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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史的模式

    汉代把一个长达两千年基本上保持原状的帝国理想和概念传给了中国。在汉之前,帝国政府是试验性的,并且名声不佳;在汉以后,它已被接受为组织人的正统的规范形式。如果我们相信史料的话,在公元前210年以前,秦帝国的官员以某种程度的专横、严厉和压制手段来实现他们的意志;但到公元1和2世纪,汉朝的皇帝已能使其权威受到公认的行为准则制约的官员效忠于他。属于皇帝一人及其官员的中央集权政府已经变得值得尊重了;虽然它有种种弱点和不足,或者有时中华帝国被某个外夷所败,但这个形式的政体毫无疑问地几乎一直保持到了19世纪之末。

    帝制理想之被人们接受这一成就的取得,部分的是由于汉王朝事业的成功,部分的是由于有意识提倡的各种新的政治观念。鉴于所实行的各种行政实际措施和由帝国体制所提出的伦理要求之间存在着差距,所以乍一看来这些概念竟能赢得信任,是多少令人惊奇的。汉代与秦代一样,有效的施政最后都依靠强制手段;但是对比之下,秦代皇帝和汉初诸政治家们满足于从物质的角度,如版图和武功,来为他们行使的权力辩解,但汉代诸帝很快就从神意的角度寻求道德和智能上的根据以使他们的统治合法化。追求这类根据并不容易,也不是短时期能做到的;追求的几个阶段可以说就是这两个世纪的政治史。到王莽时代(公元9——23年)和后汉(公元25——320年),这个追求的过程已经成功地完成;必要的前提已经建立;哲学理论已与帝国的行政实践牢固地挂上了钩;中国历朝历代的皇帝从此以后就能坚持说,他们的权威来自上天无形的神明。

    这些结果是在两个世纪的宗教、思想、政治和经济等问题的争论过程中取得的。出现了两种主要的态度,它们导致了涉及这些紧密相关的问题的前后一贯的政策。同时,态度和政策的不同又与当时有权势的男女们之间的争执的更深的主因交织在一起。这个主因表现在皇位继承问题上,还表现在涉及后妃及其亲属的恩宠、权力和特权的事情上。因为政府的主要官员往往是某个后妃的祖父、父亲和弟兄;这些人的政治命运和他们的政策的结局经常与他们宫中的近亲受宠的程度有密切的关系。

    这两种态度可以分别称之为时新派(modernist)和改造派(reformist)。它们不完全等同于有时称之为“法家”和“儒家”那样的学派,这只是因为在公元开始前的两个世纪中两个学派并不是以分离的、有明确界限的实体出现的。此外,使汉代政治家产生分歧的问题与后来成为区别法家和儒家思想的标准的分歧问题根本不一样。

    时新派的政策产生于秦之统一中国和根据商鞅、申不害和韩非的原则对帝国实施的吏治之中。[1]它们的目标是有效地利用国家的资源,以使中国富强;它们从物质的角度去构想其目标,着眼于现在或将来,而不是过去。在时新派政治家的指引下,汉代诸帝继续尊奉曾为秦代祭祀对象的同样的神————帝;他们满足于根据战略利益而不是意识形态的联系来选治理天下的都城;他们用赏与罚这两个施政工具来鼓励为国效劳,或遏制犯罪和不同意见。这些政治家设法控制和协调汉代的经济,采取了诸如管理铸钱、国家监督盐铁专卖和中国以剩余产品交换进口货的措施。他们急于把汉代的行政势力扩大到比以往更为广大的领土上,因为他们希望这样就能增加政府的收入和力量,把潜在的敌人赶离中国从而排除入侵或受袭扰的危险。因此,时新派的对外政策是积极的和扩张主义的;它取决于发动深入中亚或西南的远征的准备状态。

    汉帝国在其第一个世纪,在许多方面贯彻这些政策,并进行了修改或补充。到公元前100年,时新派政治家的成就达到了顶峰;国内的风气和纪律也许已达到了汉代的最高水平;新型的官员有助于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在边缘地区,农村和市镇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暴力的威胁。中亚的非华夏国家终于对中国的文明和中国的武装力量表示尊敬,它们即使不是自始至终地欢迎,也愿意容忍每年从长安出发的大商队。那些擅长贸易和了解物资集散问题的专家负责汉代的国库。更为突出的是,汉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号称长治久安;它立国刚刚一个世纪多一点,国家的宗教及符瑞都表明它对自己的权威有了信心。通过这些方式,政府求得了有才之士的忠诚、地主的合作和农民驯服的效劳。

    时新派政策开展的顶峰表现在公元前108年外交和军事冒险的成就和公元前104年象征性地改变礼仪程序方面。但是以后不久,汉帝国政府已经暴露出它过度地使用了自己的力量,其物质资源显然也不再能够支持其殖民扩张的活动了。随着事态的发展不利于时新派政治家的理想,其政敌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公元前81年,两个集团之间展开了一场大论战,在以后的几十年内,改造派的政策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改造派设法恢复他们所认为的传统价值,以图清除中国的积弊。与他们的政敌一样,他们也认为中国要在单一的帝国制度下,才能治理得最好。但是,他们所向往的理想政体是周代诸王的政体,[2]而不是秦始皇的政体;他们希望追寻那些更早期的理想来革除时弊。改造派把帝制政府看成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他们普赐优秀文化的恩泽和价值的工具。他们承认天————周代诸王尊奉的主要对象————是宇宙的最高仲裁者,把孔子及其弟子的教诲视为他们的理想。他们宁愿建都洛阳,而不愿以长安为帝国政府的所在地,因为洛阳可以与周代诸王及其文化往事联系起来,而长安之作为国都是建立在过去促使秦皇建都咸阳的那种优越的物质条件的基础上。在改造派政治家的引导下,汉代诸帝普赐物质恩惠,以示深仁厚泽;他们没有使用国家的奖励制度来诱使人们为帝国效劳。

    当时新派政治家希望控制采矿时,改造派则宁愿把矿产向私人开放,让他们开采;他们也愿意干预私人的自由和首创精神,但只是为了抑制对社会穷人的压迫。改造派还设法限制单纯地为了扩大帝国版图或提高汉朝威望的资源支出。因此,他们建议收缩而不是扩大与外界的关系;他们怀疑进口货的价值,认为进口货不合国情,对中国人没有什么实际用处;他们准备迁就外国的领袖,而不是坚持向他们显示中国的优越性。

    尽管有这些分歧,双方的态度都产生于一个原则,即应把已知的华夏世界作为一个单位而不是作为若干个国家来治理,因此汉代的行政常常带有明显的妥协特点。官员们最后能够依靠商鞅或李斯的行政方法,但是如果没有可以追溯到孔子、孟子和墨翟的人道主义理想的仁慈宽厚,那么这些方法也证明使人不能忍受。[3]如果没有法家主张的有效控制措施,那么被描述为儒家的完全井然有序的等级社会理想就经受不住犯罪、反抗或入侵等无情的现实。但是在时新派政治家们取得了高度成就之后,力量对比的明显变化在前汉时期已可觉察出来了。这个变化可以从以下几件事中看出:公元前77年起大赦和赏赐的活动增加了;公元前51年给予匈奴诸领袖尊宠的待遇;公元前46年中国人取消了对海南的管辖;公元前44年试图撤销国家的专卖事业;公元前31年采用新的国家崇拜。态度的变化在王莽倡导的和后汉实行的意识形态中有了结果,东汉的国都牢固地建立在洛阳,而不是长安。

    汉帝国的帝国制度和知识结构也由于论战、暴力或叛乱的结果而发展和变化。汉朝的创业者曾与他们的敌人进行了斗争,后者认为中国的未来是诸侯国争雄的局面而不是一个一统天下的帝国;在公元前209年至前202年刘邦和项羽之间的战争中,这个问题解决了。创业的工作一旦完成,创业者们就面临组建一个帝国的问题。他们或是把大片土地委托给他们的支持者并给予一定的独立性,或是把全部领土、官署和权力置于中央政府的直接和有效的控制之下。经过了七年的混乱时期之后,采用后一条路线就有了可能;但是直到公元前154年和前122年的叛乱被粉碎后,消灭闹独立性的潜在根源的过程才基本上得以完成。

    其他的变化甚至要经过更长的时期才会有结果。世俗权力受之于天的思想虽是古已有之,但在全国统一前的动乱世纪中几乎没有人加以利用。在公元前100年前的几十年中,有人在支持帝国政府时又发表了这种意见,但是快到前汉末年,它才得到官方的承认。与此相似的是,一种政体按照生、灭和再生的五行相生论而变得繁荣的理论至少早在公元前3世纪就得到了系统的阐述,但是快到前汉末年它才在官方的基础上作为它的正统的形式提了出来。

    约从公元前135年起,培训官员的新的基础被奠定了。在知识背景和世界观方面培养官员都必须以儒家的经典教义为标准。[4]公元前51年召集的一次集会,学者们就儒家经籍的选择、它们与国务的关系以及它们的正确的解释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当时实际采用的措施发生了变化,约在50年以后又随之出现了更为激烈的变化。

    态度或政策的变化往往与后妃的命运以及她们家属的运气有关,这可以在许多重大事件中看出。为了提高自己亲属的利益,吕后(在位期公元前188——前180年)悍然不顾自己曾对已故的丈夫(高帝,在位期公元前206——前195年)和他的支持者们作出的非刘氏血亲不得王天下的承诺。后来,武帝朝(在位期公元前141——前87年)的卫后家族积极地参与了时新派的扩张主义政策的活动,霍家的政治家们不失时机地继承了这些政策,这些人也与汉帝是姻亲。但是在公元前91年,这些家族的声望和他们左右政局的地位因与另一家族争权的公开冲突而受到了抑制;公元前66年霍家的衰败标志着改造派政治家在倡导他们的政策和挫败他们政敌的行动中取得了成功。到前汉末年,汉朝廷被外戚的对抗弄得四分五裂,这些对抗必然对王莽(新朝皇帝,在位期公元9——23年)事业的进程和他的改造派政策的采用起着作用。

    鉴于少数政治家、将领和皇帝的宠幸在汉代历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值得单独一提。之所以选择这些人,是因为他们在死后的长时期中仍有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对后世历代王朝仍起着作用;是因为他们的名字常被后世历史学家提及,作为古人或是好的或是坏的行为的典型。

    汉朝最早的丞相萧何(死于公元前193年),因在创建汉朝时做了许多工作而通常被人称颂;陈平(死于前178年)和周勃(公元前178——前177年任丞相)被认为是在吕后非法僭位以后能使刘氏皇室中兴的政治家。贾谊(公元前201——前169年),他常被人列为儒家,可是仍被视为帝国制度的坚定的捍卫者,他的观点逐渐被下一代时新派政治家所接受。他通常被人引为一个生前不得志而郁郁而死和不能担任高官一显身手的贤明官员的典型例子。有务实精神的晁错在景帝朝(在位期前157——前141年)任职,他与贾谊一样,[5]就如何巩固中央政府的权力和加强帝国抗击外来威胁的能力提出积极的建议;由于私人的嫉妒和阴谋,他死于刽子手之手(公元前154年)。周亚夫(公元前150——前147年任丞相),他作为一名因皇上喜怒无常而受害的国家忠臣而被人怀念。

    在武帝(公元前141——前87年)时代,张骞(盛年期约公元前125年)[6]勘探了通向中国境外西北和西南的路线,开辟了进一步扩张和移民的道路。在几个率领帝国军队与匈奴和其他民族交战的最著名的将领中,有的远征胜利,有的则丢了脸。他们之中有皇帝自己的姻亲,如卫青(死于公元前104年)和霍去病(死于公元前116年),[7]他们分别是卫后的弟兄和外甥;李广利,李夫人的弟兄,公元前90年向匈奴投降。[8]其他值得一提的带兵军官包括:李广,他于公元前129年自杀而不愿因战败而受处分;赵破奴,他于公元前103年被敌人所俘;李陵,他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深入中亚取得赫赫战功以后,于公元前99年向匈奴投降。[9]

    公孙弘[10]因出身于卑贱的养猪人而升任国家最高的丞相之职(公元前124——前118年)而被载入史册。同时代的董仲舒(约公元前179——前104年)从未担任高官,但比任何担任显赫公职的人更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的政治思想。[11]他的哲学把帝国统治术与宇宙的整体性联系起来,而且它注定要成为中华帝国制度中的思想砥柱。在此期间,像霍光(死于公元前68年)和桑弘羊(公元前80年被处死)等时新派政治家则掌握了当时的政务活动。霍光与武帝的卫后是亲戚;桑弘羊则出身于洛阳的商贾之家,在大力使中国经济制度化和正规化的过程中,他是领导这项活动的幕后天才人物。[12]

    在西北,郑吉[13]是被任命为都护的10名军官中的第一人,此举是希望协调中国与横亘于丝绸之路的几个国家的关系;他从公元前59年至前49年担任此职。在宣帝、元帝和成帝三朝(总的在位期,公元前74——前7年)脱颖而出并有意识地摆脱武帝的时新派顾问的政策的改造派政治家,包括魏相(公元前67——前58年为丞相)、萧望之(公元前59——前56年任御史大夫)、贡禹(公元前44年任御史大夫)和匡衡(公元前36——前30年为丞相)。[14]他们与刘向[15]是同时代人;刘向(公元前79——前8年)是皇室成员,他的渊博的学识给了改造派事业以有力的支持。临近前汉末年,起带头作用的改造派政治家包括:孔光(公元前7——前5年任丞相),孔子的后裔;师丹(公元前8年任大司马),他以主张限田而知名于世;何武(公元前8年任御史大夫)。朱博(公元前5年任丞相)和董贤一度反对这些人,但未见成效,朱与其说是一个工于心计的政治家,不如说是一员猛将,董贤则是哀帝的宠臣,于公元前1年自杀。[16]王莽是他家族中任大司马的第五人(公元前8——前7年);正像在此以前的改造派能得到刘向知识方面的支持那样,王莽也要求刘向之子刘歆(死于公元23年)的帮助。[17]

