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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小说网 www.qbshu.com,最快更新剑桥中国秦汉史最新章节!

    我们在前面各章中引用了许多对中国政治理想的发展起过重大作用的事件和决定:这种政治理想就是要求实现由一位公认的皇帝在中央统治着一个统一的大帝国,他的皇权的合法性不容许受到另一个敌对的政权的挑战。为了达到这个政治理想并且在实践中维护它,中国的历代政府几乎都认为必须求助于宗教的和文化的权威力量,这甚至在中华帝国肇始之初的秦代那些务实的政治家中已可见其大概了。

    例如,这种需要可见之于他们精心地挑选“皇帝”(emperor)一词作为其恰当的称号;后来又采用水德、土德或火德作为某一个朝代的当行之运。[1]这一原则也见之于人们常常援引自然的特异事件,或者作为向当时政权所显示的祥瑞,或者作为迫使其改弦更张的上天示警。[2]这也表明人们何以要作出种种努力以说明,王朝必须按照上天韵律的要求进行更迭或者延续的缘故。[3]在这一章中,我们将试图说明所涉及的某些观念,并把它们放在它们的文化背景之下予以申论。

    态度的改变,公元前221——公元220年

    汉朝遗留给后世继承者的主要遗产之一便是它显示了皇权政府的一种应予尊重的工具;政治家们对于皇权的服务应该出以忠诚,并且在服务中对把他们培育起来的伦理道德的理想给予应有的尊敬。有许许多多不同的原则————有些原则是互相矛盾的————是在这种观念被接受的过程中被包容进来的。公元前221年所提出来的自鸣得意的皇权权利与公元220年承认皇权的必要性这一信条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最初,由于征服了各敌对国家,攫得了领土,并从中央进行着管理,只要专门刻之于石以宣告新帝国的建立就足够了。但是,在公元220年为魏文帝曹丕登基时所颁布的文告中,在其庄严隆重的宗教仪式上却必须指明,他的即位是按照神灵的意志行事的,因为神灵有充分的权力来罢黜汉朝的最后的一位皇帝,从而为魏室的兴起铺平了道路。[4]

    秦帝国作为能够发号施令的唯一有效的政治权力,它的建立确是政治实践中的一大发明。当然,大一统的观念在从前已有理论上的阐发,特别是被孔门某些德行科的弟子们有所阐发。[5]可是,他们在阐发大一统观念时,它总是带有梦想的性质,甚至是对当世状况的一种反动。当世状况的特点是众多的列国并存,它们彼此结成同盟和反同盟,战斗不休。据说,那个时候的政治家们和将军们极少被禁止从忠于某一方转到忠于另一方,也极少禁止他们搞权术谋略以提高某一个王国,或者去摧毁另一个国家。[6]除此之外,对通过称霸而旨在谋求大一统的霸权,人们的态度也是各各不一的。虽然有人为当霸主的企图辩护,说它能有效地保护周王,但更多的情况是说它用不法手段侵夺了原来处于合法地位的王权。

    在这种情况下,占统治地位的大一统观念被视为一种拥有道德价值,尽管它在政治上是多么的不现实。这种概念集中在多少世纪以来周天子所拥有的特殊的领袖地位,因为他们与上天有着特殊的关系,也因为他们声称其王位乃得自上天的眷命。

    但是,不管对周王的权利怎样进行口头宣传或者如何表示尊重,列国纷纷形成战国,再加上它们的施政和日益增长的野心,它们根本不把周天子本应行使的权力放在眼里。很少有迹象表明周王能对他自己政府的行政发挥作用,或者说他能够影响那些边远地区独霸一方的更强大的霸主们的决定。据信,自从原来的周王有权把权力分封给藩臣以来时间已流逝了几百年;在公元前第2和第3世纪的时候,人们很难清楚地追忆周王曾经有效地主管一个政府的情况了。[7]存留在人们记忆中的————而这在帝国时代是非常重要的————只是这样一种理想或幻想,即周天子是集优秀道德品质于一身的大化身,足以赢得举世的尊敬和效法。

