确提出了。清末,政府所实行的新政改革,即是为了加强中央对国家的控制。在很大的程度上,辛亥革命即是各省对中央扩大权力的反抗。革命以后,那些固守在中央集权下统一的人,对把联邦制度推向极端感到极大的震惊。官员的任免、财政、立法,甚至军事上实行自治,大多数省份都已普遍采用。争论使人们相信,联邦制会削弱民国政府的力量;而中国正处在具有掠夺性的帝国主义世界之中,只应从根本上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强调政党和议会的人,不一定就赞成联邦制。强调自由主义的中央集权论者,如宋教仁,认为同省自治的捍卫者结盟,支持其某些要求,在策略上是有利的。

    在就任总统的前数月内,袁世凯不得不默认省的自治,但对此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厌烦情绪。1912年7月,袁世凯承认各省都督的合法地位,当然这些人不是靠袁氏才当上都督的。袁氏认真地请都督们能与政府合作。[46]同年秋,袁氏试图行使任命各省文职官员的权力,但此举显然是徒劳无功。袁氏的此种作为,被认为是对各省内部事务的干预,并频频受到激烈的抵制。当年11月底,袁世凯要求各省当局任命县知事时,须呈报中央政府批准,称此为《临时约法》赋予总统任免官吏的权力[47],但对此未得到各省的反应。袁氏关于在各省设置特派员机构的立法建议,亦未获临时参议院的批准。1913年1月,参、众两院正忙于选举,实际处于休会状态[48],袁世凯利用此时机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49],于是抗议总统专横跋扈的呼声随之发生。在袁氏出任总统的第一年里,虽敛气以行,经此次抗议后,其重树中央权威亦大为受挫。时政府的国库,亦因各省对税收的截留而大感拮据。

    清朝的这位重要的改良主义官员,作为总统不能够,或者是不愿意适应民国的分权和自由主义环境。民国时的社会松弛,对袁世凯中央集权在实践中所施加的限制,使其深感恼怒。国民党1913年在选举取得了胜利,使袁氏面临权力将被进一步限制的前景。宪政、选举和地方自治三者,正在一步步将袁世凯逼向政治绝路;但袁氏并不作退却,而是准备应战。

    二次革命

    从数量上来看,袁世凯在1913年春,并未掌握绝对优势的武装力量;其军事优势,在于所控制部队具有持久的聚合性与机动性,总数约8万人。虽然中国的其他部队数倍于袁氏的部队,但在地理上处于分散状态,在政治上号令又不统一。袁氏之所以能发挥其军事优势,实有赖于成功地运用政治手腕,争取了同盟者,制止敌对方面的结盟。其在1913年所以能克敌制胜的关键,是在很大程度上孤立进步党,又获得了外国的援助,使多数省份的实权派人物保持友善的中立。

    国内的武装冲突,爆发于1913年7月,持续了两个月时间。冲突的起因有二,一个是国会是否有权改组政府(这个问题因国民党1913年初选举的胜利而陷入危机),另一个是北京政府对各省拥有多大的权力。宋教仁遭受暗杀事件,促使许多国民党领导人迅速转向进行武装抵抗。宋氏于1913年3月20日在上海被暗杀,两天后即逝世。一系列的证据证明,这次暗杀是由袁世凯政府指使的。

    1912年夏天,孙逸仙在北京明确表示对袁世凯的支持;在1913年的前数周内,又重申对袁氏的支持。然而,宋教仁遇刺的事使孙氏明白,袁世凯必须下台;并进而意识到,仅有宋氏的选举和议会是不足恃了。1913年3月末,国民党的首要人物孙逸仙和黄兴,试图集结足够的军事力量,在战场上打败袁世凯。本来袁世凯想除掉宋教仁以削弱国会中的反对力量,结果却因此引发了一场军事冲突。

    怎样发动一场讨伐袁世凯的战争?各省实际上都有自己的武装力量。直到1913年春,大批部队集中在三个中心地区:华北的北京周围(最大的),华中的武昌周围,长江下游的江苏南京周围。军队分别占据中国最发达的交通三角形的一角。北京有铁路同武汉和南京相连,长江又把武汉和南京连接在一起。军队有可能在这个三角形的任何一边,来回作大规模的迅速运动。鉴于渗透北京核心的部队没有希望,国民党领导人努力在湖北和江苏争取同盟者,力图从上层和下层两方面开展工作,既谋求都督的支持,又直接号召下层军官参加讨袁事业。

