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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获胜的原因

    1864年7月当太平天国的首都南京最后被曾国藩的军队攻陷时,中国士大夫统治阶级中的许多人已在私自庆幸,因为他们亲眼看到了历史中的罕见现象————一个统治了二百多年并且一度鼎盛的王朝,在以后衰败时仍能扑灭一次席卷全国的和难以对付的叛乱。这在传统史学中被称为中兴,自古以来,这样的事例不过荦荦数端而已。在19世纪60年代经常引用的这类事例中,有规模巨大的安禄山之乱被扑灭后肃宗在位时(756——772年)的唐代中兴。

    从历史角度看,清代的中兴也许甚至比唐代的中兴更令人瞩目。公元8世纪的帝国将领还远没有摆脱南北朝(317——589年)的军事——贵族文化,但是清末的士大夫尽管身受一千多年越来越无价值的书本文化的影响,却能消灭太平军。另外,唐代的中兴出现了实际上独立的藩镇,而清帝国政权却能经过叛乱而基本上完整地保存下来:总督和巡抚在治理时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回旋余地,但是仍要继续依靠皇帝的恩宠以保持禄位。唐肃宗曾从中亚的回鹘人那里取得援助,同治初期的清朝也同样得益于西方“夷人”直接和间接的援助。唐朝虽然能指望用中国的优越文化去威慑甚至同化异族援助者,可是19世纪中国面临越海而来的外国人,他们不但不能被同化,而且拥有比中国自己的文明还要高明的物质文明。

    任何中兴的主要事件都是军事性质的,即必须打败叛乱者。

    第六章曾经着重指出,清朝的胜利是由于:第一,中国的上层人士把王朝的利益看作是自己的利益;第二,他们能用自己组织起来的临时武装来维持地方秩序。

    虽然团练和勇都是有用的,但由于有了一种新型的军事组织才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这种新型组织就是勇营,它是帝国的半正规军队,在当时是一大创举。[1]最早和最重要的这类军队虽然在湖南组成,都称不上“地方军队”,因为它很快就被调出省外与太平军作战。湘军的规模与勇的规模不同,后者一度发展到13.6万人。虽然团练和勇的饷银主要都由绅士筹措,但湘军的饷银则由帝国在省库内拨付。曾国藩打算从湖南的上层人士那里筹款,但效果不大,于是就依靠帝国授权湖南、湖北、广东等省拨付的饷银,以及朝廷批准出售功名、官衔甚至官职的所得来资助他的大军。他的经纪人跋涉数省以兜售北京为此目的而颁发的“执照”。[2]曾国藩在建立他的军事统一组织和训练制度的同时,又成立了一个管理经费和给养的机构。杰出人物如罗泽南、胡林翼和刘蓉(1816——1873年)等人把谦恭的、但又义无反顾的儒家思想付诸实践,从而使他们自己也具有曾国藩那种拯救王朝和拯救文明的坚定决心。

    曾国藩:考验中的儒家经世致用之学

    曾国藩世界观的哲学基础是关于万物各安其“分”的程朱学说。就人而言,每个人的“分位”存在于等级地位中,即存在于帝国制度和家庭内部的等级地位之中。曾国藩与桐城学派的学者一样,也强调要关心人的福利,但仍认为“伦纪”甚至是一个更重大的问题。早在19世纪40年代的书信中,他就表示了他的看法,认为在人与人的各种关系中如果忽视了“殊”,“其极皆可以乱天下,不至率兽食人不止!”[3]

    曾国藩不但是一个虔诚的自我修养实践家(如主张黎明即起,按时练字,熟读经史和写反省日记等),而且对行政问题也有广泛的兴趣。他对经世致用的态度主要是依赖“人治”而不是“法治”。就制度而言,他倾向于保存清朝政府的和社会的惯例,包括各种礼仪在内。他认为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实现贺长龄和魏源喜用的一句名言:“综核名实。”不过,他又遵循桐城大师的主张,强调只有具有正统学识根底和有修养的人才能改造官僚界内部的习俗,因而最大的需要莫若取“笃实践履之士”。[4]他在一篇早期的著名文章《原才》中主张,只有“贤且智者”的出现,才能使急剧形成严重危机的世风日下的形势得以扭转,并认为只靠几个视国家利益为自己利益的人的领导和榜样,也能改造整个一代人的风气和习俗。他不是没有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但他在翰林院进行的研究使他相信如秦蕙田(1702——1764年)所著的《五礼通考》那样的综合性著作,就足以指导行政实践和社会实践。他提出的唯一意见是增写关于论述诸如盐的专卖、河道管理和货币政策等事务的经济这一节。[5]由于理学总是有“内”“外”————即本质和功能————之分,所以曾国藩认为,清朝的制度虽然在道德和礼仪这两方面没有缺点,但在实际执行方面能够————而且应该————有所变通。他在1851年8月的一篇日记中写道:“前世所袭误者,可以自我更之;前世所未及者,可以自我创之。”[6]

    1853年1月曾国藩被任命为负责湖南省地方防务的钦命大臣后,他对文武官员的腐败无能深为震惊和感到痛心。但他除了竭诚领导以外别无良策;曾国藩出于对理学的信仰,认为只有这样的领导才能真正改变摆在王朝面前的命运。他说:“独赖此精忠耿耿之寸衷,与斯民相对于骨狱血渊之中,冀其塞绝横流之欲,以挽回厌乱之天心。”[7]于是曾国藩决定应用其经世致用术的两个方面,即又要注意人的道德品质,又要注意他们的组织能力。他在选用将领时特别强调候选人要具有“忠义朴诚之气质”。他宁愿要学者来当将领,要求需用之人选必须具备“血性”和“廉明”的品质,这甚至比要求他们具备军事经验的心情更为强烈。他要农民出身的“淳朴”的人来当下级军官和士兵[8]

    为了管理他的陆军及其附属水师的粮饷,曾国藩经清帝的批准成立了一个官僚机构。虽然他在一开始没有被封为钦差大臣,但他是领有钦命的。[9]这使他有足够的权力,可以给官员颁发札委和授给他们委员的头衔。曾国藩还在他的大本营中设立一个“参谋部”,即绿营的营务处。在湘军进驻湖北然后又进驻江西后,不管曾国藩的大本营设在何处,都在附近城镇设立粮台,以监管船运粮食。此外,在前沿阵地还有管理饷银和弹药的机构。[10]

    曾国藩非常注意被委托办事的人的品质。他选拔一名对水战有一定经验的下级绿营军官杨岳斌(1822——1890年)和与地方防务有过短期关系的生员彭玉麟(1816——1890年)来指挥他的水师。尤其是彭玉麟,他证明是一名勇猛、正直和谨慎的儒将,所以深合曾国藩的心意。曾国藩依靠他的一批私人幕友来为营务处、粮台和各种特设的局办事,这些人名义上是他的“食客”,并从他私人俸禄中支领酬金。曾国藩以善于把精干之士招进幕府和量才使用他们而著称。他常常任命幕友至营务处或某个粮台任职,这样就把“食客”转为有委员地位的政府官员并付给官俸。曾国藩的心目中也需要以不贪赃、有实际才能而为人称道的“正人”来充当这样的管理人员。但实际上,他伤感地发现,他不得不在湘军和绿营将领中放宽他的品行标准。他只有对手下官兵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才能彻底维持湘军的战斗力。但对这些挽救其战斗力的办法,儒家的经世致用之学是难得给予承认的。

    事实上,湘军的战斗力大大地被许多赞美它的编史者们夸大了。诚然,湘军在1854年10月攻克武昌之举,遏制了太平军企图巩固沿江所有城市的战略锐气。而1854年12月在湖北边缘的田家镇击溃庞大的太平军水师的战绩也显示了曾国藩水师的质量。但当曾国藩沿江而下远征江西时,他被断然阻挡住了。至少他的一半水师被围在鄱阳湖达两年多之久;而且尽管湘军中最精锐的部队回师防守,太平军仍于1855年4月重新攻占了武昌。曾国藩仍继续被围在南昌,而由胡林翼(当时的湖北省代理巡抚,后来又实授巡抚)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指挥大部分湘军作战。到1856年6月,当驻在南京以东并由向荣统率的江南大营崩溃时(见第六章),湘军在江西和湖北同时也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中。只是由于南京发生内讧而消除了太平军施加的压力,才得以避免一场灾难。除了湘军的水师以外,它的各支部队当时大部分被打垮,虽然胡林翼成功地集结了他的兵力,而在1856年12月又攻占了武昌。

    也出现了湘军暂时恢复元气的时期,它在两三年内扩充到4万人左右。它尽管遭到几次惨败,但到1859年中期仍能肃清江西和湖北的太平军。军队的规模已经扩大,同时基本上还保持着它的组织形式,可是曾国藩却不得不放弃他在选用军官方面的原则。像罗泽南和李续宾那样杰出的儒将已在战斗中丧生。曾国藩和胡林翼所依赖的新将领再也不是能实际指挥战斗的儒家人物了;剩下的几个儒将驭将比带兵更为内行。在营一级将领中,读书人已不再占优势。这时大部分指挥营的将领只勉强认识几个字,但其中有些人甚至被擢升为统领。[11]经验证明,执行前线任务需要读书人所缺乏的精力,而在文盲和半文盲中,却有具备卓越战术才能的勇将。原为曾国藩水师下级军官的鲍超,在1855年被胡林翼提为统领,带领3000名新兵。据说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鲍超与其他两名20多岁的年轻人毕金科和朱洪章就成了曾国藩最器重的统领。朱洪章自称是一个在下令屠杀数以千计的敌军时难得眨眼的人,在十三四岁时就放弃了读书的机会,未满20岁就参加了勇营。[12]

    像鲍超和朱洪章等人虽然善于指挥作战,但容易骄纵他们的官兵。湘军的军纪不断败坏。每当夺取一个城镇,随之而来的即使不是滥杀,也总是掠夺。1858年7月当曾国藩服父丧15个月后复任时,他发现湘军的行为如此之坏,以致地方的团练也常与他们作战。其弟曾国荃返任得更早,他从湖南带来的2000名士兵在粗野的、但有作战经验的营级将领带领下,1858年9月在江西吉安的一次重要战役中赢得了胜利。但在胜利时,他的部队变得那么难以驾驭,以致它不得不立即被解散而代之以新兵。1858年末三河镇之役遭惨败后(儒将李续宾和曾国藩另一个弟弟死于此时),湘军又设法进入安徽。但此时曾国藩所率各营实际上大部分由新入伍的官兵组成,他们被像朱洪章那样久经沙场的粗野将领所带领。尽管曾国藩宣扬爱民(他在1858年末亲自写的军歌以此为歌名),湘军原来的良好风纪似乎再也没有恢复过。

    在此以前,曾国藩已经写出他的主张,认为理想的军事将领应“不汲汲于名利”。但到了1856年,他发现大部分湘军军官“皆不免稍肥私橐”。他所能做的就是但求身不苟取,“以此风示僚属,即以此仰答圣主”。[13]到了1859年,曾国藩几乎要把将官划入衙门胥吏和差役这一类儒生认为不得不容忍的无德之人之列。他这时认为,中国古代的伟大而有德行的将领肯定已被历史学家理想化了。根据他自己的经验,像罗泽南和李续宾那样非凡的儒将,“皆邂逅遇之,非求而得之也”。即使他的最优秀的将领,也只有在让他们看到建议擢升其绿营军阶的奏折时,或者在他们预期掠夺战利品的前景特别有利时,才肯卖命。他写信给胡林翼表示了他的极端实用主义,当时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学“老僧不见不闻……惟懵懂可以祓不祥也”。[14]这就是以我佛的智慧来补儒家经世致用之术的不足!