    有许多历史事件表明了变化的过程和有时能够加以体会的矛盾。在秦帝国的瓦解到汉朝建立时的这个纷争的年代中,刘邦的主要对手项羽并不接受帝国式的大一统为理想的政府形式,他似乎设想要搞一个松散得多的、更像邦联那样的安排。[8]在后来,认为皇帝的主权与其说是建立在赤裸裸的征服的基础之上,不如说是建立在承认庄严的上天的恩惠或赐予的基础之上的这种想法,有时会引起使人尴尬的问题。人们可能会发问:事实上是用军事方式建立的汉王朝怎样可以从道义上说是正确的呢?所以对于它的答案有时是互相矛盾的。[9]

    在公认的关于主权的看法中结合了两种原则,即由于受天之命而以德进行统治的权力与实际上实行的帝位继承制度————通过对这两种原则的考察就能发现一种不可避免的冲突。在这一方面,作为统治者的个人优点的相对价值与一个受继承的地位的力量就成了问题,而这在帝制史上也绝不是最后一次。[10]另外,帝位继承的本身和那些操纵皇位继承的事件反映了对皇帝的作用和职能的看法的各种不同的方式。凡为天子者,当然包括一些这样的性格和个性的人,即他们认为,通过行使其领导权力,应给公共事务留下了他们的影响;但是,孺子即位这种事实本身却说明了他们虽然坐在宝座上却并无实权可言。随着皇权需要得到宗教上和知识上的认可的重要性的增加,皇帝所行使的实际政治权力很可能有所缩小。

    君权的确立

    中国在实现统一前不久所编纂起来的一些书都包含了关于君权起源的几种重要陈述。按照某些作者的说法,君权的建立被认为是人们要解决迫切的需要。人不像动物那样,他们没有天然的防御装备足以战胜生存竞争中的危险。因此,他们必须集结起来进行自卫。他们必须接受领导上所给予的限制以抗御面临的危险,并且携手协作,向前进入更高的文明水平。

    这种说法可见之于杂家《吕氏春秋》中的一篇,或许更强有力的说法则见之于《荀子》;它们都是公元前3世纪的作品。[11]《荀子》中的那段话指出了人是高于万物的,而且它描述了因为量才用人而使人能获得技能并得到提高。君权必须保证这种方式的用人是公正的和适当的;这样,它就可能防止爆发纷争,并使人能够进于为善之境地。

    这是对君权建立的渊源所作的很有现实意味的解释。很有意义的是,发表这些意见的这两段文字都与秦国有密切的关系。《吕氏春秋》是按照在秦国工作并要求当地一些作者陈述他们的观点的一位政治家之命写成的一部著作,而荀卿的学生不仅有韩非,还有李斯在内。[12]这些作品中所阐发的原则对于秦国政治理论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除此之外,这些材料还有另外一些说法,它们也可能与这时政治理论的形成有明显的关系,但它们所根据的思想又有所不同。就《吕氏春秋》而言,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这部书是出自多人之手。它的下面一节把三个主要思想融合进了在一个世纪或一个世纪以后形成的皇权理论之中了。它们就是上天在给予王朝以权力中的作用,五德所起的制约作用;以及预告某一王室将要兴起的祥瑞的出现。它是这样写的:

    凡帝王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

    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

    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胜气,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

    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

    及文王之时,天先见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

    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13]

    这段文字的作者显然认为把两个不一致的观点结合起来并无困难————此即由神灵所行使而可以起仲裁作用的意志和经常受一个普遍循环法则支配的序列。用力把这两种思想调和起来,在后汉思想中是相当重要的事情。

    另外一个原则很清楚地在《荀子》中有所论列,它与帝制时期特别重要的一些观点不相一致。它至少在两处主张说,个人的品质和个人的成就要比国家的制度更加重要,而且它们超越了世袭的权利。[14]这一条原则对于那些靠个人的领袖才能和征服上台的君主来说,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对秦始皇和汉高祖便是这样的。但是,这种说法不一定符合借助天命作为合法权威的源泉的主张。它也不符合帝位继承的实践,或者说不符合这种主张,即根据“无为”的指导思想,认为皇帝的职能是高拱在上,统而不进行实际的治。[15]