    湖北省的实权人物是前清官员,也是民国副总统的黎元洪。尽管黎氏同老资格的革命党早就疏远了,其所以被提名为袁世凯的副总统,是宋教仁为了确保国民党选举成功的权宜之计;此时却有革命党人提议由黎元洪替换袁世凯为总统。宋教仁遇刺后,黎氏曾被劝说参加反袁起义[50],但黎氏毕竟是从民国一开始就同袁世凯结盟共事。也有情况表明,确有革命党人正在活动黎氏部队中的激进军官,参加反袁的密谋。[51]黎元洪拒绝了所有这些建议,并把在军中活动的异端组织视为对其本人的威胁。4月,黎元洪秘密邀请北京派少量部队进驻湖北。5月,秘密不复存在,开进湖北的北京部队已增至1万人以上。[52]早在交火之前,中国三个重要的军事中心,袁世凯已据有其二。

    在江苏的都督————黄兴同该省权势人物有密切联系,与黎元洪在湖北不同,是在省内并不占有支配地位的人物。直到二次革命爆发前,江苏依旧在袁氏和其对手之间徘徊不定。但是,早在湖北的密谋失败时,人们已感到士绅和商人中普遍存在着厌战情绪,该省参加起义的前景显然已很暗淡。许多革命党人,特别是与驻南京精锐部队有密切联系的黄兴,在这段时间里又恢复已故宋教仁的方式,主张合法反袁。但是,在江苏省仍存在两种反袁力量:其一是地方主义者对袁世凯中央集权的不满;另一是国民党实力人物在该省的组织工作。

    不少省份因为税收和官员任用与北京发生冲突。当这些省份决定对袁氏反抗时,而袁氏退却了。但是,袁氏同国民党的江西省都督李烈钧,已经处于接近公开的敌对状态。李氏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清军军官,曾参加辛亥革命,热心家乡江西省的自治。当时袁世凯为了分江西省的权力,任命一文职人员为江西民政长。[53]当这位民政长于12月到达江西后不久,即被赶出江西。1913年1月,袁世凯下令扣押合法运往江西的一船军火。不顾李烈钧的反对,江西省的长江港口要塞司令执行了袁氏的命令。这样,事情变成了江西都督与境内军事官员的权限问题,因为袁世凯的退避,所以战争在3月间得以避免。在宋教仁遇刺时,还没有一个国民党领导人对袁世凯敢如此公开的敌意。李烈钧对宋教仁强调的国会和宪法程序并不赞同,但其对武力讨袁运动甚为热衷。

    在广东和湖南,即可以看到既有国民党的政治倾向,又有地方主义者对北京的反抗两者结合起来的情况。不过,其形势比江西更加变化无常。安徽的都督是国民党员柏文蔚,参与了反袁的密谋。反袁的密谋者还寄希望于福建、四川等省的响应。

    在1913年春,革命党人还是具有潜在的优势;但参加反袁斗争者,并不是出于对结局具有充分的信心。相反,这场反袁的斗争,是被总统逼出来的。在国民党取得选举胜利以前,袁世凯已决定不再退却,要转入进攻。

    在暗杀了宋教仁(3月20日),并在军事上包围了湖北(始自4月初)以后,袁世凯下一个重要步骤就是大借外债。辛亥革命结束以来,外国银行团在其各国(英、法、德、美,不久又有日、俄参加)政府指导下,给予北京政府一笔巨额贷款的谈判一直在进行。北京政府对外公开宣称,贷款主要是用于偿付拖欠和即将到期由清政府继承下来的债务,包括偿付外国在辛亥革命中受到损失的要求赔款,还用于急需的政府开支。以英国为首的银行团所属各国政府提出,要在中国政府内安插更多的外国人为条件。最引人注目的,外国雇员首次进驻并“改组”的盐务署,以盐税作为贷款的抵押。同时,银行团的各国政府,有效地阻止中国从银行团以外取得大量贷款。北京政府当局面临在半殖民地条件下令人难堪的局面,即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组成一道坚固的阵线,力图用巨额贷款换取其在中国政府中更高的地位。甚至伍德·威尔逊1913年3月宣布美国退出银行团之后,美国人仍然遵从银行团的协议,在该项贷款签约之前,抵制其他方面向中国作大笔贷款。