    清帝国的政策:向同治时代过渡

    从1859——1861年这三年,人们可以看到太平天国的兴起,同时也看到清朝对欧洲人的政策从敌对转向妥协,这部分是由于在随着幼主登位而产生的权力斗争中,宫廷决策人有了变动的缘故。

    在向同治年间过渡的时期,任用汉人担任省的要职这方面的政策可能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清朝的统治者已经非常信任他们的受过严格教育的士大夫。据报道,咸丰帝在他深为尊敬的教师杜受田(1787——1852年)的推荐下,选择了信仰理学的汉族诗人兼政治家祁寯藻(1793——1866年)担任领班军机大臣。[15]虽然祁寯藻在1855年退隐,但他的许多意气相投的好友在京师仍身居高位。他在军机处的继承者文庆是一个颇有阅历的满人,此人自1853年以来一直担任户部尚书,并推荐过胡林翼为湖北省巡抚和骆秉章继续担任湖南省巡抚。1856年文庆去世以后,清帝愈加听信肃顺(1815?——1861年)之言,后者是平日陪侍清帝的最能干的宗人。肃顺是清帝另一名宠爱的皇亲端华的兄弟,他在1854年起开始被任命为御前侍卫和工部侍郎。他在担任包括理藩院尚书在内的一系列要职后,在1858年末又任户部尚书。肃顺为人骄横悠肆,但对汉族文人则颇具爱才好士之风,并且任用了郭嵩焘和王闿运等湖南才子当他的幕僚。曾国藩在1860年夏季被授予两江总督之职,就是出于肃顺的保举。[16]

    肃顺一意孤行,急于想纠正政府中各种臭名远扬的弊端。他与其说是一个儒家,不如说是一个法家;他的作风严厉。1858年后期,在北京发现了一起举人考试贿赂案。清帝在肃顺及其同僚的建议下,下诏把一名满族高级主考官及六名被指控的同犯处以极刑。行刑后的八个月,即在1859年11月,肃顺对发行钞票的官办银行进行了调查,此举再次震动了北京的官场。纸钞与声名狼藉的大额劣质咸丰铜钱,是清廷谋求解决其财政危机的无可奈何的办法之一。肃顺把数十名被控贪污的户部胥吏连同许多经官方批准经营的银行主关进狱中。他因此以勤奋和意志坚强著称。但当时在北京的郭嵩焘后来指出,肃顺的行动还算不上彻底的改革。他认为,清政府的主要缺点在于官场讲究排场以及政府政策的颟顸。他断言某些不法行为是难以避免的,这使人想起曾国藩议论他的将领的一些话来。他写道:“颟顸而宽,犹足养和平以为维系人心之本,颟顸而出之以严,而弊不可胜言矣。”[17]

    肃顺任理藩院尚书时,已经继承了明清帝国的政策,即凭借天子的威严作为主要支柱,以确保中国对亚洲腹地各部族首领的控制。因此,要清帝与欧洲的蛮夷酋长平起平坐,这对他来说是特别难以忍受的。从所有迹象看,肃顺是要求废除1858年天津条约中某些条款和鼓励僧格林沁加强大沽湾防务的那个非正式的王公集团的幕后策划者(见第五章)。他在处理外交政策时,与他处理户部的贪污胥吏一样僵硬,这可从1859年7月,即僧格林沁在大沽炮轰英舰后一个月,他与俄国公使伊格纳捷耶夫的谈话中可以看出;他不但拒绝割让乌苏里江以东的领土,而且还拒绝接受瑷珲条约草约,该条约已在1858年由黑龙江的满洲将军谈妥,并规定割让黑龙江以北的土地。

    当1860年8月僧格林沁的部队被第二次英法远征军击溃后,肃顺及其同僚感到必须接受在北京开辟外国使馆区的要求;但即使在面临灾难之时,他们对谒见清帝不行叩头礼这一问题仍不肯让步。于是下令对英法军队进行一场讨伐性的战争。清帝国军队很快被联军的火力击溃,但肃顺这时与清帝正在前往热河行宫的途中(从北京出发,路程一般为6天)。恭亲王与唯一没有随驾离京的军机大臣文祥则留下与欧洲人谈判。

    在热河时,身为内务府大臣和户部尚书的肃顺取得了实权。虽然除了让恭亲王及其同僚开始履行1860年10月和11月签订的北京条约外别无选择,但一切国内外政策的重大决定仍要在热河的宫廷中作出。英军和法军撤离北京后,他们仍有约6000名留在大沽和天津。经过这场战争,北京的官员就这样创立了中国与西方关系的新秩序,而滞留在长城以外热河的朝廷则怀恨在心。随着新条约的履行,热河和北京之间的观点分歧不断扩大。

    1861年1月,清帝批准新设处理西方关系的总理衙门,并于3月31日正式成立;两星期后,英法两国大使抵京驻扎。按照条约,虽然镇江上游的九江和汉口要等太平军被镇压后才得向外国船只开放,但恭亲王为了使欧洲人在内战时支持清廷,却奉命于1860年12月将这三个商埠全部开放。显然,太平军和捻军对王朝的威胁要比英国人和法国人更大;甚至俄国人也暂时得到了满足。恭亲王和文祥奉诏要发还原来天主教的财产,并要在新商埠开辟时在那里安排外国租界。为了执行1858年的中英通商章程,外国海关督办管辖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商埠。1861年1月的上谕批准了江苏巡抚兼代理通商大臣薛焕的建议,让已在1858年被提名为海关总税务司的李泰国正式就任。李泰国在当额尔金勋爵的翻译时采用恫吓策略,故清朝官员十分痛恨他,可是实际上李泰国是英国公使卜鲁斯提名的,虽然1858年的通商章程已经规定外国政府不得干预税务司的人选问题。恭亲王和文祥认为任命李泰国是有利的,因为北京在1861年初又处于财政危机之中,户部的库银已减少到30万两。虽然向外国船只征收的贸易税的40%用作对英法的赔款,但人们仍然认为,欧洲人出于同样的原因,也会力图增加关税收入,并且新财源将比中国各地关卡的预计收入更大,因为后者“往往以多报少,隐匿侵蚀……无从彻底清查”。[18]在1860年期间,李泰国已经在英国占领的广州以及汕头设立了新的海关。他不久以健康为理由请假回英国;临时代理他的赫德(1835——1911年)继续拟订进一步的章程,并在其他商埠设立新海关。

    咸丰帝不愿看到所有这些现实,特别不愿看到欧洲军队仍在天津留驻,所以他一再推迟返京日期。他再也不能回京了,因为他在1861年2月患了重病(可能是肺结核)。他在夏初时稍有好转,但在8月20日病情突然恶化。在两天后去世之前他一度苏醒,但时间短得只能立下两道遗诏:其一是立他的五岁独子载淳为皇储,另一纸是授权四位侍卫大臣(载垣、端华、肃顺和景寿,都是宗人)和在热河的四名军机大臣“赞襄一切政务”。前四人所受的权力既不能被解释为顺治帝未成年时多尔衮的那种摄政,也不能说成是康熙帝未成年时鳌拜及另外三大臣的辅政。(可以推测,这八人在怎样抬高他们的作用这一点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肃顺在他们之中最为机敏,但又是地位较低的宗人,决没有资格当摄政。)然而这八人对自己作为“顾命之臣”的身份信心十足,以致他们以幼主的监护人自居,并且指望代他来作决定。

    但并不是把权力全部授予他们。由于他们只受权“赞襄”,所以不能合法地启用通常代替“朱批”的御玺。他们不得不求助于两位皇太后的固有的权力,因为母后的地位能够合法地代表幼主使用御玺。咸丰帝去世后留下了25岁的皇后钮古禄氏,她为人随和,没有野心。但这时的天子载淳的生母却是叶赫那拉氏,即后来的慈禧太后(1835——1908年)。按照规矩,8月22日的诏令晋封叶赫那拉以及位居其右的东宫钮古禄为太后。八名咨询大臣在谒见两位太后时,提出此后他们起草的一切敕令和诏书,都要由两位皇太后加盖她们掌握的御玺来批准。但叶赫那拉过去曾为先帝整理过奏折,因而她们坚持要先看过一切草拟的敕令、诏书以及奏折,才能在任何文书上加盖御玺;而且由咨询大臣提名的高级官员任命事项,也必须要经过她们的批准。这八名咨询大臣勉强同意了。但两位皇太后并不公开上朝听政,她们只召见这八个人。

    这种做法并无错误,因为在此以前的清史中,从没有皇太后上朝听政之事。但在以前的朝代中都有很多这样的先例,而且中国的传统是可以援引的。北京的官员这时发起了一场运动,以使两位皇太后实际执政,或者按照历史上常见的做法实行“垂帘听政”。[19]恭亲王无疑是幕后人,他最后获准前往热河行宫。当时在热河的军机处的一名官员写信声称,恭亲王设法晋见了两位太后,并缓和了她们对欧洲人的恐惧心理。[20]9月14日,即恭亲王启程回京后第三天,一名御史向热河奏请两宫“垂帘听政”,另外应指定一二位亲王来“辅弼政务”。八大臣大为激怒,就草诏谴责上奏折的御史,并且宣称,在清代从未有太后垂帘听政之例。叶赫那拉氏反对这份诏书,但拖延了一天半后仍同意在上面加盖了御玺。

    肃顺及其同僚显然认为他们立于不败之地。于是他们宣布,护送先帝灵柩的皇族送殡队伍于10月26日启程赴京,新帝将于11月11日登基。肃顺可能已与满族将领胜保取得了秘密谅解,后者已于9月18日来到热河,此行名义上是来祭奠清帝的。胜保是1860年夏在与捻军交战时奉召协助保卫北京抗击英法联军的主要将领。他虽然被欧洲人打败,但仍在北京周围拥有重兵。很可能他在耍两面手法,曾答应要支持八大臣;但时机一到,他就背叛了他们。

    两位皇太后陪同幼帝于11月1日回到北京。恭亲王立刻被召见;两位皇太后次日又召见恭亲王、桂良、文祥和大学士周祖培,交给他们一份据说是醇亲王奕譞(咸丰帝的异母兄弟,并娶了叶赫那拉氏的妹妹)起草的诏旨。诏书指责八大臣(特别是载垣、端华和肃顺)僭窃帝权,欺骗先帝,并在外交政策方面提了错误的意见。据说召见正在进行时,应该陪同缓慢行进的灵车的载垣和端华突然出现,他们高呼“太后不应召见外臣!”但他们被恭亲王的卫士拘捕。当晚,在离京不远的送殡行列中的肃顺也被醇亲王率领的军队所捕。11月7日经两位太后指令召开了京畿官员的会议(包括内阁和六部九寺的高级官员以及翰林和御史等),会上提出应把载垣、端华和肃顺凌迟处死。次日,降旨谴责他们伪称先帝任命他们为皇太子的咨询大臣,肃顺曾打算在两宫之间搬弄是非,并且他有一次曾经自己坐上过御座。建议的处分随即被减轻,载垣和端华被“赐死”,肃顺被斩首————都立即执行。对其他五位大臣则建议充军流放,但其中大部分人被减罪,只受到革职处分。