    据秦帝国建立不久后的文献所显示,在谈到秦始皇的成就时几乎完全归功于他个人的功劳。除了赞颂祖宗神灵之助的几句空话之外,并无涉及任何其他超凡入圣之神灵引导他取得成功时所起的作用之辞。秦始皇建立地位的基础是他征服了敌国,荡平了所有当时已知的领土,而且在一套唯一而一致的法则的基础上推行中央集权制。有一种说法是吹嘘他的这些成就是史无前例的;这样,这种提法就使他有资格选用“皇帝”这一足以传之万世的尊号。[16]

    道德的价值和秦朝的失败

    在汉代最早论述政治理论的著作是陆贾的《新语》,我们在上面曾有所论及。[17]关于陆贾和他的著作,人们注意得较少,这可能是因为他的某些后辈们后来居上之故。陆贾的某些思想被董仲舒表达得更强而有力,而当这位作者被人们公认为是一位调和论者时,他们有时却忘了他所凭借的资料是很有创见性的。[18]《新语》是根据汉高帝(公元前206——前195年在位)的特殊命令编写的,这时是在董仲舒出生之前数十年。

    为了打算引导人们维护一个有效率的政府,《新语》说到了异常的自然现象的重要性及其显示警戒的意义。如上所述,这种观点被董仲舒阐发得很有力和很系统。此外,《新语》强调的是,帝国政府必须重视儒家的伦理道德价值,使之成为取得国泰民安的手段;它也建议皇帝的活动应该调节得与阴阳的节奏相一致。

    陆贾的观念如此,是因为他认为皇权在实践中可能会出差错。有迹象表明,许多领袖人物都憬悟到秦帝国没有能够抗御住攻击,尽管它拥有很自负的力量,因而陆贾及其以后的作者们都试图回答这样一个明显的问题:如此一个强大的组织怎么会被一小撮乌合之众和手无寸铁的软弱的暴动者摧毁了呢?也可能他们写书是还想回答另一个————也许他们只巧妙地提示过而未明确地点破过的————问题:汉朝怎样才能也避免这同一种命运?

    按照陆贾的说法,秦朝之失败是由于它使用刑罚过度,是由于它傲慢自大和奢侈无度。大约二三十年以后,贾谊写了一篇包括三个部分内容的文章,以论究秦朝之失的本质问题。[19]他也是强调,帝国政府需要积极地致力于尊重伦理道德价值。与贾谊时代极相近而又同姓(但非一家)的贾山,也乘机提出了另外两点意见。[20]他敦促汉文帝(公元前180——前157年在位)应尽力效法周天子时代政府的榜样;其特点就是要关怀臣民的福利,还要乐于倾听大臣们的批评。

    在汉武帝时代(公元前141——前87年在位),加强对伦理道德价值的注意表现在吸收通晓儒家著作的人进入仕途。[21]儒家著作现在成了官员和政治家们的文化修养背景,并且势将继续起这种作用。这种办法必然会对发展君权的观点产生影响。官吏们都偏好孔子的教言以及与他有关系的著作,同时又都屏弃像商鞅、申不害和韩非这样一些更实际、更现实的人们的著作,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实在应该大大归因于董仲舒的倡议。[22]