    北京政府贷款一事的危险性,并因此受到谴责;不必是国民党人,就是任何人都能看得出的。1898年维新运动的领袖,孙逸仙的宿敌康有为,在1913年把贷款比作“食毒脯以止饥”。康氏争辩说,总可以找到某种办法,以避免银行团置人于死地的施舍。用盐务管理权换取2500万镑的贷款,在扣除拖欠的债款及筹措借款的费用外,中国政府实际只能拿1000万镑多点的贷款。做了这笔交易,政府下一步又将如何呢?康有为问道:外国人再注入一笔钱,是否就不会献上另外的政府机构,或者土地税呢?“诚不待外兵之瓜分,而已自亡也。”康氏写道,此时向正欲鲸吞蒙古与西藏的俄国和英国借款,是何等荒唐!“政府是谁委托,而敢以五千年之中国,万里之土地,分赠于他人乎?”康有为深知,清末的外国贷款协议致犯众怒,终导致清室之亡;亦即暗示,尽管当下民众对外国贷款之事默然无声,但新燃起的怒火,有可能在民国重复上演。[54]

    然而,袁世凯于1913年4月27日凌晨[55],悍然签订了所谓“善后大借款”;因其预料终将与革命党人摊牌,需要资金十分迫切。康有为提出补救办法,建立统一的国家财政体系,袁氏亦表示同意;但各省都督和国民党人反对中央集权的倡议。这样,要实行全国财政统一,只有靠武力才能办到;而动用武力是需要用钱,唯一可以求助的就是向外国贷款。袁世凯行动进程的逻辑,也正是如此。

    在签订借贷协议之前,袁世凯就决不将此案提交国会批准。袁世凯曾同意按照《临时约法》来治理国家,而《临时约法》明确规定,此类协议须经国会同意。暗杀宋教仁引起国人的愤怒,借款条件的不得人心再次表明,贷款要得到国会的批准是困难的。同时,缔约国事先就接受了这个不合法的程序;签订贷款协议的意图一暴露,国会就大吵大闹起来。

    袁世凯向英国驻北京的公使透露,按照国会程序办事是“完全没有希望的”,自称:“如果他们再这样闹下去的话,有办法对付他们。”[56]5月,这个贷款计划部分被泄露出来。原来自1912年秋天以来,袁世凯支持把国民党以外的所有党派联合在一起,也为此作了不少的努力,终于建成了进步党,梁启超成为这个党的领袖,花了许多钱去收买国会议员。结果拟议中的弹劾政府流产,国民党在国会中的势力也随之削弱了下来。从此,袁世凯便开始直接对国会议员进行恫吓和人身威胁。

    到了6月,袁世凯一切准备工作已大致就绪,遂首先下令免去对其计划最怀敌意的都督职务。李烈钧在江西的部队已于3月即处于临战状态,也是第一个被免职的都督。然后,袁世凯接着下令撤换国民党在广东和安徽两省的都督。[57]7月6日,袁氏下令调遣驻扎在湖北的北洋军队[58],进驻江西省的长江沿岸地带。李烈钧与其他被解职的都督从策略上采取同一步骤,表面上接受解职;同时即遄返江西集结部队[59],于1913年7月12日正式宣布江西脱离北京政府,实行独立;省议会推选李烈钧为讨袁军总司令。

    此时,革命领导人在春季的密议已得到实施。革命党人为了军事需要占领了南京,江苏都督程德全不愿参加反袁,由南京出走。黄兴由上海赶来南京,坐镇指挥反袁战争。为时不久,讨袁的北伐军沿津浦线攻入山东境内,把战争引入袁世凯统治区。在上海,讨袁军五次猛烈攻击大军火库[60],几乎击溃了北洋军的守备部队。若不是在上海的海军站在北京一边,讨袁军很可能攻占这个战略据点。