    11月2日,即两位皇太后回京后的次日,收到了两起要求她们秉政的奏折。她们立即要原来斟酌八大臣罪行的那个集团来安排皇母的“垂帘听政”。她们授予恭亲王“议政王”这一显赫称号,使他在政体中有着突出的地位。这个称号原来是在1622年由满洲开国皇帝努尔哈赤封给身为八旗领袖而又是自己的儿子和宗人的,自乾隆(1736——1795年)以来还没有被使用过。[21]这时又授予恭亲王这一特殊荣誉,却不去考虑原来的用法了。此外,恭亲王又被任命为首席军机大臣、内务府总管大臣和宗人府宗令。但叶赫那拉氏设法保持了皇太后对诏书和钦命的最后决定权。她们不但掌握御玺,而且还在幼帝面前召集所有文武大员听政,也就是行使了摄政权。有关“垂帘听政”的条例已在11月9日的诏令中做了规定。例如,甚至关于军事的奏折,也必须先由太后们细读后才交由议政王和其他军机大臣酌办。只有在召见中得到指示后,大臣才能起草清帝批示。当接受省职的官员按常规上朝见驾时,两太后与幼帝一起坐朝,她们坐在幼帝宝座之后的八扇黄色薄纱屏风后面。

    11月11日幼帝即位,改新年号为同治。汉学家兼外交家威妥玛写道,根据文祥的说法,同治是《书经》中的“同归于治”之简称,从字面上看,它指的是政府和人民都希望“共同回到(或恢复到)井井有条的状态”。两宫于12月2日初次临朝。一个在宏伟的金銮宝殿内下跪的官员仰面看到幼主高高在上,坐在巨大的御座上,左侧站着恭亲王,右侧是已成为御前大臣的醇亲王。但特别令人生畏的却是御座后面那扇几乎是透明的黄色屏风。[22]

    叶赫那拉氏在今后的47年中将成为中国的真正统治者。对清朝来说幸运的是,叶赫那拉氏在这场政变中的同谋恭亲王开始在处理内政和外交政策方面有了较大的行动权。所有记载都说恭亲王(1833——1898年)为人腐化贪婪,早就情不自禁地在决定他职责范围内的许多任命时接受贿赂。但是他年轻果断,尤其乐于采纳一个有真知灼见和忠于职守的满族政治家文祥(1815——1876年)的意见。文祥是一个在满洲的穷官宦之子,中过进士,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在工部开始他的仕途生涯。他办事周密谨慎;他在1853年由于偶然的机遇,得以在负责北京军事的一些王公麾下工作(当时正值太平军北伐)。这种优点和经历使他的才能得到几名达官显宦甚至肃顺的赏识。他青云直上,不断擢升,在1859年终于升为军机大臣和户部侍郎。1860年9月清帝离京时,他奉命担任代理步军统领,留守北京,并在和议中当了恭亲王的助手。他证明是清朝新外交政策的真正制定者,而且西方官员把他描述为总理衙门中的“干员”。政变后,他又成为军机处举足轻重的人物。由于他善作妥协的才能,以及他的勤恳和正直,他不但不断地几乎受到恭亲王的完全信赖,而且也得到慈禧的高度器重。

    恭亲王和文祥不得不去安抚京师官场中的一派官僚,他们虽然同意与卑鄙的欧洲人达成妥协,但仍继续专门在政策和用人方面大唱道德高调。尽管对内战争和对外求和需要实用主义,但依然存在咸丰在位头两三年开始时的那种风气————尊敬那些对宋代理学有特别造诣的官员。咸丰帝经他尊重的老师杜受田的推荐,把湖南的老年学者唐鉴(1778——1861年)召到北京:唐鉴因替那些忠实地遵循朱熹学说的清代学者辩护而闻名。后来,持同样见解的两名大学士翁心存(1791——1862年)和贾桢(1798——1874年)虽然没有决策权,但在京畿官员甚至省级官员中仍有影响,因为他们常在会试中担任考官,声称有许多及第的士子是他们的“门生”。由于两位太后的权力要依靠儒家的“孝道”,所以她们在1861年至1862年特别容易同样大唱咸丰初期的道德高调。政变后不久,蒙古血统的著名理学家倭仁几乎立即被任命为都察院的左都御史。次年,他被提升为大学士,同时担任清帝的老师。与倭仁同样以程朱理学造诣著称、并以个人道德楷模闻名的李棠阶(1798——1865年),[23]也放弃了河南的隐居生活而担任都察院的都御史和军机大臣。

    虽然新的同治统治至少需要正统的学说来装饰门面,但恭亲王和文祥最关心的却是王朝面临的军事威胁。此时威胁与其说来自欧洲人,倒不如说来自太平军和捻军。早在1860年秋季与欧洲人议和时,他们已经在考虑(不过很谨慎地)在欧洲列强中是否有一两个国家可能会帮助清廷与叛军作战。他们接受了伊格纳捷耶夫关于向清廷提供步枪、大炮和教官的建议(第一次提于1858年),但条件是训练不得在北京进行,而是把选好的旗人派往恰克图受训。他们对清廷是否也应采纳伊格纳捷耶夫建议派一支俄国小舰队去协助攻打南京一事犹豫不决,但他们对此机会颇感兴趣,因而建议清帝将此事交曾国藩及其他官员酌办。但曾国藩等人反对此事;同时英国公使威妥玛也警告恭亲王和文祥,说任何派兵进入中国内地的欧洲强国可能再也不会撤走。不过此事提醒了这两个满族政治家可以用一支归清廷拥有的西方造的炮舰舰队去炮击太平天国的京城。1861年6月,法国公使馆又重提了在天津的一名法国海军中校提出的建议,表示法国可以协助清廷购买这样的舰队。但恭亲王和文祥没有接受,反而采纳了李泰国和赫德拟订的有关英国炮舰的计划。在卜鲁斯知情的情况下,赫德向总理衙门提出,有12艘轮船,所费不到100万两银子,可以通过对鸦片增收海关关税和在销售这种毒品时征收货物税的办法来筹款购买。赫德还保证船只可由汉族甚至满族海员来驾驶。[24]1861年7月,热河的清廷在批复总理衙门的劝说性的奏折时,批准了这个计划。为了筹措足够的创办经费而拖延了一段时期以后,赫德在1862年初才写信告诉李泰国进行购买舰队的事情。这样,就产生了在次年造成外交危机的著名的李泰国——阿思本小舰队事件。

    恭亲王和文祥继续对欧洲人采取安抚的姿态。新开辟商埠的地方官员可能会拒绝与西方人及其领事合作,但北京总是对他们施加压力。[25]除了由江苏巡抚当时兼任(后来由两江总督兼任)的旧“通商大臣”外,又添了一名主管华北三个新商埠的新通商大臣。新大臣崇厚经清帝批准,安排士迪佛立将军麾下的英国军官对一些驻津军队以及由京来津的精选旗人进行训练。在1862年,已有数百名旗人就这样学会了使用西方小型武器,并在回京后不久就组成了一支由清帝直接控制的精锐部队神机营的核心。文祥一度任负责该营的官员,后来又亲任该营七统领之一。由于某种原因,神机营的规模一开始限制在6000名士兵以下,而天津的训练计划也只维持了四五年。

    清廷必须确保欧洲人不去帮助太平军,因此朝廷打算在贸易和传教等争议方面让步。由于中国一方的坚持,天津条约在开辟牛庄和芝罘的条款中,已经禁止外国船只进行大豆和豆饼的贸易。因为这是江苏和浙江出海帆船在东北的大宗贸易。但西方的船主及其代理人闹着要参加这项贸易,于是在1862年1月总理衙门就顺从了卜鲁斯关于撤销这一禁令的要求。此外,经过了几次早期激烈的反教会暴乱后(包括1861年11月的贵州教案和1862年3月的江西教案),朝廷颁发了一份布告在全国广为张贴,强烈呼吁要公平对待传教士及皈依基督教的教徒(见第十一章)。可是在1862年夏递交给法国公使的一份“保护教民章程”中,恭亲王和文祥设法写进了如下的条款,即应警告教会不得“干预地方公事”[26]————希望用这个办法在条约的约束下尽量保持中国行政权力的完整。

    外国武装和太平军的失败

    1862年淮军的出现标志着曾国藩的军事体系扩展到了上海地区。与湘军相比,淮军实力较强,这不但是由于淮军官兵的质量较高,而且他们还拥有西方的枪械弹药。在淮军最初的13个营中,有8个营实际上是从湘军调来的。调来的湘军将领中有两人证明是特别值得器重的,一个是程学启,此人原为太平军,在安庆投降了曾国荃,另一人是木匠出身的湖南人郭松林。已经证明是当时清朝最优秀将领之一的刘铭传(1836——1896年),原来是个私盐贩子。他和其他淮军将领曾经带领的一批骁勇的士兵来自合肥附近多山的西乡,那里是一个宗族观念很强的地区。[27]李鸿章麾下更为粗鄙的将领证明比一些儒将更适应于使用西方武器。早在1862年6月,程学启已经把他的一支部队改建成拥有100支滑膛枪和步枪的“洋枪队”。到9月份,淮军至少已从洋行购进了1000件这类小型武器。但洋行不能迅速供应大炮。在1862年整整一年中,刘铭传迫切地搜求西方大炮,但毫无所获。但到了1863年中期当淮军因从安徽征募士兵和吸收投降的太平军而增加到4万人时,它确已掌握了许多现代的大炮,还至少有1万支步枪。刘铭传还雇了几名法国炮手,此外还有约20名西方人在淮军“洋枪队”中当教官。

    虽然淮军终于掌握了一些西方武器,但它在早期进攻敌人城镇时得到的最大帮助却是由常胜军中外国军队操纵射击的大炮(常胜军中还有比淮军射击技术高明的中国步枪手)。虽然英国人在1862年5月后一般地说避免直接参战,但他们找到了一个得心应手的工具,他就是身为清廷军官而这时听命于李鸿章的华尔。华尔虽然年轻鲁莽,却显然具有聚集约140名外国军官在一起共事的领导能力。海军中将何伯一度对华尔怀有敌意,这时也给他提供包括攻城大炮在内的枪支弹药。华尔用他与商人杨芳共有的汽轮运输他的步枪手,此举也有助于李鸿章在1862年7月和8月迅速取得胜利。李鸿章向曾国藩报告时写道:“华尔打仗,实系奋勇,洋人利器,彼尽有之。”[28]

    同时期,李鸿章已经接任了薛焕的职务,在1862年4月份任代理江苏巡抚,12月任该省巡抚。在7月份,他从吴煦(在12月份前仍为布政使)那里接管了厘金税。当清帝国的海关税收用于维持保卫上海的英法军队和维持常胜军时,李鸿章接管后增收的厘金税收却使扩充淮军和支援曾国藩及曾国荃有了可能。与薛焕不同,他不主张鼓励欧洲人扩大他们在战争中的作用。他知道上海的洋人中间讨论的一项建议,即邻近该商埠周围的农村应归外国租界当局管辖。李鸿章忠于清帝,同时对他称之为“中国”或“中土”这一政体的尊严也非常敏感。他在给曾国藩的信中写道:“无论军事如何紧急,鸿章却未求他出队帮助……既输下气,且张骄志。”[29]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李鸿章最先使用了“自强”一词。