    王朝的建立,公元前210——前195年

    内战和刘邦的胜利

    随着一个多世纪日积月累的成就,中国的统一在公元前221年已经完成。虽然关于一个统一帝国的思想未必是新的,但它的实践成了背离传统的新内容,它的成效也有待于证实。帝位的继承不久前刚刚被人操纵过:有迹象表明,法律和秩序的维护始终未能尽如人意;政府的制度尚未经过长期的考验以证明它的有效性。统一的过程经过打败了几个有牢固根基的王国才告完成,而这些国家都有各自的历史和传统。有的国家,像齐国和楚国,曾经作为有生命力的地区国家而存在;可以猜测得到,尽管全国统一,但在旧王族的遗老遗少、他们的官员和随从,也许还有他们的臣民中,很可能仍然存在对旧王室的忠诚和对地区割据的怀旧心理。

    不可能确定民众对领袖或野心家的号召作出响应的热烈程度和民众等待时机以摆脱暴政的迫切程度,也不可能确定民众希望看到恢复帝国前旧秩序的焦急心情。我们掌握的史料很少透露出当时有头脑的人的反应。姓名载于史籍的领袖们可以分为两类。有的人出身微贱,往往是担任地方军头目的农民。他们最早出现的例子是一些被征募为秦帝国服兵役的心怀不满的士兵。他们被遭受的苦难激怒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随时准备孤注一掷而不愿听凭秦代法律的摆布;他们出身于一直默默无闻的家庭。另一类领袖包括那些作为旧王室成员或作为为他们效劳的高级将领而享有突出地位的人。他们已经习惯于行使权力和激励士兵勇敢地投入战斗;他们比各地乌合之众的领袖们更善于协同作战;对同伙间的背信弃义,他们也不会感到突然。

    秦帝国组成了称之为郡并受中央控制的行政单位,而不对皇帝的亲属进行分封,这可能是公元前210年的危机中力量虚弱的一个根源。当然,屏弃分封防止了能向中央权威挑战的强大而独立的地区对手的兴起;但是这种做法也使地方毫无有效的权力可言。郡和县也没有足够密切的联系以确保部队有效的动员或部署,或者去行使中央指导的权力。当暴力行动在几个地方同时爆发时,地方的郡守或县令,甚至中央政府本身都容易受到威胁。有几次,以杀害地方官员开始的地方性起事证明是难以遏制的。帝国政体已经丧失了存在于分封制中的这类优点,却没有取得一个充分组织起来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力量。

    这些年(公元前210——前202年)的混乱可以分成四个阶段。最初出现了许多农民起事,随之而来的是群雄并立的局面。然后项羽试图联合这些王国建成一个近二十国的联合体;最后是项羽和刘邦争霸,结果刘邦成功地建立了汉王朝。

    从公元前209年阴历七月起,连续爆发了反对秦政府权威的各自为战和互不联系的起事,在起义中,造反的领袖们取得了某些有限的成就。不久,几个王国已经建立起来————东面有齐和燕;北面有韩、[18]魏、赵;南面有楚。它们宣称是那些已被秦的侵略性统一战争所屈服的各国的合法继承者。在这些国家中,地处长江下游的楚率先反秦。在战斗和政治角逐中可以看到两个重要的转折点,它们的发展过程将在下面详细予以叙述。

    在公元前207年的战斗中,项羽作为一个成功的战术家为自己树立了名声,他能在战场上击败秦军,并迫使秦朝带兵的将领投降。[19]结果,项羽在协调后来的攻秦之战时能够成为霸主。此外,公元前208年阴历七月李斯之处死可以视为秦力量消失的标志;因为正是这个李斯,他靠正确的政策主要负责建立了秦帝国。他被处死的原因是其政敌的敌视,这些人把个人野心置于国家利益之上,而且他们的生性是又残忍,又多猜忌。[20]

    在内战的最后阶段,项羽可能指挥一支比刘邦军队更为精锐的部队;但是刘邦享有证明是高出一筹的战略优势,如在西北拥有牢固基础的关中根据地[21]和中国北部的一致的支持。几次战争的进程证明了淮河流域的重要性,那里大量的谷物充实了著名的荥阳敖仓;这个粮仓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军事目标。更往北,巨鹿是一个具有同样重要价值的城市,它的失陷严重地削弱了秦的防务。刘邦和后来的项羽进入关中,预示着内战最后阶段的开始。

    陈涉和吴广被称为两个最早对秦帝国的权威进行挑战的人。公元前209年阴历七月,[22]他们带领一支900征募人员的队伍,因被大雨所阻,未能如期报到。对这样的失职行为,不管是什么原因,都要处以死刑;为了避免这种下场,他们决定公开造反。其他人起而效尤,他们最初采取的行动都是杀死偏僻的县的秦朝官员,在这些领袖中陈涉表现出的野心最大。他甚至采用了“张楚”这一夸张的国号。[23]

    然而,陈涉的权威经受不住战斗的严峻考验。他与吴广被为秦效劳的职业将领章邯所击败;在公元前208年阴历十二月,两人被可能对他们要求取得领导和权力有理由不满的同伙所杀。[24]但是尽管起事失败,陈涉因为首先发难,不久就得到官方的承认和称赞。公元前195年,高帝规定了永远纪念他的哀悼仪式:也许100年以后当《史记》正在编纂时,这些仪式仍在举行。[25]

    在这个阶段,有纪律的秦帝国军队完全有力量粉碎陈涉的这种地方叛乱;但是性质远为严重的叛乱运动正在其他地方出现。项家的好几代人曾在前楚国军队中服役,由此出现了以项梁及其侄子项羽为代表的更为专业化的类型的领袖。可能是仿效陈涉的榜样,他们在公元前209年阴历九月发动了起义,杀害了秦朝的会稽郡守。[26]从今之江苏出发,他们能够集结一支可能有数千人的部队,渡过长江和淮河朝西北方向进军。几乎在同时,他们的力量由于刘邦和他集结的军队的到来而加强了。

    刘邦是农民出身,华中的沛县人。他曾任低级的地方官员,但是当他带领一支囚犯队伍去劳动时,就摆脱了这些责任。然后他采取两个表示他独立性的没有退路的行动:他处死了沛县的县令;采用了沛公的称号。[27]在他的事业的初期,他赢得了其支持者萧何、曹参和樊哙等人的忠诚的友谊,这些人在后来创立新帝国时起了显著的作用。公元前208年阴历四月,他们与项梁的军队共命运了。

    在项梁和项羽的领导下,对秦的威胁以一种远为有力的形式出现。他们通过重建原来的楚国(公元前208年阴历六月),企图取得公认的权威,[28]就选立曾在秦的虐待下凄凉地遭受苦难的前楚王之孙为王。他们选立他,可能是有意识地企图激起反秦情绪和对受秦压迫的人们的同情。新的国都建于泗水河畔的彭城。

    与此同时,作为战国时期列国的继承者,其他几国也正在组成:东面有齐和燕,中部有魏、赵、韩。秦政府也许了解到采取决定性行动的时刻已经来临,就派它的最能干的将领之一章邯去收复东面已丧的领土并消灭起事者。他最初在中国北部取得了胜利,但在围攻赵国的要塞巨鹿时受阻。巨鹿控制着通向秦的腹地的几条要道之一,非常重要,而对秦的抗击也很坚决,齐国和燕国都从更远的东面派来援军,楚王也派来一支由他的将领宋义全面指挥的军队。[29]

    从巨鹿围城战中,项羽作为中国最能干和最杰出的军人脱颖而出。他的叔父项梁已经战死,宋义也不能完成他的解围任务。通过一次大胆的行动,项羽杀死了宋义(公元前207年阴历十一月),他亲自全面指挥列阵抗秦的大军。随着秦军的失败和章邯的投降(公元前207年阴历七月),他作为一个有成就的将领,为自己树立了名声,他的领导几乎赢得了普遍的承认。随着其他秦王朝将领的投降,他更是闻名遐迩了。[30]

    当项羽在进行巨鹿之战时,楚王已派刘邦往西进入秦固有的政权根据地关中,对秦发起进一步的攻击。由于舍弃了进入这个根据地的更方便而明显的关隘,刘邦成功地渗入秦的这一心腹要地(公元前207年阴历八月)。[31]在这个时候,他完全有理由因这一胜利的冒险行动的完成而为自己庆贺,因为在公元前208年之前已经商定,第一个进入关中的军官将被封为王,以示奖励。[32]此外,秦都咸阳发生的事件也为刘邦最后的胜利铺平了道路。由于赵高的阴谋,李斯已被清除(公元前208年阴历七月)。在确保他的私人追随者对他效忠后,赵高随即谋害了二世(公元前207年阴历八月),以二世之兄之子子婴取而代之。新统治者称王而不称皇帝,[33]这在当时是意味深长和不同寻常的,因为这样就承认中国再次掌握在几个王的手中而不是在唯一的君主的手中。令人感到十分惊奇的是,新王通过策划把赵高杀死(公元前207年阴历九月),设法取得了优势。当刘邦成功地在蓝田打败秦军时,秦王投降(公元前206年阴历十月);刘邦此时发现自己已控制了关中和帝国的国都咸阳。

    根据我们见到的史料,咸阳城新主人的行为堪称典范,但这可能是历史学家在一定程度上拔高了他的行动,以便与其对手的行动进行对比。据说,刘邦向居民提出取消秦的严酷的刑律,而代之以很简单的法律,其中只规定对杀人、伤人和偷窃行为的惩处。[34]为了防止掠夺和暴力,他封闭了城中的皇宫和兵器库,只让他最能干的支持者和他后来的丞相萧何取走了国家的文献。在中国其他地方发现的几乎是同时代的文献都证明,这些国家文献很可能包括法律文告、土地和税收簿册或地图,即秦帝国赖以维持施政和防御的图籍。

    刘邦这时等待楚王的命令;但约在他进入关中两个月后,项羽也进关来了。项羽与刘邦的宽厚和恪守纪律的行为相反,他杀害了秦王及其家属(公元前206年阴历十二月)。在把财宝分发给军官以后,他又把咸阳的宫殿付之一炬,并听任他的部队亵渎秦始皇的陵墓。[35]

    也许比他在咸阳的直接行为关系更为重大的是在大约四年的叛乱和战斗以后项羽采取的改组中国政治结构的措施;在这方面,历史学家似乎不可能出于偏见而把我们引入歧途,因为他们并没有必要这样做。项羽显然远不是把中央集权的帝国作为理想的政体形式来考虑,而是意在恢复大一统以前,甚或恢复公元前3和4世纪七雄并峙以前盛行的那种局面。项羽设法建立不少于18个小国,由它们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代替一个帝国或代替七国及其政制;他自己为第19国的国王,是这个联合体的盟主。[36]

    项羽可能有意采取分而战胜之的政策,采取这种政策是后来中华帝国的许多名人的特点。在建立小国时,他准备(而且能够)满足当时强大的领袖而不管他们的出身如何,使用一些能人为自己效劳而不管他们原来依附于谁。为了扫清自己前进路上的障碍,项羽清除了楚王————首先尊他为义帝(公元前206年阴历九月),然后把他贬到一个边远的城镇,他在那里被刺杀。同时项羽本人采用的称号,使人想起从公元前7世纪起要求在政治上称霸的几个中国的王。[37]他选用西楚霸王之名。楚本身也与赵、齐、燕、魏、韩一起被划分,组成18个独立的王国;项羽则决定从他的故乡彭城发号施令。这些措施在公元前206年阴历二月付诸实施。

    在18个国家中,有三个在刘邦首先进入的秦的故土成立。这块位于关内的京畿地区现在由秦的三个降将章邯、司马欣和董翳统治。越过秦岭山脉,位于关中南面的汉中此时分给刘邦。可能项羽希望,把刘邦安置在这一偏远地区将能阻止他威胁自己的安全;最后,刘邦一旦与项羽清算了宿怨,就采用这块地区的名称作为他的王朝的称号:他此时已经称为汉王。

    在开始时作为一系列反对秦官员勒索的地方叛乱,此时发展成为两人之间的火并。在进入关中后不久,有人曾劝项羽把刘邦处死,但执行这一行动的计划毫无结果。[38]除了这种背信弃义的证据外,刘邦还有正当的理由对不交出曾经答应给他的关内的土地表示不满。他耐心等待时机,不久他就能够乘机打败他的敌人和夺取他的领土。

    刘邦在公元前206年阴历五月发动战役,他很快又成功地进入关中,项羽在那里所立的三个王战败或投降。他这时能够把这些向北和西北延伸到甘肃境内的领土组成若干郡;他从根据地栎阳在扎实的基础上逐步地建立了他的统治,他下令除秦社稷,而代之以汉社稷(公元前205年阴历二月)。百姓获准自由使用原来秦皇室专用的果园地、园林和湖泊,并免税役两年。

    项羽谋害了义帝(公元前206年阴历十月),[39]这样就给刘邦举兵击败项羽提供了理想的借口;他可以宣称他在惩罚一个弑君者。当他听到谋杀的消息时,已经进军抵达洛阳,他立刻向其他王发出共襄义举的呼吁。刘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直捣彭城,打击项羽的根据地。但形势很快发生变化:刘邦发现自己被项羽所围并被打败,只是由于一场暴风雨,他才得以逃生。[40]

    刘邦的命运达到了低潮,只有几十名骑兵能成功地与他逃出彭城;原来乐于与他共命运的几个王乘机背叛,投奔了他的敌人;而项羽已经得到刘邦的几个亲属作为人质。他元气的恢复主要是由于萧何和韩信的努力。当刘邦东进时,萧何留守关中,得以征募新兵和收集新的物资,以弥补刘邦部队的不足;刘邦的战将韩信在华中获得了重要的地区,使刘邦能在荥阳建立他的根据地。