    少数几个省,特别广东和湖南,对讨袁作出不同程度的反应。但反袁阵线的分散,正显出了袁世凯军事力量集中的优势。反袁斗争的焦点,取决于江西、南京和上海,其他各地对反袁的军事并没有重大贡献。反袁运动在数周后即归于失败,其领导人大都逃往日本。

    三年以后,袁世凯似乎控制了中国的大部分地区,而却无力镇压对其反抗的运动。但在1913年,袁氏从其有限几省的地盘出发,轻而易举地战胜了反对者。在二次革命中,袁世凯曾拥有两个优势,即在国内获得对其政治立场的支持,在国际上得到外国的帮助;而袁氏的这两个优势,后来就丧失了。

    在1913年,袁世凯在国内有几个方面胜于其反对者。虽然袁氏的权力还达不到全国大部分地区,但自民国元年起,即牢固地掌握了文武两个方面的北京官僚机构。这个官僚集团的成员,也不像日后军阀混战年月中的那伙蝇营狗苟混官过日子的人。在民国初年,官员们还有使命感,想为国家创造一个高效率的行政统一体;这个目标看来是可以达到的,也是值得追求的。

    袁世凯之为人,不论在公共事务上,还是在其个人品格上,都是强有力的。在1913年7月二次革命开战后不久,袁氏公开宣称,凡因辛亥革命而执政各省军政大权自封的都督,“威令本自不行,功过安从责课?厥后亟筹分治,民政别置长官,而乃简令朝颂,拒电夕告”。袁氏认为当务之急,是“规复政令之纪纲,建行国家之威信”[61]。英国驻北京公使朱尔典[62],在6月初与总统进行长时间谈话后报告称,“袁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保证在中央政府领导下之各省统一……”[63]对这一目标的实现,固然符合袁世凯及其政权的利益;而袁氏确有实据令人信服地争辩说,松散的联邦制将使国家软弱可欺,毫无防御能力。

    这种中央集权的观点,除了袁氏的亲信外,还吸引了其他不少的人,都帮助了袁氏孤立激进分子。而此时除国民党人以外,其他主要的政党都支持中央集权制政策。少数非本地人的省都督们及其同盟者,对于袁世凯反对各种省自治形式,颇引以为同调,而对与袁政府合作更感兴趣。湖南人的蔡锷之任云南省都督,即为一实例。蔡氏于1913年拥护中央集权的北京政府,与袁世凯合作反对革命党人。[64]但不到三年,蔡锷成功地领导了反对袁政府的护国战争。有些都督不是国民党员,却统治亲国民党情绪浓厚的省份,起初也欢迎袁世凯的措施。湖北的黎元洪和四川的胡景伊[65]就是两个例子。

    这些都督们只是到后来才明白,袁世凯既然厌恶省的自治,对于各省都督岂能不赶下台,但为时已晚了。

    当时,反袁运动不善于结成广泛的联盟,国民党本身在地方自治问题上也意见不一。1913年的革命党人,虽然利用了各省自治积聚起来的力量,但宋教仁在去冬的选举运动中却与之相反,没有明确表示其为各省权力和地方自治的捍卫者。对于只注重省内和地方事务的许多人来说,宋教仁的遇刺和袁世凯在国会的做法,都是远方发生的事情。当时观察家的印象是,起兵反袁,没有把士绅名流和商界的头面人物争取进来,也没有试图去广泛发动群众。

    在二次革命中,袁世凯除了获得国内相当大的势力支持其政治立场外,其第二个优势就是外国人的支持。对于辛亥革命,列强以为是灾祸中之幸事,以为可以由此获得许多附加条件。列强普遍对袁世凯抱有信心,相信袁氏能很好地维持其在中国的利益;而列强的这种信心,也正符合袁世凯当前的需要。列强确信,袁世凯能够不顾《约法》,无视国会,签订“善后大借款”,从贷款所得到收入。袁世凯在与革命党人的斗争中居上风,并可以收买叛变国民党的国会议员的支持,而且还可收买一些拥兵自重的军事首领,如山东的张勋[66]————革命党人也曾争取张勋,但未获结果。有了贷款的资金,袁世凯北洋军的军饷就有了保证;当然,这会大大鼓舞了士气。这次贷款,中国在财政上和政治上付出了高昂代价;但在开战的前夕,对袁世凯来说,能获如此大量的现款,自然是利大于弊的。公正地说,在二次革命中,是外国银行团为袁世凯提供了资金,才战胜国民党人的。