    李鸿章虽然希望避免欧洲人进一步插手战争,但仍很珍视常胜军的援助;这支军队虽然由西方人率领,却有效地置于中国人的指挥之下,这件事是值得详细说明的。历史上不乏“蛮夷将领”为中华帝国军队效劳的先例;以华尔为例,使他欣喜的不但是经济的报酬,而且有绿营副将的军衔,此事说明欧美的属员是可以归清廷节制的。华尔在1862年9月死后,准备让其继承者白齐文率领常胜军进攻南京的计划虽经曾国藩和清帝的批准,却未能实现。因为白齐文与杨芳为了财政事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对南京的远征不得不取消,最后由戈登来率领这支华洋合璧的队伍。李鸿章理解,这支队伍的外国军官绝不可能被中国人指挥。于是在1863年1月中旬,他与士迪佛立将军取得一致意见,准备任命就要退出英军现役的戈登为绿营的总兵和常胜军的副管带,与一名曾与华尔共过事的绿营将领共同指挥。李鸿章保证定期支付常胜军官兵饷银以及英国人供应弹药的费用。但他坚持常胜军应从4500人减至3000人,戈登应受李鸿章个人指挥。李鸿章答应英国人提出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如果调动常胜军越出上海周围30英里,要事先取得英国当局的同意。可是在2月份,当李鸿章要常胜军去围攻上海西北30英里以外的太仓时,他压倒了士迪佛立的反对意见。戈登在1863年3月开始指挥常胜军。虽然李鸿章立即要他进攻苏州和更远的地方,但英国人并没有反对。

    常胜军的大部分军官是习性粗暴的美国人,他们对戈登的约束,深为不满。至少爆发过两次哗变,骚乱则是时有所闻。但戈登个人骁勇善战,他给其部下的印象不亚于华尔,并且他还是一名杰出的战术家。他接收了华尔的那艘浅水明轮铁炮舰海生号(它船尾的转动炮床上装有能发射32磅炮弹的火炮),此外,他还有新式的英国大炮。从1863年1月起,淮军就一直企图解救在常熟被忠王部队围攻的太平军降军,常熟离苏州北面仅30英里,是粮食供应的主要基地。直到4月份戈登带了榴弹炮和科赫恩迫击炮赶来时才解了围。淮军当时正在围攻通往苏州的战略城市太仓。5月份,戈登乘海生号赶到,经过四小时的炮击后轰开了太仓城墙,使程学启的士兵占领了该城。所以李鸿章成为西方技术的坚定信仰者是不足为奇的。他得意洋洋地写信给曾国藩说:“炮力所穿,无孔不入……西洋炸炮,战守攻具,天下无敌。”[30]戈登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回顾说,“人们原来期望不会有那么大的破坏”;但他认为他的战斗会加速使苏州投降,从而及早结束战争。[31]

    “中国的戈登”之所以重要,不仅仅是体现在他身上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雄主义。他对镇压太平军战争的重大贡献在于,他的炮兵与李鸿章的淮军一结合,就把忠王的大批部队牵制在苏州周围,这些部队本来可用来大举进攻南京外面的曾国荃部队的。

    实际上,曾国荃的士兵差一点遭覆没之祸。他率领了2万名士兵已在1862年5月末来到离南京南面仅几英里的突出地带。但太平天国的京城由于其坚固的城墙和堡垒而无法攻破,又由于它周围有河流山冈而难以使之孤立。忠王已于6月份撤离上海返回苏州,准备在南京发起反攻。反攻在10月份开始,当时他带大军从苏州赶到,后面又紧跟着来自浙江的军队。曾国荃的部队由于遭到一场严重的瘟疫和不断受到挫折而元气大伤,到1863年1月已濒于崩溃。但忠王因出于对苏州地区的关心和对皖北粮食供应的需要,对这次反攻一直不能全神贯注。[32]他带了饷银和粮食在1863年7月中回到南京,并在一个多月内,以自己的“洋枪军”不断打败曾国荃。但在9月中旬,他匆忙赶回苏州,这次他留在那里直到11月末快要陷落之前。如果没有戈登及他的大炮,淮军不可能那么快威胁苏州,因而忠王后来在著名的“自述”中不断详细谈到“洋鬼子”大炮造成的可怕后果,这些话并非夸大之词。[33]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湘军和淮军有了戈登的援助,竟使清朝不需要有损于本国主权完整的外国援助就能对抗太平军。1862年和1863年春,随着捻军在山东和河南威胁的增长,清廷越来越急于要把太平军赶快打败。1862年6月,在卜鲁斯的敦促下,总理衙门得到清帝的批准,让英国人和法国人在上海训练中国军队。7月,李鸿章勉强将薛焕的一千多名残兵转交英国人,另外交给法国人600名。李鸿章要求总理衙门不要扩大这类计划,因为担心欧洲人会逐渐侵犯清朝的权力。按照李鸿章的主意,11月份的一道谕旨要求这类计划应着重“练将”,因为“统带(华兵)不可久借外人”。[34]晚至1863年3月,士迪佛立将军在安庆访问曾国藩时,他建议把英国人在上海训练中国军队的数目增至1万人。士迪佛立盘算使用这1万人配合李泰国正在装备并预期在夏末到达的舰队一起攻打南京。李泰国本人早在5月份就已返回,他与李鸿章商讨财政问题时,透露有六百多名要为清廷效劳的英国官兵,将随同八艘炮舰前来。李鸿章立刻注意到这与1862年初经曾国藩修正的赫德的最初建议有出入:原建议提出,这支舰队将主要由湘军水师驾驶,英国人只是提供训练和援助。李鸿章警告总理衙门说,李泰国为人骄横、险恶和狡诈。但问题在于北京是否迫不及待地要取得胜利,以致会听任李泰国和士迪佛立为所欲为。

    6月初,李泰国在北京拿出了他与已经脱离英国皇家海军来指挥中国水师的阿思本海军上校签订的一份契约,这使恭亲王和文祥大吃一惊。根据契约规定,清帝的命令只有在“直接下达给李泰国”时,阿思本才服从,另外,李泰国“如对任何合理的命令不满时,可以拒绝下达”。李泰国除了提出这份既成事实的契约外,还提出要求说,他身为海关总税务司得亲自接受海关关税收入,这项税款在此之前都是送交海关华人监督指定的“海关银行”的;此外,他不但应负责从关税收入分配经费给这支新舰队,而且还应分配给一切外国人训练的中国军队,包括戈登的队伍在内。如果不能满足这些条件,李泰国威胁着要撤走海关的一切外国工作人员。他在给总理衙门的要求中写道:“为什么总税务司要为地方官员征收关税?”总理衙门行文通知李鸿章,认为李泰国的用意是“思借此一举,将中国兵权利权全行移于外国”。[35]

    李泰国忽视了一个事实,即清廷与太平军作战的运气大大好转了。此外,他习惯于与何桂清和薛焕那些没有骨气的官员打交道,却不了解已涌现出来的一批新型的地方行政官。曾国藩和李鸿章不但拥有精兵和具备进取的思想,并且还得到朝廷的信任。李泰国谋求取得卜鲁斯的支持,因为后者认为如果能从地方拿走关税收入和外国训练的军队,清朝的中央政府定会从中得利。因此,卜鲁斯在1863年6月16日向总理衙门建议:(1)“帝国政府应[通过李泰国]自己来掌握关税收入”;(2)由戈登等英国军官带领的中国军队在与省抚共同作战时,“不应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36]卜鲁斯的建议遭到恭亲王的断然拒绝,因此,这位公使就到蒙古去“游山玩水”,把谈判之事交给李泰国和赫德自己去进行。在赫德的建议下,拟订了一套章程,内容是任命阿思本为“帮同总统”,隶属于曾国藩任命的中国水师总统麾下;两名水师总统都归曾、李二人管辖。这些规定得到清帝批准,但李鸿章抱怨说,如果舰队由600名英国水手操纵,中国的管带就不可能真正进行指挥。曾国藩也写信给恭亲王说,除非中国人能实际操纵舰只,否则就难以学会使用它们。但总理衙门对清廷的这种名义上的控制似乎已经满足,虽然还不是心甘情愿的。它在8月份知照李鸿章道,除非在阿思本到达前能收复南京,否则“迟久不克,兵船必往,殊难谕禁”。既然谕旨已经规定舰队归曾、李二人指挥,因此总理衙门希望他们二人能设法进行控制,并从李泰国和阿思本手中收回原属自己的权利。[37]

    曾国藩和李鸿章也许将不得不设法满足一下北京的心意,因为湘军在以后许多个月中还不能收复南京。但阿思本在9月随同舰只到达时,对自己只成为一名中国人的“帮同总统”大为不满,而对究竟谁掌握实权则毫不考虑。在北京,他因受李泰国的煽动,采取了僵硬的立场。10月18日,阿思本限总理衙门在48小时内承认他与李泰国的契约,否则他将“立即解散舰队”。到了20日,当总理衙门未予答复时,卜鲁斯写信给恭亲王,说他得先请示伦敦,才能让清政府接管舰队————这样就出现了使炮舰落入别人手中的可能。但文祥相信,真正不愿冒险看到舰队落到太平军之手的人却是卜鲁斯。于是他请美国公使蒲安臣设法调解,他宣称清廷宁愿“退到长城以外”,也不愿接受阿思本的条件。[38]最后找到了解决办法:舰只退回英国,在那里出售。总理衙门给李泰国和阿思本以丰厚的补偿,但解除了李泰国海关总税务司之职而让赫德接替。中国海军的现代化被推迟了,但也避免了外国人在中国军事和财政方面施加更大的影响。

    戈登不止一次要求其中国同僚程学启不要处决投降的太平军首领(他认为这是违反文明战争常规的行动),虽然这个要求屡次遭到拒绝,他仍继续援助淮军。有八名守卫苏州但决定投降的太平军首领被李鸿章处决,戈登认为这有损他的荣誉,因为他曾在一次私人会见中似已保证过他们的安全。他一怒之下几乎要率兵去攻打李鸿章,但被赫德等人劝阻,他们说李鸿章没有“事先策划”此事,于是戈登又为李鸿章上阵作战。[39]但是常胜军内部的军纪这时已经败坏。它协助围攻了几个城市后(最后一次是在1864年5月围攻常州),戈登和李鸿章一致同意予以解散。不久伦敦也送来了同样内容的指令。戈登愉快地接受了绿营的提督军衔,但他仍拒绝了清帝赏赐的1万两纹银。