    荥阳是一座重要的战略城市;它位于黄河这条大河向东北分流入海的地方。著名的敖仓就在附近,里面装满了来自黄淮这片沃野上生产的粮食;荥阳城的西面是通往关中的道路。但是靠近敖仓证明对刘邦没有什么价值。项羽有能力再次围困他敌人所在的城(公元前204年阴历四月)。[41]荥阳城与敖仓被互相隔离,荥阳的供应短缺。由于施展一次计谋,刘邦又得以从敌人的包围网逃脱,但又只有一小批骑兵陪同。

    尽管在军事上占了上风,项羽仍不能掌握全面优势,特别是因为这时韩信已经成功地争取到华东大部分地区的支持。为了报偿韩信的努力,刘邦封他为齐王(公元前203年阴历二月)。[42]

    根据我们见到的记载,这两个领袖在某地会面。[43]项羽提出通过一场决战来解决问题;刘邦的答复则是谴责项羽的罪行,并声言要在战阵中一决雌雄。可是,两人在公元前203年真的达成了一项划分中国的正式协议,即承认刘邦为西面的汉王,项羽为东面的楚王。项羽把曾作为人质的刘家的成员送还刘邦,双方把军队撤至各自的基地。

    这项协议没有照原样长期地维持下去,对此几乎不必感到惊奇;双方的领袖都能在各自权力最牢固的地区重整旗鼓,准备下一轮的厮杀。实际上是刘邦在其几个支持者的煽动下破坏了协议的条款。他们认为:汉处于更强的地位;楚军已经大伤元气;对项羽进行迅速和决定性打击的时机已经来临。最后阶段的斗争在今安徽省的垓下展开,刘邦的军队在那里成功地包围了项羽。《史记》以形象而生动的文字叙述了项羽成功地突破刘邦的战线逃跑的过程,最后他只带了28名追随者,接着非常英勇地自杀了。[44]

    高帝最初的安排

    公元前202年阴历十二月,随着项羽的战败和死亡,刘邦能够作为中国无可争议的主人着手树立他的权威。楚已经战败,它的国土已经交出;没有任何杰出的领袖人物能够阻止刘邦的雄心;似乎他的伙伴们已经获得领土,在那里以他的名义自立为王。除了地方组织外,刘邦的行政措施几乎在所有方面都仿效在他之前的秦朝皇帝的榜样;可是在两个帝国政体之间,它们的政策或意识形态略有差别。

    公元前202年阴历二月,刘邦经其伙伴的劝说,接受了皇帝的称号。[45]他称帝的基础是他赢得了统治天下的实际成就。虽然文献提到道德品质是当皇帝的先决条件,但文献并未暗示皇帝的地位被视为上天的赐予。在这方面,这段情节及其叙述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的登基明显地相似。它可能与从王莽时代起专门把世上的统治与天意联系起来的一些登基不同。[46]同样地,汉采纳了秦的宗教仪式。几个新的皇帝将尊奉秦王或秦皇在以前曾经为之立坛并进行祭祀的那些神祇(帝)。的确,早在公元前205年,汉王已经证明他对这些崇拜的关心,除了继续奉行祭祀其他白、青、黄、赤四帝的仪式外,他坚持应举行尊奉黑帝的仪式。他的行动明显地表明,新政体绝对相信秦始皇时期所采纳的水德这一庇护象征。[47]

    汉高帝首先采取的行动之一是在宣布复兴措施的同时宣布大赦令,随后是部队的总复员,时值公元前202年阴历五月。这份诏令旨在赢得黎民的忠诚;它宣布恢复法律、秩序、安全及对黎民分发物质救济的措施。居民们要返回故居重整家园;在饥馑时期被卖为奴的人可以赎身;豁免某些税赋。在积极的方面,高帝同意尊重接受各级爵位的人的特权,并且宣布广泛授予这些尊贵的社会标志。[48]这些爵位的价值在于具有物质利益,诸如免除某一些形式的国家劳务和减轻某些法律规定的惩罚。此外,高帝还命令以一定的形式赏赐土地。

    这些恩赐所包含的原则直接来自秦的实践,即所谓的法家施政理论,它发给特定的奖励,以报偿为国效劳的行动。颁发这些赏赐的诏令屡见于汉代不同时期的历史,有时还一起颁布大赦令。赏赐尤其在帝国的盛典————诸如新皇登基,册封后妃,或太子成年————时颁发。

    汉代诸帝保持了在他们最接近的前辈的统治下逐渐形成的中央行政制度。三公直接负责向皇帝提出建议。位于其下的是九卿,他们的职务相当于政府中划分的部,每人都得到一批下级官员和附属机构的辅助。这个体制基本上与秦代的完全相同。它将在整个汉代一直有效;其间为皇帝直接需要服务的私人秘书班子发展了起来,它不时地置高级官员的权力于不顾。此外,三公不久就减为二公,公元前177年以后,偶尔还任命太尉之职。[49]

    汉代政府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有意识地在两名以上的高级官员之间进行分权。当丞相位居最高级的职务时,为贯彻重大决定而下达的行政命令必须通过他的同僚御史大夫;在特殊情况下,同时任命左、右两名丞相。财政的责任同样由大司农和少府分担,这个原则也适用于军事的安排。这样,驻于京师的部队分为南北两军,将领也配对地任命(例如左、右各若干名),以避免出现个人独揽指挥大权和随之带来的危险。

    当正史报道任命诸如丞相或御史大夫等高级职务时,这表示这样的任命来自皇帝自己的行动,据推测,这些任命是以正规和合乎规章的字眼由皇帝批准的。但是史料对导致选任一个高级官员的动机和事件往往闭口不谈。在有些极为突出的事例中,前任失宠或罢官,接着任命的新在职官对前任是曾怀有敌意的。有时可以看出任命是阴谋的结果,有时可以料想,选任一个无足轻重的人来担任高级职务,是为了让别人取得行动和决策的自由。

    有些官居极品的人的发迹和晋升是由于有庇护人荐举。另一些人则是皇亲,或是外戚;像这样的关系后来会影响政策的抉择。也许从公元前115年起,由于官员响应号召,推荐德才出众而受人注意的人,为吸收文职候补官员而采取的措施正在产生效果。作为取得委任的手段,专长逐渐与出身一样有价值了。

    《汉书》卷十九的一个表提供了任命高级官员的日期和背景,还有他们的仕途生涯及终结的某些细节。在这些简短的条目中,我们可以看到某人从低级官员升至高级官员的青云直上的过程,如从侯升至奉常(太常)或升至九卿中只能由宗室成员担任的宗正的过程。其他条目记载了郡守、太仆或典客(大鸿胪)升至御史大夫的情况;一批御史大夫最后以担任丞相结束其仕途生涯。同一个表还记载了某个官员的结局,他或是光荣致仕或因病退隐,或是因暴力或涉及阴谋而垮台,或是落了个被控犯罪的下场。此表指出,公元前5年各级文官总数为120285人。但是表内没有各个职位的分类和它们的实际任职者情况,所以难以从这样简单的数字作出可靠的推论。[50]

    管理新政府的主要责任交给了丞相和御史大夫,决策事宜只能提交给这两名官员。在直接行政方面,行政责任由九卿及其附属机构承担,它们的职责范围在收于《汉书》的职官表内有很简略的划分。[51]报告或奏疏由中央和地方的官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以供最高层考虑;皇帝偶尔也亲自征求建议或意见,某个官员将给予经过研究的答复。明确的规定或决定以诏令的形式从皇帝通过各级官员下达。这些规定和决定可以以皇帝的直接公告和命令的形式表达;有时它们只用一个“可”字的形式,附于高级官员的建议或公告上。皇帝亲自为行政提出倡议的情况则不多。

    汉代选都所根据的原则与秦相同,即注意战略需要和实际的有利条件,而不偏重与中国过去的光辉业绩有联系的因素。这两个帝国国都都选在关中自然屏障之内,而不选在其建都的条件是以周王室的文化遗产为基础的地址上;当时政治家们的争论表明,这个问题在那时是明确地被人理解的。高帝登基之后不久,他的确住在洛阳,但在公元前202年阴历五月,他听从了其支持者的请求,迁往长安。长安(今西安)靠近秦都咸阳;有人信心十足地争辩说,长安拥有坚固的自然屏障,比洛阳更易取得供应。[52]新的建筑群被建立起来,以炫耀帝国的强大,但是守城的城墙直到下一代皇帝(公元前190年)才完成。在汉朝,人们就长安和洛阳的各自优劣点和意识形态的价值进行了好几次讨论,但直到公元25年才真正迁都到洛阳。[53]

    高帝登基后最早的诏令可能含糊地提到了秦行政措施的严厉性;他对官员训示说,用法是为了教导和启发,而不是作为鞭笞或侮辱公众的借口。但尚未采取正式措施以减轻秦执行的法律或实现他以前作出的关于三项主要规定的简易法典的诺言。[54]公元前201、前198和前195年颁布了大赦令(死刑不赦),还有一次是在公元前195年皇帝去世之时。

    地方组织

    秦汉政府制度的主要差别表现在地方组织方面。部分地由于需要,部分地由于调和,汉高帝及其顾问在公元前202年采用的体制很快就遭到修正;结果它被改得面目全非,以致汉朝的创建者也难以认出这是他们建立的帝国结构了。[55]

    秦始皇和李斯断然把他们新征服的帝国组织成郡,这些郡由中央政府任免的郡守管辖,郡守的称号一直不得世袭。但是在秦汉两个帝国的间歇期间,项羽设想了一套根本不同的中国行政体制,即由他本人任霸主的19国联合体。随着一个单一帝国政体的重建,高帝设法调和这两种完全对立的制度,以便满足那些有功于他的人。这样,秦的模式就用于中国中部,那里被分成13个郡和一个直接由中央控制的单位(包括京师和京畿区);但是其他地方则以另一种安排为主。

    在内战的过程中,一批刘邦的盟友已经取得了帝国之前的列国的某些领土,并自己称王。刘邦已经承认了他们;这时他被公认为皇帝,如果他希望保持他们的支持,他就不能立刻剥夺他们艰苦赢得的成果。此外,刘邦的处境需要一个有效率的政府,以征收税赋,维持法律、秩序和保护中国不受外来的威胁。在这种形势下,高帝别无其他选择,只能承认现存诸王的地位和称号,而他们又指望把地位和称号顺序传给自己的儿子。

    在公元前202年,就产生了这样的形势:在归皇帝直接控制的位于中央的14个行政单位的东面和北面的大片土地上总共建立了10国(见地图3)。列国控制了远比诸郡广阔的领土和甚至更大的一部分中国人民;在诸王保证效忠的前提下,它们能起防备地方异己分子的有价值的堡垒作用。另外,在北方,它们处于敌人进攻时首当其冲的地位,所以他们能够保护皇帝和他的政府。然而,如果拥有这些强大王国的人中某一个或某几个企图闹独立,中央政府就将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这些人曾经是当之无愧的将领,有些人又自称是过去传统王室的后裔。他们的国既大又富,足以维持独立。

    地图3 汉帝国,公元前195年

    鉴于各王国有其行政上的便利,于是高帝的问题是如何保留它们,同时又要赢得诸王的忠诚;如何授予足够的权力以保持四周边境的安全,同时又保持中央对使用那里的军队和资源的控制权。这个问题在整个中国的历史上必定会以不同的形式反复出现。在前汉,有人希望通过消灭那些有反中央潜在危险的王和以皇帝亲属取代他们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到公元前196年,所有在公元前202年被封的王,除一个以外,都被皇帝的弟兄或儿子所取代,被取代的共有10国。据认为,他们比来自其他不同家族的人更可能支持他的帝国。有些被取代的王被贬为侯;有的投靠匈奴(如公元前195年的燕王卢绾);策划叛乱的一个王被处死。只有一国留下了不是来自刘氏家族的王系。这个王国在长沙,公元前203年吴芮在那里被立为王;他最后一个后裔于公元前157年死去,无男嗣。在位皇帝的一个儿子于是登上他的王位,开始了一个新王的世系。

    这些事件发生后约10年,据说高帝与其支持者们郑重约定,非刘氏家族的任何人如仍被拥立为王,就协同行动,群起而攻之。[56]然而这个原则在长沙国就没有行通;不久,它就公然被高帝的遗孀(吕后)破坏了。到了文帝朝(公元前180——前157年)和景帝朝(公元前157——前141年),一代代皇帝的更替已经使一度把皇帝与诸王联系起来的紧密的亲属纽带松散了;到了那时,他们已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排除反对他们的危险了。

    在公元前195年,约三分之二的汉帝国由效忠于皇帝的诸王统治;皇帝自己的中央政府控制了16个郡,[57]并根据需要任命它们的郡守。每个王主持一个具有中央政府雏形的政府;它也设丞相、御史大夫和其他的官吏。他们负责王国内的征税和防务;他们是自主的,甚至受到鼓励,尽量使自己治理的地区富饶多产。诸王对皇帝效忠的标志是每年的朝觐义务;他们还必须上报其领土内的人口数字和征得的税赋,税收的一部分要上缴中央政府。虽然他们负责建设和训练军队,但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明确命令,就无权动员军队作战。

    在下一级的行政单位,中央政府的郡一般被分成县;另外它们还包括一批赐给侯(贵族)个人的县一级的附庸。

    侯是帝国时代以前制度中的一个贵族等级名称,早已受人注意,但这时它的使用的意义略有不同。侯为汉的两个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等,第一等为国。它又是前面已经提到的作为皇帝赏赐活动之一的所封20级爵位中的最高级。[58]与国一样,设侯的目的有二:出于奖励皇帝官员的需要;出于尽可能广泛地在全帝国贯彻政府意志的需要。到公元前195年,对在文、武职位上有功的高帝支持者封了将近150个侯。有幸保存下来的一张受封者的名单显示了在世系最后中断之前这些爵位父子相传的情况。