    董仲舒

    上面已经谈过董仲舒所阐发的观点和他要把皇权安排在宇宙秩序中什么地位上的问题。[23]他的方案是反复申论《吕氏春秋》中把上天的威权和五德循环的韵律联系在一起的这种综合的观念。他对此也增加了他自己的东西,即是经过扩充和详细叙说的祥瑞和灾异的重要性。我们现在完全可以说,从《吕氏春秋》的作者到董仲舒这期间尚无一位作者重申过这一主题。除了有人试图说它是黄老思想的一部分之外,这时尚不知有什么著述把皇帝的统治说成是宇宙主要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董仲舒也谈天命。虽然这个观念直到他死后才获得很大的重要性,但董仲舒为恢复这个在秦汉以前几个世纪内作为周代政治哲学的主要内容的名词也做了新的努力。在最初,它见于《诗经》和《书经》中;到后来,它也见于《孟子》的一段重要的文字中。[24]这条教义通常被引用为批准周取代其前人的那种非信不可的权威,但是却未明白地见于《左传》和《论语》等书中。在战国时期,这种思想几乎不能对任何一位列国之君给予实际的助益,特别是周天子在直到公元前256年还实际上在位之时。当这条教义在帝制政府时代重新出现时,它取得了新的含义。它不能同那种把天、地、人合而为一的新理论分开;它配合了皇帝的敬天活动。

    有几种说法把汉高帝的胜利和汉帝国的创立归功于上天;但在这个帝制初期年代的历史中还未见有关于上天特殊眷命于汉王室的说法。[25]诚然,有一条言天命的材料特别评论说,周虽然获益于受天之命,但天命并未获允赐给汉朝。[26]董仲舒在他的天人三策中提到了这个概念,他丝毫未暗示汉王朝已受到上天的付托之重。[27]这个观点的发展及其应用到皇室身上,尚须有待于匡衡和班彪的著述问世(详下)。

    董仲舒用批评秦朝的方式使他的君权观念给人留下了印象。在董仲舒以前,这种批评主要是出于缕述秦朝失败的需要;对秦朝的失败主要是按照它的政策及其不可避免的后果来加以解释的。在董仲舒的思想上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因而使它比起前人所发表的意见必定更能传得久远得多。他站在道德的立场上尖锐而辛辣地指责了秦朝政制。它的措施从根本上打击了中国文化本身。董仲舒并不是紧紧抓住那个过分暴虐政治的实际失误不放,而是集中地谴责秦朝的严重不公平的政绩。[28]在这样做的时候,他竖了一个批评秦朝的标准,使很少历史学家和政治家对它加以怀疑。他给下面一种说法增添了新的力量,即认为帝国政府应该负责坚持某种道德标准,应该负责鼓励对于文化活动的追求。

    董仲舒还突出了往往被后世的那些人士所忽视的东西,这些人总是主张恢复传统的价值和观念。他虽然表示,帝国政府的基本原则没有改变,即它们是受命于天的,但对于权宜政策的决定总是有变动的,这样它们就能在应用中适应不同时代的有所改变的环境。[29]

    许多这种思想都可见之于下面这段文字,这是董仲舒给皇上奏对中的文字,其文如下:

    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脩此三者,而大本举矣。

    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30]

    班彪关于天命的论文

    在汉元帝时代(公元前49——前33年在位),关于天命的观点又取得了新的力量。这个时期进行了许多政策上的改变,它们是作为对汉武帝(公元前141——前87年在位)极端进步措施的具有改革性质的反动对策。这种变化伴随着出现了新的政治理论观点,而且也随之出现了相应的宗教上的变化。[31]

    约在公元前45年,光禄勋匡衡以实行宗教活动的改革著名,他批评了许多政治问题并发表了对君权的看法。[32]他在这里包括这样的意思:统治者既然受命于天,他们的责任就是要传皇位于永世勿替。这种说法在一百年前可能已为董仲舒等少数人所接受,但在匡衡时代,它对许多人来说很可能带来了某种新的启示。匡衡描述了君权的延续性和神明降福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指上天所赐之福祉,也指鬼神所赐的福祉。[33]他还援引过去的前例,主要是引用郁郁乎文的周室诸王的成例。匡衡更进而坚持连续性和一致性的必要;指导人类的方式是应该使他们能够完成自己的本性,这样他们就能前进到更高的道德行为的境界。