    在此期间,1862年5月收复宁波的战绩是欧洲人和该商埠一个“夷人专家”双方主动努力的结果。宁波道台张景渠在1861年12月太平军攻占该商埠时已经乘一艘法国船只逃往定海,据说还携带了大量海关库银。他组成一支300名士兵的小部队,命名为“绿头勇”(后又称常安军)。此外,在其麾下效劳的还有布兴有,此人是著名的广东海盗,已被提为绿营游击,并指挥着80艘海盗船和大批“广勇”。[40]5月10日英国皇家海军的乐德克上校宣称外国船只遭到太平军炮击,于是就指挥得到两艘法舰支援的四艘炮舰炮击宁波,这时这支临时由各方拼凑而成的军队就已准备投入行动。大约300名英军和70名法军将大炮架在城根;太平军在猛烈的炮火下撤离该城。英法军队和中国的勇军进了城门,为张景渠前道台掠夺和占领该城;张景渠也立刻向商人募集捐款,以资助进一步的中西联合作战。

    李鸿章奉清帝之命去援助浙江北部,派了数百名华尔的常胜军去守卫宁波。乐德克的军官也着手训练“绿头勇”,这时它终于发展成有1000名士兵的队伍。同时一名法国海军上尉在宁波海关税务司日意格的帮助下组成一支中国分队,名叫“花头勇”,又称常捷军,外国人则称他们为“法华军”。这支部队很快就扩充到2000人,甚至一度到3000人。[41]到1862年12月末,这几支部队在海军少尉德克碑指挥下夹攻制酒的绍兴城,并于3月15日攻克。

    左宗棠感到由欧洲人带领中国军队很危险,因为他担心会造成喧宾夺主的后果。[42]新任宁波道台拨出关税款项,但只计划供给约2000名中国士兵和150名欧洲军官之用。与华尔和戈登的军队一样,许多外国军官以及他们带领的中国兵主要关心的却是在攻占一座城镇后怎样掳掠财物。

    左宗棠还是利用西方人以及他们训练的华人作为自己部队的助手。1863年夏,当德克碑难以从绍兴绅士那里收回某些曾经保证给他的部队提供的巨额“债款”时,杭州的富商兼银行家胡光墉(1825——1885年)安排他与左宗棠进行了一次会晤。胡光墉自1862年以来就当了左宗棠的买办,为他采购给养。胡光墉所做的这一安排是为了使德克碑不丢面子,而又能按左宗棠的条件来为他效劳。虽然左宗棠最后升为闽浙总督,32岁的德克碑还不过是一名绿营副将,但左宗棠仍免他行跪拜礼而与他握手。德克碑在第二次晋见时,则“薙去了连鬓胡子,以表示他不愿当夷人”。

    在攻城时,德克碑的大炮与戈登的大炮一样,是无价之宝(特别是在1864年3月31日收复杭州前三日把城墙轰开了一个约35英尺的关键性缺口时更为如此)。[43]德克碑得到御赐的1万两纹银和提督军衔回法国,以后由日意格接替他担任法华军分队的指挥,但在1864年10月,他和左宗棠都同意将它解散。

    强调西方对清廷征战的援助并不是否认曾国藩所起的主要作用。总的战略是曾国藩筹划的,他个人指挥的军队守卫着从皖北到江西诸城市组成的一条漫长的弧形地带,这对全力围攻南京的后勤供应体系来说是极为重要的。湘军中如朱品隆和唐义训等将领在曾国藩的监督和鼓励下取得的战绩,对稳定南京前线也是必不可少的。1863年6月,鲍超这名猛将横扫南京对面的长江北岸,占领了毗邻九洑洲(这是天京赖以从挂着外国旗帜做生意的许多帆船那里取得供应的来源地)的江浦。当6月30日占领九洑洲时,南京与它最大供应地之间的运输线从此被切断了。[44]这次立即向北京报告的胜利,可能促使总理衙门在李泰国——阿思本舰队问题上采取坚定的政策。同时,李鸿章购买的汽轮也在把大批弹药和步枪运给曾国荃。

    在1864年7月南京失守后还幸存的太平军将领中,除了参加捻军的赖文光外,实力最强的要数李世贤和汪海洋;后者是安徽人,当时还只有30多岁,他在19世纪50年代中期参加太平军,一直在浙江作战。李、汪二人分别经过江西进入福建。1864年10月,李世贤占领了福建沿海的漳州,并在那里雇了16名外国人帮助训练他的部队使用西方武器。李鸿章奉清帝之命派了8000名淮军在郭松林率领下前往漳州,部队中还有英国教官训练的步枪手。左宗棠则在福建北部设立了大本营以监视其他太平军的动向;他指令由福建的海关税务司法国人美理登男爵训练的中国军队协助进攻漳州,该地在1865年5月中旬被收复。[45]李世贤和汪海洋这时在广东会师,但是出现了一场不幸的内讧,李世贤在8月份在汪海洋的教唆下被暗杀。汪海洋在1866年1月1日战死。西方的武器显然为叛乱的结束作出了贡献。

    长江下游的战后问题

    收入的窘困和文官政府

    太平天国战争使士大夫制度的政府经历了一场严厉的考验。即使充分利用了帝王的权威,也不能确保军事上的胜利。后来,随着从造反者那里收复了城市及其周围地区,就必须把民政恢复起来。复兴的问题紧接着一次次的胜利而出现了。而儒家的经世致用之道再一次要经受考验。归根到底,在进入战后时期的地区,行政的首要任务是哪些事情呢?究竟哪一方面更为紧迫————是帝国政府的安定的社会秩序和财政要务呢,还是迅速恢复农村的生活?假定少数几个政治家怀有最善良的愿望,他们是否有可能改变太平天国叛乱前地方政治的习俗和制度?

    曾国藩到达南京后只有8天,就已经决定解散他指挥的全部12万名湘军(但不包括左宗棠的部队)。早在1864年8月14日,大约2.5万名曾国荃最精锐的军队连同其将领一并退役,可能他们已经掠夺了足够的财富,说什么也要解甲归田了。[46]剩下的12万人分期退役,大部分在1864——1865年进行,有的在1866年退役,因为还需要这些人来守卫安徽江西地区,以防止太平军残余死灰复燃。

    从自己解散湘军这一点来看,曾国藩显示出他没有追求个人权势的野心。他还认为,李鸿章的淮军和左宗棠的另一部分湘军将有足够的力量去对付仍在帝国其他地方肆虐的叛乱。但不管怎么说,曾国藩的决定是由于以下两个痛苦的现实造成的:他的军队的军纪进一步败坏了,同时他发现非常难于及时筹措足够的饷金按期发给军队。自他担任两江总督及钦差大臣以来,他有权处理大量财政收入。但他的支出却增加得更快。在1862年,对驻安徽的湘军饷银的发放有时拖欠8个月;而在1863年末,驻南京地区军队的饷银被拖欠了16个月。[47]同时,许多已经取得绿营的总兵或提督军衔的统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想“肥私囊”,而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军队正在变成老百姓的祸灾。鲍超麾下经常打胜仗的军队更是臭名远扬。即使像不识字的朱品隆和唐义训等曾国藩的贴身将领,也树立了很坏的榜样。曾国藩获悉朱、唐二人虚报他们所辖各营兵员名额,要对他们的部队做彻底的核查,但却找不到一名将领愿意出头去干这种有损友情与面子的事。此外,将领们常常争吵不休。朱品隆与唐义训除了放任士兵肆意掠劫城镇的店铺住家外,还被发现犯有曾国藩认为是不可宽恕的罪过,即甚至在面临全军惨败时也不互相支援。[48]对这类行为的失望心情以及南京发生的屠杀,使曾国藩对是否值得保持他的官兵队伍产生了怀疑。

    曾国藩保卫从皖北到江西这条漫长战线的行动以及他指挥的围攻南京之战,使他的财源非常拮据。长江流域各省许多地方的农业已经遭到破坏,唯一大量而且可靠的收入是厘金税————内地过境税或货物税(见第六章)。湘军将领偶尔也接管了民政并设立厘卡,不过地方官员一般禁止他们这样做。但是考虑到征税机构的“中饱”以及各省的财政需要,即使厘金税也不是取之不尽的财源。胡林翼在1855年当了湖北省巡抚后,为了与贪污作斗争,也学唐代政治家刘晏(715——780年)的著名税收制的榜样,只用文人当厘金税的税吏。1860年,曾国藩决定采纳同样的政策,委任绅士来当地方厘卡的税吏。他希望在这一社会集团中,会有“有操守而无官气,多条理而少大言”的人。[49]为了吸收这种理想的管理人员,他依靠他部下中表现出有能力和有主见的幕僚做基础。例如,曾国藩特别信任李鸿章的哥哥、一名应试中选的贡生李瀚章(1821——1899年)。李瀚章早在1854年在湖南当了一名代理县官以后,就为曾国藩效劳。他担任过湘军粮台的主要官员,曾国藩赞他为人正直、灵活,办事一贯谨慎。1860年6月,当曾国藩上疏清廷,要求把江西全省的厘金税拨给湘军时,他保举李瀚章任省内两大厘金局之一的负责官员,同时兼任江西南部的一个道台。

    但在1862年,原江西省的一名知府沈葆桢经曾国藩保举被任命为该省巡抚,当时沈葆桢出于责任心,认为必须把江西省的防务需要放在更优先的地位。他不愿把该省厘金税的全部收入移交给曾国藩,也不愿把那部分折征的漕粮所得提前分配给曾。曾国藩不得不求助于清帝,希望沈葆桢能拨更多的款。江西省虽然没有满足曾国藩的愿望,但从1860年中至1864年中确实为湘军提供了850万两纹银,此数大致相当于这四年曾国藩直接指挥的军队全部上报收入数的一半(也就是说,不包括胡林翼和左宗棠指挥的以及分配在广西和贵州两省服役的几支军队的上报收入)。[50]江西提供的税款对曾国藩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上海区的大部分厘金收入主要被李鸿章用作淮军军费。李鸿章除定期给曾国荃运送大批弹药外,只能从他的厘金收入中每年约抽30万两纹银给曾氏兄弟。

    曾国藩的厘金税制扩大到两江辖境以外,1860年夏,他得到湖南巡抚骆秉章的同意,在长沙成立东征局。曾国藩的一位绅士出身的老友黄冕被任命主持局务。他在1855年曾协助制定湖南省的厘金税制。东征局当时得到湖南巡抚的批准,对盐、茶和其他主要商品增收厘金税五成,特别用于曾国藩部队的需要。此事于1861年1月上报清帝,从这时到1864年中期为止,这4年多中用于该省征募新兵的费用以及拨给曾国藩作军饷的湖南厘金税款共达200万两。1862年4月,清帝批准曾国藩的请求,把广东省的厘金系统扩大供湘军使用。于是在广东北部的韶关和广州设立新的厘金局,这两个机构的办事人员都从曾国藩的大本营中抽任。[51]这种跨省的措施只是因为曾国藩得到清帝的支持才得以实现。

    但是曾国藩的厘金系统必然会碰到传统的人员培训和根深蒂固的陋习等方面的明显缺陷。就像大部分将领重视军衔和财富更甚于慎独德行那样,少数具有理财能力的文人也被发现缺乏献身公益的精神。虽然曾国藩继续对黄冕和李瀚章等人的廉洁深信不疑,但在1860年中期随着他控制的厘金系统迅速扩大,他不得不把他了解的那些才干胜于清廉的人派进厘金局。早在1861年春,曾国藩手下的厘金税吏及其将领的贪污已恶名远播,曾国藩自认,胡林翼两次写信责备过他,说他“嫉恶不严,渐趋圆熟之风,无复刚正之气”。曾国藩辩解的唯一理由是战争形势紧急,而他能使用的只有这些人,别无其他选择。1862年,左宗棠写信给曾国藩说,不幸的是,他也发现那些能实干的人格外贪婪。曾国藩答复道:“鄙意好利尚有偏裨之才。惟没干者,决当屏斥。”他哀叹道,“为德为才,得一已难,两者兼全,更不数觏”。[52]