    表内的条目叙述了每一个封赠爵号的情况,并具体说明它们所受物质利益的范围。衡量物质利益的标准是侯有权利和义务筹措税收的户数,税收的一部分留作他们的收入,其余部分则上缴给中央政府。侯指派他们正当任命的下属(例如相)征收这些应得的收入,这些人虽然负责与县官的职责基本相同的工作,但是不能取得与政府官员相同的地位。同时,侯可以根据自身的权利拥有土地,这些土地不是因为封了爵号后才获得的。侯的称呼得自他们征税的户所在的地区。除了在创建王朝的过程中建有功勋这一原因外,封侯还可能有其他原因,如依靠与诸王或与皇帝的后妃的关系而受封。随之而来的制度史会说明,为了服务于政治目的,以后的封赏是怎样作出的,或是怎样有意识地予以终止的。[59]

    对外关系

    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一些事件————秦帝国的灭亡、激烈的内战和中国第一个长期存在的王朝的建立————成了从公元前210年开始的二十年的特征。在帝国内部,政治家和将军们进行缔造帝国前途和发展政府制度的工作。同时,中国的领土完整受到了威胁;皇室成员本人有时也与影响北方和南方的对外关系有牵连。

    在北方,名叫冒顿的匈奴新领袖已经得益于中国的虚弱和无力集中足够的力量进行防御的形势。他组成的部落联盟扩大到与汉室诸王所领的地区紧邻的地方。由于诸国位于中央政府的郡和中国的潜在敌人之间,所以只要诸王保持忠诚,汉代诸帝便可以感到相当安全。但是诸王准备倒向匈奴事业的任何迹象,都可能使长安惊慌失措;而这类迹象在公元前201年已经引起注意,当时韩王信投降匈奴。

    事情很快清楚,中国不能指望不受攻击。公元前201年高帝亲自上阵迎战入侵者,在平城几乎被匈奴部队所俘。汉政府发现自己已无力阻止进一步的袭扰;在长安关于匈奴拥有战术优势的谈论很有影响,汉政府不得不同意进行和解。很快一名中国公主下嫁给匈奴的领袖,这部分的是作为安抚占优势一方的手段,部分的是希望结婚后的子嗣将会及时地赞助中国人。同时,政府还作了安排,每年中国向匈奴赠送珍贵的礼品。[60]

    在南方,威胁中国的强烈敌对情绪还没有大量出现。北方人赵佗自立为独立的南越王。严格地说,南越位于秦曾经宣称进行统治的领土————广西和广东————内。但是汉代无力对赵佗的地位进行挑战。由于赵佗没有侵袭北方的汉领土(长沙国)的意图,高帝准备承认赵佗自封的地位;公元前196年,他派陆贾随带皇帝承认现状的诏书出使。居住在南方和西方的未汉化的部落,尚未受到汉族的渗透。[61]

    没有证据证明中国的政府在这时对日本政府采取过任何的行动或进行过任何的互访。在秦帝国前的几个世纪已经受到中国影响的朝鲜由燕国人卫满建立了朝鲜国。此事发生在燕王于公元前195年投靠匈奴以后。卫满与汉政府之间还没有直接的接触。[62]

    汉帝国的巩固,公元前195——前141年

    前汉最初大约70年的特点是帝国力量的巩固、行政的试验和制度的修改。在这几十年中,政治家们集中力量加强国内中央政府的权力,再无精力进行扩张或与潜在的敌人作战。国家的政策原则上是时新派的,其目标是使新的帝国幸福安乐,有求于更古老的形式的迹象甚少;但是这种政策的执行还不能像武帝时期(公元前141——前87年)那样有力,那时物质资源能更好地加以利用,人民也更易被动员起来。在刘氏皇室的生存经受了一次短期威胁以后,随之而来的是文帝(公元前180——前157年在位)和景帝(公元前157——前141年在位)之治,两帝的性格和成就长期以来引起了中国作者的景仰。他们由于井然有序地治国和治民而受到赞誉。文帝为了国家利益而躬行俭朴,所以特别被人称颂;这类赞赏可能是作为批评后世某些皇帝耽于奢侈的手段而被渲染出来的。

    表3 刘邦的后裔

    这些年巩固的主要成果可以从诸王国面积和力量的缩减以及同时期帝国沿黄淮流域的直接控制的扩大中看出。此外,有效的税收使帝国在公元前141年掌握的物质资源比以往任何时期都多得多。分裂的威胁来自高帝的遗孀吕后及其家族,这些人成功地控制宫廷和政府约有15年之久(公元前195——前180年)。

    消灭刘氏家族的企图是短命的,未取得成功,但由于广泛的牵连及对后世历史的影响,它相应地具有较大的重要性。当吕氏家族进行夺权时,刘氏皇室的稳定性一点没有保证;王朝建立仅仅10年。这个时期出现了逐步消灭一批潜在争权对手的情况,但其他家族不能做到的事情,吕氏家族比大部分家族更能做到。这件事是中国历史上皇帝的后妃及其家族几乎把王朝搞垮的许多事例中的第一件。这类情况通常发生在正式登基的皇帝的力量或成熟程度不足以消除周围影响的时候。同时,不论皇帝是幼儿、未成年的少年或是弱者,他的存在对太后或有野心的政治家控制朝政和推行他们的计划来说显然是必不可少的。

    如同以后类似的情况,吕氏家族发动的夺权活动给中国留下了一个王朝世系或典章方面的问题,因为安排好的皇位继承已经被人篡改或打乱。中国历史学家的态度是预料得到的,这个事件通常被描述为一件非法的篡位行动,而那些最后清除吕后的人受到尊敬并被给予特殊的待遇。在王朝史中的关键时刻,政治家们能够援引吕后的经历作为告诫,容许一个太后或公主突出她的位置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63]

    惠帝统治时期(公元前195——前188年)和长安的加固

    刘邦在他一生的一个较早阶段,娶山东吕家之女为妻。她为他生下一子一女,在他立为汉王以后的次年(公元前205年),其子刘盈被指定为太子。[64]刘邦称帝后,对原定的继位问题未作变动,虽然曾出现这类言论。因为高帝已经纳了几个妃子,她们生下的七个儿子比皇后之子更为健壮。但是尽管皇帝自己有意指定另一个妃子之子为太子,但吕后之子仍保持了太子的称号,并在公元前195年阴历五月高帝去世后正式登基。高帝当时年在五十岁至六十岁之间,据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他在公元前195年与淮南王作战时受了箭伤。[65]

    新帝惠帝在其父死时仅15岁,过了四年他才正式举行据以被承认为成年的仪式(公元前191年)。不论他的性格多么坚强,他很难指望能够阻止他的长辈们对朝政和皇宫的控制。据正史记载(它们在这方面的偏见只能令人怀疑),他的母亲特别放肆、暴虐和残酷。据说她把高帝有意让其继位之子刘如意毒死,并将如意之母杀害,然后令人震惊地断裂她的肢体,这把皇帝吓得神志不清,使他决心永远不问国事。吕后还被认为杀害了高帝其他三个可能会对她的野心提出挑战的儿子。[66]

    惠帝时期朝廷采取了两个重要的措施,一是在全国建立纪念先皇的宗庙,一是加固长安城。高帝宗庙的建立可能是想通过加强皇帝与国土边沿区之间的联系,以提高王朝的威信,它们的设立提供了汉王朝在以后的时间里遵循的先例。到了一定的时期,这引起了财政困难和恐慌,因为宗庙的数量和维修费用猛增;最后,由于国家的状况,它们的数量不得不削减。[67]

    在惠帝时期,多次征募劳工去建造长安城墙。关于城墙的价值,用数字可以具体说明:将近15万名男女两次被派去劳动,每次长达30天。[68]他们从长安城附近征集,但有一次两万名囚犯也被调来协助。到公元前190年阴历九月,工程经过五年的努力后完成。这次重大事件的特点是对人口中的男丁普遍赐爵。

    前汉帝国京都的残存遗址位于今西安城的西北。该城呈矩形,其四边面向罗盘的四个方向,但有的地方不很规则,因此只有东面形成不断的直线。这些不规则形状可能是地形特征所造成,也可能是出于防御的需要。根据可能早在3——6世纪就已有的一种说法,长安城的这种不规则的布局旨在仿照大熊座和人马座两个星座的外形;这样,该城就与不朽的天体联系起来。不管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另外的宇宙论的考虑则是影响了东汉京师洛阳的外形的;但在征募人员到长安城墙劳动之时,这些宇宙论的考虑尚未被普遍接受。[69]

    结果,城四周的每边约长5或6公里(3. 5英里),城内的面积为33. 5平方公里(13平方英里)。城墙的墙基宽16米以上,耸立的高度为8米,上面宽度减至12米。主体宫殿未央官靠近城的西南角;其他的皇宫,包括位于主墙之外的一座皇宫,是后来增建的。设计此城的匠人们显然是根据一个方格平面图的构想进行工作的,平面图包括160个500步(693公尺)见方的坊,但还不能肯定地说这个规划完成到了什么程度。四面城墙的每一面都有三座宏伟的城门,城门两侧可能有防守的塔楼,以便保持警戒。有迹象表明,每座城门建有三条分离的通道,每条通道的宽度能容纳四辆车辆通行。[70]

    城内有每年诸王来京向皇帝朝拜时居住的王府。公元前189年开设西市,[71]这意味着东市已经设计出来;在后期,据一个未证实的报道,城内共有九个市场。这些市场在官员的监督下营业。关于当时长安的人口数字,还不能作出合乎实际的估计。

    正当西市在长安开市时,在黄河流域的敖仓正在整修。敖仓在楚汉内战期间已引人注目,这时开始的工程据推测是修复那些年所造成的损坏。惠帝朝所采取的其他积极行动还包括放松某些法律规定和取消秦朝不准私藏某些文献的禁令(公元前191年)。在外交事务方面,汉仍采取消极的政策,皇室一名成员被赐给公主的称号和地位,准备嫁给匈奴的首领(公元前192年)。在执行同样的安抚政策时,朝廷承认福建独立的东海王的存在,并且宽厚地接受了南越王赵佗的礼物(公元前192年)。[72]

    地图4 西汉京都长安

    根据王仲殊的《汉代文明》

    吕后(公元前188——前180年)

    惠帝死于公元前188年。死时他不过23岁,但没有人提出他的死是由于谋杀。他的正式的皇后未生子,他的一个地位较低的妃子所生之子被正式指定为皇帝,称为少帝恭。仅在三年以后,他被也是幼儿的第二个傀儡少帝弘所取代。[73]这些正式的安排使吕后得以行使摄政的大权,负责国家大事。她有权颁布诏令,考古发掘不久发现一方用来表示她批准这类文件的御玺。这方御玺旨在象征帝皇的威严,玉质,上面刻有皇帝专用的文字。[74]

    吕后克制住自己,不作自行宣布为女皇的安排。她的做法在后汉时期和以后中国的王朝几次被一个皇后所把持时被人仿效。可是她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力。她立自己家族的四名成员为王,违背了她与高帝和他的支持者之间的誓言;她还提升她的六名亲属为侯,并任命其他亲属为将军。这样,她就能确保她能指挥驻扎在长安的军队。但在远地,她就没有那么大的力量了。她的部队未能阻止匈奴进入中国的领土。在公元前182年至前181年,他们入侵陇西郡(甘肃南部),次年,他们抓走了2000人。同时,南方的南越王利用了中国的明显的弱点。为了试图抑制其王国的发展,中国政府禁止向南越出口某些有特别价值的物品,如铁制品。南越王被这种歧视行动所激怒,于公元前183年称南武帝,以此暗示他与中国的君主处于平等的地位。两年后,他入侵长沙国境内的汉朝领土。[75]

    吕后死于公元前180年,但死前留下了临终诏书,命她家属的两名成员担任最高的职务:相国和上将军。[76]吕氏家族的成员受到这些任命的鼓励,决定争取消灭刘氏皇室。但是他们的野心被遏制了。高帝仍留有三名拥有楚国、淮南国和代国的后裔;这些人能够争取其他亲戚与其忠诚尚未被吕后和她的亲族收买的那些政治家的支持。高帝之孙齐王带头行动。在向其他王国的伙伴求助后,他率领自己的部队向长安进军;由于他们协同行动,吕氏家族被消灭。[77]

    文帝(公元前180——前157年在位)和景帝(公元前157——前141年在位)

    帝国的稳定和刘邦的封国制在清除吕氏家族时面临的考验,其严峻性不亚于吕后夺权时所受的考验。一些根本的问题影响着帝位的继承。与高帝关系的亲疏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个人继承帝位的要求或权利,这个问题很不明确;同时也不能肯定诸王对帝制的忠诚是否会超过他们自己的野心和利益。

    争取这个最高荣誉的两个可能的候选人为高帝的亲生子代王和淮南王;第三人为齐王之子,即高帝之孙,但他可以声称他的父亲是他两个叔叔的兄长。此外,齐国建于公元前201年;代和淮南公元前196年才建立,所以他的一支也比代王和淮南王两支更有资格继承帝位。

    齐王所处的地位也比其他人更为有力。由于他的领导,吕氏家族才被消除,为此目的而向长安进军的也是他的军队。他对这些事情采取主动行动,部分地可以用齐国所受吕后的对待来解释;齐国丧失了许多领土,它们形成了吕氏家族所把持的几个王国。[78]

    驱使齐王采取行动的动机不能肯定;可能他真正地急于想恢复祖父开创的大业;也可能他的主要目的是为自己取得帝位。但是有人会问,如果恢复刘氏皇室是齐王的主要目的,他为什么迟至吕后死亡以后才行动。由于没有中央政府的特别权力而派出军队,他越权行动了,这一行动甚至在他自己的支持者中也不无非议。

    推举齐王登基的建议遭到反对,因为人们怕他母亲很可能效仿吕后;也提出了同样的理由来反对淮南王的候选资格,另外,他也还没有到达法定的年龄。这些保留意见对后来称为文帝的代王刘恒没有影响。对他的评语是,他不但有承担其使命必须具备的条件,即使命感和仁慈心,而且他母亲还被认为具有十分高贵的品质。于是长安传送信息给代王,请他登帝位。经过得体的谦让以后,刘恒离代国前往长安,住在长安的代王府中;不久,他同意接受御玺:其新尊号的象征。这时,齐王已解散其部队返回齐国。