    在一个流产的企图更新汉王朝的五德之运的过程中,即在公元前5年,天命的重要性被突出了出来。人们甚至这样议论,汉成帝(公元前33——前7年在位)因没有产下一个皇子,也归咎于他不能上应天命。[34]此后不久,这条教义被班彪的《王命论》提了出来,它或许是中国文献中表述政治原则最完善和最清楚的文章。

    班彪(大约公元3——54年)是班固的父亲,也是《汉书》的第一个作者。他曾经目睹王莽朝廷(公元9——23年)的兴起和灭亡,经历了最后导致刘秀(光武帝,公元25——57年在位)中兴汉室的那个内战的年代。此文的目的在于向觊觎皇位的隗嚣和公孙述等人指出,刘氏完全有权称尊和实行统治。这篇杰出的论文[35]重申了帝国大一统的主张。这个主张已经由王莽在不久以前予以确立,他托词说是上天特授此任务给他的。所以很清楚地应该指出,光武帝的政权也会据此理由而得到支持,这一点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从一开始,班彪的文章就重申人君统治之权本自天授的原则。其证明就表现在尧、舜、禹(夏代开国之君)这几位神话君主身上;他们都受命于天。虽然他们取得成功的情势不同,但他们恰恰在下面这样一件事情上是一样的,即他们全都是上应天命而取得帝位,并且符合人民的意志。统治的延续性可以上溯自圣君尧而直接传到刘氏,因为有许多事变和预兆都是这样显示的。在代表五行之一的赤色当运的势力下,这些事变和预兆都证明了其直接继承关系。只有在这种基础上皇权才有指望可得到鬼神的福祐,才能变成普天效顺的目标。

    然后,班彪讨论了汉王朝所借以建立的环境。他直截了当地声称,民间普遍认为,汉室在乱世所赢得的地位是凭借它的雄厚的物质力量,其实这是错误的。他说,这种观点不了解神器————即御玺————乃天命之所归,是不能用智识或力量来强求的。由于这种误解,便产生了乱臣贼子,其原因在于它不能体会上天的原则,也不能领会人的活动。

    所有的人,从贵为天子到穷愁潦倒之辈,都是命中注定的;任何人,如果没有做皇帝的命,他就不能做皇帝。因为正当的物质必须用在正经用途上,否则,就要祸患随之。班彪要他的读者注意历史上几件意外事件的例子;例如,有时那些最微贱而最闭塞无知的人曾经了解并预见到天命归于某些最优秀人物的身上。他们能够料到某个企求权位的人必然获致成功,或者必然大失所望。

    与某些似乎还不明确的情况相反,有五种迹象完全清楚地显示了汉朝的开国皇帝————汉高帝(公元前206——前195年在位)————便有这种品质,使他能够接受天命。他是尧的苗裔;他的身体有许多奇异的特点,他的精神和勇武品质得到了实际的验证;他有慷慨大度的性格和仁慈的禀赋;以及他能够判断某人是否适宜于担任某一项特殊的任务。除此之外,汉高帝的战略谋划能力使他能创业垂统;曾经被人们正确地报道的天象表明,他本来受命自天,绝非仅凭人的能力获得他的权力。所以班彪在总结中提出严肃的警告,要人们必须倾听符兆的启示,从而憬悟命运的重要性;不然的话,其人必会粉身碎骨。他要求他的读者们应当注意自己的身份而不要觊觎非分。

    班彪的观点代表了他那个时代的进展,例如被王莽连系在符瑞上的力量,以及上天在皇帝的祭坛上最后被认定为正确的崇拜对象。这种观点并不完全符合世袭制原则。天命教义所固有的含义是要表明,皇帝这个最高的地位决不能虚悬,它应该总是有人担任着。在公元220年废黜汉朝末代皇帝汉献帝而让位于魏王的时候,其禅让文件也讲明了这一点,它说:

    天命不可以辞拒,神器不可以久旷,群臣不可以无主,万机不可以无统。[36]