    曾国藩认为,厘金税之所以腐败,并非全是他下属的过错。因为他的助手充其极只能在地方绅士中选用比较廉明的人,这些人不仅愿意屈尊俯就,而且还有足够的才干设法征收大量税款。李瀚章在江西的经验使曾国藩相信,只有地方上那种追逐私利的小绅士才对经管厘金税卡感兴趣。曾国藩断言,“江西厘务,立法不为不密;只因各卡贤员过少,遂觉前此之成法皆虚”。尽管他信仰程朱的道德学说,但到1863年时却无可奈何地退而承认,在教育儒家君子时,应考虑到“利”。他痛感自北宋王安石变法失败以来,儒生中鲜有谈“利”之风。曾国藩发现自己与南宋的实用主义者叶适(1150——1223年)的观点是一致的,后者写道:“仁人君子不应置理财于不讲。”[53]

    曾国藩与归他管辖的三省巡抚,有责任监督地方的吏治,包括征收田赋和司法行政,并且还要在经济和道德风尚方面医治地方上的战争创伤。在皖南曾国藩进行指挥的第一个大本营所在地,他发现城乡都遭到彻底的破坏。“无不毁之屋,无不伐之树,无不破之富家,无不欺之穷民。”在1860年夏,他感到应“一面治军剿贼,一面择吏安民,二者都不可偏重”。[54]可是军情非常紧急,所以曾国藩必须更加全力以赴。虽然非常需要恢复被破坏地区的经济,但也必须尽快恢复征收田赋,这不但是为了满足军事需要,也是为了使北京宫廷能取得它需要的经费。对一位钦命大员来说,国计毕竟与民生一样重要。在缴税方式方面,不应只由肩负厘金税重担的商人来表示臣民的忠君爱国之心,大小地主在一旦土地有收成时也应同样报效。此外必须采取行动来加强正统的伦理教育以及文人的道德观。应把谥号授予为王朝殉难的义士和为贞操殉节的烈女。

    曾国藩认为在地方上实施良好的吏治的关键也在于“贤且智者”,这与他的信仰是一致的。虽然他不像胡林翼当过府县的亲民之官,却没有忽视下层衙门的根深蒂固的弊病。他也深知:地方县官常常巧立名目征收苛杂;上面的省级官员又对县官提出各种要求。但他认为,如果使贤明当道,这些陋习是可以改变的(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曾国藩对胡林翼任湖北省巡抚时的政绩非常赞赏。该省在1856——1857年肃清太平军时,胡林翼获敕让他自己选用代理知县补缺,而不是由北京朝廷按常规选任知县。胡林翼在一封信中写道:“办事全在用人,用人全在破格。”[55]

    从1857年起,对田赋和漕 粮(折征)的征收已在湖北省大部分地区恢复。胡林翼不断写信给州县官员,告诫他们要按规定税率公平地向所有地主征税和贯彻“寄抚字于催科”这一传统的格言。这种貌似矛盾的说法也可自圆其说:既然税收为国家所必需,则在征收过程中只有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才能保护人民的福利。清廷自18世纪以来已经制定了较轻的土地税税率,但是浮收在这时常较正规的赋税重得多。有些浮收,如火耗和某些与漕粮有关的征收,是得到清帝批准的,但有许多项目则为“规费”,它们从未被正式规定,但却是包括县衙门在内的地方各级官府的必要收入来源。有的浮收干脆被称为“陋规”,它们有时尚可被辩解为官方支出的必要补充,但经常成了税吏纯粹为私利而进行的一种勒索。

    胡林翼特别感到痛心的是,一些有足够权势能把衙役拒之门外的所谓“大户”通常能免缴浮收,甚至免缴正规的赋税。大部分田赋实际上落到了“小户”身上,这些通常是平民身份的小地主防止额外课税的最好办法是贿赂胥吏衙役以换取较轻的税额,或者去寻求绅士(他们通常为了从中获利,包揽了小土地主赋税和浮收的缴纳)的帮助。胡林翼把小户的苦难主要归之于衙门胥吏差役,这些人与权势者相勾结,但对农民却冷酷无情,恰似禽兽之于“周围民居所在啄食之也”。他要县令对违法衙役严惩不贷,直至将他们撤职或拘禁。但胡林翼也了解“陋规”常常是上面压力的结果,这种压力不但来自知县,而且来自府道。他在1857年的奏折中写道:“欲禁浮收,当先革冗费。”他确实下令废除了数十种长期在许多省成为定例的小额冗费。[56]但胡林翼自己承认,湖北省的许多地方继续在搞枉法徇私的活动。

    曾国藩刚被任命为两江总督,几乎就立刻物色能代署知县的贤员,以便在安徽树立清廉的榜样。他请他的朋友们择才,“唯须得极清廉极贤之州县一二人,来此树之风声”。他因公务繁忙,无暇亲自过问,就把选用皖南代理官员之事交由有举人功名的学者和湘军统领李元度去办。他告诫李元度说,“与民更始,庶几渐有转机”。曾国藩在安徽巡抚翁同书的勉强合作下,还想更换皖北的大部分官员。他写信向胡林翼求助:“皖北州县,一一皆请公以夹袋中人才换之,俟当附片奏之。”鉴于还有战争的紧急任务,看来在曾国藩自己的幕府中被认为适合当地方官或可调任地方官的人为数甚少。

    曾国藩显然坚持他的“人存而后政举”的信仰。[57]然而要举者是何政?曾国藩似乎把重振儒家守则放在比复兴经济更优先的地位。他在1860年7月署理总督时就向两江各省的官员和文人颁发文告,敦促官员要克勤克俭,并请绅士保举有才之士为政府效劳。他强调地方官员的紧急任务是提供救济,但不是给予农村居民,而是给落魄绅士和文人的家庭,特别是给予那些其家属因战争死亡的人。曾国藩任总督后的第一个行动实际上就是设立忠义局。他请官员和文人向局提供殉国者的事迹,加以核实后上报清帝,以便能获准立碑和祠祀。

    曾国藩在1861年9月收复安庆后,确实与绅士们一起主办过济贫事业,给充斥在街头的难民施舍钱粮。但同时又在附近确有收成的农村每亩地征钱400文,以应付紧急的军需。他还优先重新开办敬敷书院,这是为应乡试的士子在安庆设立的学术机构。[58]

    曾国藩这时向三种人发出一系列恳挚的劝诫,他们是州县官员、委员(曾国藩称之为“向无额缺现有职事之员”)和绅士。[59]官员们应“以重农为第一要务”,这不仅是因为农民受害最深,更因为“军无粮则必扰民,民无粮则必从贼,贼无粮则必变流贼,而天下无了日矣”。地方官员应尽量减轻农民赋税,减少徭役,帮助治水,甚至帮贫苦农民购买牲畜。州县官应俭朴不肥家私;他们应停止向上司送礼,这样就不需要再征收某些浮收了。州县官应迅速公正地解决诉讼,不惜严惩“恶人”。他写道,这是“不得不刑恶人以伸善人之气也”。但曾国藩没有强调也要严惩衙门胥吏差役。他在谈到他们时,只说州县官自己应该“一分一毫,一出一入,无不可对人言之处”,以为其部属树立榜样。

    曾国藩对绅士,特别对那些组织地方团练并在开征维持它们的捐税中从中渔利的人,责难最为严厉。虽然湘军在早期已经吸收了一些团练,但他对它们是否有用则非常怀疑。他在1861年写道:“弟在军数年,一无所解,唯坚不信团练。闻人言团练大捷破贼者,则掩口而笑,掩耳而走耳。”他这时警告绅士,不论谁利用团练局向“愚懦”榨取钱财,将严惩不贷,“虽巨绅也属可诛”。在当时的一封信中,曾国藩含糊地提出,“古来保甲之法”足以维持地方的治安。但没有详细谈到怎样恢复此法。[60]

    虽然曾国藩了解中国农村的一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但因显然全神贯注于军事和财政问题,无力再兼顾吏治。他对“成法”坚信不疑。他希望任地方官的正人能“随事纳之准绳,庶不泥于例而又不悖于理”。但他对他治下的新任州县感到失望。他在1862年初写信给安徽巡抚李续宜时承认,他选用的州县官员“皆不惬物望”,而李巡抚留用的那些人“也非称意之选”。曾国藩这时感到选用地方官的标准应予放宽:“中材”对事也许无大妨碍。他又准备了另一份候补官员的名单,要李续宜与他一起向清帝保举,以接替一些在职官员。但新名单证明同样令人失望。1863年夏初他向郭嵩 焘 承认,自他任总督以来,“吏治毫无起色,可愧之至”。他又告诉郭嵩焘,他已上疏要求16名新获进士功名的人为江西的州县官员。[61]显然他又恢复了传统的观点,认为那些通过最高级科举考试的人可能会成为最优秀的地方官。

    农业税的恢复

    虽然曾国藩力图继续相信贤人的影响,但他偶尔也考虑到制度调整之事,即在受战争创伤的省份恢复征收田赋的同时,减收课税和浮收。幸亏有佃农和自耕农等黎民的勤劳,所以有一些地方的农业恢复得比预料的要快。官绅进行了一定的帮助;已经知道他们分配过家具和纺织工具,甚至鼓励从其他省份移民到被破坏的土地上重新安家。曾国藩估计,江西1862年的秋收可能达到正常年景的七成,而在安徽,大约不到五成。[62]清帝一般会批准一名总督如下的意见:在新收复区至少在一年内全部或部分免征田赋和漕粮。但北京要立刻在长江流域诸省恢复征收漕粮。虽然用船沿运河北运漕粮证实已行不通了,但朝廷希望至少把应缴的稻米折钱征收,以便在上海购米海运至天津。征收漕粮的需要自隋朝(589——618年)以来早有先例,可是因长江下游诸省本身紧急的军事需要而受到了挑战。不可能全部放弃征收农业税。但对太平天国以前若干年的抗租暴动所留存的记忆,以及太平军在一些地方的田赋问题上采取的开明态度,都表明必须减轻农民的负担。[63]

    在1855年至1863年期间,长江各省的官员对田赋问题考虑采取三种办法。(1)由于农业税中最重要的部分并不是根据法定税率征收的田赋和漕粮,而是所加的浮收,所以要减轻赋税必然要涉及削减这些不合规定的浮收。北京预期收到的那部分赋税不会受到影响,因为浮收除了少数事例外都由省的或地方的政府使用,并由地方官员及其下属得益。(2)必须禁止区别对待大户和小户这种长期以来视为惯例但仍是不合法的偏袒,这不仅是为了公平,而且也为了安抚大部分纳税人。(3)江苏东部和浙江北部这两处较小的地区深受战争之害,但每年负担的漕粮份额却特别重。自道光以来,这两个地区的税额实际上只上缴了一部分,清帝也不得不年复一年地批准免征。所以大量减轻这两个地区分担的税额不会使北京真正受到损失。