    地图5 汉帝国,公元前163年

    新皇帝称为文帝,是在位时间超过10年的前汉诸帝中的第一个。他在位的时间超过了以前两代皇帝总的统治时间,这赋予了帝国迄今所缺乏的那种延续性和长期性的意识。王朝的稳定性因和平地传位于他的儿子而加强;后者为窦后于公元前188年所生,称景帝(在位期公元前157——前141年)。相对而言,这两代皇帝统治时期没有威胁帝国生存的事关王朝兴废的问题;它们都采用了旨在稳定社会和经济形势和巩固中央政府权力的措施。

    朝廷没有出现皇帝的后妃及她的亲属直接干预国家事务的情况可能部分的是由于窦后对“道家”著作的偏爱。她可能更急于宣扬清静无为并通过这些方式使国泰民安,而不是想直接参政。她的儿子刘启,即未来的景帝只有服从他母亲的意志,学习老子的著作,别无其他选择。她于公元前135年死去,这也许可以视为汉代政治的一个转折点,因为这正好与王朝积累力量和修改制度以适应国家需要的漫长时期的结束相吻合。从此以后,国家的时新派政策以更强有力的形式出现;一个虔诚的《道德经》信奉者是很难赞同国家朝积极的和扩张主义的政策方向作明显的转变的。[79]

    文、景两帝治下诸王国的减少

    在文帝朝和景帝朝,中央政府的权力有明显的提高。文帝登基后约25年,帝国的政治家们已经意识到分离主义的危险性;他们感到必须控制或消灭某几个王,并且成功地应付了这一挑战。公元前164年和前154年,出现了帝国行政形态的主要变化,通过对公元前179年和前143年的形势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变化前后的差别(见地图3、5和7)。

    在公元前179年,汉帝国基本上恢复到高帝末期的状态。吕后立的诸王已被消灭;要么他们被刘氏的成员取代,要么他们的领土被归还给分离前的行政单位。中央政府再次直接掌握京畿区及邻近的郡,这时共有19个郡,周围则为11个王国。对比之下,公元前143年的帝国则包括京畿区、40个郡和25个王国。在最初,少数郡被形成弧形圈的几个大王国所保护;到了公元前143年,甚至更明显的是到了公元前108年,中央政府的政令能在分散于全国的郡中实施,许多小王国作为飞地处在这些郡的包围之中。

    总的说,诱使诸王向中央闹独立的原因有两个。有的王国位于边远地位,超过了与长安官员方便而迅速联系的范围。像齐或吴等地区从前曾经支持独立,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通过利用这些财富,一个王如果没有向皇帝朝觐或上缴税收的义务,是很容易维持自己的独立的。其次,时间的消逝改变了诸王与汉帝之间的关系,紧密的家族纽带这时不能自动地确保诸王的忠诚的支持。在高帝时期,大部分王国都委托给他的儿子治理。到公元前170年,只有三个王是在位皇帝之子;一为高帝之孙,一为高帝的曾孙;高帝兄长之子治理吴国,他的一个兄弟之子在楚国;一个旁系亲族为燕王。

    削减诸侯国的行动部分地通过精心的安排完成,部分地通过利用时机————如某王的谋反或他死后无子嗣————来完成。[80]大国被分成小单位,皇帝近亲中的刘氏成员被立为这些小国之王。如果一国谋反,中央政府就接收该国领土的一些部分,把这些部分的领土作为郡来治理,原来的王国于是变小。这样,在公元前179年至前176年期间,政府接管了梁的一部分,并把这一部分划为东郡;赵、齐和代诸国由于它们的部分领土被建为河间、城阳、济北和太原四个王国而被削弱了;高帝时期曾经短期存在的淮阳国这时分成淮阳、颍川和汝南三郡。意义甚至更为深远的是淮南的分割和齐国进一步的缩小,它们曾是帝国两个最有实力的部分。

    虽然高帝时期所定的淮南国的南部边界还不能确定,该国可能幅员很广。在公元前174年淮南王谋反以后,淮南显然是作为郡来治理的。公元前164年恢复为国,但领地大为缩小;两个新国(衡山和庐江)这时把淮南分成两部分。同年,齐王死后无后裔,这给文帝提供了削弱该国实力的理想机会,该国因有丰富的鱼、盐、铁和受资助的丝织业而繁荣兴旺。到公元前163年,在原来组成齐国的土地上至少另立了五个国。它们都交给高帝的孙子们治理,因此这些王都是在位皇帝的晚辈;同时,他们的一个弟兄成为领地大为缩小的齐国之王。

    在景帝朝一开始,朝廷就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去孤立诸国和缩小它们的领地。这个机会发生在公元前154年,当时吴王同几个与他一伙的王协同行动反对皇室。当时他已62岁,但他的不满是由来已久的。他的儿子和指定的继承人因为下棋(六博)而与太子发生口角后,在长安被杀。[81]他视为杀害其子的那个太子,这时就是在位的皇帝。此外,还有几个明显的原因可以说明东或东南的诸王为什么准备追随他叛乱:独立能使他们自由自在地享受自己国内的自然资源,而不必向中央上缴税收;像吴国那样的边沿国能够窝藏逃脱帝国官员缉捕的罪犯或逃兵。几个政治家已经看出,从帝国的长期利益考虑,诸王的权力必须削弱。[82]

    不论动机如何,叛乱的规模比汉代历史上见到的任何类似冒险活动要大得多。其他六个王被说服参加,不但包括山东半岛几个小国的王,而且还包括根基牢固的赵和楚的王室。但是中央政府对这一威胁已有了准备,甚至可能采取行动促使它爆发,因为自信能够取胜。通过镇压叛乱者,政府能够沿从华中通往沿海的两条宽广的路线把郡扩大到山东半岛的两边。最后,虽然自大而古老的齐、赵和楚残存下来,它们却悲惨地被割裂和孤立,处于日暮途穷的境地。策动叛乱的吴国被重新命名为江都,由另一王室治理。

    地图6 叛乱诸国,公元前154年

    这时又进一步发生了变化。始于公元前203年吴芮统治时期的长沙国王的一支在公元前157年消失,当在公元前155年重立长沙国时,新王来自刘氏皇族。最后,高帝作出的只有刘氏家族成员才能为王的誓言完全得到遵守。

    公元前144年当梁王未留下继承人而死去时,梁国分成五个部分,每个部分分别由一个王监管。可能几乎在同时,景帝的政治家们通过接管北方的代、燕两国和南方长沙国的领土,分解了帝国其余的大王国。最后的这些变化是一种新现象,因为帝国直接控制的新郡位于帝国边陲。政府不再满足于依靠诸王来防御敌人或在对付入侵者时让他们充当缓冲者;中央政府显然希望自己来监管那些有可能受袭击和破坏的地区。

    表4 齐王刘肥的后裔

    * 死时无子。

    在公元前155年至前145年期间,总共有14名景帝之子被立为王。[83]值得注意的是,至少有九个王在位达25年以上,一个王在位长达67年。这些事实说明,许多景帝之子在他们称王时尚未成年;他们之能取得王位,是因为相信他们年纪轻不致引起麻烦。其中的一个儿子刘彻登位为胶东王时年仅四岁(虚岁)。与他的弟兄不同,他当胶东王只约四年。公元前150年,他得到擢升,被指定为皇太子;他在历史上以他的皇帝名号汉武帝最为知名。[84]

    除了缩小和分割诸王的领地外,景帝还作了典章上的变动,以削弱他们的权力和减少他们招纳随从的机会。在此以前,他们都有一套适合一个王的朝廷的官员编制,以使他们能卓有成效进行治理。在公元前145年,通过正式改变官衔,他们的高级官员(即丞相)的地位降为相,并直接由中央政府任命。其他的高级官职都被取消,他们的朝臣和大夫的人数也大幅度地减少。[85]还有几个阻止诸王发动分裂活动的措施,这些将在武帝时期被采用。

    贾谊和晁错

    贾谊和晁错因劝各自的皇上采取坚定的措施而获得人们的赞誉;他们都力主削弱诸王和其他方面的权力。他们两人都可被视为具有时新派精神的人,因为他们希望维护当时国家的现状和加强帝国的结构;两人都未能施展其政治家的才干。贾谊至死未担任国家的重要职务,而晁错则被判以公开处死。[86]

    贾谊(公元前201——前169年)几乎已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传奇人物,他在历史上俨然是其美德在当时未得到赏识的政治家的典型。他的文章和诗被人们称颂,其中有的留传至今;他极力提倡许多被认为是孔子的伦理思想和社会观念;他的最著名的论文之一论述了秦朝的缺点。因此,他通常被人列为儒家。

    但是,这样的描述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在政治思想方面,他是帝国原则的坚定的维护者,当时,这些原则是以秦的榜样和制度及所谓的法家哲学家为基础。他对秦的批评并不是专门打算攻击商鞅、李斯或秦始皇的目标和政策;相反,它旨在揭露这些人在贯彻他们的原则时的缺点,并告诫当时汉代的皇帝应如何避免这些错误。贾谊认为,他们的某些缺陷是由于抛弃了与孔子有关的伦理理想而产生的,他热切地希望他自己的皇上能避免采取导致秦灭亡的暴政。

    贾谊担任过的最高职务是太中大夫,据说他的政敌阻止他升至国家的高级职务。他被任命为长沙王的太傅,自认为功业未成而于33岁时自杀。但在此时期,他曾就两件重大事情向文帝提出积极的建议。他已看出必须立刻削弱诸王的权力;他还看出和匈奴算账的日子不能长期拖延下去。

    晁错(死于公元前154年)也是献身于帝国大业的政治家,他在公元前155年至前154年曾任帝国三个最高职务之一的御史大夫。据说他个人曾使《书》免于亡佚,所以他不能绝对地被描述为反儒家的人。他比贾谊更坚强,是一个能有条理和系统地分析当时问题的务实的政治家。他劝景帝勇敢地对付诸王的挑战;他总结了影响与匈奴关系的战略和战术;他力主采用为国家增加农业生产的措施。与贾谊一样,他也很清楚秦的错误和缺点。

    这两人的差别是一种程度或侧重点的,而不是原则的差别,根据我们见到的史料,他们的知识基础也不同。据说晁错在商鞅和申不害著作的基础上深造;而贾谊则受《诗》和《书》的熏陶。在《汉书》保存的晁错的那些文章中,他没有涉及与儒家著作有关的伦理理想或社会等级,从西历纪元之初,他就被列为法家。

    贾谊和晁错向各自的皇上提出了基本相同的建议,而且都被采纳了;但是贾谊受到英雄般的对待,而晁错直到不久前才被中国的作者称颂。不同的待遇可能是由于两个原因:中国的作者偏爱的是那些被列为儒家而不是法家的人;晁错死亡时的环境。到公元前155年,他已升任仅次于丞相的御史大夫;他在次年死去,成为妒忌他的政敌的受害者。有人向皇帝提出,清除晁错将会赢得心怀不满的诸王的忠诚;但是当晁错被处死时,吴王及其盟友仍然发动叛乱反对中央,所以这种主张的虚伪性就昭然若揭了。

    表5 文帝及其后裔

    *死时无子。

    国内政策

    诸王国的孤立和缩小在黄淮流域和山东给中国留下了许多小行政单位。帝国最富饶的部分已被分成官员可以对它们行使权力的较多的小单位。大约到公元前150年,政府的施政比以往更为有力了。

    同时,有种种迹象说明,中央当局注意到了贾谊提出的关于防止暴虐政策的警告。在公元前180年至前141年期间,人民得益于八次大赦;公元前167年,包括致残的特别严厉的刑罚被取消;在帝国的重大庆典时,政府还普遍赐爵六次。

    公元前168年,对产品的标准税率从1/15减至1/30;次年,这项税全部被取消。当公元前156年重新开征时,税率依然是较低的1/30,这在汉代一直是标准税率。但是尽管有这些措施,据说到景帝末年,国家仍积累了大量作为税收的钱粮。文帝传统形象的重要部分是一个决心不使人民负担不必要的费用和为公众利益而克制自己欲望的皇帝。[87]在文帝时,贾谊请求减少用于奢侈品的不必要的开支;他还设想了在他死后约50年采用的若干措施,根据这些措施,铸币将由国家垄断。

    到景帝末年,汉政府的基础已经牢固地建立起来;施政的主要原则已经制定;个人指望从官员那里得到的待遇的定例已经确立,这种关系的形式也已经形成。帝国政府对整个民众正在产生强有力的影响。

    也许9/10的人口在农村生活和劳动。许多农民习惯于使用木质工具;如果他们幸运,也拥有铁器。人们对付旱涝和饥馑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在受灾时期他们能指望从地方官员和粮仓得到救济。少数有天赋的人可以充当工匠,他们装饰帝王的宫殿,制造玉、石、铜、漆等玩物以供帝王们玩赏;或者他们准备其帝王死后所需要的一切装备,或者装饰陵墓,为帝王的亡故做准备。

    在正式说法中,称呼个人用姓名和籍贯,连同其可能接受过的爵位。这种材料提供了某人故里所在的郡(或国)、县(或侯)和乡里的名称。它给对某人的职业、劳务和行为负责的行政官员提供了指南;通过对某人爵位的了解,万一此人陷于法网时,官员们就知道他应有的特权,以及他被豁免律令规定的义务的程度。