    当运之德的选择

    某个朝代被认为受某一德(木、火、土、金或水)的庇护,即确认某一德当运,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行为。五行之德便是存在的五种“相”的表征。选择当运之德就宣告一种信念,即该王朝有资格在普遍而不间断的序列中占有适当的位置;它也肯定了这样一种观点,即该王朝是怎样顺应这种五德终始的循环的,从而确定了它与以前朝代之间有何关系。

    前面已经谈到,甚至秦王朝的务实的政治家们也都想顺应这些原则,宣称秦朝为水德所保护,但是也有人注意到,认为这种说法实在是弄错了时代,没有实际的根据。[37]很显然,汉代也相信自己是行水运的,虽然这种主张从未明确地表述过。可是,根据各种主张可以推断,在大约公元前180年和公元前166年之间就有人建议汉德应该改为土德。这种建议从未被采纳,但在公元前104年确实出现了第一次变动,同时还有其他几种象征上的变动,比如采用了新历法,也重新改了元。正是在这一年,汉政府很显然对它的成就有所认识,或者甚至感到骄傲,因此它急于显示它的光辉历程。[38]

    在选择五德的时候也有许多哲学上的困难,因为在进行决定时必须遵循宇宙大循环变化顺序的几种观点中的某一种。此外,这种选择应该能够突出地说明前代皇朝的天命究竟是一位有权威的统治者,抑或是一名篡夺者。当前汉在公元前104年选择土德的时候,它意在符合这样的理论,即某一德之出现是因为它取代或战胜了前一德之故;这就是上述《吕氏春秋》那一段文字中所讲的五德或五行和世上政权相为终始的那个次序,[39]可是,后来汉朝政府所作的决定又是因为它们相信,五德之递相更迭不是由于相克,而是由于自然相生长。另外,这些决定也隐隐地透露了一种认识,即尽管有公元前104年的决定,汉之所以兴是由于火德当运。依同理,王莽也说他的新朝是适应土德的象征,但是他选择同前汉相同的土德而却有大异其趣的理由。前汉挑选土德,意在显示它战胜了秦王朝。王莽却认为,汉曾以火德兴,故土德是火德的天然继承者。[40]

    公孙述在选择金德时,显然是他认为,前汉既已享受了土德的庇荫,其后便自然而然地应该是金德当运。当光武帝选择了火德的时候,他也相信,它不仅继承了前汉之德,而且也远绍帝尧,因为后者是他喜欢继承的人物。汉光武的选择更进一步地意味着,它对于中国王朝更迭史的相生序观点有着不小的意义。光武帝通过剔除王莽及其采用的土德,就把王莽的新朝打上了篡夺者政体的烙印,因此王莽的新朝在现世命运的天然顺序上不能占有一席地位。[41]

    王充与王符的观点

    不能指望王充会同意上天有意干预人事,甚至认为上天特别眷顾某一家一姓来掌权之说。除此而外,以下的主张是符合他的现实主义观点的,即他辩论说,不管传统的假说和教条怎么讲,没有一种先验的理论会把某一现世政权的命运看成必然次于前朝的命运,或者看成低于从前的黄金时代,[42]因此,乍一看来会很奇怪地发现,他不仅提到周文王和周武王是受命于天的君主,而且还指出汉高帝和汉光武也是如此。王充也许在这里仅指当时大家都在使用的陈词滥调,即他并不认为它有实效,也没有加以肯定的这种说法。

    这种解释也可以用于王充另一段关于汉高帝的命运和关于适于取得君权的文字上。[43]在其他文字中,王充谈到了或者适合于文的、或是适合于武的高级职位的个人才能,但是他提醒读者们注意,不管这种才能能否取得成功,但其杰出之处也完全靠的是命运。[44]从上下文看,王充所指的是“命”(destiny);他似乎没有用“天命”(Mandate of Heaven)的字样。

    王符是从一位旁观者清的地位批评时政的,由于他个人没有卷入国务活动之中,所以他避开了官吏生活的牢笼和约束。对于皇权运行的方式,他发表了很辛辣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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