    省级官员按照这三种办法主动采取了行动。在湖南,经左宗棠建议,巡抚骆秉章早在1855年初秋决定对田赋和“折征漕粮”作新的估算。新税率各县不同,是经过知县和推选的地方绅士共同商定的。新统一规定的田赋税率加上浮收约比原来总税率低二成,而折征漕粮加上浮收不到原来的五成。为了能够减低税率,骆巡抚取消了许多归地方各级官员所有的津贴。他还要县令与德高望重的绅士讨论节制包揽(即包征)之法。“许地方公正晓事士绅条陈积弊,设局稽查。”衙门的吏役以及衿棍从此不得包揽完纳。[64]从1855年起的几年中,湖南每年征收田赋和漕粮的总收入(包括浮收在内),与战前相较,据推测减少了四分之一。幸亏有了厘金税,该省仍能支援曾国藩进行战争。

    胡林翼在1857年秋季着手搞减税,作为他整顿湖北省的活动的一部分。由于战争和洪水造成的破坏,他要求让一批县暂时免除田赋和漕粮的份额。但对33个应照常征缴漕粮的县,他争取清帝的批准进行一次大改革————大量削减极重的浮收和取消名义上有数十种他称之为“浮费”的收入。这里面包括过去巡抚本人、布政使、督粮道以及府道都享受的津贴。他还认为,只有官僚机关和基层机关的弊病得到纠正,“刁绅劣监”才不会再要求分润从包揽完纳中取得的好处。这些无耻的权贵也真能以揭发县衙腐败为手段来进行威胁,从而迫使知县及其下级默认他们包揽赋税的做法。在太平军叛乱之前,湖北省大户用米缴纳漕粮,小户则按过高而不合理的米折银和钱折银的折算率缴现钱。现在所有的户都按照以钱计算的统一税率用现钱来缴纳,但胡林翼却不得不依靠知县们来约束吏役以使新税率真正得到贯彻。湖北省的督粮道及其助手到各个县,先与知县和地方“绅耆”协商,把每地米价和银——钱折换率以及州县衙门的财政需要等因素考虑在内,才能决定一项新的当地划一税率。大部分县每担米应缴的新税率在铜钱四五千文之间,而在以前,各种税款合计有时高达1.2万甚至2万文。

    胡林翼完全相信这种“中饱”之款可以为政府所有或留在百姓手中。[65]他有时采取有力措施来推行新规定。在1858年初,他解除了一名容许征收浮收的知州的职务。但看来他更多的只是严词训诫地方官员,要他们保持警惕和严惩违法的吏役。他说过一段有代表性的话:“州县亲民之官,一吏胥之不能制,即不免于率兽以食人,尚何能与民众分忧耶?”在此期间,湖北的许多地方恢复了正规的田赋。胡林翼之信写于他在1861年9月末死去之前不久,这说明“陋规”仍在该省地方行政中盛行。[66]

    1860年后期,曾国藩向江西当局建议,田赋和折征漕粮都应当在次年恢复。代理布政使李桓因此开始与地方官员协商;1861年9月,他起草的章程被曾国藩批准。该省与湖南湖北一样,许多上级向县摊派的费用都被取消了;但全省的田赋和漕粮却被订成统一的新划一税率,这又是与湖南湖北不同的。当曾国藩写信给李桓和江西巡抚时正对胡林翼之死深为悲痛,他似乎已决定在江西省进行田赋改革。他希望新税率会在百姓之间产生新的印象,从而使他们能“踊跃输捐”。但他担心由于这项计划“不利于官”,官府会多方加以阻挠。他决心要弹劾那些“违抗新章”的州县官员。[67]

    虽然曾国藩作出这种告诫以纪念胡林翼,但江西省地方官员德才俱劣,所以他怀疑浮收是否真能大量削减。但在1862年,当为人非常谨慎负责的江西知县丁日昌提出了减轻地方官员负担的具体措施以答复曾国藩的问题时,曾十分高兴。他与新任巡抚沈葆桢联名上疏并得到清帝的批准,取消江西州县亏空的高达二百余万两的巨额应缴税款(此款的大部分事实上在出现亏空时每年已由江西省府向北京垫交)。曾国藩和沈葆桢还为该省在1861年遭太平军侵袭的地区争取到了削减田赋和漕粮的负担。

    尽管这些措施能使江西的知县们办事更加方便,但曾国藩发现在以后两年中他们的负担并未大大减轻,其中有些人为了完成任务还陷入困境。这部分是由于白银贬值,而在1864年的规定中改铜钱为征税单位前,白银是江西省征收农业税的法定通货。1863年6月,曾国藩在描述江西局势时说:“州县之入款顿绌,而出款则不少减。牧令深以为不便,而绅民于大减之后仍尔催征不前。”[68]1863年期间湘军军费增加,此事使曾国藩越加后悔不该把江西省田赋税率定得偏低。

    这时曾国藩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关于减少江苏省漕粮份额(还有法定税率)以及把一个浮收份额特重地区的负担予以减轻的建议。他支持这个主张,不过鉴于最近江西省税制改革的经验,他对诸如浮收等有关问题仍然犹豫不决。

    当淮军在1863年春季已经巩固了松江区并迫近太仓时,对许多达官显绅来说,早就需要进行的财政改革的可能已经在望了。自从明初以来,苏松太道分担帝国漕粮数量之大很不成比例。这里面积约4000平方英里,在19世纪50年代人口大致为1000万,分布于31个县,它得天独厚,盛产米棉,虽然它每年米的收成很可能超不过湖北湖南两省中的同类地区。但在19世纪初期,根据漕粮税制,苏松太被规定要提供年征大米总数的32.7%,即全国法定总数520万担中的170万担。[69]这种不正常的状况是由于从南宋到明代这段时期中不幸的历史发展变化造成的————向在国有土地上耕种的佃户征收的租,在土地转到私人手中时转变成税;明代开国皇帝根据租率向江南几个府开征实物税,但遭到那里激烈的顽抗。虽然向苏松太开征以白银缴纳的税在清初已经稍减,但漕粮份额的严重不公平的现象从没有改正;它们的负担至少是近邻常州府的3倍,而后者也盛产大米,并且同样靠近运河。从明代到清初,苏松太道规定的漕粮份额甚至很少缴足一部分。只是从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20年代当长江流域特别繁荣时,它应缴的漕粮才相当及时地全部上缴了。但自从1833年的大水灾和大饥荒以来,江苏省不得不以天灾和歉收为由,每年请求清帝部分豁免负担的漕粮。

    很明显,到19世纪中期,这种税制不能再长期推行了。这时,苏松太道已成战争的关键地区,最后说服北京改变这种不现实的税额的时机到来了。早在1863年2月,松江知府方传书要求李鸿章奏请大量削减苏松太的税额。[70]苏州人冯桂芬在1862年4月就进了李鸿章的幕府并且长期以来主张改革苏松太的财政,他实际上一直就此事在给李鸿章出主意。减低过高的赋额显然是可取的。各方许多人都表示支持。1863年6月,北京的两名官员在同一星期奏请减赋,但回避了与漕粮一起开征的浮收(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这一有分歧的问题。这两人就是潘祖荫和丁寿昌,前者是苏州人,任光禄寺卿,其祖父当过军机大臣;后者是苏北人,任御史之职。同时曾国藩和李鸿章就苏松太负担的份额问题于6月27日联名上疏。新任江苏省督粮道的郭嵩焘以及该省巡抚李鸿章本人都推测,清帝可能在太仓和苏州尚待收复和需要民众支持之时批准减赋,而不会拖到战后的将来。

    但在上海进行的讨论实际上超出了负担份额的问题。冯桂芬和郭嵩焘曾请教过的前苏州知府吴云也强调同时减收浮收的必要性。浮收项目在苏松太地区为数极多,其中既有为“耗米”和漕运征收的合法浮收,也有一些违法项目,它们或入衙门吏役(这些人负责征收漕米及其折征的现钱)之手,或入仓吏、船户或旗丁等人的私囊。在大户中较正派的人最多只缴纳规定的浮收,那些狡猾的大户则与衙役串通,使其地“注荒”而逃避一切完纳(甚至连漕粮也不缴)。“以江苏大户之众多,其力足以陵压州县,州县不敢校也。一切浮费皆取给于小户。”[71]

    冯桂芬和吴云生动地描述了小户的苦难。有些小户认为明智之举是向包揽税赋的人————如衙役或“刁生劣监”————行贿,这些人能把小户重新划分为大户,使他们免缴赋税。“于是大户日益增,小户之困日益甚。”而孤立无援的农民土地所有者则倍蓰加算沉重的浮收,并以折磨和拷打迫使他们缴纳。有人弃地外逃,有人则可能聚众抗税。

    吴云和冯桂芬都认为这种局势不能容忍,至于怎样补救,两人则不一其说。吴云认为,规定的沉重份额一旦被减轻,一切就会顺利。在战后的恢复时期,“每邑延请公正绅士出为襄理,官绅合力,可期弊绝风清”。换句话说,他希望派地方上流绅士中较正派的人来抵消“巨室土豪”和衙门吏役的影响。

    冯桂芬则坚持,衙门吏役在浮收中有着巨大的既得利益,所以他们必然要进行勒索。他认为,实际从漕粮中贪污的所得,绝大部分落到了他们之手,其数十倍于州县官员,三倍至五倍于地方绅士。他还坚持,只有清帝批准的浮收才应予保留;而如果漕米改由海运,连这些浮收也可以减轻。[72]他为李鸿章和曾国藩起草的奏议的第一稿,强调了一切非法浮收应予取消,“大小户名目”应予禁止。冯稿从李鸿章转到曾国藩那里,但郭嵩焘私下警告曾总督说,要完全平均征税可能是不切实际的。他很现实地承认了衙门吏役的实际存在,而清朝的官僚机器也正是靠了这些人的歪门邪道才得以维系于不坠。“无君子莫治小人,无小人莫养君子;今将立法制,垂久远,而必取州县之吏,束缚之,困苦之,亦非与民求安之道也。”[73]

    曾国藩很快把郭嵩焘和冯桂芬二人的观点加以折中,主张把主要力量放在减轻规定的赋额方面。曾国藩也持郭嵩焘的现实态度。他在6月2日复信郭嵩焘时提到了江西的经验,那里由于大量减征浮收,致使“州县穷苦异常,而民仍征输不前”。经验迫使曾国藩实际上放弃了桐城学派的基本信仰(即适当的领导和学者的努力可以移风易俗)。他这时承认,吏治中的一些倾向确实已不能纠正。他说:“大抵风俗既成,如江河之不可使之逆流。虽尧舜生今,不能举斯世而还之唐虞。贤者办事贵在因俗而立制。所谓‘除去泰甚’者耳。”[74]曾国藩感到冯桂芬的奏稿“陈义过多”,其中建议裁减浮收一节“断不可遽奏”。他劝李鸿章,即使苏松太地区的浮收在将来得到核减,“浮收竟可不必入奏,不必出示”。他还建议各县征收浮收可按该县风俗人情而为之制。“大户名目可革则革,办法不必一律,减法不必一价,但使小户实有所减而已。”[75]