    当人们在登记人口、应征入伍或纳税时,他们通常与官员们直接打交道。这些官员是这人乡里的低级文官;人们只有在犯有比较严重的罪行或不端行为时,才能见到更高级的县或郡的官员。23岁至56岁之间的男丁除了应缴人丁税和田赋外,还应服两种律令规定的劳务。[88]他们要在军队中服役两年,或者在本地受训或担任治安工作,或者可能戍边;他们在紧急情况下有应召的义务。此外,男丁每年要在劳动队伍中服劳役一月,在地方官员辖区内从事各种劳动。他可能奉命把大宗产品从田地运往粮仓或从粮仓运往集散地;也可能被派去建筑道路和桥梁,或者去维护河道。有时服徭役的人被派去建造皇帝的宫苑或陵墓;在公元前119年国家进行盐铁专卖后,劳役者被派去开矿。有时候也可能雇人代替去履行这些任务。

    触犯法律能招致长期诉讼和严厉惩罚。对判决提出上诉几乎没有希望取得成功,减免的唯一机会寄托在有幸碰上帝国的大赦,或者多年争取到的爵位带来的特权。一旦判决,男女囚犯的生活可能是严酷的;当服刑已有一段时期,在一定情况下,生活条件会有所改善。

    这时,国家祭礼的仪式开始受到重视。文帝是汉代诸帝中亲自在公元前165年去雍郊祭五帝的第一人;次年,他参加了渭阳新建祭坛的仪式。景帝在公元前144年向雍的宗教遗址表示敬意。[89]

    外交关系,公元前180——前141年

    贾谊和晁错都对中国易受匈奴攻击的情况表示关心,他们的担心是事出有因的。公元前177年,中国遭到匈奴通过鄂尔多斯地区的大规模入侵,中国在那里无力抵抗。在公元前176年至前174年期间,汉朝进行了一系列和平的妥协活动,其中包括互赠礼品,通信和相互致意。但是在匈奴新单于登位后,公元前166年的又一次入侵粗暴地破坏了和平。敌人的骑兵深入离长安城不到120公里之处。但是匈奴没有与中国的守军进行大战,随之而来的是每年对中国边境的袭扰。在以后几年中,所发生的事件的形式几乎重复得分毫不差:公元前162年恢复友好关系,公元前160年新登位的单于又破坏了双方的关系。约在这个时期,据说中国人建立了烽火台的瞭望站系统,以后似乎一度没有大的入侵。但在公元前155年,中央政府肯定意识到一种潜在的危险;某个反叛的王国完全可能在向汉帝挑战时说服匈奴与之合作。这个考虑可能促使中央政府作出瓦解北方边境诸王国的决定。

    在南方,中国能够更大胆地行动。文帝派陆贾率一使团说服赵佗放弃他近期所称的帝号;陆贾的成就表现在,赵佗同意照办,表示他作为长安汉帝的臣民,承认应对长安的汉帝效忠。[90]

    时新派政策的充分发挥,公元前141——前87年

    武帝时期(公元前141——前87年)标志着汉代历史的新转折。巩固工作让位于扩张和积极的主动行动;建设性的政策被采纳,以加强中国的国力和解决它存在的问题。政治家们计划改进国内的施政和加强对其人民的控制;计划组织经济和增加国家的收入;计划消除入侵的威胁和改善中国在边远地区的利益。到公元前108年,汉朝的军队已经向外推进到最远的距离,新的移民冒险活动也正在组织之中;公元前105年的宗教仪式显示了汉皇室对号称取得的丰功伟绩的自豪感。

    这些发展的取得并非没有遭到非难,也耗费了大量中国的资源。武帝末年的特点是执行紧缩的政策;汉朝的军队不再是百战百胜了。有迹象表明帝国国库已经空虚;法律和秩序遭到破坏;皇室本身的稳定也受到妒忌、倾轧和暴力的威胁。

    公元前141年当武帝之父死时他年16虚岁。九年前经过了宫廷阴谋和取消了景帝的第一个继承人人选后,他被指定为太子。新皇注定要掌握中国的命运达54年之久,这是中华帝国史上统治时间最长的皇帝之一。许多作者认为他具有活力和主动进取的个人品质,并坚持这些是使他在位时取得种种成就的原因,[91]但经过更缜密的考察,支持这种主张的证据远不是明确的。这几十年中所采取的大部分主动行动可以归因于他的顾问的建议,这些人中有的是外戚;但是武帝本人没有亲自参加指挥本朝著名的军事远征。我们从读到的材料知道他主持宗教仪式,监督黄河堤坝修复工程的最后一些阶段,或检阅凯旋而归的队伍。此外,据说他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或听从术士和方士的花言巧语。当后妃和外戚之间不和时(公元前91年),60岁的皇帝显然不能用他性格的力量平息混乱。虽然没有办法说明他个人是否得人心或激发人民的忠诚,但与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的政策很快遭到了尖锐的批评,理由是好大喜功和无端牺牲生灵。

    行政的任务

    随着文帝和景帝采用的措施所带来的行政工作的日益复杂和繁重,政府愈来愈需要招纳更多的人从事文职工作,新皇的最初几个步骤是注意吸收合适的候选人。在公元前178年和前165年,政府号召向皇上荐举这类人才;这些号召在公元前141年以诏令的形式再次提出。[92]这导致大部分资深的官员推荐德才兼备或对重大问题能够大胆陈述意见的候选人。在公元前135年以及在整个汉王朝的其他重大庆典时,荐举人才的号召又被提出,其用意是通过回答皇帝亲自(在理论上)提出的问题,来证明候选人的才能。

    从这些礼贤下士的最初行动和解决迫切问题的务实的企图开始,最后出现了高度复杂的科举制度,这就形成了中国帝国行政中一种非常引人注目的特征。从一开始,凡候选人的观点反映了申不害或韩非著作精神的,就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培养中国官员的进一步措施表现出一种偏爱与孔子有联系的传统著作的明显的偏见。这就是在公元前136年为博士设置官职之事,目的是让这些人专门研究《易经》、《诗经》、《书经》、《礼记》和《春秋》五部指定著作的诠释。这一十分重要的诏令具有深远的意义;中国经籍的观念即由此产生,据此还开了以这些著作培训官员的先例。从公元前124年起,下令应派50名学生由博士培训;但已无法估计贯彻这一命令的有效程度。[93]

    一个官员经常的配备物品包括毛笔、砚、刀和印鉴。他写报告时使用在近期演变成的隶书,这种字体没有前帝国时期的字体繁复,并且对新型的文房四宝很适合。例行的公事写在用麻带联结的窄木简上。丝帛专门用于书写特定的文书:这些文书可能是以精美的书法写成的某些文学作品的抄本;或是一连串木简容纳不下的材料,如地图或表格。刀用于抹字,这或是由于书写错误,或是为了把木简刮擦干净后再予使用。写完报告后,官员们在用以固定一卷木简的小黏土块上加盖印鉴;这种印鉴表示文书生效。

    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草拟例行公事的报告和收集治理帝国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吏的工作是抄录诏令和历法,以便向各郡县分发。在地方官署,在职官员要准备他们治地的作为每年统计基础的人口和土地簿册。他们填报所收税赋的报表和账册,以证明他们是否兢兢业业地征收应收的收入和支付官方的开支。有时这类文件保存一式两份。帝国的其他官员负责填写路单或身份证件,官员在规定的旅程中通过所控制的地方时,必须交验这些证件。[94]

    从武帝及以后时期的文书残件中可以看出汉代官员履行其公务的方式;现在还存有少数几份用于政府公务的地形图和军事地图。正史中有几卷所包括的摘要就是以那些数目不详的在政府官署中任职的吏和官员的工作为基础的。[95]其他的卷包括的文书,诸如对行政工作的直接建议或其他官员提出的对政策的批评,通常经过删节,它们来自上层官员。

    不同的官职的职责大不相同。正式的官僚等级制确保职责的分派,职责的范围既划分明确,又得到正式的承认。这样,低级官员可以得到保护而不对其上级的过错负责;同时也可能出现一种遏制主动性的倾向。行政机构中有些最负责任的职务由郡守担任。许多郡远离京师,它们的郡守需要在不能经常商讨的情况下作出决定;他们在文武事务中有作出最后决断的职权。在这些高级官员中,许多人肯定感到很孤寂,不能享有华夏文明和与其志趣相投的同胞共处的乐趣;不妨把例如在朝鲜的一些郡任职的汉代官员的生活方式与在不列颠的城郊和边区村落度日的罗马军官的生活方式作一比较。

    在武帝时期,一种新的纪年方法被采用。到那时为止,纪年分别从每位皇帝在位的第一个整年算起(例如,文帝一年和二年相当于公元前179年和前178年,等等);但从公元前113年起,政府开始习惯于宣布年号,用年号来确定年份,年号每几年更换一次。这一制度之使用部分的是出于方便;部分的是确认王朝宣布的某些特点、特性或目的;部分的是为了纪念一些重要事件。例如,公元前113年在汾阴发现古铜鼎,被认为是给王朝带来幸福的一个非常吉祥的征兆。通过采用“元鼎”为年号,政府广为宣传它接受如此明显的吉兆的洪福。这个年号的采用是追溯性的,因此元鼎元年相当于公元前116年。又有几个年号被追溯性地采用。以表示公元前116年以前武帝朝的年份。从这时起,每隔几年换一新年号成为常事。这些年号见于大部分的国家文献,它们提醒了读者一些王朝的重大事件,突出了举行的宗教礼仪,或者表明了政府的精神状态或态度,所以起到了政治口号的作用。这一制度直到帝制终了之前还在使用。[96]

    地方的变化和刺史

    在武帝时期,地方行政有了重大的变化。郡和国的面积缩小了,同时随着本朝的领土扩张,一批新郡被建立。在公元前135年至前104年期间,京畿区被分成四个单位;在公元前135年至前111年期间边疆区的四个大郡被分割以增设五个新郡。在楚的很小一部分地区建立了泗水国(公元前115年);在公元前136年至前114年期间,14个王国或被改组,或丧失领地,领地被接管而成为中央政府管辖下的郡。也许受影响的国中最有名的是淮南国,随着叛乱和淮南王之死,它在公元前122年不复存在。但是,后人对淮南王的了解,与其说是和他的叛乱和淮南国的命运有关,倒不如说是和他对学术的贡献有关。他在王宫里召集了一批顾问,就感兴趣的哲学和科学事项进行学术讨论;他们思考的成果及时地编入《淮南子》,此书为我们了解西汉时期的道家思想提供主要的史料。

    由于这些变化及军事和殖民的扩张,公元前108年的帝国包括京畿区的两个部分、约48个郡和18个王国,[97]这可能比汉代任何时期的版图都要大(见地图8)。此外,汉朝在非汉族部落已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汉朝主权的边境地区设置了官员。但是,这些部落仍保持相当大的独立性;在人生地疏和根本不适合华夏定居生活方式的边境,中国的官员不能有效地施政。有的边缘区称为属国,中央政府中有负责这方面事务的官员。

    在武帝时期增设许多郡以后,又进一步进行了革新。在公元前106年,有13名刺史被任命。[98]他们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每一个刺史负责视察帝国中包括一批郡和国的指定的区域。他们调查皇帝的政府运转的情况,如果发现压迫、无能或贪污的证据,就直接上报。刺史之职的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是他们的地位,刺史的官阶大大地低于他们奉派去节制其工作的郡守;人们可以假设,在有些情况下刺史本人也接受贿赂。到那时为止,这些官员的设置与以后帝国时期演变成的很庞大的地方单位的建立无直接关系。

    侯与爵

    不论采取了什么削弱诸王权力的措施,他们仍享有很高的地位;作为皇室成员,他们的地位高于国土内的所有官员,也在侯之上。如果他们死后的埋葬方式可以作为标志,那么他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必定是奢侈豪华的。公元前113年和前104年期间埋葬在中山王和王后墓中的珍贵铜器和其他珍宝是他们财富的证明;他们尸体所穿玉衣表明了对他们生前地位的尊崇和他们亲属准备不惜一切代价使他们在冥府享乐的心情。[99]

    武帝的政治家们制定了若干法律措施,以防止诸王怀有独立思想。人们还记得,甚至在淮南王和衡山王叛乱(公元前122年)之前,朝廷命令世袭的侯的爵位应授给诸王的次子或弟兄。[100]这些人是本人不能继承王位的诸王的亲属,所以这个建议旨在分散王室家族的利益。皇帝可以宣称他慷慨大方地封赏这些爵位;诸王之子和弟兄此时则能取得一定程度的独立,并在划定的某些地区内负责地方行政。由于那些地区处于各郡的主要辖区内,中央政府可以监督新封的侯的活动。

    在以前的重大场合,朝廷已经对诸王的亲属封侯,但规模略有限制。这种侯在公元前200年至前145年期间封了27个,而在武帝时期封的则不少于178个。侯又被用作奖励帝国官员或赢取外国领袖忠诚的制度上的手段。武帝因功勋而封的其他75个侯中,有18个侯的爵位赐给有军功的人,38个侯的爵位则赐给匈奴、南越或被征服和向汉人军队投降的民族的领袖。接受侯位意味着承认汉帝的主权。还不存在涉及荣誉的礼教以阻止一名战败的将军向他的征服者效劳和接受向新主人效忠的适当的奖赏。根据中国人的观点,这样封赏爵位的行动是一种解决强大的敌人和赢取其支持的手段。

    此外,封侯有时是为了加强外戚的职位和地位;但是到那时为止,这样的封侯为数很少。[101]

    在公元前112年的一次著名的事件中,朝廷有意地废黜了一批侯。那时,在开创王朝时建立功勋而被高帝封的那些侯许多已经死亡,但仍存在一批侯,他们几乎不配享受其先辈靠功勋取得的特权和荣誉。此外,公元前112年的形势和需要与公元前202年略有不同。在汉朝开始时,侯似乎发挥了扩大汉帝行政范围的作用;新封的侯奉命前往指定的地区进行安抚和开征税收。但是到公元前112年,鼓励吸收文官的措施可能正在产生效果。既然这时已经有更多训练有素的官员,朝廷就不很需要依靠原来的侯的继承者的帮助来治理中国了。不论可能存在着什么其他目的,在公元前112年,朝廷对拥有高帝时期侯的爵位的所有在世的人进行了清洗。在一次年度的典礼中他们行为失检成了宣布剥夺他们贵族地位的充分理由。[102]在这次事件后,只有七个原来的侯没有废除。