    英国人很久以来就具有一个信念,认为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中国,可以使英国人在贸易上充分发挥其优势,并能最好地保护外国人在中国的利益;英国人的这个信念一直保持到辛亥革命以后。因此,在中国的外交官、银行家以及英国外交部,都特别热衷于支持袁世凯,他们是非常了解袁世凯。在二次革命中,英国屡屡破坏中立和不干涉中国内政的原则;英国银行直接向驻沪的中国海军舰只拨给“善后大借款”的现款,使海军拥护北京。[67]银行的汇款果然是及时的,第二天革命党人进攻江南制造局时,驻上海的中国兵舰即发炮挫败了革命党人。

    革命党人在1913年也有外国朋友。这年春天,孙逸仙和参与密谋的人,曾求助于日本官员。[68]但因日本政府不愿公开破坏其与英国在华合作的关系,所以没有向革命党人提供重大的援助,可能也援助革命党人少量的金钱。少数日本的军事顾问,曾巡视过革命党人的营地。对革命党人最有力的帮助,是二次革命失败之后,日本在中国的海军舰只,护送革命党领导人到达安全地带,最后到达日本避难。但日本对革命党人蜻蜓点水的援助,根本不能与袁世凯得到的外国援助相比————甚至无法同袁世凯从日本得到的援助相比,因为日本是参加“善后大借款的”。

    袁世凯战胜了二次革命,解决了一次革命,即辛亥革命的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对推翻清朝作出的革命贡献,已不再是跻身高位的凭证;虽然这不是合格的凭证。在组织国家的问题上,在民国头一年实行的联邦制,此时也让位给中央集权的政府了。增加了政治参与,又和社会等级制的结合是辛亥革命后初期的特点,也促成了国民党1913年选举的胜利。辛亥革命就要为社会和政治意义的保守主义的政体所取代了。

    对于上述意义的这个转折,有两点更深层的论点应予指出。首先,民国前两年的自由主义时尚和自由主义制度,已经不复存在。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宪政以及代议制、选举制的政治体制,不符合中国人的喜好与政治习惯,也许这最终会自行破产。但是,1913年发生的事变并不是这样,自由主义的政治是被武装力量摧毁的。二次革命之所以失败,是由于没有认识到武装力量的危险性,去组织必要的防御与之相对抗。虽然1912年和1913年的条件难以再现,但恢复自由主义体制的观念是可以理解的,并没有灭绝。这种社会的和政治的试验,尚未到最后的结尾(不论结尾是什么样子),只是被过早地强迫中止罢了。

    其次,就一般而论,此后数年的保守主义,也不是回复到“传统的中国”,或者是儒家政治的老观点上。民族主义思想在19世纪90年代,开始得到系统的阐述,并在最后十年中得到进一步完善;现在,民族主义的政治目标仍为人们所信服。虽然袁世凯已成了新的独裁者,但仍是力求实现民族主义理想与中国现代化运动的一人。袁氏及其支持者所反对的,是政治参与、地方自治及自由主义的极端行为;其对中国必须以变革求生存的主张,并没拒绝。袁氏自己认为,关于如何在中国进行必要的变革,有其高明的见解。这样一来,中国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试验过程。

    独裁政体

    在中国人记忆中的袁世凯,是个背信弃义的人,背叛了1898年的维新派;在辛亥革命中又背叛了清廷;当了民国总统后,又背叛了民国。按照这种“三叛”观点看来,袁世凯手握北洋军强大的军事力量,腹藏阴谋操纵人民的权术,为其提供再三叛变的机会;撒谎、欺骗、玩弄阴谋、暗杀,翻云覆雨,为其取得一条通至高位的道路。在追求个人权力时,袁氏是代表中国最反动的社会势力,并迎合外国帝国主义的要求。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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