    曾国藩的这些折中说明了联名奏议的最后内容。奏议的唯一提议是把苏松太道的“浮赋”减到该道在19世纪50年代实际缴纳漕米数量较大的七年的平均数字,即定额的一半左右。据说,核减不但公平,而且有助于医治松江和太仓的战争创伤和鼓励民众支持清廷即将进攻苏州之战。显然出于冯桂芬的劝告,李鸿章决定在联名奏议后加一“附片”,建议如果裁核苏松太的赋额,还应“裁减陋规为禁止浮收之委”,同时还要“革除大小户名目”。李鸿章与曾国藩还有不同之点,他建议设局来为苏松太的漕粮定出适当的浮收额,由“绅衿平民一律完纳”。[76]

    使许多人惊奇的是,清帝分别在7月9日和18日两道上谕中迅即批复。第一谕表达了对苏松太纳税人的同情,下令永远革除大小户名目,并命曾、李二人考虑取消浮收、陋规和包户的措施。第二谕是根据户部对丁寿昌御史的答复作出的,它原则上同意(细则尚待拟订)把苏松太的漕粮份额在原来规定征收额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同意负担份额较轻的常州和镇江两个府减少十分之一。把核减浙江省三个府过重的漕粮负担之事交左宗棠办理。清帝重申了他经常反复提起的格言,即财政政策应“上顾国家之本计,下悯百姓之余生”。[77]

    不幸的是,进一步的斟酌引起了争论,因而并没有产生真正的改革。为苏松太减赋而设立的局于1863年8月在上海成立,冯桂芬任委员。但江苏省布政使兼该局的当然负责人刘郇膏却反对彻底检查战前的税制。刘郇膏是河南人,得过进士,曾在19世纪50年代连任苏松太道三个县的知县,熟悉当地情况。他和冯桂芬都认为减赋三分之一为数太少。冯桂芬劝李鸿章再上奏本,要求把原来的漕粮份额再减一成。但刘郇膏出于某种原因,强烈地坚持应把以白银缴纳的规定的田赋减二成或二成五为宜。他虽然也要求减税,但念念不忘的是减税在衙门胥吏中是否行得通的问题。他坚持要保留官府簿册上登记的五十多种土地的等级,簿册上每种土地各载有一种税率。冯、刘二人对浮收问题也有分歧。冯桂芬坚持,通过海船运输的漕米数量必然越来越多。海运比腐败的运河运输的费用要低得多。当刘郇膏明显地考虑到苏松太州县官员的利益而提议增加1000文“运输津贴”的浮收和1000文“杂费”时,冯桂芬大为愤怒。他与几个绅士朋友强烈地抗议,因为他们担心刘郇膏会把增收这些浮收的内容塞进曾国藩和李鸿章准备上呈的第二个奏议之中,从而抵消了减赋的好处。冯桂芬本人从未为维护县的定制而提议过任何规定。他直率地引用过一句古代的格言:“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之何?”[78]

    冯桂芬的建议得到苏松太区一些知名绅士的支持,这些人都拥有大量的地产。由于地主要依靠他们佃户的劳动,所以像潘曾玮(1819——1886年,道光时期军机大臣潘世恩的幼子)那样的隐退官员并不一定同情为了微利与衙役又倾轧又勾结的小绅士。此外,在冯桂芬与潘曾玮那样有名望的绅士和几十万属于苏松太小户的自耕农两者的经济利益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冲突。[79]

    李鸿章以他一贯的实用主义态度,对冯、刘二人的观点兼收并蓄。最迟到1863年12月当他的衙门搬到已被收复的苏州时,他要冯桂芬起草第二份准备与曾国藩联名的奏议。此奏遭到当时任布政使的刘郇膏的严厉批评,但曾国藩并不是一点也不同情冯桂芬的。[80]刘郇膏受命重新起草,但他到1865年6月9日才送上来,这时曾国藩已经赴山东剿捻去了。

    在此期间减赋之事无独有偶。负担漕米份额分外沉重的第二个地区是浙江省富饶的杭嘉湖道。这里有着与苏松太同样的历史背景(原来的租率都已经改为税率),它负担的漕粮份额在19世纪初也高达110万担。但早在1823年以来,几乎每年都要豁免一部分份额。与苏松太一样,有权势的地方也搞“注荒”,地方官除了向小户加征浮收以弥补大户逃避的完纳外,别无他法。沉重的浮收中包括运输费(1852年后浙江漕米开始通过海路运往北京时,已被核减)。自耕农有时在所谓“包户”的帮助下、也取得大户的名分,这与苏松太的情况一样。[81]

    在1863年大部分时期中,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左宗棠设大本营于严州,向杭州的进攻进展缓慢,所以杭州到1864年3月31日才被收复。10天之前,李鸿章的部队已经收复嘉兴,但湖州到1864年8月才攻取,那是南京失守后一个多月的事了。对清廷答应核减杭嘉湖漕粮份额之举,左宗棠的第一个答复颇有卓见地说明了漕粮为什么像苏松太那样已成为民众暴乱的常见的原因。自耕农在应缴的每担漕米外,通常至少还要另缴八九斗。他说:“竭小民终岁之力,徒为胥吏中饱、衿棍分肥之资。”[82]

    1864年11月,左宗棠报告了关于他设立一个制定章程的局所拟定的新漕粮之事。他指望把规定的份额减少1/3。每亩地的税率也作相应的调整。这项工作较苏松太所进行的要简单得多,因为只需把土地分成九等。左宗棠还打算解决浮收问题。他知道地方政府的开支必须有来源,所以提出了一种规定的浮收,名叫“运费”。这项运费是在清帝批准的漕米浮收之外以运输名目另外征收。左宗棠暗示,县令可以视情况需要使用附加的“运费”收入,不用说明用途。但他规定的“运费”不高,对每担应缴的漕米只收八文,这比19世纪50年代向杭嘉湖征收的海运特别费用多四文半钱。[83]与冯桂芬的意见不同,左宗棠不认为他征收的“运费”会引起更强烈的贪婪。他认为制度应“因俗”制宜,这点与曾国藩是一致的。结果,户部提出减赋8/30,此议在1865年5月被清帝批准。在杭嘉湖恢复征收糟粮的工作落到了新任浙抚马新贻身上。负责征税的局拟订的税率表比左宗棠设想的要高,从1865年秋季开始按新税制征税。[84]

    同时,关于苏松太漕粮的争论仍在苏州继续进行。该城最有影响的绅士学者可能是潘曾纬,他力图说服布政使刘郇膏接受冯桂芬的观点,但没有效果。在北京当官的苏州府吴江人殷兆镛在1865年5月中旬曾上疏,列举江苏省税制的弊病,其中不但攻击了李鸿章严厉的厘金税赋,而且还攻击了似乎与田赋一起恢复的沉重的浮收。[85]

    曾国藩和李鸿章1865年6月9日的第二次奏章,要求把苏松太以及常州府和镇江府的规定田赋核减二成。它还提出应把上述地点的漕项核减二成;漕项是经过清帝批准的浮收,它征收白银,并且是以运输漕米的名目开征的。一份附片报告说,在过去一年当苏松太根据临时税制恢复征收田赋时,凡是“火耗”浮收都已被核减一半。对大小户也不再作区分,并且今后不管是官是绅,凡再进行包税者,都将受严厉惩处。[86]

    曾国藩和李鸿章的第二次奏议可不像他们前一次的要求,它直截了当地被户部拒绝。1865年8月的一道上谕宣称,由于运输漕米需要漕项,核减这项收入只会引起地方征收数目不等的“津贴”。[87]随着太平军的消灭,朝廷不打算在农业赋税方面让步了。

    李鸿章的所谓腐败的厘金税制被殷兆镛激烈攻击,特别使李对他的理财名声不安。作为两江代理总督,他通过江苏代理巡抚刘郇膏在苏松太地区核减了诸如火耗、耗米和银钱折换差额等浮收。但在1866年当李鸿章离开南京去征剿捻军以后,刘郇膏指令,按照新税率对苏松太自耕农应缴的每担漕米增收800文浮收。[88]这等于恢复已经取消的额外负担。代理巡抚做的事也许是势在必行的,因为他不管出于合法或非法的目的,必须去弥补那些已被取消但又需要用来维持地方官府的陋规。此外,曾国藩和李鸿章的第二次奏议已被驳回,苏松太的正规税额依然过于沉重。随着长江地区的安全有了保证,朝廷不大愿意在那里进行田赋改革了。

    捻军战争及其影响

    捻军对华北的冲击

    虽然太平军的失败给长江流域带来了安全,但另一叛乱集团捻军的力量却在逐渐壮大,它使华北本身面临巨大的威胁。清廷对捻军之战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所投下的镇压力量之大都不亚于对太平军的征剿。第一阶段包括到1863年初的10年,在此期间,捻军取得了安徽省西北角的一块农村根据地,并在那里站稳了脚跟。在这十年,捻军袭击了邻近各省,从而大规模地触发了各地的叛乱。在捻军战争的第二阶段,一支经过扩充并且战术越来越精的捻军骑兵从1864——1868年在整个华北平原发动了一场广泛的战争。捻军问题越来越严重,并且有危及北京之势。

    在19世纪50年代中叶,捻军已有约30名首领(其中许多人是私盐贩子),这些人率领的相当庞大的部队,主要是从自己的宗族或农村老家组织起来的(见第六章)。大部分领袖似乎是来自20世纪称之为“中农”的家庭。只有很少不重要的捻子拥有较低的功名。这些流窜的部队使用了土炮和简单的火器,所以抵挡地方小股绿营军的能力就更强了。有些州县官员甚至出钱送他们离开辖境。

    捻军自以为他们是仁义之师。1855年夏末,“盟主”张乐行(1811——1863年)在雉河的集市上张贴告示,尤其攻击当地府县为钱财而把百姓刑讯致死,说他们“以刀锯而代扑责,用贿赂而判生死”。被保存下来的为数很少的19世纪50年代的捻军文献表明,他们并不仇视满洲人,也不仇视白莲教主张的千年至福说。捻军自视为“义军”,而义军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和良好的军纪而不是靠神的力量,来致社会于安宁————“救我残黎,除奸诛暴”。[89]传统的中国价值标准遭到象征性的和实际行动的攻击。在产生许多捻军领袖的毫州和蒙城地区,清朝官员发现自明代以来就存在的一些庙宇近来被大事修缮,庙内只供奉盗跖(春秋时期的著名盗寇,中国文献称他为“举世大盗”),因而大为震惊。但捻军军纪都禁止擅自掠夺村庄和强奸妇女,犯者处死。许多领袖显然都拥护“劫富济贫”这句传统的绿林口号。[90]此外,人们都盛传,许多下层捻军头子宁死不愿出卖战友,甚至牺牲父母子女也在所不惜。当时在安徽指挥战争的儒将袁甲三(1806——1863年)见到捻军视死如归的情景感到惊愕。他说:“每遇行刑,谈笑歌舞,既不畏朝廷之法,并不恋骨肉之情。”他的儿子袁保恒写道,捻军“以重然诺轻生死为义”。[91]这种有骨气的态度所表现的力量,无疑是捻军能吸引那么多老百姓的原因。

    他们在1855年后能成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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