    侯为20等爵位中的最高一级,这些爵位原来用来奖励为国效劳的人。这项政策可以追溯到商鞅和韩非的理论;在武帝及以前的时期,它们都被授给文职或武职人员。此外,为了表示皇恩浩荡,偶尔也对全民授予不同等级的爵;但是这种情况与后来的做法相比是很不寻常的,从公元前205年至前78年期间,只有23次。爵位带来的好处是吸引人的(可免服国家的某些劳役和减轻惩罚),人们殷切期望在为汉朝政府做出特定的贡献时能得到爵位的报偿。例如,晁错曾成功地建议,提供粮食的人应报之以爵位;其目的是要鼓励农业和向边远地区提供粮食。他也同样主张对那些志愿到帝国北部领土定居的人赠与爵号。

    在武帝时期,有过对特定的人授予屡次普遍封赏所不能取得的高级爵位的事例;这些人包括像曾就经济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的政治家卜式(公元前120年)和桑弘羊(公元前110年),以及像卫青(公元前129年)和徐自为(公元前119年)等军人。最公开地把制度用作鼓励为国效劳的手段的情况,也许可以从公元前123年另设一系列军爵的措施中看到。在急需经费支付巨额的军费时,这些军爵显然可以用现钱买得。捐买这些军爵还有可能为捐官提供条件。[103]

    经济

    正史的一段著名文字带着自豪的口气叙述了武帝登基前夕帝国富强的情景。[104]除了像旱涝等自然灾害外,帝国约在70年中竟不寻常地没有遭受重大的动乱。人民有充足的粮食供应,城乡的仓廪充实。国库中钱币和粮食多得无法知道数量;串钱的缗断散,粮仓的粮食溢出,在风雨中任其霉烂。从全国的大批马匹中又一次看到了繁荣富强的迹象;农村享用优质的粮食和肉类。在这种丰饶稳定的总形势下,促使犯罪的因素很少。

    历史学家可能有意地夸大了景帝末年国家的形势,以之作为批判其继承者奢侈浪费的一种手段;因为武帝的政治家们的扩张主义政策和征战造成了巨大的开销和前几十年积累的物资的消耗。为了支付这些扩张主义的费用,武帝的大臣实行了一系列又以时新派思想为基础的积极的措施,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

    从公元前119年起,对市场的交易、车辆和财产开征新税,以补充从产品征收的实物税和人口税(征收货币)的不足。同时,对未成年者(13——14岁)的人口税税率从20钱提高至23钱,而成年人120钱的标准税率保持不变。[105]经过王朝初期一系列的试验后,一种重五铢(3. 2克)的新铜钱被定为法定货币。六年后私铸被禁止,也许禁令很有效;国家完全控制了铸造新铜钱的资源,这种铜钱在唐朝以前一直是中国的正式货币。[106]约从120年起,政府采取措施,把当时仍由私人经营的采矿收归国家直接单独控制。结果,在产区设48名专使,以监督铁制品的制造和分配;另外34名专使管理盐的生产和销售,而不管是海盐还是内地的深井盐。[107]

    这些专使向大农令(后称大司农)负责;他们还奉命对制成品征税,以增加岁入。稍后(公元前98年),政府实施国家专卖以控制酒类生产;为了缓和局部的或暂时的短缺和防止投机倒把,它还设置官署来稳定物价(公元前115年)和协调运输(公元前110年)。经常使用工匠和征募的劳工,用水坝截水和疏浚的办法控制河道。自公元前132年以来,黄河堤岸经常是引起惊慌的原因,主要的大决口最后到公元前109年才合龙,当时武帝亲自监督工程的最后几个阶段,加盖御玺予以批准。[108]任命了专使去监管遥远的中亚新发展的农业定居地。[109]在政府的命令下,多达10个大商队(有时商队人数多达数百人),每年从长安出发,与西域诸国进行贸易。[110]

    自王朝伊始,主要的财政责任由中央政府的两个机构————大司农和少府————承担。可以预料,新的经济控制需要一套更为复杂的行政;公元前115年,第三个主要官署————水衡都尉————为此目的而设立。新机构与其他两个机构共同负责征收和分配岁入;从公元前113年起,它还负责在新建的国家铸币厂铸币。[111]

    这些政策是时新派政治家倡议的,但受到他们的改造派政敌一定程度的批评。双方在一个原则上是一致的,即必须把重点首先放在鼓励农业这一本业上,而商和工则是末业。但双方对实现这些目的的方式有分歧。

    时新派政治家们主张通过自由经营去鼓励农业;他们同意大庄园的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结果;由于地产愈大,向国家缴纳的税愈多,所以他们准备利用发展庄园的结果来改善国家的财政。但是,他们主张对其他类型的生产————如矿业————实行国家控制制度,准备直接使用征募的劳工从事这类劳动并从产品中获取利润;此外,他们不希望让私人工商业巨头分润这类财源。他们认为,应把贸易作为分配中国产品的辅助手段来加以控制;因此他们准备设置官员以监督国内市场的交易,同时建立国营商队携带丝织品前往国外。

    由于大地产会引起贫富悬殊,改造派反对它的发展;最后,他们决心采用控制占地规模的措施。他们主张矿业最好由私营的矿主经营而不受国家的干涉。他们认为,以本国出产的丝绸换取像玉器和其他小摆设那样的外国奢侈品,对中国人民没有什么好处,因为这些东西只适用于装饰帝王的宫殿。改造派也设法阻止商人积累巨额财产,但其理由与时新派提出的不同;他们希望阻止富商对农民的经济压迫。

    这些差别可以通过考察那些主张、执行或反对这些措施的中心人物或政治家的个人的言论看出。时新派政策的采纳主要是由于桑弘羊(约公元前141——前80年)的影响。在当时所有的人中,他也许最能看出中国整个经济的问题和潜力。他出身于洛阳一个商人的账房,在儿童时代,他已因善于心算而享有盛名。我们还听说在建立盐铁专卖制时两名大司农的助手脱颖而出。这两人在盐铁业放开自由经营时发了财:东郭咸阳为大盐商,孔仅则为大铁矿主。政府把新的国家专卖事业委托给这些具有第一手经营经验的人,实属精明之举。两人都往返于全帝国,组织新的专营机构。孔仅于公元前115年至前113年被任命为大司农。[112]

    还有其他的人不相信新方法的优点。没有人会怀疑卜式的爱国心,他几次捐款资助皇帝进行战争。他因这些捐赠而曾被封爵(公元前120年),他曾是中央政府提名为齐国丞相的几个候选人之一。公元前111年,卜式被任命担任帝国的第二个要职————御史大夫;但不到一年,他便被贬谪。他曾经举出理由批评国家控制的矿业生产,并为他表示的疑虑付出了代价。[113]董仲舒(约公元前179——约前104年)是因对汉代哲学做出贡献而更为有名的另一个批评时政的人。他反对时新派政治家的经济政策是基于道德方面的理由;他认为这些政策会使贫富更为悬殊,使农民的命运恶化。[114]

    外交事务和殖民扩张

    武帝朝制定中国政策的政治家们像注意组织经济那样注意外交事务;在这方面也出现了从消极态度转为积极主动的明显变化。[115]这时,帝国已强大得完全能够发动深入亚洲的远征;并能重新建立、重新装备和延长北方的防线;在新进入的领土设郡;向海外派远征军;以及在以后称之为丝绸之路的路线上促进贸易的发展(见地图16)。

    汉朝能在这个时期采取主动行动的原因是不难找到的。为文帝和景帝效劳的时新派政治家们不管多么希望做到这点,他们不能号召强大的武装力量,也没有掌握足以长期支持扩张主义活动的物质资源。但这时帝国已被更有效地组织起来。在朝廷中,愿意采取新的冒险行动和为汉帝的冒险下大赌注的先驱者有了地位。外戚自己也参加远征,他们决心凭借战争中的勇敢和胜利来保证其家族的有利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整个扩张和殖民政策与这几十年为了使中国更加繁荣富强而采取的措施是相辅相成的。

    武帝的顾问们不大可能根据长远的计划制定政策;但仍能看得出在30年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鲜明和大规模的战略。从公元前135年至前119年,主要的精力用在对付匈奴的威胁方面。然后是七年重新补充和组织帝国力量的时期;从公元前112年起中国军队又主动行动,向南方和西南方,向朝鲜或沿通往中亚的路线进军。

    从公元前133年起,中国军队在李广、卫青、霍去病和程不识等著名将领的指挥下进攻匈奴。到公元前127年,已有可能在中国领土的西北端设朔方郡和五原郡。但是把匈奴赶出中国边境的主要功绩应归于卫青和霍去病————很重要的是,他们都和武帝皇后有亲戚关系。自从他们在公元前121年和前119年取得胜利后,直到公元前103年前再也没有匈奴侵入中国的记载了。

    在此期间,张骞已经完成了探索中亚的史诗般的功业。他两次启程前往边远的西域,第一次在公元前38年,第二次在公元前115年。[116]在进行这些冒险行动时期,他在匈奴度过了几年囚犯生活;他观察了印度北部的生活状况;他注意到在大夏有中国货;他派代表远至粟特,甚至安息。由于一次历史的意外,在大夏消除了希腊的主要影响后,张骞访问了那些地区;我们完全可以推测,如果他早几十年来到那里,并亲眼目睹希腊世界的活生生的文明,中国的文化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这些并不是推测:张骞及时地报道了与西北诸国往来的可能性;他暗示了与那些地区通商的潜在价值。他还指出了与像中国那样反匈奴的其他民族结盟的好处。

    由于张骞的建议,汉朝扩张的主要矛头首先指向西北。秦帝国原来的防线向西延伸,最后以敦煌附近的玉门为终点。建造新城墙(大部分为土质工事)的目的有三。它保卫中国领土,防止突然袭击;它阻止那些希望逃避法办或税役义务的人逃走;它形成了一条有保护的路线,使货物在有一定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得到护送。土质工事本身的证据以及戍军留在废物坑中的文字记录证实了汉朝军队保持的专业水平,以及他们定期视察、常规信号和例行巡逻、一切行动坚持严守时刻的情况。

    城墙通过未归入版图的地区(后来在那里设武威郡),直至由酒泉和张掖两郡(设于公元前104年)组成的孤立的前沿基地。再过去就没有城墙的保护;商队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南北边缘的丝绸之路前进,那里由居住在绿洲的许多小部落或国家控制。对中国人来说,争取这些民族的友谊和促使它们疏远匈奴是至关重要的;否则汉族的游子和商队就将受到袭扰而无能为力,或者在需要时得不到水和驻地。

    因此,中国人决心承认这些小国领袖的独立,以换取他们容许中国人的商业活动。于是,很快出现了与当地的王和王室的一整套复杂的关系。派往长安的丝绸之路诸国的异族人质能够分享中国文明的安乐;与此相反,下嫁给亚洲地方首领的公主则要在未经教化的夷狄中间过艰苦的生活。这样的交换并不是总能使双方和睦相处。有几次,中国人的慎重的外交安排让位于暴力,汉政府不得已而派远征军深入中亚,以维持它在那里的存在。[117]

    留存的文物证明,中国的丝绸在这些路线上频繁地运送。[118]中国的丝绸最后可能抵达地中海地区的目的地,虽然中华帝国和罗马帝国之间没有直接的来往。经过了几十年,丝绸的出口形成了一个贸易体系的一部分,其中除中国外还有五方参加,但它们却不知道它们伙伴的活动和目的。这几方来自罗马、中亚、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非洲(或中东)。中亚的非汉族赶牲畜人充当了中国货物的运输人或向导,中国从中亚取得马匹和璞玉,可能还有羊毛。最后,丝绸运到罗马,在那里成了元老院议员和其他贵族的夫人的装饰品。罗马还输入印度尼西亚的香料和印度的胡椒;罗马则为这些货物支付铁制品、玻璃或金银块,这些东西的遗物现在已在东亚和东南亚发现。在贸易路线西端,货物的运输、管理和储存由非洲(那里也是某些香料的产地)和中亚的精明的经营者负责。

    中国的军人、官员、外交使节和殖民者向外活动达到了空前的距离,这样做,鼓励来自汉政府。但在遥远地区设立像敦煌那样的新郡常常表示中国人准备扩张而不是建立巩固而有效的中国行政。的确,快到武帝末年时,已明显地出现了中国人过度使用力量的迹象。皇帝的内兄李广利于公元前104年率大军出发,想把中国人的意愿强加给大宛(费尔干纳)王;他不光彩地被迫退回敦煌,只是在第二次遭受了惨重的伤亡以后他才完成了使命。快到武帝朝结束时,桑弘羊原想通过在龟兹之东的轮台(布古尔)设定居地,设法巩固中国西面的地位,但他的建议未被采纳,原因是费用太大和过于冒险。公元前99年,李陵在深入异域时经过英勇奋战后战败;公元前90年,李广利也被匈奴所败,像李陵那样被迫向其宿敌投降。[119]

    同时,中国人也不是不顾在其他地区进行扩张的可能性。正像张骞向西北开拓那样,庄助在向南方的推进中起了带头作用。在南方,汉朝军队面临着他们不习惯的多山、多林或沼泽的地形及滋生瘴气的气候。但南方没有像匈奴那样强大的对手。经过了比西北为期更短和更局部化的战役后,汉朝官员扩大了他们的势力范围,并设立新郡,争取地方领袖的效忠或给他们一定程度的独立。

    武帝时期向西南和东南作了相当大的扩展,同时巩固了汉朝在南方和朝鲜的权力。[120]从公元前135年起,已知取道牂柯江从西南运送货物至南越的贸易十分兴旺,约10年后,张骞报道他在大夏看到了从蜀运去的中国货。政府希望,通过赢得西南少数几个主要部落领袖的善意,汉朝政府就可以相当完全地在那里出现,同时能从那里的物质资源(包括几种贵金属)中获益。当注意力集中在解决北方的匈奴问题时,在南方的推进停了几年。但到公元前111年,通过设立牂柯和越巂(云南和四川)两个新郡,汉朝势力已经扩大。益州郡随之在公元前108年建立,并且朝廷通过册封王的称号,争取地方领袖的好感。同时,南越不忠的威胁和爆发的叛乱促使政府派出远征军,远征军成功地恢复了汉朝在南方的威信。结果,成立了九个新郡,其中两个在海南岛。

    在东面(福建),中央政府不同程度地与分别建于公元前202年和前192年的闽越和东瓯两个独立国建立了关系。虽然有时率领水师的武帝将领成功地阻止它们对汉领土施加任何有敌意的压力,但那里被认为不宜定居,土著居民也桀骜不驯,不肯承认地方的行政单位。总之,有人怀疑设郡在多大程度上一定表示对边缘区的控制。

    在朝鲜,公元前128年至前127年设苍海郡的企图未实现,但在20年后进行了一次更为成功的冒险行动。公元前108年,朝鲜的一些地方领袖向汉军投降,于是在半岛上设立了四个郡(见地图8)。

    后来在中国的政策已从扩张转向收缩的时代生活的批评家们敏锐地指出,这些冒险行动极为劳民伤财。作为收获,到公元前104年,约有20个新郡被列为帝国的行政单位。[121]在15年内,中国北方几乎根本没有受到侵袭;中国的权威已在西北显示出来;在以后几十年中,匈奴在公开与中国对抗时将犹豫不定。除了以丝绸换取马匹和玉器外,中国已学会种植和利用新的作物和果品,如首蓿(三叶草)、石榴和葡萄树。在长安城,汉帝举办宴会、展览和其他形式的娱乐活动,使来访者深感汉帝国的富强,其中有些外国人(如匈奴的金日)被说服为汉帝国效劳,甚至升任最高的文官;其他许多人因被封为帝国的侯而为汉朝效忠。[122]

    知识和宗教方面的支持

    精神的发展(其影响持续的时间远比汉代长久)在武帝时期的突出表现与组织地方、发展经济,或扩大中国人在新开发地区的利益等计划同样引人注目。在武帝朝的写作方面,司马相如(约公元前180——前117年)给称之为赋的一种诗的新体裁树立了样板,影响了以后几个世纪的文学发展。[123]与他同时代的董仲舒(约公元前179——前104年)从宇宙的角度解释人事,认为人事是范围更大的造化的万物体系的一部分;他的归纳长期以来形成了被公认为是儒家思想正统的部分基础。[124]约死于公元前110年的司马谈与其子司马迁(约死于公元前86年)一起,创造了一种历史新形式,它在长达两千年中一直是范例。[125]虽然由于这些或类似的贡献,诗、哲学和历史写作都得到了新的动力,武帝本人却没有明显地关心这些活动,尽管文献记载中的确收有被认为是出于他笔下的一些短诗。我们更多地听到的是他在国家的宗教祭礼和个人信仰方面的个性和活动。

    通过参加既定的祭礼和举行某些新的仪式,武帝以皇帝专用和不准其他凡人使用的方式来为国家的利益服务。作为尘世人类命运的最高裁决者,他正在采取与超凡的神圣力量联系的措施,以期获得它们的保护和赐福。下面将要谈到,当改造派的态度代替了时新派的主张时,对这些力量的观念是怎样发生变化的。[126]

    汉武帝从前人继承了在建于雍的神坛祭祀五帝的任务。但他在履行其义务时比他们更加虔诚,他首先在公元前134年来到神坛,以后去了七次。为了补全对那些被认为进行千秋万代和无远弗届的统治的神祇的祭祀,武帝在公元前114年举行了对后土的祭祀,以及在公元前113年对太一的祭祀。以后他五次在汾阴祭祀后土,三次在甘泉祭祀太一。在开始举行这些形式的祭祀的同时,朝廷还设置乐府,其职责是为仪式作音乐伴奏;正史中还保存着19首歌颂这些盛典的颂诗文本。[127]

    除了代表王朝参加这些祭祀活动外,武帝个人还沉溺于寻求通往长生的道路。如同秦始皇时期那样,这条通往长生的道路这时被认为是经过神圣的蓬莱岛而后道经东方的仙境而展现的。还有报道说,汉武帝易听信方士的主张,这些人答应使他长生,或让他的一个死去妃子复生。这些记载都可在严肃的正史中找到;从公元3世纪的文献开始,这些记载连同武帝的神话变成了荒诞之说和传奇;而武帝则成了具有半仙法术并与西王母有来往的君主。[128]

    武帝朝最壮观最重要的宗教仪式可能是公元前110年在泰山举行的封禅。汉帝耗费巨资,浩浩荡荡地巡幸这一圣岳,其远行的目的似乎又是寻求长生。这一次主要祭祀可以促成所希望的幸福的黄帝。这时这种新的祭祀方式被接受,可能是因为一般方士已受过考验,并被发现都不够格,他们的诺言也都未实现。[129]

    在知识方面,公元前105年至前104年的这一年形成了帝国自豪和自信感的高潮。大约在60年以前,贾谊曾经徒劳地提出,王朝应采用土德,以代替秦采用的水德。这时,朝廷认定改变五德之运的时机已经成熟,这表示王朝自觉地对自己的力量和权威有了信心。汉朝的命运与宇宙的循环运动牢固地联系在一起,根据这一规律,一个阶段,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将定期地让位给其后继者;通过改崇五行中的土以代替水,汉王朝向世人表明,它因征服了前一王朝而有权进行统治。其他象征性的变化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如采用新历法和国家的高级官职改用新的名称。特别是从公元前104年起,王朝以新年号纪年;选用的年号为“太初”。[130]

    王朝的混乱

    国内发生的种种事件很快使那些经历了公元前104年开始的新时代的人们的乐观情绪化为泡影。政府在五年之内,不得不任命专使用武力去恢复秩序。可能是在公元前90年颁布的一道诏令暗示了民不聊生和盗匪横行的事实,还提到应采取极端行动去消灭这些现象。特别是汉朝在公元前91年至前90年经历了一场几乎使皇室垮台的王朝危机。自公元前122年以来,王朝第一次没有正式指定的皇位继承人;公元前88年出现了一次暗杀皇帝的未遂行动。[131]

    产生这些动乱的原因部分是宫内后妃及其家族的势力日益扩大。在文帝和景帝两朝,妇女不能在政治舞台上左右一切。文帝之后和景帝之母窦后可能劝说她周围的人要恪守道家对待生活的美德,但是她没有促进她家族事业或对政策施加影响的非分之想。她的亲属只有窦婴一人在政府担任高官。[132]可能是公元前135年窦太后之死和她的起限制作用的影响的消失,才使武帝的政治家们放手地采用他们的新的积极的政策和措施;但同样可能的是,这些发展与她在朝廷施加的任何影响无关。

    一种更复杂的国内局势成了武帝时期的特色。一批外戚担任了国家的高级官员;从政者能够把他们的女儿嫁给皇室的成员;最后他们成了国丈。政治的倾轧已与帝位的继承问题联系起来。某个政治家及其同伙的失势,或他政策的失效,可能取决于皇后或太子的命运。

    产生这些结果的暴力行动可从武帝第一个姓陈的皇后的例子中看到。她在公元前141年被封为后,但未能生育继承皇位的后嗣。为了摆脱困境和不受其竞争者的妒忌心的折磨,她求助于巫术;这些活动被发现后,皇后被废,与此事有牵连的不下300人,他们都被处死(公元前130年)。

    陈后被废之后有卫后(公元前128年被封)及李妃、赵妃、王妃和另一个李妃。她们的亲戚在制定汉朝的政策时和在武帝朝的政治舞台上起了重要的作用。[133]中国的两名杰出的将领卫青和霍去病分别是在公元前91年被迫自尽的卫后之弟和外甥。霍去病之异母弟霍光和霍光之子霍禹在霍家于公元前66年失势前在政治上起了领导作用。卫后之子刘据在公元前122年被宣布为太子,在公元前91年自尽而亡。他的孙子(以其帝号宣帝著称)在公元前74年登位,并娶霍光之女。

    在公元前104年至前101年率军远征中亚、后来投降匈奴的将领李广利是李夫人之兄;李夫人死于公元前87年的某个时期;她的另一兄长李延年曾任协律都尉,负责宫廷的乐曲演奏。她的孙子刘贺在公元前74年昭帝死后在位27天。昭帝本人是武帝另一个姓赵的妃子之子;不同寻常的是,她的家族似乎没有卷入政治,公元前87年,她的儿子被选为武帝继承人,这事可能部分的是由于她没有任何亲戚在朝廷担任高官。武帝其他后妃所生的三个儿子为帝国内三国之王;其中的燕王刘丹两次企图夺取皇位,在第二次失败时丧了命(公元前80年)。

    武帝的后妃及外戚互相倾轧的复杂情况值得作较详细的叙述。在武帝朝的前50年,卫家保持着支配地位,这时时新派政策正被采用并在强化之中。正当这些政策证明其代价会使国家毁灭和需要实现紧缩时,公元前91年发生了一场王朝危机。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中,李夫人的家族试图使卫家失宠。长安城中爆发了五天战斗;一方是卫家的太子,得到罪犯和囚徒的支持;一方是敌对的军队,他们仍效忠汉武帝,但痛恨卫家而亲李家。皇帝本人则安居在他的甘泉夏宫中。整个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有人声称,并有一定证据证明,高级官员和全城正大规模地施行巫术。

    如果历史可信,这次为猜忌心理的总爆发付出的代价是惊人的。战死的人数可能达到1万。除了皇后和太子自尽以外,皇后的两个女儿被处死;已知六名亲戚,包括丞相公孙贺和他的儿子(九卿之一)公孙敬声,也死于非命。公孙贺为皇后的妹夫,与其子死于狱中。被控施行巫术的其他受害者包括著名将领公孙敖(与公孙弘无亲属关系)和赵破奴。公元前91年9月期间,卫家几乎就这样地被清除了;然而形势又转而对他有利而不利于李家,后者因其直接政敌的垮台而大受其益。两名御史大夫(暴胜之和商丘成)的自杀和另一名丞相刘屈厘的处决是恢复相对稳定的部分代价;随着传来李广利向匈奴投降的消息以及他两个弟兄和他的儿子被处死,李家也倒了。

    卫家和李家的大部分成员已被清除,但仍留下了一个性格坚强和有相当实力的人,他很快将在朝政中起领导作用。此人即为已故卫后的姻亲霍光。[134]长期以来,他在长安的议政堂中有发言权;他在那里极力避免卷进阴谋之中,或使自己受到怀疑。

    年迈的武帝在公元前87年春患病,人们很快就知道他将不久于人世了。此时,继承他的太子尚未指定,据报道,霍光曾向武帝询问后事。武帝的遗愿究竟实现到什么程度,其遗愿在多大程度上是霍光自己的意图,这个问题可能永远搞不清楚。最后,计划在高级官员的保护下把一个未成年的儿子推上皇位。政务由以大司马霍光为首的三名高官负责;另两人为金日和上官桀。三人得到这时担任御史大夫的桑弘羊的支持。同时,通过任命田千秋为丞相,保持正确的汉代体制;根据各方面的反映,他是对三人执政的决定唯命是从的人。

    表6 武帝及其后妃

    续表6

    这些任命可能是在公元前87年3月17日的一道诏令中宣布的。3月27日,赵妃所生的刘弗陵被定为太子。太子才8岁,当时已无母;他不是卫、李两家的人,指定他为太子,将使两家的幸存者不能再策划参与政事。有人甚至假设,为了确保朝廷不再受妇女的影响,他的母亲已悄悄地被处死,但这种主张提不出证据。这名儿童被指定为太子刚两天,他父亲去世,他正式登基,世称昭帝。

    过渡时期,公元前87——前49年

    皇帝的作用和继位问题

    公元前87年登基的昭帝在汉代历史上并不是第一个受其长者支配而登基的未成年的皇帝,也不是最后的一个。以前在吕后掌权时,已有两个幼儿被指定为皇帝;以后的例子包括平帝(刘箕子),他在公元前1年登基,时年9岁;刘婴,他生于公元5年,次年被选为平帝的后继者;在后汉时期也有若干类似的例子。

    这些皇帝都不能指望在国务中起积极作用。的确,只在极少数例子中才可以看到某个皇帝亲自负责制定政策或支配国家的命运(如高帝、王莽、光武帝,起作用较小的有宣帝和哀帝)。昭帝的直接继承者就是明显的例子(见下文),它说明一个与皇帝毫不相干的人可以统治中国,继位问题可以被用来适应有野心的和利己的政治家们的需要。

    这些例子提出了关于皇帝能够掌握权力的程度和他对施政的重要性的问题。[135]虽然皇权的性质将在下面讨论,但从这里可以看到,一旦王朝建立,皇帝在政治方面的作用受到严格的限制。不过这件幼儿登基之事表明,皇位上应该有在位的人,这对维持政务是必不可少的。皇帝为国家之首,高居在国家机器的顶点,可以说一切权力都由此授予:没有一个正式登基的皇帝,王朝的基础就不完整;没有他的正式权威,政府的法令和政治家的决定都可视为无效。

    随着时间的消逝,强调皇帝拥有这种权力,并且把这种权力与被认为是主宰宇宙的力量联系起来以提高皇帝的权威,这不仅是可取的,甚至是必需的;董仲舒对中国哲学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为一个世俗的统治者在宇宙体系中提供了一个公认的位置。但是,一个位于国家顶点的成人或儿童却发现自己未必能亲自行使这种权力。由于汉代政治家的巧妙的手段,他们能通过一个由他们控制的名义上高高在上的人来使他们的决定生效;而那些决定既可以促进国家的利益,也同样可以扩大自己个人的事业。颁布诏令必须加盖御玺,但最好要说服皇帝扮演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角色;他应该通过皇帝的头衔而不是通过发挥他的个性来进行统治;